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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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

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文1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中对优化矿山企业结构、促进矿产资源整合作出了宏观上的、方向性的要求,但没有具体操作路径,这就需要进一步落实总体规划提出的目标,明确规划实施路径,推进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并把整合工作常态化管理目标分解,统一纳入到年度计划来管理。统一认识、规范矿产资源管理需要推进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目前,国土资源部经过矿政管理方面的多年探索,已经形成了四级三类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同时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领域还有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整合方案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为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保驾护航。但是,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与利用分属不同部门管理,相关的管理依据也不少,例如:矿产资源规划、矿业权设置方案、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在管理实践中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各自的定位还有待进一步理顺,据各地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反应,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在实际管理中常出现重叠、交叉、冲突等问题,不利于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开展,影响资源调控作用的发挥。如何协调两者关系,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并上升为理论,这就要求把年度计划作为一个缓冲或者过度,在年度计划管理中逐步统一认识,充分发挥规划的统筹协调作用。

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工作的主要内容

制定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基本原则严格执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严格落实总体规划中关于矿产勘查、总量调控、布局结构调整、矿业权设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等目标任务,按年度分地区进行分解落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国家产业政策,明确勘查开采方向,优化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加强部门配合,严格监督检查矿山企业执行开采总量控制情况,促进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指标的确定要依据总体规划,同时要做好地方宏观经济发展的分析预测,紧密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使年度计划有效地起到调控经济发展的作用。“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制定年度计划,既要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也要考虑环境的承载力,严格落实总体规划中的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和土地复垦重大工程,促进矿业活动与环境协调发展。贴近矿政管理实际将规划中的各项任务和重要环节分解在年度计划中,使矿政管理有规可依,为矿产资源规划管理提供有力抓手。矿产资源规划实施年度计划的主要内容合理分解落实重要矿产开采总量指标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矿产资源规划,提出本地区重要矿产年度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并根据矿山企业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等因素分解落实。重要矿产包括: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和紧缺矿种等。在此基础上也可以结合各省实际再选择3~5种重要矿产。涉及共伴生矿种的,不得因开采主采矿种而导致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超开采总量指标。对开发利用布局和结构调整提出年度安排主要对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开采规模结构等规划目标提出年度工作目标并进行合理分解落实。通过引导矿山企业规模开采提高矿业集中度,促进大、中、小型矿山协调发展。地质找矿新发现、新突破经严格论证后及时纳入规划和年度计划中来,实现规划的动态调整。主要指标包括:矿山数量调控,大、中、小型矿山比例结构,新发现矿产地,矿业权灭失数量等。对矿业权设置总量提出年度调控指标在明确开采总量基础上,综合考虑资源分布特点、最低开采规模、预期开采能力等因素,以及整顿和规范资源开发秩序、整合资源,提出矿业权设置的年度控制计划。主要指标包括:重要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总量控制指标;其他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探矿权、采矿权投放的矿种、数量、规模、地区等。对重大工程推出年度支持重点统筹考虑总体规划和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总体规划中本级财政出资安排的调查评价与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和矿区土地复垦等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年度分解落实,要明确年度内的实施主体、资金配套和预期成果效益。主要指标包括:投资规模、工程数量和矿区土地复垦面积等。对矿产资源整合工作作出年度安排在加快推进已确定整合工作任务的基础上,根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勘查专项规划、矿区规划和产业政策,结合矿产资源潜力评价、矿产资源储量利用调查和矿业权实地核查工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矿业权进行全面梳理,确定整合范围,编制整合方案,提出年度整合目标和指标,并做好与矿产开采总量指标的对接整合后及时调整矿山企业的矿产开采总量指标。

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文2

一、完善规划体系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重庆的“十一五”规划除规划纲要外还包括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按行政层级,包括省级规划和区县级规划。《规划纲要》是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的文件,是规划的“龙头”,既对其他各级各类规划具有指导性的作用,同时还反映了重庆市在“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和重大方向。所以要求专项规划应该以《规划纲要》为依据,对其目标任务在特定领域具体化,并落实在本领域的发展目标和重大项目及措施上。重庆市目前根据重要性和薄弱环节,一共设计了27个重点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作为《规划纲要》的细化着重体现在目标任务的空间布局上,需要重点解决―定区域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定位等,重庆市在“十一五”时期按照区域的分布、区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区域发展的相关性,将辖区分为主城都市区、渝西经济区和三峡库区生态经济区进行区域规划,以此探索在一个相对大的行政区范围内,对资源进行统筹配置的路子。同时所辖的40个区县所编制的规划要以《规划纲要》为依据,从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特别是在个性特色上下工夫,这样在规划的层次上构建起了实施《规划纲要》的基础条件。与此同时,城市总体规划和国土总体规划也要以《规划纲要》为基本制定依据,加强与《规划纲要》的衔接。这样就能够建立起按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服从总体规划,下级规划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之间相互协调的原则,建立起全市统筹协调的规划工作机制。

