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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市场综合行政管理办法范文1
关键词:文化站;作用存在问题;角色定位
中图分类号:G258.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6)05-0197-02
所谓“角色定位”,就是要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大背景中重新审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性质、特征、功能、使命和作用,找出不适应新时期统筹城乡文化建设的,甚至阻碍发展的体制性、机制性、制度,进而确立综合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的位置。这既是加快统筹城乡文化发展具体化的题中之义,又是不断完善综合文化站体制机制的内在措施。
本文在分析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地位、作用及存在问题,提出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要认清角色、强化职能、优化服务的几点思考。
一、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中的地位与作用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是党和政府开展农村文化工作的基本阵地,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公共文化文化发展一支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一)在公共文化服务中唱好主角
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是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阵地,而文化站干部又是公共文化服务的组织者、实施者和管理者。村级公共文化事业的规划建设离不开文化站去指导,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更离不开文化站去履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乡镇文化站去组织实施,乡镇大中型文化体育活动以及文体团队的管理更需要乡镇文化站去发动、去发展。
(二)在发展文化产业中当好配角
一方面,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通过组织开展民族民间文化遗产资源的普查,挖掘其丰富的文化内含,使一方山水富有灵气和文化特色,以提高文化旅游景点的知名度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积极开发越剧、民间吹打、竹编、木雕、泥塑、石雕、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表演项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成为农村致富一方的特色产业。
(三)在管理文化市场中履行职责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整治,不断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一方面,对城镇、乡村的文化市场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违反文化市场管理规定的,及时上报文化稽查大队依法查处。另一方面,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对文化市场经营行为依法进行管理的同时,寓管理于服务之中,通过对经营者提供全面的人性化服务,积极维护文化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在公共文化服务中面临的困惑与难题
( 一)双重管理的问题
目前,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受乡镇政府(街道)日常管理和县(市、区)文化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双重领导。随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文化站与其他部门合并,乡镇文化站经历了从文化站到文化广播电视站的演化。文化站对应宣传、文化、广电、体育等多个部门,职能上表面看是得到加强,但机构性质界定不清,部门关系不能理顺,实际上是不同程度受到削弱。乡镇文化站财产管理权、工作安排权在当地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虽有人事管理权、却难以调配使用干部,文化站人员不能流动,缺乏活力。
(二)双重角色的问题
据统计,嵊州市22个乡镇(街道)文化站在编干部有50多个,但专职从事文化工作的几乎为零。乡镇综合文化站干部常年充当乡镇干部和文化员的双重角色,常年累月为乡镇政府完成中心任务,文化工作职能相对弱化,不太有时间去组织开展农村文化活动,出现了文化员专职不专干的现象。个别乡镇(街道)经常变换文化员的工作部门,有的则长期在编不在岗,有的文化站长是身兼数职,不务正业,导致文化站难以安下心来从事文化工作。
(三)双重职能的问题
文化部《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虽然明确规定了基本职能和主要职能,但乡镇综合文化站究竟管什么、怎么管一直没有解决好。一是服务职能主次不分。乡镇综合文化站就像一个小文化局,事无巨细一把抓,管了不少不好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二是管理职能相对弱化。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权力层层上划,而工作责任层层下压,文化部门的工作任务层层加码,导致权力与责任不相称,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没被赋予权力,只负责任。
三、找准综合文化站的角色定位
(一)理顺管理体制
在综合文化站管理体制上,合理划分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与乡镇的职责分工。要在政策层面明确乡镇(街道)对综合文化站在编制、待遇、设施及经费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强化县(市、区)文广新局对综合文化站的业务指导和绩效考评。要进一步明确乡镇综合文化站是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最基层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通过乡镇综合文化站法人登记,赋予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确定一名专职的文化站站长为法人,使乡镇综合文化站具有自主管理权限,并在组织形式、人员、经费上有更多的自。
(二)创新服务机制
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对文化站全年目标任务实施全员、全程、全方位的项目责任管理。一是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充分尊重站长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业务管理等方面的自和决策权;对站内管理人员由站长聘用,并有权检查、督促本站干部岗位工作职责完成情况。二是推行包片联线制。按照地理位置和传统习惯,将本乡镇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个工作片,每片安排一名干部负责该工作片所辖村的文化工作。同时规定每人至少联系一条业务线,按照量化事项和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落实每个人员的岗位职责和任务,避免职责不清、工作推诿等现象的发生。三是推行矩阵式管理。为破解文化站人少事多的困境,在工作中应推行矩阵式管理,明确每一项目的负责人、具体责任人、进度、要求等内容,并按纵向排列项目名称、横向罗列项目的要求,使全年任务呈矩阵排列,将项目转化为矩阵管理图,纲举目张,井然有序,成为全年项目管理的总纲。
(三)发挥职能作用
一方面要发挥公共服务职能。在开展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中,应突出综合文化站的公益性地位,制定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的服务标准,完善免费开放公示制度和服务质量评价标准,向社会公开文化站服务时间、内容、标准和程序,认真做好日常接待、活动引导、资料提供和内容讲解等工作,进一步拓宽送文化下乡的途径,搞好供需服务的有效对接,为农村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普遍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另一方面要增强行政管理职能。明确工作责任,理顺条块关系,界定部门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的执法责任,承担市级部门委托给综合文化站的文化市场管理等相关行政执法授权事项,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体制。
参考文献: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管理办法范文2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被市政府评为良好等级;2014年,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被省文化厅表彰为“先进集体”,同志荣获省政府新闻出版人物奖,同志被省新闻出版局评为法治建设推进年先进个人,同志荣获市依法行政先进个人称号;2014年,文化行政综合执法大队荣获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技能大比武组织奖;窗口连续多年被评为年度服务优胜窗口,市场管理科和执法大队卷宗在泰州市和我市组织的案卷评选中,多次获奖。我们的做法是:
一、完善制度建设,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面对新形势下法治建设工作新要求,切实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放在推进依法治市、建设平安、法治的高度来理解和把握,认真谋划,健全机制,真抓实干,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构建普法工作机制。调整充实了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六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牵头全局法制建设,加强对局“六五”普法工作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推进。结合实际,精心制定了《市文广新局“六五”普法工作方案》,并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在每月初召开的局办公会上,将普法和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其他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是夯实法制机构建设。2014年,成立了局政策法规科,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建立健全了法治建设、普法工作、法治创建等一系列考评机制,使考核评价机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发挥好指挥棒作用,从整体上推动法治工作发展。
