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行动范例6篇

前言:中文期刊网精心挑选了文物保护行动范文供你参考和学习,希望我们的参考范文能激发你的文章创作灵感,欢迎阅读。

文物保护行动

文物保护行动范文1

随着经济的发展,市场经济的观念逐渐深入人心,人们对于非物质遗产的理解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其实,非物质遗产不仅仅是一种资源,其更是一种文化,具有开发的必要。我们需要在开发的过程中保护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使之成为邢台市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一、邢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的开发现状

邢台市是我国非物质遗产最多的城市之一,其形式多样,既有文化艺术方面的,还有杂技戏剧方面的。以上这些非物质遗产长期生长在老百姓的生活中间,早已经融入到人们的生活中。虽然目前非物质遗产有很多种类,可是在流传的过程中,很多已经失传了,给国家的非物质遗产机构带来很大的损失。比如,威县乱弹在以前是盛行一时的剧种,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其不够重视,现在的农村中只有极少数的民间艺人能够唱为数不多的段子,整本剧目已经失传。内丘的神码,在市场经济占据主导地位的今天,早已经走向商业化,成为商业化的产物。沙河的豆面印花技术也面临着灭亡的境地,据相关部门调查显示,目前会这项技术的只剩下两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这项技术面临灭绝的境地。从以上的例子中,我们已经看到,邢台的非物质遗产虽然很多,但是由于经济的快速发展,已经逐渐地商业化,因此,在拥有非物质遗产的地区开发旅游项目是一举两得的事情。

二、邢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关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为旅游开发提供了丰富的文化内容

邢台自古以来就是王气兴旺之地,因此,此地的文化也是丰富多彩的。经过有关部门的研究,凡是有非物质遗产的地区,就开始着手兴办旅游基地。把非物质遗产与当地的文化结合起来,让旅游业推动非物质遗产的传播。这些措施的实施,也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作用。

(二)旅游的开发无疑会加大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在有非物质遗产的地区开发旅游业,这属于经济领域的事情,而保护非物质遗产属于文化领域的事情。可是二者存在并不矛盾,而是互相促进、互相影响的关系。事实证明,旅游业的开发是正确的,它确实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保护非物质遗产的作用。

三、邢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互动的重要性

(一)让邢台的文化遗产和文化内涵发挥更大的社会效益

在第三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旅游业的发展已经成为发展趋势。而在非物质遗产地区开发旅游业,确是先例。从旅游业以往的发展形势来看,这项措施使非常有必要的,通过旅游业的发展,可以让更多的人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使非物质遗产得到更广泛的传播。

(二)积极地推进文化产业的发展,实现较大的经济效益

政府要在最大限度上支持旅游业的发展,只有把旅游业发展起来,非物质遗产才能得到更多游客的承认和赞同,才能得到更好地传播。因此,振兴旅游业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

四、如何开展邢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有机互动

(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融入旅游发展的因素

面对非物质遗产即将走向灭亡的境地,政府部门也在不断的采取措施,以挽救稀少的非物质遗产。随着旅游业的逐渐开发,非物质遗产已经在当地旅游业的带动下,迎来了新的高峰。在开展旅游业的过程中,人们不仅在当地游览,还了解了当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就说明,旅游业的开发在很大的程度上传播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这样的宣传方式比单单地宣传效果要明显,因此,开办旅游业这一方式值得很多地区效仿。

(二)通过政府部门的调整来促进文化事业发展

当前,很多地区为了保护和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地开办旅游业。这种把旅游业和宣传费物质遗产相结合的形式,使很多地区的非物质遗产得到保护。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政府部门的大力配合,政府一定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政策,以配合非物质遗产的宣传。保护非物质遗产是政府和国家的责任,政府一定要有策略的引导旅游业的正确发展,从而是文化事业和经济事业双向发展,必要的r候,还可以运用其他手段来进行调控。

(三)积极地调动社会大众实现文化经济化

为了更好地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发展相结合,离不开的是社会市场的积极运作,需要同整个文化市场联系起来,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市场化和经济化。文化的发展与旅游的相结合,能够广泛地吸纳社会资金,实现经济的发展,促进地区的文化发展和繁荣。

五、结语

文物保护行动范文2

关键词:萨那古城;平遥古城;世界文化遗产;伊斯兰建筑;民居

中图分类号:C912.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4144(2013)-04-57(6)

萨那作为也门首都距今已有2 500年的历史,被誉为“阿拉伯明珠”,是伊斯兰教重要的传播中心。历史上,萨那先后受阿拉伯帝国和奥斯曼帝国的统治,经自然或人为灾难多次毁坏并多次重建。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也门现代化发展,萨那古城再次面临保护危机,在也门政府的请求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于1980年发起萨那古城保护行动。经过大量保护和修复工作,萨那古城焕然一新,并于1986年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平遥古城是目前境内保存最为完整的古代县城,也是目前唯一以整座古城申报世界遗产成功的古县城。随着现代化发展,目前两座古城都面临着如何保护的难题。由于两座古城有着相似的建筑和历史文化特征,因而有许多方面可以互相借鉴。

1 萨那古城与平遥古城的地理历史概述

也门地处阿拉伯半岛南部,境内多高原山地,整体地势由西向东倾斜。萨那古城位于中部高原地区高山之间的一个盆地里,萨那城周边的地势由东向西倾斜,萨那古城位于现今萨那市区的东部。

