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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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文1

一、农村生活垃圾为什么要分类

1、农村生活垃圾产生量极大、处理难度大

农村生活垃圾的构成受农民生活水平、能源结构以及季节变化的影响。相关调查显示,农村平均每人每天生活垃圾量为0.8kg,全国农村一年的生活垃圾量接近3亿t。如果不经分类直接采取填埋或者焚烧处理的话,所需的配套设施和收集、运输及处理成本都难以满足。据调查统计,经合理分类后,真正需要处理的垃圾不足产生量的百分之十。分类后不仅有效地实现了垃圾减量,大大降低了处理成本,也减少了焚烧垃圾造成的污染和填埋占用的土地,同时一大部分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又可以重新作为原料循环利用。

2、农村自身具有强大的消化生活垃圾的优势。

农村具有人口相对稀少、空间大的优势,可通过堆肥、沼气工程和饲养畜禽等措施容纳、消化80%以的生活垃圾,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其余可以通过户分类、村收集、镇集中、县处理的模式同城市垃圾一同处理。

二、农村生活垃圾如何分类

为了进一步促进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及资源化利用,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规范、收集有序、有利处理,各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合理、便捷分类的研究,制定出科学的分类方法或规范措施。根据目前农村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把农村生活垃圾做如下分类:

1、可回收类:

废纸系列:报纸、书本纸、外包装用纸、办公用纸、等可生产纸浆的即可。

塑料系列:各种塑料袋、牙刷、杯子、饮料瓶、矿泉水瓶、洗发水瓶、牙膏袋、一次性塑料餐盒等。

金属系列:铁皮、罐头盒、易拉罐等。

玻璃系列:酒瓶、农药瓶、玻璃瓶和玻璃片、镜子、罐头瓶、啤酒瓶、墨水瓶等各种玻璃。

纤维系列:各种纤维袋、纸罐带子、包装袋。

橡胶系列:皮鞋、胶鞋、棉鞋底等橡胶鞋及单车、摩托车、汽车胎等。

2、可堆肥类

堆沤类:包括蔬菜兜叶、煤灰、瓜果皮、扫地灰。

焚烧类:小件无回收价值的纸张、干果壳、烟头、烟盒、一次性筷子及其他木制品。焚烧后的灰烬将进入堆沤池。

喂食类:剩饭剩菜、食品残渣、动物内脏。

入池类:发臭的鸡、鸭、鱼等动物内脏、动物尸体(较大的动物尸体可切断塞入沼气池入料口)。

3、有害垃圾类

废电子产品、废电池、废油漆、废灯管灯泡、废化学品及过期药品等。

4、其他垃圾

无回收价值系列:打碎的瓷器等。

衣料系列:废弃衣服、毛巾、书包、布鞋等。

三、如何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有序进行

1、加强对居民的宣传培训

由政府部门牵头,编印垃圾分类处理专题宣传资料、宣传画,在农村和中小学进行大力宣传教育。利用道路标语、大型户外广告,电视公益广告等在乡村广泛宣传。同时,在各乡镇通过召开乡镇干部会,村三职干部、党员会、社员大会等各种会议,对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做广泛宣传发动,让群众认识垃圾分类的好处。知道如何科学分类。

2、加强设施保障

将印有垃圾分类标识的垃圾箱配备到户,建立垃圾分类投放池,配备垃圾清运车及时清运走不能回收或堆肥的垃圾。保障农村环境清新、整洁。

3、人员保障

竞聘垃圾分类、保洁、清运人员,指定干部分管监督,全力保障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顺利进行。

4、政策及资金保障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文2

[关键词]深圳市 生活垃圾 垃圾分类收集

中图分类号:TF046.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6)15-0142-01

生活垃圾按来源可分为居民垃圾、机团垃圾、街道垃圾、绿化垃圾、果蔬垃圾、饮食服务业垃圾,按其性质又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垃圾分类包括分类收集、垃圾分拣、分类利用和分类处置等多方面,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导致整个系统的失败,而多部门对垃圾分类环节的多头管理极难形成合力,在实际的操作中也易互相掣肘。

一、深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现状

深圳市公共道路上的垃圾桶一种是标识着“可回收垃圾”和“不可回收垃圾”,另一种没有任何的分类标志。七成市民在公共场所会有意识地将垃圾分类投放,但因为不知道如何分类或者多数垃圾桶本身没有区别等原因而没有进行分类。对居民垃圾分类的问卷调查显示,深圳市近八成市民对家庭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多把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混装在一起投放在小区垃圾桶(池)里,仅有的分类是将能卖钱的可回收垃圾拣出;此外,深圳市小区中大多数垃圾桶没有分类标志,即使是分类垃圾桶,垃圾也没有分类投放。

可回收垃圾经过“居民、拾荒者、环卫工人”3个环节的筛选得到回收利用。然而对于餐厨垃圾、生活干垃圾(如废纸、金属、塑料、玻璃、纺织物、橡胶制品、陶瓷、渣土、婴幼儿妇女及病人的卫生用品),以及废旧电池、灯管、油漆桶、过期药品等有毒有害垃圾并没有分类,垃圾混合收集后首先运至垃圾中转站,然后运到垃圾处理中心,最终被填埋或焚烧。在一些机团单位和街道,垃圾桶虽然具有分类标识,但多数没有发挥作用。一方面,垃圾箱里的垃圾没有严格分类;另一方面,深圳市目前环卫部门和环保公司并没有垃圾分类运输车,可回收垃圾装置和不可回收垃圾装置最终用途都一样,并没有起到应有的垃圾分类作用。

果蔬垃圾、绿化垃圾和餐饮垃圾均为有机垃圾,其来源和成分相对简单。目前深圳市果蔬垃圾以卫生填埋及简易堆填为主要处理方式,餐饮垃圾基本是私人回收为主或卖给养猪场等进行废物利用。对于绿化垃圾,福田和罗湖区的做法是直接运往下坪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较大的枝条则送往枝桠粉碎厂粉碎,进行简易堆肥;南山区收运后的绿化垃圾大部分与生活垃圾混合收集,送往垃圾焚烧厂或填埋场进行处置;盐田区和原特区外则主要采用简易堆填或直接回归绿地方式处理。

