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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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安全常识

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文1

夏秋季是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为更好地贯彻《食品安全法》,确保餐饮服务环节夏秋季食品安全,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保障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餐饮服务单位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责任,强化行业自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餐饮服务单位要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夏秋季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组织、协调,明确企业食品安全的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做到组织、人员和措施到位,确保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

(二)提高责任意识。各餐饮服务单位应牢固树立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和自律意识,加强自身食品安全的管理,切实将预防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作为主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预防夏秋季食物中毒的各项工作,提高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二、严把各个关口,确保食品安全

(一)严把原料采购关。购买食品及原料时,要认真做好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要选择新鲜、无变质的,不购买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死因不明的畜禽或水产品、超过保质期限和腐败变质的食品。

(二)严把食品加工、贮存关。一是避免交叉污染。用于生熟食品的用具、容器、冰箱等,要有明显区分标志,分开使用。加工后的成品应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凉菜制作必须在冷拼间内进行,制作凉菜应当达到“五专”(专人负责、专室制作、专用工具、专用消毒设施和专用冷藏设备)的要求,不具备冷拼间的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供应冷菜。二是控制食品加工、贮存温度。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其加工时食品中心温度应不低于70℃。贮存熟食品,要及时热藏(使食品温度保持在60℃以上或者及时冷藏(把温度控制在10℃以下)。无适当保存条件,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超过2小时的熟食品,需再次利用的应充分加热,加热前应确认食品未变质。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加工四季豆、黄花菜时,必须严格按照“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工序进行并烧熟煮透,以防食用未经煮熟的四季豆、黄花菜可能引起的食物中毒。三是控制食品加工量。食品的加工量应与加工条件相吻合,食品加工量超过加工场所和设备的承受能力时,难以做到按卫生要求加工,极易造成食品污染,引起食物中毒。接待婚宴、大型会议的餐饮服务单位提前3天将有关情况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三)严把食品工具、用具、容器清洗消毒关。餐具、用具和容器要严格清洗消毒,并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具、饮具,必须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消毒合格凭证。

(四)严把蔬菜农药残留消除关。蔬菜粗加工时先浸泡30分钟后再冲净,烹饪前再经烫泡1分钟,有效去除蔬菜表面的大部分农药后再使用。

(五)严把食品添加剂使用关。严禁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落实“五专、两公开”(定点购买、专账登记、专柜保存、专用计量器具、专人负责,公开承诺食品安全、公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并按规定的适用范围、用量使用。亚硝酸盐必须有专人保管,按规定用量使用,避免误作食盐使用。

(六)严把食品留样关。集体用餐单位(包括集体食堂、大型会议、婚宴)供应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留样100克,置于消毒的密闭容器中,在冰箱内冷藏保留48小时。

(七)严把信息报告关。如发生食物中毒,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局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保留导致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剩余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和设备等,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中毒原因。

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文2

中毒是我国5岁以下儿童前五位意外死因之一。儿童意外伤害是儿童死亡的首要原因,也是儿童伤残的重要危险因素。预防儿童急性中毒,对意外死亡的控制及降低儿童的死亡率有重要意义。现将我科2008年1月至2010年1月收治的儿童急性中毒187例总结分析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187例急性中毒,男96例,女91例。年龄

1.2中毒途径经消化道160例(85.6%),经呼吸道23例(12.3%),经鼻粘膜3例(1.6%),肌注1例(0.5%)。

1.3中毒的种类药物中毒104例(55.6%),其中安眠镇静药33例,解热镇痛药18例、止咳平喘药和抗生素各9例、解痉药8例、心血管系统药物5例、抗过敏药4例,其他药品10例,中药8例。灭鼠药11例。化学制品和有毒植物中毒各8例。食物中毒和汽油中毒各7例。来苏和罂粟碱中毒各3例。有机磷中毒1例。毒物性质不详12例。一氧化碳中毒23例。

1.4中毒原因与年龄分布(表1)。

<1

n(%) ~3

n(%) ~5

n(%) ~7

n(%) ~9

n(%) ~11

n(%) ~14

n(%) 合计

n(%)

自己误服 3(25.0) 69(84.2) 38(80.9) 6(60.0) 1(12.5) 2(22.2) 3(15.8) 122(65.2)

