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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范文1
【关键词】社区服务资源;居家养老;养老模式;社会公益互助;养老体系
构建和谐社会首先是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在我国逐渐进入老龄化社会的进程中,老年人在家庭中的关系,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因素。老年人群的和谐需要全社会的支持和帮助,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对老年人维持正常生活困难的帮助;二是老年人发展需要的服务。随着社会的进步,人均寿命的持续增长,人类会面临更多由人口老龄化所带来的问题。虽然老年人的困难和需要是多方面和全方位的,但归根结底还是养老问题。
一、养老模式
在实际工作中,划分养老模式有两个划分准则:一种是以照料老人的方式为依据,把养老模式划为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另一种则以经济供给形式为依据,将养老模式划为家庭和社会养老两大类。本文以照料方式为划分标准的城市养老模式下,从居住在城市的老年人及其养老服务设施基本状况跟老年人具体需求之间存在的关联性入手分析,并深入探讨现阶段城市养老服务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应对措施。
(一)机构养老
该养老模式即为每月向养老机构上缴一定额度的费用,就可享受该机构给予老人在护理、饮食、居住等相关养老服务,这机构养老适合老年人安享晚年,养老院、福利院、护理院等均属于机构养老的服务范畴。机构养老服务有以下好处:给予老人专业的护理,其子女不必为父母晚年操心;为老人提供舒适的居住场所;可悉心照料独居老人的生活起居。
(二)居家养老
居家养老与机构养老不同,与过去的家庭自然养老也有很大区别。它以家庭为主导,辅之以社区服务,服务内容涵盖老人的生活起居、日常护理、家政及精神慰藉等方面,居家养老分为上门服务与社区日托两种形式,在此基础上,还引进了另外一种服务更为专业化的以养老机构为依托的服务模式。居家养老将家庭养老与机构养老的优越性集结在一起,是现代老年人较为理想的一种养老模式。其社会成本不高,能有效利用资源,且费用不多,老人不必远离原来居住的社区及房屋,便可获得温馨的养老护理服务。
二、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及对养老方式的选择
(一)老年人心理、生理特点
生理特点:人类从出生到18周岁为成长期,19周岁-45周岁为成年时期,46岁之后身体逐步走向了下坡路。到了老年期,每一个人都不可避免的面临体内各项组织器官衰老、生理和整体调节机能严重下降。表现在外的是:面容衰老、反应迟缓、活动能力变差、以及健忘和焦虑等状况的出现,自理能力差。
心理特点:一是自尊心理,许多老人认为:儿女对其百依百顺,不断恭维才是对他的尊重。二是孤独心理,许多人退休后无所适从,甚至会感到茫然若失,不善言谈、性格孤僻也成为了这一时期老年人的主要心理特点。三是患得患失心理,例如好猜忌、敏感等。许多老年人的心理疾病要明显重于身体。
(二)老年人对养老方式的选择
为进一步对浙江省养老方式进行一次准确无误的摸牌,作者以浙江省部分城市的老年人为调查对象,通过调查问卷的方式,就老年人对养老方式选择这一话题进行了周密地调查。
1. 问卷编制。本调查内容的调查方式为实地调查。在调查对象选择上分别针对浙江省部分城市5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具体的调查人员选择上,选择了随机抽样的方式,最终,本调查问卷回收的有效调查问卷为2000份。为了预防主观判断所引起的失误,在本问卷采用了“隶属度赋值”方法,即:将定性指标分为A、B、C三个部分,并对每个选项所对应的内容予以明。
2. 调查结果。(1)根据调查结果,浙江省老年人目前的养老方式选择在家养老的占67.7%,选择养老机构的占20.1%,选择在家养老的占12.2%。(2)浙江省老年人选择在家养老的原因。从对问题“浙江省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在家养老的原因进行调查后发现:身体状况良好、家庭成员能够照顾自己和对养老院条件不满意这三个因素是主要诱因。(3)浙江省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原因。在对问题1选择养老机构进行养老的501位老人进行该问题的调查后发现:子女不在身边、和家人关系不融洽、身体状况不好和认为自己在家太孤独是主要原因。(4)浙江省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需求。有47.60%的老年人不知道社区有专业的养老服务,62.60%的人不清楚,知道的占19.80%。
从调查结果中不难发现:随着老年人身体机能的下降,自理能力明显下滑,需要能够提供洗衣、打扫卫生和做饭等一系列家政服务。从老年人身体和需求角度出发,家政服务是社区养老首先应该提供的一个服务项目。
三、人口老龄化给老年人供养水平带来的问题
老年人供养水平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其衡量标准不能仅限于经济。供养老年人的前提条件是经济,只有在一定的经济条件下,老年人的物质与精神需求才能得到充分的满足。社会人口老龄化会带来很多社会问题,供养内容及养老方式也会随之发生变化,与此同时,老龄化还将制约供养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一)家庭规模锐减,赡养压力上升
就当前浙江省人口年龄分布结构来看,受计划生育影响,多数家庭夫妻生育的子女数迅速减少,从而使得家庭规模变小。在老年人不再是家庭主要的经济来源的境遇之下,那些享受不到社会保障服务、没什么经济来源的老年人,生活来源主要依靠子女。另外,老人的体质状况与自我养老能力对其晚年养老生活质量也有很大影响。总之,家庭规模不断减小的过程中,照料老年人的生活的压力却在日益增加,成为浙江省人口老龄化情况之下老年人供养水平欠佳的主要问题。
(二)改变了家庭的理财模式,影响了社会经济发展
现代人的寿命在逐渐延长,这也表示退休后的日子更长了。为了保证和提高自己老年的生活水平,储蓄成为许多家庭的理财之道。从个人方面分析,预期寿命的延长说明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及强度应相应增加,在工作期间必须增加储蓄。从家庭方面分析,可以推测出家庭成员的养老期限后,整个家庭就必须根据现期收入及将来的预期收入去消费。上述这些养老投资形式对国民储蓄及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极为深切的意义。
