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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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文1

为深入开展社会治安攻坚年的活动,加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根据区委、区府及市建委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年我区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通知如下:

一、年度目标

通过对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的管理,实现建设工地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以上,暂住人口发证率达到90%以上,建设工地不发生重大治安事故、重大纠纷及人员群聚上访、集体静坐等,不发生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及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杜绝建设工地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秩序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局将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作为年度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同时与各施工企业签订建设工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局成立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杨颂胜;副组长:徐广英;成员:叶常青、郑建华、孟林海。各有关单位和施工企业也要相应成立综合治理组织,明确职责及分工。

2、突出重点,加大监管。一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继续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制度、门卫值班、夜间巡逻制度、外来人口登记制度、现金、物资设备管理制度和综合治理组织网络,落实专兼职治安管理人员和治安保卫人员,认真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二是民工工资管理方面。以《劳动合同法》为契机,广泛开展劳动合同法培训,督促建筑业企业规范劳动用工,建立健全务工人员管理台帐,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严格落实记工卡及公示制度、工资发放制度、最低工资保障等制度,从源头上防止民工工资拖欠现象的发生。完善民工工资投诉处理机制,继续加强与劳动、部门的协作,及时快速地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投诉问题,防止的发生,确保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食品安全方面。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大工地食堂及副食店的卫生设施投入,必须依法向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等相关证照,加强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的管理。四是计划生育方面。督促建筑业企业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管理制度及管理网络,及时查验建筑工地育龄人员的《流动人员婚育证明》,对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怀孕、生育的对象,要及时报告街道、镇(乡)政府等有关部门并积极予以配合处理。

3、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整体素质。认真贯彻《转发省建管局关于在全省建设工地推广建立民工学校指导意见的通知》(仑建[20*]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民工学校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必须建立民工学校,并以民工学校及安全生产月活动为载体,对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知识、操作技能、安全防护、基本的医疗自救、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宣传培训教育。同时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业等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监理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安全知识等的继续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文明工地创建和社会整体素质的提高。

4、加大对安全生产、拖欠民工工资、治安管理、计划生育监督检查力度,维护外来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对安全管理差、拖欠民工工资造成集体上访、建设工地治安管理混乱、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及相关的项目经理依法查处,记入信用档案,并在*建设网上予以公示。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暂停承接工程业务或清退出区的行政处罚。

三、实施计划及内容

1、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计划生育)责任书:3月—4月份由区建管处与各建筑业企业签订。

2、外来民工宣传教育和培训:3月—12月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计划生育等基本知识培训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教育。

3、专项治理: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时进行专项治理。

4、集中整治:全年组织1-2次对建筑工地综合治理、劳动用工、民工工资拖欠、计划生育、食品安全等综合治理情况进行集中整治并开展大检查。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文2

一、以食用农产品质量为重点,全面推进透明放心菜市场建设。

(一)立足质量安全放心目标,落实农残检测准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围绕质量安全放心目标,以检测准入为核心,建立市场开办者自检、监管部门抽验、第三方复检“三方联动”检测体系,全面实行蔬菜农残检测准入制度。

(二)立足信息化支撑,做到菜市场“六个透明”。一是推行菜市场管理标准化,使主体责任透明。二是推行食用农产品追溯电子化,使商品信息透明。三是推行菜市场检测手段多元化,使检测结果透明。四是推行菜市场建设责任化,使监督管理结果透明。五是推行透明放心指数动态化,使评价结果透明。六是推行公众参与立体化,使社会监督透明。

(三)立足职责分工,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加强与农业、商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部门间的合作协调机制,推进监管数据共享,构建食用农产品全过程、全业态长效监管制度和机制。协调相关部门开展水产品和抗生素等专项整治,强化对食用农产品中农兽药残留超标的监管。

二、以日常监管为抓手,全面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四)抓企业自律,强化经营行为监管。按照网格化监管的要求,指导督促食品经营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等自律制度要求,强化食品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温度控制、食品销售设施设备维护和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库存食品,及时召回和有效处置不合格食品,把好食品销售的进货、储存、销售和退市关口。

(五)抓行为规范,推进信用分类监管。认真贯彻实施《省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办法》,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归集经营者信用信息、评定经营者信用等级和实施信用分类差异化监管等。重点探索对网络食品、食品小摊贩信用监管,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宣传贯彻,强化网络食品销售的监管;深入宣传贯彻《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把食品小摊贩纳入监管视野,实现监管全覆盖。

