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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交易市场分析范文1
摘 要:“碳金融”是指服务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相关金融活动。自《京都议定书》生效以来,碳信用交易框架的建立和碳金融的发展是全球实现碳减排目标的重要途径,碳交易市场已经发展成为全球最具发展潜力的商品交易市场。
关键词:碳金融;现状;对策建议
一、碳金融的基本概况
随着低碳经济的快速发展,碳金融随之产生并逐渐兴起。从理论上讲,碳金融是指与碳相关的金融活动,指的是旨在减少和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有关的各种金融制度和金融活动,它既包括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的交易、低碳项目开发的投融资,也包括银行的绿色信贷以及其他相关金融中介活动,与节能减排项目有关的投融资活动、碳排放权及其衍生产品的交易等。作为低碳经济背景下的一种金融创新,碳金融提供了低碳经济所需要的各种金融工具支持,也为金融体系提供了新的发展空间。
在欧美国家,碳金融已经形成了从新能源和清洁技术投融资到碳市场交易、从碳衍生产品到碳金融风险管理的一系列产品和市场,从而初步构成了一个碳金融体系,碳交易是该体系的核心。
二、我国商业银行碳金融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且我国也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国家,我国在快速发展经济的同时,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我国的经济增长是粗放型的增长,绝大多数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其中,我国的碳排放量是世界上最多的国家之一。随着全球气候的变暖和极端天气的增多,越来越多的国家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为了缓解全球变暖的问题,世界绝大多数各国都参与到节能减排的行列中去,我国也不例外。因为,要想在国际社会中获取有利地位就需要早点采取行动,同时我们如果早点行动,那将掌握到一个良好的发展契机,我们能够通过参与碳交易来获取自身的国家利益,也能以此为机遇大力调整和优化我国能源经济结构,促进经济更好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股票市场在支持低碳经济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尤其以先进技术为依托的新型能源公司其通过发行股票上市,可以为自身发展以及产品研发资金投入上面,募集到更多的资金。同时通过上市也能够大力调整自身内部的组织结构,优化自身的转型;且新能源、低碳、环保、绿色项目等是国家大力扶持和优先考虑的对象,这也有利于企业在今后的发展中获取到更多的政府支持和享受到更多的优惠政策。
另外,因为碳基金在我国也是刚刚才起步的,随着2007年中国绿色碳基金的设立以来,我国也已经陆续有各种类型的碳基金相继成立,这样的开局对于我国今后开展碳金融营造了一个较为良好的金融环境,有利于其健康、快速发展。同时我国政府也大力倡导发展低碳绿色经济,将此提上日事议程,对于新能源、绿色经济发展项目大力在政策上给予引导和鼓励,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世界的节能减排事业作出贡献。
(二)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整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因为我国的碳交易市场兴起的时间短,因而发展还在初级阶段,面临的问题还有很多,一个急需的大问题就是缺乏全国性的碳交易所。目前全球性的碳交易所是由发达国家主导和掌控的,因而,这对于我国发展碳交易是极为不利的,要想在国际社会中维护我国应有的合法正方当权益,需要我们不断努力,加紧发展,赢取国际话语权。2009年山西吕梁节能减排项目交易中心,和武汉、杭州、昆明等交易所相继成立,我国碳交易体系雏型初现;但主要是针对欧洲市场制定的规则而进行的一些简单的买卖行为,真正的国内碳交易市场体系并没有形成,因而这对于我国碳交易的深层次发展是个不小的考验。
2、 碳金融产品创新不足。目前就国内现状而言,我国的金融体系并不完善,投行和交易所是很少的,这对于完善金融市场和加强金融市场的进一步发展的实力是有缺陷的。并且碳金融产品的兴起,目前我国只限于初级发展阶段,国内对于这一块碳金融产品的创新是不够的,仅仅只有部分商业银行推出了一些简单的碳金融产品,从产品数量和功能以及多样性上这都难以满足我国市场的巨大需求。
3、 目前我国也缺乏专业、系统、权威的技术咨询评估体系来帮助金融机构较为准确的分析、评估出碳金融项目的风险和收益,因而这对于碳金融产品在如何降低项目和投资以及交易风险等问题上是一个很大的掣肘。
三、对我国商业银行发展碳金融的建议
(一) 积极开展低碳银行服务支持
首先,涉及到碳金融产品相关的各个部门和行业之间应该协商一致,建立一个基于环境和市场分析的信息数据库,并且对于相应的贷款项目、面临的风险等划分不同的等级分类,加强信贷业务抗击环境风险的能力,同时做好信贷项目的风险评估、项目选择和贷款后风险的跟进和动态的监控,确保信贷款项的回笼。同时要与国际接轨,积极利用国际社会的相应资源来借力发展,如:可以提通过世荷兰银行旗下的两个关于绿色银行和基金的机构,加大对低碳绿色项目的贷款。
其次,要基积极的参与到碳排放权及其衍生品交易市场中去。通过利用外部信息和中介的优势,借鉴带头行业的发展经验,利用资金的优势,努力为碳交易买方双方搭建一个基于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一个交易平台,提供中间业务和做好自身的自营业务,合法获取到相关收益。
(二)积极进行低碳银行产品与业务的金融创新
积极响应绿色信贷政策,大力推出节能减排项目贷款。同时要注重在低碳银行产品和业务上做出金融服务的创新,犹如:马云推出并逐渐为大众接受和追捧的余额宝,因而不是市场的发展空间小,关键是看能不能创新性的推出相应的金融产品。在低碳银行产品的金融服务上,国内的兴业银行是做得较为突出的。
(三)商业银行要做好碳金融风险管理
碳金融在我国商业银行业务领域还处在起步阶段,发展还处于刚刚兴起的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因此要想起健康有序发展,我们就要未雨绸缪,做好相关的风险管理。商业银行在进行碳金融交易的时候尤其需要注意的是交易风险,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交易监管机制和碳金融管理机制,因而作为商业银行在开展碳金融产品业务中面临最突出的风险交易风险的时候尤其需要重视。
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风险往往都高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不过商业银行可以可以通过分期投入资金的方式来降低绿色贷款的信用风险。对于涉及外汇的CDM项目而言,商业银行应该实行必要的套期保值以防范汇率风险。其中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尤其该重视金融衍生品在给我们巨大收益的同时也为我们带来的巨大风险。从来都是收益和风险是呈正相关的,收益高的往往需要面临更大的风险,这一点想必才过去没多久的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性危机最后引发起波及世界各国的经济危机,仍让大家噤若寒蝉。
我们在采取严格的风险管理机制应该在碳金融交易部门实行相对分离的机构,独立而灵活的处理随时来的风险冲击。将交易机构的高薪绩效和风险责任挂钩,进一步加大对金融产品行业的监管力度,注重预警机制的构建,逐步完善预警、监管、危机处理为一体的完整体系,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在策略上的重视,有利于相应的观念形成,居安思危,防范于未然,为碳金融产品行业的发展做出进一步努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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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王玉海,潘绍明.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碳交易市场现状及趋势[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2009
