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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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物业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文1

关键词:住宅小区 物业管理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F293.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2)09(a)-0054-01

随着住宅建设的不断发展,物业管理在小区建设中显得越来越重要,如何加强和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成为了现今人们关注的主要问题,本文分析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的对策,这对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1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

由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属于一种隶属关系,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开发商的下属单位,但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就造成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一种短期的合同关系。当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执行,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必须放弃自己手上的物业服务企业,然而开发商为了从中获取利益不愿意放弃物业服务企业,并且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导致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出现混乱的局面。

1.2 物业管理收费不规范,收费难

目前,物业管理为了维持企业的运营,他们一般都会向业主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以此来确保自身的正常运作。但是由于住宅小区的业主和物业管理或多或少都会存在一定的矛盾,并且物业管理兴起的时间不长,许多业主对物业管理没有一个深入的认识,觉得物管收费不合理,所以有些业主拖欠物管费,甚至不愿意支付物管费。除此之外,一些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没有把服务工作做到位,其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得不到业主的认可,只是为了片面的追求利益,从而出现乱收费,收费不规范的情况,这就会造成业主出现严重的不满,使得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的矛盾日益激烈,导致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困难的问题。

1.3 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不到位

由于物业管理的涉及面较广,因此物业管理想要顺利发展下去,就必须依靠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现今物业管理还属于一种新兴的行业,一些关于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政府还没有完全的建立,并且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在监督物业收费上制度不完善。除此之外,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也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时候,没有从全方位进行考虑,这就造成当业主遇到问题的时候,没有办法及时的处理,由此可见,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如果缺少了政府的监管,就会使整个小区物业管理出现混乱,不利于物业管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1.4 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较低,管理手段落后

现今,由于物业管理行业还没有建立相应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这就使得物业管理行业出现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较低,管理手段落后的情况。并且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忽视了他们自身素质的建设,造成他们的服务意识低下,工作的热情不高,在这样的工作氛围下物业管理的整体服务质量都处于恶劣的状态,这不但使住宅小区业主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服务,还会误导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识。

2 完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问题的对策

2.1 转变业主观念,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意识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他们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物业管理费,这也是提高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住宅小区业主认识和了解物业管理,明白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尽可能的把物业管理条例发给大家阅读,明确物业管理的收费明细,从而转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观念。除此之外,还可以开展一些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促进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政府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从而有效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

2.2 加强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制度建设,实行依法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制度不健全是降低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的关键因素,因此,为了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顺利的开展下去,各地政府和小区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完善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制度,使物业管理工作能够有法可依。除此之外,小区主管部门还应该结合物业管理小区的具体情况,制定物业管理规章制度,规范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避免他们出现乱收费的情况,只有这样才可以使物业管理公司走向规范化的道路。

2.3 建立维修基金制度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按照实际情况,建立维修基金制度,对维修基金的使用和归集要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并且缴纳相应的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应该归业主所有。当专项资金用于物业的保修期满了以后,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够挪用专项资金他用,而应该由业主来进行分配使用,只有这样才可以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提高,提高业主对物业管理公司的信任,从而使物业管理行业稳定健康的走下去。

2.4 创新体制,用科学的手段吸纳和培养人才

作为物业管理公司的领导,想要提高企业自身的服务质量,使物业管理得到业主的认可,首先应该认清该行业的形式,并且做好物业管理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工作,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创新体制,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位脚步。除此之外,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科学的招聘制度,采取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方式,用科学的手段吸纳和培养人才,要加大对人才的培训,要定时、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使物业管理公司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

3 结语

综上所述,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其主要的宗旨就是服务,对于物业管理这种新兴的行业来说,想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首先应该转变业主观念,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加强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制度建设,并且用科学的手段吸纳和培养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 张统华.我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问题及发展趋势[J].改革与开放,2011(20).