萨那的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世纪的萨巴王国,当时萨巴王国控制着阿拉伯半岛南部的贸易通道,萨那就位于高原地区的盆地里,扼守着通往北方的贸易路线,萨巴人在此修建要塞并逐渐发展起来,“萨那(Sana'a)”在古代阿拉伯语中有“非常坚固”的意思。2世纪末期,希米叶尔人萨巴王国建立了希米叶尔王国 ,他们在萨那城堡的西面修建了雄伟的古丹宫(ghumdan),萨那逐渐成为阿拉伯半岛上最重要的城市之一。

平遥在上古时期称作“古陶”,原址在今平遥乔头村,西周时期为防范猃狁族在平遥(今平遥古城南军寨村)设立大军前营,双方百姓来此贸易而形成集贸市场。北魏时平遥因避北魏大武帝拓拔焘名讳,改名为“平遥”。明洪武三年(1370)在旧城垣基础上重筑扩建,逐渐形成现在看到的砖城。平遥由于其特殊地理位置成为兵家必争之地和重要贸易集散地,特别是在清代中期成为全国的金融中心。

2 萨那古城与平遥古城的民居特点比较

民居在《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的定义为“官署、宫殿以外的民用建筑”,能够反映出所在地区的建筑特色及历史文化背景。通过对萨那古城和平遥古城的比较,两座古城内的民居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2.1 历史性

萨那古城内现存有6 500多间塔屋,大多数修建于11世纪前,直到今天很还有人在居住。古城内中世纪时期修建的道路和街区依然保持原有的风貌。除塔屋以外,古城内的集市,商旅客栈,浴室等建筑在历经数百年后仍发挥着最初建造时的功用。

平遥古城现有的城墙及城内建筑均保持着明清时期风貌。清代中叶平遥票号得到极大发展,古城之内集聚了大量当时富商、地主建造的豪华宅院,这些宅院保存到现在已有150多年的历史。

2.2 整体性

萨那古城由多个街区组成,每个街区有着类似的空间结构,但是在大小和形状上存在差异,每个街区内的建筑按照功能分为公共建筑和私人建筑。古城内密集的道路网把不同的街区连接在一起,同一个街区也被道路分割成很多部分,每个部分与集市、清真寺等公共场所通过道路相连接。这些道路通常被设计得很窄,人们可以在通向公共场所的道路上进行各种聚会和社交活动。每个街区里都有几座清真寺,通常街区就以区域内最大的清真寺命名。有些大的街区又会分成若干个小建筑群,这些建筑群均围绕公共建筑修建。

平遥古城内,古城墙、古民居、古街巷、古店铺、古庙宇等各类建筑至今保存完好,以市楼为中心,以南大街为轴线,对称地分布着左城隍、右衙署,左文庙、右武庙,东道观、西寺院的这种古代左文右武的封建礼制格局;古城内主要街道两侧,完好地保存了220多家古店铺;古城内拥有3 798处具有保护价值的古民居,其中保存完整的有448处。平遥古城的所有这些特征,为人们展示了一幅中国历史发展中非同寻常的文化、社会、经济、宗教发展的完整画卷,是中国汉民族城市在明清时期的杰出范例。

2.3 多样性

萨那古城里最普遍也最具特色的就是塔屋。塔屋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高大宏伟。塔屋最大的特色是“红石房,也门窗”,建筑材料一般采用青石、白石或红石,再以石膏装饰。阿拉伯著名地理学家伊本·鲁斯塔(Ibn Rustah) 有过相关记载:“大多数房屋是用石膏、粘土砖和对称的石头修建或装饰。”塔屋的外部装饰也各具特色,墙面上每隔一层有一排装饰过的石砖,每一层的花纹各不相同。也门窗是萨那传统房屋上最美丽的元素,每座塔屋上的窗户样式都不止一种。通常窗户的下面是由一个或几个大的石膏做成的百叶窗,上面是一个石膏做的半圆形窗楣,窗楣上雕刻着各种装饰图案,窗户之间和窗楣的镂空部分镶嵌着彩色玻璃。

平遥民居的外墙都用青灰色古砖砌成,高达7~8m,对外不开窗户,外观坚实雄壮,有的在墙顶做成城堞式,像一座座小城堡。院子里地面均用砖满铺, 筑有花坛,置大鱼缸及花盆。平遥传统民居内外装饰华丽,有木雕精细的垂花门,连正房梁下挂落子曲替都有花饰。门窗均为木樘木棂,大多花纹繁巧,且图纹案各异。为保暖防寒,门窗大多做成双层甚至三层。屋檐下椽木梁枋等都雕刻有彩画。有些室内墙裙上也有壁画,更有讲究的人家还用浅刻石雕做护壁。沿街巷的宅门特别讲究,门顶形式多样,有悬山卷蓬、悬山有脊两坡、两坡不等长和半坡及披檐等。大门上有门匾,书有“修德”、“修齐”、“覆蔚”等字,寓意深远。

