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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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征信建设 信用评级

一、互联网金融征信概述

2012年互联网金融伊始,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的元年”,到2014年第三方支付、网贷、众筹、银行、信托、保险等网上金融交易模式已初具规模。近年来网贷(P2P)平台数量增长迅速,网贷成为互联网金融体系中最为活跃的部分,对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产生巨大的影响。至2014年底,网贷已形成债务主体63万个,债权主体44万个,存量债务规模2528亿元人民币,累计逃废债的债务主体231个,债权人损失659亿元人民币。互联网金融的本质是金融,而金融的本质是风险控制的能力,各家平台的竞争在于风险的控制。互联网金融征信可以甄别优质的借款人,能够有效降低不良贷款率,使互联网金融告别野蛮生长的状态。

2015年1月5日,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批准8家机构(分别是:芝麻信用、腾讯征信、鹏元征信、深圳前海征信、拉卡拉信用、中诚信征信、中智诚征信、北京华道征信)开展个人征信业务的准备工作,准备时间是6个月。此举为被央行“垄断”多年的征信业注入更多新鲜元素。有分析人士将2015年称为“征信元年”。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建设的现状表现为:第一,征信产品服务日益丰富;第二,征信范围扩大,信用数据来源广泛,包括电商大数据、信用卡大数据、社交网站大数据、第三方支付大数据、小额贷款类大数据、生活服务类大数据等;第三,征信机构种类多样。尽管,我国的征信市场面临很大的开发空间,但就目前还处于信贷征信的初级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还存在诸多问题。当前,互联网金融正改变着传统金融的格局和业态,但依旧改变不了金融风险的传染性、广泛性、隐蔽性、突发性。互联网金融加剧了社会债务链条中的信用风险隐患,其系统性危机的爆发将对国家信用体系造成巨大的冲击。故而公正的信用评级是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

二、互联网金融征信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征信缺乏共享,信息孤岛难解

目前,国内征信机构主要有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各家社会征信机构。依托互联网信用信息体系,互联网企业(如阿里金融)、金融机构(如平安集团旗下陆金所)、第三方公司(如深圳鹏元)也开展征信业务。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侧重于商业银行报送的信息,而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侧重于个人交易和社交行为的历史数据统计。央行征信系统的不足是信用数据来源狭窄,主要为各商业银行报送的信贷信息,且信息标准不一,不利于横向比较。与之相比,互联网金融征信机构突破传统“金融属性”,依托网络大数据,可以搜集用户的交易记录、分析财产状况、消费习惯等,进而评估个人信用等级。然而,各方都希望能够共享他人的信息,而独享自身的信息。各家机构都强调自身的数据优势,信息孤岛困境不可避免。例如目前,京东已投资美国互联网金融公司ZestFinance,宣布成立合资公司JD-ZestFinanceGaia。ZestFinance在美国得益于大数据的融合和开放,通过重塑审贷过程,创造可用信用,为难以获得传统金融服务的人提供金融支持,已得到广泛的认可。然而,JD-ZestFinanceGaia在中国却遭遇“数据孤岛”的困境,社会各行业、政府各部门、企业之间的数据融合开放有限。仅靠京东自身积累的数据,难以发挥ZestFinance的技术优势。

(二)信用评级难度大,缺乏客观公正

目前,网络数据千千万万,但也充斥着大量的无效数据。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涉及六大数据来源。一是电商大数据,典型代表是阿里巴巴,它利用旗下的淘宝、天猫、支付宝等积累的大量交易数据为基础,设计评分模型(芝麻信用分),进行信用评级。二是信用卡大数据。三是社交网站大数据,如Lending Club,利用社交网络关系数据和朋友之间的相互信任聚合人气,并以此作为信用分级。四是小额贷款类大数据。五是第三方支付大数据。六是生活服务类大数据,如水、电、煤气、物业费缴纳等。虽然数据来源广泛,但

这些数据和个人信用的相关关系不强,缺乏验证性,评级模型如何设计关乎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的有效性。大多数国内互联网金融平台在上线之初缺乏监管,各平台发展层次不一,各平台缺乏统一的、规范的数据披露标准,大量有效数据或历史数据难以获得,使得信用评级结果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加之,我国互联网金融信用评级起步较晚,缺乏成熟可靠的评级模型。不同的评级机构缺乏信息共享机制,数据碎片化严重,导致各家机构在评级过程中主观判断居多,公正性遭到质疑。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2

