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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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管理建议意见

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1

充分借助“931”行动的整体有力推进、充分发挥数字城管监督指挥平台的强大功能,使我市的大城管体制得到进一步提高和深化。

(一)以深入开展“931”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通过加强源头管控和典型示范引导,综合采取拆、整、绿、遮、清、建、管等多种举措,以整治促建设、以建设促管理、以管理促规范,巩固“部门联动、分工协作、责任明确、考核科学”的大城管体制,在全年完成33个整治项目的基础上,围绕重点项目打造精品亮点。完成创“省优秀管理城市”、华城社区创“省城市管理示范社区”和华阳南路创“省城市管理示范路”的工作,推动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二)切实发挥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高位指挥、高位协调、高位监督的功能。充分发挥考核督查作用,强行接轨“精细、精密、精准、全覆盖”的考评要求和考评标准,明确考核标准和责任主体,完善细化现有考评细则和绩效评价体系,通过有效的数据分析、高效的绩效评价、强力的督查考评,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加快真正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城管格局。

二、加强协作、强化考核,城市长效管理要取得实实在在的提升

在巩固创建成果和市容网格管理成果的基础上,强化全局观念,强化主动意识,强化内部协作,强化考核奖惩,强化问题整改,实行“联动管理”和“联动保洁”,真正建立起长效管理模式。

(三)市容秩序管理上要统一管理标准、改进管理模式、严格网格考核,加强对农贸市场、重要节点、重要地段的管控;进一步规范各类疏导点管理,按照“中队负责区域、队员定点网格、责任分解到人”的原则,堵疏结合、管罚结合,统筹巡查、定岗、网格、机动、保洁等各种力量,使各类市容环境问题在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逐步实现由刚性制约管理向柔性自律管理转变。

(四)环境卫生管理上要着力构建精细化环卫保洁新机制。优化道路保洁、垃圾清运、公厕管护三大工种作业服务流程,进一步提高主要道路机械化保洁率;改进支道小巷管理模式,减少生活垃圾滞留时间,全面提高道路保洁质量;按标准实施公厕改造,抓好生活垃圾填埋场、粪便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系统、生活垃圾转运站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完善生活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加快建设城南生活垃圾中转站,并在金城镇、开发区、滨湖新城、薛埠镇各增设一座生活垃圾转运站。

(五)建筑渣土管理上要强化源头管理。制定出台加强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和扬尘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建筑垃圾收集、运输、处理、监管体系建设;落实建筑工地“不硬化、不密闭、不冲洗、不出门”的“四不”措施,坚决遏制渣土车抛洒滴漏等现象;在现有47个密闭小区装潢垃圾袋装化定点存放、统一处理的基础上,在市区范围内全面实施推广,同时加强巡查、加压查处、加快清除、加大宣传。

(六)户外广告管理上要进一步改进管理机制,做到事前严格审批、事中严格管理、事后持续保障,加大对违章广告的发现和查处力度。以市场手段为主导,遵循“统一规划、统一设置、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原则,做好我市高速公路、省道沿线高炮广告和城区出入口广告牌建设和扎口管理工作。

三、严格程序、提升手段,行政执法工作要取得突破性进展

行政执法要严格程序、提升手段、强化专项整治、强化执法效能。

(七)市容执法方面要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出摊、店外加工、乱设小灯箱、乱拉横幅、擅自占道销售车辆等市容乱像,在程序到位的基础上加大处置力度,通过严查严罚,加快处罚频率、加大处罚幅度,通过提高违法成本、借助法院执行等手段有效遏制违法行为。

(八)规划执法方面要在巩固“三三三”制的基础上,坚持有诉必查、有诉必纠、依法处理,健全违法建设协调处理机制;继续深化网格管理模式,中队领导、执法队员和巡查员按比例挂钩到14个网格,建立从预警到巡查、拆违以及事后问责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实现新旧违建“零负”增长。

四、以城带乡、社区联动,城管重心下移要进一步推进

(九)进一步健全市镇城管两级网络,强化乡镇在城市管理方面的职能,以点带面,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镇村环境卫生考核督查力度,继续开展乡镇示范路创建,提高镇容管理水平,切实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的市容环境卫生面貌。

(十)继续完善14个社区城管工作站建设,逐步推进社区自治管理,充分整合执法人员、协管员、社区居委会、民警、志愿者的管理力量,加强与居委会的信息衔接和各辖区物业的管理衔接,共同提升居民安居环境水平。

(十一)积极发挥工作例会和结对共建作用,对乡镇派驻中队加强工作指导和考核,建立中队间共教共育、联席会议、双向服务、相互监督、协同配合制度,逐步提升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和服务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效能。

五、坚持培训、强化作风,城管队伍建设要进一步加强

切实加强城管队伍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精神为主题,以推进城管文化建设为主线,优化内部管理,激发内部动力与活力,强化对外宣传,提升外部形象与影响。

(十二)抓机关党建,提升品牌。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紧围绕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改进机关作风为切入点,以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重点,推进和深化“五走进、五听取”活动,采用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店户等形式,听取社会各界对城市管理的建议意见,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文明程度。