家长错用 4(33.3) 5(6.1) 2(4.3) 1(5.3) 12(6.4)

有毒植物 1(8.3) 3(6.4) 1(10) 2(25.0) 1(11.1) 8(4.3)

食物中毒 1(8.3) 2(2.4) 2(4.3) 1(10.0) 1(5.3) 7(3.7)

医源性 1(8.3) 1(1.2) 1(5.3) 3(1.6)

轻生自杀 12(63.2) 12(6.4)

CO中毒 2(16.7) 5(6.1) 2(4.3) 2(20.0) 5(62.5) 6(66.7) 1(5.3) 23(12.3)

合计 12(6.4) 82(43.9) 47(25.1) 10(5.3) 8(4.3) 9(4.8) 19(10.2) 187(100)

2讨论

中毒是指具有毒性作用的物质进入人体后,引起器官和组织的器质性或功能性损害,出现一系列的中毒症状,目前是儿科的常见急症。我科2005年1月至2008年1月3年间收治急性中毒187例,占同期总住院人数的1.84%,分别占当年住院人数的1.46%、1.64%、1.58%、1.69%和3.00%,呈逐年增加的趋势。急性中毒多见于1~5岁儿童,本文129例,占68.9%,尤以1~3岁最多见,以后随年龄增长,中毒的发生率下降。至青少年期(~14岁)中毒的发生率又略增加,本文19例,占10.2%。中毒的途径以通过消化道为主,其次为呼吸道吸入一氧化碳中毒。中毒的种类主要是药物中毒,本文104例,占55.6%。

2.1中毒的原因

(1)儿童自己误服中毒共122例(65.2%)。主要见于1~5岁的幼儿。由于此年龄阶段的小儿无知好奇,模仿力强又不能识别有毒与无毒的物质。因家长对药物和化学制品(干洗剂、催化剂及化妆品等)保管不当,小儿易取之误服中毒。

(2)家长错用或误用药物等共12例(6.4%),其中11例(91.7%)为小于5岁的儿童。3例家长将装在止咳糖浆瓶内的来苏误认为止咳药给小儿喂服,3例家长擅自用罂粟碱给小儿止泻致中毒。余6例家长擅自用药过量致小儿中毒,均与家长粗心缺乏医疗常识有关。

(3)轻生自杀本文12例均为12~14岁青少年,占6.4%。其中女性11例,占绝对多数。轻生诱因,5例由于考试成绩差;5例与家长、老师或同学发生争吵,另1例遭后欲自杀。由于此年龄阶段的儿童处于青春发育期,神经内分泌调节功能不够稳定,故心理行为及精神方面亦不稳定,当在生活、学习中遇到挫折时,易发生轻生行为。

(4)有毒植物中毒8例(4.3%),其中7例为大于3岁小于11岁的儿童。主要由于本年龄段儿童活动范围扩大,自主意识增强,又缺乏生活常识,不能辨别有毒和无毒植物,易致中毒。

(5)食物中毒7例(3.7%),其中3例进食过期香肠、1例过期鱼罐头,1例霉变甘蔗中毒,另2例为食用蘑菇中毒。

(6)医源性由于医师用药过量或疗程过长而致药物中毒,本文3例(3.2%)。

(7)一氧化碳中毒23例(12.3%)。其中13例淋浴器液化气泄漏致中毒,10例因取暖燃煤室内通风不良或烟道不畅而致中毒。

2.2中毒的预防

应针对不同年龄、不同的中毒原因,对家长和孩子进行安全教育,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小儿急性中毒。从本文资料分析,小儿急性中毒,小于5岁以误服为主,12~14岁以轻生自杀为主。对于1~5岁的儿童,家长要保管好家庭备用药品及其他化学制品。家长要在医师指导下给小儿用药,切勿擅自给患儿服药。对于青少年,家长和老师要注意他们的思想和情绪的变化,了解他们的心理,并给予经常的、必要的心理指导。医务人员要熟记小儿各种常用药物的剂量,以防用药过量致小儿药物中毒。应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过期食品、发霉的甘蔗禁止出售则是防止食物中毒的根本措施。一氧化碳中毒的预防关键为对家长和儿童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

