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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市场报告范文1
10月26日下午,民生银行行长洪崎的一番讲解,一语道出各家私人银行客户争夺战烽烟四起之时,客户在认知、了解甚至选择私人银行的转变趋势。当天,民生银行与麦肯锡联合《中国私人银行市场报告》(下称报告),对中国“高净值人士”(可投资金融资产在100万美元即65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的人士)市场规模及潜力做出了权威分析和预测。
高净值人士五大“中国”特色
报告指出,未来亚洲将成为全球仅次于北美的第二大财富管理市场,其中约有50%的成长来自中国。据估计,未来三年中国高净值人士复合年增长率将达到20%,到2015年,高净值人士人数将达200万。
在对中国私人财富市场、高净值客户的行为特征和中国私人银行业进行系统全面的深入研究基础上,报告提炼出国内高净值人士的五大“中国”特色。
其一,中国的高净值人士以40~60岁年龄段的中年人士为主,多为“富一代”,企业主和公司主管占比达73%,企业性质以民营为主。他们得益于近20年中国经济的繁荣,在短期内快速积累财富。其二,高净值人士的理财目标以财富增值和财富保值为主,其资产配置以不动产和基础类金融产品为主,分别占比31%和26%,有62%的高净值人士希望增加创新产品例如信托、PE等的投资比重,57%的人士希望增加海外投资比重。 其三,他们的关键购买因素主要包括金融产品种类、投资咨询、渠道和便利性、非金融服务、金融产品定价五个方面。
其四,中国高净值人士按需求、人口特征等多维度要素可以细分为六个群体,其中以金融产品为选择私人银行首要购买因素的传统保值型、业余投资爱好者占比近半,以投资咨询为首要购买因素的专业创新型、精明生意人占比近30%,剩余20%分别为时尚金领和企业主导型,其首要购买因素为渠道和便利性。
第五,中国私人银行业务竞争将更加激烈,未来私人银行业务应以产品的广度、深度为业务起点,逐步提升投资咨询服务能力,定制非金融服务,发展专属和远程渠道,优化费率定价,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价值主张。
真正聚焦客户需求
有关高净值人群的财富管理报告并不鲜见,为何民生银行仍要着力与调研和这份报告? 《投资者报》了解到,市场上已有的财富管理报告,常见的研究方法是基于如年龄、职业、地域及社会地位等人口特征进行分群;调研样本的选取上多以本行客户为主要调研对象。
而据民生银行总行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张胜介绍,这份报告从调研初期就立意创新,将研究重点放在高净值人士的关键购买因素和细分群体上,是目前为止,业内首份真正聚焦高端客户需求的私人银行市场报告。
从报告内容看,高净值人士人口统计的一些特征耐人寻味。如从受访者的教育程度上来看,高达49%的人群在大专或以下,36%为本科学历,硕士研究生仅占8%,博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仅占2%,MBA所占比例为4%。从职业背景看,这些人士可归纳为企业主(占比40%)、公司主管(包括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占比33%)、专业人士(如医生、律师、会计师等,占比11%)、s自由职业者(如艺术家等)、家庭主妇以及退休人士等六大类。
高净值人士中,以刚刚跨进高净值门槛,即650万元至3000万元的群体为主,占所有受访者总人数的84%,尤其是650万元至1500万元的群体,占总人数约60%。可以说中国的富豪财富等级,还相对偏低,这可能与中国的财富积累时间较短有关。
在资产配置的风险回报匹配上,调研发现,高达71%的受访者,倾向于配置高风险高回报的投资产品。
调研同时表明,有64%的高净值人士会通过自己调研的方式来决定是否选用某一家银行作为自己的私人银行。而品牌广告和产品宣传则排在第二和第三位,分别占48%和43%。
刮起私人银行“财富成长风暴”
面对高净值人士市场的庞大规模及发展潜力,众多金融机构已纷纷进入私人银行领域。
《投资者报》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参与者主要有四类:一是本土银行的私人银行,主要利用在零售和中小企业网络中与高净值人士建立的现有关系;二是外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他们在欧美国家已有丰富的私人银行业务经验,在离岸银行业务和客户咨询服务领域有竞争优势;三是证券公司。主要采用开放式架构,提供多种第三方产品及提供专业的组合产品服务;四是信托公司。借助充足的产品为高净值客户服务,区分产品性能是信托公司能否成功的关键因素。
金融行业市场报告范文2
没有好的投资渠道,多数银行理财资金流入了房地产领域,在房地产整体调控的大背景下,为了避免风险,银监会在近日召开的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上不得不针对房地产领域的金融风险再做要求。
会议指出须严控房地产金融业务风险,严格执行房地产贷款业务规制要求和调控政策;审慎开展与房地产中介和房企相关的业务;规范各类贷款业务管理,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并加强了房地产信托业务合规经营。
有观点认为,年初以来的银行信贷政策及房地产政策促使房价及房地产市场膨胀,导致金融资本及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房地产领域,而其他行业资本流入严重不足。不过,银监会的此番“技术性踩刹车”是实质生效还是流于形式,业内人士认为,仍将有待进一步的观察。
何为违规尚无具体规定
会议的内容提到了两个违规,一是“严禁违规发放或挪用信贷资金进入房地产领域”,二是“加强理财资金投资管理,严禁银行理财资金违规进入房地产领域”。
根据《投资者报》记者从管理部门了解到的信息显示,何为“违规”目前尚没有看到有新的细则和文件来指导业务的具体操作。
据悉,目前银行理财集中登记、信息披露、理财托管结算、理财大数据库建设和理财研究、创新、咨询评价等主要集中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财中心”),不过,理财中心虽然名气大,成立时间却不长,据悉,该中心由中债登发起,经银监会、财政部批准,于今年成立。
而在理财中心登记管理的银行理财产品又分为两类。一类是来自各大行私人银行的定制化产品,这类理财可以先行发售或投资,后登记;另一类是面向普通大众的一般个人理财,这类产品则需要提前在理财中心作报告,报告通过后才能发,发了以后再登记。
“一般的,银行理财产品通过理财中心的平台报告银监会,银监会也通过理财中心的平台看产品。”知情人士向《投资者报》记者介绍,针对日前的银监会三季度经济金融形势分析会,在登记和监测端目前尚没有看到具体的要求,工作仍在正常进行。
喊话地产降温
那么,银监会的此番政策发声又是因何而起呢?这从中债登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6上半年)》便可见一斑。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有13.06%的银行理财资金流向了房地产,规模占比从去年的第三升至了第二,共计2.09万亿元。而2015年年末,银行理财投向实体经济15.88万亿元,其中投向房地产的占比仅9.68%,即余额为1.54万亿元。这也就意味着,今年上半年,银行理财资金流入房地产行业新增了5500亿元。
无形中,银行资金对地产的偏爱也推高了本轮房价和房地产市场的膨胀。“买地买房都有银行的资金,银行资金不仅在消费端加杠杆,在土地市场也存在违规放款行为,包括土地拍卖保证金、土地出让金等,还有理财资金通过信托等方式进入房地产。”
分析人士认为,政策调整的一大原因是,今年对公信贷投放的重点领域之一房地产遭严控。
“房地产金融市场的疯狂使得监管层不得不为市场降降温,有利于预防爆发系统性的金融风险,也符合10月开始的遏制热点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调控。”
而随着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监督管理越发规范,对相关数据指标的跟进、监测和研究,监管层对银行产品的后台管理也越发严格。
资金或流向基建
业内预计,此项政策“预警信号”明显,更有利于国企以及大型房企的规范发展,房企的两极分化也将继续加大,进入盘整期。
而有观点认为,不良增高的银行业也在“趋利避害”,由于缺乏其他投资主体,银行对地产的加码导致金融资本及信贷资金大部分投向房地产行业,而其他行业资本流入严重不足。
与此同时,银行似乎还是很难将钱借给实体的企业,部分银行将支持对象转向了基建。有银行明确最新贷款政策,凡是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审批立项的国家级、省级和区域重点建设项目(含PPP项目),审批权按额度一律下放省级分行。
金融行业市场报告范文3
关键词:会计准则;公允价值;估价技术;资产评估
