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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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及其文化

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文1

关键词:儒家思想;日本;继承和发展。

儒家,又称儒学思想,是以奉信以孔子为先师,以“儒”为共同认可符号,各种与此相关、或声称与此相关的思想道德准则,是中华文明最广泛的信仰构成。春秋战国时期,孔子在鲁国讲学,以“诗、书、礼、乐、易、春秋”之六经为经典,奠定儒家的最早起源。 纵观儒学文化,体系非常庞大,包括了道德、修生、养性、治国、治家、哲学、艺术、教育、伦理等各个方面。

对于中国儒家文化的重新重视实际上始于日本的经济起飞。上世纪70年代日本经济起飞给儒家文化的研究者提供了研究的新领域。正是从日本飞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影子。

一、日本对中国儒家文化的继承。

中国儒家文化思想的发展是循序渐进的,在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儒家文化的地位始终是至高无上的,但是到了南北朝时期,随着佛教的传入,佛、道文化业日益兴盛,虽然儒家文化的统治地位并未动摇,但是也受到了佛、道文化的极大挑战。这个时候,非儒家文化表现出极大地包容性与生命力,在儒学文化思想在中华大地上不断成熟的同时,日本的本土文化也在进行不断地演化。

(一)日本对中国儒家文化的理想化。

以儒家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经过充分冶炼后形成的理想是相当明确的,即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里的天下。是指当时的中国,即整个华夏民族的社会整体。“平天下”的主张带有天下太平、世界大同的含义,是儒家社会理想的一种体现。日本也继承了儒家文化中的这一思想,在无法达到“大同”的现实中,日本则是用组织人本来统一思想,形成以组织为第一位,一切服从组织的基本理念。特别是在上世纪70年代是日本经济腾飞时期,儒家文化在日本经济发展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中国儒家文化的在日本的应用。

古代日本经济以农业为主,分散的小农经济并不要求强化集中的生产管理,多样性反而更适合。在这种请款下,“恭己正南面”、“无为而治”、等成为非常有效的管理手段。日本的农民只要有宽松的经济环境,上交的产品少些,能维持再生产,就能迅速的发展农业生产。

另一方面,在行政权利的平衡方面,中过儒家思想却又有着非常精致的设计。这中设计并非儒家的专利,还包括有韩非子集其达成的法家思想等,尤其是法、术、势的思想。法家思想的主流又不同于西方的法律思想,基本上是为维护封建专制的统治而设计的,所以这些以儒家思想为主的中国古代帝王之术又很容易被日本的封建统治者所应用。

二、中国儒家文化对日本文化的影响。

(一)对日本民族精神的影响。

日本人自称自己为“大和民族”,其他们的民族精神“大和魂”在日本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正是这一民族精神是日本成为一个非常团且和具有向心力的国家,这就是受中国儒家文化的“和”文化的影响。并且儒家文化所提倡的博怀、海纳百川的文化观念使得日本有着兼收并蓄的宽容精神,让日本有着善于学习的精神。

(二)对日本企业文化的影响。

中国儒家文化在日本社会,被融入企业管理之中。儒家文化思想中的“人本”思想,即以人为本的观念,深刻影响着日本的众多企业家。日本的长期雇佣制和年工资制实际上取消了雇佣制的作用,而企业内工会又把劳资双方的关系确定在企业内部,不需要大规模的社会力量参与。在这种情况下,调节组织与参与组织的个人之间的关系,主要依靠儒家文化中的组织伦理、组织文化和管理哲学来实现。

中国儒家思想中“和为贵”思想也被日本企业所吸取并且加以改造,把“和谐高于一切”作为自己企业的目标,人与人之间应该保持和谐关系。日本很多的企业不把管理人员与雇员之间、同事之间、企业与顾客之间的关系看成是单纯的利益关系,而更重要的是互相之间的扶持和帮助。

(三)对日本法制的影响。

中国儒家文化的思想内涵对日本的法制建设有着极大地影响。在日本进入七世纪以后,当时的圣德太子对日本社会进行了彻底的改革,最重要的就是《十七条宪法》的制定,虽然从现在的角度去看并非现代法律意义上的宪法,但是在当时它却是日本法制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典,它第一条内容就是“以和为贵、无忤为宗。”这完全体现出了当时中国儒家文化对日本法制极其深的影响。其第四条“群卿百寮、以礼为本。”也是儒家礼制的在法制文化中的应用发展。其第九条“信是义本、事有信”也是源于孔子的“三纲五常”中的五常“仁、义、礼、智、信”的中国儒家文化思想。

三、日本对中国儒家文化的扬弃。

中国儒家文化的追求稳定性的目标不可避免的产生了政治上的保守性。事实上,在日本明治维新之前无论在经济和政治方面都每有太大的创新,生产力也没有显著的进度。在技术、管理组织等方面,严格来说,进度也不大。甚至进入明治维新时期,还在沿用之前的组织管理措施。

在现代日本仍然重视组织与个人的关系,中国儒家文化中的组织人本主义依然受关注。在现代社会,过度迅速的组织接替,尤其是巨大组织的解体,也会导致社会不稳定。所以日本在不同程度上支持大型金融集团、大型企业,维持稳定。

