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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范文1
关键词:慈善;公益;道德;利他;
中图分类号:B82-0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494(2012)06-0098-05
慈善事业历史悠久,往往和道德联系紧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传统慈善在现代社会逐步扩展、升级、转化和创新,逐渐发展成为现代慈善事业,也称公益事业。现代公益包含传统慈善的内容,但又远远超出了传统慈善的范围,呈现出新的特点。但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还是将现代慈善事业仅归于道德的范畴,习惯拔高现代慈善的道德标准和道德意义,不利于现代公益事业的发展。文章拟从伦理学、慈善发展历史、现状、走向等角度探讨道德、慈善及公益之间的关系。
一、辩证关系:道德是慈善事业发展的基础,慈善事业有助于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
慈善事业与道德有关。一方面,慈善事业的发展水平取决于社会的道德水准;另一方面,慈善事业的开展有助于提高社会的道德水准;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1]。
首先,一个社会主流的道德规范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从思想渊源来看,儒家的“仁”、“义”和佛教“慈”、“善”等思想构成了中国民间公益慈善的基础。这种思想渊源伦理道德色彩浓厚,与“利”形成相悖的关系[2]。慈善文化的核心是利他主义价值观。其精髓在于个人要充分领悟自己对他人、社会,特别是弱势群体肩负着不可推卸的道德责任,充分认识博爱、给予、利他、济世的社会价值,以及营造“以人为本”、“助人为乐”的人文环境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使命[3]。
其次,慈善行为有利于提升个人的道德水平,慈善事业有利于社会道德文明建设。中国社会目前处于转型时期,社会道德面临新旧交替,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互助友爱、见义勇为等精神在一定程度被削弱,私利至上、人际关系冷漠、为富不仁等现象泛滥,人们急切呼唤加强精神文明建设,重建新的道德文明。对新道德文明的重塑,重在行动,大张旗鼓地提倡善行、引导人们选择善行,促使有能力者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将有利于矫正道德失范。因此,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是唤起道德与良知的催化剂。
再次,慈善无疑属于由道德力量和志愿精神驱动的社会领域。但并不能因此将慈善仅仅理解为道德行为,对它赋予过多的道德色彩,尤其不能把它单纯地看作是爱心、正义和使命的象征。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萨拉蒙教授指出,要剥除人们关于非营利组织、慈善组织“德性完美的神话”。因为,虽然慈善行为具有利他主义的特性,但人们从事慈善活动的动机绝不仅仅是为了“利他”。尽管有少数先进分子从纯粹的利他主义出发,把慈善当作一种报效社会的使命,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参与慈善活动的另外一些人其动机是形形的。
二、伦理学审视:纯粹无私利他并不是慈善唯一的道德标准
在道德的终极标准方面,自古就有义务论与功利主义之争。“义务论”亦称“道义论”,其理论前提是道德自律论,认为道德起源于每个人完善自我品德的需要;其目的也在于道德自身,在于完善每个人的品德,实现人之所以异于禽兽、人之所以为人者。因此,行为是否符合道德,只能看它对行为者的品德、道德的效用如何,凡是能够使行为者品德达到完善的,都是道德的;凡是不能使行为者品德达于完善的,就是不道德的。义务论把无私利他奉为唯一道德的终极标准[4]75-84。道义论在中国的主要代表当推儒家。新儒家冯友兰在解释儒家的道义论时这样写道:“义是事之‘宜’,即‘应该’。它是绝对命令,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应该做的事,必须为做而做,因为做这些事在道德上是对的。如果做这些事只出于非道德的考虑,即使做了应该做的事,这种行为也不是义的。”[5]具体说来,在人类的全部行为中,“求自己的利,可以说是出于人的动物的倾向,与人之所以为人者无干。为实现人之所以为人者,人应该求别人的利”[6],只有“为利人而利人的无私利他”才符合使人的品德达于完善,才是道德的。无私利他是评价行为是否道德的唯一的终极标准。道义论大儒董仲舒把这一思想概括为“正其义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功利主义或目的论的理论前提是道德他律论,认为道德是一种必要的“恶”,目的在于他律,是为了每个人的利益和幸福。因此,功利论者把功利奉为道德终极标准,把增减每个人的利益总量奉为道德终极标准[4]75-84。在中国,墨家思想是典型的功利主义。墨子曰:“义,利也。”(《墨子?经上》)墨子将“义”内化为品德,而后外显于行为。墨子所言之利有三层含义[7]:其一是“天下之利”,是公利。其二是交相利,爱人利人之利,是他利。爱乃利之本质内容,利乃爱之表现形式。通过利人实现爱人。其三是私利。私利者,利己也。墨子承认和肯定个人的合理私利,但墨子以为先以利人,而后利己,如若人人利人,则人人皆得利,从而有兴天下之利,天下之利即“国家百姓人民之利”,是其道德理念的最终目标。
慈善的价值基础是利他。从义务论与功利主义的道德标准之争可知,传统对慈善的道德评判主要依据的是义务论,即只有纯粹无私利他的慈善行为才被认可,反对其他功利目的的慈善,且慈善仿佛只和慈善动机有关,与慈善行为的客观效果无涉。目的论则更注重慈善的效果,并以效果行为评判,实现了利他就被认可。这对我们的启示是,对现代社会的公益慈善行为的评判应该是义务论和目的论的统一,不应偏废一方。
三、多重理论视域:慈善超越了道德范畴而具有经济、社会、政治等多重意义
除了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学科也对慈善事业进行研究。在经济学的视野中,慈善是以道德力量作用下的第三次分配的主要形式,是将时间与产品转移给没有利益关系的人或组织的行为。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则指出,慈善事业是指建立在社会捐献经济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性救助行为,是一种混合型分配方式[1]1-2。从社会保障的角度看,慈善事业的目的主要是通过慈善救助及相关服务的提供,解决脆弱社会成员的生存困境或特殊困难,同时满足其相应的社会服务需求,在客观上能够弥补社会保障中的供给不足,改善社会保障中的“政府失灵”,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8]。从社会学角度看,慈善组织有助于积聚和扩展社会信任,建立社会合作、共识、信任和规范,构筑和维持社会网络[9],慈善组织还发挥社会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的功能,对社会安全问题能起到缓冲、减压的作用。在政治学和公共管理学的视野中,慈善事业代表了一种社会自治的力量,它的出现和成长代表着公民社会的兴起,也代表着一种新型的社会管理、社会治理方式[10]。从法学的角度看,人权理论是慈善事业发展的依据,在慈善事业的体系中,尤其是救慈善事业,表达了普遍意义上的对人权的关注。
总之,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以及法学等为审视现代社会中慈善事业提供了多维的理论视野。从中我们看到,慈善事业不仅仅是一个孤立的、简单的、偶而的道德行为,而是依托慈善组织展开的具有伦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法学等多重意义的制度化行为;慈善事业也不仅仅是道德范畴,同时具有调节国民收入分配、补充社会保障、解决社会问题、缓解社会矛盾、完善社会治理、保障人权等功能,慈善事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11]。
四、历史考察:不同的历史时期,慈善与道德的关系不同
(一)传统社会时期,慈善事业与道德紧密相连
传统社会时期,慈善事业与道德紧密相连,具体体现为:第一,慈善行为的出发点和原动力在于道德。在漫长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儒家重义轻利、以义制利的思想占据主导,影响深远。儒家思想认为,“仁义”是做人的伦理道德准则,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据,是人的发展和完善的核心内容。而“利”(往往特指个人私利)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是人类的低级需要。因此儒家重义轻利,主张以追求道德完善,否定个人私利作为义举善行的前提。第二,义举善行作为道德的承载,要遵从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道理伦理规范,并以符合封建宗法等级制度的伦理道德为标准,具体表现为“施由亲始”利他血缘差序格局。第三,行善的最终目的是追求道德的完善。儒家认为,人生的目的在于“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因此,修身养性是做人的首要任务,而提高和完善个人道德修养的主要途径就是“以义正己”,即通过舍己利他的义举善行。第四,慈善活动依靠道德进行监督、规范和管理,个人道德自律和社会道德舆论压力是规范慈善行为的重要工具。第五,重视道德教化。中国传统社会在进行救助活动时,注重道德教化,以维护封建宗法等级社会的伦理道德和社会秩序。
