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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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1

二、积极做好各类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草拟《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的意见》、《企业属地管理的规定》、《事故统计上报的工作规范》、《事故处理委托查处办法》、《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宁波市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提请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研究审定;同时,要做好《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调研工作;尽快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责任分解;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规范。

三、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工作。年内完成全市危化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做好危化品经营许可证申报、审核、颁证工作;同时建立生产、经营许可证档案和数据库;受省局委托,按新的标准要求,完成全市矿山企业许可证发放的预审工作,凡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企业一律关停。

四、认真搞好安全规划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年内完成安全生产“***”规划编制工作;搞好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认真完成《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调查报告》;同时,协调实施市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联合演练。

五、加强调研,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有效性。认真开展全市安全生产科技现状调研及重点行业的安全生产现状的调研;开展20*年度工作思路调研,明确新年度工作目标方向;修订完善县(市)、区和市级各部门2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促进各级政府和有关单位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落实。

六、抓点带面,推动制度创新。认真落实《机械制造企业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开展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建立矿山企业现场检查制度以及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台帐制度;指导督促冲压行业完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积极探索加强工业企业安全监管的方法措施。

七、大力开展安全培训工作。认真贯彻国家局安全培训管理办法,完成社会安全培训中介机构年度考核工作;理顺市、县二级安全培训考核的职责范围;年内完成对安全执法人员、矿山、烟花爆竹、乡镇(街道)站(所)安全人员的培训;完成各类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2

6月2日,我们召开了全县工业经济工作会议,对全县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今天,我们再次召开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就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督查组在我县督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做细做实非煤矿山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夯实矿山安全基础,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创造条件。下面,我就全县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正确认识我县矿山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6月6日至9日,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对我县非煤矿山、尾矿库及应急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督查组先后深入到大西沟铁矿、陕西银矿、泰和铜矿和杏坪镇政府,对矿山、尾矿库和政府各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联合市县安监局,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各企业立即进行整改。从督查组反馈的意见看,我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着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企业在处理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上认识还不到位,在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政策上还有差距,企业结合百日督查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的还不够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还没有形成制度化。部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个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已过期等。

2、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还不够,部分企业存在以日常安全检查代替隐患排查,监管部门和企业的隐患登记消号制度不规范,留有一些盲区和死角。部分矿山排土场未按设计排放,个别区域开采存在重叠现象,水平溜矿井顶部未进行永久性支护,个别采场未形成2个安全出口,放矿漏斗口封堵不规范,尾矿库库坝下游危险区域内有居民等。

3、企业安全基础薄弱,安全水平不高。硬件方面,安全投入不足,设备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如矿山公路标准低,坡度过大,路面过窄,大部分企业未安装机械通风系统,安全标准化进度慢,矿山、矿洞警示标志不全、不规范。软件方面,大部分企业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与企业实际脱节,隐患排查治理台帐、尾矿库值班记录、应急救援预案等基础性工作不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培训学习贯彻落实不到位,“三违”现象时有发生。个别企业破碎工和放矿工作业时均未系安全带,巷道无照明,水平仓无安全护栏、配电盘无箱盖,用铜丝替代保险丝,机修车间内乙炔瓶和氧气瓶安全间隔不够等。

4、应急管理工作存在一定差距。乡镇、部门和企业虽然编制了各类应急预案,但企业预案与政府预案衔接不紧密,预案的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绝大部分企业没有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企业既没有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也没有建立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设施、器材、装备严重不足。

5、安全监管队伍、装备现状与安全生产形势不相适应。安全监管人员,尤其是乡镇安监站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低,检查程序不规范;监管监察机构的检测检验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等装备普遍存在不足、不全、严重老化等问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安全监管监察职能的发挥。

这些问题是督查组检查我县3个企业和个别乡镇发现的,这不仅仅是上述企业和乡镇的问题,也是我县其他企业和乡镇存在的普遍问题,有的甚至比上述问题还要严重。相关企业、乡镇和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历次安全生产检查指出的隐患和问题,一并抓好整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并报经相关部门验收消号。