因此,在某种程度上说,日本为了保护部分特权阶层及维持自身的道德优先地位,日本有用道德约束来代替法律约束,所谓“刑不上大夫”。由此,特权阶层的过渡膨胀反过来又侵蚀了组织,这是日本历史上的普遍现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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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崔景明,赵秀兰。“儒家文化圈”中的中韩日[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4(05)。

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文2

关键词:儒家化 古代司法 司法制度

一、法律儒家化的含义及起源

(一)法律儒家化的含义

传统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封建法律以儒家思想为指导,以伦理规范融入法律规范,法律儒家化的过程由儒家通过立法、司法、法律解释对法律逐渐渗透而展开,其结果是,儒家化的法律与宗法伦理没有明确的界限,法律演化为伦理化的法律。豍

(二)法律儒家化的起源

儒家思想早在先秦的春秋战国时期就出现了,它的创始者是孔子,当时社会处于动荡时期,旧的社会秩序全面瘫痪,孔子继承了周公的礼治思想,主张恢复礼治,以礼治国。但是用“礼”作为社会规范在当时战乱的时代显得不实际。到了汉朝,儒家思想才又重新崛起,并成为统治者的主要思想。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开始于两汉时期,发展于魏晋南北朝,兴盛于隋唐时期。

二、法律儒家化在古代司法诉讼制度方面的表现

(一)法律儒家化在汉朝司法诉讼制度上的体现

从西汉中期开始,以经注律的法律解释活动、引经决狱的司法现象蔚然兴起,拉开了以礼入律、儒法融合的序幕。豎

首先,“春秋决狱”是儒家思想引入汉律的典型代表。“春秋决狱”是指利用儒家经典,特别是《春秋》中隐含微言大义作为司法审判的依据,其主要倡导者是董仲舒,他在《春秋繁露·精华》中说:“春秋之听狱业,必本其事而原其志;志邪者不待成,首恶者罪特重,本直者其论轻。”豏其意思就是说必须根据案情事实,追究行为人的动机,动机罪恶者即使犯罪未遂也不免刑责,首恶者从重惩治,主观上无恶念者从轻处理。豐

其次,录囚制度。录囚是封建社会由皇帝或上级司法监察机关或专差官吏,对在押犯进行审录以及监督检查管理的一种制度。录囚制度化开始于西汉。录囚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改善狱政,纠正错案的效果。

最后,秋冬行刑制度。汉律还对行刑的时间作出专门规定,凡被处死刑的,立春后不得执行,待立秋后方可执行,即所谓“秋冬行刑”。因为这时“天地始肃”,杀气已至,便可以“申严百刑”,以示所谓“顺天行诛”。

(二)法律儒家化在唐朝司法诉讼制度上的体现

唐律实行“一准乎礼”的方针,即完全以儒家礼教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理论依据,使唐律成为封建纲常法典化的典型代表,从而实现了“礼”与“法”的合一,法律规范与道德规范的统一。

首先,唐律审判制度的完善。唐代承袭了以往的审判传统,仍将“五听”作为审判的主要形式,但对刑讯手段的使用,作了严格的规定:参与审判的各官,须办理刑讯的手续之后,才能拷问案犯;刑讯必须用常行杖,拷囚不得超过三度,总数不得过两百,中间不得换人行刑等。但对享有“议”、“请”、“减”等特权人物及老、少、废疾者,禁止使用刑讯。

其次,死刑复奏制度。唐代死刑案件,通常先由中央有关部门复查,然后,报请皇帝裁定。贞观初年,唐太宗以“人命至重,一死不可再生”为由,改在京死刑三复奏为五复奏,即决前一日二复奏,决日又三复奏。豑死刑复奏的制度反映了初唐统治者“慎刑省罚”的思想。

最后,“用刑持平”精神的体现。从刑罚体系看,唐律采用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刑制较为适中。从死刑数目看,唐律比前期后代均有所减省。从量刑幅度看,唐律比秦、汉、明、清各律相对为轻。此外,唐律还有疑罪从轻的明文规定,较前后各代用刑更为客观、慎重。

三、法律儒家化对司法诉讼制度的影响

(一)法律儒家化对古代司法诉讼制度的影响

今天的我们回首去审视历史,法律儒家化对古代司法诉讼制度的影响是巨大的。从积极的方面来看,汉朝是法律儒家化的开端,将当时社会的法律和儒家思想相结合无疑是符合现实情况的,对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还确立了儒家经典的最高法律地位,确认了许多具有儒家精神的法律原则。消极的一面是当汉朝统治者对立法指导思想进行重大调整后,儒家思想对法律,尤其是对成文法的渗透并没有立刻实现。因此,当遇到疑难案件,现行律文又不足以引用时,儒家经义便承担起了法律的作用。

(二)法律儒家化对当今司法诉讼制度的借鉴

法律儒家化对古代司法诉讼制度的建设起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历史的发展中,也曾崭露其瑰丽的辉煌。在当今的法制社会,笔者认为儒家文化仍然在影响着现在的司法诉讼制度。比如说,对老、残、孕、妇女儿童等特殊人群,在司法制度上都有一定程度的特殊保护。在司法制度追求程序正义的今天,还是要在坚持程序公正的基础上和中国的传统儒家文化相结合,使审判在人们的心中有一层传统文化的铺垫,让司法裁决更被所人们接受。

儒家文化是世代相传的社会积累,是中华民族性所系。儒家文化汲取其文化滋养,必须在深刻了解和抛弃封建司法诉讼制度的虚伪和腐朽的基础上,拭去儒家传统文化的积垢,整理其民族性的精华,以其增强我国司法诉讼制度的中国特色和促进我国司法诉讼制度的长足发展。

注释:

豍于春松.制度化儒家及其解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豎刘绍云.儒家伦理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的影响.山东大学理论学刊.2003(6).

