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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学校汇报材料范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经过对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价,努力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基本设备标准化、师资装备均衡化、教育质量一体化。
二、评价准则
(一)全体与抽样相结合。以初中、小学作为督导评价对象和评价单位,对其义务教育工作进行全体评价,合时经过随机抽样的方法,进行现场督导评价。
(二)标准与创新相结合。制定符合政策法律、符合全县义务教育实践的督导评价标准。充分尊敬学校发展的客观差别,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创新行动,注重品牌学校和乡村、单薄学校的特征发展。
(三)自评与他评相结合。构建自评与他评相结合的评价机制,执行学校自评和县级评价的督导评价办法。
(四)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采取以定性评价为主,定量评价为辅,品级评价为后果的评价办法,客观反映各学校义务教育的发展程度和质态。
三、评价标准
(一)制定标准。制定《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细则》,依照《细则》开展评价。
(二)划分品级。在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满分为100分)的基本上,将评价后果分为优异、优越、及格、不及格四个品级(优异:90分及以上;优越:80-89分;及格:60-79分;不及格:59分及以下)。
四、评价方法
(一)申报和评价。对各初中、小学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由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施行。各学校在自评的基本上向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请求评价,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在承受各学校申报后,提早10天将督导评价日程通知各学校。
(二)评价的首要顺序。听取专题汇报;查阅与评价目标相关的文件材料;召开座谈会或进行单个访谈;进行问卷查询;随机实地调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发展近况,对抽样学校进行综合督导评价;迎评单位向评价组上交“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申报”。
(三)进行量化评价。督导评价组对各项评价目标的达到度进行量化、评断。
(四)构成评价申报。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督导评价状况,草拟督导评价后果,通报各评价单位。
五、后果运用
(一)将各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后果作为校长审核和学校办学程度评价的主要根据。
(二)将各义务教育学校在督导评价中能否到达及格以上品级作为该单位申报县级及以上综合性表扬奖励的必备前提。
(三)在媒体上督导评价后果,促进社会和大众对义务教育工作的关怀、支持和监督。
六、组织机构
为保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工作获得实效,成立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义务教育学校汇报材料范文2
评估范围和时间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范围为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按规划,我县今年接受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初步均衡达标督导评估验收。具体时间为9月底前市进行过程性督导,10月份各县自评,12月份接受市初步均衡评估认定。
评估内容和标准
评估内容主要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和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状况两个方面。公众对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作为评估认定的重要参考。
(一)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
重点评估均衡配置教育资源情况。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差异系数,评估县域内小学、初中校际间均衡状况。
(二)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100分)
1、入学机会(20分)。(1)将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纳入财政保障体系;(2)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关爱体系;(3)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4)优质普通高中分配到县域内初中的比例逐步提高。
2、保障机制(25分)。(1)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2)义务教育经费在财政预算中单列,近三年教育经费做到“三个增长”;(3)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制定并有效实施薄弱学校改造计划,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薄弱学校倾斜;(4)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用于义务教育的比例达到规定要求。
3、教师队伍(35分)。(1)全面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制度;(2)义务教育学校学科教师配备合理,生师比达到省定编制标准;(3)建立并有效实施了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制度;(4)落实教师培训经费。