二、突出重点,狠抓治理,全面消除矿山企业安全隐患

6月2日会议上,我们明确了9个牵头部门,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利设施、电力设施、特种设备、民爆物品、中小学校等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各乡镇、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在继续贯彻落实这一安排部署的同时,重点抓好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一要明确治理责任。要以小岭工业区为重点,深入抓好全县矿山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督查。各矿山企业为治理工作主体,各相关乡镇为监督实施主体,县安监局及相关部门为治理指导、监督和验收主体。各企业、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确保整治活动顺利推进并取得实效。

二要明确整治时限。各矿山企业要重点抓好前阶段未整改到位隐患和本次督查组指出问题的治理,要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详细的隐患治理消号进度计划,将治理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的时段和责任人,确保隐患近期整改到位。

三要明确整治内容。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的班组、工队要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每周、每日进行安全检查,进一步建立和规范当场检查记录、各类台帐,要长久的坚持下去。既要排查采场、工作面的溜矿井、躲避仓、井下支护、通风、护栏、机械、用电设备等硬件设施设备,还要排查企业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或到期,各类人员安全资质证是否办理或逾期,各类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齐全及执行情况,矿洞进出、尾矿库值班登记是否有遗漏,各个隐患治理是否有方案并得到工程技术人员、主管领导的批准,隐患治理登记消号等软件建设情况。要严格控制井下工作人员数量,尽量减少下井工作人员,严禁员工在井下聚集,严禁同一时间一个工作面工作人员超过3人,要将这条规定纳入井工企业生产的一项强制性规定。

四要狠抓工业经济“双过半”。目前已进入“双过半”冲刺阶段,各企业在抓好安全生产的同时,要备足生产材料,检查火工材料存储情况,要按照正常生产到8月底的进度储备火工等相关生产材料,7月15日前将火工材料使用计划上报县公安局。相关乡镇要妥善调处企地关系,全力做好企业正常生产和项目正常建设的环境保障工作,绝不允许因企地关系处理不当影响企业生产甚至造成停产的现象,为企业正常生产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各企业也要主动与乡镇和相关部门沟通,主动做好群众问题调处,尽可能满足群众的合理诉求,抓住当前有利生产的政策环境和环境,加大生产力度,努力实现超额生产,为年度任务的如期实现奠定基础。

五要加强汛期安全工作。目前已进入主汛期,各级各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坚持和加强值带班制度,做到24小时在岗,保持信息畅通。要对企业尾矿库、滑坡体、松软地段进行详细排查,尤其是杏坪、小岭两镇尾矿库下游居民要限期搬迁撤离到位,确保整体汛期有汛无险,有险无灾。

三、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强力推进科技兴安工作步伐

一要强力推行井工开采机械通风系统。各井工开采企业要组建专门工作班子,采取有力措施,6月底前制定出机械通风方案报县安监局审核,9月底前完成设备采购,10月底前必须安装到位。未限期上报方案的,一律停产整改,未按时完成安装任务的,一律关闭。

二要督促企业足额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县安监局要严格按照《陕西省企业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督促企业限期将安全风险抵押金补交存储到位,其中大西沟铁矿、国宝公司、陕西银矿等按中型企业标准存储,其余企业按小型企业标准存储。

三要加快申办尾矿库和延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工作。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尾矿库要尽快完善手续,年底前必须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否则,从2009年起停止运营;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要在7月底前延办到位,否则一律停产整顿,并予重罚;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无安全资格证或资格证到期的,必须及时补办、延办到位,否则对企业和相关人员予以严处重罚。

四要严格实行“三同时”制度。县安监局要加大对企业和项目安全“三同时”执行情况的监察力度,督促企业限期补办和完善相关手续,对未履行“三同时”或“三同时”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及项目,不得进行建设或投入使用。

五要尽快启动安全标准化和重大危险源远程监控工作。大西沟铁矿要将环保在线监测系统安装做为今年的一项硬性工作任务,8月中旬前安装到位。各矿山企业要在两个月内制定标准化方案和远程监控工程方案,年底前完成并通过市县评等定级验收。同时,要加快推广运用其他科技措施,通过一系列科技兴安举措的实施,全面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完善预案,强化演练,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工作

