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1

关键词:城市商业银行;互联网金融;竞争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5)24-0147-01

1新进入者的威胁:民营银行

2014年,我国银行业在结构调整方面出现了新的变化。自2014年3月开始,围绕着五家民营银行试点的新闻,就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时至2014年7月,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天津金城银行,三家民营银行率先获得了银监会筹建批准。在此之后,阿里的浙江网商银行能否获批,一度成为银行业界热议的话题。最终至2014年9月,上海华瑞银行、浙江网商银行也顺利获得银监会筹建批准。至此,五家民营银行均顺利进入到筹建过程之中。五家民营银行概况,从五家民营银行的分布上,腾讯投资的深圳前海微众银行,以及极具阿里背景的浙江网商银行倍受业界关注。在深圳前海微众银行网站宣传主页上打出“我们是银行?我们是互联网公司?我们是互联网银行!”的宣传语。并通过二维码,将该银行的更多服务理念直接推向用户的智能手机客户端。在互联网支付领域。拥有阿里背景的“支付宝”给传统银行业形成的挑战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与此同时,腾讯借助其旗下的微信平台,在智能手机支付领域也赢得了广泛的市场空间。在技术延展性方面。借助二维码、条形码等技术手段,腾讯通过QQ、微信平台、阿里凭借支付宝,正在逐渐将线上的金融服务优势地位,向线下市场延展。由此可见,包括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传统银行业机构,都迫于压力,不得不自2015年开始,针对互联网企业将其经营版图扩张至传统金融服务领域的这一举措,给予足够的重视,并寻找应对的措施。

2替代品的威胁: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2013年“余额宝”的出现,让银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的关注上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阶段。冷静的分析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对城市商业银行产生的威胁,不难发现,互联网金融已经在“资本性脱媒、技术性脱媒”两个层面对城市商业银行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一是在资本性托媒领域。例如投资渠道、融资渠道领域。互联网金融已经逐渐形成较为成熟的形态,它们分别表现为:P2P个人借贷、股权众筹、债权众筹、电商小额贷款以及基于互联网渠道的金融产品销售。尽管“余额宝”的出现确实触发了“互联网金融”在国内的引爆点,但是经历了将近两年的市场竞争,我国互联网金融已经形成多种金融服务形态。在这个领域里,既有百度、阿里以及腾讯等国内互联网领域的领军企业,同时也有苏宁、京东、联通等在电商、零售以及通信领域中的代表企业。此外,由于互联网金融模式依然处在一个探索尝试的阶段,因此这个领域还在不断持续的孕育各类全新的进入者。值得城市商业银行关注的是,由于互联网的竞争激烈程度远远超过传统行业的市场竞争,因此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也存在较高的淘汰率。这种淘汰频度,一方面说明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金融风险远高于传统金融服务业,同时也为传统金融行业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中塑造自身的信用品牌赢得机遇。二是在技术脱媒领域。对于城市商业银行而言最直接的挑战是来自以“支付宝”为代表的第三方支付模式。截至2014年年底,人民银行已经给269家企业组织机构发放了份第三方支付牌照。从牌照发放数量上分析,参与第三方支付领域竞争的机构数量较多。此外,相对传统支付手段而言,第三方支付伴随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呈现显著的增长趋势。《中国支付清算行业运行报告(2014)》中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第三方支付市场规模已达16.5万亿元,同比增长61%。其中互联网支付业务150.02亿笔,金额8.97万亿元,分别同比增长43.48%和30.05%。第三方支付对于传统银行业形成了巨大的挑战,《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中指出,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最大的冲击在于切断了银行和客户之间的直接联系。客户直接面对的将只是第三方支付机构。

3同业竞争:垄断的弱化

一是国内银行业机构整体处在“中(下)集中寡占型”阶段。针对我国银行业机构的CR5、CR12,结合贝恩对产业垄断和竞争类型的划分表可以看出,目前我国银行业机构整体处在“中(下)集中寡占型”阶段。纵观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的CR5、CR12的变化情况,可知我国大型商业银行CR5数据呈现缓慢下降趋势。尤其引起人们关注的情况是,如果将数据采集的时间维度扩展至2012年1月,这种缓慢下降的趋势将更加明显。由此可以得出的结论是,我国大型商业银行,尽管仍处在银行业机构的中度垄断地位,但是随着金融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和竞争的日趋激烈,其垄断地位正在逐渐被削弱。二是股份制商业银行市场占比稳定。股份制商业银行自2012年的快速成长之后,在2013年1月至2014年9月期间依旧呈现稳步增长势态,其所占到的银行业机构的总资产比例一直稳定在18%左右。由此可以看出,股份制商业银行在激烈的金融市场竞争中,处于一个市场结构相对稳定的局面。

4银行业供应商的议价能力及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从银行业整体情况分析,其“供应商”、“购买者”主要是存款者、贷款者。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深入,以及互联网金融使得金融借贷渠道的不断丰富,使得银行面对的“供应商”、“购买者”的议价能力均得到了极大的提升。这种情况加剧了“金融脱媒”现象。P2P网贷平台时至今日依然处在一个蓬勃发展,但急需市场规范的阶段。尽管需要面对各种金融风险的挑战,它的出现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为货币的“供应商”、“购买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导致货币供应商对传统银行业的议价能力得到提升。《中国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中的数据显示,2013年以前,P2P网贷平台数量不足210家,成交总额约210亿元,网贷投资人规模约5.5万人。但截至2014年6月,P2P网贷平台的数量达到1265家,半年的成交金额接近1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接近2013年全年的成交金额。有效投资人超过29万,较2013年以前增长了约3倍。据网贷天眼对12250名投资人的抽样调查分析,月收入超过一万元的白领投资人占79%,其中也不乏资产过千万的投资人。年龄在30-39岁之间的投资人占总人数的54%,超过83%的投资人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互联网众筹平台领域,来自清科、众筹网的《2014年中国众筹模式上半年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显示,从筹资规模来看,2014上半年,国内众筹领域共发生融资事件1424起,募集资金总额18791.08万元人民币。其中,股权众筹完成募集15563万元,综合类众筹完成募集1682.04万元,垂直类众筹完成募集1546.03万元。余额宝广受热捧后,由于受到银行业的积极应对,时下所产生的市场竞争潜力已经略显后劲不足之态,但是它的出现确实从根本上改变了基金行业的市场格局。《互联网金融报告2014》指出,余额宝的推出,使得天弘基金资产排名从2013年第一季度末的第46位跃居至2013年底的第2位。余额宝以大多数人都没有预料到的方式,显著改变了中国基金业的格局。此外,报告也明确指出,2013年,我国基金销售电子商务水平为46.8%,并预计在未来4年内依然会持续提升,截至2017年,将会提高至64.8%。由此可见,基于电子商务、移动平台等多维度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将持久的对传统银行业的供应商、购买者提供更多新兴的金融服务创新产品。

参考文献

[1]范晓东.互联网开启“大众金融”时代[J].互联网周刊,2012,(20):24-30.

[2]胡滨,等.互联网金融:模式、风险与监管.中国金融监管报告(2015)[M].北京:科技文献出版社,2015,(4).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2

在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可以划分为4个阶段:第一、2005年以前的"金融互联网"阶段,即通过互联网来做银行业务。在这个阶段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银行把业务搬到网络上。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至2011年,第三方支付等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个阶段标志的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阶段是2012到2013年。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P2P网贷、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电商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重新改造,加速建设线上创新平台。第四个阶段是从2014年开始,互联网金融转移到移动互联网阶段,并且开始向全方位金融服务平台发展。

优势与对商业银行的挑战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一种更民主、更普惠大众金融形式。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新兴技术与传统金融深入结合,催生出形态各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相比在资金配比效果、渠道、数据信息、交流成本、系统技术5个方面具有优势。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快速发展的过程说明:互联网金融所带来创新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飞跃,更承载了互联网精神。互联网为传统金融带来了新的理念、注入了新的活力。

首先,互联网金融打破了银行对金融的垄断。其次,互联网金融促进了利率市场化,提高了投资者的收益。第三,互联网金融实实在在的做普惠金融。比如,目前P2P或P2B等平台主要是支持个人或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也是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方向:即服务中小微企业、农村金融、个人金融,包括个人财富管理等。第四,金融不再是普通人看不懂的专业术语或概念,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也不再“高高在上”。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人人懂得金融、懂得产品,人人都去做。

