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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1
一、医疗废物范围
医疗废物范围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按照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规定执行。
二、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的基本要求
(一)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具体负责。临床科室、医院感染管理、总务后勤等相关部门具体管理、分工协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器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处置方式按照本过渡性处置方案执行。
(三)不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和能力的城镇医疗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和个体诊所,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要求自行处置,并保证处置无害化,不得污染环境和危害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
(四)医疗卫生机构内直接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危险废物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上岗。
三、医疗废物收集与运送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设置医疗废物处置、环境保洁监控专门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定人、定点、定时操作与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在实处。
(二)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专场存放,专人管理,不能与一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混装。
(三)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医疗废物必须由专人管理,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隔离,按传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要建立封闭式的垃圾处理场所,保证各项设备运转正常。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且须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并按要求做好申报登记工作。
(五)生活垃圾处理要做到日产日清,不得积存污物;生活垃圾中不得混杂医疗垃圾;生活垃圾清理后,要做好垃圾堆放地点的清洁与消毒。运载途中不得随意扔撒、倾倒、堆放,应当遵守环保和城市环卫部门的规定放置,防止污染环境。
四、医疗废物过渡性处置方法
(一)传染性或感染性病人的生活垃圾处置:可用0.5%过氧乙酸或有效氯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喷洒,作用30分钟以上。再用双层黑色垃圾袋装载,集中放置到暂时贮存场所,然后按规定进行处置。
(二)感染性(非锐器)医疗废物处置:废物产生地应当用规定专用垃圾袋盛装,垃圾袋外备有“焚烧”标志,集中焚化处置。
(三)一次性使用医疗废物处置:此类废弃物须经初步消毒、毁形处理,再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扎送焚化处置,也可妥善贮存于防渗透的容器内,待集中回收处置。
(四)锐器废物:要求在废物产生地配置适合的毁形装置并立即毁形处理,然后焚化。
(五)药理性和化学性废物等:此类废物可交还原生产单位销毁,也可焚烧或深埋。
五、医疗卫生机构的污水处理和排放监测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增强污水处理能力,确保医疗污水不成为环境污染源。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20张病床以上门诊部、保健站),现已具备医疗废水处理能力的要确保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外排废水污染物要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要求;对没有医疗废水处理设施或废水处理效果与处理规模达不到要求的农村医疗卫生单位和个体诊所,要积极建设和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尽可能实现达标排放,在目前条件下,医疗污水必须采取加氯、加过氧乙酸等临时消毒杀菌措施。
(二)医疗废水的监督性监测必测项目为:PH、余氯、COD、BOD、悬浮物、挥发酚、油类、总磷、汞、砷、粪大肠菌群、细菌总数。监督性监测频次为:每半年1次。医疗机构自我监测的项目为PH、余氯、COD。可按废水处理的周期确定监测频次,一般每班次至少1次。
(三)为加强对医院废水排放的监测工作,医院废水排放应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医院排放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技术要求》(暂行)规定,安装污水余氯自动监测系统。
六、医疗废物处置的院内监管
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对医疗废物处置的领导,制定和建立与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有关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工作职责和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应急预案等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和污染防治制度,要对每批医疗废物处置的环境保护和卫生学效果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要存入医疗废物临时处置档案,每半年向县环保局和县卫生局报告一次。
七、医疗废物监督管理
