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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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

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范文1

论文关键词 新生代农民工 犯罪 文化冲突

一、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建设积极主文化

新生代农民工文化生活还很贫瘠,处于精神孤岛中,导致主文化的缺位,犯罪亚文化逐渐形成并大行其道,要建设积极的主文化来占领农民工文化的空间。如把丰富新生代农民工精神文化生活纳入覆盖城乡的均等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整体规划,推动新生代农民工平等享受公共文化设施,影视场所、图书馆、社会区文化活动室和民俗广场等;在新生代农民工聚集的区域,设立文化工作站、打工者俱乐部,设“工友活动中心”,不定期开展文体活动;设立“农民工活动日”,举办展播电影,开展各类文娱活动,丰富活跃精神文化。为农民工文化生活搭建了多样平台,让他们逐渐融入城市的主流文化中。

二、消除社会排斥,建立和谐共生的文化氛围

城市市民将新生代农民工划为“二等公民”,对新生代农民工怀有偏见和歧视,而新生代农民工在被排斥之下,其交际圈比较封闭,这使得城市市民和新生代农民工产生很深隔阂,造成新生代农民工难以完整接受城市文化,形成市民应有的规范和法制观念,产生不同程度身份、文化认同危机,成为潜在的犯罪动因。

(一)促进城乡文化互动,实现城乡文化观念融合

农村文化具有较强的封闭性、传承性,相对而言传统的文化保留较多,与现代文明存在断层,所以,作为现代文化的代表城市文化与农村文化存在“隔膜”,当从农村走进城市中,遭受如暴风雨般的文化冲突冲击。除此之外,文化上的不理解导致城乡成员之间存在误解。在新时期促进城乡文化互动,通过开展城乡文化结对交流活动,让农村文化接受城市文化的辐射,接受与植入新因素,提高新生代农民工的文化素质,加强其接受城市文化的能力,减少城乡文化之间的冲突,并以文化交流为平台,拉近城乡成员之间的心理距离,促进相互理解,助改变彼此的偏见,特别是城市居民对农民工的偏见。

(二)以社区为平台构建畅通的沟通渠道

依托社区的凝聚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积极引导新生代农民工封闭型的交际圈,与城市居民通过活动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减少双方的误解,同时使新生代农民工避免因交往的狭窄而不自觉地受到不良影响,特别是犯罪亚文化的传播和侵蚀。

(三)发挥大众传媒强大宣传功能

大众传媒具有文化传递、沟通、共享的强大功能,已成为文化传播的主要手段。通过对大众传媒进行积极正面的舆论引导作用,能深入广泛影响社会大众的观念。如深圳农民工街舞团跳上春晚、旭日阳刚农民工组合唱到春晚,中国电视历史上第一台全国性农民工春节联欢晚会——中国农民工春节联欢晚会等举办,借助大众传媒的宣传功能,在展现农民工纯朴善良、吃苦耐劳、默默奉献的优秀品质,对新生代农民工的正面宣传力度,低对新生代民工的“歧视性偏好”,同时也唤起全社会对农民工的重视和关爱,以公众信息和社会共同认知的话语形式为该群体赢得社会公众的积极关注和认可,融洽城市与新生代农民工的关系,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归属感、心理安全感和情感慰藉感,推动其成为具有现代特质城市公民。

三、逐步改革以户籍制度为主的社会管理体制

当前实行的城乡二元体制是导致文化冲突,新生代农民工犯罪增加的罪魁祸首,所以要逐步对户籍制度进行改革,实现城乡一元化。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2月《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提出户籍迁移实行分类政策,即县级市、地级市、直辖市落户条件不同,落户难易程度不同。该通知是对当前现有户籍制度的一个重大改革,将原来对户籍限制缩小了一点,首次放开地级市户籍,工作满3年可落户,这为农民工融入城市提供光明大道。

除此之外,政府为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提供途径,切实改进服务形式,逐步破除新生代农民工在城市定居、教育、社保等政策壁垒,建立新生代农民工的上升通道,使新生代农民工通过自身努力和不断奋斗,能真正在城市安居乐业,逐步融入城市生活。在此方面,各地政府出台一系列措施,做了有效的尝试。如东莞市为了消除对外来员工的歧视心理,将新生代农民工称为“新东莞人”,真正视为城市主人翁,增强城市亲和力。2012年1月4日民政部出台并公布《关于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社区的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描绘了农民工参与社区生活的“路线图”。该《意见》明确规定在本社区有合法固定住所、居住满一年以上、符合选民资格条件的农民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参加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在广东中山市对外来人口实行积分制管理制度,它根据地方政府的人才需求和财政承受能力,综合考虑流动人口在城镇当地的连续工作年限、文化程度、技能水平、投资规模、纳税额度、获奖等级、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积分登记,累积达到一定积分额度即可申请享受相应水平的公共服务。东莞成立了新莞人服务管理局,每个镇都有下设机构,为新生代农民工的诉求表达提供渠道。潮州开始建立外来人员利益诉求表达及优秀外来人员激励机制,通过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及正常增长机制,开展优秀外来人员的表彰工作,评选各类优秀外来人员劳模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激发外来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重庆市尽量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在居住方面困难,通过适当补贴,鼓励街道、社会单位和集体将存量房、闲置房改建为适合农民工租住的“阳光公寓”、“民心佳园”;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农村家庭购买一套经济适用房等。

四、健全法治,完善各项法律制度,发挥法律调和作用

法律是文化的一种,在法律的冷峻之中植入人性的温存,就如同用激光代替钢制手术刀修复行为者偏离秩序的意志观念。减少社会的痛苦。一切法律的应有之义,就是对包括新生代农民工在内的所有社会弱者提供更多的保护和人文关怀,“将他们与城市居民一视同仁,给他们以平等的国民待遇和城市居民待遇。尤其在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等公共物品的供给和分配上”。

