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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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

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1

“新金会”是大众理财顾问杂志社倾力打造的互联网金融系列论坛,旨在为投资者、行业企业、服务机构、管理层搭建一个畅通的交流平台,让与会者在这个平台上互通有无、共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本次研讨会得到了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的大力支持。作为“新金会”论坛系列论坛之一,研讨会以“风险・转型・变局”为主题,邀请到大成律师事务所领导和资深互联网金融律师、行业专家,深度解读最新监管办法和国家相关政策,为网贷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咨询服务。另外,此次会议也邀请了多位行业内具有代表性的平台负责人出席,就当前普惠金融的发展重点、热点问题发表各自看法,共同探讨网贷的持续、健康发展之路。

大众理财顾问杂志社社长李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部主任朱忠友出席研讨会并致辞。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肖飒从整改期限、网络借贷的内涵和外延、企业经营管辖归属、政府评估分类及公示的意义、ICP许可是否必须拿、P2P经营范围和服务合同修改等37个方面,全面解读了网贷监管政策,并针对我国网贷企业的实际情况,给出了切实的意见和建议。旺财谷独立董事雷洲、大连京北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所总裁助理侯少开从企业的角度分享了对当前行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麦子金服、美利金融、中瑞财富、易通贷、闪银科技等十多家互联网金融企业相关负责人参会并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2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各大银行业务与其有了深度融合,传统经营理念和盈利模式也逐渐转变,电子渠道逐渐增多,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新兴移动渠道用户大幅增加。传统银行为迎合这个发展趋势,也在加大力度开发电子银行产品种类及功能。各大银行陆续推出的企业网银,个人网银,电话银行,手机银行,自助终端,微信银行等等品牌产品服务。但是,在实践发展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发展战略不明晰,品牌建设力度不够。目前国内传统银行的电子银行大都作为传统物理渠道的补充,发展战略不明晰。e在品牌建设上,没有系统精准的广告策略,客户的品牌认知度有待提高。其次,产品创新力不够,同质化严重。银行具有互联网属性的金融产品只是简单地从线下搬到线上而已,没有专门针对互联网产品的进化路径。以电商平台为例,2012年已经上线的善融商务“购物可贷款”与工商银行的“融e购”的具体运营方案类似。此类购物与消费信贷相结合的同质化操作规程在其他金融机构同样存在。同时,电子银行营销机制不健全,电子银行发展在开通后,缺少维护,与用户互动不够,反馈信息少,营销手段单一,过于依赖网点的传统营销方式。

二、电子银行发展移动金融的建议

目前,银行业已经迈入网络时代。电子银行业务以物理网点无可比拟的优势,成为提升商业银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各家银行为抢占市场,制定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策略显得尤为重要。

(一)转变传统经营理念,转型发展“互联网+”电子银行

在今年两会上,“互联网+”行动计划正式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技术与金融不断融合,加速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深刻影响着目前的金融生态。电子银行逐渐成为银行服务的主要渠道,而传统银行的架构体系只是将电子银行作为柜面服务的延伸,忽视了其所具备的营销能力以及整合业务的创新空间和创造价值的能力。因此,传统银行必须转变观念,转型发展电子银行,根据庞大的电子渠道用户群体,抓取用户操作信息数据进行有价值的挖掘,定制个性化产品,提升电子渠道的个性化营销能力。综上所述,移动互联网发展方兴未艾,基于用户体验需求及自身转型需要,银行应考虑大力发展电子银行,从而打造一流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圈。

(二)发展移动优先策略,加入互联网金融大流

移动平台已经是不争的事实,最近据EMAKER研究报告显示,移动平台将超越互联网平台成为2014年受众花费时间最多的媒体平台。众多媒体纷纷摈弃数字优先战略,转而高调宣布各自的移动优先战略。(MobilityFirst)移动优先项目启动于2010年9月,旨在直接应对大规模无线接入和移动设备使用的挑战,同时为新兴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提供新的组播、选播、多路径方案,以及新型的情境感知服务。MobilityFirst项目成立的前提是,移动平台及应用程序逐渐取代固定主机和服务器。数据显示,移动优先已经不再是口号和发展方向,而是实实在在正在做的事情。2014年,许多互联网公司纷纷迈入移动优先,这如今成为全球互联网公司坚持的战略。而银行作为发展互联网金融的后起之秀,也不例外的将其作为发展目标,打响了移动金融的战役。2014年以来,P2P、第三方支付、互联网理财等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快向移动端渗透和扩张;新型移动金融服务如支付宝钱包、微信支付等层出不穷,并加速向O2O、社交网络等领域拓展。移动金融正在重构电子银行的发展格局。手机银行在具备网上银行全网互联和高速数据交换等优势的同时,更具有移动性与便捷性优势。智能终端和无线网络成为移动优先战略的重要环节。所以,银行在发展移动优先战略之时,这两个环节是不可忽视的。当然,移动优先并非移动唯一。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或金融机构都适于移动优先战略,要做好精准的市场调查与发展定位。