传统社会时期,慈善事业之所以与道德紧密相连,是和当时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相适应的。从社会经济形态来看,传统社会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不利于经济交往活动的产生,也难于获取很大利润,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利己主义的产生[12]82-85。其二,从社会关系来看,中国传统社会保留了血缘关系为主的模式,进一步形成人伦文化中道德优位的特点,利于道德利他主义自然产生。第三,在农业经济和血缘关系为主的传统社会,人的发展处在“以人的依赖为基本特征”的第一阶段,个体缺乏独立性,依赖群体,在一定程度上也抑制了个体对自身权利与利益的积极追求[12]84,形成了以否定个人利益为前提、崇尚道德利他主义的伦理价值观,进而形成了中国古代慈善事业道德性突出的特点。
(二)现代社会,传统慈善向现代公益转变,道德只是公益中的一个要素
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现代公益由传统慈善发展而来,是传统慈善在现代社会下的扩展、升级、转化和创新。现代公益包含传统慈善的内容,但又远远超出了传统慈善的范围。199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把慈善事业称作“公益事业”,将其界定为非营利的:(l)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2)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3)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4)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福利事业。现代社会中,广义的慈善,即为现代慈善事业,与社会公益事业并无本质区别。
中国传统慈善事业具有封闭性、精英化、不平等性、浓重的道德性等特点。与传统慈善不同,现代公益事业具有专业化、职业化、制度化、常规化、规模化、法治化、社会化、开放性、平等性、广泛性等特征。首先,现代公益事业体现高度的专业化,现代公益事业以大量的专业公益慈善组织为载体,公益、慈善事业具有自成体系的知识、理念、技能。第二,现代公益事业发展的职业化倾向,从事公益事业需要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慈善公益发展成为独特的行业,成为就业的重要领域。第三,现代公益事业呈现出常规化、制度化、规模化、法制化特征,它应现代社会的各种需求而设置、内容丰富、形成规模,并依靠政策、法律进行规范。第四,现代公益事业具有社会化、开放性、广泛性的特点,现代公益事业面向全社会,倡导全民参与、慈善资源多元化;服务对象以弱势群体为主,扩展到全社会;内容不仅仅限于慈善救济,而是扩展到包括医疗、卫生、教育、环保等广泛的公共事务。
现代公益事业的特征是和现代社会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相适应,它表明现代公益事业超越了传统慈善的道德范畴,和一个社会的经济发展、政治制度、社会文化等密切相关,具有经济、社会、政治、伦理等多重功能的事业。
五、现实思考:寻求道德与公益的互惠共利
(一)片面强调无私利他的道德性不利于现代公益事业的发展
传统慈善已经发展为现代公益事业,但对公益行为,社会仍习惯将其划为道德的范畴,以道德审视为主,甚至出现苛刻的道德责难:逼捐、索捐,将慈善公益冠以道德之名,将人们行公益慈善与否,作为道德高下的判断标准,甚至以道德名义胁迫那些不愿自愿捐助的人行善。从根本上来说,逼捐、索捐中掺杂了强制和逼迫的成分,违背了行善的自觉自愿原则,是对慈善资源的恶性掠夺,最终将导致慈善资源的枯竭,损害慈善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慈善公益行为的道德洁癖也是突出现象。道德洁癖指对行善动机进行严格的道德拷问,要求公益慈善行为动机单纯无私,纯粹为了公益而公益,为了慈善而慈善,不允许掺杂任何功利性的目的。这一点在社会对企业和富豪的公益慈善行为方面表现尤为突出。在中国,企业家不做慈善就会被贴上“为富不仁”的标签。但若是企业家行善,人们便开始怀疑他捐助背后的商业意图,关于企业家慈善的各种揣测层出不穷,而善款的多少往往成为公众衡量其道德水平的标准[13]。过于挑剔,甚至诋毁企业的慈善行为反而伤害慈善本身。北京师范大学王振耀教授说得好,不要把公益慈善的道德标准放得过高,不要把这个领域变成道德法庭。现实中人们的行善动机多种多样,关键是看慈善的结果是否真正地帮助了他人,有益于社会。在当前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滞后于社会需要的现实情况下,我们需做的是呵护企业的向善之心,鼓励企业多做慈善,让捐赠成为一种社会风尚[14]。另外,参与慈善事业与否,是个人价值观的问题,有时候与道德无涉[15],因为利他和促进社会公益的方式有多种,慈善只是其中之一,且未必是效率最高、效果最好的一种。因此,以何种方式来增进人类福祉,纯粹是个人的选择。
慈善属于道德范畴,行善应该是不带任何功利目的地单纯利他的传统观念使现代公益事业动力不足、效率不高、难以持续:企业、富人行善捐款反遭苛刻道德拷问、道德责难,善举带来的不是荣耀,而是无奈、麻烦,甚至是后悔和恐惧,让人们在善举道路上徘徊、犹豫、望而却步;普通百姓,因观念偏差,认为慈善是富人的事情,零星爱心无法汇聚,民间公益如一座沉睡的金山无法开掘。此外,传统公益还面临效率低下的困境,单纯将公益限制在道德的范畴,难以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将善心转化为善行,将善行转化为最有效的求解方式。围绕这些问题的种种努力不断推动公益的转型。在这股潮流中有三大最重要的转向:从片利共生到互利共生;从注重支票数额到注重行动参与;从“输血”到“造血”[16]44-45。这些努力,将冲破公益只是单纯道德事业的藩篱,在现代社会中汲取发展的能量。
(二)当代公益的新道德基础:从片面利他到互惠共利
无私利他、单面受益是牺牲一方的利益以使另一方受益;互利共生指共生的成员彼此都得到好处。对于公益,过去人们更倾向于片利共生的模式,即为公益而公益,不能从中要求任何回报;从公益中追求一种积极有效的反馈尤其是物质利益,往往被人们视为一种不道德甚至是邪恶的事情。人们在潜意识中似乎有种隐忧:施予方一旦将公益与效果回馈结合在一起,最终会有损公益的命脉。少有人愿意正视这样一个现实:纯净水般不带任何功利性成分的公益效率越来越不理想。纯粹、无功利,为公益而公益的想法能够激发起建造空中楼阁的冲动,但却不能为人们提供真正居所。传统单向受益的捐赠模式与双向受益模式相结合,相辅相成,将产生相乘效益而不只是相加效益,单向受益意味着公益事业只有一个引擎,双向受益意味为其装上了另一个引擎[16]46-50,为公益事业的持续发展带来持续的动力,以下的实例证明了互惠共利公益模式的生命力,它们或许表明,将“互惠共利”纳入当代公益事业的道德基础更能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需求,更能激发公益事业的生命力。
如“红色计划”从大众的日常生活需求出发,以简单、巧妙的创意将个人的购物、工作、生活与公益结合在一起,创造出人人、时时都便利可行的公益机制,突破传统模式的局限,汇聚众多普通人的善意,聚沙成塔,实现公益效率的集合倍增,为我们打开了向新公益时代的大门。又如再生银行[17],再生银行是美国一家垃圾回收公司,它建构了一个全新的商业模式,将居民、商家、政府都拉进其交易结构,并成功地建构了一个良性循环的多赢模式。居民将垃圾投入专门的垃圾桶,每月可从“再生银行”获得积分,在指定商家消费时能获得优惠;商家借此不仅得到了更多消费者,也建立了良好的社会形象;政府则节省了处理垃圾的费用;而社会资源得到循环利用,促进环境保护。再如小母牛国际,其运行模式是向穷人捐赠牲畜并传授技术,帮助他们发展养殖业,摆脱饥饿和贫困。而受助者则要承诺将捐赠牲畜产下的第一代幼子以及自己学会的技术,像礼物一样传递给需要帮助的穷人。通过不断“传递捐赠”,不仅可以让慈善事业持续发展,受助的穷人也可以在解决温饱问题之后,从帮助他人的行动中获取“从受助者变成捐赠者”的精神鼓舞。
六、结论
在现代社会,无私利他、舍己为人、大公无私依然是珍贵、高尚的道德品质,也是社会精神文明所倡导的。以利他为价值取向的公益事业,对于提高个体的道德修养,整个社会的道德文明建设仍然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现代公益事业的发展又已经走出了纯粹道德的范畴,而具有经济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的意义。慈善即道德的传统观念已经滞后于现代公益事业的发展,也不适应现代公益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公益行为之道德性的过度重视却反而造成公益事业的动力不足,不可持续。因此,要转换传统慈善观以适应现代公益事业的要求,从注重公益行为的义务论转向义务论与目的论相结合,注重公益的多元价值,由片面利他向互惠共利模式发展,倡导人人公益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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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陆 莹
