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详细内容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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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详细内容

养老保险详细内容范文1

论文关键词:曲靖农村;养老保险;管理体制;现代化

我国绝大部分人口居住在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大多数农村居民在生产和生活中遇到的风险还得不到应有的经济安全保障,甚至还有几千万人生活在贫困之中。但是,从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的趋势来看,把全体农村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之中,这不仅是政府应尽的职责,而且也是每一个公民应享受的权利。因此,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而在现阶段,我国农村的现代社会保障主要还是采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形式。由此,本文试就曲靖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问题作一点探讨。

一、曲靖农村的养老保障模式现状

我国的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正在建设中,就养老保险而言,建设中的养老金制度模式由三个层次的养老金制度组成,它们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但是,由于我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存在着二元经济、城乡分割的现实。这就造成了我国城市、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同步,农村的现代养老保险建设远远落后于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边远地区、高寒山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等落后地区,其养老保障仍然是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曲靖的基本情况也是这样,并且作为农业开发历史悠久、农业产值一直占重要地位的农业大市,这一问题显得更为突出。

曲靖全市近80%的劳动者直接从事着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据曲靖统计局编写的《曲靖统计年鉴/(2001年)统计,在总人口数5450687人中,农村人口数达4785442人。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口比例比全国平均值还要高。但是,就农村现代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而言,状况不容乐观。可以说在农村,传统的养老保障模式占据着主要地位。

据我们对茨营乡大麦村和沿江乡庄家圩村的调查(大麦村为少数民族聚居的高寒山村,庄家圩村为坝区富裕村),两村6o岁以上的老人主要靠子女赡养。更值得一提的是有的乡、村还制订村规、民约来强化传统养老保障模式,维持社会稳定。罗平县鲁布革乡多依村的《村规民约》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1期)。寻甸县(现属昆明)鲁背村的村规民约也这样规定:子女每年给无劳动能力的老人粮食400斤,零花钱200元。另外,在对富源县古敢乡的调查中,我们还了解到无儿、无女的老人(一般为7O岁)或五保户在乡政府办的养老院养老。养老院的开支来源主要为:(1)政府拨款;(2)全乡村民每年出2公斤粮食;(3)老人们自己养猪、养鸡和种菜等。这些现象普遍存在于曲靖农村。

当然,现代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并不是没有在曲靖农村展开,1992年,曲靖的农村社会保障工作就正式启动了,由于政府的大力推行,农村社会保障得到了较快的发展。1995年曲靖行署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1996年曲靖行署又印发了《曲靖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曲靖地区全面展开。到1996年6月底,全地区共收取保险金达1510万元(《曲靖地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文件》)。到2002年底,整个曲靖参加了农村社会保障的农民共有l6万5千多人,共计积累保险基金8000多万元,目前已有2500多名参保农民开始领取养老金,年发放养老金20余万元(曲靖市社保局统计数据),农村养老保险开始成为部分农村老年人获取稳定收入的一个来源,并成为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但是,自1998年政府机构改革,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给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来,受管理体制改革、银行利率持续下调及中央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变动的影响,曲靖农村养老保险事业面临一系列的困难。也正因为这样,在农村传统养老保障模式仍占据着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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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造成曲靖农村养老保障现状的原因及其这种现状对现代化建设的影响

曲靖的养老保障模式也和其它地方一样,受到国内大环境的影响,传统养老保障模式占据主要地位,现代社会的养老保险制度没有在农村广泛的展开。就曲靖而言,为什么会造成这样的局面?分析起来有以下的原因:(1)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目前,曲靖的478万农业人口中仅有l6万5千人投保,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过窄。这使得曲靖农村的社会保障方式仍停留在传统的社会保障模式和社会救济等低水平层次上。(2)具有投保意识的农民还很少。家庭养老模式在曲靖农村还在广泛地流行,传统的“养儿防老”、“靠人不如靠己”的思想还在支配着大部分农民们的行为。在罗平县鲁布革乡多依村流行着这样的养儿防老的方式:“儿子分家时给老人留下‘养老田’、‘养老牛’等,使老人有赡养的费用或去世时的安葬费用。当老人年事已高,不能从事体力劳动时,儿子一般要向老人提供粮食,或老人在几个儿子家轮流吃饭,做到老有所养。”这也可以从麒麟区和罗平县的实际情况中明显地看出来(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1期)。(3)农村社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还不完善。从1998年开始,伴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我国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开始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由于移交工作缓慢,致使许多地方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出现了停顿和滑坡的现象。曲靖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于2002年4月28日才正式从曲靖市民政局移交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曲靖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缓慢地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过程中,有些地方就出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不明确的现象,有时是由民政部门管,有时又是由社保局管。管理上的混乱必然使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难以顺利地展开,同时也打击了农民的投保积极性。这使得在此之前的相当一段时间内,曲靖市的农村养老保险工作基本上是处于停滞状态。这些因素阻碍了曲靖现代养老保险在农村的建立和发展,也就影响了曲靖农村现代化的进程。