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构成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互联网可很大程度替代银行的物理网点,键盘、鼠标的优势让水泥、砖头优势不再。这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银行的基础优势。第二,互联网金融能突破空间局限。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灵活的服务于广大时空范围的消费者。第三,互联网金融还可以大幅度的降低业务成本。第四,互联网金融必将大大提升金融服务中风险管理的效果。大数据信息集散处理将大大提升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效果,互联网产生大数据,大数据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事实分析和挖掘客户交易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准确预测客户行为,进而在互联网金融和营业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第五、互联网金融造就新的金融业态,更能做到普惠金融及开放、平等、合作。应该说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是有一个挑战,但是给传统金融注入理念,注入新的活力,同时也带来新的竞争,促生新的合作。我们不应该把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敌对,取缔互联网金融,这是不可能的。

互联网金融促进传统银行、传统金融的转型。传统银行业做互联网金融有自己的优势:比如信息充沛,有广大的客户,有很多的网点,有专业的人才。为什么不利用这些优势和互联网金融、非银行的金融机构结合起来,来创造出更多的产品,为更多的客户服务呢?银行应该借鉴或者利用互联网所带来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方法来促进自己的转型。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互联网金融代表了金融创新的方向,各方面应该有积极的态度,包括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同时重视其存在的问题并努力解决它。

现在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很多互联网金融机构已经在很多方面从事了银行业务,但没有受到银行规则的监管,甚至突破规则、越过规则去竞争。显然,规则的破坏对金融稳定将带来可怕的问题。所以说,在肯定互联网金融积极方面的同时,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隐患也不可忽视。比如,与银行封闭运行的业务模式相比,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受到黑客攻击、病毒侵袭、信息更容易被盗取、篡改。互联网金融平台对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有时候也很难确认,存在较高的消费者信息泄露及被欺诈诱骗的风险等。

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认为,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包括内部自我的自律和外部的监管,目前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第一、目前应该明确互联网机构的法律定位,允许做各种金融服务工作,但是不能越界经营。他提出两个建议:(一)、互联网金融不是银行,不能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不能非法集资。比如众筹也是一种私募,是按照私募项目来做的,不能直接面向社会公众。这也是两个不能被突破的底线。现在法律还没有对互联网企业尤其是P2P借贷平台等的业务活动作出规范。但真理与谬误只是一步之遥,P2P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运作略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灰色地带,甚至触碰底线。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但是确实不能逾越底线。

第二、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目前存在缺失,存在安全隐患。一些P2P会有大量投资者的资金沉淀在平台的账户里。这种情况下,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甚至携款逃跑的风险。近两年先后发生的淘金贷、优易网等P2P网络平台跑路事件就给放贷人带来很大的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第三、健全互联网企业的内控制度,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曹凤岐认为可以把内控制度看作互联网的防火墙,好的制度可以有效的防范金融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片面追求业务和运营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高风险的交易模式,没有建立客户识别和交易分析报告机制,容易为不法法子洗钱创造条件。还有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水平比较低,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

第四、加强互联网金融外部监管。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综合金融,既做贷款也做理财,也可能做保险,就是一个公司做多项业务、综合业务。这些问题应该制度和道德是两个方面来做的,当然也需要有一个法律来最终裁决。目前外部监管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盲区。货币基金谁来管?互联网保险谁来管?P2P谁来管?现在不是很清楚,尤其一个互联网的企业做了综合的金融业务谁来监管?现状就是谁家的孩子谁抱,“好孩子”争着抱、抱死了;“坏孩子”大家都不管,任其自生自灭。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3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挑战;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100多年前,马克思曾经说过,“一个幽灵,一个在欧洲回荡。”现在一个幽灵,一个互联网金融的幽灵在中国的上空游荡,应该说这句话说的还是比较确切的。“互联网金融”一词目前非常热,其已经进入了我们的生活。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我国的金融生态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我国的金融生态,笔者理解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与互联网技术和移动通讯技术实现资金的流通、支付和信息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与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一同,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而发展起来。

(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阶段

在我国,笔者认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四阶段。

第一阶段是2005年以前,在这个阶段互联网金融的结合主要体现在互联网对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帮助银行把业务搬到网络上,此时还没有出现真正的互联网金融业态。这个阶段实际上大家叫它“金融互联网”,即用互联网来做银行业务。

第二阶段是2005年到2012年,网络开始在我国萌芽,第三方支付机构逐渐成长起来,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开始从技术领域深入到金融业务领域,这个阶段的标志事件是2011年人民银行开始发方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机构进入了发展轨道。

第三阶段是2012到2013年,应该说2013年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元年,是互联网金融得到迅速发展的一年,从这一年开始P2P网络平台快速发展,以天使汇等为代表的众筹融资平台开始起步,第一家专业网络保险公司获批,一些银行、电商以互联网为依托对业务模式进行重新改造,加速建设线上的创新平台。

另一个标志性事件,余额宝自2013年6月份推出,发展速度大大超过了很多人的预期。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产品去年年底到今年年初出现了跳跃式的发展,到今年3月末余额宝的用户超过8000万,集资金额超过540亿元,今年1季度为客户创造的收益是75亿元。众所周知,余额宝背后是天弘基金,天弘基金本来是一个排名比较落后、甚至已经快关门的基金,正是因为落后才寻求变革,阿里和余额宝挂钩之后,在全世界的基金排名也很靠前,今年1季度其规模已经达到5000亿元。要知道,我们很多老的基金管理公司,这么多年管理规模也就是几百亿到上千亿元,所以这个规模还是非常大的。

第四阶段就是现阶段。从2004年开始互联网金融转移到移动互联网阶段,而且互联网金融向全方位金融服务方向发展。目前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已经很多,比如说第三方支付平台模式、P2P网络信贷模式、众筹筹资模式、虚拟电子货币模式等,应用电子商务崛起并通过计算机运用,产生获得网络社区发行管理的虚拟货币并可以购买虚拟物品,比如说网络游戏中的衣服、帽子、设备等只要有人接受可以像P2P使用虚拟货币购买现实生活中的物品即可。

再比如金融服务平台,通过金融产品搜索引擎的方式,把有接待需求的个人和有方法需求的中小银行和小贷机构在一个平台中对接,这种搜索比价的模式不存在太大的政策风险,主要是资金流不通过证券平台,其实质就是为银行批量获得客户的一个市场,包括渠道。

还有P2B模式,个人向小型企业提供贷款,借助数字通讯互联网、移动通讯、物联网技术、云计算等等,在线可以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无缝、快捷、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银行的便利性、高效性将给传统银行带来很大的挑战。互联网保险模式通过互联网进行保险销售理赔,现在已经开发了很多的产品。

还有一个网络上购物,手机支付,物流陪送,实际上是和电子商务紧密的结合,应该说很多人是在手机上和电脑进行购买的,这就使得互联网金融和物联网、电子商务结合起来了。使互联网金融进入百姓家,大家都在用,甚至有人提出来:大家都不去物理网点,包括吃饭、团购都是和互联网金融联系在一起的,这是不是对商业网点包括百货大楼的冲击呢?可见,这个变化是非常大的。

(二)互联网金融为传统金融业带来了新的理念

互联网金融是运用互联网技术与精神实现资金融通和金融服务的新兴金融模式,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在资金配比效果、渠道、数据信息、交流成本、系统技术5个方面具有优势。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一种更民主、更普惠大众的金融形式,移动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搜索引擎等新兴技术与传统金融深入结合,催生出形态各异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互联网金融从无到有,从萌芽到快速发展的过程当说明,互联网金融所带来的创新不仅仅体现在技术层面的飞跃,更承载了互联网精神。

互联网为传统金融带来了新的理念。传统金融很慌张:互联网金融发展我们怎么办?实际上并不是这么回事,互联网为传统金融带来的是新的理念,注入了新的活力。

第一,互联网金融打破了银行对金融的垄断。现在我们有一些是非金融企业通过互联网做出了金融,这实际上是打破了银行的垄断。

第二,促进了利润市场化,提高了投资者的收益。余额宝在这个过程当中实际上是有钱就可以作为资金,而且又有比较高的收益,而银行是一个固定的利率,约3%,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投入进来。这样也促进银行利率的市场化。

第三,互联网金融作出了实实在在的普惠金融。目前P2P贷款是中小企业贷款,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这一点非常重要。所以,大家问互联网金融往哪去?实际上包括阿里巴巴在内,做了普惠金融才知道。那些中小企业大银行是不给贷款的,并不是不贷,主要是要贷款给一些大企业。将几千块元、几万元贷款给小微企业或者个人的金融,大银行做会觉得很麻烦。恰恰互联网金融弥补了这一块。所以,互联网金融越想做大,想和大银行竞争,笔者认为不要那么做,还是要老老实实、踏踏实实的做普惠金融。中国有4000万的中小微企业,但是大多数得不到银行的贷款,互联网金融,能不能在这方面为中小微企业、农村金融以及个人金融做些事情?