作者简介:胡著伟(1968-),男,河南南阳人,河南财经学院会计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财务管理与会计学研究。
中图分类号:F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096(2010)02-0070-04 收稿日期:2010-01-10
20世纪90年代以来,金融衍生工具的大量产生以及随之而来的金融风险使得公允价值成为唯一能够被认可的计量属性(黄学敏,2004)。大量应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和报告,已成为20世纪末和21世纪初会计及其他经济学科领域发展的重要特征(谢诗芬,2003)。中国顺应潮流,在2006年2月15日了包括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在内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其最大亮点就是公允价值的适度、谨慎运用,这一方面契合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市场化进程及相关支撑环境的完善程度,另一方面实现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刘玉廷,2007)。会计准则运用结果直接关乎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而影响各利益相关者,即准则的“经济后果”(Zeff,1978)决定了公允价值的运用绝非是简单地准则制定和实施,还需要相应配套环境的支撑。在全球金融危机引发公允价值计量存废之争的背景下,对其实际运用情况尤其是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这一难点进行分析,提出完善对策,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公允价值在上市公司具体准则中的运用出发,以上市公司2007年、2008年年报中披露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为基础,分析并查找有关公允价值确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一、公允价值计量在中国现行准则中的运用分析
计量是会计系统的核心职能(Yuri,1979),进而成为现代会计的发展动力之一(葛家澍,2001)。会计计量在脱离原始计量时期进入货币计量时期以后,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以如实记录为基础的直观计量阶段、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的计量方法逐步完善阶段、公允价值计量形成发展阶段,已出现以公允价值计量基础取代历史成本计量基础的总趋势,这是历史的进步(陈美华,2006)。
(一)公允价值在准则中的运用情况
财政部立足经济全球化,在充分考虑中国当前的社会、经济、法律等环境因素的基础上,在《企业会计准则》(2006)中尽可能适度地应用了公允价值。首先在基本准则上对公允价值定义及与其他计量属性的关系加以说明,然后结合具体会计准则规范对象运用,在38项具体会计准则中涉及计量的有30项,在这30项准则中又有21项不同程度地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17项具体会计准则直接运用了公允价值),具体情况见表1。
①~④在存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四项具体准则中,均在计量或初始计量中做出了几乎一致的规定,即投资者投入相关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不公允的除外。这意味着接受投资形成的相关资产,不允许直接以公允价值确定。另外准则均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所取得的相关资产的成本,应分别按照相应的准则确定,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准则对符合条件的交易均引入公允价值计量。⑤公允价值只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时使用。⑥承租人在确定融资租入资产价值时用到,融资租赁中出租人对未担保余值的后续计量。
(二)公允价值在准则中的运用特点
1.谨慎性
虽然在涉及计量的准则中有70%运用了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其运用是有约束条件的,表现在一方面历史成本基础地位没有动摇,基本准则第43条规定“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这强调历史成本计量属性的主导地位。另一方面公允价值运用中苛刻的限制条件,比如《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规定,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其中,商业实质是指换人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或者换人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人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巨大的。这表明中国现行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的运用是全面而谨慎的。
2.针对性
现行准则体系采用“交易或事项”导向,即打破原来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模式,针对“交易或事项”进行规范,这样容易实现不同行业的统一。这种导向延伸到公允价值的运用中。具体准则规范对象涉及资产、负债、收入、费用等会计要素,但就公允价值运用来看主要涉及资产或负债,尤其是资产的计量,所以本文主要关注资产的分类计量。从公允价值的,运用来看,计量对象分为金融工具和非金融工具两类,对金融工具一般采用直接法确定,比如交易价格;非金融工具一般采用间接法确定,比如评估法。另外,从交易过程来看,有的交易一次完成,比如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初始计量采用公允价值,由于没有后续交易,所有就没有后续计量;而另一些交易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所以在后续计量中亦运用公允价值,主要是金融工具以及一些动态的事项(如或有负债等)。
3.层次性
具体准则公允价值的运用可分为三个层次:(1)要求主体对某些资产或负债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计量结果在表内确认。这是运用的主体。从金融工具到非金融工具,基本都要求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并在表内确认。(2)要求主体对某些资产或负债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并将计量结果在表内确认,但规定了特定的应用条件,在该条件无法满足时主体就可以选择其他计量属性进行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第一,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第二,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作出合理的估计。从实施情况来看,2008年中国存在投资性房地产的上市公司达690家,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为670家(占97.1%),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为20家(占2.89%)(财政部会计司,2009)。这一层次的运用具有过渡性,随着条件的成熟,范围会扩大。(3)只是为了相关会计处理的需要而要求对一些资产或负债项目进行公允价值计量,其计量结果不在表内确认。其运用具有间接性和隐蔽性。
二、上市公司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分析
公允价值运用的最大难点是公允价值的确定。分析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可知《资产减值》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