[2] 陈丽洁,黄惠春.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主要问题研究[J].现代物业(中旬刊), 2010(7).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文2

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提出以下意见,望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市、县关于生态环境建设和城市管理精细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美化小区环境卫生,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二、考核范围:柯桥街道范围内的所有住宅小区。

三、考核方法: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抽查、专项核查和年度考核。

1、月度考核:以社区(居)为单位对所辖小区物业管理情况逐个进行月度考核并填写月度考核表(每个小区1份表格),并于次月10日前报街道城建办,逾期不报的,在年终对社区(居)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时累计扣分,每个小区每次扣0.2分。考核时,由社区(居)牵头,社区(居)干部和业主委员会成员(或业主代表)共同参与。考核时间由社区(居)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一般安排在当月下旬进行。

2、季度抽查:由街道组织人员根据居民日常投诉、受理等情况,以季度为单位进行考核,不定时间,不定小区,随机抽查,抽查情况列入年度考评成绩。

3、专项核查和年度考核由街道、社区(居)联合实施。

月度考核、季度考核、专项核查和年度考核均列入街道对物业服务企业考核成绩,作为街道向县住建局提供的考核依据。

四、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月度考核和季度抽查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柯桥街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评分表》。

五、有关要求

1、各社区(居)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社区(居)干部要树立管好物业也是社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的理念,大张旗鼓地参与和指导物业管理,起好监督和指导作用。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文3

日常服务

1.客户服务

为创建安全、文明、高雅、舒适的居住环境,服务处特设立:客户服务、投诉及接待中心(以下简称“客服中心“)。

2.安全防范和交通疏导服务

服务处为小区主入口设立24小时值守和不定期巡视,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小区安全;为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良好的交通秩序,实施严谨的车辆管理制度,小区内车辆限速5mk/时;机动车辆凭出入证出入。

3.日常供电服务

为确保小区的正常供电,服务处负责各类电力控制柜、公共照明、亮化系统的运行管理、维护和保养。

业主自有电表、电源控制箱、开关、插座及供电线路的更换和维修服务由业主自行负责、承担维修费用;如有愿意委托服务处服务的,属于特约服务,须另行收费。

4.日常给、排水服务

本小区为多层商住房,供水系统由自来水公司直接供水,服务处负责小区内主干管道、阀门的清洁、维护和保养;同时负责主排水系统、流泥井、化粪池的定期或临时疏通;

各业主户内主供水开关后的水表、管道、阀门、龙头及主排水管道之前的排水设施,即属于业主自有部分的给、排水设施,由业主负责;如有意委托服务处服务,属于特约服务,须另行收费。

5.消防、对讲门系统、监控防范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服务

服务处负责消防栓、消防管道、消防警铃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服务

服务处负责小区周边防范系统、停车场车辆出入管理系统、对讲门的正常使用。

6.日常清洁、绿化服务

为确保小区环境整洁,给业主提供一个舒适、整洁、温馨的居住、生活场所,服务处提供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和绿化服务,并负责公共场所果皮箱、垃圾箱、指定垃圾堆放点及垃圾站的垃圾及时清运。

无偿服务

1.入住服务

协助业主办理入伙手续,享受快捷验房等物业管理服务。

2.代办收订报刊杂志、特快专递等服务。

3.代订牛奶。

4.义务宣传家庭安全用电常识、消防知识。

特约服务

自有部分的保洁、维修维护属于特约有偿服务范围,服务处按低于市价为广大业主服务。维修费用根据约定实行即时维修月末结算或即时支付。特约服务时,维修人员必须佩带服务处工作牌,服务结束后,请用户在维修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

特约服务项目表

序号

服务项目

序号

服务项目

1安装抽油烟机

16更换或修理抽水马桶配件

2清洗抽油烟机

17更换下水存水弯、三通

3安装分体式空调

18厕所漏水

4安装窗式空调

19疏通下水道

5拆分体式空调

20室内玻璃清洁

6拆窗式空调

21地面打蜡

7安装热水器、洗碗机

22更换门锁

8换空气开关

23安装窗帘

9换室内开关、插座、灯头

24室内卫生

10安装吸顶灯

25油漆铁门、护栏

11安装吊灯

26水电改造

12更换水表

27电脑系统维护

13更换龙头、水嘴、水阀

28电脑硬件维护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文4

一、我县物业管理发展现状

1.住宅小区情况。我县商品住宅小区建设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建成的各类住宅小区近30个,(不含单位或个人合资建房),这些小区存在多元化结构,一是由市场化运作开发,二是政府开发,主要是安置房及经适房、廉租房小区,三是少数由个人开发的小区。