县卫生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卫生监督所在卫生局的领导下,对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和工作人员的卫生防护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和不定期的抽查。县疾病控制中心要根据检测计划,每半年对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工作进行检测、评价,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县环保局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要定期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水和医疗废物处理设施、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严禁未经处理或处理未达标的医疗废物进行排放。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与医疗废物处置有关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各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传染病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摆上重要位置,加强宣传,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认真落实过渡处置方案,认真履行传染病防治和环境保护职责。进一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加强领导,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疾病防治和环保管理制度,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按规定及时安全处置废物,严禁未经处理、处置和肆意排放医疗废物的行为,严防因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不当造成环境污染或医院感染。
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2
为认真贯彻落实《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根据豫卫监[2004]85号文件精神,2005年8月20日-2005年9月22日,市卫生局开展了对全市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传染病防治工作进行了监督检查。简要情况如下:
一、精心布署、认真组织
为做好三门峡市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这项活动顺利有序开展,卫生局成立了以传染病检查领导小组,抽调预卫生监督中心业务骨干及相关责任人组成这次检查领导小组。通过认真研究当前的形式和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三门峡市的实际情况迅速制定了检查方案,根据传染病防治的医疗救治、疾病控制、卫生监督三大体系的不同特点,进行了责任分工。由预防保健中心监督人员负责对市区医疗机构进行现场监督,卫生局牵头组织对市级疾病控制、卫生监督及各县传染病防治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指导。
二、检查情况通报
(一)、医疗救治体系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各医疗机构积极采取行动,成立传染病防治组织、配备了传染病检查员,县级以上的医疗机构有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对传染病医疗救治的应急预案、救治人员、传染病防治培训、演练都基本得到落实。市级医疗机构的传染病门诊布局基本合理,消毒隔离措施基本符合规范。医院所用血液制品、生物制品采购、储藏、管理基本符合国家要求,各医疗机构的消毒产品、防护用品等应急物资有一定的储备量。乡级以上医院疫情报告基本规范,所有门诊全部有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填写项目也基本齐全。
存在问题:
1、市区中小型医院的医疗废弃物、污染物品大多未经严格消毒、毁形处理,直接由湖滨区环卫局特种垃圾处理厂焚烧销毁,医院医疗垃圾回收人员的个人防护、健康检查普遍还未能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只有黄河医院能正常运行,且监测达到国家要求。
2、县一级医院感染管理人员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岗证的人员缺乏,在乡镇卫生院更是空白,没有设置院内感染管理科室。
3、各县无医疗垃圾集中处理机构,县一级部分医院没有有效的污水处理系统。
4、县一级医院大部分供应室布局、消毒管理达不到规范要求,乡一级更差。重点科室的消毒监测频次少,部分医院不能正常开展消毒自检工作。
5、部分企业医疗机构私自设置皮肤性病门诊,由社会人员承包管理,使诊室门诊日志登记项目登记不全,无传染病疫情报告卡,易造成梅毒、淋病等传染病疫情漏报。
(二)、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与疾病控制机构的传染病防治情况
县(市)级卫生行政、卫生监督及疾病控制机构均有明确的传染病防治目标,并能认真完成上年度的传染病防治目标,能按上级要求成立相应的防治领导小组和有关的专家组,均能按要求开展相关的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活动和宣传活动。必要的设施,物品储备也基本符合要求,并组织开展了传染病防治活动。
存在问题:
1、卫生监督机构不健全,没有独立的监督体制,监督设置在防疫站,形不成合力。缺乏专门的传染病监督科室,没有专职传染病监督人员及办公经费,传染病病监督设置跟不上工作的需要。执法手段落后,取证困难。
2、县级防疫站监督与疾病控制不分,对本单位的疫情报告,生物制品、消毒管理不能按要求监督。
3、县、乡一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消毒管理知识普遍缺乏,设备相对落后。
三、今后工作
1、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消毒管理相关知识宣传贯彻,提高广大医务工作者的法律意识,达到自觉依法防治传染病的目的。
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3
一、正视问题,抓好整改
当前,雾霾、污水、重金属三大污染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重大问题,我县虽然地处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拥有良好的生态基础,但在发展中也存在着一些较为突出的环境问题。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大力整治。
