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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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

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文1

一、活动组织

此次联谊活动由哈尔布热村党支部组织。

二、活动时间

初步定于2021年7月1日

三、活动地点

焉耆县查汗采乡哈尔布热村委员会

四、参加人员

1、哈尔布热村全体干部及结亲对像

2、结对亲戚(30-50人),由结亲干部提前通知对亲戚、结对儿童对接。

五、活动内容

(一)领导致辞:哈尔布热村第一书记

(二)公民宣誓:

(三)学党史、唱红歌活动

(四)做游戏

(五)发放国旗

1. 综合协调组:吐尼沙汗、王蓓

2. 会场布置组:吐尼沙汗、李春梅、布鲁盖、何建兰、安金梅(负责会场布置、音响、话筒、 茶水、瓜子、花生等)

3、安全保障组:朱林

4、联谊会主持:郑秀莲

5、物资采购与奖品发放:吐尼沙汗、王蓓

六、经费安排

1、预算安排:约2000元

2、购买国旗:210个(每个5元,共1050元)

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文2

[关键词]和谐文化;文化自觉;民族团结

[作者简介]曹玉娟,广西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硕士,广西南宁530022

[中图分类号]G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0)07-0121-04

当今时代,随着文化与经济、政治的全面“联姻”,文化在国家战略、经济增长、社会发展、民族事务与外交策略中的地位不断迁跃,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愈益成为影响中国未来综合实力与民族关系的“微型芯片”,和谐文化已经被喻为“民族团结的号角”。

一、和谐文化的内涵阐释

和谐,是一种关系,一种理想的、协调的、善的关系,一种稳定有序、互动共存的友好状态。从语源学分析,和谐指的是多音和鸣、韵律相调,如“琴瑟和鸣、黄钟大吕”,其内涵是多样性的和而与共、兼容共存。从文化的民族性和历史性考察,和谐文化是一种“以中华民族传统的‘和合’思想为血脉”的理想文化生态,一种从万物并育与多音并律的和谐关系内化至善道并行的身心和谐,并进而演化至人际族际关系和谐与政治经济领域协同互动的民族文化实践。和谐文化以共同的社会理想、以和为贵的价值观念、和而不同的思维方式、平和包容的处世态度、通融和解的行为方式、安定健康的社会心理、天人合一的自然观等内容,以对不同文化采取多元统一、兼容共生、协调有序的态度,彰显其多元互补、兼容共存、活而有序的内涵特征,是一种充满活力并能为各族大众共享共用的文化形态。从社会学分析,和谐文化是一种以社会现实为基础,以倡导、阐释、传播、渗透和谐理念为主要内容的规范体系、文化秩序抑或社会行动纲领。“它对制度、法律、道德的建构发挥着灵魂和指导的作用,约束和规范着社会生活的秩序,促进各种制度机制的优化,保障现实社会在愈益和谐的轨道上运行。”从相关文献资料可以看出,当前我国的和谐文化内涵涉及两个层面的诠释:一种是基于国家视野下的“社会大同”,即在一国的范围内,按照“民本”理念,构建一种56个民族相互融合、和平共处、共同繁荣的理想社会制度与族际关系。从这一层意义上说,“和谐是中华民族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所形成的一种社会意向”。另一种诠释则是基于世界视野的“天下大同”,即在全球范围内,按照尊重人类文化的多样性的原则,反对“文化霸权”与“文化割据”,推动全球不同民族之间的取长补短、有序互动。概言之,和谐文化是一种以和谐为内涵特征、以文化为表现方式的价值体系,强调尊重差异、倡导包容,强调对群己、族际与社会和谐的目标追求,对民族团结具有重要的方向导引与思想支撑作用。

二、和谐文化,引领民族团结的“微型芯片”

民族团结本质上是一个和谐文化的命题。以“和”、“和合”、“和谐”为核心价值的和谐文化,作为一种理想信仰与价值体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并超前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的发展,对于现实的社会关系特别是民族团结有着巨大的引领作用。

(一)和谐文化:民族团结的价值之芯

和谐文化是由民族智慧和民族精神积聚而成的一种关键性价值资本。这种资本既标示着各民族飞扬的文化个性,又熔铸了各民族共同的理想信念,是民族凝聚和民族创造的磁之源、力之泉。它以中华大地56个民族传统文化的精髓――“和谐”为价值内核,融思想观念、理想信仰、行为规范、文化产品、社会风尚、制度体制于一体,致力于在至高精神层面上为各族群众提供共通或共振的一种普世价值观。这种普世价值理念,是人类精神进步的产物,是数千年来各族人们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理想。这种以文化形式加以外化与展示的价值理想描绘了社会各民族共同奋斗的宏大蓝图,规制了中国社会各民族共同遵守的基本道德尺度,设定了世界多元民族文化开放与包容的目标上限,从而成为各族人们追求民族团结的精神支点与灵魂芯片。从一定程度上说,和谐文化就是民族团结的价值坐标。它引导各族人们以更加宽广、更加包容的胸怀,正确处理社会生活中盘根错节的矛盾;鼓励人们以更加开放、更加奋发的姿态,主动选择一切有助于促进和谐的行为取向;激励各民族以更加宽泛、更加多样的文化举措,积极增加族际事务中的和谐因子,使各族群众不仅成为本民族文化价值的申辩者、传承者,而且成为普世理想――“和谐”的提倡者、践行者,从而使我们的社会呈现一片既活力四溢又团结祥和的局面。

