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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入门知识范文1
一、 动物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
作者在前言和第一章中分别介绍动物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目的。动物考古学的研究对象包括大型动物和小型动物。大型生物是指哺乳纲、鸟纲、爬行纲、两栖纲、软骨鱼纲和硬骨鱼纲等脊椎动物以及软体动物和甲壳纲等无脊椎动物。微型动物是指以上各类动物中个体较小的种类,如蜗牛、昆虫等。动物考古学的研究目标是探讨人与环境,特别是人与动物的关系。在人与动物的关系中,人类利用动物是主要内容,如以动物为食;用动物的骨骼做工具,用尸体做肥料和燃料;利用畜力进行劳作和运输,用狗协助打猎、看守房屋和畜群;把动物融入人类的精神世界中,如祭祀、图腾等观念。动物考古学的特点是多学科的交叉性,在研究过程中需要运用生物学、生态学等自然科学和人类学、历史学、考古学等社会科学的知识。
二、 动物考古学的历史和理论
作者在第二章简略回顾动物考古学的发展历史。19世纪,美国考古学者注重对器物分类和描述,动物遗存的大部分研究由对生物学感兴趣的学者完成;之后,研究环境的生物学家开始注意动物遗存,他们研究动物的分布、灭绝的种类、骨骼形态特征和病理学,也有学者推测人类行为并收集、鉴定并测量骨骼。20世纪40年代之后,手工制品受到考古学家的重视,被加工的骨器终于进入他们的视野。但是,没有人工痕迹的骨骼仍然没有得到重视。直到泰勒(Taylor)提出全方位地研究人与环境的关系的观点,动物考古学才有了实质性的发展。随后,最小个体数等研究方法逐步完善,动物考古学成为一门可认知的学科,在考古学研究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在发展过程中,动物考古学不断从生物学、人类学以及考古学中借鉴理论和方法。目前,动物考古学的研究内容主要有三个部分:一是动物考古学的研究方法,如怎样获得准确的数据?二是人类学方面的研究,如人类的营养需求、生存策略、社会关系和家畜起源等问题;三是生物学和生态环境方面的研究,如古代动物的生长、自然环境的面貌等。
三、 动物考古学的背景知识
动物考古学研究首先应具备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作者在第三章对生物学知识进行介绍。在分类学方面,动物考古学借用生物学中的界、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法,力图将出土骨骼鉴定到种或属。在解剖学方面,提到动物的骨骼具有不同的功能,分为摄食、运动和保护三种,功能的不同导致骨骼形态的不同。分布地域、季节和人类行为等外因和个体发育、年龄和性别等内因导致个体在骨骼上的差异,动物考古学家利用这些差异区别不同种属和年龄阶段的动物。生物不断与外界物质发生交换,体内碳、氮等稳定同位素含量有变化,生物自身蕴含遗传信息,因而碳氮稳定同位素和古DNA分析这类科技方法也被应用于动物考古学研究。
作者在第四章介绍了与动物考古学相关的生态学知识。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每种动物都有特定的生态位和生活史对策。生态位是指生物与其所在的环境发生的所有关系;生活史对策在不同的环境中会有变化,它包括动物的繁殖、生长和发育、性成熟、照顾幼崽和衰老等方面。这对古代人类的狩猎活动很有帮助,可以被动物考古学家用来推测人类当时的行为。在有机物质和无机物质相联系的生态系统中,生物因素、食物网、生产率、丰度、多样性和均匀度是群落生态学要研究的问题。关于均匀度,我国有学者对其在动物考古学研究中的应用有过介绍(1),还有学者用分异度和均衡度分析遗址周围的野生动物资源,进而探讨人类的生业模式②。
作者在第五章主要讲述动物骨骼在人类使用遗址时、遗址被废弃后、考古学家发掘及整理时发生的埋藏学变化。骨骼发生的埋藏学改变分为初期变化和后续变化两种。初期变化发生于动物被捕获、人类利用动物、骨骼被掩埋的过程中;后续变化是发掘和整理资料时造成的变化。古代人类的某些行为是一级改变的原因,如捕捉动物、宰杀动物、剥皮、肢解、烹饪、烧烤、制作工具等。我国学者曾通过实验观察人类吸髓与动物啃咬形成的碎骨具有不同的特征③。古代动物的一些行为,如食肉动物和啮齿类动物啃咬、大中型动物踩踏等,以及气候、温度、土壤ph值等非生物因素也是诱因。除需要注意初期变化,后续变化对动物考古学家进行解释也有影响。以发掘方法为例,是否采用筛选法或浮选法,对发掘者能否收集到微小骨骼有很大影响,进而影响鉴定结果和结论。
四、 动物考古学的研究方法
作者在第六章和第七章谈到怎样从众多碎骨中提取到有研究价值的信息、应该提取哪些信息。作者将这些信息分为两种,一种是通过鉴定骨骼直接获得的信息,称为原始资料,原始资料可以被后来的研究者重复观察;另一种是衍生资料需要在原始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分析和计算得到。原始资料包括骨骼的部位、种属、数量、表面痕迹、病理现象、年龄和性别的解剖学特征、测量数据和重量等。这些内容最后都要输入电脑,以便进行各种计算。在鉴定和分析之前,需要查看以往的研究资料,准备当地的动物标本。鉴定过程中要持谨慎的态度,使用解剖学语言描述骨骼的具体部位、特征和保存状况。反映年龄的特征主要有头骨缝和骨骺的愈合程度、牙齿萌出和磨损的程度,反映性别的特征主要是骨骼的形态。可鉴定到种属的骨骼数量和不可鉴定的骨骼数量都要统计。观察骨骼表面痕迹要记录骨骼断裂的位置、断裂面方向、断裂口的形状。病理方面要注意形态不正常的牙齿或骨骼以及牙齿是否发生釉质发育不全的现象。比较完整的骨骼需要测量。由于原始资料是衍生资料的基础,所以需要熟练的人员从事鉴定的工作。
如何获取衍生资料是第七章的主要内容,包括估算个体大小、建立年龄结构和性别比例、计算各种动物的相对比例和骨骼的出现频率、估算古代人类的食物组成、分析骨骼表面痕迹和病理现象等。
了解动物的个体大小可以反映古代人类喜欢捕猎哪种体型的动物、被捕捉的动物群是否存在狩猎压,也可以评估肉类在食物中的比重。复原个体大小最简单的方法是将骨骼与实验室的现生骨骼标本比较,大小基本一样的标本可初步提供出土骨骼代表的动物大小。测量值也可为区分动物个体大小提供标尺,还可区分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
在原始资料中记录的年龄特征可以反映个体大概的死亡年龄,多个个体的死亡年龄可以建立这一种动物的年龄结构曲线。生存曲线可以解释人类的某些行为:死亡年龄集中于幼年、青年的家羊的生存曲线提示人类饲养它们的目的是为了吃肉。骨骼形态特征和测量数据可以反映动物的性别,成年的雄性个体往往大于雌性个体。同年龄结构一样,性别比例也提示人类行为的信息,如雌性比例高是人工选择的一种结果。
通过最小个体数和可鉴定标本数能够计算遗址内一种动物占所有动物的数量的百分比,可以反映出人类经常利用哪些动物。如果某种动物占的比例极大,那么这种动物就很有可能是家养动物。计算最小个体数的方法在不断完善的过程中变化,怀特(White)认为可以利用左右两边对称的骨骼来估算最小个体数,即同一部位的骨骼哪边的数量多,其值就是最小个体数。随后有学者将年龄、性别、骨骼大小这些因素补充到计算最小个体数的考虑要素中。例如,发现2块猪左侧的下颌(1块1岁,1块2岁),1块右侧的下颌(3岁),可见右侧的那块下颌与左侧的2块都非一个个体,因此最小个体数应该是3。此外,可鉴定标本数也是统计数量的方法,它是由计算分别属于各个种属的全部动物骨骼数量得来的。与最小个体数不同,可鉴定标本数有时容易受到一块完整骨骼破碎成多个碎块的影响,应而在研究遗址出土的各个种属的动物数量时,应综合两者进行分析。
计算骨骼的出现频率要先将骨骼归纳到不同的骨骼部位中。骨骼部位既包括完整的骨骼,如肱骨、锁骨;也包括多块骨骼连在一起形成的解剖学部位,如前肢、脚;还包括人类屠宰动物经常肢解的单元。最小个体数可以得出骨骼部位的数量,最大值就是这个遗址预期收集到的值,每个部位发现的数量除以最大值就得到了发现值与预期值的比例。我国已有学者对遗址内不同部位的骨骼出现的频率做过研究④。此外,效用指数也是研究骨骼出现频率的一种方法。
有两类方法从骨骼的角度估算古代人类的食物组成。第一类方法是估算一个完整个体的肉量。怀特(White)通过文献并结合具体实例考证鸟类身上的肉量占总重量的70%,哺乳动物的占50%。用每种动物的体重乘以百分比,就可以得到这种动物的肉量。一个个体的肉量乘以最小个体数,可以求得这种动物对古代人类肉食贡献的总量。第二类方法由里德(Reed)发明,根据出土骨骼的重量复原肉量。我国有学者针对这两种计算方法做过比较研究,认为它们具有不同的适用范围⑤。
骨骼表面痕迹的位置和类型以及病理现象可以提供人类行为的信息。出现在关节连接处的砍痕可能是肢解动物时留下的,家畜骨骼上的病理现象可能是劳役造成的,骨骼表面风化程度可以为埋藏学研究提供信息。
以上就是动物考古学常用的研究方法,不难看出每种方法可以解决相对应的研究问题,因此研究方法应与研究目的相匹配。而且,推理过程中还要充分考虑到每种方法的局限性,做出谨慎的、客观的推断。
五、 动物考古学研究的几个问题
作者在第八至十章中分别谈了动物考古学中比较重要的三个研究问题,第八章探讨如何解释古代人类狩猎形成的动物遗骸和人类的生存策略。人类在捕猎时需要考虑哪些因素?约基姆(Jochim)模型提到他们需要理性地思考利用哪种动物资源、用多少、什么时候找、到哪找、由谁找等问题。这一模型的本质是古代人类在获取动物资源时花费的支出和最终的收益之间寻找平衡。古代人类选择居住点、进行捕猎等生存活动需要考虑是否受限于时间、空间等环境条件。我国胶东半岛贝丘遗址的动物考古学研究显示,由于人类活动受到地域的限制,在小范围内持续捕捞对贝类的生长造成捕捞压⑥。当人类狩猎成功后,他们选择价值高的部分带回居住区,开始制作食物。这个过程会在骨骼上留下切、砍等痕迹,也会在一些工具和容器上留下脂肪、蛋白质等微小物质。人类还会利用一些骨骼制作工具、装饰品、建筑材料和玩具。隐藏在可以观察到的动物遗存的背后,还有当时与人类狩猎活动有关或是因狩猎活动形成的交换系统和社会地位、社会组织、等各种社会关系,动物考古学家试图用物质遗存来探寻这些背后的联系。