现代社会保障体制在农村的建立健全,至少可以在以下几方面促进农村的现代化发展:(1)改变长期以来支配人们生育观的养儿防老思想,有利于农村计划生育顺利实施。由于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在曲靖农村广泛地流行,“养儿防老”、“靠人不如靠己”的思想支配着大部分农民群众的行为。农民们的传统习惯不是依靠自己的青壮年时候的积蓄来养老,而是把家庭收入花在子女身上,年老时再依靠子女的赡养来养老,社会化养老的意识非常淡薄。(2)体现社会公平。社会公平如何,体现着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高低。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已经消灭剥削制度,就应该更好的保证社会公平。在农村建立社会保障体系,更好的体现社会主义国家保证社会公平的这一特色。(3)适应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水平。实践证明。一个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所提供的保障水平应当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几年曲靖的农村面貌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这就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以促进农村现代化的发展。(4)实现实际上平等的公民权利。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应该是全体公民,每个公民不论他是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都有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而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则是弥补我国城乡分割现实的有力举措。

当然,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模式也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建立健全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今天,如果把传统的家庭养老保障模式结合起来,充分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形成有特色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将更有利于我国的现代化建设。

三、关于促进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措施与建议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是工业化的产物,是在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过渡中由于一系列重大社会结构的变迁而引起的。社会保障的责任从家庭转移到社会,不是一个自发的历史过程,它受到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生产方式,以及文化、城市化进程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是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得以健康、顺利发展的前提和保证,因为只有农民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才有能力、有可能积极参与投保。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农村的经济状况发生了很大变化。2001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366元,比上年实际增长4.2%。就曲靖而言,2001年农村人均纯收入达l463元,总收入达2293.4元。其中,沾益县人均纯收入达2013元,总收入达3840.01元。从农民的消费支出来看,1998年曲靖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l184元,比1983年增加了994元,增长5.23倍(以上数据引自曲靖市委、市政府、市统计局编写的《曲靖五十年》1949—1999,第79、l6页),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在曲靖的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如何促进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发展,我们有如下几个建议:

(一)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应该是政府组织实施的一项保障农民晚年基本生活的社会性、政策性的基本保险,是国家和政府的社会政策行为。因此,应该在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政策,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纵观20世纪9o年代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状况,在取得最好成绩的90年代中期,当时曲靖各地政府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1)建立机构,落实编制,配备专人,确立一名领导抓农村社会保障工作。(2)划拨农村社会保障工作经费。(3)抓好宣传工作,树立典型搞好社会保障工作。(4)下达指标,落实责任制(以上几点详细内容参见拙作《论农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发展》,《曲靖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l期)。由于这些原因,20世纪90年代中期,曲靖的社会保障发展较快,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些县(市)的资金还初步具有了规模。但是,正如前所述,在随后的一段时间内,由于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由民政部门移交到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过程过于缓慢,致使有些地方出现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管理部门不明确的现象。我们认为曲靖养老保险当务之急就是尽快理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管理体制,明确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统一认识,有计划、有步骤、扎扎实实地层层全面贯彻落实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只有建立起一个层次分明、效率高的管理体制,各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才有可能真正落到实处,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才有可能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培养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

就目前中国大部分地区来说,农民群众对社会保险这个新事物认识不足,很多人持怀疑、观望的态度。其原因是:农民受传统观念的影响较深,仍然认为家庭养老或养儿防老可靠;社会养老保险周期长,他们怕政策有变,怕到时候兑现不了。如前所述,曲靖市的农村养老基本上还是以家庭养老为主。

因此,要让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就必须加大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宣传力度,就如同20世纪90年代中期所做的那样,树典型、广宣传。同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正确地引导农民有计划地合理消费,减少铺张浪费的现象,提高自我保障意识,增强自我保障能力,提倡青壮年时多积累,老来有养老金,既减轻家庭负担,又减轻国家负担。如果能破除“养儿防老”的传统旧观念,真正培养起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那不但能使曲靖市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取得更大的进展,使曲靖市的广大农民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而且还能极大地促进计划生育政策在曲靖市的广大农村的贯彻落实,减轻计划生育政策执行的难度。从这一点上来说,培养农民们积极投保的意识有着非常重大的意义。

(三)加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

按照目前曲靖市的有关文件,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是由各县(市)统一筹集、核算和给付的,基金上交曲靖市里集中储存、统一管理。曲靖市里、下属各县(市)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乡镇设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保险基金实施指导和管理。基金管理委员会由各级政府分管社会保障工作的负责人任主任(组长),社会保障、财政、税务、乡镇企业、计划、银行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处(站),对基金实施管理。

曲民办(2001)第1号文件曾规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不得用于抵押贷款和直接投资,只允许存人银行和直接购买国家债券。”在以前所发文件中还曾规定: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用于直接投资的,责令限期追回,同时处于其投资总额5%到l0%的罚款,而且还视情节对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给予政纪处分。

尽管有了上述规定,但在实际工作中,在曲靖有些地方的农村社会保障管理中还是出现过挪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现象,损害了投保农民的利益,打击了农民们的投保积极性,直接影响了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这说明,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虽然目前曲靖市已有了一系列的相关文件和规定,但它们主要是以政府部门的政策性法规和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的实施方案为主,尚缺乏法律上的保证。这样的话,要切实维护广大投保农民的利益、保证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的健康、顺利发展,就必须加大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曲靖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杜绝违纪、不法行为的发生。

