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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早期教育指导范文1
资料与方法
方法:2006年1月~2007年4月对广州市的22家省级幼儿园和广州市的10家三甲医院目前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情况进行调查。资料显示:广州市0~3岁孩子的早期教育是真空或薄弱环节。
方法:直接问卷或电话问卷,问卷内容自己设定。
结果
22家省级幼儿园调查显示:这22家幼儿园主要招收3~6岁孩子,按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管理。也招收部分2~3岁儿童,主要是照顾其生活起居,解决父母无法看管的局面。对广州市的10家三甲保健院调查显示:有2家保健院,正摸索着对0~1儿童进行早期教育,余10家未开展。资料显示:广州市0~3岁孩子的早期教育是真空或薄弱环节。
讨论
生命早期神经系统有着较大的可塑性,最容易接受外界刺激和影响。而大脑发育最重要的条件,就是丰富而适宜的教育环境刺激,这种刺激,将从根本上改变大脑微观结构和整个大脑的性能,也就是说,正是婴幼儿在不断地感知和运动,才刺激大脑相应区域的生长,从而促进神经心理发育,提高智力[1]。
成熟脑在结构和功能上有很强的适应性和重组的能力,易受环境的影响已经证明这些影响可改变神经元的大小,脑结构总体重量和个别突触的数目和结构,增加或减少神经元间的连接和神经通路。因此在两岁前,儿童的脑在结构和功能上都是未成熟的,证明了早期教育的可行性。
早期教育的有效性:鲍秀兰科研组1997年6月至1998年1月对北京市方庄社区出生的79名正常新生儿为早期教育组,另外86名健康常规育儿的儿童为对照组。智力测查结果显示:早教组的智力发育指数和精神发育指数分别比对照组高19.6分和10.1分,统计学分析有意义。早期教育组家长普遍反映,孩子健康、活泼、爱学爱问、社会交往能力好,有爱心、生活自理能力强。
早期教育的现状和发展:发达国家状况:美、日等发达国家已开始把儿童生命最初3年的发展,作为本国21世纪争雄世界的第一战略。 国内状况:
协和医院儿科在2001年1月成立了“协和贝贝俱乐部”,从新生儿期即开始进行早期教育,系统地、全面地定期进行体格生长发育监测和神经系统检查;喂养和营养指导;定期给予早期教育的指导提纲,并逐次落实指导提纲的完成情况;早期发现和早期干预问题儿童。
知名品牌金宝贝公司通过音乐、艺术、宝宝手语、瑜珈音乐、“环球旅行”、运动乐、母婴健身坊等系列内容开展早期教育。
北京海淀儿童早期发展中心通过将营养咨询、保健指导、个体指导、集体教育融为一体开展工作。
广州市早期早期教育发展建议:政府可将国务院2003年的《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落到实处,把0~3岁婴幼儿早期养育和教育指导纳入了政府的工作范畴。
完善社区早期儿童发展服务为切入口的综合性社会改造计划。可通过政府的投资来保证胎儿期和早期儿童的健康和教育,提高所有儿童保育的有效性,促进其身体、智力、社会和情感的发展。
特别强调家庭积极参与早期教育,支持家长在家庭中担当起父母职责,使家长能够与早教中心配合,积极参与到对儿童的早期教育中来,特别是在生活节奏和职场压力越来越大的今天,家长们与孩子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尤其是父亲,更是难得在孩子受教育的时候出现在身旁。教育研究表明,由父亲带大或参与带大的孩子独立性比较强。父爱可为男孩找到性别认同的榜样,父亲果断、坚毅的气质会给孩子带来积极的影响。如果缺乏父爱,孩子则往往表现得比较柔弱、独立性差。
早教中心可具体从以下方面进行指导:①让婴幼儿感受到爱和关心。著名人格心理学家Eril Erikson强调:在孩子出生的头两年中,主要为孩子建立信任感. 可参照心理发展动力学理论,儿童与他们的照看人之间依恋关系形成在早期干预的任何计划中均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②根据婴幼儿神经心理的发育规律,对孩子的大动作、精细动作、适应能力、语言、社交行为这五大能区进行科学训练,全面提高孩子的能力。③培养孩子养成好习惯。包括卫生习惯、与人交往习惯、劳动习惯、助人习惯、思考习惯等等,这些好习惯会让孩子受益终身。④帮助家长为孩子建立一套坚定而有效的纪律,让孩子学会遵守规则。低年龄孩子采取分散其注意力办法,对稍大的孩子采用人性化的纪律约束。世界著名早教专家Burton L.White认为不必要对7个月以下婴儿进行约束。医生定期对家长进行营养和保健指导:①对孩子创造性的启迪和好奇心的保护。参照建构主义的理论,它是对早期儿童教育实践进行指导的基石,为年幼儿童设计课程。对儿童在不同领域的认识以及在不同环境中的自发行为给予肯定,和家长一道培养孩子探索世界的兴趣。② 给孩子创造丰富多彩的环境.可参照生态学理论,布朗芬布伦纳的生态系统理论是最有影响力的,这一理论强调多因素参与进行早期教育。这一理论, 强调儿童参加的各种不同场景,及其之间的互动。③早期教育在我国和广州起步较晚, 与英美等发达国家存在很大差距。这是关系到国民素质的重大问题,我们任重而道远.早期教育的教育体制,实施模式,具体方法以及效果的评价方面应向英美等发达国家学习,取其精华,并且将其进一步的发展壮大。