4、质量与管理(20分)。(1)按照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开齐开足课程;(2)小学、初中巩固率达到规定标准;(3)小学、初中学生体质健康及格率达到规定标准;(4)义务教育阶段不存在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公办义务教育择校现象得到基本遏制;(5)中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得到有效减轻。
(三)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满意度调查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县域内学校校际间办学条件差距、县域内校际间教师队伍的差距、县域内义务教育择校情况以及政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方面的努力程度等。调查对象包括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以及其他群众。以上参与调查的主体中以学生家长为主。
职责分工
按照《市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评估标准》,结合科室职能,对相关工作进行分解如下:
普教科: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方面包括小学、初中入学率、巩固率,特殊教育入学率;保障各类人群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方面包括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困难学生。教育管理方面包括德育与体育。改革创新方面包括联合体办学模式;规范办学方面包括招生制度、减负工作、规范管理。
基财科、支付中心:学校布局规划方面包括学校布局规划、校园布局规划、标准化学校建设。校园校舍方面包括学校面积、校舍建筑、消除危房。经费保障方面包括公用经费等。
人事科:师资配备方面包括管理体制、教师学历、教师配备、校际交流、校长培训、工资福利等。
教研室:教育管理方面包括教师培训、校本培训、课程实施、校本教研。
安全科:包括学校安全、周边环境等。
电教室、网管中心:包括教育技术装备及使用管理等。
以上为市评估工作内容,其他具体迎评估工作,待市具体评估时间确定后临时分工。
实施步骤
(一)摸底自查阶段(2012年5月底前):对照市评估的内容和标准要求搞好自查。重点学校建设,设施设备配备、管理与使用,校园环境建设与管理,各种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等,针对查出的问题与不足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制定措施时,一定要详细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间与标准、责任人等。
(二)整改完善阶段(2012年7月底前):根据自查发现的问题或不足,按照制定的整改方案,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初步完成汇报材料及有关档案材料准备,基本达到各项准备工作完成就序。在此阶段,要加强对学校的督导检查,指导学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模拟评估阶段(2012年10月底前):教育局组织自评自查,模拟验收评估。
(四)迎接市督导评估(2012年11月底前):查漏补缺,迎接市督导评估。
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实施义务教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是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师素质、提高教育质量和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手段,对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投入长效机制,缩小校际、城乡差距,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具有十分重要意义。各科室和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以此次评估为契机,按照职能和分工,对自己承担的义务教育均衡工作情况进行全面审视,对已有成绩巩固提高,对存在问题查漏补缺,确保我县今年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工作顺利通过市评估验收。
(二)密切配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教育工作的方方面面,需要全县从上到下共同努力,各职能科室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标准要求和时间要求,密切配合、协调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和反馈,对好的经验要及时交流和学习。
(三)强化责任。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督导评估,是对县域义务教育工作的整体评价,是对县政府工作全面的衡量,直接影响全县教育工作的整体形象。为做好这项工作,从机关到学校,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影响这次督导评估的,要严格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年终评估结束后,教育局将对迎评估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全县通报,表彰先进,鞭策落后,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为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义务教育学校汇报材料范文3
一、国检政策依据
1.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2.年修订的《扫除文盲工作条例》;
3.《国家教委关于颁发<普及义务教育评估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基号);
