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的基本范畴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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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的基本范畴

哲学的基本范畴范文1

摘要体验哲学是一个全新的哲学理论,其主要观点可概括为3条基本原则:心智的体验性、认知的无意识性、思维的隐喻性。体验哲学是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对传统哲学观的颠覆,它对一系列语言哲学问题做出了极具说服力的阐释。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 体验哲学 结构主义语言学 转换生成语言学

中图分类号:H0-05 文献标识码:A

认知语言学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和欧洲兴起的新的语言学科,是认知科学和语言学结合的产物。作为一种全新的语言研究范式,认知语言学对传统语言学理论提出了新的、富有挑战性的观点。哲学是语言学的基石和摇篮,任何语言学流派都有其哲学渊源。认知语言学的认知取向、解释取向、语义取向和共性取向,使它具有不同于传统语言学的强大魅力,这些都首先源于其在哲学观上的突破。那么,作为当今语言学界的领军学科,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什么?它对传统语言研究中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哪些创新性的观点?认知语言学的语言观与西方主流语言学学派的语言观有何差异?本文拟就这些问题做一尝试性探讨。

一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体验哲学

在西方哲学研究中,一直贯穿着感性与理性、经验主义与唯理主义的争论,这些对立的观点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在语言研究中,也反映在语言研究两种对立的研究方法上:一种是通过可观察到的语言用法,从外部对语言进行研究;另一种是把语言看作人的天赋才能的一部分,看作人类理性的表现,从人类心智内部研究语言。

认知语言学是以身体经验为基础来研究人类的心智和认知,既具有经验主义的成分,又具有理性主义的成分。1999年,美国语言哲学家Lakoff和Johnson出版了《体验哲学――基于身体的心智及对西方思想的挑战》一书,批判了在西方流行了多年的经验主义和唯理主义的传统哲学观,如客观主义、形式主义、二元论、天赋论等,创立了一个全新的哲学理论――体验哲学,并明确声明体验哲学是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体验哲学主要包括3条基本原则:心智的体验性、认知的无意识性、思维的隐喻性。

1 心智的体验性

心智的体验性认为,我们的范畴、概念、推理和心智,并不是外部现实客观的、镜像的反映,而是由我们的身体经验所形成的。我们大部分推理的最基本形式,依赖于空间关系概念,人的身体、大脑与环境的互动,提供了日常推理的认知基础。我们可以想象,我们的祖先从认识空间和自己开始认识世界,因此空间概念和身体部位是我们形成若干抽象概念的两个主要基础,它们成为人类原始思维的出发点,也是人类最重要的隐喻源。人们在经验和行为中形成了概念和范畴,语义与此同时形成。这就形成了认知语言学的一个基本观点:在语言和现实之间存在认知和概念这一中间层次,如果不依靠认知结构和范畴知识,就无法接近现实。因此,反映在语言中的现实结构,是人类心智的产物,而人类心智又是身体经验的产物。

2 认知的无意识性

认知的无意识性,是指对我们心智中的所思所想没有直觉的知觉。大脑中的大多数思维活动无法直接知道,试图通过哲学思辨达及人类思维与理解的深处只是一种幻想,有意识的思维只是思维冰山之巅而已。绝大多数的思维是在表层意识之下进行的,人类所有的知识和信念都主要存在于认知无意识的概念系统架构之中,人类的范畴根据原型进行概念化和推理,但不为我们所意识。这种无意识性决定了全部知觉的思维结构。传统英美分析哲学认为,所有思维都是有意识的,通过先于经验的反思就能完全知晓。体验哲学认为这办不到。

3 思维的隐喻性

亚里士多德认为隐喻不是概念性的,而仅仅是词语的非常规性用法。传统的分析哲学也认为概念都是非隐喻性的,可通过弗雷格的系统意义(sense)来确立,或通过抽象符号与独立于心智的世界之间纯粹的、客观的关系来确定,而思维的隐喻观对这一传统哲学观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批判。Lakoff和Johnson认为,隐喻的基本作用是从始源域将推理类型影射到目的域,大部分抽象概念是隐喻性的。隐喻在我们的日常生活、语言、思维以及哲学中无处不在,不用隐喻来思考经验和推理是很难想象的。隐喻是人类所有思维的特征,普遍存在于全世界的文化和语言之中。隐喻推理使得大部分抽象思维成为可能,哲学也是基于隐喻的。“没有隐喻,哲学家就不可能进行深奥的推理;或者说,没有隐喻就没有哲学。

二 基于体验哲学的认知语言观

认知语言学在对大量语言现象,特别是对隐喻语言进行系统研究的基础上,对一些传统的语言问题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和再认识,提出了新的见解。

1 语言与客观世界的关系

传统的观点认为,语言符号与客观世界之间是由大脑中的概念相连接,而概念的作用只是一种连接纽带,语言符号与客观世界有对应的关系。认知语言观承认客观世界的现实性及对语言形成的本源作用,但更强调人的认知的参与作用,认为语言不能直接反映客观世界,而是有人对客观世界的认知介于其间。

2 语言的任意性与象似性

关于语言中形式与意义之间是否存在理据性,争论已久。自索绪尔于1916年发表《普通语言学教程》以来,“任意性”被看作是语言的特性之一。后来的结构主义和乔姆斯基的理论将任意性观念推到了极致,认为不仅单个符号所指和能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其排列组合构成的语言结构与意义之间的关系也是任意的。认知语言学对语言的任意性提出了质疑,认为语言的共性说明语言不可能完全是任意创造的,而是受认知环境(包括人的生理环境、认知能力等)和社会环境的制约。尽管语言符号在基本范畴等级上(在不可分析为更小单位的词素上)有一定的任意性,或者有些已经丧失了理据,但是在词、短语或句子层次上,是有动因、有理据的。但其动因和理据不在于语言形式直接反映外部世界的事物,而在于反映人对世界的认知方式,语言形式相对于人的认知结构来说不是任意的。符号与其所表达的意义之间普遍存在着象似性(iconicity)现象。在认知语言学家看来,体现语言结构与人的经验结构照应关系的象似性,要大于语言的任意性。