一要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各乡镇、部门和企业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应急管理人员,做到“机构、职责、编制、人员、经费”五落实。

二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县安监局要对应急预案编制情况进行疏理,做到不缺不漏,并与上级相关预案衔接,进行修订和完善。县应急办和安监局要制订预案编制指南,为企业提供预案范本,指导各企业修订,各企业于11月30日前将预案一并报乡镇、主管和安监部门备案。

三要加强应急救援管理。乡镇、部门和企业要组建应急救援队伍,乡镇、部门不少于10人,企业不少于规定人数,并根据消防、中毒、矿难、滑坡、尾矿库等各类事故应急救援需要配足配齐相应装备和器材,提高救援保障能力。要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企业每年组织开展一次针对相关事故的演练,乡镇和部门协调每年开展一次高危行业或重点企业、部门的联合演练。要建立联动机制,企业之间、部门之间、企业与关联单位之间要加强协调,签订联动协议,形成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合力,促进我县应急管理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五、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要夯实企业的主体责任。企业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主体,企业法人代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具体责任人。各企业要在抓好安全生产各项日常工作的同时,突出抓好安全生产责任网络建设、各项措施落实、安全投入、隐患排查与治理,把安全措施融入到经营决策、实际行动中,把安全责任落实到部门、车间、工队、班组和每个岗位人员,通过级级抓安全,人人抓落实,扎实抓治理,努力提升企业的安全生产水平。

二要夯实监管责任和督查责任。行业主管部门是政府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标准、措施的指导和监管主体,也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督查主体。各部门一定要结合行业特点、区域特点和时段重点,充分发挥指导和监管职能,深入生产一线和工作现场,狠抓隐患排查指导和隐患治理督查,要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超前防范,努力将各类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3

(一)深化监管系统应用,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信息化

1、更进一步发挥监管系统的作用。继续以“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的完善应用为工作重点,在前期试行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基础上,进行修订并下发,更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一是各级安监人员,要充分利用监管系统,研究、指导日常工作;

二是市局将对监管系统中的相关内容进行升级、完善。修订“企业隐患排查表”的相关内容,更新、完善“企业基本信息”,重新分级上传“重大危险源”,完成地图定位等。增加“隐患排查”未整改项的提醒功能,督促企业按期完成整改;

三是分别完善监管系统与省局“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系统”、“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信息系统”、“省安全生产应急资源数据库”三系统的联网,便于监管系统与省局各系统的互通。

2、对视频监控系统安装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依照修订下发的《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办法》进行检查验收,使监管系统视频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重点检查工作完成、视频运行、保障机制等,从技术和管理上确保各类企业视频设施正常运行,视频信息安全保存,对日常安全管理和事故后查找线索提供技术支撑。

3、切实抓好企业隐患排查自报表的审查、培训工作。

一是按照《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系统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月报表填报内容审查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抓好审查,提高监管系统的信息录入质量,确保审查率达到100%。杜绝拒报、迟报、瞒报,逐步减少错报现象;

二是落实《企业隐患排查月报表》培训制度,定期组织错报和新调整岗位录入人员培训,规范企业填报人员行为,解决自查不实、排查不细、填报不规范等问题,逐步降低错报率。

4、加大对拒报、迟报、错报“隐患排查月报表”企业的处罚力度。对未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隐患排查月报表”的相关企业,要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法进行严厉处罚。

(二)深化应急预案管理,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1、加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力度。

一是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完善安全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抓好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二是要加大对重大危险源预案的管理,做到每一重大危险源都有预案,且可靠、实用。

三是对各级安监部门、企业编制工作完成情况、编制质量情况、应急演练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2、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指南》要求,大力提升应急救援演练水平。

一是各区县局年内至少组织一次高质量、综合型的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包括出动消防车、120救护车等),并组织相关企业观摩、学习。

二是各企业从实际出发,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救援演练,对演练情况要总结分析,及时发现问题,不断改进应急救援工作。危化品、非煤矿山企业要针对生产事故易发环节,年内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救援演练。相关企业可根据生产工艺的特点,模拟事故状态下,员工自救、互救和逃生的演练。

