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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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文1

任何金融产品都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就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互联网金融所改变的是传统金融的方式而不是金融本身,无论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如何虚拟化和技术化,核心是金融而不是互联网技术,因此互联网金融产品同样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的关键也是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由于互联网金融具有“互联网+金融”的双重特性,决定了互联网金融市场较传统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更加复杂、更加难以防范。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问题主要来自制度设计缺失、交易过程失控、风控手段缺乏和互联网应对方案缺位四个方面。

(一)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制度设计缺失1、未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特点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我国的《银行法》、《证券法》和《保险法》都是基于传统金融而制定的,已不能满足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监管要求,如为控制传统金融机构信用风险而设定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规定,对互联网金融的适用性较弱;对于P2P贷款、众筹融资等新的融资类业务无相关法律文件可循;在第三方支付领域,虽然我国已经初步构建起网上支付业务的管理体系,但在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支付等新兴领域,很多政策仍处于空白阶段。互联网金融市场一旦发生经济案件,投资者将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维护自身权益。2、监管主体处于多头和部分监管真空状态。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中,第三方支付由央行监管,互联网基金理财由证监会监管,互联网保险由保监会监管,市场处于分业监管状态,并且没有形成互动协调机制;现在互联网企业多为跨界经营,涵盖支付、信贷、担保、保险、基金理财等多个领域,各业务之间存在着大量关联和交易,由于各监管部门只负责相应职责,因此对于业务之间的关联和交易存在监管真空;同时P2P借贷、众筹融资、网络货币等新业态尚未明确监管主体,监管信用风险更无从谈起。

(二)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监控手段薄弱1、对参与主体的合规性没有设定有效验证,加大了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互联网金融交易信息的传递、支付结算都在虚拟的电子世界中进行,使得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风险很大。加之对于主体身份识别、信用违约记录、交易目的核查等信用风险评价要素并未设立系统的验证方案,更加大了互联网金融交易的信用风险。如第三方支付机构在办理大额资金汇划时无需使用必要的安全校验工具;P2P网贷平台风险准备金不足的违规性问题无系统核查、也没有资本约束设置,目前已发生过多起卷款潜逃事件。2、对互联网滞留资金没有实现有效跟踪,导致信用风险积聚。在进行互联网金融交易时,首先必须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开设账户,之后资金才能在互联网上流转。虽然在资金的调拨过程中,依旧离不开银行的底层服务,但从业务性质上,第三方支付平台事实上从事了与银行结算类似的业务。沉淀资金往往会在第三方处滞留一两天甚至一两周不等,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和监管,大量的资金沉淀会导致其信用风险积聚;当第三方支付平台在各银行系统账户轧差结算时,每笔客户资金的来龙去脉变得更为复杂,又相当于屏蔽了外部对资金流向的识别,使得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上注册虚拟账户的任意主体,都可以轻松实现不同账户间的资金转移(如网络洗钱)。

(三)对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控制的手段缺乏互联网金融市场由多边信用共同建立,网络节点交互联动,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就会波及整个网络。由于互联网金融信用风险隐蔽性强,关联度高,目前还没有建立有效的风险识别和分析手段。1、未与央行征信系统关联,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除传统的金融机构外,互联网公司尚无法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相互之间也没有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目前互联网公司信用风险审核主要依托其网络平台,信用风险识别手段单一,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核完全凭借各自的审核技术和策略,缺乏有效的信息交流。互联网公司作为互联网金融市场多边信用中重要的一个环节,其技术风险以及平台的脆弱性对整个金融网络的影响不容忽视。2、面对互联网海量信息,传统信用风险分析方法难以运用。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具有无限性、广泛性、无序性等特点,海量的信用交易数据储存在网络后端的Access、Oracle、SQLServer等数据库中,在提取数据进行信用风险分析时,不可避免地被大量无用信息所困扰,造成工作量大、分析效率低下,难以作出有效分析和判断。

(四)对互联网金融市场各种非预期事件没有系统化应对方案一方面,在互联网环境下,金融市场面对的是开放的网络通讯系统、不健全的网络监管、各种非预期的电脑黑客以及不成熟的电子身份识别技术和机密技术,存在着巨大安全隐患,若爆发系统性故障或遭受大范围攻击,将可能导致各类金融资料泄露和交易记录损失。另一方面,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基础架构所使用的大部分软硬件系统均是国外研发,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互联网金融设备较为匮乏,使得我国整体互联网金融安全面临一定威胁。而对于上述因素对金融数据安全性和保密性的影响,目前还没有建立相应的系统化应对方案。

二、国际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的经验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在全世界都面临挑战。因为互联网金融并未改变金融的本质,而美国、英国等成熟市场对各类金融业务的监管体制相对健全,体系内各类法律法规协调配合机制较为完善,能大体涵盖接纳互联网金融新形式,不存在明显的监管空白,通过分析总结他们的管理经验,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借鉴。