3 范畴与概念

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传统范畴理论认为,范畴是由客观事物的基本特征决定的,特征是二元的,范畴之间有明确的边界,同一范畴内的成员地位相等。按照传统范畴理论,范畴化是纯粹客观的过程,与范畴化的主体无关。体验哲学认为,范畴、概念主要是人类基于体验之上,经过主客体之间的互动形成的。Lakoff曾说“了解我们是如何划分范畴的是理解我们如何思维和行动的核心问题,自然也是理解什么使我们成为人的核心问题”。在范畴化的基础上人类才具有了形成概念的能力,才有了语言符号的意义。范畴的建立使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断深入,并使人们的知识和经验不断趋于条理化、系统化。范畴的划分是经过认知处理的结果,按照认知语言学的观点。范畴是围绕一个原型(prototype)构成的,原型作为范畴核心的图式化的心理表征,是人们对世界进行范畴化的认知参照点。

三 认知语言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及转换生成语言学的关系

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心理学基础是行为主义,哲学基础是流行于当时知识界的英美分析哲学(主要是唯物主义经验论和逻辑实证主义)。以乔姆斯基为首的转换生成语言学的心理学基础是心智主义,哲学基础是基于笛卡儿哲学(主要是二元论、天赋论)和形式主义哲学之上的混合哲学。在《体验哲学》一书中,Lakoff 和Johnson是把二者都归结为客观主义认知观而加以批判的。确实,跟体验哲学注重“体验”、注重“主、客体的结合”比较起来,英美分析哲学和笛卡儿哲学都割裂了感知和理性的联系,都把主体和客体相分离。这种哲学观上的对立,反映在语言学理论和方法上,主要有以下一些表现:

1 与客观主义“主、客体相分离”的哲学观相对应,在对语言的根本看法上,结构主义语言学与转换生成语言学都持有如下基本观点:(1)语言是一个具有完全自主性的自足系统,可以作为一种算法系统来描述,并且其描述不必考虑更为广泛的认知问题;(2)语法尤其是句法不同于词汇和语义,它是独立的语言结构,可以作为自治的体系来描述。语法结构独立性的理由是:语法范畴以形式特征为基础,而不是以语义特征为基础。说话人只要以语法结构为基础就可以对是否合乎规范做出判断,不必考虑语义;(3)如果语义属于语言分析的范围,也只能是用以真值条件为基础的形式逻辑来描述。其理由是:语义学和语用学(语言知识和语言外的知识)可以做出原则上的区别,语义结构完全是组合式的,隐喻和语义引申之类的现象不属于语言描写的范围。

2 与体验哲学“主、客体相结合”的哲学观相对应,在对语言的根本看法上,认知语言学持有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言学相对的观点。主要表现在:(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故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其描写必须参照认知过程;(2)语言结构与人类的概念知识、身体经验以及话语的功能有关,并以它们为理据;(3)句法不是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而是与语义、词汇密不可分,即词汇、形态和句法形成一个符号单位的连续统;(4)语义不只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与人的主观认识息息相关。用以真值条件为基础的形式语义学来分析词语的意义是不充分的,其原因有二:一是语义结构的描写与无限的知识系统有关;二是语义结构不但反映了所观察到的情景内容,而且也反映了这个内容是怎样建构和解释的。

可见,不同的哲学基础决定了不同语言学派对语言一些根本问题的看法。正是在“主、客体相结合”的体验哲学观的指导下,认知语言学才通过深刻的反思和再认识,对一些传统的语言问题提出了新的见解。

当然,认知语言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转换生成语言学,虽然在对语言的根本看法上存在较大分歧,但它们也不是毫无共同之处。其实,结构主义语言学和认知语言学都是重“感性”、重“经验”的,在语言的研究思路上,二者表现出一定的共同倾向,即它们都着眼于通过可观察到的语言用法从外部对语言进行研究。至于认知语言学与转换生成语言学,由于它们都坚持心智主义,反对“物理主义――行为主义”的语言观,在语言研究上就表现出更多的共性。

四 结语

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是体验哲学。体验哲学是在批判客观主义和唯理论的基础上形成的,它既承认客观世界对认知的第一性作用,也重视人的主观认知机制在范畴化、概念化过程中所发挥的积极功能,认为范畴、概念、推理等心智活动不能独立于客观世界,但也绝对不是对客观世界的简单镜像反映。体验哲学对语言、思维、现实三者之间的关系提出了新的见解,对范畴、概念、任意性等一系列与语言哲学有关的问题也做出了更有说服力的解释。

注:本文系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社会科学科研基金资助项目“‘成分’概念在语义研究中的应用”(2008B07)的阶段性成果。

参考文献:

[1] 王寅:《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体验哲学》,《外语教学与研究》,2002年第2期。

[2] 刘正光:《认知语言学的哲学观――认知无意识、体验心智与隐喻思维》,《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 3期。

[3] Lakoff,G.& M.Johnson.Philosophy in the Flesh: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M].New York:Basic Books,1999:543.

[4] 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5] Lakoff,G.Women,Fire,and Dangerous Things:What Categories Reveal about the Mind[M].Chicago and London: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87:6.