2.4 实用性

萨那古城由于阿拉伯半岛特殊的气候和地理环境,当地人在建造房屋时不仅要考虑持久坚固,还注重实用性。塔屋高层设计能够满足当地人频繁的社会交流需要,既方便了房屋向各个方向的联系,也保护了居民的生活隐私。传统塔屋的垂直设计还体现了明显的生物气候优势,高层设计有利于顶层房间的采光,厚重的外墙在冬季可以抵御严寒,夏季则可以阻挡酷热。传统塔屋的垂直设计有利于房屋内部的空气上下流通,需要保持低温的储藏室和工作间位于底层,起居室则位于上层。平遥传统民居在二进或三进院布局的基础上,根据功能需求及经济条件的不同,出现了其他形式:(1)前店后寝式,这是沿繁华街道建筑的店铺商号,四合院的倒座作为店铺,一进院作为经营管理和接待的场所,二进院作为住宅及贮藏室,这些宅院前是商业街,后门接巷道。(2)中端过厅式,是在大宅院中轴线中端设立过厅,为会客及举行礼仪活动的地方。(3)并联院落式,这是大户将几个三进院或多进院横向并联,组成一个超大院落。(4)一进院式,这是一些小户人家受用地和经济条件的限制,建成的相对简陋的宅院。正房一般为三间或五间的砖券式锢窑,墙体厚达1.5m。这种锢窑墙体及屋顶厚,室内顶部呈圆拱形,隔热保暖好,冬暖夏凉,适合居住。

3 萨那古城与平遥古城内的民居面临的问题

3.1 城市基础设施落后

近代伊玛目叶海亚统治时期也门一直实行闭关锁国政策,导致萨那古城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项目十分落后,1962年也门共和国建立时,古城内没有任何现代基础设施,很多住宅区和商业区十分破旧。由于古城人口增多和城市发展,城内落后的排水系统无法满足需求,大量污水沿街排放,致使两边建筑的房基受到严重侵蚀,这严重影响了传统建筑寿命。

平遥古城也面临着城市基础设施简陋的重大难题,由此引发了城内居住环境的“脏、乱、差”。1999年的数据显示,平遥古城内有65.28%的道路为土路,给排水设施严重缺乏,雨污合流,50%的居民靠集中供水点取水,水源严重不足,主要街道上的水泥电杆严重影响了历史街道的景观。古城内至今还没有供暖系统,冬季居民们多使用柴火和煤取暖。

3.2 城区人口负载过重

1962年也门共和国建立之后,越来越多的人涌入萨那寻求工作,这使得萨那城区人口呈爆炸式增长。根据当地统计显示,1934年萨那古城人口仅为18 000人,1972年则迅速增加到91 795人。人口的大量增加刺激了城市的迅速扩张,萨那的城区面积已由1962年的100hm2扩展到现在的3 000hm2,增加了近30倍。

人口过多给平遥古城的文物保护带来巨大压力,1997年平遥古城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为世界文化遗产时,面积仅有2.25km2的古城里有5.5万常住人口,其人口密度甚至高过北京和上海。

3.3 当地居民保护意识不强,传统建筑损坏严重

萨那古城内很多居民因为诸多不便而陆续搬出古城,将房子租赁给外来务工人员或外国人,由于租金十分低廉,无法支付维护费用,房屋日益破败。另外,随着萨那的经济日益发展,当地居民引入了各种现代建筑工艺,新的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不仅与旁边的传统建筑显得不协调,还会对传统建筑材料造成危害。

平遥古城内的民居按所有权可分为公有、私有和公私混三种类型。公有和公私混占多数,私有占少数。私房由于属于私人财产,一般保存相对较好,公房房屋由于住户多,居住拥挤,搭建严重;房管所长期执行的低房租也不足以养房,房屋漏淋破损十分严重,严重影响了古城风貌。

4 萨那古城和平遥古城的民居保护措施对比

4.1 改善城市基础设施

萨那古城保护行动首先解决的问题包括古城区的排水系统、交通堵塞及公共设施不足等,也包括整治一些不美观而且不利于古城保护的现代化项目。也门政府已拨款1 100万美元,安装和改善供水和污水处理系统,并计划在城区的大街小巷铺设黑色的玄武岩和白色的石灰岩。为了改善交通阻塞的现状,也门政府对过去混乱的公共集市进行大力改造,拓宽道路的同时增加了停车位,使车辆的进出更便捷。传统社区内修建了画廊和工艺品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既丰富了市民的文化生活,也使很多传统工艺得以继承下去。

为了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2004年平遥县先是对古城内30余条中小街巷实施了消防安全及基础设施改造。2006年《平遥古城市政管网综合规划》编制完成后,平遥县政府计划对古城内80余条重点街巷进行市政管网综合改造,改造内容涉及电力、通信、广电、移动、供水、消防、排水、供热、天然气等管网工程及路面改造。到2007年已完成改造长度4 950m,改造面积2.4万m2。由于历史性“欠帐”较多,古城内基础设施建设仍然比较落后,城内电力、电信、电视线路等纵横交错,与古城风貌很不协调。

4.2 控制古城区人口,发展新城区

萨那城市主要沿着城区向外的道路辐射扩张。如图(图1)所示,通向荷台达的道路从萨那老城出发,把荷台达与萨那联系起来,这条街现已成为行政金融活动的中心区域,很多重要的政府或商业建筑都在这条街上。通向瓦迪的道路将市区与郊区机场联系在一起。通向环形路跟通向荷台达的道路一样,是政府部门和各种商业活动的聚居区。通向塔兹的道路两边主要是一些普通旅社和商店。通向哈达的道路,周边主要是一些休闲场所和商业区,也有一些政府部门跟使馆建筑设在这里。通向沙特的道路两边主要是文教区,主要包括新建的萨那大学主校区和一所医学院,还有一所科技大学和单独的学生公寓。