4.《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加强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国教督号);
5.《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省级实现“两基”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的意见》(教督号);
6.《关于印发<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评估验收实施办法及说明>(修订稿)的通知》(教厅号)。
二、国检一票否决指标
1.当年(年)小学、初中入学率、辍学率不达标;
2.小学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不达标;
3.教育经费投入未做到“三个增长”;
4.年以来有拖欠教师工资现象;
5.未及时消除D级危房;
6.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弄虚作假;
8.超大班额(65人以上)。
三、工作步骤
(一)整改阶段(年5月)。
1.召开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研究进一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
2.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建立局领导联系学区、各职能科室对应联络政府相关部门和街道开展迎检工作制度。
3.召开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下一步教育系统迎国检及义务教育人口监测工作。
4.开展全区迎国检宣传工作。
(二)规范建档阶段(年5月)。
1.督促指导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学校,完成“两基”自查自评报告,完成“两基”表册填写工作,针对“两基”档案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2.以“两基”档案建设师示范校为模板,对辖区内中小学实施网上培训,完善规范“两基”档案建设工作。
3.召开“两基”自查工作会议,各科室、直属单位和学校(园)汇报“两基”工作自查及整改情况。
(三)督导检查阶段(年6月)。
1.根据区政府“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组织开展区级“两基”迎国检专项督查,对各职能部门、各街道、各学校(园)查漏补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2.适时召开城关区“两基”迎国检督查情况通报会,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对工作不力、问题较大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对城关区南北两山及边远地区区属学校,省、市直属学校和街道、社区“两基”迎国检档案建设进行专项抽查。
4.接受省政府督导评估。
(四)接受国检阶段(年7月-8月)。
1.继续整改、完善档案。
2.制作教育专题片、教育成果展板,加强舆论宣传。
3.组织中小学填写“两基”国表、省表。
4.抓好各项指标的巩固和提高,做好接受“两基”国检的各项准备工作。
5.全面接受“两基”国检。
(五)总结、表彰奖励阶段(年10月-11月)。
对“两基”国检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召开“两基”迎国检总结表彰大会,表彰“两基”迎国检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安排部署今后“两基”巩固提高工作。
四、任务职责分解
(一)建立与区属各部门和街道对应联系制度。
党委办公室负责联系区委办公室、区监察局;
行政办公室负责联系区政府办公室、城关公安分局;
人事科负责联系区编办、区人社局;
计财科负责联系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区税务局;
基建科负责联系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局;
教育科负责联系区文化局、区体育局;
审计科负责联系区审计局;
团委负责联系团区委;
校外办负责联系区司法局、区妇联、区民宗局;
勤工办负责联系区安监局、区综治办;
保健站负责联系区卫生局、区残联;
成教办和督导室负责联系街道、社区。
(二)工作职责和任务分解。
为了保证“两基”国检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根据各科室和直属单位的工作职能,分解全区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合作,全力做好“两基”迎国检的各项工作。
1.行政办公室。
(1)为区政府“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教育系统迎检办公室正常工作提供保障,协调安排迎检人员、车辆等后勤工作。
(2)组织协调召开相关会议。
(3)负责审核把关“两基”工作的汇报材料(含领导讲话、工作总结、经验交流等),收集整理—年区政府,区教育局整体工作相关文书档案及资料。(6月底完成)
(4)协助“两基”迎国检办公室做好迎检的各项接待工作。
(5)协助联络和协调上级“两基”迎国检办公室安排的迎检工作。
(6)牵头组织“两基”迎国检工作简报。
2.党委办公室。
(1)负责协调沟通有关新闻媒体,协助“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组织好宣传报道工作。
(2)负责校长队伍建设有关文件、办法,方案等资料汇编。(6月底完成)
(3)协助“两基”迎国检办公室做好“两基”迎国检工作纪实、专题片制作等工作。(7月底完成)
3.督导室。
(1)承担区政府和教育系统“两基”迎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各部门、各街道“两基”迎国检工作,建立健全城关区“两基”工作档案资料。负责起草“两基”迎国检工作简报、工作记事和各项汇报材料工作,牵头负责组织“两基”迎国检专题教育片制作和教育成果展板制作,负责联络和协调省、市政府“两基”迎国检办公室安排的迎检工作。提供两基工作运行经费预算。
(2)负责对全区“两基”迎国检工作的专项督导。
(3)负责制订城关区政府迎国检实施方案、区教育系统贯彻实施意见,提供相关的文件资料及材料。(4月底完成)
(4)会同有关部门收集、汇总数据、报表和有关资料,填报及国家教育督导团“两基”国检登记表及配套表册。(7月底完成)
(5)负责对年全市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进行总结,起草自查报告;对照“两基”国检主要指标,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