二、以年度计划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年度计划应该是《规划纲要》分步实施的重要途径。纲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必须逐年实施,分步推进,要坚持制定和实施年度计划,并作为实施规划的基本手段。首先要做到年度计划的制定以纲要为依据,将规划的发展方针、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政策体现于年度计划之中,坚持防止年度计划与五年规划的脱节;重庆市在《规划纲要》的制定中,根据发展对象的不同性质,将发展目标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在逐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对于约束性指标应该在年度计划中重点安排。其次年度计划要回答执行规划的动态情况,运用信息反馈的原理,及时发现五年规划与现实经济运行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从而形成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整的基本依据。第三是要避免年度计划成为规划的机械分解,运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规划与年度计划有机结合起来,既要服务于纲要的目标,解决中长期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也要根据不同年度的实际情况,突出解决年度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第四是要完善年度计划工作机制,与计划经济时代的年度计划相比,与规划相衔接的年度计划的最大特点是年度计划实施的综合性和系统性,年度计划已经不再是传统的计划部门推行的计划,它是各方面实施规划的综合性年度行为,所以应该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年度计划的安排,交流年度计划的实施工作,协调解决计划执行中的问题。

三、以重大项目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与传统的五年计划相比,“十一五”规划以重大项目为载体推进规划的实施,所以必须树立以项目抓机遇、以项目促发展的观念,按照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原则,组织实施一批战略性、前瞻性、全局性和带动性强的重大项目,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首先是滚动完善重大项目库。重大项目应该体现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方向,所以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实质上是一个统筹协调的问题;项目库的建设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单个项目的叠加,项目库的组织实施最终应该体现规划所确定的基本方向和重大原则,所以重大项目库的建设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项目管理部门的工作,而是政府有关部门和重大企业以及有关方面共同工作的结果。重庆市在这方面作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从“十五”期初以来,市政府就确立了年度实施“双百”项目的原则,即每年安排100个重大在建项目和100个重大前期工作项目,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将这些项目又分解为市场主导类项目和政府投资类项目,这些项目的确立并非市发展改革委所能及,项目从提出到最终确立,都体现了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识。所以“十五”时期,重庆市的“双百”项目实施情况非常好,成为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抓手。其次是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重大项目的策划着重遵循现代经济的要求。如重庆市近年来重大项目的策划中,单个类项目少了,而反映产品链关系的重大项目多了,同时也按照这一原则动态地充实、完善重大前期项目库。三是加强规划与项目的紧密结合,重大项目及其产品链的涉及要紧紧围绕规划目标和任务展开,充分体现“规划思想出项目、项目促规划思想”,坚持“规划管项目”的原则,市政府目前基本确认凡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优先审核和安排投资,成熟一个开工一个;凡未列入规划又确实需要建设的重大项目,应先调整规划后再建设。四是规划的重大项目必须按照发展的要求形成相应的实施机制。重庆市在“十一五”规划中初步确立了总投资9000亿元的500个重大项目,并考虑在“十一五”期间完成7000亿元的投资,市政府为了确保这批项目的推进,对项目实行了分类管理的原则,其中政府主导类的项目严格按照目标要求,加大对管理部门和服务部门以及政府投资主体的考核力度;而对市场主导类项目是重点考核政府服务部门的“响应率”和“办结率”,通过服务来积极引导和协调社会资本的进入,从而加大对市场主导类项目的投资力度。五是政府要结合区域的特点,在创造环境和吸引投资上做文章。市政府在“十五”时期就提出了服务型政府的响亮口号,对部门在为企业服务中所出现的拖拉和敷衍问题的处理从不手软;同时加大了招商引资的力度,通过加强项目策划、包装和推介,吸引更多市外投资者参与重大项目。逐渐完善市政府投资工作专题会制度,强化年度重大项目工作协调机制,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四、优化配置资源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完成《规划纲要》目标和任务主要依靠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政府要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保障规划有效实施。首先是配置资源的分类性。对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促进就业、扶贫减贫、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公共文化、精神文明等公共服务领域,以及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又确需建设的领域(如难以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基础设施),主要通过政府配置公共资源予以实施。对能够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领域,要发挥好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并通过政府引导,确保市场主体参与规划所明确的重点发展方向和领