古代人类驯养家畜的活动也是动物考古学研究的问题。第九章主要讲人类驯养家畜、利用家畜的行为以及怎样初步鉴定家养动物。狗是一种独特的家养动物,它被驯化的时间很早。12000年以前,家狗的骨骼形态可以与野生祖先相区别,而DNA研究显示家狗起源的时间可以早到13000至15000年以前。狗的作用有很多,可以提供肉食、守卫居住地、帮助狩猎、陪伴人类,还能帮助人类看守家畜。其它的家养动物可以为人类提供肉、奶和皮毛,大型动物的骨骼是制作骨器和装饰品的原料,动物的粪便可以做燃料或肥料,有些家畜还可以用作交通工具、动物牺牲等。多数家养动物的体型逐渐变小;身体各部分的比例也发生变化,如猪的鼻子变小。骨骼测量是区分家养动物和野生动物的一种方法。另外,还可以在测量的基础上计算骨骼的长宽之比。数量比例、年龄结构、性别比例和病理现象也能够提供人类驯化的信息。羊毛纺织品、家畜和栅栏模型等人工制品是人类成功驯化并利用家养动物的佐证。我国学者依据中国动物考古学的实践,提出了考古遗址出土家养动物的系列鉴定标准⑦。
用动物遗存重建古代环境是动物考古学中研究历史相对较长的一个问题,早在动物考古学发展之初,古环境和古生物研究者就开展了这方面研究。用动物遗存复原环境的理论基础是均变论,即“将今论古”。在了解现代动物的生活习性和分布地域的基础上,推知古代的动物也具有这样的特征,就可以利用遗址出土的物种复原当地的自然环境和气候。例如,竹鼠现在主要分布在长江流域和长江以南,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遗址出土竹鼠的骨骼,这说明当时的气候比现在温暖湿润⑧。这一过程要区分遗址当地的物种和外来的物种,复原遗址周边环境时应排除外来物种。小型动物对环境变化敏感,提供的生态学信息较多。寄生虫还可以提供人类生活条件、健康水平的信息。同一物种种群内部若干个体的体形大小和年龄可以判断当时的环境是否有利于动物生长。古代人类不断向自然环境索取的同时也在改变着环境,最显著的行为就是动植物的驯化影响到原来生态系统的平衡,这也是复原环境的一项研究内容。
六、 结 论
第十一章是全书的结论,作者列出埋藏学、营养和饮食、动物资源的利用、技术、交换系统、社会等级、驯化和古环境八项研究中需要用到的原始资料、衍生资料和与之相联系的理论、观点,简明地表示了从骨骼获取信息与进行考古学解释之间的关系。作者强调研究者应持谨慎的态度和方法,使用与研究目标匹配的研究方法,通过观察、实验和重复的方法,将多学科的研究综合起来。作者指出,目前动物考古学研究在研究方法、人类对环境的适应和影响、动物的用途和社会含义等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同位素分析和基因考古学的应用将在动物考古学研究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整合这些研究才能从更广泛的角度研究人类的历史。
这本教材从动物考古学研究需要具备的相关知识入手,分别讲述了动物考古学的理论、方法与研究内容,帮助读者对动物考古学有一个初步了解。然而,《动物考古学(第二版)》以美国及其附近地区的研究为主,没有收录我国动物考古研究的资料,不利于初学者掌握我国的研究历史和现状。动物祭祀和随葬是我国动物考古研究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如目前发现的新石器时代使用猪进行随葬和祭祀的现象⑨,汉水中游地区史前墓葬随葬猪骨的现象可能与社会分化有关⑩,商代早期和商代晚期高规格遗址祭祀用牲的种类是不同的(11),该书对这些研究涉及有限。但是,作为一本入门指导的教科书,《动物考古学(第二版)》值得初学者精细地研读,从而掌握这一分支学科的研究思路和方法,为做好我国的动物考古学研究奠定基础。
我在学习动物考古博士课程的第一年,导师袁靖先生要求我阅读英文版的《动物考古学(第二版)》,还要求每读完一段话,要用中文记录下这段话的大意。经过一个学期,我终于完成了先生的要求。在阅读和记录的过程中,我对动物考古的研究背景、方法和思路有了一定认识,在随后的鉴定和整理工作中,我的这些认识又得到进一步的深化。我十分感谢袁靖先生带我走进了动物考古学的研究殿堂;也十分感谢《动物考古学(第二版)》的著者编出如此之好的教材。此稿完成于3年之前,但是迟迟没有发表,现在正好赶上《动物考古学(第二版)》的中译本即将出版,我相信会有更多的人从阅读《动物考古学(第二版)》的原著或中译本的过程中受益!
注释:
① 胡松梅:《分异度、均衡度在动物考古中的应用》,《考古与文物》1999年第2期。
② 黄蕴平:《动物骨骼数量分析和家畜驯化发展初探》,《动物考古(第1辑)》,文物出版社,2010年。
③ 吕遵谔、黄蕴平:《大型肉食哺乳动物啃咬骨骼和敲骨取髓破碎骨片的特征》,《纪念北京大学考古专业三十周年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90年。
④ 马萧林:《灵宝西坡遗址的肉食消费模式――骨骼部位发现率、表面痕迹及破碎度》,《华夏考古》2008年第4期。
⑤ a.杨杰:《古代居民肉食结构的复原》,《考古与文物》2007年第6期。b.何锟宇、蒋成、陈剑:《浅论动物考古学中两种肉量估算方法――以营盘山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为例》,《考古与文物》2009年第5期。c.罗运兵:《中国古代猪类驯化、饲养与仪式性使用》,第50页,科学出版社,2012年。
⑥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著:《胶东半岛贝丘遗址环境考古》,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
⑦ 袁靖:《中国古代家养动物的动物考古学研究》,《第四纪研究》2012年第2期。
⑧ 李有恒、韩德芬:《陕西西安半坡新石器时代遗址中之兽类骨骼》,《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1959年第4期。
⑨ 袁靖:《中国新石器时代用猪祭祀及随葬的研究》,袁靖:《科技考古文集》,文物出版社,2009年。
考古入门知识范文2
关键词:中国音乐史;创作性构成;课程教学;多媒体;整合
中图分类号:G42302文献标识码:A
中国音乐史是阐述中国音乐发展脉络的文化类学科。在高校音乐专业教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学生了解和掌握中国传统音乐发展和近现代音乐发展的知识的重要途径。音乐史课程是以讲解历史发展过程中的音乐现象为主。内容包括对文、谱、图、音、像、物等的阐释。同样,通过对文、谱、图、音、像、物的欣赏、考证和研究也是对历史的深化和理解。
具有现代意义的中国音乐史课程始于20世纪二、三十年代,课程发展仅有不到百年的时间。然而,在近一个世纪的研究与教学中,中国音乐史的学科界定、教学的整体思路、教材的编、著选用、教学方法以及运用创新等教学手段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基本形成了一定的体例和体系。目前,中国音乐史教学已经有了本、专科、研究生和博士生等多重层次的教学标准。音乐史在学科关系上隶属于历史学范畴,然而,在学科特点上又与其它历史学科有着很大的区别,区别在于对历史作品的描述。音乐艺术属于时间艺术,作品的演绎稍纵即逝,历史音响很难客观地留下来,在教学上再现历史音响有很大的难度。另外,中国音乐史作为理论学科主要以文本讲授为主,课堂较为枯燥,不如技能课堂富有激情。因此,多数高等音乐专业院校常被“重技轻理”的现象所困扰。如何能使中国音乐史课程真正“有声、有色”,增加课程的形象性、趣味性,突出音乐史学科教学特征,在深切的情感体验中愉悦性地达到教学效果,是近些年来音乐史课程改革和整合的重要课题。正如杨荫浏先生所言:“音乐史不能没有音乐,不能离开音乐,不能从书本到书本”。如何整合?笔者认为创作性地构成中国音乐史课程是探索的渠道之一。
一、教学资源的构成与整合
中国音乐史教学方法基本经历了两个阶段,既无声时代和有声时代。从上世纪20年代至50年代可算是第一阶段,由于录音、录像设备不能广泛应用,教学方法基本以讲授为主,阐释文献和研究成果,属于没有音像或音像应用不普及的音乐史教学时期;第二阶段是从50年代至今,随着录音机和录像机的运用与普及以及媒体时代的到来,音乐史课堂上基本有了声音、图、像,并且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科技的进步,课堂设备的不断升级,现今课堂上能够轻而易举地感受到演奏厅的音响效果,能够轻而易举地切换到考古现场和领略到历史实物的风貌。目前,中国音乐史通过现代多媒体设备的有机使用,基本整合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课程。中国音乐发展的文本部分是对中国音乐发展中重要音乐事件、人物及作品做历史阐述,其它相关事件只做简要叙述;而名作赏析则是对中国音乐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重要音乐作品进行欣赏评析,使学生对中国音乐史中出现的重要音乐作品有比较全面、细致的了解。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支点。
中国音乐源远流长,内容博大精深。音乐史资源材料包括文、谱、图、音、像、物等内容。在《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课程中,古代史部分以阐释和考证文、谱、图、物为主,欣赏为辅。而近、现、当代音乐受西方音乐体例风格影响较大,且文、谱、图、音、像、物等较为丰富,以欣赏为主,历史的讲述为辅。
在课程资源方面,首先,包括对古代遗存作品的释译。在中国古代音乐发展过程中,记谱法众多,且内容繁杂。有文字谱、减字谱、律吕记谱法、燕乐记谱法、工尺谱等等。在音高和时值方面不如五线谱记谱法更客观。要演绎古代所传作品,还需要众多的音乐理论家通过对古文献考证和研究中付出大量的工作才能揭开历史的面纱。例如演译古琴作品被称为“打谱”(如姚丙炎打谱的《酒狂》载于[明]《神奇秘谱》;管平湖定谱的《阳关三叠》载于[清]张鹤《琴学入门》等等)。通过考证古谱而译谱的,如杨荫浏译谱的《白石道人歌曲集》。还有近年来根据对敦煌古谱中的琵琶谱及其他器乐谱的考证和研究所译制的器乐作品和舞蹈作品也相继用于表演和教学。