(三)人口寿命延长,社会医疗压力加大
在浙江省人口老龄化问题深度发展影响之下,高龄化趋势日益明显,这无疑延长了老年人的经济供养年限。同时,随着老年人的年龄递增,其生活自理能力却在下降、患病的可能性也比从前更大,而医疗护理费用与生活照料时间及成本都在上升。老年人是社会医疗保险资金的最大使用群体。而在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的浙江省,社会医疗压力将会日益加重。
四、浙江省养老模式的发展
浙江省养老的基本模式可以考虑家庭养老、家庭与社会协助养老及社会养老结合发展,从而构建依托“社区服务资源”的“居家养老”“社会公益互助”二合一的养老体系。
(一)家庭养老
家庭养老是指由家庭其他成员提供养老资源的养老方式与制度。从经济角度分析,家庭养老以家庭为载体,具有自然实现和完成养老保障功能和过程的优势;另一方面,受中华传统文化儒家文化影响,我国素有“养儿防老”的思想观念,因此,家庭养老也是最为原始的一种养老模式。
(二)家庭与社会协助养老
家庭与社会协助养老,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以家庭为核心,结合社会养老,另一个是以社会为核心,以家庭协助养老。就浙江省总体水平来看,尚处于第一阶段。而从“家庭养老”上升到“社会养老”,这也是人口老龄化社会体系中的一种必然发展趋势。可以预见的是:两个阶段和模式之间的转换需有一个过程,家庭养老与社会养同发展将一直存在于未来的某一发展阶段中。
(三)社会养老
随着浙江省的老龄化问题不断加深,诸如:一对年轻人赡养4-8位老人、空巢老人等社会问题将会日益严重,而这部分人单纯借助家庭养老或是家庭社会协助养老等方式安度晚年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在浙江省的统一协调之下,集合民间资产,增设养老机构、慈善机构等多元化社会养老机构则成为一种必然趋势。
五、构建“居家养老”“社会公益互助”二合一的养老体系的对策与建议
(一)深化社区养老服务内涵
1. 理论分析。浙江省开展社区养老必须从以人为本的规则出发开展社区养老,首先解决老年人的困难,根据不同的情况给予不同的帮助;同时还要具备选择的空间,让老年人有自己挑选的可能。要做到以社区建设为基础,为老年人的养老提供服务和便利。把养老的各种设施和居住居民的生活结合起来,保证不但可以为老年人的生活提供服务,还不会影响到社区内另外人群的生活。此外,要在各社区内营造互帮互助的气氛。让老年人彼此之间更加熟悉,增加互信。浙江省建设养老社区还要在现有设施的基础上,提升资源的使用效率,实现以最少的资源投入换取最高的社会利益。
2. 实际操作规程。(1)构建完备的医疗系统。医疗是老年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完善社区医疗设施和改善医疗环境就成了改善浙江省老年人生活条件的主要手段。构建满足社区养老需要的医疗条件,除了要完善医疗设施、提供温馨的医疗环境之外,还要主动了解社区管辖范围内老人的具体情况,经常开展医疗知识普及和常见老年疾病的预防和急救。(2)提高社区家政的能力。步入老年之后,人的生活逐渐开始出现变化,其生活会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外来帮助的程度逐渐加深。社区提供服务的时候要针对这种特征,寻求专业的家政公司或者由物业公司牵头,为社区老人提供专业的、有针对性的家政服务。(3)打造社区养老人员队伍。社区养老是一个复杂的项目,需要专业的人员提供专门的服务,这就需要各社区服务管理部门要大力提高服务人员的能力和素质。同时,对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化管理,加高服务人员进入服务行业的门槛,进行凭证上岗制度管理,逐渐优化养老服务人员的构成管理。(4)扩大养老资金筹集来源。就现况而言,浙江省经济虽然较为发达,但是对基层养老的投入相对较为单薄,家庭的经济情况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社区居民养老的水平。在增加养老投入方面,依靠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来实现养老设施的建设是不可能。因此,浙江省必须须扩大养老资金的来源,开拓养老资金的筹集面,逐渐实现社会募集为主,政府投入为辅的资金筹措形式。
(二)健全居家养老服务体制
1. 整合资源,为社区养老的发展提供硬件保障。当人进入晚年时期,想要延缓身体机能的衰老,就要加强身体的锻炼。社区养老首先要对社区内已经具备的锻炼设施进行排查,对现有的锻炼设施进行整合,对那些存在安全隐患的锻炼设施进行维修和保养;对不可以使用的锻炼设施进行更换或者拆除。同时根据现有经济能力增加一些事儿老年人锻炼的健身器材和休闲娱乐的场所。
2.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为社区养老的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不同的社区,老年人有不同的特点,因此,社区建设也要有所区别。在社区养老建设的过程中,要从长远着眼,对养老建设有一个规划,让养老建设真正成为社区养老,要提供配套的、系统的服务,彻底现在的个体化养老形式。对有意建设养老院的单位,可以适当给予经济和政策上的支持。对于已经建成的养老院,可以根据养老院的入住老人和养老院现有的养老水平,有目的的进行适当的扶持。
3. 扩大养老服务队伍,为社区养老事业的发展提供组织保障。养老建设不单是硬件设施的建设,更重要的是养老服务人员的建设。养老更关注的应该是老年人的内心,是老年人的精神生活。由于独生子女政策的持续发展,很多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这造成现在很多的老人都是空巢老人。因此,在社区养老的建设过程中,更应该吸收那些可以理解老人内心的服务人员加入到养老服务人员的队伍中。
4. 应用信息化手段,为社区养老的发展提供技术保障。信息化建设是时展的潮流。在社区养老的建设过程中,增加其信息化程度不但可以精简养老服务的流程,而且可以提高养老建设的效率。加快养老服务中的信息化建设,可以对社区内老年人的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对社区内的资源进行合理的调控,逐渐形成系统的,整体的、全面的社区养老体系。
5. 加强跟踪独居老年人变化工作。各社区、街道办事处对老年人的信息进行全面且系统的管理。特别是老年人的动向,社区和街道管理人员要更加的关心。同时,把大的社区划分为一定的区域,配置专门的区域管理员。组织义工和志愿者和老年人结成对子,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对老年人的资料和动向进行管理。对老年人的相关情况做好记录,确保老年人的健全。
(三)推进养老机构建设
