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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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管理

县城管理范文1

一、考核原则

考核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日常考评和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考核和行政问责相结合的原则,坚持考核与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奖罚并重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及范围

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驻城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和其它机关事业单位。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一)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1000分)

环境卫生管理(160分)、市容市貌管理(100分)、规划管理和违法建设控制(70分)、市政设施管理(100分)、园林绿化管理(150分)、建筑工地管理(50分)、农副产品市场管理(60分)、背街小巷、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管理(60分)、社会综合考评(100分)和交办任务(150分),另外设加减分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一)。

(二)涉及城市管理职能的单位、部门(1000分)

单位内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和夜景亮化情况(200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300分);包路段任务完成情况(200分);履行城市管理职能评价情况(20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城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二)。

(三)其它机关事业单位(1000分)

单位内部环卫、绿化、美化、亮化情况(300分);“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情况(300分);包路段任务完成情况(300分);县委、县政府和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交办任务完成情况(100分);(具体内容见附件三)。

四、考核组织

将城市管理责任考核工作纳入县城区网格化管理体系统筹实施。县城区网格化管理督导组负责对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日常检查、督导;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城区五大网格的考核、评比工作。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各职能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组织,负责责任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考核工作。

五、考核方式

(一)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定期考核占总成绩的70%。

日常考核实行属地化管理,街道、经济开发区分别对辖区内社区(村居)、单位和小区进行考核;驻城职能部门包路牵头单位对路段内的单位进行考核。日常考核成绩于每月5日前上报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

定期考核由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每月8日前定期对城区五大网格、83个小网格进行考核,并进行汇总得分、排出名次。

(二)每月月初,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组织召开由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城市管理考核点评会,通报当月考核情况,公布各单位的考核成绩,分析点评城市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三)每季度,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邀请城建线领导、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驻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城市管理职能履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划分等次,得分在季度内连续三月使用。考核评价折合分数为:考核等次的上限*选票数或各考核等次的上限*选票数之和/有效票数,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年终,县城区网格化管理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月度考核得分计算年度平均分,按得分情况评选出优秀(800—1000分)、合格(600—799分)、不合格(600分以下)三个等次。

六、奖惩措施

县城管理范文2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镇绿线,是指本县城镇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分为现状绿线和规划绿线。现状绿线是指已经建成的各类绿地范围界线:规划绿地是指规划确定的各类城镇绿化用地以及根据规划需要控制的对城镇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控制线。

包括下列区域:

(一)现有和规划的城镇公共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道路绿地(包括铁路、公路周边绿地)等;

(二)河流(渠)水体及防护范围;

(三)风景名胜区、古建筑及历史文化遗址保护控制区,古树名木保护范围等;

(四)北坡等现有和规划绿地;

(五)其他对城镇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县县城及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绿线的界定和监督管理。

第四条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城镇绿线的规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绿线由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县城总规划(县域城镇总体规划、建制镇集镇规划)、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及生态园林城市建设等绿地率要求,划出各类绿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应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修建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城镇绿化目标和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发挥城镇绿地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保证生态功能,景观效果,突出地方特色。

县城城中村改造应当确定专门用于城市绿地的“只拆不建”的绿线控制线区,确保绿地率不低于25%。

第六条城镇绿线范围内的现有绿地和规划绿地,应当登记造册,建档立案,编制现有控制图则,交由建设部门严格管理。

第七条城镇绿线界定的,由县建设规划、国土资源、城管局部门负责用地的控制、落实和管理。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职能分工及所属权限,确定管理单位。

第八条城市绿线的批准、调整,按照《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实施。

第九条经批准的城镇绿线要向社会分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绿地,服从城镇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镇绿线管理,对违反城镇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城镇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防护林绿地、生产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地规划》等规定的标准。

居住区和单位附属绿地应严格执行《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

第十一条各类建设工程的配套绿化应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时,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明确绿地布局、规定绿地范围。与主体工程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第十二条建设项目实施绿色图章管理制度。经县建设局批准实施的项目建设,未达到核定配套绿化要求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第十三条城镇绿线范围内的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镇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或降低绿化指标建设。因特殊情况,确需临时占用绿线范围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期满后,必须退还。

第十四条城镇绿线范围内,不符合绿地系统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镇绿线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堆放垃圾,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

短期不进行绿化建设的规划绿地范围内的建设活动,应当进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予以严格控制。

