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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礼的含义范文1
关键词:儒家思想;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
儒家思想是指儒家学派的思想,由春秋末期思想家孔子所创立。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使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由此可见儒家思想中的礼仪、礼义是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纲常伦理、习俗民情,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特点。礼是反映一定道德观念和风俗习惯,以建立和谐社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的进步,我们应该把握时代特征,对儒家礼仪的内涵和外延进行融通疏导,认真剖析、阐释礼仪的作用和功能。
一、儒家思想中的礼仪教育
孔子创立了儒家学派,孟子、荀子,以及后来的董仲舒、朱熹等学者发展了儒家学说。他们都把这种以“礼”为核心的教育作为人伦道德秩序建设、国家政治制度的基础。因此,儒家重视礼制建设,形成了非常重要的学术观点。
(一)关于“仁”的学说
这是孔子提出的以“仁”为核心的一整套学说。“仁”最早出现于《尚书・金g》 :“予仁若考”,指一种好的品德。清人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说:“独则无耦,耦则相亲,故字从人二”。孔子讲的仁者“爱人”(《论语・颜渊》),就是取仁的这种意义。孔子所讲的“礼”,主要是一种社会政治制度,其次才是伦理规范,而“仁”则纯粹是一种道德观念和品质。它既包含多方面的情感原则,又构成人们复杂的心理要素。孔子在具体运用这一范畴时,往往具有不同的含义。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他与颜渊的一段对话。
颜渊问仁。子曰:“克已复礼为仁,一日克已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已,而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论语・颜渊》)可见,仁是属于道德修养问题的范畴,是一种最完美的道德品质。从孔子思想体系的总体来看,仁贯穿其中,成为联结各个范畴的媒介,同时,又是各个范畴和言行的总纲。
从政治作用来看,仁是礼的精神支柱,仁礼一体。孔子曾慨叹:“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论语・八佾》)就是说,人如不具备仁的观念和品质,就不能正确对待礼仪制度和音乐。而且,孔子认为,只有“克已复礼”,才算是仁,才能实现仁。因此,克制自己,使视、听、言、动都符合礼,就体现了仁,可见仁和礼是融为一体的。在孔子看来,周礼是最完善的政治制度和伦理规范,而仁则是最完美的道德观念和品质。礼是道德的标准,仁是道德的属性,只有具备了仁的品质,才不会做违背礼的事情。
怎样来实现“仁”呢?当子张请教仁的问题时,孔子指出说,能实行恭、宽、信、敏、惠五种品德,就是实现了仁。他还具体分析了五种品德的功用:“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这就是说,为人庄重,就不致遭受侮辱;待人宽厚,就会受到大家拥护;待人慈惠,给人好处,就能够使唤人。这实际上是用温柔敦厚的君子人格,来规范主体的修养,进而调节人际关系,实现个人理想。
(二)“五德”和“五常”
1.“五德”,指五种品德,具体是指温、良、恭、俭、让(《论语・学而》)
温:“敦柔谓之温”。温和待人,不急躁、不生硬粗暴。良,“行不犯物谓之良” (《刑m注疏》)。善良,不邪恶,不伤害他人和物。恭,“和从不逆谓之恭”(《刑m注疏》)。恭敬、庄重,不傲慢轻狂。俭,“去奢从约谓之俭”(《刑m注疏》)。节俭、朴素,不奢侈浪费。让,“先人后已谓之让”(《刑m注疏》)。谦虚礼让,不横蛮自私。
2.“五常”:即仁、义、礼、智、信。是西汉董仲舒总结孔孟儒学的五种道德。
仁:在前面已有论述,这里不再累述。
义:《礼记・礼运》说:“何谓人义也?父慈、子孝;兄良、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十者谓之人义。”合称“十义”
《中庸》:“义者,宜(适度)也”。《诗・大雅・文王》《传》云:“义,善”。
董仲舒《仁义法》中“仁者爱人,不在爱我”;“义在正我,不在正人”。
《释名・释典艺》:“义,正也”。由此可见,义的内容包括三项:宜、善、正。
礼:制度、仪式、礼节的总称。儒家经典有“三礼”:《周礼》、《仪礼》、《礼记》。《周礼》是周朝的官职制度。《仪礼》是战国以前的各种礼节仪式。包括冠婚、丧祭、朝聘、射乡四类礼仪,宋王应麟又分为吉、凶、宾、嘉四礼。《礼记》是解释说明《仪礼》的论集。分吉礼、凶礼、军礼、宾礼、嘉礼五类,故称为“五礼”。 吉礼是五礼之冠,主要是对天神、地祗、人鬼的祭祀典礼;凶礼是哀悯吊唁忧患之礼;军礼是师旅操演、征伐之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如天子受诸侯朝觐、天子受诸侯遣使来聘等;嘉礼即国家具有喜庆意义及一部分用于亲近人际关系、联络感情的礼仪活动。如君主登基、册皇太子、策拜王侯、节日受朝贺、天子纳后妃等。
智:《论语・公冶长》:“子曰:‘宁武子,邦有道,则知;邦无道,则愚。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宁武子姓宁名俞,是卫国大夫。他能审时度势,在国家政治清明时,就表现出聪明;在国家政治昏暗时,就装傻。孔子一贯主张“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论语・泰伯》)审时度势,进退得宜谓之智。
信:《论语・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曾参是孔子的学生,他把办事是否尽心,交友是否真诚,老师传授的知识是否复习这三件事,作为每天自我反省的问题。
《子路》:“言必信,行必果”;《为政》:“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r(ni),小车无(yue),其何以行之哉?”比喻人若不讲信用,就好比大小车没有关键,无法套住牲口,车如何能行走呢?
