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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学的重要性范文1
1、考古与媒体
1)考古和媒体的合作历程。
考古和媒体合作的历史很久,莫蒂墨•惠勒爵士作为将考古和媒体联系到一起的创始人,揭开了考古和媒体的新历程,并为此做出了卓越贡献。在上世纪五十年代,苏秉琦作为中国著名的考古学家也首次主张应建立考古学的公众传媒意识。随着时代的发展,国家和媒体对考古的关注度日益加深,公众考古和媒体和合作逐渐键入确立阶段。
2)公众考古传播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在考古传播中,公众对考古学科知识的了解日益加深,但与实际的考古之间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考古学具有严谨、理性的学科特点,而传播学具有感性、通俗的学科特点,两者存在冲突;‚考古学和媒体界存在不一样的职业特性,考古学更注重条理、学术,而媒体更注重趣味和时效;‚考古界和媒体界在价值需求方面存在差异,考古界注重对过去的研究,而代表大众的媒体在考古上的铸就更强调对知识的了解和对传统文化的感知。
3)公众获取考古信息的主要途径。
通过调查研究,目前大众对于考古知识的了解是比较客观的,但仍然与考古有一定的距离感。公众主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体来获取考古信息,并且在考古学者和传媒的冲击下,对遗产和文物有了更深刻的意识。因此作为考古工作者更要有传播考古学的责任感,并通过与媒体的互动与合作,向公众传播考古知识,满足公众需求。
2、考古学大众传播的类型
根据不同的传播介质,将考古学大众传播分为四种类型:平面印刷媒体,例如杂志、图书、报纸等;广播媒体,例如电台、电视等;数字媒体,手机、互联网等;娱乐媒体,包括以上各种以及电子游戏、唱片等。在我国,考古学主要依靠平面印刷媒体和广播媒体等进行传播,数字媒体和娱乐媒体也逐步进入人们的视野,它们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刚兴起的新媒介,在大众中有极高的关注度而且传播速度迅速,因此要在前两种传播方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后两种传播方式。
二、考古学大众传播下的媒介伦理
1、考古学的学科特征与职业规范
考古学的学科特征比较复杂,它是介于文科和理科之间的学科,主要是对古代遗物和文化以及人类的生活状态进行研究。现在随着考古技术的不断发展,考古研究也应用了地质学、生物学、物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现在随着考古技术的不断发展,考古研究也应用了地质学、生物学、物理学等学科的研究方法,从这个角度来分析,考古学带有自然科学的特征,所以我们在研究公众考古学传播目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认识考古学的学科特征,然后具体分析传播目的和手段。考古公众传播的重要性和可行性越来越受到学术界的重视,并且出现了多媒介、多角度研究公众考古工作的行为,但是我国还没有专门从事公众考古传播研究的人员,所以需要组织和培养一批专职公众考古人员。为了保障公众考古从业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制定相应的职业规范,比如《文物保护法》、《田野考古工作规程》等;另外一方面,还需要一些区别于一般性的考古规范,要满足:第一,专业性,就是要求公众考古从业者是受到考古文博类专业教育的人员;第二,传播性,公众考古人员应该认识到自身工作的大众传播性;第三,实践性,能够积极实践多种传播模式。
2、媒介伦理
从大众传播的角度来分析,媒体工作者需要具备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需要制定相关法律来约束媒体行为,并从道德角度分析媒介的伦理问题,加强媒体从业人员的责任感。道德是针对个人自主和自愿行为的,也为实践者提供了道德借鉴,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了道德范本和理论依据,作为公众考古传播的媒体合作者,更应该强调绝对伦理,采纳义务论伦理,在行动中遵循一定规则。媒体应该具备将考古信息提升为公众利益和社会责任的高度,遵循媒体职业道德,突出媒体的公益性和公共性,为公众提供真实的考古信息,也提升媒体自身的社会公信力。
3、考古与媒体的信息交流
对于媒体从业者如何深入了解考古学,本文认为媒体从业者应该首先重视考古学学科的特质,尊重考古学的实证性、考古工作的学术性、漫长性,将自己对考古信息的价值诉求集中于考古研究中,这样就能够获得考古工作者的信赖,实现双方的有效沟通。另外,媒体从业者应该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明确考古信息的客观价值,并给予真实报道,虽然一些虚假报道会吸引更多关注,但是会误导公众,甚至影响媒体自身的公信力,后果不堪设想。
三、考古——传媒人才培养
1、考古——传媒人才培养的目的及意义
根据传播考古学的理念,媒体应该是其中的研究重点,所以完善考古界和媒体界之间的交流机制,加强双方的合作互动,特别是培养专业公众考古传播人才,成为其中的必备工作。本文认为公众考古传播人才培养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与媒体交流的公众考古人员,第二部分是具备一定考古知识的媒体从业人员。二者都是选拔培养考古——传媒复合型人才。传媒人才是在大众传媒中以创造性劳动为社会和人类传播事业做贡献的一群人,所以公众考古传播人才的培养就可以认为是创造性探索公众考古传播模式的途径,从而为完善公众考古传播机制提供基础,所以需要考古和传媒两个方面的共同努力。
2、考古——传媒人才培养的可行性途径分析
考古学的重要性范文2
[关键词]美术考古;叙事特征;宗教美术;学科关系
美术考古学的学术概念来自于西方,郭沫若1929年翻译的《美术考古学发展史》首次将其引入到中国。之后,学术界并没有关注学科定义、学科归属等方面的内容。1986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卷中首次出现“美术考古学”的内容,以后在1991年出版的《中国大百科全书美术学》卷中也出现了“美术考古学”的词条。在专著中明确为美术考古学作定义的是刘风君1995年出版的《美术考古学导论》和孙长初2004年出版的《中国艺术考古学初探》。不过,这些学科定义上的工作还只是停留于浅尝辄止的层面上,并没有专门的讨论。
学科定义涉及学科的研究对象,同时,一个学科性质的准确认识,也需要涉及与其他学科之间的关系。通过学科之间的关系梳理,可以突出学科的特征,同时也可以完善学科自身的理论建设。在关于美术考古学科关系的认识中,目前学者较多涉及的是与考古学、美术学、社会学、历史学、图像学等学科的关系,这其中涉及学科的本源、研究对象、研究方法和学科的意义等诸多方面,涉及面不可谓不广、不可谓不具体。遗憾的是,在这些关系的讨论中,基本上没有考虑到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的特殊关系。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不仅在研究对象上有相同之处,而且在研究资料的获取上也有相同之处;同时,在接受宗教信仰的影响上也有相同之处。因此,我们提出美术考古的叙事特征和与宗教美术的学科关系作为理论深入的探讨视角。
一、与研究对象相关的叙事逻辑
这是一个关于叙事逻辑的学科定位问题。我们认为,美术考古如果作为分支学科看待,那么,从叙事逻辑角度看,它不是考古学的分支学科而应当是美术学的二级学科。