其次,包括通过对古代文、谱、图、物的考证和研究,部分作曲家创作的一些古风作品,也是中国音乐史课程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作品大多是在音乐学成果和音乐考古成果基础上,依据当时社会发展情景所创作的作品。例如钱兆熹作曲的《原始狩猎图》。乐曲采用仿制浙江余姚河姆渡出土的7千年前的骨笛作为领奏,并运用古老的“活五”调式、现代的偶然音乐技法和奇特的节奏与音乐相结合,表现了原始人从宁静的夜景到捕到野兽的狂喜狩猎场景。在课程教学中,学生通过欣赏该作品,会直观地领略到古笛的形制、音响以及体会到骨笛在原始社会中的使用(仿鸟或兽鸣以狩猎)。其他题材还包括《诗经》、《乐府》、《楚辞》等创作的音乐、舞蹈、戏剧的古风作品都是中国音乐史与作品赏析的课程资源。
第三、根据古代音乐典故和传说创作相关内容的动漫作品。例如根据伯牙和钟子期典故创作的动漫作品《高山流水》。画面简洁,音效结合,情景交融,篇幅短小,适合课堂播放和使用。在课堂上真实演绎了“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方鼓琴,志在泰山,子期曰:善哉乎鼓琴,巍巍乎如泰山;志在流水,子期曰:洋洋乎若流水,伯牙所念,子期必得之。钟子期死,伯牙终身不复鼓琴。”千百年来流传的“知音”故事。
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现代考古资料,都可以作为课程资源在课堂上充分利用。例如1978年对位于湖北随县城郊擂鼓墩曾侯乙墓发掘的影像资料。在课程教学讲授过程中,运用多媒体切换到该影像资料,让学生在课堂上欣赏灿烂夺目的众多乐器构成的一座巨大的地下乐宫,同时,也认识到它也是一次轰动世界的音乐考古大发现。
二、多媒体教学的运用与资源的整合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计算机辅助教学下的多种电教媒体的优化组合。随着时代的发展与教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多媒体技术作为一个全新的教育手段,在常规教学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多媒体教学不仅突破了传统教学在时间、空间上的限制,而且大大开阔了学生的音乐视野,通过生动形象的画面、悦耳动听的音乐,使学习内容变枯燥为形象,图文、音像、动画栩栩如生,犹如身临其境,能够大大激发学生对音乐学习的兴趣,丰富教学内容,拓宽教学视野,激发学生思维。因此,构建多媒体教学模式至关重要。
首先,整合的学科。包括音乐欣赏课、作品分析课、民族民间音乐、民俗学、考古学等课程。音乐欣赏课是整合的主要课程。中国音乐史是对中国音乐发展史中重要音乐事件、人物及作品做历史阐述,包括遗存作品、作曲家、作品风格、流派、乐律学观点、音乐思想等内容。而欣赏则是对中国历史上曾经出现的重要音乐作品进行赏析,使学生对中国音乐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音乐作品有比较全面、细致的了解。而对作品分析课的整合主要是指利用作品分析的知识和手段对所涉及的作品进行简要地分析和评述,利用多媒体技术手段以及打谱软件,对相应的历史作品或古谱进行分析。对民族民间音乐、民俗学、考古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的运用,也是学科整合的重点。中国音乐的历史在各个地区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而且各具特色。例如:通过考古学发现河南舞阳贾湖骨笛距今已有八千多年的历史,开6-7孔,其中一只古笛能够吹出完整的六声音阶或七声音阶。利用简单的指法可以吹出像《小白菜》这样的民歌旋律。而通过考古发现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出土的骨哨一般开2-3孔,距今有七千多年的历史。通过民俗学可以考证古代祭祀活动中的音乐现象以及民事活动中的音乐。通过对民族民间音乐知识的利用可以了解和学习不同时代、不同地区音乐发展的特点。
其次,整合的方法。把课程资源通过多媒体技术手段制成多媒体教学课件,使教学中所用到的图、文、音、像融为一体,通过计算机进行有效调动,实现信息技术与音乐学科的有机结合。创造一个形象的音乐情境,改变传统音乐史教学中呆板、枯燥的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对历史的兴趣和对历史的感知能力。
普遍认为,历史是对往昔的记载。历史包括历史本体与历史认识两个部分,即客观发生的历史和对此的思考。史学家根据历史遗存(如文献、档案、典籍、实物等)进行梳理和整合,这种梳理与整合在时间上永远都滞后于客观历史,这必然会与客观历史有一定距离。随着新的史料证据的发现和新的观察角度的改变,历史知识本身也一定会发生改变。可以说,历史的价值不仅是对客观历史的回忆,更重要的是对历史的思考。正如意大利哲学家克罗齐提出的历史学理论的命题:“一切真正的历史都是当代史”。同样,音乐史的基本对象是人类音乐艺术发展的过程,而音乐史学既是与客观音乐历史相关,并产生于其后的一种历史学科。在学科关系上隶属于历史学范畴。我们在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历史作品的欣赏评析,对古代遗存的文献、档案、典籍、实物的梳理,让学生以自己对历史音乐作品的感受来了解历史,重在引导而非灌输,不提供最终的“绝对真理”,因为,历史永远是当代人的认识。
音乐艺术属于抽象艺术,既看不到也摸不着。不像文学作品,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来表达,也不同于摄影、绘画艺术,可以借助色彩线条来展示。但是,运用多媒体技术可以把抽象的音乐理论形象化,把音乐作品视觉化,通过建立虚拟的历史展现场景,使声像同步,视听结合,增加作品感染力。从一个人的生理、心理特征来讲,这种现场震撼力会使学生对音乐历史有更深刻的理解和感受。
第三、中国音乐史在历史分期上与西方音乐史有较大的区别。西方音乐史历史分期已经形成一定的体系,作品体裁、题材、流派也非常清晰,完全可以从历史音乐作品反观历史发展。然而,中国音乐发展史却较为复杂。近年来,众多学者从不同学术角度对中国音乐的发展分期进行了研究与尝试。如费师逊先生从民族音乐研究的角度,认为音乐史研究可以从文化史角度进行分期,并提出巫文化、雅文化、清(商乐)文化、燕(乐)文化、俗文化、新文化等具有历时性的文化分期概念。这对于在历史研究中注意某一历史时期的不同地域文化特征、注意每一历史时期的音乐文化特征,其思路是有启发性的。刘再生先生所著的《中国音乐史简明教程》把中国音乐史发展历程分成乐舞时代(原始社会――夏、商、周时期)、歌舞技乐时期(秦汉――隋唐五代时期)、民间音乐时期(宋――明、清)、专业音乐创作时期(清末――近现代)四个时期,从文化交流角度对音乐历史进行了分期。使人感觉板块清晰,一目了然。王子初先生2006年出版的《中国音乐史教学参考图库(光盘)》,首次以现代图典与多媒体结合的形式展示了中国古代音乐丰富的历史图片资料,向世人呈现泱泱中华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可以说,开创了中国音乐史的“图像学”。该书由数十年来考古出土的、与音乐有关的文物照片共743幅汇编而成,其年代跨度从远古时期至明清时期,每幅照片都有文字介绍。这些对于音乐历史多渠道、多角度的的研究,在中国音乐史课程整合中可以综合起来运用。
三、在学科整合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在学科整合中,要明确教学目的,不能喧宾夺主,偏离教学方向。在众多学科交叉中,避免知识重复教学,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体现学科整合优势。在课程进行中仍然以讲授为最主要教学方法,主讲教师在课堂上将课程的理论结构、理论体系、章节主要内容作逻辑梳理,让学生知道这门课程的主要知识结构和逻辑线索。明确多媒体设备只是辅助教学设施,不能取代教师讲授地位,避免教师变成设备播放员。在提高学生学习兴趣与热情的同时,增加课堂讨论,深化学生对音乐历史的认识,从中感悟中国音乐史理论的魅力。
四、结语
考古入门知识范文3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
文物是人类社会遗留的宝贵财富,是历史的见证,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担任着重要角色。做好其保护和传承工作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充分认识到做好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按照《文物保护法》,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把文物保护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体制改革等,并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从而更好地开展文物保护、抢救、利用、管理等各项工作。
二、加快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文物的保护、抢救、开发、利用、管理等工作离不开人才,有力支撑和促进着文物事业的发展。因此,要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然而,目前我市人才队伍的整体状况不容乐观,许多文物工作者缺乏专业知识,素质不高,和自身所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面对这种情况,相关部门如何做才能提高文物工作者的综合素质,建立一支思想好、作风好、业务精的队伍呢?首先,文物管理所要加强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创造和提供学习培训锻炼的机会,通过管理干部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相结合、在职培训和岗前培训相结合、送出去和迎进来相结合的方式,帮助文物工作者提高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其次,文物管理所要严把入门关,引进一些专业知识强、业务水平高的人才,解决现有文物工作者缺乏的问题;再次,主动协助政府组建培养一批业余文物保护队伍,以解决文物工作难以向基层延伸,而文物保护工作又必须落实到基层的矛盾。
