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服装制造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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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服装制造

纺织服装制造范文1

[关键词] 行业再造 产业细分 市场对接

一、问题提出

近年来,我国经济形态开始转型,基础产业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产业结构的变化,引发和促进了企业由规模扩张转为效益提高,在效益引导下,行业内部分工、产业链迅速转化,产业集聚方式由原来的规模效益转为技术为核心的相互合作,行业的发展空间更加清晰,它要求教育与产业发展深度结合,催生高职、企业在人才、专业、生产、研发上的内生机制,这可以说是高职内涵化发展的新内容。

这种内生型的中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出现,表现为整个社会体系的重新构建,因此,势必引发高职教育的深刻变化,这种变化要求高职内涵化发展进入到了新的阶段。在“转移”中调整产业结构,是目前我们在“工学结合”中普遍面临的问题。作为一个产业链,无论是面对产业转移,还是承接产业转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他们都在利用产业转移的机遇促进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无疑,最先转移的一般都是劳动密集型、资源能源消耗高的产业。产业转移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结构调整的过程。而对于浙江乡镇企业为主的经济结构,已经不是“船小好掉头”的承接产业,而是“转移”与“提升”的“腾笼换鸟”,因此,对我们高职教育模式提出了新的“对接”要求。从“承接”到“对接”,从“制造”到“创造”,关键就是教育体系的“对接”和“创造”。

二、产业“腾笼换鸟”与行业结构专业化

1.横向产业面上拓宽,纵向产业链上做精,并不是传统产业就一定要转移,高职教育对接对促进行业升级具有很大的意义,“产业没有优劣之分,区别在于技术工艺”,高职教育的对接使得产业结构“腾笼换鸟”。纺织这样的传统产业,通过转型升级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产业转移就是要把纺织产业的低端环节转移出去,实现了在棉花基地就地收购、就地加工,专门供给在宁波市的纺织厂使用。向产业链上游延伸,不仅得以在更大范围内配置资源,避免了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也可以向技术水平更高、工艺更为复杂的纺纱进军。

2.专业拓展,行业升级。作为传统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经过多年发展,宁波已形成由化纤、织造、印染、服装等行业组成的完整的产业链,产业集群优势十分明显。近年来,通过调整结构、产业升级等办法,把那些产能过剩、经营粗放的企业占用的“笼子”腾出来,发展占用资源少、创新能力强、附加值高的高新技术产业,真正推动经济发展从制造型向创造型转变,从创业型向创新型提升,引导和促进纺织产业的转型提升,达到“印染减量提质,织造控量提质,化纤稳量提质,服装增量提质”。

3.工学并重,筑巢引风。纺织业的提升发展,需要搭建多种公共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专业化的生产服务。为此,政府扶持成立了高职院校,引进科学研究机构,大力发展壮大技术研发、产品设计、检测检验、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高等职业教育在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推进地方经济上取得显著成效,高职教育完成了《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提出的目标,“发展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具有中国特色和充满生机活力的高等职业教育体系初步形成”。

三、宁波的纺织服装业现今面临的竞争与挑战

宁波的纺织服装企业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面临着如此严峻的竞争和挑战:他们不仅需要经历从区域经济向全球板块经济的过渡,要在全球化浪潮中参与新经济秩序的建立。还要在一轮又一轮的市场竞争中,要求企业渡过难关甚至脱颖而出,关键在于如何再造竞争优势。一是要拥有差别竞争能力。即协调不同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的知识,并以此获得超越其他竞争对手的独特能力。二是要拥有可持续的竞争能力。可持续的竞争能力来自于可持续发展能力。因此,纺织服装企业要在未来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处于领先地位,必须重视培育、发展和保持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在未来的竞争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三是要拥有创新能力。再造竞争优势,纺织服装企业必须在管理理念、经营战略、组织与制度、以及企业品牌、企业文化、信息技术、人力资源管理上全面创新。创新是知识经济和现代科学技术的要求;是市场经济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的要求;也是企业现状和深化改革的要求。

企业必须构建自己的市场竞争优势,进一步与市场对接。所谓竞争优势就是企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所具有的能够超越或优于竞争对手的方面。这些“超越”或“优于”的根本在于企业能够比竞争对手向消费者提供更高的价值,具体表现为同等价值条件下的低成本或同等成本条件下的高价值,而且这些“超越”或“优于”还必须能够保证企业在一定时期内获得的利润水平高于本行业的平均水平。首先,“职业”,开始从企业内部同构向专业化分化发展。经过产业集聚,企业在粗放的规模发展之后,开始构建自己作为行业龙头的新体系。行业体系的基础是建立在新的行业职业标准、行业发展规则上的,因此,企业成为社会劳动制度改革的缔造者地位逐步清晰,以适应社会普遍的和谐发展的要求。同时,我们宁波纺织服装产业有规模效应的优势,也有与市场脱节的不足。依托产业、行业化发展,宁波提出了把学校办到企业、车间 的策略,但是,如何加大市场对接,对宁波的纺织服装提出了市场机制深化的要求。目前,宁波涌现了新的行业细分,加强了产业的差别竞争能力。企业协调不同生产技能和整合多种技术的知识,并以此获得超越其他竞争对手的独特能力,宁波纺织异军突起。开发和衍生多种强势产品。

根据宁波实现从单纯追求发展数量和当代人利益的传统发展模式到注重发展质量和后代人福祉的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宁波开始转移原材料基地,已经表明纺织服装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精加工、品牌化竞争已经开始。因此,要在未来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处于领先地位,必须不断培育、发展和保持自己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而且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在未来的竞争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地位。

这个意义上,宁波建立服务型教育体系,完善和落实教育、科技、文化要素参与权益分配的政策,强化知识产权的激励作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拥有自主创新能力的企业在市场上充分实现其经济价值;加强舆论导向,在企业形成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氛围;改善科技基础设施条件,增加科研投资,提供科技支撑平台,形成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人才市场对接和互动;加大对孵化器的扶持;完善企业科技管理体制,加大对重大技术攻关和高技术产业化扶持,从而深刻揭示出浙江的产学模式,对于区域经济社会的重大“影响力”,甚至具有“内在动力”和“原动力”的重要作用。

随着浙江产业发展由规模小而重复向集中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和主导产业转变,市场体系成为企业的重要依靠对象,重点体现为建设孕育自主创新力量的特色产业化基地,形成规模化、特色化、国际化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市场竞争,就是将市场,比如义乌、绍兴,纳入产业链延伸、产业群构建的主线,以技术项目、企业、基地为主要环节,加快促进市场依托向合作开发延伸,在宁波品牌内涵化建设上集中力量,突破和掌握一批对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核心、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导专业和国家项目,一批集聚效应突出的产业基地,构建龙头骨干作用的集团模式,吸纳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品牌。在以上的探索机制作用下,加大对技术的资金扶持力度,积极发展技术更新体系,推动新技术服务的发展,扩大对外合作与交流,有效利用全球技术资源,最终形成纺织服装在新技术、新产业上的核心竞争力。