能源交易市场分析范文2
作为应对全球气候变化的重要金融创新机制,碳金融日前在我国无论是研究还是在实践方面都处于起步阶段。随着主要发达国家在碳金融领域的快速发展,全球碳排放权交易额迅速增长,他们在碳金融制度、市场体系、产品创新以及市场定价机制等方面均已取得了显著的优势地位,我国作为基于项目的碳金融最大卖方,碳金融市场体系以及制度安排存在缺陷,相应的金融制度支持严重不足。本文试图在分析现有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和启示,提出符合我国实际的碳金融发展战略路径。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发展现状
(一)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构成
碳金融市场是指以温室气体排放权交易为核心所开展与之相关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而市场交易的主要对象是碳排放权及相关的衍生碳金融产品,以碳排放权来源及交易特征为标准,整个国际碳金融市场大致可划分为两种类型,即:基于配额的市场(allowance-hased markets)和基于项目的市场(project-based markets)(如图1所示)。
基于项目的市场又被称为称基准一交易市场,该市场运作的基本原理是买方向卖方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从而获得卖方温室气体的减排额度。大多数情况下发达国家的企业减排成本较高,而相应的在发展中国家中,企业平均减排成本要比发达国家低得多。基于此原因,发达国家为了获得更多减排配额,往往会主动通过提供技术、设备或资金等各种方式来帮助发展中国家的企业减排,由此获得的减排额度必须卖给提供帮助者,当然这些减排额度也可在市场上进行交易。基于项目的市场交易相对比较分散,而基于配额的市场其交易相对比较集中。
基于配额的市场其运行机制是先由管理者制定一个总的排放配额,之后将配额在所有市场参与者之间进行配给,由于要对超标排放的企业进行相应惩罚,所以企业会自动依据自身对碳排放量的需求去交易配额,进而履行自己的碳减排义务。
目前基于配额的市场又被划分为强制碳交易市场和自愿碳交易市场。前者是基于区域性、强制性的减排指标而来的,参与这个市场交易的企业也就自然被纳入到这些交易体系中去了,典型的比如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美国的RCCI等;后者则是处于《京都议定书》之外由一些国家或国际组织订立的减排体系,其运行的原理主要是通过企业自发性的减排承诺以及出资购买超额排放量来实现减排,如“自愿碳减排体系”(VER)以及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在这种交易方式下,“碳排放量”这种商品以价格机制为驱动,能够促进企业尽量减少碳排放,降低对“碳排放量”的需求,进而降低企业的运营成本。
基于配额和基于项目的两种市场相融合主要是基于政策上的“关联机制”来推动和实现的,如果未来能够进一步提高这两种市场体系的内在融合度,则可以极大地提高“碳排放量”的流动性。这样也可以使各企业和项目获得一定的时间“缓冲”,有利于企业依据自身经营情况来逐步的实现减排目标。
基于项目的市场和基于配额的市场融合,主要通过政策上的“关联机制”以及由此产生的市场“合规”与“套利”行为来实现。加大这两种市场体系的融合,可以促进“碳排放量”的流动性。同时在控制排放量的同时,使得各企业和项目获得一定的缓冲时间,根据自身的实际经营状况逐步实现减排目标。
(二)国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1。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及其机制日趋完善。目前以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和美国的芝加哥气候交易所(CCX)、RCCI、印度碳交易所(MCX和NCDEX)以及澳大利亚气候交易所及其减排计划(NGAC)等为代表的国际碳金融市场体系在全球碳排放权交易中发挥了主导作用,能够反映全球碳稀缺性的碳价格机制已初步形成。随着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日趋完善,碳金融交易的模式及产品等也呈现出多层次化的发展趋势。
2.全球碳金融市场规模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态势。碳交易市场的交易规模和市值迅速增长(见表1),自2004年以来全球以二氧化碳排放权为标的的交易额从最初的不到10亿美元增长到2008年的1263.45亿美元,4年时间增长了130多倍。交易量也由1 000万吨迅速攀升至48.1亿吨,全球碳金融市场整体呈现持续快速增长的趋势(见图2)。
3.碳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产品增长迅速。尤其是在CDM的二级市场上,目前交易的碳金融衍生产品主要有现货、期货、期权以及掉期等,而碳期货合约则是作为碳期权交易合约的基础资产(见表2和表3)。
4.全球碳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非常广泛。既包括国际组织以及国家政府部门及其主导机构,如世界银行设立的碳基金、各国的碳交易所等,也包括私营部门的参与者,如金融机构、各类基金、中介机构、企业乃至个人等。广泛的参与主体使得全球碳金融市场的规模快速扩大,为全球绿色经济发展募集了大量资本,从而为CDM项目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近年来全球碳金融市场发展取得了很大进步,但存在的问题也很多,比如目前全球尚未形成一个统一的国际碳金融交易平台,其主要交易仅限于发达国家,众多发展中国家则被边缘化等。
二、目前我国碳金融发展的现状
(一)我国碳金融市场发展已取得部分进展
1.初步建立起了碳金融制度及其排放权交易市场。一是自2007年以来我国并实施了一系列与碳金融相关的环保、金融政策法规,初步建立起了环保核查、绿色信贷以及生态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等。二是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重庆、西安以及山西等地建立了环境交易所等碳排放交易市场,碳排放交易市场体系初步建立。
2.碳金融市场的规模在逐步扩大。当前我同的基于CDM项目的碳交易已经位居全球第一,成为世界上最大的CERs供给方。2009年我国在CDM和JI碳市场中占据了72%的市场份额。而同内A股的低碳板块也已成为“面广、量多”的板块,涵盖了十几个新兴行业的近400家上市公司。截止2013年8月底,我国A股市场上(包括沪深A股在内)共有与低碳相关的股票近500只,占A股股票总数的约1/5,其总市值占整个股市总市值的权重约20%到30%左右。
3.碳金融市场的结构不断优化。目前国内的碳交易市场主要包括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依据《京都议定书》的相关规定,在发展的初期阶段,我国并不需要承担国际减排义务,而是碳排放配额的净供给方,在此背景下,国内碳交易的一级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随着碳金融的持续发展,国内二级市场交易也渐趋活跃。另外,碳金融产品的结构愈来愈合理,随着我国碳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内的碳金融产品供给正逐步从少到多,越来越丰富化。而碳金融衍生品的交易对象开始由单纯的CERs逐步拓展到VERs等新兴交易品种。如2009年浦发银行率先推出了CDM财务顾问服务,中国银行和深发展银行推出的二氧化碳挂钩型的基金和理财产品等。
4.碳金融市场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随着经济实力的日益增强,中国在国际碳市场的国际话语权逐步提升,碳货币竞争优势逐渐增加,碳议价能力得到了初步提升,碳预算方案获得广泛认同等。
(二)碳金融发展面临的主要障碍
