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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1
关键词:互联网保险;风险;解决方案
互联网的发展为几乎所有传统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伴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传统保险行业不断经受着冲击与挑战,其线下运行的模式已经逐步被互联网保险的运行模式所替代。
1互联网保险发展的特点
顾名思义,保险是一种为个人、单位提供的一种付费交换服务保障的形式,通常情况下由个人或单位付出一定费用,由国家或大型企业银行做背景的保险公司为个人或单位承担风险赔付的业务。伴随着我国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及信息技术的创新,保险也由原有的线下操作模式向互联网形式转变。这种保险方式的转变更大程度上提高了保险行业的普及程度,加大了保险行业的受众群体,拓宽了保险行业的业务范围。在《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中,把互联网保险界定为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运用网络技术来为消费者们进行相应的服务,从而在网上开展相关业务;在网上销售有关方面的产品,并经过第三方来收取相应的费用。从运行特点来看,互联网保险具有以下几方面基本特征。互联网保险依然需要依托于保险机构本身,是基于第三方支付及线上申请与线下办理相结合的运营方式。线上申请主要通过电子商务公司、公司及其他类型的融资公司或融资机构通过利用大数据、信息传输技术等来实现。大部分互联网保险采用的方式是在互联网上吸收资金的同时,又将资金应用于互联网投资,因而互联网保险的资金链与互联网金融存在共生关系,这一共生关系导致了互联网保险在承担传统保险业风险的同时,也必须承担互联网金融的部分或全部风险。互联网保险从其本质而言,依然是一种保障服务的运营方式。与传统保险企业的业务形式大致相同,互联网保险同样也是在收纳保险金的同时,为个人或企业提供不同形式的保障服务。互联网保险行业与客户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的P2P模式,而是一种基于保险公司自身长期的服务保障体系,与其他类型的网上金融业务相比,保险公司的信誉度尤为重要。从受众客户角度来看,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与网络金融业发展相结合的一个必然趋势和重要补充。在业务发展过程中,互联网保险扩展了保险公司的地域优势,对于保险客户而言,空间上的距离已经不能成为互联网保险行业业务投保的阻碍,互联网保险可以让客户在世界任何一个角落,通过上传相关证件、提交相应材料,接受保险服务。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又依托不同产品和不同服务的独有特点,整合互联网保险业务,将互联网保险的业务风险调整为一种可控的状态。网络大数据的运用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风险的控制有着极大的帮助,并且该模式也使得保险行业的风险管理水平有了极大提高。比如,通过购车渠道的大数据管理、交通信息的大数据管理可以促进互联网保险行业在进行车辆保险的同时,对车辆的情况进行综合了解,进而降低互联网保险的风险。毫无疑问,互联网保险是保险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互联网保险为传统保险业提供了更广大的市场范围,让传统保险在互联网模式下获得了新生。
2互联网保险面临的风险
互联网保险发展至今已有十几个年头,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问题,进而导致了互联网保险所面临风险的加剧。
2.1信息数据的真伪性风险
保险公司办理业务一般情况下是通过业务员与客户之间直接签订保险合同,客户则需当面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比如体检证明、车辆相关证明等。在此过程中,客户提供的相关证明存在造假的可能,且保险及公司核验证件真伪的能力也有待加强。在互联网保险时代,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信息数据来源主要依托于互联网的大数据信息。但是,大数据信息由于信息孤岛等各方面原因从而导致数据信息不完善、不准确等问题直接影响了互联网保险的相关产品决策,增大了互联网保险业务面临的风险。
2.2互联网产品设计中存在的风险
保险作为一种商品服务,摸不到也看不着,没有任何实体,具有无形特性。保险产品所提供的往往是一个较长时间段内的保障服务,具有长期可持续性。由于某些特殊情况下很难界定所保险产品的完好程度,保险产品同样也具有模糊性。以上的多种特性直接导致了保险产品本身的复杂性特点。再加上通过公司在互联网上进行发售,就使得互联网保险业务在网上的销售具有极大的不可测控性,而这种不可测控性又同时具有长期性的特点,会伴随着一个较长的周期过程中逐渐显现。在这些情况下,如何规避潜在风险,如何合理设定互联网保险产品的服务内容与定价就变得越来越困难。
2.3互联网保险的服务风险
互联网保险与传统保险相比最大的优势就是不再受空间与时间的限制,客户可以在任何时间段、任何地点申请想要的互联网保险服务。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而言,逐步扩增的网络用户直接导致了保险公司的业务量增加;业务量的增加也同时会面临着业务理赔数量及投诉数量的增加。互联网保险理赔同样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这就极大地挑战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业务拓展能力、现场勘查能力及实际理赔结算能力等一系列的工作能力。在理赔工作量增长的同时,伴随着工作量的增加,客户对保险公司的投诉量也随之激增,给保险业务的开展带来更多风险困扰。从客户角度而言,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业务开展直接体现为申请保险服务与原先相比容易许多,可以依据自身的需要随时申请,并且会有网络保险服务人员进行全天候一对一的主动服务,方便快捷。但是当客户提出理赔的时候,往往将会耗时很长,手续十分烦琐。同时受限于时间和地域,保险理赔业务往往不能得到及时处理与赔付,进而严重影响了客户对互联网保险乃至整个保险行业信任度。对于互联网保险行业而言,由于其过于注重保险业务的销售量,为提高销售业绩从而对业务开展尽可能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又或者通过有意无意拖延甚至拒绝保险理赔的手段来降低风险,是国内所有保险公司的不可言说的通病。
2.4互联网保险的概念混淆风险
互联网保险从本质上是一种保险活动,也就是由客户在一个较长的时间段内不间断地付出合适的费用,互联网保险行业或者保险公司对其提供风险赔付。传统保险或者互联网保险开展的前提是客户付出购买服务的费用,保险公司则提供风险赔付服务,这是一项正常的商业业务往来,与慈善扯不上任何关系。它既不是所谓互助,也不是所谓众筹。以某宝的互助宝为例,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保险,充其量是互联网上的互助关系。这种概念上的混淆直接导致了真正的互联网保险的客户群体受到了冲击的同时,互助宝的受众又认为自己已经投了保险,而理应享受保险服务,在需要赔付的时候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
2.5理财风险与法律风险
最原始的保险行业并不存在理财问题。直到十几年前,保险公司在出售保险服务的同时,开始增添了理财服务。由于投保客户经常会有保险服务周期过长,如未发生风险可能就浪费了持续投保费的顾虑,最初的理财服务由此应时而生,主要目的是为了安抚客户的顾虑。后续发展中,理财的收益随之越来越高,甚至出现理财服务成为主打,保险则成为其附加功能。互联网保险是兴起于理财之后,承袭了理财与保险相结合的方式。与传统保险业相比,互联网保险更加注重理财,往往能够提供更大的收益。同时,理财服务的投资属性也直接导致了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的投资风险。为了实现向客户许诺的理财收益,互联网保险行业更加注重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运营,从而造成互联网保险行业面临的风险不断加大。在现阶段,我国并没有正式的投资理财相关法律,只是通过一些暂行办法来进行约束,整个互联网金融很不规范。同时,我国保险方面的相关法律只是针对传统保险公司相关业务方面建立的,而对于互联网保险理财则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以至于当前互联网保险行业及互联网金融业的乱象频出,严重制约了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
