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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待文物的态度范文1
>> 国际法视角下的“文化遗产”概念辨析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国际法 对文化遗产的精神颠覆 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法制现状分析 城市旧城改造中对文化遗产保护问题的再认识分析 国际投资法视野下文化遗产的保护 考古学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性质的认识路径 对瓜州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经济开发的几点认识 走马古镇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利用模式研究 大西山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的利用 从景观生产视角看民族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与保护传承 文化遗产保护在宜昌建设国际旅游名城中的作用研究 论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人权法保护的正当性 浅谈文化遗产保护与文化旅游的关系 历史文化名城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市场的保护利用研究 林枫同志在建国初期对文化遗产的贡献 国际法的性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 论文化遗产多元旅游的开发 常见问题解答 当前所在位置:l与《国际文化旅游》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 International Cultural Tourism Charter[S].199910.Cited from http:∥/charters/tourism_e.pdf是ICOMOS颁布的关于文化旅游的两个重要文件。《文化旅游》是在文化遗产地日益遭受旅游利用的破坏威胁同时旅游利用又成为一个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的背景下产生的,它初步表达了早期国际法对旅游利用的态度。1999年的《国际文化旅游》取代了1976年版的《文化旅游》,重新阐述了旅游和文化遗产之间的作用与关系,并强调东道主社区的文化个性和文化遗迹与国内外游客的兴趣、期望和行为之间的关系。与1976年版的《文化旅游》相比,《国际文化旅游》鼓励保护组织与旅游业的积极对话,不再将旅游简单地视为“被迫容忍的业务”,对推进国际法的旅游利用认识发展进程具有重大的转折意义。《文化遗产地的阐释和展示》International Council on Monuments and Sites.The ICOMOS Charter for the Interpretation and Preservation of Cultural Heritage Sites[S].2008104.Cited from http:∥/charters/interpretation_e.pdf是ICOMOS 2008年颁布的,它进一步阐述了文化遗产的“阐释”(interpretation)《文化遗产地的阐释与展示》(2008)中的“阐释(interpretation)”是指一切有潜力提高文化遗产地的公众意识与理解的活动,是对“利用(use)”一词的深化与扩展,文化遗产的展示与利用过程,也就是文化遗产地的阐释过程。资料源于:张朝枝,郑艳芬.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关系的国际规则演变[J].旅游学刊, 2011(1):8188.与“展示”(presentation)定义与目标。《国际文化旅游》其中的一个重要特点是,重视文化遗产地的“阐释”活动,认为遗产阐释是同时满足游客体验与提高公众意识的根本途径。《文化遗产地的阐释和展示》则进一步丰富了阐释活动的内涵,对文化遗产地的旅游阐释和展示活动起着积极的指导作用。2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认识过程
2.1从关注环境影响到关注经济社会文化影响国际法对旅游利用认识的发展演变,首先表现在从主要关注旅游环境影响到对经济、社会文化以及环境影响共同关注的过程。旅游开发作为文化遗产地的主要利用与发展方式,对遗产地所产生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大体可以分为经济影响、社会文化影响以及环境影响这也是旅游学界对旅游影响的一般分类。参见:Cooper C,Fletcher J,Gilbert.D,et al.Tourism Principle & Practice[M].London:Longman Group,1993:101102.。其中,旅游环境影响是国际法关注较多的一个方面,而旅游对遗产地东道主社区带来的社会文化影响与经济影响是国际法较晚与较少关注的内容,但是随着人们逐渐认识到东道主社区在遗产保护中的地位作用,国际法也越来越多地关注各种保护措施与旅游利用对社区带来的经济与社会文化影响。(1) 对旅游环境影响的关注关注旅游开发建设活动带来的环境影响。早期的国际法,如《关于保护景观和遗址的风貌与特性的建议》和《关于在国家一级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建议》,强调各类工程与修建活动对遗产地景观及其环境的影响。《内罗毕建议》则直接指出,“要防止因旅游业的过分开发而造成的危害”(第31条)等。其后的《佛罗伦萨》与《华盛顿》同样强调,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如交通设施、停车场等要加以控制。《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1997起还要求申报遗产的提名报告要提供遗产地的环境压力如污染等方面的信息(第64条)参见《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1997年至2002年版本第64条。自2005年起,该内容被列入到遗产申报材料格式中的附件5“《世界遗产名录》的申报遗产”(Properties for inscription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关注游客压力及不恰当行为造成的环境影响。早在1931年的《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就开始意识到游客行为对文物古迹的影响,建议“教育工作者应劝阻孩子和年轻人做出污损各类纪念物外观的行为”(第7条),而其后的多数国际法均强调通过恰当的教育手段提高公众的遗产保护意识以及引导恰当的保护的行为,如《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建议“缔约国应使公众广泛了解对这类遗产造成威胁的危险和根据本公约进行的活动”(第27条)。《佛罗伦萨》、《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自1997年开始,其后各版本有此方面内容。和《文化遗产地的阐释与展示》还考虑到了游客的数量及其分布的不平衡对古迹环境承载力的影响。可见,从早期到近期的国际法,在文化遗产地所进行的包括旅游在内的各种开发利用活动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始终是国际法关注的重点内容。(2) 对旅游经济社会文化影响的关注《内罗毕建议》是相对较早关注社区的社会文化与经济变化的文献之一,它认为,“保护措施不应导致社会结构的崩溃”(第46条)。其后,《华盛顿》提出,“为了保护这一遗产并为了居民的安全与安居乐业,应保护历史城镇免受自然灾害、污染和噪音的危害”(第14条);《国际文化旅游》序言指、建议、宣言等国际法内容的开头部分,通常包括介绍、目的、目标、精神、背景等内容。指出,“过度的或没有妥善管理的旅游也可能使东道主社区的生态、文化和生活方式降格”;《保护和管理历史城市与城镇地区的瓦莱塔准则》提到,“为了遗产和当地居民的利益,保护与管理计划应该要考虑到旅游所带来的预期影响”(第4条g)。这些都表明了国际法越来越认识到各种保护措施及旅游开发利用所导致的负面社会文化与经济影响。同时,国际法还认识到旅游利用可以带来的正面影响。如《国际文化旅游》序言指出,“旅游可以为文化遗产创造经济利益,并通过创造资金、教育社区和影响政策来实现以保护为目的的管理”等;《保护和管理历史城市与城镇地区的瓦莱塔准则》指出,“旅游业可以在历史城镇地区的发展振兴中发挥积极的角色”(第4条g)。由此可见,国际法在对待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影响问题上,已经从主要关注旅游环境影响过渡到对环境、社会文化与经济影响的共同关注了。
