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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范文1
博物馆库房作为博物馆内的重地,是整个博物馆的核心部分。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质量工作决定了文物在博物馆得到保护的力度,库房文物管理是关键的一个环节,随着社会的发展,文物库房管理工作中也出现了许多新型的、亟待解决的问题,问题的解决就需要文物库房工作者具有开拓创新管理理念,为保护中华民族历史悠久的文化载体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文物库房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国的文物库房管理的法律法规只有关于藏品管理的相关制度,以及藏品库房载编制格式上的规范标准,对于文物库房管理工作规定制度还不完善,没有统一的参考标准,杂乱无章的文物库房管理制度不利于对文物藏品的保护。
(二)安全意识淡薄。改革开放以来,各地掀起了博物馆文物库房建设的,一大批现代化的博物馆文物库房拔地而起,在新馆建设以消防设施和监控作为工程的重中之重。在充分肯定这一巨大变化之余,博物馆文物库房的安全问题还是凸显出来,过于依赖先进设施,安全工作只停留在依赖监控设备上。安全防范体系要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只有人防与技防有效结合才可以及时发现情况。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到位。一是文物库房管理人员流动相大,文化层次低,对先进设施和技术的运用不熟练。二是文物库房的硬件设施落后,表现为机密工作无法得到保证和信息技术的局限性,一部分博物馆库房条件并不能达到标准,对硬件设施的投入不够。
(四)文物库房管理手段落后。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促使我们要利用一些先进的科技手段来保护文物。但是目前一些博物馆文物库房只停留在文物保护上,而缺少相应的科技手段,导致文物的信息化水平低下,忽视了科学技术的动态发展,例如,在库房的进出方面,没有设置门磁开关和密码技术,更没有精准的指纹识别技术等,文物库房的安全保障系数低。在文物外出展览运输的过程中更缺少GPS定位技术,无法全程跟踪文物的流转信息,致使一些文物在发生意外情况后无法调查取证。
三、改进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的措施
(一)做好博物馆文物库房的管理工作。藏品是象征中华民族的悠久历史,建立健全完善的文物库房管理体制意义是重大的。要让库房管理切实发挥自身职能,文物管理部门应该对文物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真正了解不利于文物库房管理的因素,并建立可行的效益评价机制。其次,加大关于文物库房的专项资金投入,一些名贵字画的维护相对费用较高,在资金有保障的前提下,让更多的子孙后代通过实物认识祖先的创造能力,不断增强民族自豪感有着重要的作用。
(二)加强文物库房的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就文物保护和保管要有相应的明确规定,库房保管设备一定要坚固、安全,防止因为库房的布局、选址和设施等因素影响到到文物的安全性。相关的博物馆文物管理部门要严格遵循《博物馆文物库房的工程设计规范》等相关的要求进行设计。定期对相应的保护设备进行更换,增加现代化保护措施。
(三)注意博物馆库房的安全性。首先是要强化博物馆文物管理的安全意识,运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让文物安全工作有法可依。在现代化博物馆文物管理过程中,要有效强化保证文物的安全系数。其次是做好安全管理工作,博物馆库房内外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及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审查不得擅自入内。同时要创立按时的安全检查制度,保持库房的卫生清洁。
三、信息化建设
(一)利用高科技的数字化技术。博物馆是文化交流的场所,库房管理人员在进行文物陈列的工作的时候,需要打破传统的模式,充分重视对高科技的利用,有效使用等离子大屏幕电视系统等等,使参观者更加方便清楚的了解相关的文物。
(二)建设相应的博物馆网站。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获得信息的重要手段之一。博物馆的网站可以挖掘能够利用的资源,设置更新入口保证源源不断的更新相关的文物信息。
(三)用效率高的网络传输设备。博物馆的网站建设是文物库房管理工作的是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为了保证图片的高清性就必须采用传输效率高的网络传输设备。
(四)无线网络和有线网络相结合,全馆网络覆盖库房,对博物馆内存放文物的调档和库房资料的查询和核对,合理分布信息点,保证网络的覆盖率。
总之,博物馆的库房管理是提高国家软实力,加强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博物馆能够充分展示我国悠久的历史文化和劳动人民的智慧,对于了解历史文化有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虽然我国博物馆文物库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普遍的问题,但只要我们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工作,会使文物库房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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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范文2
[关键词]基层博物馆;藏品保管;文博工作
[中图分类号]G2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2)22-0105-04
作为文物和标本的收藏、宣传教育和科学研究机构,博物馆在我国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博物馆藏品具有重要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
人类创造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化遗存,大部分已经毁灭,保存下来的只是极小的一部分。保存好这些人类文明的见证物,是博物馆工作的核心,也是博物馆开展业务活动的基础。只有科学管理、保护藏品,才能对其进行深入研究,为陈列展览提供精美的展品,才能将展品蕴涵的丰富历史、文化内涵以陈列语言的方式展示给观众,让观众从中受到真、善、美的教育,从而达到博物馆社会教育的目的。充分发挥其效益,对藏品进行的科学管理,要求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形成专业的藏品管理工作体系,是现代博物馆事业健康、稳定发展的关键所在。
近年来,随着我国博物馆事业的迅速发展,在全国各类博物馆中,基层博物馆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2/3。基层博物馆是我国博物馆事业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们虽然在规模、藏品数量、质量方面和国家级、 省级博物馆没法相比,文物保护环境和条件也远远落后于国家级、省级博物馆,但其收藏的文物中不乏国家一、 二级珍贵文物。长期以来,由于资金短缺、人才匮乏等原因,基层博物馆藏品的科学管理和技术保护工作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致使一些文物由于保护措施不利、管理不当或库房条件得不到改善,受到了严重的损坏。