三、多方筹措资金,加强文物的保护、开发与修复
文物保护和维修需要大量资金,资金不足是影响和阻碍我县文物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为了保证文物保护和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必须利用多种途径筹措资金,建立多元格局的资金投入机制。一是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文物保护资金的投入,将文物保护经费切实纳入到各级财政预算中,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做到逐年递加;二是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调动社会力量,从企业、个人多方面引进、筹集文物保护资金,以更好地开发与维修文物;三是积极探索提高文物管理单位自我发展能力的有效途径,尝试走市场化运作的道路,转让一部分使用权、经营权,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的保护与合理开发。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
文物保护工作人人有责,不仅需要文物管理部门和文物工作者参与,更需要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与参与。为了加强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文物管理部门应加大宣传力度,让人民群众认识到文物的重要性,提高保护意识。具体做法:一是文物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在具体工作中充分利“文化遗产日”“文物保护宣传周”及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张贴悬挂宣传标语、图片展览、设立咨询台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或举办各类展示、展览、讲座、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及文物保护的意义,让广大人民真正了解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去;二是要利用现代科技,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以各种形式宣传报道文物保护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三是积极推进优秀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知识进学校、进课堂工作,激发青少年热爱祖国优秀传统文化的热情。这些工作的开展,缩小了民众与文化遗产之间的距离,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文物保护意识,使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了文物保护的工作当中,营造了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
五、突出重点,加强文物安全防范和普查工作
文物管理部门应全面做好文物普查、登记、征集等工作,以有效保护文物。除了收藏于文物管理所、博物馆之外,许多文物都散落在民间,为了掌握文物的分布,做好文物安全防范工作,文物管理所、博物馆不仅要做好自身安全防范、登记工作,也要深入偏远地区,克服野外工作中的种种困难,对全市辖区内文物分布情况做较详细的了解和准确的统计,以有效保护散落于民间的文物。这不仅能使我市原有的文物资料得到充实,规范文物档案,还极大地巩固了文物保护成果。
六、妥善处理好三种关系,促进文物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考古入门知识范文4
一、探求“广义”的音乐学概念,保持学科面貌的完整性
具有很强特殊性的人文学科,往往有其特定的内涵,音乐学亦不例外。但对于音乐学学科定义的认识,经历了一个较长的发展历程。如19世纪60年代,德国音乐学家赫尔兹霍尔茨提出音乐学应以构成音乐的物质材料和对它的感知过程作为主要研究对象,这种看法明显为盛极一时的“实证”学术思潮所左右,体现了把音乐学建设成“受到尊重的、完全意义上的科学”的主观愿望。但它客观上却将音乐学混同于音响物理学和音响生理学,从而人为地缩小了音乐学的研究范畴;另有学者则把西方音乐历史作为音乐学研究的中心课题,而把非西方音乐的探讨称为民族音乐学。这些观点或为时代所限、或以偏盖全,带有一定的局限性。
20世纪以来,随着研究的深入,音乐学的学科内涵得到更加深入的挖掘。如1997年版《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辞典》认为:音乐学是一种知识领域,它把音乐艺术作为一种物理的、心理的、美学的和文化的现象的研究作为对象。1998年版日本《新音乐辞典》将音乐学定义为运用各种学术性方法研究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的学术领域之总称。中国学者廖乃雄和罗传开等主张“透过与音乐有关的各种现象来阐明它们的本质及其规律”②;俞人豪提出“音乐学的研究对象是有关音乐的一切事物,它们包括人类历史的和当今的全部音乐成品和音乐行为”③;何乾三认为音乐学“可能涉及人类社会的一切音乐现象”④。不难看出,在理论上,学术界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音乐学的研究应该涉及音乐的全部事项。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在长期以来的音乐实践中,音乐学科仍常被分为音乐表演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法理论、音乐学等三大门类。如果将对音乐表演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法理论的研究彻底排除在音乐学研究之外,并不能体现出音乐学是“研究有关音乐学问总称”的全部内涵。
在充分吸收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概论》从理顺音乐表演艺术、作曲与作曲技法理论和音乐学三大门类之间的关系入手,将从元艺术、文化哲学层面和多学科视角进行的音乐表演艺术学、音乐创作学研究亦纳入音乐学范畴,从而突破了以往“狭义”音乐学的窠臼,真正地体现了“音乐学是研究有关音乐的学问的总称”的内涵。以音乐表演艺术学为例,它担负着“有组织乐音的音响艺术创造的规律性概括,使音乐表演艺术实践得到宏观理论的梳理和微观深入的分析,从而更好地去指导音乐表演艺术的再创造”(本书第110页)的任务。无论对于表演艺术的个体行为抑或学术共同体的建设,其重要性均不言自明。又如音乐创作学,它探究、总结、认识、表达音乐创作这一总体实践过程中的各个环节(本书第96页),包括音乐创作的哲学基础、美学理念、传统继承、基本形态、体裁种类、载体特点、技术构成等,其内容和传统作曲理论所关注的“本体”和“技法”各有所侧重。无论对于音乐家的个体行为,或是音乐学科共同体的建设而言,其重要性自是不言而喻。是书将其归入音乐学研究范畴之中,克服了长期以来将音乐表演艺术学和音乐创作学摒离于音乐学研究范畴之外的局限,既体现了对音乐表演艺术和音乐创作理论的重视,又保持了音乐学学科建设的完整性,实为远见之卓识。
二、兼收并蓄,倡导建立具有时代气息、开放性的音乐学科体系
在音乐学的学科发展进程中,曾经出现过多种学科分类体系,如昆提利安体系、阿德勒体系、里曼体系、莫泽尔体系、德列格体系、维奥拉体系、艾尔舍克体系等。目前在我国影响较大的是由俞人豪在1997年版《音乐学概论》和何乾三在1998年版《音乐百科词典》中提出的分类法,他们都把音乐学划分为三部分,即(1)历史音乐学,包括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等;(2)体系音乐学,包括音乐声学、音乐生理学、音乐社会学、音乐教育学等;(3)民族音乐学。
毋庸置疑,以上多种分类体系曾对音乐学的学科建设和现实音乐生活实践起过重要的指导作用。然而,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学科分工更加细致精密,新领域不断地得以开拓,多学科交叉性的研究成为必然,现实生活对音乐学研究成果的实践运用提出了更高的需求。原有的分类体系已经表现出诸多不适应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现行体系无法包容所有的分支学科,并且未能为新兴分支学科(如音乐经济学等)留下可资发展的充分余地。二是忽视应用性音乐学分支学科(如音乐工艺学、音乐治疗学、音乐管理学等)的研究。以音乐管理学为例,近年来大众文化获得长足发展,探索音乐表演的经营、管理规律,建立健康有序的演出市场体系,已是迫在眉睫。
鉴于此,《概论》提出二种设想方案:一种为“十二分法”,即将音乐学按照自身规律分为音乐哲学、音乐物理学、音乐生理学、音乐心理学、音乐历史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社会学、音乐经济学、音乐地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本体论、应用音乐学等十二个大部分。在各大部分内,视不同情况可再划分分支学科或次级分支学科。如音乐物理学可包括音乐声学、乐器学、律学等,应用音乐学可包括音乐工艺学、音乐治疗学、环境音乐学、音乐管理学等,音乐本体论可包括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学、音乐表演学、音乐批评学等。另一种是“三分法”,即按照分支学科与相关科学类型的联系分为三大类:主要与人文科学相关的音乐学研究(如音乐哲学、音乐历史学、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学、音乐表演艺术学、音乐批评学等),主要与社会科学相关的音乐学研究(如音乐社会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经济学、音乐教育学等),主要与自然科学相关的音乐学研究(如音乐物理学、音乐生理学、音乐心理学、音乐地理学、音乐工艺学、音乐治疗学等)。这二种方案虽各有所侧重,但皆为有的之矢,不仅考虑到音乐经济学、音乐工艺学、音乐治疗学等新兴学科的涌现,而且可以根据需要迅速加以调整。相较之下,就本书的编写目的而言,笔者更倾向于后者,因为其意义不仅在于规范本学科的知识体系,而且更有利于音乐学子明确音乐学在学科共同体中的地位,进而对自己有更为明确的知识素养要求,把握自我提高和自我完善的方向。这也正是《概论》二位主编以其构建全书理论框架的深层含意,倾注了他们对中国音乐学事业发展之期冀和提携后学之良苦用心。