(一)美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美国作为信用风险管理理念的发源国,一直致力于改造和完善风险管控体系,特别是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美国更加重视对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对于互联网金融市场这一新渠道业务,美国政府从宏观到微观建立了相对完整的信用风险管理体系。1、根据互联网金融特点迅速补充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对互联网金融交易过程的风险控制方面,从网络信息安全、电子签名、电子交易等方面补充出台了《网络信息安全稳健操作指南》、《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电子银行业务—安全与稳健程序》等系列规则。如《国际国内电子商务签名法》中规定,必须事前向消费者充分说明其享有的权利及撤销同意的权利、条件及后果等;消费者有调取和保存电子记录的权利,消费者享有无条件撤销同意的权利。2、构建严密的监管体系并建立互相协作机制。以对第三方支付的监管为例,出台了《爱国者法》、《电子资金转移法》、《诚实借贷法》等法案,并要求联邦和州两个层面,采用现场和非现场核查手段重点对交易过程进行严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爱国者法》中规定,将第三方支付平台定位为货币服务企业,要在美国财政部的金融犯罪执行网络注册,并及时汇报可疑交易,保存所有交易记录。3、设立专门信息平台,对接互联网金融消费者各类需求。随着大量金融业务迁至互联网上交易,各类高科技网络诈骗花样百出,对此,美国政府设立专栏网站,实时更新互联网诈骗、消费者权益受损等案例,开展广泛的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旨在降低互联网金融消费损失;此外,美国联邦调查局和白领犯罪中心联合组建了互联网犯罪投诉中心,消费者一旦发现权益受到侵害,可通过电话、电邮和上门等多渠道进行投诉。4、微观审慎的监管。根据互联网金融市场变化,对新推出的各类产品制定详细完善的监管规则。比如对于市场新推出的众筹业务,主要是从防范风险、保护投资人的角度进行规定:首先是对项目融资总规模限制,每个项目在12个月内的融资规模不超过100万美元;其次是投资人投资规模限制,根据每个投资人的财务情况对融资规模有一定限制,比如投资人年收入或净值低于10万美元,总投资额不能超过2000美元或其总收入的5%。

(二)英国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风险管理英国除了像美国一样,将互联网金融纳入现有监管框架内、补充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外,还进行了一些有特点的尝试。1、行业自律组织承担监管职能。英国英格兰银行的金融行为监管局(FCA)负责监管各类金融机构的业务行为,当然也包括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但因该部门制定互联网金融方面的法规流程较长,在具体法规流程未出台前,允许自律性较强的行业协会承担相关监管职能。如英国成立了全球第一家P2P小额贷款行业协会,已发展成为良好的行业自律组织,协会章程对借款人设立了最低标准要求,对整个行业规范、良性竞争及消费者保护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2、充分结合现有征信体系,促进信用信息双向沟通。英国利用市场化的征信公司建立了完整的征信体系,可提供准确的信用记录,实现机构与客户间对称、双向的信息获取;同时与多家银行实现征信数据共享,将客户信用等级与系统中的信用评分挂钩,为互联网金融交易提供事前资料分享、事中信息数据交互、事后信用约束服务,降低互联网交易不透明风险。

三、管理体系构建的建议

综合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管理现状,参考国际管理经验,建议从完善制度体系、丰富风控手段和建立互联网安全标准三方面构建管理体系。

(一)在现有框架下,补充完善互联网金融法规及监管体系1、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立法速度,逐步完善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于互联网参与主体进行约束,针对互联网企业特点制定风险准备金制度,根据互联网金融业务特征制定市场准入机制;对金融交易过程加大风险控制,建立交易过程监控法规,通过现场和非现场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互联网滞留资金实行有效跟踪,对于电子交易合法性、安全性加快立法速度,出台数字签名以及电子凭证有效性的条件和标准;针对网络金融犯罪加大惩治力度,以降低网络金融犯罪案的发生几率。2、根据参与主体特征,建立分工明确的监管框架。传统金融机构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业务是传统业务向互联网的延伸,对其监管已形成较为成熟的体系,其风险主要来自网络建设和运营等方面,因此,工信部、商务部等部门可监管传统金融机构的互联网建设和互联网金融运营业务;互联网企业利用成熟的互联网运营手段和技术将金融业务嫁接于互联网,其风险主要来自金融业务相关方面,央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要对其强化金融关联业务的监管,并且建立沟通协调机制,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地带。3、发挥行业协会组织功能。2013年12月3日,央行下属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牵头,与75家机构共同成立了互联网金融专业委员会,这被认为是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领域最高水准的行业自律机构,被视为互联网金融迈向行业监管的过渡性举措。行业协会可根据创新业务特点,在相关法律法规未出台前,先行设定行业标准,规范相关业务发展,在促进新业务发展的同时也防止和缓冲风险影响。

(二)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的信用风险管理手段1、丰富互联网金融市场信用数据库,加快配套征信系统建设。一方面,创建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全面采集互联网金融平台信息,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互联网征信体系数据库,同时关联央行征信系统,对比完善互联网金融数据;另一方面,将互联网金融市场信息传递给央行征信系统,实时更新征信信息,全面共享数据库信息,为客观评价企业和个人信用提供良好的数据保障。2、设立互联网金融投诉平台,掌握一手信用违约数据。可以参照美国政府的做法,由央行、公安部等部门联合成立互联网金融犯罪投诉中心,接受消费者多渠道投诉,掌握市场真实信用风险状况。同时设立专门网站,实时更新诈骗案例,进行互联网消费权益警示教育,促进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3、建立面向互联网市场的信用风险识别和分析方法。一方面,以互联网金融数据库平台为基础,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数据挖掘和分析工具甄选价值信息,并与传统信用风险度量模型结合,开发综合型信用分析方法,通过对数据库信息的整合、深入分析和加工,建立互联网金融市场评分机制和信用审核机制;另一方面,由于互联网金融市场属于新兴市场,参与主体多为非专业金融机构和人士,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预测和控制能力相对较弱,可在数据库平台上增加信用风险自评模块,方便互联网企业通过平台数据监测自身风险能力、改进业务营运环境,完善金融网络多边信用环境。