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解决对策

一、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及主要发展模式

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兴领域。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涵盖了传统金融业务的网络化、第三方支付、大数据金融、P2P网络借贷、众筹和第三方金融平台六种模式,而这六种模式也正是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模式。

二、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一)行业规模迅速增加

自互联网金融行业进入我国以来,其交易规模持续扩大,用户数量持续攀升,行业间的竞争日趋激烈。互联网金融在它的各个领域都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在互联网支付领域,获第三方网络支付业务牌照的机构有100余家,2016年第三季度第三方支付C构处理网络支付业务440.28亿笔,金额26.34万亿元;在网络借贷领域,截至2016年6月底,全国正常运营的网贷机构数量为2349家,借贷余额6212.61亿元;在众筹领域,据市场研究机构统计,在2016年末,国内上线互联网众筹平台608家,正常运营平台337家,整体筹资规模估算在220亿元左右;在互联网保险领域,2016年共有117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签单保费2347.97亿元。

(二)互联网金融模式不断创新和丰富。

近些年来,随着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深入了解,越来越多的人愿意参与到这个行业,这也使得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不断地得到创新和丰富。这些模式内容上的创新和丰富突出表现在以下三大方面:一是在银行进行网络借贷业务方面;二是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三是在P2P网络借贷方面。首先,在银行开展的网络借贷业务已由传统的“网下申请、网下审批、网上发放”,经由“银行+电子商务平台”,而创新发展出了“银行自建电子商务平台”。其次,在第三方支付方面,也由独立的第三方支付、有担保的第三方支付等内容,而创新发展出了第三方支付工具与基金、保险合作进行理财的内容。第三,在P2P网络借贷方面,则由纯粹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创新发展出了P2P平台跟担保机构合作、线上与线下结合以及债权转让等内容。

三、互联网金融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配套措施有待完善

我国互联网金融起步较晚,尚未建立明确的监管体系和法律法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一些企业利用法律上的漏洞打球,甚至违规发行理财产品,触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底线。此外,我国的信用体系有待完善。与国外模式相比,我国的信用体系仍处于初步探索阶段,缺乏完善的信用认证体系和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二)网络借贷的风控水平参差不齐难以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一是借款人身份信息的核实难度较大。互联网金融业务主要在电子信息构成的虚拟世界中进行,交易双方都具有较显著的虚拟性,增加了交易者身份认证、信用核实等方面的难度。二是缺乏对资金使用的有效监控。在一些融资模式下,网络平台不监控借款人的资金用途,这就使得平台无法确认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承诺用途。三是缺乏对借款人的有力约束。信用贷款一旦出现违约,网络平台一般采取公布黑名单的处理办法,缺乏有力的催收制度和法律手段,存在维权难的问题。

(三)计算机网络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是依托计算机网络开展的,计算机网络技术是否安全与互联网金融能否健康地运行有非常密切的联系,数据传输故障、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的出现,都会给该系统带来一定的麻烦,甚至导致整个系统瘫痪,因此计算机网络技术就成为互联网金融最重要的技术风险。

(四)互联网金融人才严重短缺

在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互联网金融人才短缺的问题日益突出。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人才供不应求,有专家表示,未来5到10年内,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人才缺口将达100万以上,人才需求也成为制约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瓶颈。

四、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解决对策

(一)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完善监管体系

我国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互联网金融行业的法律法规,但是现有的法律体系还是相对落后的,完善的监管体系尚未确立,分业监管已经不能满足这种跨领域经营新型金融模式的监管需要。因此政府应加快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对其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二)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险防范意识

首先应当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企业应当就自身互联网金融的业务模式、担保机制、风控体系、网站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的制度建设,强化风险识别技术和应急管理措施。其次要守住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底线,提高对金融行业运行规律和监管法规的认识,严防非法吸收公共存款和非法集资。最后设立客户准入机制和第三方保险服务业务。为了能够保障用户的信息安全,互联网金融企业还应当制定严格的准入标准,客户必须在满足多项资质认证之后方可进入相应的系统 。

(三)构建互联网金融安全体系减少技术风险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先进的互联网技术逐步发展起来的,计算机系统硬件和软件产生的风险都会造成互联网金融的技术风险,因此构建安全的互联网金融体系变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业务交易基础的建设,另一方面要加强信息技术的开发力度。加大力度开发先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安全保障,提高互联网金融交易系统的风险抵御能力。