On the Relationship of Morality, Charity and Commonweal
1.Yu Miao 2.Ci Qinying
(1.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2. Wuhan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范文2
【关键词】慈善;概念;特征
近年来,我国地方性慈善法规相继出台,在乱象丛生的当前,无疑起着拨乱反正的作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许多地方性法规在最基本的慈善概念认定方面存在重大分岐,慈善的法律界定不明必将影响慈善事业的深远发展,为理清这一基本理论,本文将做进一步分析。
一、慈善的概念辩析
在中文中与慈善意义相近的词语较多,极易混淆,有必要划清各自界线。首先,需要解决的是慈善与公益的关系问题。从词典解释来看,慈善应是在慈悲的心理驱动下的善举,而公益是指有关社会公众的福祉和利益,然而两者关系如何还要区分不同的语境。若采用狭义慈善观,则两者来源不同,区别较大。狭义慈善观认为慈善是指社会公众建立在自愿基础上对于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偿救助行为,认为慈善是个人的奉献,慈善主体来自民间,而公益即公共利益,则强调政府、国家的权力和责任,其主体可以来自民间,也可以是政府本身。根据狭义慈善的理解,人们把由民间人士或民间资本兴办的从事慈善事业的专门机构,主要包括各类基金会、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称为慈善组织。把各级政府兴办的社会福利、教育、卫生、体育等方面的专业机构残联、红会等称为公益组织。除主体不同之外,两者的范围不同。公益的概念比慈善要大,慈善以救助弱者为重心,而公益不一定以弱者为重点,其重点更关注政治、外交、基层组织自治等。比如,在出现灾情时,捐款是一种慈善,平时的捐款则多为非救灾性公益,并且公益行为是一种经常性的行为,不是等到有了灾情才采取的应急措施。被誉为慈善教父的原民政部长崔乃夫这样区分慈善与公益,他说:“看到贫困的人,你给他衣服,是慈善;但你去帮一群人盖学校、建房子、办医院,你去支持音乐事业,抢救一个民间剧种,这种就是公益。”若采用广义慈善观,则慈善和公益是一回事。广义慈善观被笼统地称为慈善公益事业,认为慈善是指建立在社会捐献经济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性救助行为,其资助对象不仅有穷人,还有宗教、教育、科研、文化、环保事业等。在广义慈善概念中,“慈善”和“公益”间的界限较为模糊。在我国,立法中没有直接关于“慈善”的定义和范围,但在《公益事业捐赠法》和《信托法》中对“公益”作出了相关界定,其内容基本上与“慈善”相吻合。
中文词语辩析需要理清的另一组概念是捐赠、捐献、赠与等。至于“捐赠”,又称捐助,在传统民法上,是以设立财团法人为目的而筹集资金的手段;现代民法则多指筹集资金用于救灾等公益事业或其他特定目的的无偿给予行为;我国合同法上则将其视为一种特殊的赠与。与捐赠相似的概念还包括捐献、赠与、资助、救助、赞助等。其中,捐献是指“以财物捐助;也泛指舍弃,献出”,涉及到财物时,捐献的对象往往是国家、集体;赠与是“以帮助、支持为目的的物质或金钱馈赠”,往往并不涉及“赠”背后的道德含义;资助“帮助、提供、以财物帮助”之意,着重于物资、财物等客观物件的提供,于主观的精神世界并无深入交流;救助具有“拯救和援助”之意,是帮助处于危险和困难中的人们;而赞助是指“赞同并给予帮助”,包含了捐赠、赠与、资助和商业赞助等多重含义。可见,在外延上,赞助最广,赠与次之,捐赠最窄,而目前我国学者在研究慈善事业时多用慈善捐赠一词表述。一般认为,慈善捐赠是指为了公益或者公共目的所为的无偿给予。
二、慈善的立法表述
当前,慈善立法呼声很高,但立法的前提是要在法条中对慈善进行确切的法律界定,如何表述慈善二字绝非易事。目前一些地方条例在对慈善的概念认定上存在重大分歧,如《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慈善活动,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等活动。此条例采用狭义慈善观。采用广义慈善观的如《宁波市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的慈善活动,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或者提供慈善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助医、助学、赈灾和其他公益事业等活动。”如何在全国性的慈善法法条中界定慈善,需要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虽然采用广义慈善观有利于和国际接轨,扩大慈善范围有利于组建更多的慈善组织,投身到更广的慈善领域里。但目前我国的慈善,首先是要把需要解决的社会问题定准,并着眼于我国实际。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只有近十年的历史,历史短,法律欠缺、慈善组织不健全,管理不善、国民慈善意识淡薄,善款募集不多等都是不争的事实。笔得认为慈善的法律界定应从小处入手,这样才更有利于在实践中对其进行规范和监管。除此之外,从我国当前的国情来看,生活困难的群体大量存在,贫富差距巨大,慈善事业主要还应着眼于对社会弱势群体的扶困助贫,因此,笔者认为我国慈善的法律界定应采用狭义慈善观,重点解决当前形势较为严峻的社会问题。
至于慈善的立法表述,笔者认为可以借鉴国外相关法律的成熟做法。比如,英国用民间公益性事业来表述慈善的定义,并且用两个原则来判决慈善组织。英国《2006年慈善法》第一部分第2条第2款规定,只有为公众利益服务而且具备慈善目的的事业才能被认定为民间公益性事业。这个条款详细列举了13类慈善事业。与英国相似的有新加坡等,新加坡慈善事业被定义为:为值得的社会事务捐赠金钱和资源,从而在社会上建立强大的社区凝聚力。根据新加坡慈善法Section5(6)(a)的规定,慈善组织需具备以下慈善目的:(a)救济穷困;(b)发展教育事业;(c)发展宗教事业;(d)有利于社区建设方面:促进健康;有利于社区或居民的发展;有利于艺术、历史遗产保防和科学发展;环境保护;扶持需要帮助的青年人、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穷人或者其他弱势群体的事业;动物福利;体育事业发展。美国的慈善定义较为独特,没有明确的慈善定义,仅靠免税等政策判断是否为慈善组织。美国慈善领域没有统一的法典……美国的慈善事业主要依靠税法规范,美国《国内税收法典》的501(c)(3)条款,划定了慈善机构的范围;甚至“慈善”“慈善组织”这样的基本概念,也主要是在税收法律中得到确认。作为普通公民,甚至可以通俗地理解为社会愿意捐钱、政府愿意减免税的事情就是慈善。英国和新加坡的法律界定较为简单清晰,易于操作,我国可有选择性地进行借鉴。笔者认为在立法上,慈善活动可定义为,是指自然人、法人、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公募基金会以及取得募捐许可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以捐赠财产、财产性权益或者提供服务等方式,自愿、无偿开展的扶老、助残、救孤、济困、赈灾、教育等活动。
三、慈善的法律特征
(一)自愿性
《亚美尼亚共和国慈善法》第6条规定了公民参加慈善活动的权利:(1)基于非官方的以及自由选择目标的原则,自然人和法人可以个别或联合、亲自或者通过慈善组织进行慈善活动;(2)禁止对慈善目标 的选择以及履行方式进行限制。《俄罗斯慈善活动和慈善组织法》第4条规定的慈善权有:(1)公民和法人有权根据自愿原则和自由选择慈善活动目标原则,不受任何阻挠地实施慈善活动;(2)公民和法人有权自由地实施慈善
活动,有权单独地或联合地实施慈善活动,有权在慈善组织的组织下实施慈善活动或不在慈善组织下实施慈善活动;(3)任何人都无权限制由本联邦法律规定的选择慈善活动目标 的自由和选择实施慈善活动形式的自由。从两国的慈善权内容来看,自愿性无疑是极其显著的特点之一。慈善是私人或民间的事情,理应以自愿为前提,任何强迫的“慈善”均违背了慈善的本意。我们应该尊重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的基本权利,改变“富人原罪”的仇富偏见,对“逼捐”、“诈捐”、“国际铁公鸡”事件以宽容对待,还原慈善的本来面目。
(二)纯粹性
纯粹性指不计功利、不计代价、纯粹为他人。慈善捐赠者纯粹为帮助他人,完全出于利他的动机,纯粹从受助者的需要角度考虑问题,不讲求个人代价、风险和回报。从目前我国实际来看,我国当前的慈善发展还停留在“自我需求”阶段,形形的慈善活动或多或少都还带有一些不良动机。慈善的动机无非是为了广告宣传、政治目的、一种责任形式或社会合同的某种表达或无私心利他动机。有学者认为慈善捐赠者之所以从事慈善是因为捐赠者能从来自于慈善捐赠行为本身、他人对捐赠人给予的名誉上的评价以及捐赠后的行为中得到某种精神上的满足,捐赠的动机不纯将给慈善蒙羞。现代慈善应是一种“道德责任”,哲学家康德认为“道德责任”是人服从自己内心的“道德命令”。在西方慈善理念中,个人之所以行善,是个人承担对他人的社会责任。卡耐基的现代慈善理论认为: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穷人和富人要兄弟般地团结在一起,要建立和谐关系。慈善捐赠应该不仅仅用于“扶贫”,还应该开展“科学的”慈善事业,找出贫困的根源,探索防止贫困产生的途径,并开展自的项目,为推进社会的长期福祉而投资,从而达到“真正永恒地造福世界”的目的。
