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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辨方法范文1
一、哲学对学生思辨能力培养的意义
思辨能力就是能够用辩证的方法去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并且在此基础上创造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它主要包括:分析概括能力、理解运用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思辨能力越强,对各种问题的认知就越深刻,就更容易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人生才能得到更好的发展。
哲学与人生课程主要讲解了哲学中与人生发展关系密切的基本知识,其主要任务是让学生学会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正确看待自然、社会的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生发展中的各种问题,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由于年龄、知识、社会经验等诸方面的原因,他们对事物的认知还不够全面、深刻,在处理问题时容易冲动,导致矛盾的激化。哲学是思辨的哲学,通过对哲学的学习,有利于学生养成科学的思维方法,帮助学生正确处理人生中的各种问题,提升学生的思辨能力。
二、哲学教学中思辨能力培养的现状
1.中职学生课堂思辨水平普遍较低
近年来由于职业学校生源的综合素质有所下降,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普遍不高,许多学生甚至对学习失去了兴趣。在哲学课上,他们往往只对书中一些案例的故事情节感兴趣,却对案例中需要思考的问题兴趣不高。他们对问题的思考也大多停留在是什么的层面,而对于为什么,怎么办的问题却思考的很少。这导致学生无法形成有效的思辨,思辨能力的发展受到较大的阻碍。
2.教师对学生思辨能力培养缺乏耐心
教师要在哲学与人生的课堂教学中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必须留给学生充足的思考时间,让学生在充足的时间里去分析、综合、概括并表达自己的观点。由于职业学校学生的学习习惯不好,导致了培养学生思辨能力与完成教学任务之间的矛盾。学生的思辨能力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并不可一蹴而就。许多教师也在尝试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但却不见成效。时间久了,许多教师就会失去耐心,转而选择完成教学任务了事,从而使课堂又在不知不觉中变成了教师的“一言堂”。
三、哲学教学中培养学生思辨能力的策略
1.转变观念,重视思辨培养
在哲学与人生课堂上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是关键。首先在制订教学计划时就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材进行适当的更新、补充与删减,制定合理的教学目标。其次,在教学中教师要本着循序渐进的原则,对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保持足够的耐心,课堂上留给学生足够的思辨时间,让学生慢慢养成思辨的习惯。再次,教师要放低姿态,以平等的身份参与学生间的讨论,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避免教师的“一言堂”。最后要转变传统的教学评价模式。对职业学校学生思辨能力的评价宜采用纵向考核的方式考核学生的课堂表现、小组合作学习成效等方面,充分发挥学生自评、互评的优势,调动学生思辨的积极性,推动学生思辨能力不断提高。
2.培养哲学兴趣,让学生乐于思辨
教师要培养学生对学习哲学与人生课程的兴趣,就必须让学生了解哲学的实用性。这就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从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寻找鲜活的案例,在课堂上让学生对这些案例进行讨论、分析,提出解决方法。教师适时引导学生总结出相应的哲学理论,再运用理论深入分析案例,以寻求更优的解决方案。这样学生不仅看到哲学的有用性,也在“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中体验了思辨的乐趣,提升了思辨的水平。
3.开展合作学习,让学生善思能辨
教学中,我们不妨采用“小组合作学习”的模式,这样可以有效发挥集体的智慧以弥补单个学生思辨能力不足的问题。首先,教师引导各小组从不同角度去分析问题,让每个小组成员给出自己的解决方案并陈述理由。其次,各小组对每个人的方案进行讨论、评估,选出本小组最优秀的方案。再次,从各小组的方案中评选一至两个方案作为最佳解决方案,并对获胜小组进行表扬。这样小组间就会展开激烈的辩论以证明自己的方案是最好的。在这样一个过程中,小组内部从意见不统一到统一就是一个思辨过程;小组间的辩论又是一个更加激烈、深刻的思辨过程。在这样的过程中,学生相互促进,激发思辨灵感,就变得善思能辨了。
4.拓展课堂,让学生充分思辨
哲学思辨方法范文2
一、广谱哲学为实现传统哲学的现代科学形式开辟了一条崭新的道路
一般来说,哲学是一个纯粹观念性、思辨性的学科,其科学性主要表现在它如实地反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普遍规律上,但传统哲学的表现形式确有不可避免的缺陷,即自然语言含义的模糊性、多义性和思辨思维的某种神秘色彩,这是导致哲学史上对许多命题长期论战不休的重要原因之一。近现代以来,许多哲学工作者和自然科学工作者曾试图运用自然科学尤其是数学工具来改造传统哲学的形式,但由于近现代自然科学发展水平和视野的限制,这些尝试终未成功。这是因为这种“改造”使哲学变成了实证科学,丧失了哲学的根本性质,离开了哲学的“谱”,并因而招致了许多哲学家的批评。张玉祥教授在长期的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认真吸取了历史上在哲学科学化、规范化间题上的种种教训,鲜明地提出了“广义公理化、广义模型化、广义数学化、广义程序化”的“四化”标准,充分吸收和扬弃系统科学、泛系方法论与现代结构类数学(集合论、图论、近世代数、数理逻辑等)的新成果,使广谱哲学奠基在极其宽厚的科学和数学基础上,初步成功地实现了哲学“四化”的目标。
从常规科学的眼光看,很难想像迈出这一步的困难有多大。精通数理自然科学的人都知道,对于实际的工程技术问题,可运用观察实验手段计量或模拟的问题,模型化、数学化与程序化是比较容易做到的。但对于像哲学思想、民间谚语中的哲理、一般事物的哲学、绝大多数人形成的思想共识等等纯粹思想性、无法直接度量与操作的东西要实现这几“化”,确有天方夜谭的感觉。至于公理化则一般要到一门数学或精密自然科学成熟到很高的程度才能进行,而哲学还处在不同学派的经常争鸣之中,要找出公理化方法要求的无争议的原始概念和不证自明的公理是无法想像的。广谱哲学的首要的或关键的一步是她针对传统哲学的现状和实际,把绝大多数人心目中狭义的公理化、模型化、数学化与程序化的概念拓展到含义极其广泛又相对确切的水平上;特别是她找到并创造性地运用了泛系方法论这样一个可模拟一般事物机理的锐利武器,从而使哲学的现代科学化这样一个“神话”成为现实。
二、广谱哲学转变了哲学的传统思维方式,为沟通当代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维方式建造了一座宽阔的桥梁