此外,金融不再是普通人看不懂的专业术语,理财产品、货币基金业不再是参与门槛极高的产品。互联网金融有钱就可以做。所以这是一个非常大的变化。所以说人人都懂得金融,懂得产品,人人都去做,这就是普惠金融。所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改变了整个中国的金融生态。故此,以互联网支付P2P的网络阶段,余额宝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是金融模式、金融理念和金融方法的创新,无论欢迎与否,都必将在中国金融发展与创新的舞台上一展雄姿。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的挑战

虽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未来将出现一种不同于传统金融融资和直接融资的具有革命性的新型的金融,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银行构成了严峻的挑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互联网虚拟网点可在很大程度上替代银行的物理网络。键盘、鼠标使水泥、砖头不再那么有优势。这又从根本上动摇了传统银行的基础优势。众所周知,到一个社区,我们首先建银行、建邮局,因为有网点。现在不去网点了,在家里、在火车上,在飞机上拿着手机都做了。所以以后的银行网点,物理网点会越来越少。

笔者曾到烟台相关的银行考察,有的银行为了给夜间下班的职工提供方便,专门开了一个夜间营业部,实际上去的人很少,但是也必须配备人员和保安,还要有很多的运作。其实搞一个网络银行就可以了。所以有人说,今后的物理网点都是为老年人准备的,老年人不太懂,一按键盘就哆嗦了,把买弄成卖了,网上银行不敢使。而年轻人是用不着经常去物理网点了,好多网点不赚钱了,成本很高,所以这是一个很大的挑战。

第二,互联网金融能突破空间局限。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能灵活的服务于广大时空范围的消费者,互联网金融依托全天覆盖的虚拟网络,让消费者在任何地点动一动手指头点一点键盘鼠标就能支取任何地点的现金。

第三,互联网金融可以大幅度的降低业务成本。

欧洲银行测算单比业务成本,营业点是1.07美元,电话银行是0.54美元,ATM是0.27美元,而通过互联网仅是0.1美元。一般而言银行通过在线虚拟成本是通过物理分支机构支付的1 /16到1/6,极大地节约了成本。

第四,大数据信息集散处理将大大提升互联网金融服务的风险控制效果。互联网产生大数据,大数据集合海量非结构化数据,通过事实分析和挖掘客户交易信息,掌握客户的消费习惯,准确预测客户行为,在互联网金融和营业风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信息集散处理,互联网金融必将大大提升金融服务于风险管理的效果。

第五,互联网金融造就新的金融业态,更能做到普惠金融,开放平等合作。现在传统金融包括银行应该说比较紧张,有人说,余额宝是吸血鬼要取缔,实际上应该说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是有一个挑战,是给传统金融注入理念,注入新的活力的同时,带来新的竞争,促生新的合作。我们不应该把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看成是对立面,看成是敌人或者要取缔,因为正如笔者前文所述,不让互联网金融发展是不可能的。

应该说互联网金融发展从这个角度促进了传统银行和传统金融的转型,传统银行业要做互联网金融,要创造出更多的产品,传统银行包括我们的大银行有着自己的优势,如信息充沛,拥有广大客户,众多网点和专业人才。我们做互联网金融都不一定那么专业,但传统银行却是专业的,为什么不利用这些专业,与互联网金融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结合起来,来创造出更多的产品、从而为更多的服务者服务呢。

所以,传统银行应该可以创造出很多的空间,而并不是没有空间。商业银行应该借鉴或者利用互联网所带来新的理念、新的模式、新的方法来促进自己的转型。商业银行像过去一样靠利差生活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商业银行今后要做一些资产管理业务,这样就可以和互联网金融结合起来了。所以说这一块应该还有很多的合作空间。

三、强化互联网金融监管

互联网金融代表了金融创新的方向,我们应该持积极的态度,包括在政策测试上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对其存在的问题应该重视和解决。要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要打击违法犯罪行动,保障互联网健康的发展,让互联网金融能够在市场上的金融配置中发挥非常大的作用,引导和支持互联网的竞争,从业机构通过行业自律的形式完善管理、诚信为本、守法经营。比如说,从技术层面来说,手机支付也存在着密码被盗,资金被盗,资金转移安全等问题,这些都是我们需要注意的。

此外,中国互联网金融在很多方面都已经从事了银行业务,但是他们没有受到银行规则的监管,甚至突破了规则,越过规则去竞争。规则的破坏对金融稳定将带来可怕的后果,所以说,我们肯定互联网金融的积极方面,但也应该看到它所带来的隐患不可忽视。与银行封闭运行的业务相比,互联网金融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病毒侵袭,信息更容易被盗取、篡改,特别是对交易者身份的真实性,有时候很难确认,存在较高的消费者信息泄露以及受欺诈诱骗的风险等等。所以,我们应该加强内部自律和外部的监管,目前可从几个方面来监管。

(一)明确互联网机构的法律定位,不能越界经营

允许互联网机构做各种金融服务工作,但是不能越界经营。

这里笔者有两个建议:一是不能够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互联网金融不是银行,这一块不能突破。二是不能非法集资。这是我们现在要掌握的两个底线。目前法律规则还没有对金融机构的属性作出明确的定位,互联网企业尤其是P2P借贷平台的业务活动,还没有专门法律和规章规定有效的规范。P2P借贷平台的产品设计运作略有改变就可能越界,进入法律灰色地带,甚至触碰底线,我们支持互联网金融发展,但却不能逾越底线。

(二)完善资金第三方存款制度建设

资金第三方存款制度,目前存在缺失和安全隐患,有一些P2P网络平台没有建立资金第三方托管机制,会有大量投入者的资金沉淀在平台账户里,如果没有外部监管就存在资金被挪用、甚至携款逃跑的风险。近两年先后发生了淘金贷、优易网等P2P网络平台的捐款逃跑和倒闭事件,这给放贷人带来很大的损失,也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三)健全互联网企业的内控制度

内控制度不健全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我们可以把内控制度看作互联网的防火墙,好的制度可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实践中一些互联网企业片面地追求业务和运营能力,采用了一些有争议的高风险交易,也没有建立客户识别和交易分析报告机制,这很容易为不法分子利用这个平台洗钱创造条件。此外,互联网金融企业不注重内部管理,信息安全水平比较低,存在个人隐私泄露风险。应该说互联网金融是一个综合金融,既做贷款也做理财、保险。银行的管理中必须设置防火墙,这些问题都是应值得注意的。包括我们现在的公共基金都出现很多问题,所以这些问题应该从制度和道德两个方面来解决。

(四)加强互联网金融外部监管

互联网金融本质上是金融,是利用互联网技术来做金融。目前外部监管对互联网金融这一块应该说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盲区。货币基金谁来管?互联网保险谁来管?P2P谁来管?现在我们不是很清楚,尤其一个互联网的企业做了综合的业务谁来监管?现在包括规则和归谁管都存在问题。现在就是谁家的孩子谁抱,但首先都不知道谁是谁的孩子,怎么抱呢?如货币基金是货币,也是基金,是人民银行管,还是证券部门来管?然后坏孩子大家不管了,觉得这个风险太大,好孩子大家都去抱,都去管,都给抱死了。所以,在这个问题上还要加强。

笔者的意见是中国的监管体系应该改革了,现在“一行三会”(即对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和中国保监会这四家金融管理和监督部门的简称)的模式已经不需要了。不仅仅是互联网金融,包括金融控股、混业金融现在还是分业管理,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分别监管一部分。现在我们有一些互联网的公司也发展为集团,谁来管呢?所以笔者的主张是要把“一行三会”变成“一行一会”,也就是说人民银行还继续管货币市场和外汇。然后对银行、证券、保险、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由一个部门来做,下面再去分工,因此,笔者主张,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文根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高新技术产业分会主办的“2014年互联网金融论坛”整理而成)。

参考文献:

[1]曹凤岐.中国商业银行改革与创新[M].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2]曹凤岐,等.金融市场全球化下的中国金融监管体系改革[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2.

[3]刘士余.互联网金融的两条法律“底线”[N].21世纪经济报道,2014-2-21.