(三)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安全标准,从根本上确保互联网金融交易的安全我国应针对互联网金融市场现状,建立互联网金融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上的计算机网络安全标准和规范接轨,使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业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逐步实现整个金融系统的协调发展,增强风险防范能力。此外,我国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信息技术研发的支持,力求在数据加密、防火墙等网络安全技术方面有重大突破,积极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金融网络防护体系,脱离在硬件设备方面对国外技术的依赖,实现技术上的独立。

四、结束语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文2

一、消费金融内涵

一般来讲,消费金融属于较为新型的经济学领域。首先,消费金融目前尚未形成完备的理论体系。从广义上解释,消费金融可以理解为与消费有关的金融活动;从狭义上解释,其可以理解为为满足居民对商品消费或者服务消费而创设的相关金融。消费金融不但是为个人提供消费的金融服务,而且涉及到家庭其他人员,包括家庭收入、消费、资产配置等在内的相关服务。其次,消费金融界定存在不同种类和方式。实践活动中,商业银行、中央银行、消费金融公司以及统计部门等,对于消费金融界定存在很大差异。例如,美国的银行家协会认为,消费金融是指银行消费贷款;然而,美联储认为消费金融属于家庭消费[1]。

二、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

(一)电商巨头介入消费金融市场

一般来讲,互联网企业介入消费金融的主要业务为第三方支付,如阿里巴巴的支付宝、腾讯的财付通、百度的百付宝等。自2010年开始,第三方支付发展速度加快。目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已经超过250家,市场规模高达13万亿。首先,第三方支付一般可以分为移动支付、收单、互联网支付、预付卡四大类别,互联网金融支付也已经向基金、保险、证券方向发展。其次,互联网理财是互联网消费金融当中十分重要的业务,其主要包括P2P理财以及宝类理财等。P2P在2006年进入我国,近几年发展尤其迅速,2014年该行业的规模已经达到了2012亿元;宝类产品主要是阿里巴巴的支付宝业务。最后,互联网的贷款模式主要包括互联网小额贷以及P2P网络贷款,其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较少服务个人。近段时期,互联网消费金融市场又发生一些重大变化,出现了个人消费贷款形式。比如,京东的京东白条,消费者在京东商城购物不但可以使用京东白条,而且使用白条享受30天免收利息;天猫商城也推出了天猫分期购物业务,这些贷款主要用于商城的消费者小额零售消费[2]。

(二)传统消费金融开始接触网络

传统的消费金融相关机构主要包括消费金融公司以及商业银行,随着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发展,对传统的消费金融机构产生了一定影响。首先,互联网金融机构主要是发展自身线上的用户,并且包括投资理财以及小额消费等,相比银行的客户,其存在一定的差异性,因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机构对商业银行的相关影响较小。然而,对于消费金融公司而言,由于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的客户存在类似性以及重叠性,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将会面临较大压力以及挑战。其次,商业银行根据成本进行考虑,最终会将目标客户定位为高收入人群。然而,互联网金融改变了商业银行的发展模式。从实践来看,部分商业银行正在积极作为,不断进行渠道扩展以及创新,从而不断推进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及业务水平。此外,消费金融公司存在业务范围有限、同类竞争强烈以及风险控制难度大等难题,导致其面临一定发展困境。因此,消费金融公司应当积极探索运营模式,从而增强自身业务优势[3]。

三、互联网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趋势

(一)消费金融市场格局改变

首先,互联网消费金融正在改变消费金融市场的格局。互联网金融覆盖面广泛,几乎包括收入等级不同的所有网络用户,从而促使发达地区、不发达地区、城市、农村消费金融不平衡的发展格局得到相应改善。其次,消费金融市场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比如,传统的消费金融市场主要以商业银行为主,消费金融公司以及汽车金融公司为辅;然而,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的消费市场格局,促使主体出现多元化。最后,创新产品不断增多。互联网为消费金融提供信息组合能力以及强大的渠道挖掘能力,从而促使产品不断创新。实践表明,互联网金融在投资、理财、信贷等方面均有广泛的创新。

(二)消费金融市场规模扩大

首先,需求方面,不同阶层的人群都有消费需求,支付账户的开户大小不受到任何限制,投资理财的门槛逐渐变低,1元甚至一分钱都可以进行相关投资理财。其次,供给方面,互联网金融机构以及传统的机构都主要着力于金融市场,几大电商巨头也开始市场布局,快速占领消费金融市场,尤其在个性定制服务方面,传统模式的消费金融正在转变观念,进行定位和调整,通过互联网进行相关创新,从而打造新型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模式。根据目前的消费金融市场的实际发展状况而言,传统的消费信贷应该会继续保持较快速度增长,不但如此,互联网消费金融极有可能出现爆发式增长现象。因此,整个消费金融市场规模将会不断扩大[4]。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文3

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发展阶段。经济的新常态也对我国金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机遇与挑战:传统金融业的高速增长态势难以为继,金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日益突出,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对商业银行传统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等。在此背景下,我国社会融资规模和人民币贷款规模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如图1所示:虽然人民币贷款规模和社会融资规模都呈上升趋势,但是人民币贷款规模在社会融资规模中的占比除2008年和2014年受政策影响有所增加以外,却呈明显的下降趋势,2013年创历史新低,占比0.51,这表明社会间接融资的渠道获得的资金的比重在不断的下降。与此同时,企业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社会融资规模之和在社会总融资规模中占比却逐年上升,如图2所示;特别是2015年以来,沪深股市出现金融危机以来的最大牛市,上证指数已经从年初的3200点涨到了5100点,总市值达到了39.1万亿,深证成指也从年初的11000点涨到了18000点,总市值达也到了25.9万亿,两市市值屡创新高,这说明社会通过直接融资的渠道获得资金的比重在不断加大。另外,2014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已经实行了两次降准三次降息,一年期存款利率已经下调为2.25%,存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为1.5倍。如此随着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具有逐利性的资金就会脱离受严格管制的金融机构流向收益更高的证券资产从而产生银行资金外流现象。社会间接融资比例不断下降,直接融资比例不断上升,说明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传统存贷款业务规模在逐渐减少,也就是说作为金融中介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功能在不断弱化,在不断的被金融市场所吸收。一般而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中介功能不断弱化的这一过程,即金融机构去中介化的过程,就是本文所要研究的金融脱媒。