哲学的基本范畴范文2

    关键词:认知语言学;认知科学;语义;语法

    现代语言学的研究表明,认知与语言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语言的认知研究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却是20世纪70年代末兴起的,80年代中期以后其研究范围扩展到了语言学中的许多领域,包括句法学、语义学、音系学、篇章分析等。1989年在德国召开的第一次国际认知语言学会议以及l990年创刊的《认知语言学》杂志,标志着认知语言学的学科地位得以确立。此后,认知语言学的发展非常迅猛,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从认知的角度来研究语言。

    一、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

    (一)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发展的产物

    认知语言学是认知科学的一部分,而认知科学是一门综合科学,由心理学、语言学、人类学、哲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组成的交叉学科,从多角度来探索思维的奥秘。人类思维的结晶是语言,语言是人类表达观念和思想的方式之一,是认知系统的一部分,是人类体验、文化、社会、风俗、环境等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认知语言学一方面运用认知科学的理论和方法来探讨语言现象,另一方面又通过语言现象来揭示人的认知能力,把语言认知作为人的整体认知过程的一部分来把握。

    (二)认知语言学研究中的范畴理论

    “范畴化”(categorization)可以说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一种认知活动,是指人类在演化的过程中对外界事物进行分类或归类,使无序的世界变成有序的、分等级的范畴体系。这个过程(即范畴化的过程)就是认知,或者说是认知的第一个环节。范畴化使人类从千差万别万事万物中看到相似性,并据此将可分辨差异的事物处理为相同的类别,从而形成概念。在此基础上人类才能完成更复杂的认知活动,包括判断和推理。认知的发生和发展是一个形成概念和范畴的过程,它是一种以主客互动为出发点对外界事物进行类属划分的心智过程[1]。正如Lakoff所言:“没有范畴化的能力,我们根本不可能在外界或社会生活以及精神生活中发挥作用。”[2]

    范畴化的现象很早便引起哲学家的注意,亚里士多德在《范畴篇》中系统论述了自己对范畴的观点,经典范畴观便是在此基础上形成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和人类学研究对传统的经典范畴观提出了大量的反证。维特根斯坦在《哲学研究》中提出了“家族相似”[3]的概念。维氏认为, 无法用一种共同的属性来描述一个范畴中的全体成员,只是在成员与成员之间存在部分的相似性,并以这种相似性的交织联结成范畴的整体;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开放的;范畴内的各个成员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维氏的“家族相似说”否认范畴的各个成员之间存在任何共同的本质, 向经典范畴观发起了强有力的挑战。20世纪70年代起,“家族相似说”被引入语义范畴研究。触发了哲学界、心理学界、语言学界对范畴化问题的重新审核。语言学家Labov和Rosch先后发表了他们对自然范畴的试验研究结果,把具有“家族相似”的这些自然范畴称为“原型范畴”[4-6]。一事物是否属于该范畴, 不是看它是否具备该范畴成员所有的共同特性, 而是看它与其原型之间是否具有足够的“家族相似性”。范畴化研究的巨大发展成为认知语言学得以产生和发展的重要基础。

    (三)认知语言学的哲学基础

    Lakoff和Johnson按照哲学的承诺和信念把认知科学划分为两大派: 第一代认知科学和第二代认知科学。第一代认知科学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客观主义的认知观代表了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可概括为“所有的理性思维牵涉抽象符号的操作,这些符号只有通过与外界事物的规约才能获得意义”[7]。思维仅是对抽象符号的机械运作,不受人体感知系统和运动系统的制约。人类的心智就是自然的一面镜子,是外部世界的内部表征, 对自然作出客观的、镜像的反映。乔姆斯基的生成语言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在语言学领域的典型理论形态。

    第二代认知科学出现于20世纪70年代, 信奉的是所谓非客观主义的哲学,以体验哲学为基础。第二代认知科学坚决反对第一代认知科学的基本观点,认为客观主义认知观忽视了人类认知最重要的一个特征,即人的生理基础在形成概念和语言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体验主义认知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8-9]:思维是不能脱离形体的。概念、范畴、心智来自身体经验,那些不是来源于经验的概念是运用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的结果。认知语言学的基本观点与第二代认知科学一致。认知语言学家认为,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其描写必须参照认知过程。语法、句法都不是独立的,而是与语义、词汇密不可分。语义不只是外部世界的客观反映,还与人的主观认识息息相关,是通过身体和想象力获得的,而这种想象力也是不能脱离形体的,因为隐喻、转喻和心理意象都是以经验为基础的,这与客观主义语义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验哲学是第一代认知科学与第二代认知科学的分水岭, 两者的划分具有深远意义, 能使我们更清楚地理解认知科学理论, 不至于将其间的不同流派混为一谈。”[10]

    二、认知语言学的主要流派

    认知语言学不是一种单一的语言理论,而是代表一种研究范式,是多种认知语言理论的统称,其特点是把人们的日常经验看成是语言使用的基础,着重阐释语言和一般认知能力之间密不可分的联系。这些语言理论虽不相同,但对语言所持的基本假设都大同小异,都不同程度地认可上一节提到的基本观点,只是在讨论和关注的具体语言现象上有所差别。认知语言学主要理论方法有:Fillmore的框架语义学 (Frame Semantics),Langacker的认知语法(Cognitive Grammar),Lakoff等人的认知语义学(Cognitive Semantics)。

    (一)框架语义学

    框架语义学是认知语言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词义及句法结构意义的一种方法。Fillmore指出:“框架语义学提供观察词语的一种特别方式,同时也努力描写一种语言新词的产生和已有词语里新意义的增加,或将一段文章中各部分的意义组合到一起,从而形成整篇文章的意义所需要遵循的原则”[11]。在框架语义学中,词义是用框架来描写的,框架是一种概念系统或认知结构,要理解词语的意义,就必须先具备概念结构即语义框架的知识。“一个“框架”作为在对语言意义的描写中起作用的一个概念, 是跟一些激活性语境相一致的一个结构化的范畴系统”[11]。以Fillmore着名的“商业交易”框架为例。这一框架涉及的概念包括: 拥有、给予、交易、钱。这样一个场景图式中的元素包括:钱、商品、买方、卖方。其他元素还包括:价格、时间、找钱等。根据这些概念, 我们就可以对一系列词语的意义、用法及语法结构进行对比描写。例如,英语中的buy, sell, spend, cost, charge, price等等。如果我们把商业交易框架与其他框架进一步结合起来, 那么我们就可以进一步描述和解释像tip, bribe, fee, honorarium, taxes, tuition这样的词语。由此可见, 框架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认知结构。语言框架为词义的存在和使用提供了背景和动因。要理解词义必须将其放置于人们的经验与社会文化的习俗框架中,理解人们的经验与社会习俗。