域的建设。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地区政策、消费政策、投资政策等,引导资源配置方向。市政府结合重庆的实际情况,决定在“十一五”时期,对六大区域性中心城市的发展、渝东南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三峡库区经济社会的发展等重大事项,通过建立引导资金或配套资金,发挥政府的导向作用,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的投入。其次是强化对公共资源的统筹配置。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分析,政府目前还是举足轻重的投资主体,政府资源要取得良好的效益,必须变历史上的分割性配置为统筹配置,从而促进资源效益的最大化。重庆市在“十五”时期通过建立政府投资主体,充分发挥了政府在部分投资领域中的骨干作用,在“十一五”时期将做好市级财政性资金的统筹平衡,在编制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中,将其作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投资计划和资金拨付,以及提供相关资源保障的重要依据,以确保财政性资金的集中使用。将做好强化建设用地的总量平衡工作,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报批,通过中长期规划进行建设用地平衡;编制土地储备规划,提高土地储备工作的计划性和前瞻性,加快储备用地的整治,增强对土地的统筹调控能力。将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主体的作用,编制政府投资主体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优化资产结构,加快改革步伐,尽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主体资本营运评价和考核体系,使其在政府投资领域发挥更大的主导作用。

五、统筹经济社会综合改革推动《规划纲要》实施

改革的根本目的是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要通过统筹推进改革,逐步解除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性约束,为《规划纲要》实施提供动力和保障。首先要在全市形成全面推进改革攻坚的合力。把改革和发展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依据《规划纲要》组织制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加强全市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强化各专项改革的相互衔接。其次要系统有序安排改革任务。注意把改革力度、发展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进行衔接,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按照“力争改革突破一批,推进一批,前期研究一批”的思路,整体滚动推进各领域改革;纲要提出的重大改革任务,分解落实到年度和部门并合理安排次序分步推进,确保任务的如期完成。三是要完善改革的工作机制,从改革的总体时序看,我国的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一阶段所要求的改革配套性更高,所以完善改革的统筹协调机制十分重要。重庆市在“十一五”时期以加强市级各部门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形式,从而完善改革的统筹协调、信息的传递整理加工;同时努力探索建立改革绩效评估机制,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修正改革方案以及实施中的偏差;完善改革的决策机制,吸收各利益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改革规划和重大改革方案的评价,提高科学性和可行性;规范改革的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借改革之名谋取个人或小集团私利;推进改革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注意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用法规、规章和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

六、强化目标责任和跟踪评估确保《规划纲要》实施

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文3

第一条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合理使用政府资金,建立健全科学的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本级项目投资总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管理,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的监督。

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使用以下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

(一)财政性资金(预算内资金、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资金、各类专项建设资金);

(二)中央、省补助资金(含国债资金);

(三)政府性投资公司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建设资金;

(四)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或还款担保的借贷性资金(含国外贷款);

(五)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政府投资项目的主要范围是公益性项目、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项目、推进科技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以及市政府确定的其他项目。

第四条政府投资项目根据资金来源、项目性质和调控需要,可分别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第五条政府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有利于履行政府职能,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结构调整升级,有利于城乡统筹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和年度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批和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向市政府报告。

市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财务决算进行审核、管理和监督。市财政部门和政府性投资公司根据批准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负责筹集和安排资金。

市审计机关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准备、概预算执行、竣工决算等方面进行审计监督。

市建设、城市规划、国土资源、环保、国有资产管理、工业经济、招标采购监管、行政监察、统计等相关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项目储备和年度计划

第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储备制度。

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符合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其他专项规划;

(二)项目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有较明确的建设内容、规模、拟建地点和投资估算。

第八条政府投资项目按照批准的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列入年度计划的项目原则上应从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中选取。

第九条列入市政府投资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上年度政府投资续建项目;

(二)新开工项目,已列入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或已列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急需建设的,并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批复、具备开工条件的。

第十条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于每年年底前,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下一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建议,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会同市建设、交通、水利、财政、规划、国土、政府性投资公司等部门和单位,拟定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其中使用市本级财政性资金的,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草案。

批准后的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由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下达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市财政部门或政府性投资公司根据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支付资金,资金实行直接支付制度.