在今天全球化的文化语境中,我们增进民族团结、寻求世界各国多元民族文化的“和而不同”,就需要建构一种和谐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这一价值体系既能凸显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仁爱”、“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等核心思想,又能反映现代各族人民的“和谐团结”、“科学客观”、“以人为本”、“开放开发”的普遍愿望与基本诉求。这些思想与诉求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符合民族团结的客观要求,体现现代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科学内涵与理性特征,是民族团结的精神导向、思想保证和价值支撑。因此,只有在和谐文化建设中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指导作用和灵魂地位,才能把各族群众的思想意识统一于共同的信仰目标之下,才能激发各族群众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团结奋进。

(二)和谐文化:民族团结的行为标准

和谐文化是一种普世的方法论和一种正在传播的行为标准,在民族团结中的作用越来越实质化。毋庸置疑,文化是民族间最重要的交际会商工具与信息记忆载体,和谐是民族间互赏互惜、互尊互重的审美指导与实践导向,二者结合起来被理解为民族和谐与民族团结的行为基础。历史证明,任何针对民族发展的政策制定,都必须对和谐文化保持敏感;任何针对民族发展的事业行动,都必须进入和谐文化的思维与视野。我国现阶段推行的民族优惠政策与“少数民族文化教育发展”等一系列少数民族事业优扶行动,特别是近期系列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宁夏、新疆、广西三大民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无一不是以敬守民族和谐为行为主调,无一不是以实施区域协调为首要行为标准。换言之,只有以和谐文化为行为标准,才能创造出和谐的民族政治与和谐的民族经济;只有用和谐文化培育和洗礼出来的群体,才能自觉地增进民族团结、推进社会和谐。

(三)和谐文化:民族团结的行为轴心

和谐文化致力于创造一种多元共同体的行为轴心,旨在将和谐的理念植根于各民族的政治、管

理、工商、技术、科教、卫生与社会生活等方方面面的民族行为之中,既让各族群众在日常的经济与社会行为中认知、理解、诠释和维护本民族的历史文化,又让他们联系现实、兼收并蓄、尊重广纳他族文化精华,进而与他族文化共同建构新的文化语境,让民族和谐之声持续悦耳,让民族团结之境永续留存。可见,和谐文化对民族团结的行为导向诚如先生总结文化自觉的16个字:“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因此,我们在践行民族团结与构建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应在尊重“和而不同”的传统与维护“自美自誉”个性的前提下,广泛开拓民族文化界域,深度挖掘民族文化禀赋,做到既能保护民族文化生态,又能实现跨族文化整合,同时将和谐的文化理念转化为符合时代精神的行为规范,崇尚如流,从善如流,使其成为中国民族团结的文化品格与行为基因,进而达至文化自觉。

三、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实现民族团结的根本路径

文化自觉是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的基础上,尊重并融汇聚合他族文化的经验和长处,对本族文化进行传承、转化和创新,同时与他族文化同呼吸同发展。文化和谐则是指各种不同文化主体和文化要素既相互兼容、相互协作、创新发展,又有足够的空间以维持自有个性、表达不同文化主张并获得充分发展的文化融汇现状。二者不仅是和谐文化的语境与表征,更是和谐文化的理性工具与实践之径。在引领民族团结、构建和谐中国的蓝图中,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是至为关键的一环。

(一)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是实现民族团结的重要纽带

和谐文化是对和谐理念的渴望、崇尚与倡导,民族团结则是和谐理念从文化潜在走向社会现实的群体行动过程。二者之间是理念与实践的转化,需要通过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促使文化主体觉醒意识与释放潜能,需要各族人民对和谐文化的认识与体验能从一种自发的感性把握达至自觉的理性认同,需要各族人民站在“传统和创造”、“历史与现实”、“东方与西方”的文化结点上,自觉反观本族文化、自主适应新文化,并能和异族文化一起和平共处、各抒所长。也就是说,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是民族团结的纽带性前提。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表征的是一种以“和谐”为价值之芯的文化习惯抑或文化境界,蕴涵着社会各系统、各要素之间和谐关系的自觉度、融洽度。这种状态与文化冲突截然相左,是文化多样性的有机统一,是社会文化多元共生、“和而不同”的最佳状态。民族团结绝不仅仅意味着简单的经济扶持、政治关照、政策倾斜,还必然包括精神的融合、思想的交汇、价值的互通,必须有文化纽带的精神维系以及人文血脉的合而与共。缺乏这种精神上的自觉维系与自愿融合,就谈不上和谐的族间交往,更谈不上内外凝聚的民族团结。从民族团结的角度看文化,文化和谐和文化自觉成了各族群众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结成铜墙铁壁的关键;从社会和谐的角度看文化,文化和谐就成了帮助各族人民适应局势变化、达至民族共赢的主力资本。简言之,无论从哪方面考察,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都是民族团结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一个国家各民族之间和谐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更是凝聚56个民族的力量共同瓦解西方对华遏制策略[(Tibet)与台湾(Tai-waJl)、贸易(Trade)]的基本途径。