(三)重视用户体验,提升用户参与度

在这个移动金融的时代,不仅仅要了解银行客户,还要看银行能否通过已有的用户资料信息挖掘到银行与用户之间的互动与关联。2014年我国的网络购物市场,主要呈现出普及化、全球化、移动化的发展趋势。如今,消费者的消费理念已经从注重产品功能过渡到注重参与。互联网金融的特点是强调用户体验,银行也要迎合而上,尝试引导用户参与和互动,分享体验感受。还能够为产品提供更好的建议,以助于其产品优化。

(四)防控新型金融风险,保障用户信息安全

如今,移动金融成为互联网企业和传统金融机构在移动互联时代竞相逐利的关键节点。移动金融带来便捷与多元的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其引入的新型金融风险形态。面对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无论监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的技术防范措施都尚未完善目前中国用户对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移动支付尚存疑虑,由于智能手机系统的一些先天性不足,移动支付安全一直受到手机安全漏洞和木马的威胁,用户信息安全得不到保障。因此解决安全隐患成为电子银行发展移动优先战略的当务之急。

(五)积极探索“大数据”战略与电子银行转型升级相结合

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监管;措施

自互联网金融诞生之日起,监管互联网金融就成了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重视的一个问题,尤其是2013年至今,国务院、央行、地方政府和各行业监督委员会了有关规范互联网金融良好运作的政策和措施,为我国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拉开序幕。尽管中央与地方十分重视互联网金融,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措施,可是就整体而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发展依旧十分缓慢,没有专门的法律予以规范和约束,互联网金融规范监管之路任重而道远。针对现阶段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的现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监管建议,以保障我国互联网金融积极健康发展。

一、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信用体系

建立健全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建设中的重中之重。目前各种钓鱼网站、诈骗网站数量繁多,骗术屡见不鲜;不法分子泄露、转让、倒卖、出售个人和企业信息;P2P公司跑路,违约等等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客户、投资者、相关机构的利益和信心,引起公众对互联网金融安全的信任危机,对于我国互联网金融产业造成了一系列的不良影响,所以我国的监管机构理应注重信用体系的构建。在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需要:第一,互联网金融企业采用保密技术为用户保护隐私,提高客户对于自身的信任程度,让客户乐于与企业进行来往;第二,实施电子签名和实名认证措施,记录企业内每一名工作人员,从源头上杜绝违法、失信行为;第三,监管主体应划清监管范围,分清监管内容和非监管内容,让监管工作可以顺利的进行下去;第四,建立黑名单,规避可能存在的风险,以此保证数据信息的安全真实;第五,量化标准,保证标准内容的一致性,规范互联网流通资源,进一步明确互联网贷款信用额度,让一切行为都有了衡量标准,让每个人都了解相关标准,对规范行为进行规范。