目前,曲靖面临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的事实,而且随着曲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年轻的农村劳动力不断离开农村、涌人城市,使得未来曲靖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将更进一步加深。在传统的家庭保障模式下,老龄化程度加深就必然使曲靖的广大农村家庭要承担更多的赡养老人的义务。因此,在曲靖广泛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刻不容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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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的意义

社会保险档案是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操作的首要载体。社会保险经办工作质量,直接影响社会保险制度是否能够健康运行。社会保险档案是社会保险办理和服务的记载,是考量经办工作是否依法进行的依据。无论是绩效考核、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都需要依托档案资料。

社会保险档案是服务参保对象的重要媒介。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保履行义务和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用的一种历史凭证,通过此凭证,社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缴纳范围内的各种权益。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对服务的质量要求越来越高,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保险档案的记录与民众的社会保障越来越密切,记录着民众享受社会保险的详细内容,服务范围将逐渐的扩大。

做好社会保险档案工作是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保证。党和国家提出要建立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这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毕本内容,也是实现中国梦和改善民生的根本。做好社会保险档案管理工作是提高社会保险部门服务质量的重要前提。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也是社会保险事业发展的重要历史资料。通过对档案资料的整理和分析,可以为保险行政部门制定保险费用的收缴和保险服务的方式提供一些珍贵的历史资料,完善保险管理体制。

2 社会保险档案管理中的主要问题

档案管理制度亟待完善。社会保险项目管理制度的不断健全,保险项目的门类增多,办理社会保险的人数只能多,保险项目经办机构所形成的的各种图标、文件和凭证等数量越来越庞大,档案管理的难度增大,管理的范围增加,保管时间的延长和保存方式的多样化等,缺少统一管理的标准和规范。在繁杂的档案管理中,由于能力和技术有限,难免会出现各种问题。

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程度不高。社会保险办理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文件资料如身份证、死亡证和收入证明等都来自于其他社会职能部门。这些资料可以直接从这些部门单位的网上进行下载,大量的数据资料堆积造成了档案资料的膨胀,部分单位部门的档案信息形成封闭式的管理方式,档案资料得不到有效利用,造成资源的浪费。同时档案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限制了档案信息的闲置浪费。社会保险机构本身的信息化程度不高,限制着档案资源的信息共享和信息利用。

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当前,档案的存在形式主要是纸质为主,计算机信息档案为辅。纸质的档案占据了大量的空间,增加了档案管理的成本,在档案借阅是提供原件或进行复印时,很容易造成实体的损坏,纸质的档案调阅非常繁琐,档案的使用效率比较低。

档案资源利用不够充分。社会保险档案的管理方式比较单一,主要是档案的整理、归档、阅览、借出和复制。档案仅仅在机构内部和参保人员之间进行传递和借阅,档案跨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比较少,档案的利用性你比较差。档案管理技术的多媒体化、数字化和网络信息化水平比较低,档案的公开性和共享性难度大,档案的保密水平不够,不利用档案信息的利用。

3 加强社会保险档案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社保局办公区布局,为建立档案室和档案查阅室预留足够空间。投资足够资金购置移动式档案柜和其他设备。配备消防、通风、安全设备。购置档案管理工作必需的硬件设备,如快速扫描仪、计算机等。研发和购置档案管理软件。进行电子档案管理,在电脑公司协助下自行开发管理软件从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档案扫描存储起步。移动硬盘构建的数据库,存储参保人基本信息(身份证号、档案号、就业时间、缴费情况等)和人事档案信息。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档案工作体系。档案管理工作体系的建立,必须加强组织建设,形成统一领导和分级管理的方式,做好档案管理各个环节的协调和沟通,正确有效的落实档案管理工作目标。社会保险机构的各级主要领导要对档案管理工作高度重视,关系档案管理工作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对档案工作进行详细、全面的部署,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员工考核的范围之内。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机构应该建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和科室,配置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制定专门的管理规章和设置专门的领导机构。

完善制度规定,实现档案管理制度化。为适应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模式,建立一套完备的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势在必行。系统化、标准化的档案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可以大大促进档案工作水平的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国家档案局正在制定《社会保险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准备出台一套符合社会保险特点的专业档案管理制度,将在科学界定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中所形成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和分类方式等方面,为全国制定框架性的管理依据。

推进资源建设,实现档案管理信息化。积极发挥计算机管理的优势,推进档案信息化建设。选择功能完善的档案管理操作系统,可以实现档案的轻松快捷著录、完整高效统计和快速准确检索。加强电子档案管理,对于相关协议服务单位联网结算,对通过Internet网上经办产生的电子文件进行档案管理,确保文件的原始性和法律效力。大力开展档案数字化加工,对现存的纸质、实物档案进行数字化加工处理,在业务窗口对档案资料进行前端扫描。

