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细则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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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细则

员工管理细则范文1

1.2 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 聘用关系

2.1.1 本公司招聘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别。

2.1.2 新员工聘用设有三个月的试用期,销售人员的试用期为六个月。如果员工的工作表现不能令上司满意,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公司可以在试用期内终止聘用,或将试用期延长,以作进一步观察,但延长期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十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1.3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聘用为本公司员工:

(1) 曾经被本公司开除或未经核准而擅自离职者;

(2) 被剥夺公民权利者;

(3) 通缉在案未撤销者;

(4) 受有期徒刑之宣告,尚未结案者;

(5) 经指定医院体检不合格者;

(6)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吸用者;

(7) 未满16周岁者;

(8) 政府法规定的其他情形者。

2.1.4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公司可以不经预先通知而终止聘用关系,并不给予当事人补偿费。

(1)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2) 违反劳动合同或本细则规则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3) 营私舞弊,收受贿赂,严重失职,对公司造成损害者;

(4) 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5) 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机密者;

(6) 无故旷工3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日以上者;

(7) 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责任者;

(8) 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肃纪律处分而开除的情形。

2.1.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当事人终止聘用关系:

(1) 员工有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不能从事原工作,或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2.1.6 本公司为适应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可以在员工能力所及的范围内调整工作岗位,员工对此不得拒绝。

2.2 劳动合同

依据劳动法,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的规定和公司的人事政策,本公司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书"。以正式确认并保证双方在聘用过程中的权利的义务。

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限至少为一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两种。

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行终止。员工与公司双方同意续约的,双方应于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续签"劳动合同书"。

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但劳动聘用关系仍然存在,即视为原合同续延1年。

2.3 工作时间

员工的工作时间按政府的有关规定,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八小时。

2.4 培训

进入本公司的员工,必须通过下列内容的培训:

(1) 公司的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培训;

(2) 岗位的专业知识、技能的培训;

(3) 岗位的职责和操作规程的培训;

(4) ISO9002质量体系的知识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其成绩记录由企划部(人事)放入员工个人档案。对培训合格的员工,公司发给上岗证,员工必须持证上岗。

2.5 调职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技能,可安排员工调动职位。员工也可以根据公司企划部公布的空缺职位申请调动。职位的调动应先征得本部门主管、经理的同意。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在试用期内不得申请调职。

2.6 离职

员工申请辞职的,一般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离职程序:违反离职程序,或擅自离职的员工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2.7 员工档案

员工档案分为工作档案和人事(历史)档案。工作档案在员工进入本公司后建立,人事档案要员工被录用后一个月内转至本公司或公司指定的档案管理机构。若故意不转移人事档案的,公司可终止聘用关系。

2.8 人事记录

2.8.1 员工需就下列事项或身份的改变通知企划部(人事):

(1) 住址和电话号码;

(2) 婚姻状况;

(3) 小孩诞生及家庭人员的变化;

(4) 身份证号码。

2.8.2 公司上岗证:

(1) 签发:

员工加入公司时一律应获签发的上岗证。凭此证进入公司上班。员工离职前将上岗证交回。

(2) 遗失和补发上岗证:

员工遗失上岗证的,应及时通知企划部,由企划部补办上岗证,并收取补发证件的费用。

2.8.3 钥匙

公司交给员工的所有钥匙必须妥为保管,不得复制,不得借与他人,在上班的最后一天交还给企划部。员工遗失钥匙的应立即报告。

2.8.4 公物

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应爱护一切公物,员工若离开公司,必须按登记的分物清单进行移交给各有关部门,若有遗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

2.9 薪酬政策

公司实行考核工资制度,效益与工资挂勾,按月发放考核工资。业务或销售未完成月计划的____%时,员工发______元,中层干部发元,副总经理级发______元的生活费,到年终按考核实绩结算。个人收入所得税由员工承担,公司按有关规定代为扣缴。

3.0 发薪日

公司的发薪日为每月的____日发上一个月的工资。如遇休息日可提前或顺延。在外地办事处工作的员工由部门负责邮寄。

3.1 加班费

公司按法定假的__天假(春节__天、元旦__天、五一节__天、国庆节__天)发放加班人员的加班费。加班员工每人每天发加班费____元。除此以外的加班计入考核工资。

4.1 法定假

元旦 __天、春节 __天、劳动节__天、国庆节 __天

4.2 公司假

每年有__天的有薪公司假。由公司根据实际可能,具体安排日期。通常情况公司假与春节等休假安排在一起,以使员工有宽裕的时间安排活动。

员工在享受公司假无故超假的,将作为旷工处理。

4.3 病假

4.3.1

员工因病假不能上班,应提前通知部门经理,以便安排工作。急症病假也应尽早与部门经理联系。病假须递交公司指定许可医院一某些人病假单,并经部门经理批准,企划部(人事)认可为有效。急诊病假不受医院限制。

4.3.2 病假的工资待遇根据员工的工龄的在本公司服务的不同年限作享受工资待遇,如下计算:

(1) 工作年限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2) 工作年限满__年,不满__年,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3) 工作年限满__年或__年以上的,发本人基本工资的____%;

计算公式: 月薪______%__病假天数__比例

4.3.3 长病假

当员工因严重疾病(需经公司确认)连续病假__个月或年内累计病假____天,并在合同期内的员工,参照国家规定,停发基本工资,适当给予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本地区最低工资的____%.

