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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范文1
Abstract: With the continuous depth reform of vocational training mode, many vocational colleges are actively carrying out professional construction reform and curriculum reform. The curriculum project is an effective way, which can high light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and promotes quality of curriculum. Guided by the theory of curriculum project, this paper explores the teaching mode of combination of work and study based on the employment-oriented and explores the application and practice of project-based teaching in the teaching of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The purpose of this paper is to promote the cultivation of high-quality and highly skilled construction supervision personnel.
关键词: 课程项目化;工程监理专业;应用
Key words: curriculum project;Engineering Supervision;application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6)34-0217-02
0 引言
随着高职人才培养模式的不断深入改革,很多高职院校在积极地进行专业建设改革和课程内容创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指出:“要把提高职业教育的质量作为重点。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因此,对“以就业为导向”的工学结合教学模式有必要在高职院校进行积极探索,从而带动专业建设改革,引导课程设置重构、教学内容创新和教学方法改革等。本文就课程项目化在工程监理专业教学中的应用进行探讨,目的在于促进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建设监理人才。
1 课程项目化简介
高职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培养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实践能力,服务于基层以及生产、管理与服务一线岗位的应用型人才为目的职业技术教育。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项目化恰恰是以培养学生综合专业素质为目的,从而突出职业工作任务的专业性和应用性。当前,高职教育处在课程改革的重要发展阶段,课程项目化作为课改的重点内容,是凸显高职办学特色、实现“理实一体化”课改目标的有效途径。
课程项目化是指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岗位职业能力培养需要,基于工作过程对专业核心课程进行情境教学设计,按照项目组织原则对教学模式进行优化设计,立足工作岗位要求,将实际的工作过程分解成典型的工作任务或工作项目,根据职业能力要求,转变成典型的学习型工作任务,并与国家相关的职业资格标准相适应,进而若干个项目化的课程即构成了与实际工作岗位业务密切联系的课程体系。
近几年,我国各大高职院校陆陆续续进行了课程改革。项目化、模块化的课程设计在课改进程中始终备受关注,而且有的院校已对该课程设计进行了实践,取得了一部分成果,并且总结出了高职项目课程的内涵:一是以工作任务为中心;二是以项目课程为主体;三是以典型产品(或服务)为载体,认为“高职项目课程是基于工作任务的、聚合式的”,即:“项目的具体内容是工作实践中既定的工作任务,因此其选取不能凭主观想象,而必须以严格的工作任务分析为基础;其思维与行动的目标指向是通过综合知识与技能完成工作任务;其结果是获得制作的产品或提供的服务”。需要强调的是高职项目课程是把具体的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作为课程切入点,并非意味着其课程内容仅仅局限于这些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其用意在于以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为载体延伸出需要学生掌握的丰富的知识和其他产品(或服务)及工作任务。事实表明,项目化、模块化课程是正在进行的高职课程改革的主要方向,可以促进建设类课程改革健康的发展和前行。
2 课程项目化在工程监理教学中的应用
国外先进的高职教育模式主要有德国职业技术教育的双元制、美国和加拿大职业教育的CBE模式以及英国和澳大利亚职业教育的CBET模式,这些模式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始终重视学生的中心地位,都善于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强调对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实践操作能力、独立思维能力以及团队协作能力的培养。此外,这些模式都采用开放式教学组织形式,在理论知识考试的基础上重点突出对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在教学过程中,始终以学生为主体进行教学设计,强调“学重于教”,要求教师尊重学生的个性和特点,必须在此基础上科学地开展教学活动。严格来讲,教师的决策已从知识的传授者、教学的组织领导者转变为学习过程中的咨询者和指导者,而学生,则变成积极的学习者,这种角色的转变能够促使学习更加快捷、高效。
为了使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学生有效地学习工程监理的基本知识,掌握从事监理工作的基本能力,进一步适应市场对监理专业人才的需求,必须对该专业课程――尤其是主干核心课程进行项目化改革,例如《建设工程监理实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等课程,包括调整教学模式,优化教学内容,强化师资力量,创新教学方法,改革考核评价方式等,真正实现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以任务为驱动,以项目为载体,不断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实际动手操作能力和工程环境适应能力,以满足监理行业相关岗位的需求。
在工程监理教学中应用课程项目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 调整教学模式
基于工作过程的课程体系具有区别于传统课程体系的特点,其融合了建设工程监理核心岗位的工作任务,通过模拟监理岗位工作过程的形式,明确了工作过程在构建监理课程体系中的重要作用。针对建设工程监理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规格,重新调整建设工程监理专业核心课程体系,集合专业知识进行核心课程的开发、重构与优化,使专业核心课程设置与学生核心能力的培养更加契合,并完成核心课程标准的制定,保证课程标准与企业岗位职能要求的一致。