一、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面临的主要问题
文物藏品发生病害腐蚀既受内部因素影响,也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因为文物藏品自身材质的缺陷性,器物历经埋藏环境的长期影响,本身结构已经十分糟朽、脆弱,出土后即使在博物馆较好条件下保存,也会发生自然腐蚀损失。此外,加之器物出土时或者出土后缺乏有效的科学保护措施和管理手段,本来病害严重的器物在自然干燥过程中受到更大的损害,甚至有时器物一被触及,即碎为数块或粉末。即使是传世品,也会因为文物自身材质或其他保存环境的改变,造成藏品的自然腐蚀损失,甚至消失。
(一) 基层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藏品管理工作不规范
文物藏品的管理工作是一项认真细致且又扎实的基础工作,工作中的规范化程度如何,将直接影响文物的保护、利用及研究等。规范化、科学化管理, 要求藏品从接收、鉴定、登记、编目、建档、入库、管理、提用、统计、注销等方面形成整套的科学化、系统化管理程序。大多数基层博物馆都能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制定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如保管人员工作职责、库房管理制度、 藏品出入库管理制度等,这是藏品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的前提条件。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往往出现脱节现象,基层单位在实际工作中常常不能做到认真、坚决地执行, 加之保管人员变动, 新上岗人员大多未受过正规训练,专业知识掌握不足,造成藏品管理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具体主要表现在:藏品账、卡的登记工作方面存在定名不准,文物入藏时不登记来源,或来源不清,藏品登记只记总账、账目内容欠缺,计件混乱,账物不符等现象。有的单位为了应付检查,突击登记,随意填写内容,出现重号、错号、无号现象。在文物鉴定和级别划分方面,存在很大随意性,缺乏全面、细致的研究。在文物提取方面, 很多保管员不懂文物安全操作规程,常常不知道藏品怎样拿、怎样放,拿什么部位,不知道雨天、大风天、冰雪天、大雾天藏品不宜出库,特别在潮湿季节,藏品库房绝不应该打开。
(二)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环境不达标,致使藏品得不到妥善保护
当前,许多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环境不达标。一是文物库房设备简陋,缺乏必要的空气自动调节和控制设备,缺乏最基本防尘、除尘和防日光紫外线设施,不能对库房的温、湿度,空气质量,光照等自然因素进行有效控制。基层博物馆对馆藏的保护管理还停留在简单的仓库式保管上,只能基本满足保证文物不被盗走的需要。文物出土或征集入馆后,只能从日常方面予以保管,做到移置时小心谨慎,放置稳妥,也没有条件防止文物的自然损害。二是文物库房不达标,陈列和库房建筑基础陈旧老化,不适合文物存放。文物库房面积不足,文物堆放现象十分严重,不利于文物藏品的保护。三是展厅设施简陋,不具备文物保护环境和现代化的展示条件,藏品保护意识薄弱,存在“重陈列、轻保护”的现象。
(三)基层博物馆藏品养护技术落后,致使藏品自然损坏现象严重。
在基层博物馆,有一种普遍的现象和错误观念,即文物入藏以后,只要不被盗就是完成保管任务,往往忽视了对文物藏品的养护和管理工作。文物在进入博物馆之后, 虽然人为损坏因素相对减少了,但它们却仍多处于自然状态下,一些自然破坏因素还在持久地、无时无刻地侵袭着文物。这些自然破坏因素包括气候变化、阳光辐射、 空气污染、虫蛀霉变等。在这些自然破坏因素的作用下,青铜器极易被有害锈侵蚀而断裂,书画、纺织品因潮湿霉变、虫蛀等现象时有发生。各类文物都在不断发生内在质量变化,逐渐向衰败、毁坏方向发展,对文物寿命造成严重威胁。这些事故的发生,除客观原因外,还与库房保管人员缺乏必要的保管知识和文物保护技术应用不足有关。基层博物馆的大部分库房保管员不知道铜、铁器的有害锈具有极强的传染性,常常将铜、铁器与其他文物堆放在一起;征集来的文物在入库前也没有进行必要的除尘、去锈等清洁工作,有时怕文物丢失、 被盗,把珍贵文物紧紧包裹起来,锁在保险柜中,长期不动,从而导致文物受潮生锈,遭到严重人为损坏。
(四)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人才奇缺
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工作的不足还体现在专业保护人才奇缺。基层博物馆没有设置从事藏品保护的专职人员岗位,都为从事陈列、仓库保管、文物征集等工作人员兼职。这些从事文物保护的人员没有参加过专门系统的藏品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在保护藏品时,采取的是工作中摸索出的一些方法,只是在藏品入库前对其进行简单清洁,或者对部分藏品进行简单消毒。至于这些保护措施是否科学,是否会影响藏品寿命,是否破坏藏品内部的化学结构,根本没有去验证和检验。另外,在工作中经常存在不科学性和随意性。如有的博物馆不管什么质地的藏品都用樟脑来防虫,其实,樟脑对有机合成、化纤制品不宜使用,也不能与对二氯苯并用。有的博物馆进行文物修复和保护时,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既没有反复探索试验,也没有专家鉴定确认。同时,基层博物馆在用人体制上普遍存在问题。
(五)基层博物馆文物藏品保护资金匮乏
《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然而,在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经费的实际运作中却很难兑现。很多县级博物馆工作人员除了人头经费外,业务经费很少,自身的创收能力也较弱,无法支撑起博物馆的业务工作,使得一些相关工作无法开展。
二、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的主要措施
藏品的保护,基本要求是创造一个适合的环境,做到恒温、恒湿、防尘、防霉、防虫、防光、防人为损伤。大型博物馆资金充足,可以建立封闭式库房,采用先进的保安系统和温、湿度调节系统。对于基层博物馆而言,由于条件和经费有限,则必须因地制宜,采用切实可行的措施,尽量消除不利因素,改善不利的保存环境。
(一)创建适宜的保护环境
在藏品库房的选址上,要尽可能考虑藏品保护的相关因素,选择良好的环境。不要建立在临水的地方,减少湿度的影响;也不要建立在交通要道、闹市和工矿区,减少灰尘和废气的影响。库房建好后,应根据周围的环境情况,种植适宜的植物,利用植物吸收空气中的有害气体,吸附粉尘,净化空气。
在库房设计建设中,要尽量创造温、湿度相对稳定,干净整洁,空气清新的环境。将库房的温、湿度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是藏品能长久保存的最重要手段。目前,国内外已有空气调节器、滤尘器、吸潮器和加湿器等先进设备,可以控制温、湿度,光照强度和空气的流通。但中小博物馆往往不具备购置所有设备的条件,藏品库房即使装备了空调系统,一般也无法做到全封闭无间歇运行。所以,在对藏品库房进行设计和装修时,要考虑如何减少室内外热湿源对库房环境的影响以及通风和防尘等要求,做到库房墙壁保温、防湿性能良好,门窗防护气密性能良好,这一点对中小博物馆尤其重要。为阻断室外热湿源传入,库房最好建在地下。如果在地上,在设计上可以采用回廊式结构,即在库房外设置回风走廊,或增加墙壁的厚度,并用防水防辐射涂料粉刷外墙。库房如有屋顶,应设计成带可开闭式通风窗的顶棚或吊顶。库房内侧墙面最好加装防护墙板,或用亚光防水涂料粉刷。地面应选用具有温、湿调节作用的材料,如木地板或传统的青地砖。柜架最好用硬木做成本色,不用油漆和涂料。在设计上还要考虑如何实现自然通风,对采用回廊式结构的库房最好不设外窗,只开内窗,利用内窗进行自然通风。为减少灰尘,库房的门窗要求密封良好,窗户应采用双层结构,对于外窗要加具有防紫外线涂层的窗帘。此外,库房还应具备防火、防盗设施及警报装置和相应的工作照明设施。
