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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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

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1

关键词:城市空间正义;社区治理;政府责任

中图分类号:TU9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城镇化是城市空间的重组、生产、扩张、分配等一系列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城市空间会发生剧烈的变动。而过渡型社区是城镇化进程的一个典型缩影,社区空间的治理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政府应对城镇化进程中各种问题的治理水平,因此研究城镇化进程中的社区空间治理对城市空间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市化的过程就是城市空间的生产过程,城市空间的生产必须要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1】然而,由于我国处于社会转型时期,城镇化进程也处于加速缓冲期,因此近几十年高速度的城镇化也带来了不少问题,反映在社区空间层面上主要是城市社区空间正义的缺失。由于“城市社区空间可以分为物质空间、社会空间、精神空间这‘三度空间’”【2】,那么也就是“三度空间”正义的缺失。

第一,空间协调不善,社区空间利用不甚合理,社区的物质性空间正义遭到严重侵蚀。其一,商业性的资本占据着社区的大量公共空间。根据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社区内大量本该属于公共所有的空间变成商业用途,社区的一层几乎全部是商业经营机构,缺乏具有公益性、大众化的场所与机构。这一方面得以印证了资本逻辑充斥着城镇化进程的每一个角落,商业的逐利性过分进占了城市社区空间;而另一方面由于公共资源的特性:非排他性、非盈利性、非竞争性进一步导致了公益性空间的“搭便车”行为。其二,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存在冲突,一部分社区居民挤压公共空间,例如在我们调研的过程中有些居民在公共的体育设施乱晾晒衣物;社区的公共道路也停满了各种私家车;一楼的住户甚至乱占公共绿化空间等不和谐的现象。公共空间与私人空间的冲突一方面反应出社区空间在最初的规划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和长远发展的考量;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人们难以适应日益快节奏的城市生活,飞速的城镇化进程挤压了人们的精神心理空间。其三,地上空间与地下空间的规划有待改进。据调研,一般过渡型社区并未利用地下空间,地下空间几乎处于闲置状态。有一部分社区地下空间的利用也仅限于地下停车场以及地下的一些缆道和公共的水电暖管道。令人费解的是这些地下停车场利用率极低,绝大多数居民并不把私家车停在地下停车场。究其原因无非是地下停车场设计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停车环境脏乱差;没有考虑到居民的生活习惯。

第二,过渡型社区空间治理处于半自治化半行政化状态,社区空间的公共性与公益性遭到侵蚀,社区中的社会空间正义缺失。社会空间主要表现为公共空间的分配、公民的社会参与、公民权益、民生工程、公共设施等进入的机会。由于社区治理缺乏符合空间正义的完整的配套公共政策,社区社会空间必然得不到有效维护与运行,势必会损害人们的切身利益,那么社区治理就隐藏着不稳定的因素。社区空间如果缺乏空间正义塑造,社区居民将会产生社会落差感,认为自身处于社会相对不公平的位置,这将给社区的社会空间治理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矛盾找不到合法合理的释放渠道,集体事件发生的几率将大大增加,势必会酝酿更大的危机。

第三,城镇化进程中的过度物质性空间挤压了人们的精神空间,造成人们幸福感下降,背离了人本空间的价值追求,社区精神空间正义缺失。城镇化的到来意味着资本化的到来,在一定意义上城市由资本的聚集而产生的,那么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对空间产品剩余价值是其唯一追求。但是单纯的资本力量所形成的城市空间、社区空间仅仅是一个利润空间而非真正意义上的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城市社区空间,因此社会空间与精神空间在强大的物质空间的挤压之下势必会处于萎缩状态。精神空间更多的是一种心理状态与民主参与,主要表现在心情愉快、社会分配公正、在社会分配中处于公平的位置、机会均等。然而事实不然,不符合空间正义的城镇化难免使物质空间侵占了社区精神空间,也不符合人本主义的价值理念。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空间正义的实现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市场、社会、公众、政府都需要参与进来,而且政府力量既不能过于强大也不能微乎其微。罗尔斯主张为了维护公平与正义扩大政府职能,使之具有强大的再分配功能。然而诺齐克却主张“最小政府”“有限政府”,用管的最少的政府来保证社会的公平与正义。无论什么观点,维护公平,保证权利,维持正义已成为历届政府的基本责任,也成为人们的共识。

首先,政府确保合理的城市社区规划,合理的城市社区规划是城市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石,以科学的城市社区空间规划来保障社区物质性空间稳定有序的空间生产,进而使其进一步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显然,城市规划是政府的主要责任,是一种政府行为。城市规划是政府用以协调不同利益主体在关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空间规划、城镇扩张等城市发展行为的有力手段。而社区规划主要涵盖不同功能区的分布、地上地下空间的分布、公共私有空间的协调等社区空间规划。城市社区规划可以做到防范于未然,将以后可能在城市社区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最大程度的扼杀在摇篮中,因此做好了城市社区规划,也就为美好城市社区发展的未来打下了坚定的基础。由于在城镇化进程中,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博弈异常激烈,城市社区规划是一种政府行为,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同时做到最大程度的维护城市社区的整体发展与社会正义。众所周知,政府不是天使,因此需要监督,在城市社区规划的过程中,需要社会,团体,个人,市场等多个主体的共同参与,尽可能的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空间正义的实现既不能只顾当代人的发展而过分挤压后代人发展的空间,也不能仅仅为了一部分人的权益而损害其他人的利益。总之,城市社区规划不仅仅需要的是以政府在内的有关技术人员的科学、精密规划,更加需要的是包括公众在内参与的符合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本空间规划。诚然具体的社区空间的治理更加需要以上两者的实现,社区空间的规划还要考虑到人们的生活习惯、传统观念、以及人文情怀,以便民、利民、服务于人民为主要宗旨。

