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检察建议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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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检察建议

食品安全检察建议范文1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领导、属地负责、部门监管、各方联动、社会参与”的总体要求,围绕社会关心的重点、媒体关注的热点、部门监管的难点问题,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坚持隐患排查与日常监管、治理整顿和风险监测的有机结合,及时发现隐患苗头,主动防范、及早介入,力争消除重点领域行业的风险隐患,斩断一批犯罪产业链、打掉一批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积极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目标任务

本次活动以自查为主,各社区、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治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主管负责”的原则,在全街道范围内深入排查整治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早发现本区域、本环节、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全面、准确地掌握风险隐患的级别、数量和状况,抓早、抓小、抓苗头,强化源头控制。探索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和监管的长效机制,力争年内在全街道建立先进适用的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系统,从根本上取得食品安全事故防范工作的主动权。具体目标是:

——农副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质量安全追溯范围;

——蔬菜、畜禽、水产品等初级农产品的平均抽检合格率达到96%以上;

——食品生产企业100%建立进货验收、加工过程控制和出厂检验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体系;

——食品流通及餐饮服务企业100%建立索证索票和进货台帐制度;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控制在5例/10万人以内;

——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小食杂店、小摊点等“五小”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排查覆盖率达到95%以上,地下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基本得到清除。

——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排查整治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和劣质一次性消毒餐具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隐患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隐患发生事故风险大小和可能危害程度,将其分为Ⅰ、Ⅱ、Ⅲ、Ⅳ级。

Ⅰ级隐患:存在的隐患问题严重,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极高,危害涉及面很广,有可能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甚至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立即消除的;

Ⅱ级隐患:存在的隐患较多、较明显,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较高,危害涉及面较广,有可能发生较大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需要立即着手整改的;

Ⅲ级隐患:存在的隐患较少,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一般,危害涉及面较小,有可能发生一般食品安全事故,需要限期整改的;

Ⅳ级隐患:仅存在个别、不明显的隐患,可能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较低,危害不明显,需要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其落实的。

工作重点

根据上述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可能引发食品安全事件的各类危险源、风险隐患以及可能造成食品安全不稳定的因素等进行排查摸底、分析评估、治理整改和统计汇总。各社区、单位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件风险隐患的排查、登记、风险评估、检查等工作,并将排查情况报送街道食安办。

(一)重点排查整治初级农产品种植养殖环节隐患。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排查治理,重点加强对非法生产、销售、贮存和使用高毒高残留禁用农药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农资“黑作坊”、“黑窝点”的排查。排查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重点排查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和非法生产经营假劣兽药产品行为。加大对猪肉产品中“瘦肉精”、畜禽产品中抗生素药物残留的排查,重点排查畜禽养殖、水产养殖使用违禁药物和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确保畜禽产品质量安全。

(二)重点排查整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隐患。强化对企业生产加工全过程排查,重点排查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及食品包装材料的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强化对无证无照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小作坊以及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的食品生产加工“黑窝点”的排查。同时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严厉查处通过提供伪造合格证明文件、虚假无效证照和骗取检验报告、标签标识造假等逃避监管和进行商业欺诈的行为排查。

(三)重点排查整治食品流通环节隐患。以社区、校园周边、市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市场、食杂店为重点场所,以食品添加剂、奶制品、肉及制品、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对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进行排查,检查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大力排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违规冒用乱用品牌标识、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加大对工业用盐、亚硝酸盐流入食用盐市场的排查力度。

(四)重点排查整治餐饮消费环节隐患。以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集体配餐等为重点,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排查餐饮服务单位无证经营和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使用不合格食品原料和经营过期、劣质食品等行为。加大对熟食卤味、冷菜等重点食品、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排查力度,同时强化对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地沟油”回流餐桌等方面的排查。

(五)重点排查整治畜禽屠宰环节隐患。做好畜禽定点屠宰资格审核清理工作,严格畜禽屠宰行业准入和管理,排查达不到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屠宰企业违法违规生产、不严格执行畜禽屠宰规程和肉品品质检验制度的行为,加大对私屠滥宰、活体注水、冒用或者使用伪造定点屠宰证书或标志牌等违法行为的排查打击力度。规范畜禽屠宰行为,做好产品来源流向登记,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的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切实做好屠宰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屠宰环节检出的病害猪(肉)无害化处理。

(六)重点排查整治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存在的质量安全隐患。重点排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非法添加行为,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查验制度,保健食品标识、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等,加大对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食品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行为。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月28日前)

各社区、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全面动员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工作内容、排查范围和时间进度等,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1日至11月30日)