2.2 优化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应更加合理、科学,针对性与适用性需更强。根据“以实际应用为目的、以必需够用为度”的原则,在教学内容安排上,强化应用,适当弱化理论,注重培养和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尤其是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应用能力。挖掘和充实建设工程监理的教学资源,例如精品课程建设、优质课程建设、使用资源共享的微课、慕课、在线视频公开课等信息化课程。运用大数据技术,掌握不同学生的学习需求和规律,为学生自主学习提供更加丰富的教育资源。
2.3 强化师资力量
建设工程监理专业的教师应明确本专业核心课程的课程标准,不定期学习专业前沿技术。高职院校应配齐人才培养需要的专职教师队伍,并建立考核、淘汰制度。聘请企业工程师等优秀人才,担任监理核心课程兼职教师,形成专职教师和兼职教师并存的师资队伍。还需建立专职教师到企业顶岗培训、岗位轮训、研修、挂职锻炼制度,组织专兼职教师共同编写具有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的教材。
2.4 创新教学方法
工程监理专业的教学组织形式应更加灵活,打破以往单一的课堂教学的组织形式,采用课堂学习、校内外实训基地学习、工地实习等多位一体的、理实结合的教学组织形式,强化实践,开拓学生视野,且在此过程中渗入团队意识与创新能力等综合素质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提倡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将岗位需求的技能训练适时、适度地融入到监理专业理论知识中,应充分体现实用性、针对性和教学做一体的原则,开展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教师应积极运用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现场教学法并结合现代化、信息化教学方法,使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得到有机的融合。丰富教学手段,促使学生学习方式发生实质性的改变。由原来单纯的课本化教学转变为项目化教学的实施,基于工作过程的教学内容能够促使学生轻松有趣地学习,激发学习热情,参与度会大大提高,学习效果进一步增强。
2.5 改革考核评价方式
改革考试考核内容和方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探索非标准答案考试,破除“高分低能”积弊。以监理专业为例,教学效果评价方式应更加科学,考核将更加注重过程性评价和形成性评价,而且评价将由个人评价、小组评价和教师评价相组合而成,最后再根据整个项目任务的完成情况,综合评定每个学生的成绩。
3 结束语
总之,为了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岗位的需求,建立项目化课程体系,可以提高知识的综合性、实践性,让学生一毕业就具备实际工作能力,这样才能培养出受社会欢迎、企业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型专业监理人才。
参考文献:
[1]〔201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范文2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项目;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6)10-57-2
1建筑工程监理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跟其他建设工程的特点都一样,施工工期比较长,而且整个工程的施工量也特别大,参与整个建筑工程的环节非常多,这就给工程管理带来了许多的难度。同时建筑工程又跟其他的制造企业有非常明显的差别,没有具体的标准流程,如果在建设过程中不能很好地制定建筑工程的管理以及监理制度就会给建筑工程的质量造成影响。建筑工程的监理以及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针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以及整体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第三方管理部门,通过监理和管理人员的控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现场工作人员消极工作的情况,监督并管理现场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施工规范进行项目建设,提高项目质量。
2两者之间存在的差异工程项目管理与建设工程
2.1两者在法律地位方面的差异
工程监理在我国的建设领域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在我国的《建筑法》中确定了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规定了在大中型项目开发中必须要实施监理,但是在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却没有对工程项目管理进行法律限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需要强制性的执行,因此,在法律地位上,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存在着差异。
2.2两者在服务对象方面的差异
工程监理代表的仅是建设单位,因此在进行问题的处理时通常会坚持一致的原则及方法,但是工程项目管理所服务的对象较多,可以是施工单位、设计机构、建设方、业主方等等,因此在进行问题的处理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相应的原则及方法。2.3两者在业务范围方面的差异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重点是对施工阶段进行监管,虽然也包括了对工程设计、招标、维修等方面的监管,但是并不明显。而项目管理则涵盖了多方面的业务范围,除了对决策、设计、招标以及施工阶段的管理外,还涵盖了材料管理、承包项目管理以及金融管理等。
3建筑工程监理以及项目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1法律法规不完善
当前我国在针对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建设还不够全面,与建设工程的相关规章制度还不够具体、不充分,不能与实际的施工工程相联系。在工程建设施工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由于规章制度不是非常完善,因此在施工的过程中不能很好地进行监督工作以及项目的管理工作,进而影响施工的质量。
3.2监理以及管理机制不科学
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较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处于初期的阶段,在工程施工的监理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不能够有效地进行工作效率的提升,管理机制还不是非常的科学和完善,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大,管理还不够规范、准确。在工程建设施工的监理工作以及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不能够由工程实际进行有效地结合,只是根据参考的资料进行工程的监理和项目的管理,不能有效的将工作落实到实处。
3.3监督管理信息不流畅