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文3

白天成(1989——),男,汉族,河北省廊坊市人,研究生,单位: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

摘要:儒家人治思想源远流长,随着儒家思想成为中国的统治思想而逐步成为中国社会的主流。虽然人治社会有许多不足,但是还是有许多方面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学习的,我们要建设和谐社会,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就要把人治和法治两方面结合起来。人治和法治是两个相互弥补,相互促进的制度,我们应该把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关键词:儒家思想;人治社会;法治

一、儒家思想与人治社会的关系

人治社会就是以人为主,管理社会和国家事务的社会。儒家思想对人治社会的形成有很重要的影响。儒家思想主张人性善的观点。春秋时期,孔子奠定了儒家思想的基础,提出了“仁”的学说,指出统治者要有爱人之心,以爱人之心来解决社会的问题。战国时期,孟子提出“仁政”思想,主张以民为本。孔子和孟子认为人性本善,所以人民和统治者都能通过自身的素质提高来实现社会的进步。

西汉时期,在汉武帝时西汉国力达到了空前的水平急需一种稳定的指导思想。此时董仲舒适应要求而出,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这就为儒家思想占据封建社会的统治地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关键的是董仲舒提出了“天人感应”和“君权神授”,这就为人治社会的巩固和对以后人治社会能够持续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里,董仲舒提出了神学化的人性论,他认为人由天生,人性就是天性的一部分。他把人性分为三等:即圣人之性、中民之性和斗筲之性。按照人性他又把人分为三等人:上等人、中等人、下等人。而这种分类是根据天的意识来分的,是由神来决定的。上等人就是统治阶级,即君王和大地主,拥有绝对的能力和地位,天生的处于统治地位;中等人就是社会中的中层;下等人社会最底层的贫苦百姓,处于被统治的地位。这种社会等级是天注定的,不可违背的。君主的权利是由天赋予的,任何人都要服从,不能违背。社会下层人人性最恶,不能接受教育,只能听从上等人和中等人的管理。这是由人性决定的,也就是由天决定的。这就形成了人治社会的雏形。

到了宋代,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朱熹倡导了“存天理,灭人欲”。天理就是哲学思想中的规律和准则,是至高无上的善;人欲就是人的欲望,正常的欲望是正常的,而过分的欲望就是恶的。这就告诉人民要遵守上天的指示,上天的安排,不可随意改变现状。所以,朱熹思想的实质就是为封建统治做辩护,磨灭人民的反抗意识。这是基于朱熹提出的心性理欲论。在人性问题上,朱熹提出人性是由“天命之气”和“气质之气”即“道心”和“人心”组成。“道心”出于天理,是人性中至善的一面,“人心”出于人自身,有善有恶,我们要尽最大努力发挥“道心”的影响,把不合理的“人心”抛弃。由于这种思想使得人民特别是知识分子趋于盲目的服从,没有自己的见解,自己的思想被逐渐的消磨,越来越多的只是服从和遵守,没有改革创新意识,只是任听统治者摆布。而这一时期儒家思想与人治社会联系最为密切的是八股制,八股制开始于明代成化年间,一直延续到清末。这种制度的考试内容完全按照儒家思想选拔官吏,命题范围只限于儒家经典四书五经,答题方式只限于八股文,考生只能按照既定的观点答题,不能超出儒家的理论范围之外,这样,考生在考试时不能发挥自己的创造能力和思维能力,知识分子的思想被严重的禁锢,而且通过考试选拔上来的官员一般只通晓儒家经典,所以治国之道往往就是儒家的治国之法。

二、人治思想的演变

从先秦时期一直到明清时期,随着儒家思想一步步的成为中国社会的统治思想,人治社会也在逐渐的形成。儒家思想自身也有一个自我演变的过程,在孔孟时代,儒家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国家的统一,解救生活在困苦之中的贫苦百姓,所以此时儒家思想更多的是一种救国之策,其出发点在于整个国家,提倡人治社会也是孔孟相信君主能把国家统一,能把国家治理好,救人民于水火。而西汉之后的儒家思想最主要的目的是维护封建地主的地位,维护皇家和统治阶级的绝对权威,其出发点只是统治阶级,帮助统治阶级欺压蒙骗普通百姓,只有实行人治社会,使统治阶级直接管理社会才能巩固统治阶级的地位,维护封建王权。

三、人治社会辨析

儒家思想提倡的人治社会其理论基础是不科学的,无论是性善论还是“天人感应,君权神授”都没有科学的依据,所以人治社会的思想也是片面的,致使在人治社会下的中国古代社会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人际关系成为了超越法律的存在;国家政策和法律往往由统治阶级少数人完成,使得政策和法律不完善,仅仅考虑统治阶级的利益,使得大部分人的命运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但是人治思想也有一定的合理之处,否则不会在中国盛行这么长时间。人治思想不是仅仅依靠人的判断和行动来治理社会,而且依靠法律的力量。人治思想也提倡法治,梁启超曾云:“儒家固甚尊人治者也,而其所以尊之者,非以其人,仍以其法。盖儒家崇拜古圣人者,谓古圣人为能知自然法,能应用自然法以制人定法也。故儒家者非持简单肤浅的人治思想,而实合人治法治以调和者也。”①儒家也是法治主义者这点非常重要,这也是它被封建君主接受为统治思想的原因之一。

