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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中仁的含义范文1
关键词:老年人;社会工作;传统文化;儒家思想
一、儒家思想与老年社会工作的关系
(一)儒家思想与老年社会工作的共同之处:首先,两者最终目的都是让老年人能够保持独立性,有更好的发展、更加美好的晚年生活。其次,儒家思想和老年社会工作都看到了老年个体自身、老年人的家庭和社会三个方面对老年人的重要作用。儒家思想中的“长幼有序”、“尊尊”和老年社会工作中的面向老年人家庭和社会制度方面的内容都体现了两者在这一方面的相同点。
(二)儒家思想与老年社会工作的区别:儒家思想中充分肯定和强调了老年人的重要社会地位,老年人丰富的知识和阅历是社会的财富,家庭及社会对待老人的态度亦是促进人文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不论是“孝”、“仁”还是“礼”对当今老年社会工作均有着环环相扣的影响,深远且重大。而当今的老年社会工作是在现实基础上,希望通过发掘老年人个体自身资源和整合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有利于个体独立发展的生活,对不同状况的老年个体有不同的操作性强的实际方法。
二、儒家传统文化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
当代的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仅需要依靠法制的强制作用, 更需要发挥礼教的作用。笔者认为儒家思想中与老年社会工作相关联的内容主要有三点:
(一)儒家孝思想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1)孝思想的主要内涵。孝是包含在仁之中的,《论语・学而》中有子曰:“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2)孝思想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当今社会发展不仅需要健全和完善法律制度,更重要的是需要一套社会道德体系,孝思想无疑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社会工作者在整合调动社会资源时,可以充分利用孝思想在中国人价值观中的重要地位和深刻影响。我国家庭中,老年人一般是家庭成员关注的重点,赡养老人、孝顺老人是每一个子女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家庭养老成为我国最主要的养老模式;孝道也为解决我国社会普遍面临的老年人自我认知水平低以及赡养问题提供了参考价值,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工作者在开展老年社会工作时的压力,为社会工作介入提供了良好的运作基础和人员上面的精神支持。
(二)儒家仁思想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1)仁思想的主要内涵。 “仁”作为儒家的中心思想,是贯穿其始终的。仁”的最初含义是指人与人的一种亲善关系。孔子把“仁”定义为“爱人”,并解释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仁思想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老年社会工作应该充分考虑到老年人的自身发展需求,并适时给予老年人所需的资源,让老年人在晚年在精神世界仍然有所追求。“仁”有丰富的思想内涵,指人生观中的德行,表现在人的行为中即为互助、互爱、互存。“仁”是人类最高的、超越的完美,孔子说从来没有看到它完全被体现过。社会工作者本就是助人自助、是需要爱心和奉献的职业,老年社会工作者的服务对象是更需要社会关爱的群体,“仁”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特别是老年社会工作者的价值观中应该有所体现。
(三)儒家礼思想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1)礼思想的主要内涵。“礼,孝之始也”、“志于道,据于礼,依于仁”都是说“礼”是“仁”一种外化表现,行据于礼,方才能成仁。(2)礼思想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当前,国家从政策上和道德规范上就已经开始向老年人倾斜,制定了很多优待老年人的特殊政策。老年社会工作者可以作为礼思想的传播者,长幼有序、敬老尊老的价值观的树立会在很大程度上解决老年人的家庭问题。孔子把传统礼制直接归结为亲子之爱的生活情理,从而使“礼”由外在的约束变为人的内在情感需求,从而使礼取得了内在的心理依据而人性化,具有了更普遍的可接受性和付诸实践的有效性。
三、后续思考
笔者在对以往相关文献的查阅时发现,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对具体如何开展老年社会工作等相关的论述较少;如何与中国传统文化结合,充分发挥传统文化对老年社会工作的作用这一方面的研究也相对较少。如果能充分发挥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在老年社会工作中的作用,建立“儒式”价值观,以具有中国本土特色的思想与老年社会工作的方法相结合,也许能以另一种方式促进老年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