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包括下列内容:

(一)政府投资安排的总量及重点支持方向;

(二)年度投资项目的名称、项目法人、用地规模、建设规模和内容、建设期限、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年度投资额、年度建设内容等;

(三)其他应当说明的情况。

第十一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变更;确需调整年度计划或增减新开工项目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等有关部门编制年度一次性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涉及财政预算调整的,按法定程序办理。

第十二条政府投资年度计划批准后,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政府投资补助项目的条件和重点支持方向等。

第三章项目审批

第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概算;其中,总投资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可合并审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采用投资补助、转贷和贷款贴息方式的,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按规定需要上报国家、省审批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初审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上报。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条拟申请政府采用直接投资和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项目,项目单位应采取竞争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建议书,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

第十五条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项目建议书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根据申报项目的具体情况,征求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意见,并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审批。对本市经济、社会和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项目,在审批前应采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第十六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采取竞争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市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和规划设计条件、市国土部门的用地预审意见文件、市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和其他所需材料。

第十七条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应采取竞争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咨询机构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论证,并征求财政等有关部门意见,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其中,委托评估论证的时间不计算在内。

第十八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项目单位应采取竞争的方式委托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组织编制初步设计和概算。设计单位应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所确定的内容、规模、标准,严格按有关规范设计。初步设计和概算经其主管部门审查

后,连同有关材料报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

项目投资概算应包括征地、拆迁、建设等所需的一切费用。初步设计中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范围,概算总投资不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总投资的5%,超过5%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重新报批.

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和概算,比照第十七条规定办理。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前将概算抄送财政部门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项目单位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和工程预算,并将预算报送市财政部门。

第二十条拟申请政府采取投资补助、转贷、贷款贴息方式投入的建设项目,项目单位应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经其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

第二十一条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对资金申请报告,应征求财政等部门意见后提出审查意见报市政府。对市政府审定的资金申请项目,由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批准资金申请报告。

按规定需要上报国家、省审批的项目,由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初审后上报。

第二十二条市规划、国土资源、建设、财政、房地产、环保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建设程序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简化审批手续,实施并联办理,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及时办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有关行政许可手续。

第四章项目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

第二十四条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推行代建制,即选择专业化的项目管理单位负责项目的投资管理和建设组织实施工作,项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单位。

代建制管理办法出台前,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公益性项目法人单位,可以是政府授权的具体承担项目建设任务的责任单位,也可以是市本级财政建设支出预算安排的预算单位。

第二十五条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必须按规定组建项目法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二十六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招标投标制。凡符合招标条

件的,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均应当依法实行招标。所需设备和材料已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总承包单位进行合同分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合同管理制。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合同要求对项目法人负责。

第二十八条政府投资项目实行监理制。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文件和施工、设备监理合同以及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第二十九条项目法人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组织项目实施。

因技术、水文、地质等原因确需变更设计,不增加政府投资或增加政府投资不超过概算1%的,由原设计单位编制变更设计说明,报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审核确定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需要增加政府投资超过概算1%的,由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意见,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征求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后,办理调整手续。未经批准,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五章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

第三十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后,应当在3个月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组织验收。

第三十一条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竣工决算和决算审计,并将竣工决算资料报市财政部门。

第三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项目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未经竣工决算审计的,不得批准财务决算。审计机关或审计中介机构对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作出的审计决定,应当抄送市财政部门,并作为项目竣工后财务结算和国有资产移交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决算批准前,建设资金支付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90%。

第三十四条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并办理资产、档案移交手续。

第三十五条政府投资项目交付试用期满后,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进行项目后评价,评价结论报市政府。

第六章责任追究

第三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等投诉举报方式,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诉、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第三十七条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未按相关规定审批或办理时间超过本办法规定时间的;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未依法履行职责或未按本部门承诺规定办理的,依法追究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三十八条项目法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府投资综合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整改,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未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调整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的;

(三)未依法组织招标的;

(四)转移、侵占或者挪用建设资金的;

(五)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交付使用的;

(六)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九条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其他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按职责分工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相关工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咨询、审计、工程造价等中介机构在咨询评估、财务审计、造价审核等方面弄虚作假,或者评估、审计、审核等结论严重失实的;