儒家的人治思想对今日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仍有积极的意义。人治思想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产物,是我们应该继承和发展的东西,我们应该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积极地用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人治和法治不是一对完全对立的观念,他们之间存在着相互交融的部分,人治中也包含着法治,而法治也要依靠人来治理。人治和法治应该是一种互相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在法治社会中,人们的合法权利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在人治社会中,能够充分体现人的主观能动性,人能及时因时因地制宜,最大限度地保持认识与现实的一致,改善法律的保守性和滞后性。只有人和法紧密的结合在一起才能真正实现治。因此,诚如先生所言,“人治”是“人(依法)而治”;“法治”是“(人)依法而治”②。

我们必须明确,现代中国社会不是依靠人治能解决问题的社会,现代社会无疑应该是法治的社会,或者说应当是以法治为主导的社会。但这种法治,应当根据中国社会的特点,继承中国人治传统的合理内核,去除其弊端,同时吸收西方社会中法治的合理因素,建立既突出人的主观能动性又重视法律的社会管理体系,使社会具有多样性与立体性。(作者单位:河北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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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刘泽华.天人合一与王权主义[J].天津社会科学,1996,4.

注解

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文4

关键词:儒家;社会教育;价值取向

一、儒家经典对社会教育功能的借鉴意义

(一)“有教无类”下的普及教育

所谓“有教无类”,就是指教育没有等级划分,所有的人在教育面前都不应该被区别对待。这一教育理念由孔子提出并实行。这一理念下,教育成为了公平的一项衡量标准,古代科举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种教育公平,让庶民也有机会通过教育改变命运。“有教无类”发展到现代来讲,最能表现其含义的就是义务教育的普及,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等导致很多地区的教育条件比较落后,很多孩子读不起书也没有一个好的环境供他们读书,在此种背景下,我国大力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的普及,确保每一个地区的每一个孩子都可以公平的得到受教育的机会,而不是根据经济条件将他们排除到教育体制之外,这项措施在体现教育公平的同时也体现了“有教无类”的思想。

(二)德才兼备

儒家思想中十分重视道德教育,孔子主张的“仁”与“礼”正是这种教育理念的体现,儒家经典著作的四书五经更是主张以“礼”服人,以“礼”见德,所以道德教育在我国漫长的教育史中也是十分重要的,发展到现代,我们的学校教育仍然注重学生的德育发展,在学校开展的道德教育课程以及道德教育实践活动中都可以看到现代教育对道德的重视,因为无论在任何时代,道德对于社会的发展都是十分重要的,一个人如果道德缺失而空有才华,是不会对社会做出任何贡献的,因此在现代教育中,十分重视学生的德育发展,以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为教育的最终目标,与孔子的教育理念不谋而合。

(三)“和为贵”下的和谐社会

儒家经典向来提倡“和为贵”、“仁义礼智信”等等做人的基本原则,这种观念伴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逐渐成为根植于我国传统文化中的宝贵精神文明财富,这种和平主义理念以及人道主义精神是我国教育发展过程中所一直遵循的基本观念,在这种观念下教育给予学生的永远是爱好和平、和谐发展的人生观念。发展到现代社会,这种“和为贵”的思想更是体现了社会发展的核心原则,特别是和谐社会的概念提出,推动了儒家教育在现代教育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现代教育开始更多地对儒家经典进行研究与分析,通过儒家经典的教育给学生带来和谐、和平的教育观,推动教育的发展及社会的进步。

二、儒家经典对社会价值取向的借鉴意义

(一)强调个人文明价值观

文明是一个人文化水平及素质的全面表现,一个人人品的好坏也是通过其文明程度来展现的,因此在现代社会中文明是十分重要的。孔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他认为只有“为己”才是教育的最高境界,一个人只有不断加强其自身修养,实现个人文明水平的提高,才能推动社会进步与社会的文明发展,而这个人文明更重要的是作为一种价值观存在于人们心中,更重要让整个社会都树立起文明的价值观,只有个人文明才能成就社会文明,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社会主义现代文明建设的要求。所以,在现代社会中,强调个人文明价值观是十分必要的一个课题,只有人们的文明程度提升,才能推动整个社会文明的进步,也只有真正地树立了文明社会的价值取向,才能确保社会发展的和谐与稳定。

(二)重视平等的价值观

由于儒家思想的创立背景是在春秋战国的战乱环境下,所以不难看出的是儒家经典所崇尚的最高目标就是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且儒家学派还在此基础上构建“大同社会”等一系列假想的美好社会环境更是表现出了社会稳定、民众平等的观念,在教育方面更是提出了“有教无类”的思想来表现人人平等的观念。由此可见,在中国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儒家思想占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地位,其中的“平等”思想更是对现代社会产生了及其深远的影响。儒家学派认为一个国家的建立与管理,最重要的就是要施行“仁治”与“礼治”,对待贵族与庶民应该采取同样的刑罚制度而不应该区别对待,这种人人平等的理念成为我国历史发展中人民奋斗的主要目标。在现代社会中,平等成为了我国十分重要的一种价值观,与我国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分吻合。因此,在未来的发展中,我们更应该树立人人平等的价值观念,实现社会的平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发扬光大。

