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理培训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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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理培训

安全监理培训范文1

【关键词】建筑施工;安全培训;施工监管

作为高危行业,建筑行业施工安全管理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笔者通过对全国建筑生产安全事故分析研究,相当一部分安全事故的原因是一线农民工未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对安全知识不了解,对现场安全隐患辨识不了,没有自我保护和安全防范能力。总结起来有这么几点:一是刚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总觉的建筑工地干活跟农活没有什么区别,都是出体力,看一看别人就会,总是“初出牛犊不怕虎”蛮干、粗干;二是一些农民工,自以为“艺高人胆大”,不懂装懂,违章作业,抛自身安全于九霄云外;三是一些农民农闲时,出来打打零工,不打算长期干建筑行业,只是打游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激情不高,思想不重视;四是有的监理、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知识欠缺,责任心差,对农民工培训教育、安全交底不到位,一味追求所谓效益,对安全教育培训不投入等,使农民工对工作环境的安全状态、个人安全行为的范围和特征缺乏基本了解,对于开展生产建设埋下安全隐患。

对于上面的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怎样积极应对建筑业蓬勃发展、农民工数量激增与安全事故逐年递减要求,如何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发生,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极。笔者认为,具体应从下面几个方面入手:

1 应提高认识,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体制,督促参建单位健全安全培训制度。

1.1 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告知制度,督促建筑企业制定安全教育培训方案,系统培训行业安全知识,提高从业人员自我安全保护能力。

1.2 突出重点,区分对象,有针对性的开展多层次的安全培训。以建筑施工的各个环节和岗位为标准来区分培训对象,建立分层次、分类别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例如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一线木工、瓦工、砼工及搅拌机、打夯机、调直机等施工机具针对专职作业人员进行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1.3 督促建筑企业根据建设项目工程类型、规模建立动态的专业培训教育制度。如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土方坍塌等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1.4 建立安全培训档案制度。应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农民工的培训档案,真实记录培训、考核等情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对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情况进行实地监督检查,动态监管。

2 要加强安全教育培训跟踪监督,加大巡查频次,提高政府监管职能。

2.1 督查施工企业对农民工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落实情况。对于刚进入建筑行业的农民工,首次接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建筑施工现场的紧急避险逃生与急救常识。

2.2 随机抽查施工企业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阶段性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培训不及时或未开展安全培训的责令其立即整改、及时补课。

2.3 对于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由该企业结合自身实际,对农民工的安全生产进行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政府安全培训机构要及时组织农民工统一进行培训。

3 科学监管,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机制

各企业和培训机构要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进行严格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应优先聘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行业特点、岗位要求和农民工文化水平的具体实际,定期检验学习培训成果,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与评先创优相结合,将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与文明工地的评选挂钩,将农民工安全培训教育作为业校的考核指标。

4 立足实际,提高服务意识,强化教育培训,培育壮大专业劳务队伍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机构要形成合力,联动起来,开展好行业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笔者所在的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结合自身实际,探索出一些比较有效的方法:结合本区域实际,区分重点对象,分阶段动态对一线农民工开展安全培训和普法教育,做到园区建筑工地安全培训教育全员覆盖。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监理企业共同努力,园区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连续5年未发生一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建筑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和监管是一项具体但又十分繁琐的工作,相关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还需要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各界进行不断的探索和改进。“十二五”期间,随着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正在如火如荼的展开,建筑工程更是遍地开花,深入调研和剖析广大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现状,规范安全施工是建筑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当然,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协调和支持,合力促进建筑领域安全监管工作的科学发展,切实保障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提高全员的生活福祉。

安全监理培训范文2

同志们:

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开发区和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在这里举办园区企业主要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员安全生产培训班,主要目的是通过培训,帮助大家更全面地了解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明确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掌握在新时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法,着力提高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以此来推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在正式培训前,我讲两点意见:

一、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重要性

1、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的法定要求

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的经费。等等这些规定,是我们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地方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尽义务。因此,一方面我们和市局负责培训好企业单位负责人,另一方面企业单位要负责培训好企业员工和所有从业人员,这是法定要求。

2、举办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在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下的警钟长鸣