儿童早期教育指导范文2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文件精神,全面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大力普及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着力构建托幼一体化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妇联就进一步加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前教育是国家确立的基本教育制度之一,是现代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育和终身教育的奠基阶段。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环节,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开端。重视婴幼儿的早期教育,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对促进婴幼儿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近年来,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2003]13号)的精神,积极开展0—6岁托幼一体化的探索和实验,0-3岁早期教育逐步展开,许多大中城市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较好地满足了婴幼儿接受早期教育的需求,家长及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有了一定提高。但是,总体上看,我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还处在起步阶段,广大农村和经济薄弱地区的早期教育还没有全面开展起来,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普遍较低。随着我国优生优育国策的贯彻落实、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人民群众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日益加深,对早期教育的期待和要求越来越高,已不仅仅满足于孩子有机会入幼儿园,更迫切地要求能接受优质的婴幼儿早期教育,为孩子一生的发展奠定良好的素质基础,让每一个婴幼儿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也已成为当前教育民生的突出问题。党的*明确提出“重视学前教育”的新要求,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中也对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提高0-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的科学育儿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各地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新*、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重大意义,将其作为贯彻党的*精神、改善和保障民生、大力发展学前教育、构建现代国民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精心规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有计划按步骤地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逐步普及0-6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知识,为每一个儿童的后续学习和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今后一个阶段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立足公益,专业引领、强化服务”的方针,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早期教育,构建较为完善的工作机制和体制,努力为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提供有效的专业指导和服务,切实提高家长和看护人员科学育儿的水平,促进0—3岁婴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2、发展目标。到“十一五”,全省基本建立起以农村乡镇和城市社区为依托、以优质园为骨干、灵活多样的早期教育服务网络,逐步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牵头、多方协同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发展新格局。具体目标是:
到2012年,全省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看护人员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为:苏南地区的城市达90%以上,农村达75%以上;苏中地区的城市达80%以上,农村达65%以上;苏北地区的城市达70%以上,农村达到50%以上(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是指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每年至少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从事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人员都接受系统的专业培训,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形成一支面向社区、指导家庭科学育儿的专兼职相结合的专业人员队伍。
三、建立并形成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机制
各地应在市、县政府的领导下,依托城市街道和农村乡镇政府,逐步建立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妇联、计生等部门各司其职,早教机构为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早期教育工作网络,推进0—3岁婴幼儿早教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要进一步强化各部门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是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学前教育的方针、政策,切实把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纳入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早期教育的重大政策措施,牵头并组织各部门做好早期教育的相关工作;承担对托儿所、亲子园的登记注册工作和早期教育的业务指导,向有关部门提出对托儿所、亲子园收费标准的意见;培养和培训托儿所、亲子园的园(所)长、教师,建立园(所)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建立学前教育督导和评估制度;做好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建档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拟订有关托儿所、亲子园卫生保健标准和规章制度,监督和指导托儿所、亲子园卫生保健业务工作,负责对0—3岁儿童家长进行儿童卫生保健、营养、生长发育等方面的指导,及时提供0—3岁婴幼儿数等情况。
妇联应在社区(农村地区在镇、村)做好0—3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教指导的组织发动工作,向家长积极宣传科学育儿理念,保证辖区内所有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和看护人员都能接受早教指导,提高家庭科学育儿水平。
各市、各县(市、区)要建立早教指导机构,负责本地区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推进工作,努力做到有固定场所、有专门人员,基本满足0-3岁婴幼儿和家长多样化的学前教育服务需求,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灵活有效的0—3岁婴幼儿早教服务网络。
各地要建立完善由教育部门牵头,卫生、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参与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在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推广有益经验,以保证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四、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
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要坚持科学指导、专业引领,规范操作、形式多样。各地、各早教机构要遵循婴幼儿成长规律,按照《*省0—3岁婴幼儿教养方案(试行)》,科学有序地开展早期教育活动。要加强对早期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指导,坚决防止超越婴幼儿身心发展特点、违背教育规律的错误做法,切实推进我省早期教育的科学化、系统化和规范化发展。