(十三)抓教育培训,提升素质。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分层次开展各项教育培训活动。继续坚持党员冬(春)训、集中培训、专题教育、自主学习等有效方式,利用“1+1+1”学习模式,强化城管理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三员”座谈联系制度(即老队员、考调入人员、军队转业人员),坚持以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严格执法、文明执法、热情服务。

(十四)抓文化建设,提升动力。继续深入推进城管文化建设,丰富“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城管精神内涵,加强职工人文关怀,整合工、青、妇组织资源,继续开展“1+1”党员帮扶、干部服务基层和党建带三建活动。分层、分类组建兴趣小组,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开展主题读书学习活动,培养职工积极向上的情趣爱好。落实困难职工帮扶机制,解决职工学习、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增强组织的亲和力和凝聚力。

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2

一、我县城市管理执法环境现状

我县新城区现有面积8平方公里,13余万人,随着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成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使,我县的城市管理工作正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由于城市管理体制未理顺,条块关系不协调,法制不健全等原因,城市管理难以形成合力,难以形成共同负责,共同参与管理的制约机制,城市管理仍处于行政管理与依法管理并存,人治与法制相连,执法与抗法同在的复杂矛盾冲突中,严重阻碍了城市管理走上科学、长效的管理轨道。

当前社会各界对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的期望值非常高,而城管执法的环境又很差,两者之间的反差一直是困扰我们的难题之一。如在整治无照商贩时,我们要面对三种不同管理对象,一是社会弱势群体,二是见利忘义者,三是违法对抗者,反管理事件较多,而且十分复杂。很多市民一方面要求执法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和处罚,甚至认为法律法规的力度不够,希望重罚重管。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市民对无照商贩极为同情,在执法过程中,经常围观甚至围堵执法人员、车辆,无形助长了违法者的气势。从表面看是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其实质是深层次的,如社会需求问题,弱势群体的谋生问题,对管理部门的逆反心理问题等。

二、改善执法环境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城管职能的宣传,是营造良好执法环境的前提。

1、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作为一个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的部门,其职能还没有被广大市民所了解和认知。因此遇到执法受阻时,常有不明就理的群众围观起哄。从现状看,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首先,城管执法机关要把城管执法人员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向社会传播,以获得各级领导、社会各界对城管执法工作和执法人员的理解和支持,提高城管执法机关的公信力和城管执法人员的亲和力。其次是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利用新闻媒体、网站、知识竞赛、法规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营造良好的城管执法氛围,从而使广大市民能够自觉地理解、支持、接受、配合城管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合作,从正面引导公众,宣传队伍新形象。新闻媒体是城管执法宣传和舆论监督的主要载体,我们城管执法机关要进一步高度重视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优势,最大限度地用好传媒的积极作用,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效应。通过媒体,大力弘扬正气让社会舆论、各级领导公正地评价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肯定执法队员的成绩;客观地对待我们这支刚成立的年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要看到尽管我们的队伍还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不足,但我们的队伍是富有活力的,我们的工作是积极努力的,我们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让公众知道我们的队伍视形象如生命,一直为改善形象在努力。

(二)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必备条件。

1、加强知识储备。随着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不断深入,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域更加广阔、工作内容更加丰富、工作方式更加多样。所有这些都对城管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知识结构、工作方法、应变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为此执法人员不仅要具备坚定的政治信仰,还要熟练掌握城管执法业务知识。因此,城管执法人员必须树立重视学习、终身学习的观念,不断用新的知识充实自己的头脑,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切实提高自身的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了业务技能,实现了由经验型向学习型机关的转变。

2、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文明执法,必须从城管执法队伍思想作风建设抓起,在端正执法思想、转变执法观念、改进执法作风上下功夫。一是实行“三公开”,即政务公开,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公开。二是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对违纪违法人员严肃查处,增强了机关工作的透明度,确保了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能直接、及时反馈,从而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提高了城市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三是执法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罚款全部到指定地方缴纳。重塑了执法机关高效、廉洁、勤政为民的新形象。

(三)健全法律体系,是改善城管执法环境的基础。依法行政的前提是要有法可依,法律法规建设的滞后,已严重影响到了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是个新生事物,城市管理机构的设置应有法律依据和相应的执法主体地位。只有通过立法,确认为城市管理的合法主体,城管执法局才能名正言顺地开展工作,只有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明确的法律支撑,才能谈可持续发展。因此须尽快制定适用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操作性强的地方性法规或条例,使之成为可以遵循的法律体系。否则处理违章行为对方拒不服从时,执法人只能束手无策。因此健全法律体系才是最基础和最应先行的工作。

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3

关键词:公众参与;城市规划 ;管理模式;探究;意见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我国城市与乡镇规划的公众参与的现状及主要特征

随着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停发展,公众参与的呼声越来越高,“以人为本”、“人人参与”等科学的规划理念也逐渐进入我国城市规划体系中来。可是,我国的公众参与机制任然属于刚开始阶段,并没有真正落实到实处,还存在部分不足。

(一)缺少反馈机制,公众参与效果欠佳。由于反馈机制的匮乏,公众参与的行为和结果不能得到有效的呼应,公众参与规划的效果几乎完全取决于掌握规划命运的主政者的价值取向和综合素质,规划中公众的意见反不反映或反应多少,公众自身无法知晓,更无法监督和落实。公众参与有行为无结果,有参与无反馈的情况,一方面打击了公众的积极性,也为项目的推进埋下了隐患。