其次,政府以公共政策为主要武器,明确自身责任,做到放权与收权的辩证管理,使社区的社会空间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政府必须要以恰当合理的公共政策来引导和规范我国的城镇化进程,使城镇化成为能够带给人民大利的主要途径。中国社区空间走向真正的空间正义需要科学合理公共政策为支撑,毫无疑问,公共政策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是政府制定出符合实际的科学合理的公共政策,也就是公共政策也要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现阶段我国的公共政策制定是政府主导型制定,完全的政府主义色彩。而西方制定公共政策主要表现为各种社会力量综合作用的结果,是一种社会运动的结晶。有效的公共政策发挥效用有两个必备条件:高质量的公共政策和高质量的政策执行机制。具体的公共政策主要包括完整的就业政策、户籍政策、土地产权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以及生态环保等政策。种种政策构成一套完整地社会整合机制,优化公共政策机制,使其成为构建符合空间正义的新型城镇化的制度基础。良好的政策还需要必要的监督与评估,目前我国的公共政策缺乏制度化的第三方评估监督机制。非官方的政策评估是必要的,它会弥补制定政策的漏洞与执行政策过程中的不当之处。承认政策的不当之处并非政策的失败而是追加的政策修改机制,只会让政策更贴近实际更发挥效用。此外政府的研究机构也需要对其所制定的政策进行评估反馈。二者结合起来,公共政策势必成为政府构建公平正义的社区空间一大利器。

最后,社区治理提倡多元化的主体参与式治理,增强社区治理的多中心化取向,发扬民主精神,构建符合空间正义原则的社区精神空间。政府不是万能的,任何单主体的治理都无法解决社区空间的非正义化问题,自由民主式的社区空间治理才能保障社区的精神空间得到正义之神的守护。确保空间正义的治理机制, 是一种以政府为主导, 社会、市场、公众力量介入的参与式治理。公民公平地参与城市化政策的制定和城市发展的治理过程, 是实现城市化符合正义原则的关键机制。与此同时,在社区空间里精神空间被物质空间所挤压,造成人们的幸福感普遍下降的背景下,可以借助公民、社区、社会、市场等多重力量的参与,使人们彻底融入到社区中,增强人们的幸福感。社区居民分享自治权利同时也是对空间资源在另一种意义上的分配,因此也是空间正义原则的范畴。社区治理的纷繁复杂不是某一个力量所能驾驭的,也不是众多力量混杂横行的结果,需要的是各种社会力量在制度、法律的架构下有序运行,伸张自身权利的同时更要维护社区空间正义。

总之,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社区空间治理出现的种种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归咎于城市社区没有符合空间正义的原则。社区空间正义的塑造就是“三度空间”的协调发展与空间正义的彰显。承然,“民主的体制和强大的公民力量可以迫使政府为所有人的权益服务,保持政府‘社会公仆’的本色”。【3】社区空间正义的塑造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城市社区规划与公共政策如同社区空间的两翼。城市社区规划不科学不合理那么社区空间发展就偏离了方向,配套的公共政策没有紧跟其上,社区治理就会乱象丛生。因此做好科学的城市社区规划、完整科学的公共政策、加强民主治理是我国城市社区发展的基本路径。

参考文献:

[1]任平.空间的正义——当代中国可持续城市化的基本走向[J].城市发展研究,2006,(5).

[2]刘钊:城市发展的正义与合法性[J],兰州学刊2012(10)

[3]钱振明:走向空间正义:让城市化的增益惠及所有人[J],江海学刊2007(2)

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2

关键词:新城市主义;天津;社区规划

中图分类号:TU984文献标识码: A

1 绪论

新城市主义是美国1990年代促进邻里和地区健康发展、提高生活质量的思潮和运动,对当今北美以及其他某些地区的城市建设产生了重大影响。在我国加速城市化的进程中,社区规划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近些年来,作为四大直辖市之一的天津城市化进程发展较为迅速,在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应充分利用新城市主义思想进行社区规划,充分将居住功能、公共与商业服务最优化地结合起来。

2 新城市主义与社区规划

在二战期间,美国城市出现了一种以低密度平房和小汽车交通为主体的郊区蔓延的发展模式,于是不可避免的带来一系列问题。许多西方学者进行了不懈的理论探索,这些城市理想和规划理论有很多相类似的地方,统称“新城市主义”。新城市主义是20世纪80年代后西方城市规划理论的一个重要流派,其试图提供更加完善和完整的生活品质,提供真正意义上的人居质量,重建社区和邻里关系,逐步摆脱过度依赖汽车的情况。其两大组成理论为传统邻里社区开发(TND)和公共交通主导的邻里社区开发(TOD)。

社区是人类社会的空间状态和人文状态,是人类最根本、最广泛的生活方式的表现,是居住在某一地方,从事多种社会活动的人们所构成的社会区域生活共同体。社区规划旨在营造具有整体社区感的高质量并适于居住工作的生活环境。这个环境应是具有活力、生态优良、促进交往、亲切和睦的空间和场所,人们生活于其间,能充分感受到整体的社区认同感、归属感和领域感。因此,我们进行社区规划,就是要通过创造良好的社区环境,以期促进健康积极的社区感的建立,才能使作为城市组成部分的社区良性持续发展。

3 新城市主义对天津城市社区规划的启示

新城市主义是西方对其汽车时代郊区化蔓延所造成弊病的反思,在天津加速城市化进程中,城市规划者应积极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具体而言,在社区规划设计中应充分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3.1 功能的平衡性:居住VS工作

作为量化控制的居住区用地平衡表以及综合经济技术指标中,天津市居住区规划较少有就业岗位这一考核指标,即便有也较难落实到位。根据规划,滨海新区主要发展方向是现代化制造业以及国际物流,从市区向滨海新区的流动将是未来本市人口主要的流动方向。由于对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岗位的配置以及集聚人气的商业环境等方面考虑不足,滨海新区市郊建设的一些大型居住区实际上近似变成“卧城”。SOHO可以说为居住和工作提供了一个平衡,它的到来使房屋品种的界限模糊了,人们可以在家办公,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正是新城市主义的体现。而天津的SOHO并不发达,存在很大的开发空间。