三是狠抓工作任务落实。局法制建设领导小组将普法工作目标列入《市文广新局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并及时上报市法制局。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局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列入局直单位的中长期工作规划,宣传工作中将法制宣传作为新闻报道的重点。完善普法检查考核制度,年初签订责任书,逐一分解落实责任,严格实施督查考核,将考核结果与公务员考核挂钩,与本单位奖罚措施挂钩,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法治理念,全力打造法治部门
在普法实践中,我局以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公务员和文化行政执法队伍为重点,深入开展多形式有针对性的普法教育。
一是抓好领导班子成员和公务员普法。成立以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和局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法制宣讲小组,深入基层进行普法宣传。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局统一部署学法工作,制定了班子成员学法课程表,将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明确了《宪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行政法律法规等重点学习内容,班子成员全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2次,累计安排20个学时,学法工作由局政策法规科安排组织。全面推行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工作,通过严格的督察考核,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2011年至2014年,党委中心组组织法制专题学习46次,邀请市法制办主任杨建成开展依法行政专题辅导。有计划地选拔人员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法制培训,组织人员参加全市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由于普法工作抓得紧、抓得实,全局无一起违法违规事件。
二是抓好文化行政执法人员普法。以提高文化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培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地提高了广大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举办行政执法责任制业务、行政许可听证业务、行政处罚听证业务等专题讲座,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听证和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和各项法律文书。在每年的网吧管理工作会议上,积极采取专门培训和以会代训等措施,不断加大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知识产权保护等政策法规宣传力度,同时为参会人员解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部门规范网吧经营行为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三是抓好相关领域人员普法。结合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以学习《文物保护法》、《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为重点,举办了文物保护法制培训班。结合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以学习《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重点,举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制培训班,全市各乡镇分管负责人和文化站长参加了培训。结合全市基层文化建设提档升级,以学习《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为重点,举办了全市文化站长法制培训班。结合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以学习《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等为重点,举办了市和乡镇两级行政管理人员法制培训,健全了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中心,组织开展了防范插播有线、无线广播电视信号的演练,落实了技防群防并举措施。结合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以学习《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为重点,分别举办了市级机关和重点企业法制培训,推动市级机关和企业的软件正版化工作顺利完成。结合政府财政体制改革和全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学习《会计法》、《统计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为重点,举办了全系统财务、审计人员法制培训。结合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以学习《消防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了“五个一”活动,确保了全系统全年安全无事故。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组织了新闻工作管理条例考试,推动新闻工作者在宣传工作中把握好法律底线、道德底线、政策底线和格调底线。
三、坚持依法行政,以文化市场整治带动普法
目前我市共有歌舞娱乐场所25家,演出场所4家,电子游艺39家,电影放映3家,网吧69家。按照“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要求,切实推进行政许可制度改革,降低门槛,简化手续,优化服务,同时坚持不懈地开展文化市场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对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普法,提高普法的常态化。
一是在执法中进行普法。文化行政执法人员经常深入网吧、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和营业性演出场所,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宣传资料免费发放给每个场所,宣传文化市场管理法规,引导业主遵章守纪,合法经营。守法。在专项整治住宅用户擅自使用“小耳朵”的过程中,现场为使用者和群众讲解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相关管理规定,并督促使用者自行拆除,不得再犯。面向出版物经营业主,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等系列活动为契机,制作并发放有关宣传资料、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督促其知法、学法、懂法。处理市内四家企业对微软公司侵权问题时,积极向企业宣讲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说明违法行为的认定依据,剖析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推动企业及时停止侵权行为,顺利完成了软件正版化任务。
二是在年审中进行普法。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和《印刷业经营者资格条件暂行规定》的规定,在每年度印刷企业《印刷经营许可证》的年审中,都组织全市印刷企业法人代表法制培训,通过几年的努力,建立了以企业、市场、职业、岗位等“四大准入”为基础的新闻出版行业管理体系。
三是在监管与服务发展中进行普法。始终坚持寓监管于广播电视广告经营、发展的服务之中、寓监管于政策的引导之中、寓监管于广告提档升级之中。针对广播电视广告经管人员调整变化大的特点,定期举办法制培训,宣传、解读《广告法》、《广播电视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提高了经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政策水平。同时,把学法用法体现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依法办事。近两年,我们还聘请专职法律顾问,通过法律诉讼、判决来解决违法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现象,把学法和用法很好地结合起来。
四、发挥媒体优势,开展全社会法制宣传教育
为了提高广大市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增强全民法治程度,结合自身职能,通过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网站开设专栏、专题、专版和加大文艺宣传等形式,积极发挥好各类媒体和文艺宣传资源在普法教育中的特有优势。
