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的保护措施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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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的保护措施

文物的保护措施范文1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文物古树;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 TU76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文物及古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也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载体,对于研究历史上各个朝代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有着重要的意义。从国家、民族的高度来讲,保护好文物及古树可以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人们的爱国热情。对文物的研究、学习、参观就是一堂生动的爱国主义教育课。即可增进历史文化知识,又可陶冶情操,对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1 工程概况

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一期改扩建工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文明路213~215号,一期新建部分包括一期新建图书馆及一期新建地下停车库。

一期新建地下停车库(A)基坑工程南面紧挨文明路,东面为越秀中路,西面为德政路,北面为中山图书馆、一大会址及博物馆 。基坑面积约为11,396,周长约为542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11.0m为两层地下停车库。地下室顶板埋深2m,0.000相当于绝对标高7.000m

2 施工难点及解决方法

2.1 重点难点一

文物古树及周边建筑物保护应密切关注,本工程基坑暴露时间较长,需高度重视地面沉降、文物古树及周边建筑物的变形。

解决办法:

(1)严格做好基坑支护方案,并组织专家评审论证通过才允许实施;

(2)期间加强沉降观测及位移观测,做好观测信息处理,控制变形;

(3)安全应急预案,迅速处理突发事件。

(4)制定合理的降水方案,选用合理的降水参数;

(5)采用切实可行的辅助措施和补救措施,利用地下水动态监测网,及时掌握地下水的动态变化,采取必要地处理措施;

(6)建立沉降观测网,对抽水影响范围内的建筑物进行沉降观测,根据沉降量的变化采取必要措施。

(7)注意对局部异常水、潜水残留水、局部加深部分的承压水减压的处理。

2.2 重点难点二

不良地质体影响大。本工程地质层赋存淤泥质土、粉细砂等不良地层。

解决办法:

(1)合理安排钻孔顺序,按技术规范操作。

(2)采取可靠测量方法,控制钻孔垂直度。

(3)保证泥浆质量,防止坍孔。

(4)投入性能优良的机械设备及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运用先进施工技术,采用足够的旋挖钻施工,保证钻孔速度,减少施工污染.

3 施工前准备

在基础施工前,由项目经理部主持对整个工程及其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准备工作计划,该计划主要反映开工前、施工中必须做的有关工作,内容如下:

(1)技术准备:熟悉、审查施工图纸。

(2)施工范围内的各种地下管线包括上水、下水、煤气、通讯缆、电缆等隐蔽设施,必须按设计图纸标注的种类和位置,在施工前与有关单位联系,弄清具体管线种类、尺寸、位置、覆土深度,重要管线应插牌标记;

(3)在进行土方施工前,应沿开挖的长度方向采用人工开挖沟槽,确定开挖周围管线及设施预埋情况后,方可采用机械开挖。

(4)对各种地下管线、检查井、收水井、各种人孔等,应妥善保护,不得损坏,对地下管网种类、尺寸、位置、高程要了解清楚,施工时除应向全体施工人员、班组交底、插牌标志外,必须请所属主管单位派人员现场监督,防止出现意外事故;。

(5)对周边建筑物作一个全面的调查,对发现有裂缝的,注明裂缝位置、编号并拍照留档。在该裂缝处贴上胶纸(此项工作已由业主委托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实施)。

4 重点文物及古树名木的调查

4.1 基坑周边环境的调查和一大会址的调查

(1)调查的范围与重点

根据地质、结构埋深等确定施工的影响范围,对施工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地面建筑物进行调查,调查的重点是四层(含四层)以上的建筑物,尤其是一大会址和红楼的调查及15m 范围内的建筑物,对已有资料的进一步核实,未有资料的全面调查。

(2)调查方法

在施工前,成立专门的建筑物调查组,请业主和监理单位配合,配齐专业摄影师、工程师、土地测量员和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配备照相机、摄影机、全站仪、光学裂缝测量仪等。在调查前制定详细的调查计划和调查图表,通过走访建筑物业主等有关单位,收集受调查建筑物的有关设计和竣工资料,实地观察、测绘等方法来完成调查工作,重点是已有裂缝的测绘与拍照。最后进行资料整理分析,列出图表,并将调查结果提交业主和监理工程师,请监理部门见证。

4.2 基坑周边古树名木的调查

一期新建地下停车库(A)基坑周边共有15棵古树,分布情况台下:

东面17轴外有两棵小叶榕和东南面有两棵红棉树

中部南面8轴两边共有一棵小叶榕;

中部北面8轴两边各有一棵红棉树;

西面1轴外共有两棵红棉树、四棵小叶榕和西南面一棵菩提树。

5 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措施

5.1 对国家重点文物-----一大会址的保护

5.1.1管理制度和消防措施

(1)按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区域实行全封闭施工,并派保安人员24小时值勤。

(2)所有作业人员进场后,在接受安全和技术交底的同时,进行文物及古树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3)所有施工人员无事一律不得进入一大会址广场,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项目部向监理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入广场或指定区域。