(二)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必然选择

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是一种以和谐为“工具理性”的文化实践,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必然选择与基本途径。离开文化自觉,文化和谐无从谈起;离开文化和谐,民族团结无从实现。具有“自知之明”的文化自觉“对自身民族文化的过往、现实和发展趋向有着较为明晰的体悟和感知,对适应新环境、新时代的新型文化的培育、重构有着较为浓烈的自主意识和行动使命”。这种意识与使命促使各族群众在坚持、守护与发展本族文化的同时,根据具体的历史内容和时代要求,向着更加和谐的方向,自觉担负起对外来文化的鉴别、选择、消化、扬弃的责任,并在对各族文化的对比鉴赏中促进不同民族文化相互理解与借鉴,促进各族群众重视文明交流、沟通、对话。当文化自觉从单纯的个体自觉转化为群体自觉与民族自觉的时候,文化自觉就演进到了文化和谐的层面。文化和谐对社会生活与民族事务发挥着评判、凝聚、教化和定向的功能,支撑着引领民族复兴繁荣的新先进文化体系的建设,同时引发出对多元的文化交往与对话的进一步追寻与思考,促进各种和谐因子的增长,进而达至民族间的良性互动。

在经济社会持续高速发展的今天,中国这个庞大的经济体在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前提下,采取波浪式逐层推进的发展策略,激活了那些最容易被激活的地区和民族的创造潜力。但不可避免的是,局部的不同步性和不平衡性也在这一特定时空被放大,民族地区人口与就业、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尖锐。与此同时,在经济文化的一体化与全球化的推动下,文化的普适性与特殊性这对矛盾愈演愈烈,西方“霸权文化”的入侵愈益隐蔽。面对复杂的矛盾与严峻的挑战,和谐文化必须理性回应,以一种特有风度与能力,积极引导人们在和谐思想的观照下建立一系列调整利益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制度和机制,并进而从中提炼出民族的向心力和前进动力。可见,文化自觉的回归与提升、文化和谐的追求与实践是实现民族团结的必然选择。

(三)文化自觉与文化和谐是实现民族团结的根本任务

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文3

关于“双语教育”的几个问题

民族院校毕业生就业的SWOT分析

中国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发展述评

历史变迁中的加拿大印第安人教育的演变

民族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体制改革的思考

引领民族发展:新时期民族高等教育的特色诉求

少数民族免费师范生教育的困境与思考

论哲学视野下大学生德育教育的几个问题

法治精神与大学生法治教育问题初探

加强高校公寓安全管理建设和谐校园

蒙语授课大学生就业政策及新机制建设探究

蒙古民间文学课教材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初探

关于高校蒙汉双语专业汉字教学的若干思考

英汉写作实践共同体中的多重认同建构

多模态英语语音能力测评研究设计初探

大学英语自主学习者对教师角色的期待

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视阈下青少年幸福感培育

韩剧对朝鲜族青少年民族认同感的影响研究

基于部件法的蒙古族预科生汉字书写教学

民族院校大学生的信仰危机现象及干预措施

近十年来国内民族教育实证研究成果述评

论互动式教学模式在“古代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关于高校世界古代史课堂教学若干问题的思考

论质性研究的本质及其对民族教育研究的启示

论我国少数民族高等教育招生政策的优化

MOOC教育质量的理论探究——以高等教育大众化为视角

基于协同培养的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生态系统的构建

从藏汉双语教师多媒体教学问题透视教师知识建构策略

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实践教学问题及其改进措施

高校民族团结教育与公民意识教育的关系研究

建国初期的内蒙古中小学民族团结教育政策研究

新时期我国朝鲜族三语教育政策及教育现状研究

边疆少数民族大学生公民意识培育路径探析

新时期蒙古语授课专业大学新生思想状况调查与研究

移动学习在大学英语翻转课堂教学模式中的应用与研究

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抄袭方式及预防对策研究

基于信息技术与军事理论课程整合现状和对策的研究

文化资本理论对少数民族学校教育研究的适切性

美国“服务学习”对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价值探析

地方政府履行高等教育职责评价体系研究综述

论教育技术学本科专业课程系统化、结构化

民族高校法学预科阶段课程设置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地方经济结构对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指向性作用

内蒙古地区高职高专英语课堂生态环境的调查与研究

旅游、空乘应用性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践行探析

民族地区高校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经管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产学契合问题研究