2.我县小区物业管理发展现状。1994年3月,建设部为了满足人民居住的需要,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确立了社会化、专业化、经营型的物业管理新体制,以新建住宅小区为突破口,促使房地产的售后服务按市场经济要求进行,使房地产的管理向综合性、专业化和多功能的社会化服务转变,促进新建住宅小区的整体管理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以此推进物业管理工作。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培育和发展,我县也于2006年出台了《县城区物业管理办法》,但长时间内仍没有全面启动小区物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到2008年后,我县的物业管理才有了起步,从无到有,到目前为止,我县先后注册成立了“红太阳”、“铜佳”2家物业管理公司,取得了三级资质等级证书。两家公司目前共服务步行街、水岸春天、丰润园、鸿运楼、儒风苑等5个住宅小区,住户1500余户,物管和服务总面积达16万平方米。我县的物业管理工作目前仍处于较低水平的层面上,物管服务面不广,全面搞好物管的大气候还未形成,物业服务公司的运行和发展存在较大的困难,业主物业管理费用收取率低,企业运行成本高,服务的规范性和能力水平不高,目前进入了物管的小区比例较低,大部分的住宅小区目前还没有专门的物业管理。

二、当前小区物业管理滞后引发的的问题

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没有跟上发展的步伐,导致小区管理水平低,措施严重滞后,甚至是无管理的局面,后续问题较多,主要反映在以下方面:

1.环境卫生差。没有物管的住宅小区环境卫生工作处于无统一管理的状况,小区公共场所卫生不能及时清扫,垃圾随意丢弃,未能及时清运,脏乱差现象较为突出,严重影响居民生活环境和城市小区的形象。

2.房屋公共设施维修困难。房屋经过长期的使用,一些设施不断老化,需要维修和更新,如公共排水排污系统、供电线路、户外道路、外墙粉刷装饰、楼道设施等等,由于没有物业的统一管理,造成损坏严重,维修困难。如直接涉及住户利益的则由受益人共同协商解决,如属公共的设施,不直接关系住户利益的问题,如外墙破损、扶梯损坏、户外排水受阻、道路损坏等则无人问津,得不到及时的维修。

3.绿化维护未跟进。小区建设之初都不同程度地规划了公共绿化地区,栽种了一些美化绿化的花草苗木,后因没有跟进管理,绿化地带苗木不能有效维护,甚至人为损坏,或杂草丛生,少数小区还出现住户拔除绿化苗木自行栽种蔬菜的现象。

4.小区安全无保障。我县一些住宅小区多为四通八达、出入自由的开放式楼房,未能形成封闭式的区域,不能实施封闭式管理,加上没有保安值勤,没有电子监控设施,使得小区安全无保障,偷盗案件时有发生。此外,由于没有统一的管理,小区用电、用气、交通等各类安全工作得不到落实,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

5.公共场所乱搭乱占。由于管理不到位,有些小区的个人建筑存在乱搭乱建违章行为,不少住户肆意占用了公共道路、公共场所,有的擅自在住宅顶楼加层,公共场所、公共道路随意堆放物品,车辆乱停乱放,小区内的其他住户对此意见很大,不仅直接影响到小区整体的美观,还影响到小区的安全、消防、卫生和居住环境。

三、制约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滞后的症结

1.“重建轻管”、“建管脱节”的现象较为普遍。在我县的住宅小区开发商大都没有考虑房屋交付后的小区管理及售后服务问题,只要验收交了房就了事,对于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基本没有对接好,任由住户自行处理,这是导致我县小区物业管理滞后的重要原因,甚至一部分问题还是开发商遗留下来的,如配套设施不齐,保修期内楼面渗漏水,粉刷脱落以及其他建设质量等问题未及时处理。开发商售房走人后,业主的诉求及纠纷得不到解决,矛头指向了物管,没有物管进行管理的则把责任推给政府,许多问题如不及时解决仍将是政府长久的负担。

2.小区小,难于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管理。我县的住宅小区规模小,住户少,大点的小区也就300户左右,小的则几十户,规模小的小区因其服务对象少,收费有限,满足不了各项物管的付出需要,更谈不上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几年前,县房管部门也曾联系县外的专业物业管理公司来承接小区物业管理业务,但因我县市场规模小而未果。