(4)所有参与作业的人员统一着装,挂胸卡上班。

(5)工地成立义务消防队和突发事件抡险队,一旦发生火灾等重大事故时及时投入救护。5.1.2 施工技术措施

(1)与一大会址直线距离50米范围内的基坑护壁桩采用钻孔一次成形工艺,最大程度减少成桩时对土体的冲击扰动,以确保该文物的基础安全。

(2)在基坑外设置地下水位观测井,在基坑止水围帷施工完成后且基坑降水施工前,对止水围帷的止水效果进行检验,达不到设计要求严禁降水,以防地下水位下降过快对一大会址及周边建筑物产生不利影响。

(3)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对一大会址东南、西南角设置水平位移观测点。分别在距大角两侧30cm 处地面上和两边的围墙上,各弹出一条竖直线,并涂上两个红色三角标记,作为观测一大会议会址水平位移的控制线。

(4)在基坑土方开挖前,在一大会址距外墙大角两侧30cm处的地面上设置膨胀螺丝,同时在便于观测的围墙或永久性建筑物上设置沉降观测点,在基桩施工初期每天进行观测,以后每周观测不少于2次.

(5) 一大会址在土方开挖期间进行全天候观测,在基础和地下室施工期间每天观测不少于一次,确保一大会址的安全.

(6)加强监测。与基坑变形监测施工单位协调配合,提高监测频率,用监测结果指导施工,确保基坑及周边建筑安全。

5.1.3 基坑开挖安全措施

(1) 在距基坑边缘1.2~1.5m 处设置护栏或架设护网,且不低于1.2m,稳固可靠,防止人员靠近。

(2) 在基坑的周围砌筑120mm 高的挡水墙,防止雨水倒灌基坑内,同时在挡水墙外侧设置排水沟排水。

(3)加强基坑支撑的监测工作,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补救。

(4)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按规定配戴劳动保护用品,或安全带等安全工具。

(5) 由于基坑开挖是分段进行,施工中应坚持宁慢勿塌的原则,严格按施工组织方案实施,分段面边坡1:1.5 的系数放坡。加强日常的安全检查,使开挖安全始终控制在施工的全过程中。

(6) 在钻孔桩施工、基坑降水施工和基坑开挖施工时,密切注意基坑周边变形情况,若出现变形过大,或出现塌孔、涌砂、流砂、基底上反等情况时,立即采取停钻、卸载、回填、回灌等措施,以确保文物安全。

5.2 对省级重点文物-----贡院(红楼)和中大天文台的保护措施

贡院(红楼)位于广州市越秀中路125号大院内,离基坑的距离为55 m,该楼建于康熙年间(1684年)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对象。该建筑物主体为2层砖木结构,首层层高为4.5m,二层层高为3.5m,屋面为不上人琉璃瓦斜屋面,建筑面积为200m2。

中大天文台在贡院的后面,离新建图书馆的距离更远。同样被列为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对象。

由于上述两处建筑均已超出新建图书馆基坑开挖深度的3倍以上,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我方将进行不定期的观测,当基坑发生较大的变形时,再进行针对性的处理。

6 对名木古树的保护措施

(1)沿树干直径3m或按原有的树池采用砂灰砖砌筑2m高的砖墙进行保护;

(2)在基坑围护结构施工时,尽可能选用比较矮小的机械,保护树冠;

(3)在基坑施工时程中,对古树迎风面或迎基坑面采用钢丝绳对称锚拉,锚固点可设置在基坑的冠梁上或靠近古树的地方,操作时在树干上先沿其周边绑上木枋,以防钢丝绳子损伤古树;

(4)在施工期间,严禁将带有腐蚀性或对树木有损害的物资堆放在古树周围;

(5)加强现场用火管理,在古树周围不要堆放易燃易爆物资和使用明火或电焊作业,确需用火或电焊时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6)遇台风天气,派专人专责对每一棵保护范围内的古树进行跟踪观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加固;

(7)在树池墙壁上悬挂"注意保护,严禁攀爬"的提示牌;

(8)加强日常观测,发现树叶发黄或不正常脱落时,及时向监理、业主汇报,请园林专家进行会诊。

7 监测、保护保证措施

(1) 成立监测管理小组,由领导及有经验的专业监测人员组成,制定实施性计划使监测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 监测组与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委托的监测组密切配合工作,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情况和问题,并提供有关切实可靠的数据记录。

(3)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实施方案和相应的测点埋设保护措施,并将其纳入工程的施工进度控制计划中。