各地要积极倡导和大力支持各类幼儿园开展灵活便捷、丰富多样的早期教育工作。省和市优质幼儿园(含省示范性实验幼儿园)要根据现有条件积极开设托班或亲子园,在开展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实验、保证0—3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期教养指导方面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农村地区要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主阵地,通过请家长和婴幼儿走进中心园、中心园教师送教到村等方式,保证辖区内0—3岁婴幼儿能接受良好的早期教育。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充分利用社区和本园资源,采用开办托班、亲子活动、专家咨询、网上查询、热线电话、资料宣传、送教上门、育儿沙龙等方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活动,努力成为面向社区的科学育儿指导基地,不断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提升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工作质量。
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和个人举办早期教育机构,充分发挥社会公益力量开办亲子园、托儿所等,满足社会对早期教育多样化的需求。
五、努力提高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人员专业素质
儿童早期教育指导范文3
1.1儿童发展评价研究势在必行。20世纪90年代末,随着终身教育理念、早期教育理念的提出,0-3岁婴幼儿早期潜能开发和早期教育的研究开始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目前在我国,对儿童的早期教育主要依靠家庭,以家庭散养为主。广大婴幼儿家长越来越迫切渴望得到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同时家长也迫切需要一种评价的工具,从而能更全面的了解儿童的发展状况。在国家优生优育政策的指引下,儿童发展的水平和质量越来越引起社会的重视,同时,随着经济迅猛发展,儿童的发展水平也必然会产生质的飞跃,需要对儿童的发展评价进行进一步的研究,来了解儿童的发展水平及现状。
1.2儿童发展评价研究言微旨远。为改进早期教育过程提供指导、依据和参考。一方面,目前,我国0-3岁儿童的早期教育缺乏国家统一标准,早期教育市场的基础和经验相对薄弱。其中一个重要环节――评价系统的搭建。早期教育事实上就是一种早期干预,要干预有效,必须有科学的评价方法。因此建立科学的早教评价系统,是早教事业中亟待规范和完善的重要课题。另一方面,通过科学系统的评价活动可以了解儿童发展,对每个儿童的发展进行价值判断,使教育工作更适合于每个儿童,更有效地为儿童发展服务,使早期教育工作更具有目的性;通过对儿童发展情况的分析,教师可以了解教育内容、方法及手段的选择是否适用,对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教育手段等教育过程中的诸要素进行调整,促进早期教育课程的发展。
2、儿童发展评价研究的现状
2.1儿童发展评价的发展瞬息万变。本世纪以来,在教育评价的发展从理沦到实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产生于19世纪末并在本世纪二三十年代达到兴盛期的早期教育测验,其功能主要是选拔性的,即通过评价对儿童进行鉴别,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现代教育评价则强渊诊断功能和改进功能,即通过评价,有目的地改善教育过程,创造适合儿童发展的教育。儿童发展评价是了解儿童的发展状况、对儿童实施有效教育、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作为教育评阶的重要组成部分,儿童发展评价的理沦与实践,亦遵循着同样的发展轨迹。本世纪五六十?年代起,儿童发展评价开始从“测验”转向“评价”阶段。这种转变不仅表现为评价内容更加全面,评价方法更加科学和客观,而且突出表现在评价观念及其核心问题――评价目的的重大变化上,即更加注重评价在改善教育过程、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也即对儿童的评价不是为了评价而评价,而是为了诊断和改进教育教学,促进幼儿在原有基础上的提高和发展。
2.2儿童发展评价差强人意。目前3-6岁幼儿阶段的发展评价在《纲要》的指导下已经趋向成熟,但是0-3岁儿童的发展评价因早期教育发展的不成熟而表现出许多方面的不足,主要有:
2.2.1评价方法单一。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儿童智力测验运动推动和促进了儿童发展量表的编制工作。随着人们对儿童早期发展的重视,以及对儿童发育及心理行为问题的越来越多的关注,在此背景下,传统的儿童发育量表如DDST 、贝利儿童发育量表得到进一步的修订完善,一些国家也对修订的版本在本国的应用进行标准化;亦出现了一些比较专一的发育评价方法,例如Peabody 运动发育量表、早期语言里程碑等。很显然,目前的评价工具仅限于量表、测验等对儿童的发展情况进行定量的分析,而真正的评价不仅需要定量的分析,也需要通过访谈、观察等方法进行的定性的描述。不可否认,现存的评价方法以测验为主比较单一。
2.2.2评价工具缺乏适用性。上述对儿童发展常用的测验中主要分为两类:诊断性测验和筛查性测验。评价的目的分别是通过评价对儿童进行鉴别,选拔适合教育的儿童;以及筛查出发展比较迟缓的儿童,对其进行进一步的干预与治疗。而当前在《纲要》的指导下,儿童发展评价的目的正由“测验”转向为发展而评价,为了儿童的发展而进行评价,通过不间断的评价过程,使教育者不断改变教育实践,从而追求不同儿童的多元发展。另外,目前国内早期发展评价所用的量表大部分来自国外原版的标准,真正适合我国国情的国产量表不多,应用也较局限;评价问卷也缺乏国内常模;儿童早期发展评价多在各个不同领域分散开展,各有侧重,不利于整体综合评价。总之,现存的评价工具已不能适应发展评价的新要求。