[4]曹凤岐.余额宝助力传统金融开启变革新时代[N].上海证券报,2014-3-11.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4

[关键词]理财APP;假设检验;信度分析;因子分析

[DOI]101.3939/jcnkizgsc20162.7078

1引言

2009年国内最早的个人理财平台“挖财”的出现,在互联网金融行业开辟了一种全新的商业模式,即信息与金融相结合的模式。据《2015年理财类APP市场分析报告》显示,理财记账类用户如今已经占全部移动互联网用户三成以上。现如今,理财APP有着移动电子智能平台的支撑,再加上位置服务(LBS)、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等技术和服务的成熟,理财APP市场已进入炙手可热阶段。随着用户数量的不断增加,理财APP的功能也在不断地完善,从最初的只可以记账,逐步发展到具备理财、基金、投资等功能。本文将基于以上背景,调查并分析影响沈阳市市民使用理财APP的相关因素,从而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提出合理化建议。

2调查

本调查以沈阳市为例,调查对象为沈阳市九个市辖区的全体市民。为保证信息的全面性,调查对象并不排除从未使用过理财APP的市民。采用在人流量大的区域以街头随机拦访的方式保证了被调查者职业、年龄的多样性。

此次调研共发放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2.73份,问卷有效率为91%,实际样本数大于估算样本数,调查的样本容量合理。本次调查首先采用Excel表格对数据进行初步统计及描述性分析。然后用SPSS 190软件对数据进行了推断性分析。在推断性分析时运用卡方检验和单因素方差分析的方法。

3调查结果

3.1假设检验结果

(1)为探究沈阳市民使用理财APP与年龄是否相关,在通过方差齐性检验之后,我们进行单因素方差分析,分析过程如下:

Levene方差齐性检验:

原假设H0:σ1=σ2=σ3

备择假设H1:σ1、σ2、σ3是不尽相等的。

在显著性水平为95%下,p值大于005,所以不能拒绝原假设,认为σ1、σ2、σ3是相等的,方差齐次检验通过。

因此我们可以认为不同年龄与是否使用理财APP是具有显著性差异的,即认为不同年龄段的沈阳市民的接受理财APP的程度是不尽相同的。

(2)探讨市民不愿意使用理财APP原因与性别是否有一定相关性,依次选取没有使用习惯、收益不理想、易用性差三者与性别进行列联分析,结果如下:

检测结果可知,在95%的置信水平下,在卡方和检测与进一步的相关性测量中三种相关性系数均通过了t检验。说明性别与是否使用理财APP原因存在明显相关性。因此,收益不理想是男性不愿使用的原因,操作性差是女性不愿使用的原因。

(3)沈阳市民使用多种理财APP。

3.2因子分析与信度分析

3.2.1信度分析

信度即可靠性,它是指采用同样的方法对同一对象重复测量时所得结果的一致性程度。本文运用信用度来检测量表在度量相关变量能否拥有稳定性和一致性,采用最为常用的Cronbachs Alpha值取舍标准。值在07以上表示信用度高可以采用这个问卷。本问卷第一部分外部环境的Cronbachs Alpha值为0887,第二部分信誉机制克伦巴赫值为0876,第三部分产品服务质量克伦巴赫值为0749,第四部分品牌情感价值的克伦巴赫值为072.8,第五部分易用性的克伦巴赫值为082.8,以上部分都大于07,说明问卷的一致性较好。

3.2.2因子分析

鉴于分析需要,我们对样本数据进行验证性因子分析,利用Bartlett球形检验和KMO检验来测试问卷中用户决策理论的收敛度,其中KMO值大于06说明数据适合进行因子分析,经过SPSS数据分析,得到用户决策理论的KMO值为0775,适合进行因子分析,结果显示如下:

用户决策理论的KMO值为0775,大于06,说明适合做因子分析,经分析得到一个因子,我们将其命名为用户决策体验,它总共包括4个题项,分别为使用愉悦性、重复使用、增强产品信任、推荐他人使用,它们的载荷值分别为0775、082.7、083.5、0740,用户决策理论的α值为0805,均大于05说明调查问卷这部分问题是有效的。

4结论与建议

4.1外部环境对理财APP的使用情况的影响

4.1.1国家相关法律制度

信息爆炸的时代,对于互联网金融行业,国家给出更多的是鼓励政策指导理财APP朝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方向发展。在这些鼓励政策下,投资者有更多的信心将产品做到更好,而用户也会收益颇多。

4.1.2互联网金融发展程度

互联网金融已经渗透我们的生活和工作中,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是中央支持的方向,因此,相关工作者应继续努力,帮助推动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如此,作为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产物-理财APP也会有更为广阔的前景。

4.1.3网络环境安全性

网络环境安全性是信息时代下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个人信息泄露,财产危机等隐患,都时刻提醒我们应理性面对网络信息。理财APP平台尽管有第三方保证,却无法从根本上阻止个人权益受到威胁。

4.1.4传统理财产品奠定的市场基础

理财APP的出现给传统银行的部分业务带去了冲击和挑战。传统银行已有的理财服务,已吸引了众多用户,从而在某种程度上使得理财APP能够迅速打开市场,并结合自身的创新性和适应性,占有较高的市场份额。

4.2信誉机制的测量

4.2.1投资者对该产品的评价很高

通过相关因素的调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该产品的评价很高对于人们使用理财产品的影响较大,相对来说,某一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对该产品的评价越高,人们对该产品也越为信任。

4.2.2该理财产品的投资者认为该产品是有良好信誉的

产品收益如实描述等良好信誉使理财产品广泛被人所信赖,良好的信誉能使用户对该理财产品形成使用依赖,提高客户忠诚度。如具有较大客户群的余额宝,信誉良好,产品收益一目了然并且能及时到账等优势,使得该平台备受喜爱。

4.2.3理财APP用户权益是受到保障的

调查发现,人们对理财APP的财产安全性等方面关注度较高,具有退款政策的理财产品更易被接受。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理财产品的不断改进,安全性随之不断提高。用户所关心的权益受到保障,就能更加放心购买理财产品。

4.3产品服务的测量

4.3.1理财APP内提供多样化投资方案以供选择

随着理财产品种类的多样化,人们对理财产品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单一的理财产品并不能满足人们理财需求。理财APP平台内理财产品的多样化吸引人们使用手机理财APP,也成为人们使用理财APP的主要原因。

4.3.2理财APP平台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据调查发现,人们对理财APP平台的便捷程度要求很高。人们对余额宝、随手记等可为人们生活带来方便服务的理财APP的使用多于其他APP,说明具有较多功能的理财APP更受人们喜爱。

4.3.3好的推广活动可帮助扩大用户群

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口碑宣传是宣传的重中之重。其次,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网络宣传也成为一种主要的宣传方式。近期余额宝使用数量的增多,正是因为借助央视春晚的宣传。

4.3.4理财APP具有创新性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理财APP的种类和数量也逐日增多。在众多理财APP中脱颖而出的理财APP,都是凭借其功能、技术、理财产品的创新。所以,理财APP自身的改革、创新加速了其发展,促进了理财APP的使用情况。

4.4品牌情感价值的测量

4.4.1无论是新用户还是忠实用户,每个用户的投资都得到了公平的回报

在相关因素的调查中,我们发现,注册新用户让利返现成为当下吸引新用户使用理财APP的主要手段,对待忠实用户,理财APP也同样推出一系列活动,如促销信息,免费抢基金等。

4.4.2利用手机等移动端浏览该理财APP让用户觉得舒服

据调查显示,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理财APP为人们的理财活动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为用户节约了大量的时间。但是,理财APP的使用流程比较烦琐,不够简洁,所以理财APP应提供更加简洁的操作流程。

4.4.3利用手机等移动端浏览该理财APP让用户掌握了更多理财知识

调查显示,若理财APP没有为用户提供相关理财知识,会使许多对理财知识不太清楚的用户无法正确地购买理财产品,从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所以,理财APP应该为用户提供相关理财类知识,让用户理性购买理财产品。

4.5理财APP易用性测量的影响因素

4.5.1理财APP相关产品或服务查询效率

若用户能够很容易地利用手机移动客户端在该理财APP上找到所需的相关理财产品或服务,有效节省时间进行投资理财,那么在将一定程度上培养客户对于此理财APP平台的依赖性。

4.5.2产品和服务信息分类的条理清晰程度

用户更青睐于信息分类中条理清晰的理财APP平台,这能够使用户更为直观地了解理财信息,避免盲目投资。因此,注重产品和信息的分类和归总的理财APP所体现的“软实力”更胜一筹。

4.5.3理财APP移动端交易便捷度

交易便捷度对于用户而言是至关重要的。倘若通过理财APP移动端,用户交易效率提高,那么将很大程度上保证用户及时回款和注入资金,更为有效地进行投资理财。

4.5.4对于理财投资方法掌握的难易程度

平台若想在稳固已有客户群体的基础上继续扩大市场份额,就应该在加强技术的同时注重对于移动端投资方法的引导,便于客户掌握理财方法,二者齐头并进、相辅相成,共同为平台未来的优化发展建设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黄敏生活理财类APP崛起信息+金融成用户首选[N].通信信息报,201.4-09-2.4(B1.4).

[2]杨枫,陈金鹰,邱越“互联网+”与经济融合的前景分析[C].四川省通信学会2015年学术年会论文集,2015

[3]朱静芬手机理财[J].检察风云,201.1(19).

