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1

我市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两千多年的历史积淀留下了众多文物古迹。保护和利用好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对于弘扬历史文化,建设文化名市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市政府在1986年核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今年,市政府根据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实地调查情况,核定了第二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现予以公布,并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市各级各部门为保护文物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文物保护方面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些古建筑、古遗址、古墓葬等遭到破坏,文物损毁事件时有发生等。因此,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提升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显得尤为迫切。各级各部门要从对国家、历史、人民负责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护文物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承担起法律赋予的保护文物的责任,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二、突出重点,增强文物保护的针对性。对各级政府普查登记并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经批准不得拆改、损坏、乱占、乱用、乱挖文物;不得在文物保护范围内搞农田开发、平整土地、挖沟修渠、修路、取土、采砂、滥砍乱伐等危害文物安全和环境的行为等;不得拆掉建筑构件倒卖、涂改(抹)雕刻、彩绘图案等;使用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改变文物原状。同时,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切实做好工程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工程项目建设,要坚持尽可能避开文物保护区、先行文物调查和文物勘探的原则;工程项目立项选址前,应事先征求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论证意见;凡涉及不可移动文物的,建设单位应事先确定保护措施,列入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文物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因特殊情况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对文物本体不造成损坏的,应当事先征得市政府同意。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2

(一)旅游业的基础,教育载体

文物指由人类创造的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研价值的物质遗存。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发展进程中,古人创造出了许多巧夺天工的艺术珍品。文物不仅是旅游业的重要物质基础,而且,通过这些文物,我们可以了解不同历史时期的传统艺术工艺,联想文物制作时期的文化风貌和时代精神,探讨中华民族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心理意识、民族性格。保护和利用历史文物,我们可以教育子孙后代,让他们对中华民族坚韧不拔、勤劳勇敢的民族性格和璀璨辉煌的历史文化有一个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可以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民族情感教育,增强他们的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陶冶青年群体的情操,启迪他们的智慧,为社会主义未来接班人培养加油助力。

(二)为文化和科技创新提供实物例证

文物是人类精神和物质财富的沉淀,也是历史文化的载体,是人们研究历史的第一手资料。在文字出现前,文物就是历史的“笔记”。在文字产生后,传统工艺和历史文化可以用文字记载下来,但是如果没有文物,人们始终无法了解其历史特征。如在古代建筑工艺研究方面,人们虽然可以通过历史文献了解古代建筑的特点,但是如果没有建筑实物例证,我们始终无法全面了解古代建筑工艺、技术的精髓。因此,可以说,历史文物可以为文化创新和科技发展提供宝贵的资料。事实也正是如此,正是有了文物、资料的存在,我国许多古代科技和艺术成果才得以传承,至今仍旧被广泛利用。

(三)有利于民族团结和中外文化交流

我国历史文物不仅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全人类的共有的财富。历史文物作为民族发展历史的真实见证,是各民族共同创造、共同享有的。许多历史文物都有着巨大的精神感召力和凝聚力,它们可以为中华民族认识本民族、了解其他民族提供了物质参考,在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历史文物丰富的内涵和艺术感染力,同样可以供其他民族借鉴和认知,以文物为纽带,我们可以架起中外文化交流沟通的桥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

二、当前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淡薄

文物保护是全社会的事,单凭文化部门的力量是不够的。近年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在发动群众上做出了许多努力,逐渐形成了以政府为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新体制,社会各界的文物保护意识不断提高。但是,整体来看,许多民众和相关部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有待加强,许多地方在城市建设中都存在重开发、轻文物保护的思想。许多干部群众都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跟自己没有关联,一旦有机会,他们也会占有、偷盗文物。为了金钱,一些人更是利益熏心,四处挖宝,文物保护环境日趋严峻。

(二)文物保护经费和人手不足

许多宝贵的历史文物,存在时间久远,历经多次战争和认为破坏,损坏严重。以个别文物古建筑为例,许多古建筑都年久失修,损毁严重,亟待保护和修缮。但是,文物部门人手不足、文物保护经费不够,给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保护工作带来了诸多困难。如在经费缺少保障的情况下,文物管理部门建制低,缺少高素质有影响力的专业人员,专家提出的意见也常常引不起重视。在文物保护和修缮上,因为文物保护技术力量和人手短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和抢救工作开展困难,许多古建筑都得不到及时修缮。

