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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范文1
关键词:总监理工程师;处理;承包单位;协调关系
1、总监理工程师的重要性
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工程监理工作中的核心人物,起到承上启下、统揽全局的重要作用。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所有建设工程监理项目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的原则规定,这就决定了总监理工程师在建设工程中的特殊地位,同时拥有一定的权利,必然成为建设、施工及监理三方的核心人物,总监理工程师也是工程项目监理机构的核心和领导者。
总监理工程师在施工阶段的重点是协调解决施工单位的进度、质量、造价、签证、索赔及合同争议等工作;工程验收阶段的重点是协调合同和验收标准及最终结算方式的工作。在各阶段的协调工作中,总监理工程师应自觉地始终处于协调工作的核心地位并积极地发挥其核心作用。
2、处理与承包单位间的协调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四章第32条规定:“建筑工程监理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间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总监理工程师应依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目标实现处于最佳状态。
2.1坚持原则、依法监督,加强沟通、按规程办事
坚持原则、依法监督就是要按有关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施工程序、监理程序规范作为监督施工的准则。由于工程建设的利益目标不一致性,往往会使项目监理部与承包单位,业主与承包单位产生一些矛盾或误解,这时监理人员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依法执业,既要维护建设单位利益,也不能损害承包单位的合法利益,以国家利益和业主的需求来协调各方利益,力求统一到建设工程的总目标上来。项目监理机构应加强与承包单位沟通合作,及时将建设工程实施的信息、状况、结果和遇到的问题、难点、意见反映上来,以寻找和解决对目标控制的干扰和症结。实践证明,在工作中监理人员与施工人员了解沟通得越多越深刻,监理工作中的对抗和争执就越少。
2.2处理好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宽严有度,把握分寸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的某些违约行为进行处理是一件很慎重而又难以避免的事情。当发现承包单位采用某种不适当的方法施工,或采用了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材料时,监理人员除立即制止外,还要采取其他相关的纠正措施,视工程的具体情况而宽严有度地予以处理。对关系工程质量的关键材料、关键部位及关键操作,必须认真对待,严格把关,毫不放松;对次要问题则宜点到为止。只有这样才能突出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当然,所谓宽也决不是对那些次要问题放任自流,而是要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对总体工作予以肯定时指出不足或对诸多问题集中点评,让被监理方心悦诚服。如果事无巨细,无论大小事都抓住不放,势必会造成对方反感,形成对立,其结果将事与愿违。
2.3加强“三控”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等协调管理
“三控”即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总监理工程师应依照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监督承包单位认真履行施工合同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促使施工合同按约定的目标实现最佳状态(即工期短、质量好、投资省)。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重点审查、协调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及合同争议等方面的工作。
2.3.1工程进度方面协调
总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当发现实际进度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与承包单位协商采取进一步措施,以保证施工合同的实现。
2.3.2工程质量方面协调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的《工程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第36条:“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的规定,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施工阶段,当发现施工有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向建设单位报告;当对工程质量事故需要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工程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并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将完整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2.3.3工程造价方面协调
总监理工程师主要应从造价、项目的功能要求、质量和工期等方面重点审查工程变更的方案。在实施工程变更前与建设单位、承包单位协商工程变更的价款。总监理工程师要正确处理以下工程变更情况:①项目监理单位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协商,经协商达成一致后,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②项目监理单位在工程变更的质量、费用和工期方面未能取得建设单位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协助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③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未能在工程变更的费用等方面达成协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一个暂定价格,作为临时工程进度款的依据。该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协议为依据。
2.3.4合同争议方面协调
当发生合同争议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了解合同争议的全部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做好证据保全,并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解决。如果发生合同争议无法协商解决,可由行政裁决或司法判决。
2.3.5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
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项目监理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是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委员会监理单位的代表。负责监理合同授权范围内的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的组织实施;建立项目监理部职业健康安全组织机构和体系。建立健全项目监理部各级监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监理责任制;负责项目监理部全体监理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的学习、培训和管理;组织审查承包单位现场机构的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及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网络、制度及措施的落实;督促安全生产委员会定期召开、定期通报安全生产状况及检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控制工作;参与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国家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的执行。