3互联网保险行业的风险解决对策
互联网保险是传统保险行业的一个良性补充,从广义上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是互联网科技创新为传统保险行业开辟的新领域和新的业务增长点。同时,互联网保险也为保险行业开辟了新的战场,增添了更多风险点。从我国当前的互联网保险发展态势来看,互联网保险行业可持续发展所面临的风险还很严峻。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如下对策来规避相应风险,保持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经营活力。
3.1提高互联网大数据技术
从互联网技术角度来看,大数据的完善与安全性是保障互联网保险行业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大数据的不断完善直接影响到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大数据的安全性的发展在保障了客户信息安全的同时,也增强了互联网保险行业自身的竞争能力。互联网保险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数据支持,互联网保险行业最珍贵的发展积累也是数据。
3.2产品的设计与创新
目前来看,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产品设计无外乎一个模式和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模式显然是其收费模式;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互联网保险行业的理财计划,另一个则是互联网保险行业的保险计划。互联网保险行业必须要针对不同客户群体、不同社会群体,同时结合客户群体的需求,不断调整产品的组合方式,做到与时俱进以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更。
3.3强化互联网保险的概念
要将互联网保险与其他的网络众筹等模式区分开来,全面提升互联网保险的赔付能力、赔付效率和赔付力度。从法律的角度保障互联网保险客户的利益,在保障互联网保险行业及其他补充行业发展的同时,让客户能够更好地理解区分保险与公益的差别,做到对互联网保险业务的合理选择与应用。
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2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呈健康发展态势。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增强,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产品日益完善。保险公司由此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何为保险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信息等会计问题。然而,尽管200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保险行业特殊会计准则,但是该准则内容过于概括并且缺乏权威的应用指南,我国保险会计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慢,相关保险行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研究相对滞后。尽管保险业在中国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保险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认知需要以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据此才能制定出适合于行业特点并且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会计规则。
我国的第一个保险行业会计制度是1984年2月份颁布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该保险公司特殊会计制度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这一计划经济会计原则,突出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进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转型,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国保险业,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具有转折性意义,奠定了目前保险业会计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紧接着我国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并且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以此为契机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业实行专门的会计规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海外融资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我国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会计制度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状况,更应该从全球视角出发,对保险业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比如保险合同确认、准备金计提等实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会计趋同。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尽管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具体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充分兼顾了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变过去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的特点,进一步从保险产品属性的角度规范会计规则,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
二、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分析
保险行业会计规则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又要求把会计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运用于保险公司,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这一会计规则必须充分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属性,以保险属性与特点为基础来发展和完善保险会计理论。