一是全方位宣传,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各媒体单位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这个主题,加大法治工作典型与成果的宣传,提升法治建设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广播电台在《新闻早高峰》与《新闻晚高峰》栏目中开设了“法治”专栏,推出了《张鹏荣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律师王文杰荣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全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我市召开“六五”普法中期检查考核动员会》等法制主题报道400多篇。多次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的领导参加《行风热线》节目,群众反响较好。《法治在线》、《市民热线》等节目开设了“律师热线”专栏,就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释疑解惑。市电视台开设各类法制专栏8个,专题16个,与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员联办日播节目《法治中国》,播报司法新闻,提供法律服务和立法信息,与市公安局联办《警方》,以案说法。日报适时开设法治栏目和专版,三年来共刊登有关法治新闻165条,案例分析11期、法治专版21期,有效地配合了我市创建法治先进市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对各级领导干部如何增强法律观念,带头弘扬法治精神,留有一定版面,专门安排记者,对各主管部门的领导实行访谈,为推进法治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开展网络宣传,占领网上舆论主阵地。中国·网自2005年11月8日开通以来,专门开通了法治频道,开设了案例实录、公安在线、交巡警之窗、司法在线、法律法规咨询等栏目,每天访问量达1.4万多人次。同时结合“三台一报”的法治宣传工作,在网上开展“法制论坛”节目,每天上网人次达3462次,有效地增强广大网民“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意识。
三是加大法治文艺宣传力度。为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效果,我们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同时,还加大文艺宣传力度,通过文艺演出、电影幻灯等有效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使之成为群众学习法律知识,接受法律教育的有效途径。近几年来,我们先后创作了诗剧《城市之光》,情景剧《春风化雨》,鼓书说唱《律师巧计讨欠薪》,小品《雪中情》、《铁窗悔》,说唱表演《面对歹徒的枪口》等作品,并在省、泰州市组织相关活动中获奖。先后送法制电影下乡超100场次,送法律书籍下乡近20000册,送戏下乡近200场。
五、“六五”普法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
近年来,我局普法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取得了明显进展,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普法内容和方式需进一步活化。由于利益的多元化,社会群体对法律需求存在多层次性,死板、晦涩的法律宣传册或宣传单一般情况下难以适合多数群众的需求。普法方式多采取摆摊咨询、知识竞赛、以会代训、开卷考试等方式进行,普法内容比较空洞乏味,缺乏趣味性和新颖性,难以调动群众的学法积极性。
二是普法责任需进一步明确。目前,我局党员干部都承担一定的普法任务,但对这些普法任务的规定,基本都是松散式的机关内部文件,制度层面缺乏对普法主体、普法责任的明确规定,导致普法主体责任不清,重点不够突出。
三是普法工作需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由于普法任务缺乏硬性的规定、普法工作缺乏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各局直单位之间的普法工作发展还不平衡,有的普法主体缺乏强劲动力,外部也没有太大压力,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区别不大,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深入推进。
六、对完成“六五”普法规划的意见和建议
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建设法治更涉及到经济社会事业建设的各个方面,必须建立党委统一领导,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
一是要建立高效的组织领导机制。把法治建设纳入重要日程,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要求,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对法治建设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要求的落实。明确普法主体的责任任务和工作要求,健全完善普法工作和法治创建的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加强对法治建设任务的督查指导和协调推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管理办法范文3
(一)发扬攻坚战精神,推动企业改革不断深化。一是继续推进企业资产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行业整合,抓好医药、压力容器、机电阀门、塑料、民爆等行业的整合工作,不断扩大重组规模。二是强化企业上市的培育工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的相关规定,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和产业融合完善产权结构,实现产权多元化。今年以培育*佛慈制药股份公司首发上市为突破口,力争1至2户企业上市。三是继续抓好企业改制规范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做好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国有产权代表委派和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四是以培育“小巨人”企业集团为重点,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步伐。打破地区、所有制和部门隶属界限,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产业和领域集中,向企业的核心业务板块集中,重点扶持发展*燃化集团、兰高阀等20户大企业大集团。大力实施出城入园,积极引导国有企业寻求新的发展空间。(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经委)
(二)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系,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水平。贯彻落实《企业国有资产法》,积极推行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选择部分企业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和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搞好监管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加强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投融资风险控制。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完善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
(三)继续推进城市市政公用行业的改革。以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体制改革和环卫作业市场化运作为重点,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的改革进程。有条件的单位,可积极推行市政公用行业特许经营试点,采取出租、租赁、委托经营、股份合作或出让经营权等多种形式放开搞活,逐步形成国有、私营、外资等多种所有制平等参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的格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建管委、市执法局)。
(四)加快推进集体企业改制工作。研究出台集体企业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推动全市集体企业的改革发展。(责任单位:市国企办、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
(五)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支持政策,消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障碍,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积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自然人),通过产权转让、合资、合作、租赁、托管和股份制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的改制、改组和改造。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与信用担保工作,着力营造各类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平等竞争的良好环境。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扶持力度,加快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责任单位:市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服务局)
二、围绕贯彻促进农民增收计划,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一)抓好农村综合改革(省列)试点工作。继续推进永登县以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试点。通过整合资金和财政转移支付,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加大县域经济支柱产业的扶持力度和基础设施的投入,努力缩小城乡差别(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加快小城镇建设和发展,抓好榆中县和平镇全国发展改革试点镇和永登县中川镇、红古区平安镇、皋兰县石洞镇、西固区新城镇省级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镇工作(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实施七里河区阿干镇、西固区河口镇、红古区窑街镇、永登县苦水镇、榆中县甘草镇、皋兰县西岔镇等6个市列小城镇重点镇建设,增强小城镇的聚集辐射功能。(责任单位:市建管委)
(二)继续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着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完善乡财县管办法。逐步探索推行村财乡管管理方式,加大财政对村级经费的补贴力度,建立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努力提高财政运行效率。落实“一册明、一折统”惠农资金支付方式改革,切实保证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继续开展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研究推进乡村债务化解工作办法,探索建立农村公益事业投入新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