二、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

互联网金融具有发展迅猛、创新持续的特点,并不断诞生新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这让监管无法跟进其发展,法律也产生了滞后性,建立统一监管体系的困难性可见一斑。2015年7月,央行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坚持“依法、适度、分类、协同、创新监管”的原则,并明确划分了监管的职务和责任,为互联网金融提供了监管依据。虽然该意见的出台开创了监管互联网金融的新时代,但是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部委的具体监管实施细则仍未,仍存在监管主体混乱,监管机构职责分工不清晰,缺乏统筹规划的监管体系等现象,这些都不利于互联网金融监督体系的健全与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建立对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具有强大的推动力,就我国目前情况而言,提出以下几点有助于健全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措施:首先,确立互联网金融的监督主体是政府,落实政府监管机构的责任,消除监督主体不确定的隐患。目前,我国最主要的金融监管部门是央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一行三会”各司其职,对应担负起互联网金融监管活动中的主要职责。为进一步细化各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责,可设立专门化的监管部门隶属于“一行三会”之下,该类隶属部门应注重加强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监督,保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对待问题要及早的进行发现与解决,保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科学化、合理化,让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处于一个健康的发展状态,促进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早日健全。其次,组织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明确协会的自律职责,以此辅佐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保证规范运营,达到促进、提升与发展的效果。行业自律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它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的形成提供了基础并且发挥着关键作用,行业自律作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中不可分割的一项因素,其在互联网金融刚刚起步阶段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能够保证互联网金融体系的向前发展,有行业自律的保驾护航,才有助于维护金融市场各方主体的合法利益,规避金融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规范金融业发展方向。最后,注重加强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指的是由社会上的广大人民群众进行互联网金融监管,人民群众的力量是伟大的,他们对违法犯罪行为有着一种天然的敏感度,人民群众进行监督特点是监管主体多、监管范围大、监管效果好。初期可以先从外部角度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社会监督,在此基础上,通过增加监督角度和途径实现360度全方位的社会监督,让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监管与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保证每一名群众都投入到这一方面的监管中,认真对待,提升监管质量。

三、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在互联网金融领域,金融消费者是其发展的重要力量,他们可以说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促成者,但是我国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与其他行业相比较有很大的不足。在现实中,经常出现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欺骗、金融产品营销中虚假宣传、账户不安全、支付风险等事件,严重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长此以往下去,消费者对于互联网金融的信任程度会降低,继而减少这一方面的业务办理,对整个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会起到阻碍作用,因此,对互联网金融消费者的保护也是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职责。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其合法权益不受到非法侵害。监管部门在金融监管过程中可以着重从以下几点出发:其一,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保证金融消费者获得的金融信息有效、准确、真实、安全;其二,拓展更多渠道来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保证其能够及时查阅相关的凭证文件,防止不法分子业务欺诈,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其三,构建专门的举报平台,实现金融用户在互联网金融下也能够方便、快速举报不法金融行为,让违法金融行为无处遁行;其四,提高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互联网金融工作人员成为专业化实用型人才,最大程度的维护消费者权益。

四、构建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体系

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不完善,给了很多不法分子可乘之机。尽管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一些针对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可依旧存在很大一部分金融模式没能纳入监管系统中,这就是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下的漏洞,因此我国还需进一步提升建立互联网金融监管系统的速度,以保证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立法滞后现象严重,由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速度非常快,导致监管无法跟上其发展步伐,继而无法满足其发展需要,造成了当前的诸多不良现象,给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带来了极大阻碍。对目前的法律法规进行相应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律监管体系。从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和特点出发,将现行的金融法规进行修订,并结合国外法律方面的成功经验,对具体的互联网金融业务作出详细的规范,让互联网金融做到有法可依。与此同时,也要尽快出台针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特征和现状的专门性法律。制定互联网金融相关制度及标准,首先,对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进行详细说明,就其职责范围及权利所在进行明细划分,以立法的方式将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确定下来;其次,在同一监管标准下,提升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感和监管积极性;再次,完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法律,从根本上加强对于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五、完善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是所有国家对金融机构监管必备部分,各个国家的金融监管当局一般都参与金融机构准入和退出的审批过程。但是目前我国的互联网金融市场依旧存在较大的不足,处于一个没有准入、退出门槛、没有监管机构以及没有固定行业标准的阶段,这是政府关于互联网金融方面工作的缺失。互联网金融市场普遍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市场参与主体的资质参差不齐,对互联网金融的稳健发展产生了较明显的消极作用。所以,对监管机构而言,必须设立监管规则,建立可行的市场准入、退出标准,从而减小整体行业风险,保证用户对互联网金融的使用。就现阶段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而言,相关监管机构既要统一互联网金融监管标准,又要充分考虑各类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差异性,制定诸如:最低资本金、经营业务、盈利能力、维护资金出借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准入和退出的门槛,以此规避互联网金融发展过程中的金融隐患,降低金融风险,保证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科学化、稳健化。

六、结束语

在未来,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更加日新月异,互联网技术会更加先进,涉及到的金融领域更多,创新性更强,成为未来经济的主导。“互联网+金融”的模式,被利用于更多领域,更多行业开始和“互联网+”联姻,创造每个行业的创新和改变,带来一个全新的局面。目前,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仍是全球范围内互联网金融发展中不可小觑的问题。从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现状出发,汲取西方国家有效监管经验,积极探索适合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方向的道路,加强自身互联网金融监管的进行,以此掀起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新篇章,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走向健全化,加快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进程。

作者:史洁 单位:山西国际商务职业学院

参考文献:

[1]黄震,邓建鹏.P2P网贷风云———趋势•监管•案例[M].我国经济出版社,2015.