(一)工业企业上。我县目前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8户,其中铁合金5户、工业硅4户、稀土2户、水泥1户、活性炭1户、碳化硅3户、电石2户,另有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存在的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企业环保设施已建成使用多年,超过其使用期限,致使环保设施处理效率低下,不能正常处理污染物。二是个别企业未按照环保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维护,环保设施“带病”工作,导致其使用寿命缩短,影响功效;个别企业环保设施管理维护人员对环保设施的了解不足,易损零部件配备不齐,出现故障时无法及时修复。三是企业对回收尘灰未按环评要求进行综合利用,而是自选场地进行堆放,未采取有效的防扬散措施,造成二次污染。四是县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渗层损坏和坝体渗漏等问题长期未处理,用于回喷渗滤液的水泵等设备长期闲置;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管网建设滞后,中控参数配置不齐,运行维护能力薄弱,无应急池和备用电源等应急措施。
(二)矿产品加工企业上。全县矿产品加工企业共25户,钾长石加工企业17户(其中水洗企业10户、酸洗企业5户、磨干粉企业2户),磷矿浮选企业2户,铜矿浮选企业1户,玄武岩加工企业5户。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钾长石加工企业废水沉淀池容积过小,不能起到应有的沉淀作用,废水不能完全做到循环使用,外排水不能达标排放。二是钾长石加工企业普遍存在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厂房占地面积过小,不能有效安排生产和环保设施用地,厂区显得很凌乱。钾长石磨粉企业粉尘处理设施不能满足生产需要,导致粉尘超标排放。三是磷矿、铜矿浮选企业尾渣堆放场未按要求进行地质勘察,未做到充分的防渗处理,事故性排放时有发生。四是玄武岩加工企业的矿石冲洗废水未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沉淀,导致污染物色度和悬浮物超标排放。
(三)农业源污染治理上。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调查统计,我县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减排项目3家。在污染治理工作中,还存在以下问题:减排项目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不规范,未按照要求进行场内雨污分流,存在雨水污水混排现象;干湿分离不彻底,产生的畜禽养殖废弃物未进行分离就进入治理设施;收集管网布设落后,还存在畜禽养殖废弃物明渠收集情况;治理设施未按照设计规模进行建设,处理能力均偏小。
(四)医疗废物处置上。根据医疗废物申报登记,全县产生医疗废物的医疗单位22家,年产生量约为21吨。目前,除4家县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按照要求委托市固废处理中心集中处置外,其余18个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均为自行处置。2013年,对照市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复查要求,我县医疗废物处置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处置不规范。自2010年起,除县级医院的医疗废物委托市垃圾处置中心集中处置外,均为自行焚烧处置。二是各医疗单位医疗废水均未单独处置,与生活污水一并处置。三是医疗废物堆放场地选址不合理。
(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上。按照《自治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要求,我县2013—2014年要完成毛坪镇、大堡镇、黑竹沟镇和五渡镇等4个乡镇场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建设。目前只完成了工程方案设计,必须加快进度,推进项目建设进程。
二、强化措施,抓好落实
成绩应当肯定,问题不容回避。党的十作出了“五位一体”的战略布局,生态文明建设正是题中之义。我们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有力整改,努力建设生态、美丽,还群众一个天蓝地净、山青水秀的生产生活环境。
(一)尽快完善环保设施。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建设美丽中国的主干线、大舞台和着力点。环保工作取得的任何成效任何突破,都是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的积极贡献。经济发展固然重要,但绝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工业企业要争做生态文明的引领者、美丽发展的建设者。各工业企业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重视并加强环保工作,特别是要加大环保方面的投入,针对环保设施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在环保部门的指导下积极配合整改,在最短的时间内自觉加以解决。要大力实施环保设施改造升级,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保养,配齐备足零部件和易损件,确保企业生产时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实现达标排放。环保部门要加强日常巡查监管,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要限期整改,开展“回头看”,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拒不配合的,环保部门要一律顶格严厉处罚。
(二)加快省级生态县创建进程。年,我县大力开展乡镇场镇和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对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农村面源污染等进行治理。全县组织申报省级生态乡镇4个,分别为大堡镇、五渡镇、金岩乡、新场乡;组织申报市级生态村43个,通过验收命名30个村;创建县级生态家园户9283户、绿色学校15所、绿色社区1个。2013年是打好省级生态县建设总体战的关键一年,所有生态村、生态家园、生态社区等生态县建设细胞工程要全部创建完成;乡要完成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资料申报工作;《自治县生态县建设规划)》、《省级生态乡镇环境规划》重点项目要全面启动;创建省级生态乡镇的10个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要开工建设。因此,今年的生态县创建工作任务繁重、时间紧迫,希望各有关乡镇和县级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集中精力全力以赴,保质保量完成创建任务。