[4]周露手机银行理财受热捧,用户淘金慎防风险[N].通信信息报,201.4-1.2-10(B1.4).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5

里面充满了更多更大的博弈,

不管是颠覆、挑战、渗透还是走向融合,

顺应时代潮流、市场需求才是最重要的

文/本刊记者 牛禄青

互联网金融是诱人的奶酪,想动它的人垂涎三尺,摩拳擦掌;互联网金融又像是平凡的野草,生生不息,遍布各个角落。

从第三方支付到供应链金融,从小额信贷到P2P网络借贷,从金融超市到众筹融资,从移动支付到信用支付,从虚拟货币到网络银行,层出不穷、风起云涌的互联网金融,已开始对银行、证券、保险、信托业、基金等传统金融行业产生深刻影响,并引起传统金融机构的警觉和重视。

目前,取得牌照的第三方支付企业已达200多家,2012年,中国互联网支付的市场规模超过10万亿,P2P网贷平台有300家,交易额超过200亿。

本世纪初,比尔盖茨曾说过振聋发聩之言:你们这些传统的银行如果不改变,就是21世纪快灭亡的恐龙。你的支付都通过我的IT系统,我就设计一个软件公司取代银行。

尽管比尔盖茨由于未能取得金融牌照没有成行,但还是把美国的银行业吓了一跳。而今,在中国,同样口出豪言还敢于“搅局”的是阿里巴巴的马云,“如果银行不改变,我们就改变银行。”此言一出,引来广泛热议,但马云用行动证明了自己。

今年6月,马云还曾表示:“未来的金融有两大机会,一个是金融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向互联网;第二个是互联网金融,纯粹的外行领导,其实很多行业的创新都是外行进来才引发的。金融行业也需要搅局者,更需要那些外行的人进来进行变革。”

马云的话似乎有些道理,银行大佬们的观念已经在转变。就在工商银行公布靓丽半年报的8月底,工商银行董事长姜建清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互联网金融时代,传统商业银行并不会变成21世纪的恐龙。在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的竞争中,如果把传统商业银行比作砖头,那么“鼠标加砖头”才是能够获胜的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诞生那天起就充满争议,或怀疑或不屑或抨击,经过时间的积淀和实践的检验,它好似宝刀出鞘,冰山一角,在市场进化中成了金融业的“后起之秀”。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刘士余曾一针见血地指出:“互联网金融不可不视,更不可小视。”不过,“就目前来说,互联网金融的业务量还不会改变传统金融业务,但是它们的思维、精神已经深深地影响传统金融机构,也影响着消费者。”

如今,争议依旧,但此争议非彼争议,互联网金融成了新战场,里面充满了更多更大的博弈,不管是颠覆、挑战、渗透还是走向融合,顺应时代潮流、市场需求和经济可持续才是最重要的。

“在短期发展中,民间金融的新生儿―――互联网金融已成为最活跃的领域,并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可以说,今后十年是互联网金融的黄金十年。”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称。

互联网巨头攻防术

金融原本就诞生于贸易之中,中国最早的银行便起源于山西商号,于是,电商涉足互联网金融就成为水到渠成的事。近日,阿里金融正式向金融监管部门提交拟设立阿里网络银行的申请。相关部门已经听取阿里金融汇报,并开始着手研究网络银行。

据悉,拟成立的阿里网络银行注册资本为10亿元,提供小微金融服务,业务范围涉及存款、贷款、汇款等业务。与传统银行相比,阿里网络银行的最大区别是没有实体网点,没有总分支组织机构,并大量使用互联网技术开展业务。

作为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拓荒者,阿里巴巴从2004年设立支付宝开始,每一次在金融领域的跨界出招,都引起电子商务、互联网和金融界的轩然大波。2007年推出网络联保贷款业务,2010年成立阿里小额贷款公司,2012年4月筹备申请“众安在线”(今年2月18日已取得保监会批文),2013年3月阿里金融宣布将推出信用支付试点。

截至2013年二季度末,阿里小贷已经累计为超过32万家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需求,累计投放贷款超过1000亿元,不良贷款率仅0.87%,比例低于银行业的平均水平。

今年6月13日,阿里支付宝推出了余额宝业务。通过余额宝,用户在支付宝网站内可以直接购买货币基金等理财产品并获得收益。余额宝上线不到6天,注册用户即突破100万,推出一个月聚集了250万用户,资金规模超过百亿元。而来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12月31日,国内所有个人有效基金账户数为7630.14万户。

今年上半年,由传统零售企业转型为O2O模式(线上对线下)的苏宁云商,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紧追阿里巴巴,欲打造“全金融产业链”。

8月23日,苏宁公告称,已经向有关部门申请设立民营银行,并展开基金业务的申报备案工作,计划近期推出相应的基金支付产品与基金电商平台。目前,苏宁已经建立了金融事业部,将从事第三方支付、供应链融资、保险、基金销售等业务平台。六天后,苏宁又发起设立“苏宁保险销售有限公司”(拟用名),拟定注册资本1.2亿元。

据了解,苏宁已完成对suningbank、sunanbank等相关域名注册,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公布的企业名称核准公告上,“苏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列。

一位苏宁云商高层坦言,“从第三方支付(易付宝)、小额贷款(苏宁小贷)、保险和理财,到民营银行,除了提供还款、转账、基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产品之外,后期苏宁将利用线下1600多家实体店的优势,将苏宁正在开展的金融业务复制到线下,这才是苏宁的全金融布局。”截至2013年6月底,苏宁线下店面已覆盖全国273个地级以上城市,门店数量超1600家。

以“打价格战”闻名的电商大佬京东商城也不甘示弱,7月29日,京东商城CEO刘强东在京东平台合作伙伴大会上宣布,京东已经成立金融集团,正式进军互联网金融。目前,京东已收购了网银在线,获得属于自己的第三方支付牌照,并在供应链金融方面有所斩获,即向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最终用户提供金融服务。接下来,京东还将申请小贷、保理等牌照,拓展互联网金融服务领域。

此外,腾讯、新浪、百度等互联网巨头,也开始加快布局,欲在互联网金融分一杯羹。

腾讯坐拥PC端QQ和移动端微信两大平台,但其目前的互联网金融产品不如阿里火爆。易观分析报告显示,2012年支付宝在国内第三方支付份额达到46.6%,远远领先于第二位财付通的20.9%。

财付通总经理赖智明表示,财付通将会联合微信5.0版本和QQ手机版这两大平台一起做移动支付,也会提供更多增值服务,包括联手基金公司和银行推出类似余额宝的产品。

易观智库的数据显示,2013年第二季度第三方支付市场移动支付业务交易额排名,支付宝、财付通分别占据第一位和第三位,但市场份额分别为57.3%和5.7%,差距明显。尽管二季度财付通与微信平台合作微信支付,上线支付产品操作便捷性受到用户好评,不过腾讯还需快马扬鞭。最近,腾讯申请开办民营银行的消息也在热传。

7月6日,新浪终于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并立刻开始在新浪微博平台上“跑马圈地”。在其梦想中,500万用户只是一个开始,未来,新浪支付欲将用户数达到亿级。新浪支付将成为一个“微银行”,可办理开销户、资金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等业务,并将涉足理财市场。

而百度也在被迫无奈中施展“看家本领”,把目标瞄准了金融搜索,其金融测试版悄然上线,支持车贷、房贷、消费贷款、经营贷款以及信用卡搜索,意在争夺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搜索入口。目前有消息称,百度也在申请小额贷款公司。

真伪P2P网络借贷

“贷款理财找银行”,这条沿袭了几代人的铁律,被近几年揭竿而起的P2P网络借贷打破了。自2007年国内首家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低门槛吸引了众多创业者和投资者加入,迄今,P2P平台已有大大小小300家。无论是准入门槛、投资体验还是投资回报率,P2P都展现出传统金融不具备的优势。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曾刚告诉记者,P2P模式满足了资金供求双方的实际需求。比如,通过P2P平台借款1万元,按照较高的年化收益率20%来计算,借一年需支付2000元利息,借一个月只需付160多元,看起来年化收益率很高,但短期借贷成本并不高,借款人可以承受。如果找银行,审批程序很复杂,一般也不会借。从投资方来看,也满足了一部分人特别是丝的理财需求,让金融服务惠及更多百姓。现在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是5万元,证券公司是100万元,信托是300万元,虽然收益较高,但一般人买不起,而P2P门槛很低,几百、几千都可以。

2010年之前,国内P2P公司寥寥无几,而且都是模仿欧美P2P平台模式,走线上信用评估,平台不介入交易,只负责信用审核、展示及招标,以收取账户管理费和服务费为收益来源。