(三)平等性
现代公民平等权利观认为慈善是平等主体之间出于真诚友爱的情怀而作出的善举,接受帮助是弱者应得的一种基本权利。救助不是以个人恩赐的方式直接给予他人,而是通过一定的社会公益机制(如各类基金会或慈善组织)间接地到达他人手上,而接受帮助则是现代社会中困难群体“应得”的基本权利。公益行为特别讲求助人者和受助人的平等权利,不会存在施恩一方要求知恩图报,被救济一方也不会对施恩方有受人点滴之恩必以涌泉相报的狭隘报恩行为。现代慈善理念不仅要授人以鱼,更要授人以渔,即帮助穷人获得生产致富的本领。除此之外,现代慈善理念不仅要救人身,更要救人灵魂。我国传统的慈善以救济为主,这是一种消极的救助,只救人的身体,不涉及人的灵魂。更有甚者,当前一些富人如陈光标高调撒钱、“暴力慈善”,俨然把慈善当成了一种恩赐,而非是受助者的一种权利。这种伪慈善让人有“嗟来之食”之感,严重伤害了受助者的人权尊严,给他人带来心灵上的极大伤害。
(四)社会性
慈善事业是社会性事业,慈善行为的受助者与慈善的捐赠者之间没有亲缘关系和利益关系,若受助者与捐赠者之间存在亲缘关系和利益关系,则该行为将被排除在慈善界定之外,如美国《国内税收条令》规定针对特定对象的捐赠不得免税,即该行为不被视为慈善活动。另外,慈善的社会性还体现在慈善机构的专业化操作方面。按照现代慈善理念,联结捐赠方和受助方的中介和桥梁是各种慈善机构,由该专业机构肩负着对已募得得善款善物的经营、管理和分配,并且专业机构需配备专业人才对慈善事业进行专业化操作。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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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范文3
[关键词]捐赠渠道;互利型捐赠;慈善超市;企业非公募基金会
[中图分类号]F270 [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3-0461(2010)10-0035-04
慈善捐赠渠道就是捐赠款物从捐赠主体到达受助人的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可以依照本法接受捐赠。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由此可见,企业既可以将捐赠款物捐给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捐赠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除直接捐赠外,那些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无疑是企业慈善捐赠的主渠道。
一、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的必要性
慈善捐赠渠道是影响捐赠主体慈善捐赠行为的重要因素之一,有效的慈善捐赠渠道不仅能够满足企业慈善捐赠的愿望,而且有助于扩大慈善捐赠的范围,因此,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不仅意义重大而且十分必要。
首先,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改变被动的捐钱捐物局面,提高企业捐赠的热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国家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公益事业进行捐赠。然而,实际的情况是,部分企业的捐赠却是被动的,具体表现在捐赠时既不签订捐赠协议,也不关心捐赠款物的使用方向,甚至不了解捐赠免税政策。
其次,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扩大慈善捐赠覆盖面。2009中国慈善排行榜数据显示,救灾成为上榜企业从事公益活动的首选。据统计,上榜企业中,90%的企业在2008年度的公益支出中出现救灾。其中,700家企业完全把公益资金投向救灾。[1] 造成企业捐赠过于集中救灾的主要原因是2008年发生了四川汶川大地震。如果从捐赠的可持续性来看,企业捐赠的主要方向除了救灾、助学、扶贫等传统领域外,还应在扩大慈善捐赠覆盖面上下工夫。
再次,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众多慈善组织的参与,企业的捐赠如果只是集中在少数几家慈善组织身上,或是直接捐赠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将不利于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和慈善力量的培育。
最后,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有助于解决实物捐赠难的问题。相对于现金捐赠,企业的实物捐赠比较困难。现金捐赠可以通过邮局汇款、银行转账、网上银行甚至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而一旦有些企业希望将一些滞销的产品或商品通过捐赠方式进行处置,除了被征收增值税外,甚至还要考虑物流成本。如果有更多的慈善组织愿意和有能力接受实物捐赠,企业实物捐赠难题有望得到化解。
二、企业慈善捐赠渠道存在的问题
1.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畅
近年来,物资捐赠日益成为重要的捐助形式之一。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2007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显示,2007年全国各地全年共接收物资捐赠折合价值53.85亿元。所捐赠的物资主要集中在医疗设备、药品、教学仪器、生产资料等方面,来自境外的物资捐赠尤其突出。
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通畅致使那些受助者失去了最佳的救助时机。例如,2010年4月14日,我国青海省玉树县发生了7.1级大地震,地震发生后,灾民几乎是一无所有,急需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爱心援助。这个时候,灾民最需要的是纯净水、方便面、帐篷、被子等生活必需品,善款不一定是此刻最急需的。与此同时,包括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在得知青海玉树地震消息的第一时间,都慷慨解囊,纷纷献出爱心,于是就出现了这样一种局面:一方面捐赠的物品堆积如山;另一方面灾区急需的物品却不能及时供应到位,造成这种状况的直接原因与当地交通不便有关,但深层次的原因其实是反应了慈善捐赠渠道的不畅。
企业物质捐赠渠道不通畅还可能影响企业捐赠的积极性。2010年西南地区百年不遇的大旱致使部分灾民出现饮水困难的问题,为了使当地灾民能够喝上干净的饮用水,国内一些生产矿泉水的企业欲将他们的产品直接捐给灾区,但是高昂的运输成本不仅加重了这些企业的捐赠成本,影响了他们捐赠的积极性,而且造成了旱区灾民不能在第一时间及时获得救助。按理说,这些企业本可以直接将捐赠物捐赠给慈善组织,由这些慈善组织来完成捐赠物的发放任务。但由于一部分慈善组织不具备接受物质捐赠的条件;另一部分慈善组织发生过挪用、截留善款等现象,公信力严重不足,难以发挥架起捐助者与受助者之间桥梁的作用,影响了企业捐赠的积极性。
2.企业捐赠扎堆现象突出
企业扎堆捐赠是指企业捐赠的善款和物质过多地集中于少数慈善组织,从而导致有限的资源不能合理地配置。据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榜单统计,在上榜的447家企业中,善款捐给各级慈善总会的企业占了近20%;捐给各级红十字会的企业占了16%;企业捐给各类大型的公募基金会占了近50%。[2] 由此可见,带有官方、半官方背景的各类基金会、慈善组织仍是企业捐赠的首选。民政部中民慈善捐助信息中心的《2009年度中国慈善捐助报告》也显示,2009年民政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以及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共接收社会捐赠197.68亿元,占全国接收捐赠总额的61.22%。