3、结语
综上所述,总监理工程师始终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行业准则,依照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及委托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正确处理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使系统内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提高,也使监理系统外部环境运行达到最佳状态,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从而使“三控两管一协调及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得以有效进行,确保监理工作总目标(监理合同)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丁仕伟:《监理工程师对合同的管理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8(07)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范文2
x农村信用联社全辖共有31个营业单位,其中:23个信用社,一个营业部,市内15家储蓄所。共有员工409人。联社内设机构为“四部一室一局一中心”,即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综合业务部、监察保卫部、办公室、稽查支局、网络中心。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x市联社等相关领导机构的正确领导下,我社认真贯彻“十六大”、“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密围绕“三个率先”目标,在本次“语言文字”工作贯彻落实过程中,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全社职工发扬“团结拼搏,开拓进取,甘于奉献,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努力提高我们作为金融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我们着重做了以下工作,现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抓好学习语言文字、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工作
组长:副组长:
组员:
组织责任: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以及“黑龙江省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指导标准”等相关内容的贯彻和落实。
一、具体措施
我社一直在近些年中,注重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书写,尤其是在窗口单位,狠抓存折、单、证的规范填制,并在窗口服务单位,张贴规划汉字书写的样本,方便客户参考。结合本次市委要求,我们联社自2009年9月开始,在今后每月都要坚持执行员工业务基础知识考试,年底设大考,考试过程中,均含有不少于20%的“语言文字类”相关内容,坚持长期学习,具体执行。
为营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宣传氛围,我们加大了宣传力度。采取了一是在专业牌匾制作厂,定制牌匾,在做好后,交由各营业网点悬挂。此项工作已在进行中;二是在2009年底我社将在各营业网点,把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的语言文字学习资料和宣传单摆在柜台上,供客户阅读。此项工作已落实专人负责,争取在九月末即可完成,从而形成全面的宣传攻势;三是开展小区咨询宣传活动,在信用社家属楼区,x小区,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咨询宣传和行业服务结合起来,四是争取与新闻单位协办专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学习、应用规范的语言文字工作认识程度。在宣传其他业务的同时,严格遵循“四自方针”;在机构内部,一是由主任牵头举办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知识讲座并争取聘请专业人士对干部职工进行专题培训,此项工作落实在十月初;二是在今后的全员业务基础知识考试中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相关内容题量,决不少于20%,以此促进我社员工学习规范的汉字语言积极性。三是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认真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保障银行业良好形象”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通过一系列活动的开展,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社会各界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了解,更使我社干部职工的学、知、守意识和能力得到大幅度增强,也营造出自觉依照规范办事,依照制度服务的良好氛围。
三、当前效果
通过前期不足十天的组织工作,本次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工作,已经在职工群众中引起很大反响。
首先,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我们的干群队伍之间联系更加密切,全社干部职工有凝聚力、有责任心、有创业的荣誉感,尤其是对促进窗口服务,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二,职工队伍素质不断攀高,广大职工认识到了知识的匮乏不利于发展,在积极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黑龙江省汉语言文字应用管理条例》的同时,努力学习文化知识,进过历年来的积累,我们联社从原来建社初期“小学文化打头阵、中学文化做主任、大学文化没有人”的情况得到了彻底解决,现在我社大学以上学历的占职工总人数的56%,并先后有110多人自修完成大学本科学士学位,会计师(助理会计师等)67人,工程师2人,金融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达到了86%;
同时,通过对专项规范语言文字的学习,我们内部职工干部团结互助的精神风貌和我们一直坚持树立起来的企业形象已经是扎根于我们职工心中,为深入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今后方向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范文3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九届八次全会、市政府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市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监察厅《关于在全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的通知》(监发[]2号),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系统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工作。
一、监察任务、内容和重点
(一)监察任务
按照分级监察的原则,对市、县(市)区两级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以来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全面监察,促进五个部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效发挥行政监管和服务职能,防止滥用权力。
(二)监察内容
1、检查各级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年以来在实施行政管理中,是否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规划、处罚、强制、确认、裁决、征收、给付、复议和监督检查等职责。具体包括:
——是否合法行政,有否存在越权、失职渎职的问题;
——是否合理行政,有否存在不公平、不适当和滥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是否程序正当,有否存在应公开不公开、应告知不告知、应回避不回避等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是否高效便民,有否存在超时限、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及违反便民规定的问题;
——是否廉洁自律,有否存在乱收费、的问题。
既要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检查,也要对抽象行政行为进行检查,全面掌握被监察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
2、根据检查结果,对依法行政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总结推广;对违法违规和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督促纠正和整改;对违纪问题,依纪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三)监察重点
1、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察城市建设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资金规费收支管理、建筑业资质管理。
2、对规划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察城乡规划管理。
3、对房管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察城镇房屋拆迁、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
4、对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内河管理、市政管理。
5、对国土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察用地审批、土地出让、土地开发整理、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与出让;资金规费收支管理。
二、监察工作安排及方法步骤
(一)工作安排
5月至9月,各级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监察机构,对本级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监察。各县(市)区监察局于9月20日前,向市监察局报送本辖区开展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系统综合监察工作的情况报告。市监察局于9月30日前,向省监察厅报送本辖区开展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系统综合监察工作的情况报告。
(二)方法步骤
1、各级监察机关向本级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监察通知书,告知监察内容、重点、时间等事项,请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2、实施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具体检查方法:
——听。通过召开汇报会、座谈会和个别听取意见等形式,向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管理相对人了解依法行政的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阅。查阅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管理的相关工作资料,包括: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有关行政规划、许可、审批、确认、裁决的档案资料;受理投诉、查处案件、办理行政复议等行政执法的卷宗资料;有关规费的征收、上缴和补助的分配、使用的凭证、账册和批文;其他有关资料。
——看。现场查看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服务窗口、基层所站的工作运作情况。
——理。在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办事窗口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并调查核实群众投诉、反映的有关问题。
3、根据检查结果,充分运用监察建议书、决定书等监察手段,认真行使建议权、处分权等监察职权,抓好经验总结、问题整改、案件查处等事项,确保推进依法行政目标的实现。
4、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监察机关书面报告开展综合监察工作的情况。
三、监察工作的主要依据
(一)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查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
(二)、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
(三)、房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
(四)、城管执法
《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
(五)、国土资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等。
(六)综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
四、监察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开展依法行政综合监察是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措施,对加强廉政勤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监察机关要把开展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系统综合监察作为今年执法监察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按照综合监察的任务、内容和重点,结合本辖区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系统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抽调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组成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作用,确保综合监察工作深入开展。要向政府报告综合监察方案及其结果,实施中遇到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政府请示,取得政府的指导;要向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宣讲综合监察的目的、意义,取得他们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市监察局分别组成建设、规划、房管、城管执法和国土资源5个系统依法行政综合监察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和市纪委驻市建设局、市城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组组长担任,负责综合监察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依法监察。各级监察机关要严格依照《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省监察机关检查工作办法》开展综合监察工作。在检查环节,要按照《省监察机关检查工作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立项、实施检查、进行处理;在调查环节,要严格依照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程序进行审查、立案、调查取证、审理和执行。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范文4
那么,什么样的情况下,商品房符合交付条件,即使购房人拒绝收房也视为收房?什么样的情况下,商品房不符合交付条件,即使收房也是无效交付,视为没有交付呢?