    (二)认知语法

    认知语法是Langacker的语言学理论及其研究方法,最初称为“空间语法”(Space Grammar)。该理论为语法研究提供了一个迄今为止最全面详尽的认知语言学的理论和描述框架。认知语法对语法和语言意义的本质提出了新的理论[12]:

    1.语言能力是人的一般认知能力的一部分,因此语言不是一个自足的系统,对语言的描写必须参照人的一般认知规律;

    2.语法结构(或句法)并不构成一个自足的形式表征层次,它在本质上是象征性的,是语义结构的规约象征化(conventional symbolization);

    3.句法不是语言的一个自足的组成部分, 句法(和词法)在本质上和词汇一样是一个约定俗成的象征系统,句法分析不能脱离语义;

    4.基本真值的形式逻辑用来描写语义是不够的,语义不仅仅是客观的真值条件,还跟人的主观认识密切相关。显然,这些基本假设跟乔姆斯基生成语法的基本假设是针锋相对的。

    认知语法认为语言中只有三类单位:语音单位,语义单位,象征单位。语音单位和语义单位是构成象征单位的两极,两极之间的联系是象征联系。例如,英语单词cat 作为一个象征单位就是[[CAT]/[cat]],其中大写字母代表语义极,小写字母代表语音极。象征单位是一种音义结合体,一定形式代表一定的意义,而且这种代表是约定俗成的。各种语法范畴和语法结构式都是象征单位,只有具体和抽象程度上的差别。语法研究不可能脱离语义。因此认知语法打破了词汇和词法、句法的界线,认为词汇、词法和句法构成一个连续体(continuum),可借用象征关系对这一连续体作穷尽性描述。也就是说象征关系高度概括性使得认知语法能对语言不同层次作出统一性解释。    (三)认知语义学

哲学的基本范畴范文3

本文主要从四个方面论述了话语体系建设。一是话题。研究的问题应当是真问题,不是假问题;不能仅仅重复西方学界的问题,轻视和无视自己的问题。应当主动设置议题,加强话语的主动权和主导性。二是话语内容。要改变研究中“肌无力”的状况,必须提高话语内容的解释力和影响力。在话语内容的研究中,应当防止从“哲学话语”走向“话语哲学”。三是话语表达方式。要增强理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必须把理说深说透。四是话语中的“术语”。理论话语体系的创新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范畴的创新,即“术语的革命”。术语革命大致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形成新的概念、范畴,二是改造原有的概念、范畴。无论是提出新概念还是改造旧概念,都是理论探索的结晶,而不是“概念游戏”的结果。

[关键词]

话语体系;肌无力;术语革命;概念游戏

推进哲学创新,发挥其思想引领作用,需要多方面的协同努力,加强话语体系建设则是其中一条重要途径。虽然话语体系建设不等于话语翻新,但话语体系的作用绝对不可小觑,尤其在互联网和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更是如此。话语是思想的一面镜子,可以反映特定时期社会思想、社会思潮的发展状况;话语也是思想发展的一种记录仪,可以记录不同时期社会思想发展的轨迹。透过话语体系,可以看到不同时期哲学的实际内容和理论形象,可以看到它在不同时期的思想影响;自然,透过话语体系,也可以看到哲学的创新程度。话语之所以会有如此重要的影响,就在于它对研究以及宣传具有重要的引导作用。在一定时期内,学界“说什么”、“怎么说”,直接引导着研究的方向和具体进路,同时营造了一种学术氛围,起着“在场者”的作用。一旦形成某种话语格局,也就形成某种思维方式,进而形成某种“研究范式”。研究范式对于研究来说举足轻重,它基本设定了研究的舞台与界限,要想调整乃至突破这样的“范式”,往往需要调整和改变话语体系。不仅如此,一定时期的理论话语又总是带有某种评判功能,特别是主流话语更为明显;与这种评判功能相伴随的是话语权。哪种话语能占主流,哪种话语就可充分行使这样的功能,就可获得充分的“话语权”。具有话语权的哲学,无疑是主导哲学走向并能发挥实际社会影响的哲学。就此而言,掌握哲学的主导权,就必须掌握哲学的话语权。诚如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所说,发挥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作用,要注意加强话语体系建设。话语不简单地等同于言语。“语言是思想的直接现实。”(《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5页)话语的背后是思想,是“道”。话语的变化说到底是思想、理论的变化,话语体系的建设说到底是思想理论体系的建设。语言或话语虽然本身没有独立性,反映的是思想,但它又直接影响着思想的发展与传播,以致影响到一种思想存在的合法性问题。因此,对于一种哲学来说,话语既是其理论活动的结果,又是自身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如何加强这样的建设?重要的是应对话语体系中这样一些方面给以高度关注:

1.话题

话题可以吸引理论研究的注意力,引起人们对某些问题的关注;可以打开理论视野,拓展理论空间;可以通过研究重点的引导,发展和深化原有的理论。在其研究过程中,话题的变化往往会对原有的研究格局形成重大冲击,以致引起研究方式和研究结果的重大变化。创新就是从问题开始的。理论创新的过程,从一定意义上说,就是发现问题、筛选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我们的研究应当直面现实,恰当地提出和提炼问题。具体来说,就是研究的问题应当是真问题,不是假问题;不能仅仅重复西方学界的问题,轻视和无视自己的问题;更不能仅仅用西方理论框架来分析和解释问题。跟着别人的话题跑,有可能转移我们的视线,影响我们的独立思考,也有可能遮蔽问题尤其是中国问题的真实性质,造成问题的误疹误断。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从别人的问题出发,极有可能是从别人的理论假设出发,这无疑会妨碍我们自己的研究。这不是要回避和轻视别人提出的问题,而是旨在强调面对五花八门的问题应当有所筛选、有所甄别,切忌鹦鹉学舌,忘却自我。因此,研究中一定要找准我们的议题,谈论中一定要找准我们的话题,充分发挥好话题对话语的引导作用。在全球化条件下,尤其应当主动设置议题,加强话语的主动性和主导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哲学能不能发展、创新,关键在于能否对新时期我国社会发展各种重大问题作出新的、富有创造性的分析和回答。现在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发展的关键期和改革的攻坚期,各种矛盾、问题日益暴露并日趋复杂,这既考验着我们的治理能力,也考验着我们的哲学智慧。哲学无疑应对这些问题作出积极的回应。许多问题可能构成理论上的严峻挑战,然而这也恰好是理论创新的大好时机。当年马克思就曾对逃避现实、回避问题的德国哲学给以辛辣的讽刺,认为它是“喜欢幽静孤寂、闭关自守并醉心于淡漠的自我直观”,“它那玄妙的自我深化在门外汉看来正像脱离现实的活动一样稀奇古怪;它被当做一个魔术师,若有其事地念着咒语,因为谁也不懂得他在念些什么”。(《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20页)这样的研究状况确实应当注意防范和避免。

