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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宣传方案范文1
(一)已核定为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管理,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文物保护“四有”要求。有使用农户或是村集体所有的,乡政府与其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二)“三普”新发现文物古遗址保护措施
①古遗址所在村要与乡政府层层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遗址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③不得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爆破、建房、砍伐树木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文物整体风貌的活动。④未经乡政府和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⑤古遗址特别是寺庙遗址,已建起房屋的,要安装消防安全设施,使用管理人要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房屋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在该场所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三)“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墓葬保护措施
①古墓葬所在村与乡政府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墓葬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定时进行安全巡护,发现问题当即制止或及时上报乡政府或县文物、公安部门。③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取土、建设、挖掘、钻探、爆破、垦植等破坏文物安全的活动。④严禁破坏、盗掘墓葬。⑤维修古墓葬,不得任意改变和破坏原有的布局和结构,未核定等级的要将施工方案报上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
(四)“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古建筑包括古民居、古石桥、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①古建筑所在村与乡政府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建筑的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③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和爆破、钻探、挖掘等活动。④在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破坏古建筑历史风貌的建设工程,其建设方案必须报上级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⑤古建筑为个人使用的,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为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主要领导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得擅自迁移或拆除,确需迁移或拆除的,必须报上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⑥不得在古建筑室内或者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事故;不得在建筑物或建筑附属物上乱涂乱画。⑦走私、盗窃古建筑构件和附属物,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报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乡文物保护的社会合力
乡成立人大主席任组长,乡党委宣传、统战委员为副组长,公安、财政、规划、国土、教育、民政、林业、供电、文化、广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乡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合文化站,具体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宣传等工作。建立全乡文物保护管理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逐级问责。
(二)各领导小组要保证文物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三)乡综合文化站对本乡文物要进行合理保护管理,并对本辖区文物保管员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要同文物所在村或户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
(四)各村、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建立本辖区内文物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文物点所在村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派专人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政府。
(五)公安部门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文物的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侦破,要充分发挥职能,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六)乡政府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以确保文物保护经费和文物保护单位保管员工资等的正常支出和工作开展。
文物保护宣传方案范文2
一、文物在旅游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一)文物自身的艺术和历史价值。在人类历史文化发展进程中,文物不仅具有较高的艺术价值和历史价值,而且具有较强的科学价值,所以当其以文化财富的视角出现在我们面前时,加强文物的保护毋庸置疑。就文物保护和旅游业的发展关系来看,文物属于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在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不管我们走到哪个景点,均能看到其所蕴含的深刻的历史文化内涵,且往往会为了发展旅游业而强化对其的宣传,致力于自身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的彰显。