就现有的发展条件而言,我国可提供的二氧化碳减排量已经占到了全球的1/3左右,是仅次于美国的全球第二大碳排放市场,有非常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然而,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体系建设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碳金融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重视。根据有关学者的预测,2013年全球碳市场的规模将达到6 690亿美元,有望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市场。而国内的企业、金融机构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碳减排蕴含的巨大利润空间普遍缺乏应有的认识和重视,使得很多企业的碳交易资源被白白的浪费,而金融机构普遍对碳金融的运作流程、模式、风险管理以及产品等认识不足。
2.碳金融市场体系不健全。尽管我国已经在北京、上海、天津以及重庆等地成立了环境交易所或排污权交易所等交易机构,但从总体的市场结构体系来看,当前的碳交易市场体系建设仍然滞后,市场规模小,市场交易框架体系不完善,缺乏统一的规划,仍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目前我国碳金融市场的交易主要以基于CDM的项目为主,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的交易条件尚不成熟,这些都使得我国的碳金融市场距离真正意义上的国际碳金融市场还有非常大的落差。
3.碳金融中介市场发展滞后。在CDM市场中,由于碳减排额的交易程序复杂,规则细致且严格,相关交易合同执行期限较长,所以此类项目的开发和执行一般只有具备资质的专业机构才能完成,在这之后的碳交易过程则更需要借助相关专业中介机构来完成。而目前我国缺少专业的技术咨询体系,信息服务以及,碳金融交易所需要的项目评估、市场分析、项目交易风险评价等信息服务缺乏,碳金融交易行业的基础设计能力不足,导致难以开发或者消化大量的项目。
4.碳金融发展的制度供给不足。这主要表现在碳排放交易制度,包括交易主体、交易标的物、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碳排放权的权利转移、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机制、法律责任规定等方面,碳基金的法律制度,包括基金融资方式、管理制度、分配制度、聘雇制度和监督制度等,碳保险的法律制度,减排项目融资的法律制度等均尚处于不完善阶段。
5.新型碳金融产品的供给严重不足。这主要体现为我国的碳金融产品创新严重不足,目前商业银行提供的碳金融产品主要体现在绿色信贷方面,但是目前的绿色信贷在商业银行全部信贷规模中所占的比重较小,缺乏诸如碳期货、碳期权、碳基金、碳掉期交易以及碳证券等各种碳金融衍生产品。
三、我国碳金融市场参与主体
的对策选择
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参与者主要包括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及企业等四类主体,从参与主体在碳交易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及其特点出发,我们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
(一)政府部门
从人类长期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视角审视,政府作为国家权威性和意志的代表,作为宏观经济的调控者,应该在以下几方面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采取相应措施:
1.做好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制定实施路线图,分阶段分步骤建设。基于目前国际国内碳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分析,我国碳金融市场的建设首先要做好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碳金融发展战略实施的路线图和时间节点,分阶段分步骤逐步建设和完善。比如做好低碳城市和低碳产业发展规划,建设新型低碳产业链和低碳城市等。
2.建立健全与碳金融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框架体系。发达国家的碳金融发展普遍得到了国家明确的政策支持,为碳金融发展提供了一个明晰的、全面的法律框架体系。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包括碳排放交易制度、金融衍生类的碳金融产品及其业务的法律制度、碳基金的法律制度、减排项目融资的法律制度以及碳保险的法律制度等在内的碳金融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建设。
3.积极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在现有的环境交易所基础上构建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平台,建立和发展多层次和多元化的碳交易市场,将场外的点对点交易引进场内,通过公开竞价,形成合理价格机制,鼓励和扶持CDM项目减排交易。我们应该借鉴国外的碳交易机制,探索我国的交易体制,构建中国的国际碳交易平台。
4.出台相关扶持政策。首先应该加大在税收、环保、监管、信贷、外汇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力度。例如政府可以在企业环保审核中提高对项目的认证标准,对CDM项目给予减税等优惠,必要时可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以解决其融资的困境等,形成相关配套政策上的连环效应,同时加大政府对碳金融交易的监管力度,巾央银行和监督部门应当相应的出台碳银行政策。
5.完善相关金融配套和服务支持体系。应当通过较长时间的建设不断完善碳交易期货市场,提高期货市场交易的透明度,让竞争公开化、公平化,这样有助于形成公平公正的价格体系。
(二)行业协会
CDM项目间存在着严重的价格竞争问题,往往通过人为降低碳排放权一级市场价格的方式来争抢客户。有鉴于此,行业协会作为独立的法人组织机构,发挥着政府部门所无法替代的作用。在碳减排的出口贸易中,行业协会应积极协调各个出口企业建立行业联盟,同时行业协会应加强在碳交易过程中的监管作用,对于违反交易规则的行为,应当根据行业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规范措施,以保证碳交易市场的公平和平稳。
(三)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作为碳交易市场上最活跃的参与者,应当在碳金融市场体系构建、交易机制创新、产品创新、价格机制以及资源配置等方面充分发挥其积极作用。
1.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作为我国最先涉足碳交易的金融机构,应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注重建立良好的企业社会形象的同时,积极扩展企业利润来源,如建立专门负责碳金融交易及其相关业务的专业部门,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这其中兴业银行已经在碳金融业务领域成为了行业的领头羊,该行建立了可持续发展中心,为相关碳金融交易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另外,商业银行应主动防范和化解碳金融交易风险,借助商业银行自身强大的研发能力,加快新型碳金融产品的开发;对企业进行的CDM项目提供信贷的支持;建立进行“碳交易”的专业团队等。
2.其他金融中介机构。碳金融业务,特别是CDM项目的链条长,关系复杂。在整个实施过程中,需要得到相关专业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与指导。因此,专业金融中介组织应该积极参与碳金融交易的相关业务活动,这样才能有效地降低碳金融交易的成本以及交易风险,推动碳金融业务的开展。中介市场应当抓紧制定减排标准,增强减排认证和评估能力。在我国,虽然只有少量的商业银行从事碳交易,但其他的金融机构也可把自己的业务范围扩展到碳金融交易,积极拓展其业务范围。
(四)企业
能源交易市场分析范文3
自2000年以来,中国铁矿石进口量持续增长,2009年进口量达到6.28亿吨,2010年进口铁矿石6.19亿吨,目前中国铁矿石对外依存度已接近70%,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铁矿石需求方。与进口量大幅增加相伴随的,是铁矿石价格的快速上扬,从2005年到2010年,中国的钢价指数涨幅为33%,而同期的矿价涨幅达到116%。