2.2从关注遗产保护需要到关注社区发展与游客体验需要国际法对旅游利用认识的发展演进还表现在从对遗产本体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需要的认识到对社区发展与游客精神体验需要的认识过程。对遗产本体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一直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的主旨与核心内容,其近百年的发展历程是对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的认识逐渐完善的过程(刘爱河,2009;张朝枝,2008;张成渝,2010;张松,镇雪峰,2007),也表明了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需要认识越来越深刻与完善。而国际法对东道主社区发展需要的关注以及对游客精神体验需要的关注在近几十年的国际法文献中也得到越来越多的体现。(1) 对东道主社区发展需要的关注随着国际法越来越认识到东道主社区是文化遗产保护不可分割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因此也越来越关注东道主社区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地位与作用,并强调实现东道主社区的经济与社会文化发展的需要。如《华盛顿》在其原则与目标中指出,“历史城镇和城区的保护首先关系到他们周边的居民”,“居民的参与对保护计划的成功起着重大作用,应加以鼓励”(第3条);《考古遗址的保护与管理》序言表明,考古遗产的其他构成部分是当地人民生活习惯的组成部分,对于这类遗址和古迹,当地文化团体参与其保护和保存具有重要意义。尽管继《华盛顿》后的许多国际法也开始认识到东道主社区的保护参与需要,但对于社区具体如何参与遗产保护与发展计划则缺乏明确的引导;直至1999年《国际文化旅游》,才将如何满足东道主社区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以及政治参与需要的内容具体化。《国际文化旅游》将东道主社区的需求作为整篇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六大旅游发展原则中,有两大原则强调东道主社区和原住民的参与需要(原则四)和发展需要(原则五)。《保护和管理历史城市与城镇地区的瓦莱塔准则》序言则明确要求,“对历史城镇地区的任何干预都必须以提高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与环境质量为目标”;“可以通过信息、增强意识和培训等方式来帮助居民参与”(第3条h);“历史城镇的旅游发展应该基于对当地社区身份及其文化和传统活动的尊重与支持”(第4条g);“旅游活动必须尊重并不妨碍居民的日常生活”(第4条g)。可见,东道主社区的保护参与和发展需要已经成为国际法中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重要内容。(2) 对游客体验需要的关注游客体验的需求是多方面的(Quan,Wang,2004),而国际法最关注的常常是对游客的遗产教育。从最早的《关于历史性纪念物修复的雅典》起,遗产教育计划就被写进各种国际法文件中,而“旅游”一词较早就是以承担公共教育任务的功能出现在国际法文件中的。然而,这些教育计划并不是以满足游客体验需要为主要目的,而是强调这种公众教育在遗产保护中的必要性,实际上也是从遗产本体保护的需要为出发点的。真正对游客体验需要给予较多关注的是《国际文化旅游》。的一大原则就是,要“确保带给游客一段有价值的经历”,提出,“古迹保护和旅游的计划应该提供游客高质量的信息,以确保游客最清楚地了解遗产的重要特征和保护其需要”,“旅游者应该能够以他们自己希望的速度和方式游览古迹遗址”,“提供恰当的设施,可以保障游客的舒适和安全,并提高旅游的享受程度”(见《》原则三)等,强调从信息、教育、精神提升、安全与舒适、娱乐等多方面满足游客文化遗产旅游体验的需求。从对文化遗产本体的保护需要认识到对社区发展与游客体验的需要认识过程,体现了国际法对旅游利用认识逐步深化的过程。
2.3从被动、消极到主动、积极的旅游利用态度国际法在对待旅游利用问题的态度上,是一个从被动、消极地限制旅游开发利用活动,到主动、积极地鼓励制定合理的旅游发展目标与管理规划的过程。早期的国际法文献大多只是为了尽可能地确保遗产本体的安全而对各种开发建设活动有所限制,如旅游利用对环境的影响,相关的国际法文献对设施建设问题的处理,大多表现为通过“禁止”、“限制”、“监督”的手段来“控制”和“预防”可能威胁遗产本体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的影响;在对待游客的态度上,则希望通过“劝阻”“教育”等手段来减少游客的不恰当行为对遗产物的污损;在对待东道主居民方面,早期的国际法文件也只是在意识到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已经受到影响的情况下提出相关的建议,较少考虑到社区居民的参与保护和发展需要等。早期关于文化旅游的《文化旅游》把旅游业看作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社会、人文、经济和文化的事实”(基本立场第1条),认为“旅游将对人类的一般环境特别是文化遗址产生重要的影响”(基本立场第2条),因此,“必须认真研究这种影响,使这些影响保持在可以忍受的范围内”(基本立场第2条)等。由此可见,早期的国际法在对待旅游利用问题上处于被动与消极的态度。《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从1997年就提出了关于旅游发展规划与旅游管理的要求参见《实施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1997年至2002年版本第64条。自2005年起,该内容被列入到遗产申报材料格式中的附件5“《世界遗产名录》的申报遗产”(Properties for inscription on the World Heritage List)。,但最能体现国际法对旅游利用态度的积极转变的是《国际文化旅游》。该序言将旅游看作是“文化交流最重要的工具之一”和“自然和文化保护的积极力量”。与《文化旅游》相比,《国际文化旅游》不再将旅游看作是被迫容忍的业务,转而更关注旅游发展的正面影响,并以“促进和鼓励旅游业”、“促进和鼓励保护文物各方和旅游业之间的对话”等作为的目标,体现了国际法在对待旅游利用态度上的一个巨大转变。在处理旅游利用与遗产保护的矛盾问题上,与过去的“禁止”、“限制”、“监督”、“预防”等手段相比,《国际文化旅游》更注重可持续的“计划”、“管理”和负责任的“推广”。在对待游客方面,与单纯的“劝阻”和“教育”相比,《国际文化旅游》提出通过“阐释”与“演示”等适当的、启发性的计划促进和鼓励高度的公众意识。