4.4 工伤假

工伤主要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地点且因公(包括在社会上见义勇为、抢险救灾等)所遇的负伤、致残、死亡。被公司经管确认为工伤的假期,其薪资按100%发给。

4.5 事假

4.5.1 员工在用完公司假后,因有重要私事仍需请假的,可申请无薪事假。

4.5.2 任何原因的事假最多不能连续超过____天。超过____天以上的事假将不被批准。

4.5.3 员工事假期间的工资被扣除,年终奖或考核工资也会按比例扣除。

4.5.4 员工因违反制度而被暂时停职、停工的,按事假处理。

4.5.5 试用期内的员工,一般不得请事假。

4.5.6 事假的审批权限:

请假__天,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__-__天,由部门经理签字后报企划部(人事)批准;请假__天以上的,逐级上报,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4.6.绩效评估

依据公司各部门生产、经营及管理的考核制度,对工作绩效、专业技能、工作态度、计划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全年的功过记录等,以客观的态度,对所有员工予以评定。每年的绩效评估在__月份实施。同时,公司鼓励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多与员工进行沟通,辅导员工取得优良绩效。

4.7 考绩标准

A、杰出,工作成绩优异卓越,对公司作出较大贡献。

B、优秀,全面完成工作,成绩在大多方面超出标准。

C、胜任, 工作完成合乎要求,达到标准。

D、需改善,尚有未达标准方面,但经努力可以改进。

E、不合格,工作差等,经过提醒教导也未改善。

绩效评估,可结合年终考核、评选同步进行。

4.8 纪律规定

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 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 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 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 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 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 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 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 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 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道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4.9、安全与健康

4.9.1 本公司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是公司的首要之事。公司依照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政策管理安全卫生工作,建立整洁有序及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

4.9.2 员工应遵守公司安全规章、安全操作程序、维护工作场所及生活环境的安全卫生,并防止盗窃、火灾及其他灾害。

4.9.3 生产设备或生活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不得擅自修理。

4.9.4 不得在灭火器、消防栓前堆置物品,随时保持畅通。

4.9.5 员工应遵守通规则,做到安全行车,开车者要按规定使作安全带。

4.9.6 在公司禁烟区内禁止吸烟,在车间设一固定吸烟点,供员工吸烟。

4.9.7 员工应保管好个人财物,不要将钱包等私人贵重物品放在公司的工作及公共场所。

4.9.8 任何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的处理,统一由企划部和经管部负责对内或对外。

4.9.9 员工违反安全卫生规定,依照公司惩罚规定处理。

备注

(1) 本细则规则未尽事宜,均按政府有关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处理。

(2) 国务院、地方政府或本公司如有新颁布的政策规定与本细则则相悖时,以前者为准。

(3) 本细则的解释、修订和发行由公司企划部负责。

附录:

使用电话须知

1、电话铃响起时,迅接电话,旁桌无人而电话铃响时,也必须尽快代接电话,妥善处理。

2、通话时语言保持简短扼要,通话前计划好通话内容,避免重复。

3、工作时间尽量避免打私人电话。如有必须处理的私事,尽可能放在午餐时间。

4、通话态度和气热情,多使用文明礼貌用语。切勿大声喧哗。

员工管理细则范文2

第一条为加强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保持和改善生态环境,美化城市,增进公民身心健康,根据本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公园属公益性的城市基础设施,是改善区域性生态环境的公共绿地及供公众休憩、观赏、进行文化娱乐和科学普及活动的场所。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市区范围内已建成和在建的公园,以及规划确定的市区公园建设用地的管理。

第四条市、区、镇人民政府应当将公园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在经费上保障公园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公园建设和维护费用可以通过接受捐赠、资助等渠道筹集。

国内外投资者可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投资参与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园林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园林部门)是全市公园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区园林管理部门负责所属公园的建设和管理。

非市、区所属公园,由该公园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和管理。

公园管理机构负责公园的日常管理工作。

计划、建设、规划、国土、财政等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能协同园林部门做好公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管理

第六条市园林部门应当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本市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新建公园的规划和建设公园的调整规划应当根据本市公园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编制,由市园林部门和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规划部门”)审核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七条公园必须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公园内的亭、廊、榭、阁等非营业性的单体式园林建筑小品的建设,由市园林部门审批,报市规划部门备案;其他建设项目,经市园林部门提出意见后,报市规划部门审批。

第八条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九条公园建设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报市园林部门审核后,方可办理报建手续。

经批准的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方案不得任意改变。确需变更设计方案的,应当经原批准部门批准。