(四)培养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

目前我国兼备金融知识和互联网技术知识的人才还很缺乏,因此对专业的互联网金融从业人才和监管人才的培养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应该加强培养既具有金融知识又具有计算机知识的互联网金融专业人才,在各大高校开设互联网金融专业课程,同时互联网金融企业应该定期对从业人员和监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业务操作能力、风险监管能力和道德水平。

参考文献:

[1]谢平,邹传伟.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3

[关键词] 互联网金融;中小企业;发展;对策

[中图分类号] F275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6)12-0142-02

一、引言

随着科技信息的发展,互联网金融悄然产生并取得了较大的发展成就,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互联网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比如,互联网金融发展自身的问题较多,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较差,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我国金融市场环境有待完善等限制了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能力。因此,必须要在对这些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全面借助于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向前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分析

(一)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

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已成为世界性难题,在我国显得尤为突出,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中小企业的发展始终受到融资难题的限制,因此其发展举步维艰。而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难题。互联网金融主动承担起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重任,为其融资提供了广阔的平台,降低了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使中小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得到资金方面的支持和保障。同时,互联网金融还促进了中小企业融资模式的转变,使得中小企业可以进行多样化的投资和融资,进而活跃了中小企业的资本,提升了中小企业对资本的应用效率,其融资难题也得到进一步缓解。

(二)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

中小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发展空间相对狭窄,与大型企业相比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市场竞争力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中小企业能够在现有的基础上不断突破发展瓶颈,开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无孔不入,在各方面都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很多中小企业也逐渐参与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齐头并进。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通过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科技和先进的发展理念取得了较大的成就,这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中小企业的发展,使其不断引进和创新发展模式,以此实现更为长久的发展。

(三)有助于中小企业实现自身发展的转型

随着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一系列发展政策的提出,企业转型发展也逐渐提上日程。中小企业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背景下,更加明确了自身转型发展的思路和领域。首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涵盖了各个行业,其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促使中小企业重新审视自身所处的行业,为自身的转型奠定行业基础。其次,借助于现代化的信息网络实现自身的发展也逐渐成为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实现与互联网金融的并肩发展以解决自身发展存在的诸多不足成为中小企业重要的发展目标,因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为中小企业实现发展转型产生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三、互联网金融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自身的问题较多

互联网金融作为新兴事物,起步和发展的时间较晚,但是其发展速度十分迅速,这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其发展存在很多问题,进而使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受到了限制。一方面,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存在诸多的风险因素,其发展还具有一定的盲目性,使其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没有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规避,因此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过程中难以发挥关键性的作用,甚至会加大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牵涉到的行业较多,其受到全球金融风险的影响更大,且风险波及范围更广,这也在很大程度上使得互联网金融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难以实现全面化和严格的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其在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二)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较差

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主要的精力集中于生产和销售方面,很少会花费必要的成本学习现代化的管理思想和相关技能,因此其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度和应用能力显得相对有限。目前很多中小企业的管理者对互联网金融的重视程度不高,在日常的管理中也没有充分结合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实施相应的管理,在企业内部未能营造出互联网金融的应用环境。另外,很多中小企业内部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对互联网金融缺乏必要的认识,在如何有效利用互联网金融以促进企业发展等方面所掌握的技能较少,因此难以在互联网金融不断发展的背景下强化对其应用能力。

(三)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

如前所述,互联网金融自身发展存在诸多问题,使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这与缺乏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是分不开的。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较快,涵盖的行业较多,影响较大,相关部门所制定和实施的监督管理政策存在时滞性,难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这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互联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在仅有的监督管理政策中,也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弊端,使得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效果难以显现。这些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我国金融市场环境有待于改善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存在诸多问题,整个市场环境还不完善,这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一方面,我国的金融市场受政策性影响较大,还没有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在风险控制和全球经济接轨等方面还存在较大缺陷,因此也限制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另一方面,虽然我国不断对金融市场进行改革,但是由于金融市场自身具有较大的复杂性,难以在短时间内实现对其发展的规范化。这些都会对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造成一定的阻碍作用。

四、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发展

要想强化互联网金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作用,必须要首先完善互联网自身的发展。一方面,要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放慢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使其能够与各行业的发展实现协调化,避免过快发展带来的问题,进而能够全面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促使互联网金融强化自身的风险控制,尤其是在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过程中,要通过严格的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来提升其对风险的控制能力,避免在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过程中出现风险问题,降低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和成本,为其提供更为完善的金融服务。