3.小区规划滞后,配套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小区规划不合理,小而散,没有整体集中规划,做大做好,大部分小区都是开放的,没有形成真正的封闭式小区,还有的与邻近的民房、老宿舍相连,给管理带来困难;不少小区都没有按规定规划物业管理用房或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未达标,也没有划定停车位,没有设计垃圾集中收集点,公共活动面积不足、绿化率不到位等问题。小区内部功能不齐全,缺乏应有的文化体育设施,居民缺乏文化娱乐场所,不能满足城市居民日益提高的精神需求。

4.小区业主的物管意识不强。业主的观念落后,普遍对物管的认识程度低,一部分农村进城居民根本没有物管的概念,对服务的要求也低,而一些原单位职工,还没有从思想上真正接受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思想上还停留在集体宿舍单位管理的模式,认为公共管理是政府或单位的职能,不需要物业或者认为自己买房就已经买了服务,物业就是额外乱收费,将开发商与物业公司混为一谈;由过去的“无偿服务”变成了“花钱买服务”,业主思想准备不足,商品意识和物业消费意识尚未确立。实施了物业管理的小区,一方面业主要求物业应提供高品质优质服务,一方面又不愿按规定交纳物管费,大多数群众对物业管理尚未形成正确认识。部分业主观念陈旧且缺乏组织性,我县部分小区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物管价格享受较为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甚至认为不需要物管,物管是没有必要的消费。

5.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物管的重视程度和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物业管理企业与房管、园林、环卫、公安、交通、城管、社区等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职责划分和相互配合的问题,小区建设初期没有对小区物业管理形成总的规划设计,对开发商在小区物管及后期服务上也没有有效的手段进行制约、把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与物管企业、业主的关系还未理顺,存在脱节,责权利的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意识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加强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对策建议

1.提高重视程度,重拳出击抓好小区物管工作。

一是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充分认识小区物管在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和谐社区、创新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物业管理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解决好物业管理问题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体现着我县城市管理和服务的水平,因此,需要用相当的时间,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二是切合我县实际制定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等规定,细化物管条例,抓好管理落实,认真学习和借鉴外地先进的物管经验,引入好的管理方式和手段,提高我县物管的服务水平。三是搞好部门协调,加强小区物管工作不是一个单位能做好的,要充分调动房管、城管、建设、交通、公安、社区、环卫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县政府要成立由政府牵头,有关职能部门领导组成的物业管理领导机构,专门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抓好协调,共同努力做好规划设计及监督管理工作,促进小区物管健康发展。三是切实做好新建小区的物业前期介入工作,新建小区在规划设计时充分考虑物管的相关功能,批准机关在规划设计时按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严格把关,在房产开发商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房产部门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做好小区物管设施、设备配套工作,并现场严格核查,确保配套设施落实到位,重点督促开发建设单位搞好“建管交接”,由开发商提交一定比例的维修基金和质保金,保质期内运用质保金进行维修,以后运用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全力做好售后服务,切实解决好“重建轻管”、“建管脱节”的问题,建立起小区物管的一条龙政策和措施。

2.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宣传引导工作是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的关键,我县应进一步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新闻的正面宣传报道工作,利用各种形式与载体,加强物业管理政策、法规及有关小区管理实施办法的宣传,让“享受服务就应该尽缴费义务”的观念深入业主心中,努力为做好物业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统一思想,推动各方思想观念转变,主动宣传物业管理的必要性。从新的小区建设初期物业就开始介入,在推介楼房时同时推介物业,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使业主在购房初期就形成接受物业的概念,房屋交付时办理好物管的交接,避免小区入住后物管难进入的现象,从根本上培养群众正确的消费观念、契约意识和法律意识。政府及主管部门要及时推广物业管理有效做法,要让群众逐步接受“有偿服务、出资受益”的现代生活理念,正确认识物管,接受物管,最终自觉配合物管。

