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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文物保护范文1
关键词:提高认识;管理;开发;保护;拓展;文物
中图分类号:G64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851(2010)09-0235-01
文化遗产是先人留下的无价之宝,是历史的见证和再现,是人类文明的物化成果,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文物资源,显示一个区域和城市深厚博大的文化底蕴和文化品位,也是每一个部门、每一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基层的文物机构和人员处在文物管理工作的第一线,面临着辖区内所有文物遗存的保护、管理、考古、发掘和馆藏文物的安全保卫、陈列研究及宣传等一系列综合性、复杂性的工作,他们是整个国家文物管理机构中最基层的单位,具有广泛性和普遍性的特点。然而,在80年代至今的30多年间,正是农村城市化和大规模城乡建设的,随着城乡城乡基本建设的蓬勃发展,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矛盾日益凸显,文化遗产及其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加强基层文物保护的管理工作,成了当务之急,在认真贯彻执行“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和原则的基础上,笔者认为应该做好以下几点: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一是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文物及其重要性的认识,这是搞好基层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基础;二是提高领导干部对文物工作的认识水平,领导文物保护意识水平的提高是搞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关键;三是加强对文物工作者自身业务水平和素质的提高,增强责任感,培养敬业精神,这是做好基层文物管理工作的保证。同时,文物部门还应抱着守土有责的态度,加大对《文物保护法》及《条例》的宣传和贯彻,面对复杂多变的形势,基层文物工作者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文物保护单位的有效管理与经济建设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社会发展更好地结合起来,在矛盾中找到共同点,使之能互相促进,和谐发展。
(二)加强管理,强化管理职能。基层文物管理职能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管理和业务监督管理上。为此,一方面,要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以《文物保护法》为依据,制定相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法规或管理办法。在此基础上,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树立《文物保护法》的权威性,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另一方面,基层文物管理部门要加强业务管理,加大监督力度,认真履行保护职责及有关管理措施,将文物保护单位纳入科学、正规的管理体制,使业务管理、监督真正落到实处。
(三)正确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的问题。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纯粹的保护是没有意义的,但片面地进行开发也是有危害性的。所以仍需坚持“有效保护,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进行开发利用。但针对一个地区来说,众多的文物保护单位,全面开发利用也不现实,而要结合实际,二者兼得,走出适合当地发展要求的路。因此,开发利用应有主次,要贯彻“重点开发,全面保护”的原则,先以一个或几个点为突破口,不断探索经验,循序渐进,促进整个我区文物保护单位工作的开展。
(四)拓展文物经费来源渠道。文物保护是需要大量投入的公益性事业,所以完全依靠财政的投入不太现实。但政府可以通过依靠财税、开发等优惠政策的激励作用,吸引民间和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工作。
(五)认真落实文物工作“五纳入”的要求
1.把文物工作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制定社会发展计划时,把文物保护列为全区工作计划的重要内容。不管是编制长期发展规划,还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都体现了对文物管理、保护、维修等工作内容,并要有关职能部门切实执行,认真实施。
2.把文物工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编制城市建设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中,都把文物保护列为重要项目。如规划部门制定了历史文化名村――白塘镇洋尾村的保护规划;在制定莆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中,区规划部门又制定了萝苜田等片区为重点保护范围。在“城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工程中,区文物部门与建设部门配合,调查了马兰客侨宅、林伯欣诊所、顺茂隆大厝等24处近现代建筑,这些优秀建筑虽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但都列入保护规划。