(二)妥善保管入库藏品
登记总账是藏品管理工作必不可少的环节,凡确定了产权并经过初步鉴定,认为有收藏价值的就应办理入藏手续,并及时登录总账。登记总账要由专人负责,总账管理和文物库房保管实行专人分管,坚决杜绝一人兼管,必须遵循账、物分开的管理原则。文物入藏时,一般要以《入库凭证》为有效依据,同时要核对卡片和实物,无误时可登入总账。登记时首先需要把藏品所应编写的号码与账、卡、凭单上的号码核对一致,再对器物上书写的号码进行复核,确认无误时方能送交库房排架。要达到账目清楚,除字迹清晰外,主要是登账的内容要准确无误。藏品如有外拨和注销时,必须以书面凭证为依据,并在总账中予以注销。
所有记账凭证都应编页号后装订成册,它与账簿同样重要,应妥善保存。必须坚持认真填写库房日记,严格出入库制度。文物和工作人员特别是非库房工作人员要严格审批和登记,确保藏品万无一失。
对入库藏品妥善放置是藏品管理中的重要工作。第一,严格遵守《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藏品应有固定的专用库房、专人管理”规定。第二,库房建筑和保管设施要求安全、坚固、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有害光线、抗震。藏品管理是博物馆保管工作的一项重要环节,其主要目的是防火、防盗、防止藏品自然老化或损毁。要加强藏品安全的防护措施,研究和应用现代的科学技术手段,如安全报警、闭路监控等。第三,保管工作应认真贯彻“以防为主,重点保护”的原则。应对藏品的存放环境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不利因素和漏洞,把工作做在事故发生之前。藏品的保护是根本,利用才是目的。所以,要根据藏品的级别、材质,分别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保护,其中有的需要装匣,有的需要做软囊盒,有的需要装保险柜,有的还需要专设库房。珍贵藏品需要建立特殊档案,必须严格控制提用。第四,藏品摆放要井然有序,方便查检、提取使用。博物馆藏品的归放地主要是库房。库房中的藏品关键是排架,使藏品都能合理又整齐地存放在固定的位置上,对藏品的排架顺序要采用流水号,考虑到藏品安全,可以把小件放在上面,大件放在下面。如果条件好的话,可单设大件室,以便单摆独放。至于藏品之间的距离,要松紧适宜,以免取用时相互碰撞,造成损失。在藏品库房排架定位之后,要把它所在的库别、柜架层编号用笔标在总账和卡片上,只有标记了准确存放位置才便于查检、提取,外用退还时才能准确归放原位置 。
总之,要尽量从多方面为藏品创造一个不受外界影响的独立的文物环境。
三、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的主要对策是建立完善的保护体系
(一)加强藏品的日常管理
第一,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博物馆的制度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安全保卫,主要是指防火、防盗和日常值班等制度;另一方面是藏品保管业务,主要涉及从藏品搜集、接收、鉴选、登记、编目、定级、藏品入库、保管、提用、统计、注销的一整套对藏品的管理过程。《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保管工作要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要实现藏品的科学化管理,必须要建立一套完整、严格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明确保管部门的责任,做到责任到人、分工明确。藏品保管大多是重复性和规律性工作,比较枯燥单调,保管人员容易产生麻痹、厌倦情绪,造成工作失误。因此,要在不断实践的过程中完善保管制度,不断整改提高,逐渐形成文件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并在日常工作中贯彻落实,通过完善的规章制度制约和监督保管人员履行职责,真正做好藏品的管理工作。
第二,因地制宜,据实际情况制定措施。各博物馆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本地区的气候条件、经费情况、技术水平制定相应的措施,合理、有效地使用经费,达到保护藏品的目的。保管人员应根据本地具体情况,制定保养计划,选择适宜的气候进行自然通风、抖凉除尘、消毒清理、投药检查,达到防虫、防霉、灭菌、调节库内空气的目的。可以购置一些简单的调温通风除湿设备,使库房相对湿度达到稳定。
第三,注重藏品的修复和日常养护。修复是保护藏品的重要手段,也是进行科学研究的基础,对文物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由于自然和人为原因,对藏品保护环境的损坏难以避免,对此,应根据损坏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技术手段加以保护。藏品保护环境的修复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在修复藏品时,必须以不改变原状为原则,否则宁缺勿滥。对重要藏品修复,要谨慎行事,应由领导、专业研究人员和修复人员共同制定方案,再动手修复。
第四,要做好藏品的信息化管理工作。《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博物馆必须建立藏品档案。”建立藏品档案可以使文物更好地得到保存和利用,并已逐步成为藏品保管工作的一项经常性的业务工作。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博物馆藏品管理的信息化势在必行,也是藏品管理科学化、标准化的必然趋势。各博物馆应尽快建立藏品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也便于资料共享,从而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
(二)建立称职的保管队伍
第一,重视提高保管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由于中小博物馆人员少、工作量大,更要培养保管人员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让保管人员确实认识到文物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特殊价值和作用,增强保管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明确保管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和标准;提高全员的法律意识,对文物、博物馆的法律法规要熟悉掌握和运用,以法律法规来指导自己的业务工作。
第二,提高保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藏品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文物是不可再生的,文物的保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要求保管人员不能光有热情没有素质。随着科学技术的提高,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要借助现代科学技术来解决,这对保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提高文物保管的专业技术水平,关键在于人,因为技术和设备都需要人这个主体来使用和操作。对中小博物馆,一方面,要善于开发现有的人才资源,鼓励保管人员岗位成才,对现有岗位人员积极组织参加各项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岗位的继续教育,提高保管人员的知识结构和业务水平,注意培养高素质的管理人才;另一方面,要吸引外来的技术和人才,可以借鉴国内、国外同行的技术,也可以考虑从外单位聘用一些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第三,以人为本,尽量为藏品保护专业人才的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首先,通过高水平管理,建立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同事之间、上下级之间、领导和群众之间团结一致,真诚合作。其次,尽可能创造条件,留住现有的人才。博物馆的成长离不开专业人才,要培养一些热爱博物馆工作,致力于博物馆事业的从业人员。另外,要改善工作环境,改善库房的设备和设施,激发保管人员的工作热情,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三)开辟筹资渠道,多方争取资金