1997年平遥古城申请世界遗产成功后,平遥县为解决城内人口问题开始规划向外搬迁。1997年底,县委、政府、人大、政协率先迁出了古城。

4.3 鼓励支持居民保护和修缮传统民居

1986年萨那古城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也门历史古城保护组织GOPHCY(General Organization for the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 Cities of Yemen)对萨那古城进行了全面调查,统计显示古城存在1 800处问题,有300处属于亟待解决的。萨那政府还鼓励房主在也门历史古城保护组织的统一指导下对房屋进行翻修,并在翻修中使用传统材料和建筑工艺。那些被遗弃的老房子被改造成宾馆、文化中心和私人住宅,焕发了新的生机。经过政府和私人的共同努力,萨那的建筑保护初具成果,除改善了古城内居民的生活质量,很多居民还自觉行动起来保护周边的传统建筑。

目前平遥古城内的民居主要用作住宅和商业性铺面。商业性铺面是沿主要街道的民居利用其倒座开办的,此外还有如下几种利用形式:(1)民居旅游,如侯殿元旧居及南大街传统小吃店;(2)博物馆,如日升昌票号旧址已开辟为日升昌票号博物馆;(3)展览馆,如百川通票号旧址开辟为古家私展览馆;(4)企事业单位办公用房;(5)手工艺作坊。

平遥古城采取居民自行维修、政府出钱补贴的办法,最大限度地保护古城内传统民居的原真性、完整性、延续性。补助的适用对象是古城内产权明晰、居住性质的传统民居,申请修缮保护的传统民居经审核通过后,相关设计单位为民居的修缮进行总体规划。修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平遥县政府、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和产权人三方共同承担。其中,县政府和全球文化遗产基金会的补助资金占到修缮资金总额的三分之二。

4.4 加强相关立法,规范具体保护行动

1998年也门政府制定了《也门建筑规则》,该规则将建筑分为8类,共77条,其中第三类第三章专门规定了要保护城市和建筑原貌,原文如下:也门每个城市或地区在具体建筑规划中,必须要保持传统建筑的原貌和装饰,即在不改变建筑本身的前提下,精良保持原有城市景观。在建筑过程中要遵循建筑规则,要求规范设计并注重考虑传统工艺特色。

1998年11月,山西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了《平遥古城保护条例》,这是第一个针对文化名城和遗产保护的省级立法。根据此条例,平遥先后出台了《平遥县城总体规划》、《平遥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传统建筑和历史街区保护的若干规定》、《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权集中管理办法》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一系列方案和规章,促进了文物保护法制化进程。

5 结语

萨那古城跟与平遥古城,从文化背景上讲,一个属于伊斯兰文化,一个属于汉文化;从城市规模上讲,一个是也门首都,一个是山西县城;从建筑特点上讲,一个是阿拉伯石头建筑,一个是中国传统木质建筑。尽管两座古城存在这些差异,却同为世界遗产名城。通过对两座古城民居保护的比较,我们可以从萨那古城的保护行动中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首先,保留古城文化传统。萨那古城在保留整体原貌的同时,城内的传统也延续下来,古城内居民依旧保持过去的风貌和生活方式,穿着民族服饰,依照传统风俗参加礼拜或集会。平遥古城虽然也在每年的六月举办盛大的古城文化节,但其商业气息过于浓厚。若深入挖掘平遥古城内在的晋商文化、儒家文化,可使传统文化活动真实贴切。

其次,解决保护资金问题。也门经济极度落后,萨那古城保护行动的资金主要源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及国际基金会的援助,通过保护行动提升知名度促进旅游业发展。平遥新城建设、古城搬迁和改造的费用需要20多亿元,而平遥全县2009年的财政收入只有7.3亿元,严重局限了整个保护行动。为此平遥县政府一方面拓展融资渠道,如拍卖招商、吸收国家银行优惠贷款、设立基金会等;另一方面努力发展经济,鼓励和帮助低收入群体就业,增加人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最后,保护过程中要吸收外部力量。20世纪80年代初,无力保护萨那古城的也门政府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起求助,教科文组织随即组织大量专家学者参与萨那保护行动,一方面为也门政府提供了资金和技术,另一方面通过培训当地人先进保护理念和保护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平遥县作为一座普通县城,在资金和技术经验上都存在不足,无力负担整个古城保护,因此应当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合作,整合资源,优化配置。

总之,平遥古城的保护任重而道远,当地政府应不断努力以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平衡。对于世界遗产而言,保护好每一座传统建筑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让保护理念深入人心,要让当地人们认识到努力为子孙后代保护好这份财富,这才是世界遗产保护的根本精神所在。

参考文献:

[1] [美]希提.阿拉伯通史[M].北京:世界出版社,2008.

[2] 郭宝华.中东国家通史[M].北京:务印书馆,2004.

[3] 刘红婴,王建民.世界遗产概论[M].北京:国旅游出版社,2003.

[4] 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M].上海: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5] 刘家明,陶伟,郭英之.传统民居旅游开发研究—以平遥古城为案例[J].地理研究,2000,(9):264-267.

[6] 崔凤君,蒙吉军.历史文化名城的旅游形象设计与实施策略[J].人文地理,1999,(2):6-10.

[7] 张松.历史城镇保护的目的与方法初探[J].城市规划,1999,(10):50-53.

[9] Lewcock, Ronald B. The Old Walled City of Sana'a[M].Paris: UNESCO, 1986.

[10] Yasser Elsheshtawy.planning Middle Eastern Cities[M].London: Routledge,2004.

[11] Lewcock, Ronald B. The Campaign to Preserve the Old City of Sana'a.[R].Paris: UNESCO, 1986.