(三)探索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各种有效方式,促进土地适度集中和规模经营。总结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规范化试点县经验,积极探索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形式、对象和程序,建立健全县、乡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管理指导服务体系,努力形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县、乡实行土地适度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加快对土地流转工作的业务引导,进一步规范流转合同签订、备案、变更登记、办证程序,逐步依法规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建立健全协调、调解、、仲裁、司法等渠道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调处机制,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引发的纠纷问题。(责任单位:市农办)
(四)推动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以农村金融机构准入试点为引导,大力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工作,着力构建由商业金融、合作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适度放宽我市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试点的政策条件,扩大试点范围。探索组建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农业和农村发展力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管理体制,加快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步伐。以产权制度改革为引导,加快市、县联社体制改革,组建统一法人社,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控制度。(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
(五)推动农村其他改革。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制定出台支持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具体政策和措施,大力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加快农村专业经济协会有序发展(责任单位:市农牧局)。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市粮食流通监督管理条例》,夯实粮食安全体系,提高粮食宏观调控能力,培育和发展粮食市场体系和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体系,加快焦家湾粮油物流中心项目建设,继续完善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助政策(责任单位:市粮食局)。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科技服务推广体系建设意见,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和农民要求的农业科技服务新体系(责任单位:市农牧局)。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稳步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林业局)。继续深化兽医管理体制改革。(责任单位:市农牧局)
三、围绕政府职能转变,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改革和完善政府机构职能,积极建设服务性政府和法治政府。依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新一轮行政机构改革的要求,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原则,积极推进调整行政机构和管理职能,合理划分市、县区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权限,逐步建立起市、县区两级政府权责明晰、设置科学合理的城市管理架构和运转高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提高城市管理效能和现代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编办、市人事局)
(二)继续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和政事分开。切实减少政府对企事业单位运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完善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的形式与手段,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充分落实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双重负责”体制。登记管理机关要加强对社会组织总量控制和结构调整;业务主管单位要对社会组织发展制定具体目标,纳入到每年的工作计划之中。同时,赋予社会团体相应职能,消除不利于社会组织发展的体制障碍,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优化结构布局,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领域实行行业服务、指导、协调和自律管理等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启动推进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的改革,按照市场化、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原则,推进政府与行业协会职能、机构、人员、资产分开,加快社会团体的改革与发展。(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审批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继续调整和取消行政审批事项,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做好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规范改革工作。抓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的公开,加强审批监督,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深化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扩大和完善市、县区政府政务大厅的服务职能,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努力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监察局、市政府办公厅)
(四)稳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以建立公共财政、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为目标,全面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改进预算编制方法,逐步将各类专项资金纳入部门预算。继续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收支两条线制度的改革,增加预算透明度。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继续做好永登县、榆中县“省直管县”改革试点工作。改革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集中采购范围,健全市场运作和监督机制。推进税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体制,全面落实《*市政府非税收收入管理暂行办法》。加快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的支出要向低收入群体、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倾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推进区域性资本市场发展,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充分发挥政府金融办的职能作用,全方位推进银地银企合作。围绕*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加快*银行增资扩股步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拓宽经营业务和发展空间,加快探索建立地方中小企业评估、放贷和监测的高效运行机制,提高其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多元化金融服务体系,积极争取光大银行、民生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信用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兰设立分支机构和办事处,鼓励国内在兰银行和有条件的企业积极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扩大资本市场筹资规模。(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国资委)