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看主要分为三个原因,即保险行业宏观意义、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险运营资金链的反向性。首先,保险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转移公众的风险从而自己承担风险并且通过大量风险的集合内部消化和平衡风险。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公司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者倒闭,负面影响将使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普通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
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3
【关键词】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思考
保险企业文化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关系到保险企业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企业文化建设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名牌效应,而名牌则是通过企业文化的培育、浸润、渗透、打造而成的。先进的保险文化和优秀的行业品牌是保险业科学发展的具体体现。品牌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是保险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也是保险品牌的核心内涵。
1.塑造保险品牌,推广保险文化,加强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
袁力指出,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产品。保险品牌意味着保险公司的优质服务,消费者对保险公司和保险产品的选择,也是对保险文化和品牌价值的认可。从本质上讲,保险行业比其他许多行业更需要加强文化与品牌建设。文化与品牌建设是推进我国保险业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是顺应保险消费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是激发干事创业精神的重要手段。“要加强保险文化建设,塑造与现代保险业相适应的先进行业文化”,培育“服务社会、造福人民、积极向上、艰苦奋斗、诚信规范、合规经营、和谐发展、合作共赢”的行业文化。从本质上讲,保险行业比其他许多行业更需要加强文化与品牌建设。
2.文化与品牌建设是激发创业精神的重要手段
加强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必须引进和培养一批专门人才,充实文化与品牌建设力量。加大文化与品牌建设的投入,优化广告投入结构,重点向文化与品牌建设方面倾斜。通过持续开展和不断加强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向全社会传播保险的行业文化和社会价值.构建和谐文化,增强保险从业人员的职业荣誉感,激发全体保险人的干事创业精神,主动提高服务标准和服务品质。自觉维护企业和行业的社会形象。
3.我国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1)保险文化品牌建设存在各自为阵的局面,各家公司的品牌战略趋同,缺乏市场吸引力。这不仅不利于整个行业品牌形象的树立,而且浪费了许多宝贵的资源。
(2)一些公司对文化与品牌建设缺乏科学规划,工作的随意性较大,系统性不够。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管理工作还比较薄弱,公司文化与品牌建设的责任主体不清晰,考核制度还不完善,缺乏问责,内部工作机制尚未理顺。
(3)总体来看,保险行业文化与品牌建设工作还相对滞后,与行业发展目标任务相比,与国际同行和国内其他行业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4)保险业的销售误导和理赔难仍然是投保人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内控建设薄弱,导致财务数据不真实、账外账、内外勾结侵害公司利益等现象时有发生。
(5)保险业由于发展时间短,忽略了保险文化的发展。保险从业人员专业度不高,行业发展竞争不规范,导致从业人员将对个人利益的追求作为首要目标,从而忽略了保险公司、保险行业的发展。
(6)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工作的特色不鲜明,缺乏感染力和社会影响力,公司之间在文化与品牌建设方面的沟通交流少,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各自为战的局面亟须改变。
(7)部分保险公司文化与品牌建设的责任主体不清晰,考核制度还不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尚未理顺,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管理薄弱的局面亟需改变。
4.创新服务举措,全力把文化与品牌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1)充分认识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各保险公司和保险行业组织,要把文化与品牌建设纳入重要的工作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大资源投入,形成多方合力,努力把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文化与品牌建设是保险企业培养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环节。
(2)加强文化与品牌建设的政策环境得到改善
通过政策理论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宣传教育等方式,保险业在推进保险文化与品牌建设方面着重进行行业引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创造了有利于文化与品牌建设的舆论环境。保监会在全行业表彰了一批先进典型.希望通过对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的广泛宣传.大力弘扬保险文化,增进人民群众对保险功能作用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取得了较好效果,社会对保险业的评价正在向积极的方向转变。
(3)加强文化与品牌建设的社会效益
保险文化与品牌加强诚信建设,树立了保险服务人民、服务和谐社会建设的目标,注重服务手段创新,为方便客户着想,使之更富人性化。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科技含量,改进服务效率,促进了行业社会形象的提升。牢固树立“大服务”理念。切实增强“上级为下级、后台为前台、全员为客户”的服务意识,重点强化窗口服务人员和展业员工的基本服务规范,从保险行业职业道德出发尊重客户,从客户所需所急出发关爱客户,从共进共赢、长期合作出发提升客户价值。
(4)大力完善客户服务体系建设,丰富客户服务内涵
要全面加强客户资源管理。建立公司客户资源管理体系,严格承保出单和客户代码统一规范管理,建立“一户一档”客户档案,做好历史数据清理工作,要制定实施重要客户管理办法和客户分级管理服务规范,开展客户评级和分类管理,实行重要客户按保费规模、利润贡献度、承保年限等标准的等级化管理,针对不同客户群体实行差异化营销策略,大力推行差异化的客户服务举措,提升重要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5)建立完善服务监控体系,强化客户服务满意度管理
完善客户投诉档案管理、分析报告和服务改进建议制度,建立完善客户投诉管理和监督、反馈体系。积极开展专线服务回访,加强客户服务反馈信息收集和服务质量的监督。要进一步加强对客户信息的调查与监控,开展专线服务竞赛和培训,提高95518专线服务规范化水平。
(6)大力开展快速理赔服务等服务优势