今年以来,在国家十分重视的情况下,国内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特大事故频繁,我市也用完了全年的安全生产死亡人数指标,相当大的比例是出在人为因素,国家对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力度正在加大。事故在给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同时,也如警钟一样警示着人们要深刻吸取血的教训。虽然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各有不同,但究其原因,都存在一个安全意识、安全素质跟不上经济高速发展需要这一基础原因。正是为了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我市和开发区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纳入了年度工作目标,分层次、行业、工种、职能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现在强调,经济社会要坚持好字优先,又好又快发展,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生产要发展,安全是前提。这是汲取若干血的教训和发展的最终目的得出的,需要我们对此警钟长鸣。

3、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是做好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客观需要

今年以来,开发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市统一部署,开展了集中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综合整治工作,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但从多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看,有些单位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工作比较扎实,还有不少单位存在:思想不够重视,制度不够健全,责任不够落实,投入和具体工作不够到位的情况,安全隐患客观存在,整改不够及时有力,麻痹和侥幸思想有所表现,同时,安全素质需要普遍提高。加之,安全生产每天都归零,安全隐患是动态变化的,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居安思危,防患未然,提高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自觉性,提高发现隐患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能力,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从开发区工作的客观实际考虑,举办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班十分需要。

二、参加这次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学习的一点要求

首先,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自古人命大于天。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政治稳定、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也事关各级领导,尤其是我们企业主的政治生命甚至是身家性命。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国家《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并对其职责做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因此,大家要以正确的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积极主动参加培训学习。

第二,珍惜机会保证参训学习时间。正确处理好日常工作、正常生产经营与培训学习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保证。培训就三天时间,大家要集中精力,保证按时听课,不要请假不要缺席不要代替,保证参训学习时间。

第三,以求知、求学、虚心的学生角色,认真听课,做好记录。课堂外是领导是老板,课堂内做学生。上课时,不随便讲话和喧哗,手机放在振动档,接打电话到会议室外,尊重教员,认真听,认真记,虚心学。

第四,坚持学以致用,注重学习效果。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大家要把学习到的知识技能,运用到生产经营安全管理上,进一步完善好各项安全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规范生产 操作行为,执行好保障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落实好各项安全预防措施,做好排查隐患整治隐患消除隐患的长效管理,以保障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实际,检验培训学习的成效。

安全监理培训范文3

【关键词】核与辐射;环境;培训;管理体系;B/S结构

近年来,核与辐射技术利用事业的发展进入前所未有的高峰期。核电站审批与建设速度加快,放射源和射线装置在农业、工业、医疗等多行业得到更加广泛的应用,通信基站、电气化高速铁路不断兴建带来的电磁辐射防护等问题,势必对安全监管、技术利用等相关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综合素质等要求越来越高。由于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利用有着其行业特殊性,所以研究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管理体系,对有效提升相关从业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推进核与辐射技术利用事业平稳快速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研究的背景及必要性

“十二五”以来,除了核与辐射技术利用事业得到快速发展以外,全国核与辐射环境监管工作还出现许多新的发展和变化:一是从简政放权、高效管理、服务社会的角度出发,部分级别、类别的辐射技术利用项目安全监管职能从原来的省级环保部门下放到市级环保部门,从目前反馈的情况来看,市级相关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亟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随着公众参与水平的不断进步,学者专家、媒体、群众对核电厂建设、电离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以及类似南京丢源突发事件的关注显著提高,这就需要相关从业人员以更加过硬的技术水平确保辐射环境的安全,以更加专业的能力素质应对好、解决好相关问题。三是根据中央改革要求和环保部最新规定,目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里,曾经由政府部门从事的相关技术咨询工作逐步由独立的社会中介机构承担,这就需要通过新的管理方式,确保这部分从业单位和人员技术水平与综合素质达到标准要求,规范经营,避免新的问题出现。综合以上新形势的发展和新需求的涌现,建立和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管理体系,通过提供培训教育服务的方法,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水平,进而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提供保障是十分必要的,也符合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意识的基本原则要求。