3.把文物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在区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努力争取为文物保护提供财政支持,将文物工作纳入财政预算,及时定额下拨文物部门的财政经费,并在政策上支持文物保护单位以集资的方式修理受损文物。
4.把文物工作纳入体制改革。虽然在区体制改革中,文物管理部门予以优先照顾,在全区机构精简、人员缩编的情况下,文管办的编制由原来的1人增加到4人,由原来的托附于文化馆改为独立编制,充实了文管办的力量,但在没有任何交通工具的情况下,要对全区95处文物单位进行管理是远远不够的,为此扩大文物干部的队伍,配备交通工具是燃眉之急。
5.把文物工作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涵江区本着“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原则,没有把文物工作简单看成是文化部门、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将文物工作作为全社会、各部门的共同事业。从区领导起,到各职能部门,各社区、乡镇的领导都要为文物保护负起责任,纳入他们的工作范畴,建立了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在每年度的年终考核中,都将文物保护工作列为考核的项目之一,各级领导的述职报告中都必须有文物保护的工作内容,从而促进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全面开展,保证了文物事业的良性发展。
基层文物保护范文2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文物保护
[中图分类号]G26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6)18-0063-02
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提出“文物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对文物保护工做出了“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批示。近年来,随着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大部分基层成立了专门的文物保护组织和机构,对文物保护进行大力抢救和全力保护。但受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基层文物保护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
一、当前基层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一些农村,由于有些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文化程度不高,再加上管理部门管理不到位,使一些重要的文物遭到损毁。因此,我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
(一)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为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力度,1982年,我国出台了《文物保护法》,并于2013年进行了修订,将文物保护工作提到了法律的高度。但总体来看,对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仍认识不足。从政府层面而言,由于文物保护工作不是大多数基层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工作项目,政府的主要精力放在抓经济建设上,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还非常不足,工作大多停留在喊口号上,缺乏具体的工作措施,“等靠要”思想严重。此外,“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基层文物管理站负担着文物管理、勘测调研等众多工作,管理站各种应接不暇,对一些工作能应付就应付,工作不重视。从基层群众层面而言,很多农村群众受文化程度的影响,法制观念淡薄,对文物保护工作欠缺足够的认识,导致一些损坏、破坏文物的现象频发。
(二)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经费缺口较大
虽然党和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工作经费的投入也在不断增加,但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文物工作经费的缺口仍然很大,与文物工作的发展要求仍不匹配。在国家层面,每年都会拨出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文物保护和开发工作,但“僧多肉少”,专项经费十分有限。而且文物保护是一项十分耗费资金的工作,一些需要修复、维修的建筑、博物馆建设等项目动辄需要耗资上万元或上百万元,单靠上级拨款难以解决实际问题。文物保护单位只能依靠上级单位或同级政府拨付资金,因此,工作经费短缺使文物保护工作陷入僵局,对一些损毁的文物心有余而力不足。
(三)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执法力度不够
一方面,在基层文物管理和保护工作上,有些基层政府没有将文物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议程,不能像经济建设一样重视和扶持,没有将文物保护作为城市文化的传承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载体,没有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和建设也可以成为拉动经济发展的抓手。基层文物保护和管理部门在职责履行上也存在着工作拖延、缺乏创新意识等问题,使得一些文物得不到及时保护和整理。另一方面,在文物保护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不足使得保护工作不能落到实处。执法力度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往往也成为政策的破坏者,在城市建设和开发的过程中,损毁遗址、违法拆除改造等情况时有发生,政府的强制行为与文物保护形成对立面。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文物保护协会等人员和组织上屡屡发声,声讨政府在城市化建设中对文物损毁的行为。立法和执法的冲突使文物保护工作流于形式。