三、充分吸取现有成果,推陈出新
《概论》按照各分支学科与相关科学类型的联系为序,分章对音乐哲学、音乐美学、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学、音乐表演艺术学、音乐批评学、音乐史学、音乐考古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图像学、音乐人类学、音乐社会学、音乐地理学、音乐教育学、音乐传播学、音乐声学、律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治疗学、音乐工艺学等20个学科进行介绍,着力从历史、现状及其发展新动向来探寻各学科的发展脉络,把握其发展轨迹和前沿动态,充分反映出中国当代音乐学界的研究现状。
担任分章撰写的近20位作者均为目前国内各领域学有建树的专家,他们对本学科的研究现状鸟瞰于胸,对已有成果的运用自然驾轻就熟。以音乐文献学为例,该章在阐述目录学理论时,就充分吸收了王小盾先生对于中国音乐古籍目录的研究成果,不局限于对目录记载的一般性梳理,而是充分发挥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功能,深入挖掘其与不同时期学术思潮的联系,从古代音乐典籍在经、子、集等部类中的流动来观察和分析中国音乐学史上的“乐”、“音”、“声”三分理论。对版本、校勘、传注、辑佚、史源学的介绍亦言简意赅,实为初学者入门之津逮。文中还从古籍整理、史料汇编、目录编纂等方面为读者提供了一份20世纪以来中国音乐文献学研究成果的详细清单。
本书中有不少章节如对音乐形态学、音乐创作学、音乐图像学、音乐地理学、音乐心理学、音乐治疗学、音乐工艺学等学科理论的介绍为国内同类著作中所首见。可贵者,各分章作者均以较宽阔的学术视野和扎实的学术素养为学术界奉献出一道道精神大餐。如“音―地关系”虽然早为我国学者所注意,并有零星的论述,但音乐地理学的建设直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才被正式摆上议事日程。如何构建其学科框架,一直是学术界关注的问题。书中将其定义为一门以“音―地关系”为理论基础,探讨各种音乐现象空间分布、变化、扩散以及人类音乐活动的地域性结构的形成和发展规律的科学,进而指出本学科的研究任务:即在充分了解自然环境对于人类文化作用的基础上,探求音乐与诸文化现象间的关系;研究从古到今各类传统音乐的空间分布状况及其在不同时代、社会环境下的变动;运用音乐形态分析的手段,分析不同文化地理区中音乐风格的特征和规律;参照文化地理区的划分依据,进行音乐地理区的区划研究。这无疑为有志于此项研究的学者指明了努力方向。其余各章均有创见迭出、深中肯綮之处,篇幅所限,只能留待读者自行品味。
总之,《概论》在学术观点之新颖、体系构建之合理、编写内容之精当等方面均堪称旌表。这么高的质量,自然得益于王耀华、乔建中二位主编眼界之高远、学识之博洽。更令人感动的是,二位主编年高德劭,以耳顺之年,仍孜孜以求、著述不辍,为当代学术界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治学榜样。当然,由于全书文稿出自众手,各章节在写作体例和概念的运用上尚难获得完全的统一。此外,总论中原先预定的音乐经济学、音乐生理学、音乐管理学等学科因故未能与其他学科一同收入正文,让人略感意犹未尽。
①王耀华、乔建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②《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第817―818页,1989。
③俞人豪《音乐学概论》,人民音乐出版社,第5页,1997。
考古入门知识范文5
【内容提要】朱绍侯先生是我国当代著名的历史学家,半个世纪来笔耕不辍,在中国古代史的诸多领域都取得了突出的学术成就。在对他的访谈中,内容涉及到了其治学经历、主要学术成果、学术风格及他长期形成的史学观和方法论等诸多方面。最后,朱先生还对当前学术研究的环境和风气提出了自己的评判,并对21世纪的中国古代史研究做出了乐观的展望。
【摘 要 题】访谈录
【关 键 词】朱绍侯/军功爵制/秦汉魏晋南北朝史/《中国古代史》/史学观和方法论 【正 文】
在编写教材的过程中,并不是一切都由我主编说了算,有些问题我也要向执笔人让步,妥协是必要的。如我认为名田制是土地长期占有制,而多数人都主张是土地私有制,我也就只好按大家的意见办。既然是合作就要有互谅互让的精神,“一言堂”是办不成事的。《中国古代史》在十院校的通力合作下,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在1979年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先以“试用教材”的名义正式出版。1980年由教育部召开审稿会,通过正式验收,它于1981年以“高等学校文科教材”的名义出版。令人欣慰的是,自本教材面向高校、面向社会发行后,受到高校师生和各界的欢迎,迄今已修订改版四次,发行量达一百多万册,这是我们始料所不及的。
再谈一下《今注本宋书》的编写情况。这是国家重点出版工程“今注本二十四史”中的一部,该工程由中华民族文化促进会发起,由“今注本二十四史”编委会具体执行,总主编是著名学者、文史专家张政烺先生。以下每部史书设立一位主编,我被聘请为《今注本宋书》的主编。
现在通行的“二十四史”,除“前四史”外原来都没有注释,所以这是一项开拓性的工作。为完成此项艰巨任务,我邀请五位拥有博士或教授头衔并且都出版过相关学术专著的中年学者参加。在工作正式开始之前,总主编张政烺先写出《今注本二十四史编纂总则》作为注释工作的法则。在此基础上,我又写出《今注本宋书编纂细则》,作为注释《宋书》的执行依据。大家分工注释,我也分到《宋书》中的10卷“本纪”和4卷“列传”。严格地讲我对古文献注释工作是外行,其他五位中年学者也都没有注释古书的经历,我们都得在实践中摸索前进,边学习,边注释。原来我们都知道搞文献注释要有深厚的学识功底,需要有古文字学、古音韵学、目录学、训诂学、历史地理学以及典章制度、文化历史掌故等各类知识,并且手头还要备有各种合适的工具书。注释《宋书》是一项开创性的工作,肯定难度不小,但在我们工作开展起来以后,才知道原先对困难的估计还是非常不足。这主要表现在,原来以为找一个最好的《宋书》底本,然后对《宋书》中的疑难问题作出必要的解释就可以了。却没有想到一是《宋书》本身原来就有错误;二是它在流传过程中又产生不少错误;三是最好的中华书局本《宋书》在标点、校勘上也有错误,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先做基础的校勘考证工作。另外,南朝人写文章爱用典故,沈约在《宋书》中就引用了很多这类文章,或一句一典,或两句一典,甚至一句两典。如果对典故的出处和内涵不清楚,对文章内容和历史背景也就不可能真正理解,在标点断句上就会盲目。为注释文中典故,我们耗费了许多精力。
参编的五位中年学者,对注释工作尽心尽力,认真负责,都按时完成了任务,交上来的稿子总体质量上还是很好或较好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从技术的角度讲,有人注释时忘记了《编纂总则》和《细则》的规定,而总按自己的写作习惯信笔而下。从注释的内容讲,有人对难度较大的问题,或略而不注,或虽注了但不够准确。对此,我作为主编必须“纠正、补充、修改”之。这虽然只有六个字,做起来却是很难的。为了《今注本宋书》,从1996年到2000年,我整整耗费了五年时间。现在看来,虽不能说把《宋书》中存在的问题都解决了,更不能说我对这些问题的解决都准确无误,但我已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了。至于遗留问题或注释中的失误,就只好在出版后敬请专家和读者指正了。
以上这些大型协作项目,虽然不属于我计划内的研究课题,但是我一旦接受下来,就把它们当作计划内的项目一样认真对待。另外像《中国古代史研究入门》、《中国历代宰相传略》、《后汉书精言妙语》、《中原文化大典·人物典》等大型协作项目,我均持此态度。我绝对不作欺世盗名、不劳而获的挂名主编。我最近几年由于年事已高,无力再搞长期大型的研究项目,多搞一些“零打碎敲”的研究课题。
考古入门知识范文6
民以食为天,因此在物质生活方面,先叙述农业及饮食。中国人的食物,分主食与佐餐食物二类,今日犹分别称为饭与菜(Kwang—chih Chang,1977A:7—8)。古籍中常见的主食作物,大别之,可有黍、稷、粟、禾、粱、麦、麻、稻、寂等种(齐思和,1948A;万国鼎等,1959:35)。关于各种作物,自新石器时代到殷代的发展史,已具见拙作“两周农作技术”,兹不赘述(许倬云,1971)。稷的学名是Setaria italica,是中国最古老的栽培作物。周人称其始祖为后稷,而这个称号又继续沿用力农官的职称,可知稷在周人农业中的地位了。黍也是重要主食,其学名是Paricum Miliaceurn,与稷有亲属关系,但并不是同样的作物(许倬云,1971:804—806)。
麦类则是西亚的土生栽培作物,在安徽毫县钓鱼台的龙山文化遗址曾出土盛有一斤十三两麦粒的陶鬲。据鉴定是古代小麦(Tricticum antiquorum)。以鬲的形制而言,属于西周遗物(安徽省博物馆,1957;杨建芳,1963)。麦字见于卜辞者为数不多,据于省吾统计,除用作地名外,麦字仅十余见。有关来字的卜辞也不过廿余见,而黍稷类的卜辞则有百余见。据卜辞,麦仅是新年的特别食品,殆不过为贵族的食物,平民尚不能享用(于省吾,1957)。据篠田统统计,中国古籍中麦字出现次数甚多,单举或类举,合计有卅八处之多,且麦作丰歉也每人史乘,足见麦在中国古代作物中的地位。钱穆以为,西周以前,中国农业文化初启,种植以黍稷为主,而自春秋以下至战国,农作物始渐渐转变为以粟(粱)麦为主,钱氏之说殊可解释麦收丰歉在春秋以后常人史乘的原因(于景让,1957,83—89;钱穆,1956:27)。