2.话语内容

在一些重要社会现象和重大问题上能够提出新的理念、观点和办法,这是哲学发展创新的内在要求和重要标志。言而无物的“新潮”追逐,表面上看很“新”,实际上并不能称之为“新”。诚如所说:“如果不能及时研究、提出、运用新思想、新理念、新办法,理论就会苍白无力,哲学社会科学就会‘肌无力’。”()要改变这种“苍白无力”和“肌无力”的状况,理论话语确实需要改变,这就是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话、实话不是轻易能够讲出的,而是通过深入研究、思考形成的。为此,要不断提高学术命题、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的能力和水平,提高研究的学术水准,一方面要对原有的理论结合新的发展实践,作出新的阐释,以丰富、深化和发展原有的理论,使其更富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明显的当代价值;另一方面要对实践创新的新成果加以概括和总结,形成理论创新的成果,同时对现实生活中一些重大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加以探索,作出新的思考和回答。最为根本的的还是要聚焦于中国的发展现实,即对中国道路、中国经验、中国问题给以高度关注。如对中国道路,不能仅仅强调中国特色、中国元素,同时还要从历史发展普遍规律、人类文明发展进程的高度来讲清中国道路产生和发展的必然性以及中国道路的世界意义,这不仅有助于深刻认识中国道路,而且有助于从理论上深化对规律与道路关系问题的认识。又如对中国经验,不能仅仅停留于经验的描述,应当从“描述”进到提炼、概括,从“经验”上升到“理论”。这种上升过程,既可以深化对经验的认识和理解,又可以丰富和发展原有的社会历史理论,像中国经验中许多发展理念经过提炼完全可以进入到的社会历史理论之中。总的说来,通过这样的研究和讲述,其效果是双重的:既能够对中国的发展作出深刻的解析和阐释,增强我们的理论自信,又能充分展示哲学的理论魅力和话语魅力。在话语内容的研究中,应当注意防止的一种倾向是:从哲学话语走向话语哲学。在近年来的研究中,学界开始重新发现了马克思文本中的许多话语,从国外的著述中引来了不少新的话语,一些学者也创造出了一些新的话语,话语景观可谓“蔚为大观”。应当说,这些话语的提出,对于扩展理论视野、推动理论研究走向世界前沿是非常重要而有益的,但如果仅仅停留于话语本身,而不能对其作出实质性的理解,不能在理论上给以实质性的推进,那就很容易陷入“话语哲学”。要防止从哲学话语蜕变为话语哲学,应当把这些话语所提出的问题从深层次上说清楚,这就需要深入的研究,特别是唯物史观的出场。如关于正义问题的研究,如果仅仅在抽象的哲学话语上来讨论,很难加以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只有用唯物史观以及政治经济学批判的方法才能给以深刻的诠释和解答;要不然,又会遭到马克思当年在《莱茵报》时期对物质利益发表意见的难题。这也充分说明,重视话语内容的研究是必须的。

3.话语表达方式

如果说话语内容指的是“讲什么”,那么,话语表达方式则指的是“怎么讲”。话语表达方式并不是一个纯粹语言形式问题,而实际关涉到话语内容的阐释和理解。探寻合理的话语表达方式,同样是实现哲学创新的重要环节。要增强理论的影响力和感染力,必须把理说深说透。“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页)尤其是对一些新的理论观点、理论主张的阐释和对一些新事物、新现象的解释,一定要论证严密,“持之有故,言之有理”,切忌大话、空话、套话,或者只用现有的基本原理作为“公式”一套了事。我们的许多理论著述,往往是千人一面,“平面化”的色彩比较明显,理论的穿透力和影响力不强。要摆脱这样的境地,理论研究一定要论证到位、话语表达到位,真正做到说理又讲理、入情入理。哲学的创新必须坚守这样的原则和话语表达方式,在论证和表达上下功夫,确实从道理上能够说服人、打动人,让人心服口服。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增强哲学的反思批判功能,在一些重要问题、重要理论观点的说明上,注意前提性的考察、逻辑性的考察、方法论的考察,使其理论具有强大的解释力和理论穿透力。同时在理论的论证和阐述上,要让事实说话、让现实出场,真正让理论切入生活、反映生活,使理论鲜活。鲜活的理论无疑是富有生机活力的理论、具有创新性的理论。要推进哲学的研究和创新,一个重要的任务是讲好“中国故事”。把“中国故事”讲好,既能使中国走向世界,让世界了解中国,又能使哲学走向生活、体现创新。历经30多年的发展,“中国故事”不乏好的题材,关键是如何讲好。要从中国的发展实践和发展经验入手,讲清中国的发展理念,阐明中国的智慧和中国的价值观。讲清这些问题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理论自我提升、自我创造的过程。在这方面,最怕的问题是“有理说不出”,理论上陷于被动。这就强烈呼唤我们的哲学研究应当担负起这一历史重任,有责任向世人、向世界讲清我们的理念和观点。这也恰好是哲学发展和创新的契机与平台。解读中国发展,讲述“中国故事”,同样有一个语言和话语的使用问题。应当肯定,面对今天的全球化,要讲好“中国故事”,必须努力做到“中国立场,国际表达”。但是,“国际表达”并不是要用西方的话语来解释中国,并不是要把中国的发展纳入到西方的话语体系之中。比如,本来是中国自己的创造,非要说成是西方理论运用的结果;本来是中国探索的成功经验,非要说成是西方理论正确性的注解。这是理论自卑的表现。这样的话语依赖路径必须打破,非此就没有理论的正常发展,更无理论上的创新。诚如所说:“如果不加分析把国外学术思想和学术方法奉为圭臬,一切以此为准绳,那就没有独创性可言了。如果用国外的方法得出与国外同样的结论,那也就没有独创性可言了。”()用中国的语言、思维和方法来表述我们的理论观点,这是中国哲学创新的客观要求。