参考文献

[1]《全国教育事业第十个五年计划》

纺织服装制造范文2

顺势而为打造服务新平台

纺织服装业虽然已成为虞山镇的支柱产业、特色产业和富民产业,然而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受制于自主创新能力不足、高附加值产品欠缺等因素,发展压力不容小觑。

同时,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发达地区“退二进三”正成为发展的趋势,而随着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落实、产业转型发展的需求,原有大拆大建的城市发展模式已不适应“退二进三”区域经济集约发展的要求。

为更好地促进当地纺织服装产业的良性发展,虞山镇积极发挥自身所具备的优势及条件,优化空间布局,突出产业特色,强化服务配套,全面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随着昆承湖开发建设,我镇的莫城区域已具备了连接‘城区、园区、景区’的独特地理优势。”虞山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按照“产业集群、空间集聚、功能集成、资源集约”的原则,在呼应纺织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同时,在莫城莫干路和睦路区域内统筹规划、重点建设培育常熟纺织服装专项服务产业集聚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此外,通过引进培育纺织服装相关的研发设计、品牌营运等企业,不断致力于将虞山镇打造成常熟乃至江苏省和全国纺织服装的“营销中心、设计中心、时尚中心”。

因地制宜挖掘区域新优势

据介绍,常熟纺织服装专项服务产业集聚区位于常熟市区南部,虞山镇莫城管理区行政范围内,规划区东接昆承湖旅游度假区,北临常熟服装城,西望虞山尚湖风景区,南依莫城集镇区,规划用地规模约1.8平方公里,区位优势明显。

目前,在规划区内主要以工业用地、居住用地为主,公共设施用地偏少,而工业用地占50%以上,较为明显的呈现工业区用地开发状态,在未来城市拓展的过程中,已不适应“退二进三”的城市发展需求。

虞山镇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该规划区内产业以服装类加工及贸易产业为主,该产业的企业占总数的90%左右,目前,该区内已出现若干家以服装设计为特色的企业,服装的设计、研发产业呈现发展的萌芽状态,形成一定的集聚特色。

另外,规划区内的建筑主要以民居、厂房为主,部分厂房为大空间建筑,今后再开发利用的可能性极大。而在环境资源方面,可以莫门塘、斜桥塘为主要水系特色,形成一定的水乡风貌,同时,接邻虞山尚湖、昆承湖景区,环境资源特色明显,便于后期形成极佳的区域环境特色。

特色鲜明满足产业新需求

“依托现有产业基础,规划区的产业升级主要体现为总部经济集聚、科研创新能力提升、打造现代服务业。”虞山镇相关负责人表示,总部经济是现有常熟纺织服装产业的延续与升级,强调企业总部的集聚,通过现代服务业的优化,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配套。科研创新则是引导区内企业走创新发展之路,通过智力资源引进,形成以设计、研发为特色的创意集聚区,推动区域产业向整体服装纺织产业链的上游发展,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基础上,成为引领常熟服装产业转型升级的排头兵。

在开发中,采用城市更新的开发模式,避免大拆大建,借鉴上海、北京等都市创意产业区的开发思路,采用保留改建、保留整合、拆建、新建四类开发模式,在整合现有企业资源的基础上,通过建筑改造、功能置换、完善配套、环境优化、适度增建等措施,满足总部经济、研发创意等资金密集、人才密集企业的使用需求。而在功能优化方面,则突出滨水空间的公共特性,整合配套服务资源,打造以生产业为基础的现代服务业,转变区域功能定位,突出配套服务特色。

另外,在水系梳理的同时,进行区域环境优化,特别是对绿化植被的调整,重要空间的场地塑造,形成绿树成荫、碧水环绕的水乡环境特色。要充分挖掘江南丝织文化底蕴,展现现代纺织服装文化,做到产业展示与文化旅游相结合,打造特色旅游产业,进而塑造人文、产业文化特色。

创新管理塑造转型新典范

整体区域的发展,需要政府与企业的良好合作。“创新运营管理模式,引进投资管理公司,借鉴国外先进的工业地产开发模式,通过一、二级开发,显著提高并加快集聚区产业升级的时间和成效。”虞山镇相关负责人对记者如是说。

纺织服装制造范文3

论文摘要: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法源分析和比较的基础上,指出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在后配额时代第一年所遭遇的特保措施,并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0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我国纺织品服装出I:2I大幅增加,为保护本国相关产业不受损害,欧美等国在后配额时代频繁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对此,我国政府、企业和行会应采取措施积极应对。本文在对四种保障措施进行分析和比较后对该问题作了重点讨论。

一、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及比较

(一)四种保障措施的法源分析

为维护公平贸易和正常的竞争秩序,世界贸易组织允许成员方在进口产品过激增长给其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使用保障措施以保护国内产业不受损害。保障措施和反倾销、反补贴都属于贸易救济措施,不同的是,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针对的是不公平贸易行为——价格歧视,而保障措施则针对的是进口产品激增的情况。由于美欧等国担心中国人世后,纺织品服装进口的急剧增长会扰乱其市场秩序,损害其国内相关产业。所以在中国人世时特别要求中国政府做出一些特殊承诺,这些承诺反映在《中国加入议定书》(下文简称《议定书》)和《中国加入工作组报告》(下文简称《报告书》)的具体条款中。简言之,WTO其他成员方可以通过以下四种途径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其中,第一种也被称为“一般保障措施”,而后三种则通常被称为“特殊保障措施”。

1.依据《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保障措施

《关贸总协定》第19条和《保障措施协议》规定了一般保障措施制度。基本内容是:如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和因一缔约方承担总协定义务(包括关税减让在内)而产生的影响,使某一产品输入到这一缔约国领土的数量与国内生产相比绝对或相对增加,以致对该领土内生产同类产品和/或直接竞争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则该缔约方在防止或纠正这种损害所必需的程度和时间内,可以对上述产品全部或部分地暂停实施其所承担的义务,或者撤销或修改减让;实施保障措施应针对正在进口的该类产品,而不考虑其来源。

2.依据《纺织品和服装协议》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纺织品与服装协议》第6条规定,在纺织品、服装贸易回归关贸总协定的1O年过渡期中(自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成立开始起算),除已纳入GATI’I994的纺织品或服装产品外,各成员在过渡期内可实施特定的“过渡性保障措施(TransitionalSafeguardMeasures,简称TSM)”,即如果某一未受配额限制的特定纺织品或服装产品进口数量增加,对生产同类和/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的实质威胁,则可对该产品的进口实行配额限制等措施,如果是单个成员的进口出现急剧和实质性的增加,可对该特定出口成员的特定产品实施配额限制。该过渡性保障措施既可以通过磋商后达成的协议实施,也可以单方面实施,但需要由纺织品监督机构(TMB)审议。《纺织品与服装协议》是WTO协议中唯一规定了自行废止内容的协议,在10年过渡期后(即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全部取消。该协议本身也就不存在了,理论上第6条关于在过渡期采取保障措施的规定也随之失效。