在处理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的矛盾问题上,《国际文化旅游》不仅提出要让东道主社区和原住民共同参与保护古迹和旅游的规划中来,还关注东道主社区在旅游和保护活动中的利益等。在此基础上,《文化遗产地的阐释与展示》又进一步为具体的阐释与展示活动提出具体的指导原则,使旅游利用活动更切合文化遗产地的保护。最近的《保护和管理历史城市与城镇地区的瓦莱塔准则》是关于历史城镇保护与管理的,它也将“旅游”作为独立的条目进行了相关的阐述,认同“旅游业可以在历史城镇地区的发展振兴中发挥积极的角色”(第4条g),警惕大量游客给历史城镇地区带来的危险,要求“保护与管理规划必须考虑到旅游所带来的预期影响并控制这个过程”(第4条g)。可见,与过去被动、消极的“应对式”态度相比,国际法如今采取了更为主动、积极的态度来充分“利用”和“发挥”旅游业在遗产保护与社区发展中的正面力量,并要求主动“控制”负面的影响,这显示了国际法在认识旅游利用的进程中态度的积极转变。3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认识发展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启示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认识的发展演进过程,实际上反映了国际法对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日益全面与完善。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态度的积极变化显示,国际法支持并鼓励制定合理的旅游发展目标与管理规划来尽可能地降低旅游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鼓励发挥其对于遗产保护和社区发展的积极力量。这一积极变化,对我国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利用之间的关系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首先,应充分认识与理解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影响及其现实意义,既要以主动、积极的态度充分利用和发挥旅游业在遗产保护和社区发展中的正面作用,又要努力控制旅游业所可能带来的种种负面影响。其次,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应该重视社区旅游参与和发展,既要尊重当地社区及其居民原有的生活方式与文化传统,又要将社区的经济、社会与文化发展需要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并充分利用和发挥社区及其居民在遗产保护和旅游利用中的积极力量。最后,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应该重视游客的精神体验,从游客体验需求的角度制定相应的“阐释”计划,通过满足游客的体验需要来实现文化遗产的教育目的。然而,在我国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实践中,相关的立法引导与规范仍然处于缺位的状态。虽然目前我国已形成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简称《文物保护法》)为核心,以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为骨干的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叶秋华,孔德超,2008),但现行的《文物保护法》(2007修正)及其它文物保护法规体系,多侧重于明确保护对象、保护内容和保护方法(叶秋华,孔德超,2011),却忽视了针对文化遗产的旅游利用实践的引导与规范;对于社区与游客利益的法律保障、传统文化价值的认识与尊重理解(叶秋华,孔德超,2011)更是严重缺失。与社区及其居民利益最为密切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24号2008.04.22),同样也只侧重于遗产本体的保护内容,旅游利用方面的内容则完全缺失,社区及其居民作为历史文化城镇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甚至被完全忽视。纵使是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定的《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2004第二版,以下简称《准则》)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S].2004.引自http:∥.cn/dzhk/也侧重于遗产本体的保护原则、程序与工程。虽然《准则》支持“文物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见第4条),但对于保护与利用所产生的社会与文化影响以及如何发挥和保障社区及其居民在保护和利用过程的作用与发展需要等方面也缺乏应有的关注。此外,尽管《文物保护法》与《准则》均提及文物古迹的展示,并以其作为公众教育的宣传手段,但只是强调遗产价值展示与再现(张朝枝,2010),却忽视了游客实际的遗产体验需要。由此可见,我国文化遗产法律保护的立法和实践尚未体现出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应有的认识和重视,也没有体现出其对当地社区及其传统文化价值应有的认识和尊重理解(叶秋华,孔德超,2011),这与我国当前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实践完全脱节。缺乏相应的法律引导与规范,这就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利用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往往变成了纯粹的商业化运作,文化遗产面临过度开发的危险(胡红梅,2010;叶秋华,孔德超,2011),并且频频出现游客与遗产地景区、游客与居民、居民与政府、居民与开发商等之间的利益矛盾与冲突(卢松,等,2010)。文化遗产本体非但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文化遗产地内还出现了各种负面的社会与文化影响问题(胡红梅,2010),这不仅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的规定不相符合,也违背了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初衷,不利于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利用的可持续发展。4结语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法对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认识与态度,已经历了从对环境影响的关注到对经济社会文化影响的关注、从对遗产的原真性与完整性保护需要的认识到对社区发展与游客精神体验需要的认识、从被动消极地限制旅游开发利用活动到主动积极地鼓励制定合理的旅游发展目标与管理规划等三方面的发展变化。我国文化遗产旅游利用的实践仍缺乏法律方面的引导与规范,文化遗产旅游利用也未对社区的利益和发展需要以及游客的体验需要给予充分的重视。所以本文建议,应完善和出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相关立法,以引导和规范当前与未来的文化遗产旅游利用;保障遗产地社区以及游客的相关利益和发展需要,以利于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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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the Evolution of International Rules Regarding the