为了优化浙江省城市社区的养老服务,必须增加对养老机构的监管,完善其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体系,建立相应的科学规范,对养老部门准入、运行和退出实行严格的奖惩和监督。对养老机构的资金扶持要建立统一的规范,根据养老部门的设备、养老人口、服务人员的配置等相关资源发放适当比例的资金扶持。可以在养老部门的建设中引入协会制度,对浙江省养老市场上的养老组织进行行业培训和管理,对养老组织的运营加以帮助和引导,从而在政府部门和养老部门之间扮演好中介的角色,不断推进浙江省养老部门的持续运行。
(四)完善长期照护体系
1. 提倡老年人自助互助。老年人要对自身的健康有合理、科学的认识为。在长期照顾体系形成之前,首先要对健康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别人再周到的服务,也不如老年人自己对健康重视。为了缓解浙江省社区养老问题,老年人互助、自助的养老模式是及其值得提倡。在社区养老建设的过程中,要提倡老年人之间的互助,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出家庭,这就导致对老年人进行长期照顾的提供者将会出现大规模的缺失。所以,在那些低龄的老年人群体中发展出照顾资源,对老年人实行互助是极有必要的。
2. 以家庭为基本养老单位。对长辈的孝敬和奉养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现在这种养老形式却有所衰退。年轻人除了要赡养父母、供养子女,还会有房贷、车贷等贷款压力,在庞大的经济压力面前,多数人不会选择送长辈进入相对昂贵的养老机构颐养天年,于是导致部分老年人处于无人照顾的状态。想要解决这种困境,只能采取雇佣当地的低收入者,对老年人进行必要的照顾。此外,我国政府还可以出台一定的政策,为外出打工的人员提供一定的带薪休假的时间,让他们可以多在家照顾父母。
3. 以家庭养老为主,社会养老为辅。虽然家庭是养老资源中的主力军,但是也必须构建一些社会养老组织,对那些孤寡老人或者是家庭确实照顾不到的老年人提供必要的帮助和生活上的照拂。空巢老人的现状是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不是一两条政策的推出就可以改变的。因此,针对这种情况,要打破以往的那种“小家”氛围,为老年人构建社区这个“大家庭”。
4. 构建政府法律、法规,保障养老建设。目前,出现了很多子女不赡养老人的现象,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在家庭养老的问题上缺少法律支持和制度保障,只是单独依靠自己自觉和道德约束,在法规约束方面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因此,浙江省有关部门应增加养老方面的法规完善和制度建设,为养老建设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和保障。
(五)社会公益服务养老“银行”建设的构想
1. 社会公益服务的参与人员与受益人员。养老是一项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有更多的开拓创新精神,才能提升当前的养老服务水平。可以借鉴公益献血中“一人献血,全家受益”的模式,吸引更多的人参与到社会公益服务中来,建立一个类似献血档案的社会公益服务“银行”式记录,以社区为单位,所有常住人口中的具备公益服务意愿的、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其所付出的努力可以在有关部门的社会公益服务档案中累积,所有公益活动的付出,都可以为自身或家人的未来养老换来相应的回报。
2. 社会公益服务的具体内容。社会公益服务的内容可以覆盖面广一些,但主要还是老年人的日常生活服务与医疗护理服务两大类。日常生活服务可以包括洗衣、做饭、买菜、打扫卫生等家务类的体力服务,或者陪聊等精神上的抚慰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可以包括陪同就医和居家医疗护理或陪护服务。此处以小时数作为公益活动量的累计,但也不是单纯的时间累积,可以引入服务内容难度的高低及服务效果评价等,划分不同的公益服务等级,越高的服务等级,对应的服务小时数越多,这样的综合性累积能够更加公平。此外,关于医疗护理服务,由于要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所以需要争取社区医院或医疗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的政策支持,复杂的医疗护理服务最好由医务人员担任,参与服务的医务人员,也可以得到相应的公益服务小时数。
3. 社会公益服务的管理与监督。以社区居民服务点为管理主体,负责社会公益的养老服务“银行”的建设和管理,其监督责任可以由服务参与人、受益人和社会、个人、政府相关机构共同进行,还可以筹建社区公益服务志愿者委员会,负责服务质量的提升和服务效果评价维护等。建议每一个社区都成立“服务评价考核组”,在评价考核公益活动的同时,还可以宣传社会公益养老服务活动的意义及内容,维护服务参与人、受益人的权利,对各类公益服务行为进行监督评价,全面推动社会公益服务养老“银行”的发展与完善。
六、结语
浙江省是我国的经济大省,人均年收入在全国名列前茅,其经济与社会改革也走在前端,在该省试点“居家养老”“社会公益互助”二合一的养老体系,无论是民众观念还是资金支持,都有一定的可行性。这种新颖的养老体系重在社会公益资源的成果累积,用行动换收益,成立个人社会公益服务“银行”,制定社会公益服务的具体内容,通过个人公益服务时数认证系统,实现全省数据共享,个人累积的服务小时数能够在自身或家中老人需要的时候取出,换取相应的社会公益服务,真正做到“居家养老”“社会公益互助”二合一,有一定的理论意义与实践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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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江立华,沈洁.中国城市社区福利[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范文2
一、在中老年人中开展太极拳运动的必要性
1 太极拳是非常适合中老年人的运动项目
太极拳是以中国古代的“阴阳”“导引”“吐纳”理论来解释拳理的拳术。太极拳的动作柔和缓慢,势势相连,节节贯穿,连绵不断。这种运动形式非常适合中老年人的运动特点,更是年老体弱者最佳的运动方式。太极拳在长期演变过程中形成了多种流派,其中流传最广的有陈式、杨式、吴式、孙式、武式等。各式太极拳虽然各有其特点,但拳理相同。练习时身体各部分的姿势要求和运动特征基本一致,运动的难易程度也便于中老年同志学习运用和掌握。通过我国人民长期锻炼实践证明,太极拳是一种符合中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特点的科学健身方法,也是预防疾病、增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手段。目前,国家已将太极拳列为全民健身计划重要内容,加以推广。