积极开展服务宣传,使广大保户对保险品牌有全新的认识,彰显品牌的实力,为业务竞争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坚持标准化、制度化、专业化服务建设思想,服务意识不断增强。
(7)以品牌、文化和实力打动大众
保险公司依靠整体形象运作,通过对其品牌、经济实力、企业文化以及社会责任的展示来获得保户的内心认可。从业人员除了要具备适当的销售技能和丰富的产品知识外,还必须有真诚的服务心态,设身处地的为客户着想,以专业和诚信打动客户。
(8)加强媒体公关创新新闻宣传工作
加强与媒体高层的沟通,加强与媒体高层的公关,把他们手中的媒体声音引导到服务公司发展上来;深化对新生媒体力量的开发与利用;积极创新策划并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参考文献
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4
关键词:保险风险管理;风险偏好;风险分类;偿付能力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4)010-000-01
保险公司作为以经营风险为主业的法人主体,其自身风险管理能力对于公司健康持续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本文拟从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历程回顾、行业发展及监管思路分析、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发展方向及路径等三个方面着手对保险公司加强风险管控能力进行分析。
一、十年风险管理历程回顾
回顾保险业近十年来的风险管理发展历程,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重要阶段:
1.风险管理初创期(2007年以前)
2007年以前保险公司风险管理工作处于摸索期,各保险公司按照自己的理解和对风险管理的认识来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初步搭建公司治理架构,建立包括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等机构在内的组织架构,并围绕主要业务开展风险检查等工作。从整体上看,在这一阶段,风险管理工作及制度体系相对零散和不成体系。
2.风险管理发展期(2007-2010年)
2007年4月保监会印发了《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试行)》,文中保险监管机构第一次明确提出全面风险管理概念,并要求保险公司应当建立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覆盖所有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将保险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分为保险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等四大类风险,并要求保险公司编写《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3.风险管理完善期(2010年以后)
2010年和2012年,保监会分别印发《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和《人身保险公司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明确了各人身险公司须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相应的组织架构,有效识别、评估、计量、应对和监控风险;将人身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概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操作风险、战略风险、声誉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七类;对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框架提出明确要求,并制定了六类风险33个风险监测指标。
二、明确监管思路,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
保监会近年提出了“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监管思路,即要在资源配置过程中使市场发挥其决定性作用,来推动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进而推动保险行业的市场化管理程度。在放开前端方面,保监会一是减少事前的行政许可,改变主要依靠审批、核准等事前管制手段来防范风险的监管方式,把经营权还给市场主体;二是逐步拓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使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但在放开前端的同时,意味着保险公司的自主经营权增大,因此在不同的经营思路和管理风格下,风险的暴露程度也会出现较大差异,在这种情况下,风险管理的任务和挑战将更加艰巨。在管住后端方面,保监会主要是通过资本约束机制强化事后监管,强化对持续性风险的事中监控,及时化解风险,守住风险底线。
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该意见从总体要求、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等十个方面,对保险业未来加快发展、深化改革提出了政策措施。保监会项俊波主席指出,《意见》是保险业改革发展的最大政策红利,同时也提出未来10-20年是保险业发展的黄金期。
三、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发展方向及路径
在上述保险行业发展趋势和方向分析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在过去十年已经取得的风险管理工作成果和积淀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明确风险管理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以求最大程度和最高效地服务于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
1.建立健全以风险偏好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根据保监会在《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中的规定,“风险偏好是公司在实现经营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的风险水平,是公司对风险的基本态度,为战略制定、经营计划实施以及资源分配提供指导”。风险偏好作为经董事会审批同意的公司基本风险态度,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一是风险偏好是风险管理的逻辑起点,是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风险偏好体系是企业的整体风险观,体现企业在实现目标过程中愿意承担风险的基本态度;三是风险偏好增强风险管理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上述三点阐述了风险偏好体系成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核心的依据和意义,风险偏好体系作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与公司的业务战略相一致,并通过传导机制与公司的管理决策和业务活动相联系。
2.积极推进“偿二代”下的风险管理工作
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5
互联网保险自诞生以来,被认为是外卖、第三方支付、共享经济的新风口,但经过两年的成长,互联网保险并没有出现期盼的场景,究竟是哪些因素阻碍互联网保险的爆发?如何在规范行业和创新之间找到平衡?未来互联网保险行业路在何方?