文物保护行动范文3

非遗保护 规划先行

:从2005年开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一概念开始进入国人的视野,过去10年,贵州省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许 明: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文化对国家发展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我国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贵州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的省份,全省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1项,国家级名录74项(125处)、省级440项(568处),国家级传承人57名、省级301名, 建立了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2个,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3个、省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8 个。以侗族大歌、苗族服饰、苗族史诗 《亚鲁王》和茅台酒酿制技艺等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贵州各民族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的体现,是中华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瑰宝。通过多年的抢救整理宣传,贵州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宝贝,已经声名远播,成为贵州享誉全国乃至世界的文化符号。

:在非遗保护工作进入第2个10年,5月17日,省文化厅牵头编制、省委省政府出台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 年)》(下文简称《规划》)。请谈谈《规划》出台的背景?

许 明:前10年贵州省“非遗”保护工作更多地放在普查抢救,挖掘展示等方面,其目的是盘点清楚家底,让更多的人关注祖先的遗产,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随着这项工作逐渐展开,我们意识到还需要做更深入的工作,比如社会的广泛动员和积极参与,这又需要民众的广泛发动也即文化自觉;需要更广地域更长时段的可持续保护发展规划,科学引领规范各级各地的保护行动和工作。

为此,省委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召开专题会议,亲自部署和安排《规划》编制工作。规划经专家论证,并征求各方意见修改完善,5月17日,省委省政府正式下发了《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规划》的编制,有利于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从文化部门一家的工作上升为全省文化战略,动员社会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来做。

这对于非遗大省贵州而言,是贯彻落实关于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讲话精神,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都活起来,让人们记得住乡愁,留得住记忆的重要举措。

:根据《规划》,省文化厅近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有哪些?

许 明:这个《规划》是省委、省政府对未来七年全省非遗保护工作的一个总要求和总部署。落实规划,近期要重点做好8个方面的工作: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深度调查, 建设数据库;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整体性保护和生产性保护;培养壮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保护人队伍;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创新发展的理论研究;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文化旅游产业;推动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题材的艺术精品创作生产,推出一批无愧时代,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优秀作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推介传播系列活动及品牌建设;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交流平台,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期望在全社会形成高度共识,对非遗项目蕴涵的精神文化价值发自内心的热爱珍惜,保护发展整体水平明显提升,非遗项目赖以传承的文化生态和土壤在一些重点区域和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得到有效保护;重点项目骨干传承人队伍后继有人;非遗题材的舞台艺术精品生产有亮点。“多彩贵州”品牌成为中国著名文化符号和标志, 贵州成为中国原生态文化集聚展示交流重要基地。

:今年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作演讲时说:文明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文明交流互鉴,是推动人类文明进步和世界和平发展的重要动力。在文化交流和文化走出去方面,我们有什么考虑?

许 明:这也是《规划》里的重要内容。今年盛夏,由省文化厅主办的“爽爽的贵阳・原生态音乐之夏”,邀请了国际国内总计45支原生态音乐舞蹈团队到贵州,与省内17支团队同台交流演出。其中15支团队来自五大洲13个国家,国内30支团队来自18个兄弟省区。《侗歌声声―嘎老》《八面来风》《山花烂漫》《南腔北韵》《大美原音》五台节目,十五场演出,精彩纷呈。充分体现了今日贵州多元、包容、开放、创新的文化自信。5万多贵阳市民,不出家门就观赏到世界多地原住民族绚丽多姿的歌舞民俗表演。

全省丰富的民族歌舞非遗项目展示,让同台演出的国际国内同行大为赞叹,台下幕后演员们互相交流切磋,各美其美,美美与共,不仅在与外界的比较中开阔了视野,更在交流中明白民族文化是我们身份识别的根,唯有守护好这个根,我们才不会在全球化进程中迷失自己。

整全保护 促进传承

:非物质文化遗产大都是农耕社会的产物,由于时代变革,今天对它的保护面临文化生态变化后“皮之不存,毛将焉附”的矛盾。比如贵州唯一入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侗族大歌,因侗族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歌师后继乏人,侗歌的传习传唱现状堪忧。对此我们有什么考虑?

许 明:确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如果不从她赖以产生和存在的文化生态入手,无论什么样的措施都不过是杯水车薪。鉴于此,着力于非遗项目所在地的文化生态保护,无疑是当前最急迫的基础性工作。围绕这个重点,省文化厅在工作方式上从单个非遗项目保护转变为区域与项目保护并重,已经将非遗资源丰富的黔东南州全境申报为全国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正在编制保护规划实验方案,重点在保存当地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和人文生态,确保非遗项目活态传承。同时还设立了两个省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其次,在省内选择一些保存较好的传统村落,申报列入文化部、国家文物局、住建部的保护规划,由专家指导帮助制定保护规划并实施,防止破坏。

全省现有10个古村落进入保护名单,第一批实施的有安顺云山屯、榕江大利、黎平地扪三个村落。保护资金总计2000多万元,主要用于文物本体修缮保护,环境整治,三防工程等;其三是选择一批重点非遗项目,比如侗族大歌,制定实施“侗族大歌传承保护行动计划”,在侗族大歌传唱的核心区黎平、从江、榕江三县与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开展侗族大歌传承系列活动。包括扶持传承人培养、保护重要的民俗节庆、广泛动员侗族村落开展侗歌传唱比赛、评选“侗族大歌保护示范村”等。期望通过这些措施,激励民间传承积极性,争取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存活更长时间,让我们的子孙还能在这些遗产和传统中熏陶、长大,由此出发去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侗族大歌是民族文化地域文化的瑰宝,怎么样让更多的人知道、懂得、欣赏她?