第十条市规划部门应当会同市园林部门划定公园保护范围,并实施控制管理。公园保护范围内建(构)筑物的高度、色彩及建筑风格等应当与公园景观相协调。

第十一条公园管理机构应当按有关规定建立规划、建设和管理业务档案,度报市园林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公园用地,不得擅自改变公园用地性质。违法侵占公园用地的,由市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清退。

已建成公园的绿化用地比例未达到规划要求的,按管理权限由园林部门或者非市、区属公园的主管部门组织调整达到,其费用由该公园管理机构承担。

第十三条除不占用公园用地会严重影响城市功能发挥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外,其他建设项目不得征用公园用地。

征用公园用地或规划确定的公园建设用地的,市规划部门应当征得市园林部门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征用公园用地的,应当就近或异地补偿相应的用地及补偿经济损失;征用规划公园用地,应当补偿相应的规划公园建设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临时占用公园用地的,按照《*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与公园无关的驻园单位不得在公园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市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其迁出。

第三章园容管理

第十五条公园应当加强园容管理,景观、设施、环境达到规范要求,为游客提供优美、舒适的休憩场所。

第十六条公园应当加强绿化养护管理,保持植物生势良好,保护古树名木、文物古迹。

凡在公园内砍伐树木的,必须经市园林部门批准。

第十七条公园内的园道、公共卫生设施,应当按照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实施管理,保持整洁及完好。

第十八条公园内的水体应当保持清洁,及时打捞漂浮物,定期清理淤泥、杂物。

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公园内排放烟尘、有害气体及倾倒杂物、垃圾等废弃物。

公园内不得焚烧树枝树叶、垃圾及其他杂物。

第二十条公园内设置游乐、康乐和服务设施应当符合公园规划布局,与公园功能、规划、景观相协调。不相协调的,由园林部门或者非市、区属公园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调整。

公园的建筑及游乐、康乐、服务等设施应当保持完好,标牌完整规范。

第二十一条公园应当设置导游图牌和服务标示牌。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公园门前广场应当保持空旷、平整,不得摆设摊档。

第二十二条在公园内只允许与公园配套的商业服务活动。

在公园内从事商业服务活动,应当经公园管理机构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接受公园管理机构的检查、监督。

不得拆除围墙(栏)建设经营性的建(构)筑物。

第二十三条公园内供游客游览、休憩的亭、廊、榭、阁等园林建筑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条公园应当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水上活动、动物展出、大型展览、节假日游园活动和游乐、康乐设施的安全管理。

在公园内组织大型群众活动,应当按有关规定落实防范和应急措施,保障游客安全。

第二十五条公园内涉及人身安全的游乐、康乐项目竣工后,必须经公安、劳动等部门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定期检测、维修保养。

第二十六条公园设备、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经业务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二十七条除老、幼、病、残者专用的非机动车外,其他车辆未经公园管理机构许可不得进入公园。

第二十八条公园应当按有关规定做好防风、防汛、防火和安全用电等工作,及时处理枯枝危树,定期检修湖泊堤坝,配备消防和抢救器材并定期保养、更新。

第二十九条公园内的饮食服务点,应当依法做好食品、食具和从业人员的卫生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公园引进、出口或者交换动植物,应当按照管理权限报所属管理部门审核,并按国家动、植物检疫管理有关规定报批。

第五章游园管理

第三十一条游客应当文明游园,爱护公园绿化及设施,遵守游园守则及公园管理的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公园内举办展览及其他活动,应当符合公园的性质和功能,坚持健康、文明的原则,不得影响游客的正常游园活动,不得损害公园绿化和环境质量。

公园举办全国性的活动,市属公园由市园林部门批准;区属公园由区园林部门批准;非市、区属公园由该公园的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三条公园门票应当对老人、儿童、现役军人、残疾人、学生实行优惠。

公园门票(包括临时调整门票价格)和公园内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按物价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公园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

(二)恐吓、捕捉和伤害展出动物;

(三)在公园设施、树木、雕塑上涂写、刻划、张贴;

(四)损毁花草树木;

(五)在公园的亭、廊、座椅、护栏等设施上践踏、躺卧;

(六)随地便溺;

(七)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

(八)其他损害公园绿化及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未经公园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公园内营火、烧烤、垂钓、宿营及放风筝。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园林部门责令停止设计、施工,并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公园内非营业性的单体式园林建筑设计方案,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设计方案进行施工的;

(二)委托未具有相应资质或不按资质等级承担园林设计、施工任务的。

第三十七条未经批准,举办全园性的展览和游园活动的,按照管理权限由园林部门或者非市、区所属公园部门责令其停止活动,限期改正。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至第(八)项和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的,由市、区属公园管理机构给予警告,并可当场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应当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由公园管理机构提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条园林部门和非市、区属公园的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及公园管理机构的管理人员、、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一级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公园管理责任,造成游客人身伤害或者财物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员工管理细则范文3