Understandings of Tourism Use of Cultural Heritage
ZHENG Yanfen1, ZHANG Chaozhi2
(1.School of Management, Jina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632, China;
2.School of Tourism Management, Sun Yatsen University, Guangzhou 510275, China)
对待文物的态度范文2
“修长城修故宫参襄国徽设计无愧文物卫士,护名城护运河舍身文化遗产堪称古建护神”,这一副追悼会上的对联,概括了罗老繁忙而充实的一生。
罗哲文,1924年出生在四川宜宾,1940年考入中国营造学社,师从梁思成、刘敦桢等,参与过国旗和国徽的设计投稿竞选,一生从事古代建筑的维修保护和调查研究工作。
1952年,28岁的罗哲文担负起了修复长城的重任。他每天骑着毛驴考察,迈着步子丈量,反复斟酌后拟定了维修规划图。修复时他和工人一起拣青砖,挖砖块,用原有的材料保持长城的面貌。实地勘察,亲手画图,修旧如旧,向工匠学习。作为梁思成的亲传弟子,他说:“梁先生那种‘勤勤恳恳做点事情’的精神也成为我一生的做人标准。”长城修复后,他又亲手把长城送进了世界文化遗产名录。60年来老人对长城的关注始终没有中断过,他也因此被誉为“万里长城第一人”。直到2003年,他还以年近八旬的高龄参加了汉长城遗址的考察团,并穿越了被称为 “死亡之海”的罗布泊。
不仅长城,全国100多个国家级的文化名城,每一座他都亲自考察过。洛阳、西安、大运河、蜀道,仅苏州大运河他就考察过近百次。从长城保护到大运河申遗,从历史文化名城到加入《世界文化遗产公约》,罗哲文奔走疾呼、日夜操劳,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做出了杰出贡献。
但一方面是保护,一方面却是打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幌子下的破坏,越来越多的古建筑面临着被摧毁的命运,罗哲文说“每看到一处有价值的古建被拆都很心痛”,为此他变得越来越忙碌。退休前,他是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中国文物研究所所长。退休后,他依然头衔不减,担任国家文物局古建筑专家组组长,政府部门的专家顾问,多个学会的名誉会长。全国文物被毁、重建的求救电话此起彼伏,他几乎来者不拒。罗哲文形容自己的电话就像119热线,本该安度晚年的他只能扮演救火队员。画家方砚记得老人总说:人对待文物,应该像对待自己家中的好东西一样,千万破坏不得。即使不幸损坏了,修复时也要“修旧如旧”。但并非所有人都认真履行老人的建议。“一半尊重他的意见,另一半只是听听,该怎么修还怎么修。”弟子齐欣说,“会议过后,常发现结果不是他当时提的意见”。但他还是要去开会,要去说。他担心“不去的话更胡修”。就在住院之前,他还曾经一天赶了3个场子。
就这样,罗老像个围绕着古建筑奋力旋转的陀螺一样,怎么也停不下来。为了省出更多时间工作,他的衣服从来一身中山装,吃饭就喜欢一把花生米,生活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已经86岁高龄,但依然有一半时间在飞机上,忙碌得很。”好友舒乙如此回忆他。身边的人则喜欢用“不服老”形容他。每次外出,学生一搀,他就跑。他不爱去医院,认为看病是耽误工作,也不愿意把自己不好的一面展示给外界。是的,这位目睹古建筑被改造得面目全非的老人,尽管心里痛苦,却从来都对别人说“还有希望”。提到文物保护,他说亡羊补牢永远不晚。乐观如斯,甚至有一天,他高兴地告诉学生自己家被盗了,学生不解他的反应,他才解释,至少被自己视若珍宝的相机没丢,文保材料没丢。
但就是这样一位和善乐观的老人,却很少有人想到,他的心底有着怎样沉重的忧虑。晚年时,他最常回忆的一段往事是他与梁思成一同拯救北京城墙。
“拆城墙就像扒我的皮,抽我的血。”城墙最终被拆,梁思成失声痛哭。时隔数十年,罗哲文还常向旁人回忆起这些。
“我们现在留下来的东西太少了,再不保护就没机会,没时间了。”罗哲文说。
去年10月,罗哲文再一次带病赴安徽泾县,为当地的徽派民居村落设计保护方案。察看完当地村落之后,罗哲文一头扎进附近公园的洗手间,再也不能自己走出来。
这是这位老人最后一趟出远门。
热议锐评
从梁思成到罗哲文,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一种心境的脉络:信念之下的不浮不弃不功利。这不但是我们引以为豪的民族文化精神,更是当下我们应该坚持和传承的。作为中国营造学社的最后一名成员,罗老的身上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学习他对事业的热爱与全心全意的付出;学习他几十年如一日,踏踏实实、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学习他乐观的心态;学习他生活简朴和勤恳做事的原则;学习他用平常的心做伟大的事……这些无不是我们当代日益浮躁的社会和个人需要的精神和品质。学习之外,更要反思。古人说,见贤思齐,对中学生尤为如此。愿大家在学习和生活中,都能拥有一颗静影沉璧的心灵,细细地观照前人言行,鞭策自己前进。(高明燕)
话题拓展
对待文物的态度范文3
[关键词]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所;文物保护;藏品管理
[中图分类号]G269.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3115(2011)02-0089-02
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所是我国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这里珍藏着大批的文物藏品。随着时间的推移,大自然的剥蚀、人为的损伤,文物变质、破损,日常管理中的拿取、移动都会对文物造成损害。如何保护和管理好这些文化遗产,是基层文物工作者肩负的神圣使命。
一、县级文物藏品保护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藏品保护硬件条件差
文物需要通风、干燥、清洁的保存环境,而大部分县级文管所的藏品保护管理条件都比较差。一方面,长期以来没有像样的库房,虽然大部分库房是砖混结构,但离标准库房还差得很远;还有的利用旧房改造成库房,库房建设或改造时未考虑文物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干、防光和防尘等方面的因素。藏品就地存放,远远达不到保护的要求。另一方面,设备、设施老化,有的甚至缺乏一些基本的保护设施。没有藏品专柜,文物堆在一起,更谈不上使用囊匣保护;字画也是随意堆放在柜子里,平时投放几粒樟脑丸了事,未采取其他保护措施;一、二级文物也无保险柜存放。在防火、防盗方面缺乏必要的考虑。近几年来,由于防火、防盗设施不完善造成的文物损坏现象屡见不鲜。
(二)藏品保护资金严重缺乏
经费不足一直是困扰文物保护和阻碍文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有的地方并未将文物的保护与管理严格按照文物保护“五纳入”的原则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由于没有资金投入,地方财政不向文物事业倾斜,馆藏文物的科学保护问题尚无法解决,也就谈不上投入更多资金到文物征集工作中。
(三)藏品保护技术手段落后