(三)建设性破坏现象令人心痛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许多原未开发的文物也面临着开发热潮的冲击。许多城市在基础建设和开发过程中,经常是置文物保护于不顾,盲目规划开发区,肆意拆迁古建筑;一些建筑施工人员和施工单位在挖出文物后,还会想方设法将文物占为己有;一些政府部门为了政绩,根本不会将为文物保护放在心上,也会对个别人、个别单位以“开发”名义做出的文物破坏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许多古建筑如萝岗古墓、西安兴教寺等一夜之间被夷为平地,一些文物还因为保护不力而损坏、丢失。

(四)文物保护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科技发展,我国各文物部门的文物展示技术和保护水平都有所提高,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物保护科研机构和基地建设相对滞后,文物保护水平还比较低,在文物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防虫技术中,高新技术应用范围有限;在修复过程中,因为技术不足而损害文物的现象也时有出现;再则,文物保护是个精细活,它工作量大,技术要求高,非专业人员难以胜任。但是,许多文物保护部门都缺少高级综合性人才,人才短缺问题非常严重;此外,许多文物单位因为管理制度不完善,在消防、活动上还存在许多管理漏洞。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途径

(一)健全文物保护法制体系与管理制度

有法可依,是文物保护执法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为此,政府要结合文物保护需求,进一步完善文物保护法制体系,对《文物保护法》的内容进行补充和完善,如扩大文物保护内容的范围,健全文物执法体系,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去,使其与新法制实现有机对接的同时,加快与国际公约接轨的步伐;其次,政府还要对法律实施进行监督,规定各级文物保护部门的文物保护监管职责和权限,强化对下级机关的法律监督,要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办事,并将文物违法事件报告制、文物损失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到实处,要求各个部门加强配合,构建立体执法体系网,为文物保护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二)加强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

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是文物保护工作顺利实施的组织保障。《文物保护法》的修订,为文物行政部门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也给他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文化、文物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执法机构建设的紧迫性,结合地方实际加强文物行政执法机构建设,不断充实地方文物执法力量,并为执法人员配置完善的执法装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要求执法人员的依法办事,规范自己的执法行为,切实做好辖区内文物行政执法工作。

(三)科学进行城市规划与建设

许多古建筑都位于城镇老市区,在城市建设中,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遗产保护、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认真咨询文物保护专家的建议,科学进行规划,使开发区尽量避开古建筑所在地。主管单位则要慎重启动拆除重建方案,能不拆迁的古建筑就不拆迁,需要加固维修的就及时维修,能迁移保护的就迁移保护,并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的监管,杜绝破坏式开发,以减少对古文物、古建筑的破坏。

(四)提高文物保护技术含量

文物保护工作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在文物保护和修复过程中,不改变文物、古建筑的历史和特征,是文物保护工作的基本原则。在传统技术手段无法解决文物保护问题时,文物保护部门要深入了解现代技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优势,将先进技术、数字化保护系统运用到文物保护中来。如在古建筑复原上,我们既要肯定传统技术的可取性,也可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建设文物档案系统,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近景摄影测量、三维激光扫描等数字技术,摸清文物情况,开展修复工作,这样不但可以减少工作人员的工作量,还不会对古建筑造成损伤。

(五)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加强文物保护管理,是提高文物保护水平的关键。文物保护工作需要有完善的制度做支撑,也离不开专业队伍的努力。因此,地方政府应加强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各文化单位共同参与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其专门负责文物保护法宣传和政策执行监管工作,要求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发掘工作。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则要秉承因地制宜、勤俭办事的原则,创新文物保护机制,强化文物保护措施,在文物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等基础工作上多花力气。此外,文物保护部门还要多方筹集资金,加强文物真迹维修;加强文物库房和文物保护管理队伍建设,通过公开选拔引进一批高素质管理人才;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对文物保护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建立一支吃苦耐劳、精诚协作的文物保护工作队伍,不断提高文物保护与管理水平。