(4)测量项目人员建立质量责任制,确保施工监测质量;并要相对固定,保证数据资料的连续性。

(5) 设定监控测量管理基准值,当发现超过基准值时,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监理,并向监理报送应急补救措施。

(6) 观测前,对所有仪器设备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和校核,确保仪器的稳定可靠性和保证观测的精度。

8 结束语

总之,文物及古树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是广大人民群众智慧的结晶,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因此,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加强文物及古树保护措施有着重要的意义。

参考文献

文物的保护措施范文2

1、海原县的原因分析

1.1 功利主义对文物保护的消极作用

我国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单纯地追求城市的国际化与现代性,常因所谓的城市规划和改善城乡面貌的需求,大量拆除古代建筑遗址。 除追求城市化外,我国还在不断加强农村建设,在建设新农村过程中,部分地方政府单纯地追求整齐划一的新式建筑,破坏了原有的建筑模样,大量的古建筑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消失了。 功利主义驱使大规模经济建设,严重破坏了现存文化遗迹,且经济发展规模越大、速度越快,对文物的破坏程度则越深,影响范围则越大。 功利主义对于文物的保护来说,犹如一根魔杖。 在这根魔杖的指挥下,大家都本着加强基础建设、促进经济建设的名目,大规模地破土动工,大量破坏了地下的古代遗址以及地上文物。 如海原县西安镇范台自然村西山顶,有一座建于明朝的古烽火台,海原文管部门定名为“墩墩梁烽火台”. 墩墩梁烽火台南北和东西均 88 米,有四道壕沟和三道围墙,中间的烽燧高达十余米。 整体修筑布局合理坚固,极为壮观,这种布局的烽火台,在整个西北乃至全国都很罕见,其完整性和宏伟气势令人折服。不久前,笔者在此路过,发现墩墩梁烽火台已经不复存在,整个建筑被夷为平地,和旁边修建的梯田融为一体了。一座几百年的古烽火台竟然彻底的被毁灭了, 唯有那块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石碑兀立在风中。

1.2 扭曲的政绩观给文物保护带来的灾难

文物是一个民族的记忆。 对古人留下的东西,我们要学会敬畏,懂得保护。适当的开发,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有机会分享。赚钱和发展经济,不是文物遗迹的主要职能,所以不能因此随意纂改甚至摧毁祖先留给我们的文化遗产。功利主义下的“文物保护”早已变为获取经济利益和政绩的工具,背离了公共文化的价值和意义。海原县贾塘乡马营村附近的一座古城临羌寨和蒙古堡庙遗址。临羌寨坐落在马营河两道河谷交汇处的台地上,呈东北西南方向的长方形城墙,南边城墙已为水毁,城墙坍塌,城堡里面已经被耕种。我们只有真正地从观念上转变对文物不切实际的幻想,着眼于长远利益,着眼于文化传承,才可能让古人留下来的遗产得到传承。

1.3 资金来源缺乏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 10 条对文物保护的经费来源作如下规定:县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必须把保护文物事业归入到其社会发展以及国民经济的总体规划,其所产生的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 国家用在文物保护事业的财政拨款伴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国家对由捐赠等形式设置的关于文物保护的社会基金持鼓励态度,其专用于保护文物,任何个人以及单位不得挪用或者侵占。 由此可见,我国文物保护的主体是国家,对于文物保护所产生的经费主要是由政府财政作为支出, 辅之以文物古迹的其他收入, 社会捐赠以及赞助等作为补充。 有数据表明,“中央以及地方政府对于文化遗产的保护经费在不断地加大,”十五“时期中央财政总计投入了 22.37 亿元用于保护文化遗产,比”九五“时期增加了 20.5%. 自 2005 年开始,国家文物局和财政部开启了大型遗址的保护项目,每一年都对拥有重要影响的大型遗址投入 2.5 亿元重点进行保护”. 我国尽管每年都在增加对文物保护事业的经费投入,但在各级地方财政预算中还没得到固定的经费投入,在实际的筹集资金过程中也主要是地方各级政府自身进行筹集,所以很难做到经费保障。 由于《文物保护法》对文物的保障资金仅做出了原则性规定,对于资金的来源以及金额所需要占据的比例等都没作具体说明,所以说我国至今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文物资金保障体系。

1.4 公众参与力量缺乏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众参与程度较低,当前,公众参与已经成为政府和公众的共同需求。 我国的大多数民众都缺乏积极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同时,由于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大多数民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仍停留在较浅的水平,没有充分认识到文化遗产的价值和意义,因而无法形成强烈的保护意识。 自治区政协委员、北方民族大学社会学所副所长武宇林说起流失的回族民俗文物,痛心与惋惜之情溢于言表:“回族民俗文物每天每时每刻都在流失。 抢救和保护回族民俗文物,是回族文化建设的一件大事。 作为中国唯一的回族自治区---宁夏,有责任、有义务加大对回族民俗文物的保护与收集力度! ”