世界铁矿石市场主要由巴西的淡水河谷及澳大利亚的必和必拓及力拓所垄断,尽管中国是世界第一大铁矿石进口国,但在历年的铁矿石谈判中,中国都被迫接受高涨价,并没有获得相应的话语权。铁矿石定价“话语权”的丧失使得中国钢铁企业承受着巨大的成本压力,利润被压缩甚至亏损。
二、铁矿石定价走向短期化和金融化
2010年的铁矿石谈判与往年有所不同,三大矿山结成联盟欲废除延续近40年的定价模式,将传统年度定价模式改为季度定价。
必和必拓在2010年年初宣布,该公司近一半的客户已经转向与现货市场挂钩的短期议价协议。淡水河谷决定从4月1日起,以铁矿石指数定价体系取代传统的年度基准定价体系,合同周期从原来的每年签署一次,改为每季度签署一次。力拓宣布正在与客户进行铁矿石季度价格谈判。虽然全球第四大铁矿石供应商FMG此前一再表示不会跟随三大巨头的步伐,而将根据自己的需求拓展与中国客户的关系,可是在铁矿石价格飞涨、三巨头集体谋求向季度定价转向的时刻,FMG终于禁不住巨额利润的诱惑开始“反水”。2010年4月24日,FMG表示,将采用与市场挂钩的价格体系。在铁矿石巨头力推现货价格体系时,一些国际机构也借机“落井下石”,大肆推销指数定价。与此同时,中钢协默许钢铁企业出于自身生产的需要与矿山约定临时价格采购铁矿石,显示着传统的铁矿石谈判已名存实亡。
(一)金融资本渗透三大矿山
事实上,三大矿山公司都由金融资本控制,其背后JP摩根、花旗、汇丰等金融资本掌控大局,金融资本天生追求利润的资本属性特征,使得他们千方百计以追求当期最高利益为出发点,不考虑企业的长期利益。
2009年的年报显示,力拓前5大股东分别是力拓控股、汇丰、JP摩根、澳大利亚的一只投资基金(NationalNomineesLtd)、花旗,5大股东分别持股28.19%、14.12%、10.59%、8.79%和2.29%。
而澳大利亚另一家矿业巨头必和必拓的股东与力拓非常相近。必和必拓2009年年报显示,前5大股东分别是汇丰、JP摩根、澳大利亚的一只投资基金(NationalNomineesLtd)、CiticorpNomineesPtyLimited、花旗,5家股东分别持股16.08%、11.62%、9.41%、8.42%和4.81%。实际上,力拓和必和必拓的前20大股东中,还出现了瑞银集团、澳新银行、加拿大皇家银行等国际投资机构。
尽管淡水河谷被巴西国有资本控制,但是日本企业在淡水河谷中持有很大比例的股权。在淡水河谷的股东名单中,4家巴西养老基金(LitelS.A)持股49%、巴西发展银行的投资公司(BradesparS.A)持股21.21%、日本三井(Mitsui&Co.Ltd)则持股18.24%。①
(二)长协矿“淡出”,铁矿石定价走向“金融化”
铁矿石长协机制是利用钢铁企业和铁矿石供应企业的利益互补建立起的长期依存关系,其将短期利益长期化,将国际贸易变成类似于传统熟人社会里的交易关系,也稳定了铁矿石价格的波动。但从历史潮流来看,大宗商品定价的金融化是必然趋势。
目前,铁矿石资源的金融化特征越来越明显,已出现了利用铁矿石掉期来对冲铁矿石现货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的做法。针对矿商采用更短期的定价机制,外资银行、交易所等金融机构已经着手为铁矿石现货市场设计新的掉期合约。2009年4月,新加坡交易所宣布推出全球第一个铁矿石掉期结算合同,美国纽约商品交易所也将于2010年7月11日推出针对中国进口的铁矿石掉期期货交易。目前来看,铁矿石资源掉期市场潜力巨大,有些钢企和贸易商已开始利用铁矿石期货交易规避原材料价格上涨风险了。比如,日本东京贸易公司三井已开始利用铁矿石掉期套期保值的办法锁定铁矿石价格,规避季度协议合同价格的波动。
(三)国际金融机构积极推出各种铁矿石价格指数
维系40年的长协制度被彻底打破,铁矿石定价机制更加灵活。为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分得一块蛋糕,众多投机商和金融资本正在无孔不入地向铁矿公司股权、铁矿销售定价、铁矿信息编制等铁矿石贸易的各个环节渗透。铁矿砂从单纯的资源性商品正转变为金融资本涉猎的领域。
目前一些国际投资集团或机构正纷纷推出各种价格指数。如新加坡交易所推出了TSL指数作为其全球首个无缝钢管场外交易清算机制;印度商品交易所与印度矿业联合会共同研发铁矿石期约;摩根斯坦利已经开始酝酿提供掉期交易;芝加哥商业交易所在一零年七月中旬正式加入伦敦结算所、新加坡交易所和纽约洲际交易所的行列,提供铁矿石清算掉期交易。
目前国际上有影响力的铁矿石指数有三种,分别是总部设在伦敦的环球钢讯的TSI指数、英国金属导报的MBIO指数、美国的普氏能源资讯的普氏指数。
三、完善金融市场,建立铁矿石期货交易
对于铁矿石市场出现的新模式、新工具,我国应积极应对而不是消极回避。考虑到中国企业在参与国际金融衍生品市场时的经验欠缺和机制束缚,现阶段铁矿石“金融属性”的增强显然不是好消息。如果盲目参与,在信息不对称和风险控制不到位的情况下,中国钢厂有可能重蹈以前部分国企从事所谓海外“套期保值”业务而陷入巨亏的覆辙。
金融市场条件下,中国要想对铁矿石这样的大宗原料商品多一点控制,就必须完善金融市场,建立铁矿石期货交易,培育金融人才,制定自己的铁矿石价格指数,从根本上改变目前世界矿业巨头“单方面定价”、中国钢铁企业被迫接受的现实。
(一)提高我国钢铁产业集中度
钢铁业多年的发展历程已经证明,分散的产业组织结构、过度而无序的市场竞争无助于优势钢铁企业实现有效的规模经济效益。因此,通过资产重组、联合并购等方式,优化产业布局,形成利益共同体。只有使各钢铁企业抛开局部的、狭隘的个体或行业利益,从全局的、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出发,实现资源合理配置,统一采购统一销售,用一个声音一致对外,才能在谈判中取得优势。现有的贸易体系中,由于国际市场买卖双方信息、集中度和谈判筹码严重不对称,使得三大矿山很容易左右铁矿石贸易价格,使利润分配向有利于自己的方向倾斜,从而获得高额利润。
(二)促进铁矿石市场的充分发育
目前我国铁矿石现货市场上的供方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钢铁公司在国内拥有的自有矿山;国内非钢铁企业所拥有的铁矿石采选企业和国外众多中小矿山以及为他们服务的众多贸易商;世界铁矿石三巨头既力拓、必和必拓和淡水河谷公司。但一个充分完整的铁矿石市场应当既包括现货市场,也包括期货市场。在现货市场,要实行有效监管条件下的开放经营。包括贸易主体数量等,不要人为抬高门槛,仅让少数单位或企业垄断经营。同时要积极支持国内铁矿石大型批发市场和集散中心的建立。另外,我们也欢迎世界矿业巨头在中国建立铁矿石分销中心等。当然,这类市场的建立,必须规范管理。
(三)加强期货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我国期货市场现在实行的是政府统一监管、行业自律监管及交易所一线监管的三级监管体系,它是一种有别于西方成熟市场的,在本质上归属于新兴市场而又极具中国特色的监管体制,具有政府主导、强干预性和注重规范的特征。实践证明,这种多头监管、交叉监管、重复监管以及分散监管的监管体系存在一定的弊端。在由政府主导的外在制度的安排下,必然与期货市场发展的内在规律之间产生摩擦与矛盾,从而导致市场效率低下。
事实上,随着中国期货市场的对外开放,期货市场正在以超越国家的方式成长,跨境业务以及涉及数家交易所的业务正在快速增长。因此,监管机构应当加强期货市场的法规法制建设,严密监控国内期货公司的涉外业务、国有企业参与境外套期保值业务以及外资期货公司母公司的经营状况。所以中国要加强期货监管机构与他国监管机构合作,加强监管者之间的信息交流和信息共享,协调政策、措施的制定与实施,对重大交易共同进行监督,在突发事件下加强合作,防止国际金融风险的扩散传播。
(四)择机建立铁矿石期货交易市场,乃至制定自己的铁矿石价格指数
建立铁矿石的期货制度,实现铁矿石的金融化无形中增加了铁矿石价格的不确定性,一旦有不良资本的介入,风险会加剧。尤其是我国许多中小型钢厂,缺少专业期货方面人才,再加上资金有限,抗风险能力差,如果盲目参与,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有可能发生巨额亏损以至破产。但大宗商品的金融化趋势已不可避免,中国作为铁矿石进口大国,许多交易都是在国内完成的,中国具备铁矿石期货交易市场建立的基本条件。
近年来,三大矿商看准了中国钢铁企业对进口矿的高度依赖和刚性需求,不断上调矿石基准价格,随意破坏谈判规则,改变定价机制。不管是季度定价还是指数定价,逐渐增强的铁矿石的金融属性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因此,中国应积极参与建立铁矿石期货品种,争夺铁矿石定价权,以至制订自己的铁矿石价格指数。
(五)支持中国金融机构的参与