利用档案资源,提高档案服务水平。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是利用。档案利用是档案生命力最直接、最有效的体现。积极开展档案利用需求调研,确定服务对象和服务内容,提高档案利用服务的针对性。及时续编档案索引目录,方便各类利用者调用档案。深入挖掘信息资源,整理汇编政策经办资料,向社会公开现行业务文件。建立社会保险档案信息中心,与社会保险经办窗口、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网等实现档案信息共享,建立社会保险档案服务网络,为社会各界提供社会保险档案信息服务。

加强档案管理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能 。基础的知识、技能、政治素养、道德素养、管理能力,以及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等,通常情况下是从事档案工作必须具备的能力。档案业务工作的效率、水平和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档案人员综合素质的高低的影响和制约,同时对档案工作整体效能发挥重要的作用。但是,目前很多保险部门的档案管理者的水平比较低下,服务意识差,主观能动性不强。因此,一方面,档案工作者必须加强业务培训,掌握相关的专业知识,找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且提高自己的创新意识。另一方面,加强自身学习,因为信息化的现代,档案管理也由简单的手工操作,转为现代化的管理密集知识型的工作。也只有具备高素质的,掌握现代科技的管理人员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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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问题的提出

按照联合国传统的标准,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总数达人口总数的20%,该地区或国家可称为老龄化国家或老龄化社会。随着各国经济与医疗卫生事业的普遍发展,人类的年龄也不断地上升,不少国家和地区已经将劳动年龄由60岁提升到65岁,养老金也从65岁开始发放。另一方面老龄社会的标准也改为65岁以上老人占总人口的7%。

调查资料显示,日本在2012年65岁以上老人达3079.3万人,占总人口的24.1%,完全进入了老龄社会。日本政府很早就开始关注老年问题,采用官方、民间以及官民相结合的各种方式解决养老问题。因此,日本在应对老龄化这一问题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也留下了许多教训。

我们要解决老龄化这一社会问题,有必要学习一个已经进入了老龄社会的国家的经验,吸取其教训。笔者曾发表有《日本化解城市老龄化的规制与严谨策略》一文,从法律法规及城市建设策略等角度,分析了日本是如何应对老龄化过程中的城市问题的,本文拟从日本社会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视角,再度审视日本应对老龄化问题的对策与措施。

二、城市民间养老护理服务的法理依据

日本政府早在50年前的1963年就颁布了作为社会福利六法之一的《老人福祉法》。该法是在日本宪法第十五条“所有国民有健康并带有文化性的最低限度的经营生活的权利。国家必须要就所有生活方面努力增进社会福祉、社会保障以及公共卫生的提升”的基础上制定的。该法的基本理念是:“老人作为多年来为社会的进展做出贡献者,而且作为有丰富知识与经验者在受到敬爱的同时,要保障他们拥有生命意义的健全的安逸的生活。”在增进老人福祉的职责与义务部分的第四条中明确指出“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即地方政府)有增进老人福祉的责任与义务”;“国家及地方公共团体在制定与老人福祉相关的政策时必须要通过政策反映出第二条规定的基本理念”。这里十分明确地阐明了老人福利的责任在国家及地方政府。为了使人们更关注老年人的福利和老年人自身的向上精神,该法还规定每年九月十五日为老人节,并以这天开始的一周时间定为老人周。国家及地方政府在老人节及老人周期间必须努力实施符合老人福祉的事业并鼓励老人团体以及与此宗旨相关的其他组织举行相关的活动。该法所规定的“老人居家生活支援事业”有老人居家护理、老人日服务事业、老人短期入院事业、小规模多功能型居家护理、老年痴呆型老人共同生活支援事业以及复合型服务福利事业等。其中老人短期入院事业指的是根据《看护保险法》所规定的时间段入住特别养老院或其他由厚生劳动省指定的设施进行护理的事业,也就是说,这些养老院都是由国家或地方政府设立或指定的养老院。另外,市町村等地方政府机构要相应地设置福祉事务所,并要努力把握有关老人福祉的实情并提供必要的情报、咨询、调查及指导等事务。同时,还规定市町村等地方组织也要做好居家护理等方面的工作,也可以委托市町村以外的设施来进行为老服务。总之,在这个法律中,养老问题的主要力量应该是国家及地方政府。

然而,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日本政府受到泡沫经济崩溃的影响,在部分领域进行规制缓和,对民间进行开放。在老人护理服务领域中“老年痴呆症高龄集体公寓”开始允许民间组织介入。1999年2月21日的《朝日新闻》刊登了题为《民间企业相继介入老年人护理》的报道,文中说:“瞄准高龄化社会,民间企业打出旗号积极进入护理专用型养老院以及上门护理服务等领域。老人护理服务是以地方自治政府及社会福祉法人为中心的,但明年4月开始执行的护理保险适用政策,可以预测护理服务的市场将会越来越大。民间企业的加入,老人护理服务将会发生变化。”这里所说的“护理保险适用政策”是指2000年4月1日起实施的“护理保险”。