3.积极探索并实施适宜的物业管理模式。

根据小区小而散的特点,积极探索适宜的物业管理模式,促进我县小区物业管理能力和水平的快速提高。一是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摸清我县小区分类、规模、管理现状、居民反映及诉求和期望。二是选择我县小区管理模式,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探索我县普通住宅小区物业分类管理模式,应针对我县物业管理的特殊性和小区小而散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一方面是培育物管公司,在引入县外大型物管公司困难的情况下,应着力培养本土的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的市场重点选择1-2家进行扶持,前期起步阶段,采取政府财力支持和相关职能部门派人协助等措施进行扶持,物管公司除聘请一定的管理人员,还应配备相关行业的技术职员,如保安、绿化管理、水电维修、房屋维修等工种人员,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采取长期聘用,或临时性用工合同制,以满足物业管理全方位服务需要。另一方面实行分类管理方式,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来说,由于观念限制和硬件条件的制约,让居民出钱引入物业公司很难行得通。对这类长期以来欠账较多的老旧小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产权单位应加强资金的合理投入,通过政府出资、社会集资方式进行小区整治,探索规范的物业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力求用比较低的成本解决物业管理的基本需要问题,逐步过渡到规范化物业管理。对于新建商品房小区,在对开发商诚信考核中,要增加其开发小区物业管理好坏的考评,政府应加强引导和约束,做好建管衔接,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按现代物业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造、高要求管理,使物业管理工作一步到位。

4.倾力协作,扶持物管企业健康发展。针对我县物管企业经营困难、业务难拓展和服务水平低的情况,政府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扶持这个新兴行业的健康发展。一是把扶持物管企业作为一个惠民工程来抓,做好各类小区进入物管的基础工作,注入一笔资金,重新建设或维修好围墙、大门、道路、供电、给排水、电子监控、物业用房及公共场所、绿化等各类基础设施,解决以前的各种“欠帐”问题,使进入物管时处于同一基础水平,为物管公司运作提供基础保证。二是政策扶持,物管公司工作好坏直接影响城市管理水平,因此不能将物管公司视为一个纯粹的社会企业,而要把物管公司作为城市管理的组成部分,把小区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延伸,政府可出台一些优惠政策扶持其发展,起步阶段可采取两体制并存的办法,即市场有偿服务与政府政策扶持相结合,如利用政府技术培训渠道免费为物管公司职员进行技术培训,提高其服务技能,对物管公司聘用的城市下岗职工,提供一定的公益性岗位进行补贴,对物管公司的开办、证照检验、融资投资、税费、法律等提供优惠服务,给予扶持。三是部门协作,形成合力,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物管公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为物管公司搞好小区管理提供设备、技术、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援助,并加强对物管公司的管理和指导,促其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扶持物管公司良性起步、正常运行、健康发展。

5.大力提高居民区自治水平。物业管理处于发展时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物管之外的相关组织建设工作仍然需要。因此,在落实物业管理职能中,要通过规划居民区建设的内容,完善区规民约,提高居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在正确行使民利的基础上,承担民主管理的责任。建议选择部分小区先行试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由房管部门和社区居委会牵头,组建业主委员会,明确职责义务和工作范畴,针对性地建立区规民约,吸引业主参与小区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居民自治水平,依靠居民自身力量加强小区的管理,提升我县小区管理的整体水平。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文5

【关键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存在问题;措施

1.物业管理的概述

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对区分所有建筑物共有部分以及建筑区划内共有建筑物、场所、设施的共同管理或是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对业主共有的建筑物、设施、设备、场所、场地进行管理的活动。物权法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物业,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者进行管理。

2.我国住宅小区当前物业管理主要存在的问题

2.1市场机制及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造成通辽市大量弃管楼存在的主要原因在于房地产开发中的建管不分,虽然政府出台了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但该项措施操作环节存在很大的漏洞,忽略了业主的权利,未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的双向选择机制;另外物业管理公司本身有时也很被动,开发商在销售阶段作出不合理承诺,导致物业管理公司无法实现,这与政府缺乏相应的物业接管制度,划分清楚责任归属脱不了关系。

2.2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

由于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属于一种隶属关系,所以物业服务企业属于开发商的下属单位,但是因为开发商没有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这就造成开发商和物业服务企业存在一种短期的合同关系。当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以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应该由业主委员会来执行,这个时候开发商就必须放弃自己手上的物业服务企业,然而开发商为了从中获取利益不愿意放弃物业服务企业,并且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之间的法律关系不明确,导致了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出现混乱的局面。