依旧在摸索阶段
得益于互联网产业链的深化、保险行业的良好前景以及政策的大力支持。根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的《2016中国互联网保险行业发展报告》显示,“十二五”时期,我国互联网保险呈现快速发展势头,互联网保险保费金额由2011年的32亿元飙升至2015年的2234亿元,规模增长约69倍。
值得注意的是,在亮眼成绩的背后,保费比反而出现了小幅下滑。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标志着保险进入了“下半场”。
目前看来,互联网保险虽险种多样,但互联网保险的创新不如其他行业变化深刻,低于保险行业预测。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接受《经济》记者采访时表示,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这类短期意外险成效明显,但保费不高;技术含量高的UBI汽车保险,产品数量少,从产品上难成气候。另外,郝演苏认为,营销员的业务水平以及这些公司的B2B、B2C的创新商业模式不成熟,都是阻碍互联网保险的“拦路虎”。
互网保险如何寻求突破?郝演苏表示,从互联网保险应用出发,市场能够大有所为。“你觉得消费者想要了解一款保险产品,愿意跟业务员沟通,还是利用碎片化时间跟语音机器人聊天呢?”郝演苏认为,若将保险方案的设计、保单管理、自动理赔与人工智能结合,应用场景中会更生动丰富。
泛华保险销售服务集团首席技术官李军则认为,互联网保险还处在新生阶段,应给予更多关注。李军告诉《经济》记者,“互联网保险一夜兴起,而传统保险的运作管理流程有其必然一面,发展是渐进的过程,需要多方参与、相互作用”。
首先就产品设计、定价而言,李军表示,互联网保险会显示出独特的优势。例如寿险产品的保障多到眼花,保障的要求还会有多种限制,产品有各种附加的责任,还要加上理财功能。一般传统销售对象可能都不是很清楚“我要的是什么,什么情况下会赔,收益大约多少”这些问题,但在互联网大数据支持下,产品能够划定清晰的保险责任、合理的保障金额、精准的定位人群。基于精准的数据,判断购买者的消费能力,互联网保险公司能够研发更人性化的保险产品。
其次,从销售环节、费用来说,互联网保险可以避免传统保险公司大量的数据录入,减少承保环节的不必要内容。李军介绍道:“像针对性的健康告知、合理的线上录入与流程,我们通过移动客户端就能推送,减少了销售的层次。”从一定程度上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
最后,在理赔环节上,互联网保险公司的效率会“技高一筹”,互联网保险公司可以让多家保险公司及客户选择服务人员,利用定位、大数据、影像识别、查勘定位自动化等技术,进一步优化保险公司的成本结构与用户的自主服务。
资本浪潮涌动
从数据上看,互联网公司的确搅动了保险行业的一汪春水,增强了保险行业活力,最终回馈给普通群众更实惠的保险产品。去年,116家保险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行业呈现一片欣欣向荣,那些挟裹着寻利而来的资本就是很好的证明。
通过梳理已公开的投融资数据发现,2016年互联网保险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39起,总融资额约17亿元,涉及公司33家。其中,慧择、大特e保、腾保保险、和金在线、保险极客等6家公司,在2016年内完成了两轮融资。
北京联想之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李明向《经济》记者表示,从投资角度来看,投资机构会对两点感兴趣:一是剧烈变革中的海量市场;二是技术革新所带来的效率提升。围绕这个逻辑,不难看出,投资机构为何会看好互联网保险。
“我国互联网保险保费在4年增长约69倍,这个成绩确实让投资人动心,但是放到国际上比较,不管是保险深度还是密度,我们都不能称得上保险强国。”因此,李明认为,互联网保险还有很大潜力去挖掘,今后加上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对这个海量的剧变市场会产生新的推动。
美国一家医疗保险初创公司Clover Health,5月获得由Alphabet旗下的投资机构GV和其他资方共同投资的1.3亿美元新一轮融资,投后估值为12亿美元,成立短短3年,Clover Health已成为硅谷的新晋独角兽企业。
据了解,Clover Health服务用户只有2.5万人,面向的是65岁以上退休的低收入群体,而且只在新泽西州的几个县开展业务,为什么这家“后起之秀”能够快速成功?李明介绍,这家医疗保险公司通过数据对用户进行分层,低风险人群收取少额保费,而高风险人群公司会有针对,比如上门体检、督促治疗、术后上门服务和监督服药等,而这些是国内部分互联网保险公司做得不足之处。
“购买很简单,流程也很简单,能够随时随地买,随时随地理赔。但这个基础说到底还是靠科技的力量。”李明表示,按照个人投资习惯,他看中的还是偏Insurtech(保险科技)的项目,技术壁垒是首要考虑因素。基于大数据,再通过智能化的手段,最终实现这个产品足够简单,而不是为了简单而简单。
另外,一位正在寻找互联网保险的投资人张先生向记者透露,2015年互联网保险开始兴起,投资圈热情高涨,甚至很多传统保险行业的人士也转向投资领域。“刚开始每个互联网保险公司能拿到启动资金,但是死的也不少,盈利的不多。现在看来,找项目反倒有些灯下摸黑的感觉。”最近两个月,张先生已经看了不下20家互联网保险初创公司,给他最大的感受,就是这些互联网保险类型较为分散,虽然侧面说明互联网保险领域的创新切入点、可作为的领域比较多。但一些互联网保险公司只是把线下产品放到线上,缺少新意。
国信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易清波对这一说法表示赞同。易清波告诉《经济》记者,行业发展之初,互联网保险追求形式创新居多,诸如退货运费险、航班延误险、爱情保险、天气保险、中秋节月亮保险等,这些产品有些由于脱离保险本质,被监管叫停,有些就获得了成功。究其根本,易清波认为,互联网创新最主要的应该是对传统业务的互联网化改造,不仅是险种场景创新,在互联网保险平台上的服务也要有所区别。“除了让消费者投保便利,互联网保险公司要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