二、体系理论模型

一般的管理体系模型结构包括:管理目标、法规制度、组织机构、运作机制和技术保障几方面。其中运作机制方面常用循环反馈控制模型,如PDCA戴明模型等。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管理体系旨在核与辐射监管和技术培训方面,利用现代化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终端技术和管理理念,整合相关单位现有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音视频及文献资源等,创新和规范培训教育、考试考核、资质维护等管理方式,建立一套较为完整,且可持续改进和完善的闭环管理体系,参考戴明模型,设计体系结构。如图1所示。

三、体系实现平台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管理体系拟利用现代化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移动终端技术平台予以实现,该平台应采用B/S(Browser/Server,浏览器/服务器)模式架构,系统运行于服务器,通过互联网与普通计算机、手机、PAD等终端互联互通,并将部分功能开发成基于Android系统和IOS系统移动终端的APP。平台包括培训教育管理模块、参训人员信息管理模块、在线视频授课模块、法规与技术资料库模块、题库及考试模块、专家库及技术交流模块等,以上6大模块及其所包含的若干子模块组成一套完整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管理系统。系统结构如图2所示。

(一)培训教育管理模块。培训教育管理模块负责整个系统的维护管理,设系统管理员权限。管理人员利用该模块完成培训教育通知公告的与管理,相关信息的审核、编辑、操作,程序及数据库的维护等功能等;该模块同时为登录系统的注册用户提供个人待办事项窗口、个人培训教育信息状态提醒及变更提示等功能,注册手机号并开通手机提醒功能的,提供短信通知功能。

(二)参训人员信息管理模块。使用人员通过该模块注册为系统用户,根据管理体系规定,系统赋予不同级别权限,使用系统的不同功能。用户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后,在系统内自动生成档案,并根据后期培训教育、考试等情况,由系统自动完成更新、统计,并实时提醒。系统根据注册用户接受教育经历、考核情况、获得资质等情况自动记录相关信息,并服务于其它系统模块。

(三)在线视频授课模块。根据培训教育计划安排,组织相关专家录制视频课程,设定学分,并上传至服务器,供注册用户观看学习。用户学习时,由系统自动监控用户学习内容、进度等情况,达到一定要求后,自动更新该用户的受教育信息,并纳入统计。系统根据管理要求,自动设定不同经历、水平用户的学习计划和通过条件。用户据此完成在线培训教育的情况,是系统自动判定该用户是否有资格参加考试的必要条件之一。

(四)法规与技术资料库模块。由管理人员分类汇总、更新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并制作成一定格式的视频、音频、电子课件或电子文献资料,上传至服务器,提供所有资料的字典检索或分类查询功能,供注册用户在线浏览和下载使用。

(五)题库及考试模块。管理人员组织专家及技术人员,根据培训教育要求,分专项、分类别、分等级编设测试题目,形成全覆盖的核与辐射习题库,供用户练习提高或模拟测试。正式考试时,根据考试规则和要求,组织用户分批次在机房计算机上完成考试,每批次、每个考生考试试题由系统根据一定要求,从习题库中随机选题,组成试卷。考试完毕后,系统自动评分,并根据考生答题对错情况,自动分析考生各方面专业知识掌握情况,向考生进行说明,且反映到下一步该考生的培训和考试中,同时系统将考试过程和考试结果自动记录在案。

(六)专家库及技术交流模块。根据自愿和择优的原则,建立核与辐射监管和技术专家库,根据培训教育计划、专家研究方向等情况,组织相关专家编写教案、录制课程视频。在系统上建立注册用户技术交流电子论坛,供用户实时交流提高。同时,用户可以定向提出技术问题,由大家讨论解决,也可由管理人员定期汇总问题后发给专家研究解决后,再反馈结果。

四、体系的研究展望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和技术培训管理系统必须能够在完全对接国家相关要求和现有省、市、县三级管理体制机制的基础上,利用目前先进的数字技术、网络技术和移动技术,充分整合各类管理、技术资源,为核与辐射监管人员、技术从业人员提供规范、优质、便捷、及时的培训教育机会和技术支持平台,为提高核与辐射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专业素养,提供保障。

参考文献:

[1] 刘险峰. 加快推进山东生态文明建设的财政政策研究[M]. 济南: 山东人民出版社, 2012: 108~167.

[2] 匡开宇,宋伟,张明光. 煤矿通防隐患的预警与预测方法[J].科技成果管理与研究,2009(11):84~86.