第十六条在城镇绿线内,因重点工程建设等特殊需要,确需占用城镇绿线内的绿地、损毁绿化及其设施、砍伐绿化种植或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组织论证,并在同类区域内落实补足绿地措施和经济补偿措施,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县建设、环保、城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对城镇绿线的控制和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向县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擅自改变城镇绿线内土地用途,占用或者破坏绿地的,由县建设局、城管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县城管理范文3

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下,在市城管局的帮助指导下,以“三城同创”和城管创优为契机,以提升城市品位、优化人居环境为目标,扎实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城市市容市貌不断改善,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为我县荣获“江苏省卫生城市”、“江苏省文明城市”、“江苏省园林城市”等殊荣提供了过硬的市容保障,特别是在去年成功创建成“江苏省园林城市”的基础上,县委、县政府对今年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今年多次深入城市管理一线检查工作,指导协调多个重大整治战役,推动城市管理向更高目标迈进,人大、政协也对城市管理工作做了相应的调研工作,提出了一些城管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今年,经过不懈的努力,我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城市管理创优工作又有了明显进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容管理长效取得突破性进展,考评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现在,我就今年宝应县的城市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领导,健全网络,强力推进城管创优活动

今年以来,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坚持“夯实基础、突出长效、创新机制、着眼提高”的原则,采取规范建设与专项整治并举的措施,全员发动、全员参与。为全面落实创建和城市管理创优活动责任,县政府将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作为城市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要求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在今年同步实现新的提升,并将去年建立的县委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建设、公安、财政、工商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继续作为今年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的领导机构,进一步健全了组织网络。城市管理的各职能部门通过强化职责,明确工作重点,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齐抓共管的格局。同时,梳理了城市管理中的重要的问题,按照职能分工逐项查问题,形成整改任务书,明确整改完成时限、整改的职能部门、整改的责任人以及责任领导。县督查组制定下发了创建督查办法,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干部政绩管理范畴,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进一步强化了创建和城管创优工作的力度。

二、加大基础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城管硬件基础

今年,在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中,我县根据近年来城市规模扩张、管理基础设施不足的实际,坚持把完善基础建设放在重要位置,不断加大投入力度,努力实现创建和创优基础工程新的突破。

一是建设十大工程。今年,我县在财力不丰的情况下,不断加大城市建设的投入,实施了新区商贸文化中心、蒲松龄公园、人民公园二期、花庄公园、大桥公园、邗沟路改造、宝射河大桥白田南路、三支河清淤驳岸绿化、淮江路北延伸段、苏中北路等十大工程建设,工程预算资金投入达3.5亿。

二是续建垃圾填埋场工程。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要求,我们投入400万元完成了垃圾场扩建和垃圾场道路改造,今年重点抓了后续工程的建设,按照建设精品工程的要求,对垃圾场填埋区和四格污水处理池及工作用房进行了改造,进一步提高我县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三是建设新的城市粪便处理场。近年来,我县一直沿用的是一座老的城市粪便处理场,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张已经无法满足城市粪便处理的需求,今年我们在乡老垃圾场西侧建了5万担粪库一座,采取了三格式粪便处理方式,粪便处理率100%。

四是加大垃圾中转站和公厕改造力度。我们根据当前城市垃圾日产量增长过快的情况,按照完善功能、合理布局的要求,今年投资1600多万元改造新建了6座垃圾中转站,新购置了道路清扫车2辆、垃圾转运汽车3辆、垃圾电动三轮车26辆,同时新建了一类公厕2座、二类公厕3座、三类公厕9座,对149座公厕进行改造出新,并添置道路果壳箱1200只。

三、标本兼治,落实长效,市容环境卫生全面提升

我们在创建和城管创优活动中围绕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着力于整治、规范市容市貌,努力打造优美的城市空间环境。

一是规范户外广告管理。我们按照“突出个性,注重特色”的总体要求,以高品位、高档次的目标定位,制定了《宝应县城市户外广告的设置规划方案》。今年,我们按照规划要求对城区的泰山路、白田路、路、南城根路等重点路段的沿街店牌字招、灯箱广告进行了出新改造,并进行了规范管理。同时,针对我县城区占道灯箱、戗牌乱摆乱设不符合创建和城管创优标准的要求,今年6月份,城管部门专门开展了对店外占道灯箱、戗牌的专项整治,共发送《限期改正通知书》3000余份,扣押违法摆放灯箱、戗牌800个。目前城区22条主次干道的店外摆放的灯箱、戗牌已基本取缔。