全信息原则是为决策服务的,工商管理的过程是融于社会生活环境之中的,工商管理的决策无处不在。所谓的全信息原则,主要表现为把自然方面和社会方面信息融于工程思维当中,也可以说是社会科学领域与自然科学领域的交融。其次,就是把定量和定性的信息相结合,因为从思维和认识本质上进行分析,我们不难看出,定量分析中包含定性思维过程,而定性思维中也都包含着一定的定量分析过程。社会大脑的形成和活跃的表现更为重要,现代信息技术和信息时代的到来和飞速发展,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遥感、遥测等技术的提供,有益于小信息量工作方式和个体思维相脱离,这样能够有机的把分散在自然空间的人脑联系到一起。而现代工商管理的大工程特性就是要求我们在工程思维阶段中,构思、设计、论证、可行性调查、规划、计划、战略战术分析等都较为合理,以此避免为实现系统的性能或目标的优化要在收集充分信息方面花最大力气。全信息原则的基本要求是,要求决策者必须高度重视信息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深入调查研究,力求全面掌握第一手资料和信息,同时必须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达到对决策信息的搜集和加工处理应力求准确、全面。

二、信息的概念

虽然工商管理是一种现实的运作系统,但是其运行的信息是综合而具体的,甚至具有很多难以辨别的信息,这就需要我们从内涵上理解信息。从世界的物质、运动属性出发可知信息就是这两种特性所产生的差异表现。信息是人的大脑关于客观事物运动形态和方式的映象。这是对信息概念在物质形态里的最根本的定义。从认识论的角度看,信息是关于事物运动状态方式的某种知识。从信息的定义上表明信息在这种不同层次对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在信息的客观性、普遍性、共享性、动态性、无限性、不完全性等等也随之产生。因此,信息在人类社会活动中是重要资源,所以也会有利用开发的问题,工商管理作为一个资源广大信息载体必然对于信息对其有着重要的作用。信息的作用是要有针对性的,并不是漫无边际的开发利用。不同的系统获得的信息也是不同的,我们要获得有效信息,就需要从相应的信息资源中挖掘出来。在进行信息收集和处理的过程中,实用信息产生信息的作用效果,要以实得和实在信息为基础。所以在信息开发过程中,首先要带有目的性的系统全面的搜集信息,进而获得大量的有效信息。其次要对所获取的信息在科学有效和真实性上初加工和下功夫把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完善补充。最后,要对信息深加工,使获得的信息更有序,更贴切和实用。另外,在积累和贮备信息过程中要注意,信息和复杂的工程实体要相适应,以保证工商管理中动态的调整及适时的使用,要利用好信息系统工程的思想成果。

三、信息开发中的思维方式

观念和思维方式决定管理的功效,人的思维和思维的有机化是开发利用信息中最基础和离不开的。信息可以是思维的原材料或结果,通过思维有利于信息变得明了和增值,还有利于新信息的产生。在信息开发利用过程中,除了利用人们逻辑思维、归纳思维、反向思维等习惯性通常思维方式外,按照相关的信息特性,有机的配合发散性、创造性、超前性、既定性、假想性思维。发散性思维有助于已掌握的大量信息展开联想,进而可在整理加工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性方向性信息。在开发处理信息的过程中创造性思维,以丰富的想象力及对事物的动向特征的敏感,客观地揭示事物的本质规律,使信息材料在深加工、精加工中得到增值和升华,使信息不断地新生。超前性思维可使人立足现实、展望未来,在事物发展的苗头、倾向中开发预测未来趋势,从中获取前向式的信息或其规律,可为超前性决策提供信息支持。既定性思维可以在信息的整理加工中使大量的杂乱无章的信息归纳成章,以选定的议题归拢信息或在信息的有机联系中选择议题而发现新事物。假想性思维在搜收信息的过程中,以工程方向为中心,在假定的事实存在的前提下进行捕捉搜集开发信息的一种思维模式,它对于集思广益、广开渠道大有裨益,这样广泛收集整理得的信息可使许多预防性措施在工程设计及论证中得以支持落实。在信息的开发过程中如能坚持科学而又灵活地应用多种思维方式并使之得到有机的配合,必将会得到出乎意料的结果。

四、结束语

员工管理细则范文4

巨大,有时甚至危及企业的正常生产活动,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索赔管理相关问题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围绕着这一课题,重点分析了工程管理中索赔的原则与方法等。

【关键词】工程管理;索赔;原则与方法

中图分类号:TL372+.3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引言

建筑工程由于其特殊的行业存在形态,即其以特定的方式对外部环境进行改造以满足人类的需求,所以建设工程不仅受环境因素诸如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条件的影响,人为因素如对工程设计考虑不周或与实际情况不符亦或是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中存在各种缺陷,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这些均可能导致工程索赔案件的发生。随着市场机制的逐步完善,承包商的施工索赔与业主的反索赔意识逐渐增强。因此加强对索赔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在现实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工程索赔的概念及原因