2、强化文物保护的相关措施

首先,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素养,提高城市管理者对古建筑和古城保护重要性的认识,是保护工作的基础。 一些地方对古建筑和古城保护意识的淡薄归根到底是缺乏对这些遗产文化意义上的深层理解。 因此,提高地方管理人员的文化素养,让他们把呵护遗产作为一种责任,一份事业,有对城市、对子孙、对人类历史文化传承的担当,就显得尤为重要。 现存的海原县城古城墙,位于老城区北坪梁(海原三中院内)。

目前墙体破坏严重,内外侧多处塌方,顶面坍塌,已失去昔日的宏伟。李进兴委员说,如果不对海原古城墙加以保护,这一历史遗迹将会消失,对中外专家研究这座历史名城造成极大的遗憾,对海原县也将是巨大的损失。

其次,实行依法保护,依法治理,形成一套便于操作的古建筑和古城保护制度和程序规范,是保护的首要途径和最高境界。 我们要提高法律的精细化程度,在顶层设计上划出不可逾越的保护“红线”,建立起有效的责任追究机制,使建设者和管理者对法律、对程序有敬畏之心。 譬如,我们可以从保护的对象、方式、手段和操作规程入手,严格决策审批程序,使城市建筑拆迁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清晰的边界;树立专家介入的意识,明确专家“事前”介入的程序;明确城市规划建设必须通过的市民 “红线”, 使广大市民不但对建设项目的规划内容知情,还可以充分地参与和表达意见。

再次, 动用民间等

文物的保护措施范文3

关键词:博物馆;藏品;保护措施

中图分类号:J0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115(2013)12-97-2

藏品是博物馆从社会教育与科学研究的目的出发,以自身的性质为基础,所搜集保藏的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物质文明以及人类社会精神文明发展的见证物。对于博物馆藏品来说,其不仅仅包含古旧的文物与各类标本,同时还可以包含最先进的科技成果以及先进的工农业产品。从藏品的含义来看,能否对博物馆的藏品进行有效地保护,是博物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博物馆藏品保护现状

从藏品本身的层面来看,由于其受到自身材质所具有的缺陷性以及历经埋葬等所产生的影响,因而较容易出现自然腐蚀等方面的损失,严重的甚至会消失,这就使得博物馆藏品的保护措施应得到足够的重视。从现有的博物馆藏品保护情况来说,通常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博物馆藏品保护基础条件亟待提高

从我国现有博物馆的保护措施情况来看,由于一些博物馆在藏品保护技术方面较为落后,导致一些藏品存在着自然损坏的情况。尤其是在一些基层的博物馆藏品保护工作中,一些工作人员认为藏品入藏以后,只要不出现被盗的情况,就算完成藏品保护工作的全部。藏品在博物馆内,虽然从本质上减少了出现人为损害的几率,但是这些藏品由于还处于自然环境中,所以不可避免的会受到自然环境中一些条件的影响,进而出现一定的损害,如空气污染或者虫蛀霉变等等。

(二)博物馆藏品保护人才队伍水平亟待提高

博物馆藏品保护工作的有效推进,离不开藏品保护工作人员的工作。我国存在着专业博物馆藏品保护人才严重不足的问题。以基层博物馆为例,一些博物馆根本就没有设置过专门从事馆内藏品保护的工作岗位,多数情况下都是由博物馆中从事陈列、仓库保管或者文物征集的工作人员兼职藏品的保护工作。文物保护人员如果没有经过专业的藏品保护知识与实践技能的训练,就会影响到对藏品的保护,通常只会在藏品入库前做一些简单的清洁或者消毒工作,至于所做的保护措施是否会影响到藏品内部的结构或者藏品寿命也没有进行必要的检验。

(三)博物馆藏品保护体系存在问题

从我国现有的博物馆藏品保护体系来看,还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与管理工作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对于博物馆来说,文物藏品的保护工作不仅仅是细致的工作,同时还是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藏品的保护体系存在问题,就容易对藏品保护工作效率产生消极的影响。以我国现有的基层博物馆为例,多数都以自身的实际情况与工作需求为基础确定了包括保管人员岗位职责、藏品入库管理等方面的藏品保护体系,但是体系在作用发挥上,往往会由于体系本身缺乏可操作性与可执行性。

二、博物馆藏品保护措施的应用

结合我国现有的博物馆藏品保护现状,本文提出以下博物馆藏品保护措施,这些包护措施在应用的过程中需要结合博物馆藏品保护的实际情况,进行灵活性地处理。

(一)提高藏品保护的基础设施建设

博物馆所具有的重要功能就是对文物进行保护,这就要求藏品的库房建筑以及保管设备应具有安全性、坚固性、适用性以及经济性,博物馆应不断地完善基础设施方面的建设,加快对文物保护设备的更新,如加大对恒温恒湿等现代化技术在博物馆藏品保护中的应用,等等。同时,博物馆还应做好藏品保护的信息化管理方面的工作。