(二)提升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

提升中小企业对互联网的应用能力是其借助互联网金融实现自身发展的关键。一方面,要对企业管理者普及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知识,使其充分认识到当前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性,并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不断引入互联网金融的相关知识和理念,在企业内部营造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环境。另一方面,要对相关人员进行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系统培训,使其充分掌握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知识和技能,并在企业内部不断完善关于应用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措施,保证中小企业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能够充分借助于互联网金融的诸多优势实现自身的健康长期发展。

(三)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

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强化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审视程度,对其重要性和潜在的风险进行详细分析,并制定出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保证互联网金融在发展过程中能够有完善的监督管理政策作为保障,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另一方面,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对相关的监督管理政策的具体实施情况进行审视,通过设置专门的互联网金融监管部门和配备专门的人员来实施相应的监督管理政策,做到高效、及时、准确监督,以此强化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

(四)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

完善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是强化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作用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方面,要以市场化改革为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避免相关政策对金融市场发展的过度干预,使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能够真正实现市场化运作,逐步与国际金融市场接轨。另一方面,要准确地对金融市场的发展进行干预,使其发展始终保持在正确的轨道上,强化风险预警和控制能力,以此来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进而有效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发展。

五、总结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对于我国中小企业而言显得十分关键,对中小企业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十分明显。因此,应该从进一步完善互联网金融自身的发展,提升中小企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应用能力,完善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督管理政策,完善我国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等方面出发,全面提升互联网金融对中小企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以此实现互联网金融与中小企业的协同共进发展。

[参 考 文 献]

[1]李文启.互联网金融破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研究[J].中州学刊,2014(8)

[2]鞠冉,杨鹭.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中小企业发展的支持[J].改革与战略,2014(5)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4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

说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余额宝是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不得不谈到的一个成功案例。我们以余额宝为例,如果追究互联网金融在中国的发展以余额宝的初期酝酿为开端,那么互联网金融在中国金融行业也掀起了一股新风潮。越来越多的网上支付平台应运而生。与其同时,传统银行业迫于互联网金融势不可挡的发展趋势经过一番斗争也推出了网上银行。由于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促使了人们追求更加便捷的在线支付方式,这就成为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最初契机。但也正是因为互联网金融怒钱仍然处在一个不断探索的发展阶段,监管体系的不够完善使之导致各种不良的交易现象频频发生。互联网金融存在的各种问题困扰着人们,人们对于互联网金融的态度处于不确定的状态。因此,互联网金融是机遇与挑战并存。

二、互联网金融的优点

(一)方便快捷

相对于传统金融业而言,互联网金融的模式是建立在传统金融的基础上利用大数据和云服务等技术让交易者之间可以直接通过互联网进行相互的沟通和交易活动。网上操作消除了在时间、空间上的困扰。比传统金融业务更加的方便快捷,更好的为人们服务。

(二)包容性强

互联网金融模式没有传统的中介,交易成本低,双方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满足自己的交易需求。同时,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和促进阳光私募融资的规范化。这样提高了金融包容性水平,能够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互联网金融中。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

(三)覆盖面广泛

互联网金融模式突破了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一个约束性,同时根据人们的不同需求设立了不同的金融服务,可以满足不同行业不同人群的需求,覆盖面及其的广泛。互联网金融解决了部分传统金融的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三、互联网金融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监管和法律的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相对比较完善的法律法规来对互联网金融进行规范,监管体系不够完善,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较小。特别是在互联网信用监管方面是最为严重的。主要原因是我国互联网信贷业务尚未发出明确的规定,各种借贷模式纷至沓来,使得对贷款的监督变得更加的困难。监管体系的不完善导致各种不良的行为频频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互联网金融环境相对比较混乱。这就大大的加剧了人们对互联网金融的不信任。

(二)高风险

互联网金融体系风险较高。互联网金融的高风险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是互联网金融所面临的首要风险,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最为常见。互联网技术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带了很多的困扰。互联网技术并不是很成熟,而且它还处于不断地发展和变化中。在此过程中,网络安全问题显得越来越突出。我们常常看到到或者听到网站被攻击;攻击手段不断翻新;网络、系统、应用程序的安全漏洞带来了应用方面的隐患;各种病毒也在花样翻新,系统抵抗外来非法黑客入侵的能力不够,以及对远程数据传输的保密性也存在一定的风险。