2.2.3以静态评价为主。目前针对0-3岁儿童的发展评价主要以静态评价为主,测定的是儿童当前所处的水平,忽略了发展评价的发展性原则。同时,许多量表在进行测试时都要求儿童处于兴奋状态,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实测工具和时间等方面的原因,很难长时间保持儿童的兴趣及兴奋性。故,在测验特设的虚假情景中进行评价,追求静态化的评价方式对儿童发展的评价存在一定的不科学性和偏差。
3、0-3儿童发展评价在教育中的应用策略
3.1提倡“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儿童发展评价的方法是指收集评价信息的方法。儿童发展评价应该提倡“定性”和“定量”评价相结合,定量的方法如:通过量表、测验等进行的测量。定性的方法像观察法、谈话法、问卷调查法、档案评估法等。在进行评价时,交互运用日常观察、情景观察、交流、记录、测量、儿童作品分析等多种方法。在幼儿阶段儿童发展评价中运用最广泛,在研究中使用最多的一种方法是档案袋评价法。同样这种方法也可以用于对0-3岁儿童的发展评价,使用这种方法可以比较客观全面的对儿童发展进行评价,可以忽略时空等客观因素对儿童发展评价过程的影响。另外,对“定性”评价方法的重视,也体现了一种过程取向的评价理念,体现了对儿童发展过程中个性差异的重视,更有利于因材施教。
儿童早期教育指导范文4
关键词 早期教育 婴儿 智能发育
资料与方法
2005年12月~2006年6月出生在我院的正常新生儿300例,随机分为早期教育组和对照组。早期教育组150例,男79例,女71例;对照组150例,男78例,女72例。两组儿童母亲年龄24~35岁,妊娠期无重大疾病,孕龄37~42周,出生体重2.75~4kg,新生儿期无重大疾病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两组儿童在性别、父母文化程度、父母职业、居住环境上相仿。
方法:①两组小儿于出生后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均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并将其测量数值输入电脑,以《WHO 0~6岁儿童身高体重参考值及评价标准》(俗称WHO参考人群值)和《1995年中国九城市7岁以下儿童体格发育调查研究》(即九市标准)为标准进行体重、身长、头围测量的等级评价。两组婴幼儿均于出生后42天、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由儿保医师进行全面体格检查,并做体检记录。两组婴幼儿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医师进行神经精神发育的评估,并做相关记录。②早期教育组根据营养状况评价结果、体格发育评价、神经精神发育评估结果及年龄特点进行综合性早期潜能开发指导。③智能测试。两组婴儿均于出生后6个月、9个月、12个月时接受智能测试。测试方法采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和中国儿童发展中心根据贝利智力量表改编的标准化婴幼儿智力发育量表(简称CDCC量表)。观察智力发育指数(MDI)和心理运动发育指数(PDI),并进行评估分析。
评定标准:CDCC测验结果分7个等级:≥130分为非常优秀,120~129分为优秀,110~119分为中上,90~109分为中等,80~89分为中下,70~79分为边缘状态,
统计学方法:数据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u检验和X2检验。
结 果
两组婴儿MDI结果比较见表1。
讨 论
早期为儿童提高系统而丰富的养育环境和信息刺激,可促进婴幼儿体格及神经心理的全面发展[1]。这一观点已受到越来越多的专家及家长的认可与重视。我科以我国早期教育专家鲍秀兰教授《挖掘儿童潜能始于零岁》为蓝本,指导家长从新生儿开始对婴幼儿进行动作、语言、认知、与人交往及良好习惯塑造方面的早期潜能开发,并融入科学汉字教育,取得一定效果。脑科学的研究表明,婴儿期是脑发育的一个关键期,在这一时期按心理发展年龄为婴儿提供丰富的各种感官刺激、语言环境、知觉辨别能力、适应能力及创造动手和身体大动作的机会,充分发掘大脑潜能,对婴儿的神经心理发育无疑具有推动作用[2]。本研究两组小儿在生物学和环境因素方面做了严格的控制,条件基本相同。生物学因素方面:研究对象在出生后不久,通过详细询问病史和体检,符合正常足月新生儿标准,严格排除围产期高危因素。出生后到12个月经过密切随诊,未发现小儿有中枢神经系统及其他重大疾病,体格发育主要指标均正常,因此两组小儿基本上排除了生物学不良因素对智能的影响。而影响婴幼儿智能发育的主要因素,如性别、父母文化程度、家庭结构大小、居住环境两组相仿,因此两组智能结果有可比性。
我院对42天以后的婴儿按其神经心理发展的年龄规律,创造提前条件,有计划地指导家长对其婴儿实施大运动、精细动作、语言、感知觉、社会交往能力、婴儿抚触等训练。于生后6个月、9个月、12个月时用CDCC发育量表进行测试,结果发现:早教组6个月时MDI较对照组高3.62分(P
参考文献