(四)基层文物开发与保护不平衡
文物保护单位对文物的开发和利用是体现文物价值、传递文化内涵的重要手段。目前,随着人们对文物的关注度越来越高,电视等媒体上的“淘宝”、“鉴宝”等节目火热,文物开发也在这阵大潮中被炒热,比如有些地方热衷于对古迹遗址的创造性修改或重建,不在意文物古迹的真实性和实物完整性的保护。而文物过度开发对文物保护和管理造成了很大的困扰,基层文物开发与保护日益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有些基层政府对文物保护工作不重视,为给经济发展让路,许多文化遗产遭受保护性拆除或建设性大破坏,这些行为和做法只是为了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视了长远利益,文物保护为了经济发展被牺牲。
二、新时期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对策
随着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不断重视,要求各级政府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要切实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不断提高文物保护力度和管理水平,要保护好老祖宗留给我们的文物遗产。
(一)强化宣传教育,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要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必须首先从意识上提高认识,才能在行动上有所改善。一是基层政府要强化宣传教育。作为基层党和政府,要按照《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要求,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考核政绩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基层政府要充分认识到文物保护得好,开发得合理,可以有力带动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因此,作为基层政府,要从思想上端正态度,将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结合起来,找准工作切入点,大力发展文物旅游行业,充分利用自身的文物资源,形成本地的特色。二是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文物保护意识深入到群众的观念。还有很多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他们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还不充分。地方政府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多种形式来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提高群众的发展观念,在全社会营造一个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提高文物管理站所的工作人员的素质和工作能力,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人员要通过对《文物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将文物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依法行政,加强保护执法力度
加强文物保护执法力度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要明确执法人员职责。文物保护工作涉及的范围十分广泛,执法人员在执法前可以对责任区域进行合理划分,明确自身的责任范围,并通过向群众公示联系电话、照片等信息,使群众一旦发现有破坏文物行为时,能第一时间联系到执法人员。二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文物保护法》是文物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地要求的实施意见,作为执法人员的行为规范和准则。要不断的从实践中总结问题,推动法律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三要制定有奖举报制度。通过给予举报者一定的奖励,调动广大群众保护文物的积极性。在给予奖励的同时,一定要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的安全不受损害。四是在环境开发和文物保护发生冲突时,一定要将文物保护放上重要的位置,对一些基层政府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惩处和制止,使城市建设和文物保护均衡发展。
(三)强化管理投入,加大文物保护扶持