目前我国的期货市场可交易的品种仅限于少数几个商品期货,期货公司均为经纪公司,本身资金实力、资产规模、业务能力都非常有限,投资者多为个人投资者与有现货背景的实业公司,没有实力强大的金融机构介入。而与此同时,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的实力强得多,且经过多年的改革经营网点、技术水平、业务能力都远远强于期货公司,但鉴于法律与政策的限制,不能直接从事期货。 实际上,一个现代商品市场,特别是金融化的商品市场,离开金融机构的参与是不可想象的。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银行可以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产品的业务,也可以出于自身资产管理的需要交易包括期货在内的各种金融产品。
随着国内资本市场逐步开放,外资金融逐步进入中国,并取得国民待遇,国内期货公司与商业银行都面临来自发达国家的规模宏大、业务齐全、管理先进的超市式的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而目前我国金融机构处于分业经营体制之下,金融机构没有形成混业经营的综合优势,因此无论是期货公司还是银行都需要积极开展跨机构间的合作,熟悉彼此之间的业务流程,促进业务创新,增强各自的竞争力。通过彼此之间的高层次合作,共同打造国内金融平台,以适应未来资本市场国际化、自由化、电子化的特征,共同培育国内同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此,要鼓励和支持中国金融机构,如开发银行、投资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参与进来,包括市场分析预测、实际交易活动、指数测算公布等。这是增大中国因素影响铁矿石价格力度的重要内容。
注释:
①新华社三大矿山漫天要价 国际资本绑架中国钢铁业 wccdaily.省略/epaper/hxdsb/html/2010-04/30/content_184415.htm2010-04-30
参考文献:
①吴其勉,陈炳枝.国际铁矿石定价与中国钢铁企业话语权缺失[j].福建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0(3)
②刘向东. 铁矿石定价走向短期化和金融化[j].中国物价,2010(8)
③吴吉明,吴金和.我国钢铁企业铁矿石定价话语权缺失的困境与对策[j].经济论谈,2009(18)
能源交易市场分析范文4
关键词:广州林安物流园 生态 规划建设 功能
生态物流园区是依据循环经济理论和工业生态学原理而设计成的一种新型物流园区形态。生态物流园区通过正确模拟自然生态系统来设计物流园区的物流,并基于生态系统承载能力,从而具有高效的经济过程及和谐的生态功能。它是由若干企业和自然生态构成,彼此合作并与地方社区协调发展的一个区域性系统。其目标是通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生产体系或环节之间的系统整合使物质和能量达到多级利用、高效产出或持续利用。通过废物交换、循环利用、清洁生产等手段最终实现园区污染“零排放”。
一、广州林安物流园简介
广州林安物流园(以下简称林安物流园)是依照政府规划政策和现代物流理念构筑而成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的大型综合物流园区,由广东林安物流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兴建,创建于2003 年,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物流重镇太和镇,地处广州市物流规划发展区域的中心地带。林安物流园建设发展用地300 多亩,绿化面积50000平方米,年货运量约3000万吨。林安物流园是以网上信息交易平台、网下物流信息交易市场、物流市场、第三方物流总部、物流招投标中心、物流结算中心为一体的现代物流科技创新园区。
二、林安物流园的生态化建设
1.靠近交通主要干道出入口,对外交通便捷
一般来说,公路是运输、配送的主要货运方式,从而靠近交通便捷的干道进出口便成为物流园的主要考虑因素之一。林安物流园位于华南快速干线、京珠高速、广清高速、北二环交会处,交通便利。
2.紧邻大型工业园区或者商业区
工业和商业,尤其制造业是物流园区生存的基础,靠近市场、缩短运输距离、降低运费、迅速供货是生态型物流园区选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之一。林安物流园靠近广佛众多工业区,周边有很多工厂和商贸批发中心。
3.物流通道网络的影响因素
道路网的通达性直接影响到运输的效率。能否实现准时运送是物流系统服务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因此在物流园选址过程中应重点综合考虑道路网分布、通行能力和交通管制情况。林安物流园地处广州市物流规划发展区域的中心地带,交通顺畅,无特别的交通管制。园区以公路港的理念来优化升级物流市场,开设从林安站准点到各城市的物流专线班车。
4.利用现有的基础设施
为了减少成本,避免重复建设,应优先考虑将现有仓储区、货场改建为适应现代物流业发展的生态型物流园区。林安物流园走连锁化经营之路,通过品牌、管理输出,合作、兼并、收购现有的物流园区,走连锁化经营之路。让品牌物流园起示范作用,通过制造先进物流园与传统物流园区之间差距的危机感,推动传统园区的优化升级改造的意愿和步伐,带动整个行业的发展。
5.考虑地价和人才因素
物流企业以效益为宗旨,且一般占地面积较大,从而地价的高低对其区位的选择有重要影响;人才对生态型物流园区的运转也是不可缺少的因素。林安物流园本着“打造商务林安、便利林安”目标,配套设施一应俱全(银行、宾馆、餐饮、超市、体育场馆等),并建设林安森林公园,吸引了很多大型物流公司入驻。与当地村社共同和谐发展,使当地村社经济收入大幅提升,附近的农民也受益匪浅,消费水平、消费能力大大提高了,带动了周边商业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三、林安物流园的生态功能分析
1.生态型物流园的功能分析
生态型物流园的功能相较于单个物流企业的服务功能更为完善及强大,我们可以先从基本功能、延伸功能、配套功能以及其他功能对其进行简单分类。在此基础上再进行更为细化的分类。具体分解生态型物流园的各项服务功能,如下图1示。林安物流园是广州市内最新、最先进、最正规、最大型的物流中心,集停车场、货运公司、信息中心为一体,其功能包括了生态型物流园的所有功能。
2.林安物流园的物流基本功能
林安物流园能够给客户提供各种基本的物流服务,如运输、仓储、包装、加工、配送、多式联运、信息服务、综合服务和其他辅助服务等。
作为适应社会发展趋势的物流网络的新型综合节点,林安物流园的首要功能依然是最基本的运输和配送的组织与管理,还包括集中储存保管、集中库存和相应的调节功能,达到减少客户对仓库设施的投资和占用的目的。还包括在有关部门(商检、法律、税务、保险、银行、铁路、民航)配合下,开展下列领域的配套服务:①协助进行商品的仓储、检验和报关、征税;②开设货物运输紧急救援系统;③利用信贷技术,协助进行货物跟踪;④通过仲裁系统,帮助交易人处理纠纷;⑤发挥计算机网络的技术优势,开通卫星网、EDI 等先进通讯和处理手段,满足用户特定需求;⑥全面提供现代化支持决策系统和服务,帮助交易人进行市场分析。
3.林安物流园的社会效用功能
林安物流园作为其他产业的支撑,联系产供销的纽带,在促进广东省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的作用。从社会效用的角度来讲,建立林安物流园有利于对广东及到全国的货源进行统一管理和调度,实现合理配载,提高车辆装载率,降低车辆空驶率,提高运输效率,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林安物流园重视合理规划与城市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有利于促进广州市功能分区的合理划分和效能的充分发挥,节约稀有的土地资源,集约公用配套设施建设,从而有效促进广州市和周力地区的经济发展。林安物流园的建设与发展对于改善该地区综合投资环境,促进地区经济发展,提高地区竞争力以及在全球化条件下谋求产业分工格局中的定位均具有重要的作用。
4.林安物流园的生态效用功能
生态型物流园能够把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力求缓解并解决产业经济不断发展与资源环境容量有限的矛盾,以实现可持续发展。林安物流园强调“以少产多”与生态资本的投入效益,即努力减少资源的使用,尽量利用可再生的资源,使用较少的能源与原料,达到更大的产出,并将园区运营中产生的废弃物与污染物降至最低。生态环境既是物流经济活动的载体,又是投入要素,因此林安物流园将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将生态建设和生态利用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力求物流经济与生态建设和保护在发展中动态平衡,并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和局部利益综合考虑,实现和谐的可持续发展。