3.2 社区的开放性:封闭VS开放

受早期“邻里单位”思想的影响,天津的居住小区不论规模大小,均讲究自身体系的完整性,内部道路强调通而不畅,以阻隔外部穿越式交通。这样的做法相对保证小区自身的安静和安全,但是却破坏了城市的整体性。新城市主义理论的邻里社区思想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也继承了“邻里单位”的优点(如邻里规模以小学规模来确定),但却从本质上对其进行了改进。新城市主义理论认为邻里社区结构应具备这几个要素:可识别的中心和边界;中心的公共空间;公共场所品质的重要性、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应作为公共艺术来对待;一定范围的使用和密度被包含在十分钟步行距离内,这一点非常值得应用在天津城市社区的规划上。

3.3 街坊尺度:车行VS步行

封闭性居住小区带来的后果之一就是街坊尺度过大,天津许多小区用地面积达到10~20hm²,如果采取封闭式开发,围合小区的城市道路将达到400~500m,远远超过我国传统社区的街坊尺度。一些开发商为了自身利益,常常想尽办法,将穿越开发用地的城市道路取消,严重背离了城市空间以人为本的原则。与大街坊的小区规划模式不同,天津社区可以被设计成肌理精致的小街坊空间形态,街道之间的间距只有100~200m,步行方便,交通畅通。此外,为了既满足社区的开放性,又保证社区的安静和安全,社区可采取快、慢速交通分离。快速交通主要在社区的,社区内部主要以慢速交通为主。开放、舒适、尺度宜人的社区空间增加了居民外出的频率,促使社区更多交往活动的发生。

3.4 绿色环保:耗能VS节能

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费国,能源供应紧张的局面日趋严重,能源利用效率低。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具有重要和深远的意义。目前在我国生态节能的重要性宣传得较多,在居住区建设中落实得较少。一些开发商为了适应市场的短期需求,以景观代替生态,把生态简单地等同于建草坪、造水景,常常导致更多的资源被浪费。我们可以在中新生态城的建设与完善过程中充分吸取经验。天津中新生态城是中国、新加坡两国政府的重大合作项目,其以节能为前提,优化生态城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资源,构建多元、健康、高效的能源供应体系。应加大力度完善中新生态城的建设,使其成为绿色环保社区的典范。

3.5 社区建设:物业管理VS社会网络

目前我市居住小区的开发建设主要是物业管理的形式,在非物质性建设的政策设定上考虑得较少。主要体现在:第一,与全行业基本建设投资相比,社区服务业投资明显不足。 第二,与国外成熟的企业化运作模式相比,我市目前的社区服务业主体大多脱离市场机制,效率较低。第三,远离市中心商业及文化、教育、卫生中心的社区居民购物难、上学难、看病难、交通难、办事难、享受文化娱乐的机会少等现实问题。新城市主义提倡社区建设从一开始就重视社区氛围的培养,首先在空间上以紧凑、开放的邻里为组织单元,促进邻里感的形成;其次,开发公司可以成立专门的基金,协助社区文化和教育活动展开;再次,培育社区的自发性组织,社区协会可以负责发动各种集体性的社区节庆事件,鼓励社区多种社交活动,体验和培育美好的社区感。

4 结论

新城市主义预示着一种城市未来的发展模式,即多中心的居住社区网络和各具特色的多元的人文和自然景观。在天津的居住社区设计中,应将现行的规划模式结合城市设计的方法合理运用,从土地使用的形态、社区的整体配置、空间的界面处理、连接与节点控制等新城市主义所关注的以人的尺度为基础的定性及定量标准出发,有效控制当前国内普遍偏大的社区规模,塑造多样化的社区中心、积极的社区边缘、良好的步行环境,并通过将街道和街区模式的引入和公众的参与执行,以形成城市生活的方式创造良好生活品质的居住社区。

参考文献:

[1]靳润成,张俊芳,刘君德.新城市主义社区规划与设计的几大法则[J].经济地理,2004(5).

[2]王受之.当代商业住宅区的规划与设计―新都市主义论[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沈克宁,马震平.人居相依――应当怎样设计我们的居住环境[M].上海:上海科技教育出版社,2000.

[4]沈清基.城市生态与城市环境[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5]杨德昭.新社区与新城市[M].北京:中国电力出版社,2006.

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3

【关键词】城市社区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1认知城市社区

1.1社区与城市社区

社区原本是社会学中的概念,源于德文gemeinschaft,由德国社会学家F.腾尼斯(1887)在《礼俗社会与法理社会》(Gemeinshaft ungese Uschaft)-书中提出,英文译作Communityand Society。1930年代社会学家吴文藻先生提出“社区”的概念,后由众多学者在共同讨论中达成共识,将community译成“社区”。

从社区的基本内涵来看,社区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以一定数量的居民的居住生活为中心,具有内在互动关系与文化维系力的社会生活共同体。而城市社区则是由城市基本建筑物、人等要素所限定下的空间关系、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与乡村社区相比,城市社区有较大的开放性,它的内涵也会随着城市经济发展、城市人口变迁和城市科技进步等进一步发展变化。在我国,“城市社区”的概念从上个世纪90年代才兴起,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目前,城市社区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1.2城市社区的构成要素

城市社区具有强烈的地域性,一个完整意义上的城市社区一般具有5种要素:

①人口:按照一定社会制度和社会关系组织起来的人口;

②地域:按照一定地域界线确定的相对稳定的自然环境和生活居住区域;

③组织:有一套适应社区的管理机构和相应的制度,自发、互助的社会团体;