广谱哲学以现代科学技术的语言、模型和方法来模拟和描述哲学问题,这种模拟和描述,不是一个单纯的、外在表现形式问题,它的触角所“伸入”的是哲学问题的内在结构,因而它改变的就不仅是哲学问题的描述形式,而是哲学的思维方式。例如哲学思维要求对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要从宏观整体上去把握,要抓住“主流”,但对于一般的而非特殊的、任意的而非具体的社会历史,什么是“宏观整体”?什么是“主流”?如何去把握?如何去抓?传统哲学没有进一步的、可操作的方法论,它仅仅是提了一个要求而已。广谱哲学则提出了形式具体的“历史望远镜理论”,它为“历史望远镜”下了一个可操作性的结构化的定义,并为如何使用“历史望远镜”制定了一个不失普适性而又模型化的五步观测程序。这就把哲学家们纯粹定性的、观念的、思辨的思维方式转化为可观察、可控制、可模拟及可运作的思维方式。 毫无疑问,广谱哲学所实现的这种转变,为沟通当代自然科学家和哲学家的思维方式建造了一座可双向交流的宽阔的桥梁。人们知道,早在黑格尔哲学在德国和欧洲广泛传布的鼎盛时期,著名生物学家施莱登、大数学家高斯等一大批自然科学家和数学家都曾经对黑格尔的思辨体系表示了深深的厌恶。而黑格尔则对以牛顿力学为代表的经典科学及其机械自然观做了深入的解剖和辛辣的批判。应该说,这种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之间对立和互相诋毁的状态从未停止过。直到今天,“两大阵营”的互相蔑视和攻讦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在于哲学家和自然科学家在知识结构和思维方式上存在着巨大的鸿沟。广谱哲学的一个重大价值就在于,她以现代科学的语言、方法、模型来模拟和描述哲学问题,这就产生了一个双向的效果:一方面,她有利于广大自然科学工作者对曾经貌似空洞玄虚的哲学产生学习和研究的兴趣,使他们借助现代科学语言直接吸取哲学营养。另一方面,广谱哲学的现代科学形式也向当代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知识结构提出了新的要求。勿庸讳言,由于传统的学科划分壁垒,由于教育思想和体制的原因,哲学和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绝大多数不熟悉现代科学的陈述方式,不了解现代数学的广义量化趋势,不少人的知识层次还停留在近代经典科学和数学的水平上。要了解或掌握广谱哲学,甚至要评价广谱哲学,必须具有相当广泛深入的现代科学(如系统科学、泛系方法论)和现代数学(如离散数学)的知识。广谱哲学的建立,无疑促进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知识结构的更新换代。
三、广谱哲学把过去凭“悟性”或“内省”才能把握的理论转化成了可组合模拟的理论
许多人都承认,传统哲学是有一定的神秘性的,她用观念的或思辨的语言所营造的理论迷宫一般人难以走出来,学习、理解和掌握哲学理论主要靠不可言喻的“悟性”和“内省”能力,特别是像黑格尔的“逻辑学”、胡塞尔的现象学、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哲学等更是如此,这和学习自然科学或一般科学截然不同,后者可以通过观察、实验、模拟、解题等可操作的方法完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主要原因有三条:第一是哲学没有具体的可观察对象,她研究的是所谓“形而上”的层次,即看不见、摸不着的普遍道理。但这是不是哲学只能凭“悟性”或“内省”去把握的根本的唯一的原因呢?事实上,被称为现代抽象数学的许多理论也是“形而上”的,即远远超出了可观察对象的范围,例如现代公理方法或形式化方法所描述的知识,结构主义的描述方法,泛系理论等等,它们研究的都是一般事物的抽象结构,是一般形式和一般内容的统一。但这些知识都不是凭“悟性”、“内省”或“参验”所能掌握的,它们可以通过一定的知识阶梯、一定的逻辑生成程序理性地获得。
哲学理论需要“悟性”去“参破”的第二个原因在于她的描述方式上,最典型的是思辨哲学(如黑格尔哲学、胡塞尔的现象学、海德格尔的本体论哲学等)。它们采用自然语言来描述哲学问题,自然语言含义丰富、用法灵活,同时歧义很多,为了能够用自然语言“精确地”描述“形而上”的问题,必须对自然语言本身进行提炼、抽象和“蒸发”,使之脱离自然语言的朴素意义,形成远离日常交流含义的思辨语言,这就为理解哲学家们的思想设置了语言的障碍。特别是,每个哲学家都试图创造带有个人特点或学派特色的专用语言,而没有形成统一的共同语言,这就更增加了互相理解和交流的难度。
对于像辩证法这样极其深刻和独特的理论而言,要能够在理性上把握她还有第三个困难,即自然语言无法精确地描述和模拟辩证原理的内在结构。例如像辩证否定、辩证矛盾、否定之否定、对立面的互相渗透等概念与常规科学的思想(以形式逻辑为基础)相去甚远,传统的数学无法描述,自然语言或思辨语言只能做宏观的、定性的粗略叙述,而无法深人到内部结构。
广谱哲学的一个重要价值在于,它以新的方式克服了上述三个困难,这种方式就是它采用了具有集成性、结构性的离散数学模块来描述哲学问题,这些模块足够普适,足以满足哲学普适性与应变性的要求;这些模块也是一种统一的精确语言,避免了各个哲学家的“门户”语言。特别是,广谱哲学依靠数学模块的组合方法可以精确地模拟包括辩证法在内的复杂哲学理论。例如辩证矛盾的概念在经典辩证法中规定为“又对立又统一”,这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是不可思议、不可接受的。从描述方式上说,传统的数学方法无能为力,用自然语言或思辨语言又无法精确刻划其结构。广谱哲学则用两个模块的组合准确地刻划了这一概念。
哲学思辨方法范文3
关键词:中国哲学;概念;范畴;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
一、前言
当代中国哲学的研究,在各学派各系统的分门研究上,当然已有相当的成果,虽然尚不能说各学派及各专家体系皆已形成了专业学者群,但对各领域研究的地毯式覆盖,也已有了相当可观的成果。
但是,关于中国哲学研究方法与方法论的议题,却很难说有明确的成果,这个议题的重点在于:作为当代哲学研究对象的中国传统思想,如何在经过西方哲学洗礼后的当代学术氛围中,以清晰的哲学问题意识与解释架构予以表达。面对这个问题,除了要有对传统中国思想深刻且准确的理解之外,还需要对以哲学理论体系的方式来诠释及表达中国思想有正确的认识。过去的一百年来,中国学者对于以哲学体系的方式讲述传统中国思想的工作,尽了极大的努力,经历了不同的尝试,但能否系统化以及系统化的程度,各家有不同的方法。这个系统应如何定位?究竟是在西方哲学传统所使用的基本哲学问题上,还是另求他途?抑或就将系统定位在中国哲学的概念范畴上?
一种做法是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或某一家西方哲学体系来谈论中国哲学的系统,这种做法缺点很多,本文将予说明。另一种做法是以中国思想中的概念范畴建构中国哲学体系①,它有优点,也有缺点,这也是本文要分析的。第三种做法是将基本问题与概念范畴结合起来,认为概念范畴是必要但不够充分的研究方法,应以概念范畴为材料,以哲学基本问题为讨论中国哲学的解释架构,至于这个哲学基本问题则不能直接平移西方哲学的系统,而应建立专属于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
笔者所采取的工作态度就是第三种,本文即是对于第三种工作态度的合理性申述。本文将首先讨论概念范畴研究法,反省其作为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的优缺点,其次将定义及讨论基本哲学问题
研究法的相关方法论问题。
二、概念范畴研究法的问题意识及其优缺点
所谓概念范畴研究法,是以传统中国哲学词汇为对象,将这种研究当作整个哲学体系研究的中心,认为特定的概念范畴代表了特定的哲学问题,甚至是明确的哲学立场,整个哲学系统的建构目的就是对于几个核心概念的论述及定位。其结果是,一则以特定概念范畴为研究中国哲学某家某派或各家各派甚至是整个中国哲学的核心问题本身①,二则以不同的概念范畴代表整部中国哲学史内的不同学派或同一学派内的不同分支系统②,前者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方法,后者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立场的研究方法。
概念范畴研究法之所以会普遍地发展成为研究中国哲学的方法,是因为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作为研究中国哲学文本时充满了错置、歧义与失真的种种缺失,而中国哲学问题的表述及解答都是聚焦于几个核心概念之中。这种方法首先是将中国传统思想中的概念范畴作为中国哲学的问题意识,从而取代西方哲学传统以来的基本哲学问题,其次是将特定概念的强调及运用视为各家系统内的不同哲学立场,因此它们一方面被视为哲学问题的本身,二方面被视为理论主张的本身。
(一)作为问题的概念范畴研究
被视为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来对待者,就是演变成“理”、“气”、“心”、“性”、“道”、“物”、“天”“、人”等几个最核心的中国哲学概念范畴。这样的研究方法,展现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哲学问题的内部实况,它作为促进传统中国各学派系统的内部知识细节之呈现的研究方法而言,有重大贡献。关键在于它甩开问题意识极不相应的西方哲学基本问题的研究视野,而直接以中国哲学的核心概念为研究对象。这就像是在西方哲学研究中直接将个别哲学系统中的“实体”、“上帝”、“心灵”、“物质”等概念拿出来研究,而不是从形上学或知识论的问题意识来进入个别的哲学系统。这种从基本问题或从核心概念来研究一个哲学体系的不同方法,对西方哲学研究而言,或许产生不了太大的差异,且必定是交互使用以为分析工具的。但是,以概念范畴或以哲学基本问题作为分析解读哲学体系的工
具,这在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中就会有差别,关键在于哲学基本问题的相应与否上,也就是用西方哲学的基本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体系是否相应的问题,这也正是在西方哲学的讨论中以哲学基本问题为分析哲学体系的方法,到了中国哲学就必须转为以传统中国哲学概念范畴为分析工具的原因。