(六)注重宣传,提高民众文物保护意识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3

关键词:文物保护 旅游业 发展

追求知识、探索祖先的生活遗迹是人类了解自我、探索社会的种重要活动,对自己的祖国、民族、故土的了解是每个生命个体的本能渴求。古人曾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其实探古求知,不外乎两种途径:是通过书本知识,另者是观览文物古迹。作为文明的载体,反映人类发展历程的文物古迹给人以客观、形象而生动的感受。由于文物能满足人们探古、猎奇、求知的需求,因而成为旅游资源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保护文物的日的是为了史好地利用文物,发挥其作用,实现其价值。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的过程巾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持的原则。文物作为项重要的旅游资源,既可吸引游客,获得经济效益,又可通过旅游活动起到对人们的言传、教育作用,弘扬传统文化,并可使文物本身得到定的保护,这样,既保护了文物,发挥了文物的作用,又达到了发展旅游的目的,文物事业与旅游事业可谓是相互促进的。

旅游的发展,对文物保护有定的负作用,这是小容忽视的事实。但我们决不能因此而将文物保护与发展旅游截然对立起来,仟何极端的观点和行为都是极为有害的。忽视负作用,对文物只用小保,既小利于文物保护,又会损害旅游景观,从而降低经济效益。味地夸人负作用,只保不用,既违背了我们保护文物的根本目的,又无视人民群众的普遍心理需求。正确的策略应是:在保护好的前提下,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措施,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而影响。

一、文物保护与旅游的关系

(一)为吸引游客,注意文物保护

由于探古求知是人们共同的心理需要,而文物古迹可满足这需求,文物古迹遂成为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利用它,可推动旅游事业的发展。旅游界人士认识到文物古迹在旅游中的这重要作用后,为了吸引旅游者,必然会注意保护文物,以便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限度的经济效益。

(二)为了文物这项旅游资源的永久利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文物保护

文物是不可再生性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样。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益。为了使文物能永久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

(三)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

我国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简直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无经费来进行维修与保护而遭毁灭。发展旅游可在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问题。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就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这样,人类文物就可得到抢救和保护。

(四)增强人们的文物意识,利于文物保护

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得丰富的知识,受到了深刻的教育,既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又可提高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此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认识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增强文物意识,使全社会都重视文物保护工作。

二、相关对策

在介理开发旅游资源的同时,要注意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实现开发与保护并重,切忌对文物资源进行人为的、建设性破坏。近年来,些地方因为在重点文物保护(点)区进行乱开发、盲目建设而使古文化遗迹受到毁灭性破坏的事例一再发生。从这些案例给了我们严重的警示:要切实搞好文物保护,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政府部门与旅游主答部门要认识到加强文物保护对发展旅游业的重要作用

首先,文物作为旅游资源的重要价值,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旅游业认识到文化古迹等在旅游中的意义后,为了能够有效的吸引游客,会提高文物保护的水平,以更好的将文物呈现在游客眼前,从而提升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文化遗产作为 一种非再生性资源,当受到破坏以后,很难进行恢复,从一定程度上会降低旅游吸引力,影响旅游经济效益。为了实现文物资源的旅游经济效益的可持续性,需要地方政府和旅游部门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

其次,由于我国文物古迹众多,但是国家投入的文物保护资金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费用相对众多的文物来说,远远不够的,很多文物由于没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维修与保护,陷入了毁灭的境地。通过发展旅游业能够在定程度上解决文物保护经费得缺失。文物古迹既然可为旅游区带来经济效益,那么,该旅游区应该从经济收益中提出相当部分,用于区内的

文物保护,无论对国家,还是对集体来说,这都是件有益的事,这个办法应当是切实可行的。再次,随着我国文化旅游事业的不断发展,大量的文化遗产直接向观众开放,提高了人们对文物等文化遗产的认识水平。人们在得到文化熏陶、艺术欣赏的同时,使得自身的文化索质得到了提高,增强了文物保护意识。

在我国文物属于国有资产,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有责任负起对国有资产,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的代表,有责任负起对国有资产保护和管理的责任;作为具体的管理者,文物旅游主管部门更是责无旁贷。然而,现实中存在的问题是,在些文物场所,甚至是重要的保护(点)区出现监管“缺位”的现象,往往是这些文物受到人为或自然的破坏、毁坏之后,没有人或单位进行监督管理。正如上而所述,文物作为旅游业的重要资源,而且是一种不可再生性资源,其价值往往超出了旅游的经济价值,还有重要的文化价值、历史价值。可以说文物保护是“功在当代,利用千秋”的大事。不能为了一时的经济效益或者经费短缺而弱化了对它的监管和保护。