量》提供了比较详细的公允价值计量指南,以下结合中国上市公司2007年、2008年年报分析公允价值确定方法并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资产减值》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该方法分为三个层次:(1)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应当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费用的金额来确定;(2)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应当按照该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来确定;资产的市场价格通常应当根据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3)在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情况下,应当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该净额可以参考同行业类似资产的最近交易价格或者结果进行估计。
2007年的1570家上市公司中,有692家上市公司对长期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而2008年1624家上市公司中有1089家公司存在资产减值,资产减值损失为3963.48亿元,占利润总额的35.63%。其中,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和贷款减值损失所占比重最大。多数上市公司根据准则规定分类确定长期资产减值测试中的公允价值。从分析来看,其难点在于现值技术运用中相关参数的确定。
(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各家公司均力求遵循会计准则,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用同类资产活跃市场报价、类似资产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等方法确定公允价值。但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披露内容过于原则和雷同,上市公司(非金融企业)均原则性地照搬准则规定,很少会结合企业具体情况确定,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时,如何估计现金流量、如何确定现金流量会计期间等;采用期权定价模型(例如Black-Seholes模型)时,如何选定相关假设、确定相关假设数值等,企业几乎未作披露,详细程度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性的需求。
(三)《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指南中,分报表项目规定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除使用上述两个准则中规定的方法外,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账面余额,适用于货币资金;(2)应收、应付金额,适用于短期应收、应付款项;(3)现值,适用于长期应收、应付款项;(4)可变现净值,适用于产成品、商品及在产品;(5)重置成本,适用于原材料。
2007年和2008年分别有225家和296家上市公司发生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全部采用了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大部分上市公司根据《企业合并》应用指南中规定的方法确定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
(四)《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对于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并没有明确规定后续计量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结果是大部分拥有该类资产的上市公司选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只有少数公司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具体情况是2007年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630家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有18家,其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主要有房地产评估价格(10家上市公司)、第三方调查报告(2家上市公司)、与拟购买方初步商定的谈判价下限(1家上市公司)及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家上市公司)等,而另外3家上市公司未披露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具体确定方法。2008年持有投资性房地产的690家上市公司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的有20家,其公允价值确定的方法主要有评估价格(14家公司)、第三方调查报告(1家公司)及参考同类同条件房地产的市场价格(5家公司)。
(五)其他准则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也重新引入公允价值计量,而确定方法援引上述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但是总体来看,这些规定具有模糊性,尤其是不具有活跃市场的长期资产,大都采用评估价格作为交换资产的公允价值。2007年1570家上市公司中,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有40家上市公司,有32家上市公司产生损益,形成利得的有21家上市公司,形成损失的有11家上市公司,未产生损益的有8家。2007年1570家上市公司中316家上市公司发生了债务重组,其中229家上市公司作为债务人获得了债务重组收益133.00亿元。2008年1597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中,完成债务重组的有296家,其中220家公司作为债务人获得了债务重组收益109.30亿元。从上市公司披露的债务重组过程中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来看,大多是双方协议,也有评估价,甚至还有法院或其他部门裁定,存在随意性和人为操纵之嫌。
由此可见,中国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指南已包含了与美国SFAS157公允价值计量类似的“公允价值级次”,但是具体内容差异很大:《资产减值》将销售协议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的首选;而《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将活跃市场报价作为首选。《企业合并》准则应用指南更是用尽各种计量属性确定公允价值。这表明公允价值确定方法不统一,在准则执行中,对于同一交易事项,有的按照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交易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这种准则或指南的不一致引发“规则性差异”。
三、完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的对策
(一)完善公允价值运用的市场条件:提供基础数据
公允价值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其确定高度依赖基础市场数据,得到广泛认可的公允价值计量“三级次”就是依据市场数据的可得性划分的,这表明,基础数据可靠程度越高,以此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就越可靠。虽然中国市场化改革已取得重大进展,但是市场经济地位尚未得到广泛认可,主要原因在于各类市场尚不完善,有的市场还未建立,这是中国应用公允价值中的最大制约因素,因此要求完善市场条件。
1.积极培养各级市场,提供可观测交易。虽然公允价值并不等于市场价格,但是市场价格被公认为是最客观、最可靠、也是最简便的公允价值的来源。所以当前应该努力培育各级市场,特别是生产资料市场和二手交易市场,从而为确定公允价值提供客观、直接的基础数据。