然而,概念范畴研究法在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所获致的成果,虽然有其功能与贡献,但也有它不能充分解决的问题存在,那就是问题意识的不明确以及体系性建构力的不足。
11问题意识不明确
就问题意识的不明确而言,任何哲学理论的表达当然都是透过文字的,而任何的文字都负担了表意的功能,作为重要概念范畴讨论的中国词汇,主要有两类,它可以是作为存有类项的概念范畴,
如“:
理”“、气”、“心”、“性”、“天”、“道”、“才”、“情”,也可以是扮演抽象功能的概念范畴,如“动静”、
“有无”“、一多”“、阴阳”、“体用”,但它们都仍然是为表意而形成的单字或复合辞。当然它们也可以被视为是提出问题的概念,但是单一概念所扮演的问题意识的功能之重点并不在概念而还是在问题本身,是问题藉由这个概念来述说,而不是这个概念本身就承载问题意识,概念本身就是在提问题的话,那就是“如何”“怎么”“是吗”等等概念,但显然这些并不是我们所正在讨论的中国哲学的概念范
畴。就一个概念在一个系统中负担的功能与扮演的角色而言,它首先是被用来讨论问题及提出主张
①这里指的就是张立文先生的方法。
②这里指的是宋明儒学研究中的将不同哲学家的体系定位为理学派、心学派、性学派及气学派的做法。例如:王立新《:胡
宏》,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6年。向世陵《:善恶之上:胡宏·性学·理学》,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2000年。以上二书皆是以胡宏为性学派的创作者而有别于宋明儒学中其他理学、心学、气学立场者。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1
的工具,只有当它作为特定问题的讨论材料时,它才附带性地获得了作为问题的角色功能。然而,概念作为单字本身虽然不能改变,概念被赋予的问题意识却会被改变,因此就会出现同一个概念范畴却被使用在各种不同的问题意识中,以作为表意材料的现象,这也正是同一核心概念在不同哲学史时期的不同哲学系统中,使用意义会转变的原因。然而,转变的都是问题,把问题说清楚了,理论就清楚了,至于用什么概念作为表意的材料,其实并不影响理论的关键问题,也就是说,概念本身作为哲学问题的角色功能只是附带性的,因此也是不易锁定的,企图将哲学问题放在概念范畴中讨论,是不易说清楚问题的,而这也就连带地影响到体系性的问题。
21体系性建构力不足
就体系性的建立而言,将传统中国思想作当代性研究的特点,就在于作出系统性的架构以形成理论,但是,系统是发生在问题与问题之间的命题的关联,命题是个别哲学体系的主张,主张是回应问题而提出的,问题清楚了主张才能被真正了解,从而形成不同问题间命题的关系,并建构出一套套的哲学理论。例如孟子的性善论是结合了在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中的各项命题而形成的性善理论,而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之间的关系是清楚易说的。如果不把孟子的性善论放在人性论、修养论及本体论中说,而放在“心论”“、性论”“、道论”等概念范畴中去说,就不易形成系统性的结构,这就是以概念范畴作为哲学问题论说哲学理论时,体系性建构力不足的意思,原因在于“心”、“性”、“道”、
“理”“、气”等概念之间问题意识的区别不明确,虽然学界企图建立这些概念范畴间的逻辑结构,但是逻辑结构的背后还是问题而不是概念,因此直接以问题建立系统结构,比以概念建立结构来得清楚,更何况中国哲学还有儒释道三大传统在,事实上概念在三大传统之间不易有统一的使用意义,除非我们潜意识里以其中某家的立场建立体系,而这就会导致不能平等对待三教的缺失。
当然,这又导向了另一个问题:当代中国哲学研究中是否已将传统思想的哲学问题说清楚了?说清楚问题就是说清楚问题意识,说清楚问题意识之后才知道各种理论主张的意思,如果不以概念范畴作为问题,那么各种直接表述问题的词汇是否能有清楚的意旨呢?例如:本体论、本根论、宇宙论、世界观、人性论、人体宇宙学、修养论、修练论、修行论、工夫论、工夫次第论、境界工夫论、境界论、伦理学、政治学、价值论、道德论、心性论、形上学、存有论、认识论⋯⋯显然这些关于问题的词汇需要一番调整,知道各种问题的意思之后,就能将各种哲学问题整理、汇编、统合,形成少数几个哲学基本问题,并由哲学基本问题收摄或剔除其他所有发生在中国哲学讨论中的各种哲学问题,形成由哲学基本问题所组成的中国哲学解释架构。在这里,中国哲学研究才真正进入了哲学研究的当代化及全球化的国际视野中,因为它的问题意识及系统性建立都达到了清晰的要求。至于哪些问题才是中国哲学基本问题,以及这些哲学基本问题如何组成系统性的解释架构?这是下一节要谈的主题。
(二)作为主张的概念范畴研究
就概念范畴作为哲学主张而言,即在当代研究中,将特定概念在某一哲学系统中的角色视为就是这个系统的哲学立场,例如宋明儒学研究中理学派、心学派、或性学派、气学派的讨论模式①,这是将各家哲学系统主要讨论的概念视作仅是该系统关于儒学问题的主张,这样的研究方法比起将概念范畴视为哲学问题的讨论方式,有着更不易落实的困境。关键在于概念本身主要是讨论问题的材料,而不是哲学问题的主张,因此以概念范畴作为哲学立场的研究方法,对于分辨哲学主张而言是十
①这不同于在易学研究中,将易学传统分为象数派、图书派、数学派、义理派等等的模式,易学中这种分类法毕竟还是依研究方法及哲学立场来作的区分。参见朱伯崑《:易学哲学史》第二卷,台北:蓝灯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1991年,第8、132页。这也不同于佛教哲学研究中,将佛学分为般若系统与唯识系统或佛性论系统的区分模式,般若与唯识都是佛教哲学的主张,因此确实扮演了哲学立场的角色,它的问题只在于这些不同的立场本身是否有着对立冲突?这是佛教哲学本身的问题,笔者不主张它们有立场的对立,认为它们只是对几种不同哲学基本问题的佛教立场上的主张,因此就哲学立场而言,它们的立场甚至是相同的。以为它们立场不同的研究者其实不能深入这些命题背后问题意识的不同,可以说是有各种不同的问题及不同的主张共同构建了佛教哲学的理论体系,因此厘清哲学问题永远是哲学研究的第一要务,而不宜停留在表面上的文字同异、纠缠在概念范畴的研究中。
52文史哲·2009年第4期
分不足的。并且,任何一个系统都不会只使用某一概念,因此断定某一特定系统属于以哪一个概念范畴为中心的哲学立场,是缺乏明确标准的,例如,被称为理学派的朱熹一样大谈心性概念,心学派的象山更谈理概念。再者,任何概念在各个系统中都可以在不同问题的讨论中被使用,强硬地以特定概念范畴为特定哲学体系之哲学立场的做法,不易分清它究竟针对什么问题提出什么样的主张,因此一旦拿来作系统区别时,极易沦于文字表面上或同或异的论断。
总之,不论是以概念范畴为哲学基本问题,还是作为哲学立场,都是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不成熟所致,问题在于以西方传统的哲学基本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体系是不相应的,但我们能否在中国哲学研究中找出哲学基本问题呢?这个问题作为一种任务时,它就是当代中国哲学研究的目标。
三、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的相关方法论问题
在传统西洋哲学史的认知里,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是其中的三大哲学基本问题,所谓哲学基本问题,就是个别哲学体系所讨论的问题莫不属于这几个哲学问题之中。通常的情况是,个别哲学体系所谈的哲学问题就是形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问题中的某一个问题,当然也有同时谈其中某两个问题的,甚或三个问题都谈到。总之,这三大哲学基本问题并非时常同时出现在同一家哲学体系中,依照哲学史的发展来说,启蒙运动时期之后的哲学史才主要是知识论问题上场的时代,在此之前所谈的主要是形上学的问题,至于伦理学问题则是一直出现的,但也可以说它伴随着形上学思路或知识论思路在进行。就此而言,哲学基本问题在西方传统中与在中国传统中尚有一角色功能特殊性之差异在,那就是作为分类项目还是作为解释架构的差异。
(一)哲学基本问题的分类项目与解释架构的角色功能之差异
就西方哲学传统而言,无论个别哲学体系对基本哲学问题的或一或二或三怎么谈,它都仍然贯通着各个哲学体系自己的思路脉络。因此一般来说,研究某一家传统西方哲学理论体系时,是在研究了其哲学体系后才将之划归为形上学、知识论或伦理学的,而不是用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共构一套哲学基本问题的解释架构,来研究这个哲学体系三方面的问题。这就是说,西方哲学史上的个别哲学体系,是以它自己所创造的哲学问题意识作为其哲学理论发生的要件,在其系统中,分属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之间的理论关系不必然具有推演性,亦即未必有内在一致的理论推演关系,所以哲学基本问题在西方哲学传统中只是哲学体系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而不是解释体系。