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文4

2008年4月2―4日在西安召开了“纪念人文初祖黄帝建设民族精神家园”学术研讨会,本刊选登部分未公开发表的文稿精要,以飨读者。

一个民族如果只是现代经济发达而民族文化不显著,甚至处处模仿他人,便算不上真正的强国,得不到世人由衷的尊重,所以建设现代文化大国就成了中国人应当奋斗的目标。

黄帝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关于三皇五帝(包括炎帝、黄帝)的传说,以往史学界有两种态度偏向。一种是直接引为信史,另一种是断然否定其史学价值,后者以《古史辩》派为代表。前者为信古派,后者为疑古派。近来学者推崇冯友兰先生的“释古”说,努力超越“信古”和“疑古”,以求对古史获得一种新的理解。“信古”派的偏失是显而易见的,神话传说有很大虚构的成分,不能直接反映历史真实。神话可以不依赖任何具体的历史事实,进行文学式的想像。传说则需以某些真实的历史背景为依托。再加上想像的情节,虽说比神话更接近生活,仍不能直接用为历史资料。“疑古”派在破除迷信古史观上有贡献。但疑古太过,亦有偏失。他们的错误在哪里?许多人认为他们错在史料处理简单化和未能充分重视和利用更广泛的古文献资料和考古资料,所以人们努力去引证古史资料,包括金文和各种考古新发现,以证明炎黄说和五帝说的历史真实性。我认为仅此是不够的。“疑古”派的错误不单在史料的运用鉴别上,更在理论的视野和方法上。其一,不了解古神话传说积淀着人们世代集体的历史记忆,在大量想像式故事背后隐藏着历史真实信息;其二,缺少多视角尤其文化学视角的考察,不了解神话传说乃是先民构筑民族文化认同符号的重要方式,是弥足珍贵的。研究文字以前的文明起源史,没有文化学、宗教学、历史学等多学科的交叉考察,只局限于实证史学的狭隘框架,是无法做好的。用近代人类实证科学的思维模式去评论上古人类的精神活动。忽略了先民文化形态的特殊性,看起来“科学”,实际上并不科学。

按照文化学的理念,神话与传说不应简单归结为非科学的思维,它乃是先民在当时条件下把握世界和保存历史的特殊方式。原始神话的文学色彩固然很浓,在其深层也隐藏着历史的“质素”、“核心”。因此,神话与传说都可以纳入大史学的视野,成为研究上古史的有用资料。例如“三皇”的神话燧人氏、伏羲氏、神农氏,在神人英雄故事形式下,积淀看中华上古文明的阶段性演进(人工取火、游牧文明、农耕文明)的历史回溯。传说则比神话有更多的历史真实内涵,只是传承的方式不同于文字记录的历史。

“五帝”传说有多种,表现出早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在远祖认同上的差异。但由若干氏族集团交融而成的华夏族已经出现,以黄帝为共祖的中华民族的雏形逐渐明朗。《史记・五帝纪》所记载的五帝: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乃是一种强势的祖源谱系,能表现中华民族融合形成的历史,为较多的人群所认同,在实际生活里起着凝聚族群的作用。考古学资料和中国民族史研究已经证明,中华民族是多元起源,多区域不平衡发展,反复汇聚与辐射,逐步壮大。在这其中黄帝集团和炎帝集团及其合并起了轴心的作用。从黄帝起,在部落联盟基础上形成前后相续的古邦国(民族国家的前身),包括唐尧、虞舜时代,他们都自认为是黄帝、炎帝的子孙,构成较统一的历史与谱系。后来炎帝崇拜与神农氏崇拜合一,上升到“三皇”谱系,故“炎、黄”中“炎”在前,而“五帝”世纪从黄帝开始。黄帝是氏族社会向民族国家过渡时期的主体族群的首领和代表,是中华民族共推的英雄祖先。既然当时的历史只能靠世代心口相传,而人们又普遍具有宗教意识,不能不使黄帝传说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后来史家如司马迁不满足文学式的描绘,便把黄帝等五帝具体化为实人实事,把传说变成纪实,不免引起后人争议。这些都不妨碍我们透过“故事”,抓住背后最有价值的内涵:黄帝是中华民族的缔造者和中华早期文明的集大成者,在他身上凝聚着整个民族的智慧和创造,他是族群的化身。因此,我们不必去烦琐考证其人其事的细节。

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文5

关键词:民族交往 民族团结 心理原因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少数民族地区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和扩大,我国各民族之间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全方位的接触,民族成员之间的友好交往和密切联系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民族关系良性走势的大环境下,一些不利于民族交往和团结的消极因素依然存在。因此,积极探讨与民族交往有关的各种问题,对进一步促进我国各民族间的友谊与团结合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影响民族交往的心理原因

影响民族交往和团结的原因是极其复杂的,但是,一般可简单地概括为政治、经济、文化、历史和心理等方面的原因。本文主要从社会心理学的角度分析影响民族交往和团结的心理原因。

(一)民族心理

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活动以及表现在共同文化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1]民族心理是指一个民族的成员以先天的神经系统特性为基础,在后天的环境作用、教育影响、文化熏陶下,通过自己的主观努力,逐步形成并发展的各种心理现象的总和。[2]人们在生活和交往过程中,总是要或多或少地显现出本民族特有的心理特征。因此,民族心理是影响民族交往的重要原因之一。

1.民族性格

民族性格是一个民族在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较稳定的心理特征的总和。它赋予了民族心理以质的规定性。这种质的规定性,一方面决定着一个民族和另一个民族在心理活动过程中的差异,另一方面它又成为了一个民族同另一个民族交往的屏障,这就是不同民族所具有的不同的兴趣、爱好、思想、信念、世界观和特长等,自然成了影响他们交往的心理因素。

2.民族意识

民族意识一般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通过民族间的相互交往,在对本民族和其他民族各自特点和相互关系的认识基础上产生的一种自觉的心理活动。[3]它是人们对自己归属的民族及其社会关系与民族关系中的地位的意识,是对民族利益、民族关系的理解。它使本民族的成员在情感、思想和意向上发生认同。虽然,不同的民族存在着不同的民族意识,但在民族杂居地区,如果民族意识过于强烈,在思想上就难免把本民族利益同他族利益对立起来,凡是本民族的事,违背原则也给予关照,凡是非本族的事,原本该办理的也可能一推再推。这种狭隘的民族主义意识往往是影响民族交往和团结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3.民族感情