[3] 刘向升,程卫民,匡开宇.信息系统的风险评估方法研究[J].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2006(11):32~34.

安全监理培训范文4

问:《规定》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

答: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据国内外有关资料统计,由于特种作业人员违规违章操作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约占生产经营单位事故总量的80%。因此,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对保障安全生产十分重要。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如《矿山安全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以及《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都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全生产法》第23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为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自2005年至今,历时5年,在深入调研、认真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并了《规定》。

问:当前,我国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存在哪些问题?《规定》的出台有哪些重要意义?

答:1999年,原国家经贸委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国家经贸委主任令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令),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范围、人员条件和培训、考核、管理作了明确规定。近年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相继颁布实施了《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作了进一步规范,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据初步统计,目前全国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数已超过1200万人,其中煤矿约260万人。但是,随着我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一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要求。2003年国家颁布实施了《行政许可法》,对实施行政许可的机关、时限、程序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而目前执行的13号令中的一些条款,已明显不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二是特种作业类别不规范、工种不明确。目前执行的有关法规中,矿山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种类、数量偏多(矿山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占从业人员的比例约57.4%,个别小矿山甚至达到70%以上),失去了特种作业的意义。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没有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范围,部分地方自行设置了一些工种,导致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管理混乱。另外,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企业的一些危险作业未纳入特种作业。三是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管理比较混乱。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上,有关行政部门存在职能交叉,造成不依法培训、重复培训、多头发证,给企业带来负担的同时,也给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带来困难。

制定《规定》的重要目的,就是有效解决上述问题。从这个意义来讲,《规定》涉及面十分广泛,是一部综合性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出台有利于明确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管职责,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和管理工作,必将为提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能力,防止和减少伤亡事故,促进安全生产起到积极作用。

问:《规定》对特种作业范围作了哪些重大调整?依据什么?

答:《规定》本着成熟一个确定一个的原则,在13号令的基础上,对有关特种作业类别、工种进行了重大补充和调整,主要明确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类别、工种,规范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及发证工作。调整后的特种作业范围共11个作业类别、51个工种。这些特种作业具备以下特点:一是独立性。必须有独立的岗位,由专人操作的作业,操作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二是危险性。必须是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对操作者本人、他人或物造成伤害,甚至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三是特殊性。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不能很多,总体上讲,每个类别的特种作业人员一般不超过该行业或领域全体从业人员的30%。

《规定》保留了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制冷与空调作业等4种作业。重新调整和划分了矿山作业,将矿山特种作业划分为煤矿和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2种作业类别,分别列了10个和8个工种;将危险物品作业规范为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增列了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等16个工种。增加了石油天然气安全、冶金(有色)生产安全和烟花爆竹安全等3个作业类别,分别增列了1个、1个和5个工种。

另外,《规定》删除了5种作业,即: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删除了起重机械(含电梯)、锅炉(含水质化验)、压力容器和企业内机动车驾驶等4种作业。同时,由于《矿山救护队资质认定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号)对矿山救护队员培训作出了明确规定,经广泛征求意见,矿山救护队员不再按照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问:《规定》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首先,为了避免与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上的职能交叉,《规定》第二条规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有关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其次,由于基层对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持有不同意见,为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发证职责,《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监督全国煤矿特种作业人员(含煤矿矿井使用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

可以委托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煤矿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的部门或者指定的机构实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复审工作。”

问:《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作了哪些特别规定?

答:目前,特种作业人员中存在着大量的农民工,提高学历要求,会影响一大批人的就业,不利于社会的稳定。为此,《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学历要求仍规定为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但是,考虑到危险化学品企业对从业人员素质要求较高,《规定》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特种作业人员学历要求做出了特别规定,即: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另外,为进一步增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体检健康要求的可操作性,《规定》对影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的有关疾病作出了禁忌规定,即: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梅尼埃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和生理缺陷。

问:《规定》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发证有哪些新的规定?