3.依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议定书》第16条的规定:如原产于中国的产品在进口至任何WTO成员领土时,其增长的数量或所依据的条件对生产同类产品或直接竞争产品的国内生产者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则受影响的WTO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要求中国采取行动以防止或补救此种市场扰乱,如在中国收到磋商请求后60天内双方未能达成协议,则受影响的WTO成员有权对此类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进口。且在迟延会造成难以补救的损害的紧急情况下,受影响的WTO成员可根据一项有关进口产品已经造成或威胁造成市场扰乱的初步认定,对中国的产品采取不超过200天的临时保障措施,并提出进行双边磋商的请求。如果WTO某一成员认为在上述第一种情形下基于“市场扰乱”所采取的限制中国产品的行动(包括中国自己同意进行的主动自我限制行动)造成或威胁造成中国产品进入其市场的“重大贸易转移”,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和/或有关WTO成员进行磋商。如此类磋商未能达成协议,则请求进行磋商的WTO成员在防止或补救此类贸易转移所必需的限度内,有权针对该产品撤销减让或限制自中国的进口。该条款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4.依据《报告书》的规定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实施过渡性特别保障措施

根据《报告书》第241至242段(也作242条款)的规定,2008年12月31日以前,其他成员方仍可以对原产于我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如果WTO其它成员认为《纺织品与服装协定》所涵盖的原产于我国的纺织品服装自《WTO协定》对我国生效之日起,由于市场扰乱,威胁或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我国进行协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如双方在90天的磋商期内,未能达成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继续实行限制。

(二)四种保障措施的比较

为了对上述四种保障措施有一个更清晰的认识,本文以表格的形式列出其异同点。(见表1)

通过表1分析可知,一般保障措施的实施条件最苛刻,实施标准最高,且依据无歧视原则适用于所有成员方,故实施时会遭遇较大的阻力。而后三种特殊保障措施中,《纺织品服装协议》的实施条件较严,且该协议于2005年1月1日以后,随着配额限制的取消已自动废止。所以在后配额时代,针对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服装,欧美等国实施特保措施时更愿意援引《议定书》和《报告书》的相关法规,这两项特保措施的实施门槛较低,且实施形式和实施期限更为灵活,即使最终磋商失败,也为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方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便于其调整本国的外贸政策。

二、后配额时代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遭遇的特保措施

(一)关欧等国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

2005年1月1日,延续了3O多年的全球纺织品配额制度被全面废除后,原属于配额产品的我国纺织品出口大幅增长,据统计,2005年1至4月,我国纺织品出口额312亿美元,同比增长18.4%,其中对欧出口39亿美元,增长幅度为82%,对美国的增长幅度为250%。为此,欧美等国援引《议定书》的第16条和《报告书》的242条款频繁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

1.美国

2005年3月21日美国商务部宣布,将于4月对纺织品实施特别检测设施,该措施使美国海关对进1:3纺织品的监控预警期从6周缩短到2周,以便其迅速出台相应的保护措施;2005年4月4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决定对部分原产于中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以及棉制和化纤制内衣等三类纺织品发起纺织品特保调查;两天后,美国制造商贸易行动联盟、美国纺织团体协会、美国纺织协会、美国棉花协会和名为“团结起来”的工会组织5家纺织行业组织,向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提交特别保障措施申请,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7种、14大类纺织品服装实施特别保障措施,这些产品占2004年美国进口中国纺织品服装总额的8.1%。5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正式宣布对我国的棉制针织衬衫、棉制裤子、棉制及化纤制内衣3类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理由是这些纺织品“正在威胁和扰乱美国的市场,并要求其今年进入美国市场的数量最多只能增长7.5%;仅5天后,该委员会再次对我国的棉布和人造纤维男衬衫(包括男童衬衣)、人造纤维布裤、人造纤维针织男女衬衣以及精纺棉纱4类纺织品实行进1:3配额限制。截止到11月8日,中美双方就纺织品服装出1:3共进行七轮谈判,其间,美不断扩大受限产品的范围和条件,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遭受的损失也与日俱增。

2.欧洲

2005年3月10日欧洲服装及纺织业组织EURATEX提出申诉,要求对原产于中国的针织紧身衫及套头衫、棉质或人造纤维装等12类纺织品服装实施市场保护限制。4月6日,欧盟委员会公布《对华纺织品特别限制行动指南》,明确指出欧盟设限的标准,以2004年中国纺织品占欧盟进1:3总量的百分比为准,将进口产品分为四类,各类产品在2005年到2008年间每年都有一个增长,若超过规定的增长率,欧盟则进行特保调查。4月底,欧盟正式宣布将对中国9类纺织品服装展开为期6O天的特别限制调查,且正严密监测从中国进口的另外11类产品的交易情况。如果调查发现中国纺织品确实破坏了欧盟市场的市场秩序,欧盟可自动启用临时特保措施,对中国纺织品加以限制。5月17日,欧盟贸易委员曼德尔森以2005年第一季度欧盟从中国进1:3的T恤和麻纱增长过快,且扰乱欧盟市场为由,提议与中国方面进行正式磋商。并声称,如果正式磋商未果,欧盟将会对这两类纺织品实施“紧急特保”措施,将其2005年进1:3数量的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一周后,欧盟纺织品委员会通过了曼德尔森的提议,并于5月27日正式启动对T恤和麻纱的“紧急特保”程序。

3.其它国家

除美欧外,土尔其、巴西、厄瓜多尔等一些发展中国家也以不同的形式对我国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或发出信号。如2005年1月中旬,厄瓜多尔纺织业工业协会援引《中国人世议定书》的第16条,由其政府提出申请,要求对我国271种纺织品采取特保措施,征收5%一3CHD%的关税。这些措施无疑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出口雪上加霜。

(二)欧美对我国实施特保措施援引法律的不合理之处

欧美对我国设限的主要依据是《报告书》的242条款,但援引该条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确凿的数据证明中国纺织品服装在美欧确实存在扰乱市场、威胁阻碍贸易发展的情况,且两者构成因果关系。正如商务部部长所言,“美欧等国仅凭三四个月的数据就草率对中国设限,是没有道理的,也是不科学的。”同时应客观理性的看待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激增现象”:首先,尽管2005年1—4月我国对欧美市场有一个总体增长,但也存在两个下降,一是增幅逐月下降,二是纺织品服装出口占中欧、中美贸易的比重逐月下降。其次,美欧把发展中国家最具出1:3潜力的产品配额保留到最后一刻,美国保留了90%,欧盟保留了70%,所以在2005年1月1日全球纺织品配额制被全面废除后,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出现“激增现象”。再次,这种“激增”是一种正常增长,因为它是由过去长期扭曲自由贸易的配额体制转向现在纺织品一体化、自由化过程中所发生的现象,这和正常贸易过程中某一年、某一个时期、某种产品的突然激增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情况,该情况是可以预见的。