在施工工程建设的现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对于信息的传递不能够及时、实时的进行传递,管理信息不能及时有效的传递到各个施工工作人员身上,对于现场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是一个很大的阻碍。
3.4缺乏规范性的指导工作
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大多数工作人员在监理以及项目管理的过程中,都不能够规范的进行工程的管理和现场的监理工作,进而影响其工作的实施效果,导致工程建设施工质量受到一定的影响。相关的监督管理人员发现现场施工人员存在不规范的施工操作时,往往只是进行口头上的教育,没有进一步的惩罚措施,施工人员在进行同样的施工操作时又会犯错误。因此作为建筑工程监理以及项目管理人员要对工程施工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违规操作进行及时的纠正和处理,避免导致严重的工程事故,而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
4建设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接轨措施
4.1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制约所有活动的重要准则,所有的活动都要在法律的规定下才能进行。建筑企业要想顺利的完成工程建设项目也要遵循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完成相应的工作。而且要想将建设工程监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互融合,首先也要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建设工程监理以及项目管理工作人员要遵循相应的行业法律法规,来开展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以及管理工作。作为制定法律法规的政策部门,要不断的完善工程建设监理以及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避免出现一些漏洞给相关的人员工作带来不利的因素。对于工作人员来说,要不断地学习工程监理以及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工作的准确性。作为相应的管理部门来说,要制定一套完善的管理流程和制度,规范工作人员的工作,提高建筑工程的建设质量。
4.2建立健全施工监理机制
建筑工程项目通常来说具有较长的施工工期,较大的工作量,因此施工监理的工作任务也比较重。这就要求根据工程实际健全施工监理机制,通过相应的监理机制安排好监理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通过有效地安排监理部门各部分人员的工作职责,将工程项目监理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建设环节中,确保每个监理工作人员能够按照标准的规范进行相应的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理机制,监理工作人员要根据规范的工程建设安排进行相应的工作,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为了能够更好的帮助施工监理工作有效的开展,需要安排一个负责人将监理人员的工作做好监督,完善监督质量。
4.3国家政策的倾斜与扶持
项目管理服务能够为国家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提高就业率,因此,建设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需要国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国家应采取积极的态度,制定相关政策来促进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的接轨速度,促进我国建筑咨询行业的迅速发展。
4.4提高监理工作以及项目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
作为监督工作以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主体,相关的工作人员要不断地进行自我学习,提高工作的有效性。进行建设项目工作时,由于工程工序相对来说有效复杂,就需要将每个阶段进行有效地控制,完善监理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力度。建筑工程监督以及项目管理工作开展时,工作人员要持续地完善自身管理水平,提高整体项目管理措施,将建设施工项目的各个环节都进行有效地监督。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是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方式,因此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不断地完善自我的管理水平,提高其工作的质量。工作人员在进行项目施工的具体工作中,通过不断地学习将各项专业知识进行有效地掌握,完善工程建设项目的工作。还有就是,相关管理部门要建立完善赏罚机制,通过对工作人员工作进行评价,对于工作优秀的人员要进行适当的奖励,同时要对工作过程中出现重大失误的进行惩罚,全面提高项目监理以及管理的各项工作。
5结语
综上所述,目前在大多数建设工程中,监理以及项目管理工作的结合已经有了广泛的应用,因此,相关的监理部门的责任就会越来越重,而且其也在以后的发展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黄健文.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的比较研究[J].城市道桥与防洪,2012(05):205-209+17.
[2]沈志伟.分析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J].建筑知识,2015(12):120.
[3]陈统.探讨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J].中华民居(下旬刊),2013(05):202-203.
[4]许景彬.建筑工程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对策探讨[J].江西建材,2016(06).
[5]汪繁荣,符玉红.工程监理专业如何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J].长江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6(01).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范文3
关键词:工程监理 存在问题 对策
一、工程监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程监理仅仅限于施工阶段
由于施工招投标的保密性等原因,监理单位一般没有参与招投标工作的资格。开工之前,承包人的资质与能力等对监理单位来说是个未知数;而一旦工程全面开展,遇到资质与能力差的承包人或分包人时便无能为力。
(二)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严重偏低
工程监理制实施以来,监理行业一直在“监理取费低、人员素质低,工作质量低”的“三低”之中踯躅不前。低价竞标导致的过低监理取费对监理行业的发展和监理人员素质的提高极为不利,个别项目的工程监理费甚至还未达到标准取费的三分之一。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全面型人才一般不愿意加入监理行业,退一步说,即使愿意从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也无力常年聘用。只能按照“应招”式:有项目时临时招聘来工作,没项目时远走高飞。监理单位由于大量聘用非专业人员充实监理队伍,合格的监理人员严重不足,导致监理工作质量严重下降。