民族感情是由本民族成员在自己所处的实际地位和民族之间关系的基础上产生的,对本民族或其它民族表现出的爱憎的一种主观体验。如果一个人对本民族爱的情感过深,对本民族的一切给予肯定,而对其他民族缺乏正确的认识和评价,就会盲目在民族自豪感基础上产生民族主义思想,只乐于接受其他民族对本民族的赞美,不愿意接受别人正确和善意的批评,尤其忌讳或反对提及本民族的落后之处。其实,这正是内心狭隘的民族怀旧情感在作祟。这自然会严重地影响各民族成员间的友好交往。

4.民族文化与习俗

各民族在衣食、住行、生产、婚姻、丧葬、节庆、礼仪等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方面都广泛流传着自己特有的喜好、风气、崇尚和禁忌。我国大多数民族都有着自己悠久的历史、传统文化和习俗。如维吾尔、回、哈萨克等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每年主要过古尔邦节和肉孜节,在饮食上具有清真(禁食猪肉)等习俗;而蒙古族、满族等民族信仰藏传佛教,同汉族相似,每年都要过春节,饮食方面也没有清真的禁忌。这就是说,不同的民族在文化与习俗方面都存着较大差异,这无疑给各民族的交往也造成了一定的不便。

5.民族恐惧心理

随着各地区的改革开放和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各个民族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优胜劣汰的市场经济规律的强烈冲击。而一些经济发展比较落后的民族就产生了将被他族“掠夺”的恐惧心理,害怕本民族的利益受到损失;同时,也担心本民族在民族交往中丧失原有的民族特征和传统文化,因而从思想上或行为上抵制、避免与其他兄弟民族的密切接触和交往。

6.民族防卫心理

由于社会历史的原因,各民族在内心深处都隐藏着一种对他民族的防卫心理。例如,个别出租车司机有时看到本民族与非本民族的乘客同时挡车,一般他会优先照顾本民族的乘客,而将其他民族乘客拒之门外。如果汉族同志和少数民族同志之间发生了争执,少数民族同志往往可能会不自觉地意识到:“肯定是那个汉族在欺负少数民族。”相反,汉族同志往往可能会不自觉地意识到:“肯定是少数民族在无理取闹。”这种盲目的民族防卫心理往往会颠倒是非,激化民族矛盾,影响各民族的交往和团结。

(二)社会认识偏差

所谓社会认知偏差是指个人对自己或他人的心理状态、行为动机和人际关系做出不客观的评判而产生的认识偏差,它也是影响民族交往的重要因素之一。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对它进行分析。

1.对自我认知的偏差

它主要表现在过高评价自己而孤芳自赏或过低评价自己而自卑自贱。一般来说,由于存在历史、文化的经济发展水平的方面的差异,部分汉族同志比较倾向于过高评价自己,过分自信傲物,往往会感到没有必要与其他少数民族同志交往。部分少数民族同志比较倾向于过低评价自己,往往会觉得自己比汉族同胞落后了许多,为了不让族外人了解到自己的不足之处,往往把自己封闭起来,不愿意与其他兄弟民族交往。

2.对他人的认知偏差

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以貌取人产生首因效应,即在认知过程中,最先形成的印象对人的认知起极其重要的影响。这就是个人往往倾向于用最初他人留给自己印象的好坏来评价他人。首因效应具有表面性和片面性的特征,重表轻里,很容易对他人产生种种偏见,影响各民族成员间的交往。二是从众而产生社会刻板印象,这是指一个群体或民族对另一个群体或民族历来就形成的一种概括而固定的看法。它主要是由于文化、历史、阶层、地域、政治或战争等原因形成的,使得某个群体或民族中的个人往往是从众地认同自己所在群体或民族的看法,如“汉民族文明进步,少数民族野蛮落后”等。这种认识从表面来看,它似乎反映了一定的客观现实,其实,它是一种片面的缺乏客观依据的错误认识的具体表现,是一种社会偏见的客观反映。因此,社会刻板印象不仅会阻碍人们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而且还会影响到各民族的交往和团结。

(三)语言文字

在人类的交往中,最基本的沟通工具莫过于语言文字。我国部分少数民族拥有自己的语言文字,一些民族地区仍普遍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这种现象特别是在民族杂居地区,各民族的语言文字自然成了民族沟通和交往的障碍。当然,也有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的人们普遍精通普通话,人们不约而同地把汉语作为不同民族沟通的主要工具,从而极大地促进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健康发展。

二、增进民族交往加强民族团结的对策

影响民族交往和团结的心理原因是由错综复杂的诸多因素构成的。一般来说,这些因素之间不存在逻辑上的并列或先后关系,它们对各民族成员共同产生着深刻的影响,但相比而言,民族心理是影响民族交往和团结的主导因素。在现实生活中,为了在祖国的大家庭中更加愉快地工作和生活,携手共建共同的美好家园,各个兄弟民族之间,必须建立更加融洽的民族关系。为此,无论是哪个民族的成员,都要从多方面注重个人的修养,进一步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

(一)加强学习提高个人的政治思想素质

终身学习是时代赋予我们的要求,因此,各民族成员要不断学习理论知识,用民族观分析和认识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心理特征,站在人性相通的高度看待身边的兄弟民族,坚信爱好和平、友好的各族人民都需要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从而积极引导各民族人民自觉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加强民族团结,进一步促进中华民族的繁荣发展。