二、深圳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中存在的问题

(一)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配套政策和执行措施乏力。

深圳市政府于2002年颁布了《深圳市城市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实施方案》,细化了垃圾分类的具体规定,对制定垃圾分类的详细标准,明确相关管理责任起到了积极作用。但相应的法律体系和规定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是:一是立法过于原则性、缺乏可操作性。如对垃圾如何分类、分几类的没有明确规定,这给管理部门的具体实施带来了难度,使执行力大为降低。二是法律责任不够明确。现行立法缺乏地违反城市垃圾分类法律造成环境污染和资源流失的相关法律责任规定。这样既不利于垃圾分类义务人履行分类的义务,也无法对垃圾分类的违法行为有效制裁。

(二)统一收费,缺乏鼓励因素。

根据2007年施行的《深圳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深圳采取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水费绑定收取的方式,特区内居民用户按13.5元/户・月定额收取;其他用户按排污水量计收,每立方米排污水量缴纳垃圾处理费0.27元(相当于按垃圾产生量125元/吨),而排污水量一般按用水量90%计算。每年征收的垃圾费达5亿元左右。这种“一刀切”的方法虽然对政府收取垃圾处理费有充分保障且简单易行,但是这种收费方式不论垃圾分类与否及垃圾实际量多少,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不能起到任何的激励和诱导作用。

(三)政府部门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

垃圾减量和分类收集是一项系统工程,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由市城管局负责,废旧物品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由市科工贸信委负责,有毒有害垃圾和电子垃圾又由市人居环境委负责。人人有责的结果容易导致人人都不负责。就纵向来看上级对下级的指挥监控不力,导致有禁不止;横向上地方政府职能部门出现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监管,“打篮球”争抢利益,而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的则“打排球”互相推诿,有的部门在部门利益竞争的驱使下,进行“选择性执法”,有的甚至重审批轻监管、乱审批不监管,部门之间缺乏明确完善的协调合作机制。

(四)宣传教育不到位,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淡薄。

政府部门、学校和广播传媒都提倡并积极宣传垃圾分类,但由于对如何分类和收集投放的宣传不到位,大部分的市民也仅是养成了垃圾要入箱的习惯,投放垃圾时,仍然将可回收和不可回收垃圾混在一起投放;分类垃圾桶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形同虚设。我们的宣传工作还任重而道远。从幼儿园和学校开展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对建立垃圾分类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幼儿园和多数学校由于没有意识到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在升学率和提高成绩的压力下,多把环保宣传当成应景和做秀,并没有真正投入精力,达不到应有的效果。

(五)垃圾末端处置简单粗放,未形成产业链。

深圳市目前垃圾末端处置有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垃圾分类后,收集后又混合处理,影响了居民积极性。或垃圾虽有分类收集,却不能实现分类运输,混合装运的结果使得垃圾分类成为一句空话,也使城市街头的分类垃圾桶成为一种摆设。二是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建设资金短缺。社区的垃圾基础设备,比如垃圾转运电瓶车改装、垃圾中转站技术升级等所需资金,都是物业处无法承受的,需要政府出资。而政府又无如此大的财政预算,这就形成了矛盾。三是有毒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理复杂,触及利益。有毒有害垃圾的处理,由于企业处理成本高,政府的补贴又不到位,从事相关行业的企业就少之又少,也使一些推行社区有害垃圾收集的物业小区陷入尴尬境地。餐厨垃圾的处理,虽有正规的餐厨垃圾处理站,但却面临开工不足的问题,每天处理量仅占到饱合量的40%左右。究其原因,主要是一种经济因素在起作用。将餐厨垃圾承包给固定人员回收是餐饮行业的普遍做法。如果实行餐厨垃圾的集中专业化处理,将会触及到一个利益链,直接和潜在的阻力相当大。四是可回收再生资源利用的垃圾种类繁多,而我市目前并没有一个与垃圾分类有关的专业市场,并建立相应的配套设施和管理制度,因此目前要实现垃圾分类还是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参考文献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文3

一、杭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进程

杭州是浙江省省会,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重点风景旅游城市和历史文化名城,相继获得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园林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联合国人居奖、国际花园城市等10多项国家级和世界级荣誉。同时,杭州是一个自然资源十分匾乏的城市,环境是唯一的战略资源。杭州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建设“宜居城市”作为政府的首要任务,通过生态环境的改善来提升城市经济发展环境,对垃圾处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要求。

早在2000年,杭州作为建设部的首批试点城市开展了第一次垃圾分类,但是大部分流于形式,实施效果并不理想。2010年初,为打造“国内最清洁城市”,建设“生活品质之城”,杭州市政府重新启动垃圾分类,破解垃圾处置难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吸取以往的经验教训,在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和市民的习惯养成的软件上都从最实处做起来,做出全面安排。

在居民习惯的养成方面,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1)2010年初,杭州市城管办就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网络调查、社区走访和书面问卷,调查结果显示:97.82%的市民赞成实施垃圾分类。其中,在将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作为必选分类的前提下,57.73%市民赞成将不可回收物按照“厨房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杭州市政府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垃圾四种分类方法。(2)2010年3月,杭州市正式推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处理体系,先期选择建南小区、浙报公寓、新城国际花园、清水公寓、绿园、东芝公寓、金沙曲苑、江滨花园八个小区,进行试点,并对试点小区的社区干部进行培训。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小组,通过向家庭配发生活垃圾可降解塑料垃圾袋,召开垃圾分类宣讲会、经验交流会,进驻试点小区进行现场指导。