(三)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FIDIC条款明确规定,监理工作的内容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而业主和监理单位在签订监理委托合同时往往会设置专门的条款对监理工程师的权利进行限制,致使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偏重于质量监理,进度和费用这两方面的权利十分小甚至没有,极大地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责权利。而进度、质量和费用等是相互制约、对立统一的整体,只强调或偏重某一方面是万万行不通的。
二、对策
(一)对当前业主、监理、承包商混乱的行为关系应采用的对策
1.以FIDIC条款为依据,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行政措施
当前,现有的经济合同方面的法律对于工程施工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急需出台专门的、详细的、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工程施工方面的专项立法或行政规定,公平、公正地保障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的责权利,进一步保证工程的顺利开展。
2.加入WTO后,工程管理思路要进一步向FIDIC条款的要求靠拢
业主除了对重大变更、索赔等进行宏观控制外,应摆正自己的位置,承认业主、监理、承包人三足鼎立的事实,按照国际惯例充分放权于被委托的合格的监理单位及其派出机构,使其充分享有合同赋予的权利,全面担负起监理责任,充分发挥其独立性和公正性,保证工程进度、费用、质量、环保、安全等目标的全面实现。
3.相关部门有严格的资质审查制度
对进入建设工程市场的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素质应进行综合的、全面的、从高从严的考察和考核,确保有资质、有能力及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地完成监理任务的监理单位可以脱颖而出。
4.建立三方履约保证金制度
在签订合同后,业主、监理、承包人三方各自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自己履约的信用保证金,存入主管部门的专设账户,在对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细致、深入的考核后,对不能履约者给予经济处罚,对受损者给予补偿。
(二)认真履行监理工作任务应采取的对策
1.在提高质量的同时,树立工程质量“质”的观念
公路工程的“质”就是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监理人员只有以合同文件、技术规范及规程、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用数据说话,才能做到“公平、公正”,才能实现有效的“三控制”,既维护业主利益,同时也要维护施工单位利益。严格监理促使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就养成了良好的工作作风,避免了质量上的缺陷修复和返工,不但不影响工期,相反还能加快工期。
2.建立健全业务素质较强的监理队伍
通过检查、监督管理等手段,业主应定期不定期地考核监理人员资质、监理人员是否到位等情况。“监理”不能成为“监工”,监理工作要敢于动真、敢于碰硬,充分地利用好监理指令、内部通报、计量支付三个“尚方宝剑”,努力做到:主动监理、事前监理、协调监理。只有主动监理,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达到防患于未然;只有事前监理,才能对承包人的施工方案、工艺、工期作认真分析,及时纠正不合理的工艺及方案;只有协调监理,才能把工地上发生的各种矛盾及时解决。
(三)如何解决建设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应采取的对策
1.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政府指导价体系
应建立健全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政府指导价体系,监理收费标准要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建设单位应满足合理工程监理费。另外,建设项目投资增加,工程监理内容增加,建设工程监理费用应做相应调整。监理单位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应加强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对工程监理范围、监理取费的计算方法、监理费用调整办法等核心条款予以明确约定,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
(1)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
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的关系本质上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是合同关系,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与被授权的关系。合同一旦签订,监理工程师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就确定了;在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时,具有独立性,任何单位无权干预。但在实际工作中,业主往往把监理工程师当成是自己聘用的专家,把施工单位看成是自己的下级,对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习惯于发号施令。一旦出现这些问题,监理工程师应冷静对待:如业主行为得当,可按业主的意见执行;如业主干预是错误的,甚至影响工程的顺利开展,作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出其错误,同时向施工单位发出按原计划执行的指令。
(2)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
按程序拨付工程款是监理工程师制约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业主有时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无论何种原因,拨付工程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合同的。一旦出现这些问题,监理工程师同样应冷静对待:如施工单位谎报监理已同意,则应用文字向业主澄清,要求业主收回拨付资金,并通报批评施工单位;二是施工单位立即报报表给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核补办手续;三是业主不要求补办手续,则不进入工程款,监理工程师视为施工单位向业主借款不予理会。
(3)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做书面报告