一、有关“商品房交付条件”的法律规定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四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广东省建设厅在《关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商品房交付使用条件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提到:《广东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的第一款中的“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是指该建设单位已在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二、商品房的单体验收与综合验收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而该条并未规定验收合格系单体验收还是综合验收,同时,该《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但并未规定未经综合验收不得交付。此规定仅为管理性规范,而非效力性规范,且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已经取消了综合验收的审批程序。因此,房屋经单体验收合格后即可以交付使用。
三、关于“商品房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标准”问题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范文5
为加强生猪屠宰行业的规范化管理,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办对全市屠宰场进行了检查督促:
(一)调查摸底,理清思路。
按照我市现有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设置情况,采集了场址、车间、设施设备等相关照片,调查了屠宰场人员分工情况,确定全市现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27家,屠宰分点16家,从业人员150余人。通过归档整理,为全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实施标准化建设理顺了思路。
(二)完善制度,规范台账。
1、今年2月份完成了生猪无害化处理补贴的申报和**年度预算工作,另外,我办还根据《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拟定了《丰城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程序》(附后),明确了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和要求,规范了补贴资金的申报程序。
2、4月29日组织屠宰场场长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进行了一次肉品品质检验培训班,对29名参训检验人员发放了资格证,拟定了《丰城市肉品品质检验员管理办法》,强化了对生猪屠宰、肉品检验各环节的监管。
3、按照宜春市商管办的规定,要求各定点屠宰场于5月份使用统一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6月份开始使用统一的生猪进场登记台帐、生猪产品出场登记台帐、检疫检验及肉品无害化处理登记台帐等“三本”台账,加强了“两证两章”和有关台账的管理。
(三)加强监督,促进行业发展。
1、按照新《条例》规定,严格执行“一场(厂)一牌”的规定,印发了《关于申报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标志牌的通知》,提前做好了乡镇生猪定点屠宰场标志牌和批准证书申报以及城区生猪定点屠宰厂标志牌和批准证书换发的预备工作。目前共发放《生猪屠宰定点申报表》27份,要求各场如实填写屠宰场点设置和人员等必备信息,下一步将根据我省设置规划和各定点场实际情况,统一组织各生猪定点屠宰场点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换(发)证。
2、开展生猪定点屠宰示范场(厂)创建活动,从源头抓好肉品质量。根据丰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城市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办组织屠宰企业严格落实文件精神,拟定城区和上塘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率先进行示范场建设,其余25个场根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改、扩建。要求我市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场)严格按国家有关标准不断完善场内软、硬件设施,确保出场肉品检验率达到100%,病害肉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开展肉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引导屠宰企业规范化管理。我办按照宜春市商管办有关文件精神于7--9月对全市定点屠宰厂(场)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拉网式检查,对个别未做好“两证两章”和有关台账的屠宰厂(场)进行了整改。同时,督促企业上报了《江西圣迪乐村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关于规范生猪定点屠宰管理的实施方案》和《江西圣迪乐村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实施方案》,要求定点屠宰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改造完善,力争使全市生猪定点屠宰厂(场)都能按国家规定达标。目前,尚庄生猪定点屠宰场正在新建之中。
二、强化肉品安全意识,建立猪肉质量安全溯源体系。
我办从年初开始对全市生猪屠宰、销售各环节进行了调查摸底和管理督促,同时还对新《条例》进行了宣传:
1、加强屠商管理,引导屠商提高服务意识。我办建立了屠商档案,记录联系电话、家庭住址等信息,逐步加强批零屠商的管理。目前全市施行定点屠宰的乡镇(街办)共有批零屠商587人,其中城区82人,乡镇505人。