1 程淮,籍孝诚.要重视中国0~3岁儿童发展与早期教育.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01,9(1):1.
儿童早期教育指导范文5
【关键词】视障儿童 早期教育 北京
笔者认为,视障儿童的早期教育主要是在0-6岁,6岁之后就开始接受学校义务教育。通常, 欧美等发达国家视障儿童早期教育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0-3岁的教育, 主要是以家庭为主的干预模式,视障教育专家则定期上门针对父母和视障儿童的具体情况和需求提供咨询和指导。二是3-6岁的教育, 主要是接受免费的正规的学校教育,视障幼儿就近进人幼儿园, 与同龄的正常幼儿一起学习游戏、一起接受教育, 已成为国际特殊教育的主流形式。(彭霞光,2006)
1.北京市视障儿童早期教育现状
1.1学校式
“学校式”教育即指由规模较大的盲人学校对视障儿童进行教育。根据北京市早期特殊教育现状研究的研究报告 ,北京市既没有接收视障儿童的专门的残疾儿童学前教育机构,也没有接收视障儿童的有残疾儿童班级的普通学前机构,全北京市只有一个视障儿童学前班那就在北京市盲人学校。北京市盲人学校是我国建立最早的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也是北京唯一的一所视障教育学校,条件十分优越。这样优越的条件却不是每一个视障儿童都能享受到的,根据它的招生简章,在视障儿童学前教育中,学前教育只招收本市户籍和符合借读条件的4-6岁学龄前视障儿童。根据新浪里一位父亲的描述,孩子被要求参加6个科目,100多道题的入学考试,录取率只有百分之十几,当他质问盲校招生工作人员时,他说这是教委默许的,凡是非北京户口,原则上不收。
我们运用网络搜索只找到了一个——北京市房山区的“济慈之家”,它是由一对法国夫妇创办的。虽然民办早期特殊教育机构可能不止这一个,但是它们都没有政府拨款、经费靠自筹,所以办学条件难以得到保证,也缺少效益和规模。(李川,2009)
1.2融合式
“融合式”教育即指让视障儿童直接进入普通幼儿园与健全儿童一起接受教育。随着2007年9月21日北京市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颁牌大会的召开,北京市18个区县中每个区县都已经有一所学前特殊儿童随班就读试点幼儿园。(东城区教委学前科,2007)但是,根据北京市早期特殊教育现状研究的研究报告 ,在全北京接收残疾儿童的19所普通幼儿园中,没有一个接收视障儿童孩子的。这就意味着虽然北京市政府大力提高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数和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但是实际上北京的视障儿童孩子们根本无法享受政策福利,不能进入普通幼儿园学习、玩耍。
1.3家庭式
“家庭式”教育即指由年迈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以及孩子的父母来承担喂养、照顾、教育孩子的责任,但是“家庭式”教育也有问题。有些视障儿童的家长心态不正确,故而耽误了视障儿童的早期教育。当视障儿童家长们有了正确的心态之后,他们也有可能因为匮乏特殊教育知识而让视障儿童们无所裨益。事实上,这些家长们不知道什么样的服务最适合视障儿童孩子,如何获得这些服务,如何定位家长角色以确保视障儿童孩子的进步,这就造成了视障儿童们早期教育知识的大量空白。在对北京市68名特殊儿童进行的一次学前家庭教育状况调查中显示,在学前家庭教育过程中接受过“残联”、“民政”和“康复机构”帮助的家长加起来不足15%,82.22%的家长需要专业人员咨询与指导。(张毅 陈亚秋 何文辉 刘艳虹,2004)
2.政策建议
第一,针对“学校式”教育,主要有两点政策建议: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所以政府应该取消北京市盲人学校的户籍限制,简化手续,降低门槛,扩大招收比例,切实保护那些外来人口视障儿童享受早期教育的权利。2、针对视障儿童学前班只能提供一至两年的学前教育的情况,我觉得北京可以带头建设视障儿童幼儿园。2011年7月,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助支持的中国首个视障儿童幼儿园——琪琪幼儿园在海拔3900米的日喀则市边雄乡开园。(何见远 丁宇,2011)中国首个视障儿童幼儿园开办如此之晚,而且还是由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助支持建设,可见视障儿童幼儿园教育基本在整个中国都是空白,走在特殊儿童早期教育全国前列的北京市更应该带头引进这一机制,为北京市乃至全中国的视障儿童提供优质的公办早期教育。
第二,针对“融合式”教育,首先笔者认为政府可以贯彻实施原有方针政策,比如根据北京市第四次特殊教育工作会会议精神,明年本市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开展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工作,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政府将争取在2015年,全市近千所“随班就读”学校各配有一名随班就读资源教师,为随班就读提供专业的支持。(仲玉维,2009)但是,政府在提高残疾儿童随园就读试点数和扩大公办幼儿园招收残疾儿童规模的同时,应该打破接收限制,让北京市学前儿童特殊教育示范基地也能接收视障儿童孩子,让视障儿童孩子也能真正受益。