二、金融脱媒的定义及文献综述

20世纪6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利率的上升,已经远远超过了《Q条令》规定的定期存款利率上限2.5%,资金的趋利性使更多的资金流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向收益率较高的证券市场,从而造成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资金短缺。学者对此现象进行了不同的定义,Hester(1969)最早提出金融脱媒的概念,他认为金融脱媒就是资金绕过银行而直接通过其他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进行资金配置的现象。Hamilton(1986)则将金融脱媒定义为资金的需求方绕开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直接在市场上筹资的行为。Harmes(2001)则将金融脱媒定义为金融产品购买者与售卖者绕过金融中介直接进行相关产品的交易的活动。相比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外,我国的金融脱媒现象到20世纪90年代初才出现,发展较为缓慢,相关研究较少较晚。作为国内金融脱媒研究先驱的辛琪先生(1990)认为金融脱媒是指在在资金的提供者和需求者中间直接进行的筹融资活动。唐旭(2006)从狭义和广义两个层次对金融脱媒进行了定义:狭义的金融脱媒指由于定期存款利率的管制,存款随着资本市场利率水平逐步超过银行存款利率而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流向以证券为代表的资本市场;广义的金融脱媒不仅指存款机构的资金流向资本市场工具的现象,还指筹资者不通过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在资本市场上直接融资的行为。李扬(2007)则将金融脱媒直接定义为资金盈缺双方绕过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直接开展的融资行为。回到我国的金融领域现状,虽然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传统的存贷业务受到金融脱媒的巨大挑战,但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并没有因此减少,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反而顺着金融脱媒的趋势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这表明非银行金融中介机构并非金融脱媒中的媒,而是媒的替代者。正如M.Nissen(2000)所言金融脱媒并没有使得媒介作用消失,反而促进了金融媒介自身功能的发挥,形成“脱媒校正”效应。因此本文的金融脱媒定义为商业银行等具有传统存贷款业务的金融中介机构的去中介化,是资金需求方和资金供求方绕过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直接在金融市场上筹融资的行为。目前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金融脱媒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脱媒的定义、金融脱媒的原因、金融脱媒给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所带来的影响及商业银行的应对策略、金融脱媒对货币政策和宏观经济的影响、金融脱媒背景下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等方面,对于金融脱媒的实证检验和度量研究较少。本文站在众多巨人的肩膀上对处于新常态下的我国金融脱媒现象进行深入的研究分析,希望可以为后来者提供更多的更系统的研究资料。

三、我国金融脱媒现象的原因分析

国内外专家学者对金融脱媒产生的原因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部分在总结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系统总结了政府导向、信息与交易成本导向、金融创新导向和金融监管导向导致我国金融脱媒现象出现的四个原因,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观点:风险偏好转化导向也是我国金融脱媒问题的影响原因。

(一)政府导向

国内外学者在肯定金融市场发展、技术进步和互联网的普及等因素对金融脱媒的影响外,大多数都认为政府的政策导向是金融脱媒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自美国因为政策管制而出现金融脱媒现象以后,众多国家主动出台新的政策使自己的金融市场来适应全球的金融脱媒趋势。如20世纪70年代末加拿大对银行法案进行了大幅度的修订从而加快了本国金融业金融脱媒的发展,20世纪90年代初,马来西亚政府制定金融政策逐步向市场主导转变,从而深化了国内金融业金融脱媒的发展。李扬(2007)曾经说过,金融脱媒是我国现阶段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机遇,是我国政府开展直接融资战略的载体,是我国获得金融市场发展带来的收益的同时所必须面对和解决的事实。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政府加大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申请加入WTO,内部进行股权分置改革,多次降准降息,企业上市由审核制变为注册制等。这些政策的实行使我国的利率市场化不断深入,证券市场发展迅速,金融脱媒不断深化。我国的金融脱媒现象是政府导向型的金融市场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信息与交易成本导向

在弱势有效市场的现实背景下,金融市场交易双方的信息是不完全的,更是不对称的。为了获取更多的有效信息,从而降低交易风险是理性人必须选择的。而获得有效信息的过程就是信息搜寻成本、交易后监督成本产生的过程。为了降低这些交易成本,传统的金融中介机构利用规模经济节约成本的原理以自己的专业优势代替个人的盲目信息搜索参与市场交易和进行投融资,如此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中介作用就迅速的发展起来,从而降低了金融参与者的信息成本。故金融中介的优势在于具有信息上的比较优势和比较低廉的信息成本。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的不断完善,互联网的普及,由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信息获取与监督成本不断减少,那么金融中介在降低特定成本方面的比较优势也随之减弱,因此金融市场对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等传统业务的取代与日俱增,金融脱媒的出现也是理所应当的事情。