在立法上,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政策要求,从法律上清除对新生代农民工不合理的规定,避免法律保护制度的“规范软化”,这就要求修改法律条文里对新生代农民工不合理的部分。2011年7月1日起实施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在“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方面特别对新生代农民工进行了特别的规定,被认为是有效地针对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办法,使得新生代农民工在社会保障权益得到具体化。完善对农民工保护的相关法规,如从法律层面制定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如《刑法》修正案八时增加对欠薪逃匿等恶意拖欠工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修订《建筑法》时加大对拖欠工程款的惩戒力度,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工资问题,规范工程转发包行为。制定出台《农民工权益保障条例》,将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子女上学、文化权益三大核心问题纳入法规,在法律层面保障农民工文化权益。

在执法上,加大政府部门的执法力度和执法的效果;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缺乏新生代农民工犯罪权益的违法行为,在工地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健全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长效机制,如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由地方政府主导、先行垫支、通过资产变现进行补充的欠薪应急周转制度;推行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用账户、银行制度;欠薪信息纳入银行诚信系统等等。

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范文2

【关键词】 农村 社会保障 公共服务

随着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中国社会由“行政主导型的二元结构”转变为“市场主导型二元结构”,面对固化的制度和市场失灵,农村公民面对着更多的生产生活分线,传统家庭保障模式已经难以为继。生产社会化使农村公民的生、老、病、残等事故已不再完全是私人性质的风险,而是一种社会风险,因此国家构建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一种适时和必然的选择。

1 国内外研究现状

为了适应深化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实现国家多次提出的健全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宏伟目标,近年来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发展和改革等问题进行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并从宏观的角度,就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存在的问题、实践中的区域差异、今后发展方向、对策和建议方面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其中既有共识也存在争议。

1.1 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显示可行性争论

主流观点认为,依据农村经济发展状况,中国现阶段商务能力建立全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建立中国范围内统一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可行的。但要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分步骤、分阶段、“渐进式”发展。

1.2 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

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经济发展水平是制约农村社会保障发展的重要因素,因此制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实施目标必须以经济发展水平为重要依据,社会保障水平必须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在建立全国统一的或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目标可行性中,不少观点多是强调经济因素的影响作用。另一种观点认为,不能片面夸大经济因素对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影响。经济因素并非是建立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的唯一充分条件,政府在社会保障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是搞好农村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重要保障。

1.3 土地社会保障功能在构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

主流地位的观点认为,强调土地保障功能在农村以及全社会稳定中的重要性认为必须“以土地承包权为主要依据”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和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构,实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科学化、社会化、法制化,加强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健全有中国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是一大趋势。

2 河北省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建设现状及意义

2.1 存在的问题

随着经济发展,河北省农村公共服务建设取得了巨大的发展和进步。河北省的科技、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事业不断得到发展,政府不断创造就业岗位,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体系,使得农村的公共服务与城市的差距不断缩小。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2.1.1 城乡公共服务不均等

城市具有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但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相对落后,农村社会保障的项目较少,工伤、失业、声誉等社会保险项目在农村还没建立起来,已建立起来的社会保障项目与城市相比也具有较大的差距。如目前,全省共有 281.7万人纳入城乡低保范围,其中城镇低保对象68.4万人,农村低保对象213.3万人,分别比制度建立之初增加了62.4万人和159.3万人。如今,城镇低保标准已达到413元/月,农村达到204.5元/月。城镇低保标准是农村的2倍,存在很大差距。

2.1.2 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社会保障资金不足

农村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都建立在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之上,给地方财政尤其是落后地区的地方财政造成很大压力。而且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新农保等制度刚刚实施,相应的配套政策还未健全,覆盖整个农村的社会保障网络也没形成。城镇居民拥有的劳动保险、失业保险、伤残保险、工伤保险等,农民几乎都享受不了。在农村社会救助方面,由于农民的实际收入不易确定,低保资格划分比较困难,仍存在“应保未保”的现象。

2.1.3 农村的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河北省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当中,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然而由于农民工教育程度不高,很难进入高层次产业中,工资待遇较低,农民工子女上学难的问题也凸显出来。农民工较难享受到城市职工相同的就业培训机会,而且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很难得到保障。

2.1.4 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落后

河北省农村很多的基础设施农民自己出资来解决,很多农民不愿意主动出资去完善公共基础设施,导致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大大落后于城市,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特别是在交通、电力、水利等方面,农村的配套设施比较落后,并且功能老化,利用率较低,经常出现故障,还要花费大量的维修经费去管理,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资金也比较缺乏。

2.1.5 缺乏科学和规范的管理体制

目前,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医疗卫生部门、计划生育部门及扶贫部门都在参与农村社会保障管理。这些部门工作任务重叠交叉,由于各部门的地位和利益不同,在农村医疗、养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农村五保供养、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等决策的决策和管理中容易产生摩擦,碎片化问题突出。

2.2 研究意义及必要性

社会保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没有社会保障,构建和谐社会就无从谈起。我国长期实行城乡有别的二元社会保障体制,社会保障体制建设侧重于城市和市民。作为公民,农民有权享有与城市农民相同的社会保障待遇和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社会保障被称为社会的“稳定器”和“减振阀”,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乃至整个社会稳定的需要。因此加强河北省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非常重要,是实现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

