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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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综合管理制度

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文1

一、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1、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抓好本所综合业务大楼的新建工作,力争主体工程竣工。支持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办公大楼的立项争取工作。

2、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3、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卫生部《XX—XX年全国卫生监督员教育培训规划》,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所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4、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二、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1、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文2

二0一九年上半年,我所坚持在县卫计局和市卫生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医疗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积极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将我所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卫生行政许可情况

1、受理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25家,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服务许可7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4家,放射诊疗许可1家。2、发放情况: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24家。住宿场所8家,其中招待所1家、旅店7家;美容美发场所14家,其中理发店10家、美容院4家;浴池1家;候车室1家。本年度上半年全县共计变更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家(书店)。本年度上半年共计新发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6家,复核黑龙江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1家。共计新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4家。共计新发放射诊疗许可1家。

二、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情况

1、公共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我县目前有各类公共场所164家,(持合格有效健康证392人),其中住宿场所59家,美容美发场所92家,沐浴场所5家,歌舞厅4家,书店1家,游泳馆1家,影剧院1家,候车室1家。积极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我县各类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109家,卫生信誉度等级均为c级。其中住宿场所59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7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7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美容美发92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3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3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沐浴场所5家,应量化分级管理5家,已量化分级管理5家,量化分管理率达100%,歌厅4家,应量化分级管理4家,已量化分级管理4家,量化分级管理率达100%。全年共监督管理各类公共场所164家,监督检查各类公共场所170人次,监督管理覆盖率达72.5%,建立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档案161家,建档率达100%。 开展市政集中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监督监测、建档、量化管理工作  目前,辖区市政集中供水单位1家,该净水厂建档并进行量化评级,其信誉等级为c级,量化分级管理率为100%,净水厂14名直接管供水人员都持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上岗从业,持证率达100%,净水厂配备水质检测化验室,每月按时对出厂水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上报卫生监督所存档备案,其所使用的涉水产品有卫生许可批件。二次供水单位43家,建立档案43份,建档率达100%,由于43家二次供水单位卫生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规范,不具备办证条件,目前均未取得卫生许可证。积极开展农村小型集中供水设施的监督检监测工作,监督检查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34自然村,下达整改意见书34份。其中百吨以上千吨一下集中供水单位3个自然村。农村小型集中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已纳入卫生监督协管范畴。

2、医政卫生监督  我县正常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有80家,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44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13家。监督检查情况:一是贯彻落实省市县《蓝盾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整顿医疗市场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力度,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无证行医案件2件、现结案一件罚没款人民币贰仟三佰元整;另一件转交给卫键局给予处罚。二是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上半年监督检查县级医疗机构4家、乡级医疗机构11家(卫生院)、村卫生所(卫生室)27家、个体诊所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家、企事业诊所 13家,共计63家,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有医疗机构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和超诊疗的违法行为,根据局精神对违法医疗机构13家给予了警告处罚。三是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监督检查中未发现有非法采供血事件。四是开展“保健”百日行动监督检查工作 此次检查出动卫生监督员82人次,按照工作要求监督员共排查了各类会馆、社区、广场、公园等密集场所共计40个(家),未发现有开展中医、中药诊疗活动的行为。

3、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  上半年共检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63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家。消毒隔离制度落实