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馆藏文物自然损坏和人为损坏严重,而县级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有限,加上现代化保护技术水平差,对馆藏文物的保护停留在死看硬守、防虫防潮的工作层面;对馆藏文物管理中遇到的特殊问题找不到合适的处理方法,特别是文物修复和复制中遇到的种种棘手问题没有设备和技术来解决,只能眼睁睁看着文物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另外,对文物保管员缺乏经常性的培训和学习,文物保管员专业技术能力差。
(四)藏品保护意识淡薄
当前,我国一些县区的文物保护部门单位领导分工不明确,有的甚至连文管所都没有,与文化馆合属办公。领导缺乏对文物保护的责任意识,认识不到文物的价值所在,过分关注其经济价值,而不关心文物本身的价值,导致人为损坏现象严重。有些地方主管文物的领导担心因文物损坏受到处罚,影响仕途,隐瞒不报。平日对负责文物安全的工作人员缺乏关心,对文物保护漠然置之,挫伤了职工的积极性,对藏品的保护更是抱着一种无所谓的态度,认为只要看好库房就可以了,不能正确认识藏品的存在价值及意义。
(五)藏品保护缺乏科学管理
藏品保护管理制度是藏品科学管理的重要依据和准则,但是县级文物部门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一套对文物保护和管理的科学管理制度,藏品登记分类混乱、入库排架无序、编目统计不清、建档内容不齐等现象严重。加之保管员素质参次不齐,不熟悉基本操作规程,导致人为损坏严重。
二、对县级文物藏品保护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库房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硬件保护水平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藏品应有固定的专用库房,应有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及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特别是一些新的文物库房要严格按照防震、防雷、防虫、防潮、防光、防尘、防火、防盗等要求进行设计,增加保护设施,购置恒温、恒湿设备,尽可能创造一个适宜和稳定、恒定的保存环境。购置移动密集藏品柜及囊匣,增强文物安全系数,以质地等级分库、分柜保管。对一些经济价值较大的文物必须用保险柜存放。加强库内藏品的安全保护,必须认真记录库务日志,减少藏品自然损坏。同时,藏品保管人员要绝对实行安全操作,杜绝藏品的人为损伤。
(二)多方争取,缓解资金压力
首先需要各级财政的大力支持。《文物保护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国家发展文物保护事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文物保护事业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国家用于文物保护的财政拨款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而增加。”文物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多向县领导沟通、汇报,通过媒体宣传等一系列的办法和措施,增强领导对文物工作的认识、认可和重视,保证经费逐年增加。其次,要把专项经费全部用于文物保护。目前文物保护专项经费未专款专用的现象很多,由于其他方面经费不足,挪用专款现象屡见不鲜。第三,借助各方力量,加大对文物保护的投入。为此,国家要制定优惠的政策争取社会各界对文物事业的扶持,如收取资源税,适当减免相关税种等。
(三)加强人才培养,提高藏品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文物保护问题可以借现代科学和传统工艺来解决。县级文物保护工作者要积极开展馆藏文物的保护研究工作,针对不同类别的文物展开技术性保护,以不断完善的实践来促进技术的提高。具体要做到:提高保管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积极组织现有岗位人员参加各项专业技能的培训,加强岗位的继续教育;尽可能创造条件,留住一些热爱文物工作,致力于博物馆事业的从业人员;考虑从省、市聘请专家、学者担任顾问,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借他人之学,为我所用。
(四)明确责任,强化保护意识
县级文保部门的领导要有高度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别是法定代表人要对馆藏文物的安全负责,明确到自身担负的历史责任,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待文物保护工作。同时,要积极检查、督促藏品保护保管工作,县级文管所不可能像博物馆那样设立保管部,但也必须有适应规范管理的保管组织。要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负责藏品库房的安全,保管员负责库房管理。要求文物保管员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刻苦业务,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懂得保管工作的特殊意义掌握保管工作程序、方法和保护技术,遵守制度和有关法规,完成藏品保护的年度责任目标。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人们的思想也不断发生变化,各种观念和思潮纷至沓来,人们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近年来,文物走私猖獗,馆藏文物失窃案件也时有发生。如承德外八庙和景德镇某博物馆藏品保管人员监守自盗,就是其中极具典型的案件。所以,在建立、健全现有藏品管理制度的同时,提高博物馆藏品保管人员的思想素质和职业情操显得更为重要。博物馆藏品保管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热爱文物藏品保管工作,充分认识保管工作的价值和意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服务的思想。
(五)健全规章制度,实行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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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渗透培养人际交往能力的意识
在新课标模块一第一单元friendship 的教学中,提出What qualities should a good friend have?(humorous ,honest,kind, friendly,helpful,responsible…),让学生就这一话题讨论得出结论。由于高一学生刚刚入校,大部分的学生对周围环境比较陌生,所以通过第一单元对友谊的学习和讨论,为学生在新的环境里建立真正的友谊提供方向性的指导。可以呈现这些谚语:1.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deed.2.A life without a friend is a life without the sun.3.A faithful friend is hard to find.4.A friend is a gift you give yourself.正确认识朋友对人一生的重要性,在课堂中渗透正确的择友观,告诉学生怎样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 教会在新的环境下怎样和同学相处,以及在以后步入社会我们应该怎样和人相处,怎样待人接物。
二、渗透培养协作互助精神的意识