文物是历史留下的珍贵遗产,是不可复制和倒流的,文物的价值不仅体现在价格的高低上,更是一种文化的传递和继承。因此,对文物的保护必须投入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首先,政府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上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通过落实专项经费用于基层的文物保护。此外,基层政府也要拨付专项资金用于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将文物保护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且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增加来不断增加,专项工作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加强财务管理,防止经费被挪用或截留。其次,基层政府要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规划工作,特别是对文物资源比较丰富的村镇,要提前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规划和统筹,根据文物资源项目情况,向上级申请项目专项保护经费。同时,要统筹执法、宣传、文化等部门,多部门协同管理。再次,多渠道筹集资金。文物保护既是政府的职责,同时也是社会大众共同的责任。政府可以通过多渠道发动社会大众,寻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支持,发动保护文物的社会组织或爱心人士,争取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通过正当渠道进行筹款,用于文物的抢修或复原等工作。
(四)强化协调联动,健全文物保护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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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古建筑;修缮;保护
一、文物古建筑修缮必须遵循《文物保护法》中确定的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明确指出,文物建筑维修必须遵循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文物建筑多数年代久远,许多建筑物经过历代维修,各个时期历史信息叠加较多,加之后人不可能完全领会前辈工匠营建时的苦心所在和当时营造的技术手段、工艺、材料等。维修不可能百分之百恢复原貌,但本人认为文物建筑修缮是一门综合性较强的学科,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法中的修缮规定,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对文物古建修缮慎用落架大修。文物建筑本体就是一个信息传递的载体和见证,一旦进行落架大修就意味着整个建筑将被编号打散,其原有结构的完整性会被破坏,虽然按照原样进行了修复,但毕竟是重组了一次。另外在落架中会对木构件、彩绘等造成一定的人为损坏,加之对糟朽木构件的鉴别进行了大量更换,文物本体的历史信息量会不断下降,乃至流失。文物建筑修缮不提倡任意更换新构件,原构件能用的,应尽量加固使用,以养护为主,能小修则不必大修,尽可能采用原材料、工艺进行。但在修缮墙体时,大多只注重了外表与原来一致,原墙体的材料因各种原因就换成了其他材料,最为常见的如土坯的更换,因土坯比较难找,做法和工艺也比较烦琐,多被采用了红砖、青砖代替。还有些黏结材料被掺入了少量的水泥等,此类做法虽然增加了文物本体的强固性,但其本身的信息就无意中受到破坏和消失了。
彩绘是古建筑文物修缮中十分精彩的部分,是重要历史遗传的信息,在修缮中对彩绘的保护尤其重要,有的修缮中为保持彩绘的一致性和协调性,对更换部分的彩绘按原样进行重新彩绘或是对未更换的部分绘制了更为鲜艳的彩绘,几乎完全丧失了原有的信息,使文物价值大大下降。在针对有彩绘的木构件一定要甄别木构件是否能用,如果能用,对彩绘只能进行表面处理和保护,继续使用,对不能使用的木构件上的彩绘可按原样式,采用传统材料和工艺进行彩绘,无须做旧。对新修缮的部分没必要进行做旧处理,让人可以看出修缮的痕迹印记,有一个新旧对比,留下每个时期的修缮印迹,一目了然,修缮部分终究不可能与原来的部分相吻合,做旧虽然可以让修缮部分与文物本体看起来比较协调,但是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修缮方法不太可取。
二、文物古建筑修缮要先建立基础档案资料
文物建筑维修前,首先要有真实的基础资料、设计说明、施工说明、照片、图纸等,要求能从建筑上、结构上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各个部位。文物档案是文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学管理、保护、研究的重要依据,要做好文物古建筑修缮档案,需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做好科学技术资料档案,包括文字档案、历史沿革、历代修缮记录情况、残损程度状况、《修缮工程勘测报告及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材料质量合格证明、修缮方法、材料、面积,施工管理日记、工程验收报告等;图纸档案,包括总平面图、各单体建筑的平、立、剖面实测图、修缮设计图等;照片档案,包括群体和单体建筑的外景、内景照片局部照片,残损部位修缮前后的对比照片和修缮项目主要工序、用料、工艺照片等。二是做好行政管理文件档案,此档案是通过各种文件,基本上反映该修缮工程从立项至竣工的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包括该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级别、管理机构、保护规划文件和修缮立项请示、报告,上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修缮的批文,开工请示、进度报告,验收竣工报告,以及地方政府为该修缮工程成立的组织机构等。但现实存在的问题是,基层文物部门财力、人力不够,所以有些文物建筑维修资料不全,或边施工边做资料,无意中会遗失许多建筑构件特有的历史信息。因此,文物建筑维修不仅要有充足的档案资料,而且随时要有记录,补充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历史信息。
三、(古建筑)文物保护单位要建立规范的修缮制度