2.3中毒的治疗

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文3

“五一”及端午节将至,气温不断上升,为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节日餐饮消费安全,根据洪食监办[2009]3号《关于加强“五一”及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节日期间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当前餐饮消费安全保障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研究措施,周密部署,认真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做好当前餐饮消费安全保障工作。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各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

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打击餐饮业非法使用含有瘦肉精肉品的专项整治行动,突出对城乡结合部、旅游景点及周边地区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大农村地区监管整治力度;加强对集体聚餐、婚宴酒席、学校和工地食堂、小餐馆等餐饮单位卫生监管。

1、严格检查餐饮单位、集体食堂使用猪肉的情况;规范猪肉等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的索证索票、验收台账登记制度。

2、按照《*省重大活动食品卫生保障技术规范》和量化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重大活动及节日期间的食品卫生保障,切实加强对接待餐饮单位等大中型餐饮店的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检查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情况,对卫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餐饮加工场所和加工环节卫生状况,生熟分开、蔬菜清洗浸泡、餐饮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等重点环节进行检查,排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继续实行5桌以上群体性聚餐预先报告审核登记制度。

(二)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制作使用卤熟食的卫生监管。卤熟食是引起夏季食物中毒的重要原因,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强对餐饮单位制作、使用卤熟食的卫生监管,同时对辖区内卤熟食行业场所卫生、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情况加强监督,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三、强化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以学习宣传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为重点,广泛宣传食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普及科学饮食习惯和识假辨假常识,提高广大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大力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部门间的信息交流,规范信息,同时加强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及时报道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所取得的成效,曝光典型案例,公布食品“黑名单”,增强群众消费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关注食品安全、广泛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有效应对,加强餐饮卫生安全应急处置工作

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文4

【关键词】变形杆菌;食物中毒;疾病控制;婚宴

2009年9月22日,抚顺市顺城区会员乡马金休闲山庄发生一起疑似食物中毒事件,主要症状为:恶心、呕吐、腹泻、腹痛、发热。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及时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调查和处置,事件得到有效控制。

1 材料与方法

采用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调查、临床表现、实验室检验等对本起食物中毒事件进行调查。

1.1流行病学调查

1.1.1基本情况

2009年9月22日,石殿元儿子在马金休闲山庄承办婚宴,就餐者360人,中午10:30婚宴开始,12:00结束。餐后6小时就餐者开始发病,分别到乡卫生院、市、区中心医院及个体诊所就诊,有的患者自购药服用。至23日累计发病54人,10月3日全部恢复健康,无死亡病例。

1.1.2流行病学特征

参加婚宴者360人,有53人发生食物中毒,有一名人员没有参加婚宴,吃的折桌菜,亦发生中毒,发病率15.0%。在接受调查的54名病人中,男性22人,女性32人,潜伏期(见表1)最短6小时,最长55小时,平均潜伏期14.5小时,病程10小时至2天。年龄最大的60 岁,最小的9岁(见表2),无性别、年龄、住址差别,婚宴菜谱见(表3),婚宴食用情况见(表4)该54人在聚餐前无共同进餐史。当地近期无肠道传染病流行。

1.2卫生学调查

马金休闲山庄无卫生许可证,六名从业人员均未经过预防性健康体检和未经过岗前卫生知识培训。共采集患者呕吐物一份、腹泻物一份、餐具盘2份、大盆涂抹物、剩余食品八份(酱牛肉、生鱿鱼、熟鱿鱼、炒木耳、盐、四喜丸子、难舍难分)、29名患者一周、二周血清。

经流调疑似致病食品是酱牛肉、鱿鱼,追溯两种食品采购加工情况如下:酱牛肉是从元雪大厦熟食批发市场解晶摊位购买,解晶当天早上除卖给马金休闲山庄15kg酱牛肉外,还卖出107kg酱牛肉,这107kg酱牛肉均未引起发病。鱿鱼是前一天从水产公司购的冻鲜品,放在大盆内缓化,第二天改刀后与青椒共炒。马金休闲山庄从解晶处购得酱牛肉后,未经再加工,改刀后与调料相拌,装在大盆里,在室温下存放3小时,婚宴开始后装盘上桌。婚宴中所有热菜炒熟后都先盛装在大盆内,再分盘上桌。经现场调查婚宴中使用大盆无生熟标志,热菜、凉菜混用。