所谓“护理保险”是根据不同护理的事由来支付保险,又分成公共护理保险和民间护理保险两种,而民间保险的保障内容分成护理临时资助和护理年金的两种。关于对护理保险适用对象的护理服务,日本的厚生劳动省会按有关的规定支付护理报酬。这个制度的财源主要源来自于被保险者缴纳的保险费和国家、地方政府、市町村等的税收。这个制度的目的有四个:首先,就是要让接受护理者不受本人及家庭所得及财产的影响,都能得到应有的护理服务;其次,把受护理者的家族从护理负担及护理费用负担中解放出来,用社会全体的劳动力量和财源来进行护理;第三,由多元化的机构来提供服务,要促进作为专门服务产业的护理产业的形成;第四,将医疗与护理的作用与职责分得更加明确,没有急性或慢性医疗必要的需要护理者可由护理服务机构来承担,而需要护理性的住院可入住护理设施。从这个保险制度改革中我们可以看到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产生的法理依据。老人护理服务要成为一种产业,要有更多的机构或企业来承担社会养老护理服务工作。

三、民间养老护理服务的准入与类型

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了护理服务机构开设的基本准则,同时还要接受都道府县的批准方能进入养老护理服务行业。根据《护理保险法》,从2009年5月1日开始,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必须遵守法令对业务管理内体制进行整顿,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申请根据机构营业事务所所在地的不同可分别向国家、都道府县或市町村进行申请。如某股份公司的本部及各营业所都在东京都内的话,那就直接向东京都行政机关进行申报;而某股份公司本部在东京都,但事务所却分布于大阪、福冈等府县,这样申请就要向政府的厚生劳动省老健局进行申请。

申请者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资格。第一是申请者要有法人的资格,但是如被认可的个人经营的医院、或从事在诊疗所进行居家疗养管理指导、访问护理、访问医疗指导、来院医疗指导、短期入院疗养护理以及在药店进行居家疗养管理指导等专业服务的可以不要法人资格;第二是事务所的从业人员的知识、技能以及人员要符合厚生劳动省法令所规定的基本准则;第三是要能够按照事业所需的设备及运营基本准则进行事业经营。而个别不能满足这三项条件中一项的,但被认定能提供一定水平的服务的话,作为保险者的市町村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核准。

登记了的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基本服务内容有访问护理、访问入浴护理、来所护理、居家护理支援以及福利用品的租用等方面。承担这些基本服务的机构的注册要在护理保险者(市町村等)处登记,而登记者的服务对象限定在所登记的市町村的行政服务范围之内。另外,关于这些基本的为老服务的申请必须要先咨询所在地的市町村的护理保险担当课,因为市町村要根据该地区这些服务的需求量来决定是否予以注册登记。希望从事这些基本护理服务者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法人,都需要通过几个月的专业培训与训练,取得开业资格以后方能进行注册登记,创立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相对而言,其准入门槛还是比较低的。为此各地方政府还专门开设类似的培训机构来对希望创业者进行资格培训,也有不少网站在进行这方面的咨询与中介工作。

如上所述,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根据服务项目与对象的不同有多种形式,在日本的公式文书上称之为“护理服务事业者”。而这一行业根据《护理保险法》又可以分成护理保险事业者和护理保险外事业者两类。具体的机构又可以分成四个大类,二十三个子项目。第一大类的“指定居家服务”型可分为访问护理事务所、夜间应对型访问护理事务所、定期巡回随时应对型访问护理看护事务所、访问入浴护理事务所、访问看护事务所、复合型事务所、访问医疗指导事务所、往返型护理事务所、往返型医疗指导事务所、短期入所生活护理事务所、短期入所疗养护理事务所、小规模多机能型寓所护理事务所、寓所疗养管理指导事务所、应对老年痴呆型共同生活护理事务所、特定设施入居者生活护理事业者、福祉用具租借事务所以及附有服务的高龄者公寓等17种;第二大类是寓所护理支援事务所;第三大类是护理保险设施型,可分为指定护理老人福祉设施、护理老人保健设施、指定护理疗养医疗设施以及护理老人保健中的医疗设施等4种;第四大类是护理保险外事业者,又可分为自治体委托事业者、住宿型日间服务机构等2种。

上述自治体委托事业者包含了很多生活项目,如送饭服务者、生活用品配送服务者、洗衣业、访问理发美容业、住宅改建业以及出租车业等。这些都是老龄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为老服务项目。护理保险设施型中的护理老人保健类的医疗设施原则上是带有医疗性质的,但是入住要求是病情症状处于安定时期、不需要经常去医院治疗的老人,这样就需要设施内的医师与主治医生进行交流,提供必要的诊疗资料,以便在必要时进行转院治疗。

日本政府的行政改革,缓解了官办养老机构的不足现象,不少民营企业开始进入养老护理服务产业,如松下电工出资在大阪府门真市开设了护理专用型收费养老所作为新的产业;又如三泽住房旗下的公司在千叶县流山市也开设了护理专用型收费养老所。早在1999年,厚生劳动省的调查表明,已有民间投资的收费型养老院280家。甚至一些个人经营者也开始在养老护理服务领域中创业,这样不仅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老人的护理服务工作,为老人谋取了福祉,还缓解了就业难的问题,使不少无业人员获得了就业的机会,可谓是一举两得的改革。