(六)抓案件查处,确保重典治乱。以节日消费量大、消费者举报多、媒体曝光频率高以及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为重点品种,以食品仓储单位特别是冷库等为重点区域,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过期或变质原料加工食品、销售过期食品和篡改保质期等违法行为的查处。

三、以突出问题为导向,全力抓好食品安全综合治理

(七)突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开展“扫雷”行动。认真落实《省食品安全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以食品批发市场、乡镇集贸市场、农村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等高风险业态为重点,深入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配合农业、公安等部门开展“清源”“净流”“利剑”三项行动,实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向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的转变。同时,积极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和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管理,着力构建乡村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网格。

(八)突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建立风险清单。对上级交办及相关部门通报的食品安全舆情,做到第一时间反应、第一时间处置,防止小问题,发酵成大事件。坚持排查食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共性问题,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等为重点的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及时针对排查出的突出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九)突出市场主体准入管理,开展“清源”行动。结合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换证工作。指导各地全面开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和许可证新发、换证工作,增加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环节,适时开展许可合规性执行情况专项检查,重点对无证经营行为依法处理。

四、以能力提升为目标,全心打造食品安全共治体系。

(十)抓住教育培训。加强《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食品经营有关部门规章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力度;以一线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食品专业知识、快速检测等业务技能培训,提升监管队伍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指导各地依托行业协会,针对各类经营业态的特点,开展不同对象、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培训活动,真正将“第一责任人”义务落到实处。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文3

2012年6月11日~17日,主题为“共建诚信家园,同铸食品安全”的上海市2012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在上海各个区县、街镇如火如荼地开展。宣传周期间还公布了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监管十大案例”,并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赛活动。

2012年9月15~16日,由上海市科协、市食安办、闵行区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主题为“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的“上海科普开放日”活动在闵行区体育公园举行。活动以“开放、互动、体验”的风格,汇集全市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科普活动,让市民在活动中了解食品安全知识。

问:目前,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识知晓度如何?宣传活动效果如何?

顾振华:就2012年的统计结果显示,上海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得分为80.1分。

上海市分别在3月、6月、9月结合“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质量月”等活动,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1.38万场次,参与人数超过370万人次。科普开放日,上海市食安办与上海市科协一起邀请专家为市民传授食品安全知识,深受市民欢迎,全市约有8万人直接参与了现场咨询活动。市食安办联合市法宣办、市食药监局、东方网等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网络竞赛,吸引全国各地5万多人网上参赛。上海市监管部门和市教委还在东方绿舟建立了中小学生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近年来共对上海市中小学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达到100万人次。这些活动为市民食品安全知晓度得分为80.1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

安全工作的决定》举措

一、明确指导思想,提出工作目标。

二、坚定不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治理整顿。

三、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四、健全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体系,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关键。

五、切实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是食品安全的基石。

六、落实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

七、加大投入力度,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八、大力推行有奖举报,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形成食品安全工作群防群治格局。

问:根据国务院措施的要求,2012年上海市工作成效如何?

顾振华:2012年,上海市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的要求,一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另一方面开展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围绕重点和难点问题,始终以“五个最严”开展工作。2012年,上海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总体合格率为94%,其中,与大众息息相关的“肉奶蛋米面油”六大食品合格率在95%以上,生猪产品检测合格率在99%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报告发生率为0.63/10万,同比下降27.6%,为上海有相关统计数据以来最低。

2012年,上海市注销或吊销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共计17 045张,同比增长138%;食品安全行政处罚11 798起,同比增长47.2%;罚没款金额8 398.22万元,同比增加59.97%;通过上海市公安机关与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合执法,共侦破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案件143起,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5人,同比增加19.4%;全市共取缔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窝点5 401个。

问:上海市的食品安全目前处于什么水平,与国外相比如何?目前,上海市食品安全主要面临的问题是什么?