为了有效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政府还在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提升,重点做了以下的工作:(1)杭州市政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公众的垃圾分类的便利性及末端处理的不同方式,确定了杭州市垃圾四种分类方法。并且,统一采用不同颜色标识出不同垃圾投放箱,制作相应颜色的垃圾桶、垃圾袋,分类垃圾桶根据小区的居住人口和户数配置。(2)2009年,为避免垃圾收集、处置过程中又将市民分类好的垃圾混为一团的做法,杭州以推行清洁直运为突破口,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为标准,实现主城区清洁直运工作的全覆盖“杭州模式”,初步形成和构建了城市垃圾集、疏、运一体化的新格局,有效地推动了杭城市居垃圾分类扩面提质的热情。

从杭州居民垃圾分类收集的实践可以看出,先着手对垃圾分类链条做系统设计,在最后的处理设施条件如分类处理等,垃圾直运等具备的情况下,然后再做居民的工作,可以有效地推进居民垃圾分类行动的有效性和持续性。通过近三年的实践与发展,目前杭州市全市垃圾分类收集扩面提质,城市垃圾清洁直运“杭州模式”全覆盖整个城市(包括下辖的乡镇、农村)。做到了生活垃圾清运全覆盖,清运率为100%。垃圾分类直运基本形成,已实现从垃圾分类投放、垃圾收集、垃圾运输和垃圾处置四个环节的全程化分类。

二、杭州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相关建议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居民先要分类投放,之后还要分类运输、分类转运、分类处理、分类加工利用,否则就会前功尽弃。这都需要对原有的垃圾处理系统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除了增加人力物力,还离不开增加政府的投入。另一方面,垃圾排放量与分类收集与公众的行为密切相关,公众意识、教育、奖励制度影响着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的配合态度。

1、不断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的硬件

公众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回收的意向以及具体分类行为,受到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的影响。因此,让公众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必须为他们创造条件。在便利的地点设置标识清晰的分类垃圾箱,保持垃圾箱周围干净,提供及时的收运服务等,都能确保居民更好的将源头分类的意愿转变为具体的垃圾分类行为。杭州近两年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推进的速度较快、效果较好,与政府加大投入为居民提供方便的硬件设施密不可分。杭州推行垃圾分类的覆盖区域,分类投放设施包括分类标志、分类容器、宣传标牌都基本到位,容器上标注收集物的名称,分类方法简单,居民可较快适应。政府加大投入,是实现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实现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和资源化的有利保证。

2、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宣传的有效性

公众既是垃圾的制造者,也是垃圾的受害者,公众参与对分类收集有重要意义,通过宣传教育可提高公众环境意识的过程中,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1)宣传方式的多样性

目前,杭州城市主要街道,有关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宣传条幅随处可见,传统的媒介如广播、电视、报刊、公交车的视频都开始充分利用;内容详尽的垃圾分类的指导手册大多已经发到居民手中。多点多面的宣传,确实对公众建立垃圾分类收集的意识起到了很强烈的效果。但随着杭州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不断推进,要想广泛实施垃圾分类,政府和社会必须采取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宣传,更注重其多样性。

一方面是因为,这种方式虽然受众面广,但仍存在着单方传输、针对性差、公众被动接收的缺点。针对垃圾分类这种特殊的宣传对象,可以采取走进社区的方式,组织人员深入社区进行宣传教育,将垃圾分类落实到家庭。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的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识有基本的了解,但更深入的知识还是有相当的欠缺。比如,绝大部分居民都会字面理解“厨房垃圾”,会将在厨房中产生的垃圾都一统并到“厨房垃圾”箱中;其它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分类就更难了,同样是纸张,硬纸板、报纸、旧书就是可回收垃圾,如果是用过的纸杯等就属于其它垃圾了。由于细致的知识缺乏,所以许多居民家里的垃圾也是习惯性地往一处扔,并没有注意分类的问题,虽然杭州的生活垃圾分类源头分类收集推出了几年,但是“不分类”和“分错类”的情况相当普遍。如何组织社区的垃圾分类培训讲座,组织更多的自愿者到社区向居民宣传并解答有关垃圾分类问题,是今后进一步有效使垃圾分类工作顺利进行的途径。

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可以将城市生活废弃物循环利用的理念纳入各级学校教育,在各级学校青少年中加大垃圾分类回收、循环利用知识的普及力度,以学生影响家长,以家庭影响社会。也可以利用体验式的宣传方式,组织市民参观有关垃圾与环境展,垃圾分拣站及垃圾填埋场,亲身感受垃圾给环境造成的危害,并对循环经济有一个更为直观的认识。杭州市应持续开展并扩大“垃圾分类处理一日游”活动的规模,每月组织市民去参观“天子岭垃圾处理场”,让他们意识到废弃物分类的重要性,自觉养成垃圾减量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2)宣传内容的深入性

大众传媒传递信息具有直接性和迅速性,能及时反映和传播公众所提出的各种社会问题以及对公共政策的期望,促进公众参与,而且媒体报道也可以放大和传播公众参与。

首先,媒体的宣传有助于垃圾分类收集意识形成与强化。相关的宣传既要使公众充分理解生活垃圾正确的收集、清运和处置方法对发展城市经济、改善生活环境的重要性;也同时使公众明晰在垃圾分类中的权利和义务,要让公众意识到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分类,与每一个公众和整个社会息息相关,是每一个公众责无旁贷的义务,只有全体公众共同努力,才有可能实现对环境的积极保护。

其次,良好的宣传有助于生活垃圾的准确分类。目前,非常多的居民不了解垃圾中哪些是可回收的、哪些是有害的,不了解垃圾分类的原因等,因此对垃圾分类收集不是很积极。正在不断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杭州,应该不仅仅宣传垃圾分类的概念,更应该加强宣传的深入性,让公众了解哪些是真正的厨房垃圾,哪些是可回收垃圾,哪些是有害垃圾。

同时,各新闻媒体应采访报道分类收集进展情况、定时公布各地方的分类收集情况,对分类收集做得好的单位或市民进行跟踪报道,给予表扬、奖励,营造公众参与氛围。只有当公众对垃圾分类收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才会有意愿参与日常生活的垃圾分类收集的行动中去。