2.加快金融市场化改革进程。在证券价格逐渐市场化的同时,国债发行中的投标、竞价方式,全国银行间同一拆借利率的出现和入网会员的逐渐增多以及公开市场业务操作的进行,均使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获得很大进展。金融逐步市场化,为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确定的实施提供条件。
当前必须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包括主板、创业板、中小板、店头交易(OTC)在内的股票交易市场和债券市场;加大金融工具和衍生金融工具创新力度,建设高度发达的商品交易市场体系及相关的信息系统;打破地域和条块分割,建立健全有关法律法规等等。
(二)制定公允价值准则及应用指南:统一确定规范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允价值确定的一致性、实务可操作性,应尽早制定更为完善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及应用指南。
在该项准则制定过程中,可以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的SFAS157公允价值计量以及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的公允价值计量征求意见稿,应着力解决以下三个问题。
1.公允价值定义
“公允价值”定义是公允价值计量准则制定的关键问题,它决定了公允价值计量的目标和方向(于永生,2008)。目前国际最新动态的公允价值定义将“脱手价”确定为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使公允价值内涵和外延明确化,有利于实务操作,而我国现行准则中公允价值定义目标具有模糊性。虽然,“在活跃市场上,企业已持有的金融资产或拟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出价;企业拟购人的金融资产或已承担的金融负债的报价,应当是现行要价”的规定已隐含了公允价值计量目标是“脱手价”,但是其他准则没有一以贯之。
2.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计量是财务会计的核心,公允价值运用中争议最多的也是计量方法。在中国当前的经济环境下,适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多数不存在活跃市场,存在活跃市场的只是少数,而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公允价值的可靠确定很困难。我们应根据资产或负债特性及其基础数据的可靠程度,制定不同级次的计量方法,同时提供关于公允价值可靠计量的标准及应用指南。
3.细化公允价值的披露规范
从公允价值计量的复杂性来看,要使信息使用者完全理解公允价值信息,必须有相应的信息披露。对以非市场基础确定的公允价值,准则中应当强化披露要求,特别关注在这种情况下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管理层的假设、是否引入了外部评估师的估价,如果某些重要变量发生与原来假设不同的变化可能会引起财务报表重要指标发生何种变化的敏感性分析等信息。
(三)打造复合型高端人才队伍:提高操作能力
中国现有会计人员队伍1200多万人,在经济建设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受传统观念及教育体制所限,大多数会计人员知识结构难以适应动态经济环境引致的会计全球化。尤其是嵌入虚拟经济中的公允价值运用,是对会计人员全面素质的考验。无论是数据分析,还是近期对事务所的调研,笔者发现,企业在确定公允价值时问题较多,要么凭经验估计、要么完全依赖中介机构,难以真实反映企业状况。这表明,中国急需复合型的高端会计人才,要培养一大批德才兼备,既熟悉和掌握会计准则、内部控制和信息化,又具有现代金融知识、熟悉资本市场运作的复合型高端会计领军人才队伍。
金融行业市场报告范文4
[关键词]商业银行;公允价值;现状;对策
一、我国银行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总体现状。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按照持有意图,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交易性、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等4类,其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情况见表1。
由于我国银行业的经营模式以传统信贷业务为主,证券投资规模较小,因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总体规模很小。我国上市银行2008年年报显示,在上市商业银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金融资产平均规模占总资产的比例为9.45%,金融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为1.2%,而美国上述两项比例分别为31%、11%;在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占八成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资产与衍生金融资产不足两成。
从经济环境的角度来看,我国二级市场股价波动大,市场非理性操作情况较多,加之我国以实体经济为主的发展模式、金融创新较少,包括投资者在内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企业业绩和未来发展的判断仍以补偿历史成本后公司实现的利润为基础,因此在考虑采用公允价值的范围和层次上,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有一定区别。
二、我国银行业运用公允价值存在的问题及风险分析
虽然我国银行业运用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较窄,但是公允价值计量带来的风险却不容忽视,存在的问题及对商业银行的负面影响主要在于以下方面:
(一)金融工具分类不完善,导致信息披露不够充分
在公允价值计量过程中,应用不同性质的输入值将对公允价值计量结果的可靠性产生影响。为了使报表使用者了解其中的差异,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57号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引入了“公允价值级次”的概念,根据实务操作上的可靠性和管理层运用估计的程度,将用于公允价值计量的估值技术输入值按优先次序分为3个级次,即按公开报价计量的公允价值、按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按不可观察信息计量的公允价值。2009年3月6日,IASB了《改进有关金融工具的披露(对IFRS7的修订)》,确定了公允价值的3个级次,这些层次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第157号准则中阐述的层级类似。公允价值的确定有3个层次:Ⅰ.通过公开市场报价来确定;Ⅱ.通过自主定价模型和相似资产的公开市场价格来确定;Ⅲ.重要市场信息无法获得,完全通过估值技术来确定。总的来说,公允价值计量的可靠性因信息来源的不同而不同,基于市场信息比管理层估计信息可靠,也就是第Ⅰ层次的资产要比第Ⅱ、Ⅲ层次的资产可靠。
目前我国金融工具按照持有意图分类并进行会计处理和披露的方式,掩盖了公允价值信息来源的可靠程度,虽然报表附注中披露了有关信息,但是披露仍欠充分,加剧了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观性。这种主观性受到外部市场有效性的极大影响,我国目前进行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中,只有少数存在活跃市场,更多要依靠估值技术,处于第Ⅱ层次的金融资产比重较大,但是依照现行分类标准,财报上无法披露不同层次的金融资产规模及信息。
(二)增大利润和权益资本的波动
由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在资产被处置前计入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本文以中国工商银行为例,通过2007-2009年的数据量化说明波动程度。