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4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按照县委、县政府“四大奋斗目标”和“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不断改善人民群众就医环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重点解决“看病贵”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保健需求,全县卫生工作呈现了新的局面。现将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半年工作总结
(一)农村卫生工作
1、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实施第二轮招聘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要求,我县新招聘了6名执业医师到乡镇卫生院工作。
2、今年争取到第一批扩大内需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及辅助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00万元,三汇镇、涌兴镇中心卫生院各50万元。
3、对白兔,鹤林,静边镇,清溪场镇,三板,土溪镇,岩峰镇等七个卫生院扩大内需建设,总投资633万元,预计八月底主体工程竣工。
(二)城市卫生工作
1、县医院外科大楼改建,系香港政府灾后援建项目,待香港政府提交立法会通过后实施。
2、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完善。**江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四川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开展工作,在基线调查、慢病管理、疾病控制等方面均按规定的方案进行,先后派出15名医护人员到省市培训全科医师、全科护士。
(三)公共卫生
1、加强了疾控中心和县医院传染科的设备装备,加快了县妇幼保健院门诊住院综合楼建设。
2、进一步落实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预案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先后印发了《**县卫生系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县卫生系统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和岗位职责》、《**县卫生应急物资储备方案》、《**县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工作计划》、《**县甲型h1n1流感防控应对和疫情处置预案》、《**县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方案》、《甲型h1n1流感预检分诊会诊转诊制度》、《**县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预案》;修订了《**县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真正做到了有备无患,防患于未然。
3、加强了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建立了医疗救护、救灾防病处置等组236个,落实县、镇、乡应急人员共340人,同时组建了卫生应急专家组数据库共49人。对机关工作人员、县属医疗机构分管领导和应急办主任以及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负责人或公卫科长共100余人,进行了突发性公共卫生应急工作培训和考试。
(四)新农合医疗制度稳步完善
3、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解决“看病贵”问题,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管理的暂行规定》和《关于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收到较好效果。
(五)公共卫生和重大疾病防治措施有力
1、圆满完成了与我省甲型h1n1流感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的,我县公民闫勇和与其接触的有关人员的医学隔离观察和居家观察任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受到县委、县政府的好评。
3、对结核病、艾滋病、霍乱等重点传染病加强了宣传、督导、检查,进一步加强了管理,落实了责任。
(六)妇幼卫生工作成绩显著。
2、新生儿疾病筛查2300例,筛查率达到42.15%;对县属医疗卫生单位妇幼医生68人进行了妇幼卫生报表网络直报培训。
3、努力降低
(七)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1、为提高乡村医生医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今年对乡村医生业务知识进行了集中培训、考试、考核,为全国首次乡村医生换证、注册奠定了基础。
2、加强医院制度化建设,不断提升医院管理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公开服务承诺,公示收费标准及药品价格,加强医患沟通与交流,尽可能地让病人来则安心,走则高兴。
3、抓继续医学教育。今年上半年已发放好医生网卡563张。对乡村医生远程教育学员进行了模拟考试,为毕业考试打下基础。其他进修培训工作正常进行。
(八)无偿献血工作有序开展
(九)卫生执法力度加大
1、对医疗市场进行了集中清理整治。成立了两个清理整治组,分别由杨汝奇副局长和瞿海林副局长带队,对全县医疗市场、娱乐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清理整治,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
4、对全县123所学校的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传染病防治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工作,卫生许可证持证率100%,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率达到97.7%,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把整改落到实处。
(十)中医工作不断加强
1、开展**县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培训,培训师资60名,分批对全县60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57所村卫生站确定的师资力量进行培训,目前,全县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正按照局安排推广中医适宜技术。
2、为全县中医药在岗临床人员100余名(50岁以下)温习中医四部经典著作培训报名。
(十一)医疗行风明显好转