3、适当的激励与惩罚提高垃圾分类收集的参与度

(1)适当的激励有助于垃圾分类参与率、准确率的提高

广大居民户的自觉参与确实也需要投入一定的劳力和时间。因此,除了通过扩大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宣传,提高居民参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行为的积极性,必要时可以从经济利益方面驱动。国外的实践表明,对在生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工作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可以起到示范性作用,促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如以色列实施的鼓励回收空饮料瓶的政策,消费者可以将空易拉罐、玻璃瓶放入一种“空饮料瓶自动收集机中”,可以换得小额货币,不仅解决该国700-900万只空饮料瓶问题,而且提高了国民的垃圾分类意识和习惯。杭州的社区实践中,也有对有害垃圾主动分类的市民给予一定的奖励,换取收集袋、洗衣粉、肥皂等。这些细致入微的活动,都可以在某种程度上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收集活动的意愿。

(2)适当的惩罚有助于将垃圾分类的意识转化为具体的行为

目前,垃圾分类还是以居民自愿行为为主,效果很难保证。因此,更有效推动垃圾分类收集的覆盖面和效果,仅作为一种自觉行为是很不够的,还应该将其纳入法制轨道,制定具有可行性的政策法规,使其由“我可以分类”转化为“我必须分类”。城市生活废弃物的处理必将走向分类收集、分类处理。因此,应积极依靠政府行政和法制手段,通过立法规范生活垃圾处理中的政府责任、社会各参与主体的责任和义务,为垃圾处理提供法制保障,推动规范分类收集,促进再生资源的利用。

4、建立社区、物业、公民三位一体的垃圾分类收集体系

城市垃圾处理综合且复杂,社会中的单一主体都无法独自解决好垃圾问题,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和社会组织这些不同主体共同努力,促进城市环境的良性发展。目前,在比较健全的小区,都存在社区和物业这两个职能不同、但相互又交叉和联系的管理主体,性质、职能不同,但共同为社区居民服务。

(1)注重社区工作的培育,努力提高其在环境长效管理中的作用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顺利实现,离不开以家庭为单位的每个微小主体。社区作为距离公众最接近的管理者,监督和管理会比其他主体更为直接和有效。

首先,社区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具有贴近现实解决问题的能力,了解辖区内的环境以及具备的条件,以可行的方式管理社区环境卫生。社区可以在不同的居民区开展讲座、趣味活动等形式,也可以安排志愿者上门释疑等各种活动,提升居民积极性。只有通过社区的力量,才能真正将垃圾分类的知识切实地宣传到了每家每户;也只有通过社区细致入微的工作,才能将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做到细致扎实。

其次,社区介于政府与家庭之间便于垃圾分类收集效果的考核。目前,虽然政府部门对垃圾分类投放设施的配置、宣传工作的开展较为重视,却忽略了对垃圾减量贡献率的结果进行考核,形成“重布置,轻成效”的现象。社区作为接近居民居住的社区,可以在监督、检查居民废弃物的工作中做得更多。社区可以借鉴日本的做法,组成监督检查组,检查本辖区内的废弃物堆放点。对于不按规定分类的,工作人员应该当面告诉他如何分;如果不在家,就在家门口贴改进的小纸条;屡教不改的按制度进行相应的惩戒。通过监督机制,使分类收集管理工作在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上发展。

(2)强化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努力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收集习惯的养成

物业公司受聘服务于住宅小区,同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街道及社区的监督、协调和指导。物业公司涉及的工作范围很琐碎也很广泛,对于垃圾处理方面物业的态度是很关键的。如何通过多种方式鼓励业主参与垃圾分类,一个有心做好垃圾处理工作的物业公司会发挥出巨大的作用。例如,作为上海市生态示范小区,朗润园经常性开展如回收废旧电池、废报纸等各类环保活动,业主参与度则通过“绿色生活小存折”里的环保小图章体现。以中高档楼盘为主要服务对象的杭州南都物业,也采取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讲座,对小区内居家保姆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三、总结

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性工程,生活垃圾的收集与每个家庭有关,因此公众的参与是最关键的一个环节。论文希望能为杭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的优化提供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垃圾分类收集管理系统的综合效益和长远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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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黄文芳,李明冉,王辉.国外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经济激励措施及其对我国的借鉴[J].环境卫生工程,2012(5).

[3]刘研,殷洁.南京市垃圾分类体系试行现状与改善建议[J].山西建筑,2012(3).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文4

摘 要 城市生活垃圾的产生无法避免,但如何最少量的制造和最大化的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却体现了一个国家的智慧。文章通过介绍日本解决生活垃圾的法律、经济和教育对策,提出了我国解决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经济和教育措施。

关键词 生活垃圾 回收利用 法律 经济 教育

从垃圾的来源可以把其分为三部分: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农业废弃物。城市生活垃圾是指人们在日常的活动和生活中产生的固体弃物。据有关部门调查显示,我国各大城市普遍采用填埋的方式处理城市生活垃圾,而且这种方式占到了80%的比重,但是填埋不仅占用大量的土地更重要的是还产生了严重的环境问题。因而,如何妥善解决城市生活垃圾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大问题。同样是在面对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问题上,作为中国近邻的日本的做法就值得我们关注和研究。