2010年之后,P2P网贷平台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如人人贷、e速贷、易贷365、盛融在线以及中国平安旗下的陆金所和证大集团旗下的证大e贷等。直到去年,整个P2P网贷行业才被公众知晓。

由于线上信用评估做不下去,除了拍拍贷,所有P2P平台都已改弦更张。拍拍贷创始人张俊认为,单纯依靠线上的数据进行信用评估是有门槛的,“是经验积累和数据量的支撑。”

在P2P行业里,拍拍贷和翼龙贷、红岭创投、人人贷、宜信是几种代表性的模式:拍拍贷坚持纯线上模式,不担保、不垫付、不做债权转让,最“原汁原味”,政策风险最小;温州金改P2P翼龙贷是无担保、有线下的模式;红岭创投是有担保的线上模式;人人贷采用有担保的线下开发借款人、线下审核的方式;宜信主要采用有担保的线下交易。

行业人士认为,P2P网贷平台只应该做信息流的集散,承担撮合职能,而不应该涉及担保、债权,但大量P2P网贷平台为了吸引更多的借款人,做起了担保与债权转让,即一旦违约,借款人可以得到本金赔偿。

网站担保只是转移了风险而未分散风险。这会导致平台存在系统风险的隐患,一旦发生大量坏账,网站无力赔付时,投资者的所有投资都可能泡汤。在不保本的平台上,分散投资呼之欲出。拍拍贷对本金保障条款的设置也是为了传递这一分散投资的理念。

“原来违约风险由出资人承担,现在违约风险已经完全转移到了网站。收费低和风险大几乎让一些网站举步维艰。”网贷之家负责人徐红伟说。

红岭创投创始人周世平去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单纯做P2P网贷风险太大。3年下来我们已经有1300多万的坏账垫付。”红岭的总坏账率在1.4%~2%,还算控制得平稳。

“无准入门槛、无行业标准、无机构监管”,这“三无”原则使得P2P网贷行业像一匹没有“缰绳”的野马,四处狂奔当中也难免摔跟头。

此前,淘金贷、优易网、安泰卓越等P2P网贷平台先后曝出“卷款跑路”的新闻。而成立不到1个月的众贷网也不幸倒闭,给正在发展中的P2P网贷蒙上了一层阴影。

对于拥有庞大线下团队和诸多理财产品的宜信模式,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宜信将业务扩展到担保、财富管理等业务上,不再是P2P网贷平台。这样的业务拓展思路也不是P2P网贷平台的发展路径。

黄震曾多次表示,P2P网贷平台需要坚持“三不”原则:不吸存、不放贷、不担保。在目前的行业发展初期,不要推出有争议性的理财计划或债权转让包等产品,不触碰法律红线,也不要突破政策底线,这样才能够获得安稳的发展环境。

中国是一个高储蓄率国家,老百姓的投资观念比较弱,由储户变成一个借贷投资人需要观念上的一个很大变化。银行把储户的钱借出去,储户看不到,即使是坏账,风险由银行承担,所以高枕无忧。而P2P平台则不一样,储户可以直接看到每笔交易的坏账风险,所以,有人就感觉P2P是骗子。此外,绝大多数中小微企业和个人还不了解P2P,还不知道网络借贷是可行的。

对此,拍拍贷品牌总监朱长城表示,借出端和借入端投资观念的转变需要很长的时间。此外,政府要解决基础性数据服务,并为P2P行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制环境。

传统金融应变出招

面对互联网金融的步步紧逼,原本固若金汤的银行终于坐不住了,除了开辟网上渠道,优化自己的网银系统,还纷纷切入电商领域。

建行推出“善融商务”电商平台;交行推出“交博汇”平台;农行6月份宣布成立“互联网金融技术创新实验室”,旨在探索与完善互联网金融创新机制,拓展农行互联网金融业务;中行的“中银易商”也将露面。

据媒体报道,工行的“支付+融资”的综合电子商务平台初定于10月19日正式上线,将集网上购物、投资理财、网络融资、消费信贷于一体。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平台兼顾B2B、B2C,前期可能主打B2C,商户门槛也较高。

针对工行将在今年10月份推出一个大电商平台的说法,姜建清则卖了个关子:“银行是一个变化的行业,我们不会等待别人来变化我们。下一步要推出的产品,到时候大家就会明白的。”

8月30日,工行推出了个人小额消费信用贷款产品“易贷”,基于客户网上购物和刷卡消费记录,提供贷款进行消费或投资理财产品。工行个人金融业务部总经理李卫平说:“等我们电商平台推出后,就会对接,主要是针对线上B2C的消费信贷。”

2012年上线的建行“善融商务”是目前银行系做电商做得最好的平台。到今年年底,建行“善融商务”的销售额可以达到100亿元,其中B2C约是7亿~8亿元,剩下的便全是B2B。截至今年7月,“善融商务”的销售额超过60亿元。2012年,这一数字是35亿元。

民生电商平台也于8月29日在深圳前海正式注册,名为“合一行”,投资30亿元。民生电商相关业务负责人表示,民生电商的着眼点可能是O2O。目前,小微企业经营中的重点是客流与融资,利用互联网的技术工具来搭建一个平台,吸引中小企业。而开始时,利用贷款的诱饵来吸引小企业用这些软件,最开始是免费的,未来可能收费。但收费也会比较低,主要还是从企业融资上赚钱。民生电商首先瞄准的便是民生银行近百万的小微企业,借此,可以更有效地推电子商务服务。

此外,民生银行还向阿里巴巴伸出橄榄枝,9月16日,双方在杭州启动战略合作,民生银行将在淘宝开立直销银行店铺,直销银行电子账户系统与支付宝账户系统将互通。

直销银行是欧美已经较为成型的金融模式,基于互联网技术,银行主要通过电子渠道提供金融产品服务,实体网点少,甚至没有实体网点。此次民生、阿里合推直销银行网店被视为传统银行与互联网深度合作的新入口,民生银行提供金融产品,阿里巴巴利用平台和资源进行拓展,网店预计于10月面世。

余额宝的横空出世,让银行家们又是一惊,商业银行不得不出招应对。交通银行、广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等几家金融机构纷纷上线现金管理新产品,以求应对。

7月中旬,交通银行联合易方达和交银施罗德基金,广发银行联合易方达基金,分别高调推出“快溢通”和“智能金账户”业务,其最大特点都是客户可实现自动余额理财、自动申购和赎回货币基金、自动偿还信用卡等功能。

中国银行在其官方网站上推出“个人智能通存款”业务。该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与普通储蓄存款不同,这款产品能主动帮助客户实现更高的收益。8月中旬,工商银行在其微银行平台重点宣传被称作闲钱管理利器的“工银现金宝”业务。该业务是对活期存款的升级,远远高于0.35%的活期存款利率。

除了银行,传统金融系中的保险、券商、基金也纷纷拓展互联网金融业务。方正证券开设天猫官方旗舰店,华创证券开卖奢侈品,国泰君安设立网络金融部,取消零售客户部。网上卖基金、卖保险已经不再是新鲜的事。

一个不能忽视的对象是中国平安。平安是全业务线经营,目前有银行、证券、保险、基金、信托等全金融业务,另外,还有一个互联网金融试验田――P2P网贷平台陆金所。

移动支付群雄逐鹿

随着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普及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移动支付时代已经到来。现在很多大型的商场都能够通过“刷手机”进行POS机支付,而这仅仅是移动支付的一种方式。依托互联网金融的移动支付,具有高效、低成本、简单易用的特点,将改变现有的金融服务模式,很好地解决金融服务的差异化需求。

目前我国拥有移动电话的用户11.76亿,其中3G用户3亿,移动互联网用户8亿,几乎人手一部手机。

“未来三年中国移动支付产业将有望呈现爆发性增长的局面,并将成为互联网领域增长的新热点。”德勤中国合伙人周锦昌在8月29日举办的“德勤-深圳高科技、高成长20强评选”活动期间表示。

易观智库最新的数据显示,2013年2季度中国第三方支付市场移动支付(不包含短信支付)交易规模达到1224亿元,与1季度相比增长76.6%。预计2015年中国移动支付市场的交易规模将达到7123亿元。

广袤的农村市场也是值得期待和开拓的。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2013农村移动支付论坛时表示,作为互联网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托发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国际上已经有相当成功的模式和实用经验。在非洲、东南亚的一些国家,移动支付已成为当地农村居民小额汇款转账的主要手段,成为弥补金融基础设施不足、替代传统网点式物理服务空间的重要方式。刘士余认为,这种创新和发展对中国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德勤预测,随着产业链上下游的逐步整合,以及电信运营商、金融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等众多利益集团的进驻,各利益方的积极探索将促成商业模式百花齐放的繁荣局面,行业将迎来群雄逐鹿的新时期。