捐赠资源高度集中于各级民政部门、红十字会、慈善会等慈善组织,与我国慈善组织不均衡发展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九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选择符合其捐赠意愿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进行捐赠。”该法第十条规定:“本法所称公益性社会团体是指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由此可见,包括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在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虽然不是完全意义上的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NPO),但却都是依法成立的组织,这中间显然不包括为数众多的民间慈善组织。相对于那些民间慈善组织来说,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等慈善组织不仅具有官方背景,而且具有一定的公信力,项目的执行能力相对较强。慈善组织既是连接捐助者和受捐者的桥梁,同时也是企业慈善捐赠的主要渠道。因此,慈善组织公信力建设对于提高企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缓解企业扎堆捐赠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企业挑选慈善项目比较盲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相关规定,企业除了可以将款物捐赠给公益性社会团体外,企业完全可以直接将款物捐赠给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这里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是指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然而一些企业在挑选慈善项目时往往比较盲目,并没有充分利用企业自身所拥有的资源和技能,更没有考虑企业能从慈善捐赠活动中受益。据2010年中国慈善排行榜显示,教育、救灾和社会服务等领域仍然是国内最能吸引捐赠资源的慈善领域。据统计,上榜企业中,有22.6%的企业在2009年度公益支出中首选教育。其后,依次投入的领域为灾后重建以及助老等社会公益事业。[2]
企业挑选慈善项目比较盲目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与慈善捐赠的整个大环境有一定关系。如果单从企业的角度来看,一是部分企业捐赠款物是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并不是完全出于自愿;二是一些企业捐赠缺少理性,例如,一些突发性的自然灾害频频发生,激发了企业慈善捐赠的热情,但部分企业在捐赠行为发生后,既不签定捐赠协议,而不关心捐赠款物的使用方向,甚至对于捐赠免税政策也是一无所知。相当一部分的学者研究表明,捐赠免税政策能够起到调动企业捐赠积极性的作用,然而调查却显示,在参与抗震救灾捐款的企业中,仍有7成企业不了解税收优惠政策。[3]
三、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的思路
1.企业转变慈善捐赠观念
长期以来,我国企业的慈善捐赠大都具有利他性(Altruistic)的特点,国有企业的慈善捐赠更是如此。利他型慈善捐赠一般是指企业自愿地将其闲置的资源捐赠给慈善组织或受助者,企业的慈善活动无明确的社会预期。企业利他型慈善捐赠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帮助他人,也就是说,企业的慈善活动是独立的,与企业能否从慈善活动中获取利润无关,与企业的绩效或利益没有联系。利他型慈善捐赠的最大特点在于其不以追求企业利益为目标,慈善捐赠的依据是对社会是否有益。由于利他型慈善捐赠可以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但却不一定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所以利他型慈善捐赠行为发生后,企业较少关注捐赠款物的流向和使用方向,对慈善捐赠所产生的效益重视不够。
互利型(Mutualism)慈善捐赠观念的建立有助于拓宽企业慈善捐赠渠道,合理配置慈善资源。互利型慈善捐赠通过强调捐赠者能够从慈善捐赠活动中受益,从而使企业更加关注捐赠款物的流向和使用方向。互利型慈善捐赠与战略性慈善(Strategic Philanthropy)、善因营销(Cause-related Marketing)等概念有一定的联系。
战略性慈善被广泛应用,但却很少给予明确的定义。迈克尔・波特(Michael E. Porter)认为,真正的战略性慈善活动同时关注重大的社会目标和经济目标,它瞄准的是那些与竞争环境相关的领域,在这些领域中,企业通过贡献出其独有的资源和专长,从而使企业和社会两者都受益。[4]
善因营销是指企业将其捐赠集中在某一项慈善事业上,以达到提高公司声誉的目的。例如,奥运会的赞助商不仅获得了广泛的曝光度,而且与追求卓越联系到一起。至于善因营销能不能称为战略性慈善活动,取决于战略性慈善活动如何定义。如果将战略性慈善活动定义为“或多或少有些主题和目标的慈善活动”,那么只要企业的慈善活动和企业的经营活动有一定的联系,例如,能够树立正面公众形象,提升雇员的士气,企业的慈善活动就是战略慈善活动。
企业慈善捐赠观念的转变必然导致企业捐赠活动方式的转变。例如,企业通过精心挑选慈善项目和慈善机构,不仅可以提高捐赠质量,企业自身也可以从中受益。思科公司(Cisco)是一家生产网络设备和路由器的公司,思科公司通过慈善活动找到解决高水平网络技术人才短缺的方法。思科公司的具体做法是:将网络设备捐献给高校,然后通过开发基于网络的远程学习课程来培养在读的大学生或刚毕业的大学生。思科公司的培训项目与公司的专门技术紧密结合,能够在短时间内创造高质量的课程,比单纯捐赠网络设备能产生更大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
2.充分发挥慈善超市的作用
慈善超市是近几年出现的新事物,自2003年我国第一家慈善超市在上海诞生以来,广州、武汉、济南、合肥等城市也相继出现了慈善超市。至于何为慈善超市,目前还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从字面上理解,超市就是自选商场,而慈善超市便是以慈善为目的的自选商场,其显著特点在于非营利性。简单地说,慈善超市的运作模式就是社会各界将他们捐赠的物品捐献给慈善超市,那些需要救助的对象凭借领物卡或领物券到慈善超市选购他们所需要的物品。慈善超市的顾客通常都是那些收入低并需要救助的群体。
从举办主体看,慈善超市为政府主导模式,其举办者为民政部门。据2008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提供的数据,截至2008年底,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8万个(其中:慈善超市7,035个),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城市的社会捐助网,并逐步拓展到部分乡镇、社区。2005年~2008年慈善超市和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数量如表1所示。
慈善超市的出现有助于解决企业物质捐助难的问题。作为连接捐助者和受捐者的桥梁,慈善超市克服了受助者被动接受单一物品的弊端,受助者可以根据他们的需要选择物品。例如,一些企业中的积压物品捐赠给慈善超市,不仅帮助了受助者,而且可以降低企业的库存成本,提高企业的品牌知名度,塑造企业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
目前,慈善超市的运作仍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慈善超市首先面临的是可持续发展问题。我国各地慈善超市的运营模式不尽相同,但大部分城市的慈善超市都是在民政部门的积极推动下建立起来的,慈善超市很难依靠自身的力量成活下来。例如,一些地方的慈善超市出现门庭冷落、无人问津的现象,受助对象很少光顾慈善超市,捐赠者也很少上门捐赠,慈善超市成了捐助物资的中转站,只在每年中的特定时间超市才将捐赠物资送到受捐者手中。因此,民政部门包办慈善超市的状况很难长久持续下去,慈善超市的可持续发展还依赖于社会各界的积极参与。
慈善超市面临的另一个问题便是运营成本问题。由于慈善超市是非营利机构,慈善超市员工、场地和管理费用等都是慈善超市正常运营必须解决的问题。在这个方面,各地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比如上海市的部分慈善超市实行由社区免费提供场地,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起来的。慈善超市一部分人员来自于志愿者,有助于降低慈善超市的运营成本,此外,他们在具体的实践中探索出了诸多开创性的做法。一些慈善超市充分利用网络带来的便利,开展网上捐赠,捐助者通过登陆慈善超市的网站,捐赠信息,慈善超市的志愿者根据网上获取的捐赠信息直接登门取回捐赠物品。信息化手段的运用,不仅方便了捐赠者,而且降低慈善超市的运营成本,更为重要的是慈善超市捐赠物资的进出实现计算机管理,增强了统计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有利于捐赠物资相关信息的及时公布,增加了捐赠的透明度。慈善超市的出现,优化了实物捐赠的渠道,解决了实物慈善捐助方式不能满足慈善事业发展需要的这一现实问题。
3.积极探索企业非公募基金会发展之路
2004年6月1日开始施行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是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根据募捐方式的不同,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即非公募基金会,非公募基金会属于基金会的一种。
企业成立非公募基金会的目的是专业从事慈善事业,有助于进一步调动企业慈善捐赠的积极性,拓宽企业慈善捐赠的渠道。国家电网、中国移动通信于2009年分别设立国家电网公益基金会以及中国移动慈善基金会。企业通过成立非公募基金会,可以有针对性地挑选企业所关注的慈善领域,更好地去监管自己的善款。