在一线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中、文物建筑修缮工程没有具体的国家标准施工规范及竣工验收标准,所以修缮时随意性较大。文物建筑修缮中不仅项目繁多,如有木构架修缮、斗拱修缮、屋顶修缮、墙体修缮等,而且涉及的工种也多,故在修缮过程中不能急功近利,短时间无大碍,但时间一长,终究是要出问题的,这样不仅不能使文物建筑得到有效保护,反而会促使其加快衰老。
四、文物建筑要保护原有历史环境风貌
文物古建筑一旦被保护后,应及时地完成“四有”工作,依照《文物保护法》严格执行。一个历史文化遗存是连同其环境一同存在的,保护不仅是保护其本身,还要保护其周围环境,特别是景区、景点,要保护其整体的环境,这样才能体现出历史风貌及其文化内涵形成的要素。我们进行保护修缮,是为了让原本破损的历史遗存更好地得以保护,让它健康永存,而不是要拆旧换新,这是必须坚持的原则。文物古建筑修缮要从尊重历史、延续历史、传递历史的角度进行,修补要用原材料、原工艺、原样式,以求达到原汁原味,还其历史原貌。
五、要建立长效机制,对文物古建筑要永续性保护
文物古建筑修缮,首先,要进行认真调查和研究,确定哪些是要保护的,哪些是要修复的,哪些是可以改造的。然后,能保的尽量保,需要改造的要确定怎样才能改造好,否则一旦改坏了就没办法恢复。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分步持续修缮的方案,先把有害于建筑物健康发展的不利因素消除掉,按计划逐步整治,待条件成熟后再进行全面维修。只有这样,文物建筑的特有历史信息才能完整地保存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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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文物保护 管理工作 措施
中图分类号:K8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物属于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对于研究历史以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着巨大作用,因此,在加强历史文物保护的同时,应当重视实现文物的价值,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原则,切实做好各项历史文物保护工作。
1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问题
1.1文物干部的队伍结构缺乏合理性
基层文物的工作队伍,不仅人员结构比较的复杂,而是文化程度高低不同,在业务素质方面存在显著的差异性,所造成的结果是基层文物的工作人员在判断事物的能力参差不齐,此外,大部分的文物工作人员所学的专业并不是文物保护,加之文物保护单位不重视对工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无法保障文物保护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难以适应于日益复杂的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需求。
1.2工作环境有待于完善
众多的基层文物管理机构的办公条件非常的简陋,不仅缺乏足够的经费保证,而且缺乏畅通的交通工具以及通讯工具等,除此之外,部分的文物管理机构受到资金的限制,未能够配备安全的预防措施,更无法确保储存条件的安全性,不能够及时地排除文物保护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加大文物保护各项工作开展的难度。
1.3缺乏健全的机构与体制
受到各个地区经济差异性的影响,各个地区的领导对于文物保护的重视程度不同,在一定程度上,加大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的工作负担,绝大部分的基层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存在一揽子挑的任务。基层文物机构不仅要承担考古所,研究室的任务,还需要承担博物馆与钻探公司的任务,无论是行政管理工作,还是各项业务工作,都全部压在基层文物管理机构肩膀之上。基层文物工作者不仅要负责区域内部的文物调查以及资料整理方面的工作,还需要处理地下文物以及建设工程的抢救性挖掘工作,加大工作人员的工作负担。
1.4开发与保护严重失调
通过开发与利用全文物,有利于实现文物价值,然而,在社会经济快速建设的过程中,忽视文物管理工作的开展,片面地重视经济建设,忽视文物保护与开发,难以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无法落实各项文物保护工作,造成文物管理工作失控的局面。
2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
2.1提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
文物见证历史的发展,属于重要的不可再生历史文化资源,因此,加强对文物的保护,在保护与管理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的同时,更有利于推动国家的文明建设,促进广大民众文化素养的提升,特别是面向全体青少年弘扬优秀的传统历史文化具有重要作用,培养青少年的爱国主义精神,除此之外,通过强化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有利于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增强广大群众的民族自信心,提升民族的凝聚力,为此,作为基层政府部门以及文化保护单位,应当提高对文化保护工作的重视,正确地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两者之间的关系,明确各个领导干部的职责,推动我国的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的建设,不仅如此,基层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加大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转变落后的观念,促进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共同进步,共同发展。