3 河北省建设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的具体举措

3.1 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体系

河北省农村区域发展存在不平衡性、收入水平差异性以及农民需求多元化等特点。可以建立以农村基本社会保障制度为主,商业保险、集体保障和家庭保障等形式并存的、完整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土地换社保”的原则,提高被征地农民的养老金标准,引入商业保险解决失地农民的养老问题。

3.2 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规范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整体运行的制度保障,通过制定《农村社会保障法》来规范农村社会保障的职能和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改革现行的法律服务体系和司法救济制度,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纠纷的救济制度。加强农民解决社保纠纷的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强化乡镇司法所建设,扩展法律援助范围,将农村社会保障争议纳入其中。

3.3 建立健全农村公共服务评估体系

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的主要任务是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主要目标是为更好的满足农村居民的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因此,农村公共服务评估体系需要遵循以下原则:评估指标必须本着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主线,保证评价指标的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客观公正;评估指标要注重实效;遵循多维度原则,要多层次、多视角对农村公共服务进行评估判断,进而全面地体现公共服务提供的水平;应明确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权责,不能越权办事。同时构建农村内部评估体系和农村外部评估体系。全面的农村公共服务评估体系能够更准确的反映问题,为完善农村社会保障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决策依据。

3.4 增加农村公共服务融资渠道

在提供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方面,由于资金不足,乡镇政府很闹保证能够全放我的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乡镇政府应该结合实际情况,开拓非政府组织和社会团体筹资渠道,增加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资金投入,解决农村公共服务方面财政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政府应该重视个人筹资渠道,可以是个人直接从事提供部分准公共服务和产品或村民自主筹资共同支持公共服务建设等形式。两者结合,能够很好的补充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资金,优化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体系建设。

3.5 改善农村公共服务的呈现方式

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与村民的生活密切相关,应该根据村民对于公共服务的实际需求,改善农村的公共服务。以村民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村民对公共服务的需求。要求政府充分了解村民的需求,投入更多的经历到村民切实需要的公共服务上去。这样做有利于鼓励村民参与到公共服务供给的环节中去,有利改善农村公共服务。

4 结语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城乡差距越来越大,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相比城镇严重滞后,严重制约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的社会保障问题已引起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对河北省的农村社会保障公共服务进行研究,通过分析其现存的问题,提出具体的建设举措。这对于满足农民的公共服务需求,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权利和缩小城乡差距等具有重大意义。

参考文献:

[1]方.当代中国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0.

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范文3

一、关注农民工休闲文化需求的重要性

作为“城市边缘人”的农民工,要实现社会角色的成功转换,与他们新环境下的心理反应是否和固有的心理背景相协调有着密切的关系,深层适应要求其内化城市的文化价值观念、生活方式,在心理上获得认同,在情感上找到归宿。研究适应农民工生活状况的文明的休闲文化,对解决农民工边缘文化冲突,缩短“文化堕距”,减少“文化震惊”,建立新的文化心理背景,确立正确的文化心理定位都非常重要。

1.有助于构建和谐社会,把农民工纳入主流文化视野

在“以人为本”和“和谐社会”的发展命题下,笔者认为目前有必要重视农民工的休闲生活,关注农民工的休闲需要和休闲权利,关注休闲对农民工的生活和发展起到的积极作用,关注休闲作为一种社会建制对社会整合的功能。目前,共同生活居住在同一城市的市民和农民工,显然是两个还没有很好融合的群体。两个群体的真正融合,是一个需要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支持,农民工自身意识形态、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城市化,市民接受和认同的较长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休闲作为一种社会建制承担着社会整合的功能。通过让全体国民都参与其中的休闲过程,建立一种亲密关系和认同关系,传导和谐发展的文化,提高农民工的集体荣誉感、对流入地的认同感,加速与城市文化的心理融合,可以有效地防止其边缘化,提高社会凝聚力,缓和破坏行为和减少犯罪,加速其市民化的进程。

2.有助于提高农民工城市生活满意度的需要,缓解民工短缺矛盾的现实需要

休闲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休闲生活中,放松工作积累的紧张和疲劳,恢复体力和精神,丰富精神文化生活,寻找乐趣和惬意,进一步在智力、艺术、体力上有所提高和发展。休闲同样也应该是农民工城市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休闲对农民工的放松、消遣、发展的功能也应该引起人们的重视。休闲是人们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休闲是人们的基本需要和权利。在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内,休闲只是少数“有闲阶级”的特权,大多数人的休闲权利被剥夺了。随着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大众教育、大众媒体、有线电视网络的兴起,逐渐促成了一种大众休闲文化:休闲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和权利。农民工也不例外,他们内心也强烈渴望休闲,存在休闲需要,希望休闲权利得以实现。特别是新一代的农民工(20世纪80年代出生,90年代以后外出打工的,逐渐成为农民工的主体)不再以“赚钱”作为外出打工的惟一内在驱动,追求现代城市生活方式和较高的物质文化享受逐渐成为他们外出打工的动力。广东省统计局于2004年底在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市,抽样调查329家私营、港澳台资和外资企业,结果发现:当前珠江三角洲地区出现的民工短缺现象,主要是由该地区劳动密集型企业现有的工资福利待遇相对较低和新一代打工族对物质文化生活的较高追求所产生的矛盾引发的。休闲生活是人们物质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注农民工的休闲生活,是提高农民工城市生活满意度的需要,同时也是缓解民工短缺矛盾的现实需要。