(三)金融创新导向

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如吴清(2003)、付淦(2006)等人,提出金融机构创新能力的不断增强促进了金融脱媒的发展。上世纪70年代以来,以金融衍生产品为代表的金融创新产品不断涌现,其中包括各种银行理财产品,这些金融产品使资金供给者减小了对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依赖,自主选择性不断加强;同时金融机构的技术创新使得资金需求者和资金供给者的主动性增强,造成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传统业务受到冲击,从而促进了金融脱媒的的发展。正如付淦(2006)所言我国金融脱媒的驱动力是银行间债券市场的金融创新,债券市场所代表的金融市场已经成为企业资金融通的重要场所。因此金融创新的确是衍生出了金融脱媒,是金融脱媒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谈到金融创新和金融脱媒,互联网金融是必不可少的话题。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金融创新的结果,当然它更加快了金融创新的速度。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是现代金融发展的必然,是金融脱媒的产物。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发展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传统存贷业务提出严峻挑战。互联网金融和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是金融脱媒的主要参与者,它们之间的竞争就是中介化与去中介化的战争,是金融脱媒与“传统旧势力”的主战场。当然了互联网金融脱媒并不是完全的、彻底的脱媒,互联网金融脱媒脱得是与时代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传统业务,替换的是更具效率的新金融中介理论(陈钢、郑良琳,2012),这与本文金融脱媒的定义是相符的。从一定程度上讲,互联网金融脱媒并非是真正的脱媒,而是“虚假”的脱媒模式,是换媒的概念,其引发了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鲶鱼效应”———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纷纷建立自己的互联网金融机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因此我认为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脱媒的主战场,是金融脱媒出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

(四)金融监管导向

金融脱媒就是在美国《Q条令》的监管下出现的,同时它也是伴随政府的政策要求成长的,则金融脱媒的一生将离不开金融监管的陪伴。当然了众多专家学者将金融监管作为金融脱媒的主流解释,他们认为没有金融监管机构的束缚,也就无所谓金融脱媒的存在。面对利率管制、汇率管制和高通货膨胀率的金融环境,处于框架中的机构投资者根本无法实现自己资产的增值,更不要说拥有资金的成本,他们只能寄希望与金融市场,通过购买基金、债券、股票和保险等具有高收益的资产来实现自己资产的保值增值。这样的发展必然会逐渐降低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中介作用,促进金融脱媒的发展。21世纪以来,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不断下调存款利率,另一方面,我国的通货膨胀率又非常高,加之我国监管制度又是非常严厉,因此我国的金融机构只能跳出金融监管的框架,走向更为自由更为广阔的金融市场来发展自己。当然了也是央行的低利率政策,导致趋利性的资金直接流入金融市场,如此我国的金融脱媒现象更为突出。为应对金融监管机构的严监管,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如咨询、信托、、结算等,这些都是金融监管下金融脱媒出现并发展的载体。

(五)风险偏好转化导向

具有超大规模的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特别是隐含具有国家信用的商业银行对于资金供给者而言是没有任何风险可言的,这是风险厌恶者的理想之地;而金融市场却储蓄着巨大的系统和非系统的市场风险,是金融不确定性环境的典型代表,当然也深为风险爱好者所钟爱。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居民的个人可支配收入越来越多;同时教育的发展与金融知识的逐渐普及,我国居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越来越深入;因此我国居民对待风险的态度也在发生变化:风险厌恶者逐渐向风险偏爱者转化。居民风险偏爱的转化,更多的居民因资金收益性的不同而更多的选择金融市场而不是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融资,他们将自己的资金放入金融市场以追求更高的收益,如此金融脱媒在居民的主动行为下被动的进行着发展。因此说风险偏好也是金融脱媒的一个原因。

四、金融脱媒趋势下我国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一)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金融脱媒的迅速发展减小了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传统存贷业务的规模,迫使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不得不通过发展表外业务来应对去中介化挑战从而实现反脱媒。然而因为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并没有处于一个良好的监管框架之中,含金量有待商榷,因此对商业银行的未来发展积累下风险。另外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发展存在乱象阻碍其可持续发展:表外业务发展存在诸如强行要求他人购买理财产品、基金和债券等负债类产品,违规收取顾问费、咨询费、资金保管费等,推销产品只强调收益而隐藏风险告知义务从而为后来的经济纠纷埋下隐患等。另一方面面对利润下滑的商业银行,通过对表外业务的违规操作进而实现规划的收益从而造成社会经济秩序混乱为金融危机的发生埋下伏笔。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前,美国的贝尔斯登、雷曼兄弟等投资银行都通过表外业务来制造公司经营的假象,从而加大了金融危机的危害性。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应加大表外业务发展,但要在完善的金融监管体系下进行,实现表外业务发展“可行、可知、可测、可控”。对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的表外业务进行有效的监控首先要有有效的统计方式和监控方式,要有法律上奖励惩罚措施对其进行约束,然后重点监控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立项的可行性和规范性,降低中间业务和表外业务的风险,最后就是放开混业经营的限制,使金融机构在市场条件下进行竞争和发展。只有这样,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才有效的应对金融脱媒的挑战,健康合理的发展。