1.日常检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全街道范围内农产品环节点位的日常检查,卫生部门负责餐饮具消毒环节点位的日常检查,食安办联合有关部门负责全街道范围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检查,配餐企业的日常检查,检查频率每2个月不少于一次,检查结果通过“智能食安”系统终端上报至系统。

2.分析评估。各社区、单位要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成因、易发时间、可控性和紧急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受其影响区域内其他风险隐患情况,需整改的内容、有针对性防范措施及落实情况,应对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应急资源和应急能力储备等各个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评估和分类分级,并采取相应措施。

3.治理整改。坚持边查边改,整治打击相结合,将治理整改工作贯穿于日常检查的全过程。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对“智能食安”系统内每月检查不合格的点位进行执法处理,对可在短时间内完成整改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对预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期限等,防止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对问题较多、隐患严重、危险较大的,要采取停产、停业整顿或停止使用等果断措施,坚决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处理的结果按规定时限上报至系统。

(三)总结检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

各社区、单位要对此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汇总,研究改进意见,建立长效机制,并于12月15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报送街道食安办。街道食安办将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和社会监督员对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将检查结果进行通报。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社区、单位要从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的高度,重视抓好这次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要坚持属地监管、分级负责、责权一致的原则,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按照监管职责分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二)明确分工,密切协作。各社区、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地毯式大排查,做到全方位、全覆盖、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及时查找和发现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定期对外公布排查发现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逐一建立档案和数据库,按照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实行挂牌督办;经挂牌整治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责令关停,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食品安全检察建议范文2

9月22日,全省食品安全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检查电视电话会议在杭召开。今年9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会将在全省以上下配合、三级联动的方式,对各级政府落实人大常委会食品安全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去年,省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了省政府贯彻实施食品安全“一法两规”情况及省人大执法检查情况报告,向省政府提出了3个方面27条具体整改落实意见。

本次跟踪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去年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整改,以及其他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情况等,突出检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设、食用农产品安全监管、餐厨废弃物监管、学校食堂及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等方面的情况。各级人大常委会将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召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的座谈会,实地抽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等,及时发现各地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并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不断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让群众吃得放心。 廖小清

温州:率先出台代表约见办法

近日,温州市人大常委会在我省率先出台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暂行办法,有效规范和保障了代表依法执行职务。

该暂行办法对约见条件、约见对象、约见内容、约见程序及后续有关工作进行了规范,规定代表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的视察中,可以提出约见本级或者下级国家机关负责人。也就是说,约见是蕴含在视察过程中的一项活动,而非独立行使的职权。

根据办法规定,代表需要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时,需以书面的形式提出,由代表工委负责办理具体事宜,并对约见活动作出具体安排。办法要求被约见人需如约亲自参加,认真听取代表意见,不得拖延、推诿和回避。

蔡仁燕 孔颖颖

温岭:35个部门决算全公开

近日,在温岭市人大常委会的持续监督和助推下,温岭市35个部门的2012年度财政决算信息首次通过温岭政府网、温岭人大网和各部门网站向社会全面公开,在国内率先实现县级部门决算信息大范围公开。

市人大要求各部门按统一格式编制决算,确保账表真实性和一致性。各部门“收支决算总表”应完整反映收支规模及所有资金来源,“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等3张决算明细表基本涵盖全部政府性资金支出情况,“结转和结余”则涵盖了上年结转使用和当年尚未列支的资金情况。

为解决决算报表过于复杂、预算和决算口径不一致等问题,市人大要求各部门对决算进行详细填报说明,内容包括部门职能、机构基本情况和年度决算收支情况等,使公众看得明白,有效参与监督。据了解,明年温岭市将进一步深化决算公开,力争公开所有部门的财政决算,全面打造“阳光财政”。赵 棠

诸暨:专题询问建议办理情况

近日,诸暨市人大常委会在对代表建议办理开展调研、视察、检查的基础上,又组织召开了代表建议办理专题询问会,督促重点建议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

“请问规划部门如何落实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限制机动车数量,缓解交通压力的建议?”“关于要求加强农田水利渠系建设实现畅通管理的建议,现在办得如何?”“请环保部门介绍一下五泄江污染源头整治的处理情况。”……两个多小时里,洪国丽等10位领衔代表就10个备受关注的建议办理情况向承办部门连续发问,规划局、公安局等相关承办单位负责人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办理落实情况认真答复,市政府有关领导也当场作了表态发言。

诸暨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常委会接下来将继续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跟踪监督,使专题询问不仅“有声有色”,而且“更富实效”。 孙水平