结束语
林安物流园是一种新型的物流园――生态物流园,它的规划建设与运营要求科学合理进行物流园区的选址与功能定位,它通过成员之间的基础设施的共享、信息交换的通畅、能量和废水的逐级利用等来体现相互协调、共生共存的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是一个包括自然、产业和社会的地域综合体,是经济系统、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结合而形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新型物流组织形态。
全国各地都在大力规划建设物流园区,但是这股热潮也给一些地区带来了负面影响,其关键是没有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合理地确定物流园区的功能和规模,没有全面地考虑环境条件而过多地追求经济效益,从而大量物流园区的建设不是造成土地的闲置,就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浪费大量的资源,以致严重影响了社会与生态环境,以牺牲环境来求发展。
生态型物流园的研究与建设是一个复杂、综合的系统工程,本文所进行的研究也十分有限,但它对我国生态型物流园的建设与发展具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参考文献:
[1]王子龙,谭清美,许箫迪.区域企业集群动态演化模型分析[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2
[2]郑健壮.产业集群理论综述汲取发展路径研究.中国流通经济,2006.2
[3]通创物流咨询有限公司课题组.中国物流园区发展模式[M].北京:北京物资出版社,2004.120-129
能源交易市场分析范文5
2000年全国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产总量为57,554.4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国家资本31,998.2亿元,国有资本公积20,007亿元,其他国有资金938.7亿元,国有未分配利润为-7,303.5亿元。
“九五”期间,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净增加额为21,105亿元,其中,因国家投入、资本溢价、企业盈利等因素使国有资本增值42,945.7亿元。对“九五”期间及2000年我国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规模的持续增长因素,可大体归因于以下方面:
1.国家投入仍然是国有资产持续增长的主要因素。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增长,国家对能源、交通等基础设施领域,以及国民经济重点产业和关键行业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不断投入,这成为我国国有资产规模稳定增长的主要因素。据统计,“九五”期间国家直接对国有工商企业的各种投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外资金、资本性税收返回等,共增加企业国有资本为10,107.2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长额的23.5%,其中,“九五”期间国家财政基建支出为7,526.1亿元,电力、铁路、民航等政府性建设基金支出约2,336亿元。另外,“九五”期间国家因实施“债转股”、“贷改投”等,将各级政府基建基金本息和剥离到资产管理公司的银行贷款本息转为企业资本金,增加企业国有资本为3054.6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长额的7.1%。两项因素合计为13,161.8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额的30.6%。2000年国家对国有企业的各种投入因素增加国有资产3,322.8亿元,占当年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额的35.4%。
2.企业经营积累是国有资产持续增长的基本因素。为逐步提高国有企业盈利能力,国家不断加大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使国有企业资本经营增值能力大幅度提高。据统计,“九五”期间国有工商企业因经营效益积累因素增加企业国有资产为12,716.3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长额的29.6%。2000年国有盈利企业的盈利额为4,679.8亿元,企业各种经营积累结转资本及权益而增加企业国有资产3,892.7亿元,占当年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额的38.3%。
3.资产评估确保产权变动中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九五”期间,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产权转让、资产重组等产权变动行为日趋频繁。为促进企业价值在产权变动中合理定价,通过对产权变动过程中的国有企业资产进行专业性评估,促进了存量国有资产账面价值与市场合理衔接。据统计,“九五”期间,通过国有企业在产权变动中进行资产价值评估,增加企业国有资产5,509.9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额的12.8%。2000年国有企业因资产评估增值增加国有资产937.4亿元,占当年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值的9.2%。
4.资本溢价是实现国有资产运营增值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通过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渠道不断拓宽。2000年底我国共有境内上市公司1088家,境外上市公司52家,股票总发行股本为3,791.7亿元。国有企业通过上市融资形成的资本溢价发行收入逐年扩大,构成近年来国有资产通过资本市场运营实现增值的重要因素。据统计,“九五”期间国有工商企业通过资本市场上市融资溢价,增加企业国有资产3,003.6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额的7%。2000年国有企业因上市融资形成资本溢价共增加国有资产达1,426.3亿元,占当年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增加额的14.1%。
5.基建规模的不断扩大有效推动了国有资产稳步增长。近年来国家通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对国民经济基础设施领域的基本建设投资,使得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资金的基建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尤其是1998年以来,我国发行长期建设国债达3,600亿元,集中国家财力加快了基础设施建设,促使国有资产规模保持增长势头。据统计,2000年度全国国有建设单位结存的国有资产总额为8,592.9亿元,较1995年结存额2,017.5亿元净增加6,575.4亿元,占“九五”期间全国国有资产净增加额的15.7%。二、国有资本减值因素分析
在国有资产稳定增长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减值因素。“九五”期间,我国国有企业因专项核销、企业亏损等因素使国有资本减值21,840.7亿元,其中,2000年共减少5,908亿元。对“九五”期间国有资本的减值因素可作如下分析:
1.破产、撤销和改制剥离等因素。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力度,对10多万户经营管理不善或亏损严重的国有中小企业实行改制、出售、撤销、破产等措施,“九五”期间由此而减少国有资产5,337.2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减少额的24.4%,其中,2000年因破产、撤销、改制等因素形成的国有资本减少额为1,421.7亿元,占当年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减少额的24.1%。