三是各级安监部门可采取突击抽查的方式,拟定题目,要求企业组织救援演练,以检验其日常演练水平。

四是积极会同鲁中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和鲁中矿山应急救援中心对企业开展应急救援技术服务。

3、加强应急救援检查。按照国家总局、省局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加大“两节两会”、安全生产月、汛期、冬季等期间,应急救援措施的检查力度,避免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重点对企业应急救援器材设施配备情况、应急救援演练情况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及时下达整改指令,督促企业尽快整改。

(三)多管齐下,增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1、提高应急救援协调和处置能力。继续协调完善消防支队、危化品应急救援中心、非煤矿山应急救援中心、120急救中心及相关专业事故救援队伍联动机制,推动化工园区和基层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选取基础扎实、有条件的化工园区、中小型矿区开展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整合资源优化布局,加强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形成快速响应、相互补充、协同作战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增强安监部门的事故现场协调、处置能力。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4

关键词:矿产资源 整合情况 调研

一、矿产资源整合情况:

今年,以原来持证矿山总数151个为基数,省和朝阳市下达给我市的关闭矿山数为56个,现保有矿山数量控制指标为95个。目前我市已完成了金、铁2个重要矿种和中国黄金集团二道沟金矿整合矿区、凌钢集团北票保国铁矿整合矿区、盛隆粉末冶金有限公司整合矿区和凉水河建筑用石料整合矿区4个重点矿区的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将原有的151个采矿证整合为95个,其中,金矿15个整合为11个;铁矿49个整合为45个,其它非金属矿87个整合为39个,使矿山数量减少37%,完成了省、市下达的关闭矿山数和保有矿山数量的控制指标。2009年北票市铁矿资源为:矿区面积18.044平方公理,设计利用储量325.5万吨,地质储量356.643万吨。整合合资源品位均在20%以上,68个矿区中,资源品位在20%-25%的占5个,25%-30%的占47个,30%的占16个。通过整合,使矿山企业“多、小、散”的局面得到明显改变,矿山开局日趋合理,结构不断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明显改善,矿山开采数量明显减少,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明显增强。

按权限我市收取矿产资源补偿费和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按矿区面积收取,矿区面积大于等于1平方公里,收取20万元;矿区面积小于1平方公里收取10万元。68个矿区中面积超过1平方公里的有两个,其它矿区面积均小于1平方公里,收缴这一项款应为700万元。68个矿区收缴承租费为3566.43万元。

总结经验:

1、科学编制方案。结合本地矿产资源实际,我市相关部门对矿山企业进行了分类摸底工作,在充分掌握矿山企业生产经营、矿山开采、加工选矿、矿山相互间地理位置等情况下,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并请上级主管部门相关专家指导后,编制了《北票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方案》,在方案中,明确了矿产资源整合范围、目标任务及实施步骤。

2、精心组织实施。我市本着科学规划、有序实施,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严格程序、依法行政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积极组织各整合矿区实施矿产资源整合。在具体工作中,以乡镇为单位,召集各矿山企业负责人会议,传达整合精神,组织各矿山企业通过收购、参股、兼并等方式,以计划规模、科学开采、技术管理和装备水平高的矿山为主体,对其它矿山予以整合。

3、坚持多举并措。我市在对矿产资源进行整合的同时,还时刻坚持以人为本,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召开各乡镇国土资源所所长会议,部署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对矿山企业矿管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矿山企业是否按开发利用方案施工、有无越界开采、有无以探代采现象等,加大了对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的检查频度和力度。

4、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了《北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成立防治组织机构,编制汛期地质灾害人员值班表,对省级地质灾害区五间房镇骆驼营村、城子地村、黄杖子村进行了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发放工作,累计发放“防灾明白卡”1700多份,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由于我市矿业经济快速发展,矿山生态环境也遭到了严重的破坏,特别是一些小矿过去在开采过程中只注重经济效益进行粗放型经营,既浪费了资源又破坏了生态环境。通过调查,采空区(采坑口或采石深坑)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潜在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有关治理措施等不到位或根本没有,导致环境破坏严重,并没有得到及时治理。