(6)负责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的摸底调查和街道、幼儿园档案工作的全程跟进、培训指导等工作。(5月底完成)
4.教育科。
(1)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大班额,确保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等有关任务的达标。(5月底完成)
(2)牵头建立义务教育监测机构,申请经费,配备人员和设备,启动少年儿童基本信息建档入库工作。
(3)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协调做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7月中旬完成)
(4)负责指导学校健全控辍保学各项制度及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方面的“两基”档案资料整理及学籍管理工作。(6月底完成)
(5)负责全区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三年档案资料整理及表册填报工作。(5月底完成)
(6)负责指导学校建立和完善学校体育工作规章制度,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
(7)督促各学校按照新课程标准的要求,开足开齐课程。
(8)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的建设、管理和使用。
(9)做好对学校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配备、管理、维护和使用工作。
(10)负责提供全区现代远程教育建设与管理的各类档案资料。(6月底完成)
(11)牵头组织学校制作反映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展板。(7月底完成)
5.基建科。
(1)会同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国土局、区建设局等部门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寄宿制学校建设等教育项目和工程,进一步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
(2)在年秋季开学前消除中小学D级危房(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需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8月底完成)
(3)负责提供年以来全区教育基础建设、学校布局调整、校安工程、校舍生均建筑面积等有关资料。(6月底完成)
6.计财科。
(1)会同区财政局、区地税局做好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的实施工作;督促各县区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一个比例”拨付到位(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年分别达到18.50%,19.50%,20.00%,20.50%;-年达到20.50%以上)。教育费附加足额用于教育。(5月底完成)
(2)负责提供年以来全区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一个比例”、城市教育经费附加、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汇总报表及佐证档案材料。(6月底完成)
(3)负责教育经费的管理,督促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顺利运行,规范收费管理,确保学校无乱收费。
(4)负责提供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两免一补”、危房改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种教育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6月底完成)
(5)负责督促指导各学校教育技术装备配备达标,管理规范,发挥效益,确保各功能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等房舍达标并做到专用,确保使用、实验、借阅登记符合要求。(7月底完成)
(6)督促指导各学校完善办学条件档案资料建设和学校财务档案建设。
(7)负责审核、汇总、统计全区中小学实验室、仪器室、图书室、音乐室、阅览室、体育器材室等设施设备的现状。(5月底完成)
(8)负责提供全区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文件资料、统计报表。(6月底完成)
7.人事科。
(1)负责对-年以来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总结,统计全区中小学教师编制和人员配备、学科教师情况。(5月底完成)
(2)负责排摸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及专业技术职务情况、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相符情况、学历合格率达标情况,确保中小学校长持证上岗和教师继续教育等符合要求。(5月底完成)
(3)负责填报全区“两基”迎国检师资队伍建设方面的表册、数据等工作。(6月底完成)
(4)负责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审、岗位聘用和培养培训等相关工作,并采取切实措施,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进区域内教师均衡配置。(7月底完成)
(5)提供年以来新补充教师名册、学历达标情况统计表。
(6)整理三年来教师队伍建设、实施绩效工资方面的文件、方案、办法等档案资料。(6月底完成)
8.成教办。
(1)负责摸清全区青壮年文盲底数,掌握全区青壮年非文盲率及脱盲人员巩固率达标情况。(6月底完成)
(2)指导并检查各街道落实扫盲机构、师资、经费、场所情况及开展脱盲人员实用技术培训的情况,确保相关指标达到国检要求。
(3)负责扫盲工作各种档案、表册的审核、汇总,确保统计的规范和数据的真实。(7月中旬完成)
(4)负责撰写全区扫盲工作方面的单项自查报告。
9.审计科。