一、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对策

(一)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的法律

虽然日本政府早在1900年就制定了《污物扫除法》,但因为两次世界大战的爆发致使该法一直没能得到贯彻实施。二战结束之后,为了使经济得到复苏和发展并达到于环境协调的目的,日本政府于1954年制定了《清扫法》;上世纪60至70年代,日本在实现经济腾飞的同时也发生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因环境污染产生的日本国民致害的事件时有发生,致害事件引起了日本政府的重视。《公害对策基本法》是日本在60年代末制定的第一个环境基本法;《关于废弃物处理及清扫的法律》亦被称为《废弃物处置法》随之在70年代通过,该法对于生活垃圾的管理做出了详细的规定;《空气污染控制法》于1986年颁布,该法对哪些设备可以焚烧生活垃圾做了详尽规定;1993年实施了《环境基本法》,该法保证了在日本建立循环经济的观念深入每一个日本国民的心中,也为后续的其它法律的制定和实施奠定了基础,为确保自然循环和社会物质循环,降低环境负荷的实现提供了法律依据。日本以《环境基本法》为基础, 该法明确了建设循环型社会的基本原则以及国家、地方公共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国民在环境保护行动中的职责,并重点规定了国家应该采取的措施,在这个大的法律框架之下接着制定和实施了一些在环保领域更加具体的法律,这些法律明确的显示了相关环保方面的范围、内容以及方式,相应方在环保和污染控制中的权利和义务。比如旨在实现能源节约的《节能法》、旨在使废弃物得到合理处理的《废弃物处理法》和旨在使再循环得到推进的《资源有效利用促进法》,在此三个法律之下还形成和制定了一系列更加具体的操作法,如《容器包装再循环法》。1999年实施的《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针对可能有害于环境的行为和设施做出了具体规定和限制,《废弃物处置法修改案》于2003年12月正式实施,该法关于如何处置废弃物列出了详尽的规定。虽然上述法律都有各自的针对性,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关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不懈努力,由相应的政府部门主管和完善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为依据的科学环保的良性机制已经在日本建立起来,自觉保护环境已经成为日本国民的一种日常生活习惯。

(二)分类和收集城市生活垃圾实现体系化

从日本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可知,日本全国每年产生的生活垃圾总量接近六千万吨,那么用其于日本的人口计算得出平均每位日本国民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的约是1.2 千克,这个垃圾产生量相比中国家庭每人每天产生的垃圾量要稍多一些。为了防止产生在本世纪初没有足够的垃圾场容纳生活垃圾的严重情形的出现,日本在比较早期就开始对生活垃圾进行科学体系化的分类和收集处理。日本的城市生活垃圾一般分为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资源垃圾和有害垃圾等四大类。可燃性垃圾有厨房垃圾、纸屑木块等;不可燃垃圾有陶瓷器皿、玻璃、金属、塑料等;资源垃圾主要是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有害垃圾包括日光灯、水银温度计、干电池、气体打火机、灭火器等。在日本各地,具体的垃圾类别细分有一些区别。按尺寸衡量垃圾并做出相应的分类,一旦超过规定尺寸那就不应归入“小件垃圾”(长度≤0.5米),而应该归入“大件垃圾”(长度>0.5米)的类属。但是当日本市民若要处理一些特定类别和大件的垃圾时,就必须按规定交纳相应的收集处理费,这些垃圾包括电视机、空调、冰箱、洗衣机等电器。另外,投放垃圾必须实行定点投放,收集也必须定时进行。根据当地政府的规定,市民应于每周的指定时间把垃圾放置于固定的地点,并且用来盛放垃圾的袋子应符合相关标准,之后放置在居民区的垃圾会被垃圾清理车收集并被运往垃圾处理厂,运往焚烧场的都是可燃烧性垃圾。由于采用了科学、严格的垃圾收集和处理方式,所有垃圾就无法在露天的场所较长时间的暴露,因而,即便在夏天也不会出现因垃圾腐烂而产生环境污染问题。日本的法律还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要保证不发生本单位产生的垃圾流散到社会上的事情。所以在日本的大街小巷不会发现成堆的垃圾,正是由于日本人的这种自觉意识和良好的习惯才保证了日本城市和乡村的干净和整洁。

(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和多元化

实现垃圾科学分类和收集后, 如何处理垃圾就成为了管理垃圾的比较重要的一个环节。日本对于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有这样的特点,那就是在收运和处理垃圾的过程中很好的引入了市场机制。从20世纪90年代起,日本就把预防优先和回收利用废弃资源作为重点方向,而不再是被动的抑制垃圾增量。对垃圾的预防从生产阶段开始, 制造商方面;通过征税政策引导其生产再循环产品。企业和个人方面;遵循“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并对违反垃圾管理规定的企业和个人予以重罚。因为上述政策的实施,生产者会主动的对废弃物进行回收并对其进行相应的加工处理,从而得到新的产品或者中间产品,之后生产者亦能从中获益。这样, 引入市场机制进行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模式由三方共同组建而成,三方分别为家庭、企业、政府。这有利于对现有资源加以充分利用,也能达到把垃圾变废为宝的目的。

日本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多元化处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垃圾进行直接资源化处理:垃圾在被丢弃前日本市民已对其做了比较细化的分类,日本州、道、府下设的各市、町、村(町相当于中国的镇一级别)就可以直接把回收的大部分垃圾实现资源化处理,该种类的垃圾主要包含PET、铁罐、铝罐、玻璃瓶、纸、塑料等,这些垃圾的回收利用率都比较高。根据2006年的统计显示:日本PET、铁罐、铝罐、玻璃瓶、纸、塑料的回收利用率分别为66.3%、88.1%、90.9%、94.5%、60.8%、72.0%;以焚烧方式对垃圾进行处理:由于日本的国土比较狭小,土地资源十分匮乏,不但卫生而且实用的垃圾处理方式---焚烧,自然就成为了日本的首要选择。焚烧是日本最主要的生活垃圾中间处理方式,但随着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和垃圾产生量及其成分的不断变化,日本政府制订了严格的标准用以控制垃圾焚烧后污染物的排放。同时,为了控制排放到大气中的二恶英量,日本政府把先进的垃圾处理技术从欧洲的瑞士、德国引进过来,并通过一系列积极主动的措施把这些技术转化形成具有自己专利的技术优势,有效的实现了二恶英的削减。另外,日本政府还对燃烧效率和能源利用等方面进行加强指导;对垃圾进行填埋处理:对可燃垃圾的焚烧灰和玻璃、金属、塑料等不适合焚烧的物品进行减量化与资源化回收后,直接作填埋处理,多数食品垃圾也被直接作填埋处理。关于填埋场位置,日本大多把其选在近海处,采用“三明治”式(每3米垃圾上盖上一层50厘米厚的复土)的填埋施工方式和其它科学的措施,确保了不污染周边环境,实现了围海造陆并达到了解决土地资源不足的目的;对垃圾进行再生利用:通过对食品垃圾实现饲料化或肥料化处理,对可燃垃圾进行燃料化处理并制成固体燃料,对焚烧灰、煤尘用1500度高温进行熔融处理或进行煅烧处理后用作建材辅料后,实现了对垃圾的再生利用。