4.话语中的“术语”

恩格斯指出,一门科学提出的每一种新见解都包含着这门科学的术语的革命。哲学创新也不例外。按照列宁的理解,范畴(即术语)是区分认识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人类认识之网上的纽结。范畴作为人类认识发展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实践和认识的发展而发展并不断得以精确、完善的;范畴同时又是理论发展的阶梯,每一新范畴的出现,都意味着理论认识上的一种进步。理论话语体系的创新以及哲学的创新,很大程度上有赖于范畴的创新,即“术语的革命”。术语革命大致有两种基本方式:一是形成新的概念、范畴。这就是在原有的话语体系和理论体系中增添新概念,或者用某些新概念来替代原来的旧概念。新概念的形成,标志着某种新认识、新观点的产生或出现。一个具有创新性的理论体系,总是有一些新概念作为核心要素和理论支撑,其他概念都是围绕这些概念展开并为其服务的。因此,建构中国的话语体系和理论体系,“要善于提炼标识性概念,打造易于为国际社会所理解和接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表述,引导国际学术界展开研究和讨论”。(同上)二是改造原有的概念、范畴。这就是给旧概念、范畴注入新内涵,使其富有新的含义。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十二对范畴,就其称谓来说,都不是新范畴,但在继承人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经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诠释,又具有了全新的内容。在人类思想史上特别是哲学史上,范畴改造的情况尤为突出、普遍,同样的范畴在不同时代、不同思想家那里有其不同的内涵,哲学的发展和创新也往往体现于此。无论是提出新概念还是改造旧概念,都是学术探索的结晶,是思想观点提炼、概括的结果。概念反映的是思想,而非仅仅是词语。任何有生命力的概念和话语都有其现实的基础,而且只有植根于现实土壤,概念和话语才有其思想力量,才能被用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对话”。因此,话语体系建设决非是词语构造,更不是“概念游戏”,不能将严肃的学术创新蜕变为文字、概念的制造和演绎。术语革命应当是具有实质内容的新概念、新范畴的提出,应能通过这些概念、范畴引领思想、理论的发展。像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理论界所提出来的一些重要概念,如“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和谐社会”“公平正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五大发展理念”等,不仅深刻地影响了不同时期的话语体系,而且导致理论上的不断创新,进而影响到中国的发展进程。当代中国哲学的发展与创新,无疑需要对这样一些基本概念及其理论内涵加以深入研究,进而将其理论成果吸纳到哲学的基本理论之中,以推动其发展和创新。

参考文献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65年,人民出版社。

哲学的基本范畴范文4

[论文摘要]马克思的实践观,最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哲学的解释原则和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否定与解构,超越了传统哲学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主客同一。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实质,以实践这一本体的中介为基础,超越了传统唯物论与唯一心论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5J。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_7J,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8j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_9J。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Ll0l。“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_l【J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哲学的基本范畴范文5

[摘要]马克思的实践观,最是一种思维方式,是哲学的解释原则和看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同时,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否定与解构,超越了传统哲学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主客同一。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革命的实质,以实践这一本体的中介为基础,超越了传统唯物论与唯一心论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

一、实践是一种思维方式

“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都是以实践为核心范畴重新理解哲学的哲学理论,但在对实践范畴的不同理解中却蕴含着值得深入研究的学理上的区别。马克思把人的存在方式理解为实践,并以此为基础来理解以往所有的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第一次提出了实践的概念,实践范畴的提出,标志着哲学天才世界观的诞生。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公开以实践作为“新唯物主义”的建构原则和全部哲学变革的出发点。他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都纳入到实践的解释框架中去理解,指出过去旧唯物主义的缺点在于:“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而唯心主义的缺点则是:“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发展了能动的方面,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_2J这段话充分表明了马克思是把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置于实践这一全新的解释原则之下,从实践的观点出发看待整个西方传统哲学,去理解传统的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并且从这一角度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与以往哲学的不同。

马克思不仅从实践观点出发去看待整个哲学史,而且还进一步把所有的理论问题都归结为实践的问题。所以,马克思认为,“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亦即自己思维的此岸性。”J紧接着,马克思又进一步指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_4J即便是观念的东西,包括整个社会的精神生活,也要从物质实践来予以说明。这样,实践范畴便成为哲学的核心范畴,不仅社会物质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而且社会精神生活在本质上也是实践的,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样,实践不仅成为马克思理解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而且也成为马克思理解所有哲学问题的思维方式。与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相比,实践观点作为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也就是哲学对待一切问题的思维逻辑。

从实践的观点出发去理解人的社会生活,并以人的实践活动的观点去批判“把理论导致神秘主义方面去的神秘东西”,这是“实践唯物论”、“实践本体论”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这三种解释模式的共同之处,但是,“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人的实践活动本身,也就是从人的实践活动的特性——诸如实践活动的客观性、历史性、能动性、目的性等出发去解释各种哲学问题。这就是说,在“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这里,实践是一个被描述的对象,是一个实体性的哲学范畴,尚未构成一种哲学意义的解释原则或思维方式。因此,“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既试图把实践作为核心范畴而贯穿于各种哲学问题之中,又无法把实践作为解释原则而重新解释全部哲学问题。与“实践唯物论”和“实践本体论”不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理解的实践和所强调的实践,是马克思所说的“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也是把实践观点作为一种思维方式来理解人、理解人与实践的关系,从而理解和看待一切哲学问题。正因为是把实践的哲学意义理解为“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所以,这里的实践既不是一种“实体”范畴,也不是客体意义上的“关系”范畴,而是一种哲学意义上的解释原则。这种解释原则,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即“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出发,去理解和解释全部哲学问题。因此,马克思的实践观点是一种崭新的思维方式,是一种哲学解释原则的创新,这才是实践观点的真实意蕴。