儒家思想中仁的含义范文2
关键词:先秦;儒家;道家;伦理思想;对比
一、引言
中国作为儒学的发源地,在儒道自然观方面的研究非常深入。儒道人生观作为我国哲学的基础,已经逐渐的发展成为哲学界的思想主题。中国哲学从先秦时期开始实行,在春秋战国时期,达到鼎盛时代。哲学也曾面临过百家争鸣的的空前繁荣局面。同时,在哲学发展盛世的时期,曾被德国哲学家所称赞,称盛世时期为“轴心时代”。本文主要从先秦时期的儒学观进行介绍,对儒道的人生观、自然观进行分析,并以此来追寻人类的智慧。
二、先秦儒道伦理自然观的对比
1.儒家的天人合
道德是儒家思想的重要指导思想,人是否存在的评价标准就是儒家道德性。“天”的存在也有两种内涵:第一,价值本体,这是一种建立在自然界之中的一种有形物体;第二,抽象物质,自然界的客观万物。因此,相对应的是儒家的内涵,它的天人合一也具有双层含义。
第一,自然万物,在儒家思想者的眼光中,是一种人格精神的象征。在万物山水之中,儒家思想是依靠对自然的欣赏,对人格进行颂扬和倡导,以此达到天人合的目的和意向。水的流动和迂回,让人生充满动感的生机;水的流动,不仅可滋养万物还可滴水石穿。“仁者乐山,智者乐水,”,智者以其付出为乐,山无所求的为自然万物提供庇护,为万物生灵提供保佑,更加打造了自己稳重、高大、涵容和持重的形象。而仁者却以其凝重思想为乐,将人与山与水进行自然的衔接,使人心和自然共同生成一种交织感。自然特性中,人格的自然延伸,为外物的拓展提供了条件,拓展和开发了外物的无限生命。山的仁德,水的智慧,是人们喜欢观赏自然风景的重要原因,也是人们对自然、对人生之道的一种态度。
第二,儒家思想中,天和天道的不断演化,为自然界中的万物创造了较大的生存环境。在天道的不断孕育下,人们的道德价值达到了以天和人的层次。生生不息的天道循环,为万物的化育创造了条件,为天地之间的道德至善提供了基础。
天道的循环往复,为“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的儒家思想,提供了契机。无穷无尽的天道变化,周而复始的气象变迁,使天道达到了无际的边缘。赋予道德精神的天道,为人类的生存及发展提供了指引,人类被赋予道德精神,使人道合乎天道,成为人间正道。因此,在天人合一的儒家思想中,自然观的存在,为人格的道德主线,确定了精确地出发点,也为人性的发展指引了方向和归宿。
2.道家的道法自然
道家的道,追逐与儒家的人合,在道家的道这里,“以人合天”指的就是“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家四法”,这里的人、地、天、道、自然都有各自的含义,其中“自然”还有更深邃的寓意,除去自然本身的意义外,还有自在本身,自然如此的含义,即指一切顺应天意的自然如此,本来如是的一种自然状态。在佛家思想中,换言之,就是“法尔如是”,也是对道法自然的另外一种解释。
道法自然,在道家思想中,是以“知天”为基线,将道法、自然进行有效结合。顺天而行、洞察宇宙、体验自然、静守虚致,使人的精神得到超越和升华。同时,在自然中,安抚精神、回归自然本性,达到自然和人的相互融洽。
三、先秦儒道伦理人生观的对比
1.儒家的积极入世人生观
将有限的生命,创造具有无限生命意义的物质,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主张。儒家思想主张“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故,在儒家思想的演变和进化过程中,人生的重要意义在于道的追求。追求道不是一种短暂的追求,而是一种具有长远意义的荣誉。不仅可以使人保持现世的功名,还会提高自身积极的态度,达到永恒。
儒家思想中,“内圣外王”的一种境界,是儒家观念的一种理想状态。其中,在《大学》中,对“内圣外王”的思想境界,进行过详细的解释和说明,并对其中“亲民,明德,止于治善”的三钢;“诚心,格物,正意,致知,齐家,修身,治国,平天下”的八条目进行了列举。
格物而知至,是儒家思想中的一种理论知识,建立在考察和研究事物的基础之上,是道德意识建立的重要内涵。诚心诚意的修身养性,坦坦荡荡的端正心态,明明白白的追寻理想,是自我道德思想完善的重要步骤。齐家、修身、治国、平天下,对实现礼仪孝悌教化,具有重要意义,是实现治国的重要保障。“内圣”由此转变为“外王”,达到人生最高层次的理想和人生境界。
2.道家的无为而治逍遥人生观
道家思想主张的是一种超脱世俗、无为的人生观。其具体的展现形式为,超脱世俗、以苦为乐、淡泊明志的人生价值观;顺应天道、顺其自然的生死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完美的修身养性,达到人生的最高境界。道家思想,依靠的是一种超脱世俗、追求长生的一种生存方式。即指,不去刻意关注生死,顺其自然、顺应天道、参透祸福、无所牵挂,安然度过一生。
人生之中,浮浮沉沉,生死有命,在一些特殊时刻里,人们只能无可奈何的接受命运的安排。而在道家思想,作为一种智慧,一种修为,在其观念中,认为只需接受现实、静待转机,不可妄自菲薄,改天换命。人在一生之中,只有做好每个阶段的事情,顺应自然,安之若素,就能达到一种平和的心态,如水之平坦,心灵达到自由自在,将内心清空,消弭万物,达到到家的最佳境界。
人生,在其成长的路线中,追寻道家思想,是一种宠辱不惊、超脱自然的人生价值观念;逍遥自在、顺其自然、得天独厚是一种高深境界;人生价值,在道家思想中,核心内容在于精神,而非物质,人的终极价值观,在于得到之后的生命永恒,价值恒远。
四、当代启示