(二)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脱媒的主要形式,其监管非常欠缺,以至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存在众多的问题。首先,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存在制度性的缺位。传统的金融监管对象主要是商业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而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缺位十分突出,在很多方面甚至趋于真空。如此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中的可行性和合法性就无法得到保证,互联网金融的积累的风险一旦进行交叉性感染或者爆发,那么金融业将受到空前的打击。其次互联网金融创造的虚拟信用网络平台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虚拟信用网络平台不像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信用平台那样有优秀的历史、有强大的信用保障,反而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一旦发生类似存款式挤兑事件,互联网金融就会有瘫痪的风险。最后,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混乱。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本来可以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的不足,促进金融市场的完善,但是众多的互联网金融机构的诞生因自身性质不明朗和定位不明确以及竞争不正当等问题而造成市场的混乱。自从阿里巴巴推出了阿里金融和余额宝,随后腾讯宝、交行快溢通、如意宝等各种互联网理财工具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没有监管的环境下,这必然会造成市场竞争秩序的混乱。为了我国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我国监管部门必须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引领互联网金融走向正轨。首先,加大互联网金融的立法工作。学习和借鉴西方的先进管理条例,并结合我国的国情形成我国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其次,明确金融监管理念和监管原则,树立确保互联网金融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创新的监管理念,明确并严格遵守金融监管的原则,并依法监管、严格监管,做到有法必依。然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互联网金融进行监管,维护互联网金融的正常的市场秩序,杜绝执法含糊不严的现象,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加大力度规范虚拟信用平台运作。一方面,对虚拟信用平台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资金有效隔离制度等,保证资金的安全。另一方面,对于虚拟信用平台可以引入存款保险制度,以保证参与者的资金安全。

(三)监管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应对策略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文4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 传统银行 机遇 挑战

1、互联网金融的概述

1.1、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特点

其中第一个特点,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客户基础。2013年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第3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指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5.91亿,较2012年增长0.73亿人。互联网普及率为44.1%,较2012年提升2%。可以看出我国的网络金融发展存在客观基础,且该基础将不断稳固、发展。

第二个特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时空便利。互联网金融突破了传统银行业务在时间上的限制,实行24小时全天候运营,使金融服务更加人性化,更贴近客户,更能满足客户需求。

第三个特点,是互联网金融的不断创新。互联网金融以客户为中心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创新性特征。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互联网还是互联网金融,自从他们出生的哪一天起,就是通过不断创新、为人们生活提供便利而不断向前推进的。互联网金融作为金融业的新兴事物,互联网金融只有时刻记住客户的需求,才能使他在金融市场上获得一席之地。

2、互联网金融的影响

2.1、美国的案例分析

互联网金融的爆发式增长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影响不言而喻,作为金融市场主体的商业银行自然受到不小的冲击,那么互联网金融对我国商业银行产生哪些影响呢。我们可以先从美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情况来了解。

根据相关的研究著作,我们得到这么一条结论,从美国的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状况来看,并没有对传统金融业务进行很大挑战。“从传统金融业务信息化看,整体而言,互联网金融在冲击传统金融业务的同时,也是在巩固传统金融的地位。美国移动信用卡、手机银行等发展较为快速,2012年增速分别达到24%和20%,但是这没有弱化信用卡、银行的金融功能,反而提高了传统业务的信息化水平。”我们可以看到,美国的传统金融业在互联网络的支持下变得更加便捷,信息化水平得到提高。

2.2、我国商行的案例分析

那么对于我国是不是影响也是一样呢?事实上,我们可以从各大商行的年报中窥探互联网金融对其业务发展状况的影响。

2.2.1、工商银行

在这里我们选取工商银行A股市场2013年年报进行摘录。

“电子银行渠道建设:以信息化银行建设为重点,紧跟移动化、个性化、智能化发展潮流,加强电子银行产品和服务创新应用,加快构建综合性、开放性的电子银行平台。2013年,本行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6亿户,移动银行、个人电话银行客户相继突破1亿户。开电子银行交易额比上年增长14.8%,电子银行业务笔数占全行业务笔数比上年提高5.1个百分点至80.2%。”

从财报中我们可以看到,“电子银行业务笔数占全行80.2%”,超过五分之四的业务是基于网络进行,且这一数字还在逐年上升。可以发现工商银行在互联网金融方向上保持着强劲的增长势头,银行信息化建设在工商银行企业战略中起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2.2.2、建设银行

同样选取建设银行在A股市场2013年年报进行解读:

“2013年,电子银行和自助渠道账务易量占比达85.40%,较上年提高3.68个百分点。”同样的,建设银行也把网上业务放在重点位置。

与此同时,建设银行的网络业务也有他自己的特点,“本行个人网银推出跨行资金归集、家庭现金管理、快捷转账、百易安、账户贵金属双向交易等功能;新增欢迎页及精准营销栏位;整合对公电子渠道,推出新企业网银;完成海外版企业网银二期优化和纽约、新加坡、法兰克福等5家海外分行上线推广;在支付宝、银联、铁路客运等领域的电子支付份额同业领先。”完成了海外市场业务的上线管理运营。

所以我们不难得到结论,我国商行从没有停止进军互联网金融,在重视程度上也没有像一些研究文章中说的“不足够重视”。

在各大商行进军互联网金融的前提情况下,互联网金融户无疑问的提高了我国传统金融业的服务水平,同时也提高了服务的信息化水平。

但总的来说,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大潮从没有把任何一家银行拒之门外,商业银行又有着顶尖的人力、智力资源,至于能不能拿到互联网中的一张门票,则要看各商业银行的发展策略,“面对挑战,可能最大的风险就是墨守成规。”

3、建议与结论

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使得商业银行越来越重视其带来的新挑战,并由此重新调整自身的业务结构,加快渠道转型,并且取得了不菲的成效,商业银行已经在理念创新、业务创新等方面积极的面对新变化。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也使得互联网金融与商业银行的关系变得更加复杂,同样的,也使得两者的合作成为重大可能。

事实上,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拥有者最广泛的资源,拥有者优势的政策地位,最重要的是拥有者极为广泛的智力资源,这一切,在互联网日趋重要的今天,都给予了传统银行极大的先发优势,商业银行面对冲击和机遇,应该充分利用自身资源,努力利用在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先发优势,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的合作也将朝着更深层次、更紧密的方向发展。

参考文献:

[1]郑联盛.美国互联网金融为什么没有产生“颠覆性”[N].证券日报,pp.1-2,2712014.