1.1工程索赔的概念

索赔通常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非自身责任或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时,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的要求。索赔行为的主要特征是:①实际发生了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②引起损失是非自身的原因,要求索赔方没有过错;③依法进行的经济补偿或时间补偿。

工程索赔是当事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及惯例,对并非由于自己的过错,而是属于应由合同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而且实际已经发生了损失,向对方提出给予补偿的要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以及我国工程管理逐步与国际接轨的推动下,工程索赔成为土木工程建设领域中一种正常的经济活动,是发包人、承包人之间一项经常发生而且普遍存在的合同管理业务。例如承包人可以就不利的自然条件、工程中人为的障碍、物价的上涨、法律变更等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发包人也可以就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质量缺陷、超额利润等进行索赔。大量事实证明,健康的索赔对于培育和规范我国建筑市场、提高工程建设者的管理水平,进而提高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1.2 索赔的原因

引起索赔的原因有很多,且不同的索赔主体关注的索赔原因也不同。但由于在实践中,发包人始终处于主动和有利的地位,向承包人索赔发生的频率相对较低,因此在工程管理中,大量发生的、处理比较困难的是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本文亦仅就建筑工程施工中承包人常提出的几种索赔谈谈自己的看法。

(1)利用不利的现场条件提出索赔。不利的现场条件在建设工程施工中最为常见,是承包人提出索赔的一个主要因素。一般有两种情况:①有经验的承包人无法合理预见的自然条件;②发包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现场施工条件,或外部干扰等因素。

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承包人遇到无法合理预见的自然灾害等意外风险或沉陷等不利施工条件,必须改变原定的施工方法而蒙受损失时,他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来做赔偿。例如:由于工程地质条件的复杂性和勘查点的有限性,使得发包人在招标时提供给各投标人的地质勘察报告不一定能完全反映出建设场地的实际情况,可承包人是依据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所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报价的。当施工中遇到与发包人提供的地质勘察资料差异很大时,承包人就不得不改变原来的施工方案,就可能因改变原来的施工方案导致的费用增加或工期延长而提出索赔。

(2)利用发包人对工期提前的要求提出索赔。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工期是工程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目标。施工进度是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工期编制完成并报发包人和监理批准后执行的计划文件。施工进度中对施工的顺序和方法以及应投入的人力资源、材料资源等都会做具体的安排。但是在实际施工中,发包人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如必须赶在某个节日前完成)而要求承包人将既定工期提前,从而打乱承包人对工期的安排,扰乱资源的需求计划,迫使承包人不得不调整人力、物力,通过加大投人和延长工作时间等措施来满足发包人提前竣工的要求,导致费用增加。这时,承包人就会对此提出索赔。

(3)利用工程变更进行索赔。建设项目由于建设的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因此对其管理必须以动态的管理为核心,要稳妥、迅速地处理现场的各种变化。例如设计图纸的变化、工程量的增减、建筑材料的变化等每一项变更都可能会涉及合同双方经济利益的变化和调整,当这些变更导致一方经济利益遭受损失时,就会引起索赔。

在施工时对设计图纸进行修改,是任何建设工程中都屡见不鲜的事情。从技术角度而言,这是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原图纸的深化和修正。但这些深化设计或修正,如果落后于现场的施工进度,就会导致承包人进行二次返工或改变施工工序,进而影响工期。这也是常见的一类索赔缘由。

(4)利用专业承包人违约进行索赔。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分部工程的施工也趋于专业化。在建筑工程施工中常有一些专业工程如外幕墙工程、电梯工程、弱电工程等需要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分包队伍来完成,加之国家对这些专业工程实行专门资质管理,就使得不具备某些专业资质的承包人必须将这部分的工作内容分包出去。这些专业工程往往由发包人通过招标确定专业承包人,合同一般也由发包人与专业承包人直接签订。虽然从理论上来说,总包人应当对所有的分包人包括专业承包人进行管理,但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尤其是对那些具有垄断性、带有浓厚行政色彩的行业,如水、电、气、消防等是总承包人乃至发包人都是难以管理的。这些分包人如未能按承包合同约定完成其应承担的工作,常常会引起总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

2 我国工程索赔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承包商的索赔管理水平和对索赔的认识水平具有以下特点:

2.1 索赔意识薄弱

对索赔和索赔的重要性认识不充分, 然而, 由于教训的积累, 近几年, 我国的承包商也提高了对索赔重要性的认识。一些大的工程公司成立了专门的索赔机构, 例如,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很多经理部都有了专门的索赔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工程项目的索赔业务, 成效比较显著。

2.2 索赔的概念认识模糊甚至错误

在我国的工程承包行业中, 对索赔普遍存在惧怕和羞怯的心理。不愿因索赔引起争端, 更不愿打官司。事实上,在工程合同管理和索赔管理比较发达的国家, 没有一项合同是没有发生索赔就结束的。索赔是一项正当的权利要求,是一项正常业务。有根据、有章法的索赔要求是在正确履行合同基础上本应得到的合理偿付。