1、积极探索和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印发了《2009年全县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要点》,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2、按照县纪委要求,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扎实开展“学习王瑛同志先进事迹活动”和“卫生系统商业贿赂案例分析及警示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3、加强了对各医疗卫生单位医疗收费项目、标准、药品价格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收费透明度。严格执行《达州市医疗服务价格》规定。
4、实行首诊责任制,医务人员做到热情接待,仔细诊断治疗。医生对不属于责任范围内的,引导病人到相关科室进行诊治,无推诿患者现象发生。
5、医务人员对病人实行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减少了大处方,滥检查的做法。
(十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1、我局组织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正副职领导多次学习《**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的管理办法(试行)》,《**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围绕“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我该怎么办?”开展了深入学习讨论,明确了责任及过错责任追究,每个职工自觉把责任落到实处,主动把责任区清扫得干干净净,办公室设备存放得整整齐齐,窗明几净。
2、坚持每周五对责任片区进行集中清扫和日常卫生监督,保证了责任片区整洁、有序。在日常卫生监督时,我们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目的、意义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广大市民的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功德意识,引导广大居民共同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十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效显著
3月27日,卫生局召开了县级医疗卫生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了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入贯彻学习实践科学发观动员大会精神,同时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印发了《**县卫生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和《学习调研阶段日程安排》,明确了工作目标、步骤、方法、要求。做到按规定动作进行。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中,领导撰写调研报告15篇,党员干部写学习心得300余篇,办学习专栏8期,信息简报36期,宣传标语8条。全体干部职工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全县农村卫生基础差,底子薄,诊疗水平普遍较低,卫生服务能力依然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亟待提高。
2、医技人员短缺、基层人才引进难和流失严重,卫生资源总量不足,招聘困难。
3、地方财政对卫生事业的投入不足,乡镇(中心)卫生院设备缺乏,不能适应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继续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县委、县政府“五气”新要求,树立干部新形象。
2、坚持不懈地按要求搞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及2009年爱国卫生专项行动。
3、接待处理。全面完成积案化解年任务;完成县人大、县政协的提案、议案。
4、全面启动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程。各医疗单位要按照5月26日《全县妇幼卫生暨社区卫生工作会》上的要求,将妇幼卫生工作抓紧、抓好,落到实处。
5、抓好中央扩大内需建设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资料积累,做好审计准备,按时搞好竣工验收。
6、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预案,落实应急设备设施,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7、有效控制传染病。进一步做好各类重点传染病疫情的防治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要求做到法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率达100%,计划免疫“五苗”全程接种率达98%。
8、妇幼卫生工作。进一步培训妇保人员,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死亡率分别降至55/10万和13‰,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50%以上。
9、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按照第一年方案实施第二周期医院管理活动,落实医院评审、评价制度,制定惠民医疗措施、开展惠民医疗;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做好预防和处置医疗纠纷;严格医师、护士的准入管理和考试考核工作;按期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10、努力推进中医事业发展。做好巩固四川省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成果,力争中医门急诊量达到县、乡、村门急诊总量的40%;积极建设中医特设专病、专科,走特色效益之路;积极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和新成果的运用。
11、不断加强卫生法制建设。广泛宣传卫生法律、法规,提高卫生法规的社会普及度、认可度和接受度;落实卫生执法监督“网络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卫生执法检查,打击非法行医,保护群众健康权益。