欧美在实施特保措施的法律程序上也存在着不合理之处。他们总是单方面宣布将对中国的部分纺织品服装出口采取特保措施,并未及时与中方进行磋商。他们所倡导的自由贸易实际遵循着“双重标准”,一方面对其本国具有竞争力的产品极力要求自由贸易,另一方面,对于发展中国家能够挑战他们产业的一些产品(如纺织品服装)推行贸易保护主义。

三、后配额时代我国应对特保措施的主要策略

面对欧美等国频繁的特保措施,我国应变被动为主动,以变应变,积极寻求建立和谐的贸易体制。本文主要从政府、企业、行会三个层面来分析具体的应对策略。

(一)从政府层面看

1.在保持自身立场的同时应变对抗为对话,争取以和谐的方式解决贸易争端

自美欧对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实施特保措施以来,我国政府已与美欧代表进行了多次磋商。6月11日,中欧终于就中国部分输欧纺织品问题达成协议,签署了《备忘录》。根据《备忘录》,欧盟承诺对源自中国的棉布、T恤衫、套头衫、裤子、女式衬衫、床单、女连衣裙、胸衣、桌布、亚麻纱等1O类纺织品终止调查,对实现一体化的中国纺织品克制使用242条款;双方同意,自2005年6月11日至2007年底,对上述十类纺织品合理确定基数,并按每年8%至12.5%的增长率确定中方对欧出口数量。而中美双方经过七轮磋商,历时半年,最终于11月8日达成协议,并签署《备忘录》。两个《备忘录》的签署,不仅符合中、美、欧三方的利益,而且充分体现我国政府在解决贸易争端中的积极主动性,为解决其他贸易争端提供成功范例。

2.以变应变,适时调整本国的对外贸易政策

为了稳定出口,减少贸易摩擦,实现贸易一体化的平稳过渡,我国政府决定从今年1月1日起到2007年12月31日止,对全球出口的外衣、裙子、衬衫、裤子、睡衣、内衣等7大类33个敏感类别的148个服装税号,采取从量计征方式加征出口关税。从6月1日起,对上述产品中的74种纺织品提高出口关税税率,多数产品的税率比原来提高了4倍,并对亚麻单纱开征出口关税。但美欧对我国主动采取的限制出口措施反映平淡,反而不断加大采取特保措施的力度,在2005年5月达到高峰。对此,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不得不在5月30日宣布,2005年6月1日起对81项纺织品取消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包括先前要提高关税的74种纺织品。此外,商务部在7月7日公布了《纺织品出口临时管理商品目录》,明确列出输欧10类纺织品2005年的第一次分配全国总量。这些对外贸易政策的及时调整,不仅降低了我国纺织品服装厂商的出口风险,而且表明我国政府在制定时外贸易战略时更加成熟、灵活。

(二)从企业层面看

1.提高纺织品服装的质量,改变价格策略

我国的纺织品服装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同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具有互补性,而同印度等发展中国家相比,产业结构严重趋同,再加上国内企业间的激烈的竞争,往往造成纺织品服装出口商竞相压价来扩大市场份额,创造更多的外汇,从而促使进L=I国采取反倾销和特保措施等贸易壁垒来保护本国产业。因此,我国企业要改变这一被动局面,就应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品牌附加值,加大纺织品服装研发和创新的力度,加强保护知识产权,发展和培育自己的知名品牌,抛弃低价竞争策略,以质优价廉开拓国际市场。

2.实施出口市场多元化战略和“走出去”战略

市场多元化可以降低出口市场过分集中带来的贸易风险。目前,我国出口到香港地区、日本、美国和欧盟四大市场的纺织品及服装,约占出口总量的70%。出口市场的过度集中,极大地增加了出口的不稳定性和风险性。因此,我国企业在后配额时代应主动开拓其他国家市场,尤其是东欧、中东、南美地区和独联体等轻纺工业相对不发达或竞争优势相对较弱的国家市场。

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国际化经营是我国纺织品服装企业在后配额时代保持持续竞争力的有效途径。那些拥有先进技术、雄厚资本、知名品牌、一流管理的国内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设厂,不仅可以将贸易壁垒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而且可利用东道国的某些税收优惠,不断扩大当地市场份额,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从行会层面看,应充分发挥纺织行业协会的积极作用,建立贸易壁垒预警机制

纺织服装制造范文4

目前国内废旧纺织服装回收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完善的废旧纺织服装分类体系。废旧纺织服装来源的特殊性、种类的多样性、回收分类成本等因素均增加了分类难度。目前回收企业和再加工企业主要按照回收对象特点进行自主分类,回收市场未形成完善的回收分类体系。

(一)影响回收分类的主要因素

1.废旧纺织服装的基本属性。设计属性是废旧纺织服装的基本属性,且在回收阶段前就已经确定。影响回收分类的主要设计属性有生产工艺、材料成分、辅料与配饰、款式、颜色等。生产工艺、辅料和配饰、款式会涉及到废旧纺织服装回收处理过程中废旧纺织品的拆解步骤和难易程度;废旧纺织服装的材料成分则直接决定回收材料和回收再利用价值;考虑到废旧纺织服装剥色和染色问题,颜色也是影响回收分类的重要因素之一,颜色较浅的废旧纺织服装回收后再利用产品颜色多样,而颜色较深的废旧纺织服装只能染成深色,品种颜色较单一。

2.废旧纺织服装的再利用价值。纺织服装由于使用范围广,最终收集的废弃物来源比较复杂。不同的使用环境、废弃环境都会直接影响废旧纺织服装的污染程度、损耗状态以及可回用性,进而影响废旧纺织服装的回收处理方式、回收成本等。废旧纺织服装的再利用价值主要考虑以下几方面:(1)回收生产技术。目前具有回收生产技术的是棉、毛、涤纶,故废旧纺织服装目前主要的回收对象为这三类纺织品,对于新的纤维回收技术的研发和突破,将是今后纺织品循环再利用需要攻克的难题。(2)损伤程度。损伤程度的不同将直接影响废旧纺织服装的回收处理方式。根据纤维的损伤程度划分不同的回收级别,如:几乎无损伤的纺织服装,可考虑直接再利用;有损伤但是损伤较小的纺织品选择进行材料循环再利用;损伤较大,几乎无再利用价值的可选择焚烧或者填埋处理。(3)织物污染程度。不同的污染程度关系到织物的回收处理工艺,污染程度较大,不能通过简单的洗涤达到清洁目的的废旧纺织品,即使纤维具有可回收性,综合考虑回收价值和回收质量,可能也被焚烧或者填埋处理。(4)再利用材料价格。回收企业在从事回收作业过程中考虑到经济效益,会更加倾向于回收材料价值高的产品。