二是大力开展市容专项整治。一是开展违章摊点专项整治。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部分不规范的摊点和小区菜场,我们积极组织力量,先后取缔了安宜北路、大桥摊点群,工商、公安、建设、安宜镇等部门密切配合,对泰山路、苏中路和白田新村等居民小区内的菜市场进行集中整治取缔。二是开展夜市大排挡专项整治。今年,我县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和城管创优为契机,加大了夜市大排档的整治力度,共组织专项整治27次,除规范设置的城郊桥大排档外,城区其他主次干道的夜市蒙古包已全部取缔,特别是四通路大排档,位于市中心,规模大,情况复杂,回潮现象十分严重,城管部门组织百余名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整治,对不服从管理的经营户依法扣押了其经营作业工具,为确保整治成果,城管部门安排专人把守,遏制了夜市大排档的反潮现象。三是开展乱贴乱画专项整治。组织专门队伍,对主、次干道的城市“牛皮癣”进行反复清除,5月份,我们还对5户乱贴乱画严重的快餐店实施了

行政处罚。工商、建设部门还多次联合执法,加大对城区主、次干道沿街店面的户外广告和横条幅的整治力度。四是规范临街建筑现场管理。我们对临街建筑现场管理坚持做到“依法拆除违章,文明规范管理”,主动介入,跟踪监察,加大对建筑现场的市容卫生管理,做到无杂物堆放,无污水外溢,场内材料堆放有序,实行封闭施工。通过市容环境整治,取得了明显成效,出现了四个方面的可喜变化:第一是临时占道摊点由无序向有序转变;第二是临时占道摊点设施由简陋向规范转变;第三是临时占道经营逐步由室外向室内经营转移;第四是临时摊点由多头管理向规范管理转变。三是落实岗位责任制。今年,我县根据城市管理的实际,对城市道路实行了分级管理,制定了一、二、三级道路分级管理标准。按照建设“目标、考核、奖惩”机制的要求,推行岗位责任制,通过“定人员、定岗位、定区域、定职责”,将执法工作分解细化,落实到路段,落实到每一名城管执法人员,既明确职权,又分清责任,形成权责一致、责任到人、奖优罚劣的执法岗位责任制。

四、更新观念,创新机制,积极拓展城市管理领域

一是乡镇城管执法向深度延伸。根据“城乡联动,整体推进”的发展思路,结合新农村建设以及城市化进程要求,我们除城建监察大队集镇管理中队指导、协助全县集镇管理外,还要求重点集镇成立城管中队,目前,我县15个乡镇已有5个建立了城管中队,为提高城乡整体环境管理水平,迈出了实质性一步。

二是积极开展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为充分发挥城管队员的主观能动性,今年,我们正式启动了城管执法进社区活动,严格落实了“五个一”,并召开了“城管进社区”活动座谈会,广泛听取社区(居委会)对城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城区每个社区都有相对应的城管责任中队,每个社区都有挂钩的城管队员,社区城管向广大市民宣传城管法律法规,增强了广大市民法制意识,同时城管执法人员积极配合对社区内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倒垃圾、张贴小广告等违法行为进行了经常性整治,促使社区的市容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城管进社区”活动的深入开展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充分肯定。

县城管理范文4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现代化城市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按照“各负其责,联动配合,集中整治,长效管理”的原则,强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法,落实工作责任,着重解决影响城市容貌和市民生活的重点问题,通过重点提升,整体带动,努力打造“规划科学、交通顺畅、环境整洁、管理有序”的现代城市。

二、主要内容

此次城市管理提升工程的重点是县城中心城区,通过工程的实施将路和大街打造为环境提升示范路,并以此带动城区环境秩序整体提升。

(一)实施环境净化、美化工程,优化城市容貌。

1.加大城市道路环卫保洁力度。大力开展“环境卫生突击月”活动,落实“一日两扫、全天保洁”制度,努力提高环卫保洁质量。搞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定点收集模式,做到日产日清,无卫生死角和垃圾堆,垃圾集中清运率达到100%。加强对建筑和拆迁工地环境卫生的管理,严格实行建筑垃圾统管统运,严厉查处车辆带泥上路、沿途撒漏行为。沿街施工一律围挡作业,禁止占道施工和沿街堆放沙石料物,对特殊原因确需临时占用城区道路的,须经县城管执法和市政管理部门批准,并严格限定占用区域、时限。(责任单位:县市政处、县城管执法局)