建立有消毒隔离组织、制度,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和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开展了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工作,消毒和灭菌效果均达到要求,消毒效果监测合格率达到100%。并对医护人员进行消毒隔离知识培训,严格执行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医疗器械均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医疗废物监督情况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能够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分类、收集,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内容登记完整,设置有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及专兼职人员,建立有管理责任制,制定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都使用专用有标识的黄色包装袋和利器盒,建立有医疗废物暂存设施并符合要求。无在院内丢弃或在非贮存地点堆放医疗废物的情况。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设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城区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兴乡卫生院、孙吴镇卫生院、四家个体诊所和十三家企事业卫生所产生的医疗废物分别转运至县人民医院或县中医院暂存,县人民医院和中医院将收集的医疗废物集中转运至黑河市净城医疗废物处理厂进行处理,并严格执行转运三联单制度,其余各医疗机构均自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并能及时焚烧处理。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一家企事业卫生所对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口腔器械未放入专用利器盒内,对其进行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我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建有医源性污水消毒处理设施。县中医院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县人民医院污水处理设施运转正常,建立有污水处理管理制度和污水处理意外事故应急方案,配备污水处理工作人员,并经过相关培训,但因无相关设备未开展污水消毒效果监测,传染病门诊、留观室和病房无污水局部消毒处理设备设施。

4、职业放射卫生监督  职业卫生  我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家,双随机抽查中未抽检,但进行了正常的日常监督,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在检查见到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有专人、专柜保管,职业健康检查设备正常运转;取得黑龙江省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合格证11人。2019年4月25日以健康中国 职业健康同行为主题在人民广场进行了宣传活动并发放宣传册。放射卫生  2019年上半年对我县放射诊疗单位2家,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办证率100%,(由于各乡设备的落后和其他原因今年未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均开具证明)。放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剂达到100%,个人健康档案建档率100%。各医疗机构对放射诊疗场所配置了工作人员防护用品(铅围裙等)及受检者的防护用品。

5、卫生监督协管工作  上半年对十二个卫生协管站检查中,孙吴县各卫生监督站挂牌齐全,建立健全卫生监督协管组织制度,均设有办公用房,其房屋有的卫生监督站小于20平方米,站长、副站长均达到职位要求,协管员达到2名.均未配置电脑等协管专用设备。十二个卫生监督协管站工作职责基本落实,都建立健全完善年初计划、季度计划及小结、能够按时限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及时上报巡查违法信息。卫生监督协管巡查信息报告率百分百。个别卫生监督协管站未按照建档情况,各行业监督频次开展巡查工作。

6、学校、母婴卫生监督工作全县共有学校17所,其中城镇8所,农村9所;托幼机构21所。为提高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水平,确保儿童身心健康,5月20日,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教体局等10个单位对县内21家托幼机构进行卫生保健联合检查,结合春季传染病高发期的工作实际,特别是今年春季气候异常,布置工作,认真细致逐项检查,避免工作有漏项、有缺项、有死角,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各个托幼机构重视传染病防控、饮用水安全。卫生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卫生管理制度规范上墙。制定了清洗消毒制度、都建立了传染病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制度和病愈复课诊断、晨检制度,并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确定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和公共突发事件报告人,做好相关记录。备有有效消毒剂,能够按照消毒配比对教室、楼梯、玩具、门把手进行消毒。传染病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对托幼机构的加强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督促他们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勤通风、晒衣被”的良好的卫生习惯。在每日的晨检的时候,重点注意观察学生是否有发热、咳嗽、手足口腔是否有疱疹等现象,一经发现立即隔离,通知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治疗。并做好登记,上报县疾控中心和县卫生计生监督局。此次检查工作,使各个托幼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更加规范化,对规章制度执行更加自觉和积极,广大教师和孩子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更加安全、舒适和美好,尽量减少春季传染病的发生。

7、计划生育卫生监督

按照市卫健委《2019年黑河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监督抽检计划》的要求,针对全县计划生育工作进行卫生监督,检查中发现孙吴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获得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从业人员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的人员数分别是14人和7人。符合国家要求,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计划生育服务项目及业务范围依法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在醒目位置张贴“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标语,到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检查,没有发现有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人工终止妊娠等行为。加强《出生医学证明》、《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等法律证件的管理和使用。