我国企业非公募基金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首先,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成立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这些条件包括找到业务主管单位,确定业务范围,并有一定的注册资金等。由于我国基金会实行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管理的体制,企业成立非公募基金会需要有业务主管单位。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其次,由于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资金来源于企业,所以,非公募基金会对企业依赖比较严重。非公募基金会每年用于从事章程规定的公益事业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基金余额的8%。基金会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不得超过当年总支出的10%。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运作需要办公场所,基金会工作人员的工资,日常运营费用等。
最后,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专业人才严重匮乏。《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然而实际的情况是,一些企业非公募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大都是企业的员工,他们只是兼职从事基金会的工作。
四、结束语
企业是国内重要的慈善捐赠主体之一,捐赠渠道是架起捐赠者和受助者的桥梁。企业慈善捐赠渠道是影响企业慈善捐赠行为的重要因素,便捷、通畅的慈善捐赠渠道是企业可持续捐赠的保证。从长远来看,我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包括个人、政府、慈善组织和企业在内的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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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Expanding Corporate Charitable Donation Channels
Cui Shuyin
(School of Economics&Management, Shanghai University of Electric Power, Shanghai 200090, China)
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范文4
[关键词] 民营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 慈善公益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取得了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它不仅帮助亿万人民解决了温饱问题,而且促使越来越多的人们步入了富裕阶层。然而,经济持续高速增长使一些旧的社会问题得以化解的同时,新的社会问题与矛盾却也在不断的出现,民营企业过于注重盈利而导致对其社会责任的漠视,一些企业大规模的经济活动造成了生态环境的严重污染,并且回报社会的意愿差,捐赠水平很低,这都是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一、企业慈善公益的理论发展
1.企业慈善公益的理论分析
企业慈善公益,是Carroll定义的企业社会责任内容之一。Godfrey曾将西方针对企业慈善公益的研究成果根据立场差异分为坚决反对慈善公益的股东资本主义观、折中的战略慈善观和极力倡导慈善公益的企业公民观三类。
(1)股东资本主义观
这一理论认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制度范围内最大限度的获取利益便是企业的本质属性和唯一责任,认为企业的慈善公益是与企业的本质属性相背离且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而不会带来任何价值的行为。波特认为,企业不能独立于社会而生存,其竞争力的强弱在很大的程度上都依赖于所在的社会环境,像社区劳动力素质、基础设施条件、社区的经济规模和活力以及政府效率等,而企业的慈善公益往往可以在很大的程度上改善这种社会环境。
(2)战略慈善观
战略慈善观认为企业的社会目标和财务目标应该是相互兼容而不冲突的,应该以一种能增加企业资源和利润的方式来实践社会责任。因为慈善有利于形成独特且有价值的企业资源,甚至可能从利益相关者处获取重要资源,从而使企业增加收入或降低成本。换句话来说,战略慈善观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企业慈善可以吸引客户、员工、社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以此来巩固企业自身的资源基础或者减轻资源约束。
(3)企业公民观
它认为公民义务是企业慈善行为的基础,是不需要考虑任何经济收益的企业行为,是与股东资本主义观针锋相对的观点。该理论认为企业是社会的成员之一,也应该属于国家公民,所以企业有责任也有义务为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任何企业,作为一名企业公民,就应该对员工、客户供应商等利益相关者以及所在的社区承担责任。它反映了一种强烈的社会期望,人们期望企业能像公民一样,对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
2.我国民营企业的公益社会责任
“经济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公益责任―企业社会责任”这一动态发展过程,是企业社会责任内涵不断延展的过程。在社会道德对企业期望越来越高的今天,特别是对社会责任还不够重视的民营企业,所承担的公益责任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和监督。慈善是企业承担公益责任的一种方式,它不仅可以提升社会福利,还能改善民营企业自身的社会形象,从而促进企业利益与社会利益的相互协调。在我国,慈善公益是一种最直接的企业责任行为,解决了许多政府“没想到”或“还没做到”的好事,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慈善行为专家罗伯特•培顿曾把慈善行为定义为三种相互关联的活动,即为了公共目的的自愿服务、自愿联合和自愿捐助。并指出慈善行为还包括了“提高生活质量和保证将来更好的社区行为”。公益行为与经济、道德和法律责任不同,它是一种企业的自律的非义务行为,正因为慈善是自发自愿的,对社会才更有号召力和影响力。如果民营企业能够很好的履行社会责任,还能充分发挥技术和资源优势,进一步将慈善公益与自身经营活动相结合,将赢得社会的赞誉与支持,增强企业的责任竞争力。
二、我国民营企业慈善公益的现状与问题
1.民营企业慈善公益的现状
如今,我国的贫富差距正在不断的拉大,民营企业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主要推动力,而企业的慈善公益就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因此,民营企业致力于慈善事业,既是回报社会的基本方式,也是弥合和减小贫富差距的有效措施。我国企业家调查系统曾通过问卷调查发现,在2006年,民营企业的慈善公益比例为19.9%,其中,处于成长和成熟阶段的民营企业慈善公益相对较多(见表)。
表 民营企业慈善公益情况
2.民营企业慈善公益存在的问题
改革开放后,我国民营企业慈善公益行为蓬勃发展,但自主性和积极性还不够高,公益行为的程度还处于很低的水平,民营企业员工参与公益事业的意识还处在萌芽阶段。目前,民营企业慈善公益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公益摊派扭曲了民营企业的慈善行为
公益摊派是指政府直接进入劝募市场,向民营企业发出对口扶贫、赈灾捐款、捐建基础设施和公共场所等一些带有强迫性和指令性的劝募,民营企业不论自身发展好坏,迫于政府的压力,不得不参与到慈善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去。此举虽然在某种程度上推进了社会慈善事业的发展,但是,政府劝募行为对不同规模的民营企业影响各不相同,自然采取的应对策略也千差万别。
(2)税收减免政策和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国际惯例,企业捐赠可以免税,我国也不例外,先后出台了多个关于企业慈善公益免税的条款以激励和促进企业的慈善行为。但由于我国制度设计还尚有待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再加上普法和执行上的诸多问题,我国税收减免制度并未能达到预测的效果。目前,税收环境的问题,除了免税比例外,,更关键的是程序上的衔接如何制度化和公平化。
(3)社会公益组织发展落后