首先,美术考古是将研究对象作为美术史现象来描述的。“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1](P5)是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在美术考古的研究过程中,这些美术遗迹和遗物转化为美术发展史上的叙事遗存,围绕美术遗迹和遗物展开的研究是关于构图、造型、色彩和主题、风格、艺术进步等美术学科范畴的研究。以我国西域龟兹石窟为例,在考古学的研究中,它是关于石窟的考古对象;而在美术考古的研究中,它就是石窟艺术的研究对象,研究者是将它作为美术现象来研究的,学者们从龟兹石窟感受到了多元化的艺术影响。比如,希腊艺术的影响:“在龟兹石窟的早期壁画中,人物显得非常突出,与后期山水鸟兽等附加景物的比例较大有明显的不同,这就是受希腊以人为本艺术思想的表现。有些形象与希腊神话传说似乎也有联系,如克孜尔石窟新1窟中的人面兽身的金翅鸟,荷马史诗中也有生动的描写。被学术界所注目的龟兹壁画,显然也是有希腊艺术影响的痕迹。希腊艺术是推崇的,认为这是健康、力量和美的象征。龟兹艺术家接受了这样的审美观点,而且也对小乘佛教的禁欲主义给予了突破。”[2](P137)这些研究内容,已经完全是在美术学的学科范围中进行。其他著名的敦煌石窟艺术、汉画像石墓葬艺术等,在进入美术考古视野后,都是作为美术发展史上的美术现象、叙事风格和艺术成就来研究的。
其次,考古学的学科方法并不支持美术考古的研究趋势。目前学术界中,不论是将美术考古归之于考古学学科还是将美术考古归之于美术学学科,学者们都希望美术考古拥有更多的研究方法和更加广泛的研究领域,但是,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并不支持美术考古这种具有扩张性的发展要求。中国传统的田野考古学的主要研究方法是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标型学、器物形态学),这两种方法都借鉴于自然科学的手段和理念。自然科学是以物为研究标的的特性,这一基本点决定了田野考古学只能是“见物不见人”。美术考古如被作为田野考古学的一个分支,虽然研究对象是考古学研究中的特殊对象——美术作品,但是它从属于田野考古学的关系决定了其在方法论上必然是以地层学和考古类型学为主要研究手段,在研究过程中强调过程的客观性,禁止运用描述性语言,从而忽视了这种特殊人工制品所具有的主观性内容。有学者认为:“许多考古人不做研究,将考古发掘报告当作研究成果,那是不妥的。任何学科都离不开研究,否则就不是什么学问了。而且,考古界禁止用描述性语言也是错误的。”[3]在强调客观性的制约下,美术考古归于考古学缺少可操作性。
我们还可以从一些考古学前辈和权威性的观点中得到旁证。比如,前辈夏鼐认为:“作为考古学的一个分支,美术考古学是从历史科学的立场出发,把各种美术品作为实物标本,研究的目标在于复原古代的社会文化。这与美术史学者从作为意识形态的审美观念出发以研究各种美术品相比,则有原则性的差别;由于美术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在年代上上起旧石器时代,下迄各历史时代,所以它既属于史前考古学的范围,也属于历史考古学的范围。又由于作为遗迹和遗物的各种美术品多是从田野调查发掘工作中发现的,所以美术考古学与田野考古学的关系也相当密切!”[4](P9)目前,“复原古代的社会文化”已经不能覆盖美术考古的全部研究成果,相反,“作为意识形态的审美观念”则成为一个重要的内容,我国目前美术考古取得的学科影响主要是在美术学领域。其一,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极大地丰富了美术史的研究内容。在美术考古发挥影响之前,我国美术史的研究依赖于传世的美术作品和相关文献,这些作品和文献在传播过程中指导创作,形成流派,后人由此而产生的理解也直接推动美术理论的发展。但是,在美术考古学科形成后,情况发生变化,大量的美术考古作品进入美术史的研究领域,不仅增加了传统美术的作品数量,而且美术史的理论认识也得到了普遍提高。在目前流行的美术史教科书中,美术考古的内容已经进入到了所有朝代美术发展的认识中。其二,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提出了新的美术史研究模式。对于传世美术作品的研究,美术史更多的是依靠传统的文化研究模式,比如知人论世的考释,比如师承关系的梳理,等等。对于美术考古作品,考古学的地层学方法和类型学方法则被学者们热情地引入,人类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学科的理论也被学者们广泛地运用,目前甚为流行的图像学、叙事学等,皆为美术考古研究常用方法。其三,美术考古的研究成果极大地提高了美术史研究的学术影响。这一点最好理解,美术考古将美术史的研究进入到石窟艺术、墓葬艺术、岩画艺术等考古遗存的领域,美术史上的许多空白被填补,许多文化遗存得到了更深入的理解,美术史在作出贡献的同时也提高了自己的学术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
因此,我们认为美术考古不应作为考古学的分支学科,而应当作为美术学的分支学科。通过对美术考古定义的讨论,我们提出一个求教大方的表述:美术考古是一门以田野考古发掘和调查所获得的美术遗迹和遗物为研究对象、在美术史层面上展开研究活动的美术学分支学科。
二、与宗教美术相关的叙事特征
这是一个从叙事特征角度讨论学科关系的问题。
首先,从逻辑关系上对叙事特征的讨论。
从形式逻辑的角度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在概念上存在的关系是交叉关系。这样的关系与全同关系不同,具有反自返性、对称性和非传递性的性质。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学术界并没有注意到它们之间存在的紧密联系。实际上,在它们的研究对象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与宗教信仰有关,同时,它们的研究对象基本上是通过考古手段获得的,因此在研究方法上也具有许多相同的地方。
从叙事特征看,美术考古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因为宗教信仰原因而成为考古对象的,如墓葬艺术作品、石窟艺术作品等;第二部分是因为社会动乱、自然灾害等原因而成为考古对象的,如古建筑遗址、被掩埋的艺术作品等。这两部分作品中,从目前的研究条件看,宗教信仰原因的考古对象占有着极大的比重。这一现象,也与我国传统文化的延承有关。自三代开始,人们就将与自然、先人有关的祭祀活动和与自己有关的埋葬活动作为了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以后的各类宗教思想发展不仅没有降低这项活动的重要性,而且还从生命的价值、生命的不灭和生命的转化等方面予以丰富和细化。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宗教信仰深入于艺术活动之中,留下了丰富的美术作品。
宗教美术的研究对象也有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通过考古手段而获得的美术作品,第二部分则是通过代代相传的方式而保存、流传的传世作品。与美术考古一样,宗教美术的第一部分占有极大的比重,而且第一部分的作品与美术考古的第一部分作品完全重叠,如墓葬艺术作品、石窟艺术作品等。这些美术作品都是通过考古的手段而获得,这就使得这两门学科有了更加紧密的学科关系,我们因此而可以提出这样的关系命题:对于这部分作品,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是关于宗教信仰创作的美术活动。“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是主项,“关于宗教信仰创作的美术活动”是谓项,主项之间的关系是对称性的性质。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所具有的对称性关系,虽然是有条件的,不能覆盖两学科的所有内容,但是考虑到这部分重叠的内容具有很大的比重,而且这部分作品中优秀作品的比重也很大,所以这样的对称性关系使得两学科的共同性有了特别的意义。在建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的关系命题之后,我们就可以从许多共同性的方面来深入思考它们的学科性质了。
其次,关于美术作品埋葬方式的叙事认识。