《史记・游侠列传》赞扬游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就是诚实不欺,言必信,行必果。
(三)正已正人与成已成物
正已正人,成已成物,是儒家的思想传统。所谓正已正人,是指端正自己的思想品德,才能端正别人的思想品德。所谓成已成物,是指自己获得成功,也使他人获得成功。这种“正已正人,成已成物”的思想,是从主体与外界关系着眼考虑问题的,注重主体的能动性,以身作则,带动他人推及整个社会。这是儒家政治伦理哲学所能达到的最高层境界。
孔子“为仁由已”(《论语・颜渊》),“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的观点,表明他对修身行事的主动性有高度的认识。“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人”(《论语・雍也》),“已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颜渊》),这是一种忠恕之道,是为仁之方。这种忠恕之道的心理趋向,是“推已及人”。因此,在人际关系问题上,要“躬自厚而薄责于人” (《论语・卫灵公》),即要严于律已,宽以待人。只有正已,才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子路》)只要“修已”,就能“安人”、“安百姓”,就可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孟子更是深得“正已正人,成已成物”思想之精髓,主张“行有不得者反求诸已”,这样才能使“其的身正天下归之”。 (《孟子・离娄上》)“其身正”的外在表现,就是“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 (《孟子・尽心上》),“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以收到“天下可运于掌” (《孟子・梁惠王上》)的效果。
二、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的目标
加强礼仪教育要以明礼为基础,做人立身,基本的前提就是要学礼明礼。中学生文明礼仪教育目标要抓好“五明”。
(一)要明“善良”之礼
“善良”即在人际关系中表现出有利于他人、社会的思想和行为,它是伦理学对人性的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求。“从善积德”,学会与人为善,善待他人,善待社会,是加强道德修养的基础。
(二)要明“诚信”之礼
“诚信”即诚实守信、言行一致、表里如一。它是伦理学对人格的基本要求,是立人、为政、从商的基础性道德。公民应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要以讲诚信的好人好事,引导学生说真话,做实事,待人以诚,交友以信,不弄虚作假。
(三)要明“和谐”之礼
“和谐”即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平相处,它是中国人所追求的一种传统道德境界。“以和为贵”,和气做人,宽厚待人,化解矛盾,是加强道德修养的更高要求。丰都中学引导学生“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关心集体,关心他人,学会合作,帮助有困难的同学共同进步。
(四)要明“谦敬”之礼
“谦敬”即虚以处己,尊老敬贤,以礼待人,它是为人处事的重要准则,“以敬为大”,戒骄戒躁,尊重他人,助人为乐,谦恭礼让,是传统美德的重要内容。
(五)要明“自律”之礼
“自律”即自主自制,守正祛邪、行为有度、取用有节,它是社会和谐有序的前提条件。“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践行制度,规距做人,是重要的道德规范。要引导学生自觉“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知法、守法、自觉遵守学校纪律和公共秩序。
三、中学进行儒家文化教育的途径和方法
(一)创建以“儒家文化”为主题的校园环境
学校以“传承儒家文化,打造礼仪校园”为主旨,绿化、净化、美化校园环境。在校园的阅览室张挂《论语》中的有关学习、处世的箴言、传统美德的书画;各班以“宣扬儒家文化,创建礼仪班级”为主题,布置教室,制定班规、班训,开展各类班级活动,让学生时时处处感受“儒家文化”的无穷魅力。
(二)进行《论语》《三字经》等儒家经典语句知识竞赛
学校要求利用每天晨读时间,引导学生朗读、背诵一句论语;在语文课上联系古今,讲解一句论语的含义,将枯燥的文言文《论语》,变得通俗易懂。组织中高段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读、背《论语》,低段学生读、背《三字经》。以《论语》《三字经》中的经典语句为内容,进行《论语》《三字经》经典语句知识竞赛。
(三)“学科渗透”
各学科中,尤其是语文学科中有着丰富而独特的儒家文明礼仪、道德法纪及心理教育等德育资源。结合学科特点,创设富于美感的充满智慧具有亲和力的教育情境,让学生在生动活泼的课堂学习中受到教育,激发创新意识、合作意识、自主发展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能力。
(四)通过各种传统节日,进行儒家文化熏陶
春节、中秋节、清明节、重阳节、端午节等传统节日蕴含着许多民族文化的因素,让学生沉浸于经过优化的节日文化情境之中,具有接通历史、感受民俗、体验真情、回归传统、享受天伦、感恩祉福、热爱生活等丰富的濡染效用。
(五)“榜样示范”
通过树立榜样并利用榜样人的“榜样点”的道德选择及行动来影响德育对象的德育方法。树立榜样人明确的“榜样点”,使德育变得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容易接受。如感动中国十大人物――洪战辉同学是“关爱他人”的榜样,徐本禹是“正确对待金钱,正确处理奉献与索取关系”的榜样。
总之,儒家礼仪经典文化在中国几千年历史发展中具有不朽的地位,有着光辉的作用。对几千年中国社会的历史发展和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传统美德的形成,都产生了不可估量的作用和影响。我们要对儒家礼仪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礼仪教育要与时俱进,让其具有更大的教化力量。崇尚礼仪,培养文明有礼的新一代,需要全社会各方面的重视,需要家庭、社会和学校教育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才能收到更好的教育效果,促使青少年学生尽快养成文明礼貌行为,“礼仪之邦”的良好形象才能代代相传。
参考文献:
[1]李宗桂.中国文化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88.
[2]王健. 儒家的教育理念及其对现代教育的启示[D]. 长春理工大学 2007
儒家思想礼的含义范文2
