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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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

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范文1

网站布局房地产网络

2008年2月22日,网易与网势公司,联合在广州宣布双方在房产家居网络广告领域进行战略合作,网势公司负责全面运作网易房产、网易家居两个频道的内容建设与广告经营。据称,在中国房地产传媒领域,门户网站与专业的房地产流通服务商的全面合作尚属首例。

无独有偶,中国最大的门户网站新浪与中国领先的房地产流通服务商易居中国2月25日在北京正式宣布将分拆新浪房产及家居频道,与易居中国强强携手成立由新浪控股的合资公司,共同打造中国最大的房地产网络媒体及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开创房地产网络媒体新格局。

根据双方协议,新成立的合资公司将负责经营新浪房产和家居频道,而易居中国将通过其所拥有的克尔瑞信息系统,为合资公司运营提供专业房产信息数据以及相关的网络产品,并将与合资公司一起开发新的收入模式。

2月28日,百度正式《房地产行业报告》,高调表明将加大与传统行业品牌广告客户合作的力度,争夺房地产广告蛋糕。

据称,百度的房地产战略则有所不同。由于在国内拥有强大的搜索平台,因此百度意图借助这一优势在房地产品牌广告方面获得市场份额。

百度有关负责人表示,到百度搜索的用户都带有明确的目的,这使百度能在庞大的用户群中,精确地找到对房地产感兴趣的潜在购房者。据悉,目前已有品牌地产商与百度达成了网络推广计划。

网站缘何联姻房地产

艾瑞咨询的报告指出,目前房地产广告主要投向三种主要的网络媒体:一种是垂直网站,主要是以房地产资讯为主的网站,如搜房网、北京写字楼信息网等。这些网站由于直接可以达到对房地产商品有需求的受众,所以成为房地产企业的首选投放对象;第二种是以新浪、搜狐等为代表的综合门户网站,由于它们聚集的网络人气巨大,所以获得的房地产广告份额也相当可观;此外,以分众传媒、华视传媒为代表的户外移动媒体也是房地产广告投放对象。这些媒体能够恰到好处地利用人们注意力的空闲时间,所以也获得房地产商青睐。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国内房地产集团的网络广告投放费用呈明显增加趋势,与网络广告的持续增长形成明显对比的是,报纸的广告收入正受到严峻考验,多家主流报纸广告收入下降。房地产企业投放广告弃“纸”投“网”,意味着房地产将拉动网络广告市场的景气度。

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各大门户网站也不断加大对此的重视力度。但房产家居频道对于专业性的要求较高,门户网站自行投入成本较高;而通过与专业地产公司的合作,门户网站只需要通过流量来获得频道的合作费用就行,房产公司也可以依托门户的庞大流量增加其影响力,因此合作对于双方而言都有益处。

有关专家表示,两大门户网站在房产频道方面的举动,说明大家对房地产网络服务市场具有良好预期。一方面,在互联网对传统行业渗透能力不断加强的情况下,网站的专业化、细分化成为未来趋势。另一方面,一段时间以来,房地产行业广告存在着夸张乃至虚假宣传等诸多问题,尤其体现在网络广告上。在房地产行业正处于调整期的大背景下,中国房地产及其相关产业链需要更加专业全面、客观公正和及时便捷的信息渠道。因此,具备网络资源的门户网站与专业性房地产公司的合作也就顺理成章了。

当然,未来政府将更加大力度对房地产广告进行整治,这在长期看来是对网络广告行业的有利举措,但短期仍将使房地产广告网络投放受到影响。

网络地产亟待提档

业内人士表示,随着网民的日益增加,将传统经济的实体网络与新经济的虚拟网络良好结合,已成为21世纪地产营销最核心的竞争手段。种种迹象表明,房地产业已步入了网络时代。

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所长喻国明教授表示,网络营销的对象是大量信息,包括房地产企业产品的价格、位置、销售情况及有关房地产的知识与新闻,如房屋百科、焦点新闻等。网络虽然不能代替现场看房,但能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信息,对优化房地产市场的信息环境意义也很大,所以网络营销的目标至少在目前应定为提供信息,而不是网上买卖,实际交易还是应在传统渠道。

喻国明教授认为,房地产企业网站的知晓和品牌的建立只有通过传统营销方式才能得以实现。网站作为消费者与企业最终产品之间的中介者,首先必须把自己推销出去,引导消费者进入网站,这样才能使他们接触最终产品信息,而网站怎样才能引起消费者的点击欲望呢?传统媒体的广告促销是有力的帮手。在宣传网站的同时,还必须把网站同企业的品牌形象紧密结合在一起,吸引真正有需求的目标消费者,以免虚耗宣传资源。可以说,如果没有传统营销的帮助,网络营销只能坐冷板凳了。

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范文2

2009年大幅飙升的房价引得怨声四起,因此,年底至今,房地产行业政策骤然收紧。在政策影响下,虽然房地产成交量大减,但房价仍在上行。对此,有消息称,房地产政策第二轮调控风暴正在酝酿,房地产公司面临更大的压力。

不过,由于“两会”后政策将明朗,加上房地产上市公司基本面仍然乐观,所以券商行业报告对房地产板块的看法并不悲观。

政策继续从紧

楼市调控“国4条”、“国11条”之后,今年以来,北京、上海、南京、合肥、重庆、青岛、广州、深圳等地调控楼市的措施密集出台,内容涉及整顿土地市场、打击囤房捂盘行为、收紧二套房贷、加大政策性住房建设力度等诸多方面,以保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

有关部委规范相关房地产业务的规定也不断出台,如银监会《关于加强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不得以信托资金发放土地储备贷款,并取消了2009年给予房地产信托的“特惠”政策;银监会提示房屋抵押贷款风险等。