业主对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这类事情常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又认为执行后投资太大等原因,从而与监理发生矛盾。对于此类事,一般应做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参加,则共同做好笔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必须请示业主时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双方签字留存,以备日后查证。
3.工程监理应该是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理
工程监理不能仅仅限于施工阶段,即实物形成阶段。比如在项目决策阶段,监理的重点应该放在对可行性报告的严格审核上;在设计阶段,监理的重点是控制设计概算不超项目估算,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及对设计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以控制设计图纸质量。所以说,工程监理是对建设项目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监理。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当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既有体制上不健全、不完善的原因,也有机制上需要探索、解决的问题。解决和克服这些问题需要企业自身的重视、执业人员的努力,也需要主管部门的协调和支持。
参考文献:
[1]牛二萍.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及改进意见.山西煤炭干部管理学院学报,2007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范文4
【关键词】工程监理问题;解决办法
中图分类号: U415.1 文献标识码: A
笔者自2003年年底开始从事监理工作至今已达十年,从一名普通的监理员开始做起,迄今为止已陆续担任过数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所监理的项目既有工业项目,也有民用项目;既有民企项目,也有政府项目;既有房建项目,也有市政公用等项目。
通过这些年的工作经历,尤其是在房建项目上的监理工作经历,笔者对监理工作也有了新的认识和体会,尤其是对房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有了更加深刻的体会。现对房屋建设工程监理作一些探讨。
1、监理行业定位存在问题
我国引进工程监理制度,最终目的是对工程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理。但是这种制度在我国发展到现在,把监理的过程基本上定位在施工阶段的质量监理,影响了工程监理制度的发展。造成了人们的思想混乱 , 不能够适当的推行全过程监理,从而阻碍了监理行业的发展步伐。
2、监理工作难度大
很多工程监理在工作的过程中会受到业主的干预,严重影响了监理的地位,造成工程监理承担的责任逐步增大。例如,一部分业主自身的行为不符合相关规范,出现问题时,推卸责任的现象非常明显。另外,施工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在施工过程中出现分包或者转包的现象,造成监理工作难以进行。部分社会民众对监理工作不理解,误认为只要工程有问题都可以找监理。工程建设的主管部门,在工程某个阶段出现问题以后,对监理的问责力度非常大,任何事都要求监理去检查并且追究责任,造成监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和任务量在逐步增大。
3、监理人才问题非常突出
在单纯的施工环境中,监理工作任务单一,没有办法去发挥监理人员自身的专业特长,更加不利于自身的综合素质培养和提高。许多监理人员在上岗之前,从事工程设计或施工管理,经过短期培训或者不经过培训就匆忙填塞到现场开始从事监理工作,这样的技术人员往往缺乏监管能力,对专业监理理论也未掌握,造成处理监理事务时未能有效的运用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更谈不上落实监管工作了。由于监理工资待遇偏低,难以吸引高水平的技术人才,监理队伍本身的不稳定,更加难于留住高素质人才,因而加剧了人才的流失。因此,总监需要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 从而形成一支高水平的总监队伍,确立工作中的核心地位,建立监理的公信力,提高监理形象。
4、市场体制影响监理作用的发挥
很多企业为了能够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由个人挂靠承接监理项目,企业“以包代管”,只收取管理费用,使对项目的管理游离于监理企业管理之外,而个人挂靠为了降低开支,减少人员的投入,加剧了监理工作“虚脱”的状况。另外施工承包企业也存在大量的挂靠,“包工头”追求利益最大化,易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百出的现象,因各方受利益驱动,监理的作用受到不合理的压制。
5、监理收费低,难度大
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履行时并没有得到严格的落实,而且在施工期间,现场配备监理人员增加、监理单位合理化建议带来经济效益应得的报酬和对附加工作及额外工作的酬金,均没有落实到合同执行中。因此,在监理低标准取费的条件下,监理企业很难有资本积累,发展后劲不足。
6、解决问题的对策
6.1 强化监理工作程序,促进监理规范化发展
强化监理工作的委托程序,实行监理工作市场化发展,建设单位在选用监理单位之前,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进行公开招标,或者进行直接委托并且办理委托手续。要选择具有一定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个人不能在监理企业内部承包工程监理业务,搞个人挂靠。另外在选择好监理企业后,雇佣双方要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管理权力,相关的监管部门,要做好工程竣工的备案制度,对一些实施挂靠或者转包的工程,一经发现就不进行验收备案,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2 保证法规制度的完善,做好监理单位自身的建设
针对上文中出现的问题,必须要从法规制度这方面进行完善,使监理工作能够有章可循、有法可依,这是保证监理工作正常进行的根本。工程监理企业要时刻关注企业对于建筑法规的运行情况,进行广泛调研总结;保证企业的各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根据企业的发展,要随着企业规模不断增大,保证完善各项制度的同时,实现建立企业管理逐步走向现代化。另外企业本身致胜的法宝就是提供比竞争对手更为质优价廉的服务,利用这种方式能够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这方面很重要。在工作过程中要求监理人员对工作要认真负责,对待自己的每一项工作都要尽职尽责。因为这些与企业的市场信誉有很大的关系。监理工作是独立完成的运作过程,是一种无形的管理工作,工作态度的好坏决定于监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自觉性、积极性。目前,监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这样就要求监理市场运作要进一步完善,要求监理企业要以优质的服务来创造自己的业绩,用一流的工作质量以及工作态度进行工作。在工作过程中,要求监理工作人员要有自己的工作思路,一味热情的服务,但没有新的思路是不够的。必须在要加强技术的同时,保证用新颖的工作思路去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另外,对于监理工程师在工作过程中,要按照全过程进行工作,保证各道工序施工或施工方案的实施均在监理的过程中有序进行。