8月27日,浦发银行携手其股东中国移动推出中国移动―浦发银行NFC手机支付产品。在浦发和中国移动联手布局近场移动支付市场的同时,中国银行、广发银行也不甘人后,宣布支持中国移动NFC支付。就在今年4月,光大银行已首批进驻中移动手机钱包。

作为三大运营商之一,中国联通也开始发力。据报道,8月份与中信银行签署了手机钱包业务全面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拓展基于NFC技术的手机近场支付市场,提供更便捷的移动金融服务。

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表示,移动支付作为互联网领域和金融领域的革命性创新,已经呈现了爆发性增长,成为当前移动领域最热门的应用,在促进电子商务及零售市场的发展、满足消费者多样化支付需求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手机钱包”实现了银行卡与手机的完美结合,让客户充分享受轻松便捷的生活。

所谓NFC支付,即可将银行卡、公交地铁卡、会员卡、积分卡等集成到SIM卡里,多卡合一、一卡多用、非接触式便捷支付的服务业务。据了解,NFC手机支付产品可在全国各类消费场所120余万台标有银联“QuickPass闪付”标识的POS机上使用。

2011年,中国电信成立天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并迅速获得支付牌照。该公司副总经理宁檬表示,目前“翼支付”已接通了超过200个城市,并实现了农村养老保险的缴纳和发放,实现了金融工作“从传统门店服务走到移动互联网”。

同样涉足移动支付领域并相互“斗法”的还有阿里、腾讯、京东、拉卡拉等。阿里的手机支付宝被腾讯、京东拒之门外,其专门面向手机和平板的信用支付即将推出;腾讯的微信支付被阻拦在淘宝圈之外;京东与财付通“分手”,内部通知“全体员工办公只能使用‘易信’即时通讯工具”,正式加入易信阵营。

普益财富研究员付巍伟表示,腾讯未来的移动金融战略的蓝图是基于微信平台打造包括微信用户、商家、财付通、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大生态链。这得益于其庞大的用户规模、用户粘性和开放性,但微信平台现有的信誉机制尚不成熟。而淘宝购物的技术、平台已经成熟。

拉卡拉在目前移动支付市场的份额仅次于支付宝,前不久也联手京东大力推广手机刷卡器。手机刷卡器支持信用卡还款、转账汇款、充值甚至缴纳交通罚款,不过大部分服务都需要收取手续费。

姗姗来迟的百度,7月以19亿美元收购91无线,抢占移动互联网入口。据中国平安执行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顾敏透露,未来三到五年内,平安集团也将斥资数十亿,投入到移动支付平台的建设中。

移动支付这块蛋糕,谁能切得更多?拭目以待吧!

颠覆、挑战还是融合

从支付宝到阿里小微金融的崛起,从第三方支付到P2P网络借贷的兴起,声势浩大的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业的影响到底有多大?是微不足道,还是形成威胁?是有我无你,还是互补共融?

“互联网将改变我们经济社会底层的物质技术结构。”“互联网技术可以看作是金融市场的底层物质技术结构,底层物质技术结构的改变将会带来金融市场的革命性变革。”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霍学文在中国互联网金融论坛发表演讲时说。

拥有多年银行从业经验的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商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洪晓霁也表示,对于现金的管理,互联网金融颠覆了传统银行模式。但从本质来看,互联网应该是渠道和营销阵地,金融才是根本,因此,利用互联网探索如何实现资源的高效配置,是一个核心问题。

天使汇创始人兰宁羽认为,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价值是通过市场手段优化资源配置,可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的许多棘手问题,例如土地资源配置、中小企业融资难、就业民生问题、三农问题等。但互联网金融不是颠覆取代传统金融,而是一个相互依存、相互融合的关系。

十八年前,美国出现第一家完全的互联网银行,随之一系列的互联网银行相继诞生。在这样的趋势下,产生了关于互联网金融和传统商业银行竞争结果的一个讨论。当时很多意见认为,“鼠标将要战胜砖头”。而姜建清以工行网上银行业务说明了砖头是怎样没有被战胜的。

“作为一个传统银行,当然必须要从自身做出改变。”姜建清表示,2000年前,工商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方面的基础为零,2000年投产企业网上银行,2003年开始了个人网上银行。而到2013年上半年,工行以互联网为主的电子银行业,其业务比数的占比为77%,交易金额约200万亿。从这个角度来讲,商业银行在8年中,在这一场互联网金融扩张中,依靠鼠标加砖头,实际上是获胜了,“因为那些纯粹的互联网银行,都不知道到哪里去了。”

对于互联网金融对传统金融带来“巨大冲击”的说法,曾刚并不赞成。他认为,应该是产生“较大影响”,尽管第三方支付的交易笔数占比很高,达到30%以上,但是交易金额的占比不到1%。另外,从经济的主次结构来看,互联网金融也很难成为金融业的主体,只能是传统金融有益的补充。他给记者打了个形象的比喻,“如果说银行是人体的主动脉,那么第三方支付就是毛细血管。”这些地方也是银行不愿意或没有能力去服务的。

不过,曾刚也指出,未来,人们对互联网的依赖要比银行实体网点的依赖要大,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渠道客户潜力非常大,而且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理念、技术和商业模式会对传统金融形成挑战,推动传统金融加快变革。

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前招商银行行长马蔚华在大连举行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互联网金融以其“支付”、“信息运用”、“社交网络筹资”等特点迅速崛起,客观上倒逼传统银行业进行综合化经营和互联网改革。传统银行业面临着资本脱媒和技术脱媒的双重挑战。

马蔚华认为,目前银行还不会被互联网金融取代,而且互联网在提出挑战的同时,也给银行提供了应对挑战的武器。“比如说,一家互联网企业由于互联网开放性,对客户了解得要比银行深,而银行也可以考虑利用大数据去分析不同层面的客户。这就叫智慧银行。”此外,银行还可以运用互联网来节省成本。马蔚华说,尽管互联网可以积累客户的交易信息,但互联网时代仍然需要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以及感情交流,所以传统银行在这方面仍将保持固有优势。

好贷网创始人兼CEO李明顺也有同感,金融与互联网不仅是一个对手,也应该是可以合作的朋友,互联网补充金融业的前端能力,金融行业做好自身的后台内功,双方依然可以形成长期的共生作用。他所做的好贷网就准备扮演这样的角色,让银行业可以通过互联网有效地寻找到有价值的客户。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杨涛撰文指出,互联网金融不是颠覆传统金融,而是提升和优化了现有金融体系的功能展现,带来了更面向客户需求及个人体验的时代,且以新型互联网金融思想主导,以新型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支撑。对发达经济体来说,互联网金融昭示了“打击”传统金融权威的自由化梦想,而对中国来说,更表现为加快利率与机构市场化改革、提升民营资本的“金融话语权”、扭转“资金双轨制”的重要契机。

从野蛮生长到适度监管

有人说,“互联网金融是个筐,什么都能往里装”;有人说,互联网金融是“媒体刻意炒作互联网金融与现有金融体系的对抗”;还有人说,互联网金融是“野蛮生长”,互联网企业是“野蛮人”。

互联网金融到底是什么?从哪里来又要到哪里去?这是个哲学层面的问题,可又是不折不扣的经济命题。

曾刚表示,目前关于互联网金融这个概念的定义并不清晰,它的外延还在不断扩大,从第三方支付到P2P、众筹融资再到网络银行,等等,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内涵也很难界定,因为它服务的对象和交易模式各不相同,统一在一个框架下很难。

对于互联网金融兴起的社会背景和深层原因,曾刚认为,一方面是实体经济产生新的金融需求,比如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碎片化支付、投资理财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另一方面,互联网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从而要求金融服务的创新。

无论是带有嘲讽色彩的野蛮生长还是新技术条件下的现实需求,从支付领域切入,并逐步向投融资乃至货币等金融业核心地带扩张的互联网金融,已经展现了蓬勃的活力和创新的锐利。

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因为有互联网、移动支付、搜索引擎、大数据、社交网络和云计算等先进技术手段,极大程度消除了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使市场充分有效,进而大幅度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

如今,它的道路正在拓宽,驶入的车辆也在迅速增多,难免会出现违章驾驶、抢道追尾现象,其趋利避害、加强监管的呼声也越来越高。

8月13日,央行副行长刘士余在出席2013年中国互联网大会时特别提醒互联网金融从业者,发展互联网金融,应注意防范风险,两个底线不能突破,一是非法吸收公共存款,二是非法集资。他提出的这两个底线,现已得到大多数互联网金融从业者的认可。