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也是常见的网络金融风险之一。首先表现在两个大方面。第一个方面是互联网金融产品存在过度宣传和美化问题,缺乏风险披露。他们经常使用不恰当的宣传语,片面的强调了产品的高收益率,避免了产品风险问题。甚至存在一些互联网公司为了吸引客户,占据市场,过分夸大自己的产品收益高于对手。像这种恶意竞争,产品的真实收益可能达不到投资回报率的承诺。这些行为都在很大程度上扭曲了互联网金融产品在公众眼中的真实形象。第二个方面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制度、监管机制以及门槛相对较低等方面的因素导致了各类不合规定和资信状况不良的公司存在。这些公司的存在导致了各种资金滥用的现象频繁出现在人们的生活中。

四、应对措施

(一)制定互联网金融法律,建立分层监管机制

互联网金融目前最重要的问题是缺乏监管方面的法律依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因此,现在十分有必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规范。其主要包括规范互联网金融服务供应商资格、界定法律业务范围、建立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完善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手段保护公众的隐私问题。

互联网金融业务实体和业务类型复杂多变,需要不同的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管。这主要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监管和协同监管。目前,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三方支付机构由人民银行进行监管。而部分互联网信用平台则依托当地的执法监管。因此,有必要明确各部门的监管职责及监管范围,进行互联网金融的分层和分类监管规划。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主体资格考试,实施互联网金融企业许可证制度,对无资质、无许可证、非法经营主体实行依法予以取缔和处罚。

(二)加大风险投资力度

避免互联网金融行业存在的高风险性,我们主要是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降低风险。首先,政府和企业应加大对互联网技术的投资,不断的完善互联网技术,防止黑客的攻击以及各类病毒的侵犯,保护其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客户的隐私安全。其次,我们应尽快完善互联网金融支持信用体系建设,将互联网金融平台所产生的信用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开放系统接口,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信贷支持。最后,开展一系列的网络安全教育讲座,扩大互联网金融风险教育渠道来增强公众对互联网金融风险和自我保护的认识,以此来防范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问题。

(三)加强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应该不断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协会和行业领导者发挥其主导作用,建立行业自律规范,以保障行业健康、有序、可持续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应该不断的进行自身的审查,发现自身所存在的问题并进行相应的改正。同时也应该杜绝互联网金融产品中所存在的过度宣传和美化问题以及资金的滥用问题。只有这样,互联网金融才能够给人们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5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在社会中的不断普及和应用,该方式应用到金融管理工作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某些程度上,随着互联网的快速进步和发展,在使用期间也会产生一些问题,特别是风险管理模式的形成,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因为风险管理工作是互联网金融模式中最为主要的部分,对其完善与制约是各个人员研究的主要话题。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随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不断创新与进步,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还处以初级发展阶段,对风险因素还在不断分析,所以,我们要努力借鉴国外一些经验,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创新性与完善性。互联网金融与传统的金融方式是不同的,互联网金融能够实现便捷性特点,利用三大技术以及自身的发展优势,能够改变传统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市场上的发展地位。目前,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不断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因为互联网金融是一项新的金融模式,其管理工作的核心因素为风险管理,所以,在当前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发展环境不够良好,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内部没有充分发挥诚信制度。并且,相关人员没有正确认识到风险管理工作,在金融市场上,也没有促进制度的优化建设,从而造成了一些风险因素的产生[1]。

二、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

1.技术风险

三大技术能为支撑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积极发展,其风险性影响了该行业的有效进步。其中,主要表现在:计算机病毒与黑客的产生、加密技术的不完善性,其隐患的形成给个人信息带来一些安全隐患。同时,技术支撑中存在潜在风险,导致我国采购的相关设备与软件出现一些内部问题,从而导致一些风险因素的逐渐产生。

2.虚拟风险

互联网是一个虚拟化网络,能够促进信息交流与共享性,也能分辨出信息真假。特别是资金周转现象,利用该虚拟平台,无法促进资金的有效监管。

3.操作风险

因为在互联网交易过程中,都是利用计算机来实现的,但这种交易方式是固定的,如果对操作流程不够熟练,将造成一定的操作风险[2]。

4.监管风险

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呈现分散状态,但监管工作无法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影响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发展,给监管模式也带来一定冲击。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因为很多理财产品没有一定的信用担保,在对金融产品投入前期,其内部存在较大风险。