2 太极拳有生理保健作用
实践证明,太极拳是一种重要的健身及预防疾病的手段,长期锻炼可增强体质,对高血压、溃疡病、心脑血管疾病等都有一定的辅助治疗作用,现已被应用到临床工作中。练习太极拳除全身各肌肉群、关节需要活动外,还要配合均匀呼吸,特别要求人们在打拳时,尽量做到“心静”“体松”,全神贯注,这样对中枢神经系统能起到良好的调节作用。
为了证明太极拳的保健作用,北京运动医学研究所曾对50-89岁的老年人进行较详细的医学检查,其中32名是经常打太极拳的,56名是一般的老年人。对比结果发现,长期打太极拳的老年人,不论在体格方面还是在心血管系统机能、呼吸系统技能、骨骼系统及代谢功能等方面,都比一般老年人状况好。
二、中老年人应如何习练太极拳
习练太极拳必须要经过由生到熟、由熟到巧的逐步提高过程。万事开头难,初学者往往感到难学,难记,动作僵硬紧张,不协调。在这个过程中,要求习练者粗略掌握套路主要动作,然后经过多次反复练习,逐步加深对动作的理解。学习套路要由简单到复杂,由浅入深。要把套路中的步行、步法、手形、手法、腿法、身法、眼神等基本要求弄清楚。做到姿势正确,步法稳定,动作舒展柔和。而后随着动作的熟练,做到圆活自然,连贯协调,以腰为轴,节节贯穿。做到意与力的协调,呼吸与动作的自然结合,周身完整统一。在练拳过程中要注意保持“心静”“体松”这两个基本要领。“心静”,就是指思想集中,全神贯注,做到专心打拳;“体松”,是指身体各部位保持运动的自然舒展,排除不必要的紧张。做到这两个要求,有利于掌握太极拳的其他要领,提高健身和医疗效果。总之,习练太极拳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粗略掌握阶段,第二阶段是巩固提高阶段,第三阶段为熟练运用阶段。习练者只要持之以恒,就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
三、如何在中老年人中开展太极拳运动
1 首先培养中老年学习太极拳的兴趣
目前,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太极拳运动认识不足。在他们看来,太极拳运动量小,动作过于缓慢柔软,达不到运动量。还有的人虽然认为太极拳好,但以工作忙、没有时间练、太极拳难学难练等种种理由,不能参加到练太极拳的队伍中来。因此要想推广太极拳,造福人类,首先要提高中老年人对太极拳的兴趣和认识。我们可通过现场教学,讲解表演,使他们看到优美的太极拳动作,同时又懂得每个动作的攻防含义和技击技术,激发中老年人学习太极拳的兴趣;也可组织太极拳爱好者参加社会的各种公益活动、比赛、表演及讲座等。比如我们有的拳友参加省市、国家及国际太极拳比赛,获得了优异成绩。这些活动深深吸引了广大中老年同志积极参加到习练太极拳活动中来,使太极拳运动得到推广。
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范文3
关键词:老龄社会;老年人精神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改
一、老年人精神权益保障的既有问题剖析
(一)我国新时期新环境下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呈现新特点
1、老年人对子女包括对孙子女的传统情感依赖依旧占据着老年人情感需求的主导地位。但是现实中很多子女无法经常回家陪伴父母,造成老年人巨大的心理落差。但同时多数子女表示他们不是不想回家,而实在是因为工作太忙抽不出时间陪父母。而这其中又以产业工人、进城农民工以及高级商务人员三类子女为典型,他们工作时间长根本无法保障休息日。
2、由于“空巢”老人的不断增多,老年人对于同侪间的情感需求变得更加迫切。可是随着城市化的发展和时代的变迁,很多老年人已经与自己的老邻居老朋友们的联系越来越少了,有的甚至于完全断了联系。这其中又以随子女从原居住地搬离来到一个全新居住环境的“老漂族”为典型,他们离开家乡多年的邻居、朋友,来到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里,他们有着更加强烈的社交愿望。
3、老年人的再婚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调查的单身老年人中过半数表示有再婚的想法。可是由于家庭、社会、世俗等来自各方面的压力很多老年人并没有选择再婚。造成老年人实际再婚率不高的原因很多,而其中担心瓜分财产的经济因素和子女不支持的家庭因素是较突出的两个影响因素。
4、老年人在离退休后愿意把更多的时间和热情投向社会。很多老年人在离开工作岗位后还有着参与社会活动发挥“余热”的愿望。例如,大多数老年人在退离休后都有继续工作的想法。然而在现实中真正继续参加工作的老年人却很少,造成这种理想与现实巨大反差的原因主要有二:一方面是家庭因素,大多数子女并不希望父母离退休后再出去工作,他们更希望父母在家安享晚年;另一方面更加突出的现实问题是我国老年人人才市场引导机制的不完善,不少老年人遇到年龄歧视、随意解雇等问题。
(二)现阶段老年人精神需求无法根本满足的现实原因
1、“重物质、轻精神”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一些子女只懂得给老人物质上的赡养,而忽视了老年人在精神上的需求;同时社会上绝大多数人也存在着同样的误区,认为老人只要“吃饱穿暖”即可,而根本不关心老年人迫切的精神需求。虽然现在在某些经济发达城市,人们开始意识到关心老年人精神需求的重要性,但是综合全国的老年人精神权益保护现状来看,我们在这方面的宣传力度还是不够。
2、有关老年人精神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难以落到实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明确了子女的“精神赡养”义务,但是未设有相应的救济措施予以配套。于此同时,法律也没有解决因子女身份的特殊性而无法尽到“精神赡养”义务的特殊老年人群体的精神赡养问题。特殊老年人群体对子女同样有着极大的情感需求,或许这就更多地需要依靠政府作为和社会公共服务来满足这类特殊老年人群体的情感需求。
3、与社会优待相关的监督与惩罚机制缺失。虽然现在我国许多城市都设有对老年人的特殊优待政策,但是大多数政策“形同虚设”,很多老年人表示在接受社会服务时不但没有体会到优待服务反而还经常受到工作人员的冷落。而造成这一社会现象的根本原因归根到底还是相关服务性行业缺少监督及惩罚机制。不建立健全监督和惩罚机制,老人们就不可能真正享受到社会的优待。