所谓解释体系,是用来分析个别哲学理论的系统性架构,它将个别哲学理论所涉及的哲学问题设定为必然属于这一套解释架构中的某些部分。作为一套好的解释体系,当然尽可能地要关涉到个别哲学理论所涉及到的哲学问题,更重要的是,架构中的不同哲学问题之间是有着互相推演关系的。我们说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哲学基本问题对于个别哲学理论系统的研究意义主要在于作为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但是,中国哲学传统中的哲学研究,哲学基本问题所扮演的角色却必须更多地作为解释架构,而不只是问题意识的分类项目而已,关键就在于这个推演关系上。
这是因为,就学派分类来说,整个西方哲学史并不存在中国哲学史的三大主流学派的现象,而是一家一家自成学派,各家当然会有贯穿于漫长哲学史的继承者及推崇者,但是后来的哲学家之所以成为哲学家就在于他的哲学理论又是自成一派而成为哲学家,亦即他总是了前人的问题与结论而重新定义问题与重新提出解答的体系。而中国哲学史上的哲学家至少在两汉以后就几乎都属于儒释道三家中的某一家,这就导致在漫长的两千年来的发展中,同一学派中各位哲学家的理论,莫不是为捍卫特定的哲学立场而在创造新问题提出新解答中完成的。如此一来,这许多理论之间就势必要有某种关系,将这样的关系模型化地架构起来,就形成了解释体系。中国哲学史因为是在漫长的时代中有创造有继承地发展起来的,因此寻找个别学派的各家理论之间的解释体系成了理解各家的关键任务,也唯有解释体系的形成才有中国哲学的系统性的建立。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3
传统中国儒释道三学的思想,在当代研究的意义上,之所以能够成为哲学理论的关键就在于它们的理论被系统性地架构了起来,这个系统性就在于解释架构之中,而解释架构中的个别项目就是中国哲学的哲学基本问题。个别西方哲学体系既然不以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为一套解释架构,则它们的哲学理论的系统性是个别地发生在形上学、知识论及伦理学的个别理论内部的,而个别中国哲学理论体系既然以整个学派理论为更大的腹地,因此它们的系统性便可以发生在类似于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这样的哲学基本问题所形成的解释架构之内①。
(二)以西方哲学基本问题作为中国哲学研究的限制与转化
要谈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还是要从西方哲学传统的基本问题之使用经验上做反省开始,以下分别从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问题来讨论中国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形上学问题而言,20世纪中国哲学家们所创作的中国哲学理论中,从形上学进路解说并建构传统中国哲学理论的做法是最常见也最有创获的一路,几乎谈中国哲学的理论系统没有哪一家能忽视形上学在中国哲学各学派哲学问题中的重要地位,这跟西方哲学传统中从启蒙运动之后便更重视知识论进路的哲学问题,以致到了当代哲学更几乎要否定传统形上学作为哲学基本问题之理论地位的工作态度大相径庭。
11形上学
虽然中哲史上各家都有形上学理论,但却有其形上学问题的特殊性在,因此在当代中国哲学讨论中,便跟中国哲学儒释道三家实践哲学的问题混杂在一起,或者以为这就是中国哲学形上学的殊胜之处而高于西方形上学,或者挑出与西方形上学讨论极为类似的理论部分来强调之,而忽略了其他更为核心的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理论。从熊十力到牟宗三及其以后的当代新儒家哲学理论,将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与实践活动相关的理论嫁接入中国哲学的形上学讨论中,以致认定中国哲学的形上学具有实践及实证的特色而优于西方形上学,却遭学界批评,认为是混乱了西方形上学的问题意识②。而在《贞元六书》中提出“新理学”系统的冯友兰先生,却是将类似西方哲学思辨讨论的新理学思维提出来,建构一套新的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系统,结果遭受学界批评,认为是只见到西方哲学的思路却看不到中国哲学的特质③。
问题的关键就在,形上学在西方有它自身的问题意识,它并不是没有歧义,更不是定于一尊,但硬要以中国哲学具有实践特质的思路镶入形上学概念意旨时,则不易取得当代中西方哲学各界的认同,如果不从传统中国哲学具有的实践哲学特质来谈中国哲学的形上学,又不能让当代中国哲学界满意。于是这便逼使我们必须在中国哲学自身的问题意识特点中找到既能沟通中西又能区分中西的形上学表达方式④。
21知识论
就知识论的讨论而言,西方哲学史上正式的知识论课题始自启蒙运动后的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
①但是依据本文最终立场,我们会提出依据思辨哲学及实践哲学的区分,能够对应中国实践哲学特质的另一套哲学基本问题
的解释架构。
②参见张汝伦先生的批评意见“:现代中国谈形而上学的人,大都不但对西方metaphysics的深刻内容不求甚解,对它自身的
批判发展更是一无所知。⋯⋯不仅无法使西方哲学思想真正成为中国哲学的他山之石,反而使我们在对中国本土哲学的理解和对西方哲学的理解两个方面都受到损害,更不用说在会通中西的基础上发展中国哲学了。”张汝伦《:邯郸学步,失其故步———也谈中国
哲学研究的反向格义问题》,见《中西哲学十五章》,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第7374页。
③陈荣捷先生批评冯友兰“:冯氏最大的革新当然是他将理学的观念转变为逻辑的概念。他这样做就根本改变了理学。理学
在实质上本是内在的哲学,现在却换成了超越的哲学。⋯⋯丢掉理学的内在哲学,他也就损坏理学的实践性和入世性。这是与中国哲学坚持的趋向直接反对的。”陈荣捷《:冯友兰的新理学》,见单纯、旷昕主编《:解读冯友兰·海外回声卷》,深圳:海天出版社,1998
年,第186187页。
④笔者的倡议是,以宇宙论及谈价值意识的本体论作为中国哲学的形上学的两大核心型态,以工夫论及境界论共构为实践哲
学的基本哲学问题,四方架构彼此互相推演形成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的解释体系。而另外再开出思辨哲学型态的存有论,作为宇宙论及本体论之外的另一套形上学,但是存有论的讨论与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四方架构的推演关系,就要另外议定了。参见杜保瑞、陈荣华《:哲学概论》,台北:五南出版社,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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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派,我们当然也可以说在希腊哲学时期就有认识问题的讨论,但尚不能说当时已将所有哲学命题的成立诉诸认识能力的可能性基础上,这是启蒙运动以后才有的工作态度,因此知识论课题可以说是与形上学课题相当不同的问题意识与哲学理论。在认识的可能性基础上建立普遍命题的思考方式,这在中国哲学的讨论中确实极不充分,先秦名家墨家有为于此,但在随后的哲学史发展中讨论中断,直至佛教哲学传入后才有新传统,但却再度与实践活动紧密关联。也就是说,西方哲学传统意义上的、以知识论课题为对象讨论哲学问题的中国哲学传统思想材料是有的,那就是名家、墨家以及佛学中的若干理论,但是以知识论课题为对象来研究儒释道三大主流学派时,这样的讨论传统是不存在的。儒家的格物致知之学与佛教的心性之学与其说是认识能力的讨论毋宁说仍然是修养理论的讨论,因而实践哲学的形态与它的形上学理论结合在一起不可分割。
因此,笔者认为,知识论课题在中国儒释道三教哲学讨论中可以是一个全新的当代新课题,而不能只就传统材料寻找它们已经谈过的意见,因为这些意见与整个学派的理论成立问题不甚相关。至于这个新课题,就是要就着儒释道三学具有实践哲学特质又有形上学普遍命题的事实去研议它们的知识成立的问题,亦即从它们的实践哲学的命题中去讨论如何实证的问题,以及从它们的理论系统的解释架构去说明它们的知识客观性的问题,并因着它们的实践性格去研究不同教派的实用性问题以及学习者如何在三教中选择其一的问题。因此,仅就理解与诠释而言,在传统中国儒释道三教哲学思想中找寻知识论命题与理论的做法与三教理论成立问题无关。所以,针对中国哲学的特质进行知识论的研究绝对是一个崭新的领域,这将会有辉煌的成果。但是,知识论问题是一套独立的新问题,就三教传统的理解与诠释所建构的解释体系之哲学基本问题而言,知识论问题将不在这个架构之内,而另为一独立的新问题。
31伦理学
就伦理学的讨论而言,可以说中国儒释道三学的理论都是西方伦理学意义下的个别伦理学派,以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哲学基本问题项目来讨论中国哲学儒释道三教时,可以说三教都是伦理学,但是三教之学又具有中国哲学的特色,因此有更多问题超出传统或当代西方伦理学议题之外,当然有的议题在传统或当代西方伦理学已充分讨论而并未在中国三教哲学中被处理。中国三教伦理学课题中最有特色的是修养理论,亦即人格养成理论,但三教的理想人格目标各不相同,因此完整的中国伦理学讨论还必须配合实践哲学的特质结合形上学的普遍命题而为一整个体系的讨论。