2.2正确地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关系
现阶段,我国越来越重视新农村的建设,然而,由于缺乏对新农村建设的正确理解,造成中国文物与古建筑的破坏,因此,在经济建设的同时,应当重视保护好历史文物。首先,在进行新农村建设规划的过程中,应当将文物保护列为规划的内容中,不可以对古建筑以及民居等进行随意的拆除,特别是对于部分已经纳入至文物保护名录之中的,其次,只有在履行报批手续之后方可以进行革命遗迹的工程建设改造等,避免以喜欢而牺牲文物为代价的各种建设行为的出现。
2.3落实文物安全工作
首先,应当加强人才建设,建设思想良好以及专业技术水平高的文物管理人才队伍,从而为文物管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其次,应当强化对历史文化古迹、古老建筑、重要文物的保护工作,并且落实责任人制度,将文物的保护措施落实到位;最后,应当强化文物执法工作,并且打击盗掘以及盗窃等犯罪行为,对于倒卖文物或者损坏文物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打击,从而切实提高文物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
2.4强化管理职能
基层的文物管理部门,如果想要确保文物保护以及管理工作可以顺利完成,应当发挥执法管理以及监督职能。首先,应当以文物保护法为根本依据,并且集合当地实际采取有效的管理办法,针对问题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从而促使文物保护法可以落实。其次,相关管理部门应当强化监管,对业务管理应当强化并且履行文物保护以及管理的措施,促使文物保护单位逐渐正规化、科学化以及系统化,促使监督工作以及文物管理工作可以得到落实。
3结语
综上所述,文物安全管理工作不但乐意对传统文化以及历史进行传承,而且对青少年精神文化建设具有积极作用。换句话说,文物安全管理工作是利国利民的事情。相关文物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并且强化宣传工作,进而提高全体公民的文物保护意识,推动我国的精神文明建设。
参考文献
[1] 陈国哲.如何做好文物保护工作[J].大众文艺,2011(10):205.
[2] 谢穗子.试析如何做好基层文物保护工作[J].大众文艺,2015(11):260.
基层文物保护范文5
关键词:县级文物保护 存在 问题
随着国家对文物保护工作的日益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得到相应的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高,县级文物保护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基层文物保护工作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就以永仁县的文物保护工作为列,对县级文物保护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谈谈自己的体会。
永仁县位于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北部,分别与四川会理县、攀枝花市和云南省华坪县、元谋县、大姚县接壤,被誉为“云南北大门”。虽然算不上文物大县,但也有着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早在新石器时代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在悠久的历史岁月中,祖先以勤劳和智慧为后人留下了垂古千年的民族文化遗产,永仁共有不可移动文物点49个,馆藏文物几百件。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个,州级文物保护单位1个,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1个,未公布的文物点20个,分布在全县4乡3镇的各个地方。包含了古墓葬、古遗址、古驿道、古建筑、碑刻等,为永仁的文明史有了事实的见证。如何保护和管理好这些文物,是一个县级文物保护工作者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一、硬件建设滞后影响了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硬件建设滞后是县级文物保护机构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一是办公用房和库房紧缺。现在很多没有博物馆的县文物保护机构大都只有一个文物管理所,还有就是一两个工作人员,没有产权属于文管所的专门的办公用房,更没有库房,办公一般都是借用文化馆、图书馆房子或者由文体广电旅游局觉得哪个下设单位有空房就调出一两间给文物管理所使用,库房的存放环境和条件根本达不到标准,库房里更没有合适的存放设备,用房经常调整,搬家是很常见的事,再加上很多文物容易破碎,在不断的搬家过程中造成了对文物的损坏。二是没有配备文物保护巡查车。由于不可移动文物点多数分布在野外,但县级文物保护机构基本上没有配备文物保护巡查车,要对各文物点进行巡查,多数时间都要进行租车,这样一来,就造成了文物保护单位的信息外泄,特别是对在荒郊野外的古墓葬安全形成隐患,不利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二、领导的重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领导的重视对做好一项工作具有决定性作用。特别是现在很多地方面临着旧城改造、新城开发、旅游业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的矛盾日夜突出,县级地区文物的安全受到严重威胁,领导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视就更加至关重要。只有政府主要领导重视,充分发挥政府对文物工作的主导作用,坚决执行国家文物法律、法规、办法和制度,基层文物保护工作才有切实保障。只有县级主要领导充分认识县级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正确处理经济建设与文物保护的关系,凡在文保单位和已普查登记的文物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基建项目,其立项、论证、选址等,都必须充分征求文物职能部门意见,不专制,不视文物保护法于不顾,不要求一切为当地经济建设让步,才能杜绝以牺牲文物为代价的建设行为,也只有这样才能使地方文物保护工作正常开展。