酒席从10:30开始,进行到12:00结束,菜谱见表4。在婚宴中,有一桌因服务员的疏忽,未上酱牛肉,在此桌就餐者均无发病。患者武广斌未参加婚宴,食用了其妻从婚宴中带来的折桌菜(青椒炒鱿鱼、酱牛肉、炒木耳),他于22日12:00食用,于23日凌晨1:00发病。

经调查发现,发病与酒席中的酒水无关,调查的64人中,有10人饮用了酒水未发病,有8人饮用酒水发病,酒水都是市面上流通的,同一批次无发病报告。

1.3临床表现与治疗情况

此次患者54名(自行服药者未计算在内),到医院就诊者54名,54名患者临床表现相似。以恶心、呕吐、腹泻、稀水样便为主,部分患者有发热症状(见表5)。病程10小时至2天。

治疗方法:使用抗菌药物;对症治疗。

1.4实验室检验

按照《临床微生物学和微生物检验》[1]、GB/T4789.5-2003,《食品微生物检验 志贺氏菌检验 》[2]、GB/T4789.4-2008,《食品微生物检验 沙门氏菌检验 》[3]、GB/T4789.7-2008副溶血性弧菌菌检验[4]、WS/T9-1996附录A《变形杆菌食物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5]对所采样品进行志贺菌、沙门菌、变形杆菌检验,结果在呕吐物、排泄物、一份大盆样、剩余食品酱牛肉和生鱿鱼中检出变形杆菌。 29名患者一周、二周血清抗体检验结果有意义。

2 结果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验及临床表现,判断为一起变形杆菌污染食品引起的中毒事件。诊断依据:1呕吐物、排泄物、一份大盆样、剩余食品酱牛肉和生鱿鱼中检出变形杆菌,2患者临床表现相似,以恶心、呕吐、腹泻、稀水样便为主,部分患者有发热症状,3潜伏期最短6小时,最长55小时,平均潜伏期14.5小时,符合变形杆菌食物中毒的流行病学特点。

综合流行病学特点、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以及卫生学调查情况,此次中毒事件系食物被变形杆菌污染引起,污染环节盛装生鱿鱼的大盆,再盛装熟食,污染食物所致。

3 讨论分析

3.1地处城乡结合处的“农家乐”、“休闲山庄”等因是季节性经营,在日常经营中与监督部门打“游击”牌,在监督检查中如没有顾客时就告知未经营休业状态,有生意时突击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存在一定困难,导致餐饮卫生服务许可证办证率不高,无证经营情况时有发生。同时,在卫生条件、工艺流程上,大多达不到标准,不发证属无证经营,发证又达不到标准,卫生监督部门处于两难境地。

3.2有生意时突击经营,从业人员大多是亲戚、朋友帮厨,素质较低,流动性较大,大多未经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直接上岗,对餐具消毒、工具容器有生熟标志、生熟食品分开保存[3]等基本卫生常识不掌握,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3.3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差,在选择就餐场所时,把图方便、省钱作为首选条件。提示进行持续有效的宣传教育,,要选择“三证”齐全、量化分级水平高的就餐场所,避免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文5

1、每逢六月考军校,落榜战士真不少。

2、食物中毒真可怕,上吐下泻危害大。

3、加工饭菜要熟透,进餐之前先洗手。

4、安全来于警惕,事故出于麻痹。

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6、电器要是着了火,切断电源最重要。

7、成功道路千万条,不失意志最重要。

8、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9、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

