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合规管理范例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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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合规管理

公司的合规管理范文1

    关键词:证券公司 风险管理合规管理 内部审计 职能作用 关系

    1.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在证券公司管理中的现状及成因

    2008年,八家证券公司(分别是德恒、中富、恒信、闽发、南方、云南、汉唐和辽宁证券)因严重违法违规、风险巨大,先后被托管经营、行政接管或被停止证券业务资格。经查证,这些公司存在大量的账外经营,会计信息严重失真,财务管理较为混乱。近几年,国内证券公司违法违规事件频发,系统性风险集中显现。

    以上现象说明,我国证券市场虽然设立了证券市场自律的组织、机构和制度,但在实际的执行中效果并不理想,内部自律制度形同虚设,合规管理与内部审计走过场现象比较普遍,在会计内控中存在着很多“伪合规”和“假审计”现象,使合规管理、内部审计流于形式。鉴于我国企业内部审计现状及存在的突出问题,无论其定性定位、体制机制或方法方式等,都无法进一步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与经济监督评价需要,究其原因,这与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机制缺失密不可分。由于人员配备和机构设置原因,使得审计人员和原单位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极易使监督检查表面化、形式化。因此,认真研究证券业合规管理状况,加强国内证券公司外部合规法规体系建设,建立公司内部合规检查与内部审计机制,塑造合规文化,将有助于证券公司的规范经营和持续发展。

    2.对合规管理、内部审计重要性的再认识

    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是企业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促进企业稳健发展的要求,是证券公司制定和执行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机制,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风险”是指因证券公司或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而使证券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和声誉损失的风险。

    内部审计是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随着国际内部审计行业的发展,传统的财务审计已被管理审计所替代,并正向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审计迈进。它不仅延续其独立客观的审计本质的一面,而且将其上升到评价层面,通过监督活动发现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提出改进建议。这就是内审在保安全,促发展上的价值所在。

    3.对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与内部审计关系的认识

    虽然合规管理与内部审计在证券公司内并存,但在实际运行中各有侧重、相互协作。各有侧重是指合规管理主要履行对各项业务事前审核、事中实时监控和事后及时检查等日常管理职能。而内部审计主要履行审计委员会赋予的对公司内部控制状况审计评价的监督职能,成为对各经营单位内部控制有效性审计评价的具体执行者,特别是审计结果将作为被评价单位年度考核依据,有助于增强内部单位和员工内部控制意识和执行内控制度的责任心,使各类风险从源头上得到控制。相互协作是指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之间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沟通渠道。作为联系证券监管部门的合规部门,有责任将行业监管规则、外部监管意见以及风险监控报告等信息及时传递给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地区合规专员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内审评价工作;内部审计部门应向其主动提供审计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及建议,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得以有效执行。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3.1 构筑防线的位置不同

    证券公司内部控制系统应形成“三道防线”,公司各经营单位实施有效自我合规控制是第一道防线,合规管理在事前与事中实施专业合规管理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实施事后监督、评价则是第三道防线。三道防线有机结合、密切配合,构筑牢固的内部防控体系。

    32管控的侧重点不同

    内部审计不但关注业务和运营管理制度及流程遵循的有效性,也注重财务结果、信息技术安全运行和综合管理;不但要去发现内部控制存在的设计和执行缺陷,也要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改进建议;不但要重视公司管理层面内部控制的监督和评价,也要关注公司治理层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而合规管理更专注于业务和运营控制的日常管理,并承担对现有内控不断完善的重任以及对监管规定的正确理解和阐述任务,帮助业务人员增强风险控制意识。

    3,3管理的程式不同

    合规管理部门是一个“持续控制部门”,在证券公司业务管理中应定位于中台角色,对证券公司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持续地履行事前审查、事中监督和事后检查以及协助管理层组织内部控制自我评估等职责。内部审计部门则不同,其定位是“定期控制部门”,它以审计项目为核心,通过审计评价工作履行事后再监督职能。虽然内部审计可以通过审计关口前移,将“触角”向事前和事中延伸,但它毕竟处于事后监督的定位,否则,过度地参与到事前事中管理过程中,势必会使其独立性受到损害。