(二)提高博物馆藏品保护人才的整体素质

伴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藏品保护方面问题的解决越来越需要现代科学与传统工艺的结合。这就要求博物馆应不断提高自身所具有的专业技术水平,而这些的关键就是要提高博物馆藏品保护人才的整体素质。一方面,博物馆要结合自身现有的条件对已有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进而提高对现有藏品保护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通过培训等方式来有效的提高现有人员的专业知识与实践技能方面的水平,另外一方面还应加大对外来技术与外来人才的引入,有效的充实文物保护人才队伍。

(三)优化博物馆藏品保护体系

博物馆藏品保护体系的优化,应以管理良好的藏品日常工作作为基础,通过规章制度的操作来实施科学管理。博物馆应根据自身的所在区域的气候条件、经费情况以及技术水平等基础确定合理的措施,进而实现藏品保护的目的。藏品保管工作人员应根据博物馆具体的实际情况,以文物为基础来确定保养计划,进而确保库房能够发挥其在藏品保护方面所具有的功能。优化博物馆藏品保护体系中,还应关注藏品的修复工作以及藏品的日常养护工作。对于藏品保护工作来说,修复作为重要的方式之一,对于藏品保护有着不可取代的作用。

综上所述,博物馆藏品保护工作效率的提高,是多种藏品保护措施共同作用的结果。不同的博物馆或者同一博物馆的不同时期,应从自身藏品保护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了合理的藏品保护措施。并针对实际情况的变动不断地对藏品保护措施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促进我国藏品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发挥博物馆藏品应有的功能。

参考文献:

[1]马子庄,晓贾. 试析博物馆藏品[J].中国博物馆. 2007,(02).

[2]宋向光.应重视和完善博物馆藏品借用工作[J].中国博物馆,2012,(04).

[3]杨海峰.博物馆藏品利用中的保管[J]. 中国博物馆,1988,(01).

文物的保护措施范文4

【关键词】 未定级别文物;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措施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长河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十分重要价值的遗迹以及相应的遗物。这些文物是人们共同创造出来的,应该由全人类进行共享。其中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更是历史文化的象征,它不仅仅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同时,它也见证了我国文化的发展过程,因此,我们要重视这一课题的探讨。

一、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现阶段,我国在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进行保护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保护水平的提高。

1、认证以及保护主体独立性不强

根据《文物保护法》,若是在进行相关生产以及生活的过程中,发现具有价值的文物遗存或是遗址,该遗址的所在政府要积极进行文物的保护,并根据文物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保护措施的实施。在进行这一工作过程中,要对不可移动文物进行认定,因此,认定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到文物保护水平的高低。现阶段,我国文物认定的主体为各个地方政府。由于制度问题的影响,地方文物保护的相关机构直接隶属于当地的政府,在相关人员的配置以及资金的支持方面也都依赖于政府的投入。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大部分地方政府将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经济发展过程中去,对于文物认定这一部门的投入并不是十分的重视,这导致认定工作无法全面的开展,同时,对于认定文物主体的独立性也存在一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文物保护机构的独立性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文物认定工作的开展;二是文物保护机构的权威性不高,造成这一现象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动力不强,机构的人员配置以及相关方面的设施不齐全。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为了进行经济开发,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逐渐成为开发建设的牺牲品,这严重影响到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水平的提高。

2、三无状态的出现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在进行保护的过程中,存在三无状态,且较为普遍。除了有部分地方政府对其进行文字说明之外,大部分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处于三无状态,主要体现在:一是大部分文物无保护标志。通过实地考察发现,大部分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并没有相应的保护标志,其主要原因是相关机构对这一方面不够重视;二是大部分文物无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的确定是进行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重要措施。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大部分文物并没有进行保护范围的确定,这导致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混杂在一起。人们在进行日常生产以及生活的过程中,往往会导致文物的损害;三是无专人保护。现阶段,政府的主要精力全面放在了经济发展中,对于文物保护这一方面并不是十分重视,因此,导致文物保护机构并没有足够的人手进行文物保护。

3、文物保护意识较为淡薄

根据现阶段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的实际情况分析,各级政府以及相应的文物保护机构对于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意识淡薄,这导致相关的工作无法全面的开展。尤其是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人们的不重视,常常会出现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被占用的现象。除此之外,我们还发现,由于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原先已定过级的文物失去其级别,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文物保护水平的提高。