④心理:具有本地文化特质、情感上可以相互沟通、有认同和归宿感的社会心理;

⑤设施:能维持社区人们生活的物质基础和社会设施。

1.3城市社区的基本功能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现代企业制度明确了企业的生产、经营功能,剥离了它们承担的大量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功能;行政管理体系的改革,一部分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也从政府中分化出来。在社会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些被剥离或分化出来的社会职能必须落实到社会最基本的载体。因此,城市社区作为基础层面上的社会单元,必须承担多重社会职能,主要包括8个方面功能:①管理服务功能;②经济综合功能;③社会交流功能;④社会服务功能;⑤教育培训功能;⑥文化娱乐功能;⑦医疗保健功能;⑧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功能。

1.4城市社区与住宅区、居住区

在城市建设与管理中,住宅区、居住区的概念使用频率较高,在概念表述上有一种包涵关系,但并无本质的不同,可以通称为“住区”。对比住区与社区的概念,虽然两者都是以居住为主的地域空间,但是还是有些不同点:

①从地域概念上来讲,社区一般有明确的行政或管理界线,而住区则只有地块界线或物业管理范围线;

②从功能上来讲,住区的功能比较单一,是城市功能区划之一,而社区则比较综合、复杂,强调功能混合;

③从规划上讲,住区更多关注是物质环境,而社区则不但考虑物质环境,还要考虑更多社会、经济、文化等非物质因素。

2国内外城市社区的管理模式

2.1美国――基于社区中心的社区自治管理模式

在美国,社区是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共同体,它的划分没有具体规定,可大可小。每个社区有个社区中心,通常社区把学校、公园和娱乐场所共同体或者YMCA(Young Men Christian Association)作为社区中心,供社区开展活动、居民交往等。社区中心必须满足一定标准:有足够地方开展活动,布局要合理,足够设施满足不同需要,为不同年龄层次居民提供服务,每1000人社区中心用地10亩,公共娱乐和开放用地不能少于用地的10%,设施必须在小区和社区范围内提供。所以,学校的政府公益性特点和良好的设施并且位于社区中,成为社区中心的最佳选择,一般公立的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所有时间作为社区居民的文化、教育、学习、健康、娱乐等场所而对外开放。每个社区中心有一个管理机构。

2.2新加坡――以选区为单位的政府主导社区管理模式

新加坡是一个比较小的岛国,国土面积只有682平方公里,但是其民族、宗教、语言和文化呈现多元化特征,这决定了它社区管理的目标是建设一个团结、和谐的多元社会。新加坡的社区治理是政府主导模式,政府对社区进行直接管理,并在社区设有许多派出机构。这种模式取得了巨大成功,成为了许多多民族国家学习的成功典范。

新加坡根据地域范围划分社区管理层次,在全国层次,人民协会(People’s Association)统一协调管理全国社区工作。在区域层次上,划分为中区、北区、西北、南区、西南区。每个区域建立社区发展理事会负责本社区工作,社区发展理事会管理范围基本是80万户居民。在社区发展理事会下面,以选区为单位设立公民咨询委员会,管理范围大约是1.5-2.5万户居民。选区内还有最基层组织:居民委员会和邻里委员会,管理范围是1500-2500户居民。在新加坡社区中,还有一个特殊组织: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它是与选区对应的社区服务设施,经费90%来源于政府。基本上,每个民众联络所和民众俱乐部服务1.5万户居民,并由一个专门的管理委员会,其具体职能是组织文化、教育、娱乐、体育以及其它大型民众参与的社会活动来促进民族的和谐,提高社会凝聚力,沟通政府和民众的关系,同时还管理财务。

2.3日本――基于地域中心的混合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日本社区管理是地域中心的管理模式,日本的地域类似我国街道的行政区域,而地域中心则类似我国街道办事处。这种地域中心体制是为了更好满足大城市对居民管理的新需要。地区中心是区政府根据人口密度和管理半径划分的一定区域的行政管理机构,隶属于区政府地域中心部。除了地域中心外,还有一个与之平行的居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群众自治组织,即住区协议会,它由居民自愿参加,建立在原来町片基础上。住区协议会主要任务是对区政府的中长期计划进行讨论,把居民意见反馈给区政府,对区域的共性问题进行讨论提供对策,它是居民参与地域管理的有效途径,是一个非政府自治组织。由此可见,日本大城市是基于地区中心的混合型城市社区管理模式。

2.4上海、杭州、天津――基于社区居委会的党政主导社区管理模式

在我国,城市社区建设时间还比较短,社区管理模式还处在不断深入探索中,上海、天津、杭州等不同城市结合自身特点设计社区管理体系。

上海市把加强社区建设作为上海实施新世纪宏伟战略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把社区建设与改革和完善城市管理体制结合,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明确提出街道党工委在社区建设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努力构建四大系统,形成具有时代特征和上海特色的社区管理模式。

杭州是我国城市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先进城市,分为市――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四级,市和区设有社区建设委员会,指导协调社区建设工作并为社区提供有效的服务,街道办事处设有社区建设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区建设的督促和落实工作,社区委员会负责社区具体管理和服务工作。它以原有居民区和居委会为基础,按照管辖区域与户数适当、区域相对集中、资源配置合理、功能相对齐全的基本要求,全市五个中心城区划分272个社区,每个社区一般规模1500-2000户,平均1760户。

天津市实行“分类式”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以区级行政区域为单位,通过定性和定量分析,把城市社区分为完全物业管理型社区、部分物业管理型社区、非物业管理型社区三类,确定管理主体,明确社区职责,实施分类管理。

总结这几个城市管理模式和实践经验发现,尽管不同城市把社区管理模式不尽相同,社区空间落脚点也不同,上海是落实到街道一级,杭州是落实到居委会一级,但是由于制度背景的影响,它们都在社区管理体系中强调党和政府的领导作用,都把城市社区管理与政府行政管理体系紧密融合在一起,并且随着政府职能转型,又都在从政府主导模式向共同治理模式的演变过程中。