顾振华:2012年,上海市年食品抽检数达到8件/千人,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性指标为3件/千人,上海的抽检力度高于国际水平,在国内也属领先。对上海来说,市场上70%的农产品来自外地省市支援,源头监管是难点。政府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对供应上海的供应商筛选,做好索证索票工作,做好一些大型供货基地的监督管理工作。目前,上海市已加强了外地供货基地建设,比如黑龙江的粮食基地。此外,沪江浙皖三省一市已建立联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对监测情况可互相通报,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上海可与江浙皖进行协查。为了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行为,上海市食安办还与上海市最高人民法院、上海市最高人民检察院、上海市公安局等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一起,共同形成《关于委办上海市食品安全犯罪案件检验鉴定工作机制》,为上海市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建立了法律保障。

目前,上海的“黑名单”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完成网上意见征求后将全面实行,“黑名单”制度有望今年出台。只要有禁止的即入“黑名单”,上海还会不断加大对典型的食品安全事件的曝光力度。据了解,列入上海市“黑名单”的企业,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将被吊销许可证照,清退出行业;上海市管辖范围外的“黑名单”企业,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督抽查,必要时对该企业甚至企业所在区域生产的食品采取控制措施,禁止进入上海市场。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文4

一、主要工作措施和成效

(一)思想重视,强化领导

街道办事处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非常重视,充分认识到通过此次行动积极引导全街道参与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提升本地区的食品安全意识、法律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着力解决和消除当前街道辖区内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我办制定了本街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召开包括村两委、村民组长在内的专项整治工作会议,集中对食品“四员”进行业务培训,周密计划,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了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二)明确重点,工作扎实

1、办事处组织力量对食品企业、小作坊、街边餐饮单位、各单位食堂、小食杂店、小超市、流动摊贩等重点场所开展集中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食品许可证和健康证持有情况、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食品包装、标签标识及说明书情况、环境卫生情况、餐具消毒情况、食品留样情况、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等。检查中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未办理食品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有的从业人员健康证也已过期;相当一部分餐饮单位没有落实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及查验记录等制度;一些超市存在售卖“五无”食品的现象;某些街边餐饮店卫生情况欠佳;大部分单位食堂食品留样不符合规范,并缺乏消毒记录等。针对出现的问题的经营主体,办事处要求他们限期整改到位,尽快办理相应证件,落实各项制度,改善环境卫生,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

2、加强对辖区内农村自办宴席的申报和备案工作,各村与宴席承办人签订承诺书和指导承办人填写申报表进行申报备案,办事处将信息及时上报市食安办,并派人员在宴席前一天或当天到现场进行指导。全年到目前为止,未发生一起农村自办宴席食品安全事故。

(三)广泛宣传、加强防范

我办在整个专项整治行动期间,也加大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以海报、板报、广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包括在各村显著位置悬挂巨幅食品安全宣传海报、在各村委会和卫生院宣传栏张贴食品安全知识展板、通过街道电子显示屏显示食品安全标语、让车载广播下村宣传食品安全政策等。加强对生产经营者的教育,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同时引导全街道广泛参与此次整治活动,鼓励民众对各类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强化社会共治。

二、今后的工作打算

虽然我办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展顺利,但食品安全工作还是不容忽视。在今后的工作中仍要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抓好队伍建设,强化责任追究。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不能放松的工作,要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切实为民办实事,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对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中。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文5

2019年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总结

根据省食安办印发的《XX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XX省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9]XX号)精神和县食安办《2019年XX黎族自治县食品安全宣传周重点活动及分工方案的通知》(X食安办[2019]X号)的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教育局已将文件转发至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于6月13日起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成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一、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全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成立了以校长(园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其次围绕“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主题,利用学校教职工大会以及主题升旗仪式进行广泛动员,宣传有关食品安全知识。并通过学习文件,参与宣传,开展讨论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增强各学校师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形成了全县学校从上至下重视和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第三,各学校结合自身实际,通过食品安全主题活动、主题班会、黑板报、手抄报、等形式开展食品安全教育。第四,通过微信群、学校电子屏、橱窗展板、校园网、微博等方式。宣传视频安全知识,切实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师生健康饮食观念。第五,通过向家长发放“食品安全告家长书”,加强食品安全的家校联动,向家长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强调加强学生食品饮食安全的重要性。

二、强化安全自查风险排查整治。

结合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教育局组织各学校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和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加强对食堂、小卖部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一是进一步完善了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二是中小学生开始有意识地自觉抵制垃圾食品。三是学校食堂从购、存、制、售各个环节做到了规范管理,形成了长效机制。同时,县教育局加强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卫健委等相关部门的联系,强化对学校食品,校园周边综合治理以及学生购买外面食品的管理,坚决杜绝食品安全隐患。

此次开展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对全县教育系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整治,食品安全知识在全校师生中得到了广泛的普及,效果显著。今后,县教育局将一如既往地狠抓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确保学校不发生任何食品卫生安全事件。