2.3 理论研究落后,定量研究不足

由于我国的研究机构或承包商中少有专门从事索赔管理研究的。这使索赔理论远远落后于实际的需要。尤其是有关索赔定量分析方面的研究, 在我国尚未起步, 这种状况制约了业务的开展。

2.4 索赔经验及索赔实例资料贫乏

由于我国承包商对索赔的模糊认识, 往往丧失很多很好的索赔机会。这不仅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而且也失去了索赔经验积累的机会, 更影响了对索赔进行系统总结或对典型案例收集整理。事实上,历史上一些典型的索赔案例是对类似工程索赔的有利依据。

员工管理细则范文5

【关键词】建筑施工企业 资质管理 差距 特点 原则

Simple analysis of the principle of the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of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Zhu Liang

【Abstract】In this article, the author has made an simple discussion on the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idea that our Chines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s have at present and the gap between the big economic condition and the reform trend, on the character of our Chinese building industry using the foreign experience for reference and in the end explained the principle of the intelligence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enterprisesIntelligence managementGapCharacterPrinciple

在随着我国加入WTO组织,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新形势下,使得我们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着在企业资质管理等方面有待于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目前我国现有的资质管理思想与现在经济大环境和改革趋势存在的差距:

1.资质管理思想没有跳出维持旧有秩序的窠臼。首先是追求任务与队伍的平衡,这在建筑业实行资质管理之初就曾设想和提出过,但一直没有实际可行的操作办法。应该说,用行政手段实现平衡的思想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在技术进步和生产效率不断提高的今天,以人为对形势的判断在全国范围内用行政手段找平衡,很难做到和做好。实际上,市场经济中,只有通过市场竞争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达到动态平衡一条路。其次是限制企业的升级。其结果是有活力和发展潜力的企业发展不起来,而已经进入高资质等级的企业由于缺乏压力,增加了企业惰性,致使一些企业不重视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用出卖高资质的办法(允许挂靠等)维持生计。第三是人为强化行业进入壁垒。市场经济的行业壁垒应该主要是依靠激烈竞争建立起来的,即市场力量调控进入门槛。在产业达到相当规模,自然壁垒就会使那些经济实力和技术水平达不到的企业不敢冒然进入,更难以生存。况且,强烈要求建立政策壁垒的应该是已进入行业的企业,以保护既得利益。政府部门则应侧重消弱政策壁垒,引入竞争,防止垄断。

2.资质管理标准带有浓厚的部门管理色彩。现行的施工总承包12种、施工专业承包60种及施工劳务分包13种资质类别中,有47种是按国务院有关部门的业务管辖内容划分的。过细的类别划分,使得相近专业的施工能力得不到发展和发挥,减少了企业竞争机会,削弱了企业竞争能力。

资质管理中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分包企业三个层次的划分与现实有一定距离。尤其在建立智力密集型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之初,由于原有施工企业不能立即完成向智力密集型企业的转变,一些企业主管部门在由政府转为企业的过程中将自己定为总承包企业。这类企业由于生存压力小,介入市场不深,其中的一部分企业除了牌子外一直没有达到与总承包企业相称的能力。劳务型企业现又很少进行注册登记,办理施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最终,绝大部分企业都来争夺施工承包资质。达不到条件的,特别是新企业、小企业就采用大联合、借项目经理证书、职称证等办法攀附资质条件,所以,相当数量的中小企业名不副实。

3.资质管理措施不能充分体现优胜劣汰。资质管理措施的核心是动态管理,应严格按资质标准和规定办理,该升的升,该降的降。但资质管理操作过程中,企业升级难,降级也难。申请升级企业,达到标准不一定能升级。应该降级的时候,却有很多降不下去。基本上是低级别企业降级易,高级别企业降级难。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一些建筑业主管部门成为了行业利益、地区利益和企业利益的代表,为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争地位。资质管理定级等操作中,考虑地区、部门平衡,也使得一些企业实际上达不到相应的资质等级标准。

4.没有鼓励资金和人才的流入。引入资金和人才不单是企业的事,也是行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因为建筑业一直缺乏将行业从劳务型向技术型提高的意识,因此,对引资、引才重视不够,新进入建筑业的成分集中在劳务力量,成为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主要出路,以致建筑业的大发展成了劳务力量的大发展,整体素质却提高不明显。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建筑业初中以下人员所占比例为80%,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为76%。低文化程度人员仍占到四分之三以上,大专学历以上人员只有4%。动力装备率80年为4.0千瓦/人,98年仅升到4.3千瓦/人。

对国(境)外资质管理的考察和研究报告很多,从其中分析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资质管理以政府管住、管好的能力确定管理的范围。如日本实行建筑业许可制度,不分级。但对参与官公厅工程的企业实行分级,业绩优良的企业才允许申报,建设省审批其资格。