2.3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不到位

由于物业管理的涉及面较广,因此物业管理想要顺利发展下去,就必须依靠政府的监督和管理,但是现今物业管理还属于一种新兴的行业,一些关于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政府还没有完全的建立,并且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有相应的处罚权,在监督物业收费上制度不完善。除此之外,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成立也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其选聘物业管理公司的时候,没有从全方位进行考虑,这就造成当业主遇到问题的时候,没有办法及时的处理,由此可见,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如果缺少了政府的监管,就会使整个小区物业管理出现混乱,不利于物业管理公司健康稳定的发展下去。

3.提高我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的措施

3.1转变业主观念,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意识

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他们最主要的来源就是物业管理费,这也是提高物业管理公司服务质量的重要基础。因此,作为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的力度,让住宅小区业主认识和了解物业管理,明白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并且尽可能的把物业管理条例发给大家阅读,明确物业管理的收费明细,从而转变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观念。除此之外,还可以开展一些宣传咨询活动,提高业主的自我管理意识,促进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政府要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管,从而有效的提高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质量。

3.2制定完善的物业管理相关配套法规

(1)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

物业管理早期介入法制化。以法律的形式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参与小区项目可行性研究、小区的规划、设计等阶段,站在业主的角度,从使用、维修管理出发提出前瞻性意见,从根本上杜绝影响日后物业管理的先天不足问题。

(2)积极开展招投标机制

在物业管理刚实现招投标机制的初期,人们还不适应市场的选择,因此政府应加大工作力度,首先对比较规范的住宅小区进行试点运行,多组织相应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市场选择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是一家而是二十几家,最后到不经过市场的选择就拿不到物业管理的良好态势。

(3)建立物业管理信用档案

政府应委派物业管理协会建立物业管理公司信用档案体系,它可为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及从业人员的市场行为,为业主、业主委员会查询物业管理公司信用服务,为社会公众对物业管理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提供投诉途径的信息管理系统,减少物业管理公司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

3.3培育和监督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与运作

(1)增强业主的自我约束与自我救济能力

由政府、媒体共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业主花钱买服务意识,不交物业管理费是违法行为的宣传,引导业主依法履行业主的权利和义务,同时监督《业主公约》的执行力度,将业主违约行为进行宣传,提高业主的自觉性。

(2)借助社区管理的力量,监管好业主、业主委员会的建立与运作

过去,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是由开发企业来选举的。新的物业管理条例改为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同时,当业主委员会成立后,到房地产部门备案,并接受居委会的监督指导。因此,可将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纳入政府的派出机构,居委会或社区监管的范畴,这将有利于社区服务功能的建设,同时又确保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员有较高的素质,规范的运行。在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公司产生矛盾纠纷时,社区监管部门可以作为中介调解人进行调解,化解纠纷,及时解决问题。

(3)政府推行建立第三方管理机构

由于业主对物业管理的不满与日俱增,并迫切要求物业管理在透明、公正的环境下进行操作,同时对于物业管理公司来说,面对业主过多的缺乏理性和缺乏专业的责问,已显得力不从心,而政府将太多的时间耗费在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关系的调和上,此时可以组建一个第三方机构解决这些矛盾。

第三方机构可以是招投标中心、业主咨询公司、也可以是行业认证机构、仲裁机构、专家委员会。

3.4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场机制

要从根本上解决建管不分、衔接不好、满意度低、收费难的问题,首先应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双向选择的市场机制,让业主主动地选择物业企业,而不是被动接受,这一机制还有助于物业管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其次,政府相关部门应出台相应的物业接管制度,对于开发商前期建设上的问题、不切实的承诺给予明文规定,不得转嫁给物业企业、欺骗业主,以减少物业企业与业主间的纠纷和矛盾;再次,政府应建立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使物业管理收费公开透明。

结语

综上所述,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中,其主要的宗旨就是服务,对于物业管理这种新兴的行业来说,想要做好物业管理工作,首先应该转变业主观念,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意识,加强物业管理地方法规制度建设,并且用科学的手段吸纳和培养人才,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只有这样才可以实现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范文6