(二)回收企业的分类体系

上海缘源实业有限公司[4]在上海市政府的支持下,2009年开始推行废旧衣物试点。随着废旧衣物专项回收利用被列入《上海市2012—2014年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纲要)》,上海已明确到2014年底,将遍及本市有物业管理的12000个小区。作为政府与回收企业合作的成功典范,上海缘源实业有限公司的回收工作备受关注。上海缘源实业有限公司自行设计了一套回收分类体系,将回收后废旧衣物进行详细的分类,再打包送至不同的处理工厂,具体回收分类体系如图1所示:上海缘源实业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各回收点的废旧衣物回收后,将衣物汇总运输至公司的处理工厂。这些回收的废旧衣物第一步是根据穿用价值和季节分出三大类,第一类是直接可再穿用的冬装;第二类是可再穿用的春秋服装;第三类是不符合捐赠条件的衣物。根据国家民政部门的规定,捐赠旧衣被物均须七八成新以上。而在此判定是否达到捐赠要求完全是凭借工人的个人经验来主观判断。

经过实践,上海缘源实业公司按照穿着季节、颜色、成分等逐步分类的分类体系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但是,由于分类主要针对家庭废弃纺织服装,具有局限性,而且人工分拣直接分为不可服用和可服用两大类,细化分类时增加分类工作量,颜色分类较细,区分难。

废旧纺织服装分类体系的探讨

针对我国废旧纺织服装回收现状,结合回收主要考虑因素,对废旧纺织服装分类体系进行探讨,完善分类体系。

(一)废旧纺织服装的来源划分

根据废旧纺织服装主要使用、产生环境,将其根据来源划分为以下四大类:1.家庭废弃纺织服装。主要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日常消费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纺织品,如:衣物、被褥、床单被罩、窗帘等,非织造布除外。家庭用纺织服装在纺织品消费中占据很大的比重,这一类废旧纺织服装种类复杂,颜色多样,损耗主要为服用过程中的磨损、洗涤、护理等造成的损伤。由于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个人喜好等因素,纺织服装更新周期缩短,部分废弃纺织服装还处于生命周期的使用阶段。这部分纺织服装在处理过程中,分拣后经过适当的整理和再设计,可直接进行使用。2.制造加工厂。制造加工厂类废旧纺织服装,是指纺织服装在生产制造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回丝、下脚料、边角料等废弃物,这部分收集的纺织服装主要是处于生命周期的前期,属于加工制造阶段,不存在服用过程中的损耗问题,种类相对于消费后废旧纺织服装较少,回收过程中可根据生产条件直接确定其种类,人工分拣比较容易。3.特定行业作业服。特定行业作业服是指非家庭用的,在特定场合使用的或者特殊规定的行业用纺织服装,如:军装、警服、消防服等。我国军队每年会产生大量的废旧军装,这些废旧纺织服装出于政治、军事等方面的考虑,不能像其他废弃服装一样,进行丢弃或者投入市场二次使用,但是积压会造成库存成本,直接掩埋或焚烧处理,又会造成环境污染、资源的浪费。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出发,这类废弃纺织服装可通过机构与专业回收机构的合作,进行回收处理,进行材料层次的回收利用。这类纺织服装种类比较单一,颜色固定,回收分拣工作也较简单。此外,像医院、邮局、银行、航空等事业单位机构,工作服比较统一,全国工作人员广泛,每年会产生大量的废弃纺织服装,这些纺织服装如果得到较好的回收处理再利用,不仅节约了能源,还解决了处理难的问题。4.其他类。其他类是指不归属于以上三类的废弃纺织服装,这一类主要包括非织造布废弃物和部分不能归类于上面三类的针织物、机织物,比如:家庭装饰用的贴墙布、台布等;医疗、卫生用的手术衣、防护服、消毒包布、口罩、尿片等;民用的擦拭布、湿面巾、卫生巾及一次性卫生用布等;工业用的过滤材料、绝缘材料、水泥包装袋、土工布、包覆布等;农业用的作物保护布、育秧布、灌溉布、保温幕帘等。

(二)废旧纺织服装回收级别的判定

为了提高废旧纺织服装回收的综合性能,使回收经济性和环境性最佳,将收集的废旧纺织服装按照来源进行简单分类后,再对各类废弃物根据损伤程度、污染程度、辅配件的回收、回收成本、回收产生的环境影响等因素,进行回收处理方式判定,从而提高整体利用率,减少后续回收工作。废旧纺织服装的回收处理级别可细分为以下四方面:1.直接再使用。是指废旧纺织服装处于生命周期的使用前期,几乎无损耗,可直接进行二次使用,不需要进行再加工等处理。此类纺织品可经过洗涤、消毒、包装后,捐赠给慈善机构、红十字会等,所以这类纺织品需要达到国家捐赠基本条件。2.修补、再设计。是指废旧纺织服装处于生命周期的使用前期,损耗程度较小,经过修补、再设计后可再使用。废旧纺织服装中部分废旧纺织品由于人们随着物质生活的提高,纺织服装更新换代周期缩短,虽然属于生命周期的使用前期,但由于款式过时、出现部分瑕疵(纽扣脱落、拉链破损等),而遭到废弃。这类废弃纺织品经过修补、再设计后可直接再利用。3.材料回收。是指废旧纺织服装没有直接再利用价值或者通过修补、再设计也不能再次使用的,但是材料具有回收价值。这类废旧纺织服装根据回收价值一般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类为材料具有回收价值,可循环再制造成纺织品,完成废旧纺织品从织物纤维织物的闭路环式循环回收过程,主要为棉、毛、涤纶;另一类为目前不具有再回收成再生纺织品技术的纺织品,可以通过再加工成路基布、无纺布、拖把、抹布等。4.焚烧或填埋。是指废旧纺织服装没有服用价值,又不能以材料回收的形式进行利用,燃烧能够产生较高热能且对环境不造成污染的以焚烧的形式继续处理,不能进行焚烧处理的进行填埋处理。

(三)废旧纺织服装细化分类

废旧纺织服装按照来源、回收处理级别判定后,具有可回收利用性的废弃物会进一步进行分类细化,如:成分和颜色。成分根据现有回收技术,主要分为纯棉、毛、涤纶、其他纺织品四类;颜色主要分为深色和浅色,增加分辨区分度。不具有可回收利用性的废弃物,根据其是否具有较高的燃烧热能且是否燃烧对环境造成污染,进行焚烧和填埋的处理,需要进行焚烧和填埋的废弃物,不需要进行细化分类。

建议

废旧纺织服装由于使用范围广,废弃物来源比较复杂,污染程度、损耗状态、回收成本以及可回用性等因素的影响,回收分类难。废旧纺织服装分类体系的建立不仅能规范回收行为、提高回收准确性,还能对回收产品的质量起到监控作用。废旧纺织服装分类体系今后在研究和实施中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展开:

(一)试点运行,全面推广。废旧纺织服装的回收分类工作可选择部分地区或者城市,进行试运行。实践一段后,针对具体回收分类开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调整,再进行全面推广。

(二)政府大力支持,制定激励政策。废旧纺织服装分类体系实施过程中,需要各回收机构与企业积极配合。政府需积极引导,协调各级地方政府,利用所筹资金,积极开发废物再利用项目,对于积极从事回收再利用的企业进行资金和政策上的支持与鼓励。政府相关部门与企业合作,制定岗前培训课程,提高回收作业人员的作业技能。家庭废弃纺织品类的废旧纺织服装主要来源于城镇居民,目前各城市积极开展社区废旧衣物的回收工作。社区在政府的支持下,对于积极参与废旧纺织服装回收分类事业的居民,可进行适当的名誉奖励或者派发小奖品等,调动居民的积极性。

(三)制定管理条例。为了促进废旧纺织服装健康发展,督促回收企业和作业人员有序分类,需要制定相关管理条例,严格规范回收作业者行为,通过法律的手段,促进废旧纺织服装回收分类事业的有序发展。

纺织服装制造范文5

(一)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出口规模

2005年纺织服装出口总额突破1100亿美元。浙、粤、江、沪四省市出口创汇分别为252.29亿美元、221.56 亿美元、193.08亿美元、133.96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0%左右;同比增长分别为24%、23%、26%、11%。

2006年, 江、浙、沪的服装及衣着附件的出口额分别占全国的16.7%,13.4%,10.7%,合计占全国的40.8%,同比增长分别为19.5%,16.5%,10.9%,出口额分别为:127.7亿美元,159.2亿美元,101.8亿美元。

2007年1-6月,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五省一市(江、浙、沪、鲁、粤)共计611.30亿美元,占出口总金额的84.46%。浙江和江苏出口金额148.32亿美元和109.57亿美元。浙江增速16.09%、江苏省增速10.52%。

(二)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利用外资规模

外商投资在长三角地区特别是在江苏对外贸易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长三角地区纺织品服装企业利用外资促进了出口创汇和扩大了就业。

根据国务院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04年对中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江苏、浙江和上海沪纺织工业的港澳台资本为175.24亿元占全国港澳台资本的35.26%;江苏、浙江和上海纺织工业的外商资本为178.62亿元占全国外商资本的53.27%。江、浙、沪的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的港澳台资本为56.25亿元,占全国港澳台资本的26.23%;江、浙、沪的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的外商资本为75.25亿元,占全国外商资本的49.78%。

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2007》资料显示,2006年江苏纺织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333个合同利用外资15.4092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8.0839亿美元;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外商直接投资项目649个,合同利用外资21.9745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5.7809亿美元。2006年江苏“三资”企业中纺织业和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单位数合计1889家,完成增加值364.89亿元,利润总额合计52.11亿元,利税总额82.75亿元。

2006年,杭州市、宁波市 、嘉兴市、湖州市、绍兴市、舟山市和台州市外商投资实际到位资金81亿美元。2007年1-5月,浙江外商直接投资企业1163个同比减少了8.9%,利用外资新签协议金额59.857亿美元,同比增长8.2%,实际利用外商投资35.3607亿美元,同比增长23.7%。

(三)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就业规模

根据《上海市统计年鉴2007》显示,2006年上海市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计1966家,从业人员37.85万人,相对于2004年49.58万人(占5.4%),就业人数减少了11.73万人,下降幅度较大;国有工业企业中从业人员1.06万人;国有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从业人员0.76万人;大中型工业企业中从业人员11.45万人。

根据《江苏省统计年鉴2007》显示,2006年,江苏省纺织业和、织服装、鞋、帽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合计7803家,从业人员179.12万人,比2004年180.28万人(占全国19.60%)减少了1.16万人。国有控股工业企业中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从业人员7.1万人;私营工业企业中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从业人员83.02万人;“三资”工业企业中纺织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从业人员53.04万人。

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提供了大量的就业岗位,为长三角地区就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四)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主要经济指标

东部沿海的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福建、上海五省一市聚集了全国3/4的纺织企业、近80%的销售产值,成为全国纺织工业发展的主体。

在长三角地区注册登记的16万家纺织企业,占有全国纺织服装业三分之一的生产能力和四分之一的服装品牌。长三角地区的纺织服装业在出口规模、就业人数、利用外资和创造的利润方面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为长三角地区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

以服装行业运营状况为例,2006年全国服装业出货值增速17.45%,利润额259.3047亿元,利润率4.47%。江苏服装业出货值增速25.1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7.71个百分点, 利润额68.2713亿元, 利润率4.9%,高于全国水平0.43个百分点; 浙江服装业出货值增速16.08%,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37个百分点, 利润额58.9654亿元, 利润率5.47%,高于全国水平1个百分点; 上海服装业出货值增速3.14%,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11个百分点, 利润额20.1442亿元, 利润率5.18%,高于全国水平0.71个百分点,出货值虽然降低,但是利润增长率却高于全国水平。从服装产量上看,2006年江苏服装产量301171万件,同比增速16.80%,占全国的17.71%,浙江服装产量320019万件,同比增长6.3%,占全国的18.82%,上海服装产量67336万件,同比增长0.62%,占全国的3.96%。

二、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对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的影响

调整的1853个税号的限制类目录,涉及到的纺织品服装主要集中在纱线、织物和纺织制品上。涉及出口额大约在100亿美元左右,对出口量大的企业,可能影响很大。纺织服装加工贸易行业的上下游企业,甚至服装加工业上游的棉纺业会受到影响。

(一)对从事服装加工贸易的出口企业影响较小

长三角目前的服装行业不少已经做出了品牌和规模。“商务部重点扶持的55个纺织服装类品牌,有35个来自长三角地区,像杉杉、雅戈尔、罗蒙、邦威、森马、红豆、虎豹、雅鹿、海尔曼斯等,这些服装企业都在设计和品牌上做文章,产品附加值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强。上海利泰进出口公司、江苏舜天集团出口影响较小,这类企业大企业受到影响少,但是也要不断的拓展培育自有品牌才有出路。不上规模的小的服装加工贸易企业影响较大。

比如,南京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公司主要品牌有朗诗(LANDSEA)、兰尚(MODE BLEU)。纺织品(纺织原料、化纤纱线、晴纶纱线、棉纱、色布、坯布、漂布、花布、色织布、棉布、麻布、亚麻棉布、家纺制品)占进出口额的30%;服装包括各种梭织及针织的纯棉、化织、尼龙、混纺服装、男、女童装、西服套装、大衣、风雨衣、工作服、裙衫、休闲服占进出口的46.9%。比较而言30%的纺织品、面料、家纺制品受到保证金台账的影响较大,而46.9%的服装进出口影响相对较小。