在通过考古手段而获得的美术作品中,其埋葬方式毫无疑问是美术作品完成叙事的重要内容,可是这一点目前没有深入的研究。在目前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的研究论文中,研究对象的确定常常是侧重于从作品的发现角度来认识的,即考古学的角度。我们则认为,作品的埋葬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角度,这是一个关于作品本体的角度。当然,作品埋葬和作品发现都是属于作品存在的范畴,作品发现也已经反映了作品的部分埋葬情况,但是埋葬的角度是一种直接性的观察,可以更有针对性地收集和反映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就作品的流传而言,作品的埋葬是一个主动的行为,原作品所有人的主观愿望可以得到最大可能的实现;而作品的发现,则可能是一个被动的行为,其中的一些环节是原作品所有人不可预期、不可掌握的,在大多数情况下甚至是与原作品所有人的愿望是没有关系的,极端情况下还可能是完全相反的。如果作品的发现不考虑这些因素,那么认识原作品所有人的创作就有了一个信息损失、甚至歪曲的可能。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比如汉墓壁画,墓主人将反映自己社会地位、日常生活和对另一个世界想象的绘画作品置于自己的墓室之中,他的目的是表现自己的长生思想。对他而言,长生思想的表现是一个长生行为,是对长生信仰的体验,同时,这一定是一个个人的行动。他绝对没有考虑到这样的现象:考古学的发掘活动,发现了他的行为或研究了他的思想。也就是说,墓主人墓葬绘画行为的目的只是后人理解中的一部分内容,另外的内容为后人所加。墓主人的内容和后人的内容之间的叙事结构完成,在新信息得到的同时,也可能会因为叙事结构的转化而损失了一定的信息,比如误解,比如疏忽。所以,作品的埋葬与作品的发现,是一个存在一定意义差别的不同角度。
作品的埋葬涉及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作品为什么存在?关于宗教信仰创作的美术作品,其创作是在信仰的指导下完成的。作品的所有人相信另一个世界的存在,个人的魂魄并不随着自己的生命结束而结束,而是在另一个世界能够继续,所以他要为那个世界的存在而作这个世界的准备,因此他的行为就涉及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的研究对象——具有宗教色彩的美术作品。这样的美术作品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专门创作而直接参加宗教行为的作品,如石窟中的造像和壁画;一种是之前创作而间接参加宗教行为的作品,如墓葬艺术中的一些帛画、雕塑、冥器等作品。这两类作品就创作过程而言,有着不同的创作性质,第一种是宗教行为性质的创作,完全是在宗教信仰的指导下进行,为宗教体验服务是它的唯一目的;第二种是世俗行为性质的创作,在创作过程中并不一定接受宗教信仰的指导。这两类作品能够有叙事上的同构,是因为埋葬活动提供了条件,为宗教信仰服务是作品完成整个叙事过程之后才得到的创作意义。这两类作品在考古学的活动中,都是以历史遗存的形式出现,就作品的发现而言,它们是以相同形式的遗存出现的,它们的主题也都是为墓主人或供养人的宗教信仰服务的创作行为。但是,宗教行为的创作行为和世俗行为的创作行为是存在着区别的,世俗行为成为宗教行为必须有一个结构演变的过程。
从逻辑关系角度看,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有着部分对称性的关系,其意义是肯定两学科的共同性,从共同性的角度出发认识它们的优秀作品;而从埋葬角度出发,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被考虑的则是两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当然,这个差异性是部分的,而且是在共同性的前提下展开的,目的是从两学科的关系层面上思考学科性质。但是,如果我们在了解、分析埋葬美术作品时没有考虑到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学科之间的差异,那我们的认识必然是不全面的,甚至是有错误的。
再次,关于叙事意义的理论认识。
叙事作品是一个动态的意义生成系统。[5]通过学科逻辑关系的认识,我们可以从逻辑角度认识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所存在的共同性;通过作品埋葬角度的认识,我们可以从作品存在的角度认识两学科之间存在的差异性。同时,两学科的结合思考还可以在操作层面上提供可以深入的理论意义。这个意义,就是在认识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学科特征的基础上突出两者结合思考后的指导意义,即强调宗教美术作品和与之相关的美术考古作品所具有的叙事意义。
其一,叙事主题的单一性(或集中性)。
在宗教美术作品和与之相关的美术考古作品中,叙事的结构往往都显得非常宏大,几乎所有的构图都试图包括天上和地下、凡间和世外,这是宗教信仰指导的必然结果。如我国最早的黄帝图像就出现在山东武梁祠的画像石中,与他同时出现的还有孔子等先秦圣人,他们之上就是西王母的图像,墓主人用这样的构图说明西王母对世界的控制和自己对西王母无所不及的期待。无所不及是一个多么大的结构,墓主人能够在有限的画面上和有限的手段等条件下完成这样大的结构吗?显然这是一个充满着矛盾的要求,但是宗教美术可以很轻松和很合理地解决这个问题,这就是叙事主题的单一,或叙事主题的集中。在所有的宗教美术作品中,作品的主体都是至上神或主宰这个世界的神灵。在构图上,这个主体占据着作品的最重要位置和最大的比例,甚至是唯一的形象,比如我国四川和北方河南、山西的一些大型石窟中,常常主体就是一尊佛的造像。以单一的形象反映丰富的世界,在世俗美术创作中是非常难办的,似乎有悖于一般的艺术创作规律,但是这在宗教美术创作中却是普遍的现象。在宗教美术创作中,至上神与其所代表的世界表现的是终极关怀,艺术审美感来自信仰经验。如此,净化的世界也同时产生了简化的世界,叙事主题自然就显得单一,显得集中。当美术考古的作品涉及宗教美术的范畴时,相关的叙事同样是沿着这样的路径进行的,丰富的世界可以作为创作的背景存在,但就作品本身而言,其主题是单一的,是集中的。宗教美术作品的叙事主题单一、集中的特点,可以充分反映、同时也充分论证了宗教行为的性质和影响的存在。
其二,情节的真实性。
宗教美术是描写另一个世界的,与现实世界对照,它是不真实的。但是,宗教美术作品能够存在的理由却是来自于宗教经验,即这些作品的内容是真实的。这样的真实在作品中得到了普遍支持,即作品表现了情节的真实性。情节的真实性当然是来自于对现实生活的反映,宗教经验对这样的真实是支持的态度。宗教美术作品的构图体现着这样的“真实性”。在我国神话传说中,女娲是一个大神,有着极高的地位。我国早期的历史书籍中,几乎都有关于女娲的文字记载,在各地的民间传说中,女娲也有着极为丰富的资料。关于女娲神话的发展,学者们的研究是将女娲的神格分为始祖母神格和文化英雄神格两大类。为什么女娲在这两方面作出贡献?因为她是女神,这一点充分表现在艺术形象中。她能够如现实世界中的女性一样造人,而且她有着许多神奇的造人方法。主要有三种造人法,即化生人类、抟土作人和孕育人类[6](P29)。就神话的流传而言,女娲的这些情节都是真实的。汉画像石中,女娲所拥有的与生育有关的情节也是真实的。在汉画像石里,女娲的形象一般被描写为人首蛇身状,有着非常浓郁的原始气息。因为在原始社会,女性的最重要任务就是生育,蛇是卵生动物,生育力特别强,女娲蛇身就有了这方面的思想寄托。在原始神话中,蛇的生育本领往往要被移植于造物的神话里,许多造物的大神因为本领大、功劳大而与蛇产生联系。在造物的神话人物中,烛龙是个大神,他就有着蛇的形态。
因此,在宗教美术和美术考古的作品中,情节的真实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叙事特征,这一点与世俗美术有相似的地方,但它们的区别也是明显的,即宗教美术并不是依靠写实来达到真实的,也不一定是依靠夸张来达到真实的,更多的依靠联想,依靠联想来获得情节的真实,联系最直接的说明,就是物象的符号化。
其三,物象的符号化。