当前的中国哲学研究的主要任务,首在理解与诠释,这个工作有了大量的成果与足够的共识之后,才能有效地针对哲学问题作创新讨论。针对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或其他重要哲学问题的讨论,而由中国哲学的思想基础出发的工作当然可以合法地进行,但是基于以哲学这个学科作中国哲学这些思想材料研究的任务,仍然只是这一百多年来的新课题①,中国哲学的哲学研究还纠缠在理解、诠释、创新的种种研究态度问题时,建构一套适合中国哲学的充满实践哲学性格的解释架构,以做正确理解准确诠释的工作,实为目前的首要任务。因此我们要追求的就是形成解释架构的中国哲学基本问题,它并不是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三大哲学基本问题项目,而应该另有其他的架构。
(三)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的学派性格与实践性格谈到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以及解释架构问题,必须先定位好它的理论形态的两大特点。其
一为前述的学派性格,即各家哲学理论都是属于儒释道三教中的某一学派下的创造发展,因此同一学派的个别哲学理论彼此之间必然是有关系的,否则就属于不同学派的体系。可惜的是,在同一学派内却时常发生不同体系间的批判辩争,因此一套好的解释架构必须是能厘清学派内部争议的重要
工具,藉由问题意识的厘清而解消表面上的差异;其二为其实践哲学的性格,亦即其理论建构是为着
①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的困境,在于这个学科在中国仍然是个新事件,而过分丰富的中国思想材料则既是中国哲学的当代研究的资产也是负担,在做好研究方法及方法论的澄清工作之后它们便是资产,否则就是负担。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5
实践的目的而提出的思想体系,因此当以学派为单位,就着许多不同的哲学体系订定理论系统时,实践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便成了系统中必要而不可或缺的理论单元,因此一套好的中国哲学解释系统必须包含实践哲学的要素①。就是为什么当我们以西方哲学传统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的基本哲学问题项目来讨论中国哲学时,会有问题的原因。因为这个架构不能有效处理实践的问题,因此会有种种扞格不入的现象,以致令人不得不另辟蹊径。前述的概念范畴研究法就是这条新的路径,这个路径固然有它真能深入各家系统说明知识细节的绝对优势,但是却不能同时兼顾建构中国三教思想的系统性哲学理论的要求,当企图仍然以哲学基本问题来作中国哲学研究时,就碰到了究竟是哪些才是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以及是否能够扮演好解释架构功能的问题。
(四)中国哲学作为实践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解释架构
为着建立解释架构而定义的、以儒释道三教的实践哲学为主的中国哲学基本哲学问题,依笔者之倡议,应该是“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四项哲学基本问题。宇宙论是论说世界观的知识系统;本体论是论断价值的系统;工夫论是就着宇宙论的知识进行的身体修练工夫,或就着本体论的价值意识进行心理修养工夫的系统,或是同时进行身心两路的修行工夫系统;境界论是依据宇宙论、本体论与工夫论而说的理想完美人格的理论系统。这是四项哲学基本问题,也是一套解释架构,形成内部一致的严密性推演系统,适合处理儒释道三教具有实践性格的哲学体系②,当然也适合处理中国三教哲学以外的其他实践哲学类型学派之理论。
(五)以思辨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作中国哲学研究的意义
西方哲学传统下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是一套思辨哲学形态的基本哲学问题项目,这种类型的理论工作方式在中国哲学传统中亦非全然缺乏,只是并非主流大宗,因此我们一样可以找到中国哲学的素材来作这些哲学基本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讨论中的意旨,并非与实践哲学四方架构内的意旨无关,而是问题意识不同,因此不必形成内部的推演关系,两造之间就是针对同样的材料进行不同哲学问题之研究的关系,这种讨论的形态有两类:其一,发掘传统中国哲学素材中本来就类似于这种思辨进路的理论,以为讨论对象,并且可以相当切题地进行中西相同问题的理论交流;其二,依据传统素材的实际内涵为材料来进行思辨哲学的创新讨论,并且就在这种形态的研究中,以具有丰富内涵的中国哲学为材料,正是最具有创造力的当代中国哲学之所以现身的条件。
11以中国哲学的类似素材进行思辨哲学研究的传统形态
形上学问题第一种形态的讨论,是过去已经进行过许多尝试的项目,例如将老子哲学与希腊哲学及斯宾诺莎哲学进行比较,将朱熹哲学与柏拉图及亚里士多德哲学进行比较,这确实有具体成果的研究③。但是,无论是老子的道论或朱熹的理气论都不只停止在思辨哲学问题意识的讨论中,许多实践哲学的思路与问题没有办法在这种方法中被充分呈现,这也就是为何需要前述的以实践哲学的解释架构为角色的哲学基本问题四方架构来谈中国哲学的原因。也就是说,从中西交流的层面我们可以研究思辨哲学形态的中国形上学讨论的既有成果,但如果从深入理解的层面来说,我们就需要进入相应于中国哲学本身的解释架构,来研究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
就知识论问题的第一种研究而言,墨家及名家的议题就与西方知识论的相关课题极为相应,过
①笔者以实践哲学定位中国哲学的特质,这是相对于西方哲学思辨哲学之性格特质的说法,而这也正是劳思光先生屡屡强调
的重点,他指出“:我愿意诚恳地表明,我确信中国哲学的基本旨趣,不在于思辨,而在于实践。说得更确切些,中国哲学是以‘自我境界’为主题的引导性的哲学。”劳思光《:关于“中国哲学研究”的几点意见(刊辞)》,见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第一辑《反向格义与全球哲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7页。因此劳先生的中国哲学史巨著便是以心性论为论述旨趣,批评中
国哲学史中的形上学及宇宙论思路。
②此义笔者已在其他著作中申述极多,不在此处展开。参见杜保瑞,陈荣华《:哲学概论》。
③最明显的例子便是冯友兰先生借程朱理气论谈新理学的一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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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相关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已十分可观①。但是有若干研究其实是将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素材当作知识论课题在阐述②。这样做,一方面就中国哲学的理解而言不准确,另一方面就知识论的研究而言也不能有积极的贡献。
21将中国哲学的实践特质置入思辨哲学研究的创新形态
第一种研究方法的问题意识,基本上是西方哲学的思辨形态,因此无法掌握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格,而一旦企图掌握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性格,就势必要有新的问题意识与概念使用。
就形上学而言,当代中国哲学学者纷纷提出具有中国哲学特色的形上学理论,提出具有超越甚至颠覆西方形上学问题意识的论点。例如:可以实证的中国形上学、动态的形上学、无执的存有论等等③。这种做法争议很多,主要是混淆了中西不同的哲学问题,而企图以改变形上学的概念定义来统一中西哲学。如前所言,笔者倡议,一方面以第一种形态的形上学研究来讨论中国哲学中思辨形态的形上学理论,另一方面以实践哲学的四方架构来理解与诠释中国哲学的相关形上学问题。亦即分形上学问题为思辨哲学的讨论传统与实践哲学的讨论传统两部分,不企图议论高下,更不妄冀结合。第一种形态有它可贵的成效,不必舍弃,但不能以为就是中国哲学的全部。第二种形态是最重要的当代中国哲学的创作,但必须放弃结合第一种形态的形上学议题,而以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的形上学问题作全新的讨论。笔者以为,冯友兰先生《贞元六书》中的“新理学”建构,在纯粹谈“理气道大全”四概念及四命题时④,正是形上学的第一种研究的成功范例,但是当他在《新原人》及《新原道》中谈“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等理论时,就是以第一种研究进路为基础跳到了第二种研究中,但并没有舍弃第一种形态的问题,以至于将具有实践哲学特质的“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与思辨哲学特质的“新理学”四命题复杂地纠缠在一起,因而不能算是当代中国哲学形上学研究的成功范例。