在政策影响下,房地产销量同比、环比均出现大幅度下滑,但价格仍然保持上行的趋势。发改委、统计局调查显示,今年1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同比上涨9.5%,环比上涨1.3%。

为此,有消息称,对信贷、财税、企业融资、土地等一系列的调控措施正在酝酿之中,将有更加严厉的后续措施出台。这正映证了总理日前在与网友交流时所表示的,有决心在本届政府任期内能把这件事情管好,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价位。

接连打出的政策重拳能否真正让房价稳定下来,恐怕还需要观察。长城证券分析师建议密切关注3~5月份房地产市场的成交情况,因为3~5月份将进入下一个传统销售旺季,也是观测今年楼市人气的重要时间窗口。长城证券预计成交量环比将有明显上升,但同比下降概率较大,预计一线城市降幅在20%~30%,二线城市降幅在10%~15%。业绩今年仍好

在政策刺激下,2009年全国房地产销售形势经历了回暖、畅旺到火爆三个阶段,最终的火爆程度超过了疯狂的2007年,销售面积和销售金额均创下历史新高。2009年全行业销售面积增长51%,销售金额增长83%。

房地产上市公司自然从中大大受益,一改前两年业绩低迷的局面。据WIND资讯的统计数据,在57家2009年业绩预告的公司中,有31家预增或略增,其中7家预告净利润增幅在300%以上,10家预增100%~300%,另外还有13家公司扭亏。

而从27家已公布2009年年报的房地产上市公司业绩看,净利润同比上升的有19家公司,其中大龙地产、阳光股份、深物业增幅惊人。有了靓丽的业绩,房地产公司也推出了较丰厚的分配预案(见附表)。

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商品房销售采用的是预售制度,2009年的大部分合同销售额将在2010年才能结算转化为营业收入,因此国信证券分析师认为,房地产上市公司2010年的年报将比2009年更靓丽,预计平均增长50%。

从附表看,保利地产、冠城大通、阳光股份等公司的每股预收账款很高。一般来说,预收账款越高的公司,2010年的业绩越有保障。

另外,2009年销售火爆,极大地改善了开发商的现金流状况,货币资金相对宽裕。从附表看,万科、保利地产、泛海建设、新湖中宝等公司2009年年底拥有大量的货币资金,这使它们有继续进行项目开发的实力,同时没有降价的压力。

不过,分析师指出,由于行业政策已转向偏紧,今年销售将难以达到2009年的水平,预计销售将下滑10%以上,而这将对房地产股2011年的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短期或有反弹

受政策调控的影响,地产股指数从去年12月份以来,下跌了两成以上,不少个股则出现30%以上的跌幅。

目前,房地产板块有所活跃,主要原因是传出证监会对房地产上市公司权益类再融资的审核将于近期重新启动的消息。据悉,从2009年8月开始,已经公告申请再融资的上市公司都没有过融资计划得到批准的公告。国金证券认为,房地产公司融资如果放开,对能够实现融资的企业的经营是十分有利的。

不过,由于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的消息占了主流,所以投资者对房地产板块有些畏首畏尾。但未来继续下跌的空间有多大?行业分析师普遍认为将很有限,而短期反弹要求则较强烈。

长城证券行业研究报告表示,在目前的政策环境下,市场表现得犹豫不定,对一些小利好也挣不疑态度,而这正是机会所在。现在的利好因素有:1、3、4月份是房地产股年报密集披露期,靓丽的年报对股价或多或少会产生刺激作用;2、房地产股再融资暂停的时间已经很长,“两会”后重新开闸的几率很大;3、房地产股股价调险基本释放,阶段性估值底部探明,目前一线地产股2010年的PE为16倍,二线地产股在15倍,估值上已经有较强的吸引力。这些利好在大盘企稳的情况下,有望给房地产板块带来超跌反弹的行情。

中金公司分析师认为,当前房地产板块估值已经反映了进一步政策调控以及房价下跌的预期,未来继续下跌的空间有限。随着“两会”后行业政策的明朗、4月份成交量的回升以及人民币升值,将会令房地产板块出现一定的反弹,建议买入房地产股。

国信证券分析师表示,在行业调控政策的影响下,今年上半年房地产股难有持续性机会,但考虑到调整时间较长、调整幅度较大、目前动态估值有吸引力等因素,房地产股短期有反弹要求,维持“谨慎推荐”评级,建议低配。

渤海证券分析师认为,政策预期的逐渐明朗,以及成交量的回升,都将给房地产股带来短期投资机会。

不过,反弹后房地产股能否持续走强,甚至反转?长城证券分析师认为,这仍取决于两个最重要的因素:一是政策,二是楼市成交情况。在政策方面,受调控政策的影响,房价继续大幅攀升的势头将受到遏制,因此更严厉的政策短期或许不会再出台。在市场方面,如果3-5月份楼市成交量比预期的高,且房价并未明显下跌,那么有望使房地产股走得更高。

关注区域板块

虽然房地产板块整体表现较弱,但在区域概念股的炒作中,相关区域的房地产股却是风生水起。

由于区域主题可能将成为贯穿全年的投资主线,因此。在选股方面,国信证券建议把握的三条主线之一便是区域板块,如深港前海金融服务区板块(代表品种招商地产、冠城大通)、皖江城市带板块(代表品种安徽水利、合肥城建)、海南国际旅游岛板块(代表品种广宇发展、ST琼花)、滨海新区板块(津滨发展)等。

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范文3

文章编号:1005-913X(2015)07-0120-03

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房地产业已成为我国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根据《中国税务年鉴2014》,2013年我国房地产业的税收收入占我国当年税收收入的12.97%,仅次于批发业和零售业的13.23%,在产业税收收入中排名第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周期长,业务复杂,涉及税种多,涉税风险高,房地产业已成为税务稽查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004年至2015年(2009年除外),十多年来国家税务总局均将房地产业列为税收专项检查项目,房地产业是唯一获得如此“优待”的行业,可见房地产业的税务风险之高。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税务稽查发现的问题