(二)公众参与规划的普遍性不足

城市与乡镇规划的最后总目的是表现人民的意识,为人民办事。公众是属于城市与乡镇办理的主体,要达到城市与乡镇可以进行持续发展,他们一定全程加入到规划工作的整个过程中来。可是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现在的城市与乡镇规划其实便是极少数专家和领导封闭式自我意识的表现,规划的内容几乎与公众分离。并且政府单位的办理工作也没有完全到位,他们轻视了公众的作用,片面的追求“宏伟政绩”工程、向上级交差,公众完全没有发挥到作用。

(三)地区经济差别使得了参与程度的明显差别

在经济较发达地区,如上海、深圳、大连等城市,“法定图纸”、“经营城市”等已经被引入了公众参与机制,经济发达地区的公众参与程度较高;而在中西部部分比力落后及边远的偏僻地区,公众参与程度普遍偏低。

(四)公众参与法律体制不完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有关规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有权经过各种方法和形式,办理国家事务。城市办理工作作为政府的公共行政职能,有关到城市与乡镇居民的平常生活和切身好处,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决策编制、实施和监督需要得到法律的保障。可是由于现行的法律法规中缺乏将公众参与纳入具体的城市规划方案编制审批、规划申请和违章建设监督的程序中,公众参与规划在程序上的缺乏造成参与的随意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法》第28条中仅仅是提出“城市规划经答应后,城市人民政府应当颁布。”也便是说答应后的参与,属于较低层次的参与。而在最近颁布实施(实际的行为)的《城市规划编制措施》也仅仅是规定了公众参与这一基本原则。至今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具体完善的从规划决策到编制到审批到实施(实际的行为)再到监督的公众参与的法律法规和实施(实际的行为)细则。所以,群众在获取有关的规划信息和有关的规划申请的情况和表达意见等方面没有明确和畅通的体制渠道,所以在规划方案的编制与公众参与相冲突、规划实施(实际的行为)遇阻时,不肯满足于“象征性参与”的城市居民在表达本身对规划建设意见时,常常会自发地组织起来,到规划办理单位寻求“说法”。这种情况在实际上成为了市民要求参与与自身好处密切相关的规划决策的主要形式。这种参与形式的不足在于其具有临时的突发性,往往干扰到办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利于处理难题,有时还伴随有违反国家法律的行为的发生。这种现象充实可知了政府为市民参与城市办理创建的体制渠道不可以满足市民的需求。

二、国外公众参与规划现状及参与模式。

(一)美国。美国在政治和其它领域的公众参与活动由来已久, 早在1909年,费城就成立了住房协会,使市民可借此参与住房规划。如今,美国政府不仅从法律上确立公众参与规划的合法性,而且从组织机构、制度程序上保障了公众参与规划的实现。为了保证公众参与的力度,联邦政府将公众参与的程度作为投资的重要依据,并制定了相应的法规,从1956年的联邦高速公路法案,到70年代的环境法规,再到90年代的新联邦交通法,对公众参与规划的程度、内容进行了不断深化,强调在规划的不同阶段应该确定公众参与的不同方式。

(二)英国。英国的城市规划主要有两种形式:结构规划和地方规划,英国《城乡规划法案》对这两种形式的规划制定了公众参与的法定程序(郝娟,1996)。加拿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公众参与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收集设想,第二阶段讨论设想,第三阶段作出选择,第四阶段送交议会表决。

(三)德国。德国的城市规划可以分为土地利用规划(F-plan)和建造规划(B-plan),其编制过程是按照联邦的《建设法典》和州法律所规定的程序进行的(吴志强,1998)。第一阶段公告城市规划(在报纸等公开媒体上某地区建设规划);第二阶段听取意见;第三阶段研究意见;第四阶段公示;第五阶段结果告知;第六阶段规划执行与反馈修订。目前,越来越多的德国城市和社区正在广泛引入公众参与,特别是在推进“地方21议程”的过程中,各种发展目标的编制都要公众参与,市民顾问小组已经制度化,作为法律框架的一部分,其成员通常是地方利害关系人团体的代表。可见德国城市规划建设中公众参与具有牢固的法律基础、广泛的社会基础和有效的制度保障。

三、对构建公众参与的城市规划管理模式的意见

(一)增强公众参与城乡规划的法制建设

应通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程序、方法,以保障公众参与的有效性与公正性,同时对公众参与主体的范围、组织、权利、义务、法律救济等内容予以明确。进一步研究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城市规划听证制度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公众参与反馈制度。

(二)充分发挥公众参与对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利用社会资源,提高规划管理的效率。在规划实施过程中,在施工现场一般都设有建设工程的公示牌,接受公众的监督,以便违法、违章现象得到及时发现和制止。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公众的举报,进行现场检查、勘测,及时做出相关的处理决定并广泛咨询公众的意见,有利于将违法事件控制在可整改范围内。一方面解决了城市规划管理人员配备不足与城市建设活动日益增加的矛盾,另一方面有助于社会形成遵守城市规划的共同意识,改善城市规划的实施环境。