猛虎与群狼之争
蚂蚁金服高调亮相“车险分”不久,腾讯就带着“智慧车险”悄然上市。事实上,各种为保险公司赋能的大大小小的专业平台,也在不断涌现,都在保险行业积极拓展,以求分得一杯羹。
抛开“三马联姻”的众安保险,股东实力强劲的泰康在线、百安保险、易安保险、安心保险等互联网保险公司,腾讯旗下的和泰人寿等也在纷纷开业入驻。互联网巨头的加入让保险从渠道转向产品创新和客户服务创新。此外,传统保险公司通过自建网络、保险专业中介机构、第三方网络平台以及其他各类兼业机构等渠道拓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郝演苏认为,这些平台对保险市场的“一哥”形成一定威胁。“互联网公司汇集流量数据、自建生态平台,本身就对部分中小保险公司具有吸附效力。”而像平安保险深耕行业多年,市面上一般保险公司难以望其项背,可能只有BAT公司才能与之抗衡。其次,善水者溺于水,传统保险公司的体系是相对封闭、保守,维稳是大企业首要考量的因素。反观互联网公司作风更加大胆、冒险,在人才激励、资本投入和决策经营等方面小胜一筹。但最终谁胜谁负,难以判断。郝演苏认为,互联网保险难以颠覆保险行业,未来也许是以平安保险为标杆的企业,与以蚂蚁金服为代表的众多平台体系之间的竞争。
若未来如此发展,市场上保险公司将面临站队的选择。这些公司或转型科技企业,或另辟互联网渠道。不管选择哪一个,投入都是巨大且成败难料。而互联网保险公司大多走的是“小而全”路线,存在同质化现象。如果中小企业选择轻装上阵,加入阵营,则也许永远只能成为市场的配角,即使商业模式再成熟,也不成为市场的主导力量。
易清波表示,《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指出,保险业要为城乡广大居民服务,要为农业和农民服务。那么积极推进保险服务进社区、下乡镇、进村组就显得尤为重要。易清波认为,在解决保险服务进社区、乡镇、村组方面,传统的保险公司渠道显得鞭长莫及。保险公司的机构一般都只设到县市一级,如果要往下延伸,固定资产成本和人力成本,会翻倍增加,可能远远超过保险公司自身的承受能力。在这种前提下,中小互联网保险公司应当抓住机会,在细分市场中扮演一个类型化的角色,找到自身险种特色。
保险行业发展报告范文6
【关键词】 保险属性; 保险会计; 保险合同; 公认会计准则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保险业呈健康发展态势。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市场机制作用的日益增强,保险市场主体大量增加,业务规模迅速扩大,保险产品日益完善。保险公司由此面临着如何全面、客观地反映保险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如何为保险公司的投资者、经营者、债权人、投保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人进行投资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何为保险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监管提供重要信息等会计问题。然而,尽管2007年新执行的企业会计准则包含了保险行业特殊会计准则,但是该准则内容过于概括并且缺乏权威的应用指南,我国保险会计规则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势在必行。
一、我国保险会计的发展
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慢,相关保险行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研究相对滞后。尽管保险业在中国已经有超过一百年的历史,保险会计理论研究的历史却只有二十余年。主要原因是因为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认知需要以行业的发展为前提,据此才能制定出适合于行业特点并且有利于行业发展的会计规则。
我国的第一个保险行业会计制度是1984年2月份颁布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会计制度》。由于这一时期我国的保险公司还处在起步阶段,所以该保险公司特殊会计制度并没有体现出其应有的作用,而更多的是采用“资金占用总额=资金来源总额”这一计划经济会计原则,突出保险公司在财务会计制度上进行统一计划、分户经营、以收抵支、按盈提奖的财务管理制度。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保险公司开始转型,外资企业开始涉足中国保险业,1993年的《保险企业会计制度》具有转折性意义,奠定了目前保险业会计规则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紧接着我国于1999年1月1日正式实行《保险公司会计制度》和《保险公司财务制度》,并且通过2000年颁布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对会计要素进行重新定义,以此为契机推出了针对保险公司和其他金融企业的《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保险业实行专门的会计规则,既是保险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保险业的发展。