二、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中用以理解、把握和评价客观对象的基本依据和模式”。所以,观点仅仅属于哲学理论的个别表现,思维方式才代表哲学家思想的精神实质。理解哲学的思想实质,关键就在于理解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内涵。任何一种哲学,都主要是因它的思维方式而与其他哲学相区别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哲学的精神实质,是否贯彻实践观点这种思维方式,是判定哲学与非哲学原则界限的基本依据。就哲学传统而言,马克思继承的虽然是历史上的唯物主义思想传统,但是他的“新唯物主义”与传统的唯物主义却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个区别就在于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而不在于他具有的辩证法思想,这是因为马克思的辩证法思想也是以实践观点为理论基础的。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最根本之处就在于对人的本质进行了重新理解,把实践看作人的存在方式,从而实现了从抽象的、虚幻的人到具体的、现实的人的转换。所以,哲学的出发点就“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得到的现成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6J。作为哲学出发点的“现实的个人”与西方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有着本质的区别,传统哲学的“主体”概念是以主客二分为前提的,而在马克思的哲学中,实践成为人的存在方式,人就不再是一个抽象的主体,而成为“现实的个人”,从而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达到了主客同一。

近代西方哲学自笛卡尔以来,便形成了主体性哲学的传统。康德在批判地总结传统主体概念的基础上,正式确立了哲学的主体性原则,把主体概念改造、规定为先验主体或主体性。所以,在康德哲学那里,主体就是逻辑主体,是绝对的、先验的自我或意识,而不是一个实体性的存在者。但是,在康德哲学中,主体概念基本上仅仅是一个认识论的概念,而没有进入存在论的领域。与康德关于主体的概念不同,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的序言中明确地提出了“实体在本质上即是主体”的思想,并且进一步指出:“活的实体,只当它是建立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当它是自身转化与其自己之间的中介时,它才真正是个现实的存在,或换个说法也一样,它这个存在才真正是主体。”在黑格尔的哲学中,主体已经不再是笛卡尔的“我思”,也不是康德的“先验主体”,而是绝对的,“绝对即主体的概念”。主体已经不仅仅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自我或意识,而且也是一种存在样式,即一个在对抗过程中实现统一的自我发展过程,可见,黑格尔的主体概念已经真正地进入了存在论的领域。黑格尔坚决反对康德将现象与本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论,在绝对精神自身发展的过程中,黑格尔实现了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他却将这个历史过程视为精神自我实现的过程。所以,黑格尔的主体是一个最终超越历史过程的主体,一个“纯粹的概念神话”,黑格尔哲学是一种主体性哲学扩张的极致,是一种“理性的放荡”。

马克思在其早期著作中也曾多次使用主体概念,但是后来他更多使用的是“现实的个人”或者“劳动者”,尤其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彻底地把“现实的个人”作为其理论的出发点,这样,马克思就从根本上超越了主体与客体的二元对立,实现了哲学思维方式的革新。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所以,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象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现实的个人”是对传统主体概念的瓦解与颠覆,是主客同一体,这与海德格尔把人称之为“此在”所具有的意义是一样的,都是为了与传统单纯的、纯粹的主体概念区别开来,无论是“现实的个人”还是“此在”,都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是一种主客同一体,表达了人就在世界之中,人与世界共在的性质。哲学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真实内涵就是从“现实的个人”出发,“现实的个人”就是从事实践活动的人,就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所以,“现实的个人”就是一个主客同一体。虽然黑格尔强烈反对康德现象与物自体、主体与客体分裂的二元对立,也在努力地解决两者的二元分裂,并且在绝对精神自身的发展过程中实现了主客体的统一,但是主客体的统一也是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的,如果没有主客二元对立,又怎么会有二者的统一?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从“现实的个人”或“实践活动”出发,而“现实的个人”表明了人与世界的不可分,两者是同一的,我们不能把人仅仅当作一个纯粹的主体去看待。可见,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已经超越了主客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是一种主客同一的思维模式。

三、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与马克思的哲学变革

“思维方式的变化是根本性的变化,每一种代表时代精神的新的哲学——思维方式的出现,都具有某种解放思想的作用。”哲学的产生之所以能够引起整个哲学理论观点的革命性变革,从根本上说,就是因为思维方式发生了转换。哲学立足于实践的观点去理解一切哲学问题,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就成为哲学看待一切问题的逻辑原则。所以,与传统哲学相比,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是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传统的哲学争论集中在“思维与存在”的关系问题上,这被恩格斯称之为“哲学的基本问题”。由于传统哲学不了解能够把思维和存在统一起来的现实中介,所以,近代以来唯物论与唯心论在此问题上争论不休,陷入了一种两极对立的思维模式。而马克思提出的实践观点,正好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的统一中介问题,由此也就超越了唯物论与唯心论的两极对立,为哲学的发展开辟了全新的理论视域,并实现了哲学向生活世界的回归。马克思提出的实践概念的意义是十分重大的,它不仅解决了思维与存在统一的中介问题,更重要的是改变了哲学看待问题的基本观念,为人们提供了一种崭新的“哲学思维方式”。过去,人们看待哲学问题只是从或者物质或者精神的单一基础出发,实践作为人的目的性活动,它的含义则是双重性的。而从物质和精神的统一关系出发,原来哲学中的许多理论观念便都需要改变。所以,马克思的哲学变革的实质就是思维方式的转换,更确切地说,就是马克思实践观点的思维方式的确立。