[2]阎庆民,杨爽.互联网+银行变革与监管[M].出版中信出版社,2015.

[3]余丰慧.互联网金融革命:我国金融的颠覆与重建[M].中华工商联合出版社,2014.

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4

亿互联网金融须扎紧“安全带”(网上中国)

繁荣背后有乱象

近日,据媒体报道,北京市民李女士在某理财手机应用上投资了5万余元,钱已经到账却迟迟没有回款。在联系客服未果的情况下,李女士去该公司索要说法。不想,公司注册地早已人去楼空。据了解,李女士只是该理财应用的众多受害者之一,目前,用户已经到当地刑侦大队报案。李女士的遭遇,是近年来发生的多起互联网金融案件的其中之一。

调研机构益普索的《2018上半年第三方移动支付用户研究报告》显示,目前中国移动支付用户规模约为8.9亿,第三方移动支付在网民中的渗透率超92%。据了解,2018年一季度中国第三方移动支付市场交易额首次突破40万亿大关。而随着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一路“野蛮生长”,该领域的诸多乱象也层出不穷。比如,支付过程中,用户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密码信息等泄露严重;“恶意二维码”横行,许多人因“条件反射式”扫码不自觉中招,让许多网民损失严重。

同时,不少互联网金融平台游走于合法和非法之间,涉嫌虚假宣传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严重损害社会诚信和公众利益。比如,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官网和手机应用程序的显著位置,用非常醒目的字体标注“稳健高收益”“国资控股”等内容,收益率动辄15%甚至20%以上;有的平台宣称“消费金融创新,消费全返”;等等。投资者投入毕生积蓄,一旦平台出事,拿回血汗钱遥遥无期。

来自国家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技术平台的监测显示,今年以来,含有虚假宣传信息的互联网金融网站数量有增加之势,到5月份已达到3377个。

重拳治理见成效

事实上,互联网金融诸多风险源自于目前的行业生态。

一方面,中国网络安全形势堪忧,目前网络安全专业从业人员只有3万人,面临70万到140万的巨大缺口,远远不足以应对如今严峻的网络安全问题;另一方面,信息技术作为金融业务的载体和手段之一,并没有让金融行业脱离其本身的风险属性,甚至增加了金融风险产生的可能。

如今,网络支付风险呈现蔓延速度快、隐蔽性强、潜伏期长、外溢效应明显的特点,支付行业在敏感信息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业务连续性等方面面临较大压力。同时,互联网金融平台管理方不断将流入的资金投资到高回报的高风险领域,一旦投资失败,出现用户挤兑,银行系统将面临系统风险。

正因如此,近年来,政府加大了对互联网金融领域的整治力度。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方案》中的部署,2016年7月底前完成开展摸底排查;2016年11月底前完成清理整顿、督查和评估;2017年3月底前完成验收和总结。

自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公安机关共立案1390起,对非法金融活动形成了有效震慑。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末,各地尚在运营的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2902家,专项整治以来共有5074家从业机构退出,不合规业务规模压降4265亿元。对于互联网金融新冒头的违规业务、新领域乱象,监管部门也果断出击、及时管控。据了解,目前国内88家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和85家代币融资(ICO)平台全部实现无风险退出,在国际上引领了虚拟货币监管取向。大量涉嫌非法从事外汇交易的平台被清理取缔。

“专项整治开展两年来,各部门相互配合,中央和地方相互协调,互联网金融领域无序发展的势头得到扭转,总体风险水平大幅下降。”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

“强监管”是大趋势

虽然专项整治取得了巨大成效,但就目前来看,互联网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任务仍然艰巨,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召开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部署动员会。会上,潘功胜指出,按照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总体安排,再用1到2年时间完成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化解存量风险,消除风险隐患,同时初步建立适应互联网金融特点的监管制度体系。