4、参与社会的渠道不够畅通。随着我国老年人平均文化程度的不断增高,越来越多的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政治文化生活,这主要体现在老年人向原工作单位建言献计、老年人志愿服务团体、老年人参政议政等多个方面。然而,在老年人参与社会活动的过程中存在渠道不畅通、联络机制缺失等障碍,导致许多老年人的真实心声不能落到实处。
5、社区基础设施不完善。随着“活到老、学到老”的理念深入人心,现在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表示想要继续学习获取知识。但是现阶段我国老年人获取知识途径仍然相对单一,主要还是依靠传统的电视作为媒介,原因是大多数的社区还是没有健全的老年人阅览室,而同时只有极少的社区有老年大学。而电视媒介能学习到的知识相对有限,不能满足大多数老年人的文化需求。
二、老年人精神权益保障对策
(一)加强宣传力度,转变固有养老观念
这种观念的改变主要包括两点。首先是转变养老中普遍存在的“重物质,轻精神”的观念,这种观念在物质生活日益丰富的今天已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的老年人需求。在宣传中,应当着重强调精神需求的满足对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身心健康的重要性。其次是转变子女对老年人精神需求的观念和态度,提倡尊重老年人自己的意愿,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而非以自己的想法代替老年人的想法。以老年人再婚为例,应当宣传老年人的婚姻同样自由的观念,鼓励子女理解老年人,支持老年人自身的主张,尊重老年人的意见。
宣传过程中要重点以节假日为契机,鼓励促进子女、孙子女探望老人。我们主张将重阳节设为法定假日,引起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注,并可以在每年的重阳节,设定一个主题,举办主题活动,使整个社会更好地了解老年人的想法、倾听老年人的诉求。
(二)贯彻落实新法,建立精神赡养义务的救济措施
没有救济就没有权利。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虽然规定了精神赡养的义务,但是却没有规定该种义务被违反后的救济措施。这种救济的缺失使得新法的立法目的难以有效实现,因此,我们建议建立完善、多样的救济措施。例如,可参照个人信用评价制度,建立个人道德评价制度,对于不履行精神赡养义务的子女,记录到该评价之中。
(三)建立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基础设施和参与社会的平台
老年人精神权益的保护离不开基础设施的完善。老年婚介所、老年频道、老年大学、老年人心理辅导机构这些满足老年人精神需求的基础设施,目前尚极为缺乏。这些基础设施的建设有赖于当地财政资金的支持,一味要求各地区同步进行建设可能并不合适。但是,各地可以依条件、分地区逐步建设,或采取替代措施,以保障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得以实现。其次,必须健全完善老年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渠道,使老年人可以更好地融入社会,发光发热。例如:社区和村民自治委员会可以定期为老年人举办老年人之间的交流活动、搭建交流平台,并使其以制度化的形式确定下来。这种平台的建立可以依多种方式进行,例如:组建老年人文艺团体、成立老年人互助组织,实行“老年人才计划”等。此外,应当允许和鼓励老年人自发参与公益活动,并对热心公益的老年人进行精神上的奖励和肯定,这对于渴望得到社会认可的老年人是十分必要的。
(四)大力发展老年产业,尤其是老年文化产业
老年产业的发展是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结合的良好途径。随着老龄化日益严峻,老年产业的市场必然会日益扩大;随着老年人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老年人的消费能力也不断增强。因此,从供求关系的角度上看,老年产业有其发展的基础。老年产业的发展可以为老年人精神需求的满足提供载体和渠道,是老年人精神需求实现的基础。例如老年手机等产品的研发,可以有效丰富老年人的精神世界,拓展老年人沟通交流的渠道。此外,老年文化产业与老年人的精神权益保障最为贴近,是实现老年人精神权益保障的最直接手段。例如:老年版图书(大字图书)、杂志的出版、适合老年人观看的戏剧演出、适宜老年人浏览的网站等等可以成为老年产业的新兴动力。
(五)关怀特殊老年人群体,建立“社会陪伴”模式
“社会陪伴”是我们在调查中根据这些特殊老人的共性总结出的普遍适用的一种子女精神赡养的替代方式。“社会陪伴”可以在最大的程度上减少这些特殊老年人因为子女无法进行精神赡养而造成的精神需求满足的缺失。
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范文4
在活动现场,患者朋友们载歌载舞、嘉宾朋友们热情分享,阴山优麦公司向患者赠送了90天食用量的燕麦香米,指导他们按照100克/人/天的量煮粥、焖饭食用,来帮助患者调理“三高”等疾病。食疗期一结束,患者朋友们都看到了惊喜的效果。
糖尿病呈年轻趋势 1/5患者伴有糖尿病并发症
在参加活动的1000位患者的调查情况当中,不难看出,糖尿病早已不是老年人的专利,近年患者已呈年轻化趋势,中年人比例也日渐上升。有21%的患者不H患有2型糖尿病,同时还被糖尿病并发症缠上身,且男性患者较女性患者多。所以,那些容易“中招”的人群,要注意啦!古人云:“上医治未病”,那么在糖尿病的“魔爪”尚未伸出之前,不如先未雨绸缪的防控起来,赴一场与燕麦的健康之约吧。
经过分析发现,1000位糖尿病患者在食用燕麦香米前的餐后血糖值平均为12.7毫摩尔/升,食用90天后的餐后血糖值平均为10.1毫摩尔/升,可见,这1000位患者的餐后血糖值平均下降了21%。 千人志愿者患病年龄分布图 千人验证食用燕麦香米90天血糖平均下降21%
每个人的体质不同,对同一种药物的反应也不一样,这点同样体现在食物上。就让我们来用数据说话吧:1000位患者中,21%的患者血糖下降31%-40%;27%的患者血糖下降21%-30%;37%的患者血糖下降11%-20%;5%的患者血糖下降在10%以内。当然,也有10%的患者血糖无下降、下降不明显或者有反复。但总体来说,还是“形势一片大好”,这样,燕麦对糖尿病患者的帮助我们也一目了然啦。
患者亲述食疗效果 阴山优麦得到高度认可
患者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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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范文5
关键词:老年人 创意舞动 舞动治疗 需求