就知识论的第二种形态研究而言,这种讨论可以说是尚未展开,硬要找一些素材来进行这种研究,反而既不能对应于西方哲学也无法作中西交流,而且对中国哲学的理解与诠释并无助益,应有的做法是,在前述基本哲学问题的四方架构下,将儒释道各家的素材藉此架构展现出来,然后就着这样的成果,进行具有实践哲学性格的中国哲学特殊形态理论的知识论问题反思。这就包括了:解释体系的客观性及主观性问题、哲学系统的实证性问题、三大学派的经验有效适用性问题、个人生命实践的选择性问题等。新晨
四、概念范畴与基本哲学问题的视域交融
当前,研究中国哲学一个有意义的工作,就是在比较层面上,通过西方哲学问题意识下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展开相关中哲素材的讨论,但更有意义的研究是站在创造的层面上以中国哲学的
①参见李贤中《:中国哲学概论》中《中国认识论》《、中国逻辑》等章节,台北:五南书局,2005年。
②方立天就将佛教的禅观、中观、顿悟等工夫论观念置于知识论章节下讨论。参见方立天《:
佛教哲学》,台北:洪业出版社,
1994年。
③可以实证的形上学是熊十力的观点,他指出“:今人言综合各科学之原理,以求得哲学上普遍之根本原理。此其说非无似
处,而实不通哲学。哲学是智慧的学问,非仅在知识上用功,可悟一贯之理。⋯⋯盖哲学之究极诣,在识一本。⋯⋯儒之体认,佛之内证,皆非今人所诮为神秘,而是应实证会之境。所以于科学外,必有建本立极之形而上学,才是哲学之极诣。”“谈哲学,如不能融思辨以入体认,则其于宇宙人生,亦不得融成一片。”“《新论》根本精神,在由思辨趣入体认(亦云证量或证会),即从智入而极于仁守。”见郭齐勇编撰《:熊十力学案·熊十力新儒学资料选辑》,方克立、李锦全主编《:现代新儒家学案》上册,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5年,第477、485、486页。动态的形上学,参见牟宗三《:四因说演讲录》,台北:鹅湖出版社,1997年,第95页。无执的存有论,参
见牟宗三《:圆善论》,台北:学生书局,1985年,第340页。
④冯友兰《贞元六书》中有《新理学》《、新事论》《、新世训》《、新原人》《、新原道》《、新知言》六书。总体为提出新理学的理论系
统,内部还有涉及三教辩证而高举儒学的“四境界说”及“中国哲学的精神发展”两套理论在其中。
中国哲学的基本哲学问题与概念范畴57
实践哲学性格的特质建立解释体系,就着相应于中国哲学的实践哲学思考模式及术语使用的哲学基本问题,进行各家哲学体系的理解与诠释工作,使中国哲学的义理内涵因为问题意识的准确与系统性建构的成熟,而能获致易于取得理解共识的研究成果。站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再回到西方思辨哲学意义下的哲学基本问题项目,进行纯粹哲学问题的创新讨论。此即前节的讨论重点。而准确理解的工作,还应该结合传统中国哲学概念范畴研究法的长处,但是,从概念范畴切入中国哲学研究应该注意几个研究方法上的问题,以便与哲学基本问题研究法有充分的交流。
(一)概念范畴在语句脉络上的属性要作出区分
在一个哲学论述语句中,概念的语意属性既有材料、也有问题、也有主张,例如孟子的人性论,藉由恻隐、羞恶、辞让、是非四端心,主张仁义礼知我固有之的性善论。这其中人性论是问题,四端心及仁义礼知之性是材料,性善论是主张。一个性概念已经同时出现在问题、材料、主张的语意使用之中,这就是通过概念范畴研究时首先应该要处理的问题。就问题而言,性概念也不只是会出现在人性论的问题之中,在其他哲学体系中,它也会出现于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之中。就主张而言,在不同的哲学体系里,性概念也不会只作为性善论的主张而已,荀子就主张性恶说。因此以概念锁定问题与主张的做法将出现理论分析的重大混淆,应该要将概念范畴仅仅作为材料的功能来分析讨论,才最不会有问题。而欲定位问题时,则以哲学基本问题的模式提出,如实践哲学的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或思辨哲学的形上学、知识论、伦理学。而提出主张时则以命题的形式来提出,如荀子主张人性为恶,大乘起信论主张一心开二门,庄子主张逍遥的价值本体。问题定位不清楚,文本分析就不能清楚,要将问题与问题之间的结构关系弄清楚,才能形成具有分析讨论功能的以基本哲学问题为架构的解释体系,从而将哲学主张以命题的形式表述清楚。谈问题与谈主张时并不适合以概念范畴的方式进行,这样才不会有哲学理论的混淆。概念范畴就是被用来分析讨论问题的材料,这样定位传统中国思想中的概念范畴,则概念范畴的知识表意功能才能清晰呈现,而有助于中国哲学当代研究的系统化及清晰化的需求。
(二)概念范畴在指涉意义上的类型要作出区分概念范畴在指涉意义上的角色功能是有多种类型的,将之区分后可以看出概念范畴在文本脉络
中扮演的角色,而有助于文本理解。参照哲学基本问题意识来区分时,主要可分为存有类项、价值意识及抽象功能的三种概念。首先,存有类项的概念是其中最重要、种类最多的一类,又可再区分为:谈人性位格存有者的理气、心性命才意念、君子贤人圣人、至人真人神人仙人、鬼神、精气神形魂魄、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赖耶识、居士菩萨佛天人阿修罗地狱恶鬼畜生等;谈整体存在界的天地、道器、理气、法界、太极阴阳、法界、世界等;谈最高概念范畴的天道、上帝、真如法性实相佛性如来藏阿赖耶等。其次,谈价值意识的仁义礼知、诚、善、无为、逍遥、至虚、般若、空、苦等。最后,谈抽象功能的有无、体用、动静、本末、一多、阴阳等。而以上的区分还可就哲学基本问题的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再度为之,这样就可以明确看出,同一概念范畴可以在不同哲学问题中担任重要核心材料的角色,而有助于文本的分析及理解。
(三)概念范畴在不同哲学学派间的使用差异要作出区分概念范畴在学派之间的使用也是有差别的,应将之作出区分,区分之后可以看出共同问题与不
同问题在概念的可共用性和不可共用性上的差别。一般而言,谈整体存在界及存有者类别的和宇宙论相关的概念,在不同学派间是不能共用的,如道教与佛教的宇宙论概念难有共用的可能,因为事多涉及它在世界,且没有共同的超越性经验,故而只能各用各的。而儒家与道家的宇宙论概念却多有
共用的现象①,这是因为它们都是直接就着经验现象世界而说的宇宙论。价值意识的概念在三教之
①一般而言,三教指儒释道三教,但是就宇宙论而言,道家一派仍应区分在经验现象世界谈智慧的道家,与具有它在世界的道教两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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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也不宜共用,就算共用了意旨也不相同,如无为一概念在三教中都被拿来使用,但意旨重点各不相同,并非都用了“无为”一词就有共同价值。至于抽象功能的概念在三教中都被充分地用来谈各种问题,但是它们的意旨却最不能一概而言,即便在同一体系中甚至都会有不同的使用意义,因此最难建立通用的定义,抽象功能的概念完全必须就着各家各系统甚至各文本分开讨论才会有确定的意旨。
(四)对概念范畴在不同哲学基本问题上的使用要进行区分每一个概念通常主要被用来讨论的哲学问题,但是不少概念被用来讨论的问题却十分丰富,尤
其是抽象功能及存有类项的概念。问题在于,概念都是在文本的脉络中出现并被使用,就其文本脉络的问题意识而讨论它的问题以及主张才是哲学研究的宗旨,并非本来作为材料的概念能独立于文本脉络之外而有它自身的性质。就着材料理解问题、研究主张,这就是最能使概念范畴研究得到系统化研究的方法。例如“道”概念,它就同时可以被使用在宇宙论、本体论、工夫论、境界论的各种哲学基本问题上,因此研究老子的道论,并不需要去争议它是什么样的性质,而是要分析在不同的哲学问题中,老子使用“道”概念所提出的意见为何即可①。这就是说,概念本身既不是问题也不是主张,而是被用以讨论问题、发表主张的材料。只是因为它既在问题的脉络中也在主张的脉络中出现,因此总是被以问题的角色或以主张的角色来定位,这样就会永远说不清楚问题也会说不清楚主张。问题是个别哲学文本正在谈什么哲学问题,使用什么概念,提出什么主张,只有在这样的系统性研究下结合概念范畴与哲学问题研究方法,才能有效地处理传统中国哲学思想的当代研究。
哲学思辨方法范文4
事物的概念自其产生之初,并非静止的一成不变的,其内涵与外延处于动态的变化发展之中。若要准确地理解“法哲学”与“法理学”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对二者的词源发展有所了解。
(一)“法哲学”的词源发展