2.强化户外广告管理。重点强化城区主干道户外广告设置管理,依照路户外广告牌匾整治标准,逐步铺开其他主干道路和205国道城区段户外广告整治。集中查处、责令拆除违法、违规设置的广告门头牌匾,确保新上户外广告全部纳入规范管理,并逐步提高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档次和亮化水平。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积极推进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市场化运作,除公益广告外,对中心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通过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授予户外广告使用权,实现财政收益。加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管理,高标准规划设计,建设与城市建筑景观相得益彰的户外广告。加大对乱贴乱画办假证野广告的打击力度,清除商户门前布幅广告和张贴小广告,美化城市立面环境。(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二)实施环境绿化工程,建设生态园林城市。以打造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规划,做好路与大街、一路、二路3个交叉口的绿化设计,并高标准实施绿化建设。搞好城区公共场所、街道和小区、庭院绿化建设,力争做到见空施绿,宜草种草,宜花种花,宜树种树。结合“三河两水一湖”建设规划,绿化美化城区内的河渠,建设新的绿水景观。对路(国道至二路段)和大街(路至国道段)绿化带进行补植,加强街头绿地、游园各责任绿地管护,及时补苗除草,维护好绿化景观。(责任单位:县市政处)

(三)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塑造城市靓丽风景。严格城区路灯设置管理,确保亮灯率,对大街两侧路灯进行改造,提升亮化效果。对城市主干道沿街建筑物进行统一亮化,提升路、大街建筑物亮化档次,结合建筑物立面特点视情安装轮廓灯、泛光灯、霓虹灯。对现有标准不高的亮化设施进行高标准改造,提高夜景品位。各沿街单位要按市政处根据季节规定的时间亮灯,并确保亮灯率。(责任单位:县市政处)

(四)实施环境序化工程,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针对城区日益严重的交通拥堵问题,突出解决关键节点问题,疏通道路拥堵瓶颈,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1.完善路与国道交叉通运行规划。县规划局要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及早制定该地段交通运行规划,县城建局依照规划组织实施。(责任单位:县规划局、县城建局)

2.解决新世纪超市门前停车难问题。针对超市门前顾客乱停车、难停车问题,在影院门前和新世纪超市东侧南北路上设置停车场,所有购物顾客车辆一律进入停车场有序停放。在新世纪超市门前靠路侧施划部分出租车停车专用泊位。(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牵头,县规划局、县城建局、县商业总公司、县文旅新局、县物资总公司、锦秋街道配合)

3.完善道路交通护栏设置。减少路交通护栏开口,除交通路口外,在现有隔离护栏开口设置隔离桩施划人行横道线,只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通过。在百货大楼路口向东至原镇粮所段路中心安装隔离护栏,其中,新世纪超市门前隔离护栏开口为隔离桩,施划人行横道线,只允许行人和非机动车横过公路。设置提示标志,提醒从立交桥南侧火车站方向来的车辆,绕行博城六路。(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4.强化交通秩序管理。县交警大队要加强警力,强化对城区特别是路超市附近的交通秩序维护,加大对违法停放车辆的处罚力度,严格查处机动车辆在城区道路乱停乱放、乱调头问题。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出租车司机文明行车、规范停车的教育培训,并强化管理,杜绝新世纪超市门前出租车在专用泊位外停车。新世纪超市要落实门前管理责任,安排专人维护门前停车秩序。(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商业总公司)

5.强化街道经营秩序管理。突出“治乱”,集中整治店外经营乱摆乱占、乱设摊点行为。重点解决新世纪超市门前摊贩占道经营问题,县城管执法局要合理调配执法力量,在实行日常盯人管理的基础上,安排力量实施中午、晚间管理,实现对该地段的全时段无缝隙管理,杜绝占道经营。(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3月27日—3月31日)。召开全县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工作会议,部署任务。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对照方案,对号入座,明确任务,确定工作重点,有的放矢。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加大对该项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4月1日—4月30日)。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切实加强领导,安排专人负责,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有计划、分步骤的搞好环境提升工程。要强化措施,细化责任,倒排时间,逐项抓好落实。要严格执法,对顶风而上和无理取闹的路霸、市霸,依法严厉打击,为城市管理提升工程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5月1日—5月31日)。通过提升工程的实施,集中解决城市管理重点问题,完善综合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城市管理提升工程成果。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整治效果逐项检查验收,对工作不到位、完不成任务的限期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实施城市管理提升工程既是落实县委、县政府实现“五个跨越”、打造“五个”的具体行动,更是缓解我县城区当前严峻的道路交通形势和环境秩序的迫切需要,各相关部门、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提升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该项工作提上工作日程,集中力量,抓好落实。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不断增强广大居民的城市意识、环境意识和文明意识,形成人人关注城市管理、全民共同参与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使城市管理提升工程取得实效。