我国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国人的人生观是一种积极对待的态度。但是在发展相对较快的现阶段,也出现了较多的问题,悲观厌世情怀的出现、信仰缺失、享乐人生观的增加等,使得国人的人生观发生了失控的转变。在这样的环节中,我们可以依靠儒家以仁知天下的思想,确定自身的人生目标,正确树立人生观、价值观。将自身的有限生命,用于道法自然的领悟过程,为社会苍生服务,为天下人民鞠躬尽瘁。将自身的无限魄力,呈现于世人之中。同时,也可以兼济逍遥知天下的道家思想,以超脱自然,淡然平静的方式度过一生。所有的一切,都需要经过自身的考虑和选择,在担当的前提下,进行抉择的。
积极进取,安然宁静,将自身的价值展现在追求的过程中。保持自己心灵的空白,勇于面对挫折和挫败,执着追求人生目标,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的经典格言,作为自己的座右铭。
小结
人为追求客观需要,达到自然生存,不仅需要儒家的入世人生观,对人际关系进行调试,还需要以形为“礼”,准则为“中庸”,核心为“仁”,高尚道德为“精神支柱”的思想,作为人类修身养性的一种哲学。以此来炼化人们的灵魂,孕育人性的感觉,安定道德精神,确保人与自然在生存中的相辅相成。另外,儒家思想,在不同的发展进程中,与道家思想相互结合,分别将其儒家入世精神和道家安然恬淡的思想相结合,超脱物质追求,完善精神生活和质量,以平和的心态面对一切。儒家和道家相辅相成的人生观,为时代的进步、人类思想的升华、心灵的安宁,提供了庇护的港湾和指引的方向,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动力、支持和保障。(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学院)
参考文献
[1]陈林群,“国学”的核心[J],海南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年02期
儒家思想中仁的含义范文3
摘要 《论语》是对孔子言与行的记录,是儒家思想的集中反映。《论语》虽是语录体,却属于政治伦理哲学书籍。《论语》的哲学文本性质决定了翻译时应遵循的原则――兼顾“学术性”与“通俗性”,翻译过程中应采取异化翻译策略。
关键词:《论语》 翻译 原则 方法
中图分类号:H006 文献标识码:A
一 《论语》的文本性质
《论语》是对孔子言与行的记录,文体类型属语录体。孔子对弟子提出的众多问题的解答充分体现了他的思想。两千多年来,以孔子思想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石。《论语》被称为“东方圣经”,可见其对东方世界的影响之大;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半部《论语》治天下”之说,足见其有别于《圣经》,《论语》并不只是教人修身养性以完善自我,而是通过“修身”、“齐家”、“治国”而最终“平天下”。易中天先生曾在《百家讲坛》栏目之“我读经典”中概述“孔子的理想是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让世界充满爱,构建一个和谐社会。”可以说《论语》是一部治世经略。对儒家思想的社会作用,庞德在《大学》译序中作了如下评述:儒家原则历经考验,是唯一有效的协调社会的精神力量,如果要建立和平的世界新秩序,就必须学习儒家思想,不奉行儒家原则,王朝便衰亡,世界便混乱丛生。儒家学说产生于春秋末期,这是一个礼制崩溃、社会动荡的历史时期。孔子的理想是要恢复周礼以匡天下。因此,对《论语》的理解与阐释不应脱离这一历史大背景。可以说,儒学是一种政治伦理哲学,而作为儒家思想主要载体的《论语》自然属于哲学书籍。如果只是把《论语》看作是孔子对弟子们的道德说教,那就大大矮化了《论语》,由此对《论语》的理解也就难以说是恰当。而在此基础上的《论语》翻译也必定不能正确反映《论语》的内涵。
二 《论语》翻译的原则
原作的文本性质不同,翻译时就应采取不同的策略与方法。英国翻译理论家纽马克曾对文本类型与翻译的关系做出过如下论述:文章根据各自的功能,主要可以分为以表达功能为主的文章,……表达功能的核心是作者或话语发出者的思想,他通过这些话去表达情感,是不管反应如何的;以信息功能为主的文章……核心是(语言)外部情况,关于某个主题的事实、语言之外的现实世界。还有一种功能是呼唤功能,其核心是读者或听者。这是一种号召读者或听者去行动、去思考、去感受的功能。根据这一观点,《论语》兼顾表达功能与呼唤功能。因此,翻译《论语》时就要“学术性”与“通俗性”兼顾。“学术性”可减低译者主体性的干预程度,保证译本的严肃性及翻译的准确性;“通俗性”则能够保证译本的“可读性”与“可接受性”。但是如果译本的“学术性”远高于“通俗性”,则译本不易被更多读者所接受,翻译的目的就难以实现;如果译本的“通俗性”大大高于“学术性”,则原作易被通俗化而丧失其哲学性质,成为一般意义上的道德伦理说教。下面以理雅各、庞德、斯林哲兰德三人的译本为例来说明: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论语・颜渊第十二》)
理译:
“Yen Yuan asked about perfect virtue.The Master said,“To subdue one’s self and return to propriety,is perfect virtue.If a man can for one day subdue himself and return to propriety,all under heaven will ascribe perfect virtue to him. Is the practice of perfect virtue from a man himself,or it from others?”