二、河北省会农民工休闲文化的现状分析

1.现状

据统计,目前石家庄市的农民工超过40万,其中大约有一半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既没时间也没经济条件去了解享受城市休闲文化。据课题组对农民工“你的工余时间干什么?”的问卷调查,回答依次有10多种:打牌40%,看电视35%,听收音机34%,聊天33%,逛街30%,看书报20%,这是排在前六位的休闲方式,基本上不需要什么消费支出,可以说是节俭和实用的结合。其余的还有睡觉、搞卫生、干家务、找工作、上舞厅、找老乡等。虽然城市里的娱乐项目丰富,但民工们很少涉足。主要是群体内部娱乐或自我消磨工闲时光。他们的业余生活是非常贫乏和单调的。休闲的内容不够丰富,且文化层次不高,庸俗化问题突出。

2.原因

(1)客观原因

其一,缺乏休息的正当权利。以2006年9月~11月对石家庄市450户进城农民工进行的问卷调查的数据统计分析来看,农民工普遍工作时间较长。平均每天工作时间在8小时之内的只占19.2%,8-10小时的为22%,10小时~12小时的为29%,12小时以上的占20%,另外还有10%的人工作时间不定,但均在8小时以上。不但工作时间较长,而且还要加班加点。在身心俱疲的情况下,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休闲。

其二,经济收入有限。农民进城的首要目的是获取经济收益,根据对石家庄市450户农民工的问卷调查,“收入高”(46%)、“就业机会多一些”(45%),在进城原因中位列前二位;在农民工经济收入方面,有将近一半的人(45%)的平均月收入在600元以下,但有占16.6%的人的收入在601元~800元之间,17%的人在801元~1000元之间,21%的人在1000元以上。农民工经济收入状况限制了他们对城市休闲资源的享受占有。农民工生活方式最大的特点是节俭,奉行“能省则省”的原则,农民工的主要收入除用于必要的生活开销外,每月用于其他消费的开支极少,基本上均寄回了家,收入越是低的地区,寄回家的收入比重占得越大。

其三,休闲场所和设施的限制。农民工对于城市各种消费休闲场所的光顾率是非常有限的,而免费公园、露天影院、社区健身设备等公益性休闲设施不仅远远不能满足庞大的农民工群体的需求。

(2)主观原因

其一,农民自身素质不高的限制。农民工自身素质不高造成其文化适应力弱,并产生一定的心理障碍,这使他们囿于惯性的同乡交往而不愿意主动地突破这一交往圈主观上形成了自我隔离状况,与城市主流社会、主流化相疏离,不能参与城市公共休闲资源的分享。

其二,社会各界对农民工需求理解上的偏差。现在社会上对农民需求理解上的一种流行的主观念是,认为当前农民问题主要是生活保障问,基本的生活需要还未解决时,谈不上休闲等享受和发展需要的满足。所在单位以及社会漠视态度极大地限制了农民工的休闲文化活动。

三、改进农民工休闲文化活动的具体措施

丰富农民工的休闲生活,不是某个具体单位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责任,需要用工单位、社区、政府部门、人民团体、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关心与努力。

1.以政府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种力量和社会资源

石家庄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在花香维也纳小区建设工地举行了农民工文化服务流动车发车仪式。现场为农民工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并播放了电影。几年来,石家庄市大力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提高农民工文化素质,2004年投资建设了藏书两万多册的农民工图书馆,农民工只需凭身份证或暂住证即可免费借阅。可随后几个月,图书馆阅览证才办出几十个,跑到图书馆读书的农民工也寥寥无几。为照顾农民工的作息时间,图书馆特意将开门时间确定为每日下午1时至晚上9时,双休日为上午9时至下午4时。为丰富图书种类,他们在已有的社科类、文学类等图书的基础上,又专门购进了劳动法律、工会知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图书500多册,可图书馆里依然还是闹“人荒”。通过深入走访找到问题的症结后,石家庄市对症下药,先后在裕华区东苑社区、长安区沿东社区、南三条市场,以及财贸和建设系统建立起农民工夜校、图书流动站和流动课堂,成立了由教授、研究生和医疗专家等志愿者组成的农民工讲师团,举办各类农民工培训班和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广泛深入开展向农民工“送文化、送技能、送温暖”活动,送图书5000余册、光盘500张、电影42场。成立了社区农民工艺术团,开展卡拉OK演唱、文艺表演等活动,极大地丰富了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也受到了农民工的欢迎。为了真正贴近农民工,满足农民工的业余文化生活需求,石家庄市投资购置了农民工文化服务流动车。今后,农民工文化服务流动车将定期深入到农民工集中的工地、企业、社区,通过播放电影、光盘,送图书,举办法律咨询、技能培训和卡拉OK演唱等活动,使“流动车”成为农民工身边的图书馆、影剧院、服务站。

2.建立基层工会,发挥工会的组织作用

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部分,需要工会组织的关系与保护。建立基层农民工工会,不仅有利于农民工物质性权益的维护,而且有利于组织丰富农民工的休闲文化活动。

石家庄市建筑行业是进城务工人员最集中的行业,年产值约占全市总产值的三分之一,420多家建筑承包企业一线施工队伍中90%以上是农民工,有些企业高达100%。目前石家庄建筑业进城务工人员11万余人。石家庄市总工会针对这种现状鼓励、帮助建筑企业建立工会。到目前为止,石家庄市建筑企业建立工会组织达280多个。石家庄市建设工会实施“送温暖工程”,每逢节日,工会就会组织人员到部分建筑工地为农民工送上精心安排的电影等文艺节目,或是热腾腾的水饺;所成立的“进城务工人员文化教育服务中心”设有进城务工人员图书阅览室、培训工作站和维权服务站,免费为农民工提供图书借阅、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困难救助和法律援助的“一条龙服务”,切实给农民工创造家的感觉。