在宗教美术作品中,物象符号化的手法无处不在,每一个物象都拒绝随意的理解,必须从某一个已经存在的特定的概念来入手,从而得到物象的象征意义。一是因为宗教美术有着强大的象征体系,天边的云气是象征仙界的符号,飞翔的鸟是象征使者的符号,地面行走的神兽是象征宗教行为某个过程的符号,每一个物象都与象征体系有着对应的关系,有了符号化的运用,物象的意义不仅更加明确,而且接受也有了流畅的表达过程;另一个原因是宗教美术所包含的宗教仪式内容,仪式支持宗教美术,但对艺术创作有约束的要求,这个要求并不是生硬的,而是通过符号的联系来实现,这样的联系在宗教的象征体系中就产生了艺术的联想。当然,我们也同时注意到,世俗与宗教有着并不完全相同的象征体系,所以宗教物象与世俗物象是有区别的。比如蟾蜍,在宗教的象征体系中,它是长生的物象,使信徒联想到与长生有关的美好事物,于是蟾蜍就可以与嫦娥有了联系。特别是在汉代,画像石中有将嫦娥与蟾蜍联系在一起构图的现象,而且这种图像非常普遍。但是在世俗世界,因为形象的问题,嫦娥和蟾蜍是被分开的。如白居易的《虾蟆》诗,不仅对嫦娥与蟾蜍作了区别,而且还特别提出害怕将虾蟆拿来联系嫦娥,认为这样会玷污嫦娥的美名:“常恐飞上天,跳远随妲娥。往往蚀明月,谴君无奈何!”因此,物象的符号化不仅反映出宗教美术的叙事路径,而且也可以很好地说明宗教美术区别于世俗美术的艺术特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就学科性质的认识而言,美术考古与宗教美术之间存在的关系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命题,这两门学科的共性可以使我们在认识学科性质上寻找到诸如研究对象、研究方法等方面的逻辑关系,特别是在接受宗教信仰的影响上所存在的相同叙事结构,使我们更容易理解美术考古和宗教美术的学科定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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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阮荣春,主编.丝绸之路与石窟艺术[M].沈阳:辽宁美术出版社,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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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夏鼐,王仲殊.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
考古学的重要性范文3
关键词: 考古学;知识;秩序;认识型
中图分类号:G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8268(2014)02011605
一 、福柯式知识社会学
米歇尔・福柯(Michel Foucault, 1926―1984)是法国的著名思想家,其研究的主题思想丰富,充满着与传统不相衔接且存在于认识本身的“断裂”,也就是说,他认为传统的知识系谱学失去了连续性。愉悦、疯癫、监狱、犯罪、性、医学、文学、审美、人文科学诞生等都是他的研究主题,法国哲学家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1925―1995)把这些研究在《福柯》一书中总结为三个主题词:知识(savoir)、权力(pouvoir)和自我(soi)。福柯的研究脉络如同他对历史的看法一样,总是存在着非连续性――如历史并不是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具有决定论的特征,这些非连续性不仅体现于对研究对象的认识(如疯癫、权力等),而且也体现于研究方法(如考古学),就是在这些非连续性和多元历史性的交叉中,福柯构建了对知识的考古学和系谱学的认识地形图。他的研究和方法是如此广泛和富有见解,以至于他的著作成了诸多学科研究的“概念和方法工具箱”。
《词与物――人文科学考古学》(以下简称《词与物》)是米歇尔・福柯于1966年出版的考古学三部曲(其他为1963年出版的《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和1969年出版的《知识考古学》)之一。福柯的考古学既不是指一门学科,也不是要构建一种传统的连续的线性历史,而是一个研究领域,展示某种学科话语在一定时期产生的可能条件,呈现把不同话语事件(局部知识)和权力联系起来的机制的横向截面图。福柯认为,话语的条件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他把这些条件称作“认识型”(épistémè),理解“认识型”是理解考古学方法的关键。这里的话语有别于语言学的概念,是指从属于不同领域但遵循相同功能规则的一揽子陈述。这本福柯自己并不看重的书――被认为是自己《古典时代的疯癫史》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两本书的附记――却使他名声鹊起,享有了国际声望。自《词与物》(Les Mots et les choses)之后,在20世纪70年代初,福柯认为自己的“横向上”考古学研究走向困境,于是转向了“纵向上”系谱学研究。由“考古学”转向“系谱学”,其目的在于强调,在横向阅读话语性(即横切面构型研究)之外,还存在着纵向阅读我们话语体制的历史决定的必要性。从考古学向系谱学的转向表现为研究关键词从“认识型”向“装置”(dispositif)概念的转换,即从“不同理论和辩论生成的可能条件”或“特定话语的装置”向“权力的运作装置”或“所有非话语社会活动”的转换,从“研究话语对象”转向了“非话语现实的实践、策略、机构”等。由此福柯从横向上对话语生成条件的考察转向了纵向上的对知识与权力关系的考察。这种转换是在“认识型”认识上的过渡和延伸,“装置是一种比认识型更普遍的情况。或者说,认识型是一种特殊的话语装置,它与装置的区别在于,后者既是话语又是非话语的,它的构成元素更为混杂与复杂”[1]300。
如果考古学是对某一既定时期“知识”(savoir) 法语connaissances和savoir都可翻译为“知识”。在学界,福柯的savoir经常被翻译为“知识”。福柯对两者做了区分: connaissances与有关可认识对象的话语的构成相对应,也就是说,一种独立于认识主体的、对客体进行合理化、辨认和分类的复杂过程;相反, savoir指认识主体在认识过程中的变化和修正过程,简而言之,connaissances指有关不同客体话语的构成,savoir是描述认识(connatre)主体在认识中的变化过程。 话语现条件(政治的、经济的、哲学的等)的考察,那么系谱学则偏重从多元性、发散、偶然的开始出发,试图重构知识(savoir)与认识对象(客体化)及认识主体(主体化)发生关系的方法。换句话说,知识与权力构合的方法把事件重新置于它们的特殊性之中。福柯的考古学和系谱学不是去构建一个传统的、连续的思想或观念史。“在写《古典时代的疯癫史》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时候,我认为自己正在书写科学的历史。”然而,在《词与物》中,他认为:“在科学的传统史之外还有另一种可能方法:不是过多地去考虑科学的内容,而是它的存在,一种探究社会事实的方法手段,它使我看到在西方文化中,科学实践有一个历史显露过程,它包含着历史性的存在和发展,遵循着一定数量与其内容无关的演变路径。必须把科学的内容和组织形式问题放在一边,来研究科学存在或一种既定科学开始存在并在社会中承担一定数量功能的原因。这就是我在《知识考古学》中试图界定的观点。”[2]157福柯的表述不但表明了自己的考古学和系谱学的史学特征,而且显示了考古学主题的一致性。
考古学和系谱学分析构成了福柯研究知识、权力和自我的重要方法。从系谱学出发,福柯认为存在着三种系谱学可能领域:我们自己与真理发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认识主体;与权力领域发生关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影响他者的主体;与道德领域发生联系的历史本体论,使我们构建成伦理行动者。如,《古典时代的疯癫史》中这三者都存在,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更多涉及真理,《规训与惩罚》涉及权力,《性史》涉及道德[3]。这种本体论与其说是在分析非传统意义上的历史性,倒不如说是在探讨有关某种历史的认识论和方法论,属于分析历史哲学的范畴。可以说,福柯的考古学和系谱学分析构建了一个横向和纵向交叉的(客体化与主体化)知识、权力与自我研究的立体图景。但就《词与物》而言,考古学为我们提供了理解某种社会文化现实或知识的方法,尽管这些现实或知识在纵向层面上与权力关系结合在一起,成了知识生成条件的延伸。