(三)诚信的价值取向

儒家教育中对于诚信的描述相当多,不论是“耻不信,不耻不见信”还是“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都代表了儒家学派对诚信理念的认可,随着我国封建社会的发展也可以体现出我国人民崇尚诚信的精神风貌,背信弃义与奸诈小人永远都不会有好下场,而这一理念对于现代社会的发展来说也是十分重要的,由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经济体制中难免会出现一些有违市场诚信交易原则的情况发生,造成经济社会秩序的严重混乱,在此种背景之下,我们更应该坚持儒家的诚信观念,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去进行市场交易,这样不仅可以帮助社会树立诚信的价值观,更重要的是可以进一步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

三、结语

当今社会的发展中,对于传统国学的知识学习已经越来越少,但是我们却不能忽视传统文化带给我们的宝贵精神财富,特别是儒家经典对于我们现代社会的影响已经潜移默化地渗透到许多领域当中,不但在教育过程中有所体现,也对我们中华民族的价值取向的形成带来了十分深远的影响,所以儒家经典在现代社会的发展中是具有借鉴意义的。未来,我们应该重视儒家经典的社会作用,更加关注教育的现实意义,确保知识培养与道德培养的同步进行,实现人与社会的高度统一;其次要重视社会价值取向的确立,保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最后,要进一步巩固国学教育在现代教育体系中的地位,让儒家经典以及其他传统国学知识发挥出更大的现实作用,推动现代教育及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社会稳定与和谐的价值目标,在继承和保留我国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将其发扬成为具有现实意义的文化理念,更好地服务于未来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谭敏,论儒家传统教育价值取向的现代意义[D].厦门大学教育研究院,2014.

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文5

关键词:意境说宗教思想儒家道家佛家

中国人特有的这种宗教思想特点也影响到古代中国的文化艺术。儒、道、佛相互融合,积淀于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之中,形成一种连续不断的思想文化氛围。意境说作为中国古典艺术理论的核心概念,也无一例外地打上了宗教意识的烙印。

而古代中国“泛神”、“准教”特点所带来的儒、释、道对立统一现象也决定了其影响意境说的方式是多重的,而非单一的。

关于意境的概念与内涵尽管至今尚无一个人人可以接受的定论,但通过文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对意境的内涵也已有许多共识。笔者在此将这种共识概括为:意境是艺术家创造出的情景交融、虚实相生的艺术整体,这个艺术整体能通过欣赏者的直观把握和审美想象产生溢出作品本身的韵味。意境的内涵也可由此概括为三个方面:一是情景交融,二是虚实相生,三是言有尽而意无穷的韵味。

我国诗文自古就有写景抒情的传统。《尚书·尧典》中提出“诗言志”,强调诗歌要注重感情思想的抒发,《诗经》所用“比兴”则是通过言他物(写景),来发心志(抒情)。孔子曰:“智者乐水,仁者乐山。”这也是一种景与情的结合,尽管景只是作为抒的媒介物出现的。人们真正将自然物象的“景”当作独立的审美对象,则得益于道佛自然观的影响。老庄主张回归自然,他们把“心斋”的空明、虚静当作对自然万物做自由观照的条件,认为只有通过这种非理性的直观思维方式方可达到物我合一、物我两忘的境界。如《庄子·齐物论》中所写:“昔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速邃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老庄还认为,只有达到这种境界才能领悟那“惟恍惟惚”、不可捉摸、难以把握的二道”。佛家认为大自然的水流花开、鸟飞叶落,与其追求的那种淡远任运的心境与“一花一世界,一叶一如来”的瞬间永恒感是合拍的,所以佛家对大自然也倍加青睐。道佛对自然的钟爱,引起了诗人对山水风景的关注,使田园风物自觉地走进诗歌,由诗中的背景升腾为主要审美对象。尽管早在《诗经》中就出现了情景交融的诗作,但那只不过是暗合了艺术创作的规律。有意识地将山水田园作为“主角”写进诗歌,则始于道、玄、佛流行的魏晋南北朝时期。诗家对道禅自然观的心领神会,使他们在对自然风景的抒写中确实做到了情与景合、意与象偕,清新、自然,形神毕现,形成迥异于西方艺术再现自然的表现性山水风格,同时,道、佛追求的物、我、道(梵)统一的境界,又在一定程度上启示了文论家将情与景统一起来,从而较为快捷地解决了情景关系问题。