唐儒韩愈则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董仲舒的“性三品说”,在《原性》篇中声称:“性之品有上、中、下三。上焉者,善焉而已矣;中焉者,可导而上下也;下焉者,恶焉而已矣。”[5]20“性三品”说的实质是承认社会上固然存在道德修养差而且难以改变的人,但也存在道德修养特别好的人,特别是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是可以通过教育来改变其道德修养水平的。社会教化不能因为有些人不需要教化有些人教化也没有作用就放弃教化。在教育学中,更是如此,学校教育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环境,对学生的成长起着主导作用,教师遇到在学业上聪明的学生也要加以引导,对于学习能力比较差的儿童也不能听之任之,对于大多数学生更要因材施教。第二,气禀论。人性论思想源于儒家哲学,尤其是程朱学派的“气禀”之说。气论源远流长,在先秦时期的古籍中就屡屡被论述,儒家、道家等各家各派都有提及。至宋朝,张载、二程、朱熹等理学家将其纳为理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加以扩充和发扬。这里我们首先讨论一下儒家和道家的气论的差别,有一点颇为重要:道家(主要指先秦道家)只以气言宇宙之生成(包括人之生),很少以气说人之性;而儒家不仅以气言宇宙生成,同样用大量笔墨以气讨论人性。朱熹说:“人所禀之气,虽皆是天地之正气,但衮来衮去,便有昏明厚薄之异。盖气是有形之物。才是有形之物,便自有美有恶也。”又云:“人之性皆善。然而有生下来善底,有生下来便恶底,此是气禀不同。且如天地之运,万端而无穷,其可见者,日月清明气候和正之时,人生而禀此气,则为清明浑厚之气,须做箇好人;若是日月昏暗,寒暑反常,皆是天地之戾气,人若禀此气,则为不好底人,何疑!”又云:“有是理而后有是气,有是气则必有是理。但禀气之清者,为圣为贤,如宝珠在清冷水中;禀气之浊者,为愚为不肖,如珠在浊水中。”[6]197-203按照朱熹的观点,“天命之性”纯善而无恶,“气质之性”善恶相混。人之所以分贤愚、有善恶,就是由于每个人身上所禀的“气禀”有差异。儒家思想对“爱”的价值诠释可以作为中国教育学的伦理基础第一,儒家对“爱”的价值诠释。儒家重视亲情。子曰:“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中庸》)[3]29孟子言:“仁之实,事亲是也。”[3]310儒家的仁爱,并不是将同样的爱施与任何人。仁之行,是通过推己与人、由内向外的方式而扩展开来的,其第一步就是“亲亲”。儒家的仁爱,是有差等之爱,与此相对应的还有墨家之“兼爱”,提倡爱无差等。旧体字“爱”字中间有个“心”字,其基本义应该是心中的好感,比如《诗经•隰桑》里面就有“心乎爱矣,遐不谓矣,中心藏之,何日忘之”[7]这样的句子。但这是一个比较模糊的含义。再者,爱可能有不合理之爱,比如滥情、溺爱等等。所以儒家又在“爱”的基础上发展出“仁”的概念,来描述一种“如理之爱”。“仁”字在古代的写法,也曾一度带个“心”字,写法为“上身下心”[8],有身心一致的含义,“仁”也是一种发自内心的“爱”。《论语》中多次提到“爱人”。如:“节用而爱人”(《论语•学而》)。樊迟问仁。子曰:“爱人。”(《论语•颜渊》)君子学道则爱人《论语•阳货》[3]50-191。儒家的仁爱,是广而施之于众,即所谓《论语•学而》所言之“泛爱众而亲仁”[3]50,出于人的本然天性,高扬人道主义精神,泛爱一切人类,不论其阶级属性。尽管儒家也认为,对于不同的人所施予的爱和责任也不尽相同,但儒家同样认为,每个个体在人格上的尊严是等同的。这种“泛爱”思想被唐儒韩愈诠释为“博爱之谓仁”[5]13,后宋学家张载又在此基础上提出“民吾同胞”[9]62的思想。第二,儒家“爱物”、“体物”说。儒家的“爱物”、“体物”说为教育学在如何对待学生,学生如何对待他人及社会和自然环境上提供了美学向度的价值观。在儒家理念中,人与自然是和谐共存的,人向自然必然有所索取,但也必须有所节制。故孔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3]104(《论语•述而》)。孟子言“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3]393(孟子•尽心上》),首先明确提出了“爱物”之说。宋儒张载则进一步提出“体物”的思想。在儒家理念中,人和万物既有相同之处,亦有相异之处。一方面,“天地之性人为贵”[10],高度肯定人类的自我价值;另一方面,儒家也并不认为人是万物的主人,而是与万物其同生于天地,能够与天下万物心心相映、相互感格,这就叫“体物”。儒家的“爱物”、“体物”的对象,不仅仅包括游鱼、飞鸟等有生命、有感觉、无情感的动物,也包括青草、柳枝等有生命、无感觉、无情感的植物,还包括天地、山水等无生命、无感觉、无情感的一切现实存在之物。儒家的“爱物”思想是以人为本的爱物思想。儒家虽然爱物,却并不将人与物放在平齐的位置,而是先人而后物。故孟子曰:“君子之于物也,爱之而弗仁。”[3]393《论语》中记载过这样一个故事: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按:亦有学者将“不”训诂为“后”,今暂从传统说法)问马[3]128。朱熹《论语集注》注曰:非不爱马,然恐伤人之意多,故未暇问。盖贵人贱畜,理当如此[3]128。第三,儒家思想的人生观可作为中国教育学的教育目的观的理论基础。儒家思想抱有强烈的救世情怀是积极向上的学习目的观。儒学中的最高理想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这是积极用世的,孟子曾称颂“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的古人[3]380。儒家思想自其诞生之日就激荡着一股强烈的救世情怀。这与儒家思想定型于礼乐崩坏的东周末世有很大关系。孔子曾经满怀豪情壮志周游天下,传播道德学问的种子以待后生。国家与民生,始终是儒家思想关注的中心问题。自孔子以后的一千多年来,中国的知识分子怀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9]376的学习目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前赴后继,诗书不绝,文脉未断。而今日中国,恰逢盛世,教育事业正处于蓬勃兴起的时期,儒家经世致用的思想可升华为提高学生自身的素质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的更高追求目标。