在加强监理人员管理的时候,要对监理人员的职业(执业)资格进行公开化、信息化、经济化管理。不但能够提高企业本身的竞争力,也能够促进监理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对于监理企业本身不仅要具有监理技术咨询人员,还要具有管理咨询人员。对于监理技术咨询型人员,他们的工作是提供工程设计文件进行技术交底,按照要求制定工程监理方案。对于管理型咨询人员,主要工作在于对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保证工程项目投资、建筑质量、工程进度、安全文明等目标的实现。这样才能够实现完整的监理工作。
6.3 落实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增强监理团队的素质
总监的作用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成败,直接导致了企业的业绩出现下滑的现象。在很多企业中,很难找出能够胜任总监的人员,这是很多项目失败的关键。为了能够保证工程项目能够顺利进行,必须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加强对总监的培训,提高总监的综合素质,这是企业增强能力的关键;另一方面,如果总监本身工作不到位,就要增强团队之间的合作能力,保证团队之间互相协调工作,共同完成监理任务,实现工作和学习互相协调稳定发展,更加促进监理工作的发展。
企业本身要注重增加人员的工作能力,要注意人力资源对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工作中要进行有效的培训,直接把人员优势转化成市场优势。这是企业综合能力体现的根本。在这个过程中还要保证员工素质的提高,利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科学的人员管理。在管理中要强化项目管理人员自身素质的提高。首先,要加强经验的积累,注意一些工程现场出现的管理通病,对这些通病进行检查、总结。其次,工程监理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定期、不定期地深入现场检查监理履职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人员,不允许上岗。经多管齐下的措施使监理人员在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这三方面都逐步提高,能够真正担当起监理的重任。
6.4 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指导作用,提高监理水平
当前监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各监理企业之间相互恶意压价,甚至存在以低于成本价承接监理业务的现象。这就需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政府部门的指导作用,实施必要的奖惩制度,促使监理行业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引导和扶持优质监理企业进行多元化经营不断转型升级,做大做强。同时,应适当淘汰一批低劣监理企业。始终坚持不断提高监理服务水平,有利于提升监理行业整体形象。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范文5
Abstract: Contract terms of FIDIC were restricted greatly in China. With the deepening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the supervision market of Chinese will be impacted by foreign supervision companies, and it is an important issue to improve own viabilities. This paper analyses general problems of current construction industry and proposes some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公路工程;监理问题;对策
Key words: highway project;supervision problem;countermeasures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10-0101-02
0引言
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的需求,并适应现代的市场经济运作模式,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是以国际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为基础.并能够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相互制约的管理制度。这种制度与国内传统的制度相比,一是参建单位的职责划分更加明显,使得三方能够更好的行使自己的权利并履行自身的义务,有利于建设水平的提高;二改变了以前传统的小生产管理方式,有利于建设工地的管理,并使建设工程管理方式想专业化转变。经过长期的探索发展,我国的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为我国公路建设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各个监理单位也很好的发挥了自己的职能。但是,近几年来,伴随着我国公路建设事业的进一步发展,我国现有的公路工程监理制度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监理质量出现了下滑的状况,其原因主要以下几点。
1监理范围仅限制在施工阶段
由于一些原因,业主通常不会让监理单位参加到招投标的过程中,这样就使得监理人员的职能没能完全的发挥出来,并不能够完整的了解到这一个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监理单位不参加招投标,就不能对工程承包单位的能力有全面的了解,但是这一问题通常业主由于保密的原因也不愿意对监理单位过多的透露,因此,如果工程被施工能力较低的承包单位承包,就会导致在建立过程中有一些很难处理的问题。
2工程监理的取费和人员素质都严重偏低
由于工程监理是低价竞标,因此自从我国实施工程监理制度以来,工程监理的取费就一直呈下滑趋势。这样低的监理取费,势必会对监理质量造成影响,也既不利于监理人员素质的提升。由于监理行业的这种经济状况,几乎不能够吸收到一些高水平的监理人才,及时有监理人才愿意做工程监理这份工作,监理单位也不能满足人才的报酬要求,这就使得监理单位的人力资源状况逐年的下降,监理水平也难以提升.为此,有些监理单位甚至平时很少有固定的监理人员,只是在有项目的时候才临时聘用来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但是这种情况下的监理人员通常责任心不高,监理质量让人担心。目前,在工程监理行业,具有较高责任心,并且监理水平高的监理人员已经极度的贫乏,这种状态已经严重的影响了我国工程监理事业的发展。优秀的监理人员严重缺乏,监理单位只能去雇佣一些不专业的监理人员去从事工程监理工作,这些人员本身不具备监理的资格,就严重的影响了监理的质量,由于监理取价逐年下降,就造成了监理行业收益逐年减少,监理人员素质越来越低的恶性循环。