归根到底,困扰基层博物馆藏品保护的瓶颈是资金问题。作为公共文化事业单位,基层博物馆事业发展主要依靠各级财政拨款,因地方经济发展的差异,困难地区要提供足够资金用于博物馆藏品保护也不太现实。加之有些地方领导往往只追求眼前利益和局部利益,没有认识到文物本身潜在的价值,不能把文物资源、文物环境当作生产力加以保护和发展,而是将目光停留在其经济价值上,对博物馆事业发展支持、重视力度不够。为此,要保护好基层博物馆的藏品,就需要想方设法争取本级领导和上级领导的重视、支持,多汇报多争取,确保事业经费有保障。一要充分利用《文物保护法》中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的规定,争取博物馆事业发展经费进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逐年增加。二要积极通过举办特色陈列、临时陈列、扩大宣传来增加观众,吸引观众,引起领导的重视。三要借鉴西方博物馆生存发展之道,想方设法争取企业资金赞助,并给予企业以宣传回报,形成一种博物馆与企业互惠互利的局面。四要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通过尝试文物商店、小卖部的承包,特色纪念品的开发,输出展览,有针对性地举行各类讲座,依托各大型博物馆举行联合展览等方式来增加事业收入。
(四)实行科学管理
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范文3
一、做好清代和民国重点文物档案的抢救工作
我馆现存重点档案13925卷,包括清代档案42卷及建国前共计3*全宗的民国档案,此外还有音像档案9盘,珍贵照片档案287张,木刻《*县志》原版59块。这些档案多为年代久远,有纸张变脆,字迹褪色,虫蛀等现象,都十分珍贵。
按照国家、省、市档案局的统一安排部暑,我局(馆)将尽快拟定方案,报区委区政府批复,经区财政核审后,尽快启动我局(馆)这部分历史文物档案的抢救工作,将在20*年大规模展开,每年完成不少于2500卷的抢救任务,力争于2011年以前在成都各区(市)中率先完成此项工作。
二、进一步巩固城乡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2007年,我区的12*村(社区)的档案全部通过了规范化管理验收,实现了档案管理城乡一体化。20*年,我局将进一步巩固此项工作,加大力度,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搞好2007年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村(社区)档案规范化管理不脱节、不断档,进一步走向规范化。
三、继续做好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
20*年,我局将集中全力,进一步加强对机关各单位的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改善硬件环境,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将档案目录全部录入紫晶软件,实行规范化、数字化管理,确保年内在全市各区(市)县中率先完成机关各单位档案规范化管理验收,提前实现机关档案规范化管理全履盖。
四、加强公文网上交换的电子档案管理工作
20*年,我局将继续与区委办、区政府办、区机要保密局和区信息自动化办公室紧密配合,深入基层,加强对各部门、单位、镇、街道办的业务指导,积极做好公文网上交换,特别是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确保公文网上交换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做好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工作,促进档案管理工作的电子化、数据化、现代化,保证档案作为历史资料保存不遗、不缺、不漏。
五、切实做好“双重”采集工作
“双重”采集是保证全区重要政务及重大活动的原始记载的重要举措,20*年,我局将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等重要活动开展采集工作,并将采集的图片资料及时加注文字说明,刻制光盘,永久保存。
六、搞好档案的保管保护及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20*年,我局将继续巩固我局(馆)专业档案馆达四川省二级标准成果,坚持库房管理制度,每天三次查、记温湿度,采取措施控温控湿,在现有条件下,使档案最大限度地处于适宜其保存的环境之中;要做好档案库房防火、防盗、防虫、防尘等“八防”工作,定期检查档案库房;要热情、周到、高效地接待来馆查档者,使查档“一步到位”,为全区编史修志、工作查考、个人出具工龄、婚姻等证明提供原始凭证服务。同时,要进一步搞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更好地为全区的经济发展与老百姓服务。
七、搞好规范化服务型机关(政府)建设
20*年,我局将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区规服办的要求,在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政府)方面进一步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理、监督机制和手段;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政务公开与事业单位服务事项公开;对行政许可及流程进行清理、优化再造。
实行每周六上午9:00至12:00对外办公及查档延时服务、预约查档服务。政府指定的信息公开服务中心及档案三项行政许可项目设在政务大厅窗口办理,我局工作人员在政务中心严格遵守中心纪律,做到热情、耐心、细致,优质服务。
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范文4
关键词:文物;文物档案;管理;建设;使用
一、概述
文物档案是一项非常复杂和繁琐的工作,包括文物从接收、识别、登记、存档、进行编目、档案利用等一系列复杂的工作。因此文物档案的管理要在现代化技术基础上实行科学合理的流程,运用科学的思维方式和手段进行管理的方法。建立文物档案数据库对文物的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我国的文物档案制度并不完善,没有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限制了我国文博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文物档案的重要性
档案工作是记录社会各个方面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工作,它为社会各单位、学科和机关提供了重要的物质资料保障。文物档案更是建立文物资料的重要工作,是确保文物保护工作顺利进行的基本工作之一。文物档案就是要详实仔细的记录文物的相关资料,包括文物调查资料,考古发掘发现,文物修复情况等,并形成各种记录文档、报告、照片、图纸、摹本等。这些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为文物保护的科学管理和妥善保护提供了保障,也是文物工作者进行研究的依据。由于文物的一些特殊性和其他一些原因会导致文物出现一定损毁、而如果有了文物档案就能更有效的降低损失的影响和程度。因此我们应该加强对文物档案工作的支持力度,完善文物档案的建立制度和流程,建立科学合理的的文物档案的工作制度,为保护文物提供可靠的保障。