(三)开展多层次、多方式的宣传工作

规划单位和各相关单位需要采取多种各式的宣传形式让公众了解加入到城市与乡镇规划的具体工作中来。具体可以经过咨询、问卷大概召开情况报告会议和电视、网络(网络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个孤立的工作站或主机相连在一起,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资源共享和通信的目的)等方法定期向市民通报规划办理的内容、范围、技术指标等具体的工作情况,给市民创造一个全面了解情况的机会。并且还需要邀请市民参加规划的展现会、听证会和座谈会,并提出我们自己的一些建议;聘请市民作为城市与乡镇规划的编制实施(实际的行为)的监督员;在报刊杂志上开辟城市与乡镇规划相关内容的专栏等等。

(四)建立公众意见的反馈机制

政府组织对公众意见应该予以及时地整理备案,并且进行及时地分析。重大项目的重要意见应该会审,进行最后采纳与否的决策。公众的意见是否采纳都应该给予公众相应的书面答复;采纳的意见应该要求公众提供更加深入的资料,被拒绝的意见则应该指出没有采纳的主要考虑。

总之,我国公众参与的理论框架和制度框架还不太完善,不仅要从政府的宏观角度进行管理,还要充分保障公众的参与能力,使得公众参与公开化、透明化,共同促进城市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青杰.公众参与原则与我国城市规划立法的完善.法制建设.1996(4):113-119

{2}赵春香.国外公众参与城市规划的经验与启示.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4):57-60

{3}杨洋.公众参与中的若干问题.城市问题,2007(1):61-69

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4

对策建议调研报告

城市管理工作是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生态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为切实提升我县城市品位,增强城市竞争力,XX县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我县城市功能和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县城管委、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交警大队、XX镇、XX镇实地调查城市规划及管理工作情况,通过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和走访等形式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

一、城市管理现状及主要做法

我县紧紧围绕“美丽XX·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动,结合当前市委、市政府在全市开展城市建管“三看”活动,高效有序推进,切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狠抓城市管理各项工作。

(一)基本情况

XX县城区面积X平方公里,常住人口约X万,主要分布在XX,主要分为老城区、新城区、工业园区、XX四大块。主要街道X条,总长度X千米;背街小巷X条。县城区共有垃圾分类箱X个,流动垃圾筒X个,公厕X处,渣土处置X处,路灯X盏,县城保洁面积X万平方米,绿化面积X万平方米。

(二)主要做法

1.环卫市场化全覆盖。一是城区主次街道环卫市场化。由专业物业保洁公司对新老城区和工业园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二是背街小巷环卫市场化。两个城关镇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全部实现外包,提高了小街小巷环境卫生工作质量;三是各乡镇集镇环卫市场化。全县各乡镇集镇于今年全部实行了外包,提升了乡镇集镇农村环境卫生保洁质量。

2.控违巡查全覆盖。一是利用无人机对违建进行侦查拍摄,充分运用航拍先进科技手段,对违建采取“零容忍”。二是建立了控违定期约谈机制,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纪委定期对乡镇控违进行约谈,做到严格控制、露头就查,始终以高压态势全力控违。

3.厕所革命全覆盖。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我县制定了《XX县“厕所革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现正在组织实施。今年我县将厕所革命纳入民生实事之一,在城区和乡镇将新建10所公厕。

4.开展了治脏治超治限“清洁”行动。为改变我县建筑砂石运输乱倒乱倾、洒漏污染现象,由城管、交警、公路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项联合执法队伍,每周定期与不定期在县城区设卡定点,严查运输车辆乱倒乱倾、运输砂石未覆盖行为,切实做到治脏不留死角、治超不留情面、治差不遗余力。

5.设立了非机动车等待区。为进一步缓解城区道路拥堵现象,有效解决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抢行占道问题,提高右转车辆通车率,我县在城区各主要路段交叉路口设置“非机动车等待区”。即在人行道前划出面积约10㎡的等待区域,专供非机动车等待红灯使用,采取红绿灯变灯时非机动车先行,机动车随后的方式,最大限度地避免机非混行现象,不影响右拐机动车通行,有效提高了道路通行效率。

6.严厉查处了“五车”。由县交通畅通工程指挥部牵头,组建了县城“五车执法队”,从交警、城管、交通等单位抽调骨干人员,在全县范围内查处“五车”。

7.开展了酒、毒驾查处专项行动。通过不定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对酒(毒)危险驾驶等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

建立了“路长、社长制”三级城市管理机制。对县城城区18条主次干道、13个社区的道路路面、市政设施、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绿化管理和环境卫生全面实施“路长”管理。由县领导担任一级路长、社长,牵头单位责任人担任二级路长、社长,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担任三级路长、社长,同时各路段制定了路长制管理方案,明确了各级路长和单位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实行了分级管理、网格管理、责任管理的机制。

9.