(二)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有助于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旅游业的发展必须是可持续的,而可持续的发展,首先就必须确保旅游资源得到合理的开发。文物作为最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强化文物旅游资源的保护显得尤为必要。实际生活中,文物保护区盲目开发和建设的情况时有发生,而且导致文物被破坏,所以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这就需要切实做好以下相关工作:
1.强化全民文物保护宣传和教育。文物保护工作并非一朝一夕,也并非一己之力就能完成,所以为了持续的促进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开展,我们在日常文物保护工作中还应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的开展,并在宣传方式上进行改进和完善,利用传统的电视、海报、标语等宣传方式的基础上,还应注重互联网平台的利用,开设文物保护公众号,及时的加强与网民之间的互动,尤其是利用网络平台能及时的加强有关文物保护政策和知识的宣传,及时的收集网民的各种建议,网民也可以通过平台上报出现的文物破坏现象,从而更好地以此对文物保护进行改进和完善。同时在注重文物宣传的同时又能强化当地旅游事业的宣传,这样既能吸引大量的游客旅游,又能在旅游过程中更加注重对文物的保护,使其通过文物更好地进行掌握其背后所蕴含的深刻内涵,从而更好地为文物的保护和旅游事业的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2.对现有文物保护体系进行不断的完善。鉴于当前我县在文物保护体系上存在诸多完善的地方,我们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还应不断的完善现有的文物保护体系,借助多方面的力量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之中,进而更好地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同时又能促进当地旅游时事业的发展。首先就应对本地的旅游事业的发展规划进行明确,并明确规划旅游区内所要保护的文物,切实强化文化部门和旅游部门在文化保护方面的合作,从根本上对文物保护体系进行完善。其次就是在现有的县级、乡镇和村落三级文保网络进行拓展和完善,在县级文保体系上,主要是对整个区域内的文化保护主体的职责进行明确,并及时的下达有关文保任务,尽可能地各种任务得到高效的落实,并强化基层文保员的教育和培训,并在三级文保网络中分别设置具体的文保专员,负责对本区域内文保工作的总结和分析,结合需要针对性的进行改进和完善,因而我们必须注重各级之间的沟通和配合。而最后则是加强对现代监控技术的应用,利用构建的文物保护系统对各级文物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和评估,并及时的加强对其的预警,及时的下达整改命令,但是就当前来看,在文物行政执法遥感监测与预警系统方面在我县还并没有引入,这就需要加快对其的引进,利用其技术优势加强对文物保护现状的研究和分析,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国文物保护与旅游事业的可持续发展[3]。
二、遂昌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在文物旅游资源保护方面的问题分析
在遂昌旅游业发展过程中,文物作为重要的旅游资源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而遂昌在文物保护方面有存在诸多问题,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使得文物保护的矛盾更加突出,就当前来看,目前发展旅游业与保护文物之间的矛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管理主体方面。文物旅游资源虽然在名义上为国家所有,但是其实际控制权则在当地政府,而且在很多地方政府部门而对其的控制权进行了分解,在文物保护过程中,不仅有文化部门,而且有旅游部门,且均设置了保护机构,这一点在遂昌也不例外。这就使得一个旅游区有着多个头衔,不同性质部门参与文物保护,而谁有能为文物保护负责就是当前一个主要的问题,这也就是管理主体上的问题,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体制,导致双方在文物保护中存在相互推诿的情况,最后导致大量文物被破坏。
(二)在管理机构方面。目前,我县文物行政机构不健全,县文管办与汤显祖纪念馆合署办公,县级执法力量薄弱的问题还很突出。文物部门工作量大,人员编制少,内设机构不健全,宣传教育、法制、人事等职能科室均未设置。乡镇级只有业余文保员,多数为文化员兼职,他们多以乡镇中心工作为主,建立一个“县――乡(镇)――村”文保网络非常迫切,而这就使得遂昌的文物保护工作严重滞后。所以不得不将部分经营权承包给经济实体进行开发和经营,使得文物旅游资源的保护实现了分离经营,但是旅游企业在文物经营管理中往往只注重对其的利用,文物保护意识的较为缺乏,加上文物保护专业技能严重不足,在注重对其经济效益发挥的同时忽视对其的保护,使得我县的文物保护现状堪忧。我县的古遗址、古墓葬、石刻等总体数量不多,古遗址33处、古墓葬38处、石刻43处,但都具备较高的文物价值。可它们的保存现状也很不乐观,自然和人为破坏相当严重。
(三)保护资金方面。遂昌县的经济状况并不发达,纳入财政预算和体制改革没有到位,文保专项资金缺乏。而即便是一些旅游企业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之中,往往由于技术和资金问题,导致文物保护工作难以得到高效的开展,在日常游客旅游管理和文化宣传方面又做的不足,导致游客在旅游区内破坏文物的情况时有发生,而这些都有极大的影响了遂昌文物的保护。所以必须将二者的关系厘清,才能更好地采取措施予以完善,所以在以下将对此进行进一步探讨[1]。
三、遂昌文物旅游资源保护措施
文物在整个旅游发展中是最为重要的旅游资源的观点是毋庸置疑的,但是鉴于上述在文物保护中存在的诸多不足。笔者认为,在注重文物旅游资源利用的同时,还应切实强化对其的保护,这就需要切实注重以下工作的开展:
一是将我县的旅游区块进行划分,及时的普查旅游区内存在的文物旅游资源,从根本上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开展,对不同旅游区内的文物保护责任规划到具体的文物保护机构进行保护,没有保护机构的由县级文化部门安排专人加强文物的筛选、排查和保护,掌握文物保护现状,强化文物保护效率;二是在管理主体上进行明确,在划分旅游区块的基础上,我们就应结合其具体的保护责任的规划,对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明确管理主体。在整个文物保护过程中,文化部门应作为规划者和引导者,并坚持谁开发、谁收益、谁保护的原则,强化对基层文保员培训的同时,还应切实注重旅游企业的监管。对于旅游部门和文化部门职责不同导致的文物保护职能错位的问题,则应以文化部门为主,将具体的保护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放给旅游企业,但是旅游企业所确定的文物保护方案必须在得到文化部门许可后才能对其实施保护,并与旅游企业之间签订文物保护合同,在合同中对双方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同时,尤其是应针对旅游企业只注重开发利用而忽视保护的情况进行重点处理,对因文物保护不当的职责进行明确外,还应预交文物保证金,才能在出现问题且得不到处理的前提下由文物部门对其实施保护,尽可能地避免文物被破坏;三是在文物保护资金方面,除了实施管养分离的政策外,我们还应在资金方面加大投资力度,将文物保护经费作为社会经济发展的整体规划内容之中,确保文物保护经费随着经济的增长而同步的增长,但是政府的资金显然远远不足,而旅游企业往往在文物保护上的投资有限,所以我们还应增加更多的渠道筹措资金,尤其是一些文物多又没有得到开发和保护的区域,应加强对其的保护的同时设置专线的保护资金,尽可能地确保所有的文物得到保护,并在文物保护工作中始终坚持保护为主和抢救第一的原则,确保文物保护资金得到最大化的利用[2]。