二、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措施

1、健全保护机构

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重要性日益突出,因此,在进行其保护工作之前,首先要健全文物保护机构,其主要措施如下:一是进行相关专业人才的招聘,例如,专业的文物保护人员、专业的文物修复人员等,并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薪酬待遇方面的调整,既要做到吸引人才,又能够做到留得住人才;二是多举行相应的学习以及交流活动。在进行文物保护管理过程中,要想不断提高保护水平,文物保护机构要积极进行与其他地方的学习以及交流,积极学习其他地方进行文物保护的先进方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其文物保护水平。

2、大力宣传文物保护的意义

首先,各级政府的管理人员要重视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工作的开展,要充分了解到这一工作进行的重要性;其次,各级文物保护机构要根据该地的实际情况,进行文物保护意识宣传工作,让人们充分了解进行文物保护的目的,积极提高人们对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意识;最后,鼓励社会相应保护组织的参与,让这些机构参与到文物保护过程中去,进而不断提高其保护水平。

3、利用科学技术进行文物保护

通过分析发现,现阶段的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在进行保护工作中,并没有采用相应的科学技术,这影响到其保护水平的提高。因此,在进行文物保护时,相应的管理人员要积极采用科学技术,例如,在进行文物认定或是重建的过程中,工作人员可以利用先进的技术进行,提高其保护水平。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要根据其实际情况进行标准化工作规范的制定,通过这样的方法,不断规范保护工作的流程,逐渐让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步入正轨。

4、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相结合

现阶段,因为经济发展导致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遭到破坏的现象较为普遍,因此,各级政府要将这一保护工作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相互协调,共同促进当地的发展。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相应的部门要积极开拓思路,制定出新的部门考核制度以及标准,做到统筹兼顾,进而实现和谐发展。

三、结语

综上所述,在进行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过程中,现阶段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严重影响到当地经济以及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要重视这一方面的探讨。本文结合现阶段我国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现状,根据实际要求,提出了相关建议,希望能够起到提高保护水平、促进社会发展的目的。

【参考文献】

[1] 侯江,莫骄,刘厚伟,刘伟.论不可移动文物的定级与保护――以重庆市北碚区为例[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2(12)61-64.

[2] 石永明.加强对未定级别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的若干思考[J].今日财富(金融发展与监管),2011.09(11)186-187.

[3] 张松,刘青青,张龄心.上海文物保护立法的若干问题探析――以不可移动文物为中心[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03(18)23-30+41.

文物的保护措施范文5

一、加强文物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构建科学有效的文物保护体系,提高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提高人民群众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进一步挖掘我县文化底蕴,丰富文化内涵,提升我县文化品位。

(二)基本方针:文物保护始终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文物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坚持依法和科学保护,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与文物保护的关系,统筹规划,分类指导。

(三)工作目标:通过有效措施,文物保护管理得到全面加强。今后,文物保护“五纳入”(即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有实质性进展;确立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将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建立完善“四有”工作制度(即:有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人员管理);坚持以政府保护为主,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保护的体制,逐步形成更为完善的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立一支高标准文物保护员队伍;切实保证文物安全,继续保持不发生火灾事故和馆藏文物被盗案件,野外文物发案率明显下降;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文明执法;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保护文物意识深入人心。

二、实施分类保护,构筑科学有效的保护体系

(一)我县文物保护单位基本情况:我县目前查明的文物点共有11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四处(清明桥、柴武台、栾武台、文庙大成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苏味道墓)、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一处(赵家庄革命烈士墓)、两处市文物局复查点(高家庄哈珊墓、河西村张翼墓)以及2008年“三普”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点75处,可移动文物点22处,配合大型建设工程省文物局新发现文物点17处。其中古遗址64处,(聚落址38处、寺庙遗址20处,窑址2处、军事设施遗址4处);古墓葬18处;古建筑10处(宅第民居4处、近现代代表性建筑3处、古石桥2处、宗教建筑1处)。

(二)分类文物保护具体措施

1、已核定为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必须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对其进行保护管理,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专人负责管理,做到文物保护“四有”要求。有使用单位或是村集体所有的,县文物主管部门与其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2、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遗址保护措施

我县古遗址主要是聚落址、寺庙遗址和其他遗址(窑址、战备工事等)。①古遗址所在乡镇、村要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层层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遗址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③不得在遗址保护范围内进行取土、挖掘、爆破、建房、砍伐树木等影响文物安全和破坏文物整体风貌的活动。④未经县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⑤古遗址特别是寺庙遗址,已建起房屋的,要安装自动报警、灭火、避雷等消防安全设施,使用管理人要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房屋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要在重要场所设置“禁止烟火”的标志。

3、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墓葬保护措施

①古墓葬所在乡镇、村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墓葬所在村委会要有专人负责看管,每日进行安全巡护,发现问题当即制止或及时上报县文物、公安部门。③古墓葬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取土、建设、挖掘、钻探、爆破、垦植等破坏文物安全的活动。④严禁破坏、盗掘墓葬。⑤禁止在墓体及其附属物上乱涂乱划。⑥维修古墓葬,不得任意改变和破坏原有的布局和结构,未核定等级的要将施工方案报县级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