(二)尊重兄弟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习俗

我国各民族的文化和习俗虽然由来已久,但其中也蕴藏着值得保留和弘扬的精华部分。各民族不仅认同本民族的文化和习俗,而且对它们有着深厚的民族感情。因此,在民族交往中,尊重其他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尤为重要。

(三)正确认识个人与不同群族间的关系

个人与不同群族间存在极其复杂的关系,但是,我们要正确认识个人在社会关系中的客观作用,特别是在民族交往中,既不要自高自大,也不要自卑自贱,而要以不亢不卑的良好心态置身于民族大家庭之中,才能与兄弟民族建立起良好的民族关系。

(四)在思想认识上要将某个群体或民族的成员个体化

如果我们首先以个人所隶属的群体或民族来看人,往往就看不见一个人的独特性,而是以我们对该群体或民族的刻板印象去认识他,这就会难免对他人产生偏见。

(五)培养严己宽人、包容不同民族文化的道德风尚

在民族交往中,人们要以诚相待,学会推己及人、严己宽人、善于接纳他人而不苛求于人。特别是在与兄弟民族的成员交流意见的过程中,一定要选择恰当的语词来表达自己的观点。千万不可毫无顾忌地随口使用有伤民族感情的语词,例如“不开化”、“素质太低”等。

(六)逐步缩小我国东西部地区的贫富差距

同志曾多次强调:“要进一步发展东部地区同中西部地区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更加重视和积极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从多方面努力,逐步缩小地区发展差距。”[4]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民族成员要破除人际交往中“防”字当先的旧观念,建立开放进取的新观念,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主动地开放和宣传自己,实现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发展。

(七)积极克服民族交往中的语言障碍

同志指出:“为了加强学习和交流,各个民族要努力克服相互之间的语言障碍。汉族要学习少数民族语言,少数民族也要学习汉语。”[5]目前在社会生活中,确实有许多人不善言辞,甚至不少大学生也是如此。在当今改革开放、优胜劣汰的环境下,如果一个人仅有某方面的专长,缺乏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他将失去的不仅是人际沟通或民族沟通的机遇,而且有可能是自身在社会关系中的一席之地。因此,我们要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对传统民族文化坚持扬弃的原则,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克服影响民族交往的心理因素,在民族交往过程中,不断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为中华民族的进步和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M].上海:辞书出版社,1989年版:4723.

[2]韩中太.论民族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J].云南社会科学,1999(5):55.

[3]韩中太.论民族心理素质与民族心理的区别[J].云南社会科学,1999(5):56.

[4]总书记考察新疆工作讲话学习纲要[M].乌鲁木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校工委,教委思政处,1988年11月:3.

民族团结共同体意识范文6

关键词:和;思いやり;日语教育;外语教育

中图分类号:H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6-0254-02

如今的日语学习者们接触日本文化的途径越来越多,那么对于不同文化间所产生摩擦的解决能力,以及对异文化的理解能力就有了全新的要求。为了营造和谐的交际环境,除了毫无障碍的语言交际能力之外,更多的人对异文化交际中应持有的态度、能力,以及在国际商务中所具备的素质都有了全新的诉求。也就是说,当代的外语学习者,已不能仅仅满足于语言符号的简单替换,还必须承担起架起异文化交流之桥的重任,并能在国际商务中发挥调和作用。大多数情况下,外语教师和外语学习者学习外语最直接动机是为了自身或本国的利益,而在异文化之间实现“和”,在如今的外语教育中还仅仅停留在口号上。然而,通过语言的学习理解他国行为方式和语言习惯,并且同本国进行比较,提高异文化交流的能力才能成为可能。

日本和中国一样,都是注重团体的社会,但是两国的语言习惯和行为模式差异颇大。一国以村落为利益共同体注重“和”,一国以血亲为重注重“孝”。日本自然灾害众多,在长期的历史变迁中形成了以村落为单位的行为准则,而中国历史悠久,在长达几千年的战乱和动荡之中,形成了以血亲为重的思维模式。

“和”与“恕”相关联,并且很容易联想到“信义”二字,属于横向理论。“孝”无法与血亲之间的“情”割断,是纵向理论。因此,中日两国看似同属集团主义社会,却由于孕育它的文化背景不同,产生了相异的行为准则。由此看来,想要在异文化间实现和谐的人际关系,必须对彼此文化中的行为准则有所了解。长期以来,语言作为一种有效的媒介连接着日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共同体对日本人各种行为的影响不可小觑,本文将以日本语言行为中的利益共同体理论为依据,探讨如何在日语教育中发挥其特点。