(一)未按成本对象准确核算开发成本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下文简称“31号文”),成本对象是指为归集和分配开发产品开发、建造过程中的各项耗费而确定的费用承担项目。确定计税成本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基础。只有准确划分成本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才能准确归集和核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动工建设之前都须向规划部门提交工程建设规划图并备案,修改规划必须向规划部门提出申请。这表明说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动工之前已经清楚开发项目规划建设的开发产品种类,也就是可以确定成本对象的。但是在税务稽查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准确划分成本对象的情况。例如,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将开发项目内建造的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单独列为成本对象,而将会所、幼儿园等配套设施的开发成本列入开发产品的开发成本中。这主要是因为31号文规定企业在开发区内建造的配套设施如果是属于营利性的,或产权归企业所有的,或未明确产权归属的,或无偿赠与地方政府、公用事业单位以外其他单位的,应当单独核算其成本。除企业自用按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处理外,其他一律按建造开发产品进行处理。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规避上述规定,故意不准确划分成本对象,将配套设施并入开发产品进行成本核算,根据开发产品销售比例一并结转。

(二)关联方借款利息税前扣除

房地产业是资金密集型的行业,在国家对房地产行业调控的情况下,银行收紧房地产业的贷款。从银行贷款困难使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向成本更高的信托产品融资。信托公司为了保障信托产品的安全,一般会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的股权,成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项目公司的股东。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信托公司的借款就成了向关联方借款了。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联方借款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才准予扣除。企业如果未能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明相关交易活动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或者该企业的实际税负不高于境内关联方,企业的相关利息支出只能按照关联方借款规定的比例扣除。在税务稽查实践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未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而全额扣除关联方借款利息的情况。

(三)管理费用与开发成本间接费用混淆

在税务实践中,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开发间接费用和房地产开发费用中的管理费用容易混淆。之所以要对两者进行区分,是由于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开发间接费用是可以据实并加计扣除,而管理费用只能按比例限额扣除。因此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意或无意将管理费用尽量转移到房地产开发成本的开发间接费用中,同时控制管理费用的列支,使按比例扣除的金额大于实际发生额。开发成本增加,加计扣除额也同样会增加,相应地就减少了土地增值额。房地产企业通过这种方式以求减少应纳土地增值税。

(四)不按规定预提开发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后,未最终办理结算的情况下未能取得全额的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在31号文里规定,房地产开发行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将预提(应付)费用列为计税成本。31号文规定了预提成本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为了使得开发成本和销售收入相匹配,前期少交企业所得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倾向于在前期多列支成本费用。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按规定预提开发成本也就不足为奇了。

(五)多列(虚列)成本费用

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核算复杂,开发环节中计算复杂且可以进行税收筹划的税种是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增值额对企业应纳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影响甚大。为了节约税收支出,房地产开发企业有意在开发成本上做文章,想方设法增加开发成本。在税务实践中,税务人员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使用虚开发票、假发票列支成本费用的情况。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税务问题的原因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紧张

房地产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行业,从土地购买到开发建设的全过程需要大量、持续的资本供应。根据中国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统计,房地产开发企业2006年至2012年的平均资产负债率为74.2%,2013年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来源统计中,企业自筹资金比例是38.83%,国内贷款比例是16.11%,其他资金来源比例是44.62%。应付上游施工企业的工程款和预收下游购房者的定金预收款和个人按揭贷款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信用融资的重要来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预售所得资金须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由监管机构负责监管,预售资金的核拨按建设进度进行,这些情况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现金流相对紧张。企业肯定存在节约税收现金支出的动力。由于预售资金受到监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销售收入比例计算的营业税的税务风险较低。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就在计算相对复杂的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上做文章。

(二)成本结转的时间性差异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筑安装工程完工后,未最终办理结算的情况下未能取得全额的发票,虽然国家税务总局在31号文里规定房地产开发行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将预提(应付)费用列为计税成本,但31号文对预提成本还是明确了具体要求和标准。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而言,前期结转成本少,应纳企业所得税就多;后期取得相关开发成本的合法凭证,开发成本增大,但是后期发生的销售收入未能足以覆盖成本。在税务实践中企业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负数需要申请退税,但申请退税并不退还利息,申请退税的流程也相对复杂。在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紧张,有时外部融资的年利率高达20%的情况下,企业宁愿承担税收风险,先按照预估的开发成本结转成本(通常情况下,房地产企业预估的开发成本是比较接近实际的)。若事后面临税务检查,企业预估的开发成本大部分都已经取得合法票据了,成本是实际发生的;税务机关要处理,也只能对不按期申报的税款加收滞纳金。每天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相当于年利率18.25%,有时还低于外部融资成本。

(三)税制漏洞导致开发成本虚增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生产和销售商品房的企业,由于税制的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申报缴纳的是营业税而不是增值税。增值税的链条在房地产业被人为割断。房地产开发企业购进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不需要认证,主管税务机关未能及时了解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成本发票情况。而现行建筑业纳税人区别不同情况分为自开票纳税人和代开票纳税人。代开票纳税人提供完税凭证、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建筑劳务合同或其他有效证明,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中标通知书等工程项目证书等材料便可到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为其代开发票。对于无项目证书的工程项目,纳税人应提供书面材料,材料内容包括工程施工地点、工程总造价、参建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从规定上看,建筑业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建筑业发票的程序并不复杂,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只是对纳税人提供的书面资料进行核实,不需要对建筑业纳税人申请代开发票的业务进行实地核实。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就通过虚假的建筑工程合同、假发票、虚开发票等手段虚增开发成本。