(二)树立防重于治的观念

针对旅游业发展现状和文物保护工作实际,从文物旅游主管部门而言,应当树立防重于治的观念。要防患于末然,不能走“先破坏、后治理”的路子,而要从源头着手,末雨绸缪,切实加大预防工作。首先,要各级文物进行次摸底工作,做到弄清家底,使文物都纳入管理的“视野”之内。其次,要制定规划,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分级网络机构,对各县、乡、村的文物景点进行分级保护。对于重要旅游景点的文物要实行跟踪监控,保护工作“前移”。还有是对于已破坏的文物资源加强抢救和治理力度,使文物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4

近年来,灵武市文物部门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加大《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宣传力度,公布了一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些重要的文物古迹得到有效保护。通过配合基本建设,加强考古发掘工作,逐步完善文保单位“四有”(有保护标志碑,有保护范围,有档案记录,有保护机构)建设,不断改善基础设施,着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1.成立文化遗址管理机构。2004年7月,灵武市文管所举行了水洞沟文物管理所挂牌仪式,同时召开水洞沟文物保护座谈会,编制完成了水洞沟文化遗址文物保护总体规划。水洞沟文物管理机构的设立,结束了水洞沟没有文物保护机构的历史。水洞沟文物管理所成立后,配合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宁夏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对水洞沟进行了第六次考古发掘。此次发掘在2003年考古发掘的基础上,从2号地点、7号地点共出土石制标本8000余件,精美装饰物30余件,清理用火面积达20平方米。

2.加强长城遗址保护工作,完成了长城考古发掘。2004年1月,临河红山堡北侧明长城被人用铲车挖开5米宽豁口,每天有百余辆车由此通过,对长城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为履行文物保护职责,杜绝过往车辆对长城遗址的破坏,灵武市文管所迅速采取保护措施,及时将豁口进行封堵,竖立了警示牌,印刷保护长城宣传资料千余份,向有关单位和过往车辆发放,增强了群众文物保护意识。

3.开展二道沟岩画普查摸底工作,完成了临河汉代墓葬抢救性清理发掘。2004年8月,宁夏岩画研究院及中国岩画研究所10名岩画专家,对灵武市二道沟岩画分布情况进行了调研。宁夏岩画研究所主任乔华女士对灵武市二道沟岩画价值给予高度评价,希望加大岩画保护力度,使岩画资源永久保存下去。

4.开展了磁窑堡将军府邸遗址抢救性清理工作。2004年6月,灵武市文物部门在磁窑堡镇附近发现一座明清时代将军府邸遗址。将军府邸位于磁窑堡西夏瓷窑遗址东南500米处,占地面积1000多平方米。经过抢救性发掘,清理出大量雕镂有飞禽、走兽、花卉等图案的明清建筑材料及铸有英文字母的纽扣和明清钱币等。

二、灵武市文物保护中存在的困难

1.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灵武文管所每年业务经费万余元,文物保护经费没有依照《文物保护法》规定的“五纳入”(把文物保护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要求纳入财政预算,导致经费严重不足,这成为困扰文物工作顺利开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水洞沟文化遗址文物管理所成立以来,因无办公经费,工作难以开展。

2.“四有”工作落实不彻底,文物管理体系不健全。部分乡镇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仅有保护范围、档案记录,没有竖立文物标志碑和保护机构;没有建立起各行政管理部门联合审批、联合办公制度。未经文物部门审批、擅自开工建设造成文物损坏事件时有发生,制约了灵武市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3.对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够。在大型基本建设项目中,少数领导只重视经济建设,不重视文物保护,文物工作得不到理解与支持。文物展厅、库房狭小,无消防报警装置和安全保障设施,存在严重失火、失盗等不安全隐患。灵武市文物遗址数量大、分布面广,多数遗址都坐落在荒无人烟的偏远地带,因无交通车辆,管理难度较大,文物执法效率低,快速反应能力弱,《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得不到很好实施。