三、经费不足影响县级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县级文物单位各项工作的开展均离不开经费的保障,文物的管理、修复、征集,以至于文物存放设备的购置和库房的建设改造都需要经费做后盾、做支撑。县级文物单位经费严重不足是普遍现象,甚至部分县根本没把文物保护经费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导致有博物馆的县还有一点免费开放经费可以勉强开展工作,如果没有博物馆的县每年除了人均2000元的公务经费外就没有其他经费。很多县的不可移动文物点分布较散,一个县每年2000元到4000元的公务经费用于文物保护点日常安全巡查的租车费都不够,所以文物坏了得不到及时修复,安防、消防设备得不到及时添置和更新,部分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还因资金缺乏而导致连标志碑都无法立的尴尬局面。要打破这一局面,急需建立文物保护经费保障机制,文物保护经费不光要列入当地的财政预算,还应随着地方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省州文物部门也要对县级文物保护工作拨付一定的经费,确保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力度利用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
县级文物点多面广,分布不均匀,也不集中,而县级文物保护工作人员有限,如永仁县文物管理所只有2个工作人员,而全县光不可移动文物点就有49个,光靠县级文物保护机构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县的文物保护工作难度较大,要解决这一难题。一是要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只有让广大群众拥有文物保护知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金钱买不到的。经过多少年的风风雨雨和战乱,流传至今的文物相对来说已经不多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能够留传于世的文物会越来越少,所以文物十分珍贵。文物一旦损坏,就永远不能复原。如在我县就发生过地方群众由于对文物的不了解而无意中造成了对文物的破坏的事情,方山古营盘之一的棋盘山营盘因为深藏深山中,县级文物部门不知道有此营盘,当地老百姓不知道它属于文物,所以在建房时就到该营盘取石造房造成了对该文物的破坏,后来在文物调查中发现了该营盘,并对当地群众进行了文物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当地群众便自觉参与到保护中,不再到该营盘取石,并为我们提供其他文物线索。只有让群众了解了文物保护的重要意义,才能使更多的人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二是要争取社会部门的参与。在严厉打击文物盗窃走私、文物行政执法、地下文物勘探等方面,只有争取公安、建设、规划和政务中心等部门积极参与,才能做好相应的工作。三是建立县、乡、村多层次文物保护网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县、乡、村都要建立文物保护组织,制定相应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县级政府要和各乡镇签订文物保护工作责任书,各乡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和村、居委会的工作人员的作用,并层层签订文物安全保护责任书,做到责任到人,县文管所要随时掌握各文保单位的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确保文物安全。
总之要做好县级文物保护工作,只有坚决落实国务院提出的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的指示。认真落实到基层,才能真正改善文物保护工作,使县级文物保护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作者简介:
基层文物保护范文6
关键词:田野;文物;保护;探讨;对策
一、田野文物的概念
田野文物主要是指分布在地上、地下、水域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及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它是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合理利用田野文物,对传承城市乡村历史文脉,繁荣文化事业,建设经济文化强县具有重要意义。
二、田野文物面临的形势
田野文物分布广,数量多,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全国共登记不可移动文物766722处,其中大多数散落在乡村田间。近年来,由于各级政府的重现和全社会共同努力,文物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随着城乡建设的大规模展开和逐步深化,田野文物面临的威胁越来越大,受破坏问题愈演愈烈,造成无法弥补的历史、文化缺失。一些不法分子受高额暴利驱动,文物犯罪呈多发势,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等文物犯罪活动猖獗。2012年,国家文物局接报文物案件143起,其中古遗址,古墓葬被盗掘案件91起,占63.6%,从发案率看,田野文物仍然是当前犯罪侵害的首发对象,破坏、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盗窃石刻,仍然是威胁文物安全的首要因素。鉴于此,国家文物局下发《关于加强田野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文物督函[2010]1249号),要求“坚决遏制盗窃,盗掘古遗址,古墓葬和石窟、石刻案件高发态势,确保田野文物安全。”各省市也相继印发有关文件,田野文物安全引起了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