    3.4肩负的职能不同

    合规部门重点围绕内部制度建设和管理程序设计来开展工作,其职责包括合规政策的制订、梳理整合规章制度、合规审核监控。内审部门则更强调独立性,它既要履行对公司及所辖机构业务运营的合规有效,资产的安全完整,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审计和评价职责,同时也对合规管理部门履行合规职责情况实施独立监督。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内控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事后审计与评价,与合规部门同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组成部门,都关注公司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内部制度的情况。两者职责的区别在于:审计工作一般以审计项目为核心,合规工作则以日常性审核、监控工作为主;合规侧重事前和实时参与,审计侧重事后监督,在工作方式上多采取抽查方式,以重要性原则作为检查依据。

    4.切实发挥合规管理与内部审计在证券公司风险管理中的作用

在中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已成为证券公司防范内部风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利益的重要途径。证券公司作为资本市场中最重要、最具影响力的中介机构,生存状况和发展情况直接影响到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切实发挥合规管理与内部审计在证券公司中的作用,就要切实保障二者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绝对独立地位,合规对专员对法律合规部负责,内部审计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实现各自职能,强化内部合规管理和内部审计,从机制上使二者各司其职又相互协同,使证券公司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胡伏云,杨宗儒,证券公司合规管理体系的现状、问题和对策[j],证券市场导报,2007,(7).

公司的合规管理范文2

中图分类号:TE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长期以来,受传统经济体制的影响,我国国有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存在着诸多弊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虽然有了较大改观,但至今仍遗留下不少的问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不相适应。因此,国有施工企业如何进一步改进和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就成为当务之急。

目前施工企业项目管理存在的问题

多年来,项目管理不论是在理论上、实践上都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创建了一批质量好、进度快、造价省的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和名牌工程,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企业赢得了占领国内外市场的社会信誉。但是在实施工程项目管理中,也出现了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企业经营者对规范项目管理观念滞后。

规范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提升整体管理水平,完成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的关键环节,对培育企业核心竞争力,取得良好经济效益至关重要。然而,一些企业经营者对此认识不深,观念滞后,习惯于按已经熟悉的路子走下去。使得规范项目管理只是挂在口头上,浮在表面上,很少在深层次的改革上下工夫导致长期以来,项目管理无序。

2.企业与项目之间定位错乱。

本来企业是以提高利润为中心,项目则应以降低成本为中心。但是,目前有的项目经理部却成了以部门利益为中心。当项目同企业利益主体发生矛盾时,项目总想多截留一些利润,想方设法变成微型企业,因而,成了企业中的“企业”项目人员固化,借用成本转移企业利润,本应自负盈亏,实际上成了包赢不包亏;项目经理部不是授权作业,为企业多创利润,而是分权管理,试图与集团中心争权;项目经理部本应承担多创利润的责任,而不单是完成项目生产的责任,按现行管理模式,项目经理部只注重完成了多少工程项目,或多少产值,而不注重创造利润的多少,于是任意扩大开支,将其打入成本,以至造成企业对项目的管理失控,漏洞越来越大。

3.企业对项目的成本核算不合理,不科学。

项目的成本要求做到“量价分离、成本细分、对比控制、审核正确”。然而目前企业对项目的成本核算尚无规范科学的划分依据和原则,对项目的成本核算常常是:预算定额一套成本(并不是市场和企业的实际成本);经验估算当成本(实际上真正要多少成本不知道)。显然,这种成本核算既无原则,又不规范,既不合理,又不科学,项目的成本控制自然也就无法到位。

4.项目管理的运营体系不完善。

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对项目管理还是习惯于采用项目承包制的办法,但是由于总承包管理体系还不健全,项目经理部的专业承包如何适应总承包要求的问题尚未解决好,企业对项目管理仍难以控制,企业对项目的支撑作用仍十分脆弱。虽然项目管理的前期策划工作已开始在进行规范,但还缺乏全盘化的统筹和客观性的预测,企业集团对项目的最终运行结果心中无数。