(二)对从事纱线、织物面料和纺织制品类加工贸易企业出口影响较大

从公布限制类目录来看,从事《进出口税则》50~55章、56章、59章(部分)和63章中纱线、织物和纺织制品加工贸易出口企业影响较大。国家要限制这些相对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消耗能源、资源过大、出口增长过快的商品。短期来看,这些企业肯定增加了它的经营成本。原来全部是保税的,出口核销,现在按照应缴税款的50%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出口时虽然是退还的,但是要占压一部分资金,真正实际增加的成本就是这些资本的利息,增加了它的成本。

比如,出口牛仔布,虽然此次目录未作限制,但要看他进口的面料里有没有受限制的。这类面料属于劳动密集型的,加工的技术含量不高,出口量很大。从长远看,东部地区向长三角地区再发展这种加工贸易没有成本优势的,以后目录增量部分肯定对其要限制的。又如,张家港扬子纺纱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羊毛纱线出口,每年的出口额在1亿美元左右。根据测算,半年之内需要准备3000万元人民币作为保证金放在银行。意味着公司的资金周转将十分困难。

随着国际知名品牌在华采购面料的增加,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面料比重会逐渐减少。但是,面料进口却以加工贸易为主,占到96.13%,反映我国面料进口以服装加工贸易为主,中高档服装面料比重较大。当进口料件为限制进口类商品,且加工制成品为限制出口类商品时,只按照限制进口类商品计征台账保证金。相对而言,如果服装加工贸易类企业进口加工贸易进口限制类商品目录中的聚酯切片、涤纶长丝、化学纤维短纤维、棉花、棉纱和棉坯布来生产服装时,受到影响要大。

(三)对向中西部转移的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企业带来利好

这次对限制类目录,对东部地区的A、B类企业是按照应缴进口料件税款的50%缴纳保证金。C类企业是100%缴纳保证金。中西部地区A、B类企业免交保证金,C类企业100%缴纳保证金。 区外的、东部的、限制类的A、B类企业,在区外都需要征收50%的台账保证金,但是进区就不需要,区内和区外的差别越来越明显,会导致区外企业向区内转移,纺织服装行业向西部转移。

比如,上海三毛转移到重庆和雅戈尔集团进入新疆和重庆。上海“三毛”是国内纺织服装行业知名品牌,其品牌无形资产高达5.9亿元,拥有22家控股子公司和2家分公司。上海三毛的国有资产转移到重庆,采取零划拨的模式,由重庆市轻纺控股集团出手接管。上海三毛集团转移到重庆以后可以享受加工贸易方面的优惠待遇,可以有效地降低企业成本,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雅戈尔新疆和重庆生产、销售基地的建成运行,将大大降低运营成本,缩短周转时间。雅戈尔重庆生产基地建有服装分厂和仓储配送中心,生产基地设计拥有年产衬衫100万件、西服上装15万套的生产能力。

(四)对东部新设立的从事纺织品、服装加工贸易的民营企业影响较大

自2001年我国加入WTO后,新成立的民营纺织企业过多,争先出口,恶性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限制民营企业生产相对技术含量比较低的,消耗能源、资源过大、出口增长过快的纺织服装商品,有利于减少贸易摩擦,缓解贸易不平衡。自2007年7月23日后,长三角地区不再新批准从事限制类商品加工的新企业。在此之前已经获得了外贸经营权没有从事过加工贸易,是老企业,还可以从事加工贸易。

比如说,在上海2007年7月23日后设立的民营企业只要在公告之日前未获得外贸权的企业,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是不允许从事限制类纺织纱线、布匹的加工贸易,如果要做出口的话,可以从事一般贸易出口,开展非限制类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企业经营范围减少。其次,技术水平要求提高,产业升级转移压力增大。民营企业在比较短的时间内,要把自己的产品附加值提高上去,或者自己拥有自主品牌的产品,获取更高的利润,难度可想而知,东部地区新设立的民营企业感受到了技改和创建自有品牌的压力。再者,只要是属于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又是经营这次目录里面的限制类商品,即便是AA类,不论是联网企业还是非联网企业,一律都要缴纳50%台账保证金实转,企业经营的成本增加,可以看出国家对东部加工贸易政策偏紧。

三、长三角地区纺织品服装业应采取的相应对策

(一)技术创新,实现加工贸易的产业和产品结构升级

纺织服装业从原来在产业链比较低端向更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发展,提高关键零部件的加工制造能力,从比较低的技术含量向比较高的技术含量方向发展。长三角地区印染行业要以出口服装面料需求为目标,采用新型的印染后整理技术,积极推广纳米、远红外、数码印花等技术,提高印染后整理织物产品的档次,积极开发使用新型染化料和助剂,研究欧美发达国家的绿色环保和生态技术标准,强化绿色产品的开发,来积极应对REACH和国际贸易壁垒的挑战。

阳光集团的“ GEZELIA ”(佳思丽)女装引进日本杰出的高级女装生产工艺技术,采用法国版型,日本派驻了 8 名管理及技术专家对该女装制作进行直接管理,面料全部采用“阳光”功能型高档时尚面料,年产量达 50 万套,产品全部出口日本,在日本享有崇高的声誉。

(二)加快纺织服装产业向中西部转移和“走出去”步伐

随着沿海地区土地、劳动力、原材料等成本的上升及国际贸易摩擦的加剧,长三角地区纺织企业向成本更低的中西部转移明显增强。长三角地区纺织企业可以积极尝试“走出去”,开拓国内、海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面对充满变数的国际贸易摩擦,许多纺织企业通过海外设厂绕过贸易壁垒,“走出去”,缓解贸易纠纷、改变增长方式,分散经营风险。通过建立营销网络,逐渐形成自己的国际销售体系;创建境外技术研发和设计中心,利用当地人才,设计适应国际市场需求的产品。

华源集团是国内最大纺织服装出口集团之一,有近5万人从事纺织品生产。华源纺织将工厂开到墨西哥,把产品销到北美自由贸易区。美国、加拿大两国政府向华源提供棉花补贴和产业保护奖励。华源在墨西哥工厂的劳动力成本虽然要高于中国内地,但是收支相抵后,每吨棉纱出口利润要远高于从国内出口。

(三)培育自主品牌实现加工贸易升级优化

精美设计、技术含量、驰名名牌和文化价值在当今国际服装市场的竞争中越来越占据主导地位。《纺织工业“十一五”发展纲要》要求长三角地区纺织服装业要加大、加快服装自主品牌建设,吸纳国际化设计人才,提高产品设计能力,力争到2010年形成若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知名品牌。

长三角地区服装加工企业要从“OEM 模式”变为设计展示中心、服装信息中心、流行时尚中心,或者采取“OEM+品牌方式”(OBM自主品牌),形成以上海的都市型时装为中心,浙江服装业和江苏纺织业(毛纺、丝绸等面料服装加工)为两翼的服装产业群链。