儒家思想在作为中国教育学理论基础进行统合性构筑时要注意对异化之儒学的批判和反思第一,对儒学中异化的科举制度和世俗功利主义的批判。把儒家思想作为中国教育学理论基础进行统合性构筑时要特别注意对异化的儒学中的很多糟粕内容进行批判和反思。首先是科举制度。科举制度产生于隋朝,最初是政府为吸收人才而发展出来的一套官员选拔制度,这种制度的优点在于增加了普通民众通过读书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的机会。但是延续了千年,特别是在明朝以八股文科举取士以后,僵化的科举制度变得越来越不合时宜。八股文所论内容主要据朱熹《四书章句集注》,所谓代圣人立言。八股文的格式和字数都非常固定,重形式而轻内容,写作的时候不允许自由发挥。这就导致很多以参加科举考试为目的读书人只学习八股,既不学经史子集,也不学经世致用的本领,只把通过考试获得功名利禄作为唯一目标。这种状况,在当时就引发了很多大儒的担忧。比如,明末清初的顾炎武《生员论》曾这样描述八股文:“今以书坊所刻之义谓之时文。舍圣人之经典,先儒之注疏与前代之史不读,而读其所谓时文。时文之出,每科一变,五尺童子能诵数十篇,而小变其文,即可以取功名;而钝者至白首而不得遇。老成之士既以有用之岁月,销磨于场屋之中,而少年捷得之者又易视天下国家之事,以为人生之所以为功名者惟此而已。故败坏天下之人才,而至于士不成士,官不成官,兵不成兵,将不成将。”[11]967顾炎武还认为八股文的害处比秦始皇焚书坑儒更为严重:“愚以为八股之害等于焚书,而败坏人才有甚于咸阳之郊,所坑者但四百六十余人也。”(《日知录•拟题》)[11]967不断有反功利的思想被儒家学者提出。比如:子张学干禄,子曰:“多闻阙疑,慎言其余,则寡尤;多见阙殆,慎行其余,则寡悔。言寡尤,行寡悔,禄在其中矣。”[3]60又如:子曰:“君子谋道不谋食。耕也,馁在其中矣;学也,禄在其中矣。君子忧道不忧贫。”(朱熹注曰:“耕所以谋食,而未必得食。学所以谋道,而禄在其中。然其学也,忧不得乎道而已;非为忧贫之故,而欲为是以得禄也。”)[3]181清初理学家李二曲说:“盖吾儒之学……载之《四书》备矣,无非欲人全其固有之良,成己成物,济世安民也……否则止以荣肥为计,其发端起念,迥异乎此,与《四书》所载,判然不同,非吾儒中之异端而何?”[12]这里李二曲强调的是儒家的异端主要存在以下两种:一种是儒家外部的异端,比如杨、墨、佛、老等存在差异的不同思想流派;另外一种是儒家内部的异端,如“俗儒”、“腐儒”、“霸儒”、“小儒”、“小人儒”、“应付儒”等。这中情形都会败坏儒家思想本身,其中内部的异端对儒家思想的危害甚至更大。第二,对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程朱理学的怀疑。儿童是属于他们自己的,教育让官方意识形态走开。对于长期以来作为儒家官方意识形态的程朱理学,笔者认为应该抱一种谨慎的批判继承的态度。程朱理学是儒学的一个分支。作为一种学术学问,它是伟大的,它极大丰富了中国传统哲学,将先秦时代的“格物致知”精神发扬光大,并提出了种种反专制的思想。但作为官方意识形态,程朱理学既是受害者也是迫害者。作为受害者的程朱理学,其思想中很多的积极因素都被禁锢、扭曲、;作为迫害者的程朱理学,其被专制政治所禁锢、扭曲、以后成为束缚知识分子思想的牢绳。面对历代汗牛充栋的儒家注疏,我们有理由怀疑其中是否存在后儒把自己的私人见解夹杂在里面,注疏本身或许并不能代表孔子和儒家的真精神。2000多年来,儒学经过了多个发展阶段,每一个阶段中又出现过无数针锋相对的学派,每个学派中的每个学者见解也各不相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每一名儒家学者都认为自己真正领会了孔子的精神本旨,而孔子的精神本旨却又不可能是针锋相对、自相矛盾的。以孔子为最高取舍标准,这是对于先秦儒家基本理念的回归,是对2000多年来儒学的拨乱反正。这种回归原典的思想倾向极有可能受到了清代朴学影响。清代朴学家反对宋明理学家们“心解”式的诠释法,认为宋儒以自己的想法揣测圣贤的思想。比如戴震就曾作出过这样的批评:“宋以来儒者,以己之见,硬坐为古贤圣立言之意。”[13]宋儒确实有“过度诠释”、“无限衍义”的倾向。陆九渊尝言:“六经注我,我注六经。”且曰:“学苟知本,六经皆我注脚。”[14]而朱熹亦云:“经之有解,所以通经。经既通,自无事于解,借经以通乎理耳。理得,则无俟于经”[6]350,并以怀疑和创新的精神对《四书》进行再诠释,甚至自信地指出古本儒经中的一些矛盾之处,重新对之进行增删编纂。对于这种“代圣人立言”的思想诠释方法,黄俊杰先生指出:“儒家经典的诠释工作是一种解释者与经典相互渗透、互为主体的一种解释活动,使经典诠释学成为一种身心体验之学,尤其宋明儒者之解经尤然。”[15]第三,对儒家思想中异化之虚礼伪饰的批判。在对儒家思想和中国教育学进行统合性构筑时,要加强对儒家思想中异化的虚礼伪饰进行批判。对于儒学思想在五四时期的批判热潮中一个重要的批判对象就是吃人的封建礼教。这与我中华自古是文明礼仪之邦似乎相悖行。那么腐朽的封建礼教和儒家思想之间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我们试图回到孔子那里考察孔子是如何界定礼仪的。林放问礼之本。子曰:“大哉问!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3]64(《论语•八佾》)按照朱熹等古代学者的传统解释,孔子此处的意思是说:礼仪,与其奢侈,宁可选择节俭;丧事,与其追求仪式周全,不如内心真正哀伤。如朱熹《论语集注》中引范氏之语注曰:“夫祭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丧与其哀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哀有余也。”[3]64孔子认为“绘事后素”[3]65-66,儒家强调的礼,所指称的是身心一致,内外一致。儒家认为外在的礼仪是表达内心感情的一种途径。而在世俗传播过程中由于人们不解其意,以致于把礼变得僵硬,变成教条,更有甚者还把礼当作斗气炫富的手段,这显然违背了礼仪的真正精神,扭曲了礼仪的真正价值所在。
教育学是作为一个西方概念在20世纪初被批判性地引进中国的。比如1901年王国维翻译日本学者立花铣三郎的《教育学》,题首即明确宣称:“氏之说有不尽之处,间加鄙见,唯勉求不偏而已”。同时,由于引入初期带有鲜明的“急用”性质,因此,最初萌生的“中国化”意识,主要是从如何使西方的教育学理论在中国能够“用”、且“用好”的愿望中萌生的[16]。回顾教育学自传入中国之后经历的沧桑百年,尽管先辈学人诸多努力,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种真正的与中国文化水融的教育学模式还没有建立起来。中国文化本身所固有的强大力量,既可以是排斥异己的封闭因素,也可以是虚怀若谷海纳百川的融通因素。由于这一点长期以来被忽视,造成了困扰中国教育学的一个学科发展问题,也是这百年来中国教育学者始终要面对的一个问题。如何弥补与西方教育学发展黄金期擦肩而过的缺憾,如何追赶世界先进的教育理念,中国教育学必须走出盲从和封闭的双重困境。既要“补课”,又要充分重视自己的文化基因中的优势。当我们从文化哲学的视野来审视马克思哲学和西方现代教育学儒家的思想,我们会获得一个启示:二者在理论进路、理论阈限和理论目的上的趋同,为它们进行跨越时空的对话提供了充足的可能性。“教育学在一个世纪发展中走过的曲折和付出的‘学费’,换来的最重要的启示,就是要提升教育学科的独立学术品格和力量,教育学界要为此作出持续和艰苦的学术努力。我们的眼睛不能只是向上看,向左、右、东、西看,向后看,还要向下看,向内看,向中看,向前看。教育学在新世纪发展的方向不应再是以西方为本作前提的‘中国化’,而是要创建中国教育学。……如果我们在新世纪能走出教育学独立行走的新路,那么,过去一百年付出的代价就十分有价值了。唯有有了独立性,才有创造的可能。”[17]教育学与儒家思想的统合性构筑可以帮助中华民族重塑其民族主体价值体系的教育学,并以此为文化力量与全球化的负面效应相抗衡。
作者:丁西省 单位:新乡学院
儒家思想礼的含义范文3
【关键词】 法律儒家化;五服制罪;重罪十条;亲亲相隐
一、儒家的基本法律思想
儒家基本上坚持“亲亲”、“尊尊”的立法原则,维护“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儒家思想对封建社会的影响很大,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