2、学习宣传新《条例》,提高群众肉品安全意识。我办通过“丰城金桥商贸网”、“丰城商务之窗”、“丰城通讯”等网络和报刊进行了新《条例》的宣传普及,印发了178份宣传资料,分别散发到我市各定点屠宰场、冷鲜肉专卖店和肉类储存冷库,8月14日在肉品公司举办了一期“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专题讲座”,对各定点屠宰场员工就新《条例》和配套规章进行培训,组织屠宰场正、副场长及相关人员共70余人进行了《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考试。同时我办还印发了《生猪屠宰操作规程》、《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和《生猪屠宰产品品质检验规程》等国家标准组织屠宰企业的工作人员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屠宰管理和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
3、强化企业是生产、经营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分别对全市27家屠宰场和双汇、雨润等10家冷鲜肉品专卖店签订猪肉质量安全承诺书;同时,要求学校食堂、餐饮店和超市使用或销售的猪肉应该全部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另外,我办还督促上述单位建立了猪肉购销台账,要求按时上报屠宰信息和猪肉购销及价格情况,发现不合格肉品,要及时上报主管部门处理,实行猪肉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在我市初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猪肉产、购、销一体化监管体系。
三、加强市场监测,督促定点屠宰企业保障猪肉供应。
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范文6
稽查半年工作总结
稽查半年工作总结
文化市场稽查大队岗位练兵活动总结扎实开展岗位练兵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文化稽查队伍担负着打击违法经营、保护合法权益、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职责,这既是党和国家给我们的重托,也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到文化市场稽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文化市场迅猛发展,新鲜事物层出不穷,研究新情况,探索新办法,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对执法人员的思想意识、政策水平、业务技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只有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方法、多种途径有针对性地、有组织地对稽查人员进行培训,才能在长期的执法工作中立于不败之地。为此我队以“岗位练兵”为抓手开展了一系列业务练兵活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一、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全体人员参与岗位练兵的自觉性为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动员教育,使全体稽查队员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以下3个方面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以积极主动的态度投入到岗位练兵活动中去:1、从文化市场的发展特点来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特点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增长,促使文化市场门类日益增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使稽查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特点二,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放宽了相当一部分经营活动的市场准入条件,有的甚至取消了经营许可审批,使稽查的难度越来越大;特点三,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文化市场的繁荣发展同样促使着经营者法制观念的提高,对稽查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特点四,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结合越来越紧密,应用越来越迅速。在文化市场领域,高新技术与文化产业的结合更加是势不可挡,给稽查工作带来更多的挑战与压力。2、从文化市场管理法规的变化来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适应文化市场的发展变化,国家先后制定、修改了音像、演出、娱乐、电影、网络市场等行政法规及相应部门规章,了《文化市场稽查暂行办法》、《文化部文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三个专项执法规章,使各市场门类实体、程序法规基本齐备。我们只有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及时学习新变化的法规和规章,才能更好的依法稽查、依法办案,才能保障执法工作及时、准确、公正、高效。3、从稽查人员业务现状存在的差距来充分认识开展岗位练兵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差距一,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文化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越来越高,外国文化产品和服务将更多地进入国内文化市场,中外两种价值观念和经营方式的碰撞和冲击将会进一步加剧,也对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提出了严峻挑战。而我们的队伍整体素质相对仍然不高,监督检查工作应当具备的法律知识、业务技能掌握不够;差距二,文化市场门类日益增多,逐渐形成了包括演出、娱乐、音像、电影、文物、艺术品、书报刊、网络等文化市场。这些市场的执法工作大都由文化稽查队承担,同时文化稽查队还承担着出版物市场的“扫黄打非”工作,而我们的稽查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行政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差距三,文化市场难点问题不断产生,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热点,文化法规条例也随之在不断修改完善,我们之所以能从较为被动到较为主动,从相对无序到规范有序,主要得益于法规制度建设。