3.对农民工加强培训,提高其文化素养和休闲品位

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范文4

[关键词] 农民工 社会保障 必要性 对策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中国改革开放推动下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进程中,我国城市中逐渐产生了一个特殊群体――农民工。农民工为我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自身则日益“边缘化”,其社会保障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近年来,虽然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措施,且一些地方的实践已初见成效,但从总体上来看,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仍处于滞后状况,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维护。因此,积极探索适合农民工的医疗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工群体的内涵及基本特征

农民工是我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的重要标志,是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阶段涌现出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也是推动我国经济和社会结构变革的巨大力量。在此,农民工,是指已完全脱离或基本脱离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在城镇的务工所得为主要谋生手段,但仍持有农村户口,且没有放弃农村土地经营权,兼具农民与工人双重身份的劳动者。

农民工群体作为近年来出现的一个独特的社会群体具有以下特征:1.数量庞大且增速快。根据国家统计局农村司《200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2978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4533亿人,与上年相比,农民工总量增加436万人”。同时,据有关专家预测,未来一段时期内,如果政策不发生大的变化,农民工数量仍会以平均每年500万人左右的规模持续增加。2.身份特殊且地位尴尬。农民工离开土地甚至居住地在城镇从事着非农产业,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农民群体。同时,他们又因户籍的原因而与传统的城镇劳动者有别,被包括社会保障制度等在内的一系列面向城镇居民的相关制度所排斥,使其难以真正融入城镇社会。3.流动性强。他们中的绝大多数从事着低技能和体力型的劳动,工作岗位很不稳定,频繁更换工作使得他们经常处于流动之中。

二、目前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存在的主要问题。

1.制度模式取向不明确。尽管农民工有多种参保模式,但各地在此问题上的进展很不平衡,在参保方式、参保率、具体政策上都不尽相同。拿养老保险为例,就大致有以下三种模式:以北京为代表的“仿城型”模式、以广州、深圳为代表的“扩面型”模式和以上海为代表的“综合保险型”模式。这种制度模式的不明确一方面造成地区之间、企业之间、农民工个人之间新的不公平、不平衡,同时也为未来制度的统一和完善设置了新的障碍。

2.总的参保率低。目前,农民工参加城镇各种社会保险项目并不存在制度上的歧视,虽然各地都将农民工作为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但农民工参保率依然偏低。

3.退保率居高不下。由于没有实行全国统筹,而且全国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不健全,覆盖面窄,返乡农民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基金转移困难,只能选择退保。

三、把农民工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性

1.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解决“三农”问题,加快我国城市化、工业化进程的需要。

城市化和工业化问题与“三农”问题密切相关,只有解决好了“三农”问题,才能更好地解决城市化和工业化问题。“三农”问题的解决归根结底是要依靠农村经济的发展,而农村经济的发展则要靠农民自身,农民发展农村经济需要具备三个条件:资金、技术和土地。虽然土地问题现在还没有解决,但它是与社会保障制度联系在一起的,只要使农民工对针对其自身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具有信心,就能化解其因失去最后的土地保障的后顾之忧,就会使他们愿意把撂荒的土地转让出去,实现土地的流转,进而形成大面积的耕地,为农业的产业化、机械化生产创造条件。三个条件中主要要解决的是资金问题,没有钱什么事情都办不成,而农民工外出打工就能获得工资,就能转化为资金,用这些资金购买技术和设备,经济就能启动发展,农村居民的生活就能得到改善,“三农”问题得到解决,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就能加速。

2.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公平与效率的需要

在社会主义生产经济条件下,我国的社会、家庭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土地保障和家庭保障功能弱化,同时,机械化大生产条件下的各种职业病、养老、失业等问题都增加了农民工的就业风险和生活风险。这些风险对农民工的生存构成了严重的威胁,特别是在转型的过程中,社会保障是必不可少的安全网,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必要手段。农民工为社会发展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作为再分配手段之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就应该为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长期的二元社会经济结构使城市居民可以充分享受社会保障,而农村居民却没有,只能依靠家庭和土地保障,如果农民工的失业、医疗、养老等社会保障问题得不到解决,将不利于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共同富裕目标的实现,因此,把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提上议程就成了必然。

3.建立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的必要条件和基本条件就是要追求社会的安定有序。农民工盲目、无序的流动,不仅给交通运输带来很大压力,也不利于流入地的社会管理。近年来,随着大量农民工涌入城市,各种与农民工有关的违规、违法、犯罪活动逐年增加。农民工进城后,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压力,现在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缺失和社会安全管理的不到位,使得这一群体成为各大城市社会治安不稳定的重要因素。建立适合农民工群体特征的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后面临的各种社会风险,维护其合法、正当的权益,让他们充分享受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成果,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以更好地促进社会的发展。

四、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缺失的原因

第一,体制上的原因。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造成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缺失的主要原因。我国城乡分割的户籍制度是传统的就业制度模式和二元社会保障制度构建的基础。户籍制度的存在不但加深了农民与城镇居民在政治、经济、文化、心理方面的隔阂,同时也使农民失去了在城镇就业的机会和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政策仍是以城乡二元分割的劳动力市场为基础制定的政策。由于农民工没有城镇居民的身份,进城的农民工就被城镇劳动力就业制度与社会保障体系所排斥。

第二,经济利益方面的原因。农民工所在的单位多为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这些用人单位为追求最大利润,千方百计减少工人成本,不愿为农民工缴纳必要的社会保险费,对农民工参保态度消极,经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象征性地将身边的几个人参保来应付了事。同时值得一提的是,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本地区的经济利益,置国家政策于不顾,对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造成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认识不足,从而违规不参保,或者通过对农民工“合理”威胁,使农民工“自愿”不参保。