(一)礼治思想
儒学认为:“内则父子,外则君臣,人之大伦也”。儒家的“礼治”主义的根本含义为“异”,即贵贱、尊卑、长幼各有其特殊的行为规范。只有贵贱、尊卑、长幼、亲疏各有其礼,才能达到儒家心目中君、臣、父、子、兄、弟、夫、妇的理想社会。国家的治乱,取决于等级秩序的稳定与否。儒家的“礼”也是一种法的形式。它是以维护宗法等级制为核心,如违反了“礼”的规范,就要受到“刑”的惩罚,即“出礼则入刑”。
(二)德治思想
儒家的“德治”主义就是主张以道德去感化教育人。在法律和道德的关系上,相对来说,轻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重视道德及其感化作用。儒家认为,无论人性善恶,都可以用道德去感化教育人。这种教化方式,是一种心理上的改造,使人心良善,知道耻辱而无奸邪之心。这是最彻底、根本和积极的办法,断非法律制裁所能办到。这就是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三)人治思想
儒家的“人治”主义,就是重视人的特殊化,重视人可能的道德发展,重视人的同情心,把人当作可以变化并可以有很复杂的选择主动性和有伦理天性的“人”来管理统治的思想。从这一角度看,“德治”主义和“人治”主义有很大的联系。“德治”强调教化的程序,而“人治”则偏重德化者本身,是一种贤人政治。由于儒家相信“人格”有绝大的感召力,所以在此基础上便发展为“为政在人”、“有治人,无治法”等极端的“人治”主义。
(四)仁
孔子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原则、道德标准和道德境界。他第一个把整体的道德规范集于一体,形成了以“仁”为核心的伦理思想结构,它包括孝、弟(悌)、忠、恕、礼、知、勇、恭、宽、信、敏、惠等内容。其中孝悌是仁的基础,是仁学思想体系的基本支柱之一。“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对中华文化和社会的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二、古代儒家法律化的过程
所谓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就是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观贯彻到立法、司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古代法律儒家化的进程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两汉―启动时期;魏晋南北朝―发展时期;隋唐―成熟时期。
(一)儒家化的启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汉初,在政治上主张无为而治;经济上实行轻徭薄赋;在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学说受到重视。在此基础上出现了“文景之治”的繁荣局面,但随着时间推移,这种局面受到挑战。
武帝即位时,从政治上和经济上进一步强化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已成为封建统治者的迫切需要。主张清静无为的黄老思想已不能满足上述政治需要,而儒家的春秋大一统思想,仁义思想和君臣伦理观念显然与武帝时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相适应。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
随后董仲舒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意思是废除其他各家思想,只尊重儒家的学说。独尊儒术之后,中国古代的封建正统思想就开始确立了,也是儒学在中国文化中居于统治地位的标志。该思想已非春秋战国时期儒家思想的原貌,而是掺杂道家、法家、阴阳家的一些思想,是一种与时俱进的新思想。它维护了封建统治秩序,神化了专制王权,因而受到中国古代封建统治者推崇,成为两千多年来中国传统文化的正统和主流思想。
在西汉中期儒家思想取得正统地位后,董仲舒等人提倡以《春秋》大义作为司法裁判的指导思想,凡是法律中没有规定的,司法官就以儒家经义作为裁判的依据;凡是法律条文与儒家经义相违背的,则儒家经义具有高于现行法律的效力。春秋决狱主要是根据案件的事实,追究犯罪人的动机来断案。如果他的动机是好的,那么一般要从轻处理,甚至可以免罪。如果动机是邪恶的,即使有好的结果,也要受到严厉的惩罚。即所谓“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
(二)儒家化发展时期:魏晋南北朝
魏晋南北朝时法律儒家化的最大表现就是确立“准五服以治罪”“重罪十条”的确立。
“五服制罪”入律。五服制度是儒家文化的主要标志之一,“它规定,血缘关系亲疏不同的亲属间,服丧期间,所穿丧服的缝制方法及服丧期间应遵守的礼仪规则有很大不同,关系越亲的服制越重,关系越疏的服制越轻”。“准五服制罪”原则的确立,首次把“五服”制度纳入法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标准,这就是所谓“峻礼教之防,准五服以制罪”。五服制罪的实质是儒家伦理观念在刑罚上的体现。
《北齐律》将统治阶级认为危害国家根本利益和统治秩序最严重的犯罪集中概括为“重罪十条”,作为封建法典重点打击的对象。“犯此十条者,不仅处以最严厉的刑罚,而且不得适用‘八议’和赎刑的有关规定”。“重罪十条”被置于篇首名例律中,反映了统治阶级对这些犯罪现象的重视和打击之严厉。严惩这些严重危害封建统治秩序的犯罪行为,“目的在于维护封建王朝的专制统治和封建伦理道德、家族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秩序,反应了汉代以来儒家地位不断上升、儒家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进一步紧密结合”。
魏晋南北朝时期时古代法律儒家化的发展阶段,有着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意义。从西汉的“纳礼入律”到这时期的“礼律并重”,古代法律的儒家化已经走过了500多年的历程。儒家的思想体系和道德观念从影响司法实践到全面融入律法当中,对中华法系的形成有着巨大的作用。
(三)法律儒家化的成熟期:隋唐时期
独尊儒术开始于汉武帝,但真正的全面确立是在隋唐时期。此后儒家思想一直是封建社会的主流思想。
德主刑辅,礼法合一。唐初统治者吸取了前代兴亡的经验教训,特别是隋朝后期因为刑法严苛而激起人民的强烈反抗的历史教训,更加注重用“德礼”的教化作用来维护统治秩序和社会安定。据此唐初统治者提出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的原则。在此指导思想下,唐律体现了“一准乎礼”的精神,即以儒家礼教纲常作为立法指导思想和定罪量刑的依据。
立法宽简,用刑持平。唐律在封建法典中被公认是“得古今之平”的经世之典,关于死刑的条款在封建法典中较之前任何一代都少,即便是判了死刑,也为须经过“三覆奏”甚至“五覆奏”,还规定流刑、徒刑应有最高刑期,不得无期服刑;较其它任何封建王朝更为人道,充分体现了“仁政”的思想。