诗家虚实之说也来源于道家的虚无论与佛家的色空观。老子曾对“有”“无”关系作过说明,在《老子》五章中,他认为“有无相生”,“虚而不屈,动而愈出”;庄子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可见,道家“以虚无为本”也并非一概否定“实”。作为一种哲学的宇宙观,道家将宇宙本体看作是虚实、有无的结合。佛教认为物质世界各种色相全是空幻不实的。修行者接触色相时应“不于境上生心”(《坛经》),不迷恋、不思念任何色相。佛教色空观,看似有否定一切的嫌疑,实则以“中道”这一有着辩证思维特点的观念又解除了这一危机。“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这种“空”否定一切的同时,也肯定了一切。先秦道家的这种虚无观在魏晋之前已为文人重视,被当作玄学的核心。魏晋时,随着佛教思想的流布,佛教色空观因其与道家虚无思想有着相通的精神,而强化了对文人们的影响。既然在道家与佛家眼里虚实并生、色空一体,那么在深受佛家思想影响的文论家眼里,就自然有了虚实统一的可能性。虚可涵盖少、情、隐、气、神、意、主观等,实则可含蕴多、貌、显、骨、形、象、客观等,既然通过直观思维的“悟”,可以发现虚就是实,那么,通过直观的艺术思维也会做到以少总多,情貌无遗,隐显一体,气骨合一,意与象合,形、神、理的统一。这样虚实关系的解决,就带动了这一系列概念之间关系的解决,虚实关系也就成了各关系的统帅与核心。

诗家追求言外之意的传统也得益于道、佛思想的影响与启迪。佛、道都将语言视为工具,否定其本体意义。正是这种语言观上的契合,使他们合力冲击,一举取得了言意之辩的胜利。这种契合也引起了诗家的重视,以至在魏晋时即开始了对语言的反思。他们未费周折便认识到语言的局限,体悟出语言潜在的能力大有作为,从而明确了对言外之意的追求。许多诗人开始注意突破语言局限,充分发挥语言的张力,明修栈道、暗渡陈仓,笔墨节俭,字锤句炼,以有限的文字负载无限丰富的内涵,在诗文中留有大量语义“空白”,有待读者“填充”。这种诗歌创作,要求欣赏者的积极参与,读者也不再满足于诗歌语言的浅直、单一,而喜好朦胧、多义;不满足于形似,而求神似;不再满足于实景的展露,而欲求虚景的蕴含。

上述三方面足以证明意境基本内涵与道家、佛家的关系。“但如果只有佛道诗学,则诗成了褐语、‘玄言诗’和‘理学诗’,全是‘出世’货色,也就从根本上否定了抒情诗和意境说了。意境说的形成还有待于儒家思想的支持与融人。首先,儒家重视艺术与审美。尽管孔子把诗歌看作是“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伦理政治工具,有损诗歌内部规律的探讨,但可贵的是他将诗歌的功能不仅概括为“观”、“群”、“怨”,而且同时指出了其审美功能“兴”。可能正是源于此,才使儒者千百年来与诗文不离不弃,从而在客观上促进了艺术的发展。其次,儒家对情与景的认识对意境基本内涵与特征的形成也有影响。儒家也重情,讲好恶,讲“乐道”、“忧道”、“思敬”、“思哀”,讲真性情、赤子之心。这个“情”不是道家所主张的纵情宣泄,而是“乐而不,哀而不伤”,是经理性精神梳理后的。与道、佛一样,儒家也重景,但只是把它当作“比德”的工具:“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在这里儒家离间了情与景的关系,将景一清的直接关系,变成了景一清一理。但这并未阻碍意境说的形成,因为意境中的情不是过分强烈的,而往往是蕴含着一定理趣的。情、理、形、神的统一才能构成意境。再次,儒家的中庸观念,刻意追求各种对立因素的和谐统一,要求每一因素在量上的发展与安排遵循“适度”原则,克服“过”与“不及”。这大大启示了人们在诗歌创作中不惟情,不惟景,不惟理,而努力做到情、景、理浑融一体,这就把看似分离开来的情与景又紧密联系在一起,最终也与道、佛两家殊途同归,促进了意境基本内涵的形成与发展。

意境说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可以透视出儒、道、佛对立统一的历史。儒、道、佛的对立统一影响和促进了意境说乃至中国古代艺术的发展。

作为意境说得以形成的最初内核,古老的“比兴”、“易象”说与孕育儒、道思想的原始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兴”是借“他物”起兴,这又必然联系到物象。章学诚先生在《文史通义》中也曾指出:“易象通于诗之比兴。”从言志到比兴、“易象”,标志着我国诗歌艺术的一次飞跃。推动这一飞跃的直接动力正是“天人合一”、“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正如赵沛霖先生所说:“人们最初以‘他物’起兴,既不是出于审美动机,也不是出于实用动机,而是出于一种深刻的宗教原因。”周魏晋是意境说的萌芽期,也是三教合流的开始。东汉末年,佛教作为一种严格意义上的宗教由印度传人中国。汉帝国的高压政策,儒家思想的长期禁锢,魏晋时的战火纷仍,使士大夫知识分子常常陷人个体与社会对抗、主观与客观分裂的矛盾状态而痛苦不堪,为了减轻现实生活的重压,他们谈玄说道、纵情享乐。但强乐无味,反而使他们更加不堪现实的重负,于是纷纷去寻求解脱之途。佛教的“苦”观“空”观,抹杀时空,不假外求而重心要。这种观念和超脱方式恰好与士大夫的心理合拍。于是他们如饥似渴,很快接受了这种外来的文化。同时士大夫心中原有的儒、道思想也使佛教改头换面,儒、佛贯通的思想直接影响了当时的文论家如刘姆的文论研究,而正是由于他的研究,才使意境说呈现破土之势。在《文心雕龙·物色》里,专门阐述了情景关系,他说:“诗人感物,联类不穷。流连万象之际,沉吟视听之区。”这段话意为诗人不仅要以感官感知景物,而且应该以心灵拥抱景物,这样才能写出好的诗作;他又说:“写气图貌,既随物以宛转;属采附声,亦与心而徘徊。”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意象”说,《文心雕龙·神思》有云:“然后使玄解之宰,寻声律而定墨;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此盖驭文之首术,谋篇之大端。”这里所谓“意象”正是情景交融的产物。刘樱还开始提倡“隐秀”,他说:“隐也者,文外之重旨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兹绩,才情之嘉会也。夫隐之为体,义主文外,秘响傍通,伏采潜发,譬艾象之变互体,川读之锡珠玉也。”在此,刘舞已经意识到诗歌语言的含蓄、朦胧、多义的特点,强调追求重旨、复义、秘响,从而得到文外之义,潜发之采。这样看来,刘担的这些论述已经直接触及到意境的基本内涵,为意境说的形成准备了必要的理论条件。