开化:“评”出百万抗旱资金

日前,开化县民政局申请获得了县财政紧急拨付的100万元抗旱救灾资金,专项用于各乡镇、部门抗旱应急水源设备购置等支出。这是县民政局积极落实人大评议意见所取得的成效之一,距县人大评议民政局工作还不到10天时间。

今年8月,开化县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对县民政局的工作评议,评议组在走访代表时了解到,自7月以来的持续高温干旱,已造成全县19个乡镇255个行政村11.9万人口受灾,1.78万人口饮用水困难,直接经济损失4677万元。代表们认为,民政局在抗洪救灾方面比较积极主动,但在严重旱情面前准备不足,救灾行动迟缓。

本着边评边改的原则,人大评议组及时把代表意见反馈给县政府和民政局,并要求民政局发挥抗旱救灾主体作用,立即赶往灾区第一线指导抗旱救灾,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开化县民政局认真落实评议意见,立即向县财政申请抗旱救灾资金,并出动所有机动力量下乡指导抗旱救灾工作。陈宏卫

青田:“黑车”不再肆意横行

“黑车”非法营运一直是青田县城市管理的一大顽疾。近期,青田县政府在青田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推动下,启动了“黑车”专项整治行动。

据相关部门统计,青田县域内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出租车共127辆,但“黑车”却多达百余辆,埋下了较大的社会安全隐患。为整治各类无证营运行为,青田县人大常委会7月份专题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未取得经营许可的车辆从事出租车客运经营情况的报告,并督促政府尽早启动“黑车”专项治理行动。

日前,青田县政府积极落实人大意见,启动了一场大规模的“黑车”联合整治行动,取缔了多个“黑车”窝点。与此同时,县政府还疏堵结合,及时研究了县城及乡镇运力不足等深层次问题,以满足群众安全出行需求。

夏文花

海宁:代表建议力促市民卡升级

如今的海宁市市民卡,除了基本的社会保障卡功能,还能租公共自行车,甚至去上海医院看病。

在年初召开的海宁市人代会上,陆靖英代表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整合资源,增加市民卡功能”的建议,建议市民卡增加乘公交、租赁公共自行车、购物等功能,以方便市民使用。该建议被列为市人大常委会当年度重点督办件。

海宁市政府及具体承办部门高度重视该建议办理,除了实现市民卡社会保障领域全面应用,还新增了公共自行车租赁功能,并在多次与上海长海医院对接的基础上,在省内开创了跨省联网就医实时结算的先河。下一步,市政府还将进一步研究推进市民卡在公交乘车、加油、停车付费、第三方支付等领域的服务,以进一步方便市民。 陈培杰

衢江区:水质好坏纳入年度考核

在衢州市衢江区,水质好坏首次被纳入乡镇年度工作考核范围。这是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意见所采取的一项创新举措。

今年以来,省市区三级人大联动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执法检查。衢江区人大常委会派出5个执法检查组分赴21个乡镇开展检查,建议将水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区政府认真落实区人大监督意见,专门制订出台了水环境优化提升考核办法,考核指标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乡镇为合格,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但出境水质好于入境水质的为合格,出境水质劣于入境水质的为不合格。 柯 兰

平湖:催生水环境治理“铁”行动

日前,平湖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三级代表对身边河道水系“走一遍、看一遍、查一遍”、各基层代表小组集体督查母亲河溪等活动,建议市政府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水环境质量。

食品安全检察建议范文3

食品安全现状与人民群众要求差距巨大。近年来两会上,关于食品安全各种热议不断。我国各级政府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的投入巨大,取得的效果也较为显著。但我们又必须看到事物的另一面,那就是暴露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似乎有增无减,越来越突出。面对这种现状,我们必须举全社会之力,对食品安全给予保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在此,我们对历届两会代表们针对食品安全,打击食品行业违法现象提出的一些重要建议进行了收集整理。

加大媒体信息披露力度

由于食品生产涉及多环节,食品安全管制涉及多部门,而同时食品市场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如果只靠政府部门的监督和管制,往往无暇顾及,因此作为媒体应该充分发挥其信息传播者的角色。一方面要加强对非法生产商,不合格产品的披露;另一方面要加强公众健康知识的普及,引导消费者在消M过程中尽量选择正规的经营单位和有正规标识的商品,自觉选择安全健康消费。同时,还要引导公众的道德意识,在宣传途径上结合各地的具体情况对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积极的配合。