稻是南方作物,然而《诗经》中也颇有咏稻的诗句,如“小雅白华”:“浸彼稻田”;“豳风七月”:“十月获稻”。足见稻也可在北方种植。稻的主要产地,仍应在汉水、淮水及长江流域。湖北圻春西周遗址中,曾发现成堆的粳稻谷粒遗迹,可能是储存粮食的地方(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8)。
麻,在今日是为了榨油及取纤维而种植的经济作物,但是《诗经》中有“豳风七月”:“禾麻菽麦”;“大雅生民”:“麻麦幪幪”的诗句。《礼记》“月令”:“孟秋之月,天子食麻与犬。”足知麻也是主食。
周代金文中豆字写作卡,字形似乎看重豆类植物的根瘤。周人对于豆科植物显然也颇认识(胡道静,1963)。春秋时代,只有山西一带山地居民以豆菽为主食,战国时代则是常见的平民食物(许倬云,1971:807—808)。
周人在很早的时候,就发展了农业,后稷的功业即是以农业为主。周初农耕的方式,似是大规模的集体耕作,《诗经》“周颂噫嘻”:“噫嘻成王,既昭假尔。率时农夫,播厥百谷。骏发尔私,终三十里。亦服尔耕,十千维耦。”这是经常为人征引以描写周代农耕方式的诗句。“十千维耦”一语,也不必胶柱鼓瑟,解释为万人的确数。在“载芟”一诗中就只说到“千耦其耘”。这种大规模的耕作,也许只见于封建领主直属的田庄上,由其直接管领的奴隶(所谓“夫”或“鬲”),从事成对成对的耦耕(大野元之助,1959:95;贝冢茂树,1962;李亚农,1962:70—75)。
这种大规模的耕作,是否为周初各地的普遍现象,仍然在待证之列。至少在《诗经》“豳风七月”中叙述的情形,似乎已是个体小农的经营,农夫有自己的居室,妻儿随着农夫同去田间,而农夫对于主人的义务,是出于实物和劳力的双重配合,除主要作物外,农夫供献实物,包括纺织品与猎物。劳务则包括修屋、搓绳、取冰……等杂项工作。这首诗的原文过长,只摘录如下:“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三之日于耜,四之日举趾,同我妇子,饁彼南亩,田畯至喜。……八月载绩,载玄载黄,我朱孔阳,为公子裳。……一之日于貉,取彼狐狸,为公子裘。二之日其同,载缵武功,言私其,献豜于公。……十月蟋蟀,入我床下。穹窒熏鼠,塞向墐户。嗟我妇子,曰为改岁,入此室处。六月食郁及,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茶薪樗,食我农夫。九月筑场圃,十月纳禾稼。黍稷重穋,禾麻菽麦。嗟我农夫,我稼既同,上入执宫功。昼尔于茅,宵尔索绹。亟其乘屋,其始播百谷。二之日凿冰冲冲,二之日纳于凌阴,四之日其蚤,献羔祭韭。九月肃霜,十月涤场,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这是领主领地上的附庸人口,经营的是分配给一家的小农庄,不是在大面积上集体耕作的大农场。
“七月”一诗的时代,说者意见不一,但以在西周晚年到东周初为长。天野元之助根据《诗经》中“室家”一辞出现的篇章,认为在西周晚期到东周之间,共同耕作的大片田地才开始由私有的个别农场取代,而独立的家,也由氏族析出,成为以家族劳动作独立小农经营主体(徐中舒,1936;傅斯年,1952:Vo1.1,95。天野元之助,1959:105。对于“七月”一诗的时代,持异见的诸家,参看许倬云,1971:822,注66)。
西周有无井田制度,及其确切的性质,至今仍纷争难决。自从孟子提出井田制度一说后,学者一直在努力弥缝各种互相抵触的叙述。本文是综合性的叙述,不拟在此作技术性的讨论。如果简单一点说,井田制不过只是封建经济下一种劳役服务的形态。领主分田给农民耕种以自赡,同时由农民耕种主人的保留地以为报偿。基本形态正相当于各级领主与其从属间的对等性权利与义务。上述劳役之中,却又不仅在于耕种,还可包括佐猎、修缮……诸般工作。“七月”一诗的描述,足可说明这些工作的性质。土地的所有权,仍在领主,农夫家户,只是在这块农地上耕种以自给,也供给主人所需。这是天野氏所谓个体小农的经营方式,却不能说是私有的农庄(关于井田制的各家讨论,许倬云,1971:823,注69及70)。
关于农具方面的史料,无沦文献或考古的资料,都不算多。前引《诗经》“周颂噫嘻”与“载芟”,都提起成“耦”的耕作方式。又如《左传》昭公十六年,郑国子产叙述郑国与商人的约定:“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而共处之。”也是形容以耦耕翻掘植被的情形。大率由西周以至战国,发展用犁以前,这种二人合作刺土松土的动作,是农耕中的重要部分。二人为耦,如何并力,则有以为二人对面合作,及一拉一推前后合作,两种可能(程瑶田,1829:43—44;常叙,1964:51)。二人协作互助的方式,当也须视实际的工作情形而定。挖掘树根,必须二人对掘;开沟作垄,则无妨二人并肩却行。大可不必坚持某一种方式。
刺土松土的工具,最原始的不过耒耜,是单首或歧首的挖掘棒,上有柄,下有踏足横杆(徐中舒,1930;关野雄,1959,1960)。挖掘工具的尖端,可以用石制、骨制。凡此石制骨制蚌制的农具(图41、42),许多西周遗址,所在都有。以沣西遗址出土器具的比例言,最多的是以牛马下颚骨或肩胛骨制成的骨铲,其次为石铲;蚌铲为数最少。在西周遗址中,也出现过青铜铸成的镈和臿,但数量极少(图43)。湖北圻春毛家嘴西周早期遗址中发现的一件青铜臿,作凹字形,与春秋时代的臿形制相同。在河南三门峡上村岭虢国墓葬
(1—3、5、6)石斧(T38:2B :35,T32:2A,T44:4,T32:2B: 17,H76);(4)石铸(T2Z:3);(7)石凿(T19:3:7);(8、13)磨石(T32:2B:30,T32:2B:44):(9、12)磨刀石(T1:2A:31,T38:2B:31);(10、11、14)研磨器(T32:2B,T32:2B:31,T32:2B:48)
图41客省庄西周生产工具
出土的西周晚期的青铜臿,其形制又与商代的铜臿一样。由此可知,西周农具的水平,与其前其后,均无十分变化。其他农具如收割用的镰和刀,也是形制无大变化,而且也是以骨制、石制、蚌制为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67)。
(1—3)骨铲(T13:2:16,T50:2:15,T52:2A:1);(4)石铲(T38:2B32);(5—16)石刀(H10:1,T28:2:5,T15:2:6,T22:2,T6:2A,H76:1,T17:2:7,H3:3,T23:2,T38:2A:30,T20:2,T38:2B:22);(17)石镰(T14:2A)
图42客省庄西周生产工具
青铜农具及工具,出土者为数甚少。最近安徽贵池、江苏苏州、浙江水嘉三处,都有窖藏的青铜农具出土。这些器物中,有耘田的耨,收割的镰,以及许多种类庞杂的农具。诸器均已破旧残毁,与铜料一起储存,显然是准备销熔的废料。这批器物的时代,当在春秋时代,甚至战国晚期。由这批材料待销的情形判断,青铜农具在不堪使用时,即予回炉。同时,古代礼制不以农具随葬,墓葬中不见农具,也就不足为奇了。战国中期,铁器已流行,遂有这些青铜残件留下,西周时.青铜农具必定回炉重铸,出土的机会就更少了(李学勒.1980A:39)。
(1)臿,河南三门峡市上村岭虢国基Ml602:73
(2)臿,湖北圻春毛家嘴T1—IH(1)
(3)斨,湖北圻春毛家嘴IV20/1:3:1
(4)镈,河南洛阳下瑶村M159:65
(1.西周晚至东周初,余皆西周早期)
图43西周至东周初青铜农业工具
由各种农具的形制来看,西周的农具大致只有挖掘及收割两大类。农具更进一步的分化为整地、中耕、犁地等等专门用途的形制,还有待春秋战国时代的突飞猛进,也许与用铁铸制有相当的关系(许倬云,1971:810—813;刘仙洲,1963:58—62)。
中国古代农业的大规模灌溉工程,也尚须待春秋中叶以后始出现(许倬云,1971:813—816)。西周的人工给水,大致由水井供应。沣西张家坡西周遗址的井,井深达九公尺以上。用古代的工具挖掘九公尺深的水井,已相当不易。井口呈长方形或椭圆形,足以并置两只容器,也许暗示已有两只容器一上一下的滑车装置(考古研究所,1962:77—78;刘仙洲,1963:46—48)。
西周时代的农田,有所谓“菑田”、“新田”、“畲田”的名称。如《诗经》“周颂臣工”:”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小雅采芑”:“薄言采,于彼新田,干此菑亩。”《尚书》“大诰”:“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这三种田亩,徐中舒以为是三圃制的轮耕法。杨宽以为“菑”是第一年初开垦的荒田,“新”是第二年刚好可用的新田,而“畲”是第三年已垦好的熟田(徐中舒,1955;杨宽,1965:12—14,45—48)。二说相比,杨说较为合理。轮耕抛荒,在刀耕火种阶段,原为常见。但在西周的核心地带,人口已多,农具未见改良,单位面积产量不增加,只有依仗增加垦田面积,方足解决人口太多,土地不足的难题。中国古代使用绿肥以及其他肥以改良土壤,可能早到商代(陈良佐,1971)。分三次改良土地,也已见于商代(张政烺,1973:98—100)。用翻耕来开垦,在中国古代有可能,也有必要。反之,轮耕抛荒,在西欧农业史上是常见,但未必能适合西周中心地区的情况。何炳棣对菑、新、畲三词的了解,正与杨宽相同。但他把这种垦田方式置之于新石器时代的仰韶文化,而且意味着在第三年以后,熟田继续用于耕种,则用来说明周代的水平,远比用来说明仰韶时代的农业为佳(Ping-ti Ho,1975:5052)。
第二节 饮食——食物与烹调
人类由茹毛饮血而至熟食。熟食之中,以中国传统言之,又可分为饭食、菜馔及饮料三方面。食具则在讨论这三方面时分别由其隶属附及。
中国自古以来,以谷食为主食。周代的主食,如前所举,为黍稷稻粱,麦麻菽豆。黍稷同为民食之主,《诗经》与《左传》中黍稷连言,随处可见。黍又比稷贵重,祭祀以黍为上盛,待客也以鸡黍为馔。先民之诗,以黍中的秬和粱中的糜芑同号嘉种。钱穆以为“黍为美品,然而亦仅是较美于稷耳,待其后农业渐进,嘉种嗣兴,稻粱麦诸品并盛,其为食皆美于黍,而后黍之为食,遂亦不见为美品。然其事当在孔子前后,已及春秋之中晚期,若论春秋以前,则中国古代农业,固只以黍稷为主,实并无五谷并茂之事也”(钱穆,1956:10)。