3监理工程师权利小,地位不高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任务主要是“三控制”,即进度、质量、费用的控制。目前,通常的工程监理主要是指的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监理,由于很多原因的影响,业主通常将监理工程师的一些权利剥夺,特别是进度和费用控制,监理工程师几乎根本没有权利去干涉,这就使得监理工程师无法发挥出自己的职能,还是得监理工程师的工作热情降低,甚至出现不负责任的情况。在目前的背景下,我国公路施工队伍的水平偏低必须要加强对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但是在一项工程项目中,进度,质量,费用三者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如果只重视了对质量的控制,势必会影响工程的其他方面,因此这是我国亟待解决的问题。
4施工监理机构层次多,基层监理人员权利小
目前,监理机构在实际施工中通常被分成二级管理,即设置总监办和高级驻地监理办公室(驻地办),总监办和驻地办均设置有比较完善的机构(工程部、计划合同部、测量组等)。公路工程具有不同于其他工程的特殊性,因此总监办应该设立在交通,通信发达的地区,驻地办则靠近工地现场,交通、通讯较为不便,日常的工作繁忙,需要上报的信息很多,所以会严重影响工程进度。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经过笔者对多年来的经验总结,认为要从根本提高我国公路工程监理的水平,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4.1 保证建设工程监理单位的取费水平符合国家规定首先,监理单位要想长期的生存和发展,必须以一定的经济基础为前提。在一项工程项目中,投资者对工程监理方面的支出在整个支出中是极其微不足道的,对于工程监理的支出根本不会影响到整体工程的造价水平,而工程的监理质量却对工程的质量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建设单位必须要满足合理的工程监理费用,这样才能保证工程监理质量,并保证工程项目质量的目的。其次,随着建筑工程项目的不断增加,需要监理的工程项目内容也相应增加,必须适当的增加工程监理费用。各工程监理单位要加强法律意识,在与建设方签订监理合同时,必须注明监理的内容和计费方式等细节问题。当在施工中,监理内容因项目的扩大有所增加,就应该增加相应的工程监理费用。
4.2 正确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由于监理工程设计的单位多,而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健全,政府机构对监理工作也重视不够,因此,经常出现监理与施工设计单位以及和业主之间的矛盾。其中监理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是最严重的,也是最难解决的。这些矛盾能否很好的解决,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应该是平等的主体关系,二者是委托与被委托,授权和被授权的关系。在监理委托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的权利与义务就明确了。监理合同签订后,是不能够更改或者撤销。监理单位在行使自身的权利的时候,是独立行使的,业主和施工单位都没有权利干涉监理单位行使自己的职能。但是,在现实中,这种互不干涉的情况几乎是很难达到的,这就需要处理好监理单位与业主之间的关系。具体要做好以下几点:
4.2.1 正确处理业主的行政干预监理单位的权利被监理合同确定,并受到合同的保护。监理单位在行使职能的时候,要自行独立工作,业主要遵守合同的规定,对监理单位的职能行使不进行干涉。
4.2.2 正确维护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在我国监理工作职责是“四控”(质量、投资、进度、安全控制)“二管”(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在监理工作中业主有时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施工单位拨付工程款;因而与监理工程师发生矛盾。无论何种原因,施工方从业主处拨付工程合同款不经过监理工程师都是违反原则的。削弱了监理工程师的付款控制权,因为工程款的拨付是监理工程师控制施工单位履行合同的一个重要手段。
4.2.3 现场记录避免事后纠纷,重大问题必须作书面报告业主对监理或施工单位作过口头指示,但事后否认,而与监理发生矛盾。这类事情发生在业主与监理或施工单位一起视察工地时,根据工地情况发出指令指挥监理或施工单位执行,而事后又害怕其他领导不同意或执行后又认为投资太大,害怕承担责任。对于此类事,一般采取作好当天的监理日记,如有施工单位的同志参加,应共同做好记录,双方签字备案。监理认为较重大的问题依据合同必须请示业主。请示一定要用书面报告,并且要业主签字留存。其目的是使业主重视,更重要的是作为此后备查。处理监理与业主的关系,解决监理与业主间的矛盾是监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不容忽视。
4.3 建设工程监理不应当仅仅定位在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制实施十多年来一直徘徊在实施阶段的施工阶段,定位有失偏颇。笔者认为,监理的重点应放在投资决策阶段和实施阶段中的设计阶段。而建设部2001年才出台施行的《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仅就施工阶段如何做好监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规定,对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却只字未提。给建设单位和监理企业实际操作带来极大的不便,造成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监理无“规”可依,工作开展较困难。即使直接关系到业主能否选择到优秀的承包商、能否得到先进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方案、对施工质量至关重要的施工招标阶段,大多数业主均没有请监理单位参与的意识,在注重最低价中标能带来一点实惠的思想支配下,会因对承包商选择的失误,给工程建设带来诸如质量低劣、工期拖延、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等而给业主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4.4 大力推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目的是实现产业组织结构合理化。目前监理企业层次不分明 大的不强.小的不活.中间层次则需提高质量和水平。监理企业规模和结构应与建设工程规模和结构相协调。因此.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解决综合类大型和专业化小型企业的两极”发展。即是向代表行业水平和实力的企业集团或大企业方句发展,使其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中国大型骨干监理企业。另一极是按照专业化、小型化的发展方向,通过采取多样化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体制,形成独具特色规模适度、专业性强、机制灵活的小而专、小而精,小而活的充满生机及活力的新型监理企业。多数监理企业可以加大改制改组力度努力搞好施工阶段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逐步发展成为专业类监理企业。通过资质引导、市场准入和政策扶持,鼓励这类企业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和专业分工要求,加快内部组织结构调整优化资源配置,逐步向专业类企业发展。
参考文献:
[1]李振.公路工程监理存在问题及对策的探讨[J].公路交通技术,2006,(2).
