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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先进事迹材料范文1
为切实提高机关科室作风建设的整体水平,争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机关,根据区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区级机关继续开展科室作风建设的评议工作(简称“评议科室”,下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办法
1、评议对象。包括区机关各部门及驻区各单位所有内设科室(含服务窗口和直属事业单位)。
2、评议内容。包括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落实制度、规范服务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3、评议人。
包括本部门(单位)的主要服务对象;本部门(单位)领导;各科室(含服务窗口、直属事业单位)代表;本部门(单位)聘请的机关作风监督员和区聘请的机关作风和行业作风监督员等四类。其中主要服务对象为:下级机关、基层单位和人民群众。
评议人总数原则上不少于80人,被评议科室数在8个以上的,评议人总数应达到120人以上;个别科室数较少、服务对象的面较窄的部门(单位),评议人总数可适当减少,但不得少于50人。
各类评议人所占比例:原则上应保证主要服务对象占到50%以上;各科室(含服务窗口、直属事业单位)代表名额相等,有均等的投票机会;各科室的主要服务对象名额大致相等,具体由各部门各单位从实际出发确定。
4、评议表。式样附后,也可以自行设计。
5、评议计分办法。
采用满意度和评议人权重比例计分方式,并实施扣分办法。满意票计100分,比较满意票计80分,不太满意票计50分,不满意票计0分,不了解票不计分。
被评议科室在某个方面的评议得分=[(满意票数×100+比较满意票数×80+不太满意票数×50+不满意票数×0)÷该科室的有效得票总数]。(“不了解”票,视为无效票。)
主要服务对象、本部门(单位)领导、科室干部、监督员四个方面评议人都有的,权重比例分别按30%、30%、20%、20%,最终评议得分为四个方面评议得分分别乘以权重比例,然后计和;四个方面评议人不全的,则将各方面评议得分的平均数作为最终评议得分。
满意率=总满意票数÷该科室的有效得票总数。
不满意率=不满意票数÷该科室的有效得票总数。
根据计分结果,对所有被评议科室(含服务窗口和直属事业单位)按高分至低分排序。
6、扣分办法。本年度出现下列情况的,实行扣分:①科室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扣3分;②发生服务投诉被举报查实的,扣3分;③上一年度的作风重点问题没有进行整改的,扣3分;④发生工作作风问题被媒体曝光的,扣5分;⑤行政诉讼败诉的,扣5分。
二、具体要求
各部门各单位应成立评议工作班子,负责承办评议工作及与区作风办的联络。
(1)依据本通知,从自身实际出发,迅速制定评议科室的实施方案,报区作风办。
(2)11月份,组织开展评议科室活动。完成《评议表》发放、回收、统计、意见整理、结果公示等工作,并扎实抓好评议意见中反映的突出问题的整改。要采取灵活动多样的方式,扎实开展科室作风建设经验交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主动改进工作,不断完善科室作风建设激励机制,努力实现“提高素质、转变作风、强化服务、提升效能”的目标。
(3)11月底前,将本部门(单位)“评议科室”的排序,以及列第一名(被评议科室超过8个以上的部门前二名)和末位科室的有关情况(得分、满意率、不满意率、具体意见,第一名或前二名科室的先进事迹材料、末位科室的情况分析材料等),报区作风办。
三、成果运用
1、评比表彰十佳“满意科室”。在各部门各单位“评议科室”排序列第一名(被评议科室超过8个以上的部门前二名),近两年主要业务工作完成出色,专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群众满意率高的科室中,评选十佳“满意科室”,并在区级机关范围内表彰,对科室负责人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