根据美国舞蹈治疗协会的定义:舞蹈治疗是使用动作来促进个体情感、认知、生理、社会整合的心理治疗。舞蹈治疗发挥作用的机制在于,“所有的生命功能都有动作,也包括思想。心理内容也必然要以动作为载体而形之于外,就是说,一切心理活动都可以通过动作表情传达出来”①。简而言之,舞蹈治疗是心理治疗的一种形式,就像语言是口语治疗的媒介一样,动作就是舞动治疗的媒介②。舞蹈治疗也即是通过直接对人的身体的动作行为的影响,间接影响人的心理,从而实现身心的协调。
创意舞动是一门通过即兴,以探索更深入倾听身体和其创造性表达潜力为目标的学科。一个人如果对身心自我有更好的觉知,就能够激励出一种更加真实和富有创造性的生存方式,更强的自尊感,与这个世界和他人更好的关系,中心的内在平衡,以及管理日常压力的方式③。
中国已经步入老年化社会,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10%以上,老年人能否在晚年得到适当的照顾和关爱,是家庭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也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体现。老年人普遍面对的一个现实就是生理上和心理上的退化。舞蹈治疗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疗方式能够有效地减缓甚至治愈这种退化。
一、调研目的及意义
本次调研的目的是了解当下老年人对于舞蹈治疗的了解以及其需求,为后期的推广做基础。
本项目研究的意义在于从老年人的真实需求出发,运用创意舞动的专业方法,针对这些需求来设计舞蹈并进行舞蹈教学,通过舞蹈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充分实现老年人生理、心理及社会性方面的需求的满足从而实现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高。
二、调查方法
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法、观察法和访谈法作为调查资料的搜集方法。本调查采用了随机抽样,共抽取了栖霞区S社区的105名老年人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部分老人以及社区老年服务机构枫情老年服务中心开展了访谈。运用EXCEL进行数据的统计与分析。
三、调查结果
(一)调查对象基本情况
1.调查对象年龄特征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界定,60-75岁的为年轻的老年人,75-89为老老年人,90以上为长寿老年人。本次调查以南京市S社区老年人为对象,调查显示,该社区高龄老年人比例较高,占35%。
2.调查对象的性别
被调查对象中男性38%,女性62%。
3.调查对象的居住状况
被调查的老人中,有10%老年人处于独居状态,90%与老伴或子女同住。
4.调查对象的身体状况
被调查老人自述自己的身体状况,其中50%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状况在一般以下,说明他们已经感觉到身体状况给日常生活带来了一些不便。其中,3%的老人认为自己的身体非常差。
5.调查对象对健康的关注程度
被调查老人平时都关注自身健康问题,65%的老人经常关注自身的健康。
(二)调查对象对舞蹈治疗的认识
被调查的老人对舞蹈治疗的了解程度不高,51%的老人只了解一点,12%的老人则是完全不了解。他们了解舞蹈治疗的的渠道主要是新闻媒体、朋友介绍以及一些公益活动。88%的老人都认为舞蹈能够对身体和精神有治疗的作用。而且他们平时也经常用跳舞的方式来达到锻炼身体、满足自己兴趣的目的。
(三)调查对象对舞蹈治疗的需求
1.调查对象对舞蹈治疗对舞蹈治疗的期望
被调查老人73%愿意尝试、体验一下舞蹈治疗。31%的老人希望舞蹈治疗能够给他们的身体带来益处,65%的老人希望舞蹈治疗带来他们在心理和社会交往上的变化(朋友变多、满足兴趣、生活变得丰富、心情变得舒畅)。
2.调查对象对舞蹈治疗开展方面的要求
老人们认为在舞蹈治疗前应该有一些准备,比如音响播放设备(52%)、舞蹈用具等,但对于是否是完整的舞蹈节目,要求并不高(12%)。对于开展舞蹈治疗的场地老人们没有特别的要求,公园、广场、社区健身活动场地等开阔的地方都能够接受。92%的老人希望能够有专人指导舞蹈,但相较于专业舞蹈治疗教师,他们更希望社区工作者(42%)来担任舞蹈指导。
3.调查对象对舞蹈治疗的投入意愿
这里投入意愿包含两个方面,一个是老人的时间,另一个是老人愿意投入的资金。调查显示,老人们愿意投入时间和金钱来投入舞蹈治疗活动。48%的老人愿意一周2-3次参加舞蹈治疗活动,17%的老人愿意每周3次以上参加活动。老人们也愿意为参与舞蹈治疗活动投入资金,主要用于缴费报名参加舞蹈治疗(21%)、购买舞蹈器材(29%)、购买舞蹈服装(25%)。
四、调查结果分析
(一)在S社区开展老年人舞蹈治疗活动是可行的
1.S社区老人需要舞蹈治疗
经调查,S社区的老年人有数量多,且高龄老年人比例比较高的特点。老人的身体情况普遍不太好,在心理方面普遍存在着无力、不自信的情况。在对个别老人访谈的时候曾经针对为什么不太愿意选择专业舞蹈治疗教师的指导时,老人解释:“当然是专业老师好啦!但是专业老师肯定要求高,怕做不好不好意思。社区的人我们都熟得很,做不好也不会不好意思的。”从老人的生理及心理的客观情况来看,该社区老人有舞蹈治疗的需求。
2.S社区老人愿意进行舞蹈治疗
调查显示S社区老人虽然对舞蹈治疗并不是很了解,但是都觉得这项活动能够给自己的身心带来比较好的影响也愿意尝试,甚至愿意为此有一些时间和经济上的投入。
3.S社区的支持
S社区是个老年人比例很大的社区,社区一直以来都希望有比较专业的人士来对老年人展开一些有助于身心的活动。因此在项目宣传推广以及人员招募方面、场地和设备的提供等方面能够给予很大支持。
综上所述,在S社区开展老年人舞蹈治疗活动时需要且可行的。
(二)在开展活动的时候要注意的事项
1.根据老人特点进行舞蹈治疗活动的设计
S社区高龄老年人偏多,在设计活动方案时要注意活动进程以及具体活动内容要适合这些老人的身心。初步设计整个舞蹈治疗活动分为三个阶段,每个阶段12次活动。第一阶段主要完成体会身体的任务,身体是我们从一出生就拥有的,不管什么样的身形,都是自我的象征。本阶段从身体的探索出发,可能只是从呼吸开始,给老年人提供了一个允许倾听自己的良好机会。留意自己会抗拒、会排斥或不敢放开去探索的舞动模式。通过这些训练,达到慢慢了解自己身体的情绪效果。第二阶段完成身体表达的任务,本阶段从身体感受与意向出发,在探索身体舞动的时候,感受身体在哪动?身体的流动?因为舞动出现了什么意向?等等,在这阶段主要用到的是拉班动作分析的BESS理论。通过这些训练,达到老年人慢慢开始用身体去表达情绪和当下的状态。第三阶段主要完成自由舞动的任务,本阶段从真实动作出发,不断探索舞动的各种可能性,自由的表达。从而达到激发人的身体和思想,促进身心整合,重新进行经验和身体的重组,更健康快乐地感受生活。本次活动主要实现第一个阶段的目的。
2.要注意与老年人建立良好的专业关系