在唐代,意境说破土而出,成长为美学与文论的一个重要概念。这个时期也正是儒、道、佛融合的强盛期。意境说由盛唐诗人王昌龄首次提出。他在《诗格》中说:“诗有三境,一曰物境。欲为山水诗则张泉石云峰之境,极丽秀绝者,神之于心,处身于境,视境于心,莹然掌中,然后用思,了然境象,故得形似。二曰情境。娱乐愁怨,皆张于意而处于身,然后驰思,深得其情。三曰意境。亦张之于意而思之于心,则得其真矣。”

儒家思想及其文化范文6

【关键词】中国儒家文化;古代朝鲜半岛;韩国现代化;韩国当今社会

【中图分类号】I20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1)02-0095-1.5

中国与韩国是友好近邻,两国地缘相近,文化交流源远流长,关系密切。中国是世界文明发达最早的国家之一,已有近4000年的文字可考的历史。韩国人则善于学习,总以开明的态度欢迎中国文化和现代的西方文化,吸收中西方文化的精华,创造了具有本国特色的优秀文化。虽然韩国现代社会采用欧美的经济模式,但是其主流文化仍然是儒教文化,即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本文重点探讨儒家文化在古代朝鲜半岛的传播,及其对韩国现代化和当今社会所产生的深刻影响。

一、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在古代朝鲜半岛的传播

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延续至今,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儒家文化起源于我国的春秋末期,是由鲁国人孔子在公元前500年创立的。儒学的历史沿革,大致分为以下几个重大演变过程:(一)先秦儒学。(二)秦汉儒学。(三)魏晋儒学。(四)隋唐儒学。(五)宋明儒学。

儒学在产生和发展过程中,不仅对中国产生深远的影响,而且对周边国家和地区也有深远影响,尤其在朝鲜半岛和日本,儒学已经成为思想文化的主流。儒学产生后,很早就传入东方诸国,其中最先传入儒学的国家是古代朝鲜。因古代朝鲜地处亚洲东部的朝鲜半岛(韩国人称之为“韩半岛”)北端,陆地与我国山水相连,西南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隔海相望,地理位置非常接近。

二、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对韩国现代化的影响

在古代,中国传统文化在朝鲜半岛传播中影响深远,在韩国现代化(韩国人称之为“近代化”)进程中,中国传统文化也在韩国文化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中国传统文化,虽然有些地方与西方现代性相冲突,但是也有具备与现代性相通的成分,并具备向现代性发展的潜质。这一点,不仅体现在韩国现代化发轫期,即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汉文化奠定了韩文化基础,而且在韩国现代化进程中,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性(优越性)也越来越彰显出来,乃至影响韩国现代社会。朝鲜近代史,是以1876年朝鲜先被迫与日本订立江华条约,后与美、英、德、俄订立与此相类似的条约,朝鲜门户被打开为界。1897年,李氏王朝国王改国名为“大韩”,1910年被日本吞并,此后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和殖民地。在此期间,1884年欧美传教士开始进入朝鲜半岛传播新教,但此时的李氏王朝是一个高度汉化了的国度,儒家经典主导着这个国家的思想和行为方式。

进入20世纪后半叶后,作为东北亚地区国家之一的韩国,其现代化的步伐明显加快了。韩国发挥密集型技术人才的优势,抓住机遇,紧追日本,一跃成为亚洲四小龙之首。韩国经济起飞为何如此之快?固然有经济一体化以及美国大力扶植等因素,给这个国家带来了良好的竞争氛围和发展机遇,但这些只是外在条件。韩国经济发展神速,还有其内在原因。韩国经济起飞的运作在人,人才密集和人口素质的提高确属内在原因之一,然而人口因素最终又离不开文化的养育,这还需要从韩国深厚的文化底蕴中去探究。韩国是一个善于学习的民族。在古代,朝鲜半岛人民就大量学习中原汉文化。