4.文物保护工作面临形势严峻,文物破坏现象屡屡发生。如水洞沟文化遗址自然、人为破坏情况严重。近年来,遗址沟崖北侧发生大面积蹋陷,因无文物维修经费,难以实施保护措施。作为宁东镇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西夏磁窑遗址,多年来一直遭到不法分子和古瓷收藏者的盗挖。全市境内各时期具有一定规模的古墓葬,多数均被盗掘,难以实施保护措施。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文物保护法》宣传力度。各级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文物展览、讲座、文艺演出等多种形式,加强文物法的宣传,大力提倡和引导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提高各界人士的文物保护意识。要向各级领导干部宣传和介绍文物法律法规,提高文物保护意识;特别是在大型基本建设工程中,重视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避免在建设施工中破坏出土文物。

2.做好文物保护基础工作,认真编制规划。按《文物保护法》第十条规定,认真落实“五纳入”工作,把文物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部门划拨专项管理经费,保障恐龙化石馆、水洞沟遗址正常工作的开展。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性和计划性。认真做好文物保护的规划编制工作,市政府要把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旅游总体规划。认真抓好恐龙化石馆、水洞沟文物遗址的规划、管理、利用工作,将其联合建设成为一个原始生态自然景观与古生物、古人类文化资源相结合的文物旅游亮点。

3.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和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和破坏文物遗产为代价进行开发建设而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重点文物保护区域内的基本建设项目,在进行前期立项、论证、选址等工作时,要事先充分征求文物管理部门的意见,在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可能埋藏文物的地方,应进行文物调查、勘探工作;对调查、勘探中发现的文物,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避免发生毁坏文物的事件。因基本建设进行文物勘探、考古发掘所需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列入建设单位项目预算。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5

引言 

 

文物是人类历史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 艺术 和 科学 价值的遗物和遗址,是劳动人民聪明聪明的结晶,是人类最为宝贵璀璨的文化财富。加强文物保护,对于探究历史,发掘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彰显民族精神、 教育 后人等都有着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新

2 文物古迹可以推动 旅游 事业的有序和谐 发展

文物古迹作为一项重要的旅游资源,充分充分利用它、保护它,可以推动旅游事业的有序和谐发展。为吸引众多的游客,旅游界必然会注重文物的保护工作,使其尽量完好地展现在旅游者面前,从而获取最大的 经济 效益。文物作为一种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一旦受损,很难恢复原态。文物被破坏后,必然降低文物所在旅游景区(点)的吸引力,影响其经济效应。为了使文物能长久地保存下来,长期为旅游所用,旅游部门必然会重视管辖范围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发展旅游可以部分解决文物保护经费不足的新问题。我国的文物古迹众多,而国家财力有限,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资金应对于大量的文物来说,可谓是杯水车薪,许多文物因缺少经费而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修和保护而惨遭毁灭。文物既然能为旅游区(点)带来经济效益,那么,旅游景区(点)就应该从其收益中按一定的比例用于区内文物保护。加强文物保护,应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增强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旅游的发展,使大量的文物古迹直接生动鲜活地面对旅游者,使人们获取了丰富的知识,受到了 教育 ,既弘扬了民族文化,又可提升人们的文化素质。文物的这些社会效益可使人们懂得文物的重要价值,熟悉到文物对社会的重要意义,进而使重视文物,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一种共识。

3 文物事业和旅游事业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文物遗迹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在利用过程中加强保护,是我们应坚守的原则,文物事业和旅游事业两者不可偏废、应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合理地利用文物为旅游服务,边用边保,采取各种政策和办法,尽量消除对文物保护的负面影响,要使文物保护和旅游发展达到和谐完美的统一体。笔者以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实行。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范文6

博物馆 文物保护 措施

博物馆作为社会的公共服务机构,是社会文化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保存和研究历史的见证物的根本目的是为社会长期和谐发展服务的,为社会公众服务。展览是博物馆为社会提供的最有效的精神文化产品,也是为社会服务的重要手段。序厅是展览的一个组成部分,位于展览的开始部分,以内容来说它是展览的高度概括。序厅设计应当集中体现陈列展览的主题思想,起到点题、烘托气氛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博物馆界对于序厅设计的重要性都非常认同,却对序厅产生、发展、设计元素构成等问题则没有进行过探讨,这也暴露了博物馆陈列艺术设计基础研究的不足。 目前,许多博物馆展览设计的资料和理论书籍更多的关注设计中的形式原则,而对使用者-观众对展览设计意义的关注度不够,无法从本质来揭示博物馆艺术设计原则中更深层次的东西。这也决定了设计者是否能真正从关爱“人”的角度出发去解决展览的设计问题。基于以上认识,本选题在博物馆学和艺术设计学理论指导下,试图通过对展览中的一个基本单元部分――序厅的研究,去寻找利用建筑学中相关的人与环境的理论从使用者的角度对整个展览设计进行有效研究。