[关键词] 住宅;物业管理;收费难

doi : 10 . 3969 / j . issn . 1673 - 0194 . 2014 . 06. 028

[中图分类号] F293.3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6- 0046- 03

自1981年3月在深圳成立中国第一家物业服务公司以来,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并被社会大众广泛接受,成为促进城市管理进步和实现房地产保值增值的重要手段。但由于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水平不高、行业管理不到位等诸多原因,目前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纠纷不断。其中,以物业费收费难问题最为突出。据调查,“当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某些服务不满意,你会怎么办”时,有56.8%的业主会选择拒交物业服务费,有26%的业主会选择更换物业公司,14%业主会选择集体抗议,选择和物业服务企业协商调解的只有4%。

严重的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会既侵害了已缴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的合法权益,又会使物业公共设施和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保养,导致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品质下降,经营出现困难,并进一步影响服务质量,加剧物业费收取的难度,从而把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关系带入到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危害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本文以住宅小区物业为例,在总结我国物业管理收费难现象的基础上,分析原因,结合实际提出一点对策和建议。

1 物业管理收费难的现状及危害

物业管理费是整个住宅小区正常开支和运行的基本支撑。物业管理费的支出,一部分用于管理和服务该小区的人员工资和福利,一部分作为“服务项目的物资损耗补偿费”,即公共设施和设备的维修保养费用和物业管理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和法定税率。若物业管理费用交纳率不足,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物业服务公司的管理质量将严重受到影响,进而小区整个物业资产将贬值。

在我国物业管理市场上,物业收费难的现象目前普遍存在,收费难的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向前发展。目前,我国的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上是低利润运行。特别是在经济相对落后、老旧小区多的地区,物业服务收费的情况更不容乐观。收费难问题的存在已严重影响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经营和物业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若未能很好地解决,势必将物业管理行业带入到恶性循环的怪圈。

(1)物业费的拖欠侵害了已缴物业服务费业主的合法权益。由于未交费的业主在短时间内享受到了与缴纳物业费的业主同样的物业服务,其他缴费业主的合法权益的侵害,缴费意愿下降。进而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更升级,已缴费的业主甚至也会加入到不缴费的行列,加剧物业费拖欠矛盾。

(2)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会使公共设施和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保养。当公共设施和设备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和保养,物业所有人的资产和投资就会相应的得不到应有的保值和增值。小区里的公共设施设备是整个小区所有业主的共同财产,当共同财产没有很好的保护,损失的就是业主自己的利益。

(3)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会降低物业服务品质。物业管理行业是个微利行业,当业主拖欠物业费不缴纳,物业公司的福利待遇就得不到应有的保证,这样必然导致人员流失,服务品质下降,严重的甚至可能会导致物业服务企业的撤管,这会让整个小区的业主的资产贬值。

(4)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会引起不必要的司法诉讼。物业费收费标准的核定和审批,物业公司都是按省物价局文件中所述的条款规定执行的。业主对物业公司有意见可以进行沟通和调解,但是如果业主在物业公司多次追缴物业费后仍不缴纳,物业公司可以依照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依法提起法律诉讼,来追缴没有缴纳的物业费和滞纳金。

2 我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难的原因

我国物业服务行业经历了30余年的发展,物业服务也走进了城市千家万户,但由于开发商遗留问题多、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质量不高、行业制度建设执行不到位、业主物业消费理念落后等原因,物业收费难现象还较为普遍,已经严重制约着行业的健康发展。

2.1 开发商遗留问题多导致小区管理先天不足

住宅小区既要满足业主的居住功能,也要具备提高业主生活质量的功能;既要有合格的房屋质量品质和小区环境布局,也要配套与业主生活有关的幼儿园、超市、活动中心等设施。但在我国的住宅小区当中,由于规划、施工等环境监管不严,加之物业服务企业前期介入不足,许多住宅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缺乏超市、幼儿园、健身活动中心等场所,甚至出现建筑质量不合格、小区绿化不达标、道路设计不合理等问题。这直接导致了物业管理对象存在先天不足,后续物业服务难度加大。此外,许多开发商在建设及销售时做出许多虚假承诺,得不到兑现加剧了业主的不满,甚至将原因归咎到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并通过拒交物业管理费用以示不满。

2.2 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水平整体较低服务质量不高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专业人才紧缺、物业服务管理理论和手段及设施设备落后、前期介入工作不足等原因,部分物业服务公司缺乏对业主服务的意识和服务技巧,特别是当小区存在规划不当、物业存在质量瑕疵的情况下,物业管理的不利因素增加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甚至导致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大打折扣。进而使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提到高质量的服务,更谈不上提供现代化、智能化的物业服务。低质量的服务,最终会引起许多业主的不满,导致物业服务企业在业主内心的形象彻底毁灭,这些都会是业主拒交物业费的借口。