庞译:
“Yen Yuan asked about full manhood.He said:Support oneself and return to the rites,that makes a man.If a man can be adequate to himself for one day and return to the rites,the empire would come home to its manhood.The business of manhood sprouts from oneself,how can it sprout from others?”
斯译:
“The Master said,“Restraining yourself and returning to the rites(keji fuli 克己复礼) constitutes Goodness. If for one day you managed to restrain yourself and return to the rites,in this way you could lead the entire world back to Goodness. The key to achieving Goodness lies within yourself――how could it come from others?”
通过比较以上三种译文可知:理译为相当正式的书面语体,用词典雅、考究,语义上忠实于原文,但译文更适合受过良好教育者阅读。庞译则文体、语言都比较通俗,更适合一般读者阅读,但有释义之嫌,学术性不够,不利于读者正确理解《论语》的性质;斯译在文体、语言、语义忠实性方面介于理译与庞译之间,既保存了《论语》的哲学文本性质,又使译作通畅易懂。因此,“学术性”与“通俗性”相结合是翻译《论语》应遵循的原则。
三 《论语》翻译的方法
《论语》翻译的重中之重首先是对其文本性质及文体风格的把握,其次便是对文化负载词的处理。虽说《论语》是语录体,但是其文本性质决定了译文的遣词造句要正式、格调应严肃。同时,鉴于《论语》翻译的目的,即对外传播中华文化,翻译时应采用“异化”翻译策略以及基于“异化”策略之上的以直译为主的翻译方法。通俗地说,“异化”就是译者在翻译过程中要想方设法保留原文中的异质成分以帮助读者了解异域文化。因此,翻译其中的文化负载词时选词要得当,可综合运用以下几种方法:
1 直译+适当注释或增词
如果译入语中有对应词就将其直接译出,并采用少量注释或增词来点明该文化负载词在不同语境中意义有别。译文中初次出现时可稍作注释,以后再次出现时就可根据其所处章节的不同而译出相应的意义,比如“……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中的“君子”意为“品格高尚之人、有美德之人”。无疑理雅各将其译为“a man of complete virtue”是恰当的。
2 直译辅之以首字母大写
此译法既简洁又说明该词为特殊词汇,提示读者应注意该词的含义。例如可将“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中的“忠”、“恕”译为“Loyalty”和“Consideration”。
3 音译辅之以首字母大写+适当注释或增词
如果译入语中没有对应词,可直接用汉语拼音译出,首字母需大写。另外可增加少量解释说明的字词。例如可将“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中的“道”译为“Tao,the way of things done”。
4 直译辅之以汉语拼音+汉字
此译法的运用有一个前提,即同一文化负载词在不同章节中意义基本不变时。例如根据斯林哲兰德的译法将“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中的“礼”译成“ritual(Li,礼)”,“仁”译为“benevolence(Ren,仁)”。
5 将词义概略化
也就是将某些文化负载词根据其含义译成意义宽泛的普通词。如“士而怀居,不足以为士也。”中的“士”意为具有“读书人”的刚毅精神的“从政者”,翻译时可译为“scholarly officials”。
四 结语
《论语》是对孔子言与行的记录,是儒家思想的集中反映。《论语》虽是语录体,却属于政治伦理哲学书籍。这一性质决定了翻译《论语》时应遵循的原则,即“学术性”与“通俗性”兼顾,翻译时宜采用以直译、音译为主的翻译方法,且选词要正式、规范。只有这样,才能既保持《论语》的哲学文本性质,又能较好地再现《论语》的语意内涵。
参考文献:
[1] 魏望东:《跨世纪〈论语〉三译本的多视角研究》,《中国翻译》,2005年第3期。
[2] Newmark,Peter.A Textbook of Translation.Prentice Hall International Ltd. 1988.