(四)部门间信息未能有效共享

开发一个房地产项目需要经过若干个主管部门的审批、许可和监管,有关房地产开发的信息分散在这些部门里。长期以来,税务部门与这些监管部门之间没有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交换制度,难以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监控。税务部门与监管部门间信息未能有效沟通,由于管辖权的原因,国税部门和地税部门在房地产业征管上也未能有效衔接。2002年起,新增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由国税部门负责征管;2009年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方税务局管理。2015年,房地产业的“营改增”正在酝酿出台中,又会出现货物劳务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征管由两个税务机关负责的情况。这种征管模式不仅增加纳税人的负担,也不利于征管信息的沟通。

税务部门之间、税务部门与其他监管部门间信息未能有效沟通,使得税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纳税情况缺乏有效监管,使企业有空子可钻。

三、完善房地产开发企业征管的政策建议

(一)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对象管理

成本对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计税成本核算的基础,税务机关应重视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成本对象管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在2014年6月16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对象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35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依据计税成本对象确定原则确定已完工开发产品的成本对象,并就确定原则、依据,共同成本分配原则、方法,以及开发项目基本情况、开发计划等出具专项报告,在开发产品完工当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时,随同《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其实如果待开发产品完工当年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对象确定专项报告,企业大部分的成本费用已经列支了,成本对象的计税成本已经基本确定了。主管税务机关此时若发现纳税人成本对象确定有误,要求纳税人调整成本对象,相当于要重新核算开发成本,这是很费时费力的事情。笔者认为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于动工当年,在第一次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成本对象的专项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报送的成本对象确定专项报告做好归档工作,及时进行分析,对成本对象确定不合理或共同成本分配方法不合理的,及时辅导企业进行合理调整,并对企业加强后续管理。

(二)加强对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日管

税务征管部门要不断强化基础管理、堵塞征管漏洞。针对房地产业,税务机关应建立房地产业项目跟踪管理制度,设立台账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登记、动工、销售等过程实行全程跟踪管理,对企业报送的资料及时进行分析审核,同时加大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产品的成本分析和票据审核力度。建筑业劳务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的重要构成部分,从源头上对建筑业进行监管,有利于增加房地产开发企业成本核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因此,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建筑业的日管,完善建筑业纳税人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建筑业纳税人承接工程的真实性和收入的准确性管理,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建筑业纳税人利用虚假合同、虚假发票和虚开发票虚增开发成本。完善房地产业纳税评估工作,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定时进行相关税源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检查;涉嫌偷逃税的,及时移交稽查部门。

税务部门应利用房地产业进行“营改增”的契机,重新梳理房地产业的相关税收政策,减少因税制不完善导致的征管问题。

(三)建立部门间的信息传递制度

信息管税的前提是税务机关须掌握企业涉税信息。税务部门要尽力争取相关部门的支持与配合,加强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房产管理等行政部门以及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协调和协作,定期与这些部门进行信息交流共享,及时掌握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涉税资料和相关信息,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实施立体化管理。如在征地环节,税务部门可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掌握具体的征地时间和土地金额;在销售环节,通过到房管部门取证开发项目销售情况,以发现以房抵债或隐匿收入的现象;在房地产开发的全过程中,都应及时和银行等金融机构交流沟通,严格监控纳税人的收入和所得,准确掌握房地产企业的资金往来,实行全程动态跟踪。借助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国税和地税部门应实现共管企业的信息互通,提高管理效能。

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范文4

一、公路经营企业财务效益状况指标分析

针对《办法》中的四个反映财务效益状况的指标,笔者认为应该增加每股收益、细化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取消资本保值增值率、修改成本费用利润率指标的计算方法。

(1)对增加每股收益指标分析。对每股收益各国都有统一的会计准则来进行规范,该指标具有很好的一致性和一贯性,这就为行业、企业进行比较提供了保证,并且每股收益的数据获得不需要进行额外的加工,直接可以从财务报表中获得,节省了投资者获得信息的成本。

(2)对细化营业收入利润率指标分析。营业收入利润率指的是营业收入除以营业收入总额,并不能反映该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情况。对于公路经营企业而言,主营业务是对公路的使用者收取合理的通行费,主营业务的财务效益状况的好坏直接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笔者建议将其细化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以及其他营业收入利润率,公式为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100%;其他营业收入利润率=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100%。

(3)对取消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的分析。资本保值增值率主要是用来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但是对于市场经济的规则,现代的企业要求政企分开,尤其是对于经营经营性公路的企业来说,政府与企业签订特许经营权合同之后,企业的经营与管理由企业负责,盈利以及对股东负责是企业的经营的根本目标,政府只是在合同规定的范围依法进行监督规范。即使政府有入股企业,那也和其他的投资者一样,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获取相应的投资利益,这样在企业中界定哪些属于国有资产,哪些属于非国有资产就显得很没意义。

另外,资本保值增值率=(扣除客观因素后的年末所有者权益÷年初所有者权益)×100%,对于公式中应当扣除的客观因素仅从财务报告中投资者无法获得全面的信息,如果想计算该指标,那就需要通过其他的途径,无疑要增加成本,对于投资者而言关注这些信息,也完全没有必要,因为对于投资者而言,不管你经营的是国有资产还是企业自有资产,投资的最终目的是希望企业盈利而获得投资报酬。

(4)对修正成本费用指标分析。按照《办法》的规定,成本费用利润率等于利润总额除以成本费用总额,成本费用总额等于主营业务成本、期间费用之和。利润总额中包含了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和营业外收入净额,但是成本费用中仅仅只有主营业务成本与期间费用之和,前后存在不配比的情况,笔者建议将成本费用率的公式修改成成本费用利润率=营业利润÷成本费用总额,其中成本费用总额=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这样得出的数据指标更加符合财务数据的一贯性和真实性。