一、“和”对“和解”的贡献

Schutz认为,集团行为是对于他人对处理人际关系最基本的诉求,换而言之,就是由包容(inclusion)、控制(control)、感情(affection)的诉求所决定的。所谓包容,即期望有所归属的欲望。控制,是指由团体对他人的控制或是甘愿接受团体管辖的个人情绪。而感情,就是希望将团体成员连接起来的情绪需求。根据Schutz的理论,集团的形成和发展,成员之间必需相互满足以上的这些需求,那么成员之间的和谐(compatibility)就非常必要了[1]。换而言之,为了让集团成员的诉求都能得到满足,成员之间的和谐意识必需增强,也就是保持“和”。然而,往往集团成员之间对“和”的诉求强度不同,为了保持“和”,就得设定一个文化基准。中国讲究“易地而处”,意思是换位思考,而日本则重视对他人的「思いやり(体贴、体谅之意)。不同的思维模式在长期的发展中孕育出不同的行为模式,应用于异文化交流之间,就要求双方充分理解互相包容。尤其是现在,大家都在强调构建共荣共存的利益共同体,那么为了保持这个共同体之间的不同文化的“和”,就必须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同一地域内的各国之间由于历史原因纠葛颇多,各国之间的“和解”是走向“和”的第一步。地区内的“和解”,当然少不了和谐的人际交往,而人际交往的重要手段是语言,那么外语教育的重要性就自不待言了。也就是说,为了实现保持地区间共生、共荣、和平最基本的“和”,外语教育是不可或缺的。日本尤其强调“和”的理念[2],是维护社会团结的一味良药,从这个意义上来看,地区内的“和”与全世界的“和”是具有相同价值的。

日语中,有很多语言场面中都体现着“和”的理念。比如,在交流中无论感兴趣与否,大多数日本人都会选择做一个积极的听众,并对其言语做出积极回应,这不能说不是“和”的思维起到的推动作用。本文将这种作用统称为“委婉的作用”。

本文中,将中日两国的文化差异为背景,研究两国对“和”的不同理解,探究异文化之间“和”的真谛。

二、“易地而处”和「思いやり的待人之道

中日两国都受到了“和”的思想的影响,众所周知,“和”基于儒家学说的“恕”,但是对其深刻内涵的理解却颇不相同。

孔子(前551年—前479年)提出“以和为贵”。春秋时齐晏子(前578-前500)进一步解释了“和”的意义,认为必须能容纳不同的意见,兼容不同的观点,才能使原来的思想“成其可,去其否”,得出正确的结论。而孟子(前372年-前289年)从“人和”的角度进一步阐述了对“和”的理解,他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 这里所谓的人和是指人民的团结,人民的团结是胜利的决定性条件。儒家的以和为贵的思想在历史上曾经起了促进民族团结,加强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融合,加强民族文化的同化力的积极作用。对于“恕”,则诠释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更认可“”的做法,认为应将“礼”时时刻刻放在心头。就是在这种思想的教化之下,中国人形成了“易地而处”的美德。如今的“易地而处”指设身处地的为他人着想,不强求与人。也就是说从他人的视角看问题,把他人的视角变成自己的视角从中寻求“和”,只要能够做到换位思考,就可以缩短和对方的差异,做到“和”也就不难了。基于这种对“和”的理解,以血缘为中心的中国社会,血亲之间彼此亲密互相依存。有时甚至过于为对方着想,强行要求对方接纳自己的判断或价值观,对别人的行为横加干涉,反而起到负面作用。所以在血亲关系中滋生的个人主义倾向成为“礼”的意识发展的极端。

另一方面,日本对“和”的理解有所不同。伊藤仁斋(1627—1705)对日本传统思维中的“恕”做出了解释。“恕”,不仅仅是将“礼”放在自己心头,而是应该完全站在他人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别人不喜欢的行为自己一概不做,更加强调诚于待人的“诚”[3]。也就是说,日本人的“恕”是建立在日式的「思いやり上的。日本人的交往中,将自己与他人严格区分,人际交往中主张为对方着想,尽量压制自己的意愿,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认为与其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倒不如暗中观察周围的气氛,做好面子工作,自己尽量保持在场面中不显得突兀。虽说也有“以和为贵”的说法,但日式的以和为贵强调的是完全压抑个人的意志以集体意志为重[4]。于是,大部分日本人“时刻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而严于律己,是‘他人意志型’,换句话说就是‘大势追随型’,这是日本人行为方式的突出特点”[5]。但从大的方面来看,虽然保住了“和”,但却完全丧失了自我,一味顺应他人意志,这就造成了他国人对日本人的误解,认为日本人表里不一,嘴上说的永远和心里想的不一样,永远无法知道日本人和蔼的面孔之下是什么样的心思,岂不知,这种随大流、不得罪人、只说好听话的行为模式,是日本人从小受到这种意识熏陶结果。倘若日本人能够在相处之时再加上“信义”这把杠杆,该表达意见时委婉地、恰当地表达出来,那么其他国家的人们也就不会认为日本人“虚伪”“难以相处”了。这种日式的「思いやり仅存在于以村落为共同体的社会构成中,所以在与不同文化相碰撞时,就必须互相包容了。

“易地而处”和日本的「思いやり的待人之道,在善待他人这一点上是积极的行为哲学,但若丧失了“礼”和“信义”的约束,实现“和”就无从谈起。由此看来,在“易地而处”和「思いやり之上,再加上“礼”和“信义”,互相充分融合,也许在中日两种不同文化之间能够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也就是说,为了实现异文化之间的“和”,首先应该推广“和”的理念,然后再加上“礼”和“信义”的约束,以此作为对待他人的准则。那么,负责相互沟通的这些外语学习者就首先必须具备这些素质。具体到中日文化上,再具体到我国的外语教育上,就首先要求日语学习者们除了具备我国“和”的意识之外,还应理解“礼”和“信义”的重要性。