“同居相隐不为罪”,孔子曾言:“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汉代的法律在“亲属相隐”方面作了严格的规定。即在直系三代血亲之间和夫妻之间,卑幼首匿尊亲长,不负刑事责任;尊亲长首匿卑幼,除死罪上请减免外,其他也不负刑事责任。唐代“完全继承了封建法律礼法结合的这一传统,不但继续规定了这一原则,而且允许相隐的范围比西汉时又有所扩大”。
唐律将儒家的伦理道德完全融进法律中,“将礼与法合为一体,使唐律处处渗透着礼教色彩,而结合唐代高超的立法技巧,儒家伦理道德在唐代便成为人们的行为规范”。[9]唐以后历代封建王朝的立法均以“一准乎礼”为指导原则和核心思想,只是侧重点根据当时的社会状况有所不同。唐律的儒家化不仅影响了中国社会,而且影响了东亚及东南亚各国的法律思想和文化,尤其是日本、朝鲜、越南等国。
三、总结
儒家学说作为中国封建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正统思想,对于中华法系的形成发展贡献了主要的理论支撑,儒学作为中国传统的重要传承学派,在当代复兴儒学及国学热的大背景下,它依然可以发挥重大作用。儒学中众多法律思想和道德教化,在当下的中国依然十分重要。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治国家的进程,需要开拓出独一无二的中国道路,而这个道路的思想基础就应该从以儒学为代表的中国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做到体现中国特色、中国气派。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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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幺峻洲.论语说解[M].济南:齐鲁书社,2005,261
儒家思想礼的含义范文4
(重庆师范大学美术学院,重庆400047)
[摘要]中华民族是热爱色彩同时也善于使用色彩的民族,在众多的色彩中,“红色”无疑是一颗闪亮的明星,是我们的祖先传承给我们的,包含了中国文化心理的色彩精华。“红色”在我国拥有重要的地位,在“衣”、“食”、“住”、“行”各个方面的运用都具有悠久的历史与深厚的文化传统,本文通过研究“红色”在中国的文化背景,探讨红颜色在我国重要的人文地位及国人“尚红”的原因。
[
关键词 ]红色;中国;文化背景
[DOI]10.13939/j.cnki.zgsc.2015.04.098
1前言
世界上爱“红色”的民族很多,但只有中国人将“红色”全面运用在“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红色”对中国人来说,不是空中楼阁,而是生活中重要时刻的点点滴滴:是外婆为保佑我们平安长大给我们戴的红虎帽,穿的小红鞋;是过年时响彻天际,怪兽“年”也要闻声而逃的红鞭炮;是新婚时身穿的红礼服;是节庆时全家团聚,围坐着共同分享的红色的吉祥食物;是远古时期,原始人端起的第一只红陶罐;也是满清王朝,康熙大帝使用的精美的“郎窑红”。这些中国人共同的记忆将这种热烈华丽的色彩“红色”根植在了我们民族文化的血脉之中,并最终使“红色”成为我国传统文化重要的色彩表征。
2“五色体系”确立了“红色”在传统文化中的“正色”地位
“五色体系”的建立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它是世界上最早的色彩理论体系。人类色彩意识的萌发,大概是在距今15~20万年前的冰河时期,当时的人民已经开始在器具上涂抹红色,显示出了最初的色彩意识。到周代,冠服制度已经比较完备,不同阶级的人们要穿不同颜色的服装,出席不同的场合,也要穿戴不同的颜色,色彩开始成为阶级统治的工具,成为了尊卑、等级的象征。此外,不同的时代也有各自崇尚的颜色,如夏尚黑,殷尚白,周尚赤等,这些色彩观念都为“五色体系”在西周时期的建立奠定了基础。
“五色体系”的形成是继承了远古人类的单色崇拜,再结合中国人自己的宇宙观——“五行说”,逐渐发展而来的。中国的古代先哲将世间万物划分为五种构成元素,称其为“五行”,即金、木、水、火、土。“认为这是天地万物的物质构成元素和运行法则”,这五种物质统摄时令、神灵、服色、音律、方向、食物、道德等,以至于帝王的系统和国家的制度”,它们之间又相生相克:木生火、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水生木;木剋土、土剋水、水剋火、火剋金、金剋木,组合成庞大的五行体系。五色就被认为与五行是一一对应的,如“春为木,位在东方,其色青;夏为火,位在南方,其色赤;季夏为土,位在中,其色黄;秋为金,位在西方,其色白;冬为水,位在北方,其色黑”(班固《白虎通》)。这种五行与五色的对应赋予了中国传统的“五色体系”更多的哲学意义和文化内涵。
“五色体系”提出了“正色” 和“间色”这两种色彩概念,“正色”就是“红、黄、青、白、黑”,“正色”以外的其他颜色称为“间色”。“五色体系”认为“正色” 是尊贵和权力的象征,而“间色”是卑贱和下等的象征,色彩作为等级贵贱的区分标志是“五色体系”在中国古代运用的一个重要特性,在当时,正色只允许统治阶级使用,下层民众只能穿“布衣” 、“皂衣”,因而被称为“白丁”、“黔首”,说明在漫长的中国封建社会,用色的等级观念始终是非常严格的,使色彩赋予了尊卑等级的文化内涵。
“五色体系”的建立不仅推动了我国古代色彩艺术的繁荣发展,也促进了中华民族色彩观的形成。它赋予了“红色”在传统色彩文化中的 “正色”地位,使“红色”逐渐确立其尊贵的象征。
3儒家色彩观为“红色”在传统文化中的重要地位提供了理论基础
儒家思想是中国流传数千年的主流思想,对中华民族价值观和审美观的形成与发展都起着无法磨灭的作用,“仁” 是儒家思想的政治纲领,“礼”是儒家思想的等级标志。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儒家思想大兴“礼乐”,从表现官职等级不同的礼,到祭祀天地山川,社稷宗庙的礼;丧事的礼;个人生活准则礼以及人格修养礼等,制定了一整套的生活法则,以规范人们的行为方式,至汉代,“三纲五常”更成为两千多年中国人生活礼仪规范的准则,色彩作为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然也不可避免地打上孔孟之道的印记,为封建礼教和等级制度服务。
儒家的色彩观念是极为维护和推崇周朝建立的色彩制度“五色体系”的,把“红、黄、青、白、黑”五色定为正色,把其他色彩定为间色,并且赋予了正色尊贵,间色卑贱的等级意义,分别代表君臣上下关系,在礼教社会,色彩就是身份的象征,是绝不能混淆的,一旦错用,就是重罪。《后汉书·服志》也载:“尊尊贵贵,不得相逾,所以为礼也。非其人不得服其服,所以顺礼也。”可以说,儒家思想在伦理道德上加强了红色的正色地位。