2.5小结

综合比较国内外不同城市社区管理模式,不同国家根据自身的政治、经济、行政等特点采用社区自治模式、政府主导模式和混合模式等不同社区管理模式,同时形成了不同城市社区管理空间体系,社区空间落脚点也不同,美国是落实到社区中心,新加坡是落实到选区,日本是落实到地域中心,而我国则落实到街道或居委会。

3中心城区城市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3.1现状及问题

某市从1988开始以社区建设为载体,深入开展文明小区、文明社区创建活动。到2000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它标志该市社区建设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根据文件精神,居委会改称为社区居委会,并开始大力开展“村改居”和“镇改街”工作。截至2006年底,该市中心城区共有街道35个,社区居委会272个。

通过现状调查与分析,这种以社区居委会为核心的社区空间管理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①在规划建设中,规划体系和行政管理体系也没有完全对接,在管理层级、配套标准等也没有完全统一,因此也就带来了社区建设和居住区规划“两张皮”现象。

②对“村改居”和一些原来单位管理的集中居住区,在社区管理体制上还没有完全理顺。

③建设与管理方式还是具有明显的行政化特征。社区活动、治安管理、环境卫生、设施建设等等依赖政府的管理和干预,社区功能没有充分发挥。

④由于住宅零星开发带来社区空间布局不均衡,社区服务设施零散,社区配套设施共享困难。

3.2新型城市社区空间管理体系

在借鉴国内外相关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和经验基础上,为了适应该市现行行政体系,满足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进一步理顺城市社区管理体制,推进社区居民自治,按照“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职责明确、管理有序”的要求,确定市中心城“两级政府,两级社区”的“网格化”城市社区空间层级体系。

“两级政府”即市、区两级政府,以行政管辖区为界限,相应成立城市社区管理机构,负责社区建设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两级社区”即街道社区和基层社区。以一定地域范围和人口规模,对每个区辖范围划分若干个街道社区,对每个街道社区划分若干基层社区。

“网格化”管理缘自计算机网格技术思想,后被国外城市管理者作为一种管理理念引入到城市街区管理中。在这里,“网格化”的含义就是把城市社区空间作为网格对象,以基层社区为基本网格单元,以街道社区为次级管理单元,进行层级化、全覆盖式管理,如下图所示。

网格化城市社区空间体系构建图

4不同管理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4.1与城市行政管理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该市城市行政管理系统中,政府分市、区两级,街道办事处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而居委会虽然法律上是居民自治组织,协助政府机构处理行政管理事务,办公经费也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行政拨款,所以,它也是城市行政管理体系的一部分。而理论上,社区是社会生活共同体,目标是实现民主自治,所以,从城市管理角度看,两者应该是同一个管理对象的不同管理主体。因此,两者的契合点就是基本单元的地域空间一致性,即每个基层社区就是一个城市行政管理基本单元,每个街道社区就是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是城市次级行政管理单元。每个基层社区设置一个社区居委会,每个街道社区设置相应的准政府性质的社区建设管理机构,协助两级政府来开展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工作。

4.2与居住区规划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

在城市规划中,《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居住区规划层级体系划分着眼点是人口规模、城市各级道路以及配套设施,这些要素也是社区的基本要素,但落脚点是配套设施。因此,两个体系之间的契合点是各级配套设施完备性。

三个体系之间的契合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个体系契合关系图

【参考文献】

1、 徐一大、吴明伟.从住区规划到社区规划.城市规划汇刊.2002(4)

2、 倪集崇.美国“社区建设”的考察报告.温州论坛.2002(4)

3、 刘君德.上海城市社区的发展与规划研究.城市规划.2002(3)

4、 黄文云.社区变迁:基于城市规划的透视与策略.经济地理.2006(3)

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4

部分农村社区“农”的色彩将越来越淡

十七大提出,要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对城市社区我们比较熟悉,但农村社区就相对陌生了,农村社区是怎么定义的?

社区是现代社会的细胞。一般是指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以共同意识和利益为纽带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在城市是指居民聚居的街道、院落和小区;在农村是指自然村落即行政村。具体地讲,农村社区就是聚居在城镇以外的,以从事第一产业(农、林、牧、副、渔业及其加工产业)的人口为主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农村社区既包括农村居民生活的自然区域环境,也包括在这些辖区内进行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活动的社会群体。

农村社区有什么特点?

与城市社区相比,农村社区的内在凝聚力更强、生产功能更突出、生态地位更重要。在城乡统筹的进程中,农村社区会出现分化。其中一体化进程中受城市化或城镇化影响较大的行政社区村,其村的建制虽然存在,但“农”的色彩将越来越淡。如成都市锦江区的红砂村、温江区的红旗村等,正在向涉农街道转变,其发展趋势是城市化。还有一些社区虽然是农村,仍是以土地为主要的生产资本,但第一产业的重要性和比重已大大降低;居民普遍身兼多业多职,社区内有数量不等的流动人口;辖区内有了外来的企业、单位等,这是属于城郊型的农村社区。还有相当多数的以农为主的农村社区,其建设目标是坚持村民自治,改善生产和居住条件,建设安居乐业的生态家园,今后的发展趋势是基础设施齐备、公共服务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人口规模和密度减少的现代农村。

我国目前的农村社区建设情况如何?