(二)设计单位不按固定资产管理程序和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情节严重的;

(三)施工单位不按批准的施工图和有关建设规定组织施工,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转包或违法分包建设工程的;

(四)监理单位不按国家有关规定履行职责,情节严重的;

(五)招标机构违背国家有关招标规定的;

(六)建设管理机构违背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的。

第四十条政府投资项目发生重大责任和质量事故的,依法追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在项目审批、执行建设程序和工程建设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国家机关及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索贿受贿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国务院、省政府及其部门对使用中央和省财政补助资金的政府投资项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各县(市)、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文4

一、主要业务指标计划完成情况

(一)负债业务

截至12月30日,全行各项存款余额161131万元,比年初增加39793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248.7%。其中,单位存款余额33989万元,较年初增长614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个人存款余额127141万元,较年初增加3364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05.9%。

(二)资产业务

截至12月31日,全行法人客户人民币贷款余额14067万元,净增流动资金贷款4180万元,办理借新还旧9537万元,累计发放信用证贷款120.02万美元,累计办理全额质押承兑2289万元。

全行非住房个人贷款余额792万元, 较年初增加210万元,其中:个人生产经营贷款余额314万元,累放344万元;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余额50万元,累放25万元;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余额96万元,累放38万元;个人质押贷款余额121万元,累放 855万元;农户小额贷款累放86笔234万元,余额78笔211万元。

全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061万元,累计发放620.5万元,清收不良贷款81.8万元。

(三)中间业务

截至11月末,全行实现银行卡业务收入382.4万元 ,完成年度计划的78% ;新增贷记卡发卡3308张,完成年度计划的119%,其中惠农卡2604张,完成年度计划的104.2%,激活率84.5%;办理转账电话173部,完成年度计划的108.1%;个人网银和企业网银客户新增3739户、8户,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304%和44.4%;新增电话银行客户318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6%;新增银联特约商户23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35.3%;开放式基金新开户293户,实现基金销售收入30.4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24.4%和15.2%。

截至11月末,实现新单保额2649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25%,保险费收入79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100%;实现国际结算量1063万美元,国际结算业务收入9.1万元,结售汇业务量968万美元,结售汇收入11万元,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42.5%、91%、56.9%和44%;实现常年财务顾问收入13.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90%。三方存管新增开户368户,完成年度计划的55.8%。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大业务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力。元月份,订制了3万张“福”字、4000份四联、5000份年画和1300个布兜,在春节前后组织客户经理和各营业网点外勤人员,采取上门走访、送“福”进家、座谈调研、短信拜年等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并在各营业网点悬挂了“金钥匙春天行动  带给您财富春天”宣传横幅,利用电视媒体自春节至元宵节广做字幕广告和拜年广告,多种形式提升了我行社会影响力。

(二)细化营销措施,夯实负债基础

1、加强春天行动的组织领导。制定了《“伴你成长  金钥匙春天行动”综合营销实施方案》,对活动计划进行了分解落实,匹配了5万元绩效工资和10万元费用,细化和明确了各项奖惩措施,力促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3月末,各项存款较年初增长5763万元。

2、努力扭转单位存款增长乏力局面。一是重点维护好一棉、华建、电力公司等重点法人客户和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劳动保险处、医疗保险处、土管局、国税局等机构大户,做好企业流动资金、国库资金、医保资金、住房公积金、税务代保管资金、安监局安全保证金等各类资金的归集工作,同时对县委县府机关单位及广电局、公安局、卫生局、交通局、计生局等在他行开立基本帐户的单位加大公关力度,最大限度地将资金归集到我行。二是积极开办全额质押承兑业务,增加派生单位存款。全年累计办理全额质押银行承兑汇票   2289万元,增加派生存款2289万元。三是结合县委(府)招商引资进度,及时做好分析研究,积极与招商局、经贸委等单位联系,捕捉信息,跟踪公关,年内新拓展客户16家,增加对公存款 960万元。12月30日全行对公存款余额达33989万元,较年初增加614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23%。

3、进一步细化个人存款营销措施

一是依托“迎奥运文明规范服务系列活动”和我行“文明服务优胜单位”评选活动,坚持每月组织优质文明服务检查,按月通报,严格兑现奖惩,促进了柜台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增强了门市吸储蓄能力。