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还没有全部到位。全市需进行动态监测的矿山企业95个,其中:金矿企业11个、铁矿企业45个、煤矿企业5个、非金属企业34个。目前完成动态监测(包括储量核实)68个,未完成28个,其中8个正进行野外调查,19个北票市腾远矿业有限公司铁矿企业下在组织协调,近期完成。

另外,整合方案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还需进一步加强我市矿产资源整合工作:

1、矿山生态环境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还需要加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并落到实处,不走过场,就应更加重视环境治理,重视生态平衡,使经济和社会、人和自然协调发展。关于空区(采坑口或采石深坑)治理存在薄弱环节、潜在矿山环境地质问题、有关治理措施和治理意见,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形成具体的可操作的方案,将严格要求矿山企业按照方案进行生态恢复。

2、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应大力加强矿产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矿产资源,保护采矿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矿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对矿产资源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依法加强对矿产资源开采与保护的日常监管,通过填报矿山年报表和储量统计报表及对矿山企业实行年检、“三率”指标制定与考核、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特别是制度措施,从而实现对矿产资源从勘探开发直至闭坑的全程动态监督管理。

3、继续做好地质灾害防治方面工作,完善《北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4、继续加强矿业权管理。应及时为采矿许可证到期的矿山企业办理延续登记。要做到不积极履行义务的不予换证,不按时交纳各项税费的不予换证,列入整合区不参与整合的或整合不合格的不给换证。同时,对符合条件办证换证的做好服务,不设卡。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5

汛期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未雨绸缪,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切实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对本村本单位可能由暴雨、台风、雷电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估,明确重点防范区域,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要认真总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汛前和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对本辖区重点企业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消除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隐患。非煤矿山企业要将防范暴雨、洪水灾害作为安全检查的重要内容,要检查排水系统、截水沟、边坡稳定性等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检查施工临时宿营区安全、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情况;其它单位都要结合实际,搞好检排查工作。安全检查要建立档案,做到事故隐患治理方案、责任、时限、经费和预案“五落实”,尤其要做到能整改的立即整改,能除险加固的立即除险加固,一时难以整改或施工的要加强防控。

三、切实增强汛期生产安全事故防范能力

各村、各单位要结合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对重点防范部门和企业有关人员全面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熟悉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掌握防控措施。各企业要结合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增强企业预防事故的能力。要结合防范工作重点和安全风险评估,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修订和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通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急预案的实用性,确保应急预案有效管用。

矿山企业应急预案范文6

一、整治目标和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强化安全现场管理,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达标建设,提升全县非煤矿山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控制非煤矿山安全事故,使全县非煤矿山企业达到“合法生产、管理规范、现场安全”三大目标,实现“五有五落实十达标”。

(一)合法生产“五有”

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手续、开采设计。

(二)安全管理“五落实”

配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台帐记录;应急救援预案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定期开展演练并做好记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三项经济政策;安全管理档案健全规范。

(三)现场安全“十达标”

1.严格实行分台阶(层)开采。全面贯彻执行“采剥并举、剥离先行,自上而下分台阶(层)开采”原则,杜绝“一面墙”和高陡边坡开采;有经批准的开采设计和安全专篇,并严格执行。

2.严禁违规爆破。杜绝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违规爆破作业,除生产型材和最大开采高度小于10米的矿山外,强制推行中深孔爆破技术。

3.严禁冒险作业。及时清理浮石、险石,积极推进机械化铲装作业,杜绝高陡边坡和浮石、险石下冒险作业。

4.确保排土安全。排土场的选址建设经正规设计。防排水措施到位。排土工艺选取合理,排土作业规范。

5.安全距离有保障。矿山之间,矿山与周边民房住宅、道路交通、工业设施、高压供电线路等之间的安全距离和爆破安全距离达到规程要求。

6.严格管好爆破物品。《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许可证》、《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合法有效,爆破物品的使用、储存、运输安全可靠,民爆信息系统运行正常,领退制度严格规范,台账记录完整清楚。

7.用电安全。变压器、配电房、电气开关等涉电设施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备,电缆电线敷设规范,警示标识醒目。

8.机械运输安全。机械设备传动部分在外的转动轮齿、三角皮带、排风扇等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有效;特种设备(空压机、储气罐、装载机、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定期检测检验并安全有效,运输平台的留设符合规程要求。