目前,我国法定承认的慈善组织形式主要有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三大类,由于我国公益事业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公益机构的数量十分有限,相关配套制度也严重滞后,公益财产管理、机构分类分级监管、行业评估以及信息统计等制度都尚未建立健全,使公益事业的进入与运行大多处于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这些都是公益组织自身发展的不足,再加上慈善组织的多头劝募行为,极大影响了我国民营企业慈善公益行为的实际效果,甚至打击了许多民营企业慈善的热情与积极性。
(4)社会慈善文化的氛围急需改善
要发展我国民营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社会必须为其提供一个认可慈善、赞许慈善的社会慈善文化环境,如果善行未必得到人们和社会的认可肯定,甚至出现“好心不得好报”的结果,那么,企业的公益行为很难继续下去。此外,受历史因素的影响,社会对民营企业慈善公益有着相当大的期望,新浪网曾对民众“如何看待企业慈善对贫富差距的影响”做的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参与调查的59.09%的民众认为企业慈善可以改善贫富差距。虽然当前民营企业的公益行为总体评价还可以,但仍有许多民众觉得企业“为富不仁”。由于民营企业的财产形成有一定的社会性,原始资源的获取和财富的分配都未必绝对公平,甚至不一定是完全合法的,所以,民众认为民营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是作秀,它不可能为企业不顾一切谋求自身发展和追求经济利益的掠夺行径“赎罪”。
3.我国民营企业慈善公益进一步发展的策略
(1)将资助社区作为慈善公益的持续重点领域
社区是企业顾客、员工、潜在应聘者和供应商等与企业成长有直接关系的要素市场,把社区作为企业慈善选择的重点目标和长期领域,不仅可以改善企业和社区的关系,改善企业的要素市场,还能提升企业的社区形象,进而增加慈善公益行为的收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2)选择与自身核心产品及核心市场相关的主题
战略慈善观认为,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应该支持经营目标,把选定的主题融合到经营、企业传播、人力资源、社区关系以及运营中去,与一个或多个外部的合作伙伴形成战略联盟。例如: 2004年广州大学设定了与华为产品有关的选修课程,由华为免费提供价值几百万的产品设备,学生通过选修相关课程来更加直接的了解华为产品,华为也可以在学生中为公司挑选合适的毕业生。虽然表面上,华为公司的这种公益行为付出了相当大的成本,但其收益也是十分明显的,第一,企业借助高校的教育资源挖掘了一个庞大的专项人才储备基地。第二,高校相关课程的设置“预热”了潜在的雇员,为员工上岗迅速进入角色起到了推动作用,能减少企业培训支出和工作效率的损失,降低企业对新人的培训成本和时间资本。第三,开发了企业的潜在客户和用户。最后,扩大了企业品牌、技术和产品的影响力。由于学习的接触,加深了学生对企业的了解,使学生即便没有成为企业所用之人,也会带着这些知识走向其他的行业和公司,成为企业最佳的扩散者和宣传者,为企业带来不可估量的效益。
(3)建立并健全慈善公益制度,设置相关机构对其实行项目化管理和运作
目前,在我国,企业的慈善公益行为往往被社会当作“献爱心”活动,且这种爱心活动主要是受社会事件或社会动员的影响,不是发自企业制度和预算,这种多数为“参与一把”式的慈善公益行为既没有专门的制度指引,也没有专门的负责部门,前期无计划,事中无宣传,项目无选择,事后无总结评价,往往与企业战略无关,不注重效果,也不强调连续性和长期性,更加没有明显的长远活动领域和指向,容易受到政府劝募和社会动员的影响。所以,民营企业在“献爱心”的活动中应学会建立系统化、专门化的慈善公益制度,设立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项目化的管理和运作,保证机构物资的稳定性,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企业慈善公益的可持续性,甚至培育出企业自身特有的慈善公益文化。
总之,民营企业应该扭转“行善”与“盈利”风马牛不相及甚至相互矛盾的错误认识,在企业内建立专门的管理部门,为慈善公益设立预算,科学合理的选择慈善公益形式、方法和渠道,不断完善企业慈善策略,积极有效的宣传企业自身的慈善公益行为,争取做好慈善公益事业的同时最大限度的提升企业的竞争优势,实现企业经营和公益的双赢局面,并全面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和社会真正的和谐可持续发展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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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范文5
在众多的公益事件中,余晨几乎忘了自己还在公司年会中搞过一次个人物品拍卖,以鼓励员工投身到公益慈善事业中来。他和他的同事们更多是在为中国的慈善事业搭建一个平台,一个更能让公益变得自然而然的平台。
2011年4月19日上午,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的“2011年革命老区及贫困地区百万学生‘六一’关爱行动启动仪式暨2010年总结表彰大会”正在热烈进行着。
此时,易宝支付的创始人兼副总裁余晨坐在嘉宾席上,与众多的明星和慈善人士共同参加活动。这是第几次参加此类活动,余晨已经记不清了,因为作为公司高层,需要他处理的事情太多了,而他代表易宝支付参加的公益慈善活动也并不在少数。
余晨今天坐在这里,并不是因为他像那些大手笔的慈善家,在功成名就事业有成后将自己的闲置资金用来投入到社会上去做公益、做慈善,他在这里并不代表个人,他也不是慈善家,他是易宝支付的公益代表,仅此而已。而易宝支付也不像其他在场的大企业,动辄百万千万的捐助。
用余晨的话来说,这并不是他们的慈善之路,虽然易宝支付也不断捐助资金给更多需要帮助的人,但是,易宝支付更愿意做一个公益慈善的平台。
“真正成熟的公益模式,不是少数人做了很多,而是很多人做了一点。”这是余晨在多个场合多次阐述的一句话,被媒体列为20lO年十大慈善语录。这并不是一句空话,他们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从易宝支付成立时起,一种公益模式就开始在公司高层的内部讨论商议了。但在那个时间段里,公益慈善并不是一个热门词,也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理念。那一年距“中国公益慈善元年――2008年”还有4年,但是从海外归来的易宝支付的创始人唐彬、余晨就有了这个观念。
“这大概得益于国外的经历,在国外做公益慈善是非常容易的事情。”余晨说,而易宝支付正有这样的潜质,能让慈善变得容易起来。
2005年年初支付平台还处在测试阶段时,易宝支付即尝试为印度洋海啸募集善款。2008年5月,易宝公益圈正式建立,并倡导“绿色支付,人人可慈善”的平民公益理念,将公益慈善与日常业务紧密结合,改善主要以企业和名人做公益的传统公益模式,从而实现“人人可慈善”的互联网创新公益模式。
而在这次由中国扶贫基金会发起的公益活动中,余晨所代表的网络支付平台――易宝支付最终获得“2011爱心支付渠道”奖。在得知这个结果后,余晨登台领奖,对于这个奖项,他及公司的同事都显得心满意足,因为他们的努力并没有白费。他们的理念就是做一个爱心渠道,能引领更多人参与到公益慈善中来。
在获奖感言中,余晨并没有过多谈及自己的理念,这样的场合不适合表现个人,而他的理念其实就是易宝支付的公益理念。
在台下,余晨被几家新闻媒体的记者拦住,余晨还是不愿意过多谈及自己,记者的几次发问都被他巧妙地引到易宝支付公益圈的建设上来,谈来谈去,还是模式、渠道和理念。
在余晨看来,易宝支付在公益慈善领域取得的所有成绩,都是全体公司成员共同努力的结果,不,应该说是全体有爱心的网民一起努力的结果,而他们只是搭建了一个公开透明便利的慈善平台。
这个平台的建设,使网络的便利性和草根性得到了充分发挥。“我们并不需要太多慈善家,因为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慈善家,现在网络购物如此便捷,只需要点鼠标,足不出户。而捐赠也是如此,以前就算是你想捐赠也可能要挤车或者打车去捐赠点,而我们的平台,只需要你有个支付账号,可以给你省下路费。”余晨对于自己平台的这个创举颇为得意。
更让他得意的是,从第一个项目开始,只用了约3年时间,易宝支付就已经网罗了30多家公益机构。易宝支付的统计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已有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壹基金、北京红十字会、北京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中国华侨经纪文化基金会等公益机构入驻易宝支付公益圈。
“这样的话,网友很方便选择,我想给儿童捐助就选择儿童基金会的项目,我想给母亲水窖捐助就选择妇基会的项目。”余晨说,“而且,还能查看款项的去向和明细。”余晨补充说,在他看来,这是相当值得推崇的一个方面。
多年来,中国慈善事业出现的大大小小问题,无一不是与慈善款项的不透明有关,而网络似乎正在解决这个问题。对此,余晨非常乐观。
同样乐观的,还有中国的4亿网民。当然,这也是余晨对中国平民慈善表示乐观的前提,因为截至2011年4月25日,易宝公益圈的首页显示,他们已联合多家公益机构为汶川大地震、甘肃舟曲泥石流、“爱心包裹”、“母亲水窖”等自然灾害和公益项目筹集善款达2414万余元。
“易宝公益圈已成为4亿网民关注公益、献爱心的首选网上捐款平台。”在中国扶贫基金会写给易宝支付公益圈的获奖词里这样宣称。
《环球慈善》:你们是什么时候开始从事网络公益的?