县城管理范文5

1 当前我县城市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近年来,我县在城市规模扩张方面成效明显,但城市基础设施特别是老城区历史欠帐较多,一是市政设施不够完善。老城区道路狭窄,城区公共绿地少,绿化率较低;垃圾中转站和投放点欠缺,公厕数量少,垃圾收集、清运、处理手段还处在比较原始的阶段;农贸市场数量少,容量少。二是部分专业经营场所硬件设施不完备。如一些建材店、作业加工店占道经营作业,我县一些娱乐休闲场所多靠近主干道,由于没有停车场,导致车辆随意停放,影响了道路畅通。三是部分住宅小区内部功能不全,车库、停车场、垃圾池等必须设施配套不足,影响了居民生活。

1.2 市容秩序比较混乱。一是占道经营现象严重。目前,县城主次干道均存在流动摊、店外摊占道经营、作业加工等现象,甚至还有少数商家在生意清淡时,聚集在人行道搓麻打牌。部分专业市场内部管理不到位,不少经营户在市场摆摊或游动占道经营。二是交通秩序管理不规范。机动车辆乱停乱靠、乱上人行道,行人不遵守交规,随意横穿马路等现象十分普遍。三是广告设置随意性大。一些商家在部分路段随意悬挂广告牌,乱贴乱画、非法小广告等城市“牛皮癣”还未彻底根治。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城管在处理非法小广告时,采用油漆覆盖更是造成二次污染。

1.3 市民环境卫生意识不强。居民生活垃圾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倾倒,一些市民生活垃圾不愿袋装,随时想倒就倒,想倒哪里就倒哪里。特别是临街商户、饮食店存在门前随意排放污水、乱扔乱堆垃圾现象;建筑施工车辆轮胎带土运输,撒漏时有发生;部分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清扫保洁不落实,存在卫生死角。一些位于城区尚未开发的闲置地块成为建筑、生活垃圾的堆放地。

1.4 违章建筑问题突出。我县违章建筑主要表现;一是“多”。中心城区、工业园、规划控制区等多处都有违建。二是“快”。大多数违章建筑因地理位置隐蔽、设计结构简单、施工要求不高且多在节假日、夜间进行难以发现。三是“乱”。违章建筑多用于出租、堆放物品,使部分片区变成杂乱的“综合场所”。四是“杂”从违章建筑行为人来看,有本地居民,也有外来人员。这些违章建筑不仅破坏城市规划,而且存在安全隐患。

2 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分析

2.1 城市管理观念落后,与城市的发展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对城市管理的内涵理解片面,认为城市管理就是一般意义的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日常管理,是维护城市规划建设功能不异化的手段,重建设轻管理、先建设后管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观念较重。特别是当前城市规模加速扩张,各级愈来愈重视建设的速度,强调建设的效率,而对城市科学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以人为本的管理和服务意识不强,直接影响了城市管理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2.2 城市管理体制不顺,长效管理机制尚未真正形成。城市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极强的工作,涉及城建、公安、工商、交通、卫生、环保等多个部门。长期以来,由于权责不清、各自为政、执法交叉,极易出现重复管理和管理真空,致使部分热点、难点和重点问题久拖不治,或久治不愈。同时,一些相关职能部门还存在“城市管理是城管部门的事,管理好坏与自己无关”的思想,难以形成管理合力。

2.3 城市管理法规不完善,行政执法手段受到限制。目前,对城市管理还没有一部完整、系统的实体法出台,只限于一些条例或地方制定的规章、办法。而且,有的法规规章条款标准不明确,对某些行为只有禁止性条款,没有详细处罚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在城市管理的实践中,有许多影响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的行为,因为在治理方面缺乏法规依据,且管理对象又多为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等社会弱势群体,使管理者往往处于尴尬的境地,加之县城规模小,人际关系紧密,说情风盛行,也影响了执法的公平。