8、法律法规宣传培训,强化卫生监督执法

上半年,我局组织监督执法人员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方式,系统学习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明确了监督执法范围和职能职责,熟练掌握监督执法程序、医疗服务监督管理、监督执法调查取证等方面知识。开展全体监督员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学习4次。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及其它宣传活动向社会发放宣传单1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册,接受群众咨询100余人次。上半年,按一般程序的处罚案件2件,罚款人民币4300.00元。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1、按照上级部署及时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2、强化非法行医与非法采供血的打击力度,继续严肃查处非法行医行为。加强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全面推进。

3、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对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行《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工作。

4、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一是加强公共场所日常性监督检查;二是开展卫生监测;三是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5、加强对医用放射诊疗机构监管。

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文3

为贯彻落实“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194号,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我县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在省关爱女孩综合治理人口出生比例性别比偏高问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以后,我局专门召开了党组局务会联席会议和干职工大会,传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意义的认识,认真部署专项行动。一是把职责任务分解到科室,落实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年终进行总结,奖优罚劣,落实奖惩。二是为加强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稽查科所有人员为成员,稽查各队按责任区域划分负责各自区域,队长为区域第一责任人。

二、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为把职责任务落到实处,将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稽查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督、受理举报,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品药品非法经营和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负责全县终止妊娠药物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调度协调、总结汇报、落实奖惩等工作。

三、强化措施、确保工作开展

主要是六项措施:

第一项措施:制定和下发文件。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专项行动的通知》,对专项行动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和任务及步骤,明确了对违法经营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单位或个人的处罚依据。

第二项措施:明确检点内容。主要是方面:第一个方面,药品零售企业是否销售终止妊娠药品;第二个方面,药品批发企业的终止妊娠药品的进、销、存的登记管理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违规经营第三个方面,医疗机构、个体诊所是否超诊疗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通过明确重点内容,使专项行动过程中有的放矢,确保效果。

第三项措施:举办培训班。为加强宣传力度,我局把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纳入年度普法培训重要内容,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培训。今年我局结合从药人员继续教育和规范化药房建设,对全县从药人员分批分期开展培训,宣传和讲解有关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政策,增强依法经营、使用、管理终止妊娠药物的意识。到目前为止我局现已举办五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348人。

第四项措施:印发通知。为了进一步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的流通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终止妊娠药品管理的通知》300份,由稽查科各队直接送达各乡镇集镇的药店和医疗单位,发放禁止违法销售、使用妊娠药品行为举报电话警示牌350块,张贴于药品经营企业或医疗机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使各用药单位知晓终止妊娠药品的种类和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五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我局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的管理规定》,协助医药有限公司和相关医疗单位制定了《终止妊娠药品经营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使用管理制度》,明确药品采购员、保管员、销售员的职责和要求,确保各用药单位终止妊娠药品经营、使用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六项措施:日常监督和突击稽查相相结合,认真开展专项行动。

1、日常监督方面:截止到9月底,我局共出动了车辆204台次、人员417人次,检查用药单位870家。

2、突出稽查方面:从7月11日到7月14日为期三天,分五组对全县药品批发、零售企业、医疗机构经营终止妊娠药物进行了一次专项突击行动。本次突击专项行动以某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妊娠药物销售流向”为切入点,明确检查内容和检点,共检查了273家单位,其中药品批发企业1家、配送站3家、药品零售企业124家、医疗机构145家。有1家药品批发企业和2家药品配送站违规批发终止妊娠药品,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进行整改,对其销售去向正在进行追查;1家药店未张贴“警示标识”,现已整改到位;2家诊所涉嫌超范围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现已立案进行查处;6家有使用资格的医疗机构存在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登记不全、帐目不清的现象,已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工作,我县终止妊娠药物经营、使用行为已比较规范,各项制度、措施基本得到落实。下一阶段我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提高认识。贯彻落实省政府194号令,集中整治“两非”、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是一个关系国计民生、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整治任务,进一步认清这项工作的紧迫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把打击违法销售和使用终止妊娠药品行为列入当前乃至以后相当一段时期我局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实抓好。

2、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广泛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促整改相