文物保护宣传方案范文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掘古遗址古墓葬犯罪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田野文物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
田野文物是优秀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保护、利用田野文物,对繁荣文化事业、建设文化强区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国家、民族和历史高度负责的态度,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把田野文物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组织领导,搞好督促检查,实行综合治理,严格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按照国家文物局、中央编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文物办发〔〕26号)精神,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切实落实文物保护经费,确保田野文物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田野文物保护体系,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基层基础工作
各地要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到田野文物保护工作中来,努力构建以政府保护、专职保护为主,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田野文物保护新体制。要明确细化区、乡(镇)、村三级保护责任,签订保护责任书,落实保护责任,明确保护目标和奖惩办法。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乡(镇)、村、组、农户四级保护网络,实现田野文物保护群防群治。在重点文物保护区域和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要组建护墓队,建设一批护墓哨所,建立当地文物部门、公安派出所、护墓队等共同保护田野文物的联动机制。
区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田野文物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田野文物的管理或使用单位,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完善各种安全防范措施。各地要发挥文化站的保护作用和“耳目”作用,加强重点区域和重要目标的巡逻防控,定期不定期对田野文物开展拉网式检查,落实每一处古遗址古墓葬文物保护员。对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特别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分布区,要积极协调指导乡(镇)有关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群众性文物保护组织严密布防,形成网络,并采取重点监控、定点设防、定时巡查、随时抽查、包片负责等综合管理措施,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区发改局、区建管局、东宝国土资源分局等部门在建设项目立项与规划前,要严格依法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在建设工程开始施工前,做好文物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后再行施工,避免文物遭受人为破坏。坚决制止与查处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违法建设事件。
三、不断加大文物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切实遏止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建立健全打击各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长效机制,依法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组织开展打击盗掘盗窃田野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行动,成立严打专班,制定专项打击方案,调集优势警力迅速侦破一批重大盗掘古遗址古墓案件。对涉案在逃人员要开展网上追逃和集中追捕,依法严厉惩处,对被盗的文物要坚决予以追缴。司法机关要贯彻从重从快的原则,及时审理文物犯罪案件,依法严惩文物犯罪。在时机成熟时公开宣判一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犯罪分子。要通过专项行动,形成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遏止盗掘、倒卖、走私文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四、大力加强文物法制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要通过报纸、广播、网络等媒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以及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普及文物保护知识,宣传文物保护工作先进经验、先进单位和个人,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保护意识,营造人人关心文物、全民保护文物的社会氛围。
文物保护宣传方案范文4
一、2009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圆满完成了文物处和博物馆的分设,对景点和景区经营管理实行了市场化的运作;组建了新的市文物处和市博物馆领导班子,调整了工作队伍。