开展了“蓝天保卫战”。一是开展了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城管局、市监局、环保局等单位组成了联合执法组,重点整治居民住宅楼下餐饮店、中央环保督察餐饮油烟污染投诉等市民群众反映强烈、油烟污染较严重的问题。二是开展了夜市烧烤占道摊点整治。成立了烧烤摊点夜间巡查小组,加强对县城区主要路段的巡查监管力度,通过地毯式普查建立烧烤台账,劝导店铺进店经营必须使用环保炉具、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确保油烟排放达标。三是开展了扬尘污染专项整治。投入2台道路洗扫车用于城区主干道道路洗扫,为进一步控制扬尘,加大了主干道洒水力度;对污染严重和洒漏较多的重要路段道路,采取反复冲洗。此外,2辆洒水车每天不定时地多次在城区主次干道洒水、喷雾、降尘,保证我县PM2.5等环保指标数据保持稳定并持续改善。

10.

推进了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使用。我县数字城管指挥中心平台增加了专职信息采集人员,配置了“数字城管”信息采集设备,实行了网格化管理,对全县城区各主次干道的占道经营、流动摊点、垃圾广告、市政设施、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信息采集,并及时反馈至责任大队进行整改落实。通过信息收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任务处理、处理反馈、核查结案和综合评价等七个环节,逐步实现了城市管理的数字化和全覆盖。数字城管平台的运行使我县实现了城市管理问题处理从“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转变。

二、城市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县城市框架迅速扩展,城市人口迅速增长,城市管理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压力越来越大,城市管理工作的弊端逐步显现,甚至还存在一些瓶颈性问题。

(一)城市管理体制不顺畅

城市管理工作中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很多工作需要多部门协调配合,但由于职能交叉,加上体制和法律规定不统一,部门扯皮推诿现象时有发生,直接影响工作合力,部门不能协调配合,就会出现管理不到位,形成死角,另外,社区、居委会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出现了无人问津的管理盲区,如城中村,楼盘小区,居民区的脏、乱、差问题。

(二)城市管理措施上存在薄弱环节

在精细化管理上还存在一定差距。“脏”

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如个别路段、居民小区、农贸市场内果皮纸屑、白色垃圾还随处可见;城中村、河道等处垃圾死角还一定程度地存在。“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治。如占道经营、店外经营、市场外经营、乱设夜市摊点等现象存在反弹,部分路段存在非机动车辆、经营摊位乱摆乱放等现象;“差”的问题还解决得不彻底。有些地方整治不细,有些地方管理标准不高,群众时有投诉。

(三)城市基础设施不完善,功能布局有待优化

随着我县经济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的发展,现有的城市基础设施已经满足不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停车场、农贸市场、公厕、垃圾中转站、地下排水管道等基础设施不足,难以实现城市内部协调发展。

同时城市建设开发中,缺少必要的交通影响评价。多年来,在制定、实施城市发展规划时,没有充分考虑交通因素,特别是对大型建筑和商贸市场的规划、建设,没有按照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应当与道路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的建设要求进行必要的交通影响评价,造成区域性、局部性的交通拥堵。

(四)市民文明素养有待提高

城市人口中既有农村进城的移民和外来农民工、又有城市自生的下岗职工、城郊失地农民,还有相当部分的弱势群体,他们生存于城市底层和边缘,没有固定收入,基本依靠摆摊设点等收入来维持生活,他们的愿望主要是好好地生存,生活习惯、行为举止与“文明”二字很难搭上架,素质与文明城市所必须具备的社会公德、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相差甚远,从整体上降低了城市文明指数。

三、提升和创新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为解决好这些城市管理问题,提升我县城市管理水平,实现城市管理强起来的目标,建议如下:

(一)建立“大城管”管理格局

1.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明确城镇管理各职能部门的职责权限,解决和避免职能交叉、推诿扯皮等问题。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城市管理重难点问题,构建“城区指挥协调、部门合力参与、街道统筹落实”的工作大格局。以社区内之事社区为主体,城管局参与和协助,各社区管理好本社区之事。通过打造样板社区、样板路、样板街、样板物业住宅小区、样板农贸市场,发挥各乡镇、各单位的作用,齐抓共管。用好用活社区和物业的作用,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人大助力城管部门督促检查,电视舆论紧密跟进。

2.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出台《“门前三包”奖惩办法》、《农贸市场失信惩戒管理办法》、《城管工作人员绩效量化考评办法》、《各类城管案件执法流程和处置处罚标准》等文件,确保城管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成立一个城管巡回法庭,创新工作方法,主要受理涉及“两违”、市容市貌管理方面的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通过开辟绿色通道和“审执一站式”模式,实现“快立--快审--快执”,树立法律权威。建立一个失信惩戒制度,建立“商铺管理数据库”,把商铺经营户、农贸市场开办方和经营户的诚信记录制成电子台帐并录入数据库,实行“一次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管理。

3.推进城市管理精细化。一是以“工作群”实行网格化。按照“条块结合,无缝对接,界限清晰”将辖区以社区(村)为基本单位分成若干个网格,并组建相应的“工作群”,依托“综治巡逻”的形式实行网格管理。二是以“挣工分”量化考核。城管队伍绩效考评分为队容风纪和案件评分两部分。三是以在“大数据”优化决策。四是以“千里眼”强化监督。

4.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利用公安交警天网平台和现有简易数字城管,在县综管办建立智慧数字化城管监督、监控平台,对城市管理中存在车辆乱停乱放、市容市貌、市政设施破损、下水管网管理等方面结合城市管理考核“三令制”进行监督督导。