(六)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按照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完善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机制,逐步实行项目公示制度,建立咨询评估论证制度,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制度和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落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法》等六个专项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完善重大项目稽察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监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七)加快落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原则,对现有事业单位要逐步分三类进行改革。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逐步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主要从事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逐步转为企业;主要从事公益服务的,强化公益属性,整合资源,加强政府监督。年内完成以岗位设置管理为主的事业单位改革任务,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同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财政政策(责任单位:市人事局)。积极稳妥地推进市房产经营公司“退事转企”改革的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人事局、市发改委、市房产局)
四、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断探索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
(一)健全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形成有利于节能减排和保护资源环境的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垃圾、污水处理市场化进程,稳步推进水价改革,实施征收污水处理费,逐步将污水处理标准提高到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水平。(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二)健全节能减排降耗体制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将节能减排降耗目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实行节能减排降耗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建立并实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强化和完善重大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和应用机制,加大对节能重点项目、节能技术和产品推广的财政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财政局)
(三)探索建立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新机制。按照省、市政府对发展区域经济和城市功能区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政策的优势,积极探索和研究环*都市经济圈的规划与运行机制,努力使我市率先在新型工业化、现代服务业和城乡一体化方面走在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加强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机制。健全公共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组织体系,明确各方面职责。提高基层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能力,提高群众参与应急管理能力和自救能力。(责任单位:市政府应急办)
五、围绕解决民生问题,加快推进社会事业领域改革
(一)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加强对收入分配的监督和调节。完善国有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督机制,加强对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企业及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责任单位:市国资委)。贯彻落实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深化行政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秩序。(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
(二)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做实企业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工作,逐步建立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其他医疗保险制度之间在基本政策、标准、管理措施等方面的衔接,整合现有的医保管理资源,加快建立高效的管理平台。加快推进社区建设,逐步实现企业病退休人员、伤残人员的社区管理。继续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面。继续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责任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继续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发展,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房产局)
(三)继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原则,大力推进市属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社会公益类科研院所要做好分类改革的前期调研和方案制订工作。技术开发类科研院所要以理顺产权关系为重点,逐步推进股份制改革。勘察设计单位要深化内部人事、分配等制度改革,逐步改变为市场化经营的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四)进一步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着眼于以人力资源开发和人的素质的提高推动我市经济发展为目标,按照普及义务教育、扩大高中教育、发展高等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的方向,完善现代教育体系,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和投入体制改革。完善校长负责制,探索民主管理机制。积极推进依法办学、民主治校和科学决策。组织实施学校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落实工资制度改革配套措施。继续推行教师资格准入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五)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单位的改制。重点是进一步理顺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系统的宏观管理体制和微观运行机制,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结构调整,加快资源整合,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和管办分离,把文化体制改革与文化产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积极落实23个文化事业单位退事转企改革工作。研究制定鼓励文化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进一步放宽文化市场的准入,鼓励社会多元化资本投资,加快培育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体系,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和文化品牌,年内完成县区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责任单位:市文改办)
(六)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适时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标,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按照政事分开、管办分开、医药分开、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开的原则,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方便、有效合理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努力缓解城乡地区不同收入群众之间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差距扩大的趋势。健全城乡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条件,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改造任务。完善城市社区卫生运行机制和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市卫生局)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努力构建和谐*的体制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成立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意见,即将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调整为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围绕我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改革形势,研究部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企业改革办公室和体制改革办公室,国企办原领导体制不变,设在市国资委;体改办设在市发改委,全面负责协调全市体制改革工作。县区政府也要相应成立统筹协调改革的领导机构,建立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二)积极完善深化改革的工作机制。发展改革部门要努力适应新时期改革工作的要求,继续坚持各级党委、政府对改革的统一领导和决策,做好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工作。主管部门要落实好牵头主抓改革的责任,切实加强部门内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改革协调和配合,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市发改委牵头抓好我市国家、省列专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方案的试点工作,及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全市改革动态及意见建议。