三、我国文物档案的现状分析
(一)有关部门对文物档案的重视程度不够。很多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认识不到文物档案工作的重要性,在记录、管理工作中会出现很多漏洞或者缺失。很多人甚至简单的认为文物档案管理工作仅仅是简单的记录和保管数据的工作,不注重档案的保密性、完整性。
(二)文物档案的管理制度和方法严重落后。首先,有关部门没有完善合理的制度流程,导致工作人员没有形成统一的工作方式,记录和管理方式混乱,不利于整体的管理,降低了工作效能。其次档案管理人员没有经过专业的档案管理的培训,缺少必要的工作技能。很多工作人员仅仅是按照自己的方法或者陈旧的方法进行管理,没有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计算机的普及和发展为档案管理发展提供了很好的物质基础,但是受到工作人员计算机水平的限制,不能很好的发挥出计算机网络的重要性。文物档案的管理有其特殊性,内容繁杂,非专业的管理人员很难驾驭管理工作。还有很多工作人员身兼数职,没有多余的时间和精力进行档案管理工作,往往都是贪图快速的将文档归类,而不做整理归类和记录,导致档案室积累了大量的无法查询的资料。而一旦档案室积累到庞大的数据,要想统一整理就是一项更加耗时耗力的工作了,这又形成了一个恶心循环。
(三)档案室的硬件设施不完善,影响了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很多档案室由于受到资金等方面的限制,没有建立完善的硬件设备体系,不能更上现代化管理的要求。在建立文物档案数据库的工作中出现硬件设备不达标,没办法建立网络资源共享体系,制约了我国文物档案管理工作的进程。
四、文物档案的现代化管理
(一)坚持保管文物档案的基本原则
文物档案的建立、管理和维护一定要遵循文物的特点,坚持文物档案的完整与安全,确保文物档案不会错误、缺失内容、泄密等问题。在建立文物档案的前期,一定要建立完善详实的信息库,确保文物的所有信息都能准确的记录在内。在日常文物档案的管理中,要有健全的制度去规范,采取专业的技术保管措施,减少文物档案的损毁或者流逝,确保文物档案的完整性,提高文物档案的使用寿命。
(二)提高对文物档案的重视程度
每个文物的信息对文物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文物档案的重视程度。在思想上重视文物档案工作,在行动上关注文物档案工作。工作人员在进行文物档案的信息采集、录入、保存、使用等工作的时候一定要细心、耐心、认真的做好每一个细节,降低人为的对文物档案的损失程度。
(三)加强对文物档案管理的物质投入
目前我国文物档案工作还在发展阶段,处于整体落后的状态。为此我们应该首先加大对文物档案管理的物质投入力度,采用先进的硬件设施,将文物档案管理工作和先进的计算机数据库结合起来,建立完整的动态信息数据库,形成一套高效的、系统的、完整的档案管理体系。建立数据信息库的基础是相应的硬件设备的投入,因此一定要加大对文物档案工作的基础设施建设。
(四)建立完善详实的文物信息资源库
去年年底我国文物保护部门就已经对部分文物进行了统计、调查和记录,建立了信息资源库,并开始建立文物档案的动态信息检测系统。这大大提高了我国文物档案工作的进程,为文物档案的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加便捷、准确、完成的信息系统。目前国家文博信息专网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实现了网上的资源共享体系,工作人员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查到准确的信息。这样为文物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提供了工作的便捷,让档案管理工作更加便利,同时为档案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建立完善详实的文物信息资源库还可以通过庞大的数据信息系统进行预测、分析工作。
(五)建立文物档案的电子身份证数据库
要对数据库中的文物采取电子身份证体系,通过电子身份证技术来更好的管理文物,以便更快捷准确的查询到文物的相关信息。文物的身份证信息系统是一项庞大、细致的工作,并且会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但是该项工作会极大的提高后期工作人员的管理效率和维护效率。
五、总结
文物档案是文物的身份,记录者文物的来源和历史,对于后期研究者查询和研究历史文物具有重要的作用。建立完善文物档案可以有效的加强对文物的管理和保护,有利于研究者更好的研究历史,促进我国文博事业的发展。然而目前我国在文物档案管理上存在很多问题,比如没有完善的管理制度,管理方法落后、工作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硬件设备不达标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文物档案数据库的建立。针对以上问题,我们应该在思想上重视文物档案工作,在设备上加大硬件的投入力度,在行动上加快建立完善健全的文物档案制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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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范文5
为深刻吸取近期部分省市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有效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我市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顺利开展,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的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深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积极构筑我市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
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改善,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更加健全,全市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落实到位,市政府成立运城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支队长田生树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防火处处长杨维民担任。
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组和办公室,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组织领导。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排查整治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侯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
(3)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