结合,我局将重点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和零售药店的宣传力度,全面推动《规定》的贯彻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实现《规定》进药厂、进公司、进药店。3、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落实责任制。我局加强对药品批发企业经营的终止妊娠药品、零售药店及性用品店非法销售终止妊娠药品和个体诊所、社会医疗机构非法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个体诊所、门诊部、卫生室违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对集中检查方法不能查明的,将采取暗访等多种形式,深挖案源,严厉打击。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

4、形成长效机制,长抓不懈。整治“两非”,推动人口与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是一项长远而艰巨任务,必须严肃对待。我局将把打击“两非”与日常监督执法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结合起来,将打击两非纳入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专项整治内容,作为重点,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决不手软,同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常抓不懈。

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文4

一、工作目标

以“三创”工作为工作重心,确保6个100%等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卫生许可证核发证合格率100%;

(二)各类卫生监督工作覆盖率100%;

(三)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率100%,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及时率100%;

(四)各项卫生行政处罚正确率100%;

(五)非法行医案件依法移送率100%;

(六)控制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食物中毒发生率有所下降,学校和重要活动、会议期间不发生食物中毒。

二、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单位内部管理

(一)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建设。对卫生监督数据信息进行综合处理、统计分析,辅助行政决策,提供公众服务。

(二)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组织的有关培训工作,抓好卫生监督员的常规培训工作,提高卫生监督执法水平。

(三)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风纪、劳动纪律、考勤制度、学习制度建设,实现单位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突出卫生执法工作重点,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

(一)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

1、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

2、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

3、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4、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5、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液(浆)活动。依法查处以暴力和威胁等方式强迫他人出卖血液和原料血浆的“血头”、“血霸”,严肃查处血站和单采浆站跨区采血液(浆)和超量频采的违法行为。

6、深入开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监督检查。坚决打击医疗机构自采自供血液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医疗机构应急用血行为。

7、加大对违法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力度,严厉惩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切实规范医疗广告市场。

(二)以餐饮服务单位和公共场所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

1、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力度,依法履行卫生监督职责,做好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卫生监督工作。

2、开展食品安全和食源性疾病监管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质量抽检,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预警信息。

3、切实抓好学校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对城镇供水单位及管网末梢水以及自备水源卫生质量监督监测。

5、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传染病防治监督执法工作

1、继续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

2、全面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机构、采供血机构疫情网络报告情况,严肃查处隐瞒、缓报疫情,造成传染病扩散传播的典型案件。

3、开展医疗废水废物处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消毒处置及运送工作。

4、继续加强医疗机构消毒隔离和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监督检查。重点开展牙科器械消毒措施和手术室使用中的消毒液监督监测,做好消毒剂和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管理。

(四)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抓好医用辐射防护安全监管

1、继续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管理,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

2、认真处理好农民工职业病危害事件。对农民工举报投诉的职业病危害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帮助和指导农民工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严肃查处严重危害农民工健康的违法事件,维护农民工的健康权益。

四、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树立良好卫生监督形象

(一)建立健全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卫生行政处罚公正、公平。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案卷评价审查和卫生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及时纠正和查处卫生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的行为。

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文5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要求,广泛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两非”行为,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我县出生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整治目标

依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建立完善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制度,依法查处一批“两非”案件,依法重处一批涉案机构和有关当事人,营造强大的打击“两非”的舆论氛围,坚决遏制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

整治内容

(一)广泛宣传倡导

1、在县电视台开辟专栏,宣传倡导性别比治理相关政策,利用滚动字幕、标语口号、宣传资料等形式加大对打击“两非”行为的宣传力度,在全县营造打击“两非”强大舆论氛围。

2、在全县各医疗机构、个体诊所、计生服务机构显著位置要张贴“严禁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标识”。不定期向医疗机构妇科、B超室从业人员发放告知书,亮明“两非”处罚措施以及打击“两非”典型案例,震慑“两非”行为。