现以已经公布了2012年度财务报告的有代表性的安徽皖通高速、四川成渝高速、重庆路桥、宁沪高速四家公路经营企业上市的公司的年报数据为例,对完善后的财务效益状况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如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2012年上述四家上市公司的财务效益指标与2011年相比,大致呈下降的趋势。除了其他业务利润中安徽皖通与四川成渝两个公司呈上升趋势,其他指标均是呈下降趋势,这些指标也证实了国家2012年9月开始实行的法定节假日对7座以下的小车免受通行费政策对公路经营企业财务效益的负面影响,行业盈利情况普遍下降。为了防范国家政策风险,各经营企业开始实行多元化发展,涉足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服务业、租赁业等,这样其他业务利润率将是一个很好的反映这些业务经营情况的指标。

二、公路经营企业资产运营状况指标分析

针对《办法》中对公路经营企业资产运营状况规定的两个指标,笔者认为应该加以调整,增加公路经营权资产周转率指标,取消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

(1)对增加公路经营权资产周转率的分析。公路经营企业的特殊性就在于他并没有取得公路收费权的所有权,而只是拥有该路段25年至30年的经营权,即使在现阶段公路经营企业寻求多元化发展,涉足金融业和房地产业的现状下,该项经营权依然是企业维持经营、获得利润的最核心资产,所占的比重从具体数据也可以看出,例如根据四成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公布的2012年报数据,特许经营权的账面价值与总资产之比达到73%,安徽皖通高速公路2012年报显示所占比例为77%,连经营路线最短(仅有55.7公里)的东莞控股2012年报显示公路经营权占总资产的比例也高达到49%,因此增加公路经营权资产周转率非常必要。依然以上述四家在A股上市的公路经营企业的2012年度报告数据来分析,将经营权资产剥离出来,并进行运用状况指标进行分析,如表2所示:

对表2中数据进行分析,上述公司的经营权资产占企业总资产平均比例约65%,经营权资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均很低,平均值约为0.29和0.2,且数据变化不大。这也与公路经营企业的资产特点相符合,公路经营企业的主要资产时收费权,上述四个公司的收费权剩余期限平均在15年以上,资产流转率很低属于行业特色。反之,如果该指标过高投资者应该引起注意,过高说明该公路经营企业经营期限可能要到期了,可能存在着企业转型的风险。

(2)取消应收账款周转率指标。公路经营企业的车辆通行费用通常表现为现金收入,以19家公路经营企业上市公司为例,2011年度平均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为1.19%,这是公路经营企业的业务特色,因此按照一般工商企业的经营特点设置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在公路经营企业中并没有多少意义,建议将其取消。

三、公路经营偿债能力状况指标分析

《办法》中规定现金比率和现金流量负债比率是衡量企业短期偿债能力的指标,资产负债率指标是衡量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对企业而言,所有的负债均应该进行偿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资产都是可变现的资产,不可避免的存在很多的不良资产或者虚资产。对于经营期限在25年至30年的公路经营企业而言,很难准确预测企业在经营起届满或者终止经营时哪些资产依然有偿债价值,因此仅用资产负债率作为长期偿债能力的判断标准,不利于对权益人进行保护,笔者建议增加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这个反映企业长期偿债能力的指标。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是指经营现金流量净额对利息费用的倍数,利息费用是指计入当期损益的利息支出以及溢价和折价的摊销,如果其它财务费用数额不大,也可以用当期财务费用替代利息费用。之所以要增加这个指标是因为公路经营企业在投资建设或者通过收购方式获得公路经营权时,主要的资金来源就是银行贷款。例如2007年由中铁二局承担的陕西榆林至神木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耗资56亿元,其中中铁二局使用企业内部资金35%,剩下的65%均是通过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等商业银行成立的银团通过银行信贷获得资金。另外,从表3每年公路建设的到位资金来源可以看出,2003年至2011年国内贷款资金的平均比重达到38.81%,自筹资金平均比重为45.69%,根据各地方公布的数据,地方自筹资金中有近50%来自于银行贷款,由此推断全国公路建设资金中大约有60%来自于银行贷款。这说明公路经营企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面临着偿还利息的压力,而实际支付利息的是现金,而不是利润,因此这个指标更加有效的反映了企业的长期偿债能力。

以安徽皖通、四川成渝、重庆路桥、宁沪高速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例,对这四个上市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如表4所示:

从表4中可以看出,四家公路经营上市公司整体不存在偿债的风险,仅有重庆路桥资产负债率超过60%,同时通过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指标对比发现,重庆路桥与其他企业存在较大的差距,可能存在较大的偿债风险,投资者应该加以注意。

四、公路经营企业发展能力指标分析

《办法》中规定的发展能力指标是营业收入增长率、三年资本平均增长率和技术投入比率,笔者认为应该增加总资产增长率、净利润增长率,取消技术投入比率。

(1)增加总资产增长率和净利润增长率的分析。总资产增长率=(报告期总资产-基期总资产)÷基期总资产,企业的总资产是衡量企业实力的重要指标,总资产增长率可以反映出企业报告期间与基期之一段时间内资产的变动。对公路经营企业而言,企业在经营已经建成通车的公路的同时,也会投资建设另外一条公路,每投资新建一条高速公路的时间一般在1到3年,例如四川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从2009年7月开始投资建设的成仁高速公路(成都――自贡――泸州――赤水(川黔界)高速公路成都至眉山(仁寿)段),随着工程的投入建设,至2012年9月建成试运营通车,仅该项目2012年末与2009年末相比增加了20倍(7502248243.74-356857712.56)÷356857712.56),说明企业的投资获得的公路经营权在增加,而经营权是未来收取通行费的保证,是企业正常运营的保证。

同时也应该看到只有净利润才是企业经营活动的成果,是企业取得的收入与为之耗费的成本费用之差,因此应该增加净利润增长率,公式为净利润增长率=(报告期净利润-基期净利润)÷基期净利润,净利润增长率是从企业的实现净利润的额角度反映企业的发展能力,也是投资者和管理者最希望看到的指标。