二是督导营业网点建立个人优质客户台帐,建档率达到了90%以上。通过上门走访,征求客户意见,及时改进服务,积极做好维护工作。同时对他行客户上门重点营销,积极宣传推介我行网络优势和产品优势,有针对性地为客户制定服务方案。

三是建立了分层次责任营销机制。网点主任和客户经理实行责任营销,行长和中层领导实行包户营销,有效提高了负债业务营销实效。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负债业务营销进度每周统计、按旬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的网点采取电话督促、实地蹲点帮促相结合的办法,促进了业务全面开展。12月30日个人存款余额达127141万元,较年初增加33645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305.9%。

(三)稳步加快有效信贷投放步伐。今年以来,本着规范操作、加大有效信贷投入的原则,我部立足维护优质存量客户、放眼拓展增量客户,将信贷投放的重点放在aa级以上法人客户、小企业贷款、住房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个人类贷款等方面。(1)

    1、加大对优质法人客户信贷投入,支持其合理流动资金需求。在对aa级以上法人客户全年流动资金需求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建立了《企业资金需求档案》,加强了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关注,作为营销重点,全年累计为2家企业发放流动资金贷款1500万元,办理借新还旧9537万元,办理全额质押承兑2289万元。

2、加大对小企业客户群体支持力度。对全县符合小企业标准的50 多个客户进行了调查,摸清了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年内累计为17家企业办理小企业贷款2680万元。

3、以住房按揭贷款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先后与临朐县兴隆置业有限公司和青岛天一集团樱珠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定了《住房按揭协议》,按揭贷款金额2300万元。同时,对去年签定《住房按揭协议》3处楼盘,继续组织对剩余待售房产的营销工作。全年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620.5万元,清收不良贷款81.8万元。

4、以公务员、私营企业主等星级客户为个人资产业务营销主体,积极营销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个人生产经营贷款等产品,进一步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以资产业务的有效发展为依托,充分发挥资产业务的辐射、拉动和衍生效益,全年累计发放非住房个人贷款(含小额农户)1496万元。

5、以收入稳定、信用度高的农户为营销主体,加快小额农户贷款投放,全年累计发放小额农户贷款86组234万元。同时按照“整体推进,稳步营销,加快投放,防范风险”的原则,制订了《临朐县支行三农综合服务方案》,确定了至2012年全行服务“三农”总体目标。

6、加强贷款管理,做好不良资产剥离工作

在积极营销信贷业务的同时,严格按信贷新规则运行程序操作,严把调查关。坚持例会制度,认真学习上级行新精神,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改,进一步规范贷款操作,切实防范贷款风险。

为加快不良资产处置进度,确保股份制改革顺利进行,我部集中人员加班加点,配合有关部室在上级行规定时限内完成了剥离任务,共计剥离不良资产4899笔金额38459万元。

(四)强化中间业务产品营销

1、银行卡业务方面。一是在发挥柜面主销渠道效能的基础上,先后开展了“批发市场银行卡业务综合营销活动”、“金穗卡刷卡消费有奖活动”和“庆祝金穗卡发卡量超3亿张”主题营销宣传活动,组织了代收代付业务“以卡换折”集中营销活动,有效促进了营销进度。二是积极发挥典型推动效应,对5月末营销业绩突出的冶源办事处,支行专门召开了银行卡业务工作现场会,对其先进经验和做法进行了总结推广,助推了全行银行卡业务的发展。截至11月末,全行共发行借记卡20977张,贷记卡3308张,分别完成年度计划的140%和119%。三是省行惠农卡发行视频动员大会召开后,我部对惠农卡的发行做了具体安排部署。分层做好汇报,加强产品宣传,做好思想动员,搞好业务培训,明确业务分工,强化沟通协调,精心选择网点,稳妥搞好试点,为惠农卡的全面推广积累了经验。截至11月末共发行惠农卡  2604张,完成年度计划的104.2%,激活率84.5%。四是严控贷记卡业务风险。针对当前贷记卡发卡量迅速膨胀的实际,明确了“谁营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责权利相结合,发卡受益,协助催收责无旁贷。同时,在全年考核办法中明确规定了拖欠5期以上受理人负责协助清收,从而较好的控制了贷记卡业务风险。