儿童早期教育指导范文6
[关键词]澳大利亚;《早期学习框架》;实施
[中图分类号]G61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604(2013)10-0051-04
进入21世纪以来,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幼儿教育在增强国家竞争力中的基础性作用,即幼儿教育是为国家未来发展提供人力资源储备的,因而致力于推行国家幼儿发展计划。
国家幼儿发展计划是一个系统架构,包括对幼儿学习课程、质量监管体系、专项支持制度、专业人力资源支持以及区域平衡发展和宏观调控与市场运营兼顾机制的建设等。由澳大利亚政府、州和地方政府、早期儿童教育机构以及研究机构合作开发,并由澳大利亚政府委员会于2009年7月2日签发的《早期学习框架》(The Early Years Learning Framework,EYLF,以下简称《框架》)则是国家幼儿发展计划中有关学习课程的规定。制定这个《框架》是为了帮助教育者为儿童提供机会以促使潜能开发的最大化,为他们的入学做准备,并为他们未来的学业成功打下基础,从而确保在全国不同地区实行一致且高质量的早期儿童教育。《框架》反映了澳大利亚早期教育改革在课程方面的最新动向,了解其理念、内容及实施,对于促进我国的早期教育改革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一、《框架》的主要内容
《框架》认为,儿童的生活具有归属(belonging)、存在(being)和成长(becorming)三方面的特点。“归属”即承认儿童与他人是相互依存的,并且这种依存是界定儿童身份的基础性因素。“归属”是儿童存在和成长的核心,塑造着儿童是谁,将成长为谁。“存在”认可的是儿童当下生活的意义,而不仅仅把童年生活看作是未来的准备。“成长”反映的则是儿童在学习和生长过程中发生的重大改变,包括由诸多不同的事件和环境引起的身份、知识、理解、能力、技能、关系等方面的变化。
基于这样的儿童观,《框架》强调了儿童学习(children’s learning)的核心地位,注重儿童学习的动态性、复杂性、整体性和建构性,并从原则、实践和学习结果三个方面确立了早期儿童教育和课程决策制定的基础。
(一)《框架》提出的原则
《框架》在充分吸收当代早期儿童学习和教育的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提出了早期儿童教育课程制订的五大原则,以帮助儿童取得进步。
1.建立安全、尊重、互惠的关系
研究表明,当学习环境具有参与性、回应性和激励性时,儿童的学习往往能取得更好的结果。令儿童感到信赖的关系,能够为他们的探索和学习提供安全的环境,儿童会发展起自信心和自身价值感,逐步形成认可和尊重他人感受的意识,并积极与他人互动。教育者若能与儿童建立起安全、尊重和互惠的关系,将有助于儿童发展与他人积极互动的能力,了解自身对他人所负有的责任,理解学习过程中互信合作的重要,等等。
2.与家长建立伙伴关系
家长是儿童的第一任同时也是最有影响力的老师。早期教育者与家长建立伙伴关系,共同工作,将有效地促进儿童的学习。要想建立起真正的伙伴关系,早期教育者和家长应做到:尊重彼此拥有的有关儿童的知识;认清各自在儿童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及发挥的作用;互相信任、互相尊重、坦诚交流;分享各自的儿童观;共同参与决策。
3.对所有儿童持高期望且平等对待
致力于促进教育公平的早期教育者认为。尽管儿童的生长环境和能力水平存在差异,但所有儿童都有成功的可能。当儿童自身、家长和教育者对儿童的学习持有高期望时,他们的进步将最大化。因而,早期教育者在做出课程决策时应注重儿童的参与。与儿童、家长、社区以及其他服务机构建立起伙伴关系,努力探寻平等、有效的方式,以确保所有儿童有机会达到学习目标。
4.尊重文化的多样性
基于当代澳大利亚社会文化多元性的特点,《框架》强调课程设置应充分尊重文化的多样性,具体表现为:课程应尊重并反映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家庭的生活、价值、信念和认知方式,教育者应保护儿童的文化身份,充分体现儿童的能力和优势,以激发生活在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儿童的学习动机,增强他们的学习信心,并鼓励儿童了解彼此文化的异同,学习共同生活。
5.持续地学习并反思实践
反思性实践(reflective practice)是一种持续的学习形式,其目的在于搜集信息、获得启发,以支持儿童的学习。早期教育者应经常从不同的角度考察自身参与、经历的事件,检验隐含在其背后的理念。反思这样的理念是否合适,是否有其他更合适的理念能帮助自己更好地理解已观察到或经历的事件等。在这样一种研究实践、检讨效果、产生新想法的持续循环过程中,建立起一种专业探究文化。
(二)《框架》倡导的实践
《框架》倡导早期教育者要采用丰富的实践方式促进儿童的学习,提倡运用以下八种具体的实践方法。
1.整体教学法
整体教学法认为,人的心智、身体和精神是相互联系的,儿童的学习也是整体的。早期教育者既要关注儿童认知层面的学习,也要关注儿童身体、个性、社会性、情感等方面的发展。整体教学法还认为,学习是一种社会性活动,儿童、家庭、学校和社区之间应建立起相互联系的伙伴关系。此外,整体教学法亦注重人与自然的联系,注重培养儿童尊重自然、理解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的意识。
2.建立应答性学习关系