2.专项核销。为加强国有企业的资产及财务管理,通过清产核资、产权界定等政策,对管理不善或历史包袱严重企业的资产及权益进行专项核销;同时,在住房制度改革也进行了专项核销。“九五”期间由此而减少国有资本2,764.8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占用国有资本减少额的12.7%,其中,2000年因专项核销减少国有企业国有资本967.6亿元,占当年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减少额的16.4%。
3.企业经营亏损减少。相当部分国有企业经营效益低下,“九五”期间因企业经营亏损挂账对冲权益减少国有资产11,540.9亿元,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占用国有资产减少额的52.8%,其中,2000年因企业经营亏损减少国有资本3,098.7亿元,占当年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减少额的52.5%。
三、影响国有经济稳定增长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国有资产良性增长的基础并不牢固,在分布结构、增长质量和运行效率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1.国有经济发展和国有资产增长存在不平衡现象。一是国有企业效益主要集中在少数垄断行业,而多数行业国有企业效益低下。2000年石油、石化、电力、电信四大行业国有企业实现利润共计1,740.9亿元,占全部国有工商企业实现利润的61.4%。二是国有企业利润主要集中在少数大型企业,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处于微利和亏损状态。2000年实现利润排名前50位的国有大型企业利润总额为2,319.2亿元,占全部国有工商企业实现利润的81.8%。三是工业企业国有资产增长呈趋缓态势。2000年作为我国产业经济领域主要支撑力量的国有工业企业国有资产仅比上年增长3%,比全国国有资产平均增幅低5.7个百分点。四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持续超高增长。“九五”期间全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总量增加额为18,203.5亿元,年均递增20.2%,比同期经营性国有资产增幅高出8.6个百分点。
2.国有资产分布的结构性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近年来,虽然通过调整投入结构、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出售等措施,使国有资产的行业和规模分布结构得到明显改善,但从总体上看,我国国有企业在一般竞争性行业和中小型企业中的分布过量和效益较差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2000年分布在一般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工商企业14.4万户,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户数的75.4%,其中,亏损企业7.2万户,占全部国有亏损企业户数的74.2%,亏损额1,188亿元,占全部国有工商企业亏损额的64.4%。2000年全国国有中小型企业18.1万户,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户数的94.8%,其中,亏损企业9.4万户,占全部国有亏损工商企业户数的96.9%,亏损额1,086.8亿元,占全部国有亏损工商企业亏损额的58.9%。
3.国有资产对社会资本的控制能力提高缓慢。近年来,随着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迫切需要国有经济实现从总量优势向质量优势转变,以较少量的国有资本带动和支配更多的社会资本。但从国有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看,国有资本对社会资本的吸纳和控制能力亟待提高。一是2000年单一投资主体的国有独资工商企业(公司)仍多达14.5万户,占全部国有工商企业总户数的75.9%,比例仅比“九五”前期的1995年下降10.3个百分点。单一投资主体的企业数量过多,影响国有资产运营效益的提高。2000年14.5万户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实现利润332.8亿元,仅占国有工商企业实现利润的11.7%。二是在多元投资主体的国有控股企业中,绝大多数企业的国有资本都处于绝对控股地位,限制了国有经济控制力和支配力的发挥。如2000年3.2万户国有控股企业的国有股占总股本的平均比重仍高达63.5%。4.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规模持续扩大。2000年全国19.1万户国有工商企业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不良资产为18,209.8亿元,比上年增长22.8%,占所有者权益的比重为31.4%,比重比上年上升3.6个百分点,比“九五”前期的1995年上升了约12个百分点;造成国有企业不良资产规模持续扩大的主要原因:一是有大量国有企业长期处于亏损状态。2000年9.7万户国有亏损企业累积经营亏损挂账为7,981.3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的13.9%。二是国有企业会计核算不实。据统计,2000年国有盈利企业当年新增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不良资产共计3,017.3亿元,占盈利企业盈利额的64.5%,占国有盈利企业当年新增国有资产的44.9%。三是结算秩序混乱导致企业间拖欠和赖账现象增多。2000年国有企业应收(预付)账款为19,653.9亿元,其中,三年以上应收(预付)账款为4,181.8亿元,比上年增长了53.2%。
5.国有盈利企业经营积累绝大部分被亏损企业所抵消。由于国有企业经营效益相差悬殊,亏损企业造成的国有资产减值,严重侵蚀了盈利形成的国有资产增值,这是当前我国国有经济发展中一个亟待解决的矛盾。2000年国有亏损企业仍达9.7万户,占全部国有企业总户数的50.8%,形成了亏损额为1,846亿元。受大量亏损和困难企业的影响,我国国有企业整体资本积累能力受到拖累。据统计,“九五”期间国有盈利企业经营利润结转资本增加的国有资产为12,716.3亿元,而同期亏损企业经营亏损造成国有资产减值11,540.9亿元,两项因素相互抵冲后为1,175.4亿元,即“九五”期间企业经营积累仅占同期国有工商企业国有资产净增加额的5.6%,而90.1%的盈利企业经营积累被亏损企业亏损额所侵蚀。
乡镇企业
一、乡镇企业资本的形成
2000年乡镇企业的个数为2,084.66万个(其中集体80.21万个,私营206.06万个,个体企业1,798.39万个),比1996年减少10.78%(其中集体企业减少48.25%,个体私营企业减少8.09%);企业资产总额约为48,710亿元,比1996年增长54.22%,年均增长速度为11.44%。十几年时间,中国农民在基本没有获得国家直接投资的情况下,财产积累的速度是十分惊人的,这还没有计算由于乡镇企业的发展而带来的农民个人财产的增加、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以及整个乡村地区因此而带来的福利的改善与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从乡村整体的效率增长和社会福利增加的结果来看,乡镇企业出现本身,就是农民进行制度创新、农村财产关系进行调整的结果。因此,从这一历史过程来看,农村以财产关系调整为特征的制度变革应该早于的出现就已经开始。乡镇企业的诞生与发展是中国社会变革和现代化过程中的一项影响巨大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这一制度变迁是在地方政府广泛支持和参与之下自发地进行的。2000年乡村集体企业的资产总额为25,892亿元,占全部乡镇企业资产总额的53.16%,比1996年增长10.94%,而在1996年集体企业资产总额占全部乡镇企业资产的比重为71.55%。联想到国有企业的艰难的产权制度改革,我们不能不说,这是令人震惊的变化。
二、乡镇企业资产状况分析