10、若是症状不缓解,快送医院来救治。

11、关爱生命,关注安全。

12、私自游泳是违纪,别拿生命当儿戏。

13、如果有人触了电,切断电源莫迟延。

14、夏天草木特干燥,星星之火就燃烧,

15、临时用电要高架,千万不能顺地爬。

16、安全生产,违法必究。

17、把握安全,拥有明天。

18、苍蝇老鼠真可恶,消灭两害解烦忧。

19、生命至高无上,安全责任为天。

20、打造铁军训练忙,安全防护记经常。

21、中暑淹亡训练伤,触电雷击毒虫咬。

22、战士正值十七八,青春发育刚来到。

23、香烟头,别乱丢,灭火器材常检修。

24、夏季天气多变化,出警执勤要注意。

25、安全伴君一生,生命只有一次。

26、一朝不慎出了事,工作肯定干不好。

27、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8、高原烈日顶头烧,紫外线强天干燥。

29、强度作业勤休息,高温潮热应避开。

30、现代女孩长得俏,短衣短裙衣裳少。

31、夏季电器用得勤,私拉乱接绝不行。

32、发生中暑别慌张,抓紧降温最重要。

33、思想工作要跟上,心理疏导不能忘。

34、赤日炎炎防中暑,每天喝水要充足。

35、比武竞赛要绩效,安全训练最重要。

36、主食副食要新鲜,保存肉类须冷藏。

37、暴风骤雨防雷击,树下避雨不可取。

38、战士落榜想不通,干部骨干要关心。

39、夏日炎炎似火烧,安全隐患真不少。

40、破旧插座和电线,及时更换保安全。

41、食物中毒要提防,火灾险情别忘掉。

42、农家多着麦草火,耐心抢险处理好。

43、灭火训练时时搞,安全常识须记牢。

食物中毒安全常识范文6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由副县长同志任组长,县卫生、工商、技监、经贸、农业以及畜牧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局局长同志担任。同时要求各成员单位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组建专门队伍,制定工作目标,进行目标分解,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以确保工作目标如期按质完成。

2、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做好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县人民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欢乐、祥和、健康的节日氛围,县政府印发了《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和《“”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组织领导、整治目标、整治重点、主要任务、具体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等逐一进行了细化。

二、突出重点,依法整治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县要求各有关部门要以餐饮业为重点环节,旅游景区为重点区域,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熟食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为重点品种,突出抓好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食品消费3个关键环节,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消费者权益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违法行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一)卫生局:负责餐饮业的整治。重点加强县内宾馆、旅店、饭店等集体餐饮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工作,加强对熟食制品、凉菜、冷食等品种加工和贮存的卫生管理。对节日期间婚宴、大型聚会活动的食品卫生要进行严格监控,同时协调各职能部门做好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工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做好突发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救援准备。

(二)工商局:负责食品流通领域的整治。节日期间,要加大对食品市场特别是旅游景区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仪器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和查处对过期食品更换包装和标签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对旅游景区景点、旅客集散地区饮食企业和食品摊点的巡查力度,严查无照经营。

(三)技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重点加强对地方特色食品、方便食品、儿童食品、酒类及饮料的生产加工企业(作坊)的检查,不具备生产条件的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查处无证生产行为。

(四)经贸局:加强对生猪屠宰管理,对定点生猪屠宰厂加强监管,清理整顿定点屠宰厂,严厉查处和打击私屠、注水肉、病害肉的违法行为,确保节日及重大活动期间的“放心肉”供应。

(五)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节日期间蔬菜、畜产品、水产品、果品生产环节的质量监管。要做好向农民普及安全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饮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产激素等知识的工作,推广使用低残高效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加大对高剧毒农药销售、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依法查处违规销售、使用高剧毒农药案件;同时加强动物产品检疫和产地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

三、统一行动,协调联动

按照《通知》和《方案》要求,各职能部门组织了大规模的集中统一行动。行动中,要求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卫生局:确定我县餐饮单位为检点,重点检查内容:食品原料采购,卫生管理制度,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卫生防护措施,餐饮业消毒等卫生项目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出动执法车辆台次,检查宾馆、饭店户次,学校食堂户,检查中情况较好的单位在原料索证、卫生管理制度、防蝇防尘防鼠设施,餐饮业消毒等方面都较好,特别是城的餐饮单位,在服务和卫生管理上进一步加强;检查中发现问题单位主要是面积较小单位,存在有食品原料索证不全、卫生管理制度不健全、餐饮业消毒不规范、食品从业人员工作衣帽穿戴不齐等问题,针对上述情况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限期整改家,警告家,并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做到边监督边整改。