对于互联网金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副主任王晓蕾表示,她最担心的问题是个人隐私保护。她指出,互联网金融企业所依赖的大数据生产力,必须规则使用,否则,不堪设想。个人隐私具有产权属性。在大数据时代,传统的“个人同意原则”已不适用于当前互联网的信息采集模式,掌握数据的机构和数据使用者应当成为数据保护的主要责任人。

“一是信息风险,二是信任风险。”中国金融认证中心助理总经理王梅认为,除大数据下的数据存储的安全外,网贷平台等新兴商业模式需要管理信任风险。“信用卡套现,洗钱交易频繁出现。”而目前,网贷平台缺少第三方机构对借款人进行测评。

对于信用风险,兰宁羽表示,监管要在建立基本技术和框架的基础上回归市场。现在已经开始进行了,比如实名制、征信系统,但还远远不够。中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要参考中国的传统道德标准。

曾刚对记者说,“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新兴事物,应该给予它一定的容忍期,让它有机会快速成长,即使野蛮生长也没关系,然后根据需要逐步规范。”这样才能确保互联网金融的创新精神得到最大发扬。但为了互联网金融的可持续发展,政府有必要介入并进行适度的监管,但不要加强监管或管得太严。

对于互联网金融如何监管,兰宁羽则认为,从一开始政府就必须进行监管,但不能设置障碍,不能是扼杀式的监管。应该进行完善的制度建设,确定分层分级的监管体系,建立跨部门监管机制,要采取创新性的监管办法。

他进一步指出,在解决基本问题的基础上,从一刀切的单一政策,到建立适应性的动态可变的规则体系和行业标准体系,以及以大数据和信息化为技术支撑的动态的决策体系;从行政审批制、备案登记制、质询问答、信函来往、信息披露,到利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来完善风控体系、信用体系和监管体系;从单一地打击非法集资、非法吸储到提升投资者教育、严格信息披露标准、统一资讯评介要求、完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和投资者保护制度;从政府监管部门承担社会稳定风险到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风险、通过行业协会自律组织完善管理。

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刘胜军表示,P2P模式在发展前期出现了盲目扩张、资金挪用、涉嫌非法集资、信息不透明等多重风险,因此,未来发展中监管必然会介入。不过,监管的总体原则应该是:鼓励创新、控制风险。为了实现“适度监管”,应把握以下具体原则:明确法律关系、避免非法集资、风险承担与收益分配对称、坚持透明度公开原则、鼓励行业自律。

互联网金融行业分析报告范文6

【关键词】P2P网贷;风险;监管

1 P2P概述

在刚过去的2014年里,P2P是个多事秋,身处冰火两重天行情的网贷行业,新突破不断。2014年全国共P2P平台1575家,成交量2528亿元,是2013年的2.39倍(例如,钱匣子网贷公司成立不到半年,就已成交投资总额1700万元)。P2P贷款总余额1036亿元,是去年的3.38倍。问题、跑路平台共275家,将近去年3倍多。

P2P网贷,是英文peer to peer的缩写,意指“个人对个人”的直接贷款,P2P网贷起源于金融脱媒,最先在英国开展,随后发展到美国、德国和其他国家。个人借款的传统途径是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而P2P网贷改变了这种方式,通过网贷平台,出借人直接将资金出借给平台上的其他人,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借款人的资金成本,同时,由于抛开了银行等金融机构,使投资者的收益大大高于将资金存于银行的所得,而筹资者,特别是中小企业,通过这中筹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的问题,这也是近年来P2P网贷在我国如此受追捧的原因。

2 P2P网贷的参与方的行为关系表

P2P网贷的参与方分别为:借款人(筹资者)、P2P网贷借款平台、出借人(投资者),各方在借贷关系形成过程中的主要行为和关系如表1所示。

3 P2P网贷的分类

根据网络借贷平台的职能,P2P网贷可分为四类:一是纯中介线上模式,网络借贷平台仅作为中介,负责考察借款人的资信状况,由借款方和贷款方通过平台自主交易,典型代表有拍拍贷、红岭等。二是复合中介型线上模式,网络借贷平台作为融资担保人或联合追款人,典型代表有安心贷和人人贷。三是线下认证模式,网络借贷平台对借款方进行线下审核认证,降低融资违约风险。四是非典型P2P模式,其运作方式是网贷平台先向借款方贷款,再将形成的债权按金额和时间分拆成一系列理财产品,最终将理财产品出售给真正的贷款人,通过债权转移完成借贷双方交易,典型代表是宜信贷。

4 P2P网贷的风险分析

P2P作为一项金融创新,必然服从金融的运行规律,同时因其互联网特性又使其风险表现出自身的特点。只有准确地把握这些风险点并加以良好控制,才能促进其更好地发展。

P2P网贷的主要风险有以下四点:

(1)法律风险。

P2P平台、投资者以及筹资者均有可能引起相应的法律风险。其中P2P平台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可能触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红线。二是P2P平台身份模糊,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三是P2P平台开展的理财项目,缺乏必要的监管与审批,在公募和私募间游走。一些P2P平台已经突破单纯的贷款中介角色,主动开展资金管理业务。借款方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主要是欺诈风险。贷款方可能引起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一是可能利用P2P平台洗钱。二是高利贷风险。一些P2P平台为吸引资金而不断拔高利息,使得最终贷款利率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4倍的民间借贷上限,形成违法的高利贷。

(2)信用风险。

一是借款方信息透明度不高。由于缺乏统一的披露标准,P2P平台对借款方和借款项目的信息披露不充分。二是P2P平台资本不足。P2P平台准入门槛低、资金要求低,风险抵御能力不足。三是P2P平台管理人对违约后追偿配合职责有限

(3)资金托管风险。

一是沉淀资金安全风险。二是借贷双方隐私存在泄露风险。

(4)操作风险。

一是人员操作风险。二是系统安全风险。三是不当销售风险。某些P2P平台为吸引客户,采取承诺保本、虚假宣传收益、将债权打包成固定售产品销售等不当行为,这既对客户形成误导,也违反了有关部门对P2P平台划定的“资金池”红线。长此以往,难免陷入“争取客户―不当销售―客户流失―更多不当销售”的恶性循环。

5 P2P监管的政策建议

(1)创新立法思路。一是加强现有法律执行力度。二是渐进立法。三是明确P2P行业监管方向。

(2)采用第三方托管机制。P2P网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客户资金的安全性。为防止平台资金被非法侵占,监督中间账户及其关联账户,避免假P2P之名非法集资,建议强制要求P2P网贷资金的第三方托管机制。客户资金将由第三方机构托管,资金进出根据用户指令执行,使每笔资金的流动都有记录,最终有利于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

(3)完善P2P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一是中央托管机构本身在保障金融市场安全高效运行层面发挥核心作用,一线监测也是其固有职能。二是中央托管机构具备成熟的业务平台和专业人员,且具有灾备系统等风险防范机制,有能力为P2P网贷业务提供业务灾备服务。三是从业务契合性来看,其本身就具有配合监管部门开展市场监测的职责和经验,能够对P2P网贷业务的资金活动进行高效、便捷的监测和统计,协助监管部门进行市场监控和宏观监测分析,使监管部门能够对相关违规行为及时掌握和应对。四是通过风险监测中心的系统平台,可以规范有序地对P2P平台信息和P2P业务信息进行信息披露,提高P2P行业透明度。五是通过中央托管机构建立的风险监测中心,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4)引导加强行业自律。在互联网金融自律组织的基础上,促进对各类细分产品和市场进行自律规则的制定与完善。

(5)完善社会征信体系。可通过整合现有的各类征信系统与数据,构建全社会统一的征信体系。一是扩充征信系统的信息来源,在各部门分别建设的基础上,建立统一协调机制,实现部门间联网,全方位覆盖个人信贷、纳税、司法、保险等信息。二是借鉴国际运作模式,推进个人信用体系市场化运作。设立个人征信公司等商业征信机构,将来自政府部门、公共机构、私人部门等的散乱信息经过分类加工,形成专业高效的信用分析报告。三是允许P2P平台在承担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使用征信体系对借款人的相关情况进行核查。

(6)开展互联网金融消费教育。一是落实P2P网贷平台的风险提示义务。P2P应向借贷双方宣传P2P网贷的本质是提供中介信息服务,借贷是贷款人和借款人之间的经济行为,其风险在很大程度上由借贷双方承担,以提高投资人的风险意识,增强投资的审慎性。最终使在追求高收益时也要全面关注风险,并根据自己的收入和财产状况合理确定投资规模。二是政府部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金融基础设施开展公众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消费者的风险意识。

总之,P2P网贷这一新的融资模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我国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民众的投资渠道,由于涉及到金融这一高风险的行业,只有在有关部门的监管下,才能健康有序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姚文平.互联网金融[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4,38-64.

[2]坚鹏.互联网金融[M].北京: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