儒家思想不仅赋予色彩以社会伦理道德的意义,同时也肯定了色彩的美学价值,“比德”就是儒家美学思想的一大特色,所谓比,即从不同的角度联想和想象自然,德,即政治,伦理,德行,品格等,“比德”就是以自然事物比拟人的道德品行,孔子所谓的:“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就将自然界山水的不同特性与人的不同思想个性联系起来,是“比德”思想的代表,儒家虽然没有色彩“比德”的直接描述,但也给我们以启示,“比德”是自然特性的人格化,道德化,那么作为自然特性之一的色彩当然也可以用来表现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事实上,儒家思想认为色彩之所以美,正是因为它暗示了人的美德和品格,这也符合孔子在《论语·雍也》中说的:“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文”即文采,指外在表现,“质”即实质,指内在的仁德,“彬彬”即配合得宜,孔子认为文胜质不美,质胜文也不佳,外在表现要与内容实质搭配得宜,方为“君子”,正因为儒家这种对内外表现一致性的要求和“比德”的类比思想,中国传统文化才常用外在的色彩来表现人内在的品格,这使中国色彩观形成了独特的象征意义,其丰富的文化内涵对后世产生很大的影响。例如我国京剧脸谱,不同色彩都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暗示人物不同的性格和品行,如:黑色表示刚直不阿,所以在戏曲中包公就是一张大黑脸,红色表示忠勇,如关羽、姜维、岳飞等都是其中的代表,关公的“红脸”正是暗示其忠诚勇敢,品德高尚的个性品质,“红色”外在色彩之美暗示了人物内在品格之美,而人物内在品格之美又反衬出“红色”外在色彩之美,儒家“比德”的美学思想在赋予“红色”美好的象征意义的同时也就肯定了“红色”的美学价值,使“红色”在中国不仅仅是尊贵的象征更是美的象征,“红色”的美在儒家思想中不仅仅是外在的表象,更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中华民族偏爱红色,正是因为对“红色”之美的认同,所以结婚要穿红色的礼服,过年要用红色装饰,人走运了,是走“红运”;受上级重用者是“大红人”;美丽女子为“红颜”;小姐住的是“红楼”,这桩桩件件都反映出“红色”在中国人心目中具有特殊的情感和美的象征意义。
儒家思想不仅维护了“红色”的正色地位,更肯定了“红色”的美学价值,为“红色”在传统文化中重要的地位提供了理论基础,使“红色”在传统文化中地位更高,应用更广,更受到人民群众的喜爱。事实上,若要选择一种颜色来代表儒家思想,似乎也没有比“红色”更适合的了,因为红色有积极向上的象征意义,同儒家的入世思想吻合,特别是紫禁城宫墙的那种“红色”,其“沉着而不失艳丽,温暖又带着正气”的色彩效果某种程度上与在封建社会里长期处于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十分契合。
“红色”如同中华民族一样,承载着沉厚的文化背景,又不断的努力向前发展,这使它不但没有被时代抛在身后,反而在与时代的共同发展中通过影响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影响着时代的发展进程。在当代社会,“红色”已不仅仅受到中国人民的喜爱,更成为中华民族对外宣传的一张名片,成为中国精神和文化的直观展现,对“红色”的探索、整理、继承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课题,其拥有广阔的研究空间和巨大的发展前景,值得我们所有人共同的关注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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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思想礼的含义范文5
儒家思想中提到的“用世精神”,其一般展现在修身和治国以及平天下等方面。其表达的含义就是人生于世应该为社会做出贡献,并且展现自己的价值。儒家思想中的“用世精神”核心是提醒世人应该以及积极的心态面对社会与社会,对人生充满了激情,要勇敢面对生活中遭遇的挫折和磨难,时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从而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另外,儒家思想中的“用世精神”还警示人们,虽然社会生活中人类的作用力十分小,难以改变人世间存在的不幸和磨难,可是能够通过自己的不懈奋斗与努力,就算无法改变现状可以能够做到无怨无悔。孔子是儒家思想中“用世精神”的代表性人物,其一生都在为社会和治国之道所奋斗与奔波。尽管未能实现自己远大政治理想,可是其成为了圣人。在某个方面而言,在古代若想实现从政的理想,就必须受到君主的赏识。对此,在政治方面而言,大部分文学作者只有利用文学创作方式,才可以使世人知道自己用世才能。通过分析我国古代的所有历史文学发展流程,不断是李白、范仲淹或是苏轼等,其创作的文学作品在各个程度方面都展现出“用世精神”,并且在文学作品表达时因为作者处于用世的阶段存在差异,所以表达的文学情感也就不同。
二、古代文学作品中展现的儒家思想
(一)文学载体中展现的儒家思想
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具备各种各样的载体方式,在各种载体方式中所展现的儒家思想也存在一定差异。从儒家思想中的“用世精神”方面进行分析,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若想展现出儒家“用世精神”,就要在文学创作过程中呈现文学性和服务性与一身的精神思想,对此该过程形成了大量的文学体裁类型。同时古代文学作品的创作者在各种程度上都展现出了作者“用世精神”。而有些文学作品不仅充分表达的了自己的个性和思想,深刻呈现出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还展现出自身的独特性。例如李白的文学作品,具备独特的个性,其是豪放派的主要代表人物,再如陶渊明,其展现的是田园风情,是田园派的代表性人物。这些人都有着自己的人生理想与治国用世之道,尽管在文学作品中体现出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可是也存在比较浓厚的个性与人格特征。另外,从文学发展史方面而言,文学发展在时代变迁和朝代的更替下,形成了各种文学风格与体裁,比如说诗歌和小说,而唐代传奇是十分辉煌的一页。我国唐朝传奇小说的初期创作目的具备比较强的实用性,关注创作文学作品的验证和文学作品创作人员的诗文以及写作造诣等。同时传奇小说具备的特点就是创作过程给连贯和情节跌宕起伏以及创作时间比较长等,尽管在儒家思想表达方面不如诗歌方便和快捷,可是表达的意义更为深远,同时比较通俗易懂,有利于百姓阅读。经过对两种体裁文学作品进行研究与分析,其中诗歌的表达方式更容易受到君王的赏识,然而传奇小说比较关注的是百姓生活过程,对实现自我理想完成警示。比如冯梦龙《喻世明言》和《警世通言》等,都在向百姓传导为人处世的道理。
(二)文学作品中展现的崇德重情儒家思想
儒家思想注重人伦和秩序,儒家对人类塑造主要体现在仁义礼智等方面,还有三纲五常的秩序等。虽然有效思想已无法满足社会不断发展的需求,可是部分思想依然是社会所需求的。在我国古代文学作品中,大部分诗文都展现出儒家精神,比如说鲁提辖和金氏妇女并未谋面,但是听说父女俩受到镇关西的欺负,就教训了镇关西一顿。再如《白雪歌送武判官归京》,表达出难分难舍之情,还有李白《赠汪伦》中的“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不仅安慰了朋友,还安慰了分离而无法相见的朋友之情。在许多的文学作品中都展现出了儒家思想。另外,建立于人生理想追求和自我完善以及消极淡然的思想,在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中实现了奇妙的融合。比如《屈原》作品中,充分展现了上述的几种思想。在这个方面而言,古代创作的文学作品一般表达的是对祖国和乡土以及友人的热爱,也表达对封建统治下一些黑暗势力的恨,其是质朴和单纯的观念。