从表2可以看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比重虽小,但其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却远远大于它的比重。总体来看,中国工商银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对营业利润的影响,2007年为6.62%,2008年为-23.25%,2009年为-9.91%。金融资产对营业利润的影响也远大于金融负债的影响。
从表3可以看出,工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对资本公积的影响各年有所不同,2008年影响较大。
根据统计,中国工商银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全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债权性投资各年均达到98%以上,股权投资中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比重2007年为52%,2008年为78%,2009年为58%,股权投资采取公允价值计量的范围有扩大趋势。
(三)加大信贷顺周期风险
在经济周期的复苏、高涨、衰退和萧条阶段,商业银行所面临的信贷风险是不同的,而公允价值会导致经济周期更加明显,加大信贷风险。经济繁荣时公允价值上升,产生未实现收益,间接传达了虚拟的良好经营业绩,这些良性信号对银行的放贷产生影响,未来有可能增大贷款损失度。相反,在经济衰退时,公允价值会计提前确认了风险,出于风险管理的考虑,银行对信贷业务采取更加审慎的态度和更严厉的审核程序,银行信贷投放出现向信用较好的传统的大客户、大行业集中的倾向,导致银行业的客户、行业集中度风险上升。
(四)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导致信用状况与资本充足对立
银行监管的出发点是保护存款人利益,更强调银行承担风险、吸收损失的能力,采用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负债,会因银行自身信用状况好转带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上升,银行资本降低,如果金融负债占比较大,可能会出现银行需变卖资产或融资来应对监管要求的现象;反之,银行自身信用下降,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降低,从而导致银行资本虚假充足的假象。这种信用状况与资本充足相对立的状态,使得银行的风险管理面临非常尴尬的处境。
目前,我国上市银行的交易性金融负债和衍生金融负债都是以公允价值计量,因此同样面临这样的困惑。随着我国银行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规模加大,如何更好地处理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和真实反映银行信用风险现状问题值得深思。
三、我国完善公允价值计量的对策和建议
(一)明确划分公允价值计量与披露层次
按照公允价值信息获得的可靠程度,金融工具可分为3个层次:第一层次,通过公开市场报价,来确定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第二层次,通过自主定价模型和相似资产的公开市场价格来确定公允价值的金融工具;第三层次,重要市场信息无法获得,完全通过估值技术确定价值的金融工具。日常会计计量中,依据3个层次,设置“公允价值变动”的二级科目,将公允价值变动划分为3类可靠性不同的变动信息,可以直观反映估值技术的不确定性带来的公允价值变动。额外的公允价值披露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公允价值计量可靠性的不足,提供增量信息,有助于投资者对此类估计的可靠性进行判断。《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9)对金融工具的重分类为两种: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不再按照4种类型进行分类,因此未来我国公允价值信息披露也面临调整。按照上述3个层次划分和披露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不仅适应会计准则改革的步伐,而且可以提高公允价值信息含量。
(二)加快推行宏观审慎管理,建立逆经济周期监管体系
目前,我国有关机构已经考虑在现有监管指标基础上,加入逆经济周期指标,从动态资本充足率、动态拨备覆盖率、差别化流动性比率和薪酬激励机制等方面加强逆周期监管。除了要补充逆经济周期监管指标外,还需建立和完善逆向的货币信贷调整机制。在经济繁荣期,引导商业银行调整信贷结构,从产能过剩、效益不高的传统产业退出,投向高科技新型产业和新能源产业,控制信贷结构风险;在经济衰退期,完善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公布重点行业、企业的贷款质量变化,定期评估银行使用公允价值对整体风险计量、盈利水平和资本充足率的影响。
从缓解公允价值顺周期性角度看,一是进一步明确不活跃市场公允价值运用指引,对流动性不足金融产品要定期确定其风险溢价;二是根据市场的剧烈波动,公允价值计量建立估值储备或进行估值调整,将估值过程与利润、权益之间的关系适当弱化;三是增加估值技术、模型、假设和风险参数的敏感性分析并充分披露。
(三)树立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建立风险管理专业化体系
对于银行业自身来说,应建立健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的内部控制机制,即建立相应的程序和机制,用于审批和控制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会计科目、产品或交易。当银行决定是否对一个或一类新的金融工具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考虑现有的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内控手段是否能够适应这些拟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新金融工具的特征和风险,是否应该在现有基础上对风险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扩张。除了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内部控制制度,统一规范估值技术和方法并加强实时检测,建立定期的风险评估机制和审计机制以外,根据商业银行业务系统和产品线风险来分配资本,对所有风险实行组合管理,把风险管理落实到业务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并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专业化风险管理架构和团队,对整体风险实时监控和定期审计,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四)探索适合我国的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方法
IASB在2010年5月了《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选择权》,阐述了对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进行制定的金融负债利得和损失进行列报的建议,旨在回应金融负债计量的对立困境。该建议要求,运用公允价值选择权将金融负债制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企业,将不能在损益中列报因自身信用风险恶化所产生的利得或者因自身信用风险提升所产生的损失;因主体自身信用变动产生的利得和损失将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为增加透明度,该建议采用“两步法”确认此类变动:第一步,主体将公允价值变动的全额计入损益;第二步,与主体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相关的部分将列报为损益的抵消并且在其他综合收益中列报。
上述IASB的建议要求区分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中归属于主体自身信用风险的部分,其前提条件是要有相对发达的信用评级体系,以及有效的市场利率等。然而,现阶段我国在这方面可能还不具备实施条件。以银行业为例,我国利率并未完全市场化,严格监管下的利率浮动并不能反映银行信贷风险的变化,并且我国的信用评级系统还不发达,银行的信贷数据通常由银行各自建立,缺乏贷款在活跃市场交易的数据,导致信息不能共享。因此,探索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完善方法,需基于我国经济环境和银行业的自身特点,在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道路上,推动我国会计理论和实践的发展。