其中,P2P(互联网金融点对点网络借贷平台)网络借贷仍是下一阶段互联网金融整治所确定的重点业态之一。根据工作方案,P2P网络借贷和网络小贷领域清理整顿完成时间,延长至2019年6月,其他各领域重点机构应于2018年6月底前,将存量的违规业务化解至零。

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5

[关键词] 苏州;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征信体系;问题;对策

[中图分类号] F470 [文献标识码] B

在201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总理提出了制定“互联网+”行动计划,特别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作为传统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互联网金融具有成本低、渠道广、普及率高等特点,为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在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难免存在各种问题,笔者在剖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关对策建议,以此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其对小微企业融资的普惠效应。下文是以苏州市为例展开研究的。

一、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苏州数据

(一)苏州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

苏州互联网金融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据调查,苏州互联网金融企业主要涉及P2P网贷、第三方支付和金融服务三大业态。例如,苏州中汇支付有限公司(中汇支付总部位于天津)和苏州万付达金融数据服务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支付公司;本地贷――隶属于苏州互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帮贷――隶属于联诚恒业财富投资管理(苏州)有限公司、苏融贷――隶属于哈撒韦(苏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金苏财富”网贷平台――隶属于金苏(苏州)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苏州贷――隶属苏州中亮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网贷平台;苏州银雁数据处理有限公司、苏汇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金苏(苏州)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苏财富在线和讯燕金服等金融服务公司。相比较而言,苏州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度最大的还属网贷平台。截止2014年08月19日,自本地贷平台运行10个月以来,累计为本地小微企业提供融资超过1000万元,单笔金额都在10万元左右。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现状

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P2P网贷平台成为了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重要渠道,并保持了较快发展。据网贷之家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6月,P2P网贷行业贷款余额已增至2087.26亿元,是2014年同期的4.38倍,对传统商业银行的信贷业务造成了不小的冲击。为了应对互联网金融的挑战,苏州的传统商业银行一方面加强了手机银行、移动支付、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电商平台等电子化平台的研发与建设,另一方面积极拓展了小微金融业务的发展。在苏州地区,只有苏州银行是总部设在苏州的商业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均是在苏州设立的分行,相比较而言,股份制商业银行对于小微金融的创新力度更强。

以苏州银行小苏帮客为例。2014年10月,苏州银行和P2P平台点融网共同宣布,双方将携手成立P2P互联网金融事业部进行深度合作,更便捷地为小微企业服务,并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融资成本。随后,苏州银行旗下的创新型互联网微金融平台――小苏帮客在2015年5月8日上线试运行,经过一段时间的优化调整,于7月13日正式对外运营。这是全国第13家商业银行开启P2P业务。该平台以普惠金融的理念服务市民、小微企业,为投融资双方提供融资咨询、投资规划、财富管理等综合金融服务。根据该平台官网信息显示,小苏帮客借款旗下一共有助企贷、市民易贷、工薪贷、乐业贷等七款产品。其中助企贷主要是助力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适用于成立满1年、工商营业执照齐全、销售回款稳定的中小企业,借款额度控制在300万以内,期限控制在36个月以内,还款方式可以采用等额本息或按月还息到期还本。截至2015年7月15日,该平台已有3809人累计注册人数,累计交易额达到41907520元。

二、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一)互联网金融平台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存在的问题

1.服务模式单一、融资规模偏小。当下,我国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主要通过以下五种模式:P2P融资模式、电商平台、众筹、电子金融机构――门户融资模式和第三方支付,互联网金融平台的实施让小微企业融资进入多元化选择时代。但据调查显示,苏州互联网金融融资平台主要涉及到P2P网贷和第三方支付,整体来看,苏州地区目前还没有众筹、大数据金融等互联网金融模式。从目前发展比较迅猛的P2P网贷来看,截止2014年末的数据,从各省网贷运营平台数量来看,江苏省位列全国第6位,达104家,从各省网贷贷款余额来看,江苏省位列全国第5位,达60.04亿元,无论是从运营平台数量,还是从网贷贷款余额来看,苏州市的网贷运营平台和贷款余额在省内都不具优势,这与苏州的经济发展水平、小微企业数量是不相匹配的。