(四)国民环保宣传和教育的常态化

日本的环保宣传和教育实现了受众的国民化,无论成人或儿童都要接受相应的环保知识。日本的多数学校安排了垃圾分类和处理的相关课程,此外还定期在学校里举行垃圾分类比赛并对优胜者进行奖励,从而让学生认识到环保的重要性。日本环境省编辑出版的《儿童环境白皮书》专门用来向少年儿童介绍环保的相关知识。经过日本政府的宣传和教育,在环保方面日本人都比较自觉,其效果也比较明显。日本的市民在环保方面不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而且还会主动的去监督其他人是否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对于那些对垃圾分类和放置不正确的行为,也会有相应的人员去指正。另外,在大型体育赛事和其它集会之后, 场地会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不留下一点垃圾。这种良好素养的形成来源于日本政府在环保方面采用多渠道和多手段的不断宣传和教育。

二、日本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对我国产生的启示

(一)制定和完善更加细化、配套的法律

日本关于环境保护的立法有二十多个,并且这些法律有相当一部分是非常细化的具体操作法。因而,我国应该学习日本在建立完善的法律体系方面的做法,制订更加具体的与主要环保法相配套且可操作性强的相关法律。因为,更加细化和配套的法律是城市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首要前提和保障。我国有关环保方面的立法,在技巧和内容上与日本相比存在一定的距离,因此,我国相关人员和部门应根据我国实际情况借鉴和研究日本的环保法律,以期实现我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立法更加科学化。

(二)实现垃圾的分类和收集处理

现今在我国的大多数城市中,垃圾都是在没有经过分类的情况下被放置于垃圾回收点,这种做法为垃圾的后续处理制造了很大的难题。因而,我国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促使居民对垃圾进行分类。对于已分类的垃圾相关部门要及时的进行收集和处理,实现垃圾的循环再利用。

(三)充分发挥市场在垃圾处理中的良性作用

通过税收政策引导企业参与到垃圾的回收利用中,并对在垃圾处理方面成绩显著的企业进行奖励。还可以通过奖励的方式进行,奖励的方式可以灵活多样,这样能够充分调动和激励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其中。个人若不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垃圾的分类处理,可采取谁污染、谁付费的措施。从而实现政府、企业和个人三者紧密结合的良性循环模式的构建和发展。

参考文献:

[1]周宏,涂晓玲.日本生活垃圾的管理及处理.城市问题.2007年(7):144.

[2]刘建华.日本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对中国城市的启示———以山东省威海市为例.绿色科技.2011.7(7).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文5

北京生活垃圾分类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垃圾分类过于笼统,北京住宅小区生活垃圾根据《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3类;大厦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和其他两类。目前的垃圾分类方法简单易懂,在操作上也更为可行,相比过去没有分类或者只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的分类方法有了很大进步,但跟国外非常细化的分类标准还有很大的差距,就是跟上海地区推广的“有害垃圾+玻璃+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为内容的黄、橙、蓝、绿四色垃圾分类标准也粗略了很多。分类的简单适用于目前的情况,却不利于初始的垃圾分类与后端的资源化处理的衔接。

缺乏垃圾分类意识,目前生活垃圾主要在居民住宅中产生,一部分具有较高经济价值的垃圾被居民自己收集起来卖给废品收购站,剩下的经济价值小或者没有经济价值的垃圾被居民直接投放到垃圾箱中,大部分垃圾都没有得到很好的分类,垃圾不分类的现象在居民家庭中普遍存在。

政府宣传力度不足。北京市90年代初就被确定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十个试点城市之一,但直到现在,垃圾分类工作也是一直走走停停,没有取得很好的效果。垃圾分类需要的是全员参与,而政府的宣传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跟国外随处可见的垃圾分类宣传相比,北京在垃圾分类方面的宣传力度还欠缺很多。

缺乏完备的垃圾回收体系。生活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垃圾的资源化处理和回收再利用,而目前北京市尚未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垃圾运输、处理、资源化利用的体系,大部分有价值的垃圾都是由环卫工人或拾荒者进行进一步的回收利用,垃圾回收体系的缺乏也导致了居民垃圾分类热情的降低和垃圾分类的难度。

世界先进国家和地区生活垃圾分类经验

生活垃圾分类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一个城市的管理水平,也反映了市民的文明程度。世界上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都在推行生活垃圾的分类,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大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综合来看,其主要经验有:制定法律、管理严格、政府重视、细化分类、宣传到位。

制定法律

严格的法律是保证垃圾分类实现的关键。美国各个州和城市都订有相应的法律、法规,鼓励或要求每个家庭将垃圾严格分类以便回收利用,而且垃圾分类回收做得好的居民可以享受减少交纳垃圾处理费的奖励。德国1991年实施了《包装条例法》,规定商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运输包装、转换包装和销售包装的回收利用义务。欧共体则在1994年制定了统一的包装条例规定,要求其成员国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对商品包装达到一定的回收利用率。

管理严格

垃圾分类最为重要的一环是政府的严格而有效的管理。日本的垃圾投放时间有严格的规定,不可燃垃圾一星期可以扔两次,而可燃性垃圾只能两个星期扔一次。韩国对分类垃圾混装的家庭有着极严厉的惩罚,如把含水垃圾与不含水垃圾混在一起,会被处以相当于50美元到290美元的罚款。纽约有专门的环保警察检查垃圾分类情况,不在指定的地方分类放置垃圾,会面临25美元到100美元的罚款。

政府重视

德国极为重视生活垃圾的分类,各城市每个居民生活小区都设有大型专用垃圾分类收集箱,用于回收各类垃圾,商店里设有废旧电池回收箱,各居民家庭也都有分类垃圾桶,用于分装废纸、金属等资源垃圾和普通垃圾。日本横滨政府为了帮助市民按照规定倾倒垃圾,向市民们发放了一本27页的关于如何给垃圾分类的手册,超市售出的每一样产品的外包装上都有十分详细的分类标记,会注明此类包装属于什么样的可回收资源,以指导普通市民在家中更便利地将垃圾分类。