四、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国际趋同
2009年11月,IASB了《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资产的分类和计量》(IFRS9),2010年5月,FASB了金融工具准则的征求意见稿。上述准则或者征求意见稿存在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有扩大公允价值计量范围的趋势。
IASB的IFRS9要求将所有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两类:按照摊余成本计量或者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采用何种方式计量取决于报告主体如何管理其金融工具,即其商业模式,以及这一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的特点。首先,企业需要考虑其商业模式,即其持有金融资产的目的是为了获取合同现金流,还是在资产到期前就将其出售以赚取公允价值变动差价。如果是后者,则应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如果是前者,则应对合同现金流特征作进一步分析。其次,如果某金融资产的合同约定现金流存在特定时期,且该现金流仅是处于支付本金和未偿还的本金相关的利息,同时该金融资产符合上述商业模式的条件,则该金融资产应采用摊余成本的计量方法。
金融行业市场报告范文5
一、FASB的FSP FAS 157-4
FSP FAS 157-4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
(一)两种“市场反常”情形的描述“市场中资产和负债交易的数量与活动程度大幅下降及“市场变得非有序”。FASB认为这两种情形是不同的,前者的情况可能会在非有序市场中出现,而前者的出现却并不一定意味着市场非有序。
(二)两种市场情形提供识别的因素一旦出现了相应的迹象(包括但不仅限于),则市场可能已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其中,针对“市场中资产和负债交易的数量及活动程度大幅下降”的情况,FASB列举了“近期的交易很少(few recenttransactions)、价格行情(price quotations)并非基于当前信息”等八种迹象,要求报告主体以证据的权重(weight of the evidence)为基础,通过评估上述这八种识别因素的重要性及相关性来进行判断。同时,FASB也列举了四种迹象以供识别市场是否已不再有序,并同样要求报告主体基于证据的权重来进行判断。
(三)公允价值计量的进一步规定对于“市场中资产和负债交易的数量及活动程度大幅下降”的情况,FASB认为交易价格或报价对于公允价值来说将不再具有决定性(如该市场可能是一个非有序的市场)。在依据FAS 157估计公允价值的时候,需要对交易价格或报价进行进一步分析,并对其进行大幅调整。此外,还应结合估值方法的合理性、当前的事实及环境等多种因素来考虑。而对于前述第二种情形,FASB则分别针对有序和非有序的市场,主要从如何处理交易价格或报价、以及如何处理市场风险溢价等方面说明了应如何进行相应的公允价值计量。
该份FSP,主要强调的是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如何识别情况,二是在某种情况下该怎么做。就公允价值计量方法目前的设计来看,其在会计信息的可靠性(reliability)或如实反映性(faithful represen-ration)方面可能也存在提升空间。关于可靠性及如实反映性,笔者将主要基于FASB的第2号财务会计概念公告及联合概念框架项目2008年的关于目标及质量特征的征求意见稿来进行探讨。
二、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性
在第2号概念公告中,FASB将可靠性定义为“保证(assums)意欲陈述(purports to represent)的信息能够合理地避免错误及偏向(reasonablyfreefrom error and bias)、使得信息得到如实反映的一种信息质量”(FASB,2006a),并认为可靠性由如实反映性及可验证性(verifiability)构成,同时也需考虑中立性(neutrality)的影响。其中这一系列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值得仔细体会。
(一)如实反映性FASB将如实反映性定义为“一项测量或描述与其所意欲陈述的现象之间的符合程度或一致程度”(FASB,2006a)。这一概念更接近于行为科学中效度的含义,即测量工具能测出其所要测量特质的程度。
(二)偏向在会计中,偏向指的是一种持续的过高或过低的趋势。偏向的存在会导致如实反映程度的降低,偏向产生的原因有多种,具体可分为来自测量方法的偏向(如测量方法并非最佳的选择)及来自测量者的偏向。产生测量者偏向的原因又可分为测量者缺乏技术及不够正直(1ack integrity)两种。为了减少偏向进而提高会计信息的如实反映程度,人们对会计准则的制定者及财务报告的编制者提出了要求,当这两个群体的工作满足了这些要求后,相应的会计信息便拥有了质量特征。
(三)中立性中立性指的是在呈报信息的过程中避免通过有意识的偏向来取得某种预先决定的结果(predetermined result)或引入(induce)一种特殊的行为模式。中立性是主要针对准则制定机构(另外也包括财务报告的编制者)提出的一种要求,这两个群体保持中立有助于消除因测量者缺乏正直而导致的偏向。需要注意的是,会计信息拥有中立性并不能减少因缺乏技术而导致的测量者偏向,也不会减少来自误选测量方法的偏向。
(四)可验证性可验证性描述的是这样一种状态,即采用同种测量方法经过多次重复测量之后,测量的结果相同。可验证性质量特征获得的途径是多次重复测量(即验证,verification)。验证的过程有助于发现异常值,进而有助于消除测量者偏向。需要注意的是,验证只能合理保证测量规则已被正确地使用,却难以得知所选用测量方法的合理与否。简言之,会计信息具有可验证性可以消除来自测量者的偏向(包括因缺乏技术及缺乏正直),却不能消除来自测量方法的偏向。
(五)完整性FASB在第2号概念公告中认为,会计信息具有如实反映性(即所有的偏向都不存在)还需满足完整性要求,即在考虑了成本效益的情况下,所有重要且可提供的信息都应被呈报。完整性并不仅隶属于如实反映性,也会对相关性产生影响。
第2号概念公告中与可靠性有关的各概念间的关系可总结为:可靠的信息必然具备如实反映性、可验证性、中立性及完整性,后四者缺一不可,具备了后四者中一种或多种质量特征的信息却并不一定具备可靠性;被如实反映的信息必然具备可验证性、中立性及完整性,后三者缺一不可,具备了后三者中的一种或多种质量特征的信息却并不一定具备如实反映性;如实反映性与偏向是互斥的,即被如实反映了的信息不存在任何种类的重要偏向,信息中若存在重要偏向,便不再具有如实反映性;加强信息的中立性有助于排除因测量者不够正直而导致的测量者偏向,加强信息的可验证性有助于排除所有的两种测量者偏向,对于排除测量方法的偏向而言,加强中立性及可验证性都无能为力。笔者认为,第2号概念公告关于可靠性的观点有两方面的问题值得思考:一是可靠性概念是否有继续存在的必要;二是无论是中立性还是可验证性质量特征,其对应的都是测量者偏向的发现与消除,对于如何消除来自测量方法的偏向,无论是第2号概念公告还是Joint CF ED都未有详细的阐述。
三、非活跃市场下公允价值的计量
笔者认为,从自然选择的角度来说,如果财务会计难以解决不
断出现的新问题,财务会计将可能逐渐趋于边缘化,并最终被能够解决新问题的工具所取代。因此,对于衍生金融工具的计量而言,在已明确旧方法(历史成本)不适用的情况下,仍然回避尝试和改进新方法并非一种明智的选择。为了提高公允价值计量信息的如实反映性,同时也需对其进行一定的改进,如何通过对公允价值会计准则进行改进,提高计量信息的如实反映性,可按以下步骤来进行。
(一)市场未来的局势(步骤一)FSPFASl57-4的相关规定应被定位为一种短期行为,旨在消除特定环境下顺周期效应带来的不利影响。未来是继续保留这份FSP的做法,还是以新的FSP来取代,应取决于市场未来局势的走向。可以预见,未来局势的发展无非两种情形:情形1,金融体系的修复卓有成效,市场重新走向正轨,并由不活跃逐渐又变得活跃起来。如果出现这样的情形,则表明很多原先不可用的市场报价又重新变得可用起来。依据FAS 157中“最大程度使用可观测参数、最小程度使用不可观测参数”的原则,FASB应继续关于FAS 157的FSP,在对第三层级参数应用逐步收紧的同时,转而更多地依赖可观测的市场报价。具体来说,FASB可以列举出市场由不活跃变为活跃的一系列迹象,并要求报表编制者在根据证据确定市场已变得活跃之后,更多地采用第二层级的参数,以此来提高计量信息的如实反映性。至于准则修订的可行性,考虑到市场转好时顺周期效应可能带来的有利影响,来自诸如银行业等群体的阻力相比之前应该会小得多。情形2,市场持续低迷。如果出现了这种情况,则可以得到一个事实,即此前关于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修订,对于缓解顺周期效应带来的影响并无实质性的效果(称为事实A)。从逻辑上说,如果产生了这一事实(事实A),其与准则修订有关的原因无外乎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即会计准则的修订根本就不会对情况的改变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无论再怎么限制公允价值都不会有好的效果;第二种可能,即此前准则的修订没有产生好的效果。是因为对于准则的修订力度还不够,如果对于公允价值计量进行更进一步的削弱(甚至暂停或废止)。将会使得局面变好。