第三,观念上的原因。农民工的知识欠缺,社会保障意识薄弱,对社会保障心存疑虑,担心交纳的保险金以后收不回来,不愿意参加保险;而且农民工的收入大多偏低,工作流动性大,工作地点不固定,他们不愿意参加缴费标准过高的社会保险,而更情愿将宝贵有限的现金收入寄回农村,回乡寻求土地的保障。

五、完善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与建议

1.就社会保障具体制度设计方面,应尽快健全和完善以下项目:

(1) 工伤保险制度。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为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所以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为农民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并按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在农民工发生工伤后,要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和工伤待遇支付工作。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发生工伤,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支付费用。当前,要加快推动农民工比较集中、工伤风险较高的建筑行业、煤炭等采掘行业参加工伤保险。建筑施工企业同时应为从事特定高风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 医疗保险制度。在现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框架内,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收入水平低的特点,广泛开展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着重解决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的住院医疗问题。根据农民工的承担能力合理确定缴费率,主要由用人单位缴费,建立大病统筹基金。同时,要适当调整医疗保险的起付线,等待期,个人支付比例等方面的政策,如本人不愿或无能力在城市治疗的,应制定相应的措施,将大病医疗保险关系和资金转入农村合作医疗。

(3) 农民工救助机制。农民工在城镇缺乏生活基础,是城市中最困难的群体之一,为保障其基本生活权益,应建立包括农民工特殊情形下的贫困救助、遭遇天灾人祸时的紧急救助、合法权益受损或遭遇不公待遇时的法律援助等应急救助机制。

2.要真正使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得以解决,还需要改革和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

(1)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相适应,户籍制度不改革,农民工就永远不能转变身份,成为城市居民,也不能享受晕城市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待遇。改革户籍制度,取缔其衍生出的各种附属功能,恢复户籍的治安管理和人口统计功能,进而彻底的把农民工身份变更为市民身份,使其平等地享有一切社会保障。

(2) 加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立法和监督管理,完善法律体系建设。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系统的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立法,虽然近年来政府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不少针对农民工社会保障的政策和相关文件,但是这些都是一些指导性条例、通知、决定等,效力太弱。而且各个地方制定的措施不统一,执行混乱。因此,政府必须加快农民工社会保险的立法步伐,尽快出台统一的关于农民工社会保障权益保护方面方法律,为农民工社会保障的科学管理和健康运作提供法律依据。

参考文献:

[1]邓大松 刘昌平等:2007-2008中国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报告[M].人民出版社.2008.9

[2]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stats.省略/tifx/txbg/t20100319_40262828.htm [Z/OL].

[3]华迎放: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J].新华文摘.2005

法律援助的基本社会功能范文5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加快推进“三升一改”,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快构建符合县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统筹、区域均衡和全民共享,切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人的全面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完善服务体系,努力稳定和扩大就业

1.着力稳定和扩大就业。按照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目标,不断强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提升人力资源市场就业服务水平,为各类求职人员提供分类服务、自助服务、个、特色服务等四大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深入推进基层工作平台服务标准化、信息化、精细化建设。深入开展充分就业村、社区创建活动,启动充分就业乡镇(街道)创建。加强岗位开发,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全年新增城镇就业人数95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2.积极帮扶重点群体就业。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大学生就业指导和职业引导,落实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完善大学生就业见习和实习制度。组织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推进月”活动,推进大学生创业创新,力争初次就业率达到80%以上。加大困难人员就业援助,积极培育社区就业服务组织,健全城镇“四个一”和农村“六个一”就业援助机制,实现城乡就业困难群体登记一名、援助一名、解决一名,全年帮扶失业人员再就业4100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3.着力缓解企业招工难。探索建立就业失业信息动态监测机制,对用人单位用工情况等相关信息全面监测,实现人力资源供求信息实时流通。定期举办不同类型人力资源招聘会,积极为用工紧缺企业招聘各类人力资源搭建平台。建立40家稳岗扩员企业示范点,新增5家外省劳务合作基地。开展探索培训项目管理制度,大力开展就业能力提升培训、岗位能力提升培训、创业成功率提升培训,研究扩大职业技能鉴定工种范围,全县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鉴定6000人,培训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8000人,培训高技能人才750人。(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4.深化创业促就业工作。巩固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五大体系建设,提炼适合本地的创建模式和工作机制,加强创业典型宣传,激发全民创业活力。大力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参照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的要求,创造性的开展创建工作。全年开展创业培训250人,培育优秀创业孵化基地20个,树立优秀创业示范基地20个,征集本土创业项目60个。(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5.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发展。全面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深入开展“彩虹计划“和小企业劳动合同专项行动。巩固规模以上企业集体合同签订率,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健全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机制,提高网格化监管水平。深入推进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建设,60%以上的规模企业和较大的事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举报专查工作机制,促进各项监察执法行动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劳动保障监察结案率巩固在96%以上。不断完善劳动争议办案规程和各项便民服务,简化办案手续、提高办案效率,劳动人事仲裁结案率巩固在92%以上。加大劳动争议案外调解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受理前、庭审前、庭审中和裁决前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二)扩大覆盖范围,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6.扩大社会保险参保面。以基本养老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重点,积极推进五大基本社会保险征缴扩面,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参保1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参保6000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失业保险新增5500人,工伤保险新增4500人。着力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力争全县45~60周岁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7.着力完善重大社会保险政策。积极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全面施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统筹制度,实施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和研究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研究扩大失业保险基金在预防失业、促进就业项目上的支出范围,大力推进工伤预防机制建设。动态调整社会保险待遇,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增加170元,同步提高精简退职人员等困难人员生活补助标准,逐步调整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8.加快社会保障一卡通建设。建立社会保障卡系统,按时发放第一批社会保障卡,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全市范围内持卡就医和刷卡结算。加快实现与省级社会保障卡信息平台的对接,扩大持卡参保人员跨地市享受医疗服务。2011年10月底基本完成基本医疗保险市域内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完成与省级异地就医平台对接,实现省内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工作,逐步实现异地就医即时结算。(责任单位:县人力社保局)