儒家思想中仁的含义范文4
【关键词】儒家教育思想 思政教育 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儒家思想是我国思想文化体系中的璀璨明珠,它经受了历史长河的考验与洗礼,依旧在世界文化之林中熠熠生辉。对于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来讲,通过对儒家思想精髓的科学认知与合理借鉴,对于思政教育时效性的提升极具现实意义,是新时期摆在思政教育工作者面前的重要n题。
分析儒家思想所蕴含的现代价值,集中体现在如下三个方面:一是基于文化传承性对于儒家思想价值的审视。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根基所在,儒家思想的文化本性始终未发生改变,即通过文化来实现对人的“统治”。而现代思政教育衍生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深受儒家思想的影响。二是基于历史发展对儒家思想现实发展的审视。儒家思想在时代的变迁中饱受经济、政治、文化的洗礼,在一次次的磨砺中塑造了其鲜明的应变性与融合性,在历史的演进中,儒家思想始终承担着“吐故纳新”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儒家思想就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延伸与精髓所在。三是基于现实性对儒家思想价值的审视。就现实来看,部分企业以传统道德作为指导思想来谋求企业的更好发展,部分地区通过开展优秀传统道德教育和宣讲工作,提升了公民的素质,改善了社会风气。 儒家思想中值得借鉴与发扬的理论
以人为本的思想。对于人的价值肯定与尊严的重视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天地之行人为贵”是孔子的一句名言,他认为人的生命力是这世间上最宝贵和最具价值的。孟子基于孔子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人的内在价值,内在价值即人的良知,是与生俱来的,而道德意识便是这一价值的内在表现。孟子认为人之所以为人,而非禽兽,是因其具备了道德意识与做人的尊严。“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欲有甚于死者”两句名言便是对孟子“人本思想”的集中表现,第一句的意思是说人格尊严比生命更加的宝贵,第二句的意思是说人格的丧失比死亡更加的可怕,深刻地体现出对于人价值与尊严的肯定。中华民族在这一优秀传统文化的长期影响下,行为模式与心理结构被赋予了鲜明的独特性,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尊重自己,把自己当作一个真正的人,学会自尊、自重和自爱,通过在道德修养上的不断完善,来实现对人的价值的开发与人的尊严的获得;二是尊重他人,将他人看作真正的人,通过对人的尊重、理解与关心,来体现出对他人人格的尊重。而这一思想如能够被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领悟,并运用于实际教学当中,便能够形成师生间良性的互动,这对于提升思政教育的教学效果可谓事半功倍。
国家为重、民族为重的思想。这一思想是儒家思想整体主义理念的集中体现,其中的“整体”指的是国家与民族,而“整体主义”则指的是个人需要服从国家与民族。正是因为儒家思想中对于“整体主义”的强调,才逐渐形成了中华民族的特有民族精神,即轻小我,重大我,顾全大局,将国家与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贾谊的名句“国而忘家,公而忘私”之所以为世人所广为传颂,便是因为其对“国家为重,民族为重”这一民族精神的深刻解读。正是在“整体主义”的影响下,在中国历史上涌现出了一大批的仁人志士,他们乐于奉献,舍弃小我,而将生命意义体现在国家富强的建设之中,正是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使得国家与民族在经受无数次的内忧外患后不断地获得新生。而“整体主义”恰恰也是现代思政教育的目标所在,由此能够看出,中国传统文化对于现代思政教育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抛开传统文化来谈思政教育是根本行不通的。所以,对于儒家文化中优秀思想的发扬与传承,就成为历史与现实发展的双重需要。
重义贵和的思想。在以往的义利之辩当中,重义轻利备受儒家学者推崇,但要想在生活实践中贯彻这一价值观,“贵和”思想就至关重要,其能够提供道德层面上的保障。所谓“贵和”,强调的是在矛盾处理中谦忍与恭敬的态度,在人际关系的协调上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在儒家思想的认知中,“和”并非是无原则的一味调和,而是一种亲和,受到道德制约是其典型特征。儒家思想中讲求的是“和而不同”,即强调的非同一,而是统一,且这种统一是具有差别性的。而“重义贵和”恰恰是儒家思想的价值追求,其属于传统文化中的精髓内容,对于现代思政教育的价值取向极具借鉴意义。 挖掘与探索儒家思想的现代价值
上述思想是儒家思想中最主要,也是最基本的内容,其作为对庞大儒家思想体系的集中表达,是现代思政教育能够借鉴的理论源头。在对儒家思想现代价值的挖掘与探索过程中,可依靠对儒家思想的理论借鉴,来支持现代思政教育原则的确立。
立己立人。儒家思想的出发点是道德,核心是仁爱,“亲亲之爱”是其强调的重点内容,但显然,“亲亲之爱”绝非目的,而是由此作为基础来实现推己及人,“泛众爱”便是对这一思想的集中体现。仁爱不仅体现在“亲亲之爱”,还体现在“立己立人”,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其意思就是人既要爱自己、立自己、达自己,还要爱他人、立他人、达他们,且对于自己厌恶的东西也不要强行施加于他人。对于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讲,真正领会“立己立人”的含义,并将其作为自身工作的基本原则,带着饱满的热情,积极地投入到教育事业当中,必然会带来良好的成效。同时,教师的这种状态与承载的思想,也会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到学生,这种超脱于课本、说教的教育形式,往往能达到出人意料的效果。总的来讲,将“立己立人”的原则贯彻于现代思政教学当中,有利于师生间良性互动的形成,对于确保教学成果极具现实意义。