文物是前人给我们留下的珍贵的遗迹,具有很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具有极大的研究价值。如何做好文物的保护工作,这是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问题。那么作为我国应当如何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呢?笔者将从以下几点展开论述。

一、政府支持,加大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

文物的珍贵性和不可再生性决定了其保护工作的难度,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因此国家政府不仅要从政策上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支持,还要在行动上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即为文化保护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当前有一些地方政府认为文物保护工作的资金投入不能够得到相应的经济收益,认为大量的投入是浪费,认识不到文物的历史、文化和艺术价值,导致了当地的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的困难。笔者认为文物的保护工作意义十分重大,首先具有极大的文化、艺术和历史价值,能够推进我国社会的精神文化建设。其次,随着当前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更加注重生活质量的提高,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可以带动旅游业地发展,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同时也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作为博物馆,应当争取政府的支持,加大资金的投入,加强文物的保护工作。

二、以人为本,提高藏品科学保护水平

随着科技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可以借助现代科学和传统工艺来解决。新时期,我们要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开展不同的技术性保护,以提高馆藏文物的保护水平。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关键在于人,因为技术和设备都需要人这个主体来进行使用和操作,所以我们要善于开发现有的人才资源,要通过学习和各种专业技能培训强化他们的政治、业务素质及热爱博物馆事业的道德情感。其次,要以事业留人。博物馆的发展离不开专业人才,要为藏品保护专业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为其在学习深造、工资福利方面敞开绿灯,以事业留人。最后,要吸引外来技术和人才。在文物保护方面,我们要放大视野,充分借鉴国内、国外专业同行的技术,可以聘用一些专家、学者担任顾问,走出去学,请进来学,不断提高自身水平。

三、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账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为此,要实现藏品的科学化管理,一是,要建立健全一套完善的科学管理步骤。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管理。二是,要拥有一套完善的规章制度,只有制度健全,程序合理,才能有条不紊地开展藏品保护工作。三是,要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以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业务工作,对文物、博物馆的法律法规要熟悉掌握和运用。四是,要积极借鉴现代化的管理经验。五是,要充分发挥藏品管理信息化系统的作用,利用计算机技术科学管理藏品,逐步实现文物藏品的信息化管理。

四、处理好基础建设和文物保护的关系

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而当前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尚不足,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对文物造成一定的损坏。当前许多建设工程没有依照法律审批的程序建设,文物保护的措施没有得到落实,常常导致文物遭到破坏,这不仅影响到了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展,还对文物造成了损坏,形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作为政府应当加强基础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制定相关的文物管理条例,解决基础建设和文物保护之间的矛盾。建设工程在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以后,应当严格的按照文物保护管理条例进行建设。博物馆管理者应当积极的和政府相关部门联系,保证博物馆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府应当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文物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

五、鼓励全民参与到文物保护与管理工作中去

作为博物馆首先在本馆内向工作人员灌输文物的保护的重要意义,在政府的帮助下进行工作的安排与部署,将文物进行合理的分配,保护工作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提高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切实的做到文物的保护与管理。另外通过各种途径向民众宣传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文化遗产保护作为公益事业,应更加注意自身的公共形象,使它的成果惠及广大民众。在现代信息社会,文化遗产地不应将自己封闭起来,孤立于社会之外,而要让其历史气息、文化氛围为人们带来愉快、熏陶和启迪。我们要广泛开展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让更多的人分享文化遗产蕴含的丰富价值。所有这些,对于增强群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爱护并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氛围,完善文化遗产的社会监督机制,具有积极的作用。

文物作为历史中人类活动的宝贵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博物馆的管理者,应当在政府的支持下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向社会民众宣传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同时作为一种旅游资源,对我国教育发展和传统文化的弘扬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能够提高旅游业的发展,获得经济效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