2.服务范围狭窄、受益范围有限。互联网金融平台虽然能够很好地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但其贷款对象仅限于在平台上注册的企业,还有许多缺乏网络建设的小微企业却难以获得贷款机会。这种全新的融资模式,要想扩大其服务范围存在的问题是,如何让互联网金融企业拥有一个有效的数据来源和客户群体。以阿里小贷为例,其大数据是构建在数千万客户基础上的,花费了十几年的时间,并且如此庞大数量的企业在阿里小贷的三大平台上进行频繁交易获得借款,在此基础上阿里小贷迅速成长起来。但阿里小贷成功背后却存在难以复制的问题,再加上目前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的用户信息资源不能共享,也限制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范围。

3.缺乏统一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体系。完善的信用体系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础。传统信贷市场上最大的问题是信息不对称,互联网金融借助网络数据的积累和分析有助于解决这个难题。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迅猛发展,这种创新模式也日益暴露出制约其健康发展的瓶颈,那就是征信信息方便、快捷的获取。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体系的缺失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反映出来。第一,互联网金融对于借款者的了解主要依赖于其在网络上的历史数据,然而这种交易信息并没有实现各互联网金融企业之间共享,而征信的本质是放贷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如果不能实现共享,很可能会出现借款人在单一网站较少的交易数据而获得较少的借款,影响小微企业的成长空间。第二,互联网金融产品与服务愈发复杂,风险也在集聚。例如,在P2P网贷资金流转过程中,因为第三方监管缺失,平台运营者享有客户资金的实际控制权,存在较高的道德风险,2014年全国问题平台高企,因此仅仅依靠运行者的道德来做信用支撑是不牢靠的。因此急需把互联网金融企业也纳入重点关注的征信对象,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二)商业银行“互联网+”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存在的问题

1.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重视度不够。苏州银行自成立至今,其战略定位一贯坚持“以小为美、因民而美”,重点服务“小微、‘三农’”等战略业务,苏州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力度是有目共睹的。但相比较而言,我们从农业银行苏州分行了解到,分行没有针对小微企业开发互联网金融产品,有的仅仅是把部分线下业务转移到线上而已。以小微立行的民生银行今年在小微企业贷款领域增长不明显,而且面临不良贷款率2014年达到1.17%,高出上年0.32个百分点。从搭建电商平台来看,截至目前,已有中、农、工、建、交、招等9家银行开设了网上商城,在对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的角度开看,只有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工商银行的融e购有所涉及。根据课题组的调查发现,截至目前,大约有20家银行推出了在线直销银行,这20家银行基本上都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特别是在线直销银行推出P2P平台、小微贷产品的鲜见大型商业银行的踪影。

2.缺乏平台难以快速切入互联网小微金融。互联网金融发展速度之快,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互联网企业经过几年甚至是十几年的积累,普遍建立起了包括众多商家和消费者组成的网络商业生态圈,有丰富的应用场景,例如,阿里金融和京东商城,为电商平台上的注册商户提供融资。商业银行虽有庞大的线下客户群体,但互联网应用场景和网络平台是其短板。因此,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推出的以直销银行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包括小微贷)的发展现状并不理想。值得一提的是,商业银行缺乏互联网应用场景和网络平台,就很难培养出一批新的客户群,就不能对不同类型客户开发出针对性的金融产品。例如,苏州银行虽然开通了互联网微金融平台,但因为缺乏互联网应用场景,其新客户群的挖掘潜力不容乐观,针对小微企业的助企贷产品与一般的P2P产品并无新意。

3.商业银行的数据挖据能力有待提高。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要真正做到“以客户为中心”,同样需要深入挖据“大数据”带来新的客户资源和管理模式。从小微企业融资的角度来看,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通过高效地挖掘出小微企业潜在的金融需求,从而打造出适合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这是奠定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基础。大数据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应该注重“数据”,而不应该过分强调“大”。从客户规模来看,只有少数几家国有银行可以和以BAT为代表的互联网企业相媲美,虽然苏州银行、其他银行在苏分行有着优质的客户资源,但存在的问题是其对内部数据的运用不充分、挖据程度比较低,对客户数据的跟踪和再丰富技术不够先进。在小微企业融资方面,如何通过“大数据”手段深入挖掘自身客户的行为习惯,高效地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如何在业务的数据化处理过程中,发挥数据在风控、成本核算和绩效考核方面的作用,拓展小微客户群,这些都是商业银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三、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的对策建议