每一个单元里的discussion就是互助协作意识的培养的最佳途径。通过大家在一起对一些问题的讨论,归纳整理出讨论结果的这一过程培养学生的协作互助精神。当然新课标中也有很多课文渗透了协作互助的精神。模块一第三单元travel journal中协作精神也是他们最终到达目的地的重要原因。模块一第四单元earthquake通过问题why the city begins to breathe?最后的出结论with the help of the whole country,the city begins to breathe.告诉学生人是社会的人,人和人之间需要互相帮助,互相协作。这样才能获得成功。
三、培养学生良好的人格魅力以及追求自由,平等,博爱的精神
模块一第三单元travel journal ,通过几个青年去湄公河自行车旅游前的准备和后来的所见所闻,Do you think it is very important for a person to stay determined when doing everything?Why?What kind of qualities should we have when difficulty comes?(determined,brave,perseverant,strong ,calm,diligent,don’t be lazy…)通过对这两个问题的讨论,培养学生在生活中的小事上,主动战胜自己的惰性,磨练自己的毅力。培养学习做事不怕困难,持之以恒的精神。培养学生坚强的意志和正确对待失败的态度,使他们在人生的道路上,更勇敢、更坚强、更开朗,这样对他们将来在事业上做出成就是很有意义的。所以通过这篇文章,教师在教学中渗透给学生很多做人所应该具备的品质,将学生培养成为有人格魅力的人。当然还有模块一第五单元Nelson Mandela一课,通过对曼德拉追求人类自由,平等实际的描写和对他博爱精神的颂扬,渗透了人和人是平等的,无论民族,肤色,种族,……追求自由,平等是人的天性。模块四第一单元women of great achievements,通过对一位伟大的女性——林巧稚事迹的描写,既成功需要人们要有不懈努力,坚定的信念,不曲不挠的毅力,更说明了男女是平等的,女性是可以做好很多事情而且还可以做得比男性更好。
四、渗透培养保护文物,自然资源,环境,动物,文化的意识
模块二第一单元cultural relics中通过对琥珀屋故事的讲述,可以引申到中国的那些国家级的文物以及那些流落海外的珍稀文物。通过what should we do to protect the cultural relics in China?引发学生的思考,提高学生的文物保护意识。第四单元wildlife protection 教学的侧重点应该在于提高学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模块四working the land 渗透了保护耕地的重要性,从而可以引申出对水资源等自然资源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环境保护的重要性。
五、培养爱国精神
模块三第三单元The million pound note中对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之间裸金钱关系的描写,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比较使学生更加热爱自己的祖国,从而渗透爱国主义教育。
六、提高自身知识,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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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鉴定;文物;方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历来为文人雅士所喜爱的古玩、字画等藏品,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家,我国各地古玩文物交易也日趋红火,收藏,正成为继房地产之后,中国内地最“火”的投资方式之一。与此同时,文物的鉴定也成了重中之重的基础工作。
一、文物鉴定的工作性质及主要对象
文物鉴定是一项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工作。它既是文物征集、收藏利用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一项科学性的学术研究工作。所以要做好该项工作,鉴定者必须持有科学、客观、公正、严谨、认真的态度去对待。
文物鉴定研究的主要对象:
(1)是可移动文物,即文物藏品、流散文物
可移动文物即文物藏品、流散文物, 不可移动文物即文物史迹。对文物藏品和流散文物的鉴定,是文物鉴定的重点。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的文物藏品,如石器、玉器、陶器、铜器、金器、银器、铁器、铅锡器、瓷器、珐琅器、漆器、竹木器、骨角牙器、书画、文献等等,都是文物鉴定的主要对象。
(2)是部分不可移动文物,即文物遗址、遗迹
不可移动的文物断代相对比较容易,如对大遗址的断代,在对整个遗址和遗物进行分析后,其所处的时代背景与古文献资料相吻合,大致就可以将此处遗址断定在某一个历史时期孔对墓葬的断代也比较容易,一块原有的墓碑!墓志也许就能说明问题,如果墓室里有文字出土则是更好的依据。总之,时代较晚的墓葬可能会有比墓葬的时代更早的东西出土,而不可能较早期的墓葬出土较晚期的器物。对古遗址和古墓葬,只有经过发掘,根据出土文物才能鉴定其年代和价值。
二、我国文物市场的问题所在
在文物鉴定这个行当里,确实有些人可以看出东西真假,具备一定的鉴定能力,但他们出具的鉴定书,往往与实物不符。有些人把新仿的工艺品当“宝物”,因为他拥有知名专家写的鉴定意见,说明一些文物鉴定者的操守出了问题,这是利益使然。另外,有些人和有关拍卖公司、古玩收藏商人联手,将赝品说成是真的,更有甚者,直接和盗掘古墓者串通一气,在坑蒙拐骗消费者的同时, 也给国家带来了很大的危害。
导致上述状况的原因如下:投机分子故意炒作市场价格。他们的操作方式和炒股票一样,先投入巨额资金,大量收购某个时期的古玩,使其价格一路飙升,炒起来后,再慢慢“放水”。曾经有个拍卖行炒作乾隆时期的青花瓷瓶,就到全国各地进行收购, 进而垄断了整个市场。由于古董交易期长,连动性强,不容易被识破。另外,一些外国政府或财团出于政治或文化上的动机,介入中国古玩市场。1996年,韩国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收购高丽青瓷, 几千块炒到了几十万元, 这批文物最后被中国政府查获。
三、 文物鉴定的必要性及要求
(1)据某博物院一位多年从事文物工作的专家介绍,有时鉴定人员的工作带有“对公”性质,一般不参与民间藏品鉴定,眼下各类鉴宝活动邀请的嘉宾、专家,多是出自低水平的鉴定人员。由于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鉴定行为的无序,致使有任职资格与没有任职资格、水平高的与水平低的人员及机构都可进入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众多无监管的文物艺术品鉴定机构的出现,造成了中国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的混乱程度进一步加剧。而且在这类鉴定人员在获取资格证书时,不少人并未经过严格的分类考试、资质审核,鉴定水平良莠不齐,从而导致“伪专家”满天飞。这都是由于文物艺术品鉴定市场中机构的运作也无法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由于目前文物鉴定中存在以上种种混乱,已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合法的文物市场。目前我国的文物鉴定是没有什么标准可依的,在行业资格的管理上也没有明确规定,开一家鉴定工作室和俱乐部从事文物鉴定,根本没有门槛,既不需要到文物部门申报, 也不需要任何手续,只要到工商部门登记或在民政部门注册一个民间团体就可以了。这是目前文物鉴定行业混乱、从业人员五花八门的根源所在,相关法律和政策上的空白亟待弥补。