(二)完善功能配套

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管理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配套。县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大对城市建设管理的投入力度。要着力完善城市管理配套公共设施,不断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努力解决好各种基础设施不配套、不完善的问题。

(三)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对职能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树立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牢记初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求每位城管执法者做到公正、公平、文明执法,管好城市是目的,这一原则必须坚守,和蔼的态度,循循善诱的交流是工作方法,做群众工作要练就一张婆婆嘴,凭一张三寸不烂之舌,将理由说尽讲透。城管工作非小事,要求城管人员事先要做好艰苦细致的调研,充分正视被执法人的实际诉求,曲经通幽,设法照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变堵为疏,堵疏结合,化解社会矛盾,这就是执政为民,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素质需要。

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5

关键词:房建工程;施工管理

中图分类号:TU7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迅速发展,我国人民对居住房屋的建设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要求,人们把房建工程作为了一个重点工作进行实施,质量是房建工程的基础,所以控制施工管理是至关重要的。房建工程的施工要通过施工现场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落实质量的责任制,重点放在施工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工程竣工的验收阶段的质量管理和控制,可以有效的提高工程德质量,降低营运的成本,增加产品的使用寿命,提高房建工程的投资效益。

1房屋建筑施工中常遇到的问题及防治措施

1.1 地基不均匀沉降

地基不均匀沉降会造成房屋开裂、倾斜甚至倒塌。原因主要是地基土的质量因种类的不同而有很大差别,不少为不良土和软弱土。在工程建设中常会遇到不良地基,当出现房屋荷载分布严重不均时,会造成房屋开裂、倾斜,严重的还会倒塌。防治措施主要有:选用有一定厚度的、地基容许承载力较高的均质土层作为基础持力层,以减少基底的附加应力;选用合适的基础方案;控制加荷速率和荷载分布等。

1.2 地面局部沉陷或空鼓开裂

原因主要是由于施工人员没有按规范规定对地基土进行分层回填夯实,地下管道埋设不合理,在浇筑地面时,混凝土厚度不均匀且未振捣密实,因此,当地面承受较大不均匀荷载或地下水发生变化时,地基土逐步密实而造成沉降不均匀的现象,就容易使地面局部沉陷或空鼓开裂。防治措施主要有:把地基土按规范分层进行夯实;地下管道埋深应合理,不应过浅或过深;使用时,荷载宜均匀分布。

1.3 砖砌体和构造柱之间的裂缝

主要原因是施工工序倒置,先捣好构造柱,然后砌砖墙,在构造柱施工中出现不设置构造柱拉结筋或拉结筋位置设置错误的现象,从而造成墙体和构造柱之间形成垂直裂缝。防治措施主要是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切勿出现工序倒置的现象。

1.4 预制钢筋砼板裂缝

产生原因主要包括:砼与板的灌缝结合不好,施工粗糙,填塞建筑垃圾;没有分层、隔层灌筑细石砼,没设或少设拉结筋;没注意砼的养护以及施工中的活荷载,使构件产生弹性变形,导致接缝砼疲劳。防治措施主要是使用细石砼进行正确灌筑,严格控制砼与板灌缝结合的严密性,注意砼的养护与施工活载荷,避免因接缝砼疲劳引起的构件弹性变形。

1.5 门窗四周部位抹灰开裂

造成这种问题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在施工时采用先砌墙而后安装门窗框的方法,致使门窗框四周部位出现较大空隙,抹灰难以完全填满,因此,在使用一段时间后,由于材料收缩、震动等影响,门窗框四周部位就会出现抹灰开裂现象。防治措施包括:预留门窗洞口要大一些,安装门窗时,应先定位置,然后将窗底墙砌至相应标高并填满防水水泥砂浆,然后再安装门窗;门窗安装好后,两边及窗顶要用防水水泥砂浆填满压实,由于位置较窄,施工较难,必要时可用人手操作。

1.6 屋面漏雨和厨房卫生间的渗漏

主要原因包括:防水材料合格率低下,质量下降,在生产过程中没有经过严格的工艺处理;设计环节不够精细;天沟、平屋面和檐沟的排水坡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排水路径不畅通;防水节点未严格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外露板檐、女儿墙、窗顶未做滴水线或防水层收头处理不恰当等。防治措施主要包括:选择具有丰富防水施工经验的施工队伍做屋面防水;施工时要选用合格的防水材料,施工前应对建材进行认真的清刷,严格控制沥青温度;檐头、泛水、伸缩缝和女儿墙根部要严格按施工规范规定处理。厨房和卫生间不能选用预制空心板,穿过板的管道一定要加设套管,并确保四周空隙相合然后用膨胀混凝土灌实,上下要做防水地漏。

2 房建工程施工管理措施

2.1施工准备工作

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必须做好做细。要求对工程项目所在位置地形地貌、标高、气象条件、管网线路、道路、工程地质等均要有一个概括的了解。对设计施工图要求的建筑布置、基础型式、主体结构、节点构造、线路照明、给排水管网、暖通、通信等均要逐一了解核对。对设计图纸中涉及安全、使用功能、造价、进度、设备选型安装的主要问题和各专业间的冲突或错漏问题,要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因此,必须要通过事前控制协商解决,才能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2.2 施工组织工作