而我们的稽查队伍法规制度掌握相对不够完善,应用相对不够灵活。二、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觉得,岗位练兵不能是形式上走过场,而是要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促使和引导每个队员积极参与投入到岗位练兵中,通过岗位练兵真正达到提高和完善业务素质的目的。1、搞好一次法律法规系统学习:每年我们都会利用一至两个双休日集中组织队员学习文化法规条例,如去年我们集中学习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场所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等新修订颁布的法规和条例,今年我们学习了《行政诉讼法》、《行政许可法》等,并针对法规的难点、疑点、新旧法规的区别以及实际工作中碰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讨论,及时解决在执法过程中碰到的困难,使队员全面掌握有关法规和条例,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法规学习培训我们采取条线分管队员主讲、集体讨论的形式,促使分管队员对自己分管条线的法规条例全面的掌握和了解,提高了队员熟悉并灵活运用条例的能力。同时我们对个别案件中碰到的特殊情况及时进行讨论和研究,以提高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从而不断完善执法程序。2、搞好一次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今年上半年我队开展了法规知识竞赛,题目来自执法中涉及常用的法规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演出市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以及行政执法基本法规。题型有填充、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和判断,考卷题目虽然不多,但涉及的法规却不少,这就要求队员每种条例法规都要认真学习并掌握。我们要求队员平时自己安排时间复习,然后进行闭卷考试。做完试卷后当场把试卷封好交由总队领导批卷。这种做法使队员自觉端正了学习态度,认真投入到活动中,使活动不走形式主义而落到实处,起到实效,并体现了严格公平的原则。通过竞赛,队员们进一步认识到了自己在法律法规方面的不足并不断完善,从而不断提高执法水平。3、搞好一次非法出版物鉴别培训:随着社会的进步、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版物市场越来越繁荣,非法出版物的类型也是越来越多,盗版的层次、质量也越来越高,我们需要不断学习才能正确区分非法出版物,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去年和今年上半年我队都请来了市新闻出版署的老师来为队员们讲课:如何区分非法音像制品和如何区分非法出版物。老师的讲课使我们对非法出版物的鉴别有了新的认识,走出了原本以为纸张差、印刷差的就是非法出版物的误区,对出版物市场和非法出版物的理解有了新的提高,并学习到如何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线索、提高办案质量的许多经验。通过培训,我们明显感到在非法出版物的检查中少走了许多弯路、提高了工作效率。4、搞好一次法律文书制作比赛:今年上半年我队请来市文化稽查总队的领导来主持我们的法律文书制作比赛。题目由总队出,每个队员都参加了比赛。因为法律文书是我们办每个案子的重中之重,它直接反映出我们办的每个案子是否有法可依、办案的程序是否符合法规条例的规定等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制作,其中最关键的是现场检查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为了使每个队员都意识到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重要性,进一步完善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我队首先认真学习了总队关于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制作的有关要求,开展讨论并寻找差距,在此基础上自己队里进行法律文书制作模拟比赛,并为此进行了充分的准备。因为准备的过程就是提高的过程,而比赛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法律文书制作完毕后,总队领导当场批阅并进行讲解,使队员们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体会,提高了对法律文书制作的重视程度,使法律文书的制作质量有了质的提高,使队员的办案质量有新的突破。三、注重实效,在提高全体人员业务技能上见成效通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我们收到了较好的效果,做到了一个进一步熟悉,三个进一步提高:1、进一步熟悉了文化稽查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都是死的,要想真正发挥他们的作用,还得靠人来执行。岗位练兵活动使我们进一步熟悉并掌握了文化稽查的法律法规,从而真正保障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使执法工作有法可依。2、进一步提高了依法稽查的水平。文化稽查队伍的执法形象某种程度上也代表着一个地区或城市的法制建设和文明程度,依法稽查是对我们最基本也是最严格的要求,通过岗位练兵活动,队员进一步加强了依法稽查的意识,增加了依法稽查的水平。3、进一步提高了非法出版物的鉴别能力。通过岗位练兵活动,现在我们每个队员都能正确鉴别非法出版物,使有限的稽查队伍资源得到充分发挥和利用,从而提高了稽查工作质量,增加了工作效率。4、进一步提高了稽查工作的质量。首先在现场检查中,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发现问题、把握问题的能力,提高了现场检查笔录的质量,为办案提供了可靠证据;其次在办案过程中,我们进一步提高了调查询问的技巧,使调查询问证据落实,有法可依;最后在法律文书制作方面,我们进一步减少了差错,规范了法律文书制作程序。文化市场稽查工作要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还需靠提高队伍素质来推动。所以我们要在队伍建设上再接再厉,继续狠抓岗位练兵,不断加强业务素质,与时俱进,不断开创文化稽查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