9.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工作。继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巩固“四个一百”成果,建立低保提标提补的落实机制,确保低保对象每人每月救助金额不低于60元,达到低保标准的55%以上。完善全程医疗救助制度,医疗救助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9元。积极构建灾前防灾、灾中避灾、灾后救灾的综合性应急救助体系,完善县应急救助预案,开展村一级救灾信息员的培训和认定,推进村级避灾场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各乡镇或灾害易发区域至少建有1个规范化避灾场所。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启动县救助站管理用房工程建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办理援助案件500件以上,逐步建立“12348”法律援助平台。(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司法局、县总工会)

10.努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巩固五保供养水平,逐步提高集中供养标准,确保集中供养率在98%以上,加快推进4家农村敬老院向综合利中心转型升级。努力提升老龄工作水平,开展老年友好基层单位创建工作。新建农村“星光老年之家”20个,建设5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银龄互助”工程,完善老年活动室、“星光老年之家”、老年协会等基层老年阵地长效管理机制。继续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力争养老床位数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11.扎实开展福利和慈善工作。健全孤儿保障体系,推进孤残儿童财政专项补助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动态调整孤残儿童养育标准,提高孤儿基本生活和医疗康复保障水平。积极保障残疾人权益各项优惠政策,对1800名低保(含精神智力三、四级)、低保边缘重度残疾人全额发放低保金或低保补助金,为335名贫困残疾人免费提供助明、助听、助行等康复服务及拓展项目,对500名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残疾人实施集中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12.着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按照《县城镇住房保障以及解决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居住问题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2010—2012年)》,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1年在中心城区启动保障性住房建设50万平方米;启动建设公共租赁住房7万平方米(其中,政府主导新建3.5万平方米、企业配建3.5万平方米);实施危旧房(4个老小区)改造15.67万平方米。继续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全年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6100户。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全县改造户数不少于300户。(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民政局)

(三)落实教改规划,促进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13.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积极构建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推进学前教育的规范化和均衡化,以公办幼儿园建设为重点,改造提升农村幼儿园,接收配套建城区幼儿园,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建设一批规模适当、功能齐全、方便儿童入学的幼儿园,努力解决“入好园难”问题,不断形成能够满足不同层次需求的学前教育网络。落实学前教育专项经费,确保生均公用经费达到200元。建设和改造6所乡镇中心幼儿园,100%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加强教育督导,创建学前教育先进和达标镇6个;创建市农村幼儿园标准化教学点12个;创建省一、二级幼儿园3~4所。等级幼儿园在园幼儿覆盖率88%,确保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9%以上。(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4.推进义务教育高位均衡发展。全县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和“三残”儿童入学率均保持全市领先水平,义务教育质量主要指标均超过市均水平。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在全面化解义务教育学校债务的基础上,确保义务教育中小学日常公用经费标准高于省定额标准。2011年,全县小学生均日常公用经费460元,初中生均日常公用经费660元,免费提供农村贫困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程,做到“应助尽助”。依托县培智学校和试点学校,有效实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满足“三残”儿童接受特殊教育的需求。切实抓好2011年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开发区初中新建、龙山小学新建、李家巷小学迁建、一小迁建、四小扩建等重点建设项目。全县省标准化学校占总数比例达到93%以上。全面完成校舍安全工程,完成6所学校校舍改造工程。改善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合理补充教师110名(幼儿教师30名);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完善培训机制,不断提高小学、初中教师高学历比例和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比例,增加名特优教师和骨干教师的数量。提升薄弱学校,完善城乡校际共建,选派10名建城区学校优秀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任职,选派120名优秀教师到农村任教,促进农村学校均衡发展;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在县域内合理有序流动机制,鼓励支持骨干教师到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任教;增加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教师的培训机会。(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5.促进职业教育优化发展。职教中心通过国家级改革示范学校复查验收,技工学校通过技师学院评估验收,申报省成人继续教育推进工程项目一个,林城、泗安成校申报市级区域性中心成校,新建1个市级先进实训基地、1个市级校外实习基地、1个市级品牌专业、1个市级校企合作职工培训基地、1个市级新农村农民培训示范基地;进一步完善社区学院办学机制,推进乡镇成校向社区教育转轨,进一步完善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实施中职学生奖学助学制度,落实中职学生1500元/生年补助,免除涉农专业学费,进一步提高中职教育水平。(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16.加快办学条件现代化建设。构建更有效的教育技术支撑基础,全县中心小学以上学校都建有实验室和图书馆;计算机生机比达到6.5:1,多媒体班套比达到1:1,校园网覆盖率90%以上。构建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完成网上阅卷、网上调查和网上报修等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加快学校管理信息化进程。实施完成多媒体进教室、塑胶运动场进乡(镇)学校、电脑和空调进教师办公室的农村学校“三进”工程。全面完成塑胶跑道进学校工程,完成14所中小学塑胶跑道改造任务。(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深化体制改革,确保医改三年任务完成

17.健全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380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280元),参保率达95%以上;统筹区域内政策范围住院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门诊补偿比例达到门诊费用的20%以上。(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人力社保局、县财政局)

18.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加强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目录遴选监督管理,引导和规范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加大对基本药物质量监督抽检力度。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零差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完成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定性定编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编办)