中国城乡二元的特征在社区发展中表现得特别突出。在城乡分治的社会管理体制下,城市社区的发展得到了更多的公共资源和政策支持,而农村社区的发展直到*年以后才开始逐渐获得公共资源和政策的支持。从全国范围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刚刚起步。*年以来,江西、湖南、湖北等地先后开始推行“农村村落社区建设”,从“农村社区发展”着手进行制度创新的探索。*年国家民政部在215个县开始进行农村社区建设实验。但到目前为止,国家层面的农村社区建设政策体系还没有形成,还有待于各地的创新和探索。就区域发展而言,农村社区是否能够像城市社区一样获得同样的发展机会和发展条件,是农村发展能否与城市发展并驾齐驱的关键,也是城乡二元结构能否从根本上得到破解的关键。

不能以新农村建设取代农村社区建设

有人认为,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包括了农村社区建设,还有必要提农村社区建设吗?

很有必要。社会建设需要从社区开始,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也应从农村社区开始。农村社区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能以“新农村建设”取代农村社区建设。社区建设要解决的是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问题,是社区内的矛盾协调和可持续发展问题。按照城乡统筹的要求,农村社区建设同样应该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强化社区功能,解决社区问题,促进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环境协调和健康发展,不断提高社区成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过程”。

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我们还应避免哪些认识上的误区?

首先,农村社区建设不是“社区拆迁”,而是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和社区的需求,在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协商合作下进行的社区规划和社区建设,是在原社区的基础上进行的区位调整、结构调整、公共设施建设和原居住环境的改建,以及社区组织结构、管理机制、服务机制等诸多方面的改变。其次,农村社区建设不应是“政府行为”,而是在村民委员会的领导下,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在社区居民的广泛参与下,根据社会条件的变化对农村社区结构的重新调整,包括社区区位、人口户籍、产业、组织、管理和生活环境的改变和建设。再次,农村社区建设不单是盖房修路、建公共服务设施、搞绿化美化等硬件建设,而是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协调推进社区的全面建设,尤其是“软件”———制度和能力的建设。最后,农村社区建设不仅是农村自身的发展建设过程,还是国家“城市反哺农村”,“保障农民的物质利益、尊重农民的民利”,“缩小贫富差距”等公共政策的落实过程。

农村社区建设需要制度创新

农村社区建设能否走城市社区建设的路子,对其经验进行复制呢?

由于农村社区的特殊性,其建设目标、路径和建设方式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农村社区建设不可能走城市社区建设的路子,也不可能简单地“全覆盖”、“一体化”———把在城市社区建设中获得的经验和方法套用到农村,把城市社区建设的政策照搬于农村,将违背农村发展实际,既不合理,也不可行。

就农村社区建设,请您提出建议。

农村社区建设的第一步就是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根据区域发展需要以及村民的愿望,在有条件的社区,以现有社区———行政村或自然村为基础,由村民委员会牵头,组织本辖区居民,通过民主协商,提出制定本社区的建设计划。要在城乡统筹的制度框架下,进行更积极的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城乡统一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覆盖城乡的基础设施及其管理体制,建立城乡均衡化的公共服务保障体制,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和城乡统一的户籍制度,以此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5

关键字:社区养老社区规划设计

中图分类号: S611文献标识码: A

一.相关概念

1.社区:社区是若干社会群体或社会组织聚集在某一个领域里所形成的一个生活上相互关联的大集体,是社会有机体最基本的内容,是宏观社会的缩影。在构成社区的最基本的要素上的认识是基本一致的,普遍认为一个社区应该包括一定数量的人口、一定范围的地域、一定规模的设施、一定特征的文化、一定类型的组织。社区就是这样一个“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做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2.养老社区:是以家庭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在为居家老人照料服务方面,又以上门服务为主,托老所服务为辅的整合社会各方力量的养老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在于:让老人住在自己家里,在继续得到家人照料的同时,由社区的有关服务机构和人士为老人提供上门服务或托老服务。

3.规划:指进行比较全面的长远的发展计划,是对未来整体性、长期性、基本性问题的思考、考量和设计未来整套行动方案。

4.设计:是把一种计划、规划、设想通过视觉的形式传达出来的活动过程。设计就是造物活动进行预先的计划,可以把任何造物活动的计划技术和计划过程理解为设计,是对事物一个统筹规划的一个过程的总称。

二.当前我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发展现状

1.当前养老社区规划体制尚不健全。综合性社区养老的建设需要各方努力,不仅需要细心严谨的工作,还需要明确的法律规范管理以及各地政府的相关政策指导,由各地政府设定专门的机构进行规范化管理是较好的选择。但是目前大多数综合性养老社区各项规划体制尚不健全,尚未形成能够统一领导的相关配套管理体制。增加了综合性养老社区未来发展的不确定性以及不稳定性,难以做到可持续发展。

2.当前养老社区规划方案落后。为了更好的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各地政府都投入资金加强了对养老社区的建设,但是针对养老社区的规划存在问题。主要包括综合性的功能内容不健全,区位优势不明显,设施规划落后,养老标准落后,与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较大差距。同时缺乏对规划的方案的审核与调查,方案的出台后即落后于快速发展的养老社区多样化需求,无法为老人提供综合齐全的养老场所。

3.当前养老社区的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低。养老社区的服务对象都是老龄化人口居多,所以需要以满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为目的的服务技能,但是目前我国养老社区的服务人员大多是退休人员以及家庭妇女等,这些人员大多没有接受过社区养老的专业知识与技能,更没有基于提高服务水平的培训,导致无法满足老龄人口的多样化需求,不能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设置服务项目和采取合理的方式,进而影响养老社区的服务水平与服务满意度。而在发达国家,进行养老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任职资格或接受过系统的培训,由此可见,我国的社区养老服务人员的素质还有待提高。

4.当前我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发展缺乏资金以及政策支持。为了应对老龄化的趋势,国家必须就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建设规划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与政策支持,同时需要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的社区养老服务意识,吸引社会以及个人投资。如果大量养老社区无法实现规划建设要求,影响的是普遍的民生问题,资金和相关政策的缺失将成为综合性养老社区建设的主要制约因素。