二、对文物景点的非在编人员进行了改制,解决了历史遗留的劳动关系问题。经过有关人员的身份认证和补偿核算,与参与改制个人签订了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社保、医保已经到位,各种补偿款项发放到人,改制工作圆满结束。 (四)重点文化项目工程的顺利实施。09年,我们配合文广局相继完成了花戏楼4a建设工程、花戏楼陈列工程,华佗中医药文化博物馆陈列工程。
(五)积极申报第7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目前正在积极申报古井贡酒窖池(含古井)申报为第7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同时还将华祖庵、南京巷钱庄、钓鱼台遗址、江宁会馆、道德中宫等省保单位申报第7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
(六)加大执法查处力度。09年以来,我们加大了文物执法力度。对施工中发现文物墓葬隐匿不报,文物保护范围和建控地带内违规建设等行为进行严厉查处。今年5月份国保单位张园汉墓保护范围内有居民违规建房,我们联合××市行政执法局对其违规建筑强行进行了拆除。同时我们对文物保护单位内的正常居民危房改造和市建委联合把关。按照程序进行报批,保证了文物单位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需求。
(七)举办了第4个中国文化遗产日系列活动。几年6月13日是第4个中国文化遗产日,我们开展了街头咨询、散发传单4000多份,悬挂街头标语,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剪纸展,举办知识竞赛等活动,在电台、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了广泛的宣传。
(八)深入开展了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按照市局的统一安排,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开展了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等活动。
二、2010主要工作打算 (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已经入验收阶段,2009年11月份至2012年2月份为验收时间安排。我们要更加积极地完成余下的工作任务,切实做好第三次文物普查野外调查的验收工作。充分利用普查成果,做好野外文物的保护和市保文物的公布工作。
(三)理顺文物管理体制,加大对农村的文物执法。按照《文物保护法》的原则,有谯城区文化旅游局承担谯城农村的文物执法,加大执法力度。
(四)做好文物基础资料的整理,建立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档案,并实现数字化管理。
(五)做好2012年重点文物保护修缮项目的编制,积极向上级文物行政部门争取文物保护经费。
(六)拟报请修复八角台作为2012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建设,积极谋划,组织推进实施。
文物保护宣传方案范文5
我县是河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千年古县,历史悠久,文物古迹众多。我县共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21处,其中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文物保护点6处。我县馆藏文物现有700余件,其中,一级文物11件,二级17件,三级117件。除以上文物外,我县在县城和村镇中还分布着部分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古代、近代建筑、石刻等,民间散存文物也有一定数量。这些经典文物,以及目前尚未发现的其他文物,即为我县悠久的历史提供了令人信服的佐证,也提升了今日赵县的魅力,同时又为我县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厚的资源,所以保护好这些珍贵的文物资源对于我县今后的文化建设、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等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文物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在工作中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的协做配合和支持,因此,要着力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促进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和深化。
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保护工作方针,为切实保护好文物资源,针对我县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县文物保护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主管领导任组长,吸收与文物工作保护相关的各单位参加的文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文物保护工作的统筹、督促和指导。
二、相关规定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法,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制定我县文物保护的相关规定如下:
⑴文物归国家所有(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包括地上文物和所有地下遗存文物及出土文物。其所有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⑵正确处理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确保文物安全。基本建设、旅游发展必须遵守文物保护工作的方针,其活动不得对文物造成损害。
⑶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乡建设规划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应当依法认真履行所承担的保护文物的职责,维护文物管理秩序。
⑷为促进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文物保护纳入县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视地方财力给予一定的支持。
⑸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要加强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文物保护的意识。