12、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选拨培养优秀卫生管理人才和学科带头人,促进卫生事业更好发展;加快卫生人才培养,妥善解决农村和城市人才问题,探索吸引高素质卫生人才的有效办法,为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5
一、项目总目标
(一)了解医疗机构的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能力及其变化情况。
(二)评价医疗机构的消毒工作质量,为改进医院消毒与感染控制措施提供依据,以降低医院感染发病率。
(三)了解全市托幼机构消毒质量现况,评价托幼机构消毒效果,发现薄弱环节,进一步提高托幼机构消毒质量和传染性疾病的防控能力。
(四)了解公共场所、洗涤行业的消毒质量状况,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
二、项目范围和工作职责
(一)项目范围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将按照《消毒管理办法》、《2012年全省消毒与感染控制工作意见》和《2011年省托幼机构消毒监测方案》以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对辖区医疗机构、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和公共场所进行消毒监测和督导,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工作职责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辖区内医院、公共场所、洗涤行业和托幼机构的消毒监测工作,并按要求将监测资料报送市疾控中心;定期对辖区内监测资料进行分析与评价,及时向市卫生局报告,并向监测单位反馈意见;根据监测结果确定辖区监测薄弱单位和环节,组织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并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制定医院、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公共场所消毒与感染控制监测方案。
各乡镇卫生院要积极配合好市疾控中心对辖区内医疗、托幼机构、洗涤行业、公共场所消毒效果的监测,督促辖区内的医疗机构做好消毒工作。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医疗机构监测内容
1、监测医院及感染控制科室基本情况
了解医院名称和代码、归属关系、等级、医护人员数、床位数,是否建立医院消毒管理组织。医院感染管理科组织结构、主要职责、人员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称、职务、学历、在感染管理科工作年限和参加院感相关培训的次数)、负责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2、去污染的程序
医院对使用后手术器械进行清洗、消毒、灭菌的程序,包括消毒清洗灭菌、清洗消毒灭菌、清洗消毒和清洗灭菌4种程序,每种去污染程序所占的比例。每半年监测一次。
3、手术室空气监测
选择普通手术室两间,洁净手术室百级、千级、万级各一间,无相应级别时可空缺。监测普通手术室沉降菌和医院洁净手术室的空气沉降菌、浮游菌。每半年监测一次。
4、一般物体表面监测
每半年选择感染性疾病科等医院感染重点科室3间,现场监测消毒处理前后房间内物体表面细菌总数。
5、医护人员手的监测
每家医院选择5名手术室医护人员进行外科手消毒后监测,5名感染性疾病科(住院部)医护人员进行卫生手消毒后监测,每半年监测一次。
6、口腔科用水监测
每半年选择口腔科水源水1份、储水箱水1份、手机喷水5份、冲洗水5份,监测细菌菌落总数。每半年监测一次
7、医院污水监测
调查医院污水处理方法中采用的消毒因子种类及强度。监测医院污水中生物性污染指示物粪大肠菌群数(MPN/L)和肠道致病菌(主要监测沙门氏菌、志贺氏菌)。每半年监测一次。
医疗机构监测上半年监测资料于2012年7月份、全年消毒质量监测资料于2012年底前上报市疾控中心。
(二)托幼机构监测项目和要求
1、室内空气:监测动态和静态情况下教室、活动室和卧室等场所。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每家托幼机构,下同)。
2、工作人员手:重点监测保育员、老师的手卫生。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3、环境物体表面:重点监测活动室、卧室、餐桌、卫生间玩具、水龙头等环境物体表面。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b-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4、餐(饮)具:消毒后备用的餐具。
(1)监测项目: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志贺氏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5、饮水机水:使用中的饮水机水
(1)监测项目:菌落总数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6、其他:根据各地实际开展相关项目的监测。
(三)公共场所、洗涤行业监测项目和要求
1、室内空气:监测动态和静态情况下工作场所。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每家单位,下同)。
2、工作人员手: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3、环境物体表面:重点监测工作环境物体表面。
(1)监测项目:细菌菌落总数、致病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沙门氏菌、b-溶血性链球菌)。
(2)采样数量:不少于3份。
卫生院医疗污水处理方案范文6
关键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目建设;推进;分析
1引言
随着新一轮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不断深入,各级政府根据“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为确保医改在基层实际效果不减弱,相继出台了很多政策措施加强农村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为更好更快实现全民“病有所医”,有效解决城乡卫生发展不平衡问题,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2006年起,国家逐步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同程度的投资建设。国家发改委、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于2009年出台《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政府通过投入大量资金建设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硬件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针对如何加快卫生领域建设项目进度,让老百姓能够更快更好地得到就近和有效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笔者结合新罗区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的特点和现状,提出以下几点看法和解决措施。