余晨:应该最早是2 005年年初印度洋海啸之后与北京红十字会合作网上捐款,当时只募集了几百元,我们的系统还未正式上线(试用版),甚至连易宝支付的名字都没起好。
《环球慈善》:易宝支付公益圈的理念是什么样的?
余晨:其实公益慈善更多的是要靠普通人,从企业角度看,也是如此,以前只靠大企业,但是现在方便了,中小企业也可以通过公益慈善圈来做公益,这才是一种正常的成熟的公益心态。
以前大家都是在少数灾难事件里慈善心态才爆发,平时积极性就比较低。而我们认为,真正成熟的公益是一种细水长流的公益,应该变成一种常态,时时刻刻进行捐赠,不用太多,点滴汇聚就好。
《环球慈善》:有那么多用户,但是有多少人真正利用你们的平台捐赠?
余晨:比例是多少我们并没有详细统计,但是可以肯定,我们这个平台搭建的意义是把公益理念传播给更多的人。互联网做公益的意义不在于通过网络把钱收上来,而是扩大这种慈善意识。在网络时代,一个富人捐100万不如1万个普通人每人捐100块钱,虽然总数一样,但是说明社会进步了。比如美国85%的慈善捐赠来自普通人,而且,公益最伟大的方面是,使得双方都获得幸福感,而网络公益使得这种获取方式更容易了。
《环球慈善》:易宝支付是如何做网络公益的?
余晨:我们主要是做一个平台,这是我们最擅长的,毕竟做公益要从自己最擅长的方面来切入。我们的成长是与中国慈善事业一起成长的。2004年的时候,我们刚刚做易宝支付,当时还没有网络公益的概念;到2007年的时候,我们为一个打工子弟学校募了3000块钱,当时就觉得非常不错了;而2008年年初雨雪冰冻灾害发生时我们的募捐金额就达到了30万;再到汶川大地震时,我们的网上捐款已经达到了1000多万。所以说,我们的价值不在于我们自己捐多少钱,而是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帮助更多的人,这就是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道理。
《环球慈善》:如何筛选与你们合作的公益组织呢?
余晨:公益组织的选择不像商业合作,只要你是正规的公益机构,我们都是免费合作,多多益善。当然,如果你是一个好的公益机构或者愿意提供更多的资源,得到的效果也就更好。
《环球慈善》:美国学者预测未来公益慈善,第三方支付渠道会对慈善带来一个重大影响,你怎么看待这个问题?
余晨:我们是一个电子支付的系统,全民公益基础就是要降低门槛,电子支付可以满足这一点。做传统公益你要去公益机构,可能还要找这个地方在哪儿,如果不认识打车过去最少还要10块钱。网络支付就没有这个问题,完全降低公益慈善门槛,你只需要点击鼠标就可以了,你捐10块、20块都可以。
《环球慈善》:与传统公益相比你们的优势在哪儿?
余晨:除了便利性和互动性之外,还有一点是透明度提高了。很多人在现实中不愿意捐赠,就是因为不透明,他们不知道自己这笔钱到哪儿去了,比如说在麦当劳里我们看到有募款箱,可是我们不知道这个钱去哪儿了,有没有用到公益慈善上。而网络的互动性就使得这个过程透明了,比如说网友在我们这捐赠的钱,可以选定项目,然后还可以通过网络观看这个项目的进度,捐赠者与受赠者之间能有一种互动,捐赠者成就感就很强。
公益慈善活动的意义范文6
在2009年“中国爱心城市发现之旅”的采访活动中,安徽省芜湖市的慈善活动给记者们留下了深刻印象。时隔半年,值春暖花开之际,芜湖市民政局局长、芜湖市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杨少华特为本刊撰文,对芜湖市慈善活动的方方面面进行了梳理。
芜湖的慈善事业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在紧急救援、扶贫济困、助老助孤、助残助医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08年年底,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信义集团、市民政局等3家单位和安徽楚江集团董事长姜纯荣获2008年度“中华慈善奖”;2009年7月,芜湖市政府、市慈善总会、市社会(儿童)福利院、第5720工厂和奇瑞公司董事长尹同跃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2009年11月,芜湖在安徽全省17个地市中率先召开首届慈善大会,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
随着芜湖各领域近年来突飞猛进的发展,我市慈善事业也逐渐从边缘走向主流,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具有重要意义。芜湖市慈善总会是由市内外热心慈善事业的组织和个人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地方公益性社会团体,于2D01年成立,2D07年12月实现换届选举。2008年,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联合实施的“鸠兹救助”大型慈善项目荣获中华慈善奖。2009年,由市民政局扶持总会开展的“情暖江城”助老项目荣获“中华慈善突出贡献奖”。今年2月底,我国慈善总会荣获全国先进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我们一直积极培育慈善组织和义工队伍,指导各县区成立慈善协会和志愿者队伍。目前全市已有12.5万人的注册志愿者,并首批招募1000多名慈善义工,形成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慈善组织工作网络以及助老、助学、助残、助医等10多支志愿者队伍,有统一标志。队伍人员素质普遍较高,有大学生、公务员、教师、医护人员、企业职工、公司老总等,他们以“志愿无偿”为前提,主动奉献时间、精力和技能,无私服务社会,加快了全市慈善事业的发展。例如, “春晖爱心义工服务队”主要由春晖艺术幼儿园的老师组成,她们“召之即来,来即奉献”。再例如,2009年5月,新生儿小平安生命垂危,在慈善总会的协调安排下,青年志愿者积极介入,陪同守护,并帮助联系上海医院,开展跨地区服务看护。同年7月小平安病愈出院,此事在社会各界引起极大的反响。此外,还开展了“春晖慈善助孤行动”、“为高考护航”、“为了明天的微笑――照顾福利院孤残儿童”、“留春慰老一重阳扶老”等活动。
2009年5月建成并开通的“芜湖公益网”,是芜湖第一家大型慈善公益性网站,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为网站题词。芜湖公益网成为中华慈善网链接的唯一一家地方慈善网站。通过公益网,实时捐赠公告,公布慈善项目,招募慈善义工,施行捐赠互动,大力营建富有地域特色的慈善文化,有力地提升了慈善事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