随着近年来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保险公司开始进行海外融资和开拓海外资本市场,我国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面临着新的挑战。新会计制度不仅要立足于国内保险业发展的状况,更应该从全球视角出发,对保险业面临的特殊会计问题比如保险合同确认、准备金计提等实行改革,最大程度地实现国际会计趋同。2007年我国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尽管适用于所有企业,但是具体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和第26号《再保险合同》充分兼顾了保险行业的特殊性,改变过去以保险公司为规范主体的特点,进一步从保险产品属性的角度规范会计规则,基本上保证了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前提。
二、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分析
保险行业会计规则研究是典型的交叉学科研究领域,它既是会计学的一个分支,又要求把会计的基本理论和研究方法运用于保险公司,核算和监督保险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这一会计规则必须充分兼顾到保险行业的属性,以保险属性与特点为基础来发展和完善保险会计理论。
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原因有多个方面,从保险行业的特殊性看主要分为三个原因,即保险行业宏观意义、保险产品的无形性和未知性以及保险运营资金链的反向性。首先,保险业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转移公众的风险从而自己承担风险并且通过大量风险的集合内部消化和平衡风险。因此它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公司运营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如果保险公司破产或者倒闭,负面影响将使广大被保险人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受到损害,带来社会福利损失和影响社会稳定。普通企业会计制度无法保证保险公司保持应有的偿付能力。
其次,保险产品是一种无形的产品,它以经营特定风险为前提,以集合大量风险单位为条件,以大数法则为数理基础进行保险赔付,风险的无形性决定保险产品的抽象性。由于保险公司在保单的有效期限内无法准确预知事故发生概率和造成损失程度的大小,因此保险产品的经营相对于其他行业而言更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保险公司执行普通企业会计制度而没有兼顾行业特点,其会计数据将无法满足基本会计准则的谨慎性原则,也无法为报表使用者进行经济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最后,保险运营资金链有别于传统制造行业。对于传统制造业,资金链表现为先支后收,即成本发生在前,收入发生在后。保险运营的逆向性表现在先收后支,保险产品定价在先,成本即保险理赔发生在后,因此保险公司在计算利润过程中需要采用特殊的程序和方法。一般企业所适用的存货周转率、固定资产周转率等并不适用于保险企业,为了正确评估保险公司的运营,不仅需要对保险会计进行详尽的披露,而且必须单独界定保险企业财务指标,增加赔付率、退保率等特定指标。
由此可见,保险会计所适用的会计规则必须有别于一般企业。保险规则既要考虑会计的一般特点,又必须充分体现保险业的特殊性;既要考虑保证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要求和保护投保人利益,又要兼顾保险公司本身的盈利能力和股东权益;既要考虑我国保险业现行的发展特点,又要兼顾国际会计制度的趋同性。
三、保险属性对保险会计规则的影响
尽管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成为全球性的认知,但是极少有学者关注其产生的具体原因。本文将影响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的主要保险属性归类为4性,即时间关联性、利润射幸性、产品无形性和大数平衡性。该部分重点分析以上四类保险属性,并结合其特点分析其对会计制度的特殊要求和影响。
(一)时间关联性
时间关联性是影响保险业会计制度最主要的保险属性,其表现为保单的出售一般都横跨一定的时间,公司运营的优劣与时间的关联十分密切。这一关联性引出了会计学上的两大基本问题,即保险公司资产账户投资科目类的确认和负债类责任准备金的计提。
保险公司在签署保单的同时向保户收取保险金,承诺在未来一段时间里对保险合同约定条件下对投保人进行保险赔付。从收取保费到支付理赔之间,保险公司完全可以将该部分保费收入进行再投资,通过同业拆借或者购买金融工具等形式获取收益。保险公司的投资类科目成为保险会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重中之重。另外,由于目前市场上大量的人寿产品引进了投资的概念,许多保险公司出售投资连接账户人寿保险中包含了保户有权利参与分红的投资,如何在财务报表中科学合理地反映这一部分保户投资,成为保险会计制度中的特色之一。
责任准备金的计提是我国目前保险会计制度规范的重点,这也是保险经营时间关联性使然。尽管大部分财产保险合同都为短期合同,但是其合同的有效期不同于保险公司的会计年度。因此保险公司在年终会计报表上有必要对保费收入进行调整,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此外,由于保险公司处理理赔需要相应的时间,保险会计年度报表为了客观反映保险公司的运营状况,有必要对保险事故已发生已报案或已发生未报案的保险赔付计提准备金。对于人寿保险合同和健康保险合同,该类合同的有效期间往往超过一年,收入补偿和发生成本之间存在着较长的时间差。对该类合同计提责任准备金是会计制度谨慎性原则的要求,也是为了保证保险赔付,从而更好地为投保人提供服务。
(二)利润射幸性
利润射幸性是指保险公司的利润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影响,保险行业利润周期的震幅很大,随机性很强。利润射幸性这一特点决定了保险会计计量方法的特殊性,即会计确认和计量必须运用特殊的方法和假设,保险会计必须与精算密切联系。