无论事实A的产生缘于上述两种原因中的哪一种,选择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进一步的削弱(甚至暂停或废止)都不可能是准则制定机构最优的选择:若第一种原因成立,则直接说明对准则所进行的任何修订都是徒劳的,因而没有必要再对准则进行改变。即使第二种原因成立,准则制定机构也应强烈抵制对公允价值进行进一步的削弱(甚至暂停或废止),在事实A已经产生的情况下,准则制定机构应全力阻止对于公允价值计量进一步的削弱。因此,在前两种均非最优的情况下,待金融体系修复机制进一步地发挥作用,也是一种办法。如果市场情况因金融修复机制发挥作用而转好,在等待的同时,准则制定机构也可以对当前正广泛使用着的、公允价值的第三层级进行一定的改进。
(二)公允价值第三层级的改进(步骤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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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完善途径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在《国际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披露与列报》(IAS32)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当事人自愿据以进行资产交换或负债清偿的金额。”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在SFAS NO.157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当天,市场参与者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收到的价格或转移资产付出的价格。”我国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42条中将公允价值定义为:“资产和负债按照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计量。”与历史成本计量相比,公允价值计量最大的优势在于其紧密结合资产价值,要求以当期的市场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资产或负债的价值,能够比较合理地反映出相关资产的价值。它能够较好地披露企业获得的现金流量,从而更确切地反映企业的经营能力、偿债能力及所承担的财务风险,能有效地增强会计信息的相关性,为投资者、债权人等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
新会计准则在诸多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价值计量的运用是最为显著的方面。本文拟从公允价值在我国运用的情况入手,对公允价值计量进行一些探讨。
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在我国运用的意义
2006年2月15日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采用了公允价值计量,其中涉及到公允价值的有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生物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资产减值、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债务重组、收入、企业合并、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资产转移、套期保值等约16项,占42%①。此外基本准则中也在计量属性中列示公允价值,所以新会计准则体系采用公允价值的面还是比较大的。公允价值是立足市场面向未来的计量属性,在我国的运用有其深远意义:
(一)公允价值计量是我国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信息质量的要求
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会计的核心是计量,会计本身就是一个计量的过程,会计计量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以历史成本计量。历史成本有据可查、有据可依,有助于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这与我国经济发展的过程密切相关。我国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商品和市场的概念,历史成本是产品唯一的经济数据。进入市场经济后,产品经过市场流通,产品变成了商品,历史价格不再是产品唯一的经济数据,商品价格随时都在发生变化。会计计量要为投资者提供参考,对于很多市场价格变动频繁的资产来说,只以成本计量显然不能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这样公允价值便应运而生。以公允价值对资产特别是金融资产进行计量,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信息客观性的要求,还是为了满足会计信息透明化和及时性的要求。
(二)公允价值的运用提高了会计信息的相关性
公允价值计量是动态的计量,受时间、空间变化的影响较大,同一交易在不同的时间进行,交易双方达成的公允价值可能不同;同一交易由于交易地点的不同,双方达成的公允价值也不尽相同。公允价值的运用使得空间信息能够更加及时、全面地反映交易双方所处的经济环境及变化状况。与历史成本相比,公允价值是面向现在和未来的,更能准确反映企业现金流量、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从而反映企业的偿债能力及其财务风险,有利于利益相关者做出预测和决策,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信息的相关性。
(三)公允价值计量在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中发挥重要作用
我国加入WTO使我国与全球经济发展的联系越来越紧密。随着更多领域的相继开放,许多行业也将面临外资企业的挑战与竞争。这就要求我国的会计准则尽可能地消除与国际会计准则的差异。引入公允价值计量属性,是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内容中最为重要的方面。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面临的问题
(一)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缺乏可操作性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会计核算比较复杂,需要职业判断能力,会计人员要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才能完成。从目前情况看,大多数从业人员对公允价值的运用难以适应。现行会计准则体系并没有全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且使用公允价值的准则也有许多限制条件,如《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规定:企业只有存在确凿证据表明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取得的,才能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时应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二是企业能够从房地产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价。但是,具体哪些是“确凿证据”,“持续可靠”的标准是什么,如何“合理的估价”,尚需进一步的规定,因此其可操作性不强。