1.乡镇企业资本增长。乡镇企业的资产总量在22年间的增长是极其快速的,2000年的资本总额几乎为1978年的150倍,年平均增长速度达26.9%。其中,1978一1985年年均增长速度为18.85%,1986-1990年为8.38%,1990——1995为29.7%,1995-2000年为0.9%。值得注意的是自1997年以来,其增长速度急速下滑。
2.乡镇企业的资本结构。1986年200家大型乡镇工业样本企业的平均资产总额为429.22万元,负债总额为239.42万元,企业权益为111.42万元,当年企业负债比率为55.79%,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占72.7%。在1986年的总负债中,银行贷款为160.65万元,占到总负债的67.1%。1986年企业的流动比率为1.41,速动比率为0.77。到1990年企业平均总资产达到818.23万元,比1986年增长90.63%,总负债为446.64万元,企业权益为375.83万元,当年企业平均负债比率为54.59%,负债总额中流动负债占79.22%。总负债中银行贷款为216.16万元,占到总负债的48.4%。1990年企业的流动比率为1.46,速动比率为0.75。以上数据说明,样本企业总资产的一半以上来自债务。在企业的总资产与其负债规模之间存在着显著的正相关关系,200家样本企业1986年的R值达到0.92(F=1093.97)。从负债结构资料分析,企业债权人的多元化,显然大大分散了债权方面的风险,扩大了企业负债的可能。“负债经营”扩大了企业的实力,不过企业并不是为了扩大实力,而是要通过扩大经营实力盈利。从现实的经济过程看,没有预期的利润,企业负债决心和债权人出资的可能性都将受到削弱。样本企业的盈利能力可看平均的收益指标。首先是有较高的毛利率,样本企业即使销售成本全部通过债务获得,那么经营一年之后当年还息之余仍然具有较高的毛利水平;其次是乡镇企业的净收益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于目前任何平均的贷款利率,表明乡镇工业企业的负债经营是有利可图的。此外,样本企业的资产负债水平和企业盈利水平之间存在着很高的正相关关系(周其仁等,1990)。2000年乡村集体企业总资产比1996年增长10.95%。这与前述样本企业1986年-1990五年间总资产增长近一倍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1996年乡村集体企业负债比率为61.97%。2000年为57.73%,下降了4个多百分点。负债比率的下降与银行贷款的大幅度减少密切相关。1996年长短期银行贷款为4,327.08亿元,占总负债的29.92%;到2000年银行贷款总额为4,108.76亿元,占总负债的比率下降为27.49%。从表3可以看到,近五年来乡镇企业的投资增长主要来自于权益资本的增加,特别是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的增长。乡村集体的资本金在此五年中均处于下降趋势,乡、村集体资本金分别下降12.39%、12.82%。显然,乡镇企业近年来增长速度的大幅度下滑是与资本投资增长缓慢有关,而投资增长的下降又与目前的投融资体制密切相关。
三、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深远影响
总体上看,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融资面临的难题,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
1.缺乏股权融资渠道,内部融资比例高。目前乡镇企业基本没有进行股权融资的渠道,二板市场尚在讨论之中,原有的地方性股权交易市场已全部取消。中小企业在改制过程中通过集资进行过大量的股权融资,但由于没有可交易的市场,企业职工手中持有的股权不具有流动性,这样一方面企业股权持有者承担着无限风险,另一方面也削弱了企业以此方式进一步融资的能力,致使企业无法降低负债比率,改善资本结构。
1994年以后,中央政府明令禁止企业的社会集资活动,同时关闭地方性股权交易系统,取消各类柜台交易或场外交易,因此,目前合法的股权融资渠道只有深圳和上海的两家股票交易所。众所周知,对于公司股票在这两个市场上市交易,政府有着严格的规定和极其严格的审批程序,只有具备相当规模的企业才能够获得资格上市,而且周期极长(一般需要2-3年的时间),成本极高。况且,非国有企业上市刚刚获得准允,数年来通行的规则是:具备上市资格的首要条件是国有企业。显然,以非国有部门为主体的中小企业没有可能在这一市场上进行融资。目前正在讨论关于第二板市场建立的问题,最终的运行框架和基本规则虽然还没有公布,仍需要进行相关的法律修订,但是,可以肯定这个市场主要是针对成长性好、科技水平高、资金密集型的中小企业的。对那些以解决就业为主、盈利水平不高、成长性一般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在这一市场上上市的机会也不会太多。
2.外部融资中的债务融资存在很多问题,且债务融资渠道极其单一。(1)国有商业银行垄断经营,中小型金融机构特别是非国有中小型金融机构发育严重不足。(2)国有商业银行大量信贷资源投入到国有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中,由于国有部门的低效率,无法及时足额地还本付息,不仅导致银行形成大量不良资产,同时也降低了信贷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了乡镇企业可获得的信贷资源。(3)国有商业银行规模庞大,但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行政化、官僚化问题仍然存在,加之信息不对称,对乡镇企业的信贷风险难以控制,导致商业银行对乡镇企业的贷款具有更高的成本。(4)乡镇企业部门进行债券融资面临许多实际困难,几乎很难以这种方式实现债务融资,况且目前中央政府严格限制企业通过债券发行进行融资的方式。(5)中国货币市场发展缺陷大,发育程度低。虽然票据市场建立很早,但一直没有形成规模,甚至在1988-1995年间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基本停止。加上乡镇企业本身的信用程度不高,通过票据贴现、承兑等货币工具进行短期融资在目前情况下也具有很大的运作难度。(6)由于中国企业目前信用程度普遍不高,企业间三角债严重,因此财务报表上所显示出来的“企业间借款”或应收款的数额十分巨大,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很高。显然这并不是一种自愿的、正常的企业间债务关系,特别是国有企业对非国有企业的债务拖欠情况是十分严重的过度的债务融资,加上企业债务融资渠道过于单一,导致企业过度依赖银行信贷扩张来实现投资增长。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承担着保障国民经济增长的资金供给义务,而作为商业银行又不得不考虑银行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赢利性,企业过度的债务融资和单一的债务融资渠道使得银行体系处于“贷款不是,不贷款也不是”的境地;同时,国有商业银行固有的“放大机制”使得银行在经济增长乏力时,必将选择缩减信贷规模以规避金融风险,从而导致企业投资大规模缩减,加重了经济的不景气。
3.乡镇企业债务融资信用普遍不足。随着商业银行体制的建立,银行信贷资金的抵押、担保制度日益完善。由于乡镇企业本身股本投资不足,再加上信用担保机制的严重缺乏,它们普遍面临着债务融资信用不足问题。从最近调查所了解到的情况看,为了解决信用不足的问题,一些企业不得不使投资活动偏离利润目标,将极为稀缺的资本投入到盈利能力很低甚至根本没有盈利可能的项目中。如在十分偏僻的小山村斥资数亿元建设度假村、高尔夫球场、康乐宫等等旅游房地产项目,以增加其获取银行贷款的可抵押资产,结果不仅没有改善资产的质量,反而导致资产的流动性大幅度下降,增加了信贷资金的风险。
目前,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受到诸多限制。一是目前各级政府财政资金非常紧张,能够拿出用作设立担保基金的资金非常有限。同时,政府主办的担保基金是一种政策性机构,因此收益性和赢利性并非其首要目标,这一限制使得企业或投资商不愿意拿出资金参与其中。资金来源不足是担保基金规模扩大的一个重大约束,而规模太小的担保基金又难以满足广大中小企业的信贷需求。纯粹的商业性或民间担保机构由于其对资金安全性和赢利性的考虑,关注的对象不会是就业创造型的普通中小企业。二是目前的担保体系无法覆盖县及县以下的中国90%以上的中小型或微型的企业。三是由于中小型金融机构的缺乏,国营大型商业银行自身资产状况、风险控制方式和手段的约束,以及它们对乡镇企业贷款的相对高成本,即使信用担保及其他相关问题能够得到解决,它们也会对乡镇企业的贷款有所顾忌。显然我们暂时还不能对信用担保体系能够发挥的作用估计过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