5.项目合同管理不规范。

项目在合同管理上法律意识淡薄,项目管理人为的主观随意性较大,企业又没有通过规范化的管理来保证合同管理的稳定性、科学性和可靠性,当项目发生违法分包和违约、索赔等问题时,项目就很难得以解决,给项目和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对规范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全面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

1.认真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

明确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基本内容。项目经理受企业法人的委托,代表企业通过对工程项目全过程、全方位、全合同的管理,实现企业在工程项目上的3大目标,即:企业向业主的合同承诺目标、企业对项目经理部下达的成本降低目标和施工现场的管理目标(包括企业的形象宣传、安全管理、标准化现场建设等)。这3大目标应该定位为项目经理责任制的基本内容。

2.认真落实项目成本核算制。

(1)充分认识项目成本核算的重要性。工程项目成本核算是项目经理运用经济手段履行职责的前提条件,也是施工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直接来源。只有通过严肃认真、切实可行的项目成本核算,才能驱动各方面利益。

(2)正确制定项目成本核算的考核目标。企业对项目经理部成本考核的目标应该是企业下达的计划成本。要逐步克服项目部“上交点子”等粗放型的承包模式,依据企业的有关管理制度、费用核定的内容和范围,通过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确定施工项目的计划成本。

(3)项目成本核算的管理重点是项目成本的过程控制。它包括项目部本身为实现成本目标而进行的自我控制和企业为监督项目成本目标的实施情况而进行的跟踪控制。其主要管理点有:一是指导思想明确,建章立制,使项目成本控制有制可依,形成项目成本核算的制度体系。二是进一步落实项目成本目标责任制,使目标成本层层分解,要分解到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工序工程等不同施工部位的费用控制。三是加大事中检查,事后审计的力度,保证项目成本控制落到实处。

(二)工程项目的经营风险和施工风险实行层次管理

经营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为占领市场所采取的经营策略而形成的风险,主要包括:(1)投标风险;(2)市场风险;(3)意外风险;(4)坏账损失风险。

施工风险是指工程项目在施工、组织、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风险。主要包括:(1)管理风险;(2)质量风险;(3)施工工期风险;(4)施工技术风险。

经营风险是企业行为,应由企业来承担。施工风险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风险,理应由项目经理部承担。项目部作为一次性的临时组织,不具备承担企业经营风险的能力。所以,实行经营风险和施工风险的分层次管理,有利于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承包基数,充分体现项目经理部成本中心和一次性原则;有利于使企业内部各项目部之间处于平等的竞争环境之中,使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和政绩的体现不受取费标准等合同风险的影响;有利于调动项目部发挥主观能动性,加强施工项目自身管理的积极性,实现项目的管理目标。

(三)进一步强化对项目经理和项目班子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要正确、全面的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结合项目管理的特点和当前施工管理的薄弱环节,尤其要突出强化以下几方面的激励作用:一是分配激励。二是思想激励。三是评价激励。

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是辩证的统一关系,激励是目的,约束是保证,两者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在强调激励机制的同时,必须强化约束机制。约束机制重在制度约束和过程约束,必须制定相应的约束考核指标和措施,克服“以包代管”一旦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亏损,或质量、安全、工期待发生重大问题,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措施(如警告、限期整改、撤换项目经理等),都应该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理有据,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约束机制的教育作用和威慑作用。

(四)做好两层分离,加强两层建设

公司的合规管理范文3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

你厅《关于对桂林市劳动服务公司以失业保险基金为前进物资贸易公司提供担保等问题调查结果的报告》(桂政劳纪监字〔1999〕2号)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桂林市劳动服务公司1999年1月动用劳动服务公司管理经费结余资金250万元,1998年10月动用就业经费扶持生产资金195万元,为其下属前进物资贸易公司提供贷款担保。根据社会保险机构管理费和就业经费扶持生产资金使用范围的规定,上述两项担保均属于违规行为。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桂林市劳动服务公司不具备担保资格,不得提供经济担保。你厅应做好协调工作,限期取消这两项担保,并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