二、福柯式知识理解格栅
“知识”(savoir)是福柯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词。自《古典时代的疯癫史》(1961年)和《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1963年)开始,他就在探求一种知识(savoir)与形成该知识的社会、经济、历史等条件间的关系。福柯的《词与物》仍是在横向维度上来思考不同科学间的关系。他的这部著作就是试图去回答《临床医学的诞生――医学视角考古学》中已经提出的问题:第一,在彼此完全陌生且毫无直接沟通的科学实践中,我们可以观察到根据相同形式、朝着相同方向同时发生的嬗变(transformations),这是认识论层面上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与欲望、需求和冲动可以表现在个体的话语及其行为之中不同,作为一种科学出现、发展和发挥作用的语境的经济和社会条件在科学中并不表现为科学话语的形式。换句话说,非话语组成(如经济和社会条件)与话语组成(formations)内容之间的关系不是简单和纯粹的“表达”(expressif)关系,这是考古学层面上的问题[2]160161。具体地说,在第一个问题中,福柯选择了三个不同的、彼此之间没有直接联系的领域:语法、自然历史和财富分析,藉此展示它们在两个时期(17世纪中期和18世纪中期)所发生的一揽子相似的变迁,指出了知识围绕并进行组织的三种“认识型”原则:相似性、表象和历史性。在第二个问题中,他从考古学分析入手,试图从这些科学构建自己对象、概念形成方法以及认识主体相对该对象领域的定位方法的层面上来理解语法、自然历史、财富分析的变迁。
福柯的 “人文科学考古学”的中心问题是“从何时开始人成为知识的对象”,为回答这个问题,他向读者展现了在西方社会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勾勒其文化的认识构型。具体地说,福柯的《词与物》试图借助三种科学实践变迁(从“普通语法”到“语言学”,从“自然历史”到“生物学”,从“财富分析”到“政治经济学”)的比较来展示一种“认识型”的嬗变历史,“认识型”在于揭示形成于其中的不同理论和辩论的可能发生条件,是知识(savoir)的“历史的先验”或“认识场域”。在福柯看来,“在一个社会中,知识(connaissances)、哲学思想、日常观点以及机构、商业与治安实践、风俗习惯等,都指向一定的内在于这个社会的知识(savoir)。这种知识与在科学书籍、哲学理论、宗教辩护等中找到的知识(connaissances)不同,但就是这种知识(savoir)使一种理论、一种观点或实践成为可能”[4]498。换句话说,每个时代都有自己独特的“认识场域”或“认识型”,它是不同知识(connaissances)产生的基础,并影响着它们的出现。找出“认识型”就是要去发现一种“真理”――一套能够在每时每刻让每个人发表被看作是“真实的”(vrais)陈述的程序[1]407――的根本体验。
福柯认为,自古典时代以来,在西方的文化上出现了两次重要的认识型间断性:“第一个间断性开创了古典时代(大致在17世纪中叶),而第二个间断性则在19世纪初,标志着我们的现代性的开始。” [5]13在这两个间断中,福柯明确地指出了西方文化的三种认识型:“相似性”占支配地位的文艺复兴时期的认识型,表象、秩序、一致性、差异占支配地位的古典时代的认识型,最后是现代认识型。在现代认识型中,生命、工作和语言成了研究的对象,历史性则是现代认识型的组织参照。人们从自然历史过渡到了生物学,从财富分析过渡到了经济学,从语法过渡到了语言学。在这些过程中,形成了新的可认识对象:在经济学方面,生产代替了交换;在生物学方面,生命代替了生物体;在语文学方面,语言代替了话语。科学改变了性质和形式,前后之间存在着断裂。
“在时至16世纪末,相似性在西方的知识(savoir)中起着构建作用。相似性在很大程度上指导文本的评注和阐释;相似性组织着符号规则,使可见与不可见的物的认识成为可能,引导着表达艺术。”[5]32在文艺复兴时期,相似性主要通过相配(convenientia)、仿效(aemulatio)、类推(analogie)和交感(sympathie)的方法战胜了时间和空间,存在与其自身的根本关系是相似性的关系,相似性成了知识的组织原则。古典时代(17和18世纪),问题在于创造一个符号系统,以便把所有的表象构合在一起来产生一种秩序。古典时期的认识型是通过普遍度量科学(mathesis)、分类学(taxinomia)和发生学(genèse)构合的系统来界定的,换句话说,这三个概念界定了古典时代知识(savoir)的普通构型。也就是说,在17和18世纪,普遍度量科学、分类学和发生学通过图表(tableau)来表达知识,根据一致性和差异性来组织的物的表象 (表象使真实的存在变得可见)被秩序化于图表,图表成了知识(savoir)的中心,自然的历史、语法以及货币科学就存在于这个图表之中。
进入现代后,一致性的图表开始解体,图表不再是所有可能秩序的场所、所有关系的发源地,知识寄存于一个新的空间、存在于历史性(historicité)之中。换句话说,在19世纪,知识的构成不再基于图表形式,而是基于序列(série)、链接(enchanement)和变迁(devenir),这种变迁的流变被吸取在人类学的有限性(finitude)之中。对物所做的表述不再是展示使其秩序化的图表,而是一种有关人这种经验个体的秩序现象,这种秩序现在从属于物本身及其内部法则。用福柯的话说:“在这种(秩序)表述中,一致性不再是存在显示的对象,其显示的是它们与人这种存在所建立的关系。这种拥有自我存在和表达能力的人的存在出现于生命体、交换物体以及词所腾出的空间中。生命体、交换物和词放弃自己时至当时仍是其自然场所的表象,退缩回物的深处,根据生命、生产和语言法则回归到自身。” [5]324也就是说,物回归到自己的厚度并外在于表象的约束中,语言及其历史、生命及其组织和自治、劳动及其生产能力就这样出现了。面对这种情况,在起表象作用的“古典语言”留下的空间中形成了人,一个既生活、说话和工作又可在生活、说话和工作中被认识的人,即伴随被定义话语的古典语言停止了对经验世界的立法作用,人开始出现在19世纪。也就是在生活、语言和工作的自身回归中,出现了人的实证性并成了人文科学的研究对象。
自康德以来,人的经验―超验双重特性使人文科学具有了独特的特征,人不但是认识的主体又成了认识的客体,实现了自己的主体化和客体化。“现代思想中的所建构的人的存在方式使人扮演着双重角色:它不但是所有实证性的基础,而且以一种不能说是特权的方式存在于经验事物的元素之中。”[5]355当人们决定把人当作科学对象时,人文科学还没有出现,只有当人必须被思考和认识而在西方文化中形成时才出现了人文科学。“一般说来,人之所以成为人文科学研究对象,不是因为它有一个特殊的形式,而是这种生命体在自己从属其中的生活内部构建因之而进行生活的表达,从该表达出发,人具有了表达生活的奇怪能力。人文科学实际在生活、讲话和生产层面上来研究人。”[5]356人文科学不是对“人本性是什么”的分析,而是对“在实证性(鲜活的存在、劳动、说话)方面人是什么”以及使该存在能够知道“什么是生命”、“劳动及其法则意味着什么”,以及“用何种方法进行说话”等的分析[5]364。不过随着后现代主义先驱的尼采(1844―1900)的“谁在讲话”的提问和马拉美(1842―1898)的 “词在讲话”的回答,在福柯看来,作为实证性的人因语言话语地位的回复而有可能消失,就象画在“海边沙地上的一张脸”被海水抹去了一样。
这两个重要的间断反映了“认识型”或人文科学产生的可能条件的嬗变,换言之,不同时代的知识(connaissances)的生产有着不同的“认识型”,即不同的知识发生的可能条件,或者说,词与物(或能指与所指)间的构合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话语实践”格栅――在这里,话语实践被界定为:“一系列无名的、历史的、常常在既定时空中被确定的规则。这些规则在某个既定时期,为某给定社会、经济、地理、语言等领域规定了陈述功能发挥作用的条件。”[5]153154
三、从象征走向现实:格栅的意义