(三)文学作品创作方式展现的儒家思想
在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方面而言,从诗大序阶段的“言志”思想慢慢发展至“情态”思想,再从“写意”思想发展至“传神”思想,一系列思想方式使我国古代文学作品在创作方式方面,更加注重对创作人心理状态的强调以及表现,并且实现内在精神和神韵的统一,而此过程主要沿着浪漫主义不断发展。从这个角度而言,受到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影响,我国许多古代文学作品的创作人基本上全是表现型的创作人,并不是再现型创作人类型。比如杜诗一般比较少提供现实主义的细节,就算在“三吏”和“三别”而言,依然是将主观情怀抒发作为主体,其在很大程度上展现出了我国古代文学作品的创作人所揭示的现实,一般建立于积极入世情感与态度上,在本质上而言,其是具备部分写实成分的抒情诗。另外,例如孔子周游列国,不断游说各路诸侯,希望可以得到君王的重用。虽然孔子最后并未实现人生理想,可是在后续文学的创作过程中,并没有提及用世追求的有关事迹,主要表达出了孔子的自我感受和感悟。由此表明,我国古代的文学作品创作人儒家思想的“用世精神”,在文学作品相关表达方式中得到应用。
三、结束语
儒家思想礼的含义范文6
中国传统文化不仅有其传统的文化和历史价值,在当今社会还有着许多现代意义。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思想,因此,笔者拟以儒家名言为例,谈谈中国传统文化的现代价值。
儒家思想倡导人要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人生准则,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仁。
孔子以“仁”作为人生追求的最高价值。继孔子之后,孟子、董仲舒、朱熹等人都重义轻利,扬理抑欲,轻视物质方面的价值,重视精神方面的价值,倡导以封建伦理道德为基本内容的价值观。荀子肯定自然界万物“有用为人”,认为人通过裁制万物,就能使它们“尽其美,改其用”,从而获得美。
2.和。
孟子的两句名言“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这是有道理的。“人和”、“和为贵”的思想,在人人心高气傲的今天,更值得推崇。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已成为很多人修身养性的座右铭。
3.义。
《孟子・告子上》:“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古代儒家的生死观、义利观、理欲观的集中表现。它要求在个人利益与民族国家利益不能兼顾的关键时刻要敢于牺牲个人,要“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反对“见利忘义”。在日常生活中,要懂得“重义轻利”,做到“行己有心”,反对私欲膨胀,不讲理性。时至今日,古代儒家的价值观仍然有很强的现实借鉴意义。
4.忠。
在儒家经典《论语》中,忠有三层含义:其一是对领导者与被领导者的关系规范。“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君待臣以礼遇,则臣对君尽忠心。泛化开来,对于上下级关系而言,前者要有“礼”的规范,并受到“礼”的约束;后者则受到前者的尊重与重视,自然激发“忠心”,表现出“忠勇”。其二是对具有普遍性的人的行为规范。“居之无倦,行之以忠。”“居之无倦”是指岗位职责意识,“行之以忠”是指忠于职守、勤勉敬业的态度和行为。孔子对此是大力提倡的,他自己就做到了“发奋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有普遍性意义的是,对于所从事的事业,始终要有这种不知疲倦、奋力拼搏的精神和劲头。其三是对行为主体与社会环境的规范。“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虽之夷狄,不可弃也。”就是说要热爱自己的岗位,用高尚的道德约束自己的行为,勤奋敬业,对人忠诚,在任何地方、任何岗位都能保持做人的本色。
5.信。
孔子推崇“言而有信”,把说话算数、求真务实看成人们立身行事的根本和最基本的道德规范。孔子把“诚信”同“人性”密切联系起来,指出:“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在儒家经典《论语》中,“诚”也有三层含义:其一是就个人的言行而言,要做到“言必信,行必果”,如果不是这样,轻易放言,而又做不到,这是做人的耻辱,自古以来,人们都把说话算数当成做人的基本道德。其二是指人与人的关系,首先是交朋友,“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其次是做官,“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这两层意思可以连起来讲,一个没有诚信的人,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怎么可以谈得上交朋友,甚至是做官管事呢?其三,构建和谐的社会,关键在于当政者,只要他们倡导并力行诚信,那末,老百姓就没有不遵礼守法、不忠于朝廷的了。“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这样就可以孕育并建立社会的善序良俗了。
6.孝。
最能体现家庭、家族成员对家长、族长敬重的,就是孝。在孔子儒家看来,人与动物的差别就在于“敬”和“养”之间。在一定程度上讲,孝也就是敬。孝既是一种人伦关系,又是维系家庭、社会、国家秩序的道德基石。孝文化的要意在于,“以孝立人”,“百行孝为先”。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又推而广之,把孝悌作为规范社会秩序的尺度。
7.恕。
孔子的一个弟子来请教他,问有没有一个字我能够终身奉行的。孔老夫子说有,这个字就是“恕”。什么叫恕?人们都知道“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自己也不是圣贤,身上也有很多缺点,当自己犯错误的时候,希望别人怎么对待自己。应该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能够以宽恕的态度来对待他人。
8.重尊严。
孟子提出“所欲有甚于生者”,指的是保持人格的尊严,“所恶有甚于死者”,指的是人格的屈辱。不仅要保持自身的人格尊严,还要尊重别人的人格。孟子所高扬的人的崇高的人格意识和主张培植的浩然之气,对于中华民族精神文明的发展和发扬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论语・子罕》中说:“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这是说连庶民也应该尊重他们的独立意志。