[2]肖河,苗彦军.公路监理市场现状及整改建议[J].改革与探讨,2006,(4).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任务范文6
关键词:房屋;建设工程;监理工作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
建设监理制度的实行,为建立一个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三位一体,以合同为纽带、以建设法规为准则、以投资效益为目标的开放型、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工程建设项目的新格局作出了重要贡献。近年来,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不断健全,监理从业人员队伍不断壮大,整个行业的监理水平得到充分提高,工程监理人员通过辛勤的劳动和丰富的专业知识,为提高工程质量起了积极的促进作用。而工程监理人员对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内涵的正确认识并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是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目标实现的关键所在。
1 正确认识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性质是实现质量控制目标的基础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作为第三方,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监理是受业主委托和授权的,所以要千方百计为业主服务,进行目标控制,但是监理单位应具有非依附性。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不但受业主方的委托合同的约束,而且必须依据“国家工程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政府批准的建设文件及其它工程建设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监理要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合法权益。工程监理工作是一种针对工程建设的管理行为,监理人员只有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紧紧抓住监督管理这一主线,做到对工程施工的安全、质量、投资、进度的综合管理,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监理制度建立以来,当初各方对工程建设监理的含义未能全部认识,业主方、监理方、承建方普遍认为监理工作只是对工程施工过程实施的一种外部监督,监理人员所从事的只是一种单纯的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具体表现为对施工过程进行简单的旁站监督及工程质量指标的独立抽检。监理人员劳动强度大,效率却很低,往往面对“亡羊补牢”的局面。停工、返工现象频繁,监理人员与其它建设主体关系紧张,给工程建设整体目标的实现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由于对工程监理认识上的误区,造成监理工作的监督职能与管理职能隔离开来,从而使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只能对工程质量进行外部监控,不能采取有效的手段督促施工单位从内部加强质量意识,提高工程质量,以致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不必要损失。经过多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学习体验,以及建筑市场客观环境的成熟,各方主体逐步认识到工程监理也是项目建设的主体之一,只有全身心投入项目之中,正确实施监理行为,将工程建设纳入有序的运行轨道,才能充分发挥监理的作用,使监理工作行之有效,单就质量搞监理,难以建立有效运转的项目管理体制,工程质量目标不会顺利实现,其它目标依据对立统一的原理也不会顺利实现。
2 多方面的监理工作是实现监理工作质量控制目标的保障
在实施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中,如果不能实施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多方面管理,对工程建设的前期管理工作极少介入,等到进入施工现场后,对施工单位的自身情况了解甚少,对施工队伍施工管理工作的水平不清楚,对工程施工的新工艺、新材料也知之甚微,不能针对工程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预控措施,面对各种不断出现的质量问题只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无法做到事前控制,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从而使质量控制目标不能落实。近年来监理环境得到了极大的改善,监理人员只有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进行全过程的管理,通过专业化、规范化的科学监控才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因此监理人员为实现质量控制目标采取的管理工作应重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社会监理工作应覆盖项目实施的整个阶段,即从项目立项或项目决策至保修期结束。因此监理人员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就应进行主动积极的管理工作,通过对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等的素质和管理水平有所了解。而对承建单位以往业绩的调查,既可加深监理人员对承建单位以往业绩的了解,又可加深监理人员对承建单位技术水平的预先认识,从而可在制定监理规划、细则时做到对症下药,通过周密、细致的事前控制,消除由于施工队伍自己管理水平缺陷给工程带来的质量隐患,为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做好应有准备,使监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
2.2 工作质量的控制。在项目质量控制中,人、机、法、料、环这五大要求,人是决定的因素。管理、施工及操作人员自身质的高低对工程质量起决定性的作用。人员素质高低对工程质量影响的表现就是工作质量,因此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核查,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行业人员等资格证书的检查,以及施工现场操作人员具体技能水平的考核,使影响施工过程工序质量的人为因素得到全面了解,采取综合而全面的控制,促使工程施工有条不紊地进行,避免造成人为的质量、安全事故。
2.3 工程所用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工程所用原材物料是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料,也是工程质量形成的基本要素。保证原材料物料按质、按量供应和使用是项目质量控制的重要内容。对原材物料的质量控制应采用“三把关,四检验”的制度,从材料的供应、检查验收、现场储存、性能化验都要进行认真的控制监管,保证工程材料质量的稳定性、供货安排的合理性,确保工程质量基础条件的完善。
2.4 施工机械设备的质量控制,施工机械设备一般不直接用于工程实体,因此对工程质量不产生直接影响,但不能忽视它的间接影响,所以在审核施工方案时,选用先进的、可靠的、适用的、符合技术要求的设备,对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2.5 施工工序的质量控制。质量控制最基本的内容是工序质量的控制,工序质量控制的目的就是要发现偏差和分析影响工序质量的制约因素,并消除制约因素,使工序质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每道工序的质量。控制好工序质量,就要做到对每道工序、每个工作全面实施监督操作、检验把关、预防和检测检验相结合的管理控制方法。
2.6 施工方法的质量控制。通过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以及对施工法的确认,监理人员可分析出施工单位该项目施工操作的技术可行程度及质量目标实现的保证程度,也为监理人员采取质量控制措施提供了技术依据,为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有力保证。
3 协调好与各方主体关系,是实现质量控制目标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监理单位与业主方、施工方相互关系的正确理解与处理也是我们顺利开展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前提。三者关系处理不好,常常使监理人员处于尴尬的境地,施工单位认为监理方是业主的雇佣者,会偏袒业主的利益,业主方有时会认为监理人员与承包方联手哄骗业主,而监理方可能会觉得业主方与施工方撇开监理方自行其事。三者关系不能协调一致,监理工作就会寸步难行,而监理人员的公正立场和对三方关系的正确处理是至关重要的。因此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监理职业道德,按照科学、独立、公正的原则维护业主方、承建方的合法权益。赢得各方的理解和信任,尤其是要让施工管理人员对监理人员有信任感,理解监理方的职责,将是监理工作完成的基石。
4 结束语
监理人员的认识观念、管理水平、思想素质、职业道德、专业水平是我们监理人员能否完成监理工作任务的关键因素。自身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直接关系到质量控制目标能否实现,而监理人员在工作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能力,在监理全过程中,要严格目标计划和规范的执行,要严格操作规程,要严格按规范管理,要严格检查检测手段,这样才能更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充分发挥监理人员的作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