2.3 行业制度建设、落实和政府管理不到位

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需要一套完善的法律法规作为保障,我国物业服务行业尽管经历了30余年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相关的物业管理法规及其管理办法,对不交、少交、欠缴物业管理费的情况作了相关的规定。但由于走法律程序时间比较长、成本比较大等原因,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去执行,无法满足时代的需求。同时,走法律程序容易激起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的矛盾,不利于后期的管理。

在物业收费方面,我国物业管理收费办法一直是由政府指导定价,存在一定的弊端。如,在同一小区,不同等级不同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所需要的成本相差肯定很大,如果采用政府指导方式定价,势必引起部分业主的抵触心理,不利于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在实践中,由于物业收费项目的归纳类不明确,性质不清晰,而且对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没有精准的计算。特别是随着物业公司的发展,增加了新型服务,物业费不断提高。但业主却未必认可,进而导致了业主对于物业公司的不信任,使物业收费难上加难。

2.4 业主物业消费理念落后认识不清

目前物业管理已走进大部分城市小区,但许多业主仍认为物业服务费都是物业公司的盈利,而不知道物业服务费大部分都投入在小区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之上。业主心目中的物业服务项目中,保洁和保安非常简单,成本极低,甚至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存在必要性产生怀疑,认为物业公司只是为了收取物业费。因此,业主只要觉得物业公司的服务有些许瑕疵,就觉得物业费缴得不值,从而产生了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甚至出现部分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造成收费困难。

3 解决物业管理收费难问题的对策

3.1 完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市场化的新的定价模式

物业管理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应的政府机构,须加强物业管理行业的立法和执法力度、加快与法规相配套的操作性规范的制定。特别是要在吸取国内外先进的物业管理办法及经验基础上,征求社会各界有关人士的意见,尤其是物业管理行业的专家、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阶层人士及业主的意见,制定出符合三方利益、具有操作性的相关法规。

在物业管理费用的定价问题上,政府应该进一步将主导权给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实行竞标市场化的形式。可探索基于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收费的成本构成因素,将物业服务内容划分为综合服务、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及公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服务等几个类别,不同类别的服务内容从高到低又细分为多个等级,对应相应的收费标准。业主则根据所在小区特点和需要选择。同时,物业服务费最终定价应该由物业服务企业自己决定。

3.2 加强第三方监督维权,维系业主和服务企业合理权益

目前,之所以业主对物业服务费的定价缺少信任,其根源是相关服务的定价也是没有可靠依据的。因此,新楼盘开发要积极引入第三方专业中介机构,科学、客观、公正的算物业费价格,若业主不满意,还可以找第三方评估机构重算。对老旧的小区,业主大会首次选聘或更换物业服务企业时,也可以委托第三方物业评估机构对物业费进行评估。也许有第三方的存在,能让业主更加安心些。

在费用的缴纳方面,也可成立第三方独立机构来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特别是针对部分恶意拖欠物业管理费用的追缴问题。由于第三方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及业主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因此能够做到公平公正。同时,能淡化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把业主对走法律程序追缴物业管理费用的怨气转嫁到第三方机构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的继续合作。

3.3 物业服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与业主沟通,提高服务水平

为解决存在的物业费拖欠问题,物业服务企业要勤与业主沟通,明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方,不回避自身的责任,也不乱承担开发商等其他责任方的责任,但要详细说明,并主动协助业主解决问题,赢得谅解和满意。

在日常服务方面,要加强职工专业素养,提高服务意思,通过建立服务标准、引进智能、先进的管理设备及技术,进一步节约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提高企业利润和服务品质,创建物业品牌。

需要注意的是,物业企业在前期介入阶段,应负起监督责任,努力让前期介入管理和后期物业管理分离。确保所管理的物业是高质量的建筑物业,有完善的设施设备、合理的规划,以有效降低后期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难度和管理成本。

主要参考文献

[1]郑志毅.住宅小区物业费体制改革初探[J].中国物业管理,2012(10).

[2]张虹.居住性物业管理费拖欠问题透析及应对[J].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