(三)加强改革的调查研究。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积极组织进行重大改革措施的调查研究和专项改革方案的研究论证,注重探索改革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以稳妥的方式积极推进改革试点。同时,要认真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做好改革实施过程的风险预控和纠偏机制,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管理办法范文4
内容摘要:职业体育产业作为我国体育产业的核心产业,其发展蕴涵了巨大的经济价值,然而,我国职业体育产业的发展不容乐观。本文在分析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指出其发展的制约因素,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职业体育产业 制约因素 对策
职业体育是体育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职业体育产业以某项体育运动为经营内容,为社会提供体育竞技表演;是运动队的拥有者和比赛的主办方从中可以获得收益,同时职业体育运动员从中可以获取报酬的同一类经济活动的集合及同类经济部门的总和。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体育经济也被提上议事日程。然而,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滞后。由于职业体育产业对社会、经济等的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探讨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对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体育产业初步建立了以健身休闲、竞赛表演、技术培训和体育中介为主的体育市场体系,职业体育是体育产业的核心产业。在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市场,主要包括健身娱乐市场、竞赛表演市场、体育科技和咨询市场、体育用品市场、体育彩票市场,以及有形资产的经营和无形资产的开发利用,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逐步提高,规模迅速扩大,涌现出许多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特征的体育俱乐部、体育企业集团。
体育产业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发展前景乐观,并得到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我国体育系统从业人员逐年增加,同时,完全依靠国有资本发展职业体育产业的状况已发生了变化,社会和个人资本逐步渗透到该产业内,由于这些资本的介入,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形成了多渠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
我国职业体育无形资产开发范围越来越广,力度逐渐加大。主要表现在:一是体育赛事和其徽标、冠名权等的开发;二是体育赛事播放权的转让;三是体育组织和运动员名誉肖像权和代言权等的投资经营和广告活动。在我国体育比赛与职业俱乐部冠名权的开发方面,有些项目协会取得了很大成绩。如2000年,第27届奥运会体育代表团,通过对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有28家企业竞标获准使用中国奥委会和中国奥运会体育代表团的标志,获得经费7000万元。以体育彩票等为代表的体育相关产业发展迅速。自1999年在全国统一发行体育彩票以来,到2005年年底累计销售约917亿元,筹集公益金303亿元,有力地支持了体育事业和国家其他公益事业,成为体育事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
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政府行政干预过多
政府属于非营利性机构,不能参与市场竞争,更不能直接垄断经营权,这是政府机构的一般法则,是市场经济对政府角色的基本要求。然而,回顾我国职业体育产业的发展过程,不难看出,政府行政部门在自身角色定位上存在盲区。尽管进行了改制,但这只是解决了名义上的身份,其实质并没有发生改变,即摆脱行政主管的权威地位。因此,如果政府不对自身角色定位进行深刻的改变,就会干涉职业体育产业正常的市场运作规律,这不利于其可持续发展。
尽管政府行政干预可以推进职业体育产业的发展,但其给职业体育发展带来的不利要大于利益。主要表现为:一方面,为了经济效益、政绩,有的政府部门不愿意将一些大型体育赛事交给社会其他方按照市场规律举办,经常是政府行政人员主动出面经营。这不仅影响了社会各方力量举办职业体育运动的积极性,而且还给政府体育部门的行政管理带来了相当困难。另一方面,政府行政干预不利于职业体育产业的市场化,不利于职业体育俱乐部之间的公平竞争,以及风险意识的形成,这导致了职业体育产业发展不平衡,不利于其人才的最佳配置,最主要的是政府行政干预制约了职业体育经济潜力的发挥,不利于我国职业体育产业的健全和完善。
(二)缺乏鼓励其发展的优惠政策
职业体育产业覆盖面广、波及力强,其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不仅可以拉动消费、促进投资、解决就业等,还可以通过职业人员带动全民参与体育锻炼,增强全民身体素质。因此制定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推动其发展以及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然而,关于采用什么政策鼓励社会举办体育项目,引导并扩大体育消费,我国政府并没有明确的政策可供参考。
目前,我国出台的各类体育产业法律法规,大多都是采取一揽子的管理办法,而对于管理的具体细节和各运动项目的规定模糊、不清晰,这使得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在其具体实施过程中会出现前后矛盾的情况。
(三)经营管理人才缺乏
我国现行的教育体系不利于职业体育产业的快速发展,因为职业体育产业所需要的人才,不仅仅是只懂体育知识的人才,还需要既懂体育,又懂管理、经济等的综合型人才。而我国目前的教育体系是沿着小学―初中―高中―大学而进行的,这种教育体系使得成绩好的人只想考入理想的高等院校,根本不可能重视体育;而那些成绩很难进入高等院校且体育能力强的学生,为了进入高等院校就选择体育生这条道路,他们大多只能选择体校、体育职业中专或者体育技术学校等培养体育人才的院校。
综合来看,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主要缺乏以下两类人才:一是职业体育产业发展规划的管理人才;二是体育产品的营销人才和研发人才。这严重制约了我国职业体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无形资产开发力度欠缺
在我国,对职业体育产业的无形资产开发始于体育产业化改革之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立,国家明确了体育要“面向市场,走向市场,以产业化为方向”的基本思路。改革后我国开始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职业体育产业无形资产的开发,使其开始进行多渠道、多种形式的开发和利用。但对于其无形资产价值的认识却仍然不高,对其开发和利用水平不高,开发层次缺乏深度和广度,市场化运作水平不高,收益率较低,使体育无形资产在我国整个体育产业中所占的份额不大、规模偏小,造成体育无形资产的严重流失。比如,在举办大型体育赛事时,并没有对其影视播放权、广告经营权和商业赞助权等进行严格管制,从而导致体育无形资产的大面积流失。
在我国,关于体育无形资产的理论研究也十分匮乏,更不用说设立专门的职业体育产业无形资产开发机构,与体育无形资产市场运营密切相关的中介、策划、咨询等服务组织发育迟缓,这使得无形资产管理严重滞后,很容易导致无形资产流失,开发杂乱无章,甚至各自为战。例如,2008年,我国利用奥运会的契机,对无形资产的开发不管是在观念和认识上,还是在实际操作上,都发生了巨大变化,无形资产开发的内容更加丰富、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此外还有奥运会场地图样的装饰品,如鸟巢和水立方等。这些都是有形资产的体现,而对于体育赛事的徽标、冠名权等无形资产的重视和开发远远落后于有形资产。因此从整体上看,我国职业体育无形资产开发的规模和实际的经济效益还远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
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对策
(一)适度放松政府管制
放松政府管制,是指政府要有所为,有所不为。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监管力度,也就是说要加强执法者的地位,但其经营管理地位要弱化,放手让市场去运行,必要时政府可以逐渐退出某些职业体育事项,因为政府是规划的制定者和监督者,若边制定规则边参加经营,这不符合公正、公平的市场竞争原则。因此职业体育中政府必须对其扮演的角色重新定位,从操控者转变为引导者,为职业体育产业发展提供市场环境和良好的运行秩序。
精简政府机构是我国职业体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不仅可以减少体育产业的寻租行为,还可以减少垄断性。授权专职经理人经营管理职业体育产业,做到不仅让位而且让权,政府所要做的是监督和引导,给予其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这样专职经理人会发挥其才能,运用市场规律和自身经验管理职业体育事项。
(二)加大政策优惠力度
作为一个产业,体育的发展和运作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此外,与其他物质产品产业相比,体育具有自身的特殊属性,那就是除了能带来经济效益之外,还能促进人们的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提高人们的综合素质。因此,在制定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时,必须考虑到其特殊性,这就要求加强对其发展的政策扶植力度,尽快制定相关投资法律法规,规范市场运作,确保体育投资者的经济利益和其所带来的社会利益。也就是说,制定优惠政策时,既要考虑其是否适合经济规律,也必须符合人民群众提高身体素质的要求。