修己安人。“修己”在儒家思想中备受推崇,将其视作是“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前提。所谓“修己”即修养身心,从本质上说是长期同自己薄弱意志和恶习进行斗争的过程。古人圣贤,很多都将“修已”奉为一生的事情,为之孜孜不倦。对于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来讲,“修己”同样十分重要,“不能正其身,如正人何?”便讲的是“修己”是“安人”的重要前提。思政教育工作者作为学生在思想政治上的传播者与引路人,首先要做的就应该是“正其身”,只有做到这点,才能够形成榜样的力量。而相应的,如果现代思政教育工作者不能做到“正其身”,那么其要想取得良好的教学成效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讷于言、敏于行。儒家思想中“先行其言而后从之”,便是对于“行”重要性的强调,告诫人们做任何事情,都要少说大话、空话,多用实际的行动,这对于现代思政工作来讲亦是如此。在现实生活中,思政工作会给人一种相对空泛的感觉,难以形成实质性的内容。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们必须从自身找原因,来就现行工作方法进行有效的改进,而这一过程中,“讷于言、敏于行”便是极具借鉴价值的儒家思想。家庭生活中,父母言行一致、以身作则,通过与孩子的沟通与交流,来发挥家庭教育的作用;学校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品质素养,结合实际情况,来选择形式多样的教学方法,如实地教学、网络教学、多媒体课堂等等,充分发挥学校这一思政教育主阵地的作用;社会中,思政工作者也需要采取生动、多样的宣传方式,适时通过榜样人物的影响来形成对学生较强的思想冲击,从而使社会教育的作用得以发挥。总的来说,现代思政教育只有与实际联系起来,摆脱僵化的教条与说教,才能达到更好的教学效果。
(作者单位:咸阳师范学院文学与传播学院) 【参考文献】
①李立国:《儒家教育思想的基本内容与当代价值》,《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3期。
儒家思想中仁的含义范文5
物业管理理念的核心在于物业人际关系问题的处理,物业人际关系主要包括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人际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与员工的人际关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人际关系三个方面。儒家思想的核心——“和”,是中华民族处理人际关系的重要准则,儒家“和”思想包括“大和”“中和”“小和”三个内容,与物业人际关系天然契合,能够很好地解决物业管理理念滞后等问题。
关键词:
物业人际关系;儒家;“和”思想;契合
一、儒家“和”思想的内涵
从象形文化来看,有“禾”入“口”即为“和”,“和”的基本条件可以理解为满足温饱。站在如今的角度,“和”是和平稳定,“和”是安宁祥和,“和”是和睦平等,“和”是一种精神,也是一种文化,广而言之,“和”是一种人类向往和追求的生活状态[1]。儒家的“和”思想,也包含多个方面的内容。
(一)“大和”———“仁”
“仁”是中国儒家思想体系的理论核心,也是一个含义很广的道德内容,“仁”“义”“礼”“信”一直以来就是基本的道德准则。而孔子对“仁”的看法和理解却有所不同。“仁”的最初含义是指人与人的一种亲善关系。孔子定义的“仁”为“爱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孟子继承了孔子的思想,提出“仁义说”,从民生的角度出发,提出了施行仁政,倡导富民爱民。同时,孟子也提出了“性善说”,指出人性本善,向往“仁爱”,追求和谐是每个人生而有之的本性。
(二)“中和”———“庸”
“庸”,即中庸。中庸不是平庸,而是一种处事的态度。最初的“中庸之道”主要是指人的自我修养,通过自觉地改善自身以求达到人性的完满。《中庸》一书中提出为人处事中的基本要义———“忠恕之道”。忠恕之道主要是指在处理人际关系时要心无二心,了己了人。“忠”是忠实诚恳,“恕”是豁达宽恕,孔子思想中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忠恕之道正是在此基础上得来。“中庸之道”也是在要求人在交流过程中能够严于律己,宽于待人,在加强自身修养的同时,对他人报以一种宽容的态度。
(三)“小和”———“同”
“同”,即和而不同,春秋时期郑国的史伯提出了“和实生物,同则不继”。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就是儒家思想中达到了孔子心目中道德标准的人,“同”不是毫无标准地附和,也不是为了妥协而达成的一致。“同”应当是结合了多方意见,而使大家都能由衷接受的看法。孔子认为,真正的“同”不是建立在暴力或是强权的基础上,而是一种君子协定。
二、物业管理理念的核心———物业人际关系
所谓人际关系,就是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关系,是人们在为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而采取的自觉自主的活动过程中,与他人形成的关系。实质上来说,人际关系是一种心理关系,好的人际关系在于满足对方的需要的程度。通常而言,一个人人际关系的好坏,取决于此人的修养和文化;物业管理中的人际关系,既是一个人的人际关系,又是一个团队、一个企业的人际关系,而这类人际关系的好坏,往往取决于企业的核心思想和文化理念[2]。物业人际关系是人际关系的特殊形式,作为人文服务行业,物业管理品质的好坏主要取决于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程度的高低,因而建立良好的物业人际关系,是物业管理的服务根本和业务目标。物业人际关系包含的内容很多,既有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人际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与员工的人际关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人际关系等服务中的人际关系,又有物业管理企业与社会的人际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与政府主管部门的人际关系等公关中的人际关系。本文主要讨论物业管理服务中的人际关系,即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人际关系、物业管理企业与员工的人际关系、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人际关系三个方面。
(一)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人际关系