四、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运营

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运营,基本上是按照日本厚生劳动省在1999年制定的《关于指定寓所服务等事业的人员、设备以及运营的基准》运营的。这个法令的每一章都有某一种机构的基本方针、人员基准、设备基准以及运营管理的基准,也就是说每一种护理服务机构都有其独特的运营基准,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运营模式。全法令有14章,对12种护理机构分别进行了规定。比如其第二章就是对“访问护理”这种组织机构的运营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在人员方面,从业员人数应该是以正式职工的换算方式确定为2.5倍以上。提供服务的责任者必须是护理福祉士或是厚生劳动大臣所指定的专门从事访问护理者。指定访问护理机构的管理者对各指定访问护理事务所都必须配置专职从事该职务的正式管理者。在指定访问护理事务所的管理上没有业务时,也可以从事事务所以外的职务,或是从事在同一社区范围内的其他事务所、设施等的职务。

指定访问护理机构在开始提供指定访问护理之前,必须对利用者及其家属说明由此法令规定的运营规程概要、访问护理员的工作制度以及对这种服务内容的选择和认定等情况,并提交记有重要事项的文书给利用者,在开始提供服务时还要得到申请者的同意。同时,在利用者以及家属的同意下,可将记有重要事项的电子版情况通过电子情报处理组织和其他情报通信技术提供服务,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电子文书和交付给使用者的书面文书具有同等功效。在提供访问护理服务时,护理服务机构人员必须要确认被保险者的被保险资格、需要护理认定的有无以及要护理认定的有效日期。如有不能认定的情况,必须根据利用申请者的意愿迅速地帮助其进行申请和认定。而对需要护理认定即将期满的被保险者一定要提示并帮助进行认定更新。

需要护理的公式性认定是与医疗机构医师认定健康保险相对应的一种认定制度。需要护理认定由保险者(即市町村以及行政机构)根据医疗机构的调查结果来进行,需要护理的等级分成要支援的1~2级、要护理的1~5级这7个等级,从法律上讲,要支援等级的享受型服务是有限制的。

在访问护理过程中,必须对从业人员、设备、消耗品以及会计等方面的情况有完整的记录。而这种护理服务记录必须保存两年,以备检查。具体记录内容为护理计划、护理服务详细内容、法令所规定的给市町村的通知内容、被护理者的陈情内容、护理过程中的事故状况以及所采取的应对措施等。以这种形式来保护服务提供者与服务享受者双方的利益,也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

另外,从经济结算方面来看,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运营成本的十分之一来自于利用者的交付,还有十分之九要向各都道府县所设的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申请才能获得。而国民健康保险团体联合会所支付的十分之九的资金则原则上从作为保险者的市町村以及特别区行政机关获取。而这十分之九的财源主要来自税收与国债等政府及自治体的直接收入和护理保险金,其比例为各50%。其中地方自治体即地方政府的50%中,都道府县大约25%,市町村约占25%。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日本社会养老的主要财源来自公共财政。当然,有些民营的收费型高档养老院的主要财源是享受服务者所支付的,而这类机构并不是主流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

从利用者角度看,低收入者在接受居家护理服务时个人负担金额是设定有上限的,在接受机构护理服务时可以减免伙食费和住宿费,居家也好,在机构中也好,根据家庭核算的医疗费与护理费来设定本人负担额的上限,其构成包括需要护理者的收入、存款及财产加上护理保险和健康保险中的自己负担部分,再加上来自行政的助成金,用这种制度设计来减免护理机构利用者的费用,这样需要护理服务者的家族基本上可以不发生费用。

由于这样的运营方式,需要养老服务者必须是加入护理保险的人,即使这样,需要服务者也不能直接到提供服务的养老服务机构去获得这样的服务。需要接受服务者必须向保险者申请,获得保险者的认定与许可以后方能接受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服务,或入住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一般的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规模都不大,主要服务于事务所所在的行政区划范围之内的并符合该所服务范围内的老人。各类护理服务机构均各司其职,做好其申请时所规定的业务范围,不少事务所还规定了利用者的人数。如“小规模多机能型寓所护理事务所”是2006年4月护理保险制度改善以后所创设的、与地域密切结合型的一种服务。一般一个事务所的利用者定员为25名以内,其中往返利用者每天在15人以内,过夜的定员为9名,只有登记过的利用者才能利用。而且,在往返利用者以及过夜利用者也不能随意地变换,需要相互协调地进行利用。

上述这些运营方式为日本的养老事业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许多老人能有尊严地生活在人世间,也反映了日本政府在缓解机制、开拓市场方面取得了较大的成功。

五、民间养老护理服务存在的问题

任何一种制度的制订都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社会现实意义,是把公平性、合理性和实用性作为根本目标的。但是社会是复杂的,多元的,因此任何制度也无法真正做到这三点,在实施过程中总会出现各种问题。日本的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也存在着种种问题,总结起来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保险者规模较小,经济实力不足

如上所述,根据护理保险法的规定,护理保险者原则上是市町村以及特别区一级的行政机关,虽然日本厚生劳动省也力荐超越行政区划的联合,现实中也有一些地方采用这种联合运营的方式,但总体来说保险者的规模都相对较小。而小规模的保险者从护理预防来看它的财政效果是容易看见的,但是作为长期补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稳定经营就显得财力不足,难以长期维持了。日本政府长期来在全国推进市町村的合并工作,希望通过这种行政区域的合并来解决规模小、资源分散的这种不利于发展的现实状况。另外,由于地方财政的有限,供职于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的报酬较低,经营这类机构的法人较少,这样各市町村的事务所的数量就极不均衡。