到了近代,韩国在经济上又全面学习日本,并全套学习日本的科学管理技术。到了现代,韩国又全方位向欧洲开放,特别是虚心学习美国。他们一方面提倡世界化(实际是向美国看齐的现代化),另一方面又保护和弘扬以儒家文化为主体的中国传统文化。后者做得甚至比中国还好,韩国在保护中华传统文化方面有功。从小到集体的人与人之间,大到国家的爱国主义精神支柱,每一步都渗透着儒家文化的传统素质。以儒家精华为基础的韩国人精神及其思维模式,还强调人在社会中的关系,“群体内的和谐”与“群体外的竞争”密切结合,使得韩国国内稳定不乱,又能在国际经济发展中大显身手,促使其综合国力名列前茅。

韩国学者金日坤认为,韩国经济现代化的成功根源,在于具有历史稳定的儒家文化,是当今的韩国保持有利于经济发展的传统和秩序。韩国虽然在现代化进程中,所参照的系统是欧美的经济模式,但其背后一直是儒家文化作为潜存在的、根深蒂固的力量深深地影响着韩国人的意识和行为。儒家文化已经成为朝鲜半岛韩国人救亡图存、凝聚民族精神和推动现代化进程的精神动力。

三、中国儒家传统文化对韩国当今社会的影响

韩国是一个典型的以儒家文化(韩国人称之为“儒教文化”)为根基的国家,中国的儒家文化传统在韩国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和发展,其文化资源被充分发掘和利用造福于人民,至今仍然对韩国当今社会产生很大影响。在行政、执法、敬祖、宗族、乡校及学生中,仍然可以感受到儒家传统文化的底蕴。韩国在接受中国文化之后,又将其逐渐发展成为符合本国特点和具有独创性的文化和传统。当今韩国现实社会受儒家文化影响最深的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显现出来:

(一)在思想教育层面上,儒教文化得到重视和传承

韩国儒教文化的特征主要是受先秦儒家思想的影响。由孔子、孟子创立的儒学的基本特征在整个儒教文化发展过程中都没有改变,其原来的特征和本质在韩国得到了进一步的扩展和强化。在传承儒教文化方面,教育界也有所反映。韩国从1960年起,就把儒家文化道德列入大、中、小学的教育科目,旨在使儒家文化道德代代相传。在初中设立的“道德课”上,要求学生在家“敬老孝亲”;在学校“尊敬师长”,同学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协作”;在社会上要注意“人际关系及各种礼节”等。韩国对大学生的“国民伦理课”,其主讲的“韩国传统思想的源流”,教育学生继承传统的儒家文化道德和“思想开化”的内容,也是在继承儒家文化道德的基础上,再开化“自主自立思想”,“固本强国”。

(二)在伦理道德的层面上,儒家文化是社会和个人行为的准则

儒家文化在本质上是一种伦理与价值的体系。它是影响韩国日常生活的一个重要文化因素。当今韩国,儒家文化价值观念在国民精神中保持着支配地位。在当今现代化、西洋化的风潮中,韩国在东洋三个国家中仍然是一个父家长制、血缘主义最强的社会。韩国所具有的纯韩国人式的性格、思维方式、行为规范皆以此为准绳。儒教至今仍深深扎根于社会的基底。韩国人至今仍然尊奉孔子为“万师之宗”、“万世之表”。韩国每年都举行祭祀孔子的“释典大祭”。这不仅是教育界的意识,也是韩国民众的意识。据韩国权威人士估计,现在韩国近80%的人信奉儒教或受过儒教思想的熏陶。孔子不仅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

韩国人的儒教伦理道德还表现在家庭内。这方面,韩国的家庭孝道堪称一绝。韩国把孔子的“礼”和“孝”紧密地联系起来,并落实到家庭民俗上,使家庭优秀儒家文化久经不衰。20世纪西方精神文化强烈冲击韩国,但只有家庭是攻不破的堡垒,并在东方文化的伦理体系中自我发展和完善,是韩国东方优秀传统道德的一道风景线。韩国仍然保留着如前所述的父家长制,即使因就业的需要,时有年青小家庭分居,但周末团圆、遇事全家商讨、逢节全家祭祀的民俗习惯还保持着。父慈子孝、尊兄爱弟、夫妻和睦、妯娌互助至今蔚然成风。这些传统儒家文化倡导的行为规范,是家庭和睦、社会稳定、国家安全的保证。韩国还把孟子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关系推而广之于亲友、邻里、社会,使整个国家在20世纪先后遇到的战争、金融等危机面前有条不紊。

(三)在国家决策层面上,儒教文化又是处理国与国之间和对外贸易的准则

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有着极其丰富的营养,其中先秦诸子百家、道教以及外来佛教、伊斯兰教、萨满教等都是对韩文化的补充,但主要是以儒家文化为核心。儒家文化的精髓是“和谐”、“和平”。《尚书》讲的“惟德动天,无远弗届”,孔子讲的“和为贵”,孟子讲的“大同”等都是“和平”精神的体现。韩国人深得儒家文化之精髓,以儒家“和为贵”和“仁者爱人”的思想,凝聚民族精神,促进国家兴旺发达,在处理国与国关系时力避极端。前些年,每当美、日在朝核问题上动不动就要制裁朝鲜,甚至以武力相威胁时,韩国都坚决反对,主张通过谈判解决争端,实现民族和解。这是用儒家思想培育出来的民族精神的体现。

总而言之,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中国传统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虽然其在五四中受过冲击,但其合理的内核至今仍大放异彩。我们应该在指导下,剔其糟粕,吸取精华,借鉴韩国经验,使其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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