“法哲学”一词英文为philosophy of law,德文为Rechtsphilosophie。“法哲学”一词出现的历史远比法哲学这门学问悠久得多。在漫长的法律思想史中,自然法学派、分析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功利主义、社会法学派等各大法学流派无不提出了自己对于法律的深刻思考。17世纪德国哲学家莱布尼茨在《法学教学的新方法》(1667)中首先使用这个概念。19世纪以前,在主流的自然法思想的支配下,法哲学的讨论范围仅仅限于自然法的一般原理。从康德开始,对自然法的批判成为潮流,法学家们的研究中心转移到实在法上,康德在《道德形而上学》中更是使用了“法律的形而上学原理”以取代“自然法原理”。胡果在其《作为实证法的哲学的自然法教科书》(1797)一书中首次使用“实证法哲学”一词,这被认为具备了“法哲学概念雏形”。之后克乌格将德语中的Rechts(法)与Philosophie(哲学)相结合,组成了“Philosophie des Rechts”,缔造了德语的“法哲学”(RechtsPhilosophie)一词。
1831年,黑格尔《法哲学原理》使得“法哲学”的概念得到更新,并被人们普遍接受。“法哲学这一门科学以法的理念,即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为对象”。其“法哲学”实际上是以实在法为研究对象。1839年,文科尼西《作为法的自然学说的法哲学》一书使其被部分学者称为完整使用“法哲学”一词的第一人。
“法哲学”很快在整个德语区和欧洲大陆为人们所接受,19世纪下半叶至20世纪初,以“法哲学”为名的专着与教科书层出不穷,各自形成了自己的体系和内容。20世纪20年代, 近代法哲学的理论体系基本确立,斯塔姆勒的《法哲学教程》(1921)成为其中的代表作,法哲学自此便专注于研究共同普遍适用的法的一般理论,成为了一门独立的法律基础理论学科。之后欧洲大陆法哲学开始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和发展,逐渐影响了拉美和亚洲的法哲学理论,并传播到中国。
(二)“法理学”的词源发展
法理学”(Jurisprudence)一词由拉丁文Jurisprudentia演化而来,原意是“法律的知识”或“法律的技术”。19世纪以前,哲学为学科之王,法学还只是哲学与政治学的附属,其内部亦没有划分部门,因而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法理学”。在欧洲大陆普遍接纳德国人创立的法哲学概念的同时,处在大西洋彼岸的英美学者却有了另一个选择。直到边沁和奥斯丁之前,“法学”着作侧重于探讨自然法亦即应然的法,法学家大多都由哲学家“兼任”。经验论哲学的兴起使得英国分析法学派代表人物边沁、奥斯汀等人对唯理论的法学传统产生了强烈反感,于是他们没有选用法哲学这个看似高深艰涩的用语,而是用法理学(Jurisprudence)一词去表明他们的实证主义主张。边沁所着《法理学的范围》(The limits of Jurisprudence Defined,1782)便是这种主张的代表作,该书第一次对法律概念作了翔实的实证主义分析。奥斯丁继承并发扬了这种实证主张,其《法理学范围之确定》(The Province of Jurisprudence Determined,1832)一书更被视为英美法理学的开端。
“法理学”一词深受英国经验论的影响,早期的经验主义由于过分强调经验实践的观察与证实,使得自然法的研究受到冲击。后来这种割裂经验与理性、观察与思辨、否定思辨的意义的信念和方法论受到许多学者的批评。因而后实证主义为校正早期实证主义的信念,在坚持经验方法优先的前提下,恢复了对理论的信念。
之后社会法学派创始人庞德相继批判了19世纪和20世纪的诸法学流派并进行整合,重构了“法理学”的概念和内容。“法理学(Jurisprudence)就其最广泛的意义来说乃是指法律科学(the science law)。这是其原初的含义和词源学上的含义,亦是与其最上乘用法相符合的。”在他看来,法理学的研究内容,不仅包括法律领域中的所有应然问题,而且应该包括将实然转化为应然的方法论等问题。
汉语中的“法理学”来自日本,1881年,法学家穗积陈重认为当时流行日本的“法哲学”名称之“主观性”的形而上学气味太重,提出“法理学”这个译名,在日本历史上首次开设法理学课程。他所说的“法理学”实际上是英美法系的“法理学”与大陆法系的“法哲学”的糅合体。中国最早接触的便是日本的“法理学”,解放前的法学界受到日本法学理论的影响,导致部分人把法理学和法哲学两个概念混用,而且采用“法理学”的概念。当欧陆及英美的法哲学与法理学理论相继传入,我国法学界对“法理学”和“法哲学”两个概念使用上的混乱现象产生随之成为必然。
二、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关系 法哲学与法理学是在漫长的法学思想史中分别由两大法系提出来的概念,是在不同的哲学语境下产生的。我们需要以历史的、动态的眼光去看待二者的关系。
(一)法哲学与法理学的区别
1.性质不同。我国多数学者倾向于将法哲学视为法学与哲学的交叉学科。在“法哲学”一词产生之地德语世界,法哲学一直都是哲学的一个分支。德国《布洛克豪斯百科全书》认为:“法哲学是哲学的一个分科,它以一定的方式,有系统地从事法律和哲学的一般原理(意义和目的,起源和效力)。”在此意义上,笔者看法与德语世界一致,法哲学的性质最终归宿应在哲学。法哲学是法的形而上学,是对法律世界永恒问题的思考,是自由的理性思辨。就其渊源而言,“法哲学”一词由康德至黑格尔赋予其特殊意义时的初衷就是对法的理念的思辨,而其他的法学基础理论问题,就交给所谓的“法律教义学(Rechtsdogmatik)”去研究了。
至于法理学的性质,它是一个法学流派气味十足的词语,是经验论影响下由分析法学派所创,经过后实证主义法学修正,并为社会法学派、综合法学派所继承并发展的“法理学”。其自产生之初,就是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理论的代名词,亦即“法学基础理论”。经过庞德和综合法学派修正后,它既研究实证法的一般原理,也向法的理念、抽象法的原理扩张。这实际上是经验论哲学向唯理论的一种妥协,但其基本立场未变。当代的法理学(西方法理学),已经发展为一种综合性的学科,它的性质最终归宿仍然当属法学学科。
2.研究对象不同。虽然法哲学与法理学都宣称对法律世界的一般现象进行研究,二者所研究的对象有根本的不同。法哲学的研究对象正如黑格尔所言,是以法的理念,即
法的概念及其现实化为对象,它试图从应然的角度去寻找法律世界的最普遍原理。换句话说,法哲学研究的就是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中的形而上学问题。它是对法律世界的一般现象的哲学思考,是抽象的法的思辨。 而法理学的研究对象,在其发展演进的过程中,相比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所限定的范围,已经有了比较大的超越。庞德《法理学》就提出,法理学应该研究什么是“法律”、 法律的目的、法学的方法、法律的价值以及法的理论体系。
3.研究方法不同。法哲学的研究方法主要来自于理性主义的思辨传统,运用抽象思维以及精密的逻辑体系,是站在形而上的高度上对从形而下的法律现象中所得出的结论进行的再加工。这样重理性的思维方法显然不同于法理学研究所持的方法。法理学的研究方法,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其最开始的分析实证主义的简单的分析方法,经过社会法学派和综合法学派的继承发展,已经扩展到分析方法、历史方法、社会学方法与哲理方法等实证方法与抽象思维并用的状态。
4.研究目的不同。法哲学探索法的本质、发展规律和发展趋势,试图寻求法的理念和绝对必然性,从而从哲学的高度给法学研究以理论指导。而法理学的研究目的,由于英美法系经验论的传统,从其产生之时发展演变到今天,其强烈的实践目的性不言自明。亦即是说,法理学的研究,最重要的任务就是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提供统一明确的意识形态,为实现社会秩序的协调而努力。这是近现代法理学、尤其是社会法学派的主张一直以来从未改变过的立场。
(二)法哲学与法理学的联系
首先,“法哲学”与“法理学”是两大法系学术传统的折射,它们各自反映了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法学理论的哲学传统,同时又体现了两大法系的相互渗透和融合。唯理论和经验论哲学在西方法学舞台上相互碰撞,“法哲学”与“法理学”分别成为了两种哲学传统的折射,并不断发生着演变和交融。
其次,分析法学派创造“法理学”一词之始,实际上是经验论不满唯理论理性主义的滥觞,转而寻求经验分析的方法进行法学研究,走向了法理论研究的实证主义道路。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英美法系“法理学”一词的发展演变,体现了法学家们对早期极端实证主义的校正。而在大陆法系,虽然没有“法理学”一词的存在,法学家们却用了其他的词汇弥补“法哲学”以外的法学基础理论的空缺。这已然说明了“法哲学”与“法理学”之间的内在联系。只是大陆法系的概念层次显得更加清晰,理论体系上显得更加分明了。
哲学思辨方法范文5
在高三语文复习课教学中如何渗透学生思辨力的培养?