制定职业体育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第一,给予经营体育产品的企业税收优惠,鼓励其加大投资力度;第二,对于研究开发体育产品的企业给予补贴,尤其是开发体育无形资产的企业;第三,对于举办以体育文化为内容的展销会的企业,给予其资金贷款优惠,提高其积极性;第四,政府给予以宣传体育文化为内容的活动大力支持,这包括场地支持、资金支持,同时可以给予其少收或免征税优惠等。这些措施都可以提高企业举办以体育文化为内容的活动的积极性,发展扩大我国职业体育产业消费市场,培养经营环境,使其形成一个良性的体育消费文化体系。
(三)注重培养经营管理人才
当今,经济社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而我国职业体育产业人才较少,尤其是经营管理人才严重缺乏,这与我国的培养模式即只专注体育特长的特性有关。因此,为了发展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应该重视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加之体育运动自身具有规则性强和国际化程度高等特点,这就要求培养具有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
当前,我国要有效地解决职业体育产业发展中的人才缺乏问题,最根本的就是要确立以人才为本的战略思想,在加强职业体育人才体育方面能力的同时,必须创新和完善职业体育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体制和机制。为了培养职业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必须采取以下措施:一方面积极从其他经济部门引进热爱体育事业的各种经营管理人才,对其进行专业培训指导,使其能更好的将体育文化融入经营管理中;另一方面,我国各体育院校除了注重体育能力人才的培养之外,还要加强体育经济管理专业人才的学科建设,如在培养职业体育人才的同时,要使职业体育知识教育与文化知识教育相结合,做到体育知识和文化知识互相融合,形成集文化教学、文化科研、体育训练三位一体的培养模式,这不仅为培养职业体育经营管理人才奠定基础,也为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创造了潜力。
(四)加大无形资产开发力度
无形资产的附加价值高,其开发和利用对于我国职业体育产业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带来了经济效益,增加了社会财富;另一方面,增强了人民的身体素质,并且体育运动可以释放压力,提高了人民的综合素质。
改变传统的对职业体育产业无形资产的思想认识,从思想意识上为其开发做好基础。这就要求政府和企业做好宣传工作,可以通过影视、报纸、手机等载体,宣传体育所能带来的经济利益和社会利益,以增强人民的体育文化观念,这样可以增加体育无形资产的开发和使用,有利于形成良性的体育文化市场环境。
加强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提高职业体育产业无形资产的市场竞争能力,从市场竞争上提高其开发力度。这就要求提高现有无形资产的市场推广力度,充分挖掘现有无形资产的市场潜力、经济潜力,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及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最终做到利用职业体育产业的无形资产在占领市场的同时,宣传体育文化精神和社会精神。
参考文献:
1.周爱光,杨昧生.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职业体育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广州体育学院学报,2000,20(2)
2.丛湖平,郑芳.我国职业体育制度变迁的方式、路径及相关问题研究.体育科学,2004,24(3)
3.陈华.中国职业体育制度安排及其改革方向.内蒙古体育科技,2008,21(1)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管理办法范文5
一、突出服务业发展重点
(一)支持重点行业发展。加大对现代物流、信息咨询、商务服务等新兴生产业和旅游业的扶持力度,鼓励服务外包,扶持农村服务体系和城镇社区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快传统商贸业和专业市场的改造提升,促进我市服务业加快发展。市财政安排市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300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
(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落实《**市本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湖政办函[2006]22号),对当年实施的服务业重大项目酌情给予补助。
二、做强做大旅游业
(三)加快景区景点建设。对新获国家3A级以上的旅游景区(点)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3A级为5万元,4A级为10万元,5A级为20万元。景点类旅游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四)完善旅游接待设施。对首次评定为三星级宾馆的旅游宾馆饭店,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评定为四星级宾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评定为五星级宾馆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率先进入全省十强或全国百强的旅行社或同业旅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五)鼓励发展区域旅游。对评为省旅游“十百千”工程的旅游经济强县(区)、旅游强镇(乡、街道)和特色旅游村,按规定分别给予奖励。
三、发展壮大物流业
(六)降低物流运行成本。物流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仓储等业务分包给其他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可按规定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其他项目支出后的余额为营业税的计税基数。对占地较大的具有运输、仓储、装卸等一体化服务的现代物流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的,报经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水利建设专项资金。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物流企业的营业机构,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七)引导物流企业扩量提质。当年实缴税收(按实缴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三项计,下同)首次分别达到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当年首次实现主营收入分别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首次被国家评定为2A、3A、4A、5A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八)提高物流供给能力。对集装箱业务年标箱首次达到1万、2万、3万标箱及以上的物流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承运国际集装箱业务的再分别增加奖励份额的50%。仓储面积首次达到1万、2万、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中小物流企业(包括货运)在政府规划的物流中心(基地)进场营业,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2万元、5万元和10万元。
四、大力提升商贸流通业
(九)创新连锁经营税制。连锁经营企业在市内跨区域经营,凡与总部微机联网,由总部实行统一采购配送、统一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的直营门店,经税务主管部门核准后,可由其总部向总部所在地税务机关统一申报缴纳增值税。总部统一纳税后,由市财政按现行财政体制进行结算。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商贸企业的营业机构,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十)做大流通企业规模。对当年首次实现零售额5亿元以上(含5亿元)—10亿元以下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实现零售额10亿元以上(含10亿元)—15亿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实现零售额15亿元(含15亿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当年实缴税收首次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1000万元以下商贸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2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400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4000万元以上(含4000万元)的,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