2新罗区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现状
近年来,该区通过对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的改造提升、设备的配置更新,明显改善基层群众的就医环境,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医疗技术水平,有效缓解群众看病难现象。同时,加大引进民办医院力度,落实好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相关政策,继续协调推进牡丹妇产医院异地建设和龙钢慈爱康复医院扩建工程项目。目前,该区拥有医疗、预防、保健、监督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470个,其中区属综合性三乙医院1个、二级妇幼保健院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个、卫生监督所1个、其他区直卫生单位6个。共有适中镇、白沙镇、雁石镇3个乡镇中心卫生院,江山镇、大池镇、小池镇、龙门镇、岩山镇、铁山镇、苏坂镇、万安镇8个一般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设于东城、西城、南城、中城、曹溪、西陂6个街道。区属民营医院5个,引进民营资本经营管理的厂矿医院1个。门诊部13个,个体诊所6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12个。村卫生所299个,医务室和卫生站52个。辖区内拥有编制病床1986张。卫生技术人员3294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998人、注册护士1335人、药师(士)145人、检验技师(士)149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270人;有其他技术人员89人、管理和工勤人员336人。2011~2016年期间,该区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加大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的推进力度,6年累计建设项目数达76个,分别为2011年7个、2012年7个、2013年14个、2014年27个、2015年17个、2016年4个;6年累计完成总投资31549万元,分别为2011年600万元、2012年1585万元、2013年23798万元、2014年702万元、2015年670万元、2016年4194万元;6年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预算内投资项目补助资金到位3724万元,分别为2011年355万元、2012年1110万元、2013年235万元、2014年475万元、2015年405万元、2016年1144万元。2011~2016年期间,该区卫生领域项目的建设内容不断扩展,包括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续建、区急救中心建设和急救车以及车载设备购置、区卫生监督所建设、区妇幼保健院门诊综合楼建设、9个乡镇中心卫生院门诊综合楼建设、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49个村卫生室建设、3个乡镇卫生院污水处理环境整治、7个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改扩建、龙岩人民医院旧病房改造、龙岩人民医院病房综合大楼新建等。2011~2016年期间,该区卫生领域建设项目进展总体顺利,龙岩人民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区疾控中心续建综合楼、曹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楼等71个建设项目已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龙门镇卫生院、雁石镇中心卫生院等5个项目正在主体建设,预计2017年年底完工。
3影响卫生领域建设项目推进的因素
3.1项目业务主管部门决策不够合理。(1)主要表现在征集、筛选、储备、申报项目的各阶段,项目业主的业务主管部门没有全盘考虑管理范围内的项目布局、项目成熟度、业主单位积极性、落地政府配合程度等方面的影响因素。(2)在制定项目发展的具体目标时,对各项目业主单位以小报大、以旧报新和仅有投资意向的项目,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加以甄别,没有进行充分的科学论证,就全部列入储备项目库和相关各级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3)无论今后是否能够及时开工建设,往往出现纸面上罗列的项目多,会上汇报的项目多,以不同口径和范围出现在不同领域的项目多,但能够实际开工的项目却少之又少的现象,造成了推进困难和被动局面。3.2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1)部分项目报批手续不完整。如项目业主单位对繁琐的立项报批程序有畏难情绪,为保证项目建设进度,有时采取边办理手续边现场施工的变通办法;又如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等项目,因地处偏远且投资规模较小,为节省项目费用,与综合楼建设、环境整治等项目联合办理审批手续。(2)地质勘探不详细。有的项目业主单位未主动提前介入,对项目用地了解不深不透,加之设计图纸与现场差异较大,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设计调整多,工程量变化大,拖延了项目整体进展,同时导致了工程功能无法完整体现。(3)设计图纸不精确。有的项目业主单位将初步设计图代替施工图纸,造成无法完整编制工程全部预算,导致工程预计量不准确,出现了较多的错项和漏项。3.3合力推进项目意识较薄弱。(1)项目业主单位与项目落地街道(乡镇)、委托代建单位交流沟通有限,形成合力推进的整体意识不强。如个别项目业主单位认为项目应由代建单位“包干”,加之项目落地街道(乡镇)无利可图,有责无权,在涉及拆迁协调等问题上不积极配合或不愿意配合,导致代建项目实施不多或推进缓慢。(2)部分代建单位在工程管理及施工技术上经验不足,无法完全领会项目的最初设计意图和基本技术要求,教条进行项目施工,以致出现工程质量缺陷等问题,影响了施工进度计划最终执行。(3)开工建设较匆忙。如部分业主单位未完成征地拆迁,未完善三通一平,尚无法提供施工现场,代建单位便匆忙开工建设,最终延误工期,影响工程总体进度。3.4项目业主单位监管不到位。(1)项目建设管理专业人才严重缺乏。