三.当前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原则

1.社区的选址与规模的规划原则。首先社区选址决定了社区居民的生活便捷程度,选址时不仅要考虑交通可达性高的区域,利于老人的出行以及亲属以及服务人员的照料,还要考虑临近医院等急救场所,并须与医院形成合作关系,以便老人及时得到医疗救助。其次社区选址时对周边环境也应予以考虑,尽可能的减少噪音以及其他的污染,创造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对老人的康复和生活具有重要的作用。最后养老社区的规划规模不宜过大,由于老人的记忆力的消退,对于周边环境以及人群的辨识力下降,与周边陌生的邻居相处存在较大的障碍,因此养老社区的规划规模应当适中,以便老人与周边邻居保持良好的关系,获得更多的社区归属感和幸福感。

2.社区交通规划的原则。应充分考虑社区道路规划,设置人车分界线或机动车专用线,实现人车分流,既不影响主干道的行车,同时人行通道紧密串联个养老社区方便老人及时出行。 人行通道尽可能呈环形,并设置风雨连廊,在道路周边应设置扶手等辅助设备,便于老人生活出行。在养老社区内设置的集中停车区域应尽可能设置在地上,如设置在地下,需设置停车库至居住区域的连接通道,同时在地面上需设置救护车专用停车位,并考虑老人专用骑行设备、轮椅的停放处,充分考虑老人的出行便捷程度。通过社区交通规划,实现社区交通的良好管理,避免出现社区内外的交通拥堵。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且实用的原则。对社区服务配套设施进行分类规划,按设施规划用途不同、使用对象不同划分各个区域,避免出现设施过于集中从而导致人员集中于某个区域,造成混乱。设施规划应有利于养老社区的人员使用与使用便捷,同时应在老人经常活动的区域进行辅助设备安装,各类养老社区配套设施的位置应根据使用频率与老人的行动能力而确定。据调查,老年人75.5%的出行距离都在2km以内,62.5%的出行时间都在20分钟以内,因此设施配置与老人居住区域的距离不应超出上述范围。此外,随着老人的年龄增加,医疗服务站不应太远,能够保障老人及时到达并接受医疗服务。

四.总结

随着老龄化和城镇化的发展,养老社区的发展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此类社区的建设为解决老龄人口的养老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各级政府应更加注重综合性养老社区的建设,加强政策支持以及资金支持。如何做好综合性养老社区的规划不仅是当代老年人的呼唤,也是老龄化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值得每个规划工作者进一步深入研究探索。。

参考文献

1.周燕珉 林婧怡;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原则探析[J];城市规划;2012年01期

2. 柴彦威,刘璇;城市老龄化问题研究的时间地理学框架与展望[J];地域研究与开发;2002年03期

3.我国养老社区的发展现状与规划原则探析豆丁网

城市社区规划与管理范文6

关键词:社区;农村社区;新农村建设

中图分类号:F32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309(2010)04-0036-02

“社区”一词源于拉丁语,是“共同的东西”的意思。1933年,等在翻译帕克的社会学论文集时,首次将Community译成中文“社区”。后来它成为中国社会学的通用术语。

一、农村社区内涵的界定

最先研究农村社区的是乡村社会学家罗吉斯•埃弗里特和拉伯尔•伯德格,他们认为“社区是一个群体,它由彼此联系具有共同利益或纽带、具有共同地域的一群人所组成”,他们主要研究的是社区的变迁、类型、边界、权力机构及发展趋势。[1]

一些早期的美国社会学家也给农村社区以各种定义。布尔认为:“乃农业区域中的人群,其区位的大小与单位适足使其居民在团体活动中充分合作。”西姆士认为:“农村社会是由许多毗连而居、具有共同事件的农家构成――其构成的必要事件为目的、信仰、欲望和知识 ――一个共同的交接,即社会学家所称的同心。”桑德生指出:“社区是指同一地区内居民的交感关系及各种社区组织制度而言;在此地区中,居民或散居田场,或散居村镇,为其共同活动的中心。”[2]

(1947)在《乡土中国》中对农村社区作了精辟的描述:礼治秩序,没有陌生人的社会及熟人社会;无为政治,基层社会结构是一根根私人联系构成的网络。在近70年学术探索过程中,农村社区研究一直是他关注的重心。[3]

马芒(2005)认为,今天的农村社区与传统的农村社区相比,在内涵上有了很大的变化。他将农村社区定义为:一定地域范围内以小城镇为中心地,以自身为腹地,具有一定互动关系和共同文化维系力的人口群体,并进行一定的社会活动的社区类型。这比较符合中国农村社区的实际。[4]

综上所述,所有的定义所涵盖的内容都包含了农村社区的显著特征:(1)农村社区是以从事农业为主的居民聚居的区域。(2)地域广、人口密度低、人口聚居规模小。(3)血缘关系浓厚,人际关系较密切等特征。

二、国外农村社区建设研究现状

农村社区建设在我国还处于起步阶段,相比之下,国外社区建设已经发展到成熟阶段,经过多年积累,形成了比较成熟的理论和丰富的实践案例分析。

(一)欧盟的农村社区建设情况

2005年,当我们正在制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方针时,欧盟也正在制定它的“2007-2013年农村发展政策”。叶齐茂等人(2006)以法国、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奥地利、德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和英国等10个老欧盟国家农村社区为调查对象,对那里的社区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实地考察,了解了欧盟国家的农村社区建设大致情况:(1)农村社区的公共服务设施水平相对城市社区水平低下,而农村社区型基础设施相当完善;(2)农村社区在空间形体上还是农村的,而在社会经济活动上却趋近城市;(3)绿色的开放空间、绿色边界和绿带把农村社区发展约束在一个有限的拓展空间里,展示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绿色农村社区;(4)农村社区居民对社区事务的民主参与构成了农村社区发展的利益边界等等。[5]