三、田野保护的对策
1、提高对文物价值的认识
什么是文物?它的价值有哪些,这些看似很平常的常识,却有不少人存在模糊认识。在城市、乡村认为文物是“古董”“古玩宝贝”的人不在少数,而且人们关切的是它值多少钱。一些电视鉴宝节目单从可移动文物的货币价值去宣传,导致人们对文物的种类和价值的理解认识失之偏颇和不全面。拍卖文物的过程更让人们关注的是其币值。盗窃地上、地下文物者,也就是看中了这些“宝贝”值钱才不惜一切代价。基于这种意识,一些不法分子把盗窃文物当成了发财的门路,于是乎,文物被肆意损毁,疯狂盗掘才屡禁不止。
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在传承民族文化、联结民族情感、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促进人类共同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我觉得的一个重要观念,就是一个民族不能没有根,一个社会不能没有乡愁,如果抛弃传统、丢掉根本,不把文物当作是祖辈留下的根脉去传承,那么这个民族是可悲的。
中央城镇工作会议提出,在城乡一体化进程中“让居民记得住乡愁、留得住乡情”,2014年中央1号文件再次强调了这个信息。笔者认为,要保护好文物,一是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要在思想认识层面上高度重视文物工作,统一到中央精神上来。二是要创新宣传手段,在城乡广泛宣传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使文物真正走进人们的生产、生活,努力使保护文物成为全社会的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文物、全民保护文物”的良好社会氛围。
2、加强文物法律法规的理解力和执行力
我国现行有效专门的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包括了文物法1部,规范性文件1项,行政法规5项,法律性文件1项,部门规章24项、部门规范性文件114项、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地方规范性文件等总数超过430项。这些法律、法规的制定表明了我国文物保护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为文物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当前面对人为破坏文物情况日趋严重的形势,需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加强对现有文物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力度。在这方面各地都有很好的经验。山东省青州市全面推进联合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公安局和文物局相互支持密切配合,联合行动,查获多起文物犯罪案件,抓获犯罪人员多名,有力地打击了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认真贯彻《文物法》和各项政策、法规,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要求,妥善处理文物保护与基本建设之间的关系,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取得了显著成绩,被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我县文物管理所在一古墓的保护过程中,加强和公安、村委的配合,盗墓贼二次盗掘古墓,二次被发现并抓获4个作案犯罪人,阻止了盗掘犯罪行为,保护了古墓的安全。田野文物保护的经验证明,法律、法规有个在社会实践中不断完善的过程,在基层就要不等不靠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部门间的协调,在法律法规的理解和执行力上下足功夫,做出成效。
3、建立有效的文物安全网络 (下转第93页)(上接第91页)
田野文物安全的关键是将保护措施落到实处。田野文物点多,面广、线长,仅靠文物管理部门是难凑效的,建立文物保护网络势在必行。一是要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镇、办政府部门的保护管理职责,夯实安全基础。二是对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专职保护机构或安全责任人并成立保护小组。三是与公安、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建立常设联络机制,全面掌控全县文物的生存环境。四是文物管理部门要经常分析了解全县基本建设形势,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丰富区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管控。五是要积极争取文物应有的职权和地位,按照文物保护、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两利”方针,使建设用地、选址动土纳入文物调查勘探审批,范畴,把文物保护前置,预防用地文物安全问题。
田野文物保护是一项长远工作和系统工程,与当前日趋严峻的安全工作形势相比较,仍任重而道远;我们要向先进单位学习,以锲而不舍的精神,不懈努力,完成好保护田野文物的艰巨任务,让文化遗产惠及人民群众,让文化根脉代代相传。
参考文献:
[1]京文.北京:城乡建设热中的地下文物保护对策.中国文物科学研究.2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