 2、电子银行业务方面。坚持瞄准系统性、集团性、信贷、结算大户以及中小优质企业、个人高端客户,大力宣传推介电话银行、网上银行、转账电话等业务,督导客户经理深入专业市场和零售商业集中区强化对客户的现场营销和维护辅导,推动了电子银行业务的快速发展,至11月末全行企业网银注册客户总量48户,个人注册客户总量5116户;转账电话总量245部,实现电子银行业务收入31.4万元。

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文5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明确任务

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部门工作重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成立了局长任组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在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关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落实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由人秘股负责日常具体工作,把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任务加以督办落实。二是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年终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综合评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严格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任务。

二、切实加强单位内部计生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中央、省委《关于全面加强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新修改的《____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县委、县政府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一系列精神,深入研究本单位履行计划生育职责情况,提高全体干部自觉意识,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认真落实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和部署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与争创文明单位相结合,在文明创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中加强计生文明管理服务水平,在干部职工上下营造计生文明舆论氛围,有效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三是提供生殖健康优质服务,为育龄妇女创造方便条件。为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孕情普查和妇女病体检,对查出的妇女病进行治疗。

三、积极配合精准扶贫挂点村开展计生工作

综合管理部年度计划范文6

一、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必要性

实施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是推动全市节能工作、完成“十一五”节能目标的有效方法,也是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的具体行动。建立科学的节能评价考核管理机制,是衡量政府、企业节能管理责任是否落实的基本标准,是强化政策执行力的重要手段,也是实现“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具体抓手。制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方案,既细化了节能工作目标,又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增强各级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节能工作的责任心和调动其工作积极性,促进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对象

(一)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市政府确定的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企业。

三、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对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的评价考核指标分为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和节能措施指标(50分)。具体节能目标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见附表1。

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为否决性指标,以市政府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即为未完成目标考核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指标的完成率或有关工作完成情况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在上年度本地区万元GDP能耗及其降低率数据,经市统计局审定后一个月内,向市政府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政府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节能办公室)。市政府委托节能办公室组建评价考核工作组,每年对各区县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根据工作组的评价和调查报告,节能办公室于每年9月底前完成上年度各区县的综合评价考核报告,报经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以市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能耗指标作为定量评价考核的主要依据。评价考核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目标值)、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目标值)。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区县,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市政府责令其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各区县、市新区管委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结果,由市节能办公室报经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考评办,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作为各区县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超额完成节能考核目标的区县,市政府予以5万元的奖励,对完成考核目标的,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的区县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对未完成的予以通报批评,领导干部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等,并暂停核准、批准和上报除鼓励类外的新建高耗能项目。

四、对市级有关部门的评价考核办法

市级有关部门节能工作的责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市和年耗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工作;市经委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的节能工作;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建筑节能工作;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节能工作;市商务局负责商贸系统的节能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负责旅游行业节能工作;市教育局、市卫生局负责教育、卫生系统节能工作;市农业局、市水务局负责农村节能工作;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市级机关节能工作;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环保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按职责协同做好相关工作。对上述部门的节能考核,依照*市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试行办法》的规定进行考核。

五、对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办法

(一)评价考核内容。

评价考核指标分两类:节能目标完成指标(50分),节能措施指标(50分)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总体计分方法见附表2。

节能量为否决性指标,以重点用能单位根据市政府下达的“十一五”期间节能总量制定的年度目标为准,未完成该指标,考核结果即为未完成等次。节能措施指标为定性评价指标,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和指标的完成计分。

(二)评价考核时间和程序。

重点用能单位的评价考核由市节能办公室负责实施。重点用能企业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经委和各区县节能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上年度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的自查报告,同时抄送市节能办公室。其中,列入国家和省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市节能办公室组织以社会专家为主的评估调查组,对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抽查和调研评估。市节能办公室根据评估调查组的报告,于每年6月份完成对重点用能企业的综合评价报告,报市政府审核后,向全市进行公告。

(三)评价考核等次。

评价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超额完成(95分以上且否决性指标超过年度计划节能量)、完成(75—9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基本完成(60—74分且否决性指标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未完成(60分以下或否决性指标未达到年度计划节能量)。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做出原因解释并提交改进方案,由区县政府或市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进。

(四)奖惩办法。

市政府对评价考核结果为超额完成的单位予以奖励,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第四名以后各奖励5千元;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同时加大对超额完成和完成单位的节能项目的投资支持力度。评价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一律不得参加年度评奖、授予荣誉称号。新建高耗能投资项目和新增工业用地将从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