[2]香曲尖措.中外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对比及启示[J].时代金融,2013.

[3]郭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趋势与展望[J].产业与经济论坛,2013.

[4]李海霞.利用网络银行优势打造银行众筹平台[N].河北经济日报,pp.1-2,1332014.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文5

互联网金融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与传统金融机构的服务方式和提供的金融产品都有着较大差异,具有自身特色,并且也在逐渐影响着传统金融机构,倒逼金融业进行改革。

1.互联网金融突破了地域和时间的限制

传统金融机构需要顾客在特定时段到指定网点办理相关业务,而互联网技术则使金融服务超越了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只要有相应账户就可以随时随地登陆网络系统进行自助服务,相应账户也只需通过上传信息即可开设。这不仅使金融服务覆盖的范围可以扩大至偏远地区,同时也节约了大量建设实体营业网点的成本。

2.互联网金融的操作简单快捷

传统金融机构在业务办理流程等方面手续较为繁琐,顾客等待时间也较长。随着现代生活节奏加快,用户越来越关注业务办理的简便和快捷。互联网金融在设计产品时就更为关注用户体验,致力于做出界面友好操作简单的产品,完全没有办理过同类业务的用户也可以在页面指引下按步骤完成操作,从而吸引了越来越多的顾客。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简化业务流程,加快审批清算的过程,提高经营效率。

3.互联网金融的产品更加多样灵活

传统金融机构提供的产品大多是标准化的,形式也较为单一,并不能满足所有客户的需求。随着电子商务的普及,互联网公司掌握了用户大量的交易数据和消费习惯,而云存储和大数据分析方法的应用使得这些信息可以被更有效地分析利用,细分用户市场,从而提供更具个性化的金融服务和可以灵活调整的金融产品,更多更好地满足消费者需求。

4.互联网金融填补了传统金融未满足的客户需求

例如,传统金融机构几乎没有提供针对零散资金的产品,而互联网金融企业敏锐地发现了这一空白,并推出了一系列产品为用户闲散的小额资金提供理财业务;传统的金融机构极少为个人提供小额短期贷款,而互联网金融企业则针对这一需求搭建了融资平台,使个体之间的资金借贷成为可能。5.互联网金融产生了不同的信用评价体系。传统金融机构的信贷大多依赖抵押或担保等方式进行,并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信用评价。互联网金融企业则根据已掌握的用户消费记录和还款记录等数据构建了一套真正基于用户信用的评价体系,并用于区分客户。

6.互联网金融推动了利率市场化的进程

余额宝等小额理财产品的出现,联通了货币市场基金利率、银行同业存款利率和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冲击了资金市场上长期存在的利率双轨制。传统金融机构面对存款流失的现状,也不得不加快推出同类活期理财产品并提高利率。这缩窄了银行的存贷利差,迫使传统金融机构逐步开启存款利率市场化进程。7.互联网金融提高了金融市场的效率。传统金融机构垄断现象较为严重,规模优势明显。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挑战了传统金融行业的利润来源,促使传统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参与竞争,提高了金融市场竞争度。互联网金融企业非常注重客户体验,这促使传统金融机构提升自身服务态度和水平。互联网金融服务突破了时间和空间上的局限,加快了资金流动速度,引导资金合理流动,促进资本优化配置,提高资金融通效率。

二、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分析

互联网金融作为一种刚刚兴起的金融形态,目前还处于高速发展的时期,相应的监管措施也并不完善,仍然面临着较多风险。

1.资产和负债的期限错配问题普遍,流动性风险较大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普遍允许投资者随时赎回资金,但是其投资于货币市场或银行同业市场的资产组合期限较长,并不能立刻变现,一旦发生大规模赎回,目前只能依靠互联网金融企业使用自身的流动性资金垫付,存在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问题。因此,互联网金融企业与传统金融机构相同,也具有内在不稳定性,面临着较大的流动性风险,这就要求监管当局将其纳入监管范围并提供最后贷款人保护措施。

2.跨业经营普遍,易造成系统性风险

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由于目前缺乏明确的监管,其业务范围较为广泛,很多互联网企业事实上正在进行跨业经营,而不同业务之间又缺乏必要的防火墙,并不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极易发生风险跨业传播并进一步引发系统性风险。当前金融监管的方式还是分业监管,对越来越趋向于混业经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管有效性较低。

3.面临的风险来源复杂,传染性和波动性较高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技术结合的产物,其风险来源也是传统金融领域的风险与互联网技术风险的叠加。除了传统金融业务固有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以外,还需要防范和监管互联网领域的特有风险,主要包括:

(1)基础技术风险。互联网平台的硬件和软件核心技术主要由国外大型IT公司控制,我国互联网金融公司并没有完全掌握,建立在该平台上的金融活动的技术安全面临一定风险。

(2)黑客和病毒风险。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一直是互联网安全的重要威胁,而互联网金融因为涉及资金交易,更容易受到黑客的攻击。如果互联网金融使用的信息传输技术手段落后、加密技术不完善,就极有可能被入侵,造成客户信息和资金被盗。

(3)技术外包风险。互联网企业通常会把一些技术问题外包给其它公司从而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但是外包服务的质量不一,如果在使用中遇到问题,也容易出现沟通和修复过程更为复杂、解决问题所需时间较长的情况。此外,技术外包容易造成部分信息泄漏,安全性较易受到影响。

4.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波及面较广

互联网金融目前开展的业务主要针对的是人群的“厚尾”部分,大多为低端客户,其风险接受能力较弱,用户数量较多。如果出现损失,波及范围较为广泛,对社会稳定的负面影响较大。