在确认非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作为保费收入的调整项目;在非寿险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在确认寿险保费收入时,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精算确定的金额,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计入当期损益。与其他行业会计制度相比较,保险会计中凸显了精算的重要性,实现精算与会计的资源共享。此外,利润射幸性引发了保险会计中对巨灾准备等会计问题的探讨,针对目前众多学者对巨灾准备确认负债或者所有者权益的分歧,利润射幸性的会计要素界定成为未来解决这一分歧的主要途径。
(三)产品无形性
产品无形性是指保险商品的构成要素在很多情况下是抽象和不可见的,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很难凭借外在的直观感受获得对保险商品品质的准确判断。产品的无形性使得保险会计的披露制度远远复杂于其他行业。
保险公司产品的无形性加强了市场交易信息的不对称性。一般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很难简单地从会计信息中获得保险公司相关风险评估、产品定价等详细信息。为了帮助报表使用者获得有效的信息,保险公司的财务报表较其他行业财务报表而言必须披露更为详细的信息,以识别和解释承保人财务报表中因保险合同而产生的金额和相关风险。除此以外相关的信息还必须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源于保险合同的未来现金流量金额、时间和不确定性。
(四)大数平衡性
大数定理是保险运营的基础法则。大数平衡性是指保险公司承保的风险单位越多,风险在内部平衡的可能性就越大,保险总赔付相对于保费总收入而言就越小。大数平衡性给保险会计提出的挑战是,如何在保险会计中使用单一评估法和综合评估法。
保险的大数平衡性为会计实践中采用综合评估法提供了可能。单一评估法是指对会计要素的计量采用单独分开计价(比如针对每个保险合同或者每个风险的评估),综合评估法是指通过简易的方式对多个合同或者多个风险进行综合评估计价。保险会计中综合运用了这两种方式,比如我国保险公司当前适用的会计制度中对准备金充足性测试中综合运用了整体测算、按产品大类测算和按照个别产品测算等多种方式。保险公司既可以按公司所有产品品种计算应补提的整体准备金差额,也可以选择按照产品大类分别计算各产品大类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或者按照个别产品分别计算各产品应补提的准备金差额。大数平衡性客观上增加了保险会计计量方式的选择性。
四、由保险属性确立保险会计规则的意义
我国2007年开始执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包括了适用于生物资产、保险和石油天然气开采等特殊行业的会计规则,这主要是由各行业的特殊行业属性使然。尽管我国新企业会计制度与国际会计准则实现了基本的趋同,但是现行的会计制度仍然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着不少差异,趋同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各个国家保险业的发展程度不同,各国所适用的保险企业会计规则也存在差异。但是各个国家保险业之间的共性所在便是保险属性相同,保险产品和经营主体等要素在本质上并不存在明显的差别。实现保险会计的国际化趋同,只有从保险行业的属性出发,并且根据其属性制定相应的会计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差异,使保险会计服务于保险业,加强国际保险市场融合和推动国际保险业的发展。
为了使保险公司在2005年能够执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决定将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即保险合同项目分为两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成果于2004年3月,主要对现行保险会计实务做出一定修改,第二阶段是由保险合同专家组对保险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审视,帮助分析保险合同相关的会计问题。第二阶段的研究成果尚处在讨论阶段。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相比,我国目前实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所涉及的保险行业特殊会计规则内容更为丰富,规定更为详细,对保费收入的确认计量和准备金计提等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随着国际会计准则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未来我国的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还存在着与国际会计准则磨合和修改等问题。研究保险属性决定保险业适用特殊会计规则必然性,有助于减少磨合时间和降低修改成本,从制度上保证我国保险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参考文献】
[1] 侯旭华,许闲.保险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启示[J].保险研究,2008,(4):17-20.
[2] 许闲.世界各国保险合同界定分歧大[N].中国保险报,2008-03-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