3、分级签订责任书。卫生局、计生局分别与全县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签订责任书。各医疗机构分别与本单位妇产科、B超室从业人员签订责任书,并制定具体的责任追究办法。县人口计生局要将照顾二胎对象全部纳入合同管理,分别签订《持证育龄夫妇计划生育合同》。

(二)完善管理制度

县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食药监局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保健、人口计生服务机构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B超使用管理制度》、《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制度》、《终止妊娠药品管理制度》、《孕情监测随访服务制度》、《婴儿出生死亡报告制度》、《出生人口分性别统计制度》、《信息通报制度》以及《跨区域协作制度》等管理制度,加强对医疗机构、计生服务机构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堵塞管理漏洞。

(三)严处“两非”案件

1、严处一批“两非”涉案机构和从业人员。对实施“两非”行为的涉案机构负责人,责任人是党员干部的,从重给予党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对直接责任人一律吊销执业资格,对涉案机构一律吊销执业证书。

2、严厉惩处非法行医。对没有执业资格从事“两非”行为的医疗机构和人员,构成非法行医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严处一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案件。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药品的,依法予以取缔,并从重给予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严查“两非”受术当事人。对已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的夫妻,未经批准擅自实行中期以上(孕14周以上)非医学需要的终止妊娠手术的,《第二个子女生育证》一律作废,不再安排生育。

5、严查组织、介绍“两非”行为。一经查实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从重落实经济处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企事业单位职工,除经济处罚外,一律给予党政纪处分。

(四)建立长效机制

1、建立倒查机制,强化孕前监管。各乡镇要组织人员将人流、引产对象;持《第二个子女生育证》未生育对象;孕情不明原因消失对象;政策外生育为男孩对象;活产死亡、死产对象等5类人员列为倒查对象,实行一人一案、一人一档,专案专查的方法,逐人建立孕情追踪档案,进一步加强孕情追踪调查,及时发现“两非”案件线索。

2、建立重点管理机制。对一孩为女孩,二孩出生性别比异常偏高的乡镇将建立单项预警机制。对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排位后3位的乡镇列为重点治理乡镇,实行挂牌管理,重点监控。

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县人口计生局、卫生局、食药监局、公安局、统计局、教育局等部门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通报分性别统计出生、落户、新生入学以及“两非”案件查处等情况。

时间安排

此次集中整治治“两非”专项行动从2012年7月12日开始,2012年9月3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7月12日-7月31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打击“两非”专案组,完善性别比治理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广泛宣传发动,利用发放告知书等形式,在全县营造打击“两非”的浓厚氛围。

诊所综合管理制度范文6

20*年9月底以前完成市政府下达的50个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2007年底以前全面完成全区所有村卫生室的规范化建设任务。通过规范化建设,使全区村级卫生组织在建筑面积、房屋设施、科室设置、基本医疗设备、管理制度、人员配备等方面达到规范化标准,促进农村卫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开创我区农村卫生工作的新局面。

二、建设标准

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要严格按照《淄博市村卫生室改造建设验收标准》进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按照村民总数的2‰-3‰配备。

三、方法步骤

1、建设范围

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村级卫生组织均在规范化建设之列。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对辖区内村级卫生组织的设置及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区卫生局要认真综合全区情况,科学论证,研究制订《淄川区村级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2、建设步骤

20*年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调查摸底阶段(20*年5月10日-31日)。由卫生局组织人员对全区村卫生室进行调查摸底,落实市政府下达的50个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的定点、选址,为规范化建设提供依据。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20*年6月1日-9月30日)。严格按照标准,加大工作力度,认真组织实施,按期完成村卫生室规范化建设任务。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20*年10月1日-11月30日)。区委、区政府组织对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并总结表彰。