二、据了解,桂林市劳动服务公司已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你厅应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护举报人免遭打击报复。如举报人权益受到损害,要按有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处理结果,请于4月20日前书面报我部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司。

公司的合规管理范文4

关键词:合规;风险管理;合规管理

中图分类号:F840.3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8-000-01

一、保险行业合规风险产生的背景与内涵

(一)合规风险管理组织。2006年1月5日,中国保监会制定了《关于规范保险公司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试行)》,首次提出:保险公司董事会除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外,还应对“合规”“内控”和“风险”负最终责任;保险公司应设合规负责人职位,并设立合规管理部门。该《指导意见》的,为合南规体系、合规部门在中国保险行业内构建提供了政策性依据,极大推动了中国保险业合规管理体系的建设。

(二)保险行业合规风险管理的含义。2007年9月20日,中国保监会颁布的《合规指引》,明确了保险公司“合规”“合规风险”“合规管理”的定义。

“合规”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机构规定、行业自律规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

“合规风险”是指保险公司及其员工和营销员因不合规的保险经营管理行为引发法律责任、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通过设置合规管理部门或者合规岗位,制定和执行合规政策,开展合规监测和合规培训等措施,预防、识别、评估、报告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合规风险管理是一种不同以往的、变被动为主动的风险管理模式,是在法律风险管理的基础上更加主动。是指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发现并采取适当措施纠正已发生的违规事件,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这一过程,是构建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的基础和核心。合规本身并不能为企业创造价值,但是人们普遍将其视为一项独立的风险管理活动和一种健全企业内控体系的重要手段。

二、大连地区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现状

(一)合规风险管理在各家保险公司均得到足够的重视,各家公司均按要求省分公司层级设立相应的合规部门和岗位。此外,有些公司在合规经营上开展了一些积极的探索,并在合规管理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例如在各分支公司设立兼职合规岗,培训兼职合规管理人员等。

(二)近年来大连地区各保险公司在内部合规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从行政处罚总体情况来看,大连市各保险公司仍需进一步加强合规工作管控。从大连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决议中可以看出,近3年监管范围和处罚力度都在发生变化,整体而言正在由重监管向轻处罚方向转变,总体的处罚力度不大。2013年共处罚保险公司10家,其中包括一家保险机构;至2015年共处罚保保险公司11家,而其中包括5家保险机构。可见保险公司的行政处罚状况与保监会的政策导向密切相关。近3年各年违规总数基本稳定,波动不大,主要违规行为表现为虚列费用、委托不具有资格的机构或个人业务、违规支付手续费等。

三、大连地区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对以往年度行政处罚情况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虽然各保险公司都制定有各种内部合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但由于合规风险管理技术还不成熟,真正的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并未建立起来,且存在合规管理职能多头领导的现象。在实际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

(一)对合规管理的具体工作认识不清晰。对各保险公司而言,合规的重要性还没有被充分重视,如何在公司体系中建立行之有效的合规准则,合规人员在经营中应承担怎样的职责,如何利用合规管理规避风险管理层并不十分清楚。同时,企业员工对于合规的含义并没能真正理解,从而无法将合规落实到工作中。

(二)合规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设定有缺失。在对相关保险公司的调查中发现,部分公司设立的合规工作岗位独立性不强,对审计部门和合规管理部门职责区分不清,审计监督岗设在合规部门内部,审计工作也由合规管理部门负责。一线员工不能全面准确的理解法律、法规、规则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对合规风险管理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法不了解。

(三)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技术缺乏支持。合规风险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与保险公司其他风险管理是一致的,目的都是预防范经营风险,促使公司稳健运行,保护消费者和投资者的权益和利益。然而并不是每一项不合规的行为都会导致监管机构的调查,因此保险公司会对合规风险管理存在侥幸心理,而监管部门对于这种潜在风险无法度量,这就是缺乏风险管理技术支持的表现。

四、大连地区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措施

合规经营机制是有效实施风险管理的基础和框架,保险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框架的构建中遇到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试探性解决。

(一)确保合规部门的绝对独立性。合规部门又称法律合规部,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公司合规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管控经营风险,由于职能的特殊性,为保证合规部能中立的发挥特殊职能,从根本上要求合规部必须保持独立,并具有一级行政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各种合规工作。