(1)会同区审计部门开展对学校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学校收费情况进行审计。
(2)协助区审计局提供三年的审计报告。(6月底完成)
10.教研室。
(1)负责中小学新课程改革的指导与实施工作。
(2)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教学业务管理和教学改革,组织对学科教学的检查和质量评估,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提供三年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档案资料。(6月底完成)
11.教师进修学校。
(1)提供年以来全区教师、校长各类培训资料、表册、规划、计划、总结
(2)教师培训基地建设资料。(6月底完成)
12.保健站。
(1)指导学校建立学校卫生室,配备校医或专(兼)职保健教师。
(2)指导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炊事人员的管理,加强对中小学幼儿园传染病的防控工作。
13.勤工办。
(1)督促指导加强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做好校园硬化、净化、绿化、美化、亮化、教育化建设工作。
(2)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确保不发生师生重大安全事故。
(3)加强对寄宿制学校校舍与设施安全、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4)督促指导全区建立规范的安全管理、安全教育等方面的档案资料等,提供全区中小学安全工作方面的档案资料。(6月底完成)
义务教育学校汇报材料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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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副主席谢小军一行调研教育工作
1月11日,市政协副主席谢小军一行到市教委调研。市教委主任周旭对重庆市2013年教育工作作了汇报,并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市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谈了2014年教育工作打算。谢小军强调2014年教育要在三个方面继续着力:一是深入调研,把握教育规律;二是更加重视教育质量的提升,最大限度地满足老百姓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三是重视各级各类师资队伍建设。
“百姓身边好学校”建设启动
1月7日,重庆市教委召开工作视频会,启动“百姓身边好学校”建设。教委即将出台《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标准》,从管理、德育、课堂教学、学生身心健康等方面对学校进行考核。这将极大地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助推教育核心价值观的正确回归。
校长推荐上北大,重庆22人上榜
1月12日,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候选人名单出炉。全国500多名学生通过初审、面试并成功进入候选名单,其中,重庆共有10所中学推荐的22名学生上榜。被推荐的学生基础学业成绩须位居全年级前1%,原则上要求获得过数学、化学、物理等竞赛奖项,还要有广泛爱好。巴蜀中学的王冰璐曾凭“带饮料杯卡的棋盘”获得国家专利,重庆八中学生李长鸿曾参加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闯关到12”节目并获优胜。
诺贝尔奖获得者丁肇中来渝考察
1月6日,著名华裔物理学家、诺贝尔奖得主丁肇中教授来渝考察,同意将曾经就读的磁器口小学和28中分别命名为丁肇中小学校和丁肇中实验中学校。重庆大学党委书记欧可平向丁肇中赠送了《重庆大学记忆——校友丁观海教授》的个性画册,画册中收录了丁肇中的父亲丁观海教授在重庆大学任教时的珍贵历史档案材料。
义务教育学校汇报材料范文5
州检查组各位领导:
我乡“两基”、“普实”工作分别从1997年和2000年通过省人民政府验收以来,继续加“两基”“普实”合力攻坚力度,切实把教育事业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多年来,经过全乡各级干部、全体教育工作者和广学生家长的通力合作,我乡“两基”“普实”巩固提高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较好成绩,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永兴傣族乡位于永仁县北部,是楚雄州的北门,属于全省506个,全州42个扶贫攻坚乡,也是全州四个民族乡之一,距永仁县城128千米,离攀枝花市50千米,东与四川省攀枝花市接壤,南与永仁县的维的乡接壤,西与永仁县中和镇相连,北与丽江地区华坪县隔江相望,省界线长达97千米,最高海拔2796米,最低海拔1010米,海拔落差,箐深坡陡,立体气候明显,自然环境恶劣。我乡是一个傣、彝、回、汉等多民族杂居的民族乡,少数民族比例占百分之七十以上。2006年,通过撤乡并镇后,全乡辖12个村民委员会,120个村民小组,总人口13663人,农村经济纯收入1867万元,农民人均收入1139元,全乡财政总收入276万元,其中自收收入34.9万元,教育事业费支出241.1万元,比上年增长30.9万元。
我乡有初级中学一所,从附设初中班至今36年,为各条战线输送2734名初中生,今年有7个教学班,在校生294人,教职工30人,其中专任教师25人,校舍等教学设施符合普九标准。小学设中心小学,下有1个中心完小,8所村完小,办有10个学生食堂,65个教学班,9个小学教学点,学生1033人(含学前班121人),其中管理人员1人,后勤人员2人,专任教师76人。全乡从学前教育到成人教育的体系已经形成,使傣乡的“两基”工作得到了巩固和提高。
二、“两基”工作
(一)义务教育普及程度
1、“普六”情况版权所有
入学率:7-12周岁适龄儿童总数909人,实际入学908人,入学率99.9%,适龄儿童少年中残疾儿童4人,已经入学4人,入学率100%;辍学率:上学年初在校生750人(其中学前班120人),本学年初在校生1033人(其中学前班121人),辍学2人,入学率99.99%,辍学率0.48%;毕业率:全乡有15周岁人口177人,读完小学以上的177人,毕业率100%,15周岁人口文盲率0。
2、“普九”情况
入学率:本年度13-15周岁适龄儿童总数500人,初中阶段入学499人(含借出),入学率99.8%;辍学率:初一至初三年级上学年初在校学生348人,本学年在校学生294人,辍学2人,辍学率0.57%。完学率:17周岁人口238人,受完初等教育237人,初级中等完成率98.6%。13——15周岁残疾儿童1人,未入学率0人,在初中1人,初中阶段残疾儿童入学率100%。