(一)给予互联网金融发展及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更多政策支持

2015年两会期间,李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曾两次提到“互联网金融”,寄希望于互联网金融发挥草根金融、普惠金融的优势,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作用,更好地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7月18日,互联网金融发展指导意见的出台,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边界、业务规则和监管责任。在这一顶层设计与规划框架下,各地市政府可以结合本地资源优势,出台互联网金融产业政策,去规划引导互联网金融发展,推动互联网金融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北京、南京、上海等地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意见对推动当地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发展互联网金融的重要意义,各地市政府可以借鉴其他城市的《意见》,出台本地区的政策支持意见。

(二)引导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深度合作

一方面,鼓励(互联网)企业设立或参股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我们在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服务小微的同时,可以借鉴国内几家大型企业涉足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凭借一些知名企业拥有的庞大线下产业及丰富的实体场景更多地与互联网金融结合,提供为供应链及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同时要引导、支持互联网企业设立或参股银行、证券、租赁等金融机构,开展业务创新;支持互联网企业依据新颁布的指导意见设立互联网支付机构、网贷平台、众筹融资平台、网络销售平台;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在合规的前提下自建、完善线上金融服务体系,拓展电商供应链业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服务。

另一方面,鼓励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转型,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想在小微金融服务方面有所作为,首先要从思想入手,把握互联网思维,即跨界合作思维、大数据思维、020思维、科技引领思维。其次,整合商业银行内外资源,打造以服务、产品和功能平台为支撑的线上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具体来看,在客户平台方面,商业银行可以整合资源自建网上商城,也可以与拥有庞大客户资源的物流、电信企业合作,或是整合产业链上下游,搭建小微客户平台,实现快速获客。在服务平台方面,商业银行可以结合固定网点、自助网点、网上银行、直销银行、社区银行、客服中心以及客户经理等不同服务渠道,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渠道优势,契合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在产品平台方面,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实现原有线下产品线上化,另一方面要针对小微企业开发线上金融产品,并按功能整合金融产品形成全方位的综合产品平台。在功能平台方面,商业银行应注重小微企业的商业行为与交易习惯,整合供应链场景,打造一个集生产、生活、消费、投资于一体的综合功能平台。最后,新形势下,条件成熟的商业银行可以探索建立互联网金融公司或事业部,或是银行与各类机构深度合作,实现互联网化运作。

(三)提升互联网金融企业风控能力

P2P平台、股权众筹融资等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小微企业,而这类企业规模小、经营风险比较高,再加上缺乏稳健的现金流和担保资产,这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风控能力带来了挑战。互联网金融平台能否健康成长,重点在于企业的风控实力,但风控实力背后,确是各家互联网金融平台风控模型、金融人才、金融行业经验和数据积累的大比拼。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在风险控制中,要积极运用互联网技术手段,基于大数据和企业所能承受风险客户的能力,设计符合企业自身业务发展及市场需求的风控模型,引用信息交叉检验方法,以线上评分机制与线下风控相结合进行风控审核。同时还要吸纳有行业经验的金融人才到互联网金融行业中来,加强企业的风险控制。

(四)积极改善互联网金融融资环境

一方面,要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体系,并推进信息数据共享力度。信息数据的可得性才能扩大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融资范围,鉴于社会信息统筹的复杂性,社会信息的归集、公开分享工作必须由政府机构来主导实施。在建立统一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征信体系的基础上,允许它全面接入央行征信系统,防范企业重复过度融资问题,并且信息共享也有利于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另一方面,发挥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作用,实现会员企业之间的信息共享,利用行业协会制定规则,在鼓励创新的前提下加强对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征信监管,利用自我约束来监管苏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风险,为互联网金融服务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一个良好的融资环境。

[参 考 文 献]

[1]郑志来.互联网金融、金融脱媒与中小微企业融资路径研究[J].西南金融,2015(3):52-56

[2]杨小渊.互联网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研究[J].华北金融,2015(2):41-43

[3]李超,骆建文.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策略[J].现代管理科学,2015(1):100-102