三、委婉交际教育的本质

委婉交际是指“人和人之间通过语言、非语言的媒介,侧面互相传达知、情、意的相互作用的总称”,“双方之间无地位优劣、高下之分,在交际场合互相产生的各种影响平稳和谐,事物朝着应有的方向稳步发展。另外,行为、语言、肢体动作要以对方为重,充分理解对方的心情和立场,谨慎相处”[6]。日语在人际交往中所起的作用,几乎全都符合委婉交际的原则,但是其中文化色彩较重,对委婉交际原则的影响颇大。探究日语当中富有文化色彩的语言机能,其中问候、帮腔、随声附和、顾虑、话题的延伸、敬语等都是富有委婉交际原则的语言形式。换而言之,日语是一种委婉性很强的语言。

这一点广大日语学习者应该感同身受,日语素以“暧昧”著称,在与日本人的交往中,往往大家的感触是他们不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说话含含糊糊捉摸不透,比如觉得别人弹琴吵,不会直接说吵,而是说■ですね(你练琴可真刻苦啊!),类似于这样的表达方式,经常成为日本人同外国人出现摩擦的起因,而日本人却觉得直接说吵,是对对方的不尊重,违背了“和”的原则,这充分证明了日语是种委婉的语言。

江户时期的町人阶层在私塾学习算盘和商业礼仪,从这一点便可以看出交际在商业往来中的作用非凡。如果富有委婉交际的能力,并且在与人的交往中能够重视尊重兼顾慈善事业,那么此人必成大事。日语教育中灌入委婉的教育,是社会各界和异文化交流之间的需求。1998年,德川宗义教授曾在韩国的日本学会学术大会的演讲会上提出这一理念,这也是人性语言学的精髓。

四、日语教育中的“和”

综上所述,日语教育中所追求的“和”,是以实现“和”为目的而确立“和”以及「思いやり的委婉性的,只有如此,才能长期在某个共同体中维系“和”。

过于强调“和”在利益共同体中的作用,难免发生委曲求全的问题,于是就会陷入交际困境,更影响了个人根据自己价值观做出判断的能力。为了逾越“和”带来的副作用,在更加广阔的文化圈里形成“和”的意识,就要求起到纽带作用的外语学习者遵循“信义”的原则,在不同文化交流的各个领域起到积极促进作用。当然,以促进异文化交流、异文化理解为目标的外语教育中,最应该注重的是对待不同文化时的“礼”。民族文化单一,容易产生狭隘思维和偏执的民族优越感,会给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带来障碍。我们应该在教育过程中尽量让学习者逾越这种狭隘的自我文化中心主义的壁垒,对不同文化持有“礼”的意识,能够做到“易地而处”。为了做到这种换位意识,应该首先对本国文化,特别是通过身边事物发现异文化的成因,从而做到理解并接纳不同文化。接受异族文化这个全新的概念之前,首先应该尽可能多的接触和理解自己生存的社会环境下产生的异文化摩擦,从而提高自身认识,继而扩大为对不同民族、不同国家文化的理解与接纳。只有对自己文化的多样性和多变性做到客观公正的认识,才能对他国文化有更加正确的理解。

因此,我们在日语教育过程中,应该珍惜两国文化“和”的精髓,在培养学习者语言能力的同时,加深他们对互相文化的理解和包容能力,对日本与中国出现矛盾的问题,能够及时分析出究竟是文化摩擦还是别的原因。倘若是文化差异导致的误解,能够及时提出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只有这样,我们培养出来的就不仅仅是语言翻译“机器”,而是能在国际关系中起到油作用的全才,那么中日两国在文化层面的交往中便可以避免更多的误解和争端。

其实,不仅仅是日语教育,将“和”的理念在所有外语教育过程中推广,都是有积极意义的。倘若所有外语学习在充当语言翻译角色的同时,更能担当得其文化翻译的重任,那么对于创造国际和谐环境也是具有积极推动作用的。

在今后的外语教学中应该增加学习者体验异文化交流的途径,也就是说,在异文化理解的教育问题上,教学过程中应积极探索多种教授方法。同时,我们的教育不应该仅仅停留在对异文化理解的层面上,而应该扩展到能够对人类一切文化都等而视之。培养外语学习者实现异文化间“和”的能力,实际上就是在培养联络各地域之间的文化专家,意义重大。

五、结语

综上所述,外语教育不应该仅仅是记住一些语言符号,而是应该同时习得实现异文化间的“和”等多种能力的培养过程。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外语教育在实际教学过程中,不能仅仅只求交流无障碍,还应该以彼此尊重为前提,努力提高多文化间交流的能力、对异文化的适应能力和解决文化问题的能力。要想建立这些能力,就需要学习者同时具备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教育学、社会学、心理学、文化等一系列相关联学科的素养,这在目前的外语教学中应该还是空白,倘若今后的外语教学中在培养语言能力的同时,重视文化沟通、文化调和能力的培养,这对全世界和平共建都将意义非凡。

参考文献:

[1]Schutz,W.C.A.Three-dimensional theory of interpersonal behavior[J].N.Y.;Rinehart & Co.Inc,1958:72-73.

[2]石井敏他. 异文化コミュニケーション[M].东京:有斐阁选书,1987:95-98

[3]洪顕吉他.日本思想的理解[M].時事日本語社,2002:52.

[4]南博編.日本人的人间关系事典[M].東京:講談社,1980:21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