稻之普及,可能比麦还早些。西周铜器有名为“簠”的长方浅器,往往自铭,“用盛稻粱”,则贵族宴席上已用稻粱了。《左传》僖公三十年,“王使周公阅来聘,飨有昌歜,白黑,形盐,辞曰……荐五味,羞嘉谷,盐虎形,以献其功,吾何以堪之。”此中白是“熬稻”,黑是“熬黍”。但由周公阅辞谢之词看来,这仍是比较珍贵难得的食物。麦比稻更适合于中国北方,但显然到西汉初年还未普遍种植。豆类也早见文献,孟子时菽粟连言,是最起码的食物,比之如水火。在西周时代,豆似尚未为人所重(许倬云,1976:509)。烹治谷物的方法,以古器物言之,有煮饭及蒸饭二类。前者用鬲,后者用甑甗,有一层算子隔在水上。古人煮饭,大约近于今日的“干粥烂饭”,秋稠的称为粥,稀而水多的称为粥。孔子的祖先自称“饘于是,粥于是,以余口”,显然日常饮食,不外啜粥。《诗经》“大雅泂酌”:“泂酌彼行潦,揭彼注兹,可以餴饎。”行潦是雨后地面的积水,若用来直接煮饭,未免不洁,但若夹层蒸煮,却也无妨了。固然北方水源不及多湖泊水泉的南方,如只有高贵人家用蒸,似还不须取水行潦。由此推论,蒸治当也相当普遍。但蒸饭究属费时费事,而且颗粒松散,不能“涨锅”,也因此比较费粮食。也许为此之故,古人仍以煮食为主。出土古物中,陶鬲所在皆是,而甑甗就少多了,其故大约即在于煮食比较普遍。
谷类可以粒食,也可以粉食。若只是粒食,去皮扬壳的手续,在所必然,杵臼之用,自新石器时代即已常见。压谷成粉,西汉以后用石磨。先秦遗址中尚未见石磨,但新石器时代的早期磁山裴李庄文化中,磨盘磨棒已是标准器物。用碾棒压谷,仍一样可以制粉(天野元之助,1962:80—81,843—850)。
次言菜馔,《礼记》成书较晚,但是礼仪向来是文化中最保守传统的一环,《礼记》所记也就很可能即是周代实际食用的项目了。据《礼记》“曲礼”,祭祀用食物有牛、羊、豕、犬、鸡、雉、兔、鱼。《礼记》“内则”所举公食大夫,正式的宴席,包括膷獯膮、牛炙醢、牛胾醢、牛脍、羊炙、羊胾醢、豕醢、豕醢、芥酱、鱼脍、雉、兔、鹑。本书在论封建等级时,已述及贵族阶级区分其鼎食的数量种类。最考究的天子太牢,所盛的肉食为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由天子以次递降,士的一级羊、豕、鱼是隆重的少宰,一鼎的豕则是婚冠丧虞的特牲。《国语》“楚语下”:“天子举以太牢,祀以会;诸侯举以特牛,祀以太牢;卿举以少牢,祀以特牛;大夫举以特牲,祀以少牢;士食鱼炙,祀以特牲;庶人食菜,祀以鱼。”基本上与考古所见列鼎制度颇为吻合。肉食者鄙,那是贵族的特权,庶民至多食鱼,平时只是吃菜而已。除了上述种种正式场合的肉类外,《礼记》“内则”还述及一些平时燕食的食物范围,包括蜗,雉、兔、鱼卵、鳖、腶、蚳、牛、_羊、豕、犬、雁、麇、麋、爵、鹌、虫、范。其中颇多今日不食之物,如蚂蚁、蝉、蜂之类。《礼记》也记了一些当时不可食用的项目:狼肠、狗肾、狸脊、兔尻、狐首、豚脑、鱼乙、鳖丑。这些特定的部分不可食,则特定部分以外的项目,大概都属可食之列了。
平民日常饮食,不会有如许异物。大约鱼类是上下都可享用的食物。平民以鱼类为盛食,已如上引《国语》“楚语下”的记载。《仪礼》“有司彻”:“卒热,乃升羊豕鱼三鼎。”可知鱼也是贵族的常食。《诗经》中提到鱼类的例子甚多。黄河中的鲂与鲤,是陈人心目中的美味。“小雅鱼丽”列了鲿、鲨、鲂、鳢、鰋、鲤,当作燕客的下酒。“大雅韩奕”,鲜鱼是送行盛宴中一道好菜。“周颂潜”:“有鳣有鲔,鲦、鲿、鰋、鲤”,可作为享礼的嘉肴。大致中国的农业发展,在周代田野日辟,牧地及山林都渐渐垦为新畲的农田,牧养及野生动物的供应势必减少。鸡豚羊犬,都不占农田的土地,便可豢养。鱼类更可由河川湖泊中获取。这几类食物遂成为战国以后肉食的主要项目,孟子的井田理想,即包括农家饲养鸡豕狗彘。梁惠王以羊易牛,还须解释不是为了省钱。大约西周的食单,比之战国时代的项目,牛羊及野物的比重是比较大些。
蔬果方面,按照《周礼》“醢人”,朝事之豆,盛放有韭菹、昌本、菁菹、茆菹四类,用来与庶属的肉酱相配。又,“馈食之豆”则盛放有葵菹及一些杂项菜肴。加豆之中有芥菹、深蒲、箈菹、笋菹。诸色蔬食中,只有韭、葵、芥、菖蒲、笋仍为今日常用食物。菁可能为蔓菁,茆可能为茅芽,但自来注疏家不能肯定,此处也不必强为解人(《周礼注疏》:6/1—2)。《礼记》“内则”所举诸项食物中,蔬菜有芥、蓼、苦、荼、姜、桂。调脍的蔬菜则有葱、芥、韭、蓼、薤、藙作为调味的佐料。诸色中以香辛味烈者为多,显然当配料使用,也许为了礼经主要叙述天子诸侯的食单,蔬菜就无缘上席了。
若以《诗经》作为史料,情形又不同了。“关睢”有荇菜;“卷耳”有卷耳;“芣苢”有芣苢;“采繁”有繁;“采苹”有苹及藻;“匏有苦叶”有匏;“谷风”有葑、菲、荼、荠;“园有桃”有桃棘;“椒聊”有椒聊;“七月”有蘩、郁、、葵、菽、瓜、壶、苴、荼、樗;“东山”有苦瓜;“采薇”有薇;“南有嘉鱼”有甘瓠;“采”有;“我行其野”有蓫;“信南山”有芦、瓜;“采椒”有芹、菽;“瓠叶”有瓠;“緜”有堇荼;“生民”有在菽、瓜;“韩奕”有笋、蒲;“泮水”有芹、茆。凡此诸品,有今日常用的萝卜、苦瓜、葫芦、荏椒、葵、芥之属,却也有不少采集的野生植物,而水生植物,在今日蔬菜中较少,在当时似颇为重要,大约周代园艺未必像秦汉以后发达,固然已有在田间栽培瓜菜,不少菜蔬仍须由水陆野生植物中选撷。
水果干果之属,《礼记》“内则”列有芝、栭、蔆、柤、枣、栗、榛、柿、瓜、桃、李、梅、杏、楂、梨。《周礼》“笾人”列有枣、、桃、干、榛实、及蓤芡。大致这些果实,也以采集得来为主。是以《礼记》“月令”,仲冬之月,农夫收藏聚积,牛马不得散佚,“山林薮泽有能取蔬食,田猎禽兽者,野虞教导之”。足见果蔬来自山泽,而不在农夫种植范围。总之,果蔬在周代贵族的食单中,重要性远不如肉类,遂致“月令”中太子尝新,除樱桃一见外,仅有谷食与肉类,不及于时鲜果蔬。考古学家及植物学家,也都只能列出十余种果蔬,认为是古代中国人食用的项目(Kwang-chihChang,1977A:28—29;Hui-lin Li,1969,1970)。
烹饪的方法,古不如今。古人不过用蒸、煮、烤、煨、干腊及菹酿诸法,后世的烹调术中爆炒之法,在西周似尚未及见。中国食物烹调过程中,切割与烹调同样重要。因此伊尹以“割”“烹”要汤,两个过程是连言的。周代治肉的方式,有带骨的殽,白切的胾,碎剁的醢与杂有碎骨的臡(《尔雅注疏》:5/8)。《礼记》“内则”列有“八珍”的烹调法。约而言之,炮豚是烤小猪,烤好后,裹粉深油透炸,再水蒸三日三夜,最为费时费事。捣珍,是用牛羊鹿麋麇五种里脊肉,用棰捣击,去筋调成肉酱。此法不经火化,大约是相当古老的方法。渍是酒浸牛肉片,加梅酱同食。熬是牛肉棰捣去筋,加姜桂盐腌干透的腌肉。糁是牛羊肉细切,加上六份米,作饼煎食。肝膋是油炙的狗肝。黍酏是稻米熬粥,如狼膏。淳熬淳母,是肉酱连汁加在黍米或稻米的饭上。日常的馔食仍以“羹”为最重要,所谓羹食自诸侯以下至于庶人无等(《礼记正义》:28/4—5)。虽说如此无等,农夫的生活到底只是陈年的谷粒(《诗经》“小雅甫田”)及采来的苦荼(《诗经》“豳风七月”)。这样的羹食,离“八珍”就是天地之别了。
调味的佐料,太古连盐也谈不上,是以“大羹不和”,即指祭祀大典的肉汤不放盐,以遵古礼。普通的羹,却须加上多种调味品。《左传》昭公廿年:“公曰和与同异乎?对曰异,和如羹焉,水、火、醯、醢、盐、梅,以烹鱼肉,之以薪,宰夫和之,齐之以味,济其不及,以泄其过;君子食之,以平其心。”以梅为佐料,是后世所不用的方法。惟其调味之道不精,古人不能不借助于香草香菜之属,除昌韭之类外,所谓铏芼,亦即肉羹中的菜类,为“牛藿、羊苦、豕薇,皆有滑”。夏天还要加上葟葵,冬天加上荁菜。三牲用藙也是带一些苦辛的植物(《仪礼正义》:14/30—31;《礼记正义》:28/l)。这些植物,大都野生,由此也可看出,古人的园艺不十分发达。古人无蔗糖,但已有麦芽糖可以制成甜料。“谁谓荼苦,其甘如饴”,足见麦糖是日常可见的食品。
《礼记》“内则”记载的饮料,有醴酒、酏浆、醷、滥诸品。醴酒大约是谷物发酵的酒类,酏浆是汤水,也许稍稍发酵。滥或凉,据说是“寒粥”,当类似今日凉粉一类凝结的淀粉(《周礼注疏》:5/10)。酒类则至少有五种,依其清浊而分等级。最浊的是泛齐。高一级是醴齐,汁滓相将,大约相当于今日的酒酿。更高一级是白色的盎齐和红色的缇齐。最高一级是沈齐,亦即酒滓澄清的清酒了(《周礼注疏》:5/6)。滤清酒中沉淀,用茅过滤,管仲责贡于楚,所谓“苞茅不入,无以缩酒”,即是指楚地出产用来滤酒的一种茅草。周代锡命礼中,每有赏赐秬鬯之类的记载。秬是黑黍,鬯是香料,《说文》鬯:“以秬酿郁草,芬芳攸服,以降神也。”是以这是一种黑黍为酒,再加上香料的祭酒。周金铭文有秬鬯之赐,此物每名列赏赐礼单之首,足见其贵重。秬鬯也见于文献,如《诗经》“大雅江汉”:“厘尔珪瓒,秬鬯一卣、告于文人。”《尚书》“洛诰”:“以秬鬯二卤,曰,明禋,拜手稽首休享。”及《左传》僖公廿八年:“秬鬯一卤,虎贲三百人。”金文铭文中所见就更多了。有鬯、鬯、鬯等不同书法,其中有无差别,则不得而知了(黄然伟,1978:166—168)。
图44周代饮食用具示意
周人饮酒之风。远逊于殷商。“酒诰”告诫周人不得聚饮。并且以饮酒为商人亡国的罪名之一。由青铜礼器成批出土的墓葬来看。西周早期,礼器的组合情形与殷商相似。西周早期以后,礼器中食器的比重,逐渐加大;相对的,酒器则比例变少。到了西周晚期,最常见的礼器是鼎、甗、盘、匜、
图45西周墓葬随葬陶器比较图
壶五类,鬲、甗、豆次之,酒器则处于更次要的位置。各器的组合,也往往是一定的。从西周中期以后,一组铜器大致有甗、豆、盘、匜各一件,壶二件;鼎成单数,按阶级递升,数为双数,比鼎数少一件;鬲也随此而增减。列鼎制度是封建礼制上等级的象征,也因此反映了封君饮食的丰啬,有礼仪性的意义,不完全由口味及财力决定(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203)。各种器皿的用途,鼎鬲甗甑釜,用以烹调,小鼎也用来盛放肉食进呈,谓之升鼎。进食时,用铏俎置肉类,簋置五谷,笾豆盘置菜肴,壶盛酒浆,(图44,图版22—28)(《仪礼正义》:19/11)。勺匕载食,箸则挟食,匜以盥洗。在实际生活中,各项用途是否如此细分,也就无从考定了。平民食器以陶制为主,西周前后也有差别,大致趋向,是以盂豆代替簋,多少也有分化的现象(图45)。
总之,周人的食物种类不算很丰富,饮食的方式也似乎礼仪的意义大于美食的口味。周人农业的水平较低,畜牧、园艺二项也不发达,殆是饮食不能十分进步之原因。
第三节 居室——建筑与起居
《诗经》“大雅緜”记载古公亶父甫到达周原时的情形,是“陶复陶穴,未有家室”。据郑笺,所谓“陶穴”是“凿地曰穴,皆如陶然”。自从新石器时代以来,中国古代的居住遗址,处处有半地下式的窟穴,当即郑玄所谓“凿地为穴”的居室。殷墟半地下居室,及客省庄二期的居室(图版29),也甚多例证。