良好的专业关系是舞蹈治疗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前提,在访谈中了解到老人对舞蹈治疗还不是非常了解,对专业舞蹈治疗教师也有重重顾虑。这就要求治疗者在活动开展之初,要有充分的耐心以及熟练地技巧与老人建立互相信任、积极关怀的专业关系。只有如此,治疗者才能充分了解每个老人,为他们制定个别性的治疗计划。老人也才能在治疗过程中信任治疗者、勇敢参与、积极尝试,从而获得好的治疗效果。
3.要注意活动中的安全
由于活动的对象是老年人,而且高龄老年人的比例也比较高,因此活动的安全问题必须要非常关注。一方面在活动之前预先充分考虑场地、器材、舞蹈动作设计等方面的安全性,另一方面也要与社区、社区医疗机构等加强联系,做到防患于未然。
注释:
①李璞民:《心理学与艺术》,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1996年,第383页。
②李宗芹,《创造性舞蹈的心体验》,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
③亿派学院创意舞动职业认证课程体系。
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活动范文6
关键词:社区;养老服务;路径
中图分类号:C912.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4)08-0067-02
随着科技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的平均寿命延长,老年人口数量在增加,我国人口的老龄化明显呈现速度快、数量大等特点。预计到2025年我国老龄人口将突破3亿,也就是说4个人中就有1个老人,“4∶2∶l”家庭结构日益成为社会主体,由赡养老人引发的矛盾也日益突出,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已不能适应养老需求,社会化养老大势所趋[1]。如何加快社区养老服务模式的科学构建,破解“未富先老”的难题已成为我国21世纪面临的重大民生课题。
一、社区养老服务的基本内涵与范畴
老年人作为社会的特殊群体,具有需求的多样性,不仅有生理、社会的需求,也有物质、精神的需求,还有安全、归属的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所谓社区养老服务是指在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老年人不需远离家门,以居住的社区为中心,充分利用社区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通过上门服务或托老所服务等形式,满足老年人需求的一种养老模式。相对于传统的养老院模式,社区养老服务克服了长期存在的数量少、收费高、与外部环境相对隔离、服务水平良莠不齐等缺陷,有助于实现老年人多样化的社会需求。
社区养老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内容牵涉方方面面,需要逐步发展完善。既不能盲目超前搞大而全的模式,也不能以困难太多为理由止步不前。应在量力而行的基础上,以人为本,充分考虑愿望与效果的统一,重在解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其范畴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创办社区托老所、老人公寓等社会福利机构,满足社区内老人特别是无子女照顾的特殊老人群体的基本生存安全需求;二是兴建老人食堂、家政服务中心,方便单身老人和体弱多病老人的日常生活;三是设立社区老年医疗保健机构,方便老人就医与保健;四是设置社区老年购物中心,方便老人买到适合自身的食品、衣物及各种日用品;五是建立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丰富老人的精神生活;六是组建社区老年学校,满足老人求知、自尊的需求;七是开发老年人才市场,满足老人自我价值实现的需要;八是开展老年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保障老人权益;九是开设老年婚介所,帮助鳏寡、孤独、离异的老人求得生活伴侣,安度晚年[2]。
二、我国社区养老服务的路径取向
社区养老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作为一项惠及千家万户的社会系统工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达地区就社区养老服务做了诸多有益的探索,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由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不同,就全国而言,大多数社区养老服务压力巨大,与老年人的迫切需求相距甚远。为此,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吸取发达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成功经验,建立健全相应的政策法律法规,统筹兼顾,多措并举,努力构筑一个适合老年人生存发展的人文社会伦理环境。
(一)强化养老服务认知理念,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思想保障
社区养老服务是迎接我国人口老龄化挑战,促进老龄工作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举措。我们必须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发展和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在发展过程中,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注重理论研究,运用多种宣传渠道与方式,积极倡导健康向上的养老方式,在培养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认同感与自觉自愿利用服务资源的同时,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孝敬长辈、关爱老人的传统美德,“孝养结合”,深入开展敬老、爱老、孝老、助老活动,引导并鼓励子女承担奉养父母的责任与义务,共同促进“和谐家庭”、“和谐社会”建设[3]。此外,还应利用社区已有的设施平台,借助社会组织和专业机构,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与组织结构进行宣传普及,帮助老年人了解社区养老服务的相关服务内容与流程,并通过组织专场讲座,就医疗康复、老年护理、安全救助等问题进行答疑释惑,推动养老知识的普及。