(2)对取消技术投入比率的分析。技术投入比率=当年的技术转让费支出与研发投入÷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针对公路经营企业而言,主营业务是对经营的公路路段收取通行费,其他业务也主要是涉足经营区服务业、道路日常养护、交通运输服务业、金融业或者房地产业,这些业务很少涉及甚至不涉及技术创新研发和技术转让业务,查阅19家公路上市公司2011年度报告,仅有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明细中有技术服务业务,2011年度技术服务业务的收入为10003672.68元,营业成本为8638168.76元,2011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为1453762638.6元,假设该年度技术服务也的营业成本全部为转让费支出和研发支出,则技术投入比率为0.59%。由于技术服务不是每个公路经营企业都有的业务,即使计算出该指标也很难与其他企业进行对比,而且该指标数据非常小,对投资者和管理者而言几乎可以忽略不计,保留该指标意义不大。

以上述4家公路上市公司2012年报与2009年报数据为依据,以2009年为基期计算分析成长能力的指标如表5所示:

从表5可以看出,2012年与2009年相比,重庆路桥三年平均资本增长率最高,但是营业收入增长率为-0.34%,净利润增长率却高达154.9%,这种不同指标之间的大幅波动需要特别注意。通过查阅重庆路桥2012年和2009年报发现引起净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的变化,2012年度重庆路桥对重庆渝涪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被投资单位净利润增加而导致投资大幅度增加所致。由此也得出增加净利润增长率和总资产增长率,对投资者进行财务分析非常有必要。

五、结论

公路经营企业在公路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通过与政府部门签订相关的协议,按照规定在公路收费权经营期限内通过对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在经营期限届满时将资产按照一定的状态标准无偿归还给国家,公路经营企业与一般的工商企业在资产管理和经营特点上存在很大的不同,这样导致不能照搬工商企业的财务指标体系。本文通过上述讨论,对指标体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完善建议,使得投资者和管理者能够从各个方面了解企业的财务效益、资产运营、资金运作、企业偿债和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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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现状

(一)创业比例低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80年代的美国大学就已经开始了创新的创业教育,这不仅为社会和经济带来了进步,更 极大的促进了高校创业教育的发展。而就我国的情况来讲,大学生创业才刚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尤其是清华大学举办的第一届“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该大赛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我国国内高校的创业教育起步。其次,在2010年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大力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与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工作意见》,该文件指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应有机的将创新创业教育与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为大学生创业打下基础,切实扶持一批大学生实现自主创业。但事实上效果并不明显,虽然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和能力都得到了一定的关注与培养,社会、高校以及政府等都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非常伤心。但就2012年麦克思中国大学生就业报告显示支出,大学生有创业想法的占到总人数的一半以上,而实际参与到创业活动中的学生仅仅只有1%,远远低于发达的国家的参与率,而且成功创业的比例就更低了。

(二)创业成果少、能力弱

党的“十七大”“十”报告都有指出,对于如何提高大学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设新型的国家等理念。尤其是对于民办高校大学来讲,与普通大学相比毕业生的素质条件都较好,因此实行大学生的创业实践教育更能够起到效果。但从实际的情况来看,因缺乏系统性较强、时代性较强的创业教育体系,因此,在实际的创业过程中,学生对于实践操作和实际遇到的问题完全没有抵抗能力,更由于社会环境的多变,学生显得手足无措。多种原因共同作用,很多学生在还没有开始创业的阶段就已经失去信心,再加上很多经济因素、个人因素以及社会因素,学生的创业能力逐渐被削弱,因此创业成果也不理想。具体来说,大嘘声创业的实际问题体现在,民办大学对于创业教育理念的滞后;创新创业实践体系不健全、系统性不强;大学生的创业主观能动性不足,大多是被动的接受教育而并非自愿。除此之外,很多民办高校虽然有开办创新创业实践教育,氮气课程教学太过偏重理论,对于实践与体验的教学环节较为薄弱,又因创业教学模式的滞后,使得创新创业教育不能完全融入校园体系。

二、当前民办高校大学生创业实践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创业实践教学观念与思想存在误区

就我国当前的情况来看,很多高校虽然启动了对大学生的创业教育,但大部分高校却未能将创业教育纳入到原本的人才培养计划中。有的高校缺乏丰富的教师资源,缺少专业的创业教育辅导教材,一些学校的创业教育没能从实际出发,导致太过脱离现实,而有的创业教育没能采取一定的措施来提高其效果,对于创业教育的课程、环境、活动等建设缺乏一定的系统性。其次,很多高校在进行实际的创业教育过程中,仅仅将教育工作停留在一般性的政策和理论指导上,缺少校内和校外的创业实践活动,因此不利于高校创业教育形成自己的体系。

(二)师资力量匮乏

另外,针对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的现状来说,很多高校缺乏专业的创业教育人才,很多院校的创业教育教师都是由其他专职教师兼职或者代替。如果创业教育的师资不足,很容易给高校创业教育造成一定的阻碍,实施上进行创业教育的目的不仅是要让大学生树立起新的教育理念,更是让学生了解国家创业政策,进一步强化学生创业实践能力。因此,因缺乏专业能力较高的创业教育教师,使得创业教育工作进展困难。当前,创业教育师资匮乏的情况已经严重影响了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的开展,不仅如此,因创业教师团队的水平过低,其知识结构不合理,再加上创业教育期盼与实际差距太远,与自身的发展要求不适应,势必会影响大学生的创业发展。