物业管理,管理是手段,服务是内涵。而管理服务的对象是“人”,提供管理服务的也是“人”,因而物业管理就是人和人之间发生服务关系的一个过程。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人际关系,主要表现在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管理过程的支持度上。处理好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人际关系,更容易得到业主的认可、社会的认同,使物业管理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中国的物业管理企业没有品牌化、规模化,除了法律法规方面的不完善之外,企业没有得到社会的广泛赞许也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建立良好的物业人际关系,是多数物业管理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物业管理企业内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
从根本上讲,人际关系是以情感为纽带的,不同的人际关系会引起人们不同的情感体验。这些不同的情感体验又反过来淡化或加深这种人际关系。在一个物业管理企业中,企业本身是一个整体,而员工是组成这一整体的个体,物业管理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就主要体现在个体之间、个体与组织在利益观念和目标认同上的一致性。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人际关系,能使员工自觉地履行企业赋予的义务与责任,忠诚于企业,同时也使员工产生合作共赢的积极想法。员工对企业有较高的认同度,则员工能自觉完成工作任务,更好地服务业主。
(三)业主与业主之间的人际关系
应该说,大部分业主之间并没有直接的人际关系,但是在生活交往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诸多不同类型的人际关系,例如邻里关系、同乡关系、校友关系等等。物业管理面向的是一个业主群体,面对物业服务时,业主群体中的每个个体都会有不同的接受度和认可度。同时,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是一个长期沟通了解的过程,而业主之间的交往,是在物业管理提供的物业环境中进行的,因而物业管理企业既是创造交流条件的中间人,也是缔造交流环境的管理者。
三、儒家“和”思想与物业人际关系的有机契合
(一)儒家“大和”思想与物业人际关系的契合
儒家“大和”思想的核心在于“仁”“爱”,强调“仁者爱人”和“亲民贵民”。“仁者爱人”主要体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和员工的人际关系管理中;“亲民贵民”主要体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人际关系管理中。第一,物业管理以人为本,契合儒家“仁者爱人”的“大和”思想。“仁者爱人”,这是儒家思想的一个极其重要的内容,也是儒家思想的精华之一,包含着对人们基本权利承认和肯定的内容。“仁”包括两个方面:“内仁”和“外仁”。“外仁”主要体现在日常服务中,在处理物业人际关系问题时,“仁”主要表现为以仁待人、以诚服人。用包容、博爱的心对待业主,仁爱管理,诚信服务,才能得到业主发自内心的认可。“内仁”主要体现在物业管理企业内部管理方面,是指加强同事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来营造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氛围。融洽的内部关系是企业顺利运营的根本,也只有内部和谐才能达到对外的统一。在坚持原则制度的同时,也应当充分考虑每个员工的实际情况,只有上下一心,统一目标,获得员工发自内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才能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的工作效率。第二,物业管理服务群众,契合儒家“亲民贵民”的“大和”思想。亲民贵民是由孟子总结孔子思想后提出的,以民为贵,民贵君轻。在这里,“亲民”应当理解为亲近民众,让民众仁爱敦睦、明理向善。作为物业管理企业,不能脱离实际、脱离业主进行管理,而应当充分考虑到业主的意志和利益,视其为民,爱民如子,才能获得业主的肯定和认可。而“贵民”则是强调在面对利益分歧时,应该以业主利益为重,将服务放在第一位,正因为物业管理是一个长期的服务过程,所以不能只看重眼前利益,而应更多考虑长远的发展空间,而这正需要业主的认同和肯定。
(二)儒家“中和”思想与物业人际关系的契合
儒家“中和”思想的核心在于“庸”“合”,强调“中庸之道”和“知行合一”。“中庸之道”是一种温和的施政纲领和为人之法,“知行合一”则是理论实践有机结合的手段。第一,物业管理推己及人,契合“中庸之道”的中和思想。在日常服务中,作为物业管理企业,首先要严格要求自身,敢于发现问题,敢于自我归因,通过不断的自我总结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其次要将业主视为亲友,设身处地,多站在业主的角度来发现、思考问题。同时,应当以德服人,以教育培训为主,促其自觉,面对业主违背《业主公约》和管理条例的行为,企业应当以沟通说服教育为主。以“中庸之道”进行管理服务,不仅能有效提高服务水平,更能体现出一个物业管理企业的形象和气度。第二,物业管理讲求实效,契合“知行合一”的中和思想。物业管理是一个实践重于理论,操作多于方法的行业,物业管理企业不能照本宣科,盲目照抄,而应该结合当前面临的实际情况来处理、解决问题。
(三)儒家“小和”思想与物业人际关系的契合
儒家“小和”思想的核心在于“和而不同”“”。物业管理企业在日常服务中事务繁杂,且面对的业主也是形形。每个业主追求的价值不同,需求的服务不同,在这样的环境中,如果面临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大家的思想就很难统一,而这也是经常会导致物业管理纠纷的情况发生[3]。物业管理的对象是群体性的,不可能满足每个个体的个人需求,那么,“和而不同,”就是解决这个问题的唯一途径。“和而不同”就是一种有机结合的手段,并不是把意见生硬地归于一起,而是充分征求大家的看法,进行广泛的交流协商,将不同板块的意见打磨整理,最终平和地形成共识。通过这样的方法,物业管理企业才能在事务处理中游刃有余,八面玲珑。具体来说,物业管理企业在面对分歧和争执时应该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和业主大会的作用,针对不同的具体问题,多和业主进行沟通交流,采纳业主的不同意见,考虑业主的个人需求。
参考文献:
[1]郑红峰.中国哲学史[M].北京:燕山出版社,2011:86-89.