(2)文物鉴定本身是一项科学研究工作。它研究的对象,是形态各异、内涵复杂、时代不同的各种文物,这就决定了文物鉴定所具有的特点。文物鉴定的基本要求是:①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对文物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对文物的真实性、科学性作出正确的鉴定;②通过鉴定,力求准确判明文物的真伪、年代;③通过对文物的综合研究,分析文物的形式和内涵,力求准确评定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高低;④文物鉴定者应具备广博的历史知识、文物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以及文物做假知识等,掌握传统的鉴定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分析鉴定方法,力求对文物作出准确的鉴定;⑤文物鉴定必须实事求是,鉴定者须具有高度的法制观念和对国家文化财产高度负责的崇高品德;⑥认真做好鉴定的各项资料工作,写出鉴定意见。
四、文物鉴定的方法
1、文物的类别不同,要求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鉴定。在文物鉴定之前, 必须对文物进行分类,以便根据不同类别的文物,采取不同的方法进行鉴定。分类亦需鉴定, 对文物辨伪、断代、评定价值等鉴定, 更需要分类。在文物藏品鉴定中,一般以质地分类,有利于排比、辨别。在文物史迹鉴定中, 一般按性质分类,这样更适合采用不同方法鉴定该类文物中不同种类的文物。文物鉴定的具体方法很多,基本方法可归纳为传统方法和现代科学方法。
(1)传统鉴定方法,也称为一般鉴定方法,也就是“行家”所谓的“望气”,即主要通过观察来进行。这种方法依靠的是鉴定者自己的知识积累和经验总结,所谓“熟能生巧”。这种方法出现差错的概率较小。但是,如果鉴定者的造诣达不到炉火纯青的地步,就需要反复观察,比较,最后才能达到鉴定的目的。在这一方面,从古代到现在,有许多著名的古董鉴赏家、书画名家、金石专家、文物鉴赏专家,撰写与出版了许多专门著作,为文物鉴定工作莫定了重要的基础。相信今后会有更多的专著面世,从而促进文物鉴定工作的更快发展。
(2)现代科学技术鉴定方法,主要包括X射线荧光分析法、电子探针法、中子活化法、放射性碳素测定法、钾氢法、热释光测定法等。这些鉴定方法相对来说准确率更高,尤其是对史前时期的遗物、遗迹,对古代文物的检测、鉴定更为可靠。但其不足之处有四:其一,费用较高;其二,对文物本身会造成徽小的损坏;其三,对鉴定石质文物及明清以后的陶瓷器等类文物有一定的局限性;其四,对鉴定一些存在时间相对较短的时代的文物必然出现误差,如秦代、新朝、五胡十六国、五代十国等时期,就难以确定。
2、其基本内容是在对文物分类的基础上,对同类文物进行比较辨识和综合考察。
(1)比较,没有比较就没有鉴别。在古代和现代,都采用比较的方法鉴别文物。以文物藏品为例,对真伪年代、价值未作出辨识的文物,鉴定时,需选取已知其真伪、年代的同类文物的标准器,并将两者对比,进行分析,找出未辨识文物与标准器物之间在形制、质地、花纹、工艺等方面的相同与相异之处,分析它们的矛盾与联系。经过系统地分析研究后,作出科学判断。
(2)综合考察,通过对文物本身的调查,文献记载的考证,参考总结的鉴定同类文物的一般规律,对鉴定对象进行综合考察、分析、判断,以达到鉴定文物的目的。此法对鉴定文物史迹尤为适用。文物史迹一般形体大, 内容多,涉及面广,采用综合分析的方法鉴定,会取得比较科学的鉴定结果。运用传统方法鉴定文物,除上述基本方法外,还要根据鉴定的不同对象,采用不尽相同的具体方法。之所以如此,是由不同种类文物的性质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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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2011 年国家“十二五”规划中指出:“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坚持以人为本、节地节能、生态环保、安全实用、突出特色、保护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原则,科学编制城市规划,健全城镇建设标准,强化规划约束力。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随着大中城市的迅猛发展,使得带动小城镇城市的快速发展。在这情况下,如何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使得隆昌石牌坊的历史珍贵文化遗产以及古驿道、碑刻等等附属文物得到保护具有重大意义。
所选取的隆昌县石牌坊,在2001年6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是内江市首家4A级旅游景区单位。这里的孝子牌坊、德政牌坊、百寿牌坊等个性突出的各样雕刻牌坊近70座,至今仅剩17座。随着社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这些传统文物所保留的意义非常重要,如何协调解决珍贵文化遗产保护和人们生活拥有共同的价值,以及文化传承的需求,这是笔者尝试探讨的重点。
二、隆昌县城古牌坊的地理位置及历史沿革
隆昌石牌坊分布于四川省东南部,现存石牌坊17座中有13座主要集中分布城西北至东南长约3公里的巴蜀古驿道上,南关7座、北关6座。其余4座分别坐落于县境内的响石镇(2座)、石燕桥(1座)和渔箭镇(1座)。其中,南北关有德政坊5座、节孝坊4座、功德坊2座、百寿坊1座、庙宇山门坊1座。由北到南一字排列,分别:禹王宫山门坊(锄莠安良碑),郭陈氏节孝坊,郭玉峦功德坊,肃庆德政坊,牛树梅德政坊,刘光第德政坊,孝子总坊,舒承浞百岁坊,李吉寿德政坊,节孝总坊(除暴安良碑,政通人和碑),郭王氏功德坊,觉罗国欢德政坊牌坊种类。据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隆昌县志》记载,隆昌石牌坊群建造于清道光十八年(1838年)至清光绪十三年(1887年)的49年问,历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
三、隆昌县石牌坊开发现状
无论是隆昌县的历史风貌、山水风光、深厚的文化积淀,还是历史文化旅游资源和民俗驿道文化都吸引着千万旅客。为了合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实施条例》、《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村镇保护条例》在2002年隆昌县南关石牌坊古镇风貌改造,使当地经济、旅游业等得到快速发展,提高当地的人民生活水平;因此2007年由隆昌县规划建设局进行对隆昌北关石牌坊保护改造重建规划,成就了今天年接待旅客千万的次的旅游业品牌,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
四、隆昌县石牌坊的价值评价
(一)历史文化价值
隆昌县石牌坊记述了明清时期巴蜀地区不同时期的历史文化遗存,保留着比较完整的特色历史风貌,因此,石牌坊记录着许多历史人物和故事。成为城市发展演变中的一个真实的历史见证。石牌坊及附属文物中大量文字的可读性,浮雕图文,浮雕图案,形结构所浸透的中国道光、咸丰、同治、光绪四朝特有的象征寓意表现手法,使它积淀当时文化内涵更为深刻厚重。成为一部驿道具上的“立体史书”。而且是展现了古代社会的民风民俗,它可以满足游客对当时历史文化更多了解。
(二)艺术价值
隆昌县石牌坊雕刻题材繁多,雕刻手法采用深体浮雕、浅浮雕和镂空雕刻等多种方式,体现了清代建筑装饰纤细繁密的特征。从整体到布局,工艺精湛的艺术价值。石牌坊群在它的装饰符号和模语言上采用以音谐意,造型取意,引典喻鉴等多种手法,内容丰富、深刻。
(三)科学价值