(6)旅游、宗教活动场所。
2.“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地下空间建筑: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车库等地下空间。
5.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6.文物建筑单位:列入国家、省、市、县(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建筑单位。
(二)排查整治内容
1.贯彻指定国家及省的消防法律法规、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2.建筑物或者场所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情况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情况;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防火防烟分区及防火间距情况;
4.消防设施运行、维护保养情况及灭火器材配置、使用情况;
5.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6.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的单位、场所设置情况;
7.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质量情况。
四、方法步骤
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认真分析研判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要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广泛深入动员,明确任务分工,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行业及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范围、管理权限,突出重点,对本行业、本系统监管的在此次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统一交由公安消防部门依法责令改正、实施行政处罚。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中要逐一填写《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登记表》,报送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留档备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整治。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从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努力实现全市转型发展、跨越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作到思想认识到位、时间精力到位、组织部署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切实为今冬明春“两节”、“两会”期间全市消防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要求,组织专门人员,按照职责权限,对所属单位、行业、区域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三合一”等场所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来的火灾隐患,能够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对经督促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公安、工商、文化、安监、住建等相关行政部门要依法撤消批准的手续或注销登记、吊销相关证照。对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重大案件,公安、工商、质监等部门要密切配合,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建立重大火灾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舆论监督、跟踪整治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把此次专项行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要举措,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二)部门联合,合力治理。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工作原则,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积极牵头,各地要把此次专项行动责任落实到每个监督执法人员头上,公安、安监、消防、教育、住建、文化、卫生、工商、旅游、广电、质监等部门参加,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各行业,系统开展火灾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实行治安、督察、消防“多警联勤”的消防执法机制,指导督促公安派出所严格落实日常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全面排查“九小场所”、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其他政府部门依据本部门职能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切实担负排查整治工作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强化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重点岗位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职责,提高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使单位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及时火灾预警信息,剖析典型火灾案例,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及整改进展,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四)强化督导,确保实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将专项行动作为全市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人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要加强工作组织和督导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专项行动期间,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市直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各地也要成立联合检查组,督导本行政区域内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