许 明:你提出了一个文化遗产如何创新发展的大问题。要让侗族大歌、《亚鲁王》这样的非遗宝贝,走出贵州,有更多的人知道、懂得、欣赏,必须在原生态的基础上提升转换创新。比如吸收侗族音乐特点,重新创作汉语演唱的流行音乐和艺术精品。这方面,省文化厅正在研究推动,希望在明后年有让人耳目一新的作品搬上舞台。

:贵州省有很多重点文物,省文化厅今年正在就海龙囤土司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许 明:位于遵义市汇川区高坪镇海龙屯村龙岩山上的海龙屯土司遗址,是我国迄今保存较为完好的,集军事防御与离宫性质为一体的大型土司遗址。海龙屯的建筑遗存反映了古代西南地区的建筑工艺技术,是宋、元、明时期山地石头建筑的典型杰作,也是研究土司制度以及中世纪贵州经济社会变迁的历史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

文物保护行动范文4

关键词:工业遗产保护问题

根据2003年7月通过的《下塔吉尔》,工业遗产是指:“凡为工业活动所造建筑与结构、此类建筑与结构中所含工艺和工具以及这类建筑与结构所处城镇与景观、以及其所有其他物质和非物质表现,均具备至关重要的意义……工业遗产包括具有历史、技术、社会、建筑或科学价值的工业文化遗迹,包括建筑和机械,厂房,生产作坊和工厂矿场以及加工提炼遗址,仓库货栈,生产、转换和使用的场所,交通运输及其基础设施以及用于住所、宗教崇拜或教育等和工业相关的社会活动场所。”依照上述定义,我国有着丰富的工业遗产,上海、武汉、天津等近代工业较为发达的城市中有着大量工业企业遗存,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工业文明财富。然而就现有的情况看,我国工业遗产的保护工作才刚刚起步,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其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文化价值还远远不能相称,现有的保护方式和保护进度还不能满足工业遗产的保护需求。为此我们需要深入分析我国工业遗产保护存在的问题,采取多元化的保护手段与机制,推进我国的工业遗产保护事业。

1.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现状

(1)工业遗产保护的实践初现端倪

我国的工业遗产保护起步较晚,到目前为此并没有实行大范围、大规模的工业遗产保护行动,但是却出现了个别优秀的遗产保护范例。如北京著名的798艺术区所在地原来是一个国营的电子元件厂,因为园区有序的规划、便捷的交通、风格独特的包豪斯建筑等多方面的优势,吸引了众多艺术机构及艺术家进驻,逐渐形成了集画廊、艺术工作室、文化公司、时尚店铺于一体的多元文化空间。2004年北京被列入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世界有发展性的12个城市之一,798艺术区的存在亦是其重要因素之一。广东中山歧江公园则堪称国内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另一个成功范例。公园是在始建于1953年的广东中山粤中造船厂基础上建设的,适度保留了原有厂房和机器,并创造出现代人的休闲娱乐空间,使之成为一个公共性景观。

(2)工业遗产保护法规逐步开始实施

虽然大规模的保护方案并没有在全国范围实施,但是不少地方仍开展了工业遗产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工作。尤其在工业化加速发展的时期,各地相继开展了对工业遗产的普查和认证工作,2007年,重庆市政府批准《重庆市主城区重钢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对重钢厂区的工业遗产划定了保护区。2007年9月,北京市工业促进局、市规划委员会、市文物局联合的《北京市保护利用工业资源,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结合的原则,通过建立工业遗产的认定、评价机制,对不同价值的工业遗产采取不同的保护再利用方式,以实现其有效保护和改造增值。

2009年4月,青岛市政府印发《关于在城市建设中加强历史优秀建筑和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的意见》,要求建立由城建、规划、文物、国土等部门参与的保护机制,积极将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纳入建设规划和财政预算。

(3)工业遗产保护引起学术界广泛重视

近年来,随着工业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学术界已经开始对工业遗产保护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2006年,在江苏无锡召开的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发表了注重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工业遗产保护的《无锡建议》。2007年6月,天津进行了《近代文明的支点——工业遗产及其保护与利用》的展览,较全面系统地介绍了国内外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的成果;2008年12月,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福州大学建筑学院、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主办的“2008中国工业建筑遗产国际学术研讨会”在福州大学召开,来自海内外的30多位专家学者,就工业遗产评价体系与认定办法,及其适宜性再利用等专题探讨。2009年,中国第4个“文化遗产日”期间,来自全国文物部门、城市与学界代表在上海召开全国工业遗产保护利用现场会。

2.我国工业遗产保护的不足和问题

(1)工业遗产的保护意识薄弱

中国的工业文明诞生的年代较晚,几乎到了十九世纪中期才开始工业近代化步伐,在实践中,很多工业遗产并不为人们所珍视,如武汉江岸车辆厂最后一辆蒸汽机车“上游1251”,以12.83万的价格卖给废品回收公司。2007年,重庆綦江县松藻矿的“上游0329”、“上游1148”、“上游1197”等3辆老式机车,被当作废铁以40万元卖出。除此之外,由于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技术更新换代在各个行业中大量发生,对工业遗产造成了极大冲击,淘汰的工业技术、工艺、装备迅速消失在人们的视野中。