《词与物》的原名为《物之序》,在编辑的要求下才改成《词与物》。《词与物》中的秩序(ordre)是与认识型、历史的先验等概念联系在一起的。“秩序既是作为物的内部规律和彼此借以审视的秘密网络而产生于物中的东西,又是只通过一种视角、关注和语言格栅才得以存在的东西;就只是在这种空白网格中,秩序才深刻地表现出来,似乎它早已在那里,静静地等待着自己被陈述出来的时刻。”[5]153154寻找秩序及其存在方式的体验,就是“从去重新发现知识(connnaissances)和理论依据什么才成为可能;知识依据何种秩序空间才得以构成;基于何种历史先验、在何种实证性的元素中,观念才得以出现、科学得以形成”[5]13的过程。从书中看到,所谓的“物之序”意味着按不同的“认识型”或 “历史先验 ”对物进行秩序化表述:文艺复兴时期按相似性组织的物之序,在古典时代通过依据差异和一致性而表述出的图表秩序,现代时期则因历史性而依据变迁途径等形成了19世纪的物之序。
总之,福柯的《词与物》体现三种知识的组织中心:文艺复兴时期的“上帝”,古典时代的“理性”(无限性)与现代时期的“人”(有限性),以及语言将成为“知识”围绕组织的中心而引发的人的消失。实际上,福柯的“认识型”演变也反映着西方哲学自欧洲中世纪以来的发展路径:神学、理性主义、有限理性、语言学转向。
就《词与物》的分析来看,福柯的研究一开始就表现为对作为唯我论的、非历史性的、自我构建的、绝对自由意识的大写主体的批判――在福柯看来,从笛卡尔到萨特以来的法国哲学中的主体意识成了为万物立法的尺度。他从“人之死”中来探讨西方文化中知识的形成,即不参照主体地来探讨知识、话语、对象领域等的形成,主体和客体都被看作构建于外部决定性基础上的对象而加以思考。福柯的 “人之死”并不是来表示尼采的“上帝之死”,“而是主体之死,作为大写知识、大写自由、大写语言和大写历史来源与根本的大写主体之死。所有西方文明都是奴役的,哲学只需要进行笔录, 把一切思想和真理都指向意识、大写的我和大写的主体。在这种今天撼动我们的喧嚣中,必须要认识到一个世界的诞生, 在那里,我们知道主体不是一个不可分的整体(Un),而是分裂的,不是至上的,而是具有依赖性,也不是绝对的本源,而是不断地进行修正的函数”[4]788789。在这里,福柯解构了西方文化中有关人的无限性描述和大写理性,于是历史不再是线性的、连续的历史,不再是不断完善的进步,历史变成了复数,一种出现于不同实证元素中的历史叉。非连续、偶然、独特性成了福柯描述历史的特征,正是这些特征体现着西方文化“认识场域”的变迁。换句话说,西方文化中物之序的变迁,也正是这些特征成了我们理解福柯的知识、权力和自我的阅读格栅。
虽然《词与物》的法文版出版于1966年,但我们对其所作的研究非常少。一方面可能是福柯本身的思想丰富、晦涩难懂和难以把握;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不同语言间的可译阻止了人们进一步深入理解的热情。虽然福柯在当时的法国因自己的思想发生了许多论战,但我们无意去评判社会人文科学领域中的是非,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的“社会学之社会学”概念已经对我们有所启发――社会学研究有着自己的不同语境。不过从经验角度来讲,研读《词与物》具有重要的现实理论和实践意义。
在理论方面,一方面,《词与物》提出的非连续历史观丰富了对历史哲学的理解,为人们提供了理解历史的新视角和新方法,即福柯的历史观既是一种历史本体论,又是一种认识论和方法论;另一方面,特别是, 《词与物》中提出的“认识型”概念如同托马斯・库恩的“范式”一样,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理解知识变迁的框架,一种理解西方文化中知识变迁的框架(不过这不是一种结构主义的描述),一种构合能指(词)与所指(物)的认识格栅。
在实践方面。一方面,在进行史学著述时,它能促使我们从不同视角和方法来思考历史的发展和历史的撰写;另一方面,如福柯所说:“支配一种文化的语言、知觉图式、交流、技术、价值、实践体系等的基本代码,从一开始就为每个人确定了与其相关并置身其中的经验秩序。”[5]11
福柯不断地提醒读者自己《词与物》的研究语境是西方文化与西方社会,并展示了西方文化中“认识场域”的变迁。这种知识社会学的启发性意义在于,不同时代和社会存在着解读当时知识生产的理解格栅。因此,理解福柯的“认识型”不仅有助于理解西方社会的知识变迁模式,而且也有利于领会中国语境下的知识生产精神。它使我们认识到,知识的生产因历史背景不同,会产生知识形成方式上的差异,认识到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词”因“话语实践”不同而指向不同的“物”,即“能指”因话语实践不同而具有不同的“所指”。理解“认识型”变迁的重要性在于,其揭示了认识历史的非连续性和不同时代知识(connaissances)有着不同的认识逻辑或文化编码特征,话语实践是理解能指与所指间意义指称过程的关键。这种实践的必要性在于当前的发展势头迅猛的全球化整合趋势以及中国社会的快速变迁与转型。全球化不仅是经济的全球化,更是文化和传播的全球化。在传播全球化的“去地域化”和“再地域化”、“全球―地方化”的过程中,文化间的彼此认识和融合成为必要和必然的趋势。在本土层面上,中国的社会转型不仅体现为主体及其表达的多元化,而且需要借助信息传播来构建一种适合“和谐社会”和“和平崛起”理念的象征秩序。这都需要理解相关知识的生产与组织原则,而福柯的“认识型”则为这种理解提供了思路和启发。总体来说,这种隐含于西方文化的知识组织原则,对文化自身的生产以及不同文化间的彼此理解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值得我们思考与学习。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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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ing Grid of Knowledge: Review on The Order of Things: An Archaeology of the Human Sciences
ZHU Zhenming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Studies,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024, China).
Abstract:
Michel Foucault’s analysis on the épistémè in knowledge production comes from his reflection on the birth of human sciences. After analyzing the transformations of three independent sectors (general grammar, natural history and wealth analysis ) in the mid17th and mid18th centuries, Foucault pointed out that in different periods in western society there existed different épistémès that were considered as possible conditions for certain scientific discourses or different theories and debats and the knowledge production was organized around some épistémè prinicples concretized in discursive practices; épistémè and the related discursive practices could work as “reading grid” for the knowledge understanding and production. This epistemology would facilitate the crosscultural exchanges and the selfinterpretation of the culture itself.