9.防范职业危害。穿孔、破碎筛分、铲装场所作业人员佩戴防尘口罩、防噪音耳塞等防护用品,有效防范职业危害。

10.预防事故无伤亡。控制不出事故或少出事故,

二、整治时间和步骤

(一)安排部署和调查摸底阶段(1-4月)。各乡(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全面具体安排部署,并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落实整治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进行逐一调查摸底,如实填写登记表,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实施治理阶段(5-10月)。各非煤矿山企业依据有关法规、规程和标准,对照这次专项整治的内容和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本企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资金、期限和责任人,整改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乡(镇)政府对企业自查和整改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县直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进行监督检查,监督企业严格按照整治内容和要求进行整治并达到检查验收标准。

(三)检查验收阶段(11-12月)。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非煤矿山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逐一检查验收;并对全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迎接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验收。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员: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支部书记

县发改局副局 长

县经济局工会主席

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环保局副局长

县林业局副局长

县供电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监局,负责具体整治日常业务工作。

(二)整治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工作;审查安全生产“三同时”执行和许可证颁况;督促指导各乡镇和企业编制及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调查摸底和安全隐患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责令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不具备安全生产的,按照“属地原则”提请县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发展改革局主要负责检查相关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核准和备案情况,对没有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核准和备案的项目进行依法处理。

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采矿权的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整合和矿业秩序整顿,加强对非煤矿山的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提升开采生产规模,整合采矿权设置范围过小以及一矿多开、大矿小开的矿区,对无证开采、持过期采矿许可证开采、越层越界开采、不按许可的矿种开采等行为依法查处,保障开采设置具备安全条件;对县政府作出停办、关闭决定以及采矿权人申请注销的矿山,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对违反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吊销采矿许可证。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爆破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检查企业爆破物品购买、运输、储存、使用行为的合法有效性,查处打击非煤矿山开采爆破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爆破物品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记录;核查爆破器材库(包括临时存放点)是否通过验收;负责对涉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检查持证上岗情况;强化对爆破作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严格民爆物品审批,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经整治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不得审批民用爆破物品。

经济局主要负责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支持企业技术改造,限制、淘汰企业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矿山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和生态保护规划;审查环保“三同时”履行情况;加强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督促指导企业编制、完善环境安全应急预案;检查环境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情况,负责查处破坏环境及环境污染事故。

林业部门主要负责林地征用的审核审批,指导企业合法合理使用林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占用林地和建设项目区域内各种盗伐滥伐林木资源及破坏林业生态等行为;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复垦和恢复植被工作;协同环境保护部门查处破坏环境及环境污染事故。

电力部门负责输电、供电系统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电力的供给和违规用电的查处,对安全生产许可证过期和经整治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不得提供电力保障。

四、整治措施

(一)按照整治要求,对照“五有五落实十达标”等方面内容分级检查验收,县级检查验收乡级。县级抽查验收不低于50%,乡级100%检查验收。

(二)制定检查验收标准。根据《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生产暂行规定》《排土场安全生产规则》《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整治要求制定,并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表见附表1.2.3)

(三)凡被县级检查、乡级逐一检查为整治验收不合格的(整治检查验收评定为70分以下的矿山),将分类采取以下整治措施:

1.被乡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停止生产限期整改,整改后经县级检查一验收合格,方可恢复生产;

2.被县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立即责令停止生产,列入县级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监控,公安部门不得审批提供民爆物品,电力部门停止供电。安监部门不予办理安全生产许可延期手续;

3、被市级和省级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矿山,列入市级安全生产黑名单实施监控。安监部门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土部门取消采矿许可权;

(四)实行重点安全生产挂牌。被县级和市级检查验收不通过(抽查中有40%的矿山未检查验收合格的可评定为检查验收不通过)的乡(镇)。列入下年度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乡镇,按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其相关职责部门和矿山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工作,务求专项整治取得实效,达到治理标准。

(二)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要建立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联合机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整治各类问题和隐患。

(三)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各乡镇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做好 宣传动员和安排部署工作,明确目标、任务,细化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