(二)加强内部监管渠道建设,保证监督和检查工作流畅,充分发挥正常内部监管制度的作用。应保证监察部门和合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快速、便捷、顺畅。通过全流程如系统OA、申请会议、书面报告、直接报告等方式进行,及时通知监察部门在合规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监察的监督也可以定期在各职能部门进行合理筛选,进行自查自检。为合规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合规部门进行风险甄别。

(三)加强合规企业文化培训,将各项合规制度文件完全内化为全体员工的自觉行为,这才是真正杜绝和避免违规行为的产生解决之道,而在这一过程中公司文化培训具有重要的作用。公司应将合规管控与企业文化结合,推行主动合规的理念,只有在全员的心中树立起合规的意识,内塑与形,才能促使员工在工作过程中不去触及合规风险地带。

参考文献:

公司的合规管理范文5

(一)完善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

2020年法律合规部共《合同管理办法》《法律事务管理办法》《纠纷事务管理办法》《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合规管理制度》共五项制度文件,进一步划定岗位权限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一致。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建设,初步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将合规管理纳入公司日常管理体系,从粗放式管理经营逐步转向优化流程化经营管理。

(二)加强合同管理,督促整改落实

依据合同管理办法,应做到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公平公正签订合同,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合作共赢;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以上五个要求全年分别对芜湖项目部、南京分公司、集成房屋分公司分别进行合同管理检查。南京分和集成房屋按照季度检查,自2020年5月1日授予合同备用章,已经完成对其二、三季度的检查并书面通报检查情况。

法律合规部将定期对合同管理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被检查单位合同规范管理,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并提交书面整改回复。

(三)依法化解纠纷,保障公司权益

截止当前,2020年共发生11起诉讼案件,分别为3起主诉案件,8起被诉案件。主诉案件中2起为我方起诉南京政瀛高合金属有限公司,剩余1起主诉案件是我方起诉慈溪四海轴承有限公司为政瀛案衍生案件。

政瀛案件中,聘请外部大所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协助处理案件纠纷。深入研究政瀛案件关键点即涉案票据的流转过程,法律手段和财务技巧双管齐下发现突破口,促使政瀛公司、四海公司与我方达成协议。追回公司损失、诉讼费、律师费、违约金的费用合计270万。

(四)培养合规理念,构建合规制度

开展公司内部培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合同合规管理意识水平。协助搭建OA平台,优化重大经营决策流程、合同评审流程,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法律审核作为关键节点嵌入决策流程中并成为刚性约束。

(五)对标工业标准,总结法治建设

强化组织协调和统筹安排,组织法律合规部具体推动落实,逐项对照《统计表》验收标准,结合依法合规考核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查找公司法治建设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年中初次向工业提交法治验收统计表以来,我司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完成《合规制度》《第一责任人》制度完善,组建合规管理委员会,统筹兼顾,在法律合规建设过程中保持动态管理。

二、2020年重点工作、创新工作主要做法

(一)合同信息化管理

推进合同信息化管理,实现合同管理规范化、标准化、透明化,避免违规操作。授予分公司合同备用章,提高小微合同管理效率,保障重大复杂合同管控在机关,实现降本增效。

(二)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

编制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公司将继续开展合规建设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合规管理体系,致力公司高质量稳定发展。立足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全面覆盖、强化责任、协同联动、客观独立原则。将在公司内部建立覆盖全领域、全层级、全系统的合规管理体系,结合主营业务,为公司转型升级保驾护航。

三、面临的行业环境、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新变化、新动态

利用《民法典》优化的公平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注重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将法治能力转化为推进企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持续动力。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法律原则转化为企业尊重契约、崇尚诚信的运营准则,构建完善的运营体系和信用体系。