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市场上的食品质量或食品安全水平是由供求双方共同决定的。如果消费者收入水平较低或者对高质量食品的支付能力较低,那么企业就难以回收为提供优质食品而付出的高成本,市场上的食品质量就只能处于较低的水平。企业声誉的建立也取决于消费者对优质产品的忠诚程度,如果消费者不积极将优质信号反馈给生产者,食品安全问题就难以解决。

加大惩罚力度

只有使不法厂商对惩罚的预期机会成本加上其他成本超过了其预期收益,才能有效地遏制不法厂商的恶。国家制订严厉的法律是打假的最基本手段。在我国,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犯罪行为,对生产、销售者一次可罚款数千万元。

完善检测技术

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检测新技术的科研工作是促进食品卫生工作顺利发展的基础,面对新出现的世界性的食源性疾病问题,食品污染物检验至关重要。但目前有些检测方法非常精细,不但花费很高,且需要熟练的专业人员,我国尚缺乏快速准确鉴定食源性危害因子的技术和能力,因此研究开发食品安全检测技术与相关设备显得尤为迫切。例如,改进检测方法,改善食品检验实验室的设备,加强专业人员的培训,紧密追踪国际食品卫生科研的前沿动态。

走品牌化道路

在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只能通过食品销售者的信誉程度来区分其所卖食品的安全品质,从而决定购买行为,而品牌正是传递卖者信誉的有效工具。通过品牌传递食品生产者的信誉信息和产品内在品质信息,使安全食品信息的不对称状态得到了大大的缓解。

公众科普

公众科普是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所做的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的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科普重要性的态度十分明朗:认为科普很重要的占80%。长期以来,我国并未形成有效的食品安全科普资源创作机制,科普资源始终比较匮乏。这也使得众多的消费者将目光转向一些吸引眼球的书刊或者报道,但这些书刊或报道往往缺乏准确性和公正性。

可追溯技术

食品安全离不开全产业链控制,而实现全产业链安全可追溯系统的建设不容忽视。新食品安全法也对可追溯技术作了专项表述。可追溯技术也适用于粮食领域。应建立从选种、种植、加工、仓储到销售各个环节的信息全程记录,例如宁夏大米二维码可追溯标签的应用。

依法严惩

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全国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始终把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摆在突出位置,始终保持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

食品安全检察建议范文4

关键词:农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F323.5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8)19-0073-02

农产品是生产出来的,抓好源头管理,加强生产环境、生产资料、生产过程、产品销售的规范化控制,坚决做到不合格产品“生产不了”和“销售不出”,就抓住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矛盾。

一、“自由农业”是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的症结所在

1983年的美国《时代》周刊曾将中国食品列为“全球四个最好”之一。但不知从何时起,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中国农产品正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究其原因,是缺乏约束的“自由农业”制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麻烦。

1.中国成为了世界化学肥料和化学农药的倾销地,植物产品质量安全隐患重重

2007年7月31日的《中国化工报》报道,2006年度,中国化肥消费量达到5 100万吨,其中农用化肥施用量占4 800万吨,化肥消费量占全球消费总量的30%。而中国的耕地,仅占全球的9%。目前,中国的施肥强度已达到383公斤/公顷,远远超过发达国家为防止水土污染而设置的255公斤/公顷的安全标准,达到了全球平均水平的3.3倍以上。

2006年第1期《湖南信息》介绍,目前,中国年化学农药使用量为25万~30万吨,位居世界第一,占全世界农药使用总量的17%,单位面积农药用量是全球水平的5倍左右。

超量使用化学肥料,一是增加生产成本;二是使土壤板结,地力下降,对肥料的依赖性增强;三是导致农产品品质下降;四是使土壤、水源和农作物受到重金属、无机盐、有机物和病原体的污染,植物产品积累有毒物质,危害人体健康。

超标使用化学农药的危害性更大。一是造成大量人畜,特别是幼小动物中毒和死亡;二是高毒高残留农药长期积聚于土壤、水源和农产品中,人体致癌、致畸、致突变的群体大量增加;三是严重污染了河流、湖泊、库塘、水井、大气等生态环境,破坏了生物多样性。

在2004年10月30日召开的中国环境与发展国际合作委员会2004年年会上,中外专家共同认为,中国过量使用化肥和农药已到极限,对生存和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损害。

2.水产养殖业疫病频繁,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缺乏保障

现阶段,中国水产养殖以家庭散养为主,由于缺乏科学养殖知识和技术,抱着“只要牲口不死,就能赚钱”的朴素经营理念,对于动物发病的处理方法,就是大剂量、多品种地使用抗生素等添加剂。据2006年8月28日《消费日报》披露,中国每年有6 000吨抗生素用于饲料添加剂,占全球抗生素饲料使用量的50%。