早期教育者的课程决策和教育行动应建立在对儿童已有知识技能理解的基础上,关注每一位儿童的优势、能力、兴趣、文化传统和认知方式,以激发他们的学习动机和参与积极性。同时,早期教育者应把儿童不断变化的想法和兴趣作为课程决策的重要基础,通过开放性提问、及时反馈,激发儿童的思维、扩展儿童的学习。应答性学习关系的建立,需要教育者与儿童彼此尊重和信任,一起学习、共同决策。
3.游戏性学习
《框架》特别强调基于游戏的学习(play-based learning),认为游戏为儿童的学习提供了机会和支持性环境。儿童在游戏中能够提出问题、解决问题、验证想法、拓展思维、形成社会群体,并激发出学习动机。早期教育者在游戏过程中要扮演多重角色,使用广泛的策略,以鼓励儿童去探索、解决问题,推动儿童与他人建立起良好的关系。
4.有意教学
有意教学(intentional teaching)是指教育者有目的地采取的教学行动。有意教学强调学习的社会性,认为互动和对话对于学习至关重要。因而,早期教育者应灵活规划教学内容,通过引发有价值的互动和对话促进儿童的学习,使用诸如示范和演示、开放性提问、推测、解释、参与分享和解决问题等策略来拓展儿童的学习,培养儿童高水平的思维技能。
5.提供丰富的学习环境
好的学习环境能够反映并丰富儿童的生活经验,对儿童的兴趣和需要做出回应,并能适应儿童不同的学习能力和学习风格。室内学习主要是支持儿童开展有关知识、方法、技能等的学习,户外学习,特别是自然环境中的游戏,则提供了大量在室内无法获得的学习机会。《框架》强调,教育者应鼓励儿童和家长提出自己的想法,共同创设学习环境。
6.促进文化能力的发展
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不局限于对文化差异的认识,更是一种对文化的理解以及与来自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人们进行交流和有效互动的能力。文化能力包括:了解自己的世界观、形成对文化差异的积极态度、获取有关不同文化和世界观的知识、培养跨文化交流和互动技能。教育者应尊重和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及其差异,把文化和家庭背景看作是儿童的“存在”和“归属”,并视其为在终身学习中取得成功的核心。
7.连续性的衔接
这里的衔接,既包括从家庭到早期儿童教育环境的转变,也包括从早期儿童教育环境到学校的转换。成功的衔接是家长、早期教育工作者和学校教育工作者共同的责任。早期教育工作者应与家长和学校教师密切合作,帮助儿童了解进入新的阶段后其身份的变化,确保儿童在转换中形成积极的角色意识,帮助儿童理解新环境中的常规和实践。此外,不同阶段的教师应共享有关儿童知识和技能方面的信息,以便使儿童的后续学习能够建立在此前学习的基础上,保证衔接的连续性。
8.学习性评估
儿童的学习性评估(assessment for children’s learning)由计划、记录和价值判断三个连续循环的过程构成,早期教育工作者要通过搜集并分析信息,了解儿童知道什么、理解什么和能做什么。早期教育工作者可有计划地采用多种策略搜集丰富的、有意义的信息,记录儿童的进步,判断他们的知识技能水平以及所使用的学习策略,从而为做出更好的教育决策服务。
(三)《框架》规定的学习结果
《框架》提出了五项学习结果来体现早期儿童的学习与发展,分别是:强烈的认同感;与其周围世界建立起联系并为之做出贡献;有强烈的幸福感;成为自信、投入的学习者;成为有效的交流者。这里的每一项学习结果又细分出若干关键因素,每个关键因素说明的是,当该项学习发生时,教育者可以在儿童身上看到的变化,也就是儿童可达成的学习目标,并列举了促进儿童学习的教育实践的具体实例。当然,无论是学习发生的证据,还是促进学习的实践,都会因儿童和情境的不同而不同。因此,框架也留出了足够的空间以供教育者补充来自他们身边的案例。
《框架》认为,学习不总是线性的和可预测的。每个儿童会以多种不同的方式逐步达成学习结果。早期教育工作者在进行课程决策时应考虑儿童以及《框架》规定的学习结果两方面因素。此外,学习结果也受到四个因素的影响,即儿童当下的能力、倾向和偏好;教育者的实践和儿童的早期教育环境;家庭和社区的参与;整合各项学习结果的学习。
二、《框架》的实施
《框架》签发后,在澳大利亚得到了迅速推广,《早期儿童服务家庭指南》(Families’Guide to Early Childhood Services)和《早期学习框架教育者指南》(Educator’s Guide to the Early Years Learning Framework)也随之出台。“社区儿童看护合作有限公司”还为澳大利亚政府开发了一套实践操作资源,以支持《框架》的实施。另外,每个州和地区都设立了“专业支持协调处”(Professional Support Coordinators,PSC)和地方专业支持单元(The Indigenous Professional Support Unit),为实施《框架》的机构及工作人员提供培训和指导服务。除了地方性的培训和指导外,“早教澳大利亚”(Early Childhood Australia)还为澳大利亚政府开发了全国性的“早期学习框架专业学习计划”(The Early Years Learning Framework Professional Learning Program,EYLF PLP),为实施《框架》的机构和工作人员提供持续的专业支持。此外,“早期学习框架专业学习计划”还开通了在线互动论坛。以供早期教育工作者分享交流。来自全澳大利亚的高水平的早教专家和实践者均会加入其中,回答相关问题,或开展主题讨论以及全国性的工作坊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