“十四五”法治企业建设规划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布局的重要工作,是国有企业的使命和责任要求,是企业战略发展和经营管理的需要。“十四五”期间,面临新旧动能转换、高质量发展、自主创新、转型升级等问题。加强法治企业建设,用法律手段为企业加快发展保驾护航,确保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合规经营,是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影响力与抗风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提前深入业务部门,为他们提供法律政策研究、交易架构设计、风险防范、协调纠纷、争议解决以及管理流程的改善等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四、立足系统管理和全局角度,2021年系统工作基本思路、安排和措施

(一)基本思路

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的制度体系和搭建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完善体系建设,加强合规管理程序规范,基本方法是合规管理部门作为合规主体应当对市场经营、产品质量、安全环保、劳动用工、财务税收等多个重点领域,依次进行合规风险识别、评估、应对,最终由法律合规部形成合规检查报告。

同时,对标上级单位进行的法治经验总结验收边查边改自我提升工作,应当与十四五合规管理规划以及公司法治建设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有效衔接。促进法律合规工作进一步稳定进步,提升公司依法治企的水平。

(二)具体安排及措施

(1)构建合规管理制度体系

落实《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公司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中铁钢结构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总领性制度的落实工作,推进合规管理规划。

(2)实现合规管理部门建设

保证公司内部工作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将合规管理职责融入部门,落实岗位职责,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各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合法合规,实现合规管理部门基础建设。

(3)搭建公司合规管理架构

“十四五”期间搭建公司内部合规管理要素间关系的组织架构,开展合规管理活动。分配合规资源、合规职权、合规责任,保证合规信息在公司内部流转顺畅,增强各部门合规管理的协作与配合。

(4)注重落实管理链末端的合规建设

立足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资源,将合规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纳入法律合规部,建立复合交叉式的组织架构层层推进合规管理建设,落实到公司管理链的末端即项目部。降低成本消耗,加强合规综合管理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交流沟通、协作互动,保障合规管理的动态运行。

(5)建立长效机制

完善基础的法律合规工作,重视总结验收,加强反思与提升。前置程序规范、高效、科学的基础上,将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提升为长效机制,推广应用促进共同发展进步。

公司的合规管理范文6

[论文关键词]合规经营;保险公司;发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合规”主要是指公司以及相关的员工行为与国家相关标准、法律法规、监督规定、公司内部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等相符合,并且,公司在运营发展的时候还要对一些与相关规范相违背的行为进行纠正,从而对声誉损失、法律责任、行政处罚以及财产损失处罚进行有效避免。在我国金融保险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的重要性一直无法正确的认识,对它的建设力度也达不到相关的标准,因此,在我国保险行业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具有一定的合规风险问题。作为一个与风险时常相伴的行业,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必须对合规经营的建设力度进行强化。

一、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的重要性

在我国保险公司实际运行发展的时候,对其进行合规经营的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内部的合规管理中存在的滞后性进行改善,对合规意识进行有效的增强。

(一)推动保险公司的持续发展

在保险公司运行的时候,对合规经营的合理构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保险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其相关的合规经营机制具有一定的滞后性,一些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现象普遍存在。这样的情况不仅导致保险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风险的增加,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保险行业的经营形象造成了损害,导致保险行业在发展的时候公信力普遍较低,从而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受到了阻碍。因此,想要促使保险公司的长期健康发展,就必须对公司的合规经营建设力度进行加强,促使一些经营风险得到有效地避免和化解,为保险行业树立一个良好的形象,从而使保险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健康良好的发展。

(二)培养工作人员的合规意识

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要注意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强有力的构建。另外,还要注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进行具有针对性的培养和教育,促使他们对内控要求以及监管规定进行有效的了解和掌握,对工作人员的合规自觉性进行有意识的培养以及增强,促使他们能够对公司中的合规责任进行自觉主动的承担,在相关工作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对违规过失等情况进行有效避免,促使主动违规的事件的发生频率得到一定的下降,从而做到对公司从业人员合规意识的培养。

(三)促使监管政策的落实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使相关的监管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对相关的政策宣传进行开展,重点关注监督检查工作的实行力度,对相关的监管标准、要求以及内容进行有效地提高。另外,在保险公司经营开展的时候,还要注意对监管政策的贯彻和落实,促使公司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提供一些有效的建议。