上海丝绸集团是我国最大的纺织服装出口企业,每年出口额达6亿美元,拥有研发、生产、技术、测试的全套流程。LILI品牌是上海丝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品牌,已经在58个国家注册。LILY品牌自2002年成立品牌发展公司以来,借鉴国际著名品牌公司的做法,建立融面料设计、服装设计、打样、制版、测试、生产、物流销售为一体的外贸供应链。LILY品牌多次被评为中国驰名品牌。2004、2005年LILY品牌进入法国等欧盟和中东市场。培育品牌与加工贴牌仅1.8%的利润相比,上海丝绸集团获得丰厚利润。LILY品牌真正做到了由贴牌生产到拥有自主品牌的凤凰涅磐。

国际上许多名牌设计公司Liz Claiborne,Tommy Hilfiger、Polo、Gap等衣饰的品牌商,也是靠掌控产品的服装的流行趋势与独特的商品设计能力,掌握高价位服装市场,将低附加值生产部分转移到海外的低工资国家或者地区生产,从而获取最大的附加值。

(四)由加工制造转向产品设计、研发,品牌创新和营销渠道拓展

随着国际知名品牌在日本韩国以及中国的大城市,抢滩登陆。海外品牌涌入,全球化竞争激烈。长三角地区的服装产业应从以生产为主导向以消费者为主导转化。消费者的个性化消费明显,更多的是购买时尚和文化。

培育国际化品牌,品牌定位、设计与营销等方面的策划与创意相当重要;其次,利用信息渠道及时跟踪国际信息与流行趋势,将高科技手段运用到服装的设计、生产与营销,缩短产品进入市场的时间;再者将IT系统运用到生产与营销的管理,减少库存,保持销售最大化。

总之,全心全意的策划、准确的品牌定位、时尚的设计、敏锐的快速反应系统、畅通的物流和营销系统再加上高质量的生产,成为构筑国际化品牌的重要因素。

参考文献:

1、邬关荣:《 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研究――以服装业为例》,经济科学出版社 2007年版

2、郭燕:《后配额时代的中国纺织服装业》 中国纺织出版社 2007年1月第一版

3、商务部网站《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 2007.07.234、何力、王琴华就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调整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网站2007.8.9

纺织服装制造范文6

【关键词】全球价值链;产业升级;纺织服装业

一、引言

20世纪80年代,波特(1985)第一次提出价值链的概念,美国经济学家格里芬(1999)把价值链的概念应用于全球范围内企业的合作关系,提出了全球商品链(GCC)的概念,集中探讨了不同价值增值部分在全球商品链的内部结构。在此基础上,为了强调企业价值创造,格里芬(2005)等学者逐步建立起了全球价值链(GVC)概念及理论框架。全球价值链是指为实现商品或服务价值而连接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等过程的全球性网络组织,涉及从原料采集和运输、产品生产、产品销售、最终消费和售后服务的整个过程。在全球价值链框架下,升级是指处于价值链低端环节的企业借助价值链以获取技术进步和市场联系,提高自身竞争力,向价值链高端环节攀升的过程。如何实现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升级,是很有必要研究的问题。

二、中国纺织服装产业升级的制约因素

(1)在全球价值链中,中国的纺织服装业陷入“悲惨增长”的境地。自改革开放以来,纺织服装产品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出口产品。1994年我国纺织服装出口总额为202.32亿美元,2009年增加到1670.24亿美元,增加了约725.5%,但是其平均单价却是下降的趋势。由于低附加值环节的进入壁垒较低,往往导致过度进入,陷入“悲惨增长”的境地。(2)中国纺织服装业正面临着国际产业转移的风险。随着劳动力成本的上升和地价的提高,人民币的升值和贸易摩擦与配额对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构成压力,使中国纺织服装业的比较优势弱化。一旦中国纺织服装业失去了生产制造成本优势,发达国家就会通过GVC将附加值低的环节转移到更具成本优势的其他发展中国家。印度、巴勒斯坦、越南等周边国家劳动力成本低于中国,另外,土地成本上升、人民币升值等这些不利因素使中国纺织服装产业面临着国际产业转移的风险。发达国家的主导企业很有可能将GVC中的低附加值环节转移到印度、巴勒斯坦等劳动力成本更低的发展中国家。(3)中国纺织服装业大多数企业规模小,创新能力和融资能力不足。内地纺织服装业存在企业数目众多,但缺乏能代表行业先进水平,占据较大市场份额的大型企业。小而散的企业,意味着并没有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的本土企业价值链(NVC)。NVC的缺乏,使得企业难以切入GVC的高端环节(刘志彪,张杰,2007)。同时企业较小,无论是有形资产还是人力资本,其数量和质量都不足以支撑企业进行持续不断的创新。因为中小纺织企业在价值链低端所处的微利状态下,他们没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创新当中,付不起研发费或品牌建设费。(4)品牌意识淡薄,缺乏企业家精神。长期以来,我国服装出口是以量取胜,中低档服装占主体(常亚平,2005)。2007年我国50%的服装为来料加工,30%以上是来图来样加工,自主品牌只占10%左右。我国大部分纺织服装企业过度追求短期利益,缺乏品牌观念和,不愿承担产品设计和品牌建设风险,只通过OEM来赚取加工费。

三、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升级路径

(1)专注于国内市场的开拓与竞争,构建本土企业价值链(National Value Chain)。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为国内企业研发能力的提升、品牌和营销渠道的建立提供了可能。有能力的国内服装企业应该注重培育自身研发设计能力和营销能力,努力取得国内服装市场,然后逐步进入周边发展中国家,建立自己为主导的价值链。构建NVC的主要目的是在企业还不具备和国际企业争同等竞争能力的时候先苦练内功,等具备了条件再向全球GVC高端攀升,避免被俘获的命运,先建立起自己的品牌,然后再将品牌推向世界。如何构建一个成功的NVC,我们可以借鉴西班牙品牌“ZARA”模式。在ZARA,大量时装设计师一天就可以设计出样本送往工厂,从设计到完成生产只需十天。这种高效整合意义很大,衣服库存的成本也大大降低了。这种产业链高效整合思维对我们本土服装企业构建NVC启发很大。(2)政府推动中小纺织服装企业整合,促进以大企业为主导的产业集群的形成。对我国大部分中小纺织服装企业来讲,他们并不具备构建NVC的能力。这需要大量的资金、技术和人才。过度竞争更加摊薄了每个企业的利润。政府应该适当地引导形成中小企业联合体,并使其找到各自不同的定位,利用各自的优势生产差异产品,适当地向上游和下游环节延长价值链。整个产业集群中的企业形成配套的网络生产体系,利用其规模效应和有效整合减少生产成本,同时可以提高我国纺织服装加工企业在生产制造环节中的话语权。

参考文献

[1]卢福财,波.全球价值网络下中国企业低端锁定的博弈分析[J].中国工业经济.20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