19.健全基层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农村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深化农村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实施“社区卫生内涵提升行动”,深化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乡镇(村)、标准化公共卫生科等创建工作,提高整体服务能力,提升基层群众的服务满意度。完善县级医院与农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结对帮扶机制,加大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0.加强卫生人才和科教工作。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机制,继续实施人才培养、引进计划,加大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培养力度,加强人才引进,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创新思路,加大与省内高校合作力度,进一步提高卫校办学水平,卫校与温州医学院联合举办第二期研究生班。加强卫生接轨沪杭名院名科,实施靠大联大,强化县级医院龙头学科和重点学科建设,加大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大力推进县中医院肾内科、县妇保院围产医学科省县级龙头学科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1.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深入实施三大类12项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不低于人均25元,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绩效考核制度。扎实推进第三轮参合农民健康体检工作,确保体检率累计达到60%以上。扩大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覆盖面,提高电子健康档案建档比例和质量。继续实施农村妇女两癌筛查、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切实抓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项目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2.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不断提升县级公立医院规模档次,积极推进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创建三级乙等医院。完善公立医院便民惠民服务措施,优化门诊诊疗流程,简化就医手续,缩短群众等候时间,推行双休日和节假日门诊,广泛开展优质护理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局)

23.切实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生育关怀行动,全县新增“生育关怀.少生快富”项目1个。继续推进“生育关怀.青春健康”教育项目,全县90%以上的学校开展青春健康教育工作。继续大力推进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新增完成1个一类站,4个两类站的规范化建设任务。继续认真实施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困难户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以及计划生育公益金等制度,预计需完成3500人左右的奖扶金、300人左右的特扶金、60户左右的计划生育公益金的发放任务以及150人左右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工作。深入推进“健康宝宝计划”,免费婚检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80%以上。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全面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责任单位:县人口计生局、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五)加快设施建设,拓展基层文体服务网络

24.加快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县“乡乡建有文化站”的目标,加大推进力度,对文化站未达标的乡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力争到2011年底实现乡镇文化站全部达到1000平方米。加快文化馆新馆建设,继续做好图书馆开放工作,指导36个村文化活动室建设,实现90%以上的行政村建设有文化活动室的目标,继续发挥大剧院影城功能,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

25.丰富农村公共文化产品。着力开展送戏、送电影、送书下乡项目,全年送戏48场以上,送电影2688场以上,送书2400册以上;培训100名以上农村文艺骨干,提升农村文化队伍素质;打造“幸福周周演”、幸福乡村大舞台“百千万”工程等文化活动品牌,全年安排广场文化演出20场以上、文化下基层活动200场以上;开展乡镇广播站、行政村广播室建设,农户有线广播收听覆盖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县文广新局、传媒集团)

26.加快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水木花都社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酌情新建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专门活动场所。开展“流动少年宫”进校园活动,全年举办不少于8场。进一步加大民工子女学校结对服务力度,关心关爱民工子女成长。(责任单位:团县委)

27.着力打造农村体育精品工程。深入开展农村体育设施建设,创建省级体育强镇2个,省级城市体育先进社区2个,省小康体育村不少于12个。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再延伸15个自然村。建设省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市级社区体育俱乐部2个,市村级体育俱乐部2个。(责任单位:县体育局)

(六)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28.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加快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和社区市场服务为一体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进一步推进和完善“6581890”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平台建设。深化和谐社区建设,完善社区服务用房管理和城市社区居民自治有关机制,适时举办社区工作者论坛。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探索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长效管理机制,开展星级创建活动,新建15个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和2个乡镇社区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29.进一步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63.1公里通村联网公路建设、58.785公里农村公路大中修和8座桥梁加固与改造等农村公路完善工程。实施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和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解决1.1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乡镇自来水厂管理,不断提高供水能力,全面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完成合溪水库水源保护污水排放管道工程建设,完成“川气东送”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天然气和平门站、泗安站和30公里管网建设,推进天然气逐步向乡镇拓展延伸。(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建设局)

30.加快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配套管网建设70公里。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和直运工作,逐步扩大垃圾分类在小区的覆盖。按照“富庶、洁美、文明、和谐”的要求,推进魅力乡村建设,完成1个乡镇整治、20个省级整治村建设任务,努力提升新农村建设整体水平。农户无害化卫生户厕覆盖率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县农办、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县卫生局)

31.提升农村信息邮电气象等服务。全面加快以村邮站和信报箱为主的建设步伐。力争2011年完成45个村邮站和7058个信报箱的建设和改造,扩大邮政普遍服务范围,对吴山乡进行空白乡镇邮政所补建;促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实现100%的乡镇及100%以上行政村的3G网络覆盖;新增市级信息化示范村10个;农民信箱用户注册数达到5万户,规范率达95%以上;万村联网村级网站建站率达到100%。在2010年完成建站的基础上,进行一期村级信息培训,以完善村级网站的资料图片,规范率达50%以上;对全县有条件、要求入网的低保户按上级政策规定实施安装,并按政策规定对7967户低保户免除有线电视基本视听维护费,保障收看。加快气象公共服务建设,完善或增补灾害易发区2个乡镇区域站,新建2个现代园区监测站;建设数字化X波段天气雷达,建设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系统,完善农村电子显示屏实时播报气象预警信息平台,完成防灾标准化乡镇(街道)4个,村(社区)81个,防雷示范村1个,完成协理员、乡镇干部、农业大户的培训,赠送千册科普图书、防雷图集、手册。(责任单位:县邮政局、县经信委、县农业局、县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保障。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年度任务落实到位。县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和部门联络员会议,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职能,落实工作任务,明确责任。要完善协调机制,加强沟通,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各责任单位在按照实施计划展开各专项工作的同时,要重视加强沟通与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均等化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