4、未公布“三普”新发现文物古建筑保护措施

古建筑包括古民居、古石桥、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等建筑物。①古建筑所在乡镇、村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并与县文物主管部门协商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②古建筑的使用人或所有人负责日常管理和保养。③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和爆破、钻探、挖掘等活动。④在古建筑的建设控制地带内不得进行破坏古建筑历史风貌的建设工程,其建设方案必须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审批。⑤古建筑为个人使用的,使用者为第一责任人,为村集体所有的,村集体主要领导为保护管理责任人,不得擅自迁移或拆除,确需迁移或拆除的,必须报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批准。⑥不得在古建筑室内或者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引起火灾事故;不得在建筑物或建筑附属物上乱涂乱画。⑦走私、盗窃古建筑构件和附属物,视情节进行严肃处理,构成刑事犯罪的依法报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5、未公布“三普”新发现可移动文物保护措施

国有可移动文物包括石刻、石碑;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反映历史上各时代社会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①在全县范围内征集可移动文物。可移动文物所在村没有能力进行保管的,要上交至县文物管理部门,由县文保所统一进行集中保管,县文物主管部门将给予适当奖励。②不愿上交的可移动文物,可在村内进行保管,由所在乡镇、村委会负责,派专人进行看护,安装必要的安保消防设施,保证不发生被盗、损毁、乱涂乱画等问题。③可移动文物所在村或者个人使用的,不得擅自移动或倒卖。④可移动文物所在乡镇、村要与县文物主管部门签订文物保护管理责任书。

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全县文物保护的社会合力

县成立副县长苏军献同志任组长,县文广新局局长杨志新、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张会益任副组长,县公安、财政、规划、住建、发改、工商、交通、国土、教育、民政、林业、环保、农牧、水务、工信、司法、宗教、供电、街道办、装管办、医管办及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文广新局,具体负责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和协调、宣传等工作。建立全县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着力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格局,始终保持对各类文物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四、明确责任分工,切实做好文物保护管理工作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实行属地管理,谁管理,谁负责,一旦出现问题,逐级问责。

(二)各乡镇及相关单位都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保证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各乡镇、相关单位领导小组名单要于1月16日前报县文广新局文旅办。

(三)文广新局负责县域内田野文物、馆藏文物、出土文物、社会文物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对本辖区文物保管员进行监督指导;开展形式多样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提高文物保护意识;要同文物所在乡镇、村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1月18日前签订完毕。

(四)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文物保护工作,建立本辖区内文物点档案,进行分类管理。文物点所在乡镇、村委会要切实负起责任,派专人进行管护,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县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各乡镇可移动文物自愿上交县文物保护管理所统一保管的,要于2月底前上交至县文广新局文旅办。

(五)公安、工商部门要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对涉及文物的案件,要集中力量进行侦破,要充分发挥职能,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作为本部门的一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六)财政部门要将文物保护经费纳入本年度财政预算,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而增加,以确保文物保护经费和文物保护单位保管员工资等的正常支出和工作开展。

文物的保护措施范文6

【关键词】水利水电;环境影响;对策

水利水电工程是以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为目标的除害兴利的综合性工程,它能促进社会经济效益的发展,同时它也能对自然环境和生态平衡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引起高度重视。应该时刻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第一位,保证工程在取得社会经济效益的同时,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处。

1 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水利水电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既有有利方面也有不利方面:有利方面 :如有效地调节水径流量,减少洪灾发生,水力发电能够减少污染和生态破坏,属于清洁能源,对周边农业生态环境也能有一定帮助。不利方面:除施工中会给当地居民带来噪音污染;空气污染外水利水电工程还会带来土地资源减少;森林资源及其衍生的动植物资源受损;移民安置;自然保护区、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等资源流失;对渔业生态系统产生破坏等诸多影响。因此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要考虑诸多因素,慎重实施。

2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根据具体的施工计划制定出与工程同步的防止施工环境污染的措施,认真作好施工区和生活营地的环境保护工作,防止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质量安全部全面负责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定期对本单位的环境事项及环境参数进行监测,积极配合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环境监督监测。

2.1 防止扰民与污染

①工程开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保护措施计划,施工方案尽可能减少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②与施工区域附近的居民和团体建立良好的关系。可能造成噪音污染的,事前通知,随时通报施工进展,并设立投诉热线电话。