三、互联网金融管理风险对策的研究

目前,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中存在一些风险,影响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也制约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有效形成和规范运作。所以说,互联网金融风险成为目前金融发展行业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3]。

1.基本原则的合理制定

制定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并使之能够遵循相关的实施原则。因为互联网金融是面向全球用户体现的,不仅服务工作较为便利,还能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为其提供有效保障。互联网金融原则的形成主要遵循几点原则。其一,遵循严格的监管原则,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实际发展情况进行监管,并针对其中存在的风险性有效制约,以降低其产生的危害。其二,遵循行业的自律性原则,各个单位需要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自律性进行分析,以保证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得以提升[4]。其三,遵循实体经济的服务原则,在本质上,互联网是一个交易的平台,是一种实体服务方式。其四,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该原则能够促进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其五,遵循互联网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原则,因为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不断发展中,需要吸引更多人才,才能更好的服务于社会。

2.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执行

执行动态分类监管工作,需要对金融监管的主要概念进行划分,金融监管一般表现为四个方面,分别是自律性、规范性、谨慎审查性以及监管的严格性。同时,动态分类监管工作的有效执行还能对互联网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在具体评估过程中,需要根据互联网金融产品的不同类型以及不同特征等相关因素进行分析,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对其评价,以保证监督管理方式的有效形成[5]。

3.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

促进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形成,能够有效降低互联网金融风险因素的产生。为了促进互联网金融运行安全体系的完善性,在具体实施期间,首先,要根据互联网的技术层面,提高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并将“三大技术”作为互联网金融管理工作中的基础条件,在该形势下,不仅有效减少了金融风险的产生,在利用互联网金融进行操作与交易过程中,也能促进系统的安全性与稳定性,实现安全防护技术与防火墙技术的有效形成。

4.自我保护意识的积极提高

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以保证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得以提高。消费者需要正确认识到法律法规,并了解法律手段所起到的作用,以使在互联网金融监督工作与管理工作中有效完成。在对知识进行宣传与普及过程中,需要将互联网金融风险知识大力宣传,以保证监管部门明确出自身的责任与义务。并且,一些监督、管理机构还需要为其提供一定保障,使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各个参与人员都能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种发展情况下,不仅保证了互联网消费者相关信息的安全性,还加大了对一些不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5.促进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

促进监管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发展,因为互联网金融涉及的范围比较广,所以,对互联网金融风险进行控制期间,面对一些困难。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庞大性,导致一些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能无法充分发挥,针对这种情况,需要促进各个监管部门的协调发展,这样不仅能有效防范互联网中的风险因素,还能提高互联网金融风险的监管力度,保证管理工作的规范执行。如图中所示,为余额宝的发展规模。在业务发展上,互联网企业是很难自己形成深化的,并且,与腾讯、国金证券的合作也不是仅为了导流、销售,在生态链上,实现安全性标准,依靠各个渠道为其创造价值,才能促进金融领域的有利形成。

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范文6

关键词:系统论;互联网金融;生态建设

金融生态系统是金融组织为了自身的生存发展,同生存环境以及内部的金融组织建立的长期的紧密联系的过程中,进行具体的合作、分工进而形成的特定结构,可以执行部分功能性作用的动态平衡系统。这一概念的提出,对传统的金融生态系统产生了较大影响,衍变成一种全新模式的金融生态系统。以大数据和云计算等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对互联网金融商业发展模式产生了颠覆式的改革。进而诞生了互联网金融生态这一全新概念,文章在系统论的基础上,对互联网金融生态建设作出重点分析。

1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

1.1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的现状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结合当地的实际金融情况,提出了互联网金融产业的政策措施,以刺激互联网金融产业的发展,其中北京政府于2013年10月提出将海淀区作为互联网金融服务业的试点,结合户口等方面的政策对互联网金融人才进行评级和认定。

1.2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现状

当前金融大环境下,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分为三类,即互联网企业、金融机构和跨界经营的普通企业。其中在产业链的模式下延伸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近年来发展速度迅猛,其中以第三方支付方式和互联网基金的阿里巴巴和腾讯网是互联网金融产业的龙头企业,百度的移动支付与互联网基金也成为互联网金融机构的核心产业,其他产业如招商银行主要以理财模式进行融资发展,宜信财富主要以P2P和个人征信的模式在互联网金融产业立于不败之地。为我国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1.3互联网金融用户的发展现状