(十一)发展新兴流通方式。连锁龙头企业首次在市区乡镇开设直营门店(包括食品、小百货、农资、医药等),每开设1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万元;对已开设的加盟店改造提升为直营店的,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放心店”改造提升为连锁便利(放心)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2000元,市、区财政各负担50%;超市直营门店首次达到20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以后每增加20家,再给予奖励5万元;配送中心建设经确认后,按实际投资额(不含地价)分2年给予适当补助,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连锁经营企业在中心城区新发展社区连锁便利店(包括副食、小百货、净菜等),直营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1万元;改造提升的加盟店,每家给予一次性补助5000元。对达到规范标准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社,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十二)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对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布局规划,新建的废旧物资交易市场、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及其它相关项目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十三)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按照省《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标准对农贸市场实施标准化改造的,按改造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在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期间,工商管理费减半收取,最长不超过1年。在农贸市场内设立的家禽集中屠宰点,根据每个屠宰点实际投资额大小,斟情给予5万元以内的补助。鼓励农贸市场规范化建设,凡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综合管理达到前三名的,依等第分别给予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十四)提升专业市场层次。对首次达到三星级的文明规范市场,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首次达到四星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首次达到五星级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首次列入市级、省级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
(十五)引导餐饮行业升级。被评定为国家一级餐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评定为国家特级餐饮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经省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示范单位)的餐饮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获得全国性餐饮烹饪比赛团体金牌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五、积极培育文化服务业
(十六)减免文化服务税负。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由多元化投资主体设立的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青少年宫、少年儿童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文物保护单位举办的文化活动,属于“文化体育业”税目征税范围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营业税。文化服务型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处置所得,在扣除税费后可以全额返还用于固定资产更新。
(十七)扩大文化产品出口。文化产品出口可按照国家现行税法规定享受出口退税政策,文化劳务出口境外收入不征营业税。为生产重点文化产品而引进先进技术或进口所需要的自用设备及配套件、备件等,按现行税法规定,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十八)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承担一定社会公益的文化服务型企业,其社会效益成效显著,年实缴税收首次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50万元以下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实缴税收首次达5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十九)夯实文化产业基础。首次被评为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示范园区的企业或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8万元;首次被评为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或园区的企业和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首次被评为国家四星级以上的电影院和国家乙级甲等以上剧院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5万元。
六、加快发展信息服务业
(二十)推进信息产品研发。至2010年底,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积极鼓励发展软件产业,有关扶持政策按现有规定从科技创新资金中列支。
(二十一)增强信息服务业实力。对当年实缴税收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及以上的信息服务企业,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不包括通信运营企业,下同)。当年首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达到1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信息服务企业,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当年取得软件企业认证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取得软件产品认定的,每项产品补助1万元。首次获得国际软件成熟度认证达到CMM3级、CMM4级、CMM5级的,一次性分别奖励15万元、20万元、30万元。对自行开发的软件销售额首次达到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
(二十二)积极开发信息内容资源。从事互联网或电子商务服务且连续3年以上通过信息产业部互联网服务ICP证或电信增值服务认证的,一次性补助1万元;首次达到信息系统集成四、三、二、一级资质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3万元、10万元、15万元。集成电路设计且年营业收入首次达到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分别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
(二十三)打造信息服务平台。对发展电子商务系统和信息网络的企业和单位,按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万元。
七、努力促进相关服务业成长
(二十四)拓展商务服务市场。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律师、公证、税务等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机构,不符合查帐征收条件的,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按期纳税的个体工商户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月营业收入5000元。
(二十五)做大乡村休闲产业。符合市政府规定的利用农民家庭房产,以农民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的“农家乐”经营户,报经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二十六)发挥金融支撑作用。市外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给予一定的支持。对引进异地金融机构在本市设立独立经营机构的市级有关部门,给予总额为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二十七)有序发展会展服务。单位和个人举办各种展览活动向参展者收取各项价款,按“服务业—业”征收营业税。展览馆、会展中心等专门用作会展活动的房产,按规定缴纳房产税确有困难的,报经批准后,可给予减征或免征。
(二十八)扶持社区便民服务。社区服务中育婴托儿、养老、残疾人福利等机构提供养育服务及婚姻介绍、殡葬服务项目的,主营收入按规定免征营业税。社会力量在社区举办的社区福利机构,在开办时按实际床位数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二十九)构建农村服务体系。服务业企业从事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项目的所得,可免征企业所得税。
(三十)引导总部经济发展。符合服务业发展规划要求,引进全球500强(以上年度“福布斯财富”公布名单为准)实行股权转让或并购方式新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增值部分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按市得部分50%奖励给中方企业。外来新设立的、总部又设在本市的服务业企业,其实际上缴的企业所得税,按市得部分50%给予奖励。
八、不断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
(三十一)鼓励争创服务品牌。对新获“浙江省著名商标”、“浙江省知名商号”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新获“国家级,浙江省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服务业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对新获“驰名商标”等国家级品牌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新获“中华老字号”的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
(三十二)支持优强企业发展。列入省政府及以上确定的重点培育服务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连续三年被市政府命名为服务业优强企业的,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一次性奖励3万元。引进硕士以上高学历人才的企业,按市有关政策奖励。支持服务业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就业规模。
十、附则
(三十三)本意见中财政补助奖励政策仅限市本级范围,涉及市、区财政分级承担的,按财政体制规定的市、区共享收入分成比例分担,在具体操作上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国家新的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实施后,按有关所得税政策新的规定执行。原有政策规定与本意见不符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