(三)结构不合理、内容滞后

高校在开展创业教育时,教育的目的就是开发和加强大学生的基本素质,进一步培养创业的意识、能力和精神,并形成健康的创业心理和人格教育。而就当前大学生的心理和社会的基本情况来看,很多同学的创业动机都是因为就业压力大,其将创业作为一种解决就业的途径。这样一来,就窄化了创业的意义,同时让学生在面对就业的压力时,突显出较大的逐利思想,这也非常不利于大学生的成功创业。除此之外,很多高校在进行创业教育时,没能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没能让学生积极的参与到创业教育中去,因此不能起到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作用。

三、创新大学生创业实践教学的具体对策

(一)提高相关人员的创业教育意识

明确好创业教育的目标是保障创业教育顺利进行的首要条件。首先,创新是任何活动发展的动力,也是促进大学生培育创新精神,提高其创业能力的关键,因此,通过制定各项鼓励政策并促进创业教育的创新,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启发大学生的创新思维,更有利于塑造大学生创造品格。另一方面,还要进一步加大大学生的创造意识,这也是创业素质的必要成分。因受到传统教育的影响,当前我国的大学生普遍都较为缺乏一定的创业意识和内在动力,且其创业的能力较弱,再加上在实际的人才培养过程中,高校的创业教育缺乏对大学生的创业意识培养和引导,大学生对于学校、家庭等过于依赖,在这种情况下,更加迫切要明确好创业教育的目标,来提高学生和教师对于创业教育重要性的意识。

(二)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

现阶段的教学生活中,创业教育教师都是理念比较滞后的老教师,他们所掌握的知识和所接触的科技、文化都是比较老旧的,所以我们需要对他们进行一些再学习培训,让他们拥有更加符合现阶段行业需求的销售技能。例如:2013年快速兴起的微商,这种销售模式背后所代表的行业进步意义,以及微商形成带给其他销售模式的冲击影响;网络支付购物的日常化,其中的销售前景预测和它这种模式所适应的营销策略的形成都需要不断的学习;还有刚刚可以支付宝买房的消息,这种互联网技术的更新进步所带来的冲击是十分巨大的,我国房地产行业的情况已经十分的紧张,这种支付宝购房的形式也许能够有效的管控房地产行业的销售情况,也许今后它的销售手段的策划都需要结合网络技术来实现,相信这一天已经十分接近了。

(三)完善创业教育实践体系

科学的设立高校大学生创业教育课程体系不仅是高校开展创业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更是提高创业教育课程效率的关键。因此,完善的创业教育体系构建不仅要想学生传递创业知识、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更要成为能为学生提供创业服务的课程。通过完善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的结合,多多推进一些创业基础、知道类以及实践性的课程安排。通过一定的校内校外实践课程,以模拟真实的社会环境与真实的创业条件。以这种方式完善创业教育的知识结构形成,利用创业实践载体来为大学生创业打造相应的平台,让学生通过这样的平台来积累创业经验和知识,以提高其创业能力。

房地产行业报告分析范文6

关键词:共享经济;Uber;传统企业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4428(2016)09-16 -02

一、前言

共享系统主要是由拥有社交媒体的互联网推动,便于大家渴望和分享他们的财产 。共享经济思维的本质是淡化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界限,通过互联网平台,把闲置资源利用起来,为用户创造更大的价值。普华永道估计,到2025年,在分享经济的五个主要行业可能代表3350亿美元的全球营业收入 。

二、共享经济涉猎行业

Uber和Airbnb两只巨无霸独角兽的崛起使“共享经济”成为现实,Uber和Airbnb分别为出租车业和酒店业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同时肯定了共享经济未来的巨大潜力。但是共享经济除了在出租车业和酒店业产生作用,在以下几个行业中都会产生影响:

快递业:Uber在美国有一个同城的快递服务Uber Rush,用户在Uber上呼叫快递,由就近的Uber司机将物品派送到目的地,在这个过程中用户可以看到物品预计的到达时间和实时位置。这样不仅充分利用空闲人员,并且根据地理位置寻找最近人员的方式也使快递的时间得到节约。

家政服务业、教育和培训业、个人服务业:共享经济下的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相比,更能享受个性化服务,更可能是在许多家庭有某些急切需求的时候提供服务,利用闲散时间和闲散人群,通过互联网预约,到指定地点进行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

新闻业、广告和创意业:在共享经济环境中,如果某事件发生或即将发生时,平台就会采访或广告任务,平台的注册者可以选择自己感兴趣或适合的任务,采访到平台,并获得相应的薪酬。目前,虎嗅和百度百家在创业报道方面就正在进行这样的尝试 。

租赁业:Airbnb如今是租赁业的领头羊,在酒店式的租赁业市场中占据着主导地位,同时用来满足办公短租租赁者需求的办公租赁业也在飞速发展。

互联网使共享更加简单。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似乎是一种降低成本、增强效益、便利和有环保意识的一种消费方式。因此,为了适应当前和未来日益增长的经济区域内提供新收入来源的商业模式,企业应该了解并管理这一新兴系统,这对传统企业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

三、从Uber与传统出租业看改革的必要性

Uber以效率释放价值,将离用户最近的车辆派给用户,自动匹配和议价算法是Uber提升效率的两大利器 。Uber不需要司机自己抢单,而是通过自动匹配将订单指定给最近的司机。其乘客与司机的即时、就近、精确、无缝连接等优点,受到了顾客的普遍欢迎。

Uber 对传统出租车行业形成很大冲击。2014 年9 月,旧金山城市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指出,市内出租车平均每辆每月载客次数从2012年3月的1424次下降到了2014 年7 月的504 次,降幅超六成。Uber 于2014 年2 月正式宣布登陆中国,目前Uber 已经将其在中国大陆的服务覆盖到了包括上海、深圳、广州、北京、成都等9 个城市。