(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情况。
1、中学
(1)、公用经费及预算外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总拨入32017元。
(2)、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总拨入28396.80元。
(3)、初中生学生各种补助经费: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总拨入102788.90元。
2、小学
(1)、公用经费及预算外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总拨入128864元。
(2)、农村义务教育保障经费: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总拨入96023.26元。
(3)、小学生寄宿制经费:2003年8月至2006年8月总拨入280340元。
(4)、贫困学生补助:总收入113899.60元。
(三)、成人初等教育及科技培训情况。
1、扫盲程度
(1)我乡有青壮年人口10094人,在青壮年人口中非文盲人口10076人,非文盲率99.8%,文盲人口中丧失学习能力的18人,15——24周岁人口中文盲率为0。
(2)近三年脱盲23人,全部进入巩固提高班学习,经过参加自检考试15人,参考率65%,及格率100%,复盲0人,复盲率0。
(3)上年度15周岁人口177人,无全半文盲,文盲率0。
(四)、新《义务教育法》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情况。
自新的《义务教育法》颁布实施以后,我乡中、小学校均通过不同的手段,多渠道、全方位地组织各校教职员工认真学习了新的《义务教育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进行了分组讨论。中、小学共召开专题学习会20余场次,出专题黑板报26期。
三、“普实”巩固提高情况
1、实验用房
(1)中学有物理、化学实验室各一间,合计141平方米,有物理、化学、生物保管室各一间,合计65平方米,实验室,保管室合计使用面积206平方米。
(2)永兴完小,小庄完小,立溪冬完小各有一间实验室,保管室和准备室合并使用一格,那软完小,灰坝完小三室合并使用。全乡实验室,保管室,准备室合计使用面积160平方米。
(3)中小学三室使用面积根据学校规模和班额三室符合普实标准。
2、室内设施
(1)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实验室各有实验桌26套,演示台各一张,永兴完小有实验桌20套,各村完小都有10至15套。
(2)仪器均按教学仪器的配备全部入柜,小学合计19个,中学合计20个。
(3)演示台均按时配备。
(4)水电设施供到室内。
(5)安全设施虽无灭火器,但备有水桶,沙袋都能达到灭火要求。
3、教学仪器设备
中小学按省定基本配备标准,中学物理,化学,生物的演示仪器,药品按二类标准配齐,小学中心完小按二类标准配齐,其余四个村完小,按三类标准配齐。中小学现有实验器材药品基本能满足实验教学需要。
4、实验室人员
(1)中学配有物理,化学,生物兼职实验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共4人。
(2)小学8个完小都配有实验管理人员共8人。
(3)我乡中小学实验人员做到相对稳定,学历合格,都具有初级职称,部分参加过培训,能熟悉实验,能较好的掌握实验业务。
5、实验室管理
(1)中小学都网(.)-站由校长主管实验室工作,教导主任办理实验室业务,村完小有校长抓实验室工作,教研组长具体办理实验室业务。中心小学校班子成员还经常到各村完小检查和指导实验室工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仪器保管规则》,《实验人员岗位职责》,和《学生实验规则》张挂墙上。
(3)中小学都有教学仪器设备总帐,教学仪器数量帐和教学仪器档案卡,帐物相符。
(4)实验室环境整洁,张贴实验规则、名人名言及画像,育人气氛浓。
6、实验教学
(1)中小学各年级都有实验教学计划,也有实验教学记录。
(2)演示实验有记录表,而且开出率90%以上。
(3)学生分组实验平均开出率达90%以上,都有实验计划,通知,记录,统计。
(4)各校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活动,今年中学上示范课6节,小学5节,各实验教师自制教具投入教学,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补充了实验器具的不足。
四、教育目标管理工作
每学年县教育局都要与全乡中小学校签定《教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一年以来我乡教育教学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着,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责任管理任务,基本实现了各校在学年初确定的总目标,在教育目标管理工作中主要做到了:
1、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确办学指导思想
2、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学校管理工作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
4、进一步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5、加强后勤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6、重视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意识
7、加强校风校貌建设,创建特色学校
五、州级“文明学校”的创建、管理情况
永兴中学在上级主管部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自2002年被楚雄州教育局评定为“文明学校”以来,全校师生员工勤奋工作,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一定成绩,根据《云南省文明学校评选、命名、管理办法》的“八有十无”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三年来永兴中学在巩固州级“文明学校”中取得的主要工作经验是:
1、学校坚持教育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班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强调全体教职工都要做好学校的德育工作是学生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2、坚持德育放本篇文章*网址为站首位,向管理要质量,切实加强教育教学质量的档案管理,把质量的优劣与个人奖惩评优等挂钩,激发忧患意识和竞争意识,以教学为中心,实行“三个倾斜”的办法,突出重点,保证质量。
3、学校根据本地实际,特别是在生源文化基础较差的情况下,在反复的对比中,把学生的素质教育放在重要地位,注意尖子生、特长生的培养,严格执行教学计划,加强质量的监督。
4、校园建设注意总体规划,布局搭配较为合理,因地制宜,优美雅致,突出育人功能。
5、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每年订有《人民日报》、《云南日报》、《楚雄日报》、《党建》、《求是》,积极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并每周要求每班出一期黑板报,每天上晚自习前都必须唱一首版权所有歌,将其列入评比内容,学校还有娱乐室、图室、电脑教室、多媒体教室等。
6、每学年对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费投入均在2500元以上。
7、根据乡党委、政府工作安排,乡级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都积极参与并取得了好的成绩。
8、积极响应各级党委、政府的号召,发动教职工捐资助学,努力为贫困学生排忧解难,做好“两基”巩固工作。
9、不断建立健全校内政治学习、考勤奖励、岗位职责、财务管理、卫生检查等制度,并由相关部门督促检查评比。
10、学校文化技术主要由团总支、工会宣传委员负责,要求各班级按照“班级刊黑板报的要求”办法实施。
11、环境卫生要求每周一扫,每天一小扫制执行,努力做到校园整洁、干净、卫生、美观,教室均张贴有名人名言录。
12、严格执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多年来师生中无违法违纪行为出现。
13、学校一直坚持周一、六升、降国旗、唱国歌仪式,并作为制度坚持不懈。
14、按照学校工作计划,每年开展一次团队组织的“五四”青年联欢活动,工会组织的“五一”歌咏比赛,党支部组织的国庆征文比赛等丰富师生的文化生活。
15、全校各班均有一块学习园地专栏,开展情况由学生会文艺宣传部进行检查评比,校园内有永久性的标语、校训激发师生勤奋工作和学习。
16、各班每周都保证一次课外兴趣小组活动的时间,活跃学生的学习气氛,陶冶他们的情趣。
六、学校安全工作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系社会稳定。长期以来,我们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学校工作的首位,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责任重于泰山”做到学校安全工作的安全意识,做到学校安全工作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保证了校园平安,多年来在学校中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在强化学校安全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全方位设防
学校领导对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在学校每周一次例会上,“安全工作”基本上已成为了一项永恒的主题。全乡各学校均成立了校长挂帅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自“4.02”特交通事故发生以来,学校领导组织全体师生员工再次重温了“永兴乡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永兴乡学校班级安全工作责任制”、“永兴乡学校学生宿舍管理规定”、“永兴乡学校摩托车驾驶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
2、狠抓落实,不留漏洞,确保安全万无一失。
为了把学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做到不留漏洞,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注重检查,从严要求。二是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不断改进安全工作。当安全工作与学校其它工作有冲突时无条件地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三是努力拓宽宣传的空间和渠道,认真作好安全工作的教育、宣传。
3、积极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重点是:(1)、开展“五个一”森林放火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玩火、不放火;(2)、加强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节假日往返途中注意乘车安全,不乘坐无证驾驶车辆,不乘坐车况不好的车辆,不乘坐不准载客的车辆,不乘坐超载的车辆,宣讲对车辆的识别知识;(3)、开展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正面引导学生不食用无证、不卫生的食品、食物等;(4)、进行防溺水教育,教育学生不私自到校外游泳、洗澡;(5)、开展防疾病宣传教育,教育学生讲究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严防疾病感染;(6)、开展师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师生珍爱生命、关爱他人、和睦相处,严防恶性纠纷事件的发生。
义务教育学校汇报材料范文6
1、随迁考生在云南省报考须熟知云南省随迁子女报考相关规定,我省将在报名结束后开展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核。
2、随迁考生须尽快备齐相关证明材料,按报名确认点要求上交材料,以便录入信息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考生须在《云南省普通高考随迁子女报考资格审查告知书》上签字,并将告知书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留存联交回。
附:
《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云南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于2012年12月31日正式向社会公布,从2013年起实行。
一、《实施意见》的制定原则
(一)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和升学机会;
(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人口的合理有序流动;
(三)考虑随迁子女的合理需求和流入城市的教育资源承载能力;
(四)处理好随迁子女和本地学生两个群体之间的关系。
二、《实施意见》的形成过程
201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2012〕46号)。我省收悉后,领导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由省教育厅和省招生考试院负责人牵头组成的工作组,即刻开展调研,抓好落实,按计划稳步推进《实施意见》制定工作。
因为这项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在《实施意见》起草前,我们充分了解了其他省市的情况,在云南历年报名资格审查文件及省情的基础上,于11月初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随即,我们在全省各州(市)、县(市、区)招考机构和历年参与我省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内,进行了广泛的意见征求,经多次修改和完善,《实施意见》(送审稿)于11月下旬经厅党组会审议后报省政府。12月6日,省政府高峰副省长主持会议,专题听取了我省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工作汇报,并审议该《实施意见》。
三、《实施意见》的几个特点
该《实施意见》既遵循教育规划纲要精神,又充分考虑了云南的实际情况。相较于其他省市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统筹考虑、规范管理。我们统筹考虑,全面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初中毕业后和高中毕业后两个阶段的各类升学考试要求,强化了相应管理制度,严格了相关工作纪律,细化了各项资格条件,为做好此项工作提供了实实在在的制度保障。
(二)结合省情、条件适中。云南省优质高等教育资源极其匮乏,全国各高等院校在云南的招生计划又相对不足,一直以来严重制约了云南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规定在云南省参加高考及录取的条件依次为:可无障碍参加正常高考和录取、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可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可报考云南省属高职专科院校。
(三)省内调节、给予机会。我们坚持有利于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受教育权利和升学机会,坚持有利于促进人口合理有序流动,统筹考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需求和人口流入地教育资源承载能力等现实可能,规定了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具有相应学籍,其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的情况,就可报考云南省属院校。这是云南单独开辟的特殊通道,是在本省能力范围内限度给予随迁子女平等教育机会。
(四)以人为本、做好回流。该《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对不符合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条件的随迁子女,流出地和流入地都将积极配合,做好政策衔接,提早宣传,确保考生能够正常参加升学考试。
四、《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主要明确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的初中毕业和高中毕业两个阶段的各类升学考试要求,包括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录取、中职学校录取、高考及高校录取等环节的报考条件。
(一)可在流入地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条件:只要随迁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期间都可以参加当地的初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
(二)可在流入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条件: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完初中教育,且取得连续三年学籍(七、八、九年级),可在流入地有条件地参加高中阶段学校录取。若未在流入地完整接受初中三年教育,只能回户籍所在地参加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州市教育局结合实际自行制定。
(三)可在流入地无障碍就读中等职业学校的条件:凡具有初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力的随迁子女均可在流入地进入中等职业学校(职高、中专、技校)学习。
(四)可在云南省无障碍参加高考及录取的主要条件:一是考生户籍和父(母)亲的户籍都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高中三年学籍且就读时间满三年。二是考生户籍在云南,本人具有在云南初中、高中六年学籍,考生父(母)亲户籍不在云南但在云南具有六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社保缴费记录。
(五)可在云南省报考省属院校的条件:考生本人户籍转入云南满三年,在云南高中连续就学时间已满三年并具有相应学籍,且考生父(母)亲在云南具有三年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具备《云南省居住证》和有社保缴费记录。
(六)可在云南省报考第三批本科院校或专科院校的条件:在云南就读但户籍未迁入云南的随迁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