③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以防止公害的产生为主。

④采取一切必要的手段防止运输的物料进入场区道路和河道,并安排专人及时清理。

⑤由于施工活动引起的污染,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控制。

2.2 保护空气质量

①减少开挖过程中产生大气污染的防治措施。

a、尽量采用凿裂法施工。工程开挖施工中,表层土和砂卵石覆盖层可以用一般常用的挖掘机械直接挖装,对岩石层的开挖尽量采用凿裂法施工, 或者采用凿裂法适当辅以钻爆法施工,降低产尘率。

b、钻孔和爆破过程中减少粉尘污染的具体措施。钻机安装除尘装置,减少粉尘;运用产尘较少的爆破技术,如正确运用预裂爆破、光面爆破或缓冲爆破技术、深孔微差挤压爆破技术等,都能起到减尘作用。

c、湿法作业。凿裂和钻孔施工尽量采用湿法作业,减少粉尘。

②水泥、粉煤灰的防泄漏措施。在水泥、粉煤灰运输装卸过程中,保持良好的密封状态,并由密封系统从罐车卸载到储存罐,储存罐安装警报器,所有出口配置袋式过滤器,并定期对其密封性能进行检查和维修。

③混凝土拌和系统防尘措施。混凝土拌和楼安装了除尘器,在拌和楼生产过程中,除尘设施同时运转使用。制定除尘器的使用、 维护和检修制度及规程, 使其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④机械车辆使用过程中,加强维修和保养,防止汽油、柴油、机油的泄露,保证进气、排气系统畅通。

⑤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使用0#柴油和无铅汽油等优质燃料,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量。

⑥采取一切措施尽可能防止运输车辆将砂石、混凝土、石碴等撒落在施工道路及工区场地上,安排专人及时进行清扫。场内施工道路保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并经常检查、维护及保养。晴天洒水除尘,道路每天洒水不少于4次,施工现场不少于2次。

⑦不在施工区内焚烧会产生有毒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因工作需要时,报请当地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同意,采取防治措施,方可实施。

2.3 水土保持

①根据我国《水土保持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设计和合同要求合理利用土地。施工作业时表面土壤妥善保存,施工完成后,恢复原来地表面貌或覆土。

②施工活动中采取设置给排水沟和完善排水系统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防止破坏植被和当地环境资源。不乱砍、滥伐林木,不破坏草灌等植被; 进行土石方明挖和临时道路施工时,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边坡失稳、滑坡、坍塌或水土流失;做好弃土场的治理措施。

2.4 减少扰民

①项目部与当地村民和政府建立良好的关系和沟通渠道。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事前通知,并设立投诉热线电话。晚上休息时间尽量避免进行产生噪声的工作。

②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扰民施工作业, 例如水渠开挖遇岩石需爆破的, 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爆破时间一般安排在早晨 8时前和中午( 该时间农民不在野外劳作) 。

2.5 文物保护

①对全体员工进行文物保护教育,提高保护文物的意识和初步识别文物的能力, 以及认识到地上、地下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据为己有。

②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或可能是文物) 时,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同时将情况立即通知业主和文物主管部门,按文物管理部门的指示进行处理。

2.6 固体废弃物处理

①施工弃渣和生活垃圾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依据,按设计和合同文件要求送至指定弃渣场。

②做好弃渣场的综合治理。要采取工程保护措施,避免渣场边坡失稳和弃渣流失。按照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堆渣前进行表土剥离,并将剥离表土合理堆存。完善渣场地表给排水规划措施,确保开挖和渣场边坡稳定,防止任意倒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泄洪能力以及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③施工后期对渣场坡面和顶面进行整治,使场地平顺,利于复耕或覆土绿化。

④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在施工区和生活营地设置足够数量的临时垃圾贮存设施,防止垃圾流失,定期将垃圾送至指定垃圾场,按要求进行覆土填埋。

⑤遇有含铅、铬、砷、汞、氰、硫、铜、病原体等有害成份的废渣,经报请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在环保人员指导下进行处理。

2.7 选择试点,借鉴经验,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生态补偿战略

减缓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对生态系统的干扰,目前可行的做法有二:一是采取环境友好的工程技术和管理方式,对河道生态进行修复,减少或减免工程建设的影响;另一种是对造成的难以减免的影响采取补偿,包括河流生物栖息地的建设、 鱼类的人工繁殖、 濒危物种或特殊物种的恢复等,在大尺度范围内达到生态与环境保护的目标, 保护河流生物多样性及其结构功能。发达国家已进入工程的全面管理与河道生态修复阶段, 经过多年的生态调度实践,提出了 “适应性管理” 的概念,即由 “评价—规划—设计—实施—监测”形成一个完整的良性循环。我们需要加大调研力度, 借鉴发达国家先进的经验与理念,结合我国的国情和特点,提出未来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环境保护及河道生态修复的发展战略。

3 结束语

总之,如何开展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特别是大型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需要各方面人员进行专门研究,以制定出适宜的原则、办法和标准,从而指导工程施工的环境管理。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