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老爱亲个人事迹材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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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老爱亲个人事迹材料

孝老爱亲个人事迹材料范文1

全面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大力实施仁爱工程、道义工程、礼仪工程、学习工程、诚信工程、文化惠民工程、全民健身工程。开展以弘扬“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全面提升干部群众思想道德素质,打造全镇文化亮点,提高百姓幸福指数为主要内容的阶段性活动,扎实推进各村(居)、各驻镇企事业单位思想道德文化阵地建设。

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推进活动基本原则是: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善于发现、总结和宣传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和引导群众,弘扬“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的精神,因地制宜,大胆创新,针对各村实际,妥善安排活动时间,充分利用冬季农闲和农民工返镇的时间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三是解决实际问题。要把教育活动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结合起来,与加强和改进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和化解矛盾纠纷结合起来,合理安排,统筹兼顾。

二、目标任务

年,全镇思想道德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是:围绕“一个目标”,重点开展“四建一树”活动。“一个目标”即重塑思想道德体系,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为目标。“四建”即各支部“建”立一支道德建设志愿者队伍,定期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建”立各村(居)民道德协会,指导和引导各村(居)开展道德体系重建工作;依托党务公开栏,“建”立各支部道德专栏,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建”立一支道德宣传文艺小分队,宣传弘扬道德模范和道德标准。“一树”即“树”一批先进典型,推动思想道德文化活动的全面开展。以阶段性思想道德文化活动开展为契机,建立思想道德教育长效机制,常态化主题活动,完善村规民约。

三、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从年3月5日---6月20日)

1、宣传发动。召开镇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活动启动仪式,宣传“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实施方案》和各类道德模范评选方式及标准。

2、成立村(居)民道德协会。一是建立领导机制。协会在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村(居)协会会长由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成员由有威望的老党员、老干部以及村民代表组成,采取自愿参与,组织考评模式招募一定数量的协会会员,副会长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宣传“仁义礼智信”道德标准,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倡导道德规范。坚持公平公正、尊重他人的原则,在评议过程中,充分听取意见、细致调查、公正评判,作为实施阶段性推进活动的自治评议组织。采取“好事大家传、坏事大家管、歪风大家纠、喜事大家办”的方法,让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提高”。

3、开展寻找各类道德模范活动。按照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要求,分别设立“学雷锋标兵”、“敬业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奖项各一名。并根据我镇实际,制定评选标准,由各村(居)、各驻镇单位支部道德评议协会具体实施。

(1)开展“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活动

以“学习雷锋月”为契机,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雷锋精神。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活动,使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各村(居)、各企事业单位通过广播、宣传栏、制作学雷锋标语广泛开展志愿者精神宣传教育活动。镇学校以“雷锋在我心中”为主题组织一次“学雷锋”征文比赛,畅谈心得体会,通过召开专题座谈会、主题班会、团课等形式,宣传有关雷锋及志愿者的突出事迹。在活动中涌现出来的见好人好事由道德评议协会按照“学雷锋标兵”评选标准(见附件1)评选。

(2)开展争创敬业标兵活动

设立“敬业模范奖”。在全镇党员干部队伍中开展“比敬业、争当模范”的活动。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评选爱岗敬业、踏实勤恳的好公仆、好干部。各支部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由道德评议协会按“敬业模范”评选标准(见附件2)评选。

(3)开展“讲诚信、比信誉”活动

设立“诚实守信模范”奖。在全镇驻镇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讲诚信、比信誉”评选活动。对于在业务工作开展中讲诚信的单位或个人按标准予以表彰。

(4)开展“寻找孝子”、“好媳妇、好公婆”活动

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寻找孝子”、“好媳妇、好公婆”评比活动,道德评议协会严格按照评选标准(见附件4),采取协会推荐、党委考察、社会公示三级评选方式,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推选出“孝老爱亲模范”

(二)第二阶段树典型阶段(时间年6月20---6月30日)

采取“两比两评”的方式,通过三级评选方式在“寻雷锋足迹,扬志愿精神”活动,“寻找孝子”、“好媳妇、好公婆”活动中评选出的典型进行镇级比评,镇级评选“学雷锋标兵”、“敬业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孝老爱亲模范”奖项各一名,给予表彰奖励,并张榜公布。

1、评选方式。一是协会推荐。各村(居)道德协会认真做好评选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努力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召开村组干部、群众代表会等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本村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进行初审把关,确定推荐人选。二是党委考察和走访。镇党委整理、汇总推荐名单后,镇党委将对各村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通过走访、座谈等形式重点了解被推荐人的家庭情况,主要事迹及社会影响等,初步确定候选人。三是社会公示。候选人初步确定后,各支部要及时向本村干部群众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期间如有群众反映,经调查属实,取消评选资格。

2、监督方式。一是完善监督制度。各村(居)成立监督小组,建立起群众监督,村组监督的两级监督机制,对在评选中弄虚作假的行为给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在当年村(居)考核中扣分。形成年中督促检查,年底严格考核,认真兑现落实,确保群众思想道德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建立评优评先制度。对道德思想道德教育的考核内容,加重份量,加大分值,制定奖惩制度。

3、奖励方式。设立道德模范基金,按一定标准对评选出的道德模范进行奖励表彰。经费来源一方面由镇财政拨付一定数额,另一方面接受社会捐助。镇财政所建基金专户,实行公开、公平、透明原则,对该基金实行专项管理。定期进行帐务公示。

(三)第三阶段宣传弘扬阶段(时间:年3月—年12月31日)

通过各类形式,宣传评比出的各类道德模范,掀起学习身边模范,弘扬模范精神的活动。

1、阵地宣传弘扬。充分利用镇村广播、电视、宣传栏、等文化宣传阵地,弘扬典型事迹,以村组为单位开辟文化墙,设置道德模范专栏,对候选人事迹进行宣传,强化先进典型。发挥身边典型榜样力量,引导人们自觉践行道德约束,树立良好道德意识,逐步提高居民道德素质。

2、建立道德宣传文艺小分队,宣传弘扬道德模范和道德标准。由镇居委会牵头,各村(居)组织文艺骨干,将典型事例、典型人物编排成相声、小品、歌舞等文艺节目组建文艺表演队,进行巡回表演,使广大群众在娱乐中受到教育和启发。

3、依托党务公开栏,“建”立各支部道德专栏,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各村收集好人好事的先进事迹材料、活动图片、个人照片和有关新闻报道,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进行收集、整理、备案,在道德专栏上张贴宣传并建立好人好事档案库。

四、具体要求

(一)各村(居)及各驻镇单位以支部为单位成立道德协会。要求协会名单于3月10日前上报镇党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