⑹文物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省、市、县人民政府划定必要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设置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⑺要加强基本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凡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已普查登记的文物点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选址等,要充分征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凡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村镇建设,应尽量避开文物保护区,在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的时候,建设单位要事先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在工程范围内进行文物调查和勘探工作,防止因建设损坏文物古迹。(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表附后)
三、具体保护措施
(一)对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按照国家对文物的分类统计,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包括我县境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点,以及未列入文物单位和文物保护点,但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古代建筑、石刻等。
1、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
赵县的国保文物包括:安济桥、永通桥、陀罗尼经幢、大观圣作之碑,柏林寺塔五处。对国保文物的保护,由文物旅游局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全天看护,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并采取相应的技防措施,如安装电视监控,安装护栏,合理安装防雷、防火、排水设施等,严格做到文物四有(有保护标志、有保护机构、有科学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制定长远的文物保护规划,以利深化保护、合理利用。
2、省保文物的保护
赵县的省保文物包括:各子汉墓群、宋子城遗址、宋村商周遗址、许家郭汉墓、李宪墓、禅林寺舍利塔六处。对于省保文物的保护,由文物旅游局聘请专职看护人员进行看护,文物旅游局执法队定期巡查并保持电话联系畅通,与看护员签定责任合同加强管理,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制度,严格做到文物四有,逐步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对部分田野文物适当建立护栏和逐步采取技防措施。
3、县保文物的保护
赵县的县保文物包括:双庙商周遗址、王西章商周遗址、董村商周遗址、赵县古城墙遗址、永济桥、赵县革命烈士陵园、范庄革命列士陵园、新宅店革命烈士纪念碑、谢庄烈士纪念碑、沙河店烈士纪念碑共十处。对县保文物的保护,由文物旅游局聘请义务文物保护员进行保护,文物执法队定期巡查,与义务保护员签定保护责任合同。落实文物“四有”,并逐步制定文物保护规划。
4、文物保护点及其它文物的保护。目前赵县文物保护点共有六处,包含佛教石造像及其它石刻类文物等。另外,还有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部分古代、近代建筑石刻等,分布在县城和村镇中。全国第三次文物普查已经开始,对这些文物的保护也同样受到了国家文物部门的重视。目前,对我县的九个文物保护点,都聘有义务文物保护员进行保护,对具有一定文物价值的其它古代、近代建筑、石筑等,文物部门要搞好调查摸底,并按照统一部署,做好普查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具体保护打下基础。
(二)、对馆藏文物(可移动文物)的保护
我县的馆藏文物数量较大,品质较高,是赵县文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馆藏文物的保护,要切实做好以下几点:一是改善文物保护条件,提高馆藏文物保护环境质量和安全性。二是加强保护措施,采取人防、技防相结合的办法,坚持24小时不断岗死看死守,并配备先进的报警监控装置。三是建立完备的文物档案,做好维护和研究工作;四是加强安防措施,建立应急预案,消防系统每日一检查,每周一练兵,做到正常运转。
四、文物维护及文物保护经费的筹集
文物维护包括对文物本体和周围环境的维护,以保证文物的正常状态,最大限度的延缓文物的风化、腐蚀等,以使文物更长久地保存和发挥作用。对此,文物部门要合理制定文物保护规划,并以规划为基础,按照工作规范,对具体的保护和维修项目,聘请相应专家,制订方案,做好申报和落实工作。同时,抓好文物的日常维护,做好重点文物的日常维护,做好重点文物周围的绿化、美化和保洁工作。
对于文物保护经费的筹集,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渠道:一是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二是文物保护经费逐步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三是自筹资金;四是依法收费;五是通过其它渠道,如吸纳社会团体和个人赞助等。
五、文物保护队伍的建设
文物旅游局做为文物保护的职能部门,下设文物保管所、文物执法队做为实施文物保护的专职机构,并聘请专职文物看护员,义务保护员形成文物看护和管理网络。在文保队伍建设上,要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加强学习和培训,注意要才培养,切实提高人员素质。
文物保护宣传方案范文6
国务院决定从20*年至20*年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并于20*年9月17日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具体工作,*副省长在青海分会场做了重要讲话,对我省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这次会议是十多年来,国家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关于文物工作的会议,充分体现了国家和省上对文物工作和这次文物普查的高度重视。同时,为认真开展文物普查工作,国务院和省政府分别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下面,我就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工作安排,做好我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基础工作。文物普查对于促进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具有重要意义,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一系列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时期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保障,也是为了全国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为准确判断文物保护形势,科学制定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提供依据。