(四)促使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还可以促使公司内部高层管理者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在保险公司内部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实际开展的时候,在公司内部出现的一些违规事项需要公司的合规部门直接上报到公司的董事会以及高层管理者。但是,他没有直接否决的权利,从而使一些相关的逃避责任现象得到有效避免。

二、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时代的前进,我国保险行业得到了飞速的进步和发展,其中,合规经营中潜在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在这一时代大背景下,许多保险公司为了促使自身快速良好的发展,在经营的过程中对国外一些成功的经验进行引进,在公司内部对合规部门进行设立,由此可知,合规经营机制在保险公司的发展中得到越来越高的重视度。另外,在一些相关的管理制度出台后,保险公司在建设合规经营机制的时候得到了一定的指导,但是,在其实际建设的过程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

(一)问题的表现

在我国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相关的违规事件是普遍存在的,而且其在经营过程中的经营风险也相对较高。近几年,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国相关的保险投诉、保险诉讼案件以及保险行政处罚一直处在上升的状态,因为违法违规而被处罚的保险公司较多,因而被吊销资格证以及行业许可证的人员更是大有人在。这一系列事情的发展大多是由保险公司的违规经营以及不规范操作而引起的,在其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合规经营机制中的问题越来越明显,因此,对保险公司进行合规经营机制的建设成为目前我国保险行业的重要任务。

(二)对相关职能没有明确划分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企业在对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依旧处在初级阶段,在职能方面没有相对较为明确的划分。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的过程中,将保费作为公司上下最为重要的,而且还在业务的基础上对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主线进行设置,这种行为就在一定情况下造成了公司业务的发展和合规制度的建设出现严重失衡的情况。其中,还有少数的保险公司将公司的经营效益放到了合规经营机制建设的对立面。

另外,在一部分保险公司中,其在对合规管理职能进行建立的时候大多将其分散在了公司内的各个部门职能中,还不足形成体系,从而导致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方面没有较好的合力以及协调力。除此之外,保险公司在合规管理资源方面的匮乏,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公司内部相关的合规风险管理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数量上都不能对其体系进行良好的支持,无法满足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在实际建设运转过程中的需要。

三、合规经营在保险公司中有效构建的措施

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过程中,其相关的企业风险管理的实施是其合规经营机制在实际建立过程中的载体以及基础,其中,在保险公司中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建立的时候,主要可以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一是,在保险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时候,在其公司内部进行独立的合规部门的设立。其中,公司的合规部门在保险公司实际开展的过程中具有合规管理职能的部门,还可以将它称为是内部合规部门或是法律合规部门等,它是公司在合规经营机制建立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部门在实际运转的时候,其主要负责的是对公司内部合规制度的制定以及实施,还有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对公司的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对其内部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发展和沟通以及公司监管部门进行相应的加强等。

另外,因为合规部门在公司内部具有特殊的职责以及职能,所以,为了促使其在实际运转的时候自身的有效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挥,就必须将公司内部的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以及合规等相关的部门进行分离,确保合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的独立性。

二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加强对其内部合规人才队伍的建设力度。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机制进行合理构建的时候,要对内部工作人员中具有高尚道德品质,在工作的过程中拥有相对较高的实践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以及在工作过程中能够反驳专家,敢于质疑,拥有直言勇气的工作人员进行重用和提拔,将其合规人员,保证他们在工作的时候能够在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一些问题的应对方案及时提出。

三是,在保险公司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对相关的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健全,促使公司中的合规文化得到有效培养。在保险公司对合规经营体系进行建立以及完善的时候,还要注意对公司内所具有较高知识水平的讲师队伍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在这个基础之上,还可以对外部法律专家以及监管专家进行聘请,让他们为公司的工作人员开展的合规意识的教育以及培训,促使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合规意识的不断提高,并将其表现在日常的生活和管理中。

另外,还要注意促使公司内部合规培训教育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在公司全体工作人员的日常自觉行为中融入合规意识,促使他们对合规制度自觉严格遵守,从而使合规机制的作用的得到充分地发挥。除此之外,还要注意对保险公司中合规文化的培养,促使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得到持续良好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