工商局:采取“三包”责任制即:包人、包片、包店和有无营业执照、食品质量是否过关、进货渠道有没有问题等方式落实责任,出现问题直接问责。以食品安全监管为重点,构建监管部门信息沟通平台,实现食品生产、加工、经销企业证照发放、质量检测、行政处罚和吊证注销等监管信息资源互联共享,实现市场秩序动态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将各大批发市场、集贸市场、超市、农村的小卖部等确定为重点区域,将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面粉、肉及肉制品、茶叶、儿童食品、乳制品、保健食品、酒类、调味品等为重点商品,严查商品质量,防止假冒伪劣商品危害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检查经营单位户次,检查个体经营户户次,检查市场个次,出动执法车辆车次。取缔零散食品加工点2户,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查扣过期食品15公斤。

技监局:组成三个执法队负责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重点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生产过程、添加剂、产品质量,日常巡查要有记录,查处要上报监督科和主管局长。监督科负责食品生产企业市场准入的申报、验收、审核及监督管理工作,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建档管理。主要包括:生产企业的产品、规模、法人、地点、生产设备、生产条件、生产过程、添加剂及日常监督检验,监督抽查的结果要如实登记备案。质检所负责对列入及未列入监督检验计划的食品加工企业的抽检工作,要实事求是提供真实可靠的质量信息,并将检验报告提交综合科备案。计量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确保量植传递的准确性。共检查了34家食品生产企业,其中:熟肉制品3家、糕点11家。面粉20家;对这34家食品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工艺、产品标准等方面进行详细的检查,未发现问题。

经贸局:在“”黄金周和“”国际商务节期间,组织精干力量对全县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场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并对全县各集贸市场的肉品市场坚持每天检查,对个别屠宰户的私滥宰和猪肉注水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车辆余辆次,执法人员余人次,查处违法案件31件,在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期间,未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件,确保了全县“放心肉”工程的实施。

农业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员加大对蔬菜生产、销售整治力度。抽调具有丰富经验的检测人员,专门负责蔬菜检测工作,坚持每天从蔬菜批发市场等地抽取样品。日前,已组织检测人员30余人次,对韭菜、油菜、菠菜、芹菜等蔬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测,未发现不合格蔬菜产品,有效地杜绝了质量不达标蔬菜进入市场。并从蔬菜生产和销售两个环节入手,加大了对农药销售、使用的执法力度。印制和发放了明白纸200余份,并与各经营户签订了责任状;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温室大棚等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在蔬菜上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问题。到目前为止,已出动执法人员60余人次,对经营和使用农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大了对农资销售网点的清理整治力度,规范了他们的购销台帐,对违法经营的,坚决予以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畜牧局:针对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销售四个环节按职责分工,于4月26日—5月2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有关饲料、兽药、动检为内容的专项整治行动。出动车辆20余车次,人员100余人次,对县城内及各乡镇饲养场、肉类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场、肉类加工厂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首先,县动检站对屠宰场、屠宰场进行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案件2起,查抄并销毁病害动物2头、病害动物产品80余公斤,确保了上市动物、动物产品质量。

其次,加强对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共计检查猪尿样品、饮用水样品30个,检验结果全部为阴性。没收不合格标签6000余张,不合格饲料添加剂80袋。同时抽检35个饲料样品送市局兽药饲料畜产品检测中心检测。通过抽样监测,净化了我县饲料、兽药和畜产品市场。兽医科主要检查了兽药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情况。未发现销售、使用假劣及违禁兽药情况。

四、常抓不懈,确保经常

1、构筑长效体系。要求各部门要结合专项整治活动,立足本职,本照突击行动与经常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制定食品安全长效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充分调动执法队伍积极性,体现痕迹化管理,强调责任追究,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目前,我县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已根据各自职能分工分头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长效工作方案,卫生部门出台了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工作方案。

2、加强宣传工作。在推进食品放心工程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手段,展开强大的宣传攻势,把国家有关食品安全的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一方面宣传到生产经营单位,以全面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卫生管理意识,使其真正认识到食品生产者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另一方面,宣传到消费大众,增强广大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增强人民群众对食品消费的维权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群众自我防范能力,形成全县上下、社会各界共同关心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