细化分类

很多国家和地区对生活垃圾都有非常详细的分类。日本横滨将垃圾分为10种分类类别:可燃垃圾、不可燃垃圾、有害物质、纺织品、资源类、纸类、瓶罐、牛奶盒、大型废旧物、公共设施不负责处理的超大型废弃物。台北地区生活垃圾分一般类垃圾和资源类垃圾,一般类又分废纸类、旧衣类、塑料类、厨余类等;资源类包括铁罐、玻璃罐、电池、灯管等。德国居民住宅门前一般都有黄蓝黑绿四只色彩鲜明的垃圾桶,桶上都贴着简明易懂的垃圾分类图案,黄桶收集废弃金属、包装盒和塑料,蓝桶和黑桶分别“吞食”废纸和普通垃圾,绿桶则收集从普通垃圾中新分类出来的茶叶和蛋皮等生物垃圾。法国的垃圾分类包括纸箱、纸片处、废木头处、废金属处、废家居处等等。分类的细化充分保证了市民投放垃圾的准确性。

宣传到位

政府非常重视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工作。日本政府很早就对中、小学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将垃圾问题纳入课本,垃圾分类从小被视为理所当然的事,而不是一种麻烦。韩国把垃圾分类作为小学的必修课,使之从小养成好习惯,小学一年级学生就参与垃圾分类劳动,大量的垃圾分类培训和宣传使得垃圾分类深入人心,成为垃圾分类工作不可忽视的一环。

促进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政策和措施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

生活垃圾的回收既是一种行为和习惯,也是一种约束和经济体系,不但需要居民的自觉行为,更需要政府的法律约束和有效监管。有着良好生活垃圾分类体系的国家和地区大都制定了详细的法律法规来约束生活垃圾的分类,北京也应循此惯例,着眼于垃圾的家庭分装、分类投放、垃圾收费和监督惩罚措施等几个层次,在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体体系和居民意识的基础上,循序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证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

细化分类标准

相比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和地区令人炫目的垃圾分类细化程度,北京市现行的垃圾分类明显存在不够细化的问题,一个明显的例子是,北京市未来的垃圾处理越来越倾向于更为环保和经济的垃圾焚烧方法,那么可燃物和不可燃物的垃圾分类则应是顺应此趋势的分类方法。虽然过于细化的分类在目前的居民意识和条件下无法实现,但先进的垃圾分类方法是逐步形成和完善的,相关部门应制定生

活垃圾分类细化的标准和长远计划,分步骤推进,使生活垃圾的分类更为科学合理。

加大投资力度

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是实现生活垃圾分类的重要措施。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投资力度:一是加强对分类垃圾箱的布局投资。即便在现行简单的垃圾分类条件下,很多社区和街道也并未设置垃圾分类箱,直接导致居民无法分类投放垃圾:二是强化生活垃圾处理、运输等全过程的投资。生活垃圾分类的最终目的是分类处理并资源化,生活垃圾的运输、处理、资源化等后续问题如果无法解决,源头的生活垃圾分类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证;三是建立多元化投资和市场运作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垃圾设施和分类宣传,比如在垃圾分类箱上设置广告,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等。

加强政策扶持力度

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政府部门的资源化采购不仅可以大幅度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而且由于政府部门的示范效应,能很大程度上促进垃圾分类在全社会的推广和普及。克林顿政府就规定,政府用纸的60%必须是再生纸,这项措施很快扶植了美国的再生纸行业。北京市也有必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措施,比如规定所有政府部门采用政府统一定制的分类垃圾箱、政府用纸全部采用再生纸等,通过政府购买行为支持并促进垃圾分类产业体系的形成。

解决城市垃圾拾宝现象。垃圾拾宝现象不解决,居民的垃圾分类就毫无意义,后续的垃圾分类处理也会更为复杂。要从根本上杜绝这一现象,需要居民良好的垃圾分类意识和政府一系列的监管措施。建议一方面加强分类垃圾箱的管理,另一方面考虑将垃圾拾宝者纳入城市垃圾分类就业体系,统一管理和培训,既可以防止因拾宝者造成的垃圾满天飞的现象,又可以解决垃圾工人短缺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中国独有的垃圾拾宝现象。

强化垃圾分类宣传

垃圾分类的意识非一朝一夕所能形成,既要靠政府的高效管理,也来源于潜移默化的宣传教育。美国、日本等国家高效的生活垃圾分类也历经了很长的时间才得以形成,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促进此项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媒介优势,在电视广播中投放生活垃圾分类公益广告,传播垃圾分类回收的好处。二是在中小学校普及宣传生活垃圾分类,使生活垃圾分类从小就深入人心,并带动整个家庭的参与。三是加强大众宣传,深入社区进行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印制生活垃圾分类手册、宣传资料等,在社区、机关、校园等地区张贴生活垃圾分类宣传画。组织市民参观垃圾分拣设施、垃圾处理厂,亲身感受生活垃圾分类的好处。

生活垃圾分类如何管理范文6

关键词 垃圾分类;乌鲁木齐;措施

中图分类号X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3)97-0124-02

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由于对资源的过度利用,造成了诸多的环境问题。21世纪提倡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然而中国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包围之中。1/4已经没有垃圾填埋之处,与此相对应的是不足50%的垃圾处理率。垃圾步步逼进城市圈,堆积如山的垃圾不但破坏了环境的美观,而且影响了空气质量。

乌鲁木齐作为新疆的首府城市,未来的发展目标是将首府打造成中国西部地区的中心城市,我国面向中亚西亚地区的国际商贸中心。然而在近年来的发展中,城市生活垃圾倍增,给首府居民生活与城市形象带来了很多负面的影响。发展经济的目的是为了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而发展过程中因破坏环境影响人民生活,违背了发展经济的本意。城市陷入垃圾“围城”之中,城市化带来的生活垃圾如果不及时进行有效管理,将会阻碍经济的长足发展,因此如何减轻污染、变废为宝?是首府发展经济过程中刻不容缓的城市管理课题。