(二)马来西亚的农村建设

马来西亚的农村经济是以农业为基础的,所以农业政策是马来西亚改善农村生活水平和福利水平的主要政策工具。1966―2005年,马来西亚制定并执行了8个马来西亚计划,取得了斐然的成绩。韦红(2007)总结出其农村社会政策的特点:(1)农村社会政策与经济发展政策融为一体,在生产发展中实现社会目标。在马来西亚,并没有制定大量的专门消除贫困的计划,而是通过为农民提供各种就业机会、增收渠道,以及生产服务使其摆脱贫困,而这一切都贯穿于农村发展的计划之中。(2)注重农民人口素质和能力的培养与提高。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生产能力的主要途径就是让农民及其子女能够有机会接受各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马来西亚还特别重视农民自身能力的培训。(3)政府在提供农村公共服务中起主导作用,同时鼓励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其中。这样,私营部门、非政府组织参与政府发起的各种农村发展项目,一方面减轻了政府的包袱,另一方面有助于动员更多的资源投入农村的社会建设中。[6]

三、国内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关系研究现状

中国正处在转型期,将建设的重点向广大的农村社区转移无疑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切入点。因此,我国的许多社会学家、地理学家等对其进行了广泛的研究。

卢胜(2003)以解决我国“三农问题”为研究的出发点,从城区近郊的农村城市化的角度切入,通过对城区近郊农村面临的三农问题和存在的特殊问题的论述,阐述了社区进入城区农村的重要性,指出就地城市化是解决城区近郊农村“三农”问题的主要途径,而社区建设则是城区近郊农村就地城市化的实现形式和现实选择。[7]

李若青(2006)认为,社区建设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新模式,是积极促进农村、农业、农民工作实效性的最佳选择。农村社区建设将在一个新的层次上进行社会各种资源、力量的重新整合,构建崭新的社会管理方式,促进中国农村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渡和转型。要通过政府主导建设农村社区,加强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合作开展农村社区建设项目,完善农村社区自治,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进程。[8]

高强(2006)认为,构建和完善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有赖于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设。他通过对新型农村社区“内源式”和“外推式”建构模式分析,把社区具体分为城中村社区、城郊村社区、集镇社区、中心村社区和移民社区、撤村改居型社区6种,指出在社区组织重构、社区文化融合、农民社区主体作用强化的基础上,新型农村社区必将会提供切实有效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务的早日完成。[9]

徐勇(2007)认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点和平台。他指出积极推进农村社区建设, 主要是通过改善人们的生存环境,不断满足人们日益丰富的生活需要, 提升人们的生活质量, 以此建构人们对社区的归属感和认同感, 从而形成现代社会生活共同体,同时,农村社区建设也是进行农村社会管理体制的变革, 建构起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上下贯通、城乡一体的新型的制度平台。[10]

综上所述,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农村社区是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途径。

四、国内外文献评述及总结

第一,现存的研究成果和文献存在着一些缺陷

我国本领域的发展实践活动尚处于起步阶段,理论研究主要侧重于概念辨识和理念探讨方面,理论体系模糊,实践缺乏支撑。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1)社区研究主要集中在城市社区方面,对农村社区涉及很少。(2)虽然近年来在研究内容和深度上有所加强,但忽视了其内在机理的深入剖析和规律的总结,各个研究方向之间缺乏内在的融合,从而造成学科体系较为松散。(3)没有把农村社区建设和现在的农村建设、改革结合起来。内容和视野狭窄、研究滞后,不能跟上学科发展的需要,也满足不了实践应用的要求。

第二,通过国内外学者在实地考察和资料分析的基础上,对国内、国外乡村社区建设的基本情况和特点的介绍中,我们可以得出几点启示:(1)政府应在社区建设中正确定位,系统地认识农村社区建设。在我国的社区建设中政府处于中心地位,政府对社区的干预较为直接和具体,这就使社区建设主体和社区建设行为的行政化。所以明确政府、社区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等一系列问题至关重要。应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做好对农村居民和各类经济主体的示范引导、提供政策服务以及营造发展环境,努力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同时,要把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到整个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大局中去把握和认识,紧紧围绕这两个主题去设计和规划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方向和目标。(2)树立科学发展观,搞好社区规划建设。社区规划是关系到新农村社区建设能否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社区规划,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原则,尊重各地的历史渊源、地理位置和人文环境,因地制宜实施村庄改造;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下转57页)(上接37页)前,还要统筹兼顾,让农村社区建设服从城镇化发展;要尊重民意,科学规划,保持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的稳定性和连续性。(3)社区建设要充分重视农村社区自身的能力建设。目前,国家正在大力提倡以社区建设推进农村的发展,主要是以财政拨款的形式给予资助,这样就在一定程度上使农村的社区建设过度依赖外部力量,而忽视了社区本身的能力建设。同时,从目前看来,社区建设宣传工作不到位,绝大多数农民没有真正理解社区自治组织是个什么机构,对其成立的目的、工作的职责不了解。要想改变这种现状就必须通过更多的社区群众参与获取对社区自身发展的认同和自我选择,形成内生的发展动力和约束力来达到社区发展的可持续性,最大限度地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新农村社区建设提供动力支撑。(责任编辑:云 馨)

参考文献:

[1] [美]埃佛里特•罗吉斯、拉伯尔•伯德格. 王晓毅、王地宁译.乡村社会变迁[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8.

[2] 李守经.农村社会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 .乡土中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07.

[4] 马芒.农村社区发展的特征与功能[J].中国发展观察,2005,(10).

[5] 叶齐茂.那里的农村社区发展有四条边界――欧盟十国农村建设见闻录之一[J].新农村论坛小城镇建设,2006,(09).

[6] 韦红.马来西亚农村社会政策及其特点[J].当代亚太,2007,(04).

[7] 卢胜.社区建设是城区近郊农村城市化的现实选择[M].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11).

[8] 李若青.社区建设与社会主义新农村[J].山西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2006,(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