Uber最明显的优势是避免了各种执照的监管。Uber专车的司机不会面临出租车行业应有的准入要求、保险和税收,它只需提供平台就可促成交易。然而传统出租车行业却受到各方机构与法律的严格监管,运营成本比Uber要高出很多。所以一些大胆的消费者就会选择这种经济实惠的出行方式。虽然其带来了一些兼职机会,避免了闲置资源的浪费,但对于Uber不断出现的安全问题是其目前面临的最大问题。

那么传统出租车行业要利用安全可靠性来建立好消费者的认可度。不断改善自身缺点,提高服务质量,摒弃“打车难”、司机拒载等问题。在加速发展的“互联网+”背景下,传统行业改变经营模式显然是必要的。

四、传统企业如何应对

就像《新资本主义宣言》作者乌马尔・哈克指出的,如果传统消费减少10%,而共享消费增加10%,那么传统企业的利润率将受到显著影响;因此,如果传统企业不能与时俱进,很可能会面临淘汰的局面。

共享经济正在悄悄地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网络技术、社交软件以及消费者不断变化的生活习惯都在促进这项革新。那么传统企业究竟要如何应对共享经济呢?

(一)找到共享经济连接点,构建共享经济模式

“互联网+”的本质,是重构一切资源,使供需双方以最低成本找到对方,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经济体的摩擦力,甚至使人与人、行业与行业之间,基于海量的数据分析,创造全新连接点,利用几何级数释放出各种资源的最大效用 。

中国多家房产中介以及地产公司在“互联网+”的转型压力下,都纷纷借鉴Uber 模式,实践共享经济的理念。例如易屋之家,2015年5 月18 日了第一款应用产品,短短90 天内公开数据显示平台交易额已超过10 亿 。这种借助互联网软件平台,将独立的经纪人创业制度与房屋买卖双方结合起来,找到共享经济连接点,最终达到低成本高效交易的模式,可能成为传统房地产行业的新出路。

(二)了解共享经济方式,提供共享场所

充分了解客户需求,根据客户所需转变营销模式。传统企业应对共享经济的另一种方法是承认并支持其客户转售产品,使用户转售掉旧物,为购买新的产品来腾出空间,以此变相增加销售量。

以宜家集团为例,2010年在瑞典推出了一个在线平台,允许客户出售自己使用的宜家物品。在瑞典,该公司制定了忠诚度计划,宜家家庭的成员能够免费和出售他们的商品。表面上看的话,好像宜家公司推出这个平台没有任何经济利益。然而,此次推出的二手家具市场中竟然出现了宜家多重优势。首先,再分配举措支持该公司的环保精神,诱使顾客更加认可宜家的产品。更重要的是,宜家提供了一个转售旧物的免费市场,从而使宜家用户为新的宜家产品腾出了空间,不仅没有降低销售,反而刺激了新消费。

(三)学习共享经济模式,切掉中间环节

共享经济,去中介化是核心内容。只有面对面的交易才能做到真正的零成本,这也是传统企业一直要攻克的难关。

例如,零售电商可以让直接相关的企业和消费者发生关系,减少层层所稀释的利润。使得连接共享经济两端的都为媒介和工具,而不是人。由于层层给消费者的感觉就是贵,是遭到众多消费者诟病的模式,所以零售电商不太可能像微商那样寄托于层层的模式来获利。零售电商要真正做到 “砍掉所有中间环节”的“承诺”,直接建立零售商与消费者的关系。

(四)掌握共享经济运作,灵活交叉结合

“共享经济”即企业经济活动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连接到一起,信息与资源以最快的速度得到共享和利用,这是一种全新的决策、运营和管理模式。除了作为销售渠道,传统企业还可以利用共享经济企业作为新的服务资源,或者与其他企业合作共享平台。这样不仅仅可以增加服务人员、拓展服务范围,还能够给予企业更多的灵活选择。

商业银行在此表现的就非常出色,借助互联网企业积累的大量数据库,发挥自身的风险管理优势,不仅打造了在线服务平台,有效发掘新客户群,降低零售成本,提升经营效率和收益,还借助互联网企业加强对线下网点的智能化改造,发挥物理渠道在客户辅导、业务拓展、服务展示等方面的特有优势,为线上业务提供重要资源,实现线上和线下业务的协同发展。目前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光大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已与BAT (百度、阿里巴巴、腾讯) 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而恒丰银行与蚂蚁金服在合作搭建银银平台、建立互联网金融战略合作长期机制等方面达成了共识 。

(五)看到共享经济弱点,增强信用安全服务

共享经济所依赖的核心即是在“信用”的前提下完成的,排除了法律与政府的监管,如何相信一个陌生的个体经营者,也是共享经济平台面临的最大问题,所以传统行业要提升自身核心价值。传统企业应该明确自己的核心优势,进一步加强巩固自身长处,从而防御来自新进入者的威胁。

很多共享经济平台,安全是其缺点,例如短租和专车行业。只要人们有安全的服务需求,传统行业就有其生存之道,所以,规范企业本身,避免安全事故发生,加强规范管理,既是应对之策也是长远之计。

(六)赶超共享经济发展,创造新型业务

对于有些拥有强大品牌和庞大客户群的公司,它们具备足够的创新实力和风险对抗能力,那么这些企业就可以利用共享经济思维直接创建出新的业务。例如,汽车巨头戴姆勒集团利用其闲置库存的汽车,创建了与既有业务模式全然不同的共享租车服务Car2go,并且获得了很大的成功。

五、总结

“共享经济”赋予人们消费者和拥有者两种角色,使人们之间的互动更加活跃,在不久的将来,共享经济连成的“网”将会触及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对传统企业来说,这无疑将是一场恶战。充分了解并运用共享经济系统,通过构建共享经济模式、提供共享场所、切掉中间环节、灵活交叉结合、增强信用安全服务和创造新型业务等方法,以此应对共享经济的挑战,找到适合这个时代新的生存模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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