(二)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机制,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
社区养老服务的本质是社会养老服务,政府作为推动社区养老发展的主导力量,具有促进社区养老健康发展的基本职责。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诸多薄弱环节,政府应健全养老服务管理机制,将社区养老服务规划纳入到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整合社会现有服务资源,充分利用国家相关优惠政策,通过社会信息整合、服务整合、资金整合、人力资源整合,提升社区养老服务的管理水平,构建政府主管部门统一领导下的养老服务沟通协调机制,依靠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组织以及社区的物业管理部门,确保社区养老专业服务人员的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并依据老年人自身的经济、身体和家庭情况,建立老年人服务档案,特别是对于无自我照顾能力、身体完全不能自理以及“三无”类老人[4],经过社区有关人员的考察,要由政府提供有偿的甚至是无偿的服务,为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科学规范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 打造专业服务队伍,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人才保障
每个岗位都有与之相对应的服务团队,同样,作为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也需要一支具备现代社区老年服务理念、知识、方法和技巧的专业化服务队伍,才能促进我国社区服务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为适应社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应积极借鉴国外社区服务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与职评制度,制定正规编制准入制,选聘具有资质的专业护理人员,如老年保姆、养老护理员、老年心理咨询师等,向社区老人提供各种专项社区服务。同时,还要完善养老志愿者服务体系,扩充志愿者团体以及相关服务项目人员,加强业务培训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实现专业化与社会化的有机融合,更好地适应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需要;此外,也可在高等院校开设养老服务专业,增设老年学、老年心理学、老年护理服务等课程,对于社区养老服务专业的大学生给予一定的补助,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稳定的高层次人才来源。
(四) 拓宽经费来源渠道,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物质保障
社区养老服务资金是保证社区养老服务持续稳定发展的物质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需要稳定的经费投入。为此,公共财政应向社区养老服务事业重点倾斜,采取措施为社区工作经费单独立项,实行资金预算制度,规范管理,由政府出资购买并可在第三方监督下开展面向社区居民的社区公共服务。积极兴建社区老年服务中心,不断完善相关基础设施。社区养老服务资金的筹集不仅是政府的责任,还需要个人和社会各方面的努力,应采取政府、社会、个人三方面集中筹资的方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通过举办相关公益活动,实行个体承包或股份制合作方式,进行社会筹资,也可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订立契约、税收减免等政策,借助市场的力量达到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5],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产业化的发展,引导四面八方的资金参与社区养老服务,达到间接、有效地调节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目的。
(五) 完善法律法规,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法制保障
健全的法律法规对推进社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具有坚实的保障作用。针对目前我国社区养老服务方面存在的法律缺失现象,政府应紧密结合社区养老服务的具体实际,抓紧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通过制定大量服务性法规实现社区现有资源的整体开发利用,确保社区老年人服务项目数量与质量的提高;通过对社区养老照管、宣传等制度的相关立法,引导老年人更新养老观念,推动养老社会化、现代化的进程;通过建立“时间储蓄”契约法(借鉴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经验)[6],倡导为老年人义务服务,实现以老助老;通过对社区养老服务报酬的立法,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产业的规范化发展;通过制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保护法、养老服务设施购置优惠法,努力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实现社区养老服务产业的持续化发展。
参考文献:
[1]闻笛.民企投资养老需要爱心和智慧[N].中国企业报,2013-
12-10,(22).
[2]王辅贤.社区养老助老服务的取向、问题与对策研究[J].社会科学研究,2004(6):111.
[3]蔡中华,等.城市老年人社区养老服务需求特征与对策――基于吉林市的调查[J].社会保障研究,2013(4):49.
[4]吴燕.成都市锦江区构建“9073”养老服务格局[N].中国社会报,2013-12-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