[2]张捷岩.新加坡社区管理模式[J].中国经济周刊,2005,(9).
儒家思想中仁的含义范文6
【关键词】 法律儒家化;五服制罪;重罪十条;亲亲相隐
一、儒家的基本法律思想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一)礼治思想
儒学认为:“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即“出礼则入刑”。
(二)德治思想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上,相对来说,轻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重视道德及其感化作用。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这就是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三)人治思想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四)仁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础,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支柱之一。“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古代儒家法律化的过程
所谓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就是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贯彻到立法、司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两汉―启动时期;魏晋南北朝―发展时期;隋唐―成熟时期。
(一)儒家化的启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初,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繁荣局面,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局面受到挑战。
武帝即位时,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
随后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思是废除其他各家思想,只尊重儒家的学说。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古代的封建正统思想就开始确立了,也是儒学在中国文化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标志。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的原貌,而是掺杂道家、法家、阴阳家的一些思想,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它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了专制王权,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
在西汉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后,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如果他的动机是好的,那么一般要从轻处理,甚至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邪恶的,即使有好的结果,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即所谓“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二)儒家化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法律儒家化的最大表现就是确立“准五服以治罪”“重罪十条”的确立。
“五服制罪”入律。五服制度是儒家文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期间,所穿丧服的缝制方法及服丧期间应遵守的礼仪规则有很大不同,关系越亲的服制越重,关系越疏的服制越轻”。“准五服制罪”原则的确立,首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这就是所谓“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五服制罪的实质是儒家伦理观念在刑罚上的体现。
《北齐律》将统治阶级认为危害国家根本利益和统治秩序最严重的犯罪集中概括为“重罪十条”,作为封建法典重点打击的对象。“犯此十条者,不仅处以最严厉的刑罚,而且不得适用‘八议’和赎刑的有关规定”。“重罪十条”被置于篇首名例律中,反映了统治阶级对这些犯罪现象的重视和打击之严厉。严惩这些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道德、家族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秩序,反应了汉代以来儒家地位不断上升、儒家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进一步紧密结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时古代法律儒家化的发展阶段,有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意义。从西汉的“纳礼入律”到这时期的“礼律并重”,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已经走过了500多年的历程。儒家的思想体系和道德观念从影响司法实践到全面融入律法当中,对中华法系的形成有着巨大的作用。
(三)法律儒家化的成熟期:隋唐时期
独尊儒术开始于汉武帝,但真正的全面确立是在隋唐时期。此后儒家思想一直是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唐初统治者吸取了前代兴亡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隋朝后期因为刑法严苛而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的历史教训,更加注重用“德礼”的教化作用来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定。据此唐初统治者提出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原则。在此指导思想下,唐律体现了“一准乎礼”的精神,即以儒家礼教纲常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依据。
立法宽简,用刑持平。唐律在封建法典中被公认是“得古今之平”的经世之典,关于死刑的条款在封建法典中较之前任何一代都少,即便是判了死刑,也为须经过“三覆奏”甚至“五覆奏”,还规定流刑、徒刑应有最高刑期,不得无期服刑;较其它任何封建王朝更为人道,充分体现了“仁政”的思想。
“同居相隐不为罪”,孔子曾言:“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汉代的法律在“亲属相隐”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即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卑幼首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唐代“完全继承了封建法律礼法结合的这一传统,不但继续规定了这一原则,而且允许相隐的范围比西汉时又有所扩大”。
唐律将儒家的伦理道德完全融进法律中,“将礼与法合为一体,使唐律处处渗透着礼教色彩,而结合唐代高超的立法技巧,儒家伦理道德在唐代便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9]唐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立法均以“一准乎礼”为指导原则和核心思想,只是侧重点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有所不同。唐律的儒家化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而且影响了东亚及东南亚各国的法律思想和文化,尤其是日本、朝鲜、越南等国。
三、总结
儒家学说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正统思想,对于中华法系的形成发展贡献了主要的理论支撑,儒学作为中国传统的重要传承学派,在当代复兴儒学及国学热的大背景下,它依然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儒学中众多法律思想和道德教化,在当下的中国依然十分重要。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进程,需要开拓出独一无二的中国道路,而这个道路的思想基础就应该从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做到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气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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