2.4 宣传教育不够深入,市民城市意识比较淡薄。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化,要求市民必须具备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目前,我县对市民在城市管理方面的宣传教育方式不够创新,市民爱护城市、爱护公共设施的意识还很淡薄,乱丢、乱吐、乱停、乱倒、乱搭、乱建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人为破坏、盗窃公共设施的行为时有发生。一方面,市民对城市管理提出了高要求,另一方面,当城市管理与个人利益出现矛盾时,市民的自我约束能力就会下降,公共意识往往被抛在一边。

3 提高我县城市管理水平的对策建议

3.1 统筹规划,完善设施。一是加强环卫设施的规划与建设。要加快垃圾处理厂、垃圾中转站及公厕的规划布点与配建步伐,提高环卫保洁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停车场的规划与建设。要着眼城市长远发展,合理布局城区停车场,老城区要适度开辟,新区要预留空间,缓解城区交通管理与停车压力。三是加强行业市场的规划与建设。要积极引入市场机制,本着“管理优先”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分批实施,打造分类合理、特色鲜明、统一管理、集中经营的各类专业市场。

3.2 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一是要建章立制,健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规体系。要针对城市管理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由县人大或县政府出台城市规划管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城市户外广告管理等方面的办法,健全城市管理制度,使城市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二是要依法行政,增强城市管理执法的规范性。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规定,规范办案程序,确保城市管理执法行为合法、适当、有效。三是要文明执法,打造服务型城管。要坚持以民为本的执法理念。执法中要讲究执法艺术,针对管理对象在社会各阶层的不同特点,有的放矢地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尤其是对下岗职工、进城农民、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更要注意方式方法。执法中既要坚持原则严格管理,也要换位思考,通过实行柔性管理,来体现人文关怀。

县城管理范文6

近年来,__县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励精图治,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特别是在开展“双创”工作以来,全县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不断改善,城市“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城市品位不断提升,城市管理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一、以创佳评差活动为载体,认真开展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

首先,认真组织队员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开展了“便民、利民、亲民、爱民、为民”服务活动,切实摆正服务与管理的关系,真正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自开展“双创”以来,累计拆除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各类棚、塔、亭180余个,拆除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283平方米,清理卫生死角560余处。

其次,严格内部管理,科学规范执法。一是实施了定岗执法。大队普遍实行了“四定”目标管理,即:定岗位,定标准,定班组,定考核。在主要街道设置了四个岗段,实行定位管理,以岗带线,提高执法质量。二是建立了街道片长责任制。把城区道路划分为,文明一条街,严管街,控摆街。与各单位、个体工商户签订市容“三包”责任书560余份。三是建立健全了考评奖惩机制。对队员出勤、执法管理、车辆管理、会议学习、队容风纪等实施全方位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挂钩,人人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以此增强执法人员的责任心,激发工作积极性。

最后,狠抓队风队纪建设。具体工作中,坚持“四个强化”,即:“强化制度建设,建立约束机制。”先后制(修)定了《目标考核管理办法》、《车辆安全管理办法》、《首问负责制度》、《值周制度》、《学习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为队风队纪建设提供制度保证,保持良好的队风队纪。“强化监督,推行文明执法。”工作中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执法过程中,关注帮扶弱势群体,实行文明执法,热情服务,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一条龙”便民服务,同时履行“服务承诺制”,增强了城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强化考核力度,严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通过签订责任书,下达目标任务,对工作不得力、群众意见大的执法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做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提高了人员素质和执法水平。

二、以“双创”为契机,全面推行管理机制创新。

一是针对收费与管理的弊端,借助“双创东风”,全面清理各类占道经营650余户,作到了宁可不收费用,也要还道于民。切实改变了过去那种以费养人、重收费轻管理的思想。二是实行人文关怀和人性执法。首先推行了“亲情+服务=管理”的工作模式,要求执法人员在刚性执法的同时,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和耐心地说服,让被管理者在法律精神的感召下,更好地融入社会,求得公正执法与执法效果的最佳统一。二0__年度共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1230余次(件),依法查处165起(件),为全县人民创造了优美的生活、工作环境,有力地保障了全县人民的身心健康。三是为沿街经营户建立“经营户市容管理档案”。做到底子清,情况明,管理有方。四是实行“全天候”执法。对全体工作人员分成两个组,一组上白班,另外一组上夜班,交替巡查。同时摄像机也普遍应用于执法取证,现场督查等执法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有力地增强了执法活动的连续性、完整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