考古学的重要性范文4
――王巍
在当今的中国,财富毫无疑问是一个关键词。事实上,我们在关注金融、关注经济、关注房产等等这些物质财富的同时,却似乎总是忽略了关注精神与文化财富。如果要说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来说,最大的财富是什么,毫无疑问,是它几千年来的历史与文化。但是对于我们所拥有的国家财富,在今天却遭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大到质疑中华文明是否真有五千年的历史,质疑我们已知的历史真否正确,小到质疑曹操墓是真的还是伪造。所有的疑问其实都来自于人类自身永恒的探索:我们从哪里来,应该到哪里去?似乎历史在告诫我们,不了解过去,就不能够正确的发展未来,不知从何而来,便不知要去何处。而王巍和他的同事们就在致力于探索出这一疑问的答案。
王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的所长。作为中国最权威的考古机构的负责人。也是目前中国考古界学术造诣最高的专家之一,是中国考古学界的领军人物。王巍的事业中有太多需要完成的命题,但是他似乎从来没有后悔过把考古作为他的终身事业,尽管在他三十多年前决定投身于这个事业的时候,考古还是一个极不受重视的冷门专业了。视线外的30年
王巍是“”结束后恢复高考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在34年前,考古还是一个并不为大众所熟知的专业,冷门到了何种程度,王巍经常苦笑着提起关于一张发票的故事。
1979年春王巍在大学二年级在张家口的考古发掘实习中,到镇里的一个小商店购买考古发掘所需的手套等劳保用品。东西买完后售货员把购物发票递给王巍的时候,他真是哭笑不得:发票抬头上的单位名称俨然写着三个字:“考骨队”。
尴尬的经历不止于此。他们在进行考古调查工作中,常常被老乡们误认为是“挖坟掘墓”的。亲朋好友们也不是很理解:为什么非要选这么一个费力不讨好的专业?然而纵使在那个时期,王巍也从来没有想过要改行。他始终坚信,自己所做的事情是有着很有意义的。经过三十年的考古生涯,现在王巍深有体会地说,“考古不只是研究古物,也不仅仅是研究历史,更是在与我们祖先对话,从考古发现的遗迹和遗物体会我们祖先的行为、意识、智慧,他们的生活,他们的喜怒哀乐。当一件件精美的文物由他亲手发掘出来,当一个个遗址被他和同伴们发现,其中产生的心灵的震撼和民族的自豪感。是旁人难以体会的。”他感到。考古学家是在探索、发现和守护着中华民族的精神家园。
1982年初,王巍以学习成绩优异而被分配到国家级的考古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位于北京房山琉璃河的西周燕国都城和墓地从事考古发掘,一干就是五年。
东瀛研修 普及意识扎根心中
1987年,王巍被公派前往日本的考古机构研修。在日本的留学生涯中,王巍才第一次感受到了在发达国家,考古是多么受到公众的关注,考古学家是多么受尊敬,也是从那个时候起,这个一心钻研学术研究的学者,第一次体会到了舆论与传媒的重要性。这使得他在后来担任考古研究所的领导工作中,不仅关注学术研究,同时也关注到了考古知识的普及等问题。他不仅亲自担任《考古》杂志主编,还创立了公众考古中心。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就是再重大考古发现,如果只有考古界的人了解,顶多也就是几千人,其意义终究是有限的。如果让全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都了解,那就是几亿十几亿乃至几十亿人,那会产生多么巨大的影响啊!这对于考古学的发展和实现考古学对当代社会的贡献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考古对阵盗墓
近年来,随着古董收藏热度日益升高和《盗墓笔记》、《鬼吹灯》等一系列盗墓小说的疯狂流行,刮起了一股疯狂的“盗墓风”,甚至有很多人是从关注盗墓题材的小说开始,才关注起了默默无闻数十年的考古。公众对于“盗墓”的道德模糊度几乎达到了空前的程度。王巍提及这一点,很是痛心疾首。
“在考古界,出土多少文物,文物是否精美,这些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发现的学术价值,也就是反映当时人们的文化、习俗、丧葬习惯等等历史信息量才是我们最重视的。有的时候与一件文物本身所包含的信息相比,它在墓葬里是摆放在什么地方,是被和什么其他文物放在一起,反映了什么丧葬观念和习俗等信息更为重要。”王巍说,“盗墓贼们利欲熏心,他们采用的都是穷凶极恶的掠夺方式,经他们掳掠过的陵墓,大量历史文化遗迹被摧毁,被破坏。纵使经盗窃的文物最后被国家收缴,那些重要的历史文化线索也都被毁掉了。因此,盗墓贼是考古工作者的天敌,是民族的罪人!希望全社会都来声讨盗墓贼,使其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作为国内考古学界的领军人物,王巍参与过北京郊区琉璃河西周燕国都城和墓地的发掘,主持了河南偃师商城宫城的发掘、陕西周原西周宫殿基址和殷墟商代晚期居住址和墓地的发掘等重大考古项目。提及《盗墓笔记》和《鬼吹灯》之类小说里的情节,这位权威考古专家是哭笑不得。出于职业敏感,在这类小说的热销时期,他也翻过,想看看究竟是怎样的小说能掀起这么大一股“盗墓小说热”。看了几页就看不下去了。令他更为扼腕的是:如此仅凭“丰富想象力”的小说竟然被大众追捧至此,这或许也是国内考古工作者们的悲哀吧。
曹操墓之疑
2009年12月27日,河南省文物局正式向社会了发现曹操墓的消息。
然而令王巍意想不到的是,消息后,引起了一片质疑之声。关于曹操墓的真假争议一时问成为了街谈巷议最热门的话题。王巍一方面是高兴的:这似乎是公众第一次对考古产生了如此大的关注和热情;但是更多的是不解:大量考古学家几乎异口同声认定的曹操墓,却受到了无数社会大众和考古和历史专业以外的“专家”如此强烈的质疑。“外行”质疑专家,这在过去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情。如此巨大的社会关注使得王巍在一年里接受了无数次媒体的专访。针对社会上对学者参与造假的说法,王巍说,学术界确实存在学风不正的情况,确有所谓“专家”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但是,那是极个别的人,绝大部分科学家是好的,是秉承严谨务实,实事求是的精神,在各自的领域中潜心研究,孜孜以求的。不能因为学术界存在某些学术不端的行为,就将整个学术界都看的一团漆黑。就像不能因为某一区域某种传染病流行,就将该地区所有的人都看成是患者一样。
文物与收藏
“乱世黄金,盛世古董”,现在,古董交易中涉及的数额已经越来越巨大,各种类似“藏宝”等的电视节目也在热播。作为中国最权威的考古专家,王巍也无奈的被拉进了这场“收藏热”中。不但无数节目邀请他去担任“鉴宝”嘉宾,也有无数人通过各种渠道,带着自己收藏的宝贝不远千里来求王巍给“掌掌眼”。节目邀请王巍从来都是拒绝,在他看来,考古的意义远远不是发掘文物而已,是在追寻古代文明与文化留给今天的意义。
考古学的重要性范文5
关键词: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
1发掘现场造成文物损坏的因素
在人类漫长的发展历程中,创造了许多文化,有物质文化也有精神文化。一直以来,人们对于传统文化的发掘与保护从未停止过,其中,考古就是一项文化保护活动。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古代文物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其破坏因素主要来自3个方面:一是光线,光对出土器物的影响客观存在,紫外线对出土文物的破坏和危害最为严重,而且紫外线还是发生光化学反应的主要因素;二是温湿度,温湿度对出土器物的影响很大,通常相对温度的变化会导致器物自身结构产生收缩现象,使得一些漆木器等文物表面产生裂纹等破坏;三是微生物,器物表面由于微生物、霉菌等原因可造成文物表面色泽发生变化,尤其是木制文物,木质成分容易与微生物的分泌物发生反应导致色变,从而破坏文物的本来品质。
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重要性
正是由于文物原型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但暴露在一定的环境下容易受到损坏,所以更加需要形成文物保护的意识。文物保护是通过一定的技术辅助,尽量恢复文物本来面貌,以及延长文物使用期限的过程。之所以要重视文物保护,主要是因为文物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价值。2.1文物的史料价值及其不可再生性文物是一个国家文化的延续和承载,是民族精神家园的结晶,是今人与祖先对话的载体,堪属国之无价瑰宝。对于我们这样一个有着五千年历史的国家,做好文物保护工作,是建设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举措,是历史给予我们的神圣责任;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对于我国优秀文化的传承和继续、了解我国古代历史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文物由于其历史性决定了其具有不可再生性,因此文物保护显得格外重要,其主要内容包括考古发掘现场的文物抢救保护和实验室文物修复保护等,比如长沙马王堆出土的战国帛书,江西海昏侯墓出土的竹简等这些都是不可再生的,如果做不好文物保护工作,对于以后研究先人的文化、生活习俗都会产生不良的影响。2.2文物的考证校勘价值及其不可复原性在考古发掘现场,如果出土文物因抢救及时且得以科学的、有效的保护,大量珍贵的文物就能幸运地被保存下来,为后期的文物复修与考古研究提供科学、真实的资料。很多古代流传下来的文物,是我们能够借以得知当时时代风貌和文化特征的第一手资料,且可以用来与传世文献相互校勘,考证版本,对于恢复古代文献的真实性具有重要意义。2.3文物的实物价值及其不可替代性考古发掘现场所发掘的所有文物,都具有唯一且不可替代的特点,比如发现的原始人头盖骨化石,就是任何化石都不能够替代的重要文物,它反映了几千年前原始人类的头型和骨骼特征,同时对于研究人类的演变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其实物代表的是特定时期人的生命和灵魂,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就是对以后不可再生的文物资源的一种利用。总之,文物是不可再生的遗存,各类形形的文物,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文化信息与人文信息,无论是历史价值、艺术价值还是科学研究价值都是非常高的[1]。