懂项目监管全过程的综合性人才参与程度较低,有关专家虽在部分重要环节进行了把关,但大多数业主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往往由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兼任,部分人员甚至不懂项目运行基本流程,在前期准备上耽搁大量时间,影响了项目推进。懂项目的医院领导较少,部分领导对项目投产后带来的效益估计不足,存在推迟开工甚至取消项目的情况。(2)部分业主单位检查督促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履行合同不够到位,双方签完合同后,部分业主单位忙于业务工作,疏于对合同细则和条款的逐项核查,部分监理人员不尊重监理实际,导致施工效果大打折扣。(3)项目业主单位代表现场监督管理不到位,相关工程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不完整,现场隐蔽。资料签证不规范、不完整,有的缺乏影像等关键资料支撑,造成审计结算成本较高,一旦有纷争,可能出现双方争议较大的情况。3.5项目要素保障不健全(1)项目征地拆迁难度有增无减。受各种主客观的原因制约,中心城区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困难重重,小部分被拆迁群众抗拒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部分项目存在拆迁不彻底的情况,导致施工出现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现象,直接影响项目建设的正常推进。(2)资金需求矛盾较突出。如部分业主单位高估上级补助资金,未充足筹措其余项目资金,影响一些项目的推进速度。又如个别项目的地方配套资金到位不及时,不能如期使用相关配套服务设施,同时享受其健全的服务功能。
4解决措施
4.1“火眼金睛”,有效储备成熟项目。(1)业务主管部门完善储备库项目,筛选并储备一批前期工作达到一定深度、投资带动性强的项目,如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的项目,或用地、环保、节能等条件具备且地方资金落实的项目。(2)争取将重点且优势明显的项目纳入国家、省、市和区不同时期的五年规划或专项规划。(3)积极推进储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前期论证、优化设计等各项工作。4.2未雨绸缪,稳妥谋划前期工作。(1)在项目委托设计方案前,经办人员要心中有数,对待开发项目用地及周边地上附着物和地下综合管线的现状以及室内外场地标高等情况了如指掌。(2)熟悉《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附图中的各项内容,并将其与控制性规范做认真比较,确保各项要求得到合理落实。(3)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前期沟通,在有效把握规范的前提下协调处理需要突破的指标,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4.3统一责权,共同管理合作项目。(1)及时跟踪相关部门各阶段审批情况,有效沟通设计师,代建单位经常召集业主单位和项目所在地政府商议临时出现的问题,确保后期设计和现场施工可以落实。(2)根据实际情况,邀请环境影响、日照、景观等专业单位于设计中期介入分析,减少日后图纸修改,协调项目所在地政府在方案批复前进行公示。(3)严格落实区挂钩领导调度机制,半个月对挂钩项目进行一次现场调度,同时明确项目推进各环节的决定权和项目收益,项目业主单位、项目所在地政府、代建单位以及相关责任部门对制约项目建设的因素提出措施并限期解决。4.4齐抓共管,全面监管项目实施。(1)业务主管部门主要领导对项目工作负总责,加强项目人才的系统培养,如加强项目业主单位领导班子、具体经办人员的项目知识培训。又如充分发挥专家的权威作用,对重大项目从评审到竣工实施全过程监督,或邀请经验丰富的工程管理人员考察、选择施工单位及施工项目班组。(2)区效能办、区卫计局、区政府督查室、区发改局等定期组织专项督查,确保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及时通报进展缓慢现象并对应追责。(3)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把好各个环节,加强资金使用管理。4.5集思广益,全方位保障相关要素。(1)广泛宣传项目实施政策,做足被拆迁群众的政策解读和思想工作。(2)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鼓励社会资本加大卫生基础设施投资力度,缓解资金短缺矛盾和政府资金压力。(3)做大做强项目建设融资平台,规范工作流程,努力简化财政内部审核,缩短审批时间,做好支付保障,促进工程建设。
5结语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镇化步伐加快,医改工作的不断深入和医疗保障水平的稳步提升,该区作为龙岩市的中心城区,需要服务的城市人口不断增加,居民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质量、形式等提出更高要求。各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协作,加大政府投入,加强对卫生领域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把卫生项目建设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工程,为保障广大农民的健康、方便群众看病就医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确保向农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服务,使城乡群众不出社区、乡村都能享有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全民“病有所医”,使老百姓真正得到实惠,进一步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作者:蔡翠红 单位: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发改局
参考文献:
[1]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关于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R].北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9.
[2]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部.国家发改委、卫计委和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健全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方案[R].北京: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2009.
[3]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R].北京:国务院办公厅,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