(2)工业遗产保护利用模式单一

中国的工业遗产保护虽然已经发端,但是却缺乏多样化的经营运作模式。不论是北京798艺术区、广东中山船厂,还是天津大沽船坞,在保护方式上仍然存在简单化的倾向。如天津大沽船坞,虽然有着丰富的近代工业遗产,代表着北方中国造船业的一个缩影,但是到目前还没有明确其管理主体,形成有效的管理运营机制,保护经费主要依靠天津船厂提供,不能形成足够意义的文化价值,更加谈不上任何经济效益。汉阳铁厂博物馆,是一个重要的工业遗产,见证了武汉地区的近代化进程,但是围绕其开展的工业遗产旅游只能发挥部分功能,只是成为一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场所,并不能发挥其文化功能,平时参观的人也寥寥无几,旅游收入根本无法维持其基本的运转。

(3)工业发展与工业遗产保护产生矛盾

有学者指出:中国近现代工业企业大都占据城市交通区位较为优越的区域,这种优越的区位条件是工业遗产区别于古代文化遗产的一个重要特征,但它所带来的工业遗产的保护与城市建设、发展之间的矛盾也成为工业遗产研究和保护的难点和重点。毋庸讳言,工业发展作为城市形成的重要条件,在城市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近代工业遗址往往处于城市的繁华地带,占据着重要区域。城市要发展,很可能就要对这些地方进行拆建。如武汉汉阳铁厂,其遗址所在区域位于长江边,是极佳的房地产开发地块,如用之房地产开发,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应,而如果选择工业遗产保护方案,则政府方面还要进行相应的保护性投入,工业遗产的保护自然举步维艰。

文物保护行动范文5

[关键词]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间文化

[中图分类号]G25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09)16-0061-03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特点、范围及保护意义

根据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解释,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被各社区群体,有时为个人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社会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相关的工具、实物、手工艺品和文化场所。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持续的认同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特点是口耳相传,诉诸视听而疏于记录和固态化,因而常常是转瞬即逝、不可再生的。一旦消亡或流失,在落后的记录手段和技术条件下,基本无法恢复或再生。这就意味着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虽然丰富,但也很脆弱。

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口头传说和表述以及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传统表演艺术(含戏曲、音乐、舞蹈、曲艺、杂技等),民俗活动、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我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分为民间文学类、民间音乐类、民间舞蹈类、传统戏剧类、曲艺类、杂技与竞技类、民间美术类、传统手工技艺类、传统医药类、民俗类10个类别。

我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国。各民族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经济、文化、风俗等各方面相互影响和渗透,形成了民族多元化的文化生态,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许多种类为世界独有或位居世界第一。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现代生活方式对它的消解以及灾害性破坏、建设性破坏,发掘整理和保护行动落后于它的消亡速度,都对其存在形态构成了不同程度的危害,使得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消失或者濒临灭亡,成为无人能解的千古之谜,给世人留下了无法弥补的遗憾。因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迫在眉睫。

为了保护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和条例。2005年3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2005]1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正式以政府的名义启动了这项工程,同时也正式把名称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提出要建立国家级和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2005年12月,国务院又颁发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

二、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种类与分布

甘肃历史悠久、文化底蕴厚重,拥有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第一批公布的8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包括天祝土族《格萨尔》等在内的民间文学7项,花儿、唢呐艺术等民间音乐8项,兰州太平鼓等民间舞蹈13项,环县道情、皮影等传统戏剧8项,兰州鼓子等曲艺8项,民间杂技与竞技2项,民间美术8项,兰州刻葫芦、天水雕漆等传统手工技艺13项,民俗类有夏河县香浪节、天水太昊伏羲祭典等16项。第二批共计10类、88项,包括环县陇东民歌等民间音乐9项,庆阳庆城徒手秧歌等民间舞蹈17项,正宁县木偶戏等传统戏剧在内的7项,兰州太平歌等曲艺6项,平凉崆峒派武术2项,西峰泥塑等民间美术10项,平凉纸织画工艺灯传统手工技艺18项,传统医药1项,兰州清汤牛肉面等民俗15项。

上述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繁多、内容丰富,遍布全省各地。

三、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的问题

由于抢救、保护工作起步晚,时间短,投入不足,力度不够等诸多因素,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还存在较多的问题。

(一)家底不清

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些为全国独有,但由于大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存地和传承人在偏远山区,鲜为人知;而文化部门对具体的种类、数量包括传承人的情况又了解不够,所以许多传统技艺陷入了濒临消失的境地,甚至出现人亡艺绝的现象。

(二)缺少必要的法律保护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还缺乏法律保护依据及相关政策法规、保护制度和保护标准,而现有的法律法规已不能适应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如对古代的科技、工艺、音乐、舞蹈、民族文物、民间文学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没有科学的界定和权威的说明,也未能纳入文物保护法。

(三)民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缺乏正确的认识,保护意识淡薄

大多数人对文物兴趣很大,幻想通过所谓的“收藏”能在一夜之间暴富,而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模糊,认识不足。当代的年轻人中有一部分对网络游戏和国外的生活方式充满激情,却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学、大学的课程中几乎未提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内容,教育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严重脱节。与物质文化遗产相比,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够独立存在,其无形性使得在对它进行保护、传承和延续方面都有一定困难。而且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是僵死不变的,它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变化而不断演变,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因为我们保护不当而不能延续和传承。