(二)民间养老护理服务难以满足社会需要

由于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众多,但一般规模都比较小,一部分利用者长期寄宿于这些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使得最初的以短期寄宿为目的的规划目标不能达成,也就是说其应有的所谓小规模多功能的目的不能得到很好的实现。另外,因为机构的利用费用是定额的,所以一部分人如果随意地频繁使用,这样在小范围内的与其他利用者的关系就比较难以处理,这样也使得护理服务机构成为不易利用的设施。这些都是由于日本养老护理服务机构规模小,服务内容过于分散所造成的。

(三)特别养护类老人院资源奇缺

在各类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中,特别养护老人院的供给与需求呈现明显不对称状况,有些地方甚至出现以年为单位的排队等候现象。据有关资料表明,全日本约有40万人左右在等待入住特别养护老人院。日本厚生劳动省计划到2012年3月为止将护理疗养型医疗设施转换成医疗疗养病床、护理疗养型老人保健设施、护理老年人保健设施、护理老人福利设施等设施中的任何一种,但是护理疗养病床只有很少一部分能进行转换,真正要实现这个目标可能要延期到2018年。

(四)诸多养老机构管理经营违法

日本的护理保险是从2000年开始的,但这一制度在财务管理方面并不是无懈可击的,不少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手段骗取保险费用。据调查从2000年到2009年的十年时间,由于不法机构经营者在护理报酬方面的架空报账和虚假报账使得全部日本市町村返还金额超过98亿日元,而且到了2011年2月才发现其中的10亿日元的损失是根本无法追讨回收的。而在2009年度因为违法申报护理报酬而受到行政处罚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就达150家以上。

上述这些问题给日本的养老护理服务业带来了较大的影响,但是总体上说日本的养老护理服务机构的运作还是比较符合规范的,尤其是民间养老护理服务机构为缓解日本老龄化社会的安定与发展作出了贡献。

六、日本城市民间养老服务的启示

综上所述,日本政府为解决养老问题在行政改革方面、财政政策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促进了社会养老事业的形成与发展。对老龄化层度不断提升的中国来说,我们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可以从日本的经验与教训中得到启示。

(一)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法规与制度

日本政府早在1951年就制定了《社会福祉事业法》,2000年时更名为《社会福祉法》,是日本社会福利方面的具有指导意义的重要法律。而在1963年时专为老年人制定了《老人福祉法》,这部法律是保全日本老人福祉的根本性的文本。其他还有《社会福祉法施行令》(1958年制定)、《有关高龄者医疗保障的法律》(1982年制定)、《护理保险法》(1997年制定)等。此外还有不少与社会福祉相关的法律以及相关的政策与制度,形成了一系列便于执行的制度,以便应用于实际的操作。我国虽然有《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及《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等制度与法规,从依法养老服务的精细化、可操作的角度来讲,还有很多的工作要做。

(二)加强各级政府与民间组织的相互协调

日本在养老护理服务问题上,国家与地方政府乃至于基层以及行政机构之间,有着较为密切的相互联动和密切的协调关系,如养老护理服务过程中财政支出的协调分担就显示了这种相互之间的关系。国家及地方政府各司其职,承担起各自必须承担的责任,同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护理服务工作,使之成为一种产业,以此来完善老龄化社会的养老护理服务体系。同时,也要注意防止部分事业者以提供养老护理服务为名骗取钱财的现象,真正做到“老有所养”。

(三)实行养老护理服务的金融化衍生

日本的养老护理服务的社会化介入是从简易生民保险民营化开始的,这也是日本邮政民营化改革的一个环节。简易保险的宗旨就是为一般庶民加入小额保险成为可能,而这种邮政简易保险金融制度的民营化,并可用于养老护理服务的支付手段,为社会低收入阶层老人的享受养老护理服务的理想成为了可能。

养老保险详细内容范文4

在新的一年里,财务部工作人员应在厂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制定对全厂其他部门的考核制度或者相关办法。我做财务工作已经好多年,深知20XX年财务工作计划对加强财务管理、推动规范管理和加强财务知识学习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做到财务工作长计划,短安排。使财务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特拟订了20XX年财务工作计划。在国家各项财务法律、法规的监督下制定如下考核制度:

一、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

在去年会计工作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会计规范化管理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管理水平,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具体从8个方面抓起:会计基本规定;会计核算质量;会计报表质量;计算机管理;联行结算管理;会计档案管理;信用社网点管理及其它;会计经营管理。特别是会计档案管理历年来有所欠缺,每年的会计凭证虽然都归了档,但未按档案管理办法归类整理,需要进一步规范。