指导性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对项目施工、保证进度、质量和管理均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但也有一些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并不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而是照抄照搬其他项目的内容;有的只列出项目班子人员名单而没有职责分工;有的仅有土建施工,没有水电、消防和弱电专业安装的内容;有的缺少主要工种操作规程;有的缺少施工安全质保管理和文明施工的内容;有的对检测要求、建筑设备型号交待不清等等,所有这些都应在编制施工组织时候要充分考虑。还要在监理提出审查意见后,按要求补充、修改完善。

2.3 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质保体系的完善健全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证质量控制的重要措施。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必须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部负责在其承包施工的工程范围内建立,并且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分包工程的范围和特点,以及总包单位项目经理部的具体要求,建立相应的施工现场工程质量保证子体系。目前,有的施工单位由于自身质保体系不完善,缺少专职检查人员,造成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混乱,具体工作没人管,出现互相推诿,最终导致质量事故的发生,这种不正常的现象必须得到有效解决。

3 房建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3.1施工人员

基础工程质量是所有参加工程项目施工的技术管理干部、操作人员、服务人员协同工作的结果,因此施工人员是形成工程质量的主要因素。要控制施工质量首先要培训和优选施工人员,以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3.2技术水平

为了工程质量,要重视新技术、新工艺的先进性、适用性。在施工的全过程要建立符合施工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不断地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确保工程质量。

3.3质量管理

在实施全过程管理中,首先要根据施工队伍自身情况和工程的特点及质量上易出问题的通病,确定相关的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再结合质量目标和攻关内容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制定出具体的质量保证计划和攻关措施,明确实施内容、方法和效果。在实施质量计划和攻关措施中要加强质量检查,对其结果要作定量分析,从而得出结论。要不断将经验加以总结,形成新的质保措施,发现的问题则要作为以后质量管理的预控目标。质量控制目标是质量控制预期应达到的结果、程度和水平,在进行质量控制时实施目标管理可以激发施工人员质量控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关键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各专业、各工序都应以质量控制为中心进行全方位管理,从各个侧面发挥对工程质量的保证作用,从而使工程质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

4 结束语

本文提及的房屋建筑施工中常见的问题普遍存在于房建工程当中。但只要能够对其进行系统的研究和分析,制定合理的应对方案,配以高效的施工管理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这些问题都可以得到有效的解决和处理。

参考文献:

[1] 陈永辉.最新房地产项目质量控制管理实务丛书[M].中国知识出版社,2007.

城市管理建议意见范文6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规范、有序、和谐的物业管理,不仅有利于保障物业合理使用,促进物业保值增值,而且有利于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各级各部门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物业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协作意识,进一步明确职责,强化监督,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物业管理服务的需求,努力提升我区城市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二、明确职责,规范管理

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区、乡镇(办)、社区(居委会)和有关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一)区统筹建设局

作为全区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规定;负责受理和审核三级及以下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申请,组织开展辖区物业专项维修;负责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日常管理;指导、监督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受理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资料备案,指导监督业主大会(或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选定物业服务等级;指导各乡镇(办)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日常检查工作,依法查处物业管理服务重大违法行为,对各乡镇(办)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乡镇(办)

对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负总责,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章,制定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等配套措施;明确辖区物业管理部门,设立辖区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人员和工作经费;受理物业专项维修申请;检查指导辖区物业管理日常工作,对物业管理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协调辖区物业交付和物业承接查验,组织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

(三)社区(居委会)

具体组织辖区物业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召开业主大会,组建业主委员会并按规定上报备案;指导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监督业主大会日常工作;建立辖区物业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处理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投诉,调处辖区物业管理服务矛盾纠纷,引导业主按照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组织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日常检查,及时纠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制止辖区违反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必要时提请有关部门查处;参与辖区物业管理服务招投标,组织和协调老旧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和成片征迁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四)相关部门

区公安分局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治安协助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划分小区停车位,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行车路线,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阻塞交通和消防通道、违规停放大型客货车和油罐车的行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区行政执法局负责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市政、绿化、市容和室内装饰装修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区规划分局负责监督建设单位严格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服务用房及其它配套建筑,对于改变物业服务用房及其它配套建筑用途的,及时提请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区环保局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噪声、油烟、废气等扰民行为。

区工商分局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非法广告和无证经营行为。

区财政局根据财政事权相统一的原则,负责安排物业管理服务达标差额补贴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

区地税分局负责按规定审核物业服务企业营业税等额奖励申请。

区农林水务局负责协调自来水经营单位为具备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代收物业服务费,并会同市水务局和市物价局调整共用设施设备用水水费收取类别。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上述职责分工,积极履职尽责,加强协调配合,加大管理力度,齐心协力推进我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

三、因地制宜,分类管理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实行分等定级式物业管理服务和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并举。分等定级式物业管理服务是指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按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选择服务等级和对应的收费标准实施物业管理服务;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是指乡镇(办)参照《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分等定级标准》的最低服务标准和对应的收费标准(一级),实行以保洁、保绿、设施维护等为主要内容的物业管理服务和相应下浮的收费标准。办公楼、商场等非住宅物业推行市场调节价式物业管理服务。乡镇(办)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居委会)应当指导和组织业主结合物业规模、设施配套、周边环境、自身需求,合理选定服务模式。