答:新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免于培训的规定。为使职业教育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有效衔接,避免重复培训,根据目前各地的实际情况,《规定》第九条规定:“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于相关专业的培训。”

二是考核发证程序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程序,《规定》将考核划分为考试和审核。考试由考核发证机关或者其委托的有条件的机构进行,审核由考核发证机关进行。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规定》对考核发证的程序、时限等作出了严格规定。

三是跨地区考核的规定。为便于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考试,《规定》对申请考试的地点作出重大调整,允许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提出申请,方便了特种作业人员跨地区从业。

问: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复审,《规定》都有哪些要求?

答:目前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有效期为6年,每2年复审一次。为方便和加强复审工作,《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补充完善:一是对复审时间作了调整,延长为3年进行一次。二是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在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在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满时,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不再复审,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效期延长3年。三是明确特种作业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四是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不合格,或者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2次以上违章行为,并经查证确实,或者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并给与行政处罚,或者拒绝、阻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未按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或者考试不合格等情形的,不予复审通过。五是明确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或者延期复审不通过的,经重新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办理复审或者延期复审手续。

问:《规定》后,下一步如何推动这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答:《规定》后,我们专门就做好宣传贯彻落实工作进行了部署。近期我们考虑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继续深入开展宣教行动,在相关报刊、网站上广泛、深入宣传《规定》,使公众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二是印刷《规定》单行本,发放到各省级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企业,并通过他们及时向辖区内相关机构和部门,以及所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宣传学习。

安全监理培训范文5

一、农机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1)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近几年,全县由于监理机关人员超编严重,一些专业技术院校毕业的学生无法进入监理机关,结果造成全县监理部门缺乏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偏差,监理工作开展起来困难和阻力比较大。特别是在当前新形势下,农机监理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高科技技术人员去处理,结果因缺乏人才,工作无法入手,造成工作很被动,给监理工作造成很大损失。(2)农机分散农村千家万户,安全监管工作艰巨。扶沟县农机分散在“十乡,五镇,一个农牧场”总计十六个乡级行政单位。农机拥有量大,分布面广,经营分散,作业项目多样,作业地点受多变,流动性大。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十分艰难,目前农机监理工作的人力,财力都不允許。县农机监理人员很少,那里有精力去管理这么多的农机安全。(3)农民机手素质不高,安全意识差。在农村发现,有许多都是昨天丢下三把的农民,今天购机就成了农机操作驾驶员,他们文化水平不高,存在三差三少的现象。安全意识差,守法意识差,驾驶操作技术差;安全生产知识少,接受牌证管理的少,主动参加学习培训的少。重使用轻维护,技术状况差,人为故障多,维修费用高,事故隐患多。(4)群死群伤的农机事故少。从目前各地的农机事故来看,多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少,特别重大的事故更少,群死群伤的事故基本上没有。因此很难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有的地方还没有列入政府的工作考核目标,搞好农机安全成为农机部门单打独斗的事情。所以,有的地方农机监理工作开展不顺畅。(5)缺经费,缺少必要的设备。农机监理工作,在一些有关的法律法规中,一些有关的文件中和领导讲话中以及报刊中都说重要,是国家安全生产的组成部分。农机安全管理部门是执法部门,代表国家进行农机安全监管执法。但在贯彻落实中,大打折口。大部分县级农机监理站都是事业单位,有的是财政全额拨款,有的是差额拨款,经费无保障,有的农机监理人员工资都难及时发放。

二、农机监理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有些县农机监理人员年令老化,知识老化,思想保守,跟不上农机快速发展的形势要求。需要知识更新,需要进行培训,需要新鲜血液,需要青年人来充实和补充到农机监理队伍中去。

三、加强农机监理工作的对策

安全监理培训范文6

关键词:农机监理;素质;农机化;服务

中图分类号:S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04-0138-1

农机监理部门的职能是代表政府,对农机生产的全程实行监管与行政执法。农机监理人员自身素质的高下、业务水平强弱,会直接对公正执法、办事效率等产生影响,所以,建设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高效勤政、业务精通、勇于奉献、忠于职守的农机监理行业队伍十分必要。为此,应当从下列几个方面做出努力。

1 加强思想政治与法律法规的学习

思想政治工作是国家一切工作的基础,农机行业工作自也不例外,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第一位,是我党领导下的工业发展进步的主要因素,也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与优势,更是农业机械部门做好自身建设的可贵经验。加强政治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方针,是提高农机监理队伍人员素质的基础和有效途径。当前,农机监理人员普遍素质有待提高、检测装备有待提高,很难与现实工作相适应。这就要求地方财政加大扶持,增加对于农机监理工作的投入力度。