5.未知风险可能增加

互联网金融是一种新兴的金融模式,是将传统行业和新兴技术结合在一起的形势。随着它进入高速交错发展的第三阶段,传统金融业态的边界不断被拓展,一些未知的、崭新的金融风险也可能伴随这一过程而出现。监管部门应该更加关注其发展过程,加强对其风险的研究和预判并即使加以防范。

三、基于存款保险制度角度的互联网金融系统风险防范

互联网金融的部分产品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银行存款的替代品,同样面临挤兑风险,并且涉及到的用户较多,行业波及面广泛,容易引发系统性风险。这些风险特征与传统商业银行非常相像,同样也需要引入存款保险制度来防范其风险。而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引入也对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有重要作用。

1.有利于建立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当前大型传统金融机构实际上享有国家信用为担保的隐性存款保险,形成了垄断优势,也造成了服务水平较差,效率较低的后果。建立覆盖互联网金融的显性存款保险制度,可以使金融市场的竞争程度更高,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更为公平的竞争环境有助于整个金融行业重视自身风险状况,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2.有利于防范流动性和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目前互联网金融目前小额存款人较多,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可以充分减少多数用户的挤兑动机,减少其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从而避免单一风险扩散为系统性风险,保持金融市场稳定。

3.有利于减少风险事件造成的损失,保护消费者权益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现状范文6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行业 小语种 一带一路 走出去

一、引言

小语种可以作为一种文化载体,不仅传播了中国文化,提升了中国文化的国际地位,同时也给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带来了更多的金融贸易机会。“国家外语人才资源库”高效外语专业招生统计表明,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在为了实行“一带一路”战略中,小语种人才的严重匮乏严重降低了其在国际范围内金融行业的竞争力导致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不能“走出去”。因此,本文将就互联网行业如何利用小语种实现“走出去”战略进行详细的分析谈论。

二、小语种人才稀缺给现代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出去”战略的影响

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不断推行,在现代互联网金融行业中面临小语种人才匮乏的现状,这阻碍了该行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一带一路”跨越多个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这对各国的语言的要求也是极高的。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在和我国建交的国家中,官方语言有几百种,其中小语种所占比例在90%以上,而我国却只开设了50多种小语种的课程,从这可以看出,在这方面我们国家有很多需要提高的地方。小语种的人才的匮乏在很多时候使得金融互联网行业失去了很多宝贵的国外发展机会。

从当前对外经贸人才需求空缺来看,我国对小语种学习的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对于当前这种小语种人才匮乏的状态对中国经济的发展是相当不利的,因此,加大培养即精通互联网金融市场行情又掌握其他发展中国家的小语种的复合型人才的力度。

三、互联网金融行业如何利用小语种实现“走出去”战略

在“走出去”政策的带领下以及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要求下,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在努力朝着国门之外迈进。下面为互联网金融行业为实现“走出去”具体做法:

第一,改变不重视其他小语种的传统观念,互联网金融行业现在应现在更高的角度重新认识小语种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重要性。随着现在IT行业的火爆,同时互联网金融市场在现代经济市场中也占有越来越中午的比重,其对外贸易,及海外电商的项目,急需精通多国小语种的人才。例如万达集团,它除了在房地产行业有很大成就,同时也把跨国发展作为企业主要发展战略之一,已在海外投资超过百亿美元。包括并购美国AMC院线、澳洲HOYTS院线、英国圣汐游艇、瑞士盈方体育等公司以及入股西班牙马德里竞技俱乐部等。由此看出,大规模企业之所以成功,与其不断开拓的海外市场是密不可分的。而海外市场的工作展开则需要很多精通小语种的人才来协助,因此利用小语种开拓互联网金融行业是很必要的。

第二,注重吸收既懂得互联网金融知识又能熟练掌握小语种人才。拿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水电工程局有限公司的一次业务来举例,该公司在非洲承揽了一批工程项目,主要是在葡萄牙为方言的安哥拉,但是由于国内精通葡萄牙语的人才极少,就算用高薪聘请当地的翻译但又考]到其不能在深入的了解工程的具体概况,这造成项目不能顺利实施,最终使公司失去了这个项目。

第三,建立金融交叉销售模式,给能应用不同种类小语种的销售人员将商品推广到世界各地提供强有力的条件。在这种销售模式中,销售人员可以在销售平台上共享价值资源与信息,以此来寻求并建立自己的团队,从而实现金融市场人员间的交叉销售,达到,共赢的目的。

四、互联网金融行业利用小语种实现“走出去”战略的意义

第一,提升了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国际地位,拓宽了行业市场。

第二,从一定程度上将中国文化渗透到了各个西方国家,让中国文化通过小语种走向海外。

第三,“走出去”给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提供了很多的发展机会。

五、结束语

在“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带领下,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正在努力走向国际市场,践行“走出去”战略离不开语言的交流,此时小语种的学习成为推动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走出去的必要条件。在现代大数据背景下,互联网不仅仅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其在金融行业中也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因此,互联网金融行业利用小语种走向国际市场是个明智的选择,这不仅能弘扬了中国文化,同时也提高了我国国际金融行业的国际地位,并且拓宽了行业范围。由此看来,我们必须讲小语种作为重要的学习目标,相信在未来一定会有越来做多的小语种人才涌入金融市场,为互联网金融行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参考文献:

[1]李明选.互联网金融产业及其对传统金融冲击影响的研究[D].上海社会科学院.2015

[2]董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J].金融评论.2014

[3]王丽莎.小语种教学在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发展前景探究[J].安徽文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