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合理、准确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完善文物档案管理,促进文物保护机构建设,提高文物保护管理水平,有利于发掘,整合文物资源,充分发挥文物在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利于培养锻炼文物保护队伍,增强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同时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我州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具体举措。我州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级文物部门要充分认识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这次普查的面广,涉及地区和部门多,任务很重,不仅需要文物部门的艰苦努力,也必须得到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我州地处青藏高原腹地,属三江源生态保护区,生态环境非常重要,所拥有的自然资源和矿产资源有限,尤其是不可再生资源有限,因此,今后的发展必须走以生态环境建设和文化、旅游为主的发展路子,就是要把文化、旅游是做为我州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及新的增长点,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文化旅游工作,正在研究制定加快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也必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为今后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来抓。我州文化资源相当丰富,特别是历史文化底蕴十分深厚,格萨尔文化遗址、吐蕃墓葬遗迹、宗教古建筑、文字古籍等都有一定影响,据19*年第二次文物普查结果显示,我州境内有不可移动文物、遗址、古墓葬、近代革命历史文物等*2处,珍贵文物上万件,到目前已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处,已列入国家级文物保护预选项目4处。但是,也有许多我们还不知道的,还没有进行考古、挖掘的历史文物,长期以来一直未能被引起足够的重视,家底不清楚。如果我们对重点文物的开发保护不能给予足够的重视,普查工作跟不上,就会埋没我州特有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而影响我州文化产业的发展。这次文物普查是调查、反映果洛真实而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大好机遇。我州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文物普查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整体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切实抓好文物普查工作,要借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的东风,切实推动我州的文物普查工作。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
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是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一项国家工程,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由于我州地域辽阔,文物内涵十分丰富,加之全州文物特点差异很大,因此,必须合理统筹安排普查工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这次文物普查工作,为加强领导,统一行动,省政府已建立文物普查领导机构,全力保障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并要求各州、地、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的普查工作。州委、州政府对此次文物普查工作十分高度重视,决定成立果洛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领导小组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计划,州政府办公室已制定下发了果洛州开展第三次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聘请省考古研究专家,组建果洛州第三次全国文物普野调查队伍。各县也要根据工作需要,建立以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或工作机构,配合做好州普查队在全州及本地境内的文物普查工作。州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认真实施。要有效整合各方力量,集中人、财、物资源,为文物普查提供组织和物质保证。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第三次全国文物普要文物发现报告制度》,重点加强人员、文物标本和数据资料的安全管理,做到有章可循、按章办事,从制度上确保文物普查的顺利进行。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确保基础数据的真实可靠。除对我州*2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的同时,要以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明确各个阶段的主要任务,严把质量控制关,及时、高质量完成普查任务。由于这次普查工作量很大,我州文物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因此,州文化部门要做好与省文物局、考古研究所等部门的衔接,要统筹安排,合理布局,确保普查工作的时间和质量。特别是聘请专家在7月至10月集中完成野外普查,要尊重科学,注重应用现代化科技手段,进行科学鉴定,避免工作反复,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财政部门要保障文物普查的配套经费,按要求及时拨付,确保到位。各县政府及文化部门要科学谋划,制定方案,明确目标,为文物普查提供正确路径,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
三、加强宣传,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