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范文6

为了守护国人“舌尖上的安全”,让民众吃得放心,“最高法”和“最高检”专门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作出了从严量刑的权威司法解释。明确了使用“地沟油”等加工食品,最高可判处死刑;对食品监管失职渎职者“最高可判十年”。重典治乱,对不法分子和监管渎职的公职人员是威慑,而对人民群众则是福音。

为了维护食品安全,国家除了完善法律法规,还新组建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力图解决长期来“九龙治水”多头管理等痼疾,最大限度地减少监管和治理成本,更好地实现监管目标。然而,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采、产、供、销、储、流”等诸多环节,牵涉到市场社会多个职能部门,哪一个环节出现“缺位”或“错拉”,整个“安全链”与“监管链”就会断裂。因此,“食品安全”,必须守土有责、严格监管,从源头到“舌尖”,全环节、全过程,都要认真履职,全线密切配合、全息形成合力。

诚然,要使“最严格制度”发挥作用,靠的是“最严格的执行”,而“最严格的执行”,靠的是“最严实的服务”。反思多年来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关注、倾力、举措,乃至投入,也存在着诸多的偏颇与不到位、不作为之处。执法不严、惩处乏力,这是“出事”、“造成危害”后的“不到位”之偏颇,而在为“严制造、严检测、严制度、严监管”提供规范服务与综合治理方面的“缺位”、“乏力”及“苍白”,以至“空白”,可谓比比皆是,且不说环境、氛围等综合保障条件与社会治理机制的“缺失”,就连为食品安全提供综合保障的集成服务体系都“难觅”,包括特大型、现代化城市上海亦然。

正是有基于上述,长期从事产业经济与服务经济衔接发展及应对政策研究的上海工业发展咨询有限公司(SIDC)专家提出,为了确保食品“采(购)、制(造)、供(应)、销(售)、储(藏)、流(通)”全流程的安全,应该有必要且应尽快尽早创建一个集成“国内外食品安全研发、实验、检测、检验、标准化制造,包括食材选采、食品安全包装材料研发/设计,以及食品安全传媒宣传等规范服务功能及服务平台/机构”于一体的食品安全综合服务体;而此举,上海理应率先作为。SIDC专家的具体建议与设想如下:

一、“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项目的标准冠名:

专家建议“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项目,拟在以下名称中任选一个,或合成一个:

1、国家食品安全综合服务(上海)示范区。

2、国家级食品安全综合解决方案中心。

3、国家食品安全(上海)集成服务综合体。

二、“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项目主管(办)机构:

“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项目,所涉及的食品安全服务部门与机构,关联到方方面面,因此建议由上海市政府所属的各相关委办局(其中包括:市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委、科委、农委、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卫生局、公安局,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等),跨界建立“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且相应建立管委会的营运机构。

三、“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项目主体功能模块:

专家提出“食品安全服务综合体”项目的主体功能模块,可以由以下十个功能载体或载体模块所组成:

1、国内外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集聚模块。

(包括:国内外担纲食品安全各种检测检验功能的平台、中心与机构等)。

2、国内外食品研究开发机构集聚模块。

(包括:国内外食品食材、保健食品、功能食品的研究与开发)。

3、国内外食品安全实验室集聚模块。

(包括:各类食品食材安全实验室,以及中试基地等)。

4、国内外标志性食品安全标准化“采、产、供、销、储、流”作业示范模块。

(包括:国内外食品安全“生产、加工、制造、流通”过程的作业示范与观摩体验中心的构建等)。

5、国内外标志性食品安全包装材料展示交易中心集聚模块。

(包括:国内外安全食品包装材料研发机构、国内外新型安全食品包装材料展示/采购/交易推导中心等)。

6、国内外食品安全包装设计机构集聚模块。

(包括:国内外食品安全包装设计机构,以及集聚国内外食品安全宣传与传媒机构等)。

7、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教、观摩与体验中心。

(包括:有关食品安全的知识宣教、社会公众讲堂、专家互动中心,以及“食品安全”观摩体验/工业旅游等)。

8、社会公众“食品安全”政策信息中心集聚模块。

(包括:各类“食品安全”政策法规信息权威、有关“食品安全”事件处置信息的统一等)。

9、“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与干预中心集聚模块。

(包括“食品安全”应急事件调查、协调、干预、处置等相关机构合署办事机构的集聚)。

10、国内外食品安全组织协会及机构集聚模块。

(包括:国内外各类食品安全及食品安全组织及促进机构、各类食品协会及服务机构;食品安全与媒体监督机构;标志性食品“食品安全与食品质量联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