沣西张家坡发现的十五座西周早期居室,都是这种挖在地面下的土穴(图版30、31)。土穴有深浅二类。浅穴为长方形,只残存一间。房间的大小是2.2公尺×4.1公尺,坑壁即室墙,最高处为1.4公尺,高及人肩。墙根及地面都用火烧硬。房中偏东有一圆柱的柱洞,当系架设屋顶之用。西壁偏北,当系寝卧之际,称为“奥”的角落,此处壁上有小龛,当系置放物件之用。靠南墙中部有一凹下的椭圆形小火坑,是“灶”的地方。房内北部有路土,可能出口在北边。
深穴作圆形,直径都在5公尺以上,深2公尺以上。有一个椭圆形居住遗存,口径7.8—9.5公尺,坑壁最高处有3公尺。房间的面积是浅穴的三四倍,深度加一倍。出入口是一条向南斜坡走道。坑底北壁下有一半圆形浅火坑,是炊食及取暖之所。坑底偏南有一条隔墙的墙根,分居室为南北两半,中间有一宽1.2公尺的小门,以资互通。这是外堂内室的雏形了。居住遗址附近还有很深的深穴,或为长方形,或为椭圆形,长方形的口部为长1.6—2.4公尺,宽0.7—1.05公尺,椭圆的直径1.3—1.95公尺。有深穴,深达9公尺,尚未到底。深穴坑口规整,四壁也颇光滑,并有对称的脚窝。这种深穴,有的可能是水井,有的可能是储物的窖穴。因为口部甚小,出入不方便,必非居住之用(考古研究所,1962:73—78)。
左:F4平面图1.大柱洞2.小柱洞3.窖穴4.灶
右:F3平、剖面图1.大柱洞2.斜住洞
图46河北磁县下潘汪西周长方形半地穴式房基
河北磁县下潘汪发现的西周房基,也都是半地下穴。其形状有长方形和圆形两种。长方形房基两座(图46),其中之一的面积是3.98公尺×2.47公尺,穴深1公尺。穴地上涂草泥。经火烧硬。在房内和墙外发现大小柱洞十六个,分布并不成规律。中间偏东有一大柱洞,直径22公分,深38公分,可以植入不小的木柱。房基四周各有一小柱洞,西北西南又各有小柱洞。这一组柱洞足可撑起屋顶。灶坑在东南角,挖入土墙。北墙根的地面有一个圆穴,内存工具,大约是储物的窖。另外一座房基,略成圆角的瓢形,长3.4公尺,宽2.13公尺,深0.84公尺,房内地面也经火烧,坚实光滑。东部有两级台阶,应是出入口。柱洞九个,中间一柱洞最大,直径18公分,深14公分。西南与西北角有斜支的柱洞。圆形房基三座。其中一座直径只有2.5公尺,门向东北,有台阶,中心柱洞直径16公分,深8公分。穴壁经修饰,涂有黄土细泥。另一个圆形土穴,直径2.65公尺,坑壁残高1.16公尺,原来的深度可能还深些。南墙有门,门外经土坡斜入门内。室内靠东壁有小灶,并有一陶瓮,半埋在地面下,当是水缸,或粮缸(河北省文物管理处,1975:99)。类似的屋室遗存,在北京刘李店、邯郸邢台寺、洛阳王湾、沣西张家坡等地西周早期以至东周初期的遗址,常有发现(图47)。遗址内常有简单的生活用具及工具出现,淬西张家坡的土穴遗址附近就有手工业作坊出现。大概这种土穴是西周农民工人的住所(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8—189)。
由柱洞的大小及部位推测,土穴的上面应是四阿式的或圆锥式的木柱草顶,房屋低矮简陋。现存西周文献史料中,没有对于平民居室的描述。《左传》襄公十年,贵族讥微贱人家为“筚门闺窦之人”。筚门是柴扉,闺窦是在夯土墙上凿壁透光,上锐下方,甚至没有窗框。这是春秋中叶,一般贫户的屋室情形。西周浅土穴在地面与屋顶之间,也很可能有一段土墙,作为“闺窦之处”。战国时代的情形,有比较清楚的描写,可借来推想西周时代一般贫户的生活。据《庄子》“让王篇”:“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牖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以这一段文句来悬想半地下穴的情形,虽不中亦不为远:小小土室,柴扉零落,用桑树的树干作为门轴,上面是草束覆蔽的屋顶,破了底的瓦罐放在夯土墙中,当作窗户,用破麻布或破毛毯塞在门缝窗缝里挡寒气,也挂在二室之间,稍为分别内外。下雨天,屋顶漏水,地面也因为是挖掘在地面以下,进水是免不了的。大致由新石器时代以至战国,最差的居室,就始终停在这个水平之上(许倬云,1976:519)。在西周,大致是最穷的人住这种半地穴的居室了。
图47 西周晚期房屋的平面、剖面图
地面上的建筑,以夯土为最重要的建筑方式。中原的黄土,土质细密,加力压紧,就可坚致。《诗经》“大雅緜”形容周人在岐下建都的情形,已在本书第二章引述:先用绳子量划地基的直线,然后运“版”来筑堵,建筑宗庙与宫室。运土的小车轧轧的响,夹杂着投土入版的轰轰声,版筑时的咚咚声,削平土墙上凹凸不平处的砰砰声。近百座宫墙都在夯筑,鼓声不绝,让工人跟着节奏工作。
岐山凤雏村出土的大型建筑遗存,大约正是周室在未至岐下建都时的宗庙或宫室。“緜”诗中描写的建筑工作,也许就包括这一座房屋的工程。本书第二章,已对这座早周宫室的遗存,有了详尽 的介绍。若以假想的复原来看,凤雏村的甲组建筑遗存是一座四边可以走通的大院落。前面有门塾,两边东庑西庑,各有八间小室。中央是堂,面对着前庭,堂后面经过廊道穿越,而连接后面的内室三间。墙是夯土坚筑,堂室都在筑高的房基上,房基也经夯实。房屋是用复杂的柱网,构成高耸的屋架,在中堂是一个四阿的屋顶,两庑是两厦的屋顶(所谓两坡悬山顶)。整座建筑,格局规整,前中后三进,左右对称,堪称中国传统建筑方式的早期典范(图48、49、50)(傅熹年,1981)。
图48凤雏村西周甲组建筑基址复原图方案1
王恩田用凤雏村建筑遗址来比对古籍中材料,斑斑可考。凤雏村的宫室占地南北深45.2公尺,东西广32.5公尺。按古籍中所用的名词,这座宫室建筑由屏、门、塾、中庭、大室、东西庭、寝、
图49凤雏村西周甲级建筑基址复原图 方案2
图50凤雏村西周甲组建筑复原鸟瞰图 方案1及2
闱、东西厢、阙、庑共十一个部分构成。大门外的一道短墙,应即《尔雅》“释宫”的屏或树。屏与门之间的地步,“释宫”称之为“宁”,又称为“著”,《诗经》“齐风著”,那位女郎吩咐情人等候的地方,即是门屏之间的著。屏外的广场,则是大庭,也可称为外朝,是大朝会时聚会的地方,平时则任人通行。大门两侧有柱,当然也就有屋顶覆被。门道中间有三个柱洞,当是安置门扉及门所用。门塾是门旁两侧各有房三间,与《尔雅》“释宫”相符,也是《仪礼》“士冠礼”、“士丧礼”举行卜筮的地方。中庭即是门内的大院子,金文中屡见“中庭”,是举行册命及赏赐的地点。中庭北有三组台阶,东为昨阶,西为宾阶,均见礼经。东西各二组台阶则是侧阶。那座大堂则是大室,是整个建筑的中心,也是礼仪活动中最主要的地点。堂后两个小庭,亦即所谓东西庭。堂后的一排房屋,可隔为三间或五间,是即“前堂后寝”的寝,如系宗庙,自然不是燕处之所,而是“荐新”的地方。金文中也有在宗庙的寝举行“乡礼”的记载(如师遽彝)。寝的两侧,北墙上升两个小门,称为闱,妇人出入经此便门,东西两厢各有七间房门,或称厢,或称,是待事之所。东西两列房舍,最南一室,突出门塾之外,据王氏假定,当是对峙双阙的位置。中庭及堂四周围绕的回廊,则称为庑,也是宫室宗庙建筑常见的部分(王恩田,1981:75—77)。凤雏村甲组遗址的东边已发现宽大的宫墙遗址,足见甲组位在东侧。甲组的西边发现了乙组建筑,甲乙两组之间有墙隔开。乙组的前堂基础更具规模,比上述甲组的前堂更大,两侧前方则并无房屋。如按传统“庙在寝东”的说法,上文描述的甲组建设,应是宗庙,而发掘报告尚待发表的乙组建筑,应是先人居住的寝宫。凤雏房屋的规模广大,其出土卜骨似为王室文书;由此两点推测,凤雏村的遗址群大约是周代早期的王家宫室(尹盛平,1981:13,15)。
离凤雏村遗址二公里半的扶风召陈村,也出土了一群大型建筑基址(图版32)。遗址范围很大,现在还只整理了一小部分。遗址也当是王室宫殿,时代为西周中晚期,正可接续凤雏村早期遗址的线索。召陈村建筑遗存,至少可以有两组前堂后室的组合,及一个单独的大堂(尹盛平,1981:13)。现在发表的资料是这一座单独的三号房基,是一座高台建筑,夯土台基高出地面70公分以上,房基面积22公尺×14公尺。房基上有四排柱础,础底是大块卵石,础径约1公尺,可见其原来支柱之高大。中室是方形,以中柱为圆心画圆形,可以通过八个柱基,而且中柱特别粗大,直径达1.9公尺。由此推测,这一间大堂的中堂部分,在四阿顶的上面另有一层重叠的圆屋顶,当是金文中所谓太室(图51、52、53、54)(尹盛平,1981:17;周原考古队,1981;傅熹年,1981A)。
召陈村遗址有几处卵石铺成的散水面,是没有排水暗沟以前的排水设备。召陈建筑群出土的瓦种类很多,有板瓦及筒瓦,都有瓦钉或瓦环以固定其位置。不仅召陈有瓦,客省庄、洛阳王湾、北京董家林等地都有泥条盘筑拍制的瓦片;客省庄更有尚未烧制的瓦坯(图版33、34)。凡此均说明了西周中期至东周初期,建筑用瓦,已相当普遍。大致西周以前房顶用草,西周早中期可能开始在屋脊等重要部位用瓦,西周晚期以后则大部分盖瓦了(周原考古队,1981;北大历史系考古教研室,1979:186—187)。最近在扶风云塘的西周灰窖中,又发现大型陶砖,体积是36公分×25公分×2.5公分,质地坚硬,与陶瓦同样的陶质。砖的反面四角都有乳钉,据推测可能是用来贴在土墙外面,以保护墙面。这是西周砖块的第一次出土,更增加了有关西周建筑的知识(罗西章,1980)。
上文介绍了简陋的半地下居住穴及复杂的宫室宗庙建筑群。两者的中间,应有普通的平房。只是至今西周考古资料中还缺这一环节。最近商丘出土的平房,属于商代早期。这一批九座房址,
图51扶风召陈西周建筑遗址各建筑外观示意图
图52召陈F5复原设想平面之一
图53召陈F5原状初步设想──四阿瓦屋
图54召陈F3遗址复原图之二──上层圆顶
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先在地面夯筑一个台基,略略高出地面,四周是斜面,作为散水用。夯土台上则是三间排房,中间高于两侧的边间。土墙是先挖墙壁基槽,顺槽用草泥垛成墙壁,内外壁修平,内壁面抹一层草泥,表面用火烧烤,成为红色,然后再涂抹黄色泥浆,各间并不互相通连,都各自向外开门。屋顶先用原木为檩,用芦苇束作为屋椽,紧密叠压,上面再加涂草泥屋面。以其中一座排房为例,中间的面积是南北宽3.3公尺,东西长5.4—5.8公尺,内有短墙,隔出西北一间小间。东南角是长方灶坑。地面都用草泥抹涂再经火烧硬。东西两侧间,都只有东西长2.6公尺,南北宽2.3—2.7公尺,地坪低,面积小,估计其屋顶也比正室为低矮。
第二类房屋无夯土台基,只在地面用黑色草泥土垛成墙壁,地面也经火烤。第三类房屋是一座建在生土上的圆形小房子,直径仅2.6公尺,但室内有灶、坑,显然也是居住用的建筑(考古研究所等,1982:49—54)。商代的建筑不能当作西周建筑。然而商周的窖穴居住形式并无大改变,西周宫室建筑则大有进步,西周的平民居住的平房,应在商代这个形式上有所改进,却也不见得有很大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