由于传统哲学以主客二元对立为前提,所以,传统唯物论和唯心论执着于“本原”问题上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也就造成了思维方式上的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黑格尔认为,消解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的抽象对立,克服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互不相容,必须诉诸于把它们统一起来的中介环节——概念的世界。虽然黑格尔所找到的中介只是一个抽象的、逻辑的中介环节,并不是一个现实的基础,但是黑格尔“本体中介化”的道路却为问题的解决指明了方向,整个西方哲学的革命都是在此基础上完成的,马克思哲学当然也不例外。包括马克思在内的整个西方哲学都试图找到某种扬弃自然与精神、客观与主观抽象对立的中介环节,并以这个中介环节作为统一性原理实现一种哲学范式的转换。现代西方哲学找到的中介是“语言”,马克思找到的是“实践”,马克思不仅以实践范畴去扬弃旧哲学中的自然本体与精神本体、客体性原则与主体性原则的抽象对立,而且也把实践活动本身视为人与世界对立统一的根据,用实践的观点去解决全部哲学问题,这就是马克思的“新唯物主义”。从对立的两极出发,并以抽象的两极对立关系为基础而形成的旧唯物论和唯心论,被“本体中介化”的现代西方哲学所取代。“本体中介化”的现代哲学,站在历史主义的立场,排斥绝对确定性的追求。传统哲学从对立的两极去思考自然界与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是把人的自然属性和精神属性抽象地对立起来,从人的两极存在去寻求人类本质。包括马克思在内的现代西方哲学从中介出发去思考自然界和精神的关系问题,其实质则是以人的历史活动或生存活动为中介把人的感性存在和精神活动具体地统一起来,从人的社会存在去寻求人类的本质。

哲学的基本范畴范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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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辩证唯物论认为物质是标志客观存在的哲学范畴,是对一切可感知事物的共同本质的抽象。物质的唯一特性就是客观实在性。现代科学发现世界上有正物质、反物质和暗物质。弦理论表明物质不是无限可分的“粒子”,而是闭弦的不同振动模式。中微子振荡的发现更证明了反物质理论的正确性。科学发现对哲学的“物质”范畴起了很大的丰富和拓展作用。物质概念在不断深化和发展,但并不违背哲学关于物质的客观实在性的论述。

〔关键词〕 物质;反物质;暗物质;弦理论

〔中图分类号〕B0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12)04-0136-06

〔作者简介〕李单晶,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学院硕士研究生,四川成都 611731;

李后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哲学与文化院副研究员,四川成都 610071;

罗大明,电子科技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四川成都 611731;

罗文锋,四川大学物理系副教授,四川成都 610064。

早在19世纪80年代,恩格斯在总结当时哲学和自然科学发展成果时就指出:“物、物质无非是各种物的总和,而这个概念就是从这一总和中抽象出来的。”〔1〕这就是说,物质这个名词是对各种物的共同属性的简称,“我们就用这种简称把感官可感知的许多不同的事物依照其共同的属性概括起来”〔2〕,所以,“通过认识个别的物和个别的运动形式,我们就相应地认识物质和运动本身”〔3〕。恩格斯的论述明确指出了哲学物质概念与自然科学关于具体的物质形态之间共性与个性的关系。20世纪初,列宁从物质与意识的关系上对“物质”下了一个科学的定义:“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4〕物质范畴是哲学关于世界本原和统一性的最高抽象,是唯物主义世界观的基石。世界是物质的,物质决定意识,意识是物质的反应,意识对物质具有能动作用。世界是多样的,又是统一的,世界是多样性的统一,世界统一于物质。物质的唯一特性是客观实在性。

一、物质范畴的演进与“二十世纪的失误” 

对“物质”的认识是随着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依据对自然现象的笼统直观认识,把物质归结为一种或几种实物。有的认为“水”是世界的本原,有的认为“火”是世界的本原,有的认为“五行”是世界的本原。这种认识缺乏科学依据,过于简单化,属于猜测。近代机械唯物主义根据当时自然科学关于原子是物质最小单位的认识,认为“原子”是世界的本质,是最初的物质,原子的属性就是一切物质形态的共同属性。这种认识虽然建立在一定的科学基础上,但是混淆了自然科学一定阶段的物质结构概念同哲学物质范畴的区别,不能适应自然科学发展的检验。现代辩证唯物主义从丰富多彩、无穷无尽的物质具体形态中抽象出物质的共同本质,从哲学上作了最高概括,指出客观实在性是物质的本质规定,是物质的唯一属性。

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校长、现南方科技大学校长、中国科学院院士朱清时教授在《物理学步入禅境:缘起性空》〔5〕的演讲中认为,二十世纪初爱因斯坦发明的相对论证明,物体的质量是变化的,同一个物体在不同的参考系下有不同的速度,速度的变化导致其质量不同。既然质量随速度而改变,传统认为质量是物质的不变属性,是物质的量度的概念就缺乏根据。爱因斯坦还提出了著名的质能方程E=mc2,证明物体的能量等于其质量与光速平方的乘积,即质量与能量不是固定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既然两者可以相互转化,而已知能量并非“实体”,那么物质也就不应当再被看作是实体,所以相对论开始揭示出了物质的实体观的谬误。朱清时院士引证指出,著名哲学家施太格缪勒(Wolfgang Stegmuller)在《当代哲学主流》一书中写道:“未来世代的人们,有一天会问: 二十世纪的失误是什么呢? 对这个问题,他们会回答说:在二十世纪, 一方面唯物主义哲学(它把物质说成是唯一真正的实在)不仅在世界上许多国家成为现行官方世界观的组成部分,而且即使在西方哲学中,譬如在所谓身心讨论的范围内,也常常处于支配地位。” “但是另一方面,恰恰是这个物质概念始终是使这个世纪的科学感到最困难、最难解决和最难理解的概念。”〔6〕也即是说,虽然以“唯物主义”为标签的哲学在二十世纪广泛传播,但是“唯物主义”的“物质”内涵是模糊不定的,是说不清的。因此施太格缪勒在哲学上看到了“二十世纪的失误”。 那么,究竟应当怎样理解物质?物质有哪些不变属性?

二、物理学最新发展与“物质”

哲学作为时代精神的精华,一定要以当时的科学成就、特别是自然科学成就为基础。二十世纪自然科学特别是物理学取得了突破性的发展,为现代唯物主义提供了知识土壤,也为进一步深化对哲学物质范畴的认识提供了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