我们都知道,农机监理部门工作能力、执法水平的高低,同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有很大关系,而要想提高监理人员素质,则必须加强学习和培训,以期达到提高个人技术业务能力、提高农机监理整体队伍服务质量的能力之目的。在学习和培训过程中,要重视对现行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包括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

农机生产的发展给农机监理增加了新的工作内容,而农机监理工作反过来又会影响到农机生产,二者互为促进与协调。我们一定要在这个过程中,强化思想政治学习,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农机监理队伍,提升部门工作的形象。

2 强化道德水平修养

农机监理工作面对的是农业作业机械和其操作人员,总体来说,农机作业环境差,操作人员知识层次低,这样就会出现很多安全问题。而且,农机监理工作一般范围较广、道路远、面积散。在这样的环境下,监理人员一定要树立起高度责任感与良好的道德修养,才能把工作做好,要注意以下两点:

2.1 树立服务意识

农机监理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的行政管理,它属于行政执法,但它提倡的又是文明监理和优质服务。所以,农机监理一定要为农民提供热情服务。想农机手所想,急农机手所急。

2.2 做到依法监理

依法治机乃是农机监理人员的职责。执法要先懂法,要以法示人、以法育人。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此外,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农机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使其能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并依法接受农机监理人员的常规检查。

3 提高农机专业技术水平

农机监理工作的技术性非常强,要定期分批组织监理者对农业机械的基础知识与安全操作规范、农机安全技术检验、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标准等进行学习。拓宽监理者知识面与专业技术水平。

我国农业机械化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各级农机部门需要抛弃陈旧落后观念,要求监理者加快知识更新脚步,积极探求新思路新方法,坚持业务培训常态化,订立业务培训规划,加强对广大干部职工培训力度,改变固有培训方法,拓宽业务培训方式。可以选择院校深造同岗位培训相结合、个人自学与单位组织相结合、在职培训和换岗轮训相结合等丰富的培训模式进行培训。并且把信息网络技术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建立起网上平台。最后,要注意完善农机监理的人员结构。让监理队伍年轻化、知识化。

4 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

农机监理工作实际上是给农机安全生产服务。然而,现在的农机监理部门大多存有重执法轻服务的观念。往往过于强调执法监督,却对应当履行的义务不够重视或者说是不愿重视。表现在农机、农机操作者检审,只要是交了检审费,检审就给通过,根本没有具体的检审过程,更遑论对操作者的考核。使人民群众普遍认为农机监理部门,其实就是政府收费部门。对农机监理部门发生对立心理,进而产生抵触情绪。怎么样改变这种现状,我想,提高农机监理人员服务质量是首先要做的。把农机监理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高上来,是改变当下农机监理执法外部环境的关键点,这一定要引起各监理部门重视。工作中,需转变观念,以人为本,把农机安全生产服务放在首位。应当做到:

(1)办事制度公开,服务承诺兑现。

(2)检审工作务实,不走虚假程序。

(3)加强技术技能培训,提高检审工作质量。

(4)在心里端正执法同服务之间的关系。

(5)加强农业机械安全教育的宣传工作。

(6)改善监理人员执法形象。力争取得广大群众对农机监理工作足够的重视。

(7)建立农机行政执法监察机构。由管理、财务、纪检等部门,再加上农机操作者代表组成执法监察机构,对农机监理人员的人员素质、执法形象进行监察,以增强监理人员的严肃性和责任感。

以上七点对于农机监理人员服务质量的提高,对于全部门人员素质的提高大有裨益。

5 总结

农机监理人员素质的高低,事关农机业的稳定与发展。我们把农机监理人员的素质提上来,对于农机监理业的规范有序操作是有极大作用的,对全行业的工作也有极显著的促进效果。

参考文献

[1] 王开生.论提高农机人员素质与实现农机化的关系[J].农业技术与装备,2010,(10).

[2] 蔡胡谦.农机监理内勤工作初探[J].浙江农村机电,20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