一、在复习基础知识的过程中体现
复习熟语时,除分析词的一般意义以外,可以有意识地引导学生分析词语的哲学寓意。例如:愚公移山――事物由量变到质变。揠苗助长――发挥主观能动性,要以尊重客观规律为基础;主观能动作用是从属的、派生的,总要受到规律的制约;事物之间的联系是客观的;内因是事物变化的根据,外因是事物变化的条件,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锲而不舍――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必须有良好的精神状态……通过理解这些词语中的哲理,不但能提高学生的词语运用能力,而且能拓展思维空间,培养他们的思辨力。
二、在名句名篇的背诵中渗透
例如:王安石:“古人之观于天地、山
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认识事物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苏轼:“竹外桃花三两枝,春江水暖鸭先知。”――实践是认识的来源。“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任何事物都包含对立统一的关系,矛盾双方的对立无条件存在。经常作这样的分析,学生的思辨力会逐步提高。
三、在诗歌鉴赏中渗透
诗歌的语言含蓄、凝练;诗歌的思想感情丰富、深刻。在鉴赏诗歌的过程中,引导学生分析其内涵,是提高学生思辨力的有效途径。例如:鉴赏晏殊的《浣溪沙》,赏析其中名句“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时,可引导学生作如下分析:花落、燕归写的是眼前景,但与“无可奈何”“似曾相识”联系在一起,其意义会更加广泛,即在惋惜与欣慰的交织中蕴涵着生活的哲理:一切必然要消逝的美好事物,人是无法阻止的,但在消逝的同时,仍然有美好事物再现;生活不会因消逝而变得一无所有。但这里的重现,毕竟不等于美好事物的原封不动的重现,只是“似曾相识”罢了,即体现“消逝中的重现、重现中的变化”。通过这些分析,学生会把主观感情倾注到客观事物上,在深化人生境界的同时,提高思辨力。
四、作文备考中,通过审题环节渗透
一些阅卷老师提出:“熟练掌握唯物辩证法,学会辩证地分析问题,是应试作文成功的关键。”一些有经验的老师还指出,在高考作文中,审题、立意的实质是认识能力,对生活现象认识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审题、立意的优劣,这就要求考生在备考中,必须注意培养自己的思辨力:能够通过现象看到本质,能够由表及里、去伪存真,做到“心中有数”。要做到这些,必须熟练地掌握哲学的观点,掌握唯物辩证法。列宁说过,唯物辩证法是“伟大的认识工具”,唯物辩证法是当今时代精神的精华,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所以在应试中,想写出切中肯綮、见识不凡的杰作,就不能没有理论的指导。
专家提出的这些见解,应该是符合高考作文命题大趋势的。像今年全国卷三道作文题,就体现了一个共同的特点――思辨性。这就要求我们在作文审题教学过程中,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辨能力。比如:全国卷第三套中的“位置与价值”。审题过程中,首先,引导学生明确材料提示的方向性:“位置不同,但各有价值。”其次,引导学生作进一步的分析:任何事物都应有自己的位置,有了位置才有价值;位置是价值体现的前提、基础;不是有什么样的位置就有什么样的价值,不是想实现什么样的价值就去寻找什么样的位置;位置不能决定价值;任何事物必须有适合自己的位置,才能实现自我价值。
总之,提高学生的思辨力,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必须常抓不懈。要想取得这方面的成功,教师在教学中应注重渗透;学生在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前提下,必须注意对生活的感悟、
哲学思辨方法范文6
【关 键 词】“以人为本”/实践/本体论意义
【正 文】
所倡导的“以人为本”是科学理性与价值理性的统一,而在当前的“以人为本”研究中,存在着一种倾向,即主要从价值论和方法论的意义上来谈论“以人为本”。从我们党的事业来讲,“以人为本”是我们要贯彻的发展理念和党的执政理念,所以从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谈“以人为本”是必须的。但讲“以人为本”,不仅仅是在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来使用,也是在本体论意义上来使用的,“以人为本”中的“本”首先应该是本体论意义上的“本”,没有本体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当然也就不会有价值论和方法论意义上的“以人为本”。不解决这个问题,就很难从理论上说明白为什么要“以人为本”,为什么我们在实际工作中,要尊重人,依靠人,为了人,要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什么要把它作为人们处理和解决问题时的态度、方式和方法。哲学是实践的唯物主义,实践范畴的引入,为我们正确理解“以人为本”的本体论意义提供了重要的思路。
一、实践范畴的引入使“以人为本”具有了本体论意义
哲学上的本体论,主要回答世界的本源问题,是一切哲学流派都不能回避的问题。但传统的本体论思维方式,避开人和人的现实生活抽象地追问世界的本源,它固守旧哲学的思辨传统,幻想达到对世界的绝对完满的解释。实践证明,这种思维方式是不可取的,也不可能对世界的本源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与一切旧哲学相比,哲学不再抽象地谈论一般本体论问题,它反对本体论的思维方式,提出“不使哲学成为现实,就不能够消灭哲学”[1] 8。当然,他所要消灭的哲学只是传统的本体论哲学,即思辨哲学,而不是整个哲学或一般意义上的本体论。因为在马克思看来,“只要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1] 67“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1] 73-74因此,在马克思看来,人们对世界之本的追寻应该置于人的生活实践中。“物质本身是纯粹的思想创造物和纯粹的抽象”[2] 598,而人们所能看到的或体验到的,只是一些具体的实物。因此,哲学必须抛弃那种宗教神学式的思辨传统,面对人的现实世界。离开人的虚妄和抽象的世界,讨论这种世界之本的问题是没有意义的。
实践范畴的引入,使哲学与旧哲学相比,在哲学形态、对象、性质、功能和方法上都实现了根本的变革。哲学作为唯物主义哲学,它内在地包含自然本体论的哲学前提,即承认和坚持自然存在、物质存在的优先性,但重要的是,哲学并不归结于此。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说:“从前的一切旧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感性的人的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1] 54在他们看来,对于世界物质性的最终确认只有通过生活实践的不断延续才能够完成,因为“在我们的视野的范围之外,存在甚至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3]。这就意味着马克思不是从思维和存在抽象对立的意义上去总结自己的新哲学与旧哲学的对立,而是从实践的观点来总结这种对立,用它去解决以往哲学中抽象探讨和争论的问题。因为“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个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 56“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因此,这种对立的解决决不只是认识的任务,而是一个现实生活的任务”[4] 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