当前金融环境下,互联网金融领域主要包括理财、第三方支付、P2P小额信贷、新型电子货币等金融网络服务平台,主要的用户集中在网民方面。有相关数据显示,互联网金融服务产品网民间的使用率高达61.3%,使用规模达到3.7亿人以上,其中以第三方支付的认知度最高,认知度高达76.3%,认知规模超过2.8亿人。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用户在日趋庞大,互联网金融生态呈现出稳步发展的态势。

2我国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存在的问题

2.1互联网金融发展处于初级阶段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的模式较多,但由于受互联网技术的制约,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仍然处于初级阶段,互联网金融对传统的金融模式不能产生实质性的冲击和影响。在金融领域应用较为广泛的第三方支付模式和P2P网贷模式,2013年度互联网支付的规模占整个支付系统的0.31%,占电子支付的0.83%。P2P网贷模式下,市场占有率在整个社会的融资体系中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由此可见,我国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发展还不够成熟,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很多问题亟待解决。

2.2互联网金融服务的安全性亟待解决

互联网金融服务发展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因素,互联网金融本质特点是风险经营和定价管理。互联网金融安全性问题不仅关系到金融企业的供求双方的安全,同样关系到国家的整体金融发展战略。典型案例如2012年6月新研发的金融产品“淘金贷”,于3日正式上线运营,以秒标的营销方式筹集百万资金,于8日开始网站无法打开停止运营,于12日犯罪嫌疑人落网归案。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服务存在较大风险隐患,亟需解决互联网金融信息保障机制,保障用户数据安全、交易安全和网站安全等应急服务。

2.3互联网金融服务法律体系不健全

目前我国对于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法律相对匮乏,现有的法律规定也只是一些部门的政策规章,法律效力极为缺乏。主要原因包括:原有金融法律法规和具体监管体系,不能够适用于互联网的金融发展的需要,现有金融法律对互联网金融法律的定位不够明确,定义模糊不清,对于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的行为,法律上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制约。互联网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使互联网金融服务系统出现问题时,出现无法可依的现象,严重影响供求双方的利益,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建立互联网金融服务法律体系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3互联网金融生态建设的对策

3.1理性对待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趋势

面对互联网金融发展对传统金融产业的不断冲击,要求我们要以理性的视角看待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趋势,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讲,互联网即溶生态建设是我国金融行业的一种综合化、市场化的全新尝试,是对传统金融行业的积极的补充。因此,对于传统金融行业的从业者与监管者,要以一种理性平和的心态去面对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发展,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角度,结合现有的自身金融体制发展所遇到的困境和问题,进行择优改革,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进而完善自身的传统的金融模式,改革金融体制,优化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分析互联网的优势为传统的金融模式提供改革模型和行为。

3.2积极构建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

互联网金融系统的发展需要强大、安全的互联网金融信用系统的强大支撑,有效的互联网金融信用系统能够确保金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避免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因素。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发展的基石。目前,不少互联网金融企业面临着信用问题,需要完善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规范标准和法律依据,通过对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运用,建立以互联网信用数据为基础的社会信用体系,具体包括征信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以及信息披露系统等的信用体系,进而加快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安全、和谐发展。

3.3完善互联网金融的法律体系

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金融法律体系是互联网金融生态体系发展的有力保障,对于目前互联网金融环境中存在的欺诈现象,建立健全互联网金融法律体系迫在眉睫。首先要对互联网金融的消费者权益进行合法保护,在增强消费者互联网风险教育的同时,加快尽力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设立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所出现的典型问题,进行立法建设,提高立法的等级和效力,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为有法可依,规范互联网的经营主体的金融行为,加强法律和道德上的约束,使互联网金融系统在法律的保障下,平稳快速的发展。

3.4建立科学合理的互联网金融生态观

建立科学合理的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是服务实体经济的终极目标,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要将系统内的资源、能量有效的与系统外保持平衡的输入与输出关系,降低金融产品的区域限制和准入门槛。形成系统内外的良性发展格局。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商业模式,在不改变金融配置资源本质的前提下,给予金融配置方式一种全新的理念和方法,使原本稀缺的金融资源,达到最高层次的经济效益,进而促进整个实体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