1 乌鲁木齐城市垃圾处理情况

1.1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模糊

市民不能准确分清垃圾的种类,只是按照自己的意识大致分类。人行道上的垃圾桶,尽管分成可回收垃圾与不可回收垃圾,但行人从来不分彼此,怎么方便怎么摔,由于没有明确的分类标准,因此居民对于分类方法与如何区分没有概念,仅凭个人认为进行垃圾的倾倒,甚至将有毒有害的物品与有益有用的废弃物混丢在一起,造成分检困难。居民的生活垃圾“随便扔”不但小区里垃圾没有进行分类,就连街道上的分类垃圾箱也是“摆设”。

在许多街道,可分类垃圾筒成了有名无实的大杂烩。垃圾桶外虽标明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但掀开每个垃圾桶的盖子,里面则是各类垃圾“杂居”。

1.2垃圾处理设施不完善

前期分类不到位,后期处理“大锅烩”,这就造成了首府垃圾分类难的现状。由于市民不懂得垃圾分类,目前首府无法完全做到垃圾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不管是填埋垃圾或者是焚烧垃圾,都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不但投资惊人,而且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

乌鲁木齐市垃圾产生量和设计处理能力之间存在较大缺口。垃圾处理主要采用填埋处理焚烧处理堆肥处理三种方法,然而不论哪种处理方式都会对环境产生危害,增加社会负担,造成资源的浪费。所以解决垃圾处理的最好方法就是改变生活方式,减少垃圾制造。首府现阶段主要是将垃圾转移到郊区,这种处理方式容易导致垃圾填埋场溢出渗滤液,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另外垃圾焚烧技术难度大,运行成本高,烟气处理不当造成更严重污染对于垃圾。因此垃圾处理中出现了处理方式落后,以及处理后垃圾利用率低下的诸多问题。首府所能承受的垃圾处理量低下,以致垃圾设施运行超负荷,甚至无力应对倍增的垃圾产生量。

1.3垃圾管理混乱

垃圾所管辖的部门过多,垃圾分类归城管委管,有害垃圾的处理却归环保局管,可回收垃圾归供销社管,过期药品属于药监局管……多头管理导致缺乏统一管理。在部分老城区居民小区垃圾堆放无序,有的地方成为垃圾死角,垃圾堆放无人清理,小区内没有垃圾房,垃圾就是堆在单元楼道入口处附近,物业推诿说无权管,有权管的部门说责权不明没法管,以致最终垃圾成山,小区及附近街道臭气熏天,空气污染严重。

1.4垃圾分类处理法律法规缺失

我国大力提倡环保,宣传力度很大,然而具体措施与细则却较多针对企业,企业在进行产业发展生产运营时有相关的法规要求,然而回归到个人,在日常行为中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垃圾按分类丢弃或不按分类丢弃没有人监督,更没有相应的评判与奖惩方法,于是我行我素,任我乱丢的现象难以避免。写在标语上的环保口号于是显得软弱无力。

城市是我家,卫生靠大家。如何能做好垃圾分类,共创和谐乌鲁木齐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2 乌鲁木齐垃圾管理措施

2.1健全垃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首府垃圾分类推行困难,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行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无章可循,日本垃圾处理值得我们学习与借鉴,从1980年日本就开始实行垃圾分类回收,垃圾管理的相关规矩多如牛毛,对居民近乎苛刻,不但有非常详尽的分类,还有扔垃圾的具体时间表,比如发放扔垃圾的年历,有不同颜色标示出什么时间扔什么类型的垃圾,条目明晰,同时针对不同的垃圾乱丢乱扔的现象有严厉的惩罚,日本国民从最初的被强制接受到后来形成自觉自愿的行为,都与政府大力推行行之有效、规范细致的法规有着紧密的联系。

要想使垃圾分类深入生活并最终形成良好习惯,不仅需要全民参与,更需要政府出台政策引导。政府需要将垃圾分类进行知识宣传,同时将垃圾管理任务分派到不同部门进行监督指导,有专人进行垃圾分类的讲解与处理,出现垃圾错分的按规处理,通过惩戒措施让市民有法可依。

2.2提升居民自身环境意识

努力推动居民环保意识由浅层阶段提升到深层阶段,使得居民以关心环境问题为动机,自觉主动完成一系列环保活动。“不会分”是能力问题,“不想分”却是认识问题,什么垃圾能扔?哪些垃圾不能随便扔?哪些会对土壤造成千年难消的污染?哪些能帮助飞机飞上蓝天?有些人知道,更多人并不知道?针对这一点,我们可以通过知识普及、各类媒体的宣传,让更多的人掌握新知识,也让更多的人明白随便扔垃圾的危害。政府可以制作统一的分类小手册,通过物业来“宣传到户”,普及垃圾分类知识。

2.3完善垃圾分类处理体系

对垃圾进行精细分类,将垃圾进行最大分类,之后再对几大类细分为若干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又可分为孙项目进行回收。制定回收垃圾时间,设置专门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科研攻关分类收集配套设施,开发垃圾处理优化技术,对垃圾进行科学安全无害处理,保证循环再利用,并且学习美国设置垃圾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垃圾收集和运输,专人专管,落实到公司到时人个,将垃圾变废为宝,甚至还能上市,产生不俗的业绩。

优化垃圾分类处理是建设绿色首府、低碳城市的必然要求,小小的垃圾桶折射着城市大文明,在改善垃圾处理硬件的同时,还要花大力气在软件上,即提高政府与市民对垃圾处理重要性的认识程度,将环保理念真正落实到行动中,垃圾只有进行有效分类科学回收才能使环境不断改善更新,自然资源是有限的,再生能源是无限的,只有全民齐心协力,有效开发垃圾这个被大家忽视却最具有开发潜力的“城市矿藏”,才能使城市环境更美好,人民生活更和谐。

参考文献

[1][张坤民.低碳经济论[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