(落实安全规章制度强化安全防范措施)
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建筑规模不断扩大,建筑工地遍布全市城乡的各个角落。但建筑业的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建筑工地的各类安全事故频频发生。主要表现在:
一、部分项目经理安全意识不强。重经营轻安全,重生产轻管理,重质量轻安全,重突击轻长效,以包代管或包而不管、一包了之的现象较多。
二、各企业(项目部)之间、各工地之间现场管理水平参差不齐。文明工地与非文明工地,临街工地与非临街工地,市区工地与边远地区(城郊结合部、开发区等)工地的现场管理水平存在明显的反差。
三、文明工地覆盖面不大。每年评选的文明工地与当年在建工程项目数总量比较,所占比例不高。且主要集中在少数几家骨干施工单位,与全市注册登记的施工企业总数相比,所占的比例极不相称。
四、现场安全设施不能满足施工需要。事故隐患普遍存在,职工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大量的假冒伪劣防护产品(如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触电保护器等)在工地使用。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违章施工、冒险蛮干的行为时有发生。
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施工企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粗放,自我约束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二是企业安全管理相对滞后,安全隐患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不少企业的安全机构,成了安置关系户或照顾老弱病残的“慈善机构”,三是不规范的市场竞争行为,在客观上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安全投入。四是政策性激励措施和杠杆调控作用不强。
下面,我就如何提高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提出几点思考。
1、完善法规,坚持依法治理。应尽快出台针对本市实际情况、操作性较强的管理规定,并通过法定程序,理顺关系,确定执法主体资格,并赋予其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权。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开展安全评估。建章立制是为了有法可依,落实责任是增强安全意识,开展安全评估是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有助于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3、政策调控引导,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一是将安全工作与企业招投标相结合,凡是在建筑工地安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创成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单位,在招投标中予以加分。二是将安全工作与“评先”相结合。把安全工作实绩作为重要的参评条件之一。三是将安全工作与项目经理资质管理相结合。4、实施安全监理,确保施工安全。可以参照质量管理模式,依法成立专业性安全监理公司,或在现有的监理公司基础上,明确安全监理的责任,实行质量安全同监理。5、加大安全监督力度,实行严管重罚。在管理执法中,要坚持一个尺度,做到对事不对人,该罚就罚,该停就停。6、狠抓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施工安全。在招标投标中,要将安全设施费单独列编,不纳入工程报价之中,以避免建设单位压价、标底下浮等不规范市场行为的影响,确保安全经费的正常使用。
(小区安全防范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防范工作,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确保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省、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市综治委《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的安全管理防范。
第二章物业安保服务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参照《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标准内容,做好物业管理小区安全管理防范等物业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除履行前款规定外,还应执行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和服务质量标准。
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包括日常防范和应急预案在内的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及相关制度,明确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的范围、责任、措施、效果评价、检查考核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程序,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物业管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工作方案,不断检查、调整、完善应急预案。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条健全规范安保队伍管理制度。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根据其小区《物业服务合同》聘用相应数量的安保人员,招聘安保人员数量要符合小区治安状况和居民对安全防范的需求;要严格审查被招录人员身份等情况,不得私招滥雇。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要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并接受公安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对暂时没有条件从专业保安公司招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自行招聘安保人员,但要向物业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供被聘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外来人员需提供本市的暂住证)等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并由公安派出所负责进行审核并造册备案。
(二)安保人员实行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岗前集中培训由物业服务企业组织,在公安派出所指导下,委托具有保安专业培训资质的机构进行,掌握与保安工作相关的政策、法律和职业规范,正确使用防护器械和正当防卫、现场保护等技能。个别新聘用安保人员岗前培训可实行跟队培训或集中培训的方式。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保人员集中培训。