(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会计信息可靠性的影响
将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体现了全面收益观,但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可靠性降低。如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变动将会产生利得或损失,同时也将影响当期利润。企业可能会利用会计计量模式的选择权来“创造”账面利润。由于公允价值很多时候是估计的结果,在实务操作中容易沦为操纵利润的工具,可能出现人为提高或降低资产价格的情况。由于会计准则不是一种纯粹的技术手段,它具有明显的经济后果,不同的准则将产生不同的会计信息,从而影响不同会计主体的利益。如何保证公允价值确定的合理性,避免像以前一样成为企业随意操纵业绩的工具,提高会计信息的可靠性是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对所得税会计的影响
企业会计处理和税收处理分别遵循不同的原则,服务于不同的目的。在我国,会计的确认、计量、报告应当遵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目的在于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为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信息。税法则是以课税为目的,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一定时期内纳税人应交纳的税额,从所得税的角度,主要是确定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征税。由于所得税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相互分离,形成了会计与税收核算的很多差异。这些差异带来了很多的纳税调整。收益的税收问题又是公允价值会计中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这些都会影响到企业的现金流量。如现行准则要求将符合条件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投资性房地产、生物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将这些资产和负债出售或结算之前,这类损益实质上属于未实现损益。这种性质的未实现损益是否交纳所得税仍然悬而未决。如果为尚未实现的收益付税,企业可能会发生现金流量不足。因此,运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会增大纳税调整工作。
三、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完善途径
从会计的发展史可以看出,自从持续经营的观念确立以来,历史成本便在会计计量中占据了主导地位,加之历史成本的可核算性、可靠性的特点,使其成为最基本的计量属性。但是,由于市场经济时代,资产的价格随时都在变化,会计计量要为投资人提供参考,对于很多市场价格变动频繁的资产来说,历史成本不能反映其真实价值,尤其是金融产品的价值。所以,以公允价值对资产特别是金融资产进行计价,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对会计信息的要求。从我国对公允价值的“先用后弃,弃而又用”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公允价值作为一种与历史成本观有明显差异的计量理念,需要一个被公众接受、普及和完善的过程。
(一)建立实施公允价值计量的环境
首先是建立完善的市场环境。公允价值广泛应用的基本条件是要具备健全而成熟的生产资料市场、产权交易市场、发达的专业评估技术以及娴熟而讲求诚信的资产评估机构等。公允价值确定的主要依据是市场价格,如果有一个公开的、完善的市场价格体系,交易价格的取得则比较容易;另外,建立全国联网的价格体系查询平台有利于各种价格的查询,优化市场资产的评估系统,使各种资产的市场价格很好地反映真实价值。其次,建立制度环境。随着企业新业务不断涌现,未来会有很多业务涉及公允价值,因此进一步完善相关法规,建立公平、开放、自由、诚信的交易规则体系。鉴于会计造假的违规成本远远低于其预期收益,债券市场监管机构应借鉴美国高昂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会计造假进行严惩,以震慑企业利用公允价值操纵利润的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给公允价值的实施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二)加强公允价值理论研究,制定公允价值计量准则
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优势是毋容质疑的,但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缺乏可操作性是其最大的弱点,如何提高其可操作性是我国现阶段有待深入研究的领域。我国理论界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研究有待深入,虽然已经在部分准则中运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对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给予了初步定义,但真正掌握复杂的现值技术和理论方法还不尽人意。对公允价值确认、计量、披露等没有统一的要求,只零星散落于各个具体准则,准则之间的差异性又增加了公认会计原则的复杂性。建议借鉴《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57号――公允价值计量》,加强公允价值的理论研究,对公允价值的概念、确认、计量方法和披露制度进行明确,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允价值计量准则,用于规范采用公允价值的所有各行各业的计量问题。
(三)提高会计人员职业判断能力
新准则坚持原则导向,执行中需要会计人员根据准则规定做出职业判断。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有较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从2007年我国1 570家上市公司执行新准则的情况看,少数公司在职业判断方面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如新准则规定企业应当根据不同情形分别采用资产活跃市场报价、类似资产活跃市场报价和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同一交易事项,公允价值的计量方法应当相同。但在实际执行中,对于同一交易事项,有的按照活跃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交易双方协议价格确定公允价值,有的按照评估价格确定公允价值,从而导致会计信息不够客观、公允。因此,提高专业人员的专业判断能力刻不容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第一,会计职业道德方面,加强会计人员的守法意识和道德教育,从主观上消除随意性,杜绝利用公允价值操作利润;第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通过责任分离弱化会计人员的权力;第三,加强业务培训,使会计人员转变观念,更新理念,熟练掌握新准则的概念框架,准确把握新准则的精髓和实质,全面提升相关会计人员的会计职业判断能力。
虽然公允价值在应用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在理论和实践中还有着某些差强人意的尴尬,但公允价值会计计量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规律,随着与公允价值应用相关的市场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会计系统的不断健全,资产评估行业的发展,公允价值计量在应用中遭遇的问题会逐步得到解决,完善后的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必将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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