(四)抢救、保护经费缺乏,人才断档

从甘肃省文物局了解到,由于财政困难,用于抢救、保护的经费严重缺乏,所以相当一部分地方因为经费不足无法进行普查、建档等工作。有的地县至今没有专门从事保护工作的人员,保护力量明显不足,工作无法正常开展。此外,不少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也不能适应保护工作的需要。现有的传承人普遍年龄偏大,有的体弱多病。许多传统技艺难度高、强度大、耗时多、收入低,很少有人愿意学;不少民间艺术大师面临无弟子或弟子太少的尴尬境地,加上绝大多数传承人是土生土长的民间艺人,长期以来,他们的艺术创造得不到社会应有的承认与回报,生活困难,条件艰苦。如果政府不能给予有力的扶持和资助,仅靠他们的满腔热情维系的创作活动肯定难以长久,最终将会导致传承渠道中断。

四、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一系列相应的保护措施。

(一)全面摸清家底,普查是保护的前提和基础

抢救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首先应当搞好普查,以便能全面了解和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种类、数量、分布状况、生存环境、保护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目前,甘肃省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搞好普查的重要性,于2006年了《甘肃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切实做好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在普查的基础上,运用录音、录像及亲笔记录等方式,获取真实可靠的图像、实物、文本记录及其它第一手资料,再整理分类,编建档案,进而利用多媒体、数字化等高科技手段,建立资料库和数据库等,以便永久保存,并逐步做到资源共享。将搜集到的资料整理编辑成文本,出版相关书籍。将稀少而又珍贵的实物和物质载体,如民间美术中的绘画、雕塑、手工艺品,民间戏曲中的剧本曲谱、乐器、面具等进行分类收藏、展示和研究,成立专题性博物馆等。只有做好普查,才能确定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也才能有组织、有次序、分步骤地对甘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更好的保护。

(二)用法律手段进行保护

从甘肃的实际出发,尽快制定更加完备的抢救和保护的法律、政策,科学、全面、系统地抢救和保护现存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体做法是:以宪法为依据,参考其他省市的做法,制定《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尽快成立鉴定和评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审查委员会和专家委员会,分阶段制定民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的长远规划,传承保护本民族代表性的文化资源。倡导公民自觉、自主地去保护、传承、发展本民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教育下一代时加强本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认识,培养他们的保护意识。只有在法制条件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才能做到有法可依,确保保护工作紧张有序地进行。

(三)利用新闻媒体,切实做好宣传工作

目前,甘肃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遇到的最大困难是民众对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不明白,更不用说去保护它了,特别是年轻人认为这些都是没有用的、过时的东西。因此,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就显得非常迫切和至关重要。我们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如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方式,介绍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保护知识,大力宣传保护文化遗产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破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违法行为及事件,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借助每年的“文化遗产日”,举办一系列活动,提高人民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各级各类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经常举办展示、论坛、讲座等活动,使公众更多地了解文化遗产的丰富内涵。教育部门要将优秀文化遗产内容和文化遗产保护知识纳入教学计划,编入教材,组织参观学习活动。在中小学开设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的课程,“从娃娃抓起”,培养他们对民族文化的认同感,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还可以组织民俗学专家编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小册子,用通俗的语言告诉大家到底什么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让人们熟悉了解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历史价值,形成保护它们的共识,促进对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抢救。

(四)加大对传承人的保护和后备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博物馆和高校的作用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特征是不可再生性,它的精华是与传承人联结在一起的,以口传身授为延续方式,以声音、语言、技艺为表现形式,只有这些传承人以不同方式复述、表演或制作时,人们才会感受到非物质文化的存在。目前甘肃各地县的博物馆和文化馆已对珍贵、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物、资料进行了征集、收藏和保存,但还应扩大征集范围。西北民族大学等高校拥有一批长期从事民间文学、民俗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我们应当充分发挥博物馆和高校的优势,同时与相关的机构联系合作,聘请专家学者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探讨和研究,注重科研成果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给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支持和理论依据,这样才能在短期内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步入正轨。另外,还应该积极发动群众,征集民间的影像资料,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才。将民间艺术列入大学艺术教育。在相应的高校增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业,招收学生,其中包括本科生、代培生、进修生等。因为只有拥有一大批具有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的从业人员,保护工作才能落到实处。

(五)借鉴国外的经验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有不少国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已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尤其是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日本等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无论是对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视程度,还是保护经验,都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在这些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保护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政府、非政府组织、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和个人(志愿者)多方参与的运作机制。其中,政府起主导作用。在美国,保护经费每年由联邦政府拨发,同时鼓励社会各界投资。由国家和地方政府提供的财政专项拨款和贷款,是英国保护资金最重要的来源。除此而外,非政府组织的捐赠和志愿者个人的捐款,志愿者的义务劳动、无偿提供房产和固定资产,也可纳入资助范围。日本是世界上最早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国家。早在1950年,政府就颁布了《文化财保护法》,并且以法律形式规定了无形文化财(即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畴和保护办法。近年来,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投资带动地方政府资金相结合,并辅以社会团体、慈善机构及个人的多方合作。国家和地方资金分担的份额,由保护对象及重要程度决定。而对那些造诣很深、身怀绝技、被称为“人间国宝”的艺人和工匠,经严格遴选确认后由国家保护起来,每年发给他们200万日元(合人民币14万元)的特别扶助金,用以磨练技艺、培养传人。“文化遗产日”是法国人的首创,它大大推动和促进了欧洲和世界其他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另外,不少国家在民间成立了相应的保护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