资质管理以较少的类别分类给企业较大的发展空间。如日本是分为28类,除土木工程总承包和建筑工程总承包外,其它大部分是按工种分类。新加坡只将工程分为五类:建筑施工、建筑相关工程、机电工程、建筑维护、建筑材料供应。其中建筑维护和建筑材料供应与工程施工能力关系不大。其它三类细分为30个小类,其中建筑施工只分为一般建筑、土木建筑和基础工程。

资质管理以个人技术资格为基础。如日本要求企业技术负责人要获得国家认定的建筑师资格,每个营业所要有达到技术资格要求的专职管理人员。

经济市场化程度和政府对经济的介入程度有关。欧美国家侧重自由竞争,没有政府定级制度,主要靠市场交易主体的相互制约。日本是发达国家中政府对经济介入程度最深的国家,所以有了相对简单的建筑业资质管理制度。新加坡、韩国及台湾地区等长期以来是政府主导型经济,建筑业资质管理更为复杂和严格。

在借鉴国外经验,也须注意我国建筑业的特点:一是建筑业不同于其它行业,企业可以共同把市场的蛋糕做大。由于我国建筑企业投资能力不足,只能在全社会投资的范围内做好蛋糕。这就意味着只能通过淘汰质量差、无竞争力的企业来把蛋糕做好。二是在地区部门的分割下建立起来的企业,至今没能完全摆脱条块分割的束缚,全行业没有众所公认的旗舰型企业。产值最高的十家企业,年完成工程量只占全国建筑业总产值的6%左右(其中,中国中铁按一家计算)。而日本前十位的公司能占到全国的20%以上。因此,中国建筑业的重点是提高产业集中度,特别是通过市场竞争打造建筑业的巨无霸、旗舰企业。尤其是加入WTO后,中外建筑企业在我国市场的竞争将主要是技术实力而不是实务,因此受影响的将是大企业。三是专业小企业,特别是劳务型小企业没有生存环境,结果是专业化小企业发展不起来,整个行业形不成梯度。所以,发展专业化小企业也应是需要非常重视的问题。

资质管理应考虑以下几个原则:

资质分类宜粗不宜细,要减少内部障碍,给企业发展留有较大的空间,使之能够充分发挥优势和企业潜力,最终通过竞争来诞生一批建筑业的航空母舰。就像中国中铁那样。国外建筑业资质管理类别相对简单,同样是考虑了企业全面发展的问题。

资质管理要适当放宽有资金、人才、技术实力企业的进入,能够在建筑业造成吸引资金、人才的环境,有利于全行业人才素质的提高和资金的充实。日本建设企业中,三井建设、住友建设、日产建设、东急建设等大型企业都是其它行业跨进建筑业的兼业公司。其它很多大型建设企业也有银行、保险、商社等集团或财团作为大股东。如果把他们拒之门外,对日本建设业会有釜底抽薪的影响。

资质管理要简化企业建立程序,能够使符合工程需要的单位迅速进入,同时促进专业化企业的发展。一方面是方便科研单位和研究人员,特别是新技术、新材料的发明创造者尽快将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另一方面是鼓励实力不够的企业在专业分包的位置上拆分、重组,尽快完成专业化改造。第三是方便挂靠单位和个人独立出来,减少纠纷,净化市场,便于政府主管部门管理和监督。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只有9万多个,比起日本55万个企业少得多,我国建筑施工企业数量达到几十万个并不为过。

资质管理要给企业造成危机感,使企业时时注意提高企业实力、提高管理水平、提高技术能力、提高工程质量,否则,就被降级或淘汰。国外建筑业是倒闭率最高的行业,我国则是最低的行业之一。只有面临生存危机,建筑企业才能获得提高,这是各行各业已经证明的事实。

员工管理细则范文6

1.工程项目在管理方面的主要内容

工程项目在管理是一个相对复杂且涉及面广泛的管理工程。对工程项目在管理当中所涉及的内容是非常多的,而且在具体落实上,也有很多要注意的地方。相关人员在对管理工作进行组织实施的时候,先要站在整个系统的施工角度,还有建筑理论,以及工程的具体施工方式上,来对在这项工程的施工内容做具体的规划。在这些方面的内容比如有项目的建议书,还有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可行性研究,还包括工程的决策内容,以及他的整体规划内容,还会涉及到对相关设备价格预估算,以及施工,监督,验收等,这一系列的工程施工的运作工作都包括在对施工的管理。

2.在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所遵循的基本管理原则

    2.1保障施工质量的原则

施工质量是建筑工程施工阶段所要追求的第一大原则。近些年的建筑工程,不仅发展的进度快,而且在管理上其和别的项目还有很大的区别,因为这些建筑项目的产品的质量,不仅会涉及到客户们的居住环境,而且还将会直接的影响到广大用户的生命安全,还有他们的个人经济利益。所以在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以建筑的施工质量为前提,在管理的过程中,不要影响相关人员的正常施工工作,从而保证好这个项目的施工质量,这样不仅用户在以后的使用中非常安全,同时相关的物业人员在后期的维修和保养上也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企业在这个建筑行业的威信度也会得到提升,那么对企业在将来的进一步发展,也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2.2 建设中一定要遵循标准规范的原则