3、资金与用地

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专款专用。市政府将对列入今年改造计划的50个村卫生室给予资金补助,区政府将对改造成效明显的给予适当奖励,所在乡镇(街道)、村(居)也要给予资金支持。区卫生局要加强规划指导,乡镇(街道)、村(居)要积极做好建设用地征用工作,村卫生室建设用地由所在乡镇(街道)、开发区协调行政村无偿提供,选址原则上在村中心位置,方便村民就医。对建设用地,区国土资源局要给予优先安排。

四、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区卫生局要依法加强对乡村医生队伍的管理,组织好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不断提高乡村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严格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管理,加快乡村医生向执业医师的转化。

要通过考试、考核,择优录用村级卫生技术人员,将医德医风好、技术水平高的乡村医生聘任到村卫生室工作。要加强乡镇、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的行政、业务、药品、财务实行统一管理,逐步落实工资制、聘任制、退休制,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乡村医生的积极性。

五、强化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各级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落实“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认真组织,狠抓落实,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2、加强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各类媒体,加大对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的重大意义、任务目标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干部群众和乡村医生积极参与支持这项工作。

3、严格考核。区委、政府将把村级卫生组织规范化建设纳入年度政绩考核,严格奖惩。

附:淄博市村卫生室改造建设验收标准

淄博市村卫生室改造建设验收标准

一、业务用房

1、建筑面积

业务用房建筑面积按村庄居住人口数对照以下标准建设:

居住人口在1000人以下的村庄,按A型诊所图纸建设;居住人口在1000—1500人的村庄,按B型诊所图纸建设;人口在1500人以上的村庄,按C型诊所图纸建设。

2、房屋要求

房屋为砖混结构,内墙刮瓷,室内有天棚,地面水泥处理或铺瓷砖,治疗、处置室内墙瓷砖到顶,门前有残疾人通道,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安装暖气(土暖气也可)。

房间内须有前后窗,符合采光及通风要求。

厕所(无害化)。

3、诊断室、治疗处置室、药房、观察室四室实行硬性隔离。

二、统一标牌

以区县为单位统一制作村卫生室标牌,尺寸为60cm×40cm,名称为“××区××乡镇××村卫生室”。区县卫生局统一编号,标牌须悬挂在村卫生室左侧。

诊断室、治疗处置室、药房、观察室等各室设标示牌,尺寸为26cm×10cm,为银灰底、深蓝字,字体为华文中宋,悬挂于各科室门口。

三、内部设备基本配置

(一)诊断室

1、基本设施:诊察桌椅、诊察床(白色木制床)、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压舌板、手电筒、身高体重计、出诊箱、紫外线灯、健康档案资料厨、计算器。

2、仪器设备:高压消毒锅、显微镜、离心机、心电图机(选择)。

安装固定电话,配备其它通讯工具。

(二)观察室

1、观察床为白色铁管床或木床。按服务人口计算,原则上每300人设1张,不足300人的按300人计。

2、每床配备相应的被褥、床单、枕头(被套、床单、枕套冬春季为粉红色,夏秋季为淡蓝色)。床单、被套印卫生标识及“××区××镇××村卫生室”字样,粉红色印蓝字,淡蓝色印红字。由区县卫生局统一定点制作。

3、每床配备床头厨、输液架各1个。

4、配备输氧设备。

(三)治疗处置室

1、治疗台(桌)、污物桶、有盖方盘、紫外线灯、废弃医疗用品收集消毒桶。

2、配备相应急救药物。

3、分污染区、清洁区,并有明显标志。

4、配备中医理疗设备(神灯、频谱仪等)。

(四)药房配置

1、药橱、调剂台(桌)。设有中药的须配备相应的中药调剂设备。

2、至少配备150种药品。

四、个人防护设备

猴服、隔离衣、隔离帽、口罩、目镜等。

五、规章制度

由区县卫生局统一制定村卫生室服务工本文来自新晨作职责、治疗室工作制度、行政管理制度、门诊工作制度、村卫生室工作制度、药房工作制度、人体正常生理指标(成人)等各项制度,悬挂相应科室;280种药物配伍禁忌表悬挂治疗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