(三)安保人员实行统一着装,上岗执勤,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对讲机、橡胶棍、手电等常用装备。
(四)安保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制度,加强小区安全管理,维护小区公共秩序。对发现的警情、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立即报警和报告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做好记录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应急处置。
第五条物业服务企业是物业管理小区安全技术防范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执行公安机关制定的安全技术防范标准和要求,加强对楼宇对讲、电视监控、周界防范报警、电子巡更、家庭报警等技防设施的日常维护,确保正常有效运转。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对符合物业收费类别等级条件的物业管理小区出入口实行24小时值班和出入登记制度。有条件的小区要划定停车泊位,加强看护,有序停放。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对公共区域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及水(二次供水)、电、气、电梯、消防等公共设施的日常巡查并作好巡查记录,配备常用应急抢险器材,加强物业养护和维修,接到业主报修或保修单,立即做好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及时报告相关责任单位消除隐患。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在物业管理小区内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场所和公共区域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统一设置文明规范、用语简洁的警示标识,告示注意事项,明确禁为事项。
物业服务企业有义务制止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在雨篷、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摆放花盆、吊挂杂物等危险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与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签订住宅装饰装修服务协议,明确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设施的安装要求,制止小区住户安装防盗护栏凸出墙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行为,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每年要组织开展两次以上安全防范知识培训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演练,强化居民安全防范意识。
第三章小区自治管理
第九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使用物业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
(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
(三)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
(六)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七)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赌博、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发现有前款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
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的,经业主大会同意,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负责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镇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健全完善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逻、消防“六位一体”的群防群治体系,做好社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防火安全检查等工作。
第十二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应当配合公安机关,与居民委员会相互协作,共同做好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等相关工作。
第十三条推广社区“四位一体”工作室制度。由社区综治工委牵头,社区民警、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分别派人入驻,实行日常值班,协商议事,及时协调处理小区公共区域安全管理防范事务,预防和减少可防性案件。
第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要与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联合开展“星级平安物业小区”创建活动,整合小区群防群治力量,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协助有关部门积极开展“物业安全管理、有偿保安服务、防火安全检查、机动车看护、暂住人口登记服务”等治安管理和防范工作。
第四章部门综合治理
第十五条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城管执法、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十六条公安部门负责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管理的监督检查。
公安部门应加强城区物业管理小区及周边日常治安巡逻。公安派出所将辖区开放式和半封闭物业管理小区纳入治安巡逻警车夜间巡防区域范围。
社区民警应加强对所驻社区或物业管理小区的日常走访,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和居民加强治安防范,及时解决有关治安问题。
第十七条街道、镇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
第十八条实行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街道、镇负责召集,由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代表、专业经营单位和城管执法、物业管理等部门参加,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年初应与所在街道、镇综治委签订“加强综合治理、开展平安创建”责任书,自觉接受街道、镇综治委的检查、监督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