相关规范制定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使得建筑工程在设计及施工阶段有一定的标准及原则进行参考。对建筑的施工现场,制定标准化以及规范化的原则,就是希望在接下来的管理中,让现场的施工管理工作更加的合理有序,以此来增加现场的施工效率。施工现场一但有了自己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的施工基本原则,也就等同于每一名现场的施工人员都清楚自己在施工技术上所要注意哪些,哪些事情的不规范操作会对施工的质量产生影响,那么其就会下意识的对这些问题进行规避。

在有了这些明确的规章制度以后,还要对这些制度进行普及和考核,因为有了好的制度必须要有效的落实和执行,否则的话和没有也没什么区别,因为这些制度以及施工规范,一定要和一线的施工人员达成一个共识,这样才会有比较统一的执行力,以此方法,就能够有效的规避一些个体施工人员的随意性,在这种良好的现场施工氛围里面,这样的个体行为也会得到很好的约束效果。做到这些,那么这个施工效率肯定会得到很大的提高。

    2.3保证施工经济的管理原则

建设工程是一项投资较大的工程,在确保施工质量的同时,也要考虑其施工阶段的经济性。在保证施工质量以及施工进度的时候,也要同时对施工所需要的资金进行保障。第一点资金要到位,资金不到位任何工程项目都运作不起来。对建筑工程而言,其不仅工期长,施工内容多,而且所需要耗费的资金也是非常大的,所以保证所有的资金都有效的被利用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在对项目工程的施工阶段进行管理,这个环节也是最耗费资金的环节,所以合理使用的资金要及时到位,而且这个资金一定是合理的使用在施工的质量和施工的进度上,两个方面一定要平衡发展,绝对不能偏袒任何一方。同时有关的部门要在施工的成本,以及原材料的成本上多下功夫,在资金的使用上一定要保证精打细算的原则,最终做到小投入,大回报。

3.实施管理的有效措施

    3.1提高对工程的质量管理

对质量的管理是第一点,也是最重要的--点。所以建立一个合理的对工程质量管理的体系,是尤为重要的,同时这种管理方式也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基础。在实际的建筑施工中,从建筑工程的整体质量方面,就可以直观的了解到这个建筑企业在施工技术方面的水准,以及其在施工管理方面的水平,所以为了体现企业在建筑行业的价值和地位,保证好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是最为重要的一点之一。但是在很多施工企业还是出现了这样或者是那样的问题,通过多年的经验分析,我认为,加强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是一方面,同时也要提高相关用户以及有关业主在这方面的自我管理和监督的能力。

3.2在监督管理中使用的手段和方法

监督管理部门的设置就是为了在施工过程中对企业施工各个阶段进行监督管理,是对工程质量起到监督作用的基础部门,所以在这个部门里的所有管理人员,一定要熟练的掌握这个部门所应该起到的监督责任,而且相关领导也要经常为员工进行这方面的培训工作,让这里的每一名员工,都能够树立起良好的责任感,以及端正认真的管理态度。以此来提高相关的工作人员,他们在项目施工当中的管理技能和管理水平,在对自己所负责的施工范围内,对施工的质量进行有效控制的时候,有自己的一套有效并且效果明显的管理方式和手段,从而确实有能力把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好。

3.3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

建筑工程施工阶段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对其整个阶段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是异常重要的。在施工项目管理工作中,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做好施工安全培训工作,通过开展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从而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施工队伍。在安全生产培训过程中,需要对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进行创新,并确保能够将所学的知识在实践中进行有效地应用,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各责任人需要落实好自身的安全责任。在生产过程中需要做到安全与生产同步,使企业全员都能够参与到安全管理工作中来,对施工安全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及全天侯的动态管理。

3.4 项目管理信息化

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可以实现项目管理数据的集中存储;有利于项目管理数据的检索和查询;提高项目管理数据处理的效率;确保项目管理数据处理的准确性;可方便地形成各种项目管理需要的报表。在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参与各方产生的信息和知识进行集中式管理的基础上,为建设项目的参与各方在互联网平台上提供一个获取个性化项目信息的单一入。0.00m相当于绝对标尚35.34m,总担iHi22.6m,局部26.5m,总长37m,跨度10m,局部17m,内设两座楼梯及卫生间、内走道、门厅装璜,外墙为玻璃马赛克,内墙及天棚为混合砂浆、“106”涂料,进门檐下,门厅,会议室的地面采用地面砖装饰,其余楼地面为水磨石,门厅部分及室内局部为铝合金门窗,其它为钢窗,屋面空心板上铺钢筋网、细石混凝土、水泥砂浆找平夺光,做二毡二油防水层,所有实验室、教室均在西面墙上做一黑板及讲台,会议室及大电化教室都配有活动黑板。

4.结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