(一)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严格实行分等定级式物业管理服务。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必须按要求组建业主委员会,并在各乡镇(办)物业管理部门指导下,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协调建设单位、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按规定做好物业服务企业续聘(解聘)、新聘以及业主自治管理衔接工作。

(二)老旧住宅小区。对于综合整治小区,必须按规定组建业主委员会,实行物业管理服务。具备条件的,实行分等定级式物业管理服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实行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对于零星居民楼和规模小、分布散、相对偏僻的住宅小区,由社区(居委会)结合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现状,组织实行以保洁为主要内容的有偿服务。

(三)保障性住房和成片征迁安置房小区。前期物业管理阶段,可结合小区现状实行分等定级式或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具备组建业主委员会条件的,比照新建商品房住宅小区管理模式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暂不具备组建业主委员会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实行物业管理服务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和协调小区管理服务工作。

(四)办公楼、商场等非住宅物业。具备条件的,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额度,实行市场调节价式物业管理服务;涉及四旁三包、城市创建等社会事务的,由业主单位(或使用单位)负责。

四、落实政策,完善措施

(一)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工作。新建住宅小区必须在乡镇(办)物业管理部门组织协调下,严格按规定通过招投标方式选定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建设单位每次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前,必须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报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临时管理规约、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情况说明、物业配套建筑及其产权归属说明;建设单位必须在售楼现场明示小区设施设备清单、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服务标准、收费标准、计费方式、起始时间;物业交付前,必须在区物业管理部门指导监督下,由乡镇(办)物业管理部门牵头,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综合查验。未经综合查验,不得办理房屋交付,房屋登记机构不得办理建设项目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二)试行物业管理服务达标差额补贴。对建设年代较早的老旧住宅小区、保障性住房和成片征迁安置房小区,在市政府按照应收物业服务费的20%给予物业服务达标差额补贴的基础上,区政府按照应收物业服务费的10%给予物业服务达标差额补贴,区和乡镇(办)按1:1比例承担,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安排,以促进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和成片征迁安置房小区推行物业管理服务,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物业服务费收缴率,逐步形成物业管理服务良性循环。

(三)试行物业服务费委托水电经营单位代收。在具备条件的物业管理区域,将物业服务费委托水电经营单位代收,促进业主依法缴纳物业服务费;同时加强对代收物业服务费的监管,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检查考核机制,严格奖惩,确保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约定服务标准,提供质价相符的物业管理服务。

(四)提升业主自治能力。合理划分物业管理区域,每个物业管理区域组建一个业主委员会,选聘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每个社区(居委会)必须建立一个由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所等单位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辖区物业管理问题;各乡镇(办)物业管理部门和社区(居委会)要加强对业主委员会、联席会议的指导监督,把好业主委员会选举程序和人选关,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社区(居委会)成员通过选举进入所属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加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依法履职能力。

(五)规范住宅物业专项维修工作。区统筹建设局要建立健全物业专项维修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加强督查抽查。组织开展物业专项维修的部门应当就报修资料审查、维修时限、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等细化工作措施,并在报修窗口明示,确保维修资金专款专用,提高工程质量和维修工作效率。

(六)建立物业管理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物业服务企业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时,应当按照年度应收物业服务费的5%向所属社区(居委会)交纳履约保证金。物业服务企业中途退出或终止服务的,应当提前3个月向业主公示,在其依法移交物业服务用房、结余物业服务费及相关资料,并进行备案登记后,社区(居委会)退还其保证金。逐步完善物业管理服务退出机制,社区(居委会)、业主大会(或建设单位)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存在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服务质量低劣、业主投诉较多等问题,且屡教不改的,可以解除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强制其退出物业管理服务小区。

(七)加强物业管理服务政策扶持。对于住宅小区绿化、水景等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用水产生的水费,按照居民用水收费标准收取;对于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或使用人)持有《市城市居民特困证》、《市城市低收入家庭专项救助证》的,经小区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并报经社区(居委会)审核,乡镇(办)同意免收的物业服务费,由区和乡镇(办)按1:1比例承担;对于聘用城市下岗再就业人员达到企业职工总人数30%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其营业税实行先征后等额奖励;对于保障性住房和成片征迁安置房小区,在按规定配建物业服务用房的基础上,必须再按不低于小区总建筑面积4‰的比例配建物业经营性用房(纳入公租房管理,在土地招拍挂条件中明确),免费租给物业服务企业经营使用,所得收益用于保障小区实行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无故拒缴物业服务费的,由拒缴人所在单位督促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缴纳物业服务费情况,纳入该单位作风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内容。

(八)完善物业管理服务优胜劣汰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定期开展物业管理政策培训和特殊岗位培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从业人员素质。鼓励和帮助具备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开展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高质量的服务,提升资质等级,参加评先评优,树立物业管理服务品牌,在物业管理行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对于少数物业服务质量低下、群众投诉较多的物业服务企业,逐步通过信用档案建设、设立招投标条件,将其淘汰出物业管理服务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