3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措施[2]
3.1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应遵循的原则第一,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要在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前提下进行。所谓“不改变文物原状”,在考古专业、历史文物保护工作中是基本原则之一。具体就是指,不改变现场发掘出来的文物的原貌,包括该文物发掘时的形状、结构、材料、颜色。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通过历史文物原有的形态及其制作工艺,结合所处时代背景,尽可能的去还原、去反映当时的文化特征。第二,加强对文物发掘现场原貌的保护。在考古发掘现场,不仅只有文物,包括现场内的各种东西,以及所处的环境,尽量少干扰[3]。如此一来,可确保文物现场可再处理,有助于对文物现场进行取样,方便后续文物研究工作的顺利开展。第三,选择适宜的现场文物保护所使用的材料。前面已经提到了,历史文物最大的特征就是不可再生,因此,为了保护好考古发掘现场,确保文物不被破坏,在选择文物保护材料方面,也需要具备这样一种功能,即与文物保存等同的特殊材料。首先,选择的材料要具备长期耐久性;其次,选择的材料性能要佳。3.2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基本步骤关于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一般包括以下5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调查工作[4]。在考古现场文物发掘的过程中,应当事先对遗址进行调查、勘探。包括该区域内及周边的环境,通过查阅当地的人文、历史资料,了解一些与之相关的历史信息,并对文物埋藏的环境进行调查研究。调查的主要内容应涉及温度、湿度、空气状况,这对于整个考古方案的进行以及时间进度的合理掌控至关重要。第二阶段,调查研究后,制订可行的方案。根据所掌握的各方面信息,分析其可能存在的问题,讨论后制订有针对性的保护方案。此外,还需要准备为保护方案顺利开展实施而必要的设备、材料。第三阶段,建立临时库房。在考古发掘现场,通常情况下,考古发掘前期能够发现的有价值的历史文物并不是很多,很多时候多是一些杂物遗物,当然,对于这类遗迹遗物无须过多浪费时间,这一段时间非常宝贵,应当尽快在考古发掘现场附近地带建立临床库房。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给即将发掘出土的历史文物,根据所掌握的各类信息,事先建立一个相对易控的环境空间。第四阶段,历史文物的现场提取。文物的提取非常关键,也是整个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最复杂的一个环节。因为文物在出土时,处理条件比较简陋,所处环节也不容易控制,虽然文物提取只是将其送往临时库房保存,但提取及微环境控制的过程非常关键和复杂,要求也相对较高。例如,表面清理、加固等。第五阶段,对临时库房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将文物科学包装起来。包装的目的是为了运输途中免受不必要的损坏,尽可能将每一个文物保持在最佳状态,也就是能够反映整个文物所处历史及人文面貌的工艺状态。因此,对于文物的包装及相应的设计非常关键,应尽可能为其提供一个相对密闭且稳定的环境,以相对合理的方式、科学的手段,让文物从临时库房运抵实验室的一段时间内,减缓空气环境的变化可能对文物造成的侵蚀。3.3加强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的对策第一,湿度控制。在考古发掘现场要严格控制文物出土时的含水率,防止因周围环境温湿度的变化太快而损害文物。目前国内大多采用干燥剂来控制,一般使用的干燥剂有硅胶。第二,密封处理。文物大多都在地下埋藏了上百年甚至几千年,地下的温度湿度等环境与地面差距很大,如果出土后直接暴露在开放的大气环境中,大气中的水分、温度、湿度、阳光等都会直接对文物产生极大的破坏性影响,所以文物出土后一定要密封处理,避免文物与大气直接接触,氧化。第三,避光保护。可见光中的紫外线对于文物的色泽等有着很大的影响[5],所以文物出土后要进行遮光保护,可以采用黑色塑料袋进行包装保护。
4总结
文物保护工作关系到我国古代优秀文化瑰宝的保护和对古代历史的研究工作,所以我们要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从考古发掘的现场开始进行保护,为更好地研究我国古代文化、生活提供物质保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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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张宏彦.中国考古学十八讲[M].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08:72-75.
考古学的重要性范文6
伍国栋在其著作《民族音乐学》中对“民族音乐学”的定义是这样的:“民族音乐学,是音乐学下属的一门研究世界诸民族传统音乐及其发展类型的理论学科,议案也考察时期获得研究材料来源的基本方式。丫的主要特征是,将所考察和研究的音乐对象,视为一种音乐事象,倡导将某一民族现存的传统音乐及其发展类型,置入该民族特定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之中,通过对该民族成员(个体或群体)如何根据自身文化传统,去构建、使用、传播和发展这些音乐类型的考察和研究,阐述其有关音乐类型的基本形态特征、生存变异规律和民族文化特质”。
民族音乐学(Ethnomusicology),又称音乐人类学。是一门新兴的学科,从80年代南京艺术学院的会议召开至今不过几十年的光阴,民族音乐学却成为音乐学科的新宠儿。民族音乐学,音乐学的下属学科,音乐学的一个分支,又紧密结合了社会学、民俗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知识。运用基本的实地考察法,研究活态存在的事物,并且建立在文化的大环境之下,研究文化中存在的音乐。
学科与学科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研究方法之不同,而民族音乐学之特色所在也在于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田野工作’又称‘田野调查’是西方文化人类学的一个术语,指人类学家或民族学家在特定区域或社区中进行的调查工作。作为文化人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田野工作也是民族音乐学最基本、最重要的研究方法[1]”。
笔者认为实地考察,又称田野考察或者田野调查,是调查者亲身去所研究对象的所在地进行周期性(有月的或者年的)的调查研究。调查者将真实的记录研究对象存在的真实状态而非根据个人喜好进行随意更改。在调查中要与考察对象的负责人员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并尽快的融入到所在的文化环境。实地考察的方法中又可分为:个别访谈法、集会调查法、直接观察法等。另外,在收集资料时应该注意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客观性、持久性。
二、民族音乐学在音乐学科中的重要性
民族音乐学作为一个新兴的学科,它将一个新的养料注入到音乐学科之中。传统的音乐学科不管是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考古学、作曲理论研究、曲式分析等都是从音乐本体的角度入手研究,且研究的是历史上或者既已存在许久的事物。中西方音乐史学研究的是历史存在的音乐事物及其人物,将视角放在了已经不复存在的历史之中。音乐考古学除了研究的是历史的事物之外,其研究备受局限,只有在有相关的音乐古物挖掘出土之后,才有其研究的具体事物。作曲理论、和声学或者是曲式分析学则是将研究视角完全放入音乐本体的研究,缺乏文化的底蕴。
而民族音乐学则有所不同,它所研究的是当下活态存在的事物,且是站在文化的大背景之下进行文化中音乐的研究。民族音乐学的研究,不仅是将研究事物的历史、地理、人文、语言、经济等大轮廓研究细致,更是将研究事物的具体细节如存在原因、环境、发生流程等研究细致。具体到音乐上来讲,在民族音乐学界,曹本冶先生将音乐重新定义为“音声”即:“从宏观角度来看,‘音声’的概念应该包括一切仪式行为中听到的和听不到的音声,其中也包括一般意义上的‘音乐’”[2]。对“音声”的定义,无疑将音乐的范围扩展,那么对音乐本体的分析也成为民族音乐学重要一环。
民族音乐学,研究的不仅是单纯的音乐,而是将音乐具体到所在环境之中,具体到文化历史之中,研究的是文化中的音乐。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新视角,给原有的音乐学科注入了新鲜的养料,使各个学科不再只局限在音乐、音乐本体的分析与研究之上,而是在研究之中加入文化背景的解读,开阔了音乐学科研究新的领域与方向。单纯的音乐本体分析,不禁看似单调,而且无法完整真切的阐明音乐事物。没有背景的音乐本体分析,只能是空洞乏味的且不具有强烈的说服力。而民族音乐学的进入无疑是丰富了学科内容、加入了学科的血肉,也为音乐学科的发展增砖添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