科学的群体组合:牌坊、碑刻、石刻、与驿道同存,辉映相衬。展示了社会各个不同侧面人们的生存状态、社会风貌和道德风尚。石牌坊是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历代人民群众劳动慧的结晶,反映了当时社会条件下的人们的创造能力、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学技术水平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为研究四川明清时期建筑风格、构造和形式等方面提供了真实物证。
(四)精神价值
古牌坊往往寄托着古人的神圣情感,它作为一种有纪念性的古建筑,是人类思想史的见证,至今仍发挥着精神寄托和教育的功能。牌坊上的部分题字,如: 反腐倡廉、崇尚尊老、乐于助人、讲求节孝等,其所弘扬的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当今精神文明建设仍有深远的意义。
因此,随着人们的审美观越来越重视传统文化,古牌坊所蕴涵的独特的历史、文化魅力会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重视。它具有唯一性、独特性和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对游客有很强的旅游吸引力,能引起社会型旅游消费需求,具有旅游功能,在旅游活动中,可以派生出经济价值,因而将古牌坊作为一种旅游资源进行有效的保护和开发对于发展当地的旅游业有很重要的作用。
五、隆昌县石牌坊保护和开发利用现状的分析
作为有500多年的历史文化遗产,隆昌石牌坊主要集中在县城,交通便利,合理开发潜在的价值,但建筑密度太大,开发空间太小,进入游览地旅游开发难度较高。目前石牌坊街区道路规划区域不明显,旅客安全系数低。旅游市场有待开发,开拓市场方向和景区承载率。对于开发区域的吃、住、行、愉、游、购,推进旅游全面配套设施,丰富业态涵盖不同层次消费需求。提高对当地社会经济带来的影响。
(一)城镇发展与保护关系处理不够妥善
随着城镇的迅猛发展,对历史文化遗产更加需要保护,不然失之历史文化遗产价值所在。对于旧城区的改造或改建过程中,防止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历史文化遗产及随附文物,并且一定要根据城市的风格和文化特色进行各级保护规划,防止破坏或失去遗产所本身的价值。隆昌石牌坊不是孤立的石牌坊,有当时的建筑物,已经拆除,现在修建的仿古建筑风格和文化遗产历史背景不协调,旅游区的业态混乱,与整个旅游区的形象发生矛盾,形成了反差效果。
(二)整体保护观念较差
遗留的历史文化遗产对城镇发展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改造过程中对待历史文化遗产的态度稍肤浅,,对“现代化城镇”产生简单的理解,没有将遗产价值和现代的生活融入。在保护过程中城市的管理设计模式简单套用,应该认真对待保护的地方,也往往只保护几个文物建筑点。进入90年代以来,开始认识到“点”的保护、以假乱真的现代时尚改造保持不住游客长久的吸引力,使得游客对遗产的积极保护意识不强。隆昌就是小县城,虽然比周边县城发展得都要好,毕竟本地居民和旅客的素质有限,旅游观光的游客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不重视,随意踩踏拍照,保护思想觉悟不够,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保护管理制度不完善
我国的保护立法体系采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结合的方式。地方政府及其所属的部门颁布、制定的“指示”、“规定”、“通知”等文件形式出现,缺乏与之对应的法律、法规。政府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实际操作无法达到预期的保护目标,应该让地方所属部门制定的规定结合国家保护立法体系得到更进一步的实施。城市中的文物古迹有文物法制约保护,具体到小城镇里力度不够,管理困难。
在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面虽然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实施这些法律法规却存在着很大困难。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和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现象仍然相当普遍。在很多情况下,只要没有直接伤害自身利益,人们对于发生在身边的破坏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往往熟视无睹,表现得麻木不仁。这些现象反映了现阶段中国保护文化遗产的国民素质和社会意识还不能适应时代要求,与弘扬中华文化,建设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相去甚远。要把百多年前遗留到今天的文物遗产得到保护,需要更完善的保护管理制度,让全民来参与的管理制度。
(四)景观系统规划不合理
规划人员没有根据城市的情况规划,因为缺乏专业规划理论指导,在隆昌县石牌坊南北关规划区域的自然景观绿化方面缺少,从而达不到旅游所满足的绿化景观。仿古建筑过度模式化,没有新颖,使得建筑与景观脱节;同时,让景区的牌坊矗立在孤立的状态,不能融为一体。使得游客观光空间狭窄,反之开放了居民生活文化娱乐场所规划用地比较高,规划重点不突出。缺少具有地方文化和当地特色的景观,周围的环境也无法融入一体。
六、隆昌石牌坊保护和利用的策略
(一)整体保护,保持石牌坊的原真性
尊重历史文化,保留石牌坊的历史环境的真实性。首先对石牌坊保护区的名人故居、传统民居进行保护修缮、历史建筑都应保留其文化价值,对环境的保护也应该保留真实性,与街区保持协调统一性,形成整体的历史文化氛围。对于影响整体街区的不协调、违规建筑必须拆除,拆除有困难的应改造其外观和色彩,以达到环境统一的效果。使游客能够感受到历史文化遗产的原真性。
(二)重点保护石牌坊的街区和历史建筑
石牌坊的街区保护得不当,现保留的街区现有南关和北关共13座石牌坊,其它有风化受损的,对于文化遗产是人类过去生活的反映,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是不可再生和不可循环的,一旦消失,永远不能再现,因此,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意义及其重大,不能有风化和受损现象存在。那么为了防止石材风化,采用隔水、隔氧、防晒、保温可减缓风化过程。可以采用表面上透明油层可以有效地阻隔空气,这样就能防止石头继续风化,还能使石头变得光润美丽,保持石牌坊能够风化受损。
石牌坊的保护,主要提高游客和当地居民的综合素质和保护思想觉悟,让全民来参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采取一定的措施,达到保护的目地。保护立法体系采用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相结合的方式,应该让地方所属部门制定的规定结合国家保护立法体系得到实施。制约保护管理力度加大。
(三)充分利用城镇资源以石牌坊街区最优化方式呈现
在整体保护的同时,重点保护、恢复和更新主要的特色街区,强调合理利用传统民居、客家文化和自然资源发展旅游,打造特色的民族小商品街、美食街、历史传统文化体验区等,最终使新城区和古城区和谐共存和协调发展。
把整个县城的旅游景区协调起来,比如古宇湖4A景区、南关和北关景区资源整合,体现文化、景观、生态等城市内涵和特色,提高城镇的综合实力。保护历史文化街区展示城市历史风貌、体现城市历史文化内涵。城市十分重视城市文化的发展,致力于打造历史文化旅游名镇,来提高当地的财政效益和当地居民的旅游产业所带来的收入,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价值所在。
七、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