互联网金融行业研究报告范文6

关键词:移动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一闪通";发展

2014年12月10日,招商银行在北京全新移动金融产品"一闪通",将一卡通和信用卡与手机安全地结合在一起,为用户带来业内首创、全球领先的"全能、好用、安全"的移动金融新体验,是不仅具有移动支付的功能,还可办理存款和取款、兑换外币等业务,涵盖更多应用场景,即将银行卡的所有功能集成到了手机上,打造指尖上的"银行卡"。当前移动互联时代正向纵深发展,手机已成为人们24小时在线连接世界的最重要工具,招行"一闪通"开启了银行无卡化时代,让用户体验到了"指尖一触,轻松办事"的便捷。

招行"一闪通"为商业银行发展移动金融开了个好头。那么,面对移动互联网金融,商业银行该如何把握机遇,同时应对威胁和挑战?

1 创新移动金融商业模式

根据中国工信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10月,我国移动互联网用户数量已达到8.74亿户,其中,使用手机上网的用户数达到8.35亿户。随着移动智能终端的进一步渗透、4G正式商用及移动转售业务的开展,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将继续扩大,其中高速网络用户将保持快速增长,为移动互联网金融的规模化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借助移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要大力发展"手机+金融"的模式,将更丰富、更全面的银行服务搭载到手机上,通过手机将银行的业务与客户的应用场景更有机地连接在一起。

移动互联网金融的蓬勃发展为商业银行带来了机会,同时也带来了风险。余额宝、理财通等第三方企业推出的移动互联网金融产品直接与商业银行展开了竞争,商业银行如何基于移动互联网进行金融创新,因客户需求而变,成为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招商银行"一闪通"不仅实现了移动金融领域的重大产品创新,也实现了移动金融行业商业模式的创新,对整个移动金融全产业链的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此次招行"一闪通",就是支付组织银联、全球芯片厂商恩智浦、手机厂商OPPO、华为、三星、等移动金融产业链各方通力合作的创新成果,其产品模式、商业模式将对移动金融产业链形成较强的示范效应,同时也增强了国内商业银行不断探索金融创新和应对移动互联网挑战的信心。

2 全面整合"端-服务-产品"发展路径

(一)移动端的开发与运营

移动互联网金融的"端"由手机银行、手机钱包代表的APP应用及页面应用构成,它是实现移动化、碎片化、便捷化金融服务的前提保障。根据eMarketer的最新研究报告,2014年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总量已经接近5.2亿,预计到2018年这一数字到7.041亿,未来几年中国将成为智能机份额增长的主要推动力。同时,根据中国工信部的最新数据显示,移动话音业务量增速持续下降,移动短信业务量和收入降幅持续扩大,反观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和户均流量,都呈快速增长趋势。特别是在非话音业务收入中,移动数据业务增长贡献超过150%。从以上两个部分研究数据可以看出,未来中国智能手机用户将持续增加,而且手机上网量也将持续大幅度攀升,这无疑为商业银行打造移动"端"提供了有利条件,商业银行要做的就是不断优化移动端应用、增加活跃用户数。

(二)基于移动端的服务改善与提升

一方面,商业银行应持续完善移动端的功能,逐渐实现对移动端从查询、转账等简单功能,到理财产品购买、业务办理的全环节支持。比如招商银行"一闪通",除了移动支付功能,还集成了银行卡的所有功能,实现"万千金融事、手机轻松办",为客户提供便捷、安全的体验。另一方面,移动APP应用及页端受限于移动终端屏幕尺寸及用户使用时间碎片化,在功能迁移时面临着使用便捷性与业务功能完整性的冲突,需要进行有效整合。比如,移动端与PC端业务功能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开发不同的APP承担不同产品的业务功能,招行在"一卡通"APP外,开发了侧重消费娱乐功能的"信用卡"客户端;与第三方平台合作开展金融产品销售、业务办理等。

(三)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性金融产品

随着移动"端"与服务的持续完善,基于移动互联网的创新性金融产品将呈现爆发增长态势,并迅速形成可观规模。招行"一闪通"正是在这个时代背景下应运而生,开启了银行无卡化时代,领跑移动金融行业。商业银行具有传统的金融优势,但在移动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必须要重视技术力量、加大创新力度,开发出更多更好的移动互联网金融产品,服务于广大客户,提供更卓越的用户体验,同时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移动互联网金融是大势所趋,面对机遇与挑战,商业银行需要不断创新产品、服务,不断为客户提供更好更优质的体验,从而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