二、继续抓好增收、节支,进一步提升增盈创利水平。

紧紧抓住增收、节支两个环节,外抓收入,内抓管理,力争全年实现在足额提取应付利息,提高拨备水平的前提下,实现利润xxx万元,确保社社盈余和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利润率逐年上升的目标。针对目标,制定出台《xx县农村信用社20XX年增盈创利实施方案》,围绕增收、节支两个环节进行了安排。外抓信贷质量管理,积极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拓宽增收渠道,千方百计应收尽收。内抓财务管理,降低经营成本,特别要加强营业费用的管理,在确保个人费用的前提下,压缩公费用,确保专项票据兑付全县信用社资产费用率逐年下降目标。具体抓好五项操作:

一是财务开支操作:对营业费用实行费用额和费用率控制,严格实行了 以收定支、先提后支、多收多支、少收少支、以率定额,超支自负的费用计提开支原则,将费用控制在核定比例之内。

二是比例操作:即在费用开支方面针对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对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养老保险,待业保险金等按比例准确计提。对招待费、宣传费等要在规定比例之内节约使用。

三是预算操作:对培训费、会议费、修理费、电子设备费购置及运转费实行了预算制,做到了在具体操作中严格按照预算控制支出。

四是包干操作:对差旅费、邮电费、水电费、公杂费等我们结合区域实际和市场物价情况合理制定包干使用办法,无正当理由超出包干限额的社,其超额部分扣减个人费用。

五是成本操作:严格加强了其他成本项目和营业外支出的管理,坚持按月监控,防止以其他名义列支。

三、继续做好信用社重要空白凭证管理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

在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上,今年我们还将继续加大检查力度,近年来,通过每年的序时检查,使得各营业网点对重要凭证使用,管理达到了加强,但此项工作不敢懈怠,XX年5月份我们要组织人员对20XX年5月至20XX年4月的重要空白凭证领用进行了专项序时检查。从联社领回开始一直查到各社使用,逐项逐类凭证跟踪进行检查。同时要求信用社主管会计每月对所辖网点的重要空白凭证检查一次,每次检查认真登记《重要空白凭证检查登记簿》,责任明确。

四、继续规范股金,大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

去年12月份,市银监局分局批复我县信用社自然人股入股起点为xxx元,法人股入股起点为xxxx元,投资股比例xxx%。入股起点的提高,给规范股本金带来了巨大困难,20XX年虽然开展了此项工作,但离票据兑付要求还有差距,需要进一步规范。XX年底投资股比例xxx%,还差xx个百分点, 需在一季内达到比例。20XX年要大力开展增资扩股工作,虽然XX年底县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已达到xxx%,但如果按票据兑付考核办法,我县信用社的资本充足率还不足以兑付专项票据, 还需进一步加大增资扩股的力度,确保专项票据兑付时不受影响。

五、按标准开展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工作直接影响到专项票据兑付工作,今年3月份之前,要组织信用社按专项票据兑付标准认真开展信息披露,具体对20XX年度的各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股金分红情况、三会召开情况、利润分配情况等进行披露,将信息披露报告和信息披露表放于相关场合,以便广大社员和利益相关者能真实准确地了解我县农村社各项业务经营的真实情况。

六、配合职能科室,搞好统一法人工作。

七、开展新财务制度的培训工作。

八、做好其它各项财务工作。

1、搞好会计报表、项目电报的汇总上报工作。

2、做好重要空白凭证订购、保管、分发等管理工作。

3、认真搞好全年各项财务制度和政策文件的上传下达。

4、做好信用社业务和微机操作的日常指导。

5、保证信用社日常会计核算的正确无误等各项工作。

6、认真编写财务分析和项目电报分析。

7、加强信用社无息资金管理。

8、继续做好信用社帐户、现金、大额支取方面的管理工作。

财务的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范文精选二

XX年一整年的锻炼让我对财务知识更进一步的提高,现在已经成为财务方面的管理者。20XX年里,我将继续我的财务工作,加强财务方面的知识学习及教育。使财务工作在我的管理及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的良好环境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以下是我就财务人员工作计划的详细内容。

20XX年工作计划中 我共拟定了三方面的内容:

第一、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

每年财务人员都要参加财政局组织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但是08年11月底,继续教育教材全变,由于国 家财务部最新公告:09年财务上将有大的变动,实行《新会计准则》《新科目》《新规范制度》,可以说财务部09年的工作将一切围绕这次改革展开工作, 由唯重要的是这次改革对企业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首先参加财务人员继续教育,了解新准则体系框架,把握和领会新准则内容,要点、和精髓。全面按新准 则的规范要求,熟练地运用新准则等,进行帐务处理和财务相关报表、表格的编制。参加继续教育后,汇报学习情况报告。

第二、加强规范 现金治理,做好日常核算

1、根据新的制度与准则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业务核算,做好财务工作。

2、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处理好同其他部门的协调关系.

3、做 好正常出纳核算工作。按照财务制度,办理现金的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努力开源结流,使有限的经费发挥真正的作用,为公司提供财力上的保证。加强各种费用开 支的核算。及时进行记帐,编制出纳日报明细表,汇总表,月初前报交总经理留存,严格支票领用手续,按规定签发现金以票和转帐支票。

4、财务人员必须按岗位 责任制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做出表率。

5、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个人见意措施要求财务治理科学化,核算规范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