超量和轮换使用抗生素,容易引起细菌耐病,导致动物对疾病的抵抗力下降。近年来的禽流感、“口蹄疫”、“蓝耳病”、“猪链球菌”疫情,给部分地区的养殖业造成了重大损失,也给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敲响了警钟。而“化肥养鱼”导致致癌物质亚硝酸盐积聚,安全事故时有耳闻。

此外,高致病性禽流感对人身生命的威胁,食用和接触存在安全隐患的动物制品,对人类的生殖质量、抗病能力和身心健康负面影响的研究,都受到了社会的高度关注与警惕。

3.法律法规执行缺位,致使问题农产品“从田间(栏舍)到餐桌”层层过关

现阶段,中国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国家机关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部、卫生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相关法律法规有《农业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标准化法》、《环境保护法》、《动植物防疫法》、《畜牧法》、《渔业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植物检疫条例》、《农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7年7月26日,国务院总理签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

职能部门不可谓不全,法律法规不可谓不多,由于种种原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喊得凶,抓得松,落了空”的现象普遍存在,部门监管和法律法规执行缺位问题备受社会非议。

二、“制度农业”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振兴的出路所在

市场经济最强大的优势是竞争与优胜劣汰,最显著的特征是规则与合作共赢。面对千家万户的农业生产,必须用制度管人、管事和管市场。打造“制度农业”,是生产“放心”农产品、保障人民健康、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必由之路。

1.简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

按照国际通行做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明确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赋予相应的行政执法权限,建立起从中央、省、市、县到乡延伸至村“一条鞭,纵到底,横到边”的无缝监管体系,实现从规划、布局、技术、生产、检验、销售一体化即“田间到餐桌”全过程的控制和管理,“全国一盘棋”,建立严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络组织体系,规避“多头监管,有利扯皮,无利推诿,监管失控”的体制缺陷,构建“政府主管,农业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的良性管理体系。

2.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领导和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落实“领导抓,抓领导,真正实干”措施,一是各级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人力、物力、精力的到位,政策具有“含金量”,当前要重点解决县乡农业部门“缺钱养兵,无人打仗”的问题;二是各级农业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当做三农工作的中心来抓,年初有任务,月月有活动,年年有起色,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治久安。

3.推行HACCP等国内外先进食品安全控制标准

HACCP是《食品危险分析和关键控制点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联合国食品标准委员会推荐使用的食品安全控制指导纲要,广泛应用于各国食品生产领域。

HACCP重视预防和以科学为基础的风险分析和防范,对包括原辅材料的生产、食品加工和流通,及至消费的每一环节的物理性、化学性和生物性危害,进行分析、控制以及控制效果验证,通过建立加工控制系统和微生物检测规范,防患于未然,保障食品安全。

近年来,中国相继制定食品国家标准3 000多项,行业标准近4 000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有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2 000多项,其中食品卫生标准、食品检验方法标准等1 000多项,涉及种子、品质、生产规范、检验方法以及产品标准等内容,都要在今后的生产实践和市场监管中全面推行实施。

4.提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的组织化程度

今后,所有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要通过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农业龙头企业或成立经济联合体,提高科技素质和团结协作意识,开展行业自律,维护农产品质量形象和合法权益。

5.坚持生产资料使用许可和产品上市准入制度

首先,加强试验示范,筛选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种苗、肥料、农药、饲料等生产投入品进入生产环节,大力推行有机和绿色食品生产标准,严禁高毒高残留和有毒有害生产资料进入生产领域。其次,加强检验检测,严格监控信誉等级低的业主入市销售,严禁问题农产品进入流通环节。

6.建设优质农产品供应基地和销售市场

第一,加大环境整治力度。严格禁止“废渣、废水、废气”排放,搞好城乡以根治“白色污染”为主的垃圾集中填埋,打造蓝天白云、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优美城乡环境。

第二,配套农业基础设施。重点解决乡村道路硬化、排灌沟渠畅通、电力进田入户等基本生产条件,以及农机具普及、土壤增肥、田地园田化、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综合防治等配套措施,建设高产稳产优质高效安全的生产基地。

第三,优化区域布局。坚持“一村一品”、“多村一品”的原则,按照专业化、规模化、区域化、名优化、高效化、安全化的要求,建设各具特色、市场畅销的专业农产品供应基地。

第四,配套销售市场。按照满